花间一壶酒,足以慰风尘:清词中的别样风华-感遇郑燮 抛却乌纱事书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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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狂生可哀亦可爱,狂生可爱胜可哀。风流都从狂中得,傲骨偏自狂中来。本章的入选者有大名鼎鼎的“扬州八怪”之一郑燮(郑板桥),有惹怒天颜的小小翰林洪亮吉,更有意气风发、不可一世的龚自珍。入选理由:郑燮“焚砚烧书,椎琴裂画”的彻底放恣,洪亮吉“丈夫自信头颅好,须为朝廷吃一刀”的昂扬硬朗,龚自珍“楗锤一发,吼彻山河大地”的英迈豪健,无不掷地有声地尽展狂生风采,无不活灵活现地尽释狂生气息。

    郑燮小传

    郑燮(1693-1765),字克柔,号板桥,江苏兴化人。乾隆元年(1736)进士。初授范县知县,改调潍县,性旷达,不拘小节,于民事则纤悉必周。以岁饥为民请赈,忤大吏,遂乞病归。潍县百姓为其送行,乃赠画留念,且赋诗云:乌纱掷去不为官,囊橐萧萧两袖寒。写取一枝清瘦竹,秋风江上作渔杆。诗、书、画三绝,画擅兰、竹、石。布衣与解职后均客居扬州,卖画为生,为“扬州八怪”之一。著有《板桥全集》。其《板桥自叙》云:“平生不治经学,爱读史书以及诗文词集。传奇说簿之类,靡不览究。有时说经,亦爱其斑驳陆离,五色炫烂。”陈廷焯《云韵集》论其词:“板桥词摆去羁缚,独树一帜,其源亦出苏辛刘蒋,而更加以一百二十分恣肆,真词坛霹雳手也。”又《白雨斋词话》评曰:“板桥词,颇多握拳透爪之处,然却有魄力,惜乎其未纯也。若再加以浩瀚之气,便可亚于迦陵(陈维崧)。”

    愿将疏狂换凄凉

    《沁园春·恨》

    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把夭桃斫断,煞他风景;鹦哥煮熟,佐我杯羹。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

    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难道天公、还钳恨口,不许长叹一两声?癫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

    题目很大,触目惊心。恨,与爱形成强烈对立的一面,犹若红与黑、光与影、天与地、日月之于风雨。自古以来,恨与爱便在人类的感情世界里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如果说爱是我们每个人心灵的宠儿,那么恨就是我们每个人心灵的弃儿了。人人都渴望爱与被爱,却无人喜欢恨与被恨。当我们的愿望受到了摧折与伤害,恨就取代了爱,火就变成了冰。爱之欲其生,恨之欲其死。恨的力量是强大的,排山倒海、摧枯拉朽,对于一个深陷于恨而不能自拔的人,你怎么形容都不过分。

    郑燮的这首词,写的是个人生存遭遇社会环境的残酷钳制时所产生的恨。要读懂郑燮胸中的腾腾恨焰,我们怎能对作者的生平一无所知呢?唤他郑燮,其实远不如称他郑板桥更大众化。郑板桥,燮为其名,板桥为其号。

    郑燮是江苏兴化人。兴化今属江苏泰州市管辖,但在古代,却归在江南省扬州府的管辖范围。就那个时代而言,郑燮可以说是一个土生土长的扬州人。兴化东城外有一古板桥,护城河从桥下蜿蜒而过,清波碧水,可容佳梦。幼年的郑燮常在这里嬉游。郑燮之父郑之本是个私塾先生,虽说门下桃李甚众,却改变不了四壁清风的寒素家境。“我生三岁我母无,叮咛难割襁中孤。”人生的大恨在很早的时候就降临到了郑燮的头上。幸运的是,乳母与继母给了他不啻生母的关爱与疼护。郑燮对此一生感激,他并不是一个只会恨的人。他也会爱,爱故乡的淳厚民风,爱不是生母的两位母亲。因为爱,他才自号为板桥。

    作为一名教师子女,在读书方面,郑板桥肯定有着近水楼台的优势。他生性聪明,若能再加上一丝“三更灯火五更鸡”的苦读精神,“他年若遂凌云志”似乎不是一件大难之事。下帷无倦,升高有属,郑板桥还真这么梦想着,还真这么奋斗着。到了二十四岁时,郑板桥考中秀才。秀才已为我有,举人还会远吗?几年过去了,“举人”仍然遥不可及。“郑生三十无一营”,那个时候的他,已经子承父业地做起了教书先生。“教馆本来是下流,傍人门户度春秋。半饥半饱清闲客,无锁无枷自在囚。”这是郑板桥戏题的《教馆诗》。可他没有想到的是,就连这种受人白眼、半饥半饱的清闲生活也快维持不了了。父亲的去世为他招来了大批破门而入的债主。教书无以还债,一气之下,郑板桥搬到扬州城中开始了长达十年的卖画生涯。

    正是这段难忘的生涯令他跻身红得发紫的“扬州八怪”之列。按照一般人的理解,画家是个浪漫不已的职业,如果画家还兼文人,那一定是个有如桃花庵主唐伯虎一样的风流才子。唐伯虎诗:“不炼金丹不坐禅,不为商贾不耕田。闲来写就青山卖,不使人间造孽钱。”真是潇洒到了顶点,快活到了极致。但问题是,当你在红得发紫之前,你的“大作”无人惠顾,你饥肠辘辘,既不知道今天的晚餐会在哪里解决,更不知道明天的早餐由谁埋单。你还能潇洒出一枝花来?

    郑板桥的画并不好卖。他脾气不好,画风又是我行我素,既无来头,又无靠山,当“扬州八怪”的光环伸长了杆子也打不到郑板桥身上时,郑板桥还是郑板桥吗?郑板桥还是郑板桥,骨头硬、穷贱命,爱子与发妻相继在困境中离开了人世。他像独狼一样藏身于富甲天下的扬州,活得不如一个升斗小民。

    重新拾起了久已荒疏的八股文章,不仅是因为“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书虫”思想作祟,更因为他始终未曾放弃自己的人生定位以及对于社会的责任感。终于,在年近四十之时,他中了举人。又在四年之后由举人中了进士,其殿试名次为二甲第八十八名。在同科进士中,这应当是个位居中上的名次。但由于板桥先生没钱、没关系,单凭这个成绩,他的“就业分配”也还大成问题。五十岁那年,等分配等得望眼欲穿的郑板桥总算等来了云破日出的一天,被任命为山东范县的知县,一个七品芝麻官。

    卖画十年,为官也是十年。“十年盖破黄绸被,尽历遍、官滋味。雨过槐厅天似水,正宜泼茗,正宜开酿,又是文书累。坐曹一片吆呼碎,衙子催人妆傀儡。束吏平情然也未?酒阑烛跋,漏寒风起,多少雄心退!”郑板桥曾以一首《青玉案·宦况》写尽了为官的拘累与乏味。然而,他在十年后丢掉“乌纱”却并非“妆傀儡”而致,而是由于他太不肯、太不会“妆傀儡”了。

    乾隆十二年(1747),郑板桥由范县改调潍县。他一到潍县,就赶上了十个月不曾降雨的大旱,致使当年的春耕无法进行。郑板桥决定开仓放粮,并召集灾民修筑城池,以工代赈。人民获救了,郑板桥却因擅自开仓赈济被人记了笔小账。六年后,他再次触痛了当地豪强势力的神经。“天下竟有这样不会当官的人吗?”郑板桥就此下课。他离开潍县之时,“百姓痛哭遮留”“家家画像以祀”。罢官后的郑板桥又回到了扬州,重操旧业,卖画为生。

    从寒门子弟到个体画师,从科场宿将到七品微官,郑板桥的一生,阅尽了人情冷暖、世态炎凉。介绍完了郑板桥的生平再来读这首《沁园春·恨》,对于板桥笔下的滔天恨意,我们还会觉得言过其实吗?

    “花亦无知,月亦无聊,酒亦无灵。”李白有诗云:“花间一壶酒,独酌无相亲。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在人生失意之时,看看花、赏赏月、饮饮酒,对于文士,这是不无小补的一种消遣方式。因为,花能怡人眼目,月能柔人性情,酒能润人肺腑。总之,人不能一门心思地沉浸在不如意中,那是一条走不通的死胡同。郑板桥难道不明白这个道理?他明白。但由于他的痛苦来得太尖锐、激烈,任何事物都不能褪其颜色,去其锋芒,令其转移,使其软化。而这种痛苦的名称就叫作“恨”。恨得聚精会神、切髓贯骨。哪怕是春晓的花、中秋的月、甘冽的酒……统统没用。春花是无知的蠢物,秋月是无聊的家伙,美酒是无灵的笨蛋。

    “把夭桃斫断,煞他风景;鹦哥煮熟,佐我杯羹。”这才是解除痛苦的最佳方式。先一斧砍断了这棵妖姿艳丽的桃树,再燃上一把大火煮熟了那只喋喋学舌的鹦鹉。“请问郑板桥先生,你这样做是何目的呢?”读者们或许会咋舌惊问。郑板桥则摇头晃脑地笑答:“无他,煞他风景,佐我杯羹而已。”这不明摆着是在损害草木、虐杀动物嘛。夭桃何辜,鹦哥何罪,遭尔毒手?

    “夭桃”与“鹦哥”,二者或从视觉上,或从听觉上具有讨人喜欢的特点,而但凡讨人喜欢的事物往往巧于逢迎。郑板桥则恰恰相反,逢迎是他最讨厌的一种态度。斫夭桃、煮鹦哥,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个性鲜明的郑板桥,对于种种浮华虚伪的社会现象,他有一种必欲破除而后快的强烈愿望。

    接下来的火药味儿更为浓厚了。“焚砚烧书,椎琴裂画,毁尽文章抹尽名。”诗书琴画,是封建社会读书人修养的标志。然而,哪怕你是诗书琴画四项全能又有何用呢?艺术是美的,挣扎在赤贫线上的生活却一点儿也不美。诗书琴画,在这个世道上已沦为附庸风雅的工具与伪饰。“毁尽文章抹尽名”,郑板桥一语撕破了太平盛世的画皮。

    闻一多先生在《死水》一诗中写道:“这是一沟绝望的死水,这里断不是美的所在,不如让给丑恶来开垦,看他造出个什么世界。”郑板桥亦在此词中采用了相似的手法。在“毁尽文章抹尽名”之后,他发出了惊世骇俗的大笑:“荥阳郑,有慕歌家世,乞食风情。”

    “荥阳郑”一语双关,它既是郑板桥的自称,又是唐传奇《李娃传》中的男主角。《李娃传》是这样开头的:河南荥阳郑生,家世高贵、才藻超群,到长安赴试时路经鸣珂曲,与一位“妖姿要妙、绝代未有”的青楼女子李娃一见倾心,为之千金散尽在所不惜。

    见郑生金尽,鸨母可是一万个不乐意。狡猾的老鸨借着外出求神之机与李娃跑了个无踪无影。人财两空、走投无路的郑生沦落到凶肆(殡仪馆)卖唱(为死者唱挽歌)为生。在长安东西市联合举办的挽歌竞赛上,郑生以《薤露》之章而一举夺魁。然而,还没来得及领取最佳新人奖,郑生就被一个人给带走了。原来,就在他上台献唱之际,郑生的父亲恰好在场,与一名老仆同时目睹了郑生秉翣而歌的“风采”,老仆将郑生引至郑老先生面前。郑老先生一时想不开,认为这是奇耻大辱,暴扁郑生一顿后扬长而去。郑生被打成重伤,成了殡仪馆的累赘。挽歌王子就此丢掉饭碗,流落街头做了乞丐。

    一个大雪纷飞的天气,饥寒交迫的郑生外出行乞。这一次,他竟遇上了抛弃他的俏冤家李娃。当初抛下郑生原非李娃的本意,这一见面,李娃立即就良心发现了。“幸青娥、俊眼不曾迷,团圆剧。”这位打扮入时的美女毫不迟疑地脱下身上的绣襦,温暖着一身邋遢、冻得半死的郑生回到了她的妆楼。李娃倾注全力资助郑生重习举业,郑生得中进士后娶李娃为正室,妻因夫荣,李娃后来还得到了“汧国夫人”的诰封。

    “慕歌家世,乞食风情。”不仅是读者,即使《李娃传》的作者,想必也认定郑生的挽歌乞食是他糟糕透顶的记忆,是他生命中的不堪承受之重。可照板桥先生这么写来,郑生挽歌唱得那么棒,非但无玷于门楣,反倒风情撩人、足可称羡。至于说乞食街头,这也不是什么羞于提起的事。乞食也很好啊,能得到佳人探首相看,绣襦拥归,这叫化子真有能耐、真有艳福。板桥先生说的其实都是反话,嬉笑之中颇见傲骨崚嶒。板桥先生真正想说的是,这个社会对人才的作践是到头了、到底了。然而粗服乱头不掩国色,即使跌入底层,才人依然富有魅力。而这种魅力,也往往是在“抹尽文章毁尽名”后方才发挥得淋漓尽致。

    “单寒骨相难更,笑席帽青衫太瘦生。”这是郑板桥的自画像。这样的一幅画像,对于普天之下“有奇志必有奇穷,有奇才必有奇困”的寒士们来说,想必会发出会心的一笑。有什么办法呢,我大概生来就没有富贵之相吧。穷鬼一个,头上戴的是式样老土的席帽(毡制的笠帽,一代词宗陈维崧也曾戴过,称其为“席帽聊萧”),身上穿的是补了又补、洗得发白的青衫。那些富贵之人会为着如何减肥而大伤脑筋,我呢,则因营养不良而面黄肌瘦、影响市容。

    “看蓬门秋草,年年破巷;疏窗细雨,夜夜孤灯。”蓬门、秋草、破巷、孤灯,这是多么凄惨的景象啊!就连疏窗细雨,在文人墨客眼中理当诗意可爱的事物,也成了恶劣环境的同伙与帮凶。因为,疏窗细雨会加重他的饥寒之感。而连温饱都不得保障之时还侈谈诗意,岂不是如同掩耳盗铃一样可笑吗?

    “难道天公、还钳恨口,不许长叹一两声?”既已沉沦到底,还要保持什么“怨而不怒”的风度?这一句话,妙在指桑骂槐。此句中的“天公”,不单指视听茫茫的上天,其矛头实已指向当时的最高统治者。清朝是个文字狱空前“发达昌盛”的封建社会。文人有恨,也只得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否则便是惹祸的根苗,没准哪一天会东窗事发。

    偏这郑板桥是个不怕事的,他居然还说:“癫狂甚,取乌丝百幅,细写凄清。”意思是,我就是要骂,还要把骂的过程用笔墨记录下来,你又能拿我怎样呢?“乌丝”是古代的一种笺纸,上下乌丝织成栏,其间用朱墨分行。“我要取来乌丝百幅,一笔一画地在上面书写我的怨恨、我的凄清。”词至尾声,板桥先生的激昂情怀又化为了一分凄清难说的孤愁。无论恨的浪头有多凶猛、多狂纵,当疲极而落的一刻,终将止于沉默,溶入酸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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