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间一壶酒,足以慰风尘:清词中的别样风华-寒士黄景仁 来自乾隆盛世的咽露秋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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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语:青衫司马,平生心事付琵琶。红豆泪洒,绵绵此恨哪有涯?本章的入选者有“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推为第一”的黄景仁与“咸丰兵事,天挺此才,为倚声家杜老”的蒋春霖。入选理由:黄景仁与蒋春霖皆年少成名。而前者因贫病交加逝于壮年,后者因穷途末路而服药自尽(一说投水自尽)。黄景仁生于乾隆盛世,蒋春霖则身逢咸丰乱世。无论盛世、乱世,一样是才高如山,一样是命薄如纸。黄景仁与蒋春霖,他们的背影是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无数青衫士人的浓缩,他们的眼泪或许只是那些青衫士人滔滔泪海中的两颗珍珠,但其独特的光芒却惊心动魄。

    黄景仁小传

    黄景仁(1749-1783),字汉镛,一字仲则,号鹿菲子,阳湖(今江苏常州)人。十六岁应郡县试,于三千童子中拔第一。此后屡应乡试不中。《清史稿》载:“朱筠督学安徽,招入幕。上巳修禊,赋诗太白楼。景仁年最少,著白袷立日影中,顷刻成数百言,坐客咸辍笔。时士子试当涂,闻使者高会,毕集楼下,咸从奚童乞白袷少年诗竞写,名大噪。尝自恨其诗无幽、并豪士气,遂游京师。高宗四十一年东巡,召试二等。武英殿书签,例得主簿。陕西巡抚毕沅奇其才,厚赀之,援例为县丞,铨有日矣,为债家所迫,抱病逾太行,道卒。亮吉持其丧归,年三十五。”名以诗著。吴嵩梁《石溪舫诗话》云:“仲则诗无奇不有,无妙不臻,如仙人张乐,音外有音;名将用兵,法外有法。”包世臣《齐民四术》称:“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推为第一。”著有《两当轩集》《竹眠词》。

    惊才绝艳,卿何薄命

    《沁园春·壬辰生日自寿》

    苍苍者天,生我何为,令人慨慷。叹其年难及,丁时已过;一寒至此,辛味都尝。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齑苦笋肠。临风叹,只六旬老母,苦节宜偿。

    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

    1783年四月下旬,山西解州运城,河东盐运使沈业富官署。温风骤起,飞花如雨,不多工夫已织成一幅凄艳的红锦地衣。春光正当盛时,芳菲正当浓处,然天不作美,竟过早地显露出一派衰飒气象。

    药罐的苦味充盈了内院深室。病榻上躺着一个气息奄奄的男子,双目微闭,两颊蜡黄。岁月虽已在他的五官刻下沧桑印迹,但这仍是一张经得起端详的脸。他眉目如画,神凝和田之玉,薄薄的棉被遮不住瘦弱的身形。年轻时,一定是个儒雅斯文的美男子。如今,日益加重的疾病使他显得既苍老又憔悴。虽说他的实际年龄还不到三十五岁,但不用请教医生也看得出来,他的一生就快走到尽头了。

    “仲则,该喝药啦。”他的妻子双手捧牢一个青花瓷碗,先搁在旁边的梨木几上,温柔而又有些吃力地扶他坐起身来。

    “阿娘呢?”

    “为你上香祈福去了。为表心诚,去了个最远的庙观,叫什么灵安寺的。她老人家要晚些时候才回来。”

    “生死无常,你劝阿娘看开些吧。只可惜我黄门人丁单弱,兄长早亡,阿娘白养我这个儿子了!”

    眼前,仿佛回到了三十年前。还不满四岁,他就失去了父亲。除了一个哥哥外,别无叔伯亲戚,贫门寒户就靠着母亲屠氏一人支撑。母亲兼具慈爱与严厉两种性格。抚育他成长,无微不至;敦促其功课,一丝不苟。“娘,长大了我会让你享福,我会成为你的骄傲。”仰脸望着母亲那张愁苦中不失英勇的面容,他郑重地说。

    那年,母亲也不过才二十有余吧,鬓发间却已夹有银丝。听了他的话,母亲欣慰一笑。

    “我会考上状元!为你,也为死去的爹爹扬眉争光。”

    “好孩子,有志气。有你这句话,娘预先为你埋下一坛状元红。”

    三十年过去了,直到现在,他也没能喝上一口醉人的状元红。喝药,倒是成了他的日常。就着妻子的双手,黄仲则费力地啜进一口苦药,他的眉头越发皱紧了。

    “苦得很?”妻子细心地用一方丝巾为他拭去嘴边的药汁,“良药苦口,你忍耐一些。”

    “我倒没什么,”他深深地凝视着她,那眼神,是平生未曾有过的温存,“只怕今后,要苦了你了。”

    “仲则……”她几乎泣不成声。

    如果生于当代,也许他会脱口而出:“我现在才知道,你对我有多重要。你是上天对我的恩赐,但愿我们永远不要分开。”但他不是。古代的文人,无论笔下怎样情深似海,在生活中,当着自己的妻子,又怎能抛开那份习以为常的缄默?

    何况,她并非他最初的爱人。

    几回花下坐吹箫,银汉红墙入望遥。

    似此星辰非昨夜,为谁风露立中宵?

    缠绵丝尽抽残茧,宛转心伤剥后蕉。

    三五年时三五夜,可怜杯酒不曾消。

    一组深得李义山《无题》神韵的《绮怀》见证了黄仲则的初恋。那一年,他十七岁,与爱情一样清新稚嫩。然而,彩云易散琉璃碎,无论爱得多深,他终于明白,今生无缘携手。

    作为孝子,他不能拒绝母亲的安排。十九岁,娶了一位姓赵的姑娘。在烛光下低眉端坐的妻子,说不上来,他对她是否有过爱情。也许在最开始的时候,爱情便以亲情的模式进入了他们的婚姻。她很婉顺、很贤淑,一个在品行上无可指摘的女子,然而,对他的精神世界却知之甚少。

    “自从嫁吾家,釜甑常生尘。门户持女(注:“女”通“汝”。)手,何以能支振?”有道是秀才人情纸半张,这就是他写给她的诗。枯瘦涩暗,谈不上任何文采,令人难以相信竟是出自像他这样的才子。

    可是,这却是他的妻子所过的真实生活。因他长年在外游幕,母亲与妻儿都留在故乡。侍候婆母,照顾幼子,在三餐难继的陋室中日夕操劳,赵氏默默地为丈夫做着一切。直到几年前,他托朋友卖掉了老家的半亩田地、三椽破屋,才将他们接到了京城。团圆是甜蜜的,甜蜜的代价却令他无力承受。在京都的最后几年,他已落魄到粉墨登场,与伶人同台献艺以养家糊口。“排遣中年易,支撑八口难”,由于债台高筑无力偿还,他只得携妻带子“潜逃”出京,去投奔远在西安的陕西巡抚毕沅。来到西安后,爱才如命的毕沅慷慨捐资为其谋得候选县丞一职。几个月后,黄仲则重入京都,等候补缺。然而,京中的“葛朗台”们并不打算放过这个即将否极泰来的苦主,而是将催债行动进行得越发声势浩大。黄仲则不堪其扰,只得再往西安投奔毕沅。

    入陕之前先要入晋,“北上太行山,艰哉何巍巍!羊肠坂诘屈,车轮为之摧。”当年志吞中原的乱世枭雄曹操在率领大军经过太行时,曾写下一首令人色变神沮的《苦寒行》。而黄仲则,这位体质羸弱的文人终于没能战胜太行的苦寒,“茂陵秋雨病相如”,在解州运城,他不得不停下了奔波的脚步。

    “仲则,你不要急。这里很安全,他们不会追来。待你身体好些,我们再上路。”赵氏握着他的一只手,悄声安慰说。

    “我黄仲则怎会落到了这个田地?‘十有九人堪白眼,百无一用是书生。’七年京华,自食苦果,谁能比我更窝囊,谁能比我更失败?”仲则手捶床沿儿,显得十分激动。

    “仲则,你不要这么说。你写了那么多诗,你还有我们。”赵氏在急切间按住了丈夫的手。

    他的诗,她或许从未懂得;然而,听到这样善解人意的话,他却不禁潸然泪下。光芒如日的帝都,在任何时代都有着吸引人才的强大磁力,可它却很难成为诗人的福地。一名诗人若想在京城过上像样的生活,除了作诗,还必须精通其他门道。他呢,不知是对此一无所长还是一意孤行,“半生蹭蹬因能达,百样飘零只助才。”在京城数年,他只做了一件事——作诗。别人的诗,是才人之诗、学人之诗。因为,那是一个政治高压的年代,以诗逞才,以诗治学,没有比这更符合一位盛世君主的期许与口味。而他的诗,却是诗人之诗,幽苦寒涩一如舞风病鹤、咽露秋虫,这是盛世的不谐之音。他是一个异端,他是一个另类,然而,他更是一个倚才拔地的天才,一个被赞为“乾隆六十年间,论诗者推为第一”的诗人。《沁园春·壬辰生日自寿》是黄仲则在度过人生中的第二个本命年时所写的一首词。

    “苍苍天者,生我何为,令人慨慷。”二十四岁的青年,如果不是在“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话,以这样一种悲愤难抑的语气来表达心绪,实在太令人惊愕了。二十四岁,这是幸福的年龄,是含苞待放的花期,然而二十四岁的词人却感叹苍天生我无用。这真是黄仲则式的慨叹,一个天才早熟却又贫无立锥之地的盛世狂生。

    “叹其年难及,丁时已过;一寒至此,辛味都尝。”我最好的年华早已飞逝,少壮之日不可追回。黄仲则的诗文辑作《两当轩集》,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人们有许多猜测。有人认为,两当轩者,是指诗人家居局促,一间屋子既当书房又当卧室;也有人认为,两当轩者,是取自“饥以当食,寒以当衣”之意;还有人认为,两当轩系诗人自嘲,因为诗人常于当铺进进出出……形形色色的猜测,大多围绕“贫”字展开。贫寒选中了黄仲则为代言人,贫寒使得二十四岁的诗人尝尽了世间辛酸。

    “似水才名,如烟好梦,断尽黄齑苦笋肠。”黄仲则有神童之誉,年方九岁,便写出了“江上一夜雨,楼头五更寒”这样成熟的诗句。十六岁时更是一鸣惊人,在常州府三千名考生中脱颖而出,夺得童子试头魁。然而自此之后,在连年的科考中,他都大败而归,始终没能迈过“秀才”这一初级台阶,而迈不过这一台阶,他就不能改变“辛味都尝”的困境。虽然,困境之中有两样事物曾给他以喜悦,给他以动力。这两样事物,一为才名,二为好梦。但才名与好梦终将如水东流,如烟散尽,它们无法代替生活。“断尽黄齑苦笋肠”,这才是生活的本质。黄齑为咸菜,黄齑苦笋是炊金馔玉的反面,如果说炊金馔玉代表着穷奢极欲的富贵,黄齑苦笋则将文人的酸苦一言概尽。

    “临风叹,只六旬老母,苦节宜偿。”一个人活在世上,不只是为自己,更多的时候,是为了养育我们、爱护我们的亲人。黄仲则的母亲青年守寡,这位柔弱的女性在先后失去了丈夫与长子之后,以坚强的毅力将唯一的爱子抚育成人。其志刚,其节苦,其心悲,其希望之所钟,安慰之所集,均系于仲则一身。让母亲无忧无虑地安度晚年,是仲则的责任之所在,但他却负不起这个责任。不是无心为此,而是力不能及。二十四岁的黄仲则,他那单薄的肩胛已承受不起生活的重担。

    “男儿堕地堪伤。怪二十,何来镜里霜?”在古代,一个家族添了男丁,这可是件极隆重的喜事,而黄仲则却说自己堕地堪伤,这个人莫非天生就有厌世倾向?其实他的这句话,更多的是表达了一种对于生命价值的疑问。黄仲则出生于一个寒微的书香之家,祖父为常州府高淳县的县学训导,父亲为县学生。当这个家庭的第三代,一个名叫黄景仁的男婴呱呱坠地时,人们肯定在他身上寄托了重振家声的厚望。厚望催生了压力,随着父亲、祖父、长兄的相继去世,仲则成了这个家中硕果仅存的男性,一跃而为家庭的第一主角。然而,这一角色是他不能胜任的,这一地位是他不配据有的。是男儿,既不能以显耀的功名告慰祖辈父兄的在天之灵,又不能报答生母的养育之恩,此不堪伤,何可堪伤?忧伤过度,这位二十出头的年轻人竟已霜发频添。可怜未老头先白,临镜自照,他不得不责怪霜发来得太急、太早了。

    “况笑人寂寂,邓曾拜衮;所居赫赫,周已称郎。”此二句看似大俗,似乎有着一种“人比人,气死人”的攀比心态。“邓曾拜衮”中的主语是邓禹。衮是古代君王或三公的礼服。邓禹是东汉人,位列光武中兴“云台二十八将”之首。据《后汉书·邓禹列传》记载,邓禹十三能诗,二十四岁即被汉光武帝拜为大司徒,黄仲则想象邓禹初拜大司徒时的风采,衮衣绣裳,气场超强。“周已称郎”中的主语则是三国的周瑜,他在二十四岁时被吴主孙策封为建威中郎将,“曲有误,周郎顾”,周瑜雄姿英发且雅善音韵,吴人给了他一个极妙的昵称——周郎。

    为什么说这两句看似大俗呢?因为就表面讲,比来比去的无非是人家在二十四岁时已当了高官,着了华服,住了豪宅,有了排场。真是这样的攀比,黄仲则哪里还会有作诗的心思呢?从此致力于升官发财之道,也不至于活得一贫如洗啊。不,这不是黄仲则的本意。黄仲则真要攀比的,在于理想,在于事业,而不在于权势地位。二十四岁的黄仲则,不是没有凌云高飞的壮志,可也要有不拘一格识拔人才的朝廷啊。千古以来,不缺邓禹,不差周瑜,只少了令邓禹、周瑜之辈施展抱负的时机。

    出名要趁早,否则来不及了。即便风光如邓禹、威赫如周郎又能怎样?“寿岂人争,才非尔福,天意兼之忌酒狂。”邓禹与周瑜均未享高寿。尤其是周瑜,在三十六岁时便遽然逝世。有才未必有寿,有才未必是福。福寿双全,常人争之不得,全在上苍的一念之间。然而,天道荒荒,天意惘惘,与其向上苍祈求,不如纵酒清狂,且趁这青春热血尚未冷却,预支了未来岁月的一切叹息、所有忧伤。

    “当杯想,想五湖三亩,是我行藏。”仲则醉矣,杯前酒底,却仍自难忘。在那浩瀚的太湖边,有老屋几椽、薄田三亩,是其儿时的家园、心灵的屏障。天涯游子,胡不还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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