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豆豆送交给林汐,他便驾着那辆宾利,沿着记忆中的街道,漫无目的游荡着。直至中山北路的青云大厦时,看见路两旁高大的,长满新绿的法国梧桐,记忆竟一幕一幕复活。帧频鲜活、闪着青春的光亮。
“陆宛,下次蔷薇花开时,我骑车带你去看遍全城的蔷薇花吧”!清亮高亢的声音伴随着春日的阳光,从梧桐缝隙里洒下,落满一地……
因为这些见证了他们美好爱情的梧桐,因为那些青春的记忆,林旭便将青云大厦的十一层全部租了下来。他,要么不回。回,就轰轰烈烈,不仅仅是开公司,还要寻回丢失的爱情。
当林家人得知林旭这一决定后,各种震惊、有的喜、有的忧。喜的是林父、还有林家的老掌门——林老爷子,终于能够骨肉团圆。
忧的是现任的林家掌门人,林驷。他当然清楚,林旭的回来意味着什么?作为林家第三代唯一的男丁,林旭迟早都是要接手林氏药业的。然而这个早和晚对他来说,意义可不一样了?好不容易刚坐稳的位置,他哪里就舍得拱手相让;再者本就野心勃勃的他,正值壮年,岂肯屈于人下,而且还是一个后辈。他甚至希望那个“晚”也永远不要来到。所以,当听说林旭要回国,他的心里便不自在起来,一直思虑着应对之策。
那边,林旭既然有了这样的想法和打算,便着手准备起来。首先,便是跟公司合伙人顾楼、马克通报且商量此事。
当顾楼得知林旭要回N城开分公司这事时,起初是非常开心的:“呀!你终于想通了。N城一直以来不都是你的禁地吗?有家都不敢回。”
“我见到陆宛了。她至今都没有嫁人,也没有男朋友。”林旭不理他的调侃,,把玩着杯中的红酒,沉思良久道,“我想我可能误会了她……”
“哦”,原来如此。顾楼哑然,原来是为了她。这该说女人是红颜祸水呢?还是动力源泉。自己力劝了那么多年的事,人家只稍稍露了个面,一句话也没有说就四两拨千斤的解决了。唉!终于理解为什么古人会冲冠一怒为红颜了,顾楼默默的想。只因天下有情痴啊!
顾楼忽得想起那年的北京街头,大雪纷飞中那个一边走一边哭泣的女孩。她是那么的无助、彷徨、失魂落魄,如丧考妣。顾楼一时间想不出用什么词来准确的形容当时的陆宛,竟想出这么个贬义词来。
那情那景,如果再说陆宛将林旭视为备胎,顾楼是打死也不信的。可惜,为时已晚。那时,沈佩已怀了孕,且此事他自己也脱不了干系。如果不是他的推波助澜、煽风点火,林旭也不会和沈佩稀里糊涂的上了床。既然生米做成了熟饭,兼之沈佩也是自己的朋友,而陆宛于已就是一陌生人,他选择了帮熟不帮生,硬将这事给隐瞒了下来。一瞒就是很多年,即使在沈佩去世后,他也没有说出当年的真相。
N城分公司初创,百业待举。作为GoldenMonkey食品公司的人事行政总监,首要关注的是人才的引进、人员的配备等。顾楼一面通过猎头公司挖掘人才,一面自己在网上浏览搜寻着,却无意发现陆宛的求职简历。
那一刻,他觉得林旭一定会很感兴趣,也为了将功补过,便立即报告给了林旭。果然,这家伙见色忘利、重色轻友,完全忘记了自己制定的那些招人条条框框,且明明公司没有培训师这一岗位,还别出心裁的想出一个,并在董事会上冠冕堂皇的说,考虑到国内教学水平的不足,想必那些拥有英语六级的人,可能专业术语不过关,需要找个英语八级的人给他们作培训,更是明白指示顾楼将陆宛的简历推荐给享利,且务必要留住她。
所以,什么求贤若渴,什么只有陆宛一人应聘,统统是浮云,不过都是掩饰萝卜招聘的本质,为得就是引君入瓮。
离开青云大厦后,陆宛想着明天就要正式报道上班,原本还打算暑假里去郝婆那住上一阵子,好好陪她的,这下落空了。不如,趁着现在的空闲过去看看她。好久没去,也不知道她最近身体怎么样了?
走到新街口时,突然又想起自己衣柜里的那些衣服,都是偏向休闲文艺范的。自己就要去外贸公司工作,听说他们对着装还是有要求的。于是,找了地方,停了车,上到新百。好在陆宛人高也瘦皮肤又白,不挑衣服,随便什么衣服,只要尺码合适,穿出来都是有型也有款的。
所以,她很快就为自己挑了两身较为正式的职业套装,一套杏色的短款小西装加西裤,一套湖兰色的长款修身西装加西裤。
衣服买好后,陆宛立即赶到最近的那家米旗蛋糕店,买了郝婆最爱吃的提拉米苏和一些卤煮。这才匆匆的赶去水西门,探望郝婆。
陪着郝婆度过愉快的一个下午后,第二天陆宛穿着暂新的套装,以一个新姿态准时到达青云大厦,开始在外企的第一天上班。
奇怪的是,昨天那些办公室还空着的,今天就有了人,就像是他们昨天真得都放了假一样。哦——对了,享利说分公司是才成立的,安妮昨天也说过各个岗位的人员早就招满了。看来,今天便是大家入职的第一天了。
陆宛仍就是先到人事部报到。安妮对她印象颇深,瞧着她那一身规规矩矩的新衣,总觉得像她那样仙气飘飘的人,穿这么一身总有些被束缚住不能飞天的感觉,不禁捂嘴咯咯一笑:“阿梅,你今天穿得真正式,我都认不出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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