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就问过爸爸妈妈,
问他们我们家什么东西最值钱。
爸爸就把袖子撸起来,
露出了他戴着的一块手表对我说,
他的手表最值钱。
手表是腕上的精灵
很小的时候,我就问过爸爸妈妈,问他们我们家什么东西最值钱。爸爸就把袖子撸起来,露出了他戴着的一块手表对我说,他的手表最值钱。妈妈也附和说,还有她的手表。我对爸爸妈妈的手表刮目相看。
我常常把两块手表都拿过来摆在炕上玩儿。这两块表大小差不多,一块是黑色的苏联表,另一块是棕色的百浪多。我喜欢把它们贴在耳边谛听那机械表里发出的美妙弦音:嘀嗒、嘀嗒……我喜欢在被窝里看着那夜明指针的旋转,一圈、一圈……那时我还小,还没有时间概念与紧迫感,手表对我来说,就是个会转圈、有声响、夜里能看得见时间的玩具而已。
需要上发条时,我会抢着替父母给手表上劲儿,两个手指使劲儿地拧,直到拧不动为止,真的很好玩儿。可是我再怎么好奇也是戴不了的,因为自己的小细手腕上还承载不了时间所赋予的重任。
那时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炕柜、木箱、皮包、收音机……能与手表相提并论的还有自行车和缝纫机。我家很早就把“四大件”置办齐了,这都亏了妈妈是一位持家理财的好手,才能将并不富裕的家庭打理得跟富裕家庭一样殷实。
爸爸在1956年买了一块瑞士产的百浪多手表,当时花了125元钱。五十年代的125元钱,我想应该相当于现在的八千多块,那是爸爸妈妈节衣缩食省下来的钱,他俩每个月都要攒钱,不管当时钱有多紧也不会耽搁。
这习惯一直延续了近60年,直至现在仍不忘每月都将工资的一部分给银行送去。后来,他们又买了一块苏联手表,于是,两人的手腕上都戴上了手表。他俩的手表虽不像情侣表那样一看就知道手表里的爱意,但他们那浓浓的深情却也通过手表上的时间流转,将情酿得醇香,将爱雕得恒久。真正的爱无需用言语修饰,因为时间可以替他们讲述那漫长的故事。孩子的长大成人,那点点滴滴的情与朝朝暮暮的爱,都在两块手表上面镌刻上了岁月的褶皱和年轮的鬓霜。自从有了自己的手表,他们的生活变得既有情趣又有节奏。
对于很多人而言,手表的功能不仅仅是看时间,它也是人们生活的品质和身份的象征。
小时候我没少听老人讲,当男士与你握手时会留意你手腕上的表,女士也常借此判断是否愿意与你交谈。就连当时上海手表厂制造的上海牌手表,也是国人们趋之若鹜的珍品。因为市场供应有限,上海牌手表成了实力的象征。
当时流行一句俗语:如果没有上海牌手表,就没有姑娘会嫁给你。那年头,手表是凭票购买的紧俏商品,是日常生活的奢侈品,是大多数人可望不可求的东西。当时人民的生活水平还不高,能保证两餐吃上饭已经很不容易了,谁的手腕上要是新添了一块手表,亲朋好友们要是不围上来观看,并羡慕地细细打量、品头论足一番,那才是怪事呢。
在我印象里,手表就是成年的象征,我知道只有大人才有特权戴手表。那时候每当和小伙伴们玩过家家,扮演爸爸妈妈的时候,我们都会在自己的小胳膊上用圆珠笔画上一块手表,很是骄傲地认为自己已经是个大人了。那时候,手表之于我就具备一种神圣的形象感。
那时甚至一个人走夜路时都要把手表藏起来,以防别人劫道。在很多城市的宾馆、公共浴池等地方,就有专门存放客人现金、手表等的地方,以防丢失,可见手表在那时的地位之高。
手表的神秘引发了探索心理与求知欲望,使我一直盘算着背着父母将他们的手表打开,看那里面都是些什么东西,多少次想拆卸,都害怕无法复原会被责骂而放弃了。他们的表有时需要擦油泥,每次去找修表的师傅,我就跟在后面,在旁边看着师傅如何把表打开,怎样拆卸。手表里面的所有物件都那么小,而且那么精致!
看见别人的手腕上戴着锃亮的手表,只要一抬手就能知道时间,总觉得又酷又帅。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开始渴望能拥有一块属于自己的手表。所以我总喜欢把爸爸的手表戴在自己手上,可就是太大了,根本不行。
我上高中那年,二叔送给我一块日本产的电子手表,说是花了15元买的。二叔说:“这块表是我为你买的,现在你上高中了,学习会用得着它,希望你爱惜表,更要珍惜时间。”这块表很好看,既精巧又别致,表带是褐色蛇皮的,戴上感觉很凉爽。戴上这块手表我开心极了,有个手表在腕子上,竟然会凭空增添许多自信。有了它,自己觉得真的是个大人了。我几乎连睡觉也戴着它,生怕摘下来了就会丢了,当初那份对手表的痴爱到现在是很难有了。
我知道,大千世界里爱表的人和手表之间会产生太多太多的感情。手表往往代表了个人的品位以及某个阶段的人生态度。手表的背后会记录着一个人多少年来的心路历程和尘封故事,它绝非只是炫耀财富的工具,它也是在时刻提醒人要珍惜时间。父亲曾说:“就是再贵的手表,也没有时间珍贵。”这句话我铭记至今。
怀念我家的自行车
我已不骑自行车很多年了,在塞车如家常便饭的今天,我十分怀念那些骑自行车的日子。现在想想,骑自行车真的有太多好处,轻便自由、环保健身、防止早衰……
自行车曾经是我国非常大众化的一种交通工具,它既普通又便利,人们上下班和郊游时经常骑着它。在二十世纪的五六十年代里,自行车不但是奢侈品,更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就是有钱也买不到的。那时是计划经济,凭票供应。自行车与手表、缝纫机、收音机是那个时候的四大件,永久、凤凰、飞鸽、五羊……这些老牌名车,不论你拥有哪个,都是荣耀的象征,就像现今拥有一辆奔驰、宝马一样,让人羡慕。那个时代,自行车不仅是人们基本的代步工具,也是百姓非常重要的家当之一。
我家买的是上海产的永久牌男式自行车,28型直梁,黑色,牛皮坐垫。漆锃亮锃亮的,很高贵。永久的身份非比寻常,其稀有及昂贵程度令人们趋之若鹜。更多的人买不起或买不到永久车,就选择买一堆永久的配件自己组装,它像传家宝一般,常常从父亲那传到孩子手中,而市面上的二手永久车也依然吃香。那时候我才几岁,妈妈天天上班骑着它,晚上下班回来车上总会有给我和姐姐买回来的好吃的零食,有糖果、蛋糕和饼干,有时还有带鱼、墨斗鱼、小虾什么的,因为那时妈妈在副食商店工作,很多当时买不到的食品我都能吃得到。
爸爸在学校教书,离家很近,每天晚上都是爸爸做饭。妈妈下班回来的时候天都要黑了,我常常站在门口等她,一看到有自行车的影子便雀跃起来,接过妈妈手中的食物,一家人开开心心地共享晚餐。妈妈很爱惜它,几乎每天都要把它擦得亮闪闪的。有时她会把我放在前梁上,驮着我上街,我就把两只小手放在车把上,就好像自己在骑车一样,那感觉太风光了。
到了七十年代,稍有好转,有钱的话只要托托人也能买到自行车了。即使买不到名牌车,也能买到一些不怎么有名的牌子。
我很小就学会了骑自行车,那时我还没有车高呢,想骑上去还不可能,只好在侧旁用“掏裆”的方式,虽晃晃悠悠不太稳,但还是能把自行车骑跑。我家住在校外,当时很多小孩都骑着车在校园里玩儿。我们一帮小伙伴每人骑一辆车,在校园里呼啸而过,一圈又一圈。在我的意识里,我骑的绝不仅仅是自行车,它是战马,是战车。为了更有效果,我还在后轮上别上硬纸壳,一跑起来噼噼啪啪直响,别提有多神气了。最初我们比谁骑得最快,后来则比谁骑得慢,快与慢的较量之中,练就了我高超、娴熟的骑车技术。在我能将自行车骑到可以自由进退的程度时,自行车也沿着奢侈品—必需品—休闲娱乐工具的脉络,在一点点转换自己的角色,见证着我们日常生活的变迁。
到了八十年代,自行车成为中国人最重要、最普及的代步工具。那时每天上下班时壮观的自行车流,让中国成为外国人眼中的“自行车王国”。我家的那辆“永久”传给了我,我去哪儿都要骑着它,经常自郊外骑上30里路到市内,买些唱片、小人儿书后再骑回去。那时的路不是很好,都是泥土路或者是碎石路,有时会把车胎扎坏。
1984年,我在造纸厂工作,每天上下班都是骑自行车。那时我跟一些朋友经常去跳交际舞,南来北去地到处去赶场子,我们都是骑车,有时车座后还驮着自己的女伴儿,大家一边骑一边唱着歌,那时的情景真好啊!
等我到了婚恋的时候,妈妈就早早地找人买了一辆26型凤凰牌坤车。这台自行车是墨绿色的,精致小巧,非常漂亮,是给未来的儿媳准备的,我妈怕到时候买不到,先买了放在家里安心。可这台坤车竟在家里放了七八年,闲着。因为我结婚晚,凤凰车最后也没派上用场。姐姐是个很马虎的人,她自己的自行车被人偷了,没车骑就骑了这辆,结果她又把这台车也给弄丢了。当时我很心疼,又不好说什么,心里特别恨那些偷车的贼。
自参加工作到谈恋爱、结婚,我的“永久”就一直伴随着我,它陪伴我走过了那如梦似幻的青春岁月。谈恋爱时,每次与女友见面我都是骑着车,不论去哪儿都在车后座驮着她,夏天热得满身是汗,冬天冻得衣服上都结上了冰霜,却从不叫苦,心里还觉得很舒服。
骑自行车的时候还经常要躲交警,一旦被他们抓住,轻则一顿教育,重则扣下自行车,有时还要罚款。所以,那时要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远远地发现穿警服的人,就得赶紧让坐在车后的女友跳下车,跟在后面走。很多次因为看错了,把工商、税务和保安也当成警察,女友就得不停地跳上跳下。快要结婚的时候,我们在江南园艺小区租了个50多平方米的小房子,每天下班我都要骑上半小时的车去收拾房子,清扫、刷涂料、刷油漆、添置生活用品……买的东西不论多大多重,我都是用自行车驮回去的。
晚上下班路过菜市场,我每次都要停下来买菜买水果。女儿出生后,因为妻子没有奶水,我爸妈就把孩子接到了他们家里,女儿是他爷爷奶奶用奶粉一口一口喂大的。一直到三岁,孩子该上幼儿园了,我俩才将孩子接回自己的家。因为我的工作单位是市委直属部门,我将女儿送进了市委机关幼儿园,与我只有一墙之隔,所以女儿都是由我接送。每天骑车带着女儿去上班,先把她送到单位幼儿园,晚上下班再去接回来,前面坐着女儿,一边骑一边给孩子讲唐诗宋词,说着幼儿园里的趣事,那感觉幸福极了。
载着孩子上班让我有了很大的责任感,带孩子上班那几些年,一次也没有和别人撞车,我总是小心翼翼。记得有两次摔跤都是在冬天,马路上的冰像镜子一样滑,一次是在市政府的门口处,我的车被一处冰棱子滑倒,自行车滑得很远,我也顾不得难为情了,赶紧去护住女儿,把她抱到路边的安全处后,才跑去扶起自行车。
女儿事后对我说:“爸爸,我们摔倒时,好多路过的人在那看热闹,还笑。我的脸都没地儿放了。”我真没想到,这么个小东西,居然也懂得害羞和难为情了。再有一次也是冬天,我家楼前有个大坡,那时女儿都上小学了,坐在车后座,我一个冲刺过劲了,车前轻后重,我和女儿都像球儿似的滚进了雪堆里。当我俩从雪堆里爬起来,看着彼此身上脸上的雪和那尴尬、狼狈的样子,都禁不住笑成了一团。
那样的日子朴素而快乐,尽管现在有了汽车住了高楼,可是当年的美好感觉却没有了。我们现在总是会怀念过去的日子,总觉得过去的日子比现在要开心很多,那些过去的事情经过我们的回忆,变得格外美丽、温馨。
神奇的缝纫机
缝纫机是妈妈的宝物,这么多年来多次搬家,家里的许多老物件相继都被送了人或被扔掉了,但缝纫机是为数不多的幸运者之一。前几天,妈妈搬家了,家里一切东西都是新的,但缝纫机虽然早就用不着了,可她就是不愿意扔掉它。
搬家第二天,妈妈沮丧地对我说,缝纫机上一块电渡的压板丢了,找遍了新家旧居都没找到。没有了这块钢板,这台缝纫机就废了。妈妈到处找,可是还是没有找到。几天后,妈妈开心地给我打电话,说那块板子找到了。原来在搬家的前些天,她就担心搬家时会把缝纫机里容易松动的零件弄丢,于是就把那些小零件提前卸了下来用布包在一起,放在了它随身携带的兜子里。搬了家之后,竟将这事给忘得一干二净。
人们都知道,在那个物质极度匮乏的年代,买东西光有钱是不够的,购食品要粮票,买衣服要布票,连火柴、肥皂都要凭票购买。像“三大件”这般的紧俏货得凭“工业券”。“工业券”一个家庭一年才发几张,一个大件起码得十几张“工业券”。所以想购齐三大件除了自己的积攒,还得靠亲戚邻里的帮衬。
我家的缝纫机,是我儿时的一件大玩具。那是一台上海产的飞人牌四斗家用脚踏式缝纫机,款式漂亮,功能齐全。这台老式缝纫机比我的年龄还大,自打我记事起,它就是我家的重要的成员之一。爸爸说买它时花了120多块钱,那几乎是爸爸三个月的工资。但那时妈妈在商店工作,工业劵相对得到容易些,否则想拥有它是很难的。当时飞人牌缝纫机是名牌,每一个家庭都以能拥有一台飞人牌缝纫机而感到自豪。
当时爸爸的几个大学生帮着将缝纫机小心翼翼地从商店搬回了家,那场面一点也不亚于现在搬回家一台钢琴。妈妈还请来了学校的工程师,安装、调试、注油……给机器做完调试,用它试验缝制了衣物,效果很好,工程师不住地点头夸奖说:“不愧是名牌呀,就是好!”妈妈也跟着学了很久,将机针插入针孔板内,抬起压脚,手搬脚踏,一趟一趟地跑线。妈妈心灵手巧,很快就完全掌握了使用技术。她找来一块大绒布罩盖住机头,以防尘屑侵入,后来还给缝纫机做了一个布罩蒙住。
买了缝纫机后,妈妈学做了几件衣服,随后是,窗帘、围裙、枕套、套袖、鞋垫、裙子、衬衣、裤子,甚至做了一件呢子大衣,穿了好几年,那时妈妈做衣服都上瘾了。无纺布、的确良、尼龙布、花达尼,什么布的都做过。从此,家里就时常会响起那“哒哒哒”的有节奏的声响,那是妈妈在辛勤劳作,那是我家幸福的音符,那是童年里欢乐的声响。
家里的缝纫机是栗色的台板,黑亮的机头上印着金光闪闪的三个字“飞人牌”,而木制的机箱却是“无敌牌”。那时候,妈妈常常用这台缝纫机给我做新衣服,给姐姐做漂亮的花裙子,用很厚的布料给我做书包,用自己不穿的绸缎旗袍给我们改衣服,这让我身边的小朋友很是羡慕。我从小就喜欢解放军叔叔,想自己长大了也要做一名解放军战士。那时大人小孩都爱穿草绿色的军便装,妈妈也用一件大人的军便装给我改了一件小孩穿的,我就守在这台缝纫机旁看着妈妈为我改制服装,想象着当自己穿上绿军装,一定英气十足,就如同解放军叔叔一样,那多带劲儿呀。我很感激家里的缝纫机,它帮我圆了一个穿绿军装的梦!
当时的人们尚处在还为吃穿忧愁的时代,一个人没有几件衣服,一件衣服更经常是缝了补、补了缝的,有的缝补了几十次,补丁摞补丁的,十分常见。这样的日子,用缝纫机做出的活儿要比手针缝的活儿不知好看多少倍,人们都爱穿用缝纫机做出来的衣服。那时的家庭主妇们手里的缝缝补补,就成了空闲下来边聊天边要做的主要活计。不会缝缝补补的女人在当时就不是个好女人,确切地说不是个称职的女人。
妈妈在缝纫机前做活时,我就喜欢站在旁边细心看着,悄悄学会了很多,我小时也是公认的聪明伶俐。但是妈妈不准我碰她的缝纫机。我常趁妈妈不在家时摆弄她的缝纫机,缝纫机是翻斗式的,不用的时候就放在斗内,用的时候就拿出来,然后再和脚踏滚轮用一根皮带连接。我十分熟练地安装好缝纫机,穿好缝针线。第一次用它做了鞋垫,针脚虽然歪歪扭扭的,我却无比兴奋,这代表我已经会踏缝纫机了。再往后我还做椅垫、小宠物衣服、外国兵的船形帽……四个小抽屉里装着剪刀、直尺、软尺、粉线、油壶、线索子和各种零件什么的,很好玩。我有几次不小心把缝纫机针弄断了,妈妈发现针越来越少了,就怀疑我鼓捣过她的缝纫机,于是再三警告我不许再打缝纫机的主意。女孩子的天性就是爱美,姐姐很快就学会了钩、织、绣,她用缝纫机时,妈妈不仅不批评反而还鼓励她。
那时候,有缝纫机的家庭并不多,因此有很多邻居家的阿姨、大娘、姐姐都来我家借用缝纫机做活,每次妈妈都高高兴兴地笑脸迎送,还热心地帮人家设计,这样我家就拥有了非常好的邻里关系,这是不是应该归功于缝纫机呢?
我看书或写作业时都喜欢坐在缝纫机边,两脚蹬着脚踏板,上面学习,下面就“咯噔、咯噔”地踩动着脚踏板。
没想到转眼间几十年过去了,我家这台缝纫机也成了“老物件儿”,算是古董级的东西了,在别人看来它成了我家的“鸡肋”,再没有了实用价值,只能供爱好者收藏。然而每当看到它我就想起以前那么多的幸福时光,这又是怎样的价值呢?
午夜的收音机
若是有一个世界别有洞天,让你身居陋室也会有放眼全球的感觉,那就是收音机。
我从小就喜爱收音机,对这个神奇的“匣子”很是好奇。我刚记事时,家里就买回来了一台上海公司合营生产的电子管收音机。我对世界的好奇心也许就是从那时长出的吧,那时我怎么也不明白这个“匣子”怎么就能说话、唱歌、唱戏、讲故事呢?
我经常围着我家的收音机团团转,摸摸这碰碰那,欢喜得要命,奉为至宝,爱不释手。常趁着家长不在跟前,悄悄搬动收音机看看它背后有啥东西,声音怎么出来的。有一次,我实在想知道个究竟,终于按捺不住心中的好奇,偷偷拆开后面的挡板,看到里面闪亮着的一排排电子管及零部件。收音机正唱着唱着,我就拔掉了一个拇指粗发光的电管,“匣子”当即就哑巴了。结果被爸爸发现后训斥一顿,看着爸爸又原样把管子安上,它又开始出声音了。我还是不死心,等家里又没有人时,我就把收音机里的零部件拆下再安上,就这样拆来拆去的,收音机真完蛋了,爸爸也“治愈”不了它了,只好拿出去请人修理,于是我远远地躲开,不敢再碰收音机了。没有收音机的日子,我如百爪挠心,天天跟丢了魂儿似的难受,怅惘、失落,就好像家里走失了一位亲人一样,天天盼着收音机早点拿回来。
大概是我整天琢磨这事,费了太多的精力和时间吧,于是爸妈上班去之前,就把里面的一个电子管给拔了,怕我在家偷听广播不写作业,后来我就自己悄声地用零花钱又买了一个,插上照听不误。结果还是被发现了,原来是我白天听完忘了拔下来,他们发现了两个电子管,当即就给没收了,当月的零花钱也给停了,真是扫兴!
那时记不清是谁给了我一副耳机子,黑色的,就是电影《英雄儿女》里王成头戴的那种。我如获至宝,天天都搂在被窝里。可是这耳机只是个样子也不能出声啊,我就开始琢磨怎样才能让他发出声音。我借来了一本书,那里面有矿石收音机的简易制作方法,我学起来。矿石收音机是指用天线、地线以及基本调谐回路和矿石做检波器而组成的没有放大电路的无源收音机,他是最简单的无线电接收装置,主要用于中波公众无线电广播的接收。这种收音机非常简单,不用电源,电路里只有两个半导体元件,二极管和一个可变电容。
我去商店买来了一个单联可变电容、一个2AP9二极管和20米漆包线,回家装好一试,还真的听到了电台的广播。我开心极了,一种从未有过的成就感使我觉得这个世界太美妙了。为了能使声音更清晰,我用木条做天线架,把漆包线在十字架上缠成蜘蛛网状,挂在窗前的树枝上,把线的另一头拉入睡觉的地方,把它藏在了被子里。这样,我在夜里就可以悄悄地听节目了。
好景不长,我的好日子没过多久就被妈妈发现了,难免被骂了一顿。妈妈怕我只知道听收音机而不好好睡觉,坚决反对我听,多次将我的耳机没收了,还把我精心制作的天线扯得稀巴烂。我很生气,但敢怒却不敢正面反击,亦不敢抗,但是在背地里我多次找机会把耳机偷回来。经过几次拉锯战,爸爸被惹怒了,他把我的耳机抢过去,拿到厨房用斧头砸了个粉碎。
尽管如此,我对收音机的喜欢还是有增无减,反而更加强烈。后来不被爸妈管着,有属于自己的独立空间,拥有一台属于自己的收音机,爱听什么就听什么,想什么时候听就什么时候听……当一个孩子的想法,被大人扼制时,孩子会出现更大的反叛,现在回头想想,爸妈是担心我听收音机会影响学业,虽不至于“玩物丧志”,就只怕疏忽学习,日后难说未来。我呢,为了我心爱的收音机,不管不顾,默默地进行着不屈不挠的“斗争”,从未丢弃过收音机,可谓是驱不跑,打不散,就这样收音机一直陪伴着我到今天。
这些年来,我的收音机换了一台又一台,广播渐渐已被电视和网络挤压得无处容身,但是这丝毫没有减少我对收听广播的热爱。收音机对我来说不仅仅是一种怀旧情结,更是一种精神的依恋,那寂静的午夜里传送过来的天籁之音早以融入了我的生命之中。
岁月的留声机
偶或慵懒时,我愿倚窗而立,房间里放着我爱听的音乐,蜡封的尘缘往事随着乐曲的旋律漫彻到心海,又像是曼陀罗花开在我的心底,这自然让我想起留声机的金属唱针轻轻划过时的曼妙,心起微澜,忆起那段有留声机的岁月……
很小的时候,家里就有一台留声机,爸爸妈妈总是把它用帘蒙起来,因为那年代留声机是资产阶级的物品,是用来听音乐与跳舞的东西,被人看见是要给砸烂或没收的。爸爸妈妈害怕被人发现家里有这东西,因为他们被搜查怕了。很早的时候,爸爸因帮助过一位被打倒的老教授而几次遭到抄家搜查,家里的一些银圆、古钱及书法字画都被抄走了。那里面有一张是清朝著名书画家的珍品,价值无法估量,写的是张继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名诗《枫桥夜泊》。这幅珍品至今也没有下落,妈妈到现在还常常叨咕那幅画,惋惜之情无法化解。
我时常偷偷地摆弄家里的留声机,蓝色壳,象牙黄的唱针,很精巧。不带音箱,一支大插头得插到收音机上借其扬声器才能出声。那时家里只有几张戏剧的老唱片,“四郎探母”“五家坡”“小女婿”什么的,我不怎么爱听。
爸爸的学生中,有一位非常出色的女生,她能说会道非常会来事儿。她跟我家的关系处得特别好,经常来我家玩,爸爸和妈妈非常喜欢她,把她当女儿一样看待。我叫她霞姐,她很喜欢我,总领我去学校玩。霞姐气质好,长得非常漂亮,回头率极高。
霞姐看我家有电唱机又没有几张唱片,就从市内的父母家中取来了五十多张黑胶木唱片给我听。这下我可得到了宝贝,天天听,那一张张唱片,驱走了我童年所有的寂寞与忧烦。记得那些唱片有《军队进行曲》《战车进行曲》《溜冰圆舞曲》等,我都十分喜爱。其中,我万万没想到还有一张令我终生难忘的黑胶木唱片,就是由俞丽拿小提琴独奏、上海音乐学院管弦乐队协奏的小提琴协奏曲《梁山伯与祝英台》。
引子配上轻柔的弦乐,长笛吹出秀丽的华彩乐段,接着双簧管奏出优美的抒情旋律,我顿时觉得自己仿佛置身在鸟语花香、春光明媚的园林中。然后,小提琴在竖琴和木管乐器的呼应下奏出真挚淳朴的爱情主题,听到这里,感觉一腔血在沸腾喷涌,我似乎第一次感觉到了爱情的滋味,那么的美好,那么的迷人,那么的动情。爱情,真好啊!
进入高潮时,音乐急转直下,滑入慢板,独奏的大、小提琴互相对答,如泣如诉,描写梁祝楼台相会互诉衷肠的凄苦心情。这时我的情感又跟随音乐而黯然神伤,随后我又仿佛看到英台抱着梁山伯的灵牌跪倒在地,泣不成声,再往后就是她纵身投坟的一幕,梁祝双双化蝶,翩翩起舞……我又体会到了人类对忠贞爱情的赞颂与讴歌。
《梁山伯与祝英台》应该说是我人生的第一堂音乐课,它带给我的震撼与感动是空前绝后的。从此,我喜欢上了音乐,我懂得了爱。说来很难为情,我那时竟然还把霞姐当成了美丽可人的祝英台,而我则是那个重情重义的梁山伯。
岁月就是一台留声机,总是给人平添许多感触和叹息。
从此,我家便经常有许多同学来听唱片,一遍又一遍地听,一遍又一遍地感悟现在与幻想未来。那时我的同学有一半来过我家听音乐,好像我家就是神圣的音乐殿堂,他们看我的目光里也多了一份羡慕与崇拜,我为自己家里有一台留声机而骄傲。
后来,我就不再满足家里的这些唱片了,就去商店买新的,可那时唱片是紧俏品,家用留声机很少,好多商店里都没有货,有货也多是积压品。有个高我一届的同学小苑,他家在农研所,也有一台留声机,他也是个地道的音乐爱好者。他那时就四处打探,果然找到了一个唱片很齐全的地方,位于吉林市很偏远的郊区广播器材服务部,据说经理有办法搞到很多大百货商店都进不到的货。小苑就约我一起骑自行车去买唱片,我俩每次去都要骑两个多小时的车,那真叫一个累,屁股坐在自行车上久了,等从自行车上下来时两条腿也不像自己的了。可当看到柜台里那琳琅满目的唱片时,所有的疲惫与辛苦都不算什么了。我俩算不算是最早的音乐发烧友呢?
那时一张塑料薄膜唱片小的3毛钱,大的7毛钱,黑木的1块8,有的2块2。我那时没有多少钱,兜里的钱是平时从零花钱一分一角攒出来的,每次攒够了几块钱,我就跟小苑骑车赶过来,多数买的都是3毛钱一张的。有个苏小明穿海军服的黑木唱片我喜欢得不得了,但很贵,狠了多少次心终于买了下来。那时我和小苑还买到了很多电影插曲的唱片:《五朵金花》《阿诗玛》《等到满山红叶时》……那些歌到现在还觉得百听不厌,百唱不疲。
我狂热地喜欢上了音乐,那时好羡慕姐姐,她弹琵琶,经常随乐队到处演出,常弹奏《阳春白雪》和《十面埋伏》。我则喜欢乐队里的小提琴和小号,可是那时我很小,家长不可能给我买乐器,我就只有羡慕的份了。后来我攒钱买了一只口琴,奏响了我青春期的叛逆与蜕变。
在那些过去的日子里,无论是伤感的日子抑或是开心的岁月,无论是咸涩的眼泪抑或是香甜的笑靥,那些美妙的音乐,都陪伴我一起度过。
通过留声机,我们不仅知道了邓丽君,还知道了凤飞飞、刘文正、蔡琴、费玉清,知道了叶佳修、刘家昌、罗大佑、侯德健,知道了《橄榄树》《踏浪》《乡间的小路》,知道了《兰花草》《童年》《外婆的澎湖湾》……通过留声机,我们把清纯、自然、旋律优美的歌曲唱得烂熟于心,一张唱片,一盘卡带,成为我们当时最神往的娱乐;一把吉他,一把口琴,成为我们当时最醉心的工具。
我喜欢站在岁月的岸边,看那缠绵涟漪,听那缭绕余音,不愿将尘缘往事蜡封得过久过重,因为青春还没走远,胸中浓重的爱仍尚存余温。目光不再停歇寻找那被金属唱针轻轻浅浅划过的印迹,寻找那被生命的经历圈圈点点镌刻的磁道,我情愿充当一只永不疲惫的手,摇响动人的留声机,摇响对人生的热爱,摇响唱片里一段段旧日时光和往日情怀,摇响红尘中一阙阙经月流年与恩怨春秋。
总有阳光温软的下午,当我们泡冲一杯清茶或咖啡,在留声机里倾听年轮缓缓而出的声音,却不曾感觉到此刻的岁月,正向与我们相反的方向渐渐走远……那是时间的流淌,不容我们虔诚地挽留,亦不允我们去浅浅地忧愁,只剩下一些记忆或许会历久弥新,只剩下一段故事或许能荡气回肠,只剩下一些感动或许会铭心刻骨,只剩下一份旋律或许能余音绕梁。那就是岁月的留声机,帮助我们存储了无数曾经的感动,帮助我们重温那些曾经激荡心灵的歌声。
“音乐是岁月的留声机,我们在那些音符中,听着自己,那些镌刻在时光中的痕迹,因为一首歌就这样被记起。于是我爱上了那些能刻在心里的音符,爱上了能将这音符刻在心里的人。”每次听到这些歌,心间就会泛起留声机里幽幽远远的旋律,随之心里就会升起一种美妙的情愫,让我深深地缅怀那逝去的岁月,缅怀我家那台蓝色的留声机和那些黑胶木的老唱片……
痴迷收录机歌曲
我见到录音机时正是改革开放初期,爸爸所在的学校与日本建立了农业研修项目合作,日方赠送给学校一批教学器材,其中就包括了几十台录音机。当时大家都不知道录音机是什么东西,校方将录音机按需分配后,有很多老师就把这东西带回了家。这可好,录音机一下子就在我们孩子中间爆了锅。天哪,居然还有这么好的东西,把一个卡带放进去,就能听见说话、唱歌,听完后还可以倒回来重复听,自己讲话还能录到上面,反复播放。真的好神奇呀!
那时的家用录音机大多为盒式磁带录音机,黑黑的比饭盒大一些,我们就叫它“饭盒子”。磁带也很精致,五个小螺丝将一卷具有磁性的带子固定在里面,用手指就能使它的轮转来转去,挺好玩的。
1979年,我跟姐姐回妈妈的老家辽宁熊岳城大舅家过年,六哥有一台单卡录音机,他见我喜欢就让我带回来了。有了这台录音机,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精彩了好多。录音机的到来,逐渐代替了我家的留声机,我用它听歌,听英语,还用它录许多电影片段来欣赏。
那几年录音机在中国大陆风靡一时,尤其在青年人中更是热得沸腾。经过那个年代的人对这样的画面一定不会陌生吧:花衬衫、喇叭裤、大背头、大墨镜;手里拎着个大录音机的男青年在大街上招摇过市,音量放得震耳欲聋……录音机成了这些年轻人炫耀与宣泄的道具。
记得我的小伙伴金威、朱家林和房洪志常来我家玩,金威比较文明,后两个家伙都不是省油的灯,他俩穿着时髦的喇叭裤,围着我家的收录机大跳特跳,摇头摆尾,恣意妄为的模样,狂放不羁的表演有让我要吐的感觉,人可不能盲目赶潮流啊!因为这个,我从来不敢把收录机往外拎,就是要拿出去,也得把机器包裹起来才可以。现在想想,还是那时那个物什少,物以稀为贵,再就是那个时期的新生事物,大家都趋之若鹜,该理解我的那些小伙伴才对。
我把录音机拿出去主要是为了对录歌曲,就是把两个录音机放在一起,用一根导线相连,把别人有的好听的歌转录到自己的空白带上去。我去同学田力伟家转录时,回来不小心滑倒了,我都没舍得扔掉机器,手碰破了皮也能忍耐,不吭一声。录制自己喜欢的歌曲虽劳神费力,但没有办法,当时还没有双卡机,只能分机对录。那时我有《新鞋子旧鞋子》和《明天会更好》这两盘原声带,非常有吸引力,伙伴们纷纷来到我家对录,我也慷慨合作,愿意为其效劳。录歌,一般的人都能彼此合作,与人方便与己方便嘛!也有不讲究的“小气鬼”,那年春节,张明敏唱了四首歌,非常好听,我很想转录过来,听说邻居家外号叫“猫”的同学录下了这些歌,我就向他借磁带,可他居然不借,真让我生气。平时都挺好的,总在一起玩,这点事都不行,将来还能干什么?我当时很想不通。好在我的朋友很多,我收集到的歌也就应有尽有。
邓丽君的卡带我当时最多,有十多盘,其中好几盘是香港原声的,在大家眼里那都是高档货,还有程琳、张蔷、苏小明、周峰、苏红、朱晓琳、成方圆、张行、谢莉斯、王洁实、费翔等人的卡带,这些卡带在当时就是我引以骄傲的宝贝。把这些至宝放进录音机里,听到的就是人间最美的东西,那时真是百听不厌啊!
我们的歌声在校园内外伴着收录机不断唱响:张蕊唱的《清晨我们踏上小道》,康力唱的《尼罗河畔的歌声》,大马唱的《拉兹之歌》,张丹印唱的《心中的玫瑰》,杨江唱的《大火熊熊》,赵岩华唱的《路边的野花不要采》,郝辉唱的《一无所有》,王勇唱的《大篷车》;韩老二唱的《啊朋友再见》,李四唱的《军港的夜》,我唱的《邮递马车》……青春闪着金光伴随着我们奔跑的身影,笑声打着节拍托举着我们青涩的年龄。
在那个年代,有首歌是那时候的人都熟悉的,那是属于我们的歌曲——《我多想唱》:“我想唱歌可不敢唱,小声哼哼还得东张西望,高三了,还有闲情唱,妈妈听了准会这么讲,高三成天都闷声不响,难道这样才是考大学的模样,我这压抑的心情多悲伤,凭这怎么能把大学考上,生活需要七色阳光,年轻人就爱放声歌唱……”
八十年代初期,中国出现了一批优秀的歌星,他们的磁带,把我们这些青年人引入了流行乐的圣殿。我录音机里常放的歌曲至今还记忆犹新。
每当我回忆这些难忘的歌曲时,都会想起我家那台老式收录机,它伴随我走过了那耐人寻味的青葱岁月。收录机转啊转,转着美妙的乐曲,成为我的依恋,直到今天。追忆流金岁月,记忆定格,我痴爱的收录机歌曲即成了永恒经典……
难忘的电视
电视机现在已经是寻常百姓家的必备物件,但它的普及却经历了一段很长的岁月,电视机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的伴随物品,不知正在看的你是否有幸见证这一变化的过程,我是目睹了这一切的人。
我少年时几乎没听说过还有电视这么神奇的东西,第一次听人说起电视机时,我的眼睛里充满了不可思议与期待。我能亲眼看到吗?又是一个木“匣子”,可它比收音机神奇得多呀,不仅能听到声音,还能看见图像,这太美好了!
那时我还在上小学,一个同学说另外一个同学齐峰家有电视机,因为他的爸爸是药厂的机师,会组装电视。我们非常好奇,就极力讨好他,让他领我们去他家看看电视。齐峰很爱看书,平时总给大家讲《西游记》里的故事,我们多次去他家玩,并没看到有电视。
有一次,在我的再三要求下,齐峰给我拿出来看了,我一看,大失所望,那根本不是电视机,而是一台幻灯机。记得当时齐峰借给我一卷像电影胶片一样的幻灯片,内容是孙悟空借芭蕉扇,画面精彩动人,栩栩如生。我那时想自己也能做幻灯机,放电影,于是找到了灯头、灯泡、电线、放大镜和木头箱子,捣鼓了起来。
有两个同学也觉得我的想法很好,他们也参加了进来。做好了土“电视”,我们就找来一块块玻璃碎片,在上面画画。为了扩大宣传,我们便告诉前院后院的小孩,晚上到杨江家的小屋来看“电视”。
那晚果然来了不少小孩子,他们都是我们忠实的观众。那天晚上还算成功,不足之处就是我们画的画不怎么好看。后来我就把爸爸教学用的动物及家禽的幻灯片借来,弥补上了这个缺憾。
1975年,我11岁了。尽管我仍没见过电视机,但我那时对电视的渴望已越来越深。听同学说药厂厂部有一台电视机,很多家属都去看了。可我的爸妈不是药厂的职工,只有叹气。不久,我们班的班长悄悄地对我说:“今晚我领你去看电视。你去不?”我精神为之一振,赶紧回答道:“去。去哪看呀?”“你别管了,晚上吃完晚饭,你来我家找我。”
那天晚上我早早就吃完了饭,天一黑就跑到了班长家。班长的爸爸与我爸爸是同事,还是大学同学,他妈妈是药厂卫生所的大夫。等到9点多钟时,他就领我来到了药厂内,会议室的门没有锁,我俩蹑手蹑脚地溜了进去。也不敢开灯,班长摸黑打开了一个木柜,那里面果然有一台不大的黑白电视机。鼓弄了半天,真的把电视机给点亮了。我俩就坐在前面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那台电视很小,木壳外形,像个古董。因为没有天线,画面质量很差,全是雪花点,看不清人的脸,而且只有一个台,演的是话剧《沸腾的群山》。即使是这样,我也很兴奋。这是我有生以来头一次看到电视,那种欣喜之情无以言表。那时我就想,要是自己家里能有一台电视机该多好啊!
爸爸单位有彩色电视机是1976年的事,有人把大电视搬到了办公楼前的大桌子上,教工与学生都站在空场上观看。现在想起来,那一切仿佛就在眼前。
20世纪80年代初,中国市场上已经有了黑白电视机,但它还是个紧俏货,价钱自然不菲,对于普通人家,电视机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只是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有,我们吉林市还没有。同学刘荣的父母都是上海人,他家是全校第一家买电视机的,是一台9寸黑白的,我们一帮小同学总去他家看电视,当时正播放美国电视连续剧《大西洋底来的人》。
随后又播放了《加里森敢死队》,播放时曾是万人空巷。一群由小偷、骗子组成的乌合之众,却能把第三帝国搅得乌烟瘴气、鸡飞狗跳。一天一集,看得我们如醉如痴。可播到一半,电视台就停播了,大家都遗憾至极。后来有媒体报道,有的青少年模仿电视剧里练习飞刀,有的盗贼模仿连环盗窃,有的学生模仿剧中人物吸烟、喝酒来耍帅,带来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以致有关部门领导被惊动,经慎重研究决定停播这部电视剧。
没有多少时间,四邻中买黑白电视机的人逐渐增多了,我可以蹭电视的地方也越来越多了。那时我狂爱体育,从小就滑冰,中学时踢足球,高中打排球、篮球。因为爱好体育项目,我就偏爱电视里转播的各项体育比赛。一有转播,我就跑到邻居家看,有一次在赵姨家看羽毛球汤姆斯杯决赛,看到了后半夜,人家都睡觉了,只有我还在那看。现在回想起来,好难为情啊!我那时怎么就那么不知趣,那么矛盾地坚持看着,都完全没想人家在心里是否会想着撵我走,我自己坐到那儿是不是合适。因为自己的一份喜欢,竟然执拗到如此程度。我从来就是个不讨人嫌、不惹事、脸皮特薄的男孩子,那件事却做得比谁都执着,现在想想都特佩服那时候的自己!
1984年,经不住我的折腾,爸妈决定买一台彩电。那个时候买一台彩色电视机谈何容易!不仅仅要凭票,不吃不喝也得需要一个人近两年的工资。在长春当银行行长的大舅帮我家弄到了一张票,也帮忙买到了一台。清晰记得姐姐从长春坐火车带回来,我迫不及待地亲自到火车站去接。整整一天,我的心里除了电视机就是电视机了,未见到它时,想象它的样子,猜测将会有多少神奇的东西从里面跳跃出来,越想越美,那急切的心情,那喜悦的感受,是无法用语言来描述的。
我盼星星盼月亮,家里终于有了电视,而且还是当时很难买到的彩色电视,是荷兰产的14寸菲利普牌的,那一天是历史性的一天,也是最难忘、最开心的一天。后来几经搬家,这台电视我们全家都对之敝帚自珍,视为珍宝。与其说是珍爱这台电视,不如说是珍爱那段流金的岁月。
家里有这台电视后,邻居来我家看电视的人也多了起来。印象最深的是我念中专时的好多女同学,天天晚上都跑到我家看《射雕英雄传》。经常看完后回寝室时校门已锁,她们不得不集体跳墙返回校园。
那时候正因为电视稀缺,反而更是珍贵。现在电视是必需品了,而且很多功能都被手机和电脑替代,但是对于从那时候走过来的我们来说,电视真的是让人快乐的家什。只是那份蹭电视看或看电视时的激动难耐,现在是不会再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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