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象壹把锋利的刻刀,用它柔软的刃,在眼泪上完成美丽的微雕。
——题记
人,总是不知道哪天会发生壹生最重要的那件事,不知道哪天会明白影响壹生的哪个道理,不知道哪天会遇到壹生最重要的那个人。夏天。选修课。他迟到了,气喘吁吁地冲进来,有些尴尬地用歉意的目光征的讲师的默许后,在衆人的目光中坐下,很快静了下来。她目光落在他侧脸上,玩味地转着手中的笔。他在抄笔记,脸上是认真的表情。穿着格子衬衫,第壹粒纽扣整齐地扣在喉结下面,显得有点傻气。他总是穿棉格子衬衫,总是扣好第壹粒扣子。象个被幼儿园阿姨打扮得干净整齐的小男孩。于是,每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嘲弄的笑容都很咨意。虽然他们并不认识。他终于忍不住问身旁的死党安:
“我是不是很滑稽?”
安壹脸正经地凝视了他三十秒,突然换成壹脸坏笑:“何止是滑稽,简直是把鸡拔光了毛涂上润滑油拿出来展览,滑天下之大稽!”他有点愤恨地问:“那刚才是谁盯着路口不松眼的?”安望着她消失的路口,若有所思:
“她……”
“她?”他又看了路口壹眼。
他突然感到后脑勺被拍了壹下,安瞪眼:“看什麽看?妳这种人看起来挺老实,却偷偷看美女。行爲单纯、思想复杂的人才真正危险!啧啧,衣冠禽兽。”
“呵呵。”
“呵呵,坏小子。”图书馆。他从书架上拿下壹本书,翻了壹下底页,放了回去。每本书后面都有壹张卡,记录每个借书人的名字。自从他知道她的名字后,常常能在自己借的书后面找到她的名字。
“这本只有她借过。”他把它拿到临窗的座位上去看。有壹页折了角,壹行字映入眼帘:
“他在枫林里捡枫叶,别人告诉他,枫叶捡完的时候,幸福就来了……”
纸上有干了的水痕。从她吻过的杯沿滑落,或者从她的眼睛,他想。
“我也常坐妳现在坐的这个位子。”他擡起头,看见她微笑着把几本书放在中间,在他旁边的位子上坐下。他微微地吃惊,忘了说话。她把耳边的秀发掠在耳后,然后把随声听耳机塞进耳里,那个耳机剥夺了他后来说话的权利。她侧脸的弧线很好看,象锦缎,他想伸手去摸。但是他只摸了摸纸上的水痕。感觉到指尖有点冰凉。眼泪的温度,究竟该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他不知道。他听过这句话:眼泪可以折射出壹个人的心灵。她的灵魂,究竟是冰凉的,还是温暖的呢?他想知道。
以后,图书馆、选修课他都故意坐在角落靠窗的位子旁边,爲了看她侧脸优雅的弧线。他在他和她之间始终保持着距离。距离是催化剂,他总是来那麽早。坐在角落。甯静而冷峻的神色。很少主动和她搭话,偶尔开口也是礼貌得近乎冷漠。(后来好多年安都说他是欲擒故纵。)她的个性很开朗,而且周围有太多热情等待着的眼睛。倒是他的矜持让她觉得很独特。当女孩觉得壹个人自己不容易轻松了解的时候,她可能会爱上他。有壹天的选修课,她突然说:“妳的侧脸很好看。”他笑了。
于是他们开始相爱。
她带给他壹盒草莓。不是那种巨大鲜艳的科技草莓。这些果肉深红的小草莓很招人喜爱。
“这是我种的。”她象是个做对了算术题向人夸耀的小学生。
“呵呵,我才不信。”
“真的!我家有壹株草莓树!”
“小笨蛋,草莓不是长在树上的。”他怜爱地刮了壹下她的鼻子。
“讨厌啦,这麽快就被妳拆穿了。”
“呵呵。好好,我装傻。”他拆开盖子递给她,微笑而满足地看她赌气地吃掉手中的草莓。直到吃光了,她才发现原本想送给他的这盒草莓是被自己吃掉的。她吐吐舌头。他大笑起来。他看出真正的她只是个孩子——好孩子或坏孩子,于是就小心地疼了她。
“马上就要下课了,壹起去图书馆。”他看表。
“妳不吃午饭?”
“除非妳帮我打饭。”
“除非妳帮打十次饭感谢我。”
“除非妳嫁给我。”她含羞带笑。
“那壹百次?壹千次?……咳咳,我亏大了。”
“少来啦,我嫁给妳妳才是赚到了。再说还有壹年多就要毕业了,哪有壹千次机会给妳表现?”
“我毕业后跟着妳回家,做饭给妳吃,给妳家人吃!”她羞红了桃花粉面。她的笑容散着清香,象壹朵含笑。他曾告诉她,含笑是壹种芳香的花儿,象是她的微笑。
“还不答应?那打扫卫生、洗衣服我都包了!”
“呵呵呵呵。”他每天都帮她打饭。有了幸福的滋养,她脸上的含笑也每天爲他盈盈地开着,开成美丽的爱情。滋润女孩的是爱情,那滋润爱情的又是什麽呢?据说,男女各画半个圆,能合起来的便是有缘人。于是他们壹起练习画半圆,直到他们的圆合起来有着最完美的吻合,两个相爱的人想安排缘分。也许却被缘分安排了分离。
毕业后,他爲她留在了这座城市,去了壹家广告公司。
Canvas Cafe,这家不起眼的小店咖啡很纯正,价格也公道。店里有些没名气画家的油画和壹些名画的临摹作品。他常常牵着她的手带她来看,告诉她凡高和伦博朗。然后他们会坐下来喝壹杯咖啡。她喝咖啡放盐。她说,盐是人生真味。他望着她。昏黄的灯光下,她用小匙子搅动着咖啡的动作从容优雅。盐粒旋转、溶解,溶成她眼里的淡淡忧郁,看上去象壹幅油画。他了解她胜过她了解自己。只有他知道她活泼的个性里溶着盐的淡淡忧郁,他伸手帮她掠开额上遮住眼睛的壹缕发,然后拿起盐瓶往自己杯里抖了抖。他觉得这种有个性的口味有点怪,但他已经习惯于喝咸咖啡。戒不掉了,就象戒不掉她。他家。
他冲她吼。她哭得声音沙哑。他心里测测地隐痛,坐在她旁边,轻轻地拍着她的背,什麽都不说。然而,他做的决定很难改变,她也是。他出国的手续很快办下来了。他们决定分手,因爲他们都是现实的人。
三年,他和她都等不起,输的代价太大。
机场
壹天晚上,她和安路过Canvas Cafe。她执意要进去喝壹杯。三年过去了,这家店有了名气。店面扩大了四倍,装修得很做派,顾客多是些白领,价格也因此贵了起来。
她擡起杯子,啜了壹口咖啡。咸与苦交融,确实很难喝。那时候那麽爱它,是不是因爲心里是甜蜜的呢?她家,安打电话来:“同学会,妳去不去?”她想了想:“去。”同学会安排在Canvas Cafe,这个用钱买情调的地方。因爲这里有名。她透过橱窗玻璃望着他。他穿着笔挺的西装,打着漂亮的领结,壹眼看过去就是成功人士。衬衫的第壹粒纽扣还是扣得那麽整齐。他很少笑,言谈的姿势很有礼貌。冷漠的礼貌。“叮——欢迎光临。”全体人都转过头来望着她,然后又各自转回去谈自己的。他壹直看着她。那天安喝醉了。他和她都知道安是故意的。安想给他最后壹次机会,虽然心里很苦涩。他被大家指派送她回家。走前他付了全体人的帐。
“我去拿车。”
“不用了,不远,走走吧。”……
“妳好吗?”
“还好,谢谢妳。”
“我的公司运转还不错,蛮顺利的。”他觉得无话可说。
“恭喜妳。”
路灯下,她侧脸的弧线还是那麽优雅。她身上的香水味化作熏香的晚风。她搽的是那种叫“鸦片”的香水。壹路无语。她租的公寓不远,很快就到了终点。她站在路灯下,扬起脸看他:
“我到了,妳回去吧。”
“……”
“走吧。”
“……我四月就要结婚了。”
现在是三月底。她壹直害怕他这麽告诉他,今晚,他终于说了。她的世界黑了。但是她听见自己的声音说:“新娘壹定很漂亮吧。恭喜妳。祝福妳们。”他的情绪情绪突然很激动,捏的她幼嫩的双肩生生地疼:
“我回来后,知道妳和安在壹起已经两年了。……而安是我最好的兄弟。妳明白我吗?! ”
“我能理解。”
她嘴角挂着微笑,似乎满足了什麽……两个人都不说话,任夜风吹乱他们的容顔……她感到他的手从她肩上无力地滑落。他从怀里拿出壹样东西,递给她,庄重地对她说最后壹次:“我爱妳。”然后他擦干她眼角的泪水,吻了她壹下,“好好地对安,他会给妳幸福。”然后他阔步消失在黑暗中。
从此带走了她的幸福。春天里离去的幸福。她在路灯下展开手中的东西。那是个破旧的记事簿,上面整齐地写满了“正”字。她跪在路灯下,满足地微笑着开始数:“壹、二、三、四……七十六、七十七……”
“妳不吃饭?”“除非妳帮我打饭。”“除非妳帮我打十次饭感谢我。”“除非妳嫁给我。”“……”“那壹百次?壹千次?”……
“九十四、九十五……壹百九十五、壹百九十六……”壹百九十九,乘以五,再加壹个未能写完的“正”。他壹共帮她打了九百九十九次饭。
我坐在棂寂的黑暗之中写完《用爱在眼泪上雕刻》的时候,已经是深夜两点。搁笔起身去冲了壹杯咸咖啡,体味她的心情。苦与咸的滋味。咖啡、眼泪、海水,序曲响起的时候就注定了它不圆满的完结篇。所以仍不能如开始所愿地把它写成圆满的故事。花开,并不是爲了解人间的愁。人活着,能爱、能生活,也就有了快乐,然后就可以在清香中入睡,并留下欣慰的泪水。
盛世繁花
晖洒满天际的黄昏里,我看着轻轻摇曳的荷花,落下一片片花瓣,守着那份沉重的爱。仿佛,世界静止了,只剩下,漂浮在水面的残花。
我闭着眼睛,双手死死的抓住被角。感觉到缠绕着眼睛的纱布,在一层层减少。马上,可以看见路小其了。
在脑海里,想象着路小其的样子,会有浓密的眉毛吗?会有深邃的眸子吗?路小其,那个让我有信心继续活下去的男人,一定很阳光吧?
“好了,你可以慢慢睁开眼睛。别着急……”
“啊!”那亮光刺痛着我的眼睛。
闭上,睁开……
再闭上,再睁开……
我紧张的按照医生的指示,努力的适应着光亮。手里拽着的被角,已经被汗水浸湿。
“再来一次,别紧张……”
这一次,似乎,光亮变得柔和了。终于,又一次看清了这个世界。我在这纯白的空间里搜寻着,搜寻那抹身影。
“筱拉,你在找什么?”
“妈,路小其呢?我找路小其。”我抓着妈妈的手,内心有股莫名的恐慌。
“筱拉,路小其他…他转院了。”妈妈眼里有种我看不懂的伤痛一闪而逝。
“可是,路小其说他会等我的,他说等我好了,带我去看荷花的。”眼泪,顺势滑落,为何那般无力……
20岁之前,我是个欢乐的女子。有份自认为,唯美的爱情。我微笑着,快乐着。从不曾想过,恶运从此降临……
寂静的广场,跳跃的烛光,安巫从奶油里挖出那枚蕴含着海誓山盟的戒指,套在我右手无名指上。
“筱拉,我爱你。我们结婚吧!”安巫轻轻的吻了我的手背。有股暖流迅速窜满全身每个细胞,脸颊一阵燥热。微笑在脸上绽放成一朵花,名叫幸福。
我沉浸在这幸福里,幻想着,不久后的某一天,我就可以穿着白纱,挽着安巫的手,沿着红地毯,走进那象征天长地久的殿堂。
“闪开,快闪开……”
来不及闪躲,我便被那个踩滑板的小孩撞出好远,密封的啤酒瓶“砰”然炸开,啤酒喷了我一身,眼角刺痛,有股热流滑下,经过嘴角。我伸出舌头舔了舔,好腥,我流血了。眼前突然变得昏灰,我开始,看不清安巫的脸……
……
“你的眼睛会看不见,是因为被玻璃渣刺到,伤了眼角膜,我们会帮你安排做眼角膜移植手术。但是,需要有人捐赠眼角膜才可以。”医生的话,一遍又一遍地撞击着胸口。我努力的扬起嘴角,心却空洞的连一丝轻微的疼痛都感觉不到,只是觉得,恐惧像腐虫一样在皮肤下,不断蠕动…
我失明了,我真的失明了……
七天,我在黑暗中摸索,东碰西撞里,我不得不承认,原来,我真的失明了。
我蜷缩着,紧紧的抱着双膝,指甲深深的陷进肉里,我的天空死寂般的漆黑。努力的睁大眼睛,试图寻找一丝光亮。可是,不管怎么努力,眼前还是一片黑暗…
无力地摘下无名指上,那枚戒指。奋力扔出去,听不见声响。就像悄无声息的从我生命里消失的安巫。从医生宣布我失明的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出现过……
我明白,他不会再出现…
在医院的日子,是茫然无助的。我一边等着获赠眼角膜,一边绝望。我才知道,等待,就是一种撕心裂肺的煎熬。
七月,荷花都开了。
我坐在轮椅上,把目光放远,听着清风微拂耳畔。似乎,还能听见,荷花在池塘里轻轻摇曳,舞动。
如果,我还看得见,我会用笔描绘那纯净的美丽。
如果,我还看得见,或许,我已经嫁为人妻。
如果,我还看得见……
可是,我看不见,哪怕是一丝轻微的光线。我想死,很想死。我不想一辈子生活在黑暗里。黑暗,是那么漫无边际。我被黑暗层层包裹,那般无助!
“你也喜欢荷花吗?它们很漂亮,是么?”思绪被耳边兀自想起的声音打断,是个男人。
“在看什么?怎么不说话?为什么你会有那么多的悲伤?”他持续他的喋喋不休。我只是抬起头,假装把目光放得更远。
“你,是哑巴么?对不起,我不知道你不会说话。”他唯唯诺诺的道着歉。
“你打算说到什么时候呢?”嘴角微扬,有一丝挑衅。
“原来你不是哑巴呀?这么漂亮的女孩子要是不会说话,多可惜。”我听见他轻轻拍打着胸脯,好可爱的男子。
“我叫路小其。你叫什么?”感觉到他在我旁边的石凳上坐下,有要长谈的意思。
“筱拉。”
“筱拉,你生什么病了。怎么还坐着轮椅?”
“失明!”
“呃,我们听歌吧。这个是护工帮我录的新歌。”一阵沉默之后,路小其把一只耳塞塞进我的耳朵里。好柔和的旋律,好唯美的歌词…
“筱拉,要快乐哟。这个世界很美好!”我静静地听着,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他的语气里,透露着无奈。
从此,路小其闯便进了我平静且毫无生气的生活里。
路小其每天都会用轮椅推着我去荷花池边,我们坐在大榕树下,听蝉鸣,听蛙啼。闻着微风里,阵阵荷花清香。
当他听完我遭遇的一切,会替我愤愤不平。会紧紧的握着我的手,会轻轻擦干我眼角滑落的泪。我一遍又一遍的听着,路小其递过来的耳塞里,播放的那首《单翅的天使》。听到动情之处,我便仰望天,不让泪水滑落。
“路小其,今年的荷花,美吗?”不知道此刻,我的眼神有多空洞。但我知道,我的眼神里,没有任何内容。
“荷花,很美。跟你笑的时候一样美……”半晌,路小其才幽幽的回答我。
“你知道吗?去年,我是市里青年画家代表。但是,我失败了!今年,我想画荷花,可是……”吸吸鼻子,我努力抑制着溢在眼眶里的泪。
“……”
“……”
“筱拉,会好的。你的眼睛一定会好的!相信我,在画展之前,你的眼睛一定能好起来。”我听见路小其话语里弱弱的哽咽。
“是吗?那就好!”
我不知道,路小其,是不是真的能预知未来?但是,当医生告诉我,找到合适的眼角膜时,我信了。我真的相信,路小其,是我的天使。他能预知我的未来。
我迫不及待地把这个消息告诉路小其。我扑在他怀里,哭得天昏地暗。第一次,庆幸自己还活着。
哭了多久,我不记得。只知道,哭着哭着,就笑了。我终于,又可以看见了。
手术的前一天,路小其一如既往的推着我去荷花池边,一样的蝉鸣,一样的蛙啼,一样的微风,一样的花香。唯独,没有路小其以往的喋喋不休。
我们坐在石凳上,背靠背,头抵头,听着同样的旋律,想着各自的心事。
“筱拉!”
“嗯?”隐隐的听到路小其叫我,便拿下耳塞,认真的听着。
“等你的眼睛好了以后,如果你看不见我,你会失望,会伤心么?”
“会!路小其,失明之后,最幸福的事,就是遇见了你,我喜欢和你一起闻花香,和你一起听《单翅的天使》。路小其,你长什么样呢?好期待能看见你。”我扭过头,面向路小其,想知道,他是什么样的表情。但,我看不见。
之后,一整天,路小其便不再言语,安静得让我无所适从。我一味的追问,只换来,他声声叹息。
路小其,你不开心吗?为什么不说呢?路小其,为什么不让我也做你的天使?我默默的在心底呢喃着。我让路小其把音量开到最大,MP3里,一遍又一遍的循环播放着那首,我怎么也听不腻的歌……
“单翅的天使,走进人群的孤单。”
“寻着另一半,拥抱后再度飞翔。”
路小其,有了我,你还会孤单吗?路小其,我们会一起飞翔么?我低头,用衣袖揩掉眼角快要滑落的泪,然后用力微笑。会的!路小其,等我好了,换我做你的天使……
手术,如期进行…
被推进手术室的那一刻,路小其紧紧的抓着我的手。“筱拉,你会很坚强,你会笑着出来,我等你!等你出来,画最美的荷花给我看,知道么?”
我做了个梦,很美的梦……
荷花池边,我和路小其,光着脚丫,踩着鹅卵石,追赶嬉戏。累了,沿着岸边坐下,把脚丫浸泡在水里。我调皮的踢着池水,溅起层层水花,湿了路小其一身。
可是,我始终,看不清他的脸…
醒来的时候,我躺在病床上,双眼蒙着纱布。手术出乎意料的顺利!
我知道,是路小其那句“我等你”鼓励着我!
可是,路小其一直没有出现。妈妈察觉到我的焦躁不安,她只是轻轻的对我说“筱拉,乖乖的养好眼睛,别哭,知道么?别辜负了路小其的苦心,好么?”
于是,我以为,只要乖乖的等眼睛痊愈,等到拆开纱布的那一天,就可以见到路小其了。
可是,为什么?路小其,当我再次看见这个世界的时候,第一眼看见的面容,不是你?
洒满银白的荷花池,很美!
我坐在那张石凳上,闭着眼,仰着头,抵着那棵榕树,就像抵着路小其的头,听着手机里循环播放的旋律。心里,一阵苦涩。路小其,你在哪里?我该怎么找回流失在孤单人群里的你?
“小美,你认识我们医院的520病房的路小其吗?”
“就是那个有先天性心脏病的路小其吗?”
“对呀,就是他!你知道吗?他死了!”
“不会吧?他长得好帅哟,才23岁也!听说还是X企业的大少爷。他是怎么死的呀?”
“心脏病发了,他拒绝治疗,说是要死后把自己的眼角膜给那个叫柒筱拉的女孩子。”
“哎,这就是命呀!你看多好的一对呀,就这样阴阳两隔了。”
大榕树的背后,两个小护士旁若无人的闲聊着。顷刻,虚幻的幸福,像泡沫一样,纷纷破碎。满腔热烈的期待,霎时化为一地惨白的冰冷。心里就仿佛瞬间结满了冰凌,寒冷中的刺痛,透过肌肤,渗入每一寸骨骼…
出院的那天,妈妈递给我一张明信片。明信片上我和一个男生,背靠背,头抵头。男生的笑容,好苍白,眼神里,满是不舍与无奈。
那刻,心,微微颤抖…
明信片背面,是刚毅有力的男生笔记:
亲爱的筱拉:
好好活着,带着我的眼睛,画出最美的画。筱拉,你是我的天使,我爱你!如果有下辈子,那么,请让我做你的天使!让我陪你,一起飞…
路小其
紧紧的握着明信片,我抱着膝,抬着头,听着路小其留下来的歌曲。苍白的天花板里,可以隐隐的看见,路小其,无力的微笑……
肃穆的墓地,风轻轻摇动着台阶两旁的狗尾巴草。墓碑上,路小其的笑容,依旧苍白。
我点燃那副获奖的画,画里,有荷花池,有开得正艳的荷花,有我,有路小其。
看着它随同那些过往一起燃烧,沦为灰烬。
肩头,有只蝴蝶歇息。
路小其,是你么?看到我画给你的画了么?你会微笑吧!路小其,我等你,做我的天使!
转身,走下台阶。
抬头,看看天空。
夏末秋凉里,带一点温热,有换季的颜色……
相隔10米的爱情
一个门童和一个大堂副理,只隔10米。
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只隔10米。
一段焚心似的暗恋,只隔10米。
可他们的逾越,却花了至少两年。
立于大堂门旁的,是门童;坐在左侧席位的,是大堂副理。
他喜欢她,喜欢她乌黑亮丽的长发;喜欢她每一个浅浅的真诚的微笑;喜欢她笑时,细碎如珍珠的玉牙;喜欢她走路时飘散过来的茉莉花的淡香;喜欢她每一个朝这边飞来的眼神;喜欢她,喜欢她……
从他到她是10米,从她到他还是10米。8小时以内,这10米的距离是道无形的网。
为争取缩短距离,他学会对每一位客人微笑,学会抢一步接过行李,予每一个人尽可能的帮助。而他做这一切,只为更多趟地从她面前经过。
有时,他和她同乘一部电梯,默然无语,气息凝滞。到达最顶层时,他才发现自己竟然忘记摁按钮,那个傻呀,哎!
终于,她抬头朝他笑笑,这美好的一个笑容,在他脑海深深刻下,并熊熊燃烧了他无数个青青春的夜晚。
年终评优,他竟然和她同台领奖。他最近距离地感感觉到了她芳兰的吐纳,她柔和的女性的光芒,她盈手可握的腰肢……她,她,全都是她!那晚,他醉了,第一次彻头彻尾地醉了。整个世界都在晃荡,随她的腰肢,随他那被她颠覆了的一池春水。
他和她,还是10米。
那天,有一位客人无理取闹,甚至还指着鼻头狠狠地骂她,但她始终微笑着,有礼有节地解释、道歉。一种无法言说的痛,顷刻袭遍了他的全身。
跟我来吧,我带你去个地方。下班后,他邀她。
闭上眼,等我叫你再睁开,她听从了。
哇!是焰火。遇到不开心的事,我总是会点燃一把焰火,那样,所有的不开心都会烧去。他分给她一把。那夜,沿江大道上只盛开两朵火艳的玫瑰。
他和她,还是10米。
有人提着大包小包的礼物来了,有人找着若有若无的借口来了,他们对她发起了爱爱情攻势。可是这些人里,惟独没有他。
他选择了退却。他认为自己配不上她,他需要为自己的爱寻找资格和理由。他辞了职,开始求学,两年了,他仍然停止不了对她的爱。在一档知名娱乐节目“爱的表白”中,他终于鼓起了勇勇气,把花了两天用餐巾折成的一颗巨大的“心”给她。他看到她在幸福地颤栗。
有些话是可以早说的。她对他说。他羞涩地低下了头。
对女人而言,最大的幸福是,你喜欢的那个男人敢在千万人面前对你大声说:我爱你!
女人太痴情就会变成一种自虐
我发现,男女在情爱心理上有很大的差异,具体来说男人是性爱动物,女人是感情动物。大多数男人是先性后爱,大多数女人则是先爱后性;表现在恋爱中,就是男人倾向于热烈而迅速地与女人建立肉体关系,女人则倾向于盲目而迅速地投入全部感情;一旦发生婚外恋,男人的外遇以性的驱使为多,女人的出轨却以情的需求为主。
女人一生的事业就是爱情,没有爱情就没有了婚姻、家庭乃至生活;可是男人的爱情则始终是一生最美丽的点缀,因为男人本质上是野生动物,总是以事业为重,所以很多男人为了事业,会放弃爱情,会不惜一切代价地丢弃爱情,这时候受伤的往往就是那个痴痴的女人……卓文君之于司马相如,霍小玉之于李益,薛涛之于元稹,古往今来痴心女子负心汉的爱情悲剧总是在不停地上演:都说男人是泥,女人是水,在男人这片沙滩面前,女人总是不由自主的变成一道势不可挡的巨浪,迫不及待的冲过来,哪怕最后粉身碎骨,也执迷不悔。有种董存瑞舍身炸碉堡的大义凛然和视死若归。可是,有些男人却是“不明飞行物”,你永远把握不住他的轨迹和方向!倘若说,女人对男人的期望比物价涨得还快,男人对女人的感情比股市变得还勤。
我发现,人世间,花心的男子总是相似的,痴情的女子则各有各的不幸:秦香莲满腹愁怨无人理睬,只好到处开“新闻发布会”揭穿前夫陈世美的种种劣迹,杜十娘面对负心汉来了个“怒沉百宝箱”,让成捆的百万现金活生生打了水漂,自己也投河自尽香消玉殒;《欲望号街车》里的半老徐娘布兰奇痴痴傻傻,疯疯癫癫,最后被冷血男人无情地送进了精神病院;《胭脂扣》里的妓女如花和多情公子十二少双双殉情,谁承想自己变成了冤鬼,心上人却贪生怕死,苟活了下来——
无论沧海变桑田,无论时光怎样流逝,感情始终是女人无论跨越的一道门槛,女人是水做的,在感情上女人永远是一清二白,干净透亮,但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碰上泥做的男人,水就会被泥污浊,泥却不会被水漂白。所以女人在感情上大都有“洁癖”,不容许一段干净的感情被玷污,在情感的角逐里,女人总是充当受伤的猎物,而不是冷酷的枪手。或许,痴情不是一种罪过,但过分痴情就会变成一种自虐。有一些花心的男人,注定是女人的毒品,沾上了就要上瘾。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秦香莲、杜十娘也好,如花、布兰奇也罢,她们的爱情悲剧都在于轻易地就染上了花心男人的剧毒,进而无法自持泥足深陷。
在传统小说和现实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一些痴情女子就象裹足一样,忍着疼痛,将自己束缚在一段狭隘的爱情里,一辈子也不肯变,也不后悔。非主流日志,不管那男人是否有妻室,不管相爱是否有结果,定要默默地,死死地缠住他。她们以为那是忠贞,是痴情。她们总是丢不下最初的那个谎言,仅仅因为这个谎言美丽而动听,她们不愿从梦中醒来而看到现实的丑陋。她们好像吸食了毒品一样迷失了自己找不到生活的方向。然而,当你不计钱财,不要名分,也不管世俗伦理,越是不能爱,不该爱的,越要去爱的时候,你想过没有,你的低三下四和不断乞求和哀怨,只会让那个男人离你越远,只会让你失去自我和尊严。男人就是这样一种人,你越高贵他越在乎,你越难以企及他越奋不顾身,你如果低下高贵的头颅,他反倒不屑一顾。
尊严是女人内在的颜容,女人失去了尊严,就等于没有了灵魂,没有自尊的死守一段感情,注定被男人踩在脚下丢弃一边没有自尊的哀求一个男人,注定被男人视为低贱而不去珍惜。
女人没有金钱可以,但不能没有尊严,没有爱情可以,但不能失去自我。女人高贵的资本就是自尊!女人千万拿自尊来拯救爱情。否则,你和他的关系成不了罗密欧与朱丽叶,反倒变成了农夫和蛇,你眼中的忠贞和痴情到了这种薄情的男人眼中成了一项可以炫耀的资本。
在这方面我要特别提到一个女人,一个奇女子——唐代的名妓薛涛。
生活在中唐时期的薛涛不仅有绝色的姿容,还有绝世的才情,她的才情美貌曾名动蜀中,父母官韦皋听说她诗文出众,就把她召到府中,当场要她即席赋诗,小女子眼波流转间一首七律脱口而出,其中“惆怅庙前多少柳,春来空斗画眉长”更引来见多识广的韦皋的声声喝彩,曾为宰相的李德裕在出任剑南节度使的时候,也慕名而来,她和李德裕饮酒作对,还写出了“诸将莫贪羌族马,最高层处见边头”这样见地深远,意境雄浑的边塞诗,让一代名相讶异于这个风尘女子美色之外的眼界胸襟。她和著名诗人元稹之间的交往有口皆碑,她写给如意郎君的一首《池上双鸟》充满浓情蜜意:“双栖绿池上,朝暮共飞还。更忙将趋日,同心莲叶间。”但薛涛不是霍小玉,她曾经是想和元稹比翼双飞,一旦心知对方只愿曾经拥有,不想天长地久,反倒坦然面对。相聚无非一个缘字,有缘自当珍惜,无缘不必强求,又何必恩恩怨怨反复纠缠呢?此时,一个旷世名妓的宽广胸怀让人不由得不心生敬意!
忽然间脑海中想起了王菲那首听起来有点心乱如麻的经典老歌《爱与痛的边缘》:“情像雨点,似断难断,愈是去想,更是凌乱,我已经不想跟你痴缠,我有我的尊严,不想再受损。无奈我心,要辨难辨,道别再等,也未如愿,永远在爱与痛的边缘,应该怎么决定挑选。”
我总觉得,爱上一个不该爱的男人,对一个痴心女子来说,始终是一段处于“实习期”的感情,可能永远也等不到“转正”的那一天,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恐怕最后迎来的也只是一个“无言的结局”。如果遭遇这种情况,痴心女子能否让那只在风雨中颠簸的爱情小船暂时靠岸,给对方,也给自己一个重新选择的机会呢?
还是一句老话说得通透:上帝在此关了门,又在别处开了窗。
鸢尾花殇,爱情败给了谁
终于,我们的爱情走到了尽头。
终于,你还是决定了放手。
终于,你对我说,你会过得幸福。
只是,我亲爱的安,你会不会知道,没有了你,我连幸福都已不去奢求。
安,你还记得吗?
四年前,你站在那棵栀子树旁,微笑对我说:“浅浅,你笑得好美。”
浅浅抬头,仰望着细密的金色阳光,娇俏地问你:“比栀子花还美吗?”
安又笑了,笑得那么温柔,那么美好,那么诱惑。
那一刻,我就知道,此生,我注定要沉沦在你倾城的笑容里。
你牵起我的手,放在你温暖干燥的掌心,淡然一笑,说:“在我眼里,你的笑比鸢尾花还美。从今以后,我要你的笑只为我而绽放。”
我不知道什么是鸢尾花,但此后,我的笑真的只给你一个人看。
我的安,我的王子。
安说,要给我幸福的生活,要造一个甜蜜的小窝。
于是,我们在上海这个繁华的城市一隅,租了一室一厅的房子。我们将房子打扫干净,搬进来两人的行李,再添置一些生活用品,便成了一个属于我们的“家”。安,你看洗手间那两支并排而立的牙刷;你看干净整洁的床上那两个绣着百合花的枕头;你看地板上那两双毛茸茸的可爱的小拖鞋。
每天下班后,心间甜得如密般颤抖,去嘈杂的菜场里,一心一意挑选安爱吃的新鲜蔬菜。回到家里,忙的不亦乐乎,被溅出来的油星烫到手,却想着安吃着食物时心满意足的表情。我便温柔地看着他,温柔地笑。安捧起我的手,心疼地问:“怎么那么不小心呢!别再做饭,下次我们出去吃!”,然后,安便不由分说地搂起袖子,将餐盘剩碗抱进厨房里,哗啦哗啦地水冲洗着你细密的汗毛,和干净的餐具。安,我有没有告诉过你,在我眼里,那时的你,比任何时候都要帅气。
吃过晚饭,我躺在你怀里,你抚着我柔滑的长发,我们看着电视里那些绝世佳人的恩怨情仇。每当放到恋人不得已分离处,我总是抬头问你,我们会不会也分开?你在我的额上轻轻一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着说:“浅浅,我们永远不会分开,也没有人能把我们分开!”
我就发出幸福的感叹:生活是多么美好啊!年少青涩的爱恋,只要身边那个人陪伴着自己,哪怕贫穷,哪怕疾病,也决不服输。我们从不羡慕别人,因为我们拥有彼此。
安,你知不知道,我最喜欢那一刻的静谧。窗外星星点点的灯光,室内安静温柔的呼吸。你的笑就在我眼前,你的手放在我的背上,我摸着你有力的跳动的心脉,愿时间就此停止,愿岁月如此安好。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安,你的眼角不再常开笑容。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你的唇边有了淡淡愁意。
而我,竟然愚笨到没有察觉。依旧每天像一只燕子般环绕在你身边,挽着你的胳膊,参加你同事的婚礼,笑靥如花。
那天傍晚,天空下起了瓢泼大雨。雨声急骤,我等在公司门口,搂着颤抖的肩膀,直到看着你浑身湿透,开着电动车来到我身边。你笑着说:“冷吗?快上来,回家就好了。”
在大雨中,你不敢开得太快。平时十分钟的路,那天十五分钟才到家。可恶的是,不争气的我竟然因此病倒。
医生告诉你:“心脏病人一旦感冒发烧,就会引起严重的后果。以后尽量不要让病人淋雨,这一次幸好抢救及时。”
安,当我从医院出来时,看到你眼里不再闪烁着光芒。把你讲给我听的笑话,再讲一次给你。可是,你没有笑。
你指着路边一辆银灰色的跑车对我说:“浅浅,我一定会买一辆那样的车,再买一栋精美的房子,让你做我最美丽的新娘,成为最幸福的公主!”
浅浅感动在心里,搂着你哭。你用温柔的手掌抚摸着我的长发,我们相拥在街头,久久伫立。
我凑近你耳旁,呵气如兰:“安,只要在你身边,没有车、没有房,我一样很快乐。”
可是浅浅啊,你竟笨至于斯!你忘了你的安,不仅是万人爱慕的王子,更是倔强得不可一世的男人。
那一年春节,爸妈要我带你回家。浅浅高兴得搂住你,羞红了脸:“安,我要嫁给你!”
可是安,你淡淡地说:“留在上海,陪我过年,好吗?”
我不解,以为你不够爱我,不愿意订婚。任性的我独自回了湖南老家。而你,亦没有回家,独自一人在上海过年。
安,后来浅浅才知道,原来是因为你没有钱。你许诺过,要给我豪华而完美的婚礼,可是你的卡里却仅有三千块。QQ空间爱情日志,当你的爸爸提出要给你钱让我们订婚时,你断然拒绝。你说,你要用自己赚的钱,给我浪漫的婚礼。
安,这还不够我爱你的理由吗?
其实,安,我一直想告诉你,有没有婚礼我都不在乎,只要你在我身边。
可是,你却是那么倔强的人呵,倔强到不肯让我受一丝委屈!
你拼命的工作,却忘了自己的疾病。于是脊背越来越痛。不得已之下,你回到了老家。
去送你那天,在半路上,我哭着离开。
浅浅对你说:“安,我不能去送你,眼睁睁看着你走,我受不了!”
安温柔地抱住我,说:“浅浅,等我回来,我一定会赚很多钱,让你幸福!”
我用力的点了点头,却料不到,那是鸢尾花种下的果。
安回家不久,一有空便登陆QQ和浅浅聊天。我们的感情丝毫没有因为空间的阻隔而稀薄,反而更加浓密。
冬天来的时候,我感冒了。一个人咳嗽着,到处翻找感冒药,颤抖着给自己倒一杯白开水。
于是在视频里,我撒娇着对你说,没有你在,我一个人好孤独!
你半开玩笑地说:“那就再找一个男朋友,让他来照顾你,这样,我就放心了!”
我恼怒地关掉视频,下了QQ。再上时,你的头像已黯然。
心,在一寸一寸缩紧。
情人节前夜,我便挂在QQ上等你,你的头像灰暗如常。打你电话,关机。
2月15日,在电话里,我气呼呼地问:“安,昨天你去哪了?”
安笑嘻嘻地说:“昨天不是情人节吗?我和表弟,还有两个女孩去开房间了。”
我强压住怒火,冷声问:“还有呢?”
安说,他和那个女孩睡了。但只是睡了,什么都没发生。
安,这样的笑话,一点都不好笑!
后来,我打电话给你的父亲,他说,情人节那天,你在住院。
我恨自己的猜忌,恨自己的恼怒!可是逐渐的,我还是感到了你对我的冰冷与疏离。
难道,距离也真的能把曾经相爱的人分开吗?
我问你,是否不再爱我。
你却对我说:“我们分手吧,我给不了你要的幸福。我不会再去上海,也不会再和你联系!”
安,为什么?短短几个月,你不再有激情,不再有梦想。你说,你只想安安静静地待在老家,依靠你的父母,给你一份安定的工作,平稳的生活,再找一个乖巧的女孩成婚,一切便已满足。
我不信,尘埃落定了吗?
晓兰对我说,幸福,要靠自己去争取。
于是,我订了车票,风尘仆仆赶去找你。你却一夜未归。
浅浅再一次被怒火燃烧得失去理智,竟然一见面就跟你吵闹。
是你的妈妈拉开了我。她对我说:“你们两个,不在一个地方。身体都不好,将来是谁来照顾谁?你走吧!”
浅浅抬起头,看着在一旁木然的你。我这才知道,原来,自从那年春节,我没有留在上海陪你,你的家人便对我有了意见。我也才知道,这段时间,你的家人一直给你压力,逼迫你和我分手。
安,对不起。我真的不知道,为我,你承受了那么大压力!
最终,我们还是分手了。
无论我如何挽留,如何祈求。
你只是流着泪,告诉我,你已经不是过去的安了。
是的,你确实不是过去的安了。你不再有温柔的笑、不再有明媚的眼、不再意气风发。
纵然分手,也学不会狠心陌路。一次次的视频里,看着你憔悴的面容,我的心好痛。
纵然分手,我何需再珍重自己?又一次翻天覆地的剧痛时,我给你打电话,未语泪双流。
电话那头,你紧张地说:“浅浅,你怎么了?没事吧……宝贝,别让我担心你,去找一个男朋友,让他来照顾你,好吗?”
我拼命地摇头,你看不见。
你说:“浅浅,忘了我,你还会过得很好的!你要幸福,要快乐,你永远是我最爱的人!”
安,你真是个混蛋啊!难道你不知道,失去了你,我的笑容不再绽放吗?
难道你不知道,失去了你,便是失去了我的幸福吗?
安,我终于知道了鸢尾花是什么。那是一种跟百合相似、却比百合还要美的花。一如你的笑容,倾国倾城。
安,和你在一起时,周围的姐妹总是嫉妒我,找到一个如此帅气、如此痴情的男朋友。
而现在,我才知道,你就是那朵我摘不到的鸢尾花。
有谁知道,鸢尾花,本是代表着精致的美丽,是宿命的游离,是破碎的激情,是易碎且易逝的凋零……
鸢尾花之殇,我的爱情败给了谁?
而安和浅浅的爱情故事,将深埋于你和我的心里。
明天,我就要批上嫁衣,此生便是他人妻……
玉兰花瓣
一转眼又是五一节,大哥打电话来让我过去吃顿饭,我推掉了。有我这样的小妹,于人家不是什么光彩的事,以其大家呆在一起不开心,不如一个人过一个人的自由日子。
对面楼那对小夫妻,可能也准备外出旅游。那个女的前两天把个旅行袋子洗得干干净净的,今天干了,他们正在往袋里装衣服,茶几上有一堆刚买回来的零食和饮料。小男孩拿着支冲锋枪,围着爸爸妈妈不停的跑,还不时对着电视,沙发,父母一阵乱射,很是兴奋。我突然想起冰箱早就空了,应该出去走走,买些东西回来填充它。
街上到处是节日的彩旗,还有商家促销的大红横幅广告语,很多很多的气球。我想起彩的小女我的干女儿,这小丫头最喜欢这些气球,一带她上街就吵着闹着要人家的,如果幸运讨来一个,她会“啵啵啵”地亲得你脸上满是口水。昨天彩一家也动身外出旅行了,她邀请了我,但我不想去搅乱别人一家的融融亲情。
有一个妖娆的女人,牵着一条纯白色的毛绒绒小巴儿狗越过我的身边,快步消失在拐角处。狗儿扭着可爱的屁股,小碎步很是好看。
有人曾要送我一只这般可爱的小狗,我拒绝了。我这样一个不懂过日子的女人,自己都打理得乱七八糟的,又有什么心思去照顾一只小狗。也许他们是怕我太寂寞了,但是我记得在网上看到过这样一句话——如果你怕得了忧郁症,就去领养一只小狗,如果你怕小狗会得忧郁症,那么还是别养吧。小狗跟了我会受苦的。
商场里的冷气很足,灯光很暖,人并不是特别的多。我推着购物车,悠闲地踱步在琳琅满目的货架间。
其实也没有什么是特定要买的,也就一些零食,一些快速食品,比如水饺,面包,蛋糕,快食面等等,在我懒得做饭的时候可以用来充饥的垃圾食品。垃圾食品是彩说的,她说我整天吃这些垃圾,起码要短命十年。我说我希望在我青春消失得差不多的时候就死去,于自己于社会都是有益的。
一阵很动听的笑声引起了我的注意,我扭头一看,吃了一惊。一个如花似玉的少女,大概十八九岁,挽着一个既老又胖的男人的手,他们的样子很亲密,她笑得很开心,属于青春的无所顾忌的笑。
我吃惊并不是因为少女的美丽,或一老一少的不般配。我吃惊是因为那个男人是一个熟人——胖子李。
很长时间没见过胖子李了,还以为他死了呢,原来是这个样子。那个女孩真好看,可惜了。
我转过身,推着购物车躲到了专买女性用品的专柜,避开双方相遇的尴尬。那里有一面镶嵌在柱子上的大镜子,我看到了自己的脸,在明亮的灯光下。虽然化了淡妆,但眼角若隐若现的鱼尾蚊还是出卖了我的年龄,还有失眠引起的眼袋,脸上的肌肤也不是紧绷着的了。我的心突然就堵得慌了,好久没有这么细心端详过自己的容颜,原来一不小心岁月早就在上面留下了痕迹。
我匆匆去排队付款,逃也似的离开了商场。
我为自己在商场里的突然醒悟打了个冷颤。张爱玲说,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是呀,过两年就老了,仿佛一眨眼的功夫。
回家的路上,经过楼下那棵玉兰树。地上有薄薄的一层花瓣,有些被人贱踏得和尘土混在了一起,早已面目全非,分不清哪些是花瓣那些是土。有些虽然依旧洁白,但风一来就和落叶一起翻卷,身不由己。
想起多年前,和科长相遇的时候,那时的我还是树上最娇艳的一朵花儿。今天呢,是不是这飘零的飞絮?女人的青春,短暂得就如一朵花开的时间。
对面的那家三口早早地熄了灯,明天要去旅行呢。我闷得慌,走进冲凉房,凉凉的冷水从头顶上洒下来,湿了头发,眉毛,衣裳。我看到镜中失魂落魄的自己,仿佛疯子一般。我用力扯掉身上的衣裳,抚着我依然光滑如绸的肌肤。它还能滑嫩多久呢,不久的将来,它们就会老去,会起一些褐色的斑点,会变得皱巴巴的,再也没有今天的光泽。我这空虚的躯壳,你还能美丽多久?
电话却是这个时候响了起来,在哗哗的水声中依然清晰。并不想在这样的时候听电话,这世上没有谁的电话是我期盼的。
终于,我打了一个喷嚏,发现自己冷得缩成了一团。我关了水,稍稍擦了擦头上身上的水珠,走回卧室把自己丢到床上。
在这张床上,我把自己的第一次给了科长,然后懂得了享受性的愉悦。当我觉得自己的灵魂早已麻痹了的时候,我还是喜欢和比我年长很多的男人****,喜欢抚他们额上深深的皱纹,那些如年轮般的纹路给我一种沧桑感,我一边欣赏一边猜测,这些皱纹里藏着多少不为人知的秘密呢。
电话又一次响起。牌友叫去打麻将,我提不起兴趣。打什么麻将,第一次觉得这个东西真是无聊透顶。
可是除了麻将,还有什么能抚慰我的空虚?
七天的长假,我第一天开始就躺在床上昏昏迷迷。我感冒了,头重脚轻,全身软绵无力。还好我买了很多速食食品回来,实在饿得不行了,就放一些到锅里滚一滚,逼着自己咽下去。可是到第四天,我开始不停地做恶梦,梦见我变成了一个邋遢的老太婆,有很多很多衣着光鲜的女人把我围起来,朝我扔垃圾,骂我是狐狸精。有时醒来,感觉自己全身热得要命,天花板在拼命地转着圈。
我想我快不行了,我的预言就要实现。我曾经说要在青春不再的时候就死去。现在的我也算是美人迟暮了吧,老天爷从来没有认真听过我的祈祷,这一次他却认真了,要领我归去。只是为什么这么快呢。我发现自己竟有那么多的不舍,我很害怕,一点也不想死。
我打彩的电话,关机了。除了她,我不知道还有谁真正关心我。我电话里存的,都是平时麻将台上的牌友,在这喜庆的日子里,谁有空来过问一个将死的人?我绝望地看着手机里的电话号码,天空一点点的暗淡下去。
我用尽最后的力气给胖子李开了门,看到他的瞬间软软地倒了下去。
医生说是感冒转急性肺炎,再晚来就出事了。我在床上吊点滴,虚弱地转头对胖子李笑了一笑。他坐在我的左边,伸手探了探我额上的温度,然后顺手理了一下我散落在脸上的一络头发,很轻,我感觉不到他掌心那厚厚的茧划过的疼。
不知为什么,最后我打了胖子李的电话,也许是那一次他的温柔,也许是当时烧糊涂了。还好没有找错人,他很快赶来了。
饿吗?他问。
我摇摇头,感觉还是很困,想睡。
邻床的老太太和善地和胖子李搭话,你真有福气,讨个这么美丽的太太。
就是不懂照顾自己,整天让人担心,胖子李脸不红耳不热的回了她的话。我傻傻地着着他们,一时不知怎么解释。
现在的年轻人都不懂事,老婆是用来疼的,有你疼就够了。老太太又说。
那是,那是。
我伸手去寻胖子李的手,他有点找不着北了,我想用力拧人,却被握住了。他的手掌很暖,我冰冷的小手放进去,感到从没有过的安全。我真的困了,不久就睡去,很舒服,没有做恶梦,醒来时早就打完点滴了。医生说也可以出院明天再过来。
胖子李把我背上楼放到床上,大汗淋漓。其实我可以走上来的。
胖子李去熬粥,他想放点瘦肉进去,打开冰箱看到一包包的速冻食品,大声冲我骂了一句,有你这样糟蹋人的吗?不知为什么突然变得很脆弱,我听完泪就不由自主地流了下来,而且仿佛缺了堤一发不可收拾。胖子李端粥进来看到我这个样子,不知所措,笨手笨脚的给我擦泪,一边说,好了好了以后我再也不说你了。那口气,就像我真是他的人了,我愣愣地望着他。他也发现自己又一次错了,犟了起来,反正别人都说你是我老婆了。
我突然想起那个商场里的少女,心就一下子冰凉起来。胖子李以为我恼了,也不出声,端了粥来,我却没了胃口。我不强迫你做我老婆了,你快吃吧,他突然说。我囫囵吞枣,我们都不再说话。
外面的天色渐渐暗下去了。我虚弱地对他说,这次很谢谢你,但你得走了,要不让你的小情人误会了可不好。
我的小情人?我哪来的小情人?他愕然。
好久不见你,你们最近不是常在一起吗。
你不知道金融风暴就要来了吗?很多老板走人,我到处收钱,忙得焦头烂额的。你哪听来的我有小情人?
碰到的,前几天在商场。
他一愣,猛地拍下大腿,那是我女儿,五一学校放假。
我很想找个缝钻进去,但心却舒畅了很多。
一连三天,胖子李很尽心地服侍着我。最后一天吊完点滴,我感觉好了很多。胖子李陪我吃完了饭,说些笑话逗我,我们笑得很开心。然后他要我回房躺下,我很听话,但胖子李不听话了,他钻进了我的被窝。开始我有点别扭,除了科长,还没有其它男人上过这张床。他并没有做什么,只是半倚在床头,把我搂在怀里,就似上一次我们在宾馆里一样,静静在相依着。很怪的感觉,我心底生出一种从未有过的宁静,似北风凛冽的冬日偎在暖暖的火炉边,红红的碳火给你的无欲无求的安逸。
你常常做恶梦吗?他低头问。
不知道,我不想回答。也许是这几天晚上我常常惊醒让他感到奇怪,但那是我自己的事。
我还是想睡,也许是药力的作用。如果有个很喜欢你的人想娶你,你愿意忘了过去跟他过日子吗?他磁性的声音给半梦半醒的我很性感的味道。
可能吗?我突然地就清醒了,问他,也是问自己。有谁能完全抹掉过去?有些东西,越是刻意忘记,越是常常想起,总在你不经意的时候给你当头一棒提示着它的存在。我只是一个假装坚强的女人而已。
有我在,你一定能,没有谁再敢欺负你。他的手臂紧了紧。
我突然感到很害怕。那些往事,仿佛就发生在昨天一样清晰的过往缓缓向我压过来……
那一天真冷呀!大家都准备过年,外面不时有鞭炮声传入耳中,到处是喜庆的气氛。科长在我的宿舍呆了一夜,正准备离去,我不舍地缠着他。这一离开,将是一头半个月不能见面了,我只愿他能多呆一会儿,多留一分钟就多一分甜蜜。我们又紧紧的拥抱在一起,一夜没睡,但汹涌的激情一点也没有减弱。我像一枝藤条紧紧攀附着科长,他疯狂的在我身上驰骋着。外面冷风飕飕,房内,我们大汗淋漓,我想榨尽他最后一丝精力。
突然门“碰”的一声就被撞开了。
一伙人涌了进来,领头的是我的大哥和嫂子。后面跟着科长的老婆,她的妹妹,妹夫,母亲,兄弟……
科长把被子卷走了,我****裸地傻在那里。
当我终于想起要挣扎的时候,早被他们绑起来了,一条他们早就准备好的粗绳子。我被一群人就这样拖到客厅冰冷的地板上,面无表情,一丝不挂。我看见科长穿上衣服被一个人带走,他瞧也没瞧我一眼,一眨眼就消失了,仿佛刚才的激情只是一场电影。一切都来得如此意外,天堂的对面就是地狱。
我的大哥请求他们给我先穿上衣服,被赶出去了。我的嫂子,帮他们开门带他们进来的人,和别人一起朝我吐着口水,骂着歹毒下流的话。我并不在乎这些,我知道我是一个第三者,这是惩罚。我愣愣地看着门口,科长如丧家之犬般离开的门口。我多么盼望他能折回来,哪怕是看上我一眼,给我一点儿无声的安慰。可是,他真的走了。
很多围观的领居,在他们眼中,那绝对是一场精彩绝伦的戏。
科长的小舅子,这个小城出了名的一个小流氓,不停地按下像机的快门,双眼火辣辣地盯着我的身体。我早忘了什么是羞耻,静静的想着我的心事,想着快速离开的科长,他真是潇洒极了。想着我的大哥,科长的岳父是他的上司,我怎么忘了这一点呢。那些背叛我的,都是我以为最亲的人。
不知过了多久,他们都走了,没有谁给我松绑。
彩说她赶来的时候,我的嘴唇已经发紫了,全身抖个不停,嘴角的血丝触目惊心……
我感到自己很冷,由心底一点点的冷向外透出,我开始发抖,头又一次裂了一般痛。胖子李用力地抱着我,他的手茧刺过我薄薄的衣裳,似想要给我一种重生的力量。这个彩说和我一样臭名远扬的男人,他真的是上帝派来救赎我的人吗。
我有多久没有这般安心地依赖一个人?我紧紧的依着胖子李,渴望他能拉我一把。
他说,你这个可怜的傻妞呀。
彩曾经说,胖子李曾因走私入狱与老婆离了婚,独身多年,身边的朋友五花八门,是个亦正亦邪的人物,靠不住。可是到今天我才知道,当年那些裸照就是彩的老公让胖子李帮要回来的。胖子李告诉我,他当时就注意我了,只是彩一再警告他,不许打我的主意。彩说,死丫头刚刚历了一大劫,你这花心萝卜别再去折腾她了。彩的愿望是帮我找个老实巴交的男人,然后我低眉顺眼地在他的包容下过小媳妇的日子。
胖子李埋怨,你的好友让我白白浪费了五年。我骂这个男人,走斜路挺机灵,一到自己的终身大事就畏头缩脑了。他摸摸胖肥的脸不好意思地笑,我比你大那么多,又胖,怕被你笑话。原来这个大汉也有软肋,我会心地一笑。
彩说,原来你们背着我玩暗渡陈仓。胖子李又是嘿嘿嘿嘿地笑,逗着彩的女儿,要她大声叫干爹。
……
一个老男人把我救出了玉兰劫,就算有个只比我小十岁的女儿,也并不是一件很糟糕的事。
自我真理
张爱玲说:从来没有一个女人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耳东陈与禾口程的区别
2002年巴黎的冬天很冷,气象台预报零下五度,街头,两个黄皮肤黑眼睛的中国人,你和我,挽起袖子摆好POSE,看起来很有要大干一场的趋势。
“程灵素!你怎么就一点儿侠骨仁心都没有呢?亏我们……”
“来自中国?还是同学?那又怎样?还有,拜托,我叫陈灵素!说了八万次了。”
我只能说你太没出息了,四年过去,依然念不清楚耳东陈与禾口程的区别。是的,虽然这两个字只是前后鼻韵之分,但你知道我们学设计的,失之毫厘差之千里。
你抓住我问唐小路新男朋友的名字等等若干近乎白痴的问题,其实背叛了就是背叛了,还有什么好探根究底的。你不依,横眉竖眼的两个人引来大批各等肤色的老外指指点点,可是我们都那样勇敢无畏,全不顾大庭广众,昭昭白日,不顾牺牲中国同胞的美好形象。
不远处,是静静流淌着的塞纳河水。有很优美的手风琴声不知从哪里飘过来,与我们的气氛极不协调,我恨恨的朝你翻白眼,还侠骨仁心呢你?当是旧时江湖啊?
你的嘴巴一张一翕的呼出白气,模糊了昂贵的树脂镜片,镜片后你的眼睛,配上略显深情的眼神,犹如漫天飘舞的雪一样迷离,像要把人的心咕噜咕噜吸引过去的样子。杀伤力十足。
“你还是不说?”“不说!”男色当前,我有无比盛大的抵抗力,回答掷地有声,并且一点儿也不给你面子的觑了下眉头,每次对话都要我抬起脖子仰视你,差点没把下巴弄脱臼。
我的名字跟你万分崇拜的金大侠笔下那个会使毒的女子差不多,人也长得一个德性,那么普通,一张脸永远素着,不会使用钳子修眉头,一米六六的身高,瘦得像根火柴棍。几条牛仔裤颠来倒去地穿,上面配的衬衫外套除了黑色还是黑色。
雪一直下,你前面的头发被浸湿了,紧紧贴在额头上,鼻子像根红萝卜条,尽管这样,依然保持着王子的款型,无辜的帅。我们对峙了很久,最后你说:“程灵素你是不是中意我,所以才会在唐小路的背后使阴招?”中意?阴招?我愤怒的盯着你,捏紧拳头,良久,终没有作声,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关于唐小路
2002年以前的唐小路,算是我的好朋友,可从此再也不会是了。搞什么不好搞背叛,如果她不再爱你,完全可以大大方方的告诉你之后再开始另一段爱情,但是她不,一边和你恩恩爱爱一边又和别人眉来眼去。活该被我瞧不起。
但我还是不得不承认她的漂亮,皮肤白皙,深邃的瞳孔漆黑透亮,长长的卷发,像是葱郁的热带植物蔓延在肩头,有一张生动无比的脸……她如同野生的向日葵一般招摇而放肆地美丽着,吸引着包括你在内的所有男生的目光,以我望尘莫及的骄傲的姿态。
我们三个昔日在北大同一个教室的学子,一起来到异地他乡。按理说最应该团结互助。
所以那天你来找我,让我跟你一起去给唐小路挑礼物,下个礼拜就是她的生日。我穿起大衣跟你出门,巴黎那么冷的冬天啊,对于我这种常年生活在南方的人来说,已经算是一种酷刑了。
一路上你满口的唐小路,唐小路这样唐小路那样,露出一排贝壳一样整齐的牙齿。你问我除了送份像样的礼物之外还应该给她怎样的惊喜才能让她开心,那天我出奇的沉默,不想跟你说话。来到一家首饰店,我第一眼看到那条项链便情不自禁地走过去,店员是个中国女人,看到同胞格外殷勤,她笑着将项链从玻璃柜台里取出来戴到我的脖子上,然后介绍说,这是由奥地利享有盛名的施华洛世奇出品的幸运草系列,只有最后一条了。要买就赶紧。
看来你也情有独钟的对它有了兴趣,并不急着去看别的,水晶掉坠安静的卧在你手中,金属的光跟你眼里发出的光交相辉印。
中国女人乘胜追击,微笑地对你说:你女朋友带着很漂亮哦,四叶草送给她是再合适不过了,第一叶代表真爱,第二叶代表健康,第三叶……
还没等她热情的介绍完毕,就听见你急切的解释,她不是我女朋友。你一边说一边从裤兜里取出钱夹,翻出里面唐小路的照片对店员展示,这个才是我的女朋友。
我真想马上挖个地洞钻下去啊,你的这个解释真让我羞愧难当,本来我还在心里想着要以怎样的口吻和方式妥贴的告诉你唐小路的事,而不至于使你的自尊心受挫。是你的这个辩白严重的刺激了我,所以,当着那个服务员的面,我说陆天浩你别买了,唐小路不值得收这份礼物。
就这样,我走出那家店,你跟在后面,追着我非要把事情问清楚,我们吵起来,可是要我怎么跟你描述我亲眼看见唐小路在操场角落里跟人拥抱,在教学楼背后的草坪上坐在金发老外的腿上跟他接吻……你不相信我也就算了,还把我想成那种会在背后使阴招的小人。请原谅我要那么生气。
岁月没有失效
你第七天来找我的时候我没理你,第八天第九天,直到第十一天。我才正眼看了你表示接受你的求和,灰姑娘也有她该有的自尊和骄傲吧。
你可怜巴巴的说你去找唐小路但是她什么都没有承认,后来你悄悄的跟踪了她,大概是唐小路起了疑心,开始几天都没有动静,直到第七天,你亲眼看到唐小路打扮得像个公主似的投环送抱去了。既然唐小路偷情的手段那么高明,可为什么频频被我撞见呢,真是见鬼。
我接受了你的道歉,我们谁都没有再提起唐小路的名字以及那天的争吵,但是我没有接受你陪你一起去喝酒的要求。
很晚了接到你打来的电话,估计是喝得不醒人事了,希望我去接你,你又说那句话了:“程灵素你怎么一点儿侠骨仁心都没有?”陆天浩你尽管长得帅,可你的表达能力也太差了,哭哭啼啼的声音陆续传来,信号不是太好。我有些没心没肺,指望我做你的垃圾收容器?指望我借个肩膀给你靠靠陪你一起哭一起醉?
But,我不是程灵素。
那个叫程灵素的,她明明知道胡斐不爱她。她自卑,觉得自己不美,无法赢得爱人的心,却又傻痴痴地相随胡斐左右,安抚着别的女人给予他的伤痛。为他做了那么多,甚至千里追随,屡次设法援救,甘心为了他屡涉险境,尽心尽力,一心相随……可在胡某人的心里,所挂念所爱慕的,却仍然是那位紫衣姑娘。那么多的艰难险阻闯过来之后,朝夕相处,竟只换来了一声“二妹”,可悲哀是的,她竟柔顺地接受了这个称谓,心中悲苦,从来也不发怨言,默默忍受着,还处处维护胡斐,她连出言略伤胡斐之心都不肯。
我不欣赏她,更不可能像她一样用悲哀的爱情去孤注一掷的赔上自己年轻的生命。
我也不欣赏你。我认为离开一个对感情不忠的女人,你应该做的是开香槟庆祝。而不是去掉眼泪去买醉。
时间嗖的一下,眨眼两年了,我在这700多个日夜里,忙得像只被人抽着停不下来的跎螺,在异国他乡的大千世界,我能靠的只有自己。真的,我不努力行吗?
你闲散着,早已忘记唐小路带给你的伤害,不温不火的谈过几次恋爱,她们跟唐小路一样漂亮,穿牛仔裤好看,有飘逸长发及纤细手指,全都空谷幽兰般我见犹怜,她们争先恐后的爱着你,我也不再关心后面有没有人背叛过你,只知道你跟任何一个女子都谈不长,据说你也不会死心踏地的沾在哪朵花上去。
你当然有不学无术的资本,来法国不过是开开眼界渡层金,上海陆氏企业的三公子,每天可以什么事都不做,醉生梦死。逍遥几年回去之后有资产雄厚的财团可以接手,一生无忧。可我不一样,我每天要做的事那么多,我有很多需要自己付出努力才能达到的目标。
你说阿素你到底整天都在忙什么,我当然有忙的,忙到连你陆三公子都没空招呼。你说阿素那一年真是个天大的误会啊,我以为至少你是有那么一点点中意我的。我低着头在图纸上东修西改,神情专注,但我还是听清楚了你的这句话。
你现在只叫我阿素,叫得那么暧昧,周围的人都用不怀好笑的眼神看着我们,而只有我知道,你之所以叫我阿素,因为你始终发不准那个读音,你大概是怕我嘲笑你了吧。
2006年毕业晚会之后很久,我都没见你收拾行李打道回国,而我已经是法国一家国际公司的设计师,由许多名人指定御用,时尚杂志的记者来做专访要跟我的秘书约。他们的杂志用了“年轻,貌美,睿智,高水平”等诸如此类形容词来赞美陈灵素。连你也啧啧称奇:巴黎的水土竟然把你打磨成一副旧貌换新颜。No,陆天浩,是我自己打磨的。
这么些年,我是一块使不完劲的勤奋的海绵,努力吸取着一切有益的养份。
你大抵是已经不记得2002年的那场争吵了吧,也一定不记得那一年的陈灵素了,不记得你曾经问过“程灵素你是否中意我”?
是的,陆天浩,我是真的中意你,很多年!为什么不是?
可是我知道,以我的姿质能够让你看得上我吗?所以我得努力,跟你来到法国也不是巧合,是我预谋已久的,大三当所有的同学都为工作的事情焦头烂额了,你却一份简历都没有投,你学的第二门外语是法语,所以我整个暑假通宵达旦的功读法语。
来到法国,时有同学会什么的,你会叫上我,而我心里跟明镜似的,你叫上我并不是因为你喜欢我,你只是看着我们同在异乡为异客,说得更自私点,你也只是希望喝醉酒的时候有人把你折腾回学校而已。可我不,我要把那余下来的时间,统统都拿来补充我的不足。我什么书都看,努力的使自己变成无所不能。我要优秀,要懂得那么多东西,了解世界各地的风情,精通英语、德语、西班牙语,还会弹钢琴。我努力做到该优秀的都优秀,我要你来追求我,而不是我跟在你后面屁颠屁颠的为你掏心掏肺,那样就算赢得了你的爱情,可是我敢以生命发誓,那一定是,不可能,长久的。又及,我怎会不明白一介豪门深似海?倘若平淡灰姑娘,穿一双劣质高根鞋走上的大理石地板,不被摔死也要被唾沫淹死。
陆天浩,聪明如我陈灵素,早早知道爱要旗鼓相当势均力敌,才不至于偏了方向,他在你心里高过天,你在他心里一缕轻烟,不多久,便散掉了。
所以四年后的陈灵素,已经是个气质清绝的女子,如果你走在巴黎的大街上,有一个穿着红色高领毛衣和苏格兰裙子的女孩,她的肩上有俄罗斯的大披肩,流苏有半尺长,冷静的眼神,光彩四射,甚至有点冰雪佳人的味道,你一定不相信她就是那个把牛仔裤穿得如此难看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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