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以琳还担心大权在握的葛丽雯会对她挑三拣四的,使她在柳园的日子不好过呢!没想到她真的如小翠告诉以琳的一般,几乎天天在外面活跃,而把家中的事全丢给管家张妈去料理呢!以琳自从婚礼当天见过她后,就未曾再和她碰过面了,而葛丽雯也当以琳不存在似的,自那天以后,就没再提过以琳,更未找过以琳了。
“难怪可凡会觉得在柳家缺乏温情!”以琳暗叹道。
柳园的生活的确不适合俞可凡的个生,但对以琳来说,却是如鱼得水般相宜呢!
想到这里,她打从心坎里笑了出来。
没错!以琳非常适应柳园的生活,更是喜欢这样的日子,她满意极了。
只有一点,她感到有些生气和无奈“唉!算了!别去想令自己不愉快的事。”
以琳甩甩头,企图把不满的情绪一并抖掉。
“谁?”
短促而清晰的声音,令有些发呆的以琳定了神。
糟了!以琳发现自己竟心不在焉的闯入柳园的禁地——温室。
唉!完蛋了!亏小翠还常常提醒她,没事别闯进温室,那会令柳文华不悦,而她也一直很小心,现在却“爸!是我,以琳,很抱歉打扰你了,我是无心闯进来的。”既来之,则安之,以琳索性坦率的致歉。
柳文华未再开口,只是转过身定定的看著以琳。
以琳迎著柳文华审视的眼光,感到全身不自在,她下意识的将视线瞄向周遭的景物。
“好美的克莉丝汀”以琳忘情的赞叹,目光一直停驻在左前方一簇粉红色的玫瑰花丛上。
柳文华相当意外,“你喜欢花吗?”
“嗯!可是涉猎不深。”以琳心不在焉的答著,眼睛依然盯著那些玫瑰花不放。
“我倒不这么认为!至少你一眼就能看出花的品种,这就很了不起了。”柳文华衷心的说道,眼底透著欣赏的光芒。
听柳文华如此说道,以琳有些差涩的收回视线,看着朝她似笑非笑的柳文华。
“喜欢这座温室吗?”
“嗯!”以琳一个劲儿猛点头。
“我带你参观参观如何?”柳文华表情相当温和。
“好!”以琳简直求之不得。
柳文华的脸上浮现一朵难得的笑容,显然他很喜欢以琳这个和他有相同嗜好的媳妇。
对以琳而言,内心更是兴奋不已。对于她不慎误闯温室,柳文华不但不生气,还对她表示欢迎的态度,令她对这个沉静寡言的公公更具好感了。
周红颖身著一袭贴身低胸的大红丝质礼服,姿态撩人的朝柳逸轩娇嗔道:“怎么?来了老半天都不理人家。”
柳逸轩不理她,继续看著手边的公文。
她见他毫无反应,便婀娜多姿的走近他身旁,两条细白香滑的胳臂轻轻环住他的颈项。“好了嘛!公事等到公司再看嘛!人家这儿又不是办公室!”
周红颖声音嗲得吓人。
“小红!你别闹我,让我把这些看完。”柳逸轩说道,依然聚精会神的看著他的文件。
“人家不依嘛!你来了大半天了,就只是一个劲儿猛看文件,都没正跟瞧人家一下。”周红颖扭著小蛮腰,双手更是不断扯著柳逸轩的领带。
“逸轩!你看看人家嘛!你瞧,我今天穿了一件最新款式的低胸晚礼服呢!这可是你上次答应买给我的那件唷!”她见他还是不理她,没好气的说道:“怎么?你该不会又在想俞可凡吧!”
周红颖见他不搭腔,便认定自己猜得没错,心里酸溜溜地,“既然舍不得她,干嘛还要移情别恋,临时改变心意,娶那个叫什么丁以琳的?! ”
说到这儿,她可呕死了。她一心一意想进柳家大门,无奈她和柳逸轩认识的当儿,他就对她表明,他的老婆非俞可凡莫属。她原本不相信,后来发现他是当真的,又听旁人说柳夫人也只认定俞可凡够资格当柳家媳妇,于是,她才不得不放弃问鼎柳逸轩夫人的企图,而甘心当柳逸轩的地下情妇;没想到,这会儿柳逸轩娶的竟不是俞可凡,而是个她连听都没听他提过的丁以琳。
周红颖自觉吃了闷亏,本想和柳逸轩理论,但是,她知道柳逸轩的脾气,万一真和他闹僵了,到头来吃亏的还是自己,毕竟,柳逸轩的情人不只她一人,她今天能成为他最宠爱的情妇,可是她费了好大的劲儿,打败了多少女人,才得到的。如果因为丁以琳的事而令他不悦,使他转而投向别的女人怀里,那才冤枉呢!
况且,柳逸轩连新婚期间都几乎天天泡在她这儿,可见那个丁以琳根本起不了什么威胁,所以,她也就忍下来,而未和柳逸轩争闹了。
“逸轩,你到底有没有在听我说话嘛!”
“你在说什么?”无疑地,他没在听。
“反正你就只在乎俞可凡!”
“不准你再提起“俞可凡”三个字!”柳逸轩声音大得吓人。
周红颖被他这么一吼,马上哭了起来,“反正我就是惹你嫌。”
柳逸轩捺著性子,温和的哄道:“好啦!刚才是我不好,我心情欠佳,对你大声了些。”若非不愿周红颖对他和俞可凡的事起疑,他才懒得理她的哭闹呢!
周红颖一见收到效果,马上摆出一副善体人意的模样,“我不怪你就是了,谁教我爱你呢,不过你得告诉我,是谁惹你不高兴了?”
“还不是生意上的事!”柳逸轩随便搪塞,其实他哪里是为此不快!“好啦!别再提了,省得我又心烦。”
周红颖识相的闭上嘴,将自己丰满的酥胸往他怀里靠,两手更是不安分的环住他的颈项。
“女人是不是除了自己心爱的男人外,都不愿和其他异性亲匿?”柳逸轩没头没脑的冒出这么一句。
周红颖以为他是在试探她对他的忠诚度,不禁心虚的问道:“你怎么会突然问起这个?”
柳逸轩的脸竟然感到有些燥热,还好,周红颖正为自己和其他男人厮混的事是否被他发觉,而在那儿苦思对策,所以没注意到他的奇怪反应。
“不说就算了!”柳逸轩没好气的说道。
“不!不!你是在问女人是不是都只专情于自己心仪的男人是吧!”周红颖故作轻快的问道。
“没错!”
“一般而言,是这样没错啦!不过。”
“好了!别说了,我有事先走了,改天再来找你!”
周红颖本想留住柳逸轩,但又怕被他认定她是做贼心虚,所以就作罢!
看来,以后瞒著他干那档事儿时,得更小心点才行,免得因小失大,那多划不来!周红颖心中忖道。
柳逸轩离开周红颖的住处后,便把车子开到公司去。
反正你就只在乎俞可凡!
周红颖的话再度跳入他的思绪中。
其实他根本不是为俞可凡心烦,这些日子来,他自己冷静而仔细的分析过,他对于可凡的感情,应该是亲情多于爱情;至于,他为什么会对可凡的背叛如此怒不可遏呢?恐怕颜面受损,下不了台的成分远超过他对可凡的爱意哩!
一直以来,柳逸轩心里很清楚,他和俞可凡之间,兄妹之情远超过男女之情,只不过,葛丽雯一直认定俞可凡是柳家养大的,理所当然就把她和柳逸轩凑成一对;而柳逸轩也没有特别想要共结连理的对象,再说婚事又是无可避免的事,与其日后葛丽雯又给他找个陌生女人配对,不如就顺了葛丽雯的意,和俞可凡结婚算了。
而俞可凡对他们之间的婚事也从未有过异议,所以,柳逸轩很自然就认定自己的妻子非俞可凡莫属。既然当事人都默认了,周遭的人便更加认定柳逸轩非俞可凡莫娶了。
谁知偏偏在结婚前夕,俞可凡才演出一出逃婚记,这实在令他措手不及,他当然气不过了。
如果俞可凡在喜帖未发放之前,便向他明说,他会成全她和丁以宁的,没想到——唉!都已事过境迁,多说无益了。何况,现在令柳逸轩心神不宁、时常阴晴不定的并不是俞可凡,而是丁以琳,那个他一时冲动而娶过门的新婚妻子。
柳逸轩知道自己打从第一眼见到丁以琳,便被她吸引住了,只是当时他太愤怒了,才会和以琳弄成今天的局面。
结婚第三天,他回柳家原意是想和以琳好好谈谈,希望能和以琳重新开始,没想到,一见到以琳,他就心慌意乱,脑袋瓜硬是不听自己的指挥,加上以琳一开口就是“我知道你恨我!”
唉!这么一来,他心里有再多的话也说不出口了。尤其,当他发现以琳是那么急著和他画清界线时,他就更说不出口了;最令他气结的是,以琳竟然承认她有心上人!
那是最令柳逸轩气不过的事。
还好,当时我没告诉她我的心意!柳逸轩认为这可能是唯一的幸运了。
丁以琳既然都把话挑明了说,而他也在盛怒下答应了,现在,他自然更开不了口向以琳示爱了。但偏偏他对她的思慕又是与日俱增,所以,他只好避著她远远的,免得万一哪天大脑失控,对以琳做出什么事来,那可就后果不堪设想了。
“老天!你对我还真不够意思呢!”柳逸轩仰天叹道。
经过一个下午和柳文华的相处,以琳发现自己真的很喜欢这个公公。他真的是个不折不扣的文人雅士哩!
一个下午的交谈,以琳从柳文华那儿学到不少栽培花卉的知识,她本来就很喜欢花花草草,现在经过柳文华的介绍,她更加喜欢了。
而且,她也发觉柳文华对她印象不坏,又和她挺有话说的,临别时,他还温和亲切的要她有空常去找他聊天呢!
以琳想著想著便笑了。
敲门声轻轻响起。
“进来吧!小翠!”以琳知道一定是她,也只有她会来她房里找她。
“以琳,听说你今天下午和老爷在温室待了一个下午!”小翠像发现新大陆般夸张的说。
“是呀!”
“那可就稀奇了!”小翠更加惊讶了。
“怎么了?”
“我不是跟你说过吗?老爷他一向喜欢独处,就连夫人和少爷,还有可凡小姐,他都爱理不理的,今天竟然会和你有说有笑的聊了一个下午,这不是大新闻是什么?”
“爸爸还要我有空常去找他聊天呢!”听小翠这么一提,以琳更确定柳文华的确对自己另眼看待,这令她感到十分高兴。
“真的?! ”小翠的眼睛瞪得如铜铃般大。
“嗯。”
“看来老爷是真的很喜欢你,以琳。”小翠终于相信了。
“我也认为爸爸他至少是不讨厌我的!”
“你好像也满喜欢老爷的。”
“没错!我发现爸爸是个很有内涵的人哩!”
“那我就不清楚了,反正,我们这些下人都认为老爷是个沉默寡言的人,虽然他不像夫人那般,动不动就骂人,但也不是很有亲和力的人就是了。”
“其实爸爸他是个很好相处的人哩!”以琳真的这么认为。
“也只有你会这么想了。”小翠摊摊手,“对了!可凡小姐最近有没有和你联络?”
“没有呀!我也很担心他们的情况,我哥哥答应过要打电话给我的”以琳最近也为此事感到有些担心。
“以琳,你认为他们”小翠面有难色。
以琳会意的笑道:“放心啦!我相信以宁哥哥和可凡一定过得很好,否则,当初就不会毅然决然的私奔了,不是吗?”
“说得也是。”小翠安心了些。
“过一阵子看情况再说吧!如果他们真的有什么困难,一定会和我联络的。”以琳倒是自信满满。
“也对。”小翠同意道:“啊!时间不早了,我回房去了。晚安,以琳!”
“晚安,小翠!”
“听说你今天下午和以琳聊得很愉快?”葛丽雯一面卸妆,一面问道。她虽然整天不在家,但张妈对她可是非常忠心,所以,家里若发生什么不寻常的事,她都会由张妈口中知道。
“我只是教她一些养花的知识,以琳对养花也很有兴趣。”柳文华淡淡的说道,视线依然停留在膝上的书本。
“你们倒是臭气相投啊!”葛丽雯有意无意的说完,便上床睡觉了。“你灯关小一点,不然就到书房去,免得打扰我睡眠。”
妇女会的副会长
“因为她自从卸下担子后,便致力于各种杜交活动,现在可是妇女会的副会长,又是扶轮社里活跃的一员,而且还是狮子会的重要干部呢!你说她能不忙吗?所以,夫人和少爷一样,除了睡觉几乎天天都不在家的。不过,夫人倒是乐在其中,她本来就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
听小翠这么一说,以琳对葛丽雯的个性总算有个底了。“那爸爸呢?”
“老爷他相当沉静寡言,对经商更是兴趣缺缺,只喜欢养花、看书、听音乐,和欣赏艺术节目,几乎整天都一个人关在书房或温室里。而且呀!老爷他不大爱和人打交道,连夫人和少爷他们都难得能和他说上几句话呢!”
对于柳文华的个性,以琳倒不意外,这和她想像中差不多。
“那柳逸轩呢?”这是最重要的。
“少爷他总归一句就是:忙!忙!忙!老是神龙见首不见尾的。不过,有关可凡小姐的事,他倒是样样牢记在心,从未因忙碌而疏忽了和小姐有关的事呢!”
不知道为什么,听了小翠这番话后,以琳感到有些郁闷。
“以琳?你在听吗?”小翠发现她心不在焉。
“有呀!你继续说!”以琳回过神答道。
“我是说柳家人各个都独来独往,这种家风是好是坏倒是见仁见智,但对可凡小姐而言,可能就如你所说,是不幸福的吧!”
以琳无言以对。的确,俞可凡个性懦弱,依赖心又重,是那种需要随时有人在身旁陪伴她、保护她的女孩。这点以琳最清楚不过了。
“如果可凡小姐的个性像你,那她在柳园的日子应该就会过得很快乐了。”小翠衷心的说道。
“你是说我的个性适合柳园的生活方式?”以琳很讶异小翠竟能猜中她的心事。
“难道你不这么想?”小翠笑得很自信。
“我承认听你说了柳园的情况后,我觉得安心了许多。甚至可以说,我已喜欢上这种生活方式了。”以琳坦白的承认自己心中的想法。
“所以你在柳园一定能过得很快乐的。”小翠的语气充满鼓舞。
“说了这么一大堆,原来你是在安慰我!”以琳这才恍然明白小翠的用心,她相当感动。
“以琳,和少爷好好谈谈吧!毕竟柳园可能是你将待上一生的地方呀!”小翠真的关心以琳。为了成全丁以宁和俞可凡的恋情,以琳的牺牲太大太多了,不但赔上自己的一生,连父母都和她断绝关系,真是太凄惨了!而以琳却没有半句怨言,她太善良了,小翠是打从心里喜欢她,希望她能幸福。
“谢谢你,小翠,我会的。”以琳又想哭了。
“好了!说了这么多,唉呀!都十二点多了!以琳,你肚子饿了吧!要吃点什么?我帮你弄。”小翠企图使气氛快乐些。
“我们一起到厨房去看看吧!”以琳明白小翠的用心,连忙挤出一个笑容来。
“也好!走吧!”
“对了,小翠,你为什么称呼爸妈为老爷夫人呀?都什么时代了。”以琳对这一点,一直都感到相当好奇。
“那是张妈规定的,所以我们就照做啦!久而久之就习惯了嘛!”
“原来如此。”
当天晚上,柳逸轩依然未回柳园,以琳除了感到松了一口气外,倒是在房间里仔仔细细的想了许多事情。
“小翠说的对,我是该和柳逸轩好好谈谈。不管如何,我和他确实是夫妻,总不能这样子过一生吧!”以琳喃喃自语。
“嗯,就这么办!等他回来就和他谈清楚!”以琳下定了决心。
新婚的第三天晚上,柳逸轩终于回来了。
以琳发觉自己见到柳逸轩的刹那,心中竟有一丝莫名的兴奋。
“你回来得正好,我有事想和你商量。”以琳小心的打量柳逸轩的反应。
“和我商量?! ”柳逸轩倒很诧异。他原以为这三天下来,丁以琳早哭得不成人形,没想到,她不但精神饱满,这会儿还有事和他商量。
“是的!”以琳确定他未发火,声调便更自然了些。
柳逸轩躺在沙发上,跷起二郎腿,一副莫测高深的模样,盯著以琳直瞧,“你想和我商量什么?”
柳逸轩意外的合作,令以琳有些受宠若惊,措手不及。她舔舔自己的小嘴,有些不自在的说:“我其实……”
“我最讨厌人家扭扭捏捏,有话就快说,不要吞吞吐吐的!”柳逸轩不耐的叫嚷。
以琳最讨厌没事被人乱吼,若非她真的有要事和他谈,她早就不理他了。“我是想讨论我们今后的相处之道!”
柳逸轩这下子可感到有趣了,“我们的相处之道?”他用鼻子笑道。
以琳当作没看到,捺著性子说:“我知道你恨我,但我们是夫妻也是事实;我知道你并没把事实告诉你爸爸妈妈,但是,你结婚了也是不争的事实,今后,不管我们愿不愿意,总会有许多场合是要双双进退的,如果不事先商量好,到时候谁都没好处,尤其是对你!”以琳条理分明,不疾不徐的说道。
“你这是在威胁我?! ”柳逸轩语气相当恶劣。
“你明知道不是!”以琳不给他无端发作的机会。
柳逸轩双手交叉在胸前,眼睛像X光扫描般把以琳审视了一遍。他明白以琳说的是事实,可是,他偏偏就是忍不住想和她唱反调。
“考虑清楚没?”
“你想怎么样?”柳逸轩平淡的问道。
“我还没有具体的结论,但我会尽量避开和你同进出的场合。”以琳认为这样对双方都好。
“你讨厌我?”
柳逸轩话一出口,两人都同样的讶然。
“我的意思是”他急急解释,却被以琳插断。
“你不是恨我吗?所以,避免碰头是最好了,我相信没有人会喜欢一天到晚面对一张令自己厌恶的面孔!”你这三天都没回来不就是最好的证明?只是以琳不想再引发无益的争端,所以这句话并未说出口。
“我”被以琳这么一说,柳逸轩哑口无言了。其实他知道自己并不是真的那么憎恨丁以琳,方才,他进门见到她时,心中有股莫名的兴奋便是最好的证明!
他很清楚恨以琳是没有任何意义的,虽然他不愿意承认,但是他明白俞可凡会和丁以宁私奔,一定是深爱丁以宁的,否则,任凭丁以琳再舌粲莲花,可凡也不可能连家都不要的和丁以宁远走高飞。如果丁以琳真有错的话,也只能怪她想出这个“好主意”罢了!
但是,对柳逸轩而言,恨丁以琳远比承认自己被俞可凡抛弃容易多了,再加上那天事出突然,他才会对以琳态度那般恶劣。尤其,他个性非常要面子,不愿让以琳看出他确实受到很大的打击,加上以琳当时一副“我没错”的强硬态度,他才会在盛怒下,说了一大堆恶毒的话,并强娶了以琳为妻。
隔天,也就是婚礼当天,他便为自己的莽撞深深后悔了,他并不是那么铁石心肠的人,为了自己一时的冲动,便毁了一个女孩的一生,这并不是他所愿意的。然而,他已是骑虎难下,在那当头,要他当众道出事实、取消婚礼是绝对不可能的事,虽然他心中对以琳深深感到抱歉。
令他下定决心错到底的原因是,当他在新媳休息室看见身著白色婚纱的丁以琳那一刹那,以琳那足以令他忘了呼吸和心跳的美,使他不能自已的挽起以琳的小手,往婚礼大厅直直迈进。
直到以琳在婚礼中途昏倒,他才意识到以琳真正的心意,有哪个女孩愿意嫁给一个陌生人为妻呢?而且还是一个扬言一生都不爱她,要恨她一生一世的男人。那一刻,他隐藏的罪恶感冉冉升起,偏偏他心中一股莫名而庞大的执念,令他硬是把婚礼合法的完成。
之后,他深责自己的疯狂冲动,他想向以琳道歉,然而高傲的自尊心令他开不了口,又何况自己先前说了那么多狠话,现在去向以琳认错,她不笑掉大牙,把他看扁才怪!不!他柳逸轩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绝不做那种蹩脚的事,错也要错到底,这才是大男人,大英雄,不是吗?
于是,他硬把认错的话咽下肚子里,道歉是可以就此打住,问题是接下来呢?
新婚之夜!柳逸轩很有自知之明,他知道自己不是柳下惠,绝不可能美人当前,还能正襟危坐,安分守己,尤其以琳又是他合法的新婚妻子。但是,如果他真的侵犯了她,他会一辈子悔恨自己的人面兽心!为了防范可预见的结果,因此他才一连三天都泡在他的老情人那儿,没有回柳家。
好不容易他自信能控制自己,柳逸轩这才昂首阔步的回来面对“事实”。
“你怎么都不说话?”以琳发现他似乎心不在焉。
“你希望我说什么?”
“我”以琳不知道该怎么接口才好,但问题还是要解决呀!于是她心一横,豁出去了。“我希望我们以后互不干涉,少碰在一起,万一不得已非凑在一起,就互相尊重。还有,我希望”以琳咬了一下嘴唇,“我希望我们只是有名无实的夫妻!”话一说完,她整张脸都涨红了。
“很好!”柳逸轩的声音彷彿来自地狱般恶怖,他的双眼更闪著慑人的光芒,“正合我意!”其实他本意并非如此,只是以琳都把话说得如此白了,他为了维护自己的自尊心,只好这样说了。
“太好了,那就这么办吧!”以琳心情豁然开朗,谈判出奇的顺利,令她又惊又喜。
以琳脸上毫不掩饰的喜悦,令柳逸轩感到莫名的不悦。
她当真就这么讨厌我?!
这个念头令他更加不快。
“你有喜欢的人?”他冷不防来这么一句。
以琳双颊迅速染上一片红晕,她的表情正好给他一个最具说服力的答案。
原来如此!他更加气愤难平。
“很好!”他从沙发上站起来,迳自往门口走。
“你要睡哪儿?”以琳问道。
他一脸不屑,“不干你的事,反正绝不会是你的身边!”说完,门被大力的甩上。
以琳对他突来的愤怒感到不解,但是她的目的达成了,今后她可以不必担心和柳逸轩同枕共眠的事了。这令她又眉开眼笑。
自从和柳逸轩达成“共识”后,以琳在柳园的日子便一直平静无事;一转眼,一个月便过去了。
柳逸轩的配合度相当高,自那次“谈判”后,以琳便未再见过他。听小翠说,他曾回来过几次,但都是深夜,而且来去匆匆的,不知道是刻意回避以琳,还是真的因为工作繁忙之故。
以琳不禁叹了一口气。“但愿不是因为我的缘故,他才经常未归。”以琳心中有些歉疚。
不过,撇开这点不谈,以琳这个月来过得倒是自由又写意,对于柳园的生活模式也摸得一清二楚了。
最后的假面舞会
在家人的安排之下,盈总算是见到了星,一个没落的星际贵族的后裔,星的家族在这么地一个已知的宇宙空间当中拥有着四十多颗可供行星人居住的星球,原本他们的家族可以拥有着更多的行星,但是由于在好几十个宇宙纪年当中的一场星际战争当中,他们的家族被位于北银河系当中的一个名字叫做金流的行星人所击败,并且他们的家族也在那么地一场星际战争当中给失去了上百颗行星的管辖权。
盈不知道这样子的一种婚姻安排到底是为了什么,相比较起浩瀚无际的宇宙空间以及宇宙时间而言,每一个生存在这个已知宇宙当中的智慧生命体的生命时限都是有着时间的限制的,并且每一个人的一生所实际拥有着的所使用着的物资也是极其地有限,这就正如在盈的家族当中的某一些成员地那个样子,他们拥有着上百颗行星的管辖权,但是他们在每一个宇宙纪年当中所消耗去的食物却仅仅只是微不足道的几十吨的高浓缩食物丸子,他们也同样地是快乐地生活在这一个宇宙空间当中,并且生老病死去。
“这仅仅只是为了保证我们星系当中的进化血统以及进化的优势而做出来的选择。”盈的家长是这样子对盈说的:“你不希望你和别的低等智慧的生物体所生下来的后代成为这一个星际间的所有文明们所使用着的工具人吧?”
但是,最卑微的生命体也总是会有着他们所生存下来的权利以及自由。盈在心里是这样子想的,但是她不敢对她的父母们高声地说出她的心里话,她害怕她的父母会在极度的愤怒之下收回了她所居住着的那一颗美丽行星的管辖权,没有人愿意会因为自己的一个不明智之举而毁了自己美好生活的秩序。
星是在他们的家族当中被寄予了很大厚望的一名家族成员,他们的家族曾经在宇宙间所发生过的星际资源争夺战之中给失去了上百颗行星的管辖权,这样子的一种耻辱,命中注定是笼罩于他们这一代人当中的阴影,为了使他们变得更加地强大,星在年幼的时候就被家长给送到了东方星系当中的莫愁与无忧的家族当中接受最为完美的星际战争技能的培训,此次在星与盈俩人之间的相亲仪式上,明眼的人们全都敏锐地感受到了这一些星际间的势力者们为了争夺资源而不得不做出的选择,如果此次的星与盈俩人之间的星际联姻会因此而得以圆满成功的话,星的家族的势力无疑地将会飞跃到一个全新的阶段,并且也拥有了足够与金流行星人再次进行战争的优势,因此星的家族当中的家长们也是极为看好此一次的星际联姻的。
在星与盈的数次约会之后,星对盈在他们之间的约会当中所表现出来的若即若离的关系感到沮丧无比,这样子的一种枯燥无味的约会活动,使得星想起了他在东方星系当中的BH-0102行星上所接受到的种种有关于星际空间以及时间异变的理论,但是那时星的授业恩师,来自于地球人的后裔的鬼却对他说:“如果你接受不了我的理论的话,你可以选择离开我这一颗行星,没有人会勉强你接受一些你所不愿意接受的一切。”最终的星还是不得不在双变行星的管理者无忧的照顾之下,进入另外的一颗行星去重新学习着有关于星际空间以及时间异变的理论,当然,也从来都没有人曾经告诉过星,在他离开了BH-0102行星上的授业者鬼的时候,他曾经是失去了一位怎么样高深莫测的授业恩师。
良好的教育以及修养使得星在盈的种种蛮横无理以及失礼之下,始终都保持着一种星际间的贵族们所应具备有的风度,但是对于盈而言,星的良好教养以及风度,又似乎仅仅只是一种弱智的表现之一。
那一年的星际间之间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假面舞会,在来自于东方星系的八大家族的倡议之下,许多的星际成员以及星际间的名人们全都纷纷地放弃了自己原本的身份,通过粒子重组器,重组以及改造了另外的一个身体进入舞会的场地,一颗硕大无朋的行星KTV-118行星当中进行狂欢。
星在向盈发出了邀请函的时候,盈笑了,眼角微微地向上弯着,盈说:“星,你想过没有,假如在这么地一场舞会当中,你不能够在成千上万的女性宾客当中一眼地识别出我的身体来,那么我俩之间的缘份也就会就此而告终了,你不是在我的家长面前曾经是这样子地形容着,即使是我化成了灰你也仍然会识得我的吗?”
星说:“这只不过只是一场游戏而已。”
“是的,是一场游戏。”盈说:“但是是一场能够让你感到后悔莫及的游戏,所有的喜好于游戏的人们都不应忘记了任何地一场游戏的规则以及游戏的结局,你也不例外地。”
就是在那一次的假面舞会之后,星与盈之间也就再也没有了任何实质上的恋情的进展了,事实上也不可能会再有。
星在那一次的假面舞会当中认识了许多的来自于星际间的名门私淑,却从来都是对于站立于他眼前的经由粒子转换器转换过身体的盈不屑一顾。
一名长相极其普通并且还是有点丑陋的女性,在那一场星际间盛大的假面舞会当中只接受过一名男性成员的邀请与之共舞,那一名男性的成员便是盈现在的新男友。盈与星的分手的理由十分地简单,就是:我可以站在你的面前一百天,但是你的手却不应该仅仅只是伸给其他的人!
就在星得知了盈的新男友竟然就是与他们的家族势力敌对了数百年之久的金流行星家族的后裔之后,星也好像是在突然间地嗅到了一股来自于星际间的硝烟的味道,也许,新的星际战争的爆发的日子并不遥远了…
相敬如“冰”的相处
柳文华一语不发,将灯熄掉,轻轻的关上房门,到书房去了。
这就是他们长久以来,相敬如“冰”的相处模式。
“石头,就等你了!刚才去哪里啦?给你打电话居然说马上就到,可是等了老半天也没有反应,我还以为你这个家伙说什么不来的呢,你可是我们这个组的主力干将,要是不来的话,我们怎么能解救人呢?”杨天晓看着金石就嚷嚷。
金石并没有在刚出大学就找到工作,加上自己没有想过要回家,只好在这个城市漂流着,也希望自己能有一天在这个城市拥有出头的一天,那样就可以衣锦还乡,似乎这个是每一个男儿的梦想。现在就漂流到租借别人的房子的地步。而杨天晓也是这个城市和金石一样的遭遇。不过这个家伙还好点,至少自己的父母还是在南京的。
说到认识这个家伙,金石也觉得很有缘。金石那天在网游《天龙八部》里面混的还不错,而这个家伙居然想到打劫金石,结果打劫不成反被K,后面这个家伙当然不死心就纠集了一群同党,找麻烦,金石拼着自己的那些药把他们狠狠地K了一顿,告诉他们如果你们还想找麻烦的话,尽管来!但是被他见到一次就让你挂一次!听到这样嚣张的言语,杨天晓当然不信,结果就是他一上线就被金石发现就被K死了!这样几次下来,杨天晓明白自己和金石的差距,就像牛皮糖一样粘住他,要金石收自己当小弟。金石耐不住他的死缠烂打就接受了。到了后来还知道是在同一个城市,那就见面呗!后面大家就一起玩网游,一起去找工作,一起去游乐。
后来,金石换了个网游,感觉《天龙八部》有点瑕疵,就换了个刚出的《无极》来玩。今天,杨天晓来找金石就是因为有个别的帮派的人把金石这边一个伙计给抓起来了,想要金石去赎人。这不,杨天晓给金石打了电话,后面还赶到这边看情况,就是希望自己能够第一时间的冲到前线,也希望能够得到和金石并肩作战的机会。可是等了半天,终于把金石盼来了。
“说说情况!我还没有吃东西呢!为了赶过来,我可是舟车劳顿!你是不是应该等我喂饱我的肚子再说吖!”
“今天上午根据《无极》的更新,我们就组建了自己的帮会,还在城市的中买了一块地,自己组建了帮会,结果我们一直敌对的那个帮派看到我们这样做就眼红,就趁我们的人员出外做任务就把他虏掠了,还要求我们用那个帮会令来换呢?还要求我们给他们道歉呢?真不知道他们的头脑有没有问题?而且还说什么打算要我们决战呢为那些被我们欺负的人报仇哦!”杨天晓看着金石在煮方便面就给他解释了原因。
“哦?我不是吩咐过你们不要做出头鸟吗?系统刚更新,那些想组建帮会的人肯定会出来做第一个出头鸟的,你们何必要做出头鸟呢?须知这些会让那些很急于成功的人,但是你们又不能惹上的人一个机会,虽然这样有的时候会被系统所惩罚,但是真正的高手是能够钻系统的控制的,毕竟这个系统还是人为开发的,除了能够做到智能系统。”金石趁着在煮开水的时候就对着杨天晓说了自己一开始的叮嘱。
“哦!对了,这次里面有个叫做品行天下的家伙好像有对你宣战的意向,他说即使是你们的背后的人来他也不怕!他是不是发现你在后面支持我们?这样是不是说他在和你宣战呢?”杨天晓想起这样的一回事,感觉到自己发现了什么新大陆似的。
“品行天下?”金石仔细地玩味这个名字,感觉很是熟悉,在《天龙八部》中,好像也是有这一个人一直在和自己对立着。难道在大学的时候还要谁和自己过不去不成?莫非是他?也只有他才能真正的明白我自己的性格了,而且我和他自己的矛盾不是已经解决了吗?他还把矛头对着我干嘛?带着这样的疑问,金石问了问:“你知道品行天下的个人资料吗?最近他还有什么消息吗?”
“我就知道你会有这个问题,说到这个人,他好像还是你的校友呢,是和你一起毕业的呢!是不是你和他有什么过失,记得上次在《天龙八部》里面这个人也是一直在搅局呢!而且这个人的排名在你的前面一位,看来这次我们的对家还真下了大价对付我们啊!早知道我就该听你的劝告了,晚点去不要做出头鸟,不过这个宣传作用也做的很到位啊。所以关键在于我们能不能抗住这波,如果抗住的话,我们就能狠狠地大赚一笔了,抗不住的话我们就需要东山再起。”杨天晓这个时候似乎也能发现真正的危机了,原来的一直被认为是问题的并不能真正成为问题。不过一个真正能够成长起来的人或事物都是能够坦然面对问题的,要不一直逃避并不会拥有真正的结果的。成功并不是单纯地想要就能想要的,还需要付出自己的劳动,尤其是其中夹杂着许多的困难和机遇。
“不!这次好像不是你想像的那么简单就能逃避,一直有个人在我们的暗处窥视着我们,如果我们这次不能解决的话,下次还会出现这样的结果的!所以我们这次不能逃避,想起来我们上次怎么解决那个品行天下的问题的吗?”金石看着不断在往外喷着气的开水,想到了一个法子。
“上次?我们好像是逼他出现?但是那次前提是我们大家都是很熟悉的,而且他的级数还不如你!这次不一样啊,我们不能套用上次的老办法啊?”杨天晓看着金石一直盯着那个不断冒出来的水气发愣,心想这个家伙是不是被吓出病来了。这个品行天下有这样恐怖吗?
“对啊!既然上次我们是这样戳穿他们的计谋的,我们这次肯定不能还按照上次的方法,我们需要改变,那我们怎么办呢?你看那个水气了吗?一直在往外冒呢?如果我们堵住,或者更加利导它们的话,它们会有什么结果呢?”金石显然已经想到具体怎么对待这个问题的计谋了,正在循循善诱地教导杨天晓明白其中的道理。
“显然第一个就是水把锅撑爆,第二个就是水迅速冷却啊!这个跟那个是那跟那啊?想不明白,要不你就告诉我得了,我才懒得浪费脑细胞呢!”杨天晓看着金石不缓不急的样子可有点恼了。
“等等!我吃完再告诉你啊!”金石赶紧下面,趁热下面的味道才好呢。
金石趁着吃面的时间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杨天晓,接着在去网吧的路上打了个电话,然后和杨天晓走进了一家网吧,名字叫什么翠屏E家,位置不是很好比较偏僻,所以在这边的话如果是单个人,尤其是女生还真不敢怎么来呢。不过位置不好,却是像金石这样的家伙的最好去处,因为这边实惠,也就是价格比一般的地方便宜点。对于没有太多的要求享受的,自己的钱包又不怎么鼓的人却是个不错的地方。
“石头?你平常就在这样的网吧玩游戏啊?这样的环境能行吗?配置能支持不?我感觉这边怎么像是那些古惑仔出没的地方啊!”杨天晓看着这样昏暗的灯光,还真是怀疑自己是不是走错地方了。这样的配置能支持那个要求很高的游戏吗?
“小子,不知道吧!看你就是长在富贵家庭的,不知道平民百姓的苦啊,还真是需要自己多出去转悠着,要不然你体会不到社会的另一面的!当心!这个台阶坏了,不要掉下去了!而且最主要的是今天你也过来了,要不我自己房间里面有电脑,可是只有一台。”金石说到一半提醒着杨天晓,还真怕这个冒失的家伙摔了一跤呢,这样自己的罪过可就大。
“哦!这样的话我还是原罪哩,什么时候我请你去我们那边的网吧,那个才叫着好呢?也就算是我向你道歉的一个手段吧!”杨天晓按照金石的提醒躲过了那个可恶的台阶。
“嗯……好吧!有空的话我就去你们那边瞧瞧,反正这个城市虽然是呆了四年的地方,但自己一直懒得动,所以对于这样的一些地方还不是很清楚呢!要不出去别人还不知道会是怎么看待我呢?”金石边走边和杨天晓交代着,“这次你先出面,然后把他们的情况调查清楚,我再出面啊,然后按照我们的计策进行,我也给那边打电话了!”
“嗯!这个没有问题,我真的很怀疑这边能行吗?因为看来电脑不怎么地,不要到时候进行到一半就歇菜了!”
“你放心!这个我想还可以保证的!因为我也常来这边的,要不我也不会真的只是因为这边的价格就把你带来的。而且周边还有好多这样的网吧呢?这个还是很正规的,只是房子看起来有点陈旧而已!据说这边还是用光缆的呢?不知道是不是真的,还是这边的一种传销手段,不过这边的网速还真的不慢!”金石把大概的情况介绍了下。
两个人开了电脑,杨天晓发现这个电脑好像一点也不差,除了了有点陈旧,房子有点阴暗之外,比那些装修很好的房子好多了,真是所谓的经济实惠!
等到杨天晓登录上去,啸天帮的门口已经集聚了很多人了!看到杨天晓的到来,杨天晓的名字叫做天晓子,上面还有个横批前缀修合无人见,存心有天知,别人劝他换个,因为这个加进来简直就是一种对于自己的臭美。但是杨天晓为了显示自己的高深,还真不打算改了。
而这个时候,金石先是查看了些自己感兴趣的信息,因为只有掌握了充分的信息才能明白许多,包括别人对于自己的计划,包括自己的方案的设计,还有些对自己有用的消息。不过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对于信息的处理了,只有你很会处理信息,你才能寻找到信息中真正包含的价值。
杨天晓先到了大家的中央,问了问:“今天那边来人了?怎么说的?还有品行天下也出现了?我们的石头马上就到!我想大家保证我们绝对能够把那个兄弟救出来,即使是和他们撕破了脸皮,我们也要救出来!因为他是我们啸天帮的一份子!对不对?所以那些认为进了这个帮派的没有保障的人就没有必要担心,因为你们是我们当中的一份子。”杨天晓说完,就问了问旁边的几个人,才发现今天的品行天下还没有来,但是对方的人非常嚣张,好像自己也有个靠山,而且自己的靠山还很强呢!
无极
这个时候,有个陌生人的线上传呼在呼叫天晓子,大意是说他自己是个局外人,一直关注着这个游戏里面的动态,尤其是作为这个天下第一个成立的帮派,希望能够对于这样一件事情得到很好的解决,署名傲天。杨天晓看着这个留言,想想什么意思嘛,还真以为我不想很好的解决,别人都骑到我的头上了,我还真的要让他在我的头上拉屎才可以啊!我的心情可没有那样的好呢!对了,问问他们谁知道这样一号人物。
“粉红的天空,你知道傲天这个人物吗?”杨天晓问了问这个一直以信息灵通而著称的玩家,至于这个名字像个女的,人是不是女还真不知道呢?因为在这个虚拟的世界,什么事情都是可以发生的。
“这个你可问对人了,傲天好像是江湖十大人物榜里面的一位,具体什么信息还不是很清楚,因为这个家伙一直很神秘,就是师门也不是很清楚,感觉还没有谁知道他做过什么师门任务呢!所以我猜测这个家伙上线要么都是在大家熟睡的时候才上似的,集体的消息还不是很清楚呢!怎么他联系你了?还是和这个事情也有关系呢?”
《无极》不同于以前的游戏,一直在开新区,他就只有一个区,但是分成了好几个块,而每个块之间没有达到一定的水平还真的不能互相交流,而这些能够互相交流的玩家在进了别的区之后,还要遵守一定的规则的,要不然就会强制让你死亡,免得你破坏整个游戏的规则。至于谁来主导这个?网络上有两种说法:一个是程序:一个是人的判断。人的判断也就是说在暗地里面还存在着一个世界对于这个世界的实在不公平的事情进行惩罚。
“石头,又出现新的情况了!你看这个傲天出现说希望我们能够和平地解决这个问题呢,而根据粉红的天空的情报,这个人还是江湖十大人物中的一位,虽然说这个可信度不是很高,因为这个也只是民间的一个机构,但是怎么着也表现出他的不差的实力吧。所以你看怎么回答他?”杨天晓摘下自己的耳机,问了问还在看新闻的金石。
“傲天,怎么这些全是很熟悉的名字?”金石一看到这个名字居然想起了原来班上的一个同学,杨浪,他在玩《天龙八部》呢,而金石也是在他的影响下才去玩游戏的,难道这个还会是他?还是另外一个人?“那你就把大概跟他说一下,看看能不能让他做个中间人,居中调停下?”金石这样跟他交代着,居然发现这个家伙的眼光一直朝着一个方向盯着。
他顺着他的眼光看去,难怪他会一直盯着那边看,原来那边做了个美女,离金石的距离也不是很远,在这边昏暗的灯光下,那个皮肤显得更加的白皙。加上一头披肩的长发,显得那么的文静和温柔。金石看着她几眼,发现她居然也是打开《无极》的游戏界面。
这个时候,杨天晓说:“老大,你旁边的美女经常来这个网吧吗?你还真是有眼福啊,能看到这样的神仙姐姐,咦,她居然也是玩这个游戏的!等下一定要去打个招呼!”杨天晓刚想去打个招呼,就被金石按了下来,说:“别去,你不嫌丢人,我还嫌丢人呢?”然后把他的头转了回来,说:“我刚才说的话你听到没有啊?”杨天晓恋恋不舍地把自己的头转了回来,魂不守舍地说:“知道了!”
看到这样的情况,金石实在很无奈了!只好自己接着登录自己号,但是说不注意旁边的女的实在是不太可能的,就听见这个女的轻轻地说了句:“哼……胆小鬼,还不来!不会真的怕了吧!做缩头乌龟呢!”
“石头,那个品行天下上了!你还能上不?自己要看的信息看完了吧?”杨天晓把金石交代的事情做完了,也就是给傲天回了短信,邀请他前来,就看见品行天下带着一大帮人朝杨天晓所在地点走来,就赶紧摘下自己的耳机告诉金石了。
好了!金石终于在这个节骨眼上上线了,遇见了品行天下,刚说:“你好!”
突然间,这个网吧断电了!
金石很郁闷!杨天晓还好了,至少见到了美女,尤其在这个很黑的大厅,那个皮肤显得更加的白皙,而这个时候的网吧就是尖叫声一片。金石真的为这个女孩担忧,她能适应这样的环境吗?一看就是娇生惯养的大小姐。
尖叫声过后,网管对于众人说:“大家安静!这次是电路的缘故,希望大家能够按秩序下去,注意安全,今天的网费就不要大家的钱了!权当赔礼。”
就这样,金石和杨天晓有意地走在了那位女生的后面,小心地抗住后面拥挤的人群。
金石和杨天晓有意地护送着那位漂亮的女生下了楼梯,因为有过金石的提醒,两个人还好没有被那个特殊的台阶所羁绊,要不然还真的被笑话了。到了楼梯下面,他们几个人是轻松了,可是《无极》里面的那群人可就闹翻天了,好不容易大家聚在一块,准备出来讨个说法的,没有想到金石刚出现就遇见这样的情况,还真的不知道是不是倒霉呢!而那边的品行天下更是猖狂了,对着公聊的频道大声地说:“金色的石头是不敢出现了,你看刚出来看见我就吓跑了,我看你们这个帮派也没有必要成立,就地解散吧!这样的话,你们哈哈就到我们这边来,我也有这个打算成立个帮派呢!而且你们的帮主也和金色的石头一样做缩头乌龟了!”
这样的信息一直被刷了好几遍,直到有个人物出现在啸天帮里面,品行天下看见了,才闭上自己的嘴巴,那就是傲天。
为什么傲天会出现在这个地方呢?这个最主要的是因为杨天晓根据金石的说法把这个原委告诉傲天,傲天感觉这个还是可以的用来协商的,而且看着品行天下的那副嘴脸,他的正义感就出来了,决定自己有必要管管这个猖狂的家伙。而且里面还有更深层次的缘故让傲天不得不去这样做。
“品行天下,我看你今天看在我的面子上就放过这些人吧,因为正主不在,我也知道他刚才上过了,至于是不是真正的你说的逃跑,等下次他们上来了你问问也不迟啊,因为这样才不会有损你的高手的风范呢!但是如果你真的不想放过他们的话,我想我自己可以先代他们的帮主向你过几招了!”傲天一脸正义地对着那家伙说,心底里可高兴坏了,心想这次可真的能好好地大显身手,老头子老是说什么要保持低调,搞得自己现在这样好的武功都没有办法去,不过这个也是需要付出的代价啊!
“傲天?你是金色的石头的什么人?我怎么没有听说过你这样一号人物?好,那我就接受你的挑战,让我看看你是个什么样的人物!”品行天下看着傲天的臭脸,感觉到就是愤怒,哪里跑出来的山野小子,在大爷面前猖狂,我让你知道猖狂的后果。
后面有个人在拉着品行天下,可能是想告诉他关于这个傲天的信息吧,不过品行天下并没有理睬他就冲着来了招“猛虎下山”,这个可是他自己认为最拿手的一招了,专打那些没有很好准备的人,猛虎突然出现一定会让那些平常的人大吃一惊,而这个短暂的时间就是能够把敌人打倒,最主要的后面的续招就是饿虎扑食,真正地打倒敌人,并且能够给那些人真正致命的伤害。如果这招用在金石身上,金石大概也只有闪避的份,可惜这次对手并不是金石,而且对于傲天的深浅还不知道,以为只能用那样自己最拿手的办法能够把他迅速搞定,再一次地打击那些啸天帮的人物呢。
很可惜!傲天并没有闪开,相反勇敢地迎上去了,像是武松打虎一样抓主老虎的头皮,按住就是一顿狠打,把那头老虎揍的没有脾气了,自己会山林了,也就没有后面的后续招式了!自然就没有胜败可言,因为这个只要是人就能看出来胜负。
而这边,金石和杨天晓可不管什么啸天帮了,把美女护送下去了,就离开了!只是这个时候却听见一个声音说:“我不去!你们当心啊!要不然我要叫了!”后面就传出来一声大叫:“啊!”金石和杨天晓互相看了看,同时说了声:“走!去看看!”就这样两人就朝着那个声音传来的方向前进。
“你们来了!救命啊!他耍流氓!”还是那个漂亮的女生,看见金石来了,就高兴起来,朝着他们就嚷到。
“耍……流氓?!萌萌!你是说谁啊?”那个男的看见金石和杨天晓来了,又听见那个女的叫什么他在耍流氓?更加迷惑了,可是不管今天一定要把萌萌带回去,要不然真的就是对家里不好交代了,而且这边很偏僻并是很安全。
“萌萌!”好听的名字啊,杨天晓听着这个名字就发现对于这样的美女实在是太配了,而金石听到这个名字,反映则是这个家伙知道她的名字,看来那个耍流氓之说不是真的。不过她不想回去的话,我们不能勉强别人是不?这样出手的理由就有了。
“兄弟!虽然说这边很偏僻,但是你耍流氓就是不对的!我看你还是趁早离开吧,免得哥哥我到时候揍你!”杨天晓说话似乎从来不经过大脑思考的,尤其是面对美女的时候。金石站在旁边并没有说什么,只是看着这样的三个人,而那个叫萌萌的女孩似乎被金石知道心思一样低下了头。
“什么我耍流氓!我是他的表哥!我要带她回家!我这个能叫耍流氓吗?我倒担心你是不是别有企图呢!”那个年轻人也这样回答着。
“哟赫!还装别人的哥哥?我还是他的哥哥呢!你也不看看,再不走当心我轰你啊!”杨天晓这样一个英雄救美的机会怎么会想到要错过呢?而且还被别人小瞧想冒充那个美女的哥哥,更加可恶!怎么办,说不通了!那打呗。
杨天晓冲了过去就是一拳,被那个青年人轻轻地躲开了,接着又是一脚,被青年人给捞住,往前一拖就爬在地上了。这个时候,青年人说:“不要那样冲动!我说就是他的哥哥!谁还冒充不成?”然后对着那个女孩说:“快跟我回去!要不然伯父就会很着急的!你这样偷偷地跑出来也不打声招呼,把大家给吓的。而且你看这边的治安并不很好啊!”
“不去!要不然我回去了就别想出来了!我还不知道你们的想法!”女孩还是很倔强地回答,说完往金石的身后躲去,避开了想抓她回去的手。
“嗯!你们还真的是兄妹啊?看来我真的搞错了!”金石刚把杨天晓拉起来,他就嚷嚷开了,“那我还真是多管闲事了啊!”说完自己很惭愧的样子,而且想起刚才的熊样,更是没有刚才的威风了。
“这样吧!你给她的爸爸带个口信说她不想回去!要不然这样逼下去,她反而跑了,我们更是麻烦!让她跟我走!明天让她自己回去吧!”金石把自己的建议提出来。
“开玩笑!我还不知道你们的身份呢!怎么保证她的安全啊?而且你们一上来就打人,这样怎么让我相信你们啊?”青年人对于金石的建议没有丝毫考虑就否定。
对啊!自己凭什么让她相信我们呢?而且自己和他还是不熟悉的。金石想到这里,也就顺便介绍了下自己:“我叫金石!我想我们能保证她的安全的!男人的誓言!”
“金石!我叫龙浩!这个就是我的表妹,朱萌!但是我还不怎么相信你,如果你们有什么别的企图的话,不访说出来吧!”龙浩把自己的底线和怀疑彻底说了出来。
“不!我想你是误会我们了!因为这个朱小姐不想回去,我只是想给她提供个地方,我想她明天就会回去的!”金石知道这样很难消除别人的戒心的,尤其是陌生人之间,但是却有利害关系时。
“不!我不回去!我要和这样金石先生走!”朱萌突然插入话题,让大家惊讶无比,因为这样意味着金石得到她的信任,也意味着这个问题的主角已经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看着大家用很惊讶的眼光看着她,朱萌赶紧闭上了嘴巴,而且这句话里面的潜信息很多啊。
“好!既然她自己不愿回去!那我就相信你的男人的誓言!让她跟你们走,但是你们真的有什么不良的企图的话,最好还是掂量自己的份量。”龙浩把这个问题算是解决了,也是对于金石的信任,凭着自己的一个最基本的感觉。有的时候世界就是这样的奇怪,感觉在人的身上占有很大的地位。但是如果没有这样的一次的话,事情肯定是另外一个结果。
命运真的很奇怪!把这样不相关的两个人就这样联系在一起了。
“谢谢!男人的誓言!”金石和龙浩对着拳头撞了一下。
“那我回去!明天我到哪里去找你们?! ”龙浩尽管知道可以查出来,但是还想问下,这样才是尊重。
“在广场吧!我到时候和你们联系把她带去!”金石回答道就和龙浩分道扬镳了,不过他明显感觉到后面还是有些尾巴。让他们跟着吧。尾巴这样才是真正的保护吧。
而这个时候的啸天帮也是一片热闹,因为傲天赢了!品行天下就说了:“你很强!我等他们上线一起来解决!”就下线了。自然人也放出来了,没有人在后面撑腰,谁也不会傻到很嚣张。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外语系有一个女生叫方见敏,此女子烫金色的卷发,衣着常常是最省材料的那种,十分暴露招摇,相貌尚算可以,可让她自己打扮得与妖一般无二,她还使劲往妖艳的方向发展,朝三暮四的频频换男朋友,这不算什么,她竟然自称是“校花”,自以为艳光四射,貌赛西施,这还不算什么,她竟厚颜无耻的说她是我女朋友,就因为天天堵我宿舍门口,逼得我无奈,只好送她一副画以图清静,……之后她逢人就说,她和我的关系正在急剧升温中,有画为证!
几天来,我终日惶惶不安,不知道她下一步要干什么。每一次在校园里远远看见她我就落荒而逃,又恨学校男生公寓管理不严,女生随意出入,害得我在哪都没有安全感,在楼道口被方见敏截住几次,可这世界见义勇为的人太少了,包括舍友也只会在一边看乐子。我不善于骂人,再说骂女人也非君子所为,我保持我的沉默,可是当今的社会脸皮厚,吃饱饭,她根本不吃我这一套,还说她看上的从来都是跑不了的。我的沉默和淡然正在遭受她的蹂躏和摧残!我觉得我得用其他更有效的办法让她走远点。
舍友们为我出谋划策,祁心程说“告诉她你有女朋友了!”
“可我没有啊!”
“笨,你不会骗她啊!”
我再次被方见敏截住的时候我就这样告诉她。“我不信,再说我也不在乎!”她双手叉着腰说。
我再次落荒而逃后回到宿舍,舍友们都没有预料到对手如此难缠,再次积极的给我出点子。
祁心程说“那就当着她的面找一个女朋友!”
“那怎么行,我没有喜欢的女生,这玩笑开大了!”我一脸无奈。
“你找一个不喜欢你的女孩子,是好朋友的那种,要先说明白了”祁心程沉默了一会说。
这时我想起了小露,我觉得每次她看我的眼神都是透彻纯真的,也是我在学校里唯一的异性朋友,除了她,我还没有主动和别的女孩说过话……。
阿翔过来也说“我看这办法也可行,就姓方的那女的,你不整点高的招数还真不行!”
“哇,好玩,太好玩了,这女的对咱们才子死缠烂打啊,这种事怎么不落到我头上啊!”小钢在一边手舞足蹈的说。
我沉默不语,这时祁心程说“寒,这办法当然不是很恰当,也不能当游戏玩,你的脾气啊,最好别试了!”他说话的时候若有所思。
“你要觉得不妥,还有一个办法!”阿翔有些坏坏的笑。
“什么?”我眼前一亮。
“你呀,天天洗澡洗头,两天就换衣服,也太爱干净了,还那么喜欢穿白衣服,搞那么帅,女孩子喜欢你都是你自己招惹的,能怪别人吗,你要不想她再找你,最好的办法就是以后一个月才洗一次头,冬天什么的你就甭洗澡了,衣服就随便一点,让才子大帅哥在C大消失,怎么样,你瞅瞅小钢,想找妞都找不到呢!”阿翔说到最后的时候指向小钢。
我直晃脑袋,晃得跟拨浪鼓似的“不,不,不,要我学邋遢,那可不行。”
这时小钢已经扑上去,把阿翔摁在床上,“好小子,哪壶不开你提哪壶。”
两人扭打了一阵,小钢站起来的时候挺挺胸脯说“寒,你要实在没有办法,那交给我了,我为兄弟两肋插刀,赴汤蹈火,我明天就搞定她,她不是叫方见敏吗,见敏,呀,不就是贱民嘛,这女的不贱,我还不喜欢呢,我明天就弓虽了她!”刚从床上起来的阿翔再次晕倒下去。其余人都是狂汗!
九月雨
九月的火车把她送上了未知的旅途,熬过了一个漫长的暑假,方季歆终于觉得空气不再发散着令人窒息的味道了。
记得还是五月份的时候,她还在为了高考而在那个粘稠的教室里对着试题奋力厮杀。可是现在她就要成为一名大学生了,呵呵,真是个美好的名词,那就意味着,以后,不用再背着家人的殷切希望和老师的耳提面命来压制自己某时突然冒出的叛逆的种子了吧。
记得那时老班最经常说的话就是:“就剩一个月了,要把握时间,一直努力学习的同学要坚持到底,不要松懈,那些基础不好的同学也趁这时候抓紧背一下文综,临阵磨枪,不快也光。”现在想想还真是谆谆诫告啊,为了他们这帮不争气的学生,也算是劳心劳力了。
对了,忘说了,她学的是文科,据说是聪明人都不屑去学的。
可是还是考砸了,其实成绩发下来之前她就知道了。
那天夜里,大约是凌晨一两点左右的光景吧,她还没有睡,真正把假期利用到了“极致”,夜里也是不肯放过的。哦,是在玩仙剑四,在迷宫里走专右转,和巨大的boss斗智斗勇。然后那个恶魔般的铃声就想起来了。
奶奶应该是摸黑起床接的电话,她小心翼翼的在被窝里猜想着奶奶那屋的情况,爷爷的失望表情,在黑夜里也栩栩如生了。成绩是通过爷爷那教了一辈子书改也改不过来的大嗓门传到她耳里的。
她真是连死的心都有了,可父母就是不肯让她复读,只能凭着她那可怜的分去填一份单薄的志愿。
之后的暑假就是等待与挥霍光阴了。直到录取通知书发下来,她终于在阴霾的假期里嗅到了希望的气息。
买的是坐票,大学生都趁这个时候返校了,她住的那个小城哪里还买得到卧铺,不是站票就谢天谢地吧。不过因为之前坐过几次火车的经历,即使是坐票,对她而言也显得不是那么痛苦。
去的是上海,大家都说是好城市。亲朋好友还说孩子有出息。可是她心下不以为然,放低了标准,哪个城市去不了呢。之前的傲气都被这高考给磨了个精光,隐隐约约地开始信命。对她的前途也充满了迷茫。
火车上真是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不过大多数都是学生和农民工。幸好旁边做的是个女生,她才在闷热的车厢里坐的下去。她那微微的洁癖和城市人的娇气。
和对面坐的人熟落起来是因为身边的女生,半路上不知是因为中暑还是晕车,病得厉害。发现的时候是刚睡醒,就听到女生在大口气大口气地喘息着。她吓了一跳,连忙问她怎么了。
女生只是有气无力地摇着头,她在一边手足无措,只好和女生说等一下,她去叫乘务员。
焦急是肯定的,毕竟那里还坐着一个病人,方季歆一个人在冗长而又拥挤的车箱里穿梭。
可气问过一个又一个乘务员,却没有一个愿意帮她找个医生来看看,真是世态炎凉。最后到了车餐厅找到列车长才得了一句淡淡的回话:“哦,那把她扶到这儿吧,这里凉快。”
心下微凉,却有什么用,出门在外,这样的事,还算是小的而已,只能忍下。
大概是那女生病的撑不下去,回去的路上看见对面的男生和另一个女生搀扶着那女生朝车餐厅走来,方季歆刚要开口,男生已经先朝着她微笑了起来:“我扶她去车餐厅。”
和她心里想的一样,她走回去安静地坐着,心底微微地笑了起来。
等男生回来,正好车里在检查身份证,并不是很严。乘务员好像只是检查长得像坏人的,她想。
比如说她就没有被检查,而对面的男生就被检查了。也是因为这样,她才知道原来他是大学生,还是学生。毕竟就外表而言,他实在不像。倒像打工仔,后来聊天熟悉了,才知道原来他是体育生,晒成这样,也是无奈。
真正聊起来是因为一个农民工,说那人是农民工,她真是吃了一惊。那人也就二十左右的模样,皮肤说是白皙都不为过,这怎么能不让她吃惊,看来人还是不可貌像啊。
说来应该是那个民工先挑起的话头,他问起男生是什么职业,得了一句略微带着骄傲又有些含糊不清的话:“大学生”。
其实倒是农民工显得更加坦白,自己一个人在一边尽情地闲聊起来。不知话题怎么扯到教育方面了,大约是男生说了一句东北的教育不太好,引来民工的不满:“东北的教育怎么不好了,俺们那儿就是东北的”,说着露出了东北腔:“俺们那的中学升学率……”
方季歆也添了句:“东北是老工业基地,大学教育是很好的。”男生机敏地转了弯:“是,那里理科很好。”
一路上更多的是农民工的自说自话,她也听到了很多以前只是在电视里看过的事。
窗外开始飘起小雨,沿路的风景隐隐地模糊起来,显得有些不真实。
怜悯总是有的。那人是十三岁就出来打工了,至今已是十年了。想想十三岁,那个年纪,她在干什么呢?是和爸爸妈妈争吵的年龄吧,是在课堂上偷偷看青春杂志的时候吧,是一个可以拥有幸福和梦想的顽皮的年岁。怎样的对比,他的人的生都更显苍白。
是无昼夜的工作和忙碌的年龄,是和年长的民工勾心斗角的年龄,是背负沉重的压力的年代。
后来就是男生和她一起在劝说农民工了。其实男生也是很善良吧,她淡淡地想。
有一件事,她也不知道是该笑还是还无奈了。
民工说:“我应该把小学上完的,我现在就后悔我小学没毕业,没文化啊!”
小学而已。
窗外是淅淅沥沥的小雨,天一点点暗下来,车厢里也渐渐冷了起来。
“我那时候背课文,就是《小马过河》那篇,我怎么背都背不过,五遍不行,十遍也不行,十五遍还是不行……”
男生大概也是觉得有些无奈,或者是其他,总之是也安慰他:“背书总有技巧,多想想就好了。”
农民工身上总有种愤恨的感觉,对社会,对人生,或者还有其他,她也不能完全了解。
诉说的时候,眉头紧皱:“可惜我们没文化,写不出好文章,只是抱怨,也没人看,我看过你们大学生写的文章,真得挺好的,可惜我写不出来啊!”
“你可以学啊!”男生起了兴趣似的:“语文只要多看书就能学好,为什么不尝试着去学呢?”
“是啊,人都不会喜欢太过颓废的东西,你练好了写些有号召力的文章在网上,总有更多的人来关注,”方季歆也附和起来:“再说,国家不是慢慢在调整政策了么?”
引来的却是更多的抱怨:“我们哪儿有时间呢?每天除了吃饭就是干活,连睡觉都是只有六个小时而已。”
不知道为什么,方季歆突然想起了不久前做的一片语文练习,是关于睡眠时间的,说青少年的睡眠时间不能少于九个小时,当时她们还在抱怨,高考压力大,怎么可能睡够九个小时。
可现在,却有人在向她抱怨从十三岁起就只有六个小时的睡眠时间。算起来他曾经还是童工吧。
火车走走停停,她突然想起她的路,不算太长的旅程是爸爸提前安排好的,至于她的人生,也是爸爸妈妈早就扫清了障碍的康庄大道。那么之前的迷茫,和这些相比,就不算什么了吧。
终是到站了,她拿好东西下了车,临走的时候抬眼看了对面的男生,眉目间竟有些像谢霆锋,呵呵,她还有心想这样的事,其实,前途也不算太早。
九月的雨,一直是淅淅沥沥的,是青的,是苦的,小时候,奶奶这样说过。
天有些寒,她加了件外套,再抬头,民工依然是单薄的背心……
黑发女人
有一对外国夫妻,住在白色尖塔般的居民楼里。卧室窗帘没有拉上,金色头发的妻子胳膊枕在窗台上说:“我妹妹明天要来了。”
她眼睛望着不远处森林公园里成片的树木,喝了一口杯中的果汁。
丈夫躺在床上翻书,翻出一张小照片,他吻了一下上面的女人,黑色连衣裙,黑发白肤。他喜欢黑发女人,他曾送给她一枚银戒指,当然还有其他很多东西。
他们最后一次见面时,她衣着朴素,只佩带了唯一一枚首饰。
银戒指全氧化成黑色了,她说和黑裙子很搭配,她刚参加完姐姐的葬礼。
“我很危险。”她说,“现在我一个人住了。墙上还有姐姐的照片,她昨晚从上面下来告诉我要小心。”
“你在做梦,亲爱的。”他不以为然。
“你们要搬到另一个城市去,让我再好好看看你。”她用戴银戒指的手摸摸他的脸、额、头发、耳朵,抽回手时,戒指上的花纹刮了他一下。
他摸摸耳后,手指上一抹鲜红。他笑笑,表示没什么。
她突然想在他身上留下永久纪念,而且是在他每天早晨洗脸刷牙和每次参加宴会之前都能在镜子里看到的纪念。如果伤口扩大到嘴巴,他就能每天想到她了,哪怕是恨呢,恨也比忘了好。
从耳根到嘴边,一道长长的红色拉链,她拉开了血就止不住,滴滴答答淌很久很久,他的妻子会一路照顾他,火车上其他乘客说:“这男人真惨。”
没有动手,浑身像被千万蚂蚁叮咬,她说:“你走吧。”
他走了以后她自言自语道:“如果我死了会让人把你喜欢的给你。”
妻子摆弄着卷卷的金发,她更喜欢自己金色的睫毛,像童话里公主的金线,但她把眉毛涂成了浅褐色,虽然丈夫对此表示不屑。
“兰蒂的男朋友明天也来吗?”丈夫问。
兰蒂是妻子刚刚大学毕业的妹妹,她和男朋友简直用强力胶粘在一起了,斧子都劈不开。但是他们不喜欢兰蒂的男朋友。那家伙像是整天钻烟囱似的,浑身脏兮兮破破烂烂,眼珠滴溜乱转。
“我对兰蒂的劝导起了作用,她很久没有提起那只脏老鼠了。我想到的,就能做到。”妻子转过身,她的果汁杯子是空的。
丈夫很想把她毛茸茸的金发一把扯下来。当那团金色靠近时,她的体香也随即飘来。他差点没藏好照片。万一被她发现,就说照片上的女人已经死了。
“你还要看书吗,关灯睡觉。”妻子说,“像太阳似的,照得我眼睛难受。”
“你越来越怕光了。”
“我才不怕呢,我自己就是光。”
“什么?”
“书签好漂亮啊!”她的手突然伸到了书页间。
他“啪”的一下合上了书,把她手指夹住了。
“你还在想那个女人,我不会怪你的,我只是想看看她的模样,忘记情敌的长相我感觉不踏实。”妻子慢慢抽出手指。
“她不会再找我了,她死了。”丈夫闭上眼睛说。
“真不幸,又死了一个。”妻子满是惋惜,“街角的蓝色小房子,你可以不用去了,因为已经空了。”
“不要总提以前的事了,我再也不会去那里。”丈夫关了灯,把照片塞在枕头下面,黑暗包围了他,仿佛埋头进她的黑发。
第二天他没有想到一早就在阳台上发现奇迹。
一个黑发女人一步一步从大路上走来,提着两只小木箱。兰蒂的木箱,兰蒂是红色头发,但是黑发女人的裙子也是兰蒂的。
那女人一直走到阳台底下,他的视线一直离开她,咖啡杯差点掉落到她脑袋上。
妻子快步奔到栏杆边,一弯腰,大喊:“兰蒂!”
她们姐妹从未如此亲热。
丈夫看着这个新的黑发女人,感觉异样。
“我快认不出你了,兰蒂。”他说。
“我也快认不出我自己了。”兰蒂微微一笑。
“头发染得不错,不过红色更适合你。”男人不想整天在家看到只应该存在于照片上的风景。
“不是染的。”兰蒂淡淡纠正他道。
兰蒂被安排在走廊另一头的房间休息。半夜夫妻俩听到赤脚走在走廊地板上的声音,整整两个钟头。
“是兰蒂么?”妻子抬头朝外面大声问。
脚步声没有了。
他俩太困,昏昏沉沉睡着了。
吃早饭前一秒兰蒂仍在梳理头发。她太喜欢自己的新形象了。
“别让我再看见一根黑发!”丈夫吼道,叉子在牛排上猛戳一气。
妻子扭住妹妹一根手指,对她说:“跟我到房里来。”
兰蒂一进房间就像成了一只刚出生的雏鸟,浑身湿漉漉,瑟瑟发抖。
“怎么了?”她的姐姐很奇怪。
“窗帘拉上。”
兰蒂以前不是这个样子,无论姐姐让她去做什么难以置信的事她都能轻松愉快地接受,而且,每次都完成得很好。
姐妹俩坐定,姐姐说:“搬家那段时间他们没有见面,否则现在很可能是另一种局面。”
妹妹没有说话。
姐姐继续说:“她去忙她姐姐的后事了,你真得很会把握时机。”
妹妹说:“你为什么不直接干掉她?”
姐姐狠狠说:“她们俩我都恨!我要你烧掉那间蓝色的小房子,烧了吗?”
“嗯。”妹妹抚摸自己的长发。
“你还揭下了她的头皮,干得好,这是胜利的标志。”
妹妹站起来:“我饿了。”
姐姐推开门走出去:“我再给你做几块点心,你喜欢鲜红的果酱。”
妹妹缓缓走到窗边拉上窗帘:“头发是我的。”
房间里空荡荡的,小桌上摆放着一只像框,红发的女子笑意盈盈。她指甲削尖,抓在皮肤上好疼好疼。
妹妹把照片扣在桌面上,眼里冒着火光。
你妹妹杀了我姐姐,还想杀我,没那么容易,我要毁掉你们两个!暂时在她的面具下委屈一段时间。
“男朋友呢?”姐姐问,“分手了?”
“死了。”
兰蒂说:“他是个傻小子。想保护我,结果自己死了。”
“怎么回事?”
“以后告诉你。”
“你看上去心情不是很糟。”
“死都死了,难受有用吗?”
姐姐暗暗高兴,妹妹更具有作为自己行事工具的资质了,如果她容易为生命的消逝伤感,将会成为前进的阻碍。
兰蒂的男友是个帮凶。他绑住受害人的双手,他不知道女友要对这个女人做什么,可是,爱情冲昏了他的头脑。
兰蒂,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
当他回到地下室,血腥的场面让他难以自持地呕吐起来。
“我还会继续,你得帮我。”兰蒂火红的头发仍然灿烂,跟他们刚见面时一样。
“她妹妹快回来了,帮我。”
“求你了。”
“最后一次,以后我不会再求你。”
“让你姐姐住手,她在害你。”
“她是受害者,我必须帮她。”
黑发女子渐渐靠近,她仍沉浸在悲痛中,步履缓慢。黑裙子里的身体消瘦极了。
“开门后,你用铁锤敲她的脑袋,我去关门。”兰蒂说。
“我不想杀人。”
“那么我来,狠狠多敲几下。”
“我感觉不太对。”
“别怕。”
“你看墙上的遗像在动。”
“就是下来我也不怕。”
这是他们最后一次对话。
黑衣女子走到门前,眼里冒着火光。光映在窗户上,飘出的窗帘一角瞬间着了火。
房子就像一只蓝色的纸船被点燃,瞬间化为灰烬。
她走到废墟中用手拨了拨,惊喜地说:“太难得了,你的脸居然还没烧坏。”
丈夫躺在床上对妻子说:“我总觉得你妹妹怪怪的。”
妻子喝下杯中的果汁,看着远处黑幕下的成片树木说:“她前段时间有点累,休息休息就好了。我会好好照顾她的。”
门被打开了,兰蒂走进来,穿一条黑色的睡裙。
“兰蒂,你的新睡裙真漂亮。为什么是黑色?”
“待会你就知道了。给你这个。”
发黑的银戒指。姐姐奇怪了:“这是什么?”
躺在床上的人一下子坐起身来。
“我的,你想要吗?我爱的人送给我的。你肯定想要。”
她的姐姐似乎明白了什么,扑上去撕扯她的头发,吼道:“兰蒂,把她的头发撕下来,她给你下了蛊,快撕下来!”
“好,撕下来。”兰蒂挡住她,缓缓退后,一只手滑到耳根处,从左至右,另一张脸完完整整地呈现出来。
“我代替你妹妹给你戴孝,她想杀我,没那么容易。她想不到,我把她连同房子一起烧掉了。姐姐从照片上下来提醒过我,她看得到一切。”
“你想怎样杀掉我?你行吗?”
“照照镜子去吧。”
她转身对床上的人说:“照片上的人是我姐姐。她每晚都会从上面下来,一点一点侵蚀你妻子的大脑,直到变成她自己的。”
瞬间,他和两个黑发女人置身在同一房间里。
桌上相框里金黄色和红色头发的姐妹俩看上去很遥远。
妹妹缓缓拉上窗帘。
森林公园的树木在黑夜里随风摇曳,它们不清楚白色尖塔的窗帘后面究竟在发生什么。
傲慢与尴尬
上了一半的选修课,我便悄悄的溜出了教室,虽然对讲师有些不礼貌,但在大学里也是司空见惯的,更因为方见敏知道我在这个教室听课,上午见面的时候就说有事要找我,所以我的座位上也一直惶惶不安。
出了教室我习惯性的走到了学生会办公室,我不清楚自己是否有意的提早来到学生会,小露通常是最早在这里做事的人,祁心程的话一直在我心里蹦来蹦去,我也确信这也许是最灵验的办法,就是太损人利己了!我太不善于与人交往,很少有异性朋友,如果这一招可行的话,那除了找小露帮忙,我想不起第二人选。
虽然我喜怒不形于色,但我并不是高超的伪装师,女孩子都有洞察人心理的天性,小露看出了我这掩饰不住的慌张,问我怎么了。我摇摇头。
“你为什么总是封闭你自己,其实你有很多朋友,至少我也是你的朋友吧?”小露说。
我笑了一笑,透出淡淡的无奈。
过了很长时间,小露把头埋得很低“听说外语系的方见敏是你的女朋友?”
“你信吗?”
“不信,说谁我都信,就是不信她会是你女朋友!”
我心里总算还有点安慰,这世上还有个不听信谣言的人活着。
“可,是她自己说的!”小露继续说。
“就因为是她自己说的才让我头疼呢。”
小露抬起头“你真的是因为这件事烦啊!”
“还有比这种事更烦的吗?”
小露也无语了。
过了很长时间,我的话一直在嗓子眼翻跟斗,手上一直在摆弄早已完成的公告稿子,要在往常我早就回去了,估计小露也猜到我还有什么事,所以她也陪我在学生会的办公室坐着。
我有些丧失了勇气,我有些不忍把这恶搞性的如意算盘打在小露身上,可是我根本没有别的异性朋友……真要小露那样帮我的话,实在不是君子所为,我起身正要离去,小露说话了:“你有什么事就说吧!”
我起了一半的身子又坐下了,犹豫了一会,摇头说:“没有!”很明显我是言不由衷的。
“说吧,有什么不好说的,是不是有什么事我能帮忙的。”
我没有回答。
“这样吧,只要你说出来,只要是要我帮忙的,无论什么事,我都答应你!”
我抬头看了她,欲言又止,虽然没有说话,可眼神已经告诉她了。
“怎么象一个女孩似的!”小露说。
我一咬牙,“好吧,我说了,方见敏几乎天天在回宿舍的路上堵我,她说她要的东西她一定要得到手,我都快让她搞出恐慌症了,我对她是一点好感都没有,我想,我想你能不能假装是我的女朋友,和我一起在校园里走几天,要是碰到她,我就告诉她,你是我,我的女朋友,是假装的,我知道这样很不好……”我正说着,再看她双手托着腮帮子,歪着脑袋,笑着看我。
我不知道她什么意思,也说不下去了。
“说呀,怎么不说了,我答应你,我觉得蛮好玩的。”她乐着说。
我简直不敢相信,她居然这么乐意的答应了。
“平时看你冷冷的,一张脸总是没有什么表情,刚才你说话的时候表情还挺丰富的嘛,我还是第一次听你说这么多的话,蛮有意思的。”
我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
“好吧,从现在开始,我就是你的女朋友,现在也没有别的事情,时间也还早,咱们出去走走吧。”小露笑得很自然,说得也很自然。
“你真的同意了?”我还是有些不相信。
“哎呀,我都说了多少遍了,不是说假装的嘛,你那么紧张干什么!”
“那,真的太谢谢你了!我,那我先走了!”在我心里好像她答应了此事就万事大吉了。
“什么先走了,这种事情我都答应你了,你不得请我吃饭呀,再说假装是你女朋友也得有一些行动啊,要不她怎么知道?”小露瞥着嘴说。
我傻傻的乐了。
小露走过我身边的时候,轻轻的说了一声“傻瓜!”
于是我和她并排走在校园最大的一条道上,在这一条道上,一般真的情侣也会保持一点距离,可就是这样,也已经招惹不少人的目光,人怕出名就是这个道理,很多人都认识我是校园才子,也没有人见过我和女生走在一起过,我心想这又将是明天校园一个爆炸性新闻了。
C大的校园并不是很大,本想和假女友小露在校园里慢慢的走上几圈,让全校的同学都知道我已经有女朋友了,当然目的是为了对付方见敏。
好玩吗?一点也不好玩!当越来越多的认识或不认识的同学向我投来异样目光的时候,我感觉浑身的不自在,毕竟我从来没有这样和女生相处过,更没有恋爱经验,心里的慌张和羞臊让我急急的大步往前走,把小露大距离的抛在身后。
到学校北门的时候,小露喘着气追上我,有些不悦“怎么了,这就打退堂鼓了,枉我诚心诚意的帮你,如果不需要的话,那我先走了!”
说心里话,我真的想就此罢手,这出戏实在太难演,可是人家一个女孩子都已经无所顾及的帮我,现在岂容我退缩!
不善言语的我,此时更是语塞。黄昏,出入校北门的同学很多,几个同班的同学坏坏的笑着向我摆摆手,离远了还回头以滑稽却悠扬的腔调喊“才子……! ”
我冒一头汗!
这时小露却咯咯乐了起来“没见过一个大男人还会脸红的!……”她继续乐着,刚才那不悦早已一扫不见。小露不是一个漂亮的女孩,但是她的笑很灿烂。
才子当然不能徒有虚名,在紧要关头须能急中生智,“我请你吃饭吧!”
“才想起来啊,笨死你了,我要吃肯德基的圣代,怎么样,没有宰你吧。”
“不要……”话脱口而出,当然不是我叩门小气,是因为学校附近那家肯德基是同学经常光顾的地方,方才在校园里溜达一圈心都已经发慌,更何况在在众目睽睽之下坐下来用餐!我每次去这家肯德基的时候总能碰见同班的女生,她们喜欢一边喝着可乐一边聊校园八卦。
“什么,这么小气啊!”显然有些出乎小露的意料,我在学校被美誉为才子的同时,也是人所皆知臭名远昭的阔少!
“不是,不是这意思,我是说想找一个僻静一点的馆子……”象我这样自以为出手大方的人,被人误解成叩门是一件很没面子的事情,我忙着解释。
小露是个很聪明的女孩子,听到这,她摇头否决我的建议“我知道你又不好意思了,但是你要知道你的目的是什么,所以去肯德基是最好的选择!”
我沉默,带着一点畏惧,畏惧这件事情到最后无法收场。
小露拉着我就往肯德基方向走“难道你非要让方见敏象老鹰一直有机会逮你这只可怜的小鸡吗?”
是啊,用此下策,本就是为了摆脱方见敏的无理纠缠,凭心而论,论相貌小露远不如方见敏,可是方见敏妩媚,做作,张扬的姿态实让我反感,而小露的朴素纯真反让我觉得可亲。
小露在窗口挑了一个最显眼的座位,我无奈的顺从着。
意料之中,在这里遇见了好几位同学,他们都吃惊得把嘴张得老大,比吃汉堡时候的嘴还大。他们惊讶,我尴尬!
小露把她的可乐推到我的跟前,上面已经插了两根吸管,乐着说“和我一起喝!现在搞对象的都这样!”
吓得我直摇头,如此亲昵的动作万万使不得。
小露微微的点点头,“好吧,不喝也罢,这也太为难你了。”
我象逃过了一劫似的,舒了一口气。
小露看见她的一位同学,老远就开始打招呼,有意的招引他人的注意,我在一边忍受着。
寒,这位是我同学。扭头向对方说“这位是吴寒。”她竟然把人家拉到跟前来互相介绍,我要抓狂了!
哎呀,你就是才子啊,早听说了,早听说了,你们98届真的是人才济济啊。
“才子哪敢当啊,只是爱好而已。”我不自然的应付着。
小露向我挤眉弄眼,等人家走开了,说“你干吗那么慌啊。”
我心想能不慌吗,我现在已经是回头无岸了!
小露把头扭向窗外,喃喃的说“又不是玩真的!”声音有些低,象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一般。
经历了一场醉酒,子雪并没有摆脱伤痛,她企图用忘我的工作,将情丝纠结抛之脑后。
又是一个节休日,阿兰从广州赶来,满目喜悦,似乎她已习惯了给俊杰这样“意外的惊喜!”
为了不荒废这难得的假日,俊杰想去看看心仪的大海。并想邀请子雪一同前往,希望能给子雪一些快乐。
“子雪,今天休假,阿兰也来了,我们一起去看海好吗?这个心愿是我儿时都有的呢。”俊杰期待地看看子雪!
“看海”这也曾经是子雪梦寐以求的,她好想去,当她看看依偎在俊杰身边的阿兰,却犹豫了。
“还是你们一起去吧,我今天有点不舒服。”子雪略显平静地拉着阿兰的手。
“一起去嘛,子雪姐姐,大家一起玩也开心啊。”阿兰有点顽皮,小女生味道十足。
“呵呵,看你们缠绵我嫉妒啊。”子雪半开玩笑。
俊杰的眼神有些失落:“那我们去哦。你也找点什么乐子,别一个人闷着。”
子雪的心微微一颤,俊杰的话使她充盈着一丝快乐:“你们快去,玩尽兴点,我没事。”
看着还有几分稚气的阿兰挽着俊杰的手渐渐远去,子雪一阵酸涩,是羡慕是嫉妒,还是别的,她说不清楚。
俊杰走的这一天,子雪觉得时间是那样的漫长。站在宿舍的阳台上,看着俊杰回来将要经过的这条巷子,有一种莫名的期待。
“俊杰,你们一定玩的很开心是吗?惦记我了吗?快回来了吗?”她开始自言自语,一种想念强烈的刺激着她。她在房间无数次徘徊,坐卧不安。
这时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一定是俊杰!”子雪有些慌乱,心跳的厉害她急切地开门,只见俊杰神采奕奕地出现在眼前。
“猜我给你买什么了?”
“呵呵,呵呵,还给我买了礼物,这怎么好意思呢。”子雪突然有些忸怩。
“还跟我客气?你先转过身去,惊喜,惊喜哦!”
“子雪害羞的转过身去,什么呀,这么神秘?”
“叮叮咚??????”俊杰伴着这样的声音,拿出了手中的礼物,投入子雪眼帘的是一个别致的化装盒。
“这是我和阿兰一起去超市选的,送给你,喜欢吗?”
子雪心里一阵激动地红霞满面,她看了看深情的俊杰,笑了。
习惯了每天的上下班,也习惯了自己管理范围的员工们每天都来自己办公桌前签到,俊杰,子雪都微笑以待。
俊杰的到来,让子雪感到人间充满了温情?虽然她们只是普通朋友,她也倍感快乐。那些伤心事渐渐与她远了。工作之余,她们也会一起听听音乐,玩玩牌扑克。而俊杰也从来没有介意过子雪的年龄以及她曾经有过的婚姻,还当她小女生似的,与她谈天说地,关爱之极。
忙碌了近十个小时的子雪该下班了。此时她心里有些空荡,不想那么早回宿舍。“还是上会网吧。”她找到一台比较好用的电脑前坐下,打开QQ,里面却一个人也没有,正郁闷的时候,传来一阵信息的声音,“真空一世!”俊杰的留言?投入眼前的一切让子雪傻眼了!
“子雪:想知道现在的我是快乐的吗?因为我认识了最完美的你,那是你的贤淑和纯洁的心灵。我不追求浪漫的爱情,却喜欢你给我的那种实在并能触动我情感的感觉。我看到了最可爱的‘天使’你就是我最美丽的神话!想知道吗,我没有‘花心’但有‘真心!’我不爱阿兰,也没有给她承诺过什么。我只想告诉你,如果你让我放弃亲情以外的感情,我全部为你而放弃,包括阿兰。”
看完俊杰的留言,子雪很震惊,她难以置信俊杰已经爱上她了,曾经还埋怨过自己对俊杰的那些奇妙的感情。子雪心乱如麻!“不!绝对不可以!我不能夺阿兰所爱!”她默默地告戒自己离俊杰远点。
“子雪,我……对不起!你都看到了吗?如果让你不开心了,你就当我什么也没有说好吗?”
不知什么时候俊杰已站在子雪的身后,而这时的子雪在俊杰的留言里还未回过神来,突然间感觉到背后的俊杰,她有点激动了,竟然哇的一声哭出来。
“干什么?为什么偷看别人上网?知道吗,我什么也没有看见。”
子雪猛的推开俊杰,站起身来,跑出门外。
俊杰傻了,呆立在子雪还未关的电脑前,脑子一片空白……
永不坠落的爱
所有的往事都涌进俊杰心头。从进公司的第一天起就被这眼前的女人所吸引,她的气质,素养无不让自己着迷,原来心灵深处一直梦寐以求的就是这样的女人,真觉得是上天对俊杰的恩赐,怎么能放弃呢?只是阿兰的盛情难却,总不忍心伤害那颗纯真而幼稚的的心,这份感情总是如此的沉重,对于梦一样女孩的情感总是让人精疲力尽的浪漫,只有和子雪才如此的轻松,如此愉悦,如此让人神往。
无数个不眠之夜,总是在苦苦的思索,是该表白还是如此继续呢,答案总是肯定的。真怕来不及了,子雪就好像是一只绚丽的孔雀,吸引了太多仰慕的眼光,每次见到那些异样的目光,俊杰的心就阵阵抽搐,阵阵刺痛。
哪知还是伤害了子雪,为什么她会如此的反应呢?俊杰分明感受到她无限的关切,无数次灼热的目光,无数次的黯然神伤都是因为阿兰的无所顾及,难道还是……
“怎么了,子雪怎么了?”
是建武的声音,仿佛是从天际飘过,等俊杰回过神来的时候子雪已经不知去向。
俊杰快速的追出去,心已经悬起来了,老天千万不要出什么事吧,不然叫我今生也没办法弥补我的莽撞,我的不冷静,我的自私……
夜,开始拉下忧郁的大幕,雨又不停的泼下,路上的人都忙忙碌碌,浑黄的路灯拖长了车水马龙街头,只是象落汤鸡样的俊杰还在漫无边际寻找。
不觉然俊杰又来到子雪的窗前。今天已来这儿无数次了,总没见到那束熟悉的灯光,筋疲力尽的他便席地而坐。
当嘈杂的声音把俊杰吵醒的时候,天已经大亮了,揉揉朦胧的双眼,想着不知去向的子雪,他又匆匆地往公司走去。
俊杰疲惫不已,他没有顾得上回宿舍换掉被雨和汗水弄湿的衣服,看看手表已是上班的时间,便加快了脚步。
“早上好!”是子雪柔柔的声音。
只见她身着一件乳白色的上衣,围着一条橘黄色的丝巾,漂亮的百折裙配着一双玫瑰色的靴子。一头秀发一直垂到肩上,看着比任何时候都美丽平静的子雪,俊杰欣喜若狂,“子雪你?”
“还不签到,也不看几点了。”
哦是,是,签到。俊杰有些激动。
子雪的眼里没有任何不愉快,俊杰被她的举止搞糊涂了。难道她真没看见我的留言,还是耍什么花招?
“上班去啊,站在这里做什么!”
“好!好!我这就上班去了”看着安然无恙的子雪,俊杰微笑着。
就在俊杰转过身的那一刹那,子雪转过身去,眼睛里充盈着泪水。
回想起与俊杰相处的时光,从第一次见到他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常常触动自己尘封的情弦。习惯了每个清晨都是俊杰第一个签到,每次下班总是最后一个和自己说再见。子雪感到每个日子都是那么新鲜,那么让人期盼。而子雪伤痕累累的情感裂纹,也在这样的感觉里渐渐愈合。她默默的珍藏着这份美丽,却从未奢望过,当爱情如变戏法那样悄然来临时,子雪却茫然了!
回味着俊杰的留言,子雪的心里如打翻了五味瓶。昨夜她更是一夜未睡,她听见了俊杰焦急的呼声,也见他在淋漓的大雨中奔跑寻找。子雪躲在一个角落里,目睹他单薄的身体被大雨淋透,子雪的心好疼好疼!真恨不得立刻出现在俊杰面前,可阿兰的样子却越来清晰……
“我不要夺阿兰的最爱!我不要出现,我不要让俊杰找到。”
子雪的心里一阵内疚,一阵自责。站在雨里,仰望着漆黑的夜,任冰冷的雨点无情的敲打。她忘记了黑夜的恐怖,忘记了寻找自己的俊杰,还有建武,她的心一片空白。
“子雪,还好吗?”
子雪在建武的声音里回过神来。
对不起建武!每次让你担心!
看着给予自己不少关怀的建武,子雪有些歉意,有些尴尬。
公司里,建武也是不可多得的人才,二十七岁的他,一脸的和善,也同女生一样扎着马尾,眉目清秀,帅气十足?在公司也倍受女孩子青睐?而他却说不到三十就不娶?他大学毕业后就在这家公司上班,工作上也有一定的成就。
“昨晚那么大雨,我和俊杰担心死了!见你好好的,我就放心了!”
“建武,真的要谢谢你们!以后不会了。”
看着已是好朋友的建武,子雪欣慰的笑了。
而此时,眼前又浮现俊杰日益消瘦的面容,子雪鼻子一酸,泪水止不住溢出眼眶。
随后的日子,子雪全身心投入了工作。对于俊杰的爱,她渐趋平静,好像什么事也没发生过。而俊杰却越来痴狂,他默默地想念着子雪,想念着每次和她相见的那一幕幕,虽然他不能一吐自己的爱慕和思念,但他可以见到朝思慕想的她。
俊杰决定约子雪出来吃饭,他要告诉自己最真实的想法,他爱子雪!在焦急的等待里,终于迎来了下班的时间,他大步流星地来到子雪的办公室,“子雪我请……”还未等俊杰说完,子雪便说“俊杰,明天我出差,可能要一段时间,公司的事情烦请多费心!”
子雪的脸上看不出任何表情,甚至没有看俊杰一眼,只是随意地整理着文件。
“什么?你出差?怎么不提前告诉呢?俊杰有些焦急,生怕子雪飞走了似的。”
“公司刚来的通知,不好意思,我下午还得回去准备一下。”
子雪的音色有点颤抖,抬起头来深深地看了俊杰一眼!然后说道:
“是下班时候了,俊杰再见!”
就在子雪转身的那一瞬间,俊杰不顾一切地飞奔上去,猛地拉着子雪的手,哽咽说:“子雪,早点回来,我等你!”
子雪被俊杰突如其来的举止震撼了,紧紧地,她让俊杰握着自己颤抖的手!
听说爱情回来过
学校安排毕业实习。正巧姑妈家经营了一家小打字复印社,这对我这个在计算机系读了4年的大学生来说,再合适不过了。
初秋的微风已有些阵阵寒意。我独自坐在微机旁发呆。
“有人吗?打字。”
我不由得一惊。
说话的是一位二十多岁戴着宽边墨镜的青年,高高的个儿,淡灰色的西服,白皙的面庞,举手投足无不流露着他的文化涵养。
“能把它打下来吗?”他把文稿递给我。
“可以,稍等。”
只有一张纸,短短的几行字,没有称呼和落款。
“起个文件名吧,”我说。
“就叫‘第一封情书’。”他彬彬有礼地回答。
我不知道是我的耳朵出了问题还是他在嘲弄我。但一个打字员的职责就是按照顾客的要求去做。这是我刚来时姑妈就反复叮嘱过的。
怀着几分新奇,我稳稳地坐在微机旁,飞快地敲打起键盘:
分手数载,一朝相逢。你知道我的心吗?
9年前,我们分手后,我无时无刻不想你,无时无刻不找你。现在,我终于如愿以偿了。我们再也不会分开,今生今世。这朵玫瑰你喜欢吗?愿它伴你快乐到永远。
这时我才注意到一枝火红的玫瑰平躺在一旁的茶桌上。
我把打印好的稿递给他。
“谢谢,免费?”他微笑着说。
我被他的这种幽默逗笑了。
“不,3元。”
“正好3元。再见!”他转身就走。
“等等,你的玫瑰。”我急忙拿起那枝火红的玫瑰,紧走两步递给他。
“噢,噍我。”他脸上似乎有一种复杂的不可琢磨的表情。
“看你打字真是一种享受,下周六我还会来的。”
那青年走后,我不禁有些茫然。连情书都要这来打印。是不是浪漫得昏了头了。不知怎的,那神秘的墨镜、古怪的信、新奇的文件名、火红的玫瑰,时刻萦绕于脑际,挥之不去。或许他还会送来他的第2封情书,我想。但愿他下周六真的还能再来。
又是一个周六的下午。金色的阳光透过窗户轻轻地洒在桌面上,给这个清寂的小屋平添了几分温馨和生机。
“有人吗?打字。”
又是那熟悉的声音,淡灰色的西服,宽边的墨镜。
“请进。”我微笑着说。
这时,我注意到他手里拿着一枝火红的玫瑰。他把它轻轻地放在茶桌上,像是呵护着一颗年轻的心。
“文件名?”
“第2封情书。”他很坦然地回答。
我预感到他会用这个文件名的,但还是无法同平日一样那么气定神闲。
我理了理有些乱了的思绪,稳稳地敲打起键盘:
你现在还好吗?上次见到你仍旧是那么美丽。黑黑的头发轻轻地泻落在肩上,朗朗的眼睛,似水的衣衫,盈盈地向我走来。还记得9年前你舞台表演时演唱的那曲《东方之珠》吗?“东方之珠,我的爱人……”你就是我的东方之珠。我将用一生的柔情,开启你尘封的记忆。愿你心随所想,事成所望。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停在了桌面上那枝玫瑰上,它真美。
“这次我决不会忘掉,你放心吧。”
我再一次被他的话语逗笑了。
“欢迎再来。”
“下周六。一定。”
时光如落花般纷纷飘逝。那位戴墨镜的青年每周六都如期而至,一转眼,已经来了8次,完成了他的第8封情书。每一封信都那么短,却又那么情真意切。
现在,我隐约地感到有些嫉妒那位不知名的女孩了。不管她是谁,能同如此爱她的青年相伴永远也就此生无悔了。多美多好的一对伴侣,我知道他们一定会幸福的。然而,属于我的那份情感的天空究竟在哪里?
我天生是一个腼腆的女孩。虽然我能够在众目睽睽的舞台上尽情歌唱,能够和女伴大声说笑,甚至同她们开某一男生的玩笑,但我并不怎么单独同男生说话。一旦我发现只有自己一个女生站在男生堆里,便会找一个合适的理由马上逃开。
记得那还是上初一的时候。一个清晨的早晨,我意外地发现书包里放着一个装帧很美的信封,上面用很秀气的字写着我的名字。我惴惴地撕开。里面竟是两粒红豆!便连忙做贼似的把信塞进书包,心怦怦地跳个不停。远处的他默默的看着我,灼灼的目光烤得我浑身不自在。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孩,又瘦又小,一副弱不禁风的模样。在他身上我几乎找不到任何令人满意的优点,更谈不上感情了。
晚上,我壮着胆约他出去,讷讷地告诉他“我……还小。”看到他有些沮丧,便再也不敢多说一句,如释重负的跑开,耳畔只传来他的呼喊:“我会等的。我发誓。”那夜,瑟瑟的风和萧萧的雪成为天地间唯一的风景。
后来,我患了重感冒住进了医院。痊愈归校后才得知,他由于家庭搬迁,初一上半学期还没读完就转学了。腼腆的他没给任何人留下通讯地址,从此我们就再也没有见面。
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既美好,又可笑。如今我脑海里甚至连他的相貌都有些模糊了,只记得他瘦小的身躯,灼热的目光。偶尔在记忆深处把此事翻出,当成孩童时一种爱的游戏,慢慢回味,也别有一番情趣。
时已深秋。又是一个星期六的下午,浓黑的云低低地压下来,令人喘不过气来。一种莫名的失望涌上心头。
大街上,人们纷纷撑起了雨伞,行色匆匆。啊,玫瑰!一把花伞下有一枝火红的玫瑰!我眼睛一亮。是他,他的第9封情书来了。
“啊,好大的雨。”
“快进,‘情书天使’。”我上次同他开玩笑已经这么称呼他了。“你的第10封情书出炉了吧?”声音略显激动。
他笑了。“错了。这叫聪明反被聪明误。是第10封。”他看出了我的不解,接着说:“我对‘9’有一种特殊的感情,我的许多成功细细想来都与9有关。我希望爱情也是如此。所以……”他顿了一顿,“我不敢写。我要把第9封情书当做最美好的礼物献给她,让她真正知道我的真情,使我们永久相伴。”
他简直是一位诗人。我微笑地望着他,不禁一阵心动。
怀着一种崇高,我稳稳地坐下,打下了他的第“10”封情书:
你是我的唯一。
我还从未说过我爱你。今天,就让我说一声:我爱你。
“她真幸福,能告诉我她的名字吗?”
“这……”
我觉得有些冒失了。
他第一次缓缓地摘下那令人百般琢磨的墨镜,露出灼热的目光,似曾相识。
“她在初中时的一篇获奖作文上,用了‘辛尉’的笔名。我是永健。”他狡黠地一笑,抓起伞,逃似地走了。
我足足愣了一分钟,心中默念着:“辛尉永健永健辛尉……”
是他!?那灼热的目光,那个风雪之夜,那个发誓要等我的男孩——永健!他真的在等,等了整整9年!
我激动地一股脑儿把永健写的情书全调出来,细细品读着爱情的甘甜。
那“第9封情书”是什么?我没有答案。但永健说它是最美好的礼物。
雨不知什么时候停了。金色的阳光动情地洒在桌面上,永健未带走的那枝火红的玫瑰熠熠地闪着艳丽的光泽。
暗恋是最美丽的
《一》
莫名我就喜欢你,深深地爱上你,从见到你的那一天起。
——〈你知道我在等你吗〉
我一直都很不明白一个问题,那就是暗恋算不算是初恋。我希望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这样我才能堂堂正正的说:“我已经有过初恋了!”
她是我高中的同班同学。从一进高中的第一天,我就对她另眼相待。因为我的第六感觉告诉我这个人会很有趣。她算不上很漂亮,但是让人感到很舒服,是属于那种清纯可爱型的女骇。脸圆圆的,笑起来还会有若隐若现的两个小酒窝。她戴一副大大的眼镜,面积几乎等于她的脸的1/2,使人一眼看上去就会先看到她的眼镜。但是她的鼻子又是比较小,完全不堪大眼镜的重负,所以眼镜就会慢慢地滑下来,直到架在鼻尖上。于是她只得动用她的纤纤素手,轻轻的把它推上去。这轻轻一推,太酷了,简直杀死人不陪命,胜过小李的飞刀,段誉的一阳指。我完全被她倾倒了。
她还有一个很显着的特征就是后脑很发达。后来我知道她是以全市第一名的成绩进入高中的,哦,难怪后脑这么发达。我不由地对她崇拜起来。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叫“一见倾心”或“一见钟情”,反正她在我的心中已留下了一些影子。
于是我的生活就开始以她为主轴在旋转着。
我的座位跟她离得比较远,每天我都要在这两点之间做七八次匀速直线运动,要么借她的课堂笔记,要么问她不懂的问题。尽管我的成绩也相当不错,但跟她比起来还是小巫见大巫。一来二去,我都跟她混得相当熟了。
有时,我也会耍耍我的小聪明,出些问题考考她。然而没有一次可以难倒她。
在她面前,我象是一颗棋子,进退全不由自己。
有一次,我恰好看到她走在我的前面。我觉得这是一个接近她的好机会。于是我想起了周星驰在《逃学威龙》里追朱茵时所用的招数。我抄条近路飞奔到她的前方,然后若无其事的站在那里,等着她过来。等她走近的时候,我故作惊喜的跟她打招呼:“HI,这么巧?”她却笑着奸诈地说:“咦,我刚才……”
还看到你在我后面的,怎么一下子在我前面了?这个情景好像比较熟悉啊,我想一下……哦,周星驰好像有这一招,是不是?
我顿时无地自容,恨不得在地上找条缝钻下去。
但是我怎么可以输给她呢?我大声笑道:“你看错了吧,小姐。对不起,我还有事,先走了,拜拜!"然后,就象被一只老虎追赶一样的逃离了现场。”
《泡妞十八法》第一招大败而归,我真是无脸面对祖师爷。不过厉害的在后面呢,我绝对不会放弃的。当年诸葛亮六出祁山,如今我才一出祁山而已,有什么所谓呢?
我更坚定了用烈火劈开这座冰山的信心。
等着瞧!
机会总会有的!
过了一个学期,全班同学换位置,我希望能抢占到一个有利的地形。
果然,天从人愿,我竟然神差鬼使般地被安排到她后面的座位。
哇,我发达了!我平时做了那么多的好事,今天终于得到如来佛祖的奖赏。
我不禁的要唱“社会主义好,社会主义好……”
于是,天是那么地明朗,花是那么的鲜艳。在我的眼中,一切都是那么的令人愉快。每天我都找机会跟她聊天,她口若悬河,滔滔不绝,我更是一个有着三寸不烂之舌,讲起话来唾沫横飞的家伙,大有相见恨晚之感,两个前世就应该相遇的人终于相遇了。我们真是“香味相投”,聊的话题从数学老师的秃顶到化学老师太矮,从手指聊到脚爪,从买菜的老太婆到007邦德,包罗万象,什么都聊,我们的话就象滔滔江水,绵绵不绝,又如黄河泛滥,一发不可收拾。
在与她的交往中,我渐渐地对她有了更深的了解。我发现她并不是一个死读书的人,她的知识范围相当的广(看来她的后脑容量大,装的东西也多)。
她爱写诗,而且写的诗相当有水平。例如,有一次,她给我看她写的一句诗:
“一朵黄花,
沿着墙角落了,
连一丝清香也不曾留下”
如此有诗意的句子,我看了真是想哭。我对她的敬佩更加深了,我抬起头,久久望着她那双藏在大眼镜后的眸子,似乎想从那里发现一些什么。
她还知道乔丹,坎通纳,杰克逊,麦当娜,她可以随时随地的背出徐志摩的诗:
“轻轻的我走了
正如我轻轻的来
我轻轻的招手
作别西天的云彩……”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她似乎并不拘束于所谓的淑女规则,她可以和我们男生大谈特谈许多问题。
她走起路来也绝对不是“纤纤作细步”,但却是“精妙世无双”。
和她聊天的时候时间总是过的特别快,以前读书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时间快点过去,到现在,我才发觉时间的珍贵,真是“一寸光阴一寸金”。如果时间可以买卖的话,我会用我所有的钱买那段日子。
我们所在的学校是一所省重点中学,在全省都是赫赫有名的。学校管得很严,校园里的任何风吹草动都逃不过校长的眼睛。任何人触范了条例,都要遭受〈满清十大酷刑〉。由于这个原因,我们学校的多少“天下有情人”在封建压迫之下不得不挥泪斩情丝,难成眷属。很多学生都称可恶的校长为“法海和尚”。
有人说:“二十岁还没有初恋的人生是不完整的”,而在我们学校,99.9999%的人他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我,作为一个21世纪的智商还算比较高的有为青年,在目睹了许多场《白蛇传》之后,自在没有胆量去亲自再主演一场。
而她,作为我们学校智商最高脑袋最发达脑细胞作多的才女,在无数双眼睛盯着她希望她有所作为,自然也不能轻举妄动。
因此,我尽量压抑自己的感情,以免在那多少人陷入的“百幕大三角”中迷失自己。但是,我越这样做,我就越无法控制自己。我觉得我的整个世界都围绕着她在转。
早自修,我就一动不动的望着她那美丽的背影。
上课时,她的脸就似乎经常出现在黑板上。
而到晚上,我的眼中,心中竟然只有她,Nothing else!
到这时,我才明白台湾的一个“太监”为什么会唱一首〈爱如潮水〉,而且竟然会那么多人喜欢这个“太监”。
但是,在她的面前,我尽量的掩饰自己,不暴露我那颗滚烫的心。让她觉得我只把她当作普通的同学。“喜欢她,就应该让她快乐”。我绝不会为了一时之快而不顾两人的大好前途。要知道,按照我们的水平,应该闭着眼睛都可以考上一流的重点大学。这样,我既要内心克制自己,在表面又得装得从容自如。可想而知,我是一个天才的表演家。我想,如果我去当演员的话,哪里轮得到那个恶心的小白脸去主演〈泰坦尼克号〉,拿个奥斯卡最佳男主角是没问题的,那样的话,不是可以拿足所有的奖项,来个圆满的结局。
我知道,我这样下去是不行的,我会毁了自己的。
我是一个孝子,我无论如何也不能辜负父母的一片期望。
我也一个好学生,因此也不能令老师失望,不能让一位未来的伟大的科学家就这样消失了。
如果爱因斯坦当年碰到我这种情况,我保证他一定发明不出电灯泡来。
“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它年我若凌云时,看她还不乖乖的投怀送抱。
我不能再这样堕落下去了,我必须来一个了断。
当我有了这分心思之后,我的心也踏实多了。
怎么样来个了断呢?这个问题又使我的脑细胞死伤大半。我想出了我在电影,小说中看到过的所有方法。
迟到的玫瑰花
有个男人,在女朋友过生日那天,送给她一扎鲜红的玫瑰,那年他22岁。三年后,他们结婚了,在婚后的第一年妻子生日那天,男人又送了玫瑰,他说:“婚后第一年,我送了你一支玫瑰,第二年送你两支玫瑰……”妻子听后,感到很幸福,她笑了,但又装着生气的样子抿着嘴说:“你不用那么浪漫吧!”妻子嘴上说是说,但心却是很希望男人这么做。而粗心的男人却当了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30年,既幸福也平淡,这30年里,每逢妻子生日,男人送过手表,送过化妆品,可就是没有再送玫瑰。
这年,男人55岁,有一天,他正出差在外,忽然收到妻子病危的消息,男人于是拼命地一路赶去。
到了家乡,出了火车站,男人从来没有觉得路上竟是这么拥挤,他走得跌跌撞撞。在一个转弯的地方,他听到脚下“咣当”一声,低头一看,一只红颜色的塑料桶和里面放着的一大扎玫瑰花全被他撞翻了,紧接着脚又踩到了玫瑰花上,地上弄得一塌糊涂。卖花的是个20岁左右的姑娘,她缠着男人把地上的玫瑰花全买起。
男人着急地说:“我要去看病人,你快放开让我走!”
姑娘一听,死活不肯:“哪能就这么放你走?要么把花买走,要么我一直缠着你,你别想溜!”
“男人的眼泪都快急出来了,他说,我没钱,快放我走吧!”
小姑娘还是不答应,坚持要男人买花,男人没去,慢慢把手伸进贴身的口袋,掏出了钱,这钱本是给妻子买补品的。他颤抖着手把钱递给了姑娘,又蹲下身去,把地上那些玫瑰一支一支捡了起来。然后捧着那些凌乱的玫瑰花,赶到医院,看到了妻子。
妻子还昏迷着,于是男人就在妻子的病床边坐下,就在这进,奇迹发生了,妻子竟然慢慢地苏醒了过来,她是被玫瑰的花香唤回到这个现实的世界的,她睁开了满是皱纹的双眼,看到了丈夫手中捧着的那一大扎玫瑰工花,她挣扎着支撑起身子,一支一支地数丈夫手中的玫瑰,她一边数着,一边抹着脸上的泪水……
说出来简直很难让人相信:妻子的病竟然渐渐好了。在一个夜深人静花好月圆的晚上,对了,这天正好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妻子在丈夫的怀里,说出了一个秘密:“你记得那天在医院里我数玫瑰的事吗?”
“记得。”
“你知道那些玫瑰是多少只吗?”
丈夫摇了摇头,妻子说:“30支”那天,正是他俩结婚30周年纪念日……
那一年的花开不败
像是突然有了光。
一瞬间像是归于黑暗的世界被光线硬生生拉出一条口子。然后豁口逐渐扩大、光线汹涌而进,吞没天地间所有的黑暗。
于嬴弱的光线下,我看见一季的蔷薇绽放了妖娆。继而是你挺拔的身姿。那一年花开,我遇见你。
不是相信童话的孩子,生活里充满了苛责的言辞。凉薄的性子为了配合你温润的气质而收敛了许多。我不知Ken说的丧生自我,是不是这般模样,但为着你也算甘愿。
三月已尽,四月悄然推进。Ken告诉我4月11日是木棉花开的日子。我虽不知木棉花是什么种类的花,但曾在些三流小说里看到过这类的字眼,亦无太多惊喜。不过Ken的话还是提醒了我。我记忆起与你相识的那天是4月14,黑色情人节。
其实也并非巧合,与你相识是我耍了心机、刻意的。从看见你第一眼起我便告诉Ken说,那个男子,我要了。估计Ken当时以为我疯了。是的,我是疯了,Ken她怎么会懂我看见你时的那份悸动。
一见钟情,是最为直接的喜欢。
我从Ken手里接过你的手机号码,一脸平静。Ken说,乔,你不会玩真的吧?我深深地看了Ken一眼,没有说话。Ken接着说,那么好吧,我帮你就是。我说,不用,感情的事还是由我自己来吧。
感情的事,别人如何插手得了。Ken,你莫怪我独自而抛却你。
Ken,我在红鞋子酒吧,喝醉了,你来接我。
按下发送键后便兀自苦笑起来。我不知这样拙劣的计谋是否会被你识穿,不过就算你不回也没关系。我终是会另想他法而与你邂逅。
五分钟后,手机轻微震了下。里面平躺的信息:你坚持下,我马上到。
我笑了。若是当时有人看见我,定会惊叹于我的美貌。那个笑,妩媚到了极致。因为算准了你是温润纯良的男生,便故意错发给你短信。我知你一定会来见我。
见到你时,我侧躺在沙发上,眼睛却是锐利的盯着你。自你进门起我就看着你,但我必须假装不认识你。只因着我认识你,你并未见过我。
我看着你四处张望,知你在寻我。于是我撩拨着衣裳,佯装酒醉言语。Ken,我好热,我要洗澡。微眯着眼看着你向我走来,此时的衣已被我褪至肩膀,露出瘦削且漂亮的锁骨。我一直知道自己的锁骨是有致命诱惑的。那么,算是我引诱你吧。
你是谦谦君子,自是没有逾越那条道德底线。虽没有达到我要的目的,也算是个不小的突破。至少我算与你相识了。
你伏在桌子上熟睡,呼吸匀称。我看着外面一簇簇的樱花树,开的正妖娆。
此后便是与你的日渐熟稔,其间你曾一度觉着我是坏女孩,而对于我们的交往有所忌惮。即使我们之间只是最纯粹的普通朋友。可,我怎可能就此罢手。得不到你,我怎甘心。
为了让你放下顾忌,不畏惧舆论。我放下那些高傲的姿态。开始不描眉,不上眼妆。扎起高而清爽的马尾,穿着规矩的衣裳。可依旧是闪耀的。我一直是漂亮妩媚的姑娘。
Ken说,乔,你这样不值得。我恍若未闻,看着球场上你的侧面出神。
Ken,你要如何懂我的心境呢,我或许是真的爱他了。坏女孩爱上王子,真是一出童话故事啊,想不到我竟有这等潜质。我不无讽刺的说。
Ken看着我满是无奈。
我们终是纠缠在了一起,这爱情原是我乞讨得来的。
Ken说,乔,我打听到,他会在6月飞往英国,你,要怎么办?
我有些失神,原来终将是一场空欢喜,童话故事,毕竟是着重于故事二字的,改变不了什么。
Ken,我去找他谈,晚上红鞋子见。
我看着眉目俊朗的你,内心柔软如水。
我听Ken说,你要出国,是真的吗。我没有用问号。
嗯,6月1号的飞机,浦东机场。我知你加强语气在浦东二字上,是想告诉我,不可能去送机了。
那,可以请你做我男朋友吗,我想你知道,我一直在喜欢你。
你微皱起眉说,可是,还有一个月我就走了,我怕……
不,我不怕,我不想有遗憾。我打断你的话,不给你拒绝的余地。
那好吧,我就依你了,倔丫头。你看着我失神了一会,灿若辰星地说。
我们在一起大多时候是寂静的,很多时间我看着你因碰到难题而微蹙的眉,煞是好看,便会自顾地抿嘴轻笑。你走过来抱我,多数的时间我们就只是亲昵的拥抱,像是互相索取温度。我们亲吻,唇齿相依,会常常到彼此都需要呼吸才放开对方。那样的时刻,我时常恍惚,以为是永恒。
我们拥抱,亲吻。仅此而已。
你真的忍心放他走吗?乔,你真的很傻。知道留不住的,还……万一怀了孕,你该如何自处?Ken担忧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我回过神来,耳边是机场的轰鸣声。
Ken,你放心,我不会做傻事的。早上我吃了Levonorgestrel Tablets(毓婷,一种避孕药)。
是的,我在你走的前晚把自己给了你。你虽是百般不愿意,可终究是个男人。面对赤身****站在你面前的我,也怪不得你。是我引诱你,不过我不后悔。我能把自己献给爱的男子,亦是恩赐。
粘腻稠湿的的阴雨天将我所在的城市晕染成了一片潮凉。端持着咖啡,弥漫着苦涩浓郁的香气。我终是戒不掉的。从你走后我便爱上这略有苦涩味道,像极了我想要你的心情。
饶是素来多变的我,也还是戒不掉一些东西,比如咖啡,比如慵懒,亦如你。
Ken总是嘲笑我说,谁能相信大名鼎鼎的乔会是个痴心情长的姑娘啊!
我也不相信那会是我,Ken,我真鄙视自己。我笑靥如花。
乔,你又瘦了,要好好吃饭。Ken怜惜地抚摸着我的脸。
Ken,一直有你在我身边,是我命好。谢谢。我抱着Ken无限哀伤的说。
现在已经是四月了,离你出去的时间相差了近一年。我家窗外的樱花树两个月前被砍掉了,现在是满树怒放的迎春花。只是不讨我欢喜罢了。
我打算正常饮食了,你以前说我胖些更漂亮,我都记着呢。
Ken,他今年四月会回来。我坐在天台上,风扬起我的发,声线清脆。
难怪,你最近快乐了许多,胃病发作的频率也少了。不过,乔,你确定他不会忘了你吗?Ken试图劝服我。
那有什么关系呢,本就是我爱着他的。我可以重新去追。Ken,你该相信我的魅力的。我跃跃欲试的样子,逗笑了Ken。
风把我们的笑声带上了天空,悠扬而明快。
“处心积虑”爱你18年
一
最早认识邱白的时候我才6岁。一天,我拿着爷爷给我的钱到前街来买冰糖葫芦吃。路过一家小店铺,看到一个小哥哥在做画,就好奇地走过去。因为矮,我特地爬到了椅子上,结果不小心,一大块糖浆掉到了画纸上。那个时候邱白已经14岁了,他气极了,说:“你赔我画。”我小,不懂事,看到他生气我也生气。
我说:“多好看的颜色啊,你为什么要生气?”我的运气很好,那天邱白画的是一副梅花图,糖浆掉上去的地方果真就是好看的。邱白用绵毡轻轻把糖渣弄掉,又加了几笔,他老半天画不好的梅花图就完成了。
邱白高兴的时候我大哭起来。我一边吃着剩下的糖葫芦,一边哭着对邱白说:“哥哥,你要赔我糖葫芦。给你做画,我少吃了一大口呢!”那时邱白的父亲去送一副裱好的字画,没在店铺,邱白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哭的模样,就从店里拿了钱,给我买了一大串又大又红又好吃的冰糖葫芦。邱白后来告诉我,那是他唯一一次偷父亲的钱。我当然不会领情,因为那个时候,一串冰糖葫芦才要五角钱。我说:“邱白,要不是你买来得那串冰糖葫芦又好看又好吃,我决不会落下一个爱吃冰糖葫芦的坏毛病。”
说这句话时,我已经14岁,而邱白已经22岁了。
我不懂画,也不喜欢画,但愿意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看邱白画画。22岁的邱白已经可以买画挣钱了,虽然不多,但给我买冰糖葫芦的钱还是有的。所以每一次放了学,都要跑到他家店子里看他画画,只要是季节,邱白准会给我买一串冰糖葫芦。邱白曾经很不服气地说:“你6岁那年的那块糖浆真是无上之宝,不知道我哪一天才可以还得清。”我吃着冰糖葫芦急急地告诉邱白:“你怎么可能还得清呢?我的那块糖浆有着无边的魔法,可以为我变出几辈子都吃不完的冰糖葫芦。”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24岁了,刚刚大学毕业。邱白呢?天,他已经是32岁的老男生了。
二
毕业后,我留在了上海。这里的繁华是我喜欢的,一转身,我已经是一所不错的大学的教师了。每个假期我都可以坐在邱白的画摊前晒太阳,感受那种书香之地的文化气息。
邱白很喜欢这种清淡的日子。也很满足。他总是在存够了一些钱后,跟一段老师学画。没钱了,就再回到书院来卖画为生,我喜欢看邱白画画,确切地说,是喜欢看邱白一身破烂的衣服。他的毛衣袖口永远都是毛边的,一个又一个的线头争先恐后地想出来一起晒太阳。他的裤子也总是毛毛的,磨得发白的那种。但我喜欢看。邱白闲下来的时候,我总是一个线头一个线头地拉,很好玩。
就像是现在,看着那个和邱白聊了很久的外国女人终于离开,我一步上前,问邱白:“她跟你说了些什么?为什么神情看起来很暧昧?”邱白看着我,突然就笑了:“她想跟我交个朋友。”我没笑,我一本正经地告诉邱白:“邱白说真的,你这个人不能早结婚。”邱白更是笑:“这句话你16岁的时候就开始对我说了,我已经32岁了,现在结婚已经是晚婚了。”我不依不饶:“我是说你还不适合结婚。现在的男人谁不等到40岁才结婚?”邱白很无奈,“小姐,人家只是说跟我交个朋友,并没有说想嫁给我。”我很得意:“当然不会嫁给你。你呀,只有到了40岁才会散发出男人应该有的魅力。”邱白缠不过我,摇着头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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