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王xx中-第十四章女王恋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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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真的一怨还一怨,他们之间无拖无欠。

    他与此红颜知己冰释前嫌,仍是无话不谈(也许比以前更友好)的死党。

    在医院的那一晚,原来安笙甫恢复意识没多久……就向老爸请辞了。

    然后,就像人间蒸发般,这些年来了无音讯。

    两年后

    JCKLa'sVegas

    「不要再抽了。」

    蓦地,两指之间的烟被抽走。

    陆皙抬头,双手还戴着橡胶手套的胞弟就站在面前。

    许是察觉到他的视线吧,陆皙没好气地将烟丢进垃圾筒,把手套给除下。

    「难怪我周围找都找不到你,里头忙得像打仗般,你溜出来抽烟?」

    他们现在身处拉斯维加斯。

    SandsExpo&Convention

    Center每年初夏举行一次的JCK珠宝展是全球最具规模的珠宝展览之一,一连五天,参展商接近三千间商号、每天入场人次超过三万。虽然近年已被香港珠宝展的规模给超越了,但JCK这样历史悠久的展览仍是不敢小觑,同行许多秘而不宣的压箱宝都准备在参展时展出,务求在一众争妍斗丽的商号之间脱颖而出、引起瞩目然后名利双收,陆氏国际每年也必定展参,广招商机,在展会中收回来的订单是为下半年度重要的收益之一。

    为公司第二高进帐项目的珠宝部门一向由陆皙负责,他的母亲尚未嫁入陆家之前就是香港珠宝行龙头的掌上名珠,因此珠宝这一行也算是他世袭的家业。在他离开陆家的那段日子,老爸逼不得已将珠宝部门部分业务分予陆皑帮忙打理,本来只负责手表的陆皑也硬要披甲上阵了,既然业务都交出去了,任大妈再怎样不满唠叨都好,他没有要收回来的意思。抱着让「未来副总裁」学习也好的心态,于是,不知不觉中与他形影不离的人……换成了陆皑。

    以往每年只有他赴美参与的JCK珠宝展,今次多了个陆皑。

    这家伙……自从他入院做手术之后仿佛变了一个人,谈恋爱谈得神魂颠倒、不知今夕是何年的陆皑这两年来竟会乖乖的准时上班、随时加班,一有空余就努力钻研珠宝钟表的知识,最近还说要考取珠宝鉴定师的资格……他都快怀疑被送进手术室的人是陆皑而不是他了。

    「一并跑出来的人有资格说我吗?」

    「你以为我很想跑出来?」这样逞强说着的陆皑,在呼吸到场馆外略冷但清新的空气时,表情却明显放松了,「明知道自己的心脏不好还抽什么烟?」

    大哥是有失忆症才忘记自己心脏做过手术吧?家人跟医生劝说过多少次要他戒烟,他不戒不止,还越抽越凶了……他记得大哥以前明明很少抽烟的。

    陆皙循例把胞弟的话当作耳边风。

    陆皑看他这次直接掏出烟盒来,额上的青筋都在跳舞了。

    于是陆皑弯身,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将烟盒抢走,摆进自己的口袋中。「你是听不懂人话吗!」

    「你是很想去北极跟北极熊开会吗?」

    「我已经跟北极熊开过会了,下次派我去南极跟企鹅组Team吧。」

    又是这虚张声势的老招,看他,现在连威胁别人也有气没力的了,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暴君。

    ……如果是这么在意Ansson,没有Ansson在身边都不像自己的话,就去把他找回来啊,逞强有用吗?「大哥,你自己不去找Ansson就算了,为什么不准别人去找……也许Ansson也在等你呢?」

    不自救,还不准别人来救命,这是什么道理?大哥现在整天无精打采的,为了提神所以烟抽得凶,身体就比以前差了。他就怕大哥某天走在路上一个昏倒才时时陪他的,偏偏大哥又不爱保镖跟着,连那枚绿钻戒指也不见了。

    「没有『也』,不准再提那个名字。」

    「安笙是你的,Ansson是我的。比起你,Ansson更像我大哥呢,我去找Ansson有什么不对?」

    「你是要我把那边的垃圾筒塞进你嘴巴是吧?不要再提那个妇产科部门名字。」

    陆皙当然不会在公众场合跟陆皑玩起你抢我夺的把戏。等下随便叫个人出场馆外替他买烟回来就好了。受够了陆皑的啰里啰嗦,他站起来整整西装衣摆。

    陆皑见状,知道他是准备回去了,便并肩同行。

    他们回到场馆时,占地甚广、砸了大钱兴建得无比豪华气势、美轮美奂的展区已是围了外三圈里三圈的人潮。陆皙参加展会所花的钱从来不手软,搞得小家子气不如不要做,公开竞争就是要搞得有声有色、有噱头才会吸引顾客的目光,他聘请世界知名的设计师来设计比任何商号都高、都夺目的展楼,务求成为全场焦点,也让职员都与有荣焉,自豪了、做事更卖力了。

    至于在现场设置咖啡机跟精致的法式点心去招待顾客则是陆皑在开会时提议的,其实这样的事在零五年已经有商号在做了,现在顾客日渐年轻化,让他们购买奢侈品时享受到贴心的服务、享有舒适愉悦的购物经验是必须的。他不得不说,自己办起大事来从不失色、但陆皑则关注到小细节。

    陆皑老马识途地突破了人潮,仿佛开路先锋般钻进展区之内。

    他跟随着陆皑开出来的路,鹰眸四顾,注意着凑热闹的人群之中有没有卧虎藏龙的大客户……

    「今天的销路如何?」

    「我刚翻了一下订单,金色珍珠真的很热门,全部人过来第一句就问关于金色珍珠的事。」

    陆皑往橡胶手套中吹气,也顺手抽了一副新的手套给陆皙,「从今早到现在累积最多订单的便是金珠,然后是男装手表……」

    金色是最新的珍珠色泽,他们公司展出一条用三十圆珍珠串成的链子,每颗珍珠直径至少十一厘米,客户主要是美国和亚洲各地的零售商。不过要数最显著的潮流便是男装手表,体积越大、镶的珠宝越多,闪烁生辉的手表就越受欢迎,业绩节节飙升。他负责珠宝、陆皑负责钟表。

    镶钻的手表,他们的部门crossover同心合力。

    再与陆皑互相讨论一下截到目前为止的业绩,陆皙揉了揉脸,振作起精神来。

    他正套上橡胶手套,打算到门面招呼客户,不料展区前头发生了小骚动……

    不少客人都被吸引过去了,陆皙自然跟随,知己知彼、百战百胜。

    为了让客人们舒适购物,他记得展区与展区之间有一定距离。

    为什么这场小骚动离他们的展楼如此近?最坏的情况便是有职员跟顾客发生冲突争执了……

    「麻烦让一让。」

    他还没看到什么,陆皑就挤过来向他报告八卦了——这家伙就是不能乖乖看着展区吗?

    「大哥,我听一直待在外头招揽客人的Esther说,那站在中央的男人是个珠宝鉴定师。会引起骚动是因为有个暴发户看中了他手上的戒指,央求他割爱又不让他走,于是一传十、十传百,大家都好奇想看看那枚戒指……」

    陆皙点头,神情带了点高傲,「让我看看那枚戒指是不是插了翅膀?」

    同业之中,有什么镶钻镶宝石的技艺跟款式设计比他们陆氏更高竿?这世上又有什么声称绝顶罕有、珍奇难求的钻石宝石他们是没有的?

    陆皙在人潮的中心,看到了那男人。

    ——他再熟悉不过的男人。

    两年没见的那个人此刻看起来容光焕发、气态从容,他穿着笔挺的西装,头发长了不少,还戴了一副黑色的眼镜……陆皙看过他戴眼镜,但只在他专心温习的时候,那副还是怎看怎愚蠢的便宜货(奇*书*网.整*理*提*供)。十年了,为什么他从来不知道安笙有这么自信的一面?

    「是Ansson……」

    陆皑气音般微弱又惊讶的声音在他耳边响起。

    当这个名字响起时,他立即转身欲走,却被陆皑抓着他的手臂,「哥,那是你的戒指!」

    安笙左手所戴的戒指……他就是盲掉了、光用手摸也不会认错。

    那是他从小戴到大的戒指,几乎只在洗澡跟睡觉时会脱下,其他时间从不离身。

    足足七克拉的鲜绿钻,在任何人眼中都是不能忽略的闪耀,何况在会场的水银灯下?

    谁准他把戒指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

    他看到安笙被一个胖呼呼,连衣服都好像在说「抱歉,我实在再吞不下你的肥肉了」的富太太给缠着,那暴发户的十只指头都戴满光看就知道来头不少的钻石珍珠戒指,把自己弄得像个走动的珠宝箱般俗气,还一个劲儿拉扯着安笙的左手臂,也要一脸为难的保镖们拦着安笙,不让他走。

    他身旁的陆皑在喳呼喳叫,附近的人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都像树冠被风拂过时的沙沙声,他听不真切、也没留意他们都在说些什么。千言万语之中,他只接收到如雷贯耳的这一句——

    「……好吧,既然你真的如此喜欢,那我卖你吧。」

    他的心,跳得好快。

    他来不及有什么反应,陆皑已经像支火箭般冲去圆的中心,「姓安的,你凭什么卖我哥的戒指?还要卖给这毫无品味,胖不咙咚的人肉珠宝盒?」

    「你这臭小子说谁胖不咙咚啊!嘴巴给我放干净点!你知道我是谁吗……」

    陆皑这无端端杀出来的程咬金大有找架来吵的意味,以为交易成交了就没戏唱了,想不到好戏是一浪接一浪,连陆家二少这样的人物都搅和了进去,围观的人群多是商人,看见商界名人陆家公子又主动卷起了风波,更不肯散去了。

    安笙转过头来,陆皙看得很清楚,安笙嘴边快要吐出的一句「二少爷」硬生生吞了回去,换上冷淡生疏的语调,仿佛他们两人真的是陌生人,「陆二少,我想你误会了。我的戒指不是从LU买来的,这枚戒指跟陆大少没什么关系。」

    「别以为你戴了那么一副烂眼镜我就不认得你!这枚戒指分明就是你从我大哥这边拿走的,你不物归原主,还自作主张地要转售给别人?你问过我哥没有!」

    「……陆二少,我不懂你在说些什么。物有相似、人有相同,我想我只长得很像你们认识的人而已,既然你口口声声说这枚戒指属于陆总所有,那就请陆总说出这罕有戒指的由来吧?」

    「哥。」

    陆皑转头,扯扯他的衣袖。

    陆皑心中都急死了,平常能言善道,别人欺他一尺、绝对会回敬一丈的陆皙却突然变成了具木偶,只跟随他的手劲晃了晃,却没摇出一个音来。陆皙脸无表情,甚至那双子夜般漆黑的眸子也瞧不出情绪来,当中只有安笙此刻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倒影。

    ……偏偏陆皑从小到大就是看着大哥戴着那闪痛人眼睛的钻戒晃过来、又晃过去,根本就是大哥的一样配件了,他就从来没有想过问大哥借来鉴赏鉴赏,就怕大哥诬蔑他刮花撞损了哪儿。

    陆皙没有哼一声,安笙却开始娓娓道来,「这颗绿钻的毛钻由俄罗斯出产、在印度出售,虽则如此,但与市面上大部分的印度车工明显不同,这绿钻为比利时车工,使用了欧洲顶级的技术去打磨,为了让男士配戴而订造成公主方型的形状。这颗鲜绿钻石的色泽是全球罕有彩钻第二位,被GIA评级为Fancy

    Vivid,艳彩,净度为VVS,足足七克拉,市值起码五百万。戒环以白金打造……你还需要我说更多吗?」

    但陆皙不需要听再多了。

    他已经……听够了。「回去。」

    「哥,他考取资格才多少年,说到宝石鉴赏谁及你啊。」

    拜托!他大哥可说把珠宝箱当摇篮、百万宝石当儿时玩具般养着长大的!「那明明是你的戒指,你怎么可以让他转售出去赚大钱!」

    「陆二少这样说就不对了,我也不想被随便诬蔑。你们有什么资格证明这戒指是陆家的?」

    「你不要欺人太甚!」陆皑像只被踩着尾巴的猫儿般张牙舞爪,就要扑上去赏安笙一拳吃了,他双手紧握成拳,还没挥出去,手臂就已经被兄长捉住,他回头,毫不意外看到此刻陆皙要杀人般的极寒眼神,但那个眼神竟然是给他的。

    「我说,回去。你没听到我说的吗?」被陆皙那双漂亮的眼睛一瞪,陆皑便不敢造次。下面那段话陆皙说得大声,分明是说给那男人跟围观的人听的,「注意你的身分,陆皑。你堂堂一个陆氏副总裁在跟个陌生人吵个什么劲?别说是绿钻,就是更罕有的红钻、粉红钻我们陆氏也一大把。那枚戒指被偷了我就当钱掉在地上了,干嘛还费劲弯腰去捡?」

    陆皙连一眼也没有施舍便往回走,只留下那男人与一群好管闲事者。

    讨厌的是,就算他怎样不去在意都好,那男人炽热的眼光像烙印在他的背上,挥之下去。

    哇——整整五百万也当钱掉在地上?陆家兄弟到底是多有钱啊?

    人群发出惊叹的声音。不是说一个珠宝鉴定师买不起一颗七克拉的绿钻啦,可是陆家的钱多到三辈子都用不完,陆总说的话听起来就硬是比较有道理一点。如果不是偷的,好像也很难把那么罕有珍贵的绿钻戒指得到手……这样说起来,之前陆总好像频频上八卦杂志的封面,被传媒登出来的照片,手上似乎都戴着一枚鲜绿钻戒……

    「原来Ansson那时候偷了你的戒指,怪不得这些年他彻底失踪了!不就是想避避风头,等事情都过了就出来转售你的戒指赚钱吗?碰到我们也只可以说他倒楣……」

    陆皑留下愤愤不平的眼神一枚,便跟着兄长离开暴风圈中心。

    他们相偕回展区,走没两步,就听到前头的男人打断他的碎碎念,「不要再提那个陌生人了。陆皑,你去顾着展区。」

    「你要去哪里?」

    「我回饭店一下,我忘了留些水给方糖了。」

    方糖是陆皙养的小狗,放心不下小狗留在香港交予他人照顾,这次一并带来美国了。

    甫交代一句,陆皙便径自往饭店的方向走。

    陆皑早该知道他大哥说一不二,决定了的事就不由得他人嘴碎——就是突然决定要偷懒也一样。

    仿佛记起了什么,陆皙边低头脱下手套边警告他,「……不要在我背后搞些什么小动作。」

    看来大哥是肯定他才转过背,他就准备搞些什么小动作,动员阿心跟黑道关系去报复Ansson了。

    什么嘛……大哥果然还是很在意Ansson啊。

    看着陆皙离开的背影,陆皑苦笑。

    过了两秒他才急忙把手圈在嘴边,急急补上一句:「不要偷偷再抽烟喔!」

    方糖是陆皑送给他的。

    当那男人失踪之后……身旁的人便好像认定他会寂寞致死般,忙不迭送这送那(到底有没有搞清楚他们花的都是他辛辛苦苦所赚来的钱?),陆皑是其一,而且陆皑是做得最夸张的那个。

    陆皑竟然把一只出生没两星期的小狗送给他。

    以为这样就可以填补安笙走了之后空出来的缺漏吗?这到底是什么逻辑?

    只是,他也不知为何,不知不觉中去哪里也习惯带着方糖了。

    方糖是只奶油白色的小母狗。

    颜色是真的那么有像方糖。

    听说TeaCup

    Poodle(注一)这品种中,奶油色算很罕有,陆皑把装有小狗的摇篮仿佛献宝地塞在他手中时说:「大哥,你这么喜欢狗,用的东西又都很贵很独特,所以我给你选了奶油色。对,方糖是我一早取好、这些天来日日夜夜在小狗耳边叫的名字,现在小狗对这名字有反应啰,你改也改不了!我真的好想看你整天喊着『荒唐、荒唐!』(注二)的蠢样,哈哈哈——」

    那一瞬间,陆皙拿不定主意要先掐死那在摇篮中睡得很甜、像颗花生米的狗Baby还是先掐死那笑得很猖狂的胞弟。或许他应该把小狗拿起来塞进那张得大大的嘴巴中,一石二鸟。

    所以那狗宝宝就叫方糖了。

    但他们很少会叫这蠢名字,陆皑说他宠得方糖无法无天、实在疼爱得太过分了,连小小一段路都抱起来不让它走,简直养得比他们更娇贵、更似富豪第二代了,因此陆皑都会戏称它「大小姐」、「女皇」或「陛下」。

    他承认自己是喜欢狗,陆家的人都很喜欢狗,他小时候陆家大宅就养了数只看门狗了。

    但他还没疯狂到像陆皑般最近逢人就说自己的儿子是医生……天知道那只是他的狗考取了狗医生的牌照而已。有够蠢,果然不是同一对父母生的,每次想到这就让他觉得好欣慰。

    「怎样了?女皇。」

    他拿出钥匙卡一刷,把门推开,早已听到声音的小家伙便冲出来,在门缝中一直想把小小的狗头挤出来,好像这样做就可以逐点逐点把身躯都挤出来,更接近他身边似的。

    「汪汪——」

    陆皙勾起有点无力的笑,弯下腰,把方糖给抱起来,揉了揉卷蓬的狗毛。

    也许当初陆皑送他方糖是对的,无论他的心情多差,看见方糖都会不自觉地弯起唇角,正中了陆皑所说的那句话:「被治愈了」。

    ……难道当以前他看见某人的时候也会不知不觉的笑得一脸蠢相吗?不,看见那男人大概只会让他心情更差吧。但,他是因为……再见到那男人而心情差,需要立即被治愈好减轻杀伤力所以赶回来见方糖的吗?

    陆皙摇了摇头,手臂向上提了提,让方糖的小屁股坐在他的手臂上。

    被养得很帝皇的陆皙心甘情愿服侍至此,方糖是真的比女皇还更女皇了。

    方糖被一提高,一双滴溜溜的眼睛便越过了主人的肩膀,看见后头走廊的风景。

    陆皙抱着方糖,站在房门前,却没有要进去的意思。虽然向陆皑编了个毫无技巧的谎言,逃难般回到了饭店房间,但他竟然就站在门口发呆……

    蓦地,方糖看见主人后摇得很起劲的尾巴摇得更猛了。

    「汪汪——汪!」

    方糖也不知道是看见了什么所以这般兴奋,开始扭动小身躯,挣扎着想要下地。

    陆皙的思绪被唤回来,他发出两声讨好的声音,拍了拍那道小背脊,想要它安分些,但这毫无作用。方糖不屈不挠地想要脱出他怀挽,陆皙只好妥协,把它给放下地。「大小姐?」

    方糖的前脚才碰地就已经奔跑起来,跑向他身后的男人。

    不知何时出现的安笙。

    安笙在看见小狗奔来的时候绽出微笑,然后弯腰,一膝下跪。

    方糖扑进他准备好而大张的手中,温顺地被抚摸……

    陆皙这才看到男人掌心摆着一根起司口味的狗零食。

    方糖最喜欢的便是起司口味……这里是饭店又不是宠物商店,他从哪里变出一根狗零食出来的?

    比这更让陆皙讶异跟讨厌的是,他发觉自己在找寻安笙手掌中的东西前,目光先搜索了安笙的左手……绿钻戒指仍在那儿,而且看起来似乎更闪烁了。

    「我看你不管有没有我,生活也都很好。」

    两年不见了,安笙对他说话的时候甚至头颅也没有抬起来,语调间带点幽怨。

    这句话是我要说的吧——陆皙硬生生把临在口边的话给吞回去。

    这个男人失踪了两年,没有伴在他身旁亲眼看着他的一举一动跟所有生活细节,凭什么说他过得很好?刚刚先装不认识他的人是谁啊?「不要随便跟我的狗说话。」

    于是,安笙抬头,直勾勾地看着他的眼睛。

    「我是在跟你说话,大少爷。」

    「不要这样叫我,我不是你的大少爷了。」而且这是你单方面决定的,我甚至没有收到通知书。「你这个偷戒指转售出去的小偷还有脸出现在我面前?」

    「戒指明明好端端的在这儿。」

    被这样明显得不得了的硬套罪名,安笙啼笑皆非,复又有点委屈地举高了左手背。

    暴君再过了多少年还是暴君,那个下巴微抬的角度永远如一,那股围绕在他身边的淡淡傲气,还有事无大小一概下令、随自己喜欢就胡乱诬蔑别人罪名……天啊,他怎么可能忍受不见这个男人两年?他们之前明明分秒待在一起,仿佛自出生就拥有对方了。

    再见到陆皙的时候,安笙才发现自己只靠报章杂志上的照片去怀念他是多么不足够、贫乏,他记不起自己是怎样活过那段日子然后来到现在的,陆皙活生生地站在他面前,距离他不到五步……安笙突然体会到追星族的感动,陆皙优雅漂亮的站姿就像偶像。

    这个男人,如果不是他当司机就会缺乏安全感的男人,难道失去他之后没有变得比较寂寞吗?

    陆皙不关心他这两年的去向就只关心戒指?

    「我怎么知道你是不是已经谈好了价码跟收货地点?没人规定得马上完成交易不可吧?」

    也许安笙跟那个人肉珠宝箱已经达成协议,只等安笙回去拿GIA的宝石鉴证书而已。即使这男人此刻手上仍戴着戒指,这并不代表什么,别把他当傻瓜来看。

    安笙一听他这一句,本来重重下坠的心就像气球般,飘上半空中。

    看他,虽然陆皙还是一贯的咄咄逼人,没有让人模糊其词的余地,但是像陆皙这样的天之骄子什么都是手到擒来,不用在乎可能买支手表都花掉的五百万。如果陆皙真的不介意、想与他完全撇清关系就会当这是花钱送衰神了,哪会站在那儿跟他斤斤计较?他最是了解陆皙了。

    想到这,安笙擦了擦鼻尖,差点按捺不下笑意,「……干嘛生气啊?」

    「什么?」

    「如果你真的认为我是个陌生人、那只钻戒也是不值得你花力气弯腰捡的小钱,那你干嘛这样生气?」

    陆皙一阵气结,第一次生气到身体在颤抖。

    这个混蛋还敢问这么蠢到家的问题?他为什么生气?他生气是因为这家伙这边说完喜欢他、责怪他害他之后谈的恋爱没一次成功之后转过头就失踪了;他生气是因为他们俩人才历劫余生(大部分是他的功劳),但这家伙连做人的基本礼貌都没有,一声谢也没说就玩失踪了;他生气是因为他整整玩失踪了两年,不是两分钟也不是两天,两年!哪有人会旷职两年的?把费劲去救人的他弄得像个自讨苦吃的傻瓜一样,都老大不小的人了,为什么连被拯救后的道谢也不懂做?

    他生气是因为不时会想起自己跟个失踪人口上过床……他有千种万样的理由可以生气!因为安笙没有得到他的批准就旷职!而这个男人还一脸白痴地问他干嘛生气……他心脏病都要发作了。

    明明有落落长的罪状,随便挑一条罪都可以让他永不翻身,但他听到自己的声音这样说:

    「我生气是因为……你未得我同意就乱喂我的狗。」

    「噢。」安笙这才低头看看嚼咬零食咬得正欢快的小狗,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好像现在才明白自己做错了什么似的,一脸「糟糕了」的懊悔,还真的试图跟狗嘴拔河,想把狗零食给拔出来,「……方糖小姐不能吃这类零食?是身体有什么不舒服吗?」

    方糖难得吃到平常被严格限制的零嘴哪会轻易松嘴?

    只见安笙扯着棒棒的一端,方糖就咬得更紧了,两只脚向后退、前掌按着棒棒,嘴边溢出如泣似诉的哀鸣,死命的将棒棒往后扯。「汪呜——呜——」

    不是方糖的身体不舒服,是他的心不舒服。这个白痴。

    陆皙看他近乎欺负小狗的笨拙举动,又要抢、又要向方糖道歉,简直像两只犬争食似的。

    「够了!你不要再抢了,方糖也不准再吃!」

    他一声叱喝,安笙与放糖双双停手。

    突然变得很没人爱的狗零食骨碌骨碌地滚开,碰到墙壁之后停了下来。

    一阵沉默牢牢的覆罩着两人一犬。

    这到底是什么跟什么啊,蠢到家了,连自己也……

    陆皙大步流星的走过去,一手捞起呆若木鸡、动作还僵住的方糖,转身走回房里。

    「对……对不起、我不知道方糖小姐不能吃这类的零食!对不起啦,大少爷,我以后不会让它再吃了,不!我会监管着它,也不让别人喂它吃的……」

    这样着急地喧呼着的男人,自然无比地跟在他身后,打算挤进房中。

    陆皙敏捷地转身,一手按着门扇不让他跟进来,「滚开。我没准你进来。」

    无奈他的手劲本身就不及安笙,遑论他现在一手抱着方糖、只能空出一手按门。

    安笙完全不把他的拒绝当一回事,轻轻松松地就将门推开了,高大的身影闪进房中,逼得陆皙只能退后两步。这个男人究竟有没有所谓的羞耻心?竟然没得到邀请就硬挤进他的房中?

    「不准再叫我大少爷、你再不出去我就叫保全来了。」

    这究竟算怎样?这男人仿佛他们之间没发生过任何事般又死跟在他身后、又叫唤他大少爷了。而且做得那么的自然、不需要任何思考。他陆皙并不是他呼之则来、挥之则去的玩具。

    「既然你不再是我的大少爷,那就没什么好不准的啦。」

    安笙耸耸肩膀,一脸无辜地在抓他家大少爷的语病,「如果是我的大少爷,一定会很想知道我这两年去了哪里的。那天我在医院醒来之后,老爷就坐在我床边了,我告诉了他这段日子而来发生的事情,我甚至连怎样发现自己喜欢上大少爷的经过都说了……」

    「我没兴趣知道。」

    但安笙置若罔闻地说下去,「我告诉老爷,大少爷不是同性恋,但我是,我还是天生的同性恋。我看到老爷松了一口气但又极力掩饰的表情,我……」

    说到这里,安笙顿了一顿,握紧了拳头,眼神没有看向他、而是看向地板的某个定点。

    陆皙在这疑窦的空白中没有插话,因为他几乎就……碰触到从安笙身上流向他的,再鲜明不过的悲伤河流,但安笙勾起了一个如释重负般的梦幻微笑,「我觉得很好。我说出来了觉得松了一口气、不会再为欺骗老爷而不安了。老爷知道大少爷并不是同性恋之后……我是说,有哪对父母会希望自己的儿子是GAY呢?二少爷似乎已经辜负了老爷的某些期望了,大少爷不能再……」

    「老爷提议说,不如你暂时离开大少爷的身边吧,当是伤假也好、什么也好,让自己辨清对大少爷的情感,也让大少爷有时间看清楚自己的性向,你再追着大少爷后头跑也不是办法,你要好好考虑一下自己的将来。我答应了,因为我曾经做了些很坏的事伤害了大少爷跟自己的青梅竹马,大少爷当着我面前说,他不想再见到我了。纵然是劫后余生,我也不敢……太快面对大少爷,大少爷心脏不好、还做了手术,我不敢再惹他生气、让他难受,所以我转医院了、我走了。之后我有好好想过老爷的一番话,他要我考虑自己的将来……我好像除了驾驶技术之外没什么可以炫耀的,只有在陆氏工作这样多年对宝石钻石有点心得这样,于是我继续去考GIA的宝石鉴赏专家的资格,舅舅借了钱供我直接去美国完成课程……大少爷应该不会相信吧,我舅舅反而很赞成我去修读课程然后回陆氏工作,他嘴上不说,其实很感激大少爷之前帮了他那么多。」

    「我去美国半工读,证书课程不辛苦,于是我打工的时间占比较大部分,生活得虽然忙但很充实。有时候、很多时候,我经过一些地方、吃一些食物、甚至坐交通工具看着沿途的风景时候,我都会想,大少爷曾经经过这里吗?看过这些美丽的风景吗?吃过这样好吃或难吃的食物吗?也会不会觉得试卷有些部分真的很难、有些部分怎样看都看不懂?好奇怪,明明离开香港就是为了不让自己鲁莽地接触他,可是我……去到美国之后反而更想他,这是搞什么啊?为什么快三十岁的人还要去念书?搞什么啊,美国明明是同性恋的天堂,为什么我偏偏没办法……为什么我偏偏只喜欢他一个,天啊,我真的好爱他,我每次坐交通工具时都会这样想……我就知道我是真的喜欢他、想一辈子跟他在一起的,我的感情不是临时起意、也不是像老爷说的,单单被大少爷的美色迷惑,因为如果我要选的话,绝对会选二少爷啊!大少爷没错是长得很好看、可是二少爷也很耐看,二少爷也是中途转GAY的可是他都适应良好,对任何人也都很热情;对比起来大少爷就是张冷冰冰的画皮,对我尤其最刻薄了、都不会顾及别人的感受,长得漂亮又怎样?那么刻薄的话配上那张嘴唇根本是暴殄天物嘛。二少爷为人最随和了,大少爷却歧视同性恋……」

    「够了。」

    陆皙将方糖放下地,双手环胸,额上青筋一跳一跳的。

    这家伙究竟是想跟他告白还是以为自己在开批斗大会?本来好端端的告白越歪越厉害、越歪越投入,甚至抱怨到意犹未尽。既然陆皑如此好、如此得他欢心,不会滚去跟陆皑告白吗?他们一只淫一只荡刚好凑一双,滚去他看不见的地方永远都不要回来了!「所以你从头到尾想告诉我的只有一样,就是你跟陆皑早有一腿,所以才会编那么烂的戏演给我看?」

    「……咦?」

    安笙脸色一青,发出喉咙被噎着的声音,好不容易才能挤出一声。

    「你不是蠢到还以为我上当了吧?」究竟把他陆皙当成什么人了?连陆皑演到最后都发现他没有上钩,「你们一个太生硬、一个太夸张,以为这样小学生都演不出来的烂戏能骗谁?」

    「这、我……是二少爷提议的,说是能表现一下我帅气的一面之类的……」

    「所以你们不是以为自己是天才就是以为我变白痴了。既然你跟陆皑早有一腿,他不知道你唯一帅气的一面长在屁股上吗?」

    「这样说太过分了吧!你以为我为了谁去买这副名牌眼镜跟西装的啊?你也不要在二少爷跟心少爷面前乱说,如果让心少爷误会我对二少爷有什么非分之想,那我……」

    「我管你要怎么办,你最好被那个姓骆的大砍二十八块再拿去绞成肉酱。」

    「你怎可以这样不负责任!你明知道心少爷是黑手党,他真的会……」

    「住嘴,不要再他妈的叫他心少爷。你以为他是你的姑爷吗?」

    安笙这两年来纵有再多的抱怨跟委屈,在大少爷不耐烦地瞪过来的一眼中都烟消云散了。

    他们互相瞪视,只是瞪没两秒,安笙便忍俊不禁地低下头去了……

    听听他们这是什么对话?他竟然能再与大少爷你一言我一句的斗嘴,而且又在大少爷一枚虚张声势的眼神瞪过来时有默契地乖乖闭上嘴巴。大少爷跟他辩论到有点青筋暴现、气鼓鼓的模样……都那么的似曾相识,那是只属于他的时刻。

    这个跟他朝夕相对的男人、这个喜欢口是心非的男人、这个蛮不讲理的男人……任何人都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然后拿去填海,看在他眼中却是无与伦比的可爱,像头大猫时而优雅高贵、时而生气得张牙舞爪——不过他家大少爷的爪子可童叟无欺,非常锋利。

    也大概唯有他能在被虐待中找出打是情、骂是爱的艺术来。难道他是被蹂躏到上了瘾吗?

    ……大少爷不肯对他负责,那唯有他对大少爷负责吧。

    轻微的吱呀一声,安笙才看到陆皙已转移阵地,坐到奶黄色的沙发上。

    大少爷仍然双手环胸,仿佛这是防御受伤的一种机制。连抛出这句撒娇般的问话时,脸蛋都转向落地窗,并没有看着他,「如果你真有你所说的难以放弃,为什么现在才出现?」

    安笙是重考生,本来就是自修居多、不太需要重新上课,考张证书不需要那么多时间。而且多张证书少张证书对他来说又没有分别,他不会因为安笙终于考到证书而对他另眼相看,一个连考两次都失败的人没理由要他拍拍手称赞吧?如果第三次都考失败他就真的会了。

    良久,陆皙都听不到安笙的回应。

    就在气氛沉寂到一个顶点,陆皙在心中暗骂自己这是什么蠢问题,听起来就像是……他很需要安笙,抱怨他为什么不尽早辨清自己的感情然后回来似的,他明明不是这个意思。不过他烟瘾日大是安笙的错没错,这个他可以肯定。

    蓦地,安笙在他面前单膝下跪。

    连陆皙都被他不按理出牌的过重礼仪给些微吓到,安笙跪他干什么?跪地认错吗?

    但安笙这样回答:「因为不止你生气、我也会生气啊。」

    给予了陆皙完全意料之外的答案,安笙嘴上说「生气啊」,可是那样从下而上凝视他的眼神却寻找不到半点愤怒的色彩,反而闪闪生辉,那里头的光辉柔和,沐浴在落地窗洒下的阳光之中,安笙整个人蒙上一层金边,神圣得像个骑士。

    「你明知道我带着你的戒指,戒指中有追踪器,只要你愿意就能找到我。为什么不来找我?」

    凭什么非得要我找你,我陆皙何必费心力去找一个死同性恋。

    话到唇边竟然变成断句,「我……」

    对了,他为什么自己不去找、也不准别人去找?明知道找到安笙是这样简单的一件事,纯粹只因为,如果他需要安笙,他永远都会找得到他。这仿佛是盘古初开时的定律。

    安笙仿佛老早就想通了他至今亦弄不清楚的理由,没有再追究他的答案。

    那男人就这样跪在他面前,把左手无名指中的戒指脱下来,再将他随意搁在膝盖上的手执起来……陆皙看着这一幕发生,他无法动弹。他只能像被吸引住般无法移开眼珠。

    更糟糕的是,沐浴在阳光下的安笙似乎比七克拉钻石更耀眼。

    陆皙比安笙更迟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

    在钻戒要套上他平常惯戴的食指的时候,金属才碰到指头,他便浑身一震,下意识将手拉回去……安笙却捉住了他的手,用力、坚定,却不会弄痛了他。

    「不要害怕,就算你永远不是同性恋、永远不会对我有特别情愫,我也会一直陪在你身边。」

    他这下退缩是为了戒指沾有那男人的体温、是为了安笙的表情突然变得太感人、是为了……他说也说不上来的理由,戴上戒指仿佛承诺了安笙什么,总之,他迟疑了。

    但这男人说着不要害怕,然后抓紧了他的手,却承诺了比套一只戒指所代表的意义更严重一万倍的承诺。他说得那么轻松、笃定、毫无负担……那么无欲无求的安稳。

    陆皙如葱白修长的手指微微蜷曲,「没有你,我也不会死。」

    「不,你会弄死自己。」

    安笙似乎能预知未来般,毫不怀疑地这样说。

    陆皑究竟跟安笙恢复联络多久了?陆皑告诉安笙,他心脏不好还不停抽烟吗?他即使驾驶技术并不高明(他绝不承认是很烂),也认不出香港的九曲十三弯的道路仍坚持自己驾车出门?

    安笙此刻异常固执,不屈不挠地又将他弯曲的手指扳直。

    陆皙赌气地不放松手劲,但这样一来却反而握紧了置于他手下,安笙的大掌而已……

    安笙的眉目因为这变相的握手而松开、愉悦起来,害陆皙放不是、不放也不是。

    蓦地,安笙说:「那些照片……流到杂志社的照片,之后我搞清楚整件事了。是Gabriel拿着我给他的备份钥匙上了我家,那一晚我俩都不在公寓中,他从你的行李箱中拿走了照片然后用我的Scaner扫进电脑再储存进USB,带回去杂志社的。他向我坦白一切了,但我跟他完了。」

    「这追根究柢还是你的错,你竟然敢再提起?」

    陆皙并没有示弱。

    他讨厌安笙把这些搞得像交换戒指、像跪地求婚,如果他顺从了就成为共犯了。好恶心。

    许是他们的较劲气氛太浓厚,室内气温仿佛都上升了几度,空调侦测到气温的微妙转变,于是系统启动,出风口轻轻地吹出冷风来……

    风吹起了安笙的浏海。

    被头发所掩盖的部分,有着丑陋的伤疤。

    那是缝针后的伤口、是那一晚差点死亡的痕迹。

    陆皙的手指松开了。

    「这是你的东西。」

    明明这是你的戒指,我现在只是物归原主,为什么不接受呢?

    替他套上戒指的男人这样说,带点困惑、更多的是理所当然。

    但安笙仰望他的姿态像跪拜信仰、瞳心只容下了他的倒影、捧着他的手似会献吻在他的手背,并把永远的忠诚与性命一并交托予他。安笙说这句话的时候指的不止是戒指。

    他在暗示:我也是你的东西,现在物归原主。

    安笙将那一颗艳绿的星星、华丽的暖意、他终生守护的承诺推进陆皙的手指中、心中。

    若要替他戴上冰凉戒指,安笙绝对会先把戒指在掌心捂热。

    这就是安笙以后会继续给予他的好、未雨绸缪的好吗?

    安笙的动作极其缓慢、温柔,像一个指尖到指缝的舔吻。

    这么慢条斯理地折腾着他……太大胆了。

    不知道两双眼神是何时交汇的……

    只知道戒指套到尽处,没有得再深入的时候,他们已经吻住了。

    吻,很轻很浅,陆皙发现自己一只手扯起安笙的领带……

    就像他拉起安笙的下巴,要他献吻。

    领带末端所缝上的「Issac」草写,被他掐皱了。

    如果……这个死GAY全身上下都是我的,那使用他一下,闲来亲亲嘴也没什么关系吧?

    对,就像小时候别人送他的绒毛玩偶般……安笙是老爸在十年前就送他的……既然他三岁时睡觉前也会给玩偶们晚安吻,那跟安笙亲亲嘴也是同样道理……他、他绝对不是GAY……

    在安笙夺回主控权,被吻得七荤八素的时候,陆皙在朦胧间不知向谁声明自己的坚贞,完全不以为意他们的接吻已经超越幼稚园班亲亲嘴、也绝非只跟玩偶们啵一个了。

    陆皙同样不知道安笙何时像只大型犬般扑在他身上,膝盖搁上沙发边,两手抓着沙发背,把他困在臂牢之中……激吻着他。

    「嗯嗯、嗄……嗯哈……」

    陆皙戴着钻戒的手,紧紧抓着安笙的背脊。

    方糖在他们的脚边着急地团团转,小嘴死命咬着安笙的西裤裤脚,努力想将这个突然冒出来夺走主人,还跟主人玩亲亲的第三者给拉开,但无论怎样扯都是徒劳无功……

    真正「有功」的是这记强而有力的插入——

    总统套房的门被突然打开。

    陆皙用零点一秒手脚并用地将安笙推开,差点让安笙撞墙再反弹。

    安笙抱着二度受重创的脑袋,还没搞清楚发生了什么事就痛得咬紧牙关。

    但陆皑还是看到刚刚那一幕了,他震撼无比,嘴巴张成○形。

    本来想叫的一声「大哥」,硬生生改口成:「Diamond!?」

    那样庞大的体型、那样手脚并用扑倒大哥的姿态、那样的伸出舌头来舔大哥……多么的熟悉啊!

    说突然出现在房间、把大哥扑倒的这只不是Diamond,还真的没人信呢!

    「谁是Diamond啊——」

    安笙有史而来最大声的怒吼响彻云霄。

    陆皙从来没有听过安笙说话这么大声、这么凶,他还没从接吻的余韵中脱出来,一时之间还真的吓着了。陆皙一手按在左胸口上,他妈的差点给他吓到心跳都停摆。

    于是狠狠一眼杀过去,「Diamond是我最爱的狗,在我五岁时就死掉了。你是有什么意见吗?」

    安笙抱着重创到几乎脑震荡的头,无限悲怆、无限委屈。

    但他只能悄悄眨去眼角悬挂的一滴泪,悄答:「……没有。」

    呜呜呜,连一只死掉的狗在陆皙心目中的地位都比他来得要高!

    没多久之后,陆皙就发现了之前陆老提议、安笙默许的协议——取精代孕。

    以为大哥绝对会故技重施来多一次离家出走,或是索性搞到陆家风声鹤唳、尸横遍野,但出乎众人意料之外,没有,陆皙在书房中,陆老的面前轻轻地说了句:让我考虑一下。

    陆老差点又一次老泪纵横,完全变成了陆皙的头号拥护者,比以前更偏心大儿子、把二儿子的像素调到近乎透明。比起那个谈恋爱谈到发昏的二儿子,他当然更想要大儿子又高又帅、精明能干的基因。反正二儿子的「血缘」再故技重施得到手就好。

    但……大儿子答应会考虑这样留下血缘,是否代表他跟安笙的关系也考虑认真发展呢?

    接下来被陆皙发现的事就没那么容易了结了。

    精明得像鬼的陆家大少也发现了陆老把钻戒跟踪器的收发器交给了安笙。

    那是陆老变相的认命,认同了安笙的地位。

    那是安笙的人生中颇为壮烈、少数值得拿出来炫耀的事迹……

    他宁死不屈,在陆皙的指令之下任方糖咬得他快半身瘫痪,他都没有把收发器交出来。

    毕竟打是情、骂是……爱。

    好吧,安笙开始有点不确定这句话的真实性了。

    至于陆皙跟安笙最近的发展如何?

    如果你问安笙,他会苦着一张脸说:还在跟方糖小姐争宠中啊,现在我的地位更跌一阶了,还要同时服侍大少爷跟大小姐。哎,不说了,大少爷在叫我了——

    如果你好胆的去问陆皙,他会勾起最最甜美、最最优雅的商业笑容闪花你的眼,再提供官方的标准答案:你是哪间报社的?如果你胆敢乱写半句,你会后悔自己浪费力气去当记者而不是研发时光机,因为如果你有时光机,你会回去阻止你父亲让你可怜的母亲受孕,宁愿令堂不要生下你。

    安笙,现在立即让这个人从我眼前消失。

    我说,立、即。

    《全书完》

    注一:Teacup

    Poodle:贵妇犬,台湾称为红贵宾,茶杯贵妇为同类中最娇小的新兴品种,体型比玩具贵妇细一倍。茶杯贵妇犬在幼犬的时候仅比茶杯大一点,成犬约四磅、高二十厘米。

    注二:在广东话中,「方糖」跟「荒唐」的读音完全一样

    后记:He'sthereasonfortheteardropsonmyguitar

    你没看错,女王××中真的是书名。

    你也可以任意塞自己喜欢的字进去××的位置里!(笑)

    这应该是我商业志的第一篇后记?(歪头)

    是说我根本是个无敌啰嗦的人,但以现在的身体状况(更重要的是拖稿状况)让我没办法再写篇落落长的废话来荼毒大家的眼睛,所以大家现在应该有股死里逃生的庆幸才对(咦)

    说到女王,让我奉为圭臬的女王忠犬文绝对是木原大神的《不脱衣的男人》。

    还记得数年前,我跟我干哥坐在香港铜锣湾的麻布茶坊中,你一言我一语的讨论着日本作家的小说,说到这本《不脱衣的男人》里头无敌的课长时几乎想尖叫,两个人坐在靠窗的位置,但越说越兴奋,交谈声之大让邻座都要侧目、让服务生都要以为我不是香港人(喂)

    那是超级美好的回忆,也是我写女王的时候最常回想起来的片段。

    严格算起来,这是我写的第三个女王了。

    但陆皙却是第一个气质女王,其他的都是鬼畜变态挂跟暴力挂的,女王之中我最爱的就是气质型了,终于都把陆家兄弟都出卖了感觉好欣慰啊!(掩脸)我知道你们想说什么,感觉比较像安犬被我出卖给女王是吧?

    安犬这角色与他家的二少爷恰恰是相反,他的爱情中没有一见钟情没有轰轰烈烈没有好莱坞,他在那个圈子中兜兜转转始终找不到承诺,不停被伤害而变得汲汲营营。我觉得这也是比较现实的同性恋写照,也希望这头伤痕累累的大犬会更惹人怜爱噜。

    对了,如果大家想看陆皑公主的故事,可以去找个人志《无极之春》跟《冰结之夏》套书,里头就有公主跟阿心惊天地、泣鬼神的爱恋!(这是置入性行销没错,反正整个故事下来大家应该默默地哑忍了不少吧)

    虽然把难搞的女王都搞定了,但始终有点女王跟安犬的故事还没完结的感觉。我想是因为,女王跟安犬还没有……咳咳,合体吧(喂),用药跟酒让女王变成温驯的小猫咪是梗、害怕伤害到女王极其纤细又吊得半天高的自尊心而不能大力推进剧情也是梗(梗你的头),所以……原本打算写篇叫『安犬的XL烦恼』番外来交代一下女王跟安犬若干年后的性福生活,我连文名跟剧情都想好了,但在我拖稿又拖稿的情况之下,想也是没可能短时间之内出现在大家眼前了……但我会打,可能迟一点,如果这篇文有现身大概会贴在我的狗窝中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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