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田梦-第209章 壮锦如霞 有机稻生态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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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丈乡那沙村土地环境好,但原来小规模的单户分散种植,很难种出有机稻的。那沙这个地名,最初是一片农田的名字。在壮语里,是“沙土田”的意思,虽不是“那提”或“那铁”(壮语“旱田”),但因易漏水,也不是“那笔”(壮语“肥沃水田”)。

    XZ县百丈乡那沙村等3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后,“那沙”变成了“那笔”,满足了种植有机稻的土地条件。百丈乡引进几个农业公司建设有机稻生产基地,打造有机稻生态之乡。除了GX象州壮粮农牧有限公司,2013年该乡又引进了GX玉林大自然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在民进村委建立了1000亩的有机稻生产基地。

    百丈乡民进村委博厚村村民周桂斌把5亩多水田全部流转给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除了每亩每年收取720元租金外,一年下来每亩还能通过销售稻谷赚得1000多元。周桂斌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土地流转前,每亩水田收入700元;土地流转后,每亩收入至少1720元。周桂斌又是基地聘请的种植大户,每年还给老板管理70亩示范基地,每亩有1000元管理费,扣除种子、劳务折算等成本,每亩纯收入约100元,每年纯收入约7000元。“现在全年收入比自己种田高得多。”周桂斌说:“上一个星期老板还请我们去外地旅游玩,自己种地的时候哪有这样的机会!”土地流转后在自己“地盘”上挣老板的钱,老板还“请客”旅游,说起这些,周桂斌一直笑容满面。

    GX玉林大自然农牧科技有限公司建立的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采用“公司+基地+种植大户+农户”的经营模式,基地由公司承租农民的土地,返聘种植大户,再由种植大户聘请农民作为基地劳务人员,进行具体种养管理。农民无须投资,不用承担风险即可实现纯收入1820元/亩以上,与农民自主种植常规稻的纯收入增加将近一倍。

    同为博厚村村民,覃桂明也和周桂斌一样,把家里6.5亩地全部“并”给了有机水稻种植示范基地,每年可收入11180元,较之土地流转前多挣6630元,此外还帮老板管理70亩水稻,拿到可观的管理费,扣除种子、劳务折算等成本,每亩纯收入约100元。覃桂明说,以前“单干”的时候所有环节都得自己操心,收入还无保障,自己还得外出做些泥水工补贴家用。

    当然不少人是和博厚村村民罗永芳一样“坐收渔翁之利”,罗永芳家共有水田7亩,他将6亩“并”入了基地。“生产我不参与,管理我也不参与,每年我就‘坐收’老板的租金。”罗永芳说。

    民进村委下辖的5个村屯全部进行了土地流转,年产有机稻近160万公斤,每年还附带在田间养殖有机香鸭2万多羽。

    有机稻基地建设让百丈乡实现在有限土地上使农民收入倍增的目标,同时又增加乡财政收入,最重要的是把整治后的土地连片流转,为土地集约经营树立样板,引导老百姓走农业产业化道路。

    农民只需负责进种、耙田、施肥、抛秧、除草、管水等工作,收割等其余工序由企业负责——这种单纯承包劳务形式是目前有机稻种植的主要模式,好处在于农民几乎无须承担风险,企业保底收购所产水稻。

    以土地整治为平台,XZ县引导农村土地有序流转,使土地向专业大户、合作社等集中,促进农业规模化,土地以小“并”大,流转实现了集约化、品牌化。实现国家、企业、农民“三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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