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地区汉晋墓葬文化因素分析-文化因素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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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汉中期以来汉文化逐渐在峡江地区占据主导地位,但并未完全消除历史传统、地域特点,再加上峡江地区身处交通要道,很容易接触到各种外来文化因素,早期文化延续、中原汉文化、本地区域文化、长江中下游文化、南方文化等因素相互融合于峡江地区,使文化面貌格外复杂。要理清这些文化因素,需对峡江地区墓葬形制、出土器物进行类型学研究,将不同文化因素分解出来,找出不同文化因素的渊源。由于峡江地区汉晋墓葬数量庞大、出土器物众多,不可能、也没有必要对于所有出土器物的文化属性一一分析,因此本书主要选择一些文化因素比较复杂或来源有争议的遗迹、遗物进行讨论。

    本书类型学研究目的是将相互融合在一起的众多文化因素进行条分缕析,了解不同文化因素的来源,为下文文化因素分组作铺垫,所以本书类型研究主要偏重于器物的分类研究,兼顾同类型下器物的型式演变。操作步骤是先将同一类器物按照不同的来源分出几型,如仓,参照不同类型仓在周边分布情况,发现峡江地区的仓来源于几个地方,一是中原的,二是本地的,三是江汉地区的,四是常见于南方却无法确定具体地区的,那么将来自中原地区的仓归为A型,本地的归为B型,来自江汉地区的归为C型,南方地区的归为D型,然后在不同型下进行式的划分,反映各型器物的演变规律。峡江外来器物很多未融入本地,其演变序列多和原生地的基本一致,本书对此类器物的型式划分主要参考其在原生地的演变情况。这样的类型学分析,既能反映器物的演变规律,又方便了文化因素分组工作,更重要的是使文化因素分组的过程摆于纸上,读者一目了然。同样,墓葬形制的分析也是如此。

    $第一节 墓葬形制类型学分析

    汉晋时期墓葬类型复杂多样,对于此时期的墓葬分类也是五花八门,有的根据墓葬规模和墓主等级分类,有的根据墓葬形制和结构分类,有的参考墓主身份和墓葬结构两种标准分类,还有的主要根据墓内空间变化来进行分类,由椁墓到室墓、由密闭型到开放型变化。具体到某一墓葬则多从平面布局进行描述,如长方形、刀把形、凸字形等。总之,汉晋时期的墓葬分类问题比较复杂,不同的分类标准各有优缺点,究竟采用什么样的分类方式来对数量庞大的汉墓进行综合分类,是目前仍未解决的一道难题。笔者以为采用什么样的分类方式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有利于墓葬的综合研究,达到研究者的目的。

    峡江地区墓葬以中小型为主,墓主身份多为平民或中下层官吏,基本上不存在等级分类问题。本书主要根据墓葬的结构进行分类,依据建筑材料不同,峡江地区墓葬主要有土坑墓、岩坑墓、崖墓、崖葬、土洞墓、画像砖(石)墓、砖室墓、石室墓、砖石混筑墓等几类。其中土坑墓和岩坑墓虽然质地构造不同,但这主要是此地的特殊地理环境造成的,峡江地区平坝较少,平坝上多为居住和耕种利用,随着人口的增多,一些墓葬不得不葬于山上的砂岩中。这也给我们一个启示,岩坑墓一般是山下没有足够的墓地才埋入山上,其时代相对较晚。两类墓葬发展演变规律基本一致,可以归为一类。砖室墓和石室墓也是如此,峡区多石,故很多墓葬以石代砖。

    第一类:土(岩)坑墓

    根据长宽的比例、大小可以分两型:

    A型 长方形宽坑墓,有些为方形。此类墓相对较大,有的带有二层台、墓道,葬具多为棺椁。岩坑墓均为此型。根据墓底铺石与否可分成两式:

    Ⅰ式 墓底不铺砖石,如巫山麦沱M40,竖穴宽坑,夫妻合葬,墓底有少量石灰。主要流行于战国、秦以及西汉,以后少见。

    Ⅱ式 墓底铺砖石,如丰都汇南M18,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带墓道,墓底中部用长方形墓砖横排对缝平砌,上置2具木棺;在墓室与墓道连接处另有一用砖铺成的小棺台,上置1具木棺。主要流行于东汉。

    此型墓在早期巴蜀地区不见,应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宽绰的墓室、夫妻合葬墓、多人合葬等。文化因素很明显都是来自中原。

    B型 窄坑,长与宽的比例一般是2∶1左右,部分达到3∶1,均为土坑墓。此型墓可分三式:

    Ⅰ式 墓底未铺石,有的带有二层台,多为单人葬,如胡家坝ⅡM1,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四壁均带生土二层台。此式墓主要流行于西汉中期。

    Ⅱ式 墓底铺石,有些带有斜坡墓道,如庙坪M25,长方形竖穴土坑墓,墓口长宽比例3∶1,墓壁下四周平铺鹅卵石,墓底铺子母砖,墓室中部用石条隔成东西两室,为多人合葬墓。此式墓主要流行于王莽时期。

    Ⅲ式 墓室带有小龛,龛较小,此式墓发现较少,东汉魏晋时期有见,如江东嘴M5,圆角长方形,头北侧有浅弧形龛,龛内置陶罐、钵各1件。

    此型墓演变趋势从墓底不铺石(砖)到墓底铺石(砖),最后发展到墓壁上出现小龛。峡江地区的这种窄长的土坑墓在新石器时代、商周时期已经比较常见,到汉晋时期砖(石)室墓虽然成为主流,但是此型墓依然存在,只是数量逐渐减少,而且还受到其他文化因素的影响,如一些墓中出现的二层台应是受到中原文化的影响,但是总体来说应是继承了本地传统文化因素。

    第二类:砖(石)室墓

    峡江地区的砖(石)室墓出现于两汉之际,此后为墓葬的主流,和南方砖室墓的发展趋势基本一致。峡江地区砖(石)室墓以中小型为主,基本的平面布局有长方形、梯形、凸字形、刀把形等,另外还有少量不规则的多室墓。其中凸字形和刀把形墓葬最多,长方形次之。墓砖的形制基本上见于中原地区,但是有些墓砖的装饰比较有特色,装饰有钱纹、车马纹等。此类墓东汉时期受中原影响较大,两晋时期受长江中下游影响增加,其中“咬土砖”加固墓壁的方法很明显来自长江中下游。如秭归庙坪M104,墓葬平面为凸字形砖室券顶,墓壁用青灰砖单层错缝平砌,其间不规则的横砌出一砖,以加固墓壁,铺地砖多被破坏。

    砖(石)室墓中有一类特殊的画像墓,如涪陵三堆子2号墓等。罗二虎先生对画像墓有专门的研究,罗先生认为“西南地区包括画像墓在内的装饰墓都渊源于中原地区”,此观点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些画像传入到四川本地后形成了自己的一些特色和题材。中原地区题材偏重于儒家的教化,如石棺画像上的“孔子见老子”、“秋胡戏妻”、“聂政刺韩王”、“董永侍父”等图像很明显是从中原传来。而巴蜀画像中有浓厚的升仙气息,一些题材如天门、太仓、车马、西王母等画像也明显具有自己的特色。总之,峡江地区砖(石)室墓是受中原影响而产生的,来源单一,此类墓的类型学研究对于文化因素分析帮助不大,而且罗二虎、蒋晓春已经做了很好的研究,此处不再重复。

    第三类:崖墓

    崖墓是在石崖壁面以九十度角向内开凿成墓室的一种特殊墓葬,流行于西南地区,出现于两汉之际,和四川砖室墓出现时间基本一致,大背景是墓葬从密闭型向开通型转变,流行东汉、蜀汉,至南北朝后期逐渐消失。墓主有汉族,如中江塔梁子M3榜题明确说明墓主是中原人士迁徙至此;也有少数民族,笔者最近在四川省双流县华阳镇发掘到成汉时期崖墓,该墓中出土一件镇墓俑,形象类似少数民族,暗示墓主有可能是少数民族,成汉政权是由少数民族建立,所以在成都地区发现少数民族墓葬也很正常。笔者不解的是很多地区均具备崖墓开凿的地质环境,但为何单单流行于巴蜀文化圈?是否和当地某些宗教信仰、文化有关?四川汉代巫术、升仙思想盛行,道教发源于四川,目前最早的佛教遗物也是发现于四川,而崖墓又开凿山间、河谷之处,是否为了配合升仙的要求?

    峡江地区发现多座崖墓,约于东汉中期出现,两晋时期仍较常见。与川西地区相比,峡江地区崖墓较小,形制简单。

    罗二虎先生对崖墓有专门的研究,其中的类型学分析已很详细,因此此处对于崖墓的型式划分不再赘述,而主要讨论崖墓的文化归属问题,如果从墓内所出器物来看,无疑归为中原文化系统,但从崖墓形制来看,与中原发现的崖墓并不相同,目前中原地区发现几十座崖墓,规模庞大,时代以西汉早期居多,如河北满城汉墓、徐州北洞山、龟山楚王墓等,墓主身份多为贵族和高级官吏,而四川(包括重庆)地区的崖墓墓主身份多为中下层人士,身份地位悬殊,墓葬时代较晚,数量很多,两地崖墓的性质不一样,所以笔者认为这是一种地域特色的墓葬,当然这种墓葬的起源可能受到中原早期崖墓、砖室墓、洞室墓的影响,但是已经发生本质变化,是适应四川地区历史地理环境的一种特殊墓葬,正如罗二虎先生所说是“中原地区横穴墓兴起并传到四川以后,为适应当地自然地理条件而出现的一种新的墓葬形式”。

    因此,崖墓是受中原文化影响产生的一种区域特色遗存。

    第四类:洞室墓

    洞室墓最初的形制为土洞墓,其起源主要有两种说法,一是由秦领地内竖穴墓中的壁龛发展而来,二是起源于我国西北地区早期窑洞式建筑,第二种说法相对可信。有人在第二种说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论,洞室墓起源西北地区,战国中期秦接受了这一墓制,后逐渐影响到其他地区,至西汉洞室墓中流行砖筑结构。所以峡江地区的洞室墓是受关中地区的影响而产生的,可以归为中原文化因素。目前发现的洞室墓多集中于巫山,详细的型式划分请参考蒋晓春的《三峡地区秦汉墓研究》。

    第五类:崖葬

    崖葬是将死者葬于险峻的悬崖峭壁上的一种特殊埋葬方式,其特点是墓葬独立于崖际,冢不闭户,有葬无坟,因此既不同于两汉六朝前后四川、重庆地区的崖墓,也有别于一般的洞穴墓,也常称之为悬棺葬。崖葬主要分布于南方地区,出现于商周时期,直至近现代仍有残存。峡江地区是崖葬分布比较集中的一个地区,很多学者对此地区的崖葬做过调查研究,其时代大致为战国至东汉时期,有学者认为其族属为蛮僚民族,与东南地区的越族有一定的关系。吴春明先生认为包括峡江在内的西南崖葬均起源于东南地区,如果此结论正确,那么峡江地区的崖葬应属于东南地区文化因素。

    $第二节 器物类型学分析

    峡江地区汉晋墓葬出土器物种类多、数量大,根据质地来划分有陶器、瓷器、铜器、铁器、石器、玉器、金银器、骨器等。

    陶器有罐、钵、盆、盂、仓、灶、井、鼎、盒、壶、钫、豆、灯、碟、瓮、耳杯、釜、坛、器座、纺轮、熏炉、案、卮、魁、勺、排水管道、摇钱树座、网坠、盏、串珠、瓦当、奁等,其中盆、壶、勺、熏炉、魁、灯、钵、罐等部分器物表面施釉;另有部分硬陶器物,器形有罐、坛(双唇罐)等;模型类陶器有佩剑俑、执刀俑、执盾俑、提袋持便面俑、侍立俑、托物俑、持镜俑、托盘俑、抱囊俑、吹箫俑、击鼓俑、抚琴俑、吹埙俑、跳舞俑、徘优俑、庖厨俑、驾驭俑、执铡刀俑、执锄俑、持箕俑、持杵臼俑、执杖俑、拱手俑、提鱼俑、提罐俑、抱物俑、按物俑、听乐俑、坐俑、出恭俑、镇墓俑、鸡、狗、马、猪、羊、鸭、鱼、鱼塘、房屋等。

    铜器有尊、洗、鍪、盆、釜甑、提梁壶、蒜头壶、壶、耳杯、簋、钫、壶、灯、镜、剑、奁、盘、棺饰、环、簪、铃、车马器、盖弓帽、指环、钗、纽扣、带扣、针、刀、弩机、箸、带、摇钱树、镯、凿等;钱币种类有半两、五铢、大泉五十、货泉、大布黄千、铲形币、刀形币、布泉、直百五铢、太平百钱、传形五铢等。

    铁器有鍪、剑、釜、削、锯、钉、锄、刀、匕、镰、犁、铲、“S”形器、剪刀、钩、三足架、矛以及铜格铁剑等。

    瓷器有罐、盘口壶、鸡首壶、唾壶、蛙形水注、盖盂、盏、碟、碗、钵、盂、唾壶、虎子、熏炉、盘等。

    金银器有镯、指环、钗、纽扣、簪、顶针、豆、耳环以及一些装饰品。

    石器有砚、黛砚、兽座、耳珰、权、串饰、骰子(?)、地券、人物俑、动物俑、穿孔石器、滑石猪等。

    玉器多为蝉、玛瑙珠、玉松石、水晶珠等装饰用品。

    琉璃器以耳珰、料珠、串珠等小型装饰品为主。

    骨器有骨雕小狮、针等。

    其他还有珍珠、铅质梳子和耳珰、蚌质纽扣等。

    如此众多的器物不可能一一进行型式划分,有些器物型式划分对于本书的讨论毫无意义,所以本书仅选择一些文化因素比较复杂、能够反映时代变化或是文化属性有争议的器物进行分析。

    一、陶器

    峡江地区的陶器不仅种类繁多,文化因素来源也比较复杂,朱顺龙、褚馨将这种情况总结为“中原为体,楚蜀为用,巴韵依存”,实际情况还要复杂。

    峡江地区发现了大量的陶器,但是却少有窑址发现。专门的陶窑遗址仅发现忠县上油坊一处,其他性质的遗址中也零星发现一些陶窑,但是陶窑和陶器的数量、规模明显不成比例,朱顺龙、褚馨认为可能有两种原因,一是陶窑被后世改成瓷窑;二是受发掘限制,目前还未发现。这两条理由值得商榷,据笔者掌握的资料,峡江地区直到隋唐时期仍少见瓷窑遗址,唐宋时期瓷器的来源还在讨论之中,所以陶窑改成瓷窑的情况不能说没有,但不应该很普遍。其次,峡江地区发掘规模和面积已经非常大了,可是发现的窑址还是如此之少,这可能说明峡江地区原有窑址的确不多,陶器生产规模不大。因此其中部分陶器的来源要重新考虑,是否有可能是从峡江地区以外输入呢?峡江地区处于长江水路要道,水运陶器不易破碎,成本不高,在可承受的范围内,这种可能性不应该被忽略。通过科技手段分析陶器的成分及来源,将会有最终结论。如果此结论成立,那么峡江地区的陶器文化因素复杂的原因就很容易解释了。

    1.罐,可以分为两大类。

    甲类 平底罐。

    此类罐器形繁多,大多不能体现器形时代特征和演变规律,不予详细论述。峡江地区自商周以来以圜底器为主,平底器不常见,春秋战国、汉晋时期的平底器和早期的平底器似无渊源关系,将汉晋时期峡江所出平底罐和中原相比较,多能找到相同或相似器物,如大平底罐、圆肩罐、折肩罐等均来自中原地区。但是一些器物融合了其他地方的文化因素,如在峡江东部特别是巫山地区盛行在罐的下腹部留有刀削痕,器物下腹有刀削痕属于本地特点。平底罐虽然受到其他不同文化的影响,但仍以受中原影响为主,因此归为中原文化因素。

    乙类 圜底罐,可以分两型。

    A型 折肩,根据肩部特征的不同,又可以分为两亚型:

    Aa型 宽折肩,形体相对较大,肩部较宽,腹下部多装饰绳纹。此型罐的演变趋势是腹部由圆鼓腹变成扁折腹,圜底由圆变尖。具体式别划分请参考蒋文的A型陶釜研究。

    Ab型 窄折肩,形体相对较小,肩部较窄,腹下部亦装饰绳纹,底部由圆变尖,如崖脚BM22:107。具体式别划分请参考蒋文的B型陶釜研究。

    此型罐和战国时期巴蜀地区流行的小口圜底罐非常相似,少见于其他地区,应受其影响演变而来,归为土著文化因素。

    B型 颈部较高,下腹部装饰绳纹,可以分为四式:

    Ⅰ式口微侈,直径,折肩,底微上凹,如巫山江东嘴M19:20。

    Ⅱ式侈口,颈外斜,折肩,底内凹,如巫山麦沱M29:6。

    Ⅲ式敞口,颈进一步外斜,底继续上凹,如巫山瓦岗槽M16:16。

    Ⅳ式大敞口,近喇叭状,弧形肩,肩上或有双系,底内凹。如秭归蟒蛇寨M7:12。

    此型罐在楚地流行于战国晚期、西汉中期,峡江地区出现较晚,而且多分布峡江东部,应受长江中游楚文化影响。

    2.瓮,根据底部特征不同,分为两型。

    A型 平底瓮,根据口部不同分为两亚型:

    Aa型 敛口,以折肩为多,如丰都汇南M21:8。

    Ab型 直口,圆弧肩,如秭归蟒蛇寨M25:4。

    B型 圜底瓮,又可分两亚型:

    Ba型 形体较大,多敛口,直腹,腹部较长,腹部饰绳纹,如巴东孔包汉墓M3:22。

    Bb型 广折肩,圆弧腹,腹部较短,腹部素面光滑,如胡家坝ⅡM:29。

    A型 瓮常见于中原地区。B型瓮东周时期已经在峡江地区出现,如巴东高粱子遗址H1出土一件东周时期陶瓮,其形制和汉晋时期的B型瓮基本相同,少见于其他地区,应是本地传统文化因素。

    3.仓,峡江地区主要有以下四型。

    A型 瓮式仓,整体似瘦长形瓮,多带盖,平底,有的带三足。东汉中期常见。如前坪M111:33。

    B型 筒腹罐型,仓体圆形,似罐的形状,因此一些报告也称之为罐,已有研究者专门进行分辨。带盖,多为子母口,折肩,平底。西汉中期已见并流行,两晋时期仍有发现,早期直腹,晚期鼓腹或下腹内收成弧腹。

    C型 深腹盆式,多带伞状盖,仓身为盆形,平底,有的带三足。西汉中期至王莽时期较为常见。如前坪M103:1。

    D型 杆栏式仓,多为方形,模仿南方杆栏式房屋,流行于西汉中期至王莽时期。如江东嘴M20:2。

    仓起源于关中地区,后为秦、汉继承,成为汉文化中极具代表性的器物之一,所以峡江地区的仓毫无疑问渊源于中原地区。但由于各地地理环境、风俗习惯不同,仓在传播过程中,逐渐融入各地文化之中,表现出不同的地域特色。据张建峰的研究,瓮式仓流行于河南地区,筒腹式仓流行于四川地区,深腹盆式仓流行于湖南、湖北地区,广东、广西主要流行杆栏式仓,所以A型仓为中原文化因素,B型仓为本地文化因素,C型仓归为长江中游文化因素,D型仓虽然两广地区地区比较流行,但是由于气候原因,南方各地均较常见,不一定是两广特色器物,归为南方文化因素。

    4.灶,峡江地区发现很多陶灶,可以分六型。

    A型 圆形灶,仅在秭归孔岭墓地发现两件。如孔M3:5,灶体近圆形,弧壁无底,单灶眼,横长方形火门,灶面尾端有一椭圆形烟孔,灶穴上置一锅。

    B型 马蹄形灶,发现也不多。如前坪M32:9,方头圆尾,呈马蹄形,火口朝地,灶面前端有挡火墙,后面有圆形烟囱,灶面上有两个火眼,置锅。

    C型 长方形灶,基本为长方形,也有少量的梯形和正方形,灶眼有一个、两个甚至九个不等,火门多为一个,个别有两个。此型灶在峡江地区流行时间最长,西汉时期已见,东汉晚期仍常有发现。如江东嘴M16:1。

    D型 曲尺形灶,如前坪M103:8,灶面曲尺形,单门双火眼,后缘无挡墙,无底,灶上置两个小陶罐。

    E型 船形灶,不多见。如秭归蟒蛇寨M21:2,灶门处方平,与其相对的烟道处呈尖形。

    F型 三角形灶,仅在石门嘴遗址发现一件,编号为M11:8、4,平面呈三角形,灶面有两火眼,上置釜和甑,前壁为半圆形,有长方形火门一个,后侧尖尾,有烟道。

    朱津、常怀颖都对东周两汉陶灶进行过详细研究。常文中对灶的型式划分、分期、起源以及不同类型灶的分布都进行了详细的讨论。本书对陶灶的类型划分及各型灶的来源都参考了常文的研究成果。长方形灶主要流行于长江中游地区,两汉时期中原发现的长方形灶主要是受到南方地区的影响,其中双火眼灶、双火门灶集中分布于两湖地区,考虑峡江与长江中游的关系,C型灶来源长江中游地区;A型、B型灶北方地区较为多见,特别以关中地区最为集中,这两型灶属于中原文化因素;船形灶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福建等沿海地区发现较为普遍,峡江地区的E型灶可能是受这些地区的影响;曲尺灶仅发现于江汉地区,在峡江地区多分布于东部,所以D型灶来源于江汉地区。F型灶,其他地方未见,是否为本地特有的器形还需进一步的研究。峡江地区圆形灶和马蹄形灶发现不多,以长方形灶、曲尺形灶为主,所以此种器物主要受以楚地为主的南方地区影响。

    5.釜,根据口部有无器耳情况分两型。

    A型 无耳釜,圜底,底部多饰绳纹,根据口、颈、腹的特征可以分为三亚型:

    Aa型 无颈部或颈部很短,分四式:

    Ⅰ式 侈口,球形腹,如胡家坝。

    Ⅱ式 侈口,腹部加深,如罗家桥M5:72。

    Ⅲ式 敞口,口沿外撇,如奉节三塘崖墓SM5:5。

    Ⅳ式 大敞口,腹部相对于整个器物变小,如98丰都汇南M32:6。

    此型釜的演变规律是口部由侈口变为敞口,且逐渐变大,腹部由球形变为深腹再变为浅。汉晋时期常见。

    Ab型 有颈,分四式:

    Ⅰ式 侈口,口部较小,颈部不明显,溜肩,腹部较深,圜底。如重庆临江支路M5:9。

    Ⅱ式 敞口,口部增大,束颈,折肩,腹部变浅,圜底。如巫山麦沱M33:4。

    Ⅲ式 敞口,束颈,折肩,扁腹,底部近平。如96丰都汇南M5:44。

    Ⅳ式 侈口,束颈,袋状腹部,底部变平,如98丰都汇南M20:14。

    此型釜演变趋势为口部逐渐增大,颈部逐渐增长,溜肩逐渐变为折肩,后又成为溜肩,底部由圆变扁。汉晋时期常见。

    Ac型 高领,圆腹,底下接有三足,肩上有对称环形耳,应为陶釜甑的下部,如胡家坝ⅣM9:5。西汉中期以前多见。

    B型 釜口沿立有双耳,分为三式:

    Ⅰ式扁腹,平底,如万州大周溪M6:32。

    Ⅱ式弧腹,圜底,如巫山水田湾ⅢM8:39。

    Ⅲ式弧腹,底部变尖,如万州区钟嘴M3:13。

    一般认为峡江地区是巴文化的分布范围,而釜是巴文化流行器物,如巴文化早期遗址——香炉石遗址出土了大量陶釜,Aa型、Ab型釜的源头很显然是来自巴文化,应归为土著文化因素。Ac型釜虽然在早期陶釜中找不到相一致的器形,但是和晚期巴蜀文化中流行的铜釜甑下部非常相似,应是铜釜甑的陶器仿制品,归为土著文化因素。B型釜东汉以后才有发现,应为外来因素,这种釜和西南夷地区的立耳铜釜比较相似,如石寨山出土的铜釜M6:61和M7:82,平底,口沿立有双耳,赫章可乐也有出土。应该是受到西南夷文化的影响。

    6.壶,峡江地区发现较多。

    蒋晓春进行过详细的型式划分,只是蒋文把壶和钟分作两类器物来叙述。据孙机先生研究,壶和钟实际上是同型异名之器,所以本书归为一种器物,把蒋文中的钟统归为A型壶,蒋文中的壶归为B型壶。A型壶,圆腹、圈足,在中原地区极为常见,为中原文化因素。B型壶,长颈,平底,无圈足,和楚文化中的长颈壶存在渊源关系,前坪M111中出土有,为长江中游文化因素。

    7.鼎,根据腹部和底部特征不同分为两型。

    A型,圜底,整个器身近球形,矮足,演变趋势是三足简化,器身变浅。

    B型,高足,深腹,器底较A型平缓。演变趋势是器身逐渐变方,耳足简化。

    鼎是先秦时期的礼器,各地均有发现,东汉早期以前常见,东汉中期以后少有发现。A型鼎多流行于中原地区;B型鼎深腹、高足的特征属于楚文化的传统,归为长江中游文化因素。

    8.豆,根据柄的长短,分两型。

    A型,高柄豆,西汉晚期至东汉中期比较常见。如云阳走马岭03M3:10。

    B型,短柄豆,仅见于西汉中期,如胡家坝ⅡM6:10。

    A型豆常见于中原地区;B型豆为晚期巴蜀文化的典型器物之一,归为本地文化因素。

    9.勺,分两型。

    A型 勺首平面椭圆形,圜底,后接曲柄,柄较粗,多有刀削棱,有的在柄尾部装饰龙首,整体制作较为精制,如松岭包M9:23。出现于东汉早期,流行于东汉中期,两晋少见。

    B型 勺首轮制,平面呈椭圆形,平底有些带柄足,在勺首的一侧捏一流状凸起,上接弯曲的泥条柄,柄长短不一,有的尾部卷曲,整体制作草率简单。如秭归蟒蛇寨M19:52。西汉晚期已见,东汉中晚期流行。

    A型勺流行于中原地区,如洛阳烧沟汉墓中发现多件,应属于中原文化;B型勺多见于峡江地区,其他地方少见,为本地文化因素。

    10.硬陶器。

    硬陶器物在峡江地区有较悠久的历史,20世纪70年代川大师生已在中堡岛等地发现商周时期的几何纹硬陶,汉代依然存在,时代多为东汉,器形为罐,带压印纹。

    根据口部的不同,可以分为三型:

    A型 侈口罐,如前坪M109:33。

    B型 盘口罐,如麦沱M47:19。

    C型 双唇罐,常有人称之为泡菜坛,如罗坪BLJM1:16。

    印纹硬陶普遍流行于南方商周时期,直到秦汉仍有生产。峡江地区发现的硬陶器物较少,而且资料介绍较为简单,为稳妥起见,统归为南方文化系统。

    11.俑。

    “俑,痛也……《礼记》、《孟子》之俑,偶人也。俑即偶之假借字。如喁亦禺声而读鱼容切也。假借之义行而本义废矣,《广韵》引《埤苍》说:‘木人送葬,设关而能跳踊,故名之俑。’乃不知音理者强为之说耳。”此说甚是。《孟子?梁惠王》:“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像人而用之也。”赵岐注:“俑,偶人也,用之送死。”郑玄释为与生人相对偶,“有面目机发,似于生人。”最早的偶或为刍灵。《礼记?檀弓下》:“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郑玄注:“刍灵,束茅为人马,谓之灵者,神之类。”孙希旦集解:“涂车刍灵,皆送葬之物也。”从俑的本意来看是人的形象,本书也是如此理解,也有人把动物模型称为俑。

    目前发现最早的陶俑是1937年出土于安阳殷墟的陶男女囚徒,时代为商晚期。秦汉时期陶俑盛行。秦、西汉时期关中、徐州地区发现的陶俑数量最多,制作最精致,特别是关中地区,作为皇家所在地,代表了全国最高水平。至东汉,以上两地陶俑发现数量减少,有人认为“应与东汉皇陵内限置俑人制度有关”。而四川、广州等地区陶俑盛行,广州地区的陶俑数量也很多,但是其规格、艺术性、数量都无法和四川地区相比。可以说东汉中晚期四川的陶俑代表了当时全国最高的水平。

    陶俑多发现于墓葬之中,作为一种特殊的随葬品包含了大量历史信息,对于古代社会历史的研究有重要的价值。陶俑功能以及在墓葬中位置解读对于了解当时丧葬思想、宗教信仰有重要的意义;陶俑的分类研究,可以了解当时社会阶层构成和社会生产、生活体系,依据兵马俑可以了解当时兵种构成和排兵布阵情况,依据劳作俑可以了解社会生产情况,依据宴饮俑可以了解当时社会娱乐情况,依据舞乐俑可以了解音乐、舞蹈史;陶俑的穿着提供了服饰信息,等等。这些信息对于解读汉代文化的意义是不言而喻的。

    陶俑最重要的特点是直观性,这是任何文献材料所不具备的。古代不可能留下视频资料,而陶俑作为一个立体的、直观的形象,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历史视频资料的片段,研究者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片段连接成连续的影像,最大程度地复原历史。

    陶俑本身属于雕塑品,在中国雕塑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

    汉代陶俑著述已有不少,其研究大致可以分成以下几类:

    (1)图录,或加以简单的文字介绍,如《中国古代俑》、《中国古俑》中均介绍到汉代陶俑。

    (2)概述性的著述,如《中国陶瓷名品珍赏丛书——秦汉陶俑》,《替代殉葬的随葬品——中国古代陶俑艺术》虽然贯穿整个历史,但汉代陶俑着墨较多。

    (3)分区、分期等综合性研究,如《两汉墓葬出土陶俑的研究》。

    (4)专题性研究,主要针对某类、某地区的陶俑。地域性陶俑研究如《徐州地区西汉陶俑的发现及初步研究》、《广州汉墓出土人物俑的发现与研究》、《四川汉代陶俑刍论》等;针对某类形象陶俑是研究主流,如20世纪八九十年代,秦、西汉的兵马俑研究是一个热点,还有《岭南汉墓所见之胡人艺术形象及相关问题》、《洛阳地区东汉宴乐俑探析》、《巫山地区汉代乐舞俑的文化考辨》、《汉晋时期长江流域出土胡人俑的初步考察》等文章,其中胡人俑形象最受关注。

    (5)艺术性研究,主要从艺术角度来讨论陶俑。如《西汉陶俑艺术研究》、《秦汉陶俑艺术的比较研究》。

    (6)不再局限于陶俑形态、分类、年代等基础性研究,而是探究更深层次的社会史、民俗、信仰等方面的问题。如《从汉陶人物俑看汉代四川社会》、《从陶俑看四川汉代农夫形象和农具》等,其中杨怡的《楚式镇墓兽的式微和汉俑的兴起——解析秦汉灵魂观的转变》颇具启发意义,该文依据职能对汉俑进行分类,再考察不同职能的陶俑在墓葬中的位置,分析各类陶俑在丧葬中的功能和象征意义,并和镇墓俑的衰落进行对比,总结汉代灵魂观的变化。近来姜生对湖南长沙金盆岭西晋永宁二年墓进行宗教学分析,认为该墓形制乃模拟北斗,象征着整个墓室乃是死者卧斗修炼成仙的“炼形之宫”。墓中出土的陶俑分区摆放,其中“对书俑”应为“司命司录俑”,其三笔象征司命神所注写墓主人“三命”,另可识别有“诵经真官俑”、“鬼官北斗俑”等。不同的器物群构成不同的功能区域,代表着墓主人地下修炼成仙过程的不同阶段。墓内器物有其内在符号逻辑,表达着墓主人所追求的“太阴炼形”、飞升成仙的终极理想。文中首次提出墓葬器物分布逻辑的分析法,力图还原墓葬及器物背后那个支配着整个仪式结构的思想图景。其论证方法为汉代陶俑及墓葬研究提供了一个更为广阔的视角和思路。

    通过上面的论述可了解到,研究者对陶俑的重要性已有清晰的认识,并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如陶俑的分类、分区、分期、断代,其中胡人、俳优、歌舞俑等形象较受关注。但深层次研究文章不多,陶俑信息发掘不够。如墓葬中随葬陶俑的原因,以往多用“事死如生”的观念来予以解释,解释至此便匆匆结束论述,笔者以为这恰恰是问题的开始,为何有“事死如生”的观念?为何随葬了陶俑就能“事死如生”?这个观念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个庞大的、完整逻辑体系的精神信仰观念,在这个信仰系统下形成了与生死有关的诸多观念以及丧葬风俗习惯。那这个信仰系统是什么样子呢?从目前的资料来看,有魂魄、升仙、泰山府等观念。当然完整信仰系统的复原还需要大量的工作,要先从陶俑功能分析等基础工做起,这方面的工作还比较薄弱,应该是下一步工作的重点。

    总之,我们明明知道陶俑上蕴藏着大量历史信息,但就是感觉找不到一个着力点提取更多的信息,提升研究层次。笔者以为要改变这种情况需要提高理论素养和转变研究方法。

    俑质地有木、陶、铜、石等,现在一般把动物模型、镇墓兽也称作俑。峡江地区出土陶俑的数量和种类都很多,主要可以分为人物俑和动物俑两大类,其中人物俑又可分为武俑,形象有佩剑、执刀、执盾等;侍俑,形象有提袋持便面、侍立、托物、持镜、托盘、抱囊等;伎乐俑,形象有吹箫、击鼓、抚琴、吹埙、跳舞、俳优等;劳作俑,形象有庖厨、驾驭、执飏扇、执锄、持箕、持杵臼、执杖俑、拱手、提鱼、提罐、抱物、按物等;其他还有听乐俑、坐俑、出恭俑、镇墓俑等。动物俑主要有鸡、狗、马、猪、羊、鸭、鱼等。

    峡江地区的陶俑流行于东汉中晚期、蜀汉前期,此前、此后少见。陶俑在中原地区出现较早,秦汉时期已经非常流行,西汉传入四川(包括重庆)后迅速流行,至东汉四川地区的陶俑最为盛行,无论从数量、质量还是种类都是全国其他地区所无法相比的,同时形成了一些地域特点的俑类。除受中原影响之外,有些俑类还受域外文化因素的影响,如胡人俑、白毫相俑等。下面对峡区出土的特色陶俑分别介绍。

    镇墓俑(兽)可以分三型:

    A型 蹲坐式,前足直立,臀部坐地,头部无角,小耳,长舌拖地,整体形状似狗。如96丰都汇南M3:13。

    B型 蹲坐式,头顶饰双角,耳部变大,吐长舌,面部长方形,近人面。如云阳故陵M9:6。

    C型 站立式,执兵器,人面人身,但头部饰有动物特征,吐长舌,整体似武士俑。如巫山麦沱M47:27。

    这三型镇墓俑共同的特征是伸长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楚墓中的镇墓兽。楚镇墓兽形象一般是头插鹿角,口吐长舌,下有器座,和峡江地区发现的镇墓兽形状有一定的差别;时间上也存在差距,楚文化的镇墓兽至迟出现于战国早期,战国晚期逐渐消亡,秦汉时期基本不见,而四川地区的镇墓兽一般发现于东汉时期。考虑到长期以来巴蜀和楚在文化上相互影响的传统,其吐长舌的特征应该是从楚的镇墓兽中所继承,所以推测峡江以及四川地区发现的镇墓兽应是受楚文化影响并结合本地文化而产生的。但经过一段时间的演变,巴蜀地区的镇墓兽无论是形制上还是在墓葬中的意义都与楚镇墓兽有了一定的差别。仅从形象上来看,巴蜀镇墓兽更像狗,狗最传统、最基本的作用是看守,所以巴蜀镇墓兽的“镇墓”意义可能更纯粹些,而楚镇墓兽的意义要复杂得多,当然具体的差别还需要进一步的讨论,限于本书主题,此处不再详述。此处将镇墓兽归为受楚文化影响具有本地特点的文化因素。

    西王母俑,西王母图像在四川、河南、山东、苏北、陕北和晋西北大量发现。她是汉代画像中最具特色的图像,近年来引起了不少学者对其研究。四川汉代西王母图像具体表现为龙虎胁侍、梯几、华盖、天门几个要素,它们组合在一起构成了西王母偶像的标志。峡江地区以巫山麦沱发现的M47:61比较典型,夹砂红陶,头带戴高巾帻,笑容可掬,袖手交与胸前,圆雕龙虎座。从其形象来看,明显具有四川特色。

    庖厨俑的大量发现说明汉代四川居民在饮食上非常讲究,为今日美味的川菜找到了历史渊源,庖厨俑是其民俗的物化表现。

    还有子母鸡、俳优俑等,多流行于四川地区而少见于其他地区。

    胡人俑,峡江地区发现不少胡人俑,形象多为胡人吹箫,时代从东汉早期至蜀汉,尹俊霞对此有过详细的介绍。关于长江流域胡人来源途径,尹文除对“西南丝绸之路”、“甘青道”、“牂柯道”三条道路进行总结外,还对“零陵桂阳桥道”以及与中原地区的联系进行了探讨。仅就峡江地区来说,由于其特殊的交通位置,胡人俑这种文化因素要么来自西面,要么来自于东方,从目前的材料来看,胡人俑自西域沿甘青道东来可能性比较大。无论胡人来源途径如何,这些胡人俑所表现都是域外文化因素。

    白毫相俑,仅在忠县涂井发现数件,多认为与早期佛教有关。有学者根据早期佛像在长江流域分布、演变的总体趋势,认为早期佛像是从长江上游顺江而下传播,罗二虎先生进一步推论长江上游的西南地区早期佛像是从“西北丝绸之路”传入的。但仅就白毫相俑来说,可能是长江中游影响到峡江地区,目前长江中游发现的白毫相俑最多,长江上游发现的比较少。从形制上来看,峡江地区发现的白毫相俑和长江中游地区的有着较大的一致性;两地白毫相俑的时代均在三国、晋,而此时峡江地区受长江中下游影响比较大,所以白毫相俑可能是早期佛教传播到长江中游与其地域文化相结合的特殊产物,然后影响到峡江地区。归为长江中游文化因素。

    说唱俑,实为俳优俑,此处略用篇幅予以正名。

    俳优俑造型奇特,表情夸张,自出土之日就以很强的观赏性引起了诸多关注。研究者首先遇到的是定名问题,成都扬子山一号墓最早发现这种陶俑,但仅残剩头部,于豪亮先生概称为陶俑头;1957年天回山三号墓又有发现,刘志远先生将其定名为击鼓俑;曾家包汉墓发掘者称其为“说书俑”;以后的报告多称“说唱俑”,目前仍以“说唱俑”名称最有影响。但随着出土材料的增多和研究的深入,一些研究者修正了自己的认识,结合文献定名为“俳优俑”,近来还出现专门讨论俳优俑名称的文章。将此种俑和古代的俳优联系起来,无疑是正确的,但是由对俳优俑本身信息缺乏足够的发掘,单纯的从文献去论证文献,且古代文献记载简略,所以并没有把考古资料和历史文献架出一个合适桥梁,因此俳优俑的名称缺乏说服力,影响不大,这也是目前“说唱俑”名称依然流行的一个重要原因。

    俳优俑,就已发表的资料来看,以成都地区发现最多。目前发现的俳优俑均出土于墓葬之中,有明确出土位置的一般定为东汉,且以东汉晚期居多,这类俑体型较大,多在40—60厘米之间,制作精细。

    其形象根据执鼓与否,可以分成两类:

    甲类 空手表演,此类俑充分利用手足动作、结合身体姿势作出怪样,表情滑稽,主要分布于成都以外的地区。

    又可以分两型:

    A型 立式,如绵阳九龙山、孔雀村出土的俳优俑。

    B型 坐式,如重庆堡山汉墓出土的俳优俑。

    乙类 执鼓,一般是左手执鼓,右手执槌,但也有右手执鼓,通过击鼓伴奏来进行表演,面部或堆笑或作怪样,结合身体姿势,非常滑稽。此类俑主要分布于成都地区,其他地方罕见。

    分两型:

    A型 立式,如郫县宋家林砖室墓出土的俳优俑。

    B型 坐式,如金堂赵镇李家梁子M23出土的俳优俑。

    两类俑共同特征:男性,相貌丑陋,身体臃肿,大腹便便,身体比例不协调,上身长,下身短,上身袒露,裤子欲落,手、脚乱舞,面部做出怪相,坐式俑一般蹲坐于鼓上。这些陶俑形象给我们传达的信息,就是通过滑稽嬉笑,供人娱乐。

    这些特征和汉代文献所记载的“俳优”非常相似。下面对历史文献中所载的俳优特征予以总结:

    《史记》卷一百一十二《平津侯主父列传》:

    故虽有强国劲兵,陛下逐走兽,射蜚鸟,弘游燕之囿,淫纵恣之观,极驰骋之乐,自若也。金石丝竹之声不绝于耳,帷帐之私、俳优侏儒之笑不乏于前,而天下无宿忧。

    《史记》卷一百一十七《司马相如列传》:

    荆吴郑卫之声,韶濩武象之乐,阴淫案衍之音,鄢郢缤纷,激楚结风,俳优侏儒,狄鞮之倡,所以娱耳目而乐心意者,丽靡烂漫于前,靡曼美色于后。

    《汉书》同传颜师古曰:“俳优侏儒,倡乐可狎玩者也。”

    《史记》卷九十一《黥布列传》:

    黥布者,六人也,姓英氏。秦时为布衣。少年,有客相之曰:“当刑而王。”及壮,坐法黥。布欣然笑曰:“人相我当刑而王,几是乎?”人有闻者,共俳笑之。

    司马贞注:“谓众共以俳优辈笑之。”《汉书》同传颜师古曰:“俳谓优之亵狎者也,言相与谐谑而非笑之,非以俳优辈相目也。”众人以为黥布说大话而认为他像俳优一样可笑,据此我们可以推断俳优表演时会有很夸张的语言逗笑观众。

    《汉书》卷八十七《扬雄传》:

    又颇似俳优淳于髡、优孟之徒,非法度所存,贤人君子诗赋之正也,于是辍不复为。

    淳于髡、优孟被《史记》列入《滑稽列传》,以语言滑稽著称。

    《说文解字》:“优,饶也……一曰倡也。”段玉裁也说:“以其音乐之言谓之倡,亦谓之优,其实一物也。”汉代倡和优概念基本相同,常用倡来代替优,所以文献常将“俳优”称为“俳倡”。

    《汉书》卷六十八《霍光传》:

    大行在前殿,发乐府乐器,引内昌邑乐人,击鼓歌吹作俳倡。

    师古曰:“俳优,谐戏也,倡乐人也。”

    《汉书》卷五十一《子皋传》:

    皋不通经术,诙笑类俳倡,为赋颂,好嫚戏,以故得黩媟默贵幸,比东方朔、郭舍人等,而不得比严助等得尊官。

    俳倡,李奇曰:“诙嘲也。”颜师古曰:“俳,杂戏也;倡,乐人也;嫚戏,嫚,亵污也;媟,狎也;黩,垢浊也。”

    《汉书》卷五十三《景十三王传》:

    后去数置酒,令倡俳裸戏坐中以为乐。相强劾系倡,阑入殿门,奏状。事下考案,倡辞,本为王教修靡夫人望卿弟都歌舞。

    以上为汉代史书对于俳优的记载,从这几条文献结合后人的注释,我们可以总结出以下几条特征:

    (1)俳优通过丑谑、滑稽的表演,以供观众笑乐。

    (2)俳优有时“击鼓歌吹”。

    (3)俳优也表演“裸戏”。

    (4)俳优很有可能都是男性,因为以上材料提到的俳优均是男性。常以“俳优自居”者或被认为似俳优者都是男性,如陈暄,这也从侧面仅有男性作俳优。

    (5)俳优和侏儒经常相连共同出现于文献之中,所以俳优的群体中有很大一部分是侏儒人士。王国维先生认为:“古之优人,其始皆以侏儒为之。”汉代的俳优的组成仍然会沿袭这一传统。后人甚至认为俳优即为侏儒,以下几篇文献可证:

    《史记》卷二十四《乐书》:

    今夫新乐,进俯退俯,奸声以淫,溺而不止,及优侏儒,獶杂子女,不知父子。

    王肃注:“俳优,短人也。”

    《乐府诗集》卷五十六《俳歌辞》:

    一曰《侏儒导》,自古有之,盖倡优戏也。《说文》曰:俳,戏也。

    其言下之意认为俳优就是侏儒,或是侏儒在俳优这个群体中很有影响,以致时人将《俳歌辞》等同于《侏儒导》。

    但并不是所有俳优都是侏儒,先秦时期已经有正常人来从事俳优这个职业。如“俳优淳于髡、优孟”不再是侏儒,淳于髡长虽“不满七尺”但怎么也不能算是侏儒;而优孟“长八尺”,汉代的一尺相当于今天的23.1厘米,优孟的身高在汉代应该算高大了。

    通过对历史文献中俳优的解读,我们发现汉代俳优的特征和上文陶俑的形象特征基本吻合,执鼓、袒露、滑稽都可以在以上陶俑中找到,笔者认为这批陶俑就是古代俳优的形象,而且很有可能是俳优中的侏儒。

    东汉蔡邕曾作《短人赋》,对侏儒的刻画得非常形象:

    侏儒短人,僬侥之后。出自外域,戎狄别种。去俗归义,慕化企踵。遂在中国,形貌有部。名之侏儒,生则象父。唯有晏子,在齐辨勇。匡景拒崔,加刃不恐。其余尫公,劣厥偻窭。啧啧怒语,与人相距。蒙昧嗜酒,喜索罚举。醉则扬声,骂詈恣口。众人恐忌,难与并侣。是以陈赋,引譬比偶。皆得形象,诚如所语。其词曰:

    雄荆鸡兮鹜鹈,鹘鸠兮鹑鹑。冠戴胜兮啄木儿,观短人兮形若斯。蛰地蝗兮芦蝍蛆,茧中蛹兮蠢蠕,视短人兮形若斯。木门阃兮梁上柱,弊凿头兮断柯斧。鞞鼓兮补履獛,脱椎枘兮薤杵,视短人兮形如许。

    蔡邕此处所描写的侏儒,显然非普通的侏儒了,很有可能是有表演技能的俳优了,所提到的“劣厥偻窭”、“蛰地蝗兮芦蝍蛆,茧中蛹兮蠢蠕”正是俳优俑的形象,俳优俑确实像大腹的蝗虫、肥胖的蚕蛹一样臃肿。

    “鞞鼓兮补履獛”还指明侏儒经常踏鼓表演。鞞是一种鼓名,鞞舞一种伴随鼓声跳的舞。此处的“鞞鞨鼓”应该是指用脚去踏鼓伴奏,为了体现滑稽效果,以至于鞋子都踏破了,所以需要“补履朴”。踏鼓表演是汉代常见的表演方式。傅毅《舞赋》中的“蹑节鼓陈,舒意自广”就是描写踏鼓而舞的。还有“七盘舞”就是在舞场中置七鼓,供伎人踏舞。王粲《七释》曰:

    七盘陈于广庭,畴人严其齐俟。揄皓袖以振策,竦并足而轩跱。邪睨鼓下,伉音赴节,安翘足以徐击,顿身而倾折。

    画像中经常能看到踏鼓而舞的形象,如彭县出土的两件画像砖上有伎人踏鼓而舞。

    流行的踏鼓舞被俳优表演所吸收,而乙类B型俑正是这种表演的再现,所以以往所认为俳优俑脚下所踩的圆榻或者圆盘,实际上就是圆鼓。但是俳优的踏鼓姿势远没有舞者那么轻盈、优雅了,多是蹲坐于鼓上,表现丑陋、粗俗,其目的还是逗笑观众。

    综合以上各特征,笔者认为这种陶俑的形象就是汉代俳优中的侏儒。此类俑以成都平原地区为中心,分布于四川、重庆,云南、贵州等汉代巴蜀文化圈的区域内。因此峡江地区所出的俳优俑虽然与成都地区有所区别,但还是属于汉代巴蜀文化因素。

    12.瓯,仅发现几件。

    质地有陶、瓷两种,施釉,侈口,弧腹,平底,圈足,近碗形,时代为东汉至蜀汉。如98丰都汇南M25:43,可能来自长江下游地区。

    二 铜器

    1.镜。

    峡江地区发现较多,种类有蟠魑纹镜、星云连弧纹镜、昭明镜等,皆为汉晋时期中原地区常见类型,归为中原文化因素。

    2.铜格铁剑。

    扁茎折肩,剑身铁制,剑格铜质,如98麦沱M49:11。此类剑属于典型的汉式剑,来源于东周扁茎折肩铁剑,受到秦铜剑的影响,洛阳烧沟发现多件。

    3.釜,根据釜耳的位置可以分两型。

    A型 肩腹部多有对称双耳,如赤溪M2:2,敞口,斜折肩,肩上有对称双耳,耳上装饰辫索纹,腹部近直,圜底。

    B型 耳立于口沿上,如重庆水泥厂东汉崖墓的Ⅱ式铜釜,敞口,鼓腹,平底,底下有四小足,口沿部有立耳一对。

    A型 釜常见于晚期巴蜀文化,汉晋袭之;B型釜常见于西南夷地区,石寨山和赫章可乐遗址都有出土。

    4.摇钱树。

    峡江地区发现数十株,树座以陶质为主,树干为铜质,树枝上挂有钱币、鸟兽、人物等形象,最早为东汉中期,最晚至六朝早期。

    摇钱树是西南地区特有明器,流行于东汉至三国前期,分布地域大致以成都平原为中心、西南地区对外交流的三条主干线上,东线为成都-彭山-乐山-昭通-昆明-大理-保山-印度、缅甸;西线为成都-双流-新津-芦山-雅安-西昌,在昆明与东线相接;北线为成都-新都-广汉-城固-西安。吴桂兵根据秭归、忠县等地出土的摇钱树又加上一条江水道,以成都平原为中心顺江而下。四条线路的中心是成都平原,成都平原发现的摇钱树最多,峡江地区的摇钱树应是从成都平原传播而来。

    摇钱树自发现以来就吸引了众多学者的目光,这不仅是因为摇钱树的形制特殊,更重要的是它最能体现西南区域文化特色,很多学者力求通过摇钱树来揭露西南地区精神信仰体系。摇钱树由特定形状的树座、树上的神仙、道佛人物、飞禽走兽等构成了一个复杂的体系,要合理地解释它,就必须把它放在巴蜀乃至西南地区这个大背景下,需要对西南地区的民间风俗、宗教等精神信仰有一定的了解。可是文献对于摇钱树并没有直接的记载,对巴蜀地区的民间宗教风俗信仰也知之甚少,于是研究者们把目光转至文献资料记载比较丰富的中原地区,套用中原的文化背景来解释摇钱树所表现的思想体系,但是中原地区关于汉晋时期的精神信仰体系也未能完全建立,不能完全套用,所以只好将摇钱树各个部分形象分割出来,结合文献中的片断分别解释,或者再结合人类学、民俗学、其他考古资料进行论证,然后将各个部分的研究结果拼合起来。实际上现在对于摇钱树的研究还处在一种“拼凑”状态,这样拼凑出来的结果能否反映真实的情况还是值得再讨论的,这或许就是摇钱树研究争论不休的一个重要原因。此种情况正如谢柏轲(JeromeSilbergeld)在评述对于马王堆帛画释读莫衷一是的局面时所说的那样:“我们真能相信如此精工细作、天衣无缝的画面是以如此散漫不一的文献材料为背景创作的吗?一个形象来自这个文献,另一个形象来自那个文献?”这段话用于摇钱树研究的评述也有几分适合。

    摇钱树究竟反映了一个什么样的文化信仰体系,本书难以回答,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文化信仰体系在汉晋时期对峡江地区产生过强烈的影响。

    5.铜棺饰。

    铜棺饰是峡江地区较有特色的器物。根据其出土组合情况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 铜璧形器、双龙头形铜簧、球形管三种器物共同出土,器表多鎏金,时代从西汉晚期至蜀汉。云阳走马岭墓地出土多件,根据现场观察,这三种器物出土时相距很近,有的甚至叠压在一起,多发现于棺不远处,初步推测为装饰于木棺之外一套组合器物。云阳李家坝M37、故陵M8、小厶姑沱M1等多处也发现此类器物,原报告将三种器物分开叙述,未作一套器物。

    第二类 鎏金铜牌饰,多为璧形,器表装饰各种图像。巫山县80年代出土10多件,近来巫山双堰塘M705、麦沱M47等墓地也有出土。这批铜牌饰多为东汉晚期,巫山双堰塘可能早到东汉中期。

    第一类器物组合虽然少见于峡江以外地区,但是其中的双龙头铜簧形象在其他地方比较常见。建国初期对铜簧的命名和用途曾有一次讨论,20世纪90年代以后又出现一次研究高潮,其中以岳洪彬先生的考证最为详细、有力,他认为铜簧渊源于玉簧,最早于春秋末年出现于中原地区,后向外传播,西南方向则进入四川盆地,西汉初在墓葬中消失不见。结论基本正确,但从峡江的资料来看,铜簧的下限至少在东汉时期,只是与其组合的器物发生了变化。战国至西汉时期,与铜簧相组合的器物主要有铜铃、钱币、铜环、玛瑙环、骨珠、料珠等装饰品,未见和铜璧、球形管的组合。根据岳洪彬先生的启发,在马王堆“T”字形帛画上找到了来源,帛画中部有一大环璧,其下为簧,但是未发现球形管,看来西汉时期簧和璧的组合已经出现并用来表现特定的意义,同时说明峡江地区第一类铜棺饰组合及其所表现的文化背景受到了长江中游的影响。所以峡江地区发现的铜簧渊源中原地区,至西汉时期铜簧在其他地方逐渐消失,却在峡江地区与铜璧、球形管共同构成一套组合,作为木棺的装饰物保存下来,成为峡江地区非常有特色的一套器物。

    第二类铜棺饰,笔者以为其来源于第一类器物,是第一类器物组合的图像化。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第一,第二类铜牌饰出现时代晚于第一类铜棺饰,第一类铜棺饰最早出现于西汉晚期,而第二类铜棺饰多数为东汉晚期,个别早到东汉中期,存在继承的可能性。第二,圆形铜牌饰和第一类铜棺饰组合中的铜璧形器,形制相似,都是璧形,只是铜璧形器为素面,而铜牌饰器表錾刻图像,第二类的鎏金铜牌饰很有可能是从第一类棺饰组合中的铜璧形器演变而来。第三,两类棺饰的意境相同。从鎏金铜牌饰上的图像来看,第一类棺饰组合实际上已经浓缩于第二类棺饰器表的图像中,《重庆巫山县东汉鎏金铜牌饰的发现与研究》一文中的 A2、A3、A4、A5、A6、A7型铜牌画面上的两阙之间都有“虹拱状物”或人字纹,其下为圆形璧孔,兼有钉孔的作用,实际上就是簧和璧,虽然还不能确定画面中是否有球形管的存在,但第一类棺饰组合中的两种器物见于画面之中。关于璧的作用,研究文章很多,一般认为和天界关系密切。铜簧在墓葬中除了装饰可能还有“打鬼升仙”的作用,“打鬼”的证据似乎不太充分,但是升仙是毋庸置疑的。第二类铜棺饰的意义很多学者进行了研究,多认为和升仙有关,这和第一类棺饰中的簧和璧表达的意义是一致的,而且对于推测第一类铜棺饰在棺木上的装钉方式也有帮助。所以第二类铜棺饰无论从形制上还是表达意义都受到第一类铜棺饰的影响,至少其部分“创意”来于第一类铜棺饰,但更为简单、实用,画面的意义更为深入、广泛。

    三 瓷器

    峡江地区出土瓷器最早为东汉晚期,数量很少,器形仅见罐、盏、碗等,蜀汉时期逐渐增多;两晋时期,六朝时期所能见到器形的大部分已经出现,并取代陶器成为占主导地位的器物。瓷胎主要为灰白色,其次为灰胎、灰红胎;釉色有青黄、青绿、黄褐、褐色等,有些装饰釉下褐彩,釉多不施及器底;纹饰以弦纹为主,其他还有回纹、方格纹、太阳纹、叶脉纹等,有些器物内壁留有多个支钉痕迹。

    已有研究者对四川地区出土的东汉至六朝的瓷器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讨,虽然都比较倾向四川地区的发现瓷器为本地所产,但至今未发现确切的窑址,四川目前发现最早窑址为南朝,所以六朝早期及以前的瓷器是否为四川本地所产还是一个疑问,不能排除其他地方的可能性。有人对永兴双包山二号墓出土的一件原始瓷壶进行了微量元素测试,发现其产地可能是江西吴城或附近地区。此壶时代为西汉前期,此时四川地区还没有生产瓷器,但已从外地输入瓷器。还有一例,陕西安康在80年代发现了一批青瓷,时代为六朝至隋唐,李辉柄先生进行了研究,认为这批青瓷基本属于南方青瓷系统,六朝时期的鸡头壶、盘口壶、四系罐等与江苏、浙江地区出土的大批青瓷相同,隋唐时期的青瓷又与湖北、湖南完全一样。汉中自古以来的地理人文环境和四川地区比较相似,汉代属于益州的范围,发现的这批瓷器或可说明到六朝以后四川虽然已能生产瓷器,但是很多瓷器都从长江中下游地区输入。

    本书涉及到的瓷器时代在东晋之前,此时四川尚未发现确切的窑址,所以不一定是来自于四川地区。汉晋时期峡江地区也未生产瓷器,虽然中坝、上油坊等遗址发现了东汉时期的窑址,但是在窑炉及其周围却未发现生产瓷器线索,直至六朝、隋唐时期虽然发现了大量的瓷器,仍然没有发现瓷窑遗址,相反一些现象却表明一直到唐代峡江地区的很多瓷器仍然来自于长江中下游地区,湖北巴东孔包唐墓M105中发现一件青瓷盘,底部写有“吴×”,此处“吴”字应该表示吴地的意思,说明至唐代长江中下游仍然是峡江地区瓷器的重要来源地。

    笔者以为峡江地区的汉晋瓷器主要来自长江中下游地区,而且以长江中游为主。汉晋时期全国重要的瓷窑多集中于长江中下游地区,主要的窑系有越窑、岳州窑、洪州窑等,越窑早在汉代已经生产,这个已无异议,但是限于资料,多认为长江中游瓷器生产较晚,目前的考古发现正在改变这一看法,岳州窑至迟在东汉汉安二年(143)已经创烧,洪州窑在汉代也已生产,蒋赞初先生根据鄂城的考古发现,认为长江中游各地的发现瓷器百分之九十左右是产于本地。将峡江地区瓷器的形制、胎质、釉色及演变和长江中游地区比较,发现有很多的一致性,而且峡江地区和长江中游便利的交通、相邻的地缘关系也有利于瓷器的输入。出土的材料也证明了这一点,如巴东东瀼口M3发现的扁圆腹虎子,为典型的长江中游特点。

    所以峡江地区的大部分瓷器来自长江中游地区,但是少部分胎质瓷化程度较高,施釉均匀,制作精制的器物可能是来自长江下游地区。由于报告对于瓷器的介绍过于简单,且受条件的限制,无法对实物进行现场比较,所以此处瓷器的来源问题仅是一个初步的推测,最后的结论还需进一步的研究。

    四 铁器

    至迟春秋时期峡江地区已经发现铁器,秭归柳林溪、巫山县城西北的龙溪、宜昌上磨垴等遗址都发现有春秋时期铁器,且这些遗址均位于峡江东部,在巫山县西北龙溪遗址东周时期文化堆积的第5、6层中还清理出有一些铁矿渣、铜矿渣,所以很可能春秋时期峡区本地已经开始在铸造铁器,属于较早生产铁器的一个区域,因此有研究者推断,“西陵峡地区是目前唯一在遗址的春秋战国层中较普遍发现冶铁用铁遗存的地区,这个地区可能是楚国最早冶铁和使用铁器的地区,也可能是我国最早将铁器应用于农业生产的地区”而三峡西部地区的发现最早的铁器为战国。据此,杨华认为“巴人冶铁技术当是从峡东地区楚人那里学来的(或是楚人传授)”。也有研究者认为峡江西部的“铁器的产生和使用源头应当有两个:楚国和秦国”。

    至汉晋时期,峡江地区铁器种类和数量都急剧增加。铁器种类主要有农业生产工具锸、、锄、铲、镰、杵臼,手工工具有斧、锛、凿、削、锯、刻刀,武器有刀、剑、矛、戟、匕首、镞,饮食炊煮器有釜、鍪、罐、灶、温炉、支架,其他有钱币、带钩、剪刀等。

    从铁器生产地来看,笔者认为这批器物多在峡区生产,因为峡江地区自春秋以来就有生产铁器的传统,且此地域蕴藏大量铁矿,技术和客观条件都具备。当然,也可能有少量来源蜀、楚二地域,最可靠的区分办法当然是金相学的分析,这非本书所能解决。从器型来看,釜、鍪、支架、凹口锸等是巴蜀文化因素,其他的器型应来源中原和楚地,但有些器型传播到此地域后,为适应当地环境,形制有所变化,如凹口锸。

    五 其他质地器物的文化归属

    1.长方形石板,如巫峡镇秀峰村M1:37,长方形,较薄。又常称之为黛砚,供画眉涂朱之用,洛阳烧沟中出土多件,其中有些残留黑、朱等颜色,但孙机先生根据这种石板在军事性质的遗址也有发现而提出反对意见 综合两种看法,此种砚可能兼有书写、梳妆之功能。属于中原文化。

    2.滑石器,汉晋时期湖南是出土滑石器较为集中的一个地区,峡江地区的滑石器应受其影响,秭归老坟园出土多件滑石猪。

    3.小件装饰品,峡江地区发现比较多,质地有琉璃、玛瑙、玉松石、水晶、琥珀、炭精、珍珠、玉石等,器形以耳珰、串珠居多。

    从目前的材料来看,峡江地区在汉晋时期应该没有能力大量生产这些装饰物,峡区地处交通要道,其中的大部分应通过商贸等方式输入峡江地区。限于资料目前还无法一一详细分析,下面仅对琉璃、珍珠等器物略作论述。

    琉璃器,峡江地区的琉璃器以耳珰、串珠居多。我国在周代已经能生产铅钡玻璃,但是其产地至今仍在讨论之中,与峡江地区相邻的楚地被认为可能是生产玻璃的地方。也有人推测秦代四川地区已经生产玻璃了,但是未发现作坊遗址或其他确切的证据,同样道理,峡江地区虽然也发现早期的琉璃器,但是也不能确定为产地。至汉代南北丝绸之路等对外商道开通,大量国外的琉璃器进入中国,而峡区处于交通要道上,这使峡江地区的琉璃器来源更加复杂化。峡江地区出土的琉璃器多未进行化学分析,所以产地很难确定,但是其中的琉璃耳珰从形制上来看和中原地区的相一致,如走马岭03YGZM6出土的一件耳珰属于典型的汉式饰物,中原有较多的发现,应属于汉文化因素。

    珍珠,峡江地区发现多处,如巴东孔包、宝塔河等墓地都有发现,珍珠易腐,现在存留下来的只是很小部分。刘森森认为三峡出土的珍珠是为“江汉珠”,据现有的材料,其观点可以参考。

    4.螺旋形金饰物,晒网坝M6:1发现一套六枚,均有穿孔,其中螺旋形饰品四枚,以较粗的金丝卷成,形似弹簧,中间鼓,两头尖,大小不一,方形饰一枚。原报告推测可能源自北方少数民族。内蒙古西沟畔匈奴墓中出土一金耳坠,环下坠一金丝卷成的螺旋形饰物,中间串绿松石,时代为战国晚期;内蒙古察右后旗三道湾墓地出土了以金片做成的螺旋形花饰,时代被定为东汉晚期;内蒙古科左中旗六家子墓群发现了用金丝以螺旋方式卷成三圈的金指环,时代被定在东汉晚至晋。三道湾螺旋形花饰、六家子螺旋形戒指、西沟畔的螺旋形坠饰和晒网坝的螺旋形金饰虽然在形制上并不相同,但这种螺旋式的制作方式还是比较一致的,为北方少数民族风格,只不过晒网坝的制作更为成熟。即使它不是直接来自于内蒙古地区,也与北方少数民族有着密切的关系。西晋“元康中,氐齐万年反,关西扰乱,频岁大饥,百姓乃流移就谷,相与入汉川者数万家”。后“散在益、梁,不可禁止”。《华阳志国?大同志》也载,“(元康)八年……略阳、天水六郡民李特及弟庠,阎式、赵肃、何巨、李远等及氐叟、青叟数万家,以群土连年军荒,就谷入汉川”,后“李苾开关放入蜀,布散梁州及三蜀界”。“六郡”指天水、略阳、扶风、始平、武都、阴平,本皆少数民族众多之地,东汉以来氐、羌内徙,少数民族比重益大,至西晋“关中之人百余万口,率其少多,戎、狄居半”。氐羌等少数民族与北方草原联系颇多,螺旋形饰物的制作风格可能受其影响或者就是蒙古地区内徙的少数民族所携。这些少数民族进入四川,其中部分散布到峡江地区,螺旋形金饰物有可能是在这个期间被带入峡江地区的。

    $第三节 文化因素分组

    以上对文化因素复杂和文化归属有争议的器物进行了分析,在上文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不同的来源将峡江地区汉晋墓葬及其所出器物进行分组:

    甲组,中原文化因素,墓葬形制有A型土(岩)坑墓、砖石墓、洞室墓;陶器有甲类平底罐、A型瓮、A型仓、A型壶、A型豆、A型鼎、A型勺、A型灶、B型灶、盒、钫、钵、甑、盆、盂、灶、井、灯、耳杯、案、盘、熏炉、卮、魁、奁、纺轮、排水管道、人物俑和家畜俑中的大部分等;铜器有洗、钫、壶、蒜头壶、壶、盒、簋、提梁壶、尊、灯、盘、耳杯、凿、镯、簪、钗、车马器件、镜、奁、泡钉、印章、刀、指环、纽扣、带钩、弩机、箸、带、等;铁器有剑、杵臼、削、锯、钉、锄、环首刀、匕、镰、犁、铲、“S”形器、剪刀、铜格铁剑等;金银器有镯、指环、钗、簪、顶针、耳环等;钱币有半两、五铢、大泉五十、货泉、大布黄千、铲形币、刀形币;其他还有耳珰、铅梳、串珠、长方形石板(黛砚)等装饰品。

    乙组,区域文化因素,在分组之前有必要先讨论区域文化的范畴。

    区域文化研究,近来备受关注,关于区域文化的划分有多种标准,依照其标准不同,有语言文化区、宗教文化区、风俗文化区、经济文化区等,本书以考古资料为研究对象,所以以划分不同的考古学文化区域为标准,同时注意风俗、语言、宗教、地理环境等对考古学文化区的影响。

    俞伟超先生在《考古学中汉文化问题》论述道,“在中国考学研究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对新石器至青铜时代各文化的区域性探索,已经进行得相当广泛和比较深入了;但对于汉文化则很少有人认真思考这方面的问题”。而“汉文化涵盖的空间范围远远超过以前的任何一种中国的考古学文化,所以其中存在区域性差异,一定是很大的,对于汉文化研究,不能回避区域差别问题”,并认为汉文化分区要参考汉代十三州的行政区划,还要考虑自然环境对人文面貌产生的影响,其实不仅是汉文化,整个中国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都面临着这种问题。近来徐苹芳先生对这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徐先生认为中国历史考古学文化分区与史前考古学文化分区,在内容和方法上皆有所不同,在研究中国历史考古学文化分区时,一定要参考人文地理分区,并考虑政治体制、民族迁移、战乱灾害等因素的影响。

    总结两位先生的意见,历史时期考古学文化分区与史前有很大差别,要充分考虑到人文地理环境的影响,即重视文献所提供的历史地理信息。

    根据考古资料的特点再参考人文地理环境,汉晋时期峡江地区应属于巴蜀文化区。

    首先,从地理环境上来说,峡江大部分地区属于四川盆地,和川西平原共同构成一个特殊的地理单元,虽说地貌上有所不同,但是气候、环境基本相似。四川盆地内众多河流为两地文化交流提供了舟楫便利,这也是两地的文化相似性的基础。

    其次,两地有着相似的文化传统。新石器时代,峡江地区哨棚嘴文化和川西平原的宝敦文化还有很大的差别,至商周时期,峡江地区已属于三星堆文化的分布区,两地考古学文化逐渐趋同;战国时期,两地文化基本一致,以至于很难分清巴、蜀两地的各自文化内涵;汉晋时期,两地同属于汉文化下的一个区域类型,峡江地区发现崖墓、画像墓、摇钱树、西王母俑等都是来自川西地区。

    再次,从文献上来看,巴蜀地区一直被视作同一个文化地理区域。《汉书?地理志》载:

    巴、蜀、广汉本南夷,秦并以为郡,土地肥美,有江水沃野,山林竹木疏食果实之饶。南贾滇、僰僮,西近邛、莋马旄牛。民食稻鱼,亡凶年忧,俗不愁苦,而轻易淫泆,柔弱褊阨。景、武间,文翁为蜀守,教民读书法令,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刺讥,贵慕权势。及司马相如游宦京师诸侯,以文辞显于世,乡党慕循其迹,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繇文翁倡其教,相如为之师,故孔子曰:“有教亡类。”

    此处将巴蜀共同叙述,说明其相似的民俗文化。《华阳国志?巴志》也载:“《洛书》曰:‘人皇始出,继地皇之后,兄弟九人,分理九州为九囿,人皇居中州,制八辅。’华阳之壤,梁岷之域,是其一囿,囿中之国,则巴、蜀矣。”

    这些文献都将巴、蜀合在一起作为一个单独区域叙述,说明两地在历史传统、地理环境、文化民俗等方面都有很强的一致性。

    最后,峡江地区在政治、经济、文化上都附属于成都平原。成都平原有着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农业开发较早,秦汉时期又经过大规模的移民开发,经济迅速崛起,成为全国较为发达的经济区之一,而峡江地区大部分为山地,农业经济一直未能发展起来,所以整个汉晋时期远远落后于川西地区,成为成都平原经济区的附属;汉代巴蜀地区的政治中心一直在成都平原,汉武帝将全国分为十三州,将巴蜀地区划归益州刺史部,益州初治广汉郡雒县,东汉后期徙成都,三国时期蜀汉都城仍在成都,所以大部分时间峡江地区归川西管理;在政治经济发达的基础上,川西平原的文化也极为发达,上引《汉书》所说的“文章冠天下”主要是指成都地区,峡江地区的文化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成都地区的影响。

    正是由于以上原因,本书将峡江地区划归为巴蜀考古学文化区,但并不是说峡江地区考古学文化毫无自己的特点,只是相对于两地文化的共性,峡江地区文化特点处于次要地位。

    因此本组区域文化因素包括继承早期的巴蜀文化因素、峡江地区特有文化因素、汉晋以来巴蜀地区新形成的区域文化因素。

    此组的墓葬类型有B型土(岩)坑墓、崖墓;陶器有乙类圜底罐、B型瓮、B型仓、A型釜、B型勺、B型豆、网坠,俑类有西王母俑、镇墓兽、镇墓俑、庖厨俑、说唱俑、子母鸡等;铜器有鍪、A型釜、摇钱树、棺饰、釜甑,钱币有直百五铢、太平百钱、传形五铢;铁器有鍪、釜、铁釜陶甑、凹形锸;装饰品中肯定有本地产品,但是难以区分。

    丙组,长江中下游文化因素,此组器物大部分来源或受长江中游影响,东汉之前大部分为早期楚文化的遗留。东晋,长江下游成为南方的政治经济中心,通过长江中游将很多文化因素输送到峡江地区。

    此组墓葬类型有“咬土砖”加固墓壁的砖室墓;陶器有C型仓、B型壶、B型鼎、滑石器、C型和D型灶等;瓷器。

    丁组,西南夷地区文化因素,发现不多,有陶、铜质的立耳釜。朱提、堂狼是汉代著名的铜洗产地,峡江地区出土不少铜洗,其中有部分可能产于这两个地区,但未发现确切的铭文证据。

    戊组,北方草原文化因素,发现最少,仅在西晋时期发现螺旋形金饰物。发现的西汉前期鄂尔多斯式青铜带扣(图六,2),也属于北方草原文化因素,但不在本书论述范畴。

    己组,域外文化因素,有胡人俑、铜佛像(摇钱树或其他器物上的);可能还有一些琉璃、琥珀、玉石器的装饰品,但是目前难以确证。

    庚组,南方文化因素,此类器物常见于南方地区,但是无法确定更具体的地点。墓葬形制有崖葬;器类有硬陶器、E型灶、D型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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