峡江地区汉晋墓葬文化因素分析-文化因素分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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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及相关问题

    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产生可以追溯到20世纪30年代,早期研究者们已经自觉地使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来研究史前文化,如施昕更对良渚文化的研究、梁思永对龙山文化的分析都包含有文化因素分析内容。以后很多学者如苏秉崎、严文明等也都用到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但最终成为考古学的一门方法论应该是20世纪80年代,以俞伟超和李伯谦对其进行总结为形成标志。俞伟超在楚文化研究会第三次年会上提出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概念,并结合楚文化的研究进行了说明;李伯谦对吴城文化、晋文化等研究都用到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后又专门撰文总结,后应用日多,渐成考古学的基本方法之一。近来一些研究者对文化因素分析方法进行了修补、完善或是提出一些问题,促进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进一步发展。

    文化因素分析方法,顾名思义就是分析考古学文化构成因素,是考古学文化研究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它以类型学研究为前提,其方法论的核心是比较研究,即对于考古学文化内部的遗存(遗址、遗迹甚至是某类器物)进行详细分解的基础上同其他文化进行比较,以了解考古学文化或是某个考古遗存的文化因素构成情况,对于文化性质的确定、发展演变、源流的考证、文化之间的交流、文化区系类型及其中心区的确定等都有重要的作用。近来再辅以科技手段,更是提高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科学性,对于中国考古学的深入研究和迅速发展做出了有目共睹的贡献。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成立的科学依据是没有绝对封闭的考古学文化,任何一个考古学文化或多或少要受到周围文化的影响,特别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考古学文化背后的人们共同体之间的联系只会越来越多,考古学文化面貌也越来越复杂,而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研究面貌复杂的考古学文化上有着独特作用。

    近来研究者所倡导的“比较考古学”实际上也属于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范畴。比较研究方法在文史研究中应用已久,李学勤将其应用到考古学研究中并提出了“比较考古学”概念。此种研究方法是建立在文化传播的基础上,李先生将比较研究总结成五个层次:中原地区各文化比较研究;中原文化与边远地区文化的比较研究;中国文化与邻近地区文化比较研究;包括中国在内的环太平洋诸文化的比较;古代文明之间的比较。最后进一步认为“比较研究还可以从更广义的方面理解。不同文化的类似因素可供对照比较,同一文化的不同因素也可以供参照研究”。笔者将“比较考古学”和“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两种方法的概念、操作方法、研究对象、适用范围、研究目的相比较之后发现,二者非常相似,其核心均为比较研究,研究对象为考古遗存。最大的区别在于前者偏重于直观的、经验性的内容,其方法远不如后者系统、完善,毕竟“比较考古学”刚刚提出;在应用范围上,后者应用很广,而前者多应用于文化传播和交流领域;从概念来看,后者的内涵较前者大。所以从本质上来讲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完全可以包括比较考古学,比较考古学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考古学研究中的自觉应用。

    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尚在完善之中,难免会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文化因素分析方法能否算是一门独立的考古学方法论?很多学者将其归入类型学,如俞伟超先生认为“这种方法本是考古学类型学的一部分内容,并已体现在许多的考古类型学分析的实践之中”;《考古学理论?方法?技术》也认为是属于考古类型学体系,归在考古类型学章节中。而李伯谦先生认为“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和地层学、标型学一样,是考古学基本方法之一”。实际上在接触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之初,很多研究者都存在这样的疑虑:“感觉‘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只是‘类型学’的延续或是一种特殊的类型学”,不是一种独立的方法论。种建荣通过对“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与“类型学”的研究对象、分析步骤、主要特征等进行分析后,认为二者是两种不同的考古学研究方法。笔者也倾向于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作为一门单独的方法论。所谓考古类型学,是通过对考古遗存的形态对比以探求其变化规律、逻辑发展序列和相互关系,是受到生物学分类启发而产生的,19世纪晚期在欧洲已经比较成熟。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和考古类型学的关系比较密切,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中的分期、遗存比较、器物演变都需要用到类型学研究,但是不能因此就把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归为考古类型学的范畴,这样会限制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以及其他与新出现的与类型学有关的理论、方法的发展空间,因为类型学是考古学两大基本方法之一,几乎所有的考古学研究要用到类型学,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也是一样;另一方面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的出现较类型学晚,其产生的前提是考古学文化研究必须发展到相当的程度;还有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核心是比较,有自己的研究重心,目的是了解考古学文化的构成。这些都与考古类型学不同,所以可以单独归为一种方法论。

    其次,文化因素分析方法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这也是文化因素分析方法被很多人归为类型学范畴的原因。不同研究者对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理解不同,操作方法各异,所以目前最迫切需要的是对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概念和性质取得共识,然后在共同认识平台之上进一步完善其体系,建立起一般操作模式,这是一个成熟、完善的方法论所必须具备的。比如,进行类型学研究时,虽然在操作细节上会有差别,但是都知道大概会有哪些步骤。而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却缺乏一般的操作方法,学者对此论述不多,俞伟超、李伯谦等对于文化因素的总结也只是强调文化因素分析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正是由于缺乏一般的操作模式,所以有些研究者在进行文化因素分析的具体操作时会感到“困惑甚至是束手无策”。

    再次,定量分析问题。定量分析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中常用,但具体操作上争论很大。一是操作难度大,特别是一个范畴很大的考古学文化可能包括很多遗址、大量器物,对各类遗迹、遗物的精确统计就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二是是否一组器物在数量上占据优势,就表示它在某文化中处于主导地位?实际情况未必,比如今天划分一个族群,主要依据这个族群的心理特征,其使用的物品只是一个参考,因为工业化的今天,物品大体相同。随着社会的发展,物质同一化程度越来越高,真正能体现一个族群或是地域特征的还是那些包含有宗教信仰、体现民风民俗等精神层面的器物,这部分器物数量未必很多,但却恰恰反映了一个文化的特质。

    再次之,融合性器物归属问题。一个融合了两种或者是两种以上的器物究竟归属于哪种文化?如果按照文化因素在器物中所占的地位来定性,那如何确定某种因素在器物中的地位?是器形为主还是纹饰为主?而且器物融合改变到哪种程度才算成为另一种文化的器物?由于文化的交流,融合了两种以上因素的器物很多,而且有时候这种融合器物属性的判定对于确定一个考古遗存的性质具有重要意义,如壹家堡一期文化性质之所以会出现争议,主要是因为对融合型器物文化归属认识不同。雷兴山对这个遗址中融合型器物进行了判定,然后确定遗存的性质,虽然他的观点不一定是最后的结论,但是这种对融合型器物性质的判定方法却给我们提供了启示;宋玲平对融合性的铜器性质判定也进行了探索。

    最后,文化因素分析方法主要应用于先秦之前,历史考古研究中应用较少,本书尝试这方面的探索。

    $第二节 历史考古特点

    此处历史时期考古学的时间范围主要是指秦汉以后,不包括商周时期。因为商周时期虽然有部分文献,但是文献数量和所包含可用的信息量远远不能和秦汉以后相比,且此时的政治制度、社会结构和秦汉以后也不相同,由此形成的物质文化有很大差别,考古学研究方法也存在差异,所以此处的时间范围仅指秦汉以后。

    要很好地在历史考古中应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就要先了解历史时期考古学的特点,此处予以简要概括。

    第一,保存有大量的文献资料。

    这是历史考古最重要特点,也是中国考古学具有史学倾向的重要原因。历史时期的文献浩如烟海,已大致勾画出中国古代社会的时空结构和社会情况,为考古研究提供了一个巨大的信息库,既使考古学研究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背景,也可以用之解释考古资料。可以说历史考古研究离不开文献资料。

    第二、历史考古物质文化高度统一,遗存丰富,面貌复杂。

    先秦之前,社会生产力水平不高,人口相对较少,各区间文化交流较少,考古学文化区之间的差异是非常明显的。而秦汉以后国家长期处于高度的中央集权体制下,特别是西汉中期以后,由于政治力量的推动、儒家思想的同化、交通系统和技术的进一步提高,促进了文化的深入交流,致使国家在物质文化面貌上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文化传播、影响力之强甚至超出了我们的想象,在极其偏远的地区都可以见到典型中原文化器物,区域之间的文化差异已经下降到次要地位。而且历史时期生产力大幅度提高,创造的物质财富几乎是之前百万年的总和,考古发现的遗迹、遗物数量激增,器物群庞大,远远多于先秦时期。目前的考古发现也在一定程度上说明这一点,仅发现的汉墓数量就在5万座以上,所有发现的先秦墓葬加起来也未必有这么多。

    第三、国家力量对考古学文化的影响增加。

    历史时期的大部分时间国家集中在一个强有力的中央集权下,国家的政治体制、经济力量、法律政策、军事活动、社会结构以及国家所提倡的风俗宗教信仰等对物质文化影响增大。政治体制由原始社会、奴隶制度进入封建制度,不同的体制与不同的物质文化相对应,考古学上的石器时代、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基本上是和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相对应的。人类主观能动性增加,自然环境条件对物质文化影响逐步缩小,考古研究时候要充分考虑这种背景。

    历史考古的特点也可以说是研究中的难点:考古发现物质遗存增多,文化面貌复杂,增加了历史考古研究的难度;文献丰富,需要研究者拥有坚实的文献功底,但是现行教育体制下研究者的历史文献研读能力远逊于从前,这也是很多人不愿意从事历史考古的重要原因;而且丰富的文献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考古学独立发展,虽然很多人不愿意承认,但是目前历史考古与文献之间的关系基本停留在证经补史的层面上,成果多以考古资料与文献作僵硬的比靠为终结,深入研究不多,常常使考古学成为历史文献的附庸。笔者以为这主要是因为文献和考古资料之间缺乏一个合适的桥接,并未使考古研究真正很好地利用文献,发挥其本身的作用,反而成为文献的附庸。相反,先秦之前文献资料很少,却从某种程度上迫使研究者积极引入各种理论、方法、科技手段,充分发挥了考古资料在研究古代社会历史中的主导地位。

    历史时期考古资料非常丰富,但研究却相对滞后,这与理论、方法的缺乏有很大关系。目前历史考古研究主仍以时空编年研究为主,利用的方法还是类型学、地层学等传统方法,这两种方法论在获取资料和基础整理、研究时候很有作用,但是深入研究明显力不从心,而历史考古的发展趋势已不再是时空编年等基础研究所能满足的,所以历史考古目前最需要的是引入新的理论、方法和科技手段,才能最大限度的获取、解释、研究这些有效信息资料,走入迅速发展的轨道。很多研究者已经意识到这方面的问题,如刘庆柱、白云翔等诸位秦汉时期考古的学者都呼吁要加强历史时期的考古学理论和方法研究探索;徐苹芳先生对中国历史时期分区进行了思考;齐东方从政治制度、法律条文、丧葬运作等更广泛的背景来解释唐代的墓葬现象、说明当时的丧葬礼仪,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研究思路;吴桂兵用“区位论”理论分析马鞍山地区吴晋墓葬材料,进而研究汉晋变迁的考古学研究的地域意义,也是对历史考古学研究方法进行有意的探索。相关例子的还有很多,此处不再一一列举。

    创建一种理论非本书所能做到,但是尽力去探索解决某种问题的方法还是可行的,本书就是尝试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解决历史时期考古学的一些问题。

    $第三节 文化因素分析在历史时期的应用

    ——主要以四川汉墓为例说明

    笔者认为,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将会在历史考古研究起到以下一些方面重要的作用。

    第一,文化分区。

    历史时期的分区和史前不完全相同,徐苹芳先生总结了两个特点,而且对分区的方法也进行了探讨。第一,“中央集权下的礼仪制度有严格的、统一的等级规定,在上层社会中形成了不可逾越的界限,从这个角度来观察全国各地的礼仪衣冠制度上的文化差异时,几乎是不可能的,强大的政治因素在文化的发展中起到了决定性的因素,它同时也成了维系中国历史文化传统的支柱。但是,在全国各地民间(或民族)文化风俗方面上却保留着差异,这些差异便构成了历史考古学文化分区的主要内容。”第二,“社会越进步,所表现出来的社会现象便愈为复杂。因此秦汉以后考古学文化分区很难用一个统一的标准来界定。”

    正如徐先生所说,强大的政治因素并不能完全消灭地理人文和风俗传统的差异。秦汉统治者为了适应大一统的需要实行了一系列制度、政策,确实为汉文化迅速形成并普及全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各地地理环境的相异、历史传统不一、风俗不尽相同等原因,各地的考古学文化面貌不可能完全一致,即使在高度统一的汉唐时期仍是如此,这种差异已经在各地的物质文化中表现出来,而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对区分出不同区域的特殊文化因素有独到的作用。通过对不同区域考古学文化的梳理、比较,既可以归纳出不同文化区中的相同因素,这部分因素在历史时期一直占优势;又可以找出具有区域特点的文化因素,正是这部分因素体现了区域文化特征。历史考古的特点决定了不能按照先秦或者史前的研究方法来进行。如汉代考古学文化,东汉之后在汉帝国范围内多被中原文化所同化,所见多是典型的汉式遗存,各区域的土著文化已经非常少见或者已融合到汉式文化中。文献对区域文化记载也比较少,汉代巴蜀地区应该是一个非常有特色的地域,但由于交通、行政等方面的原因,《史记》、《汉书》、《后汉书》等对巴蜀地区的记载较为粗略,所以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研究四川汉代考古资料,对于了解汉代的巴蜀区域文化特征越发显得重要。

    历史时期分区要注意一些特殊器物的归属。四川盆地特有的人文地理环境形成了很多有特点的器物。如陶俑显然来自于中原文化,但进入四川地区后出现了一些特有或者特别流行的类别,如庖厨、俳优、镇墓等俑;陶仓起源于关中地区,后为秦、汉继承,成为汉文化中极具代表性的器物之一,所以四川地区的仓毫无疑问渊源于中原地区,但仓进入四川盆地后结合当地的自然地理环境形成了自己的特点,流行筒腹罐式仓,与其他地域明显不同。这些在其他地方少见的器物,完全可以归为地方特色器物。

    虽然区域因素器物数量相对较少,但是绝不能完全用数量来衡量其地位,恰恰是这些器物反映了一个区域的文化特色。限于交流,史前考古学文化区划分较为简单,根据物质遗存的异同基本可以划分出不同的文化区。但到了历史时期以后,物质文化高度发达,各区域的联系越来越大,物质遗存共性增加,而此时不同区域之间的划分更大程度上依靠表现风俗信仰、心理特征的遗存来区别,如四川地区的崖墓、画像石墓、画像石棺、摇钱树、西王母形象、镇墓俑、釜、圜底罐等都是非常有特色的器物,正是这些特色器物反映了四川盆地特殊地理环境、风俗和宗教信仰。以摇钱树为例,数量不多,但无疑是四川地区非常重要的特色器物,对于我们了解四川古代的丧葬信仰、宗教习俗无疑有重要的作用,现在问题的关键是如何解读它的有效信息,然后根据这些有效信息复原汉代四川盆地特殊的宗教民俗信仰。

    历史时期的物质遗存更为丰富、复杂,分区要困难得多,选择一种良好的方法必将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仅汉墓就发现5万座以上,仅将已经发表的资料熟悉一遍,就要消耗巨大的精力,如果再进行详细的分区研究,难度就更大了。俞伟超对汉文化的分区提出过指导性意见,“西汉时期以长安等关中地区的遗存为中心,东汉时期以洛阳等豫西的遗存地区为中心,概括出典型的、核心型的汉文化面貌,然后依据地理环境划出范围,寻找各区域土著文化和汉文化的交融程度,再进行更大范围的比较,确定汉文化到底应划分为哪几个区系类型”。但他同时也指出“工作量是惊人的,绝非一人或少数几个人的力量在短时间内能完成的”。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对分区有特殊的作用,在汉墓的分区中采用此方法,将会大大提高工作的效率。

    第二,文化演变和发展。

    文化演变要在分期和分组基础上进行,不同组因素来源于不同文化,在分期的基础上可以分析各组文化因素在不同时期的演变、交流;而且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对于掌握个别外来器物的变化情况也有帮助。四川汉文化形成于西汉中期,以后土著因素大部分消失,其余融入汉文化中,形成区域特色文化。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可以了解土著文化是如何消失和被汉文化同化的。蒋晓春对巴文化融入中原文化的研究实际上就是利用了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分析巴文化在不同阶段所占的比重,由战国时期的绝对优势到汉代的逐渐式微,而中原的汉文化逐渐强大,最后占据了主要地位,这对研究四川盆地汉文化的形成和转变是一个启发。四川汉墓有两个比较大转折点,一个是西汉中期,一个是王莽时期,西汉中期巴蜀文化转变为汉文化;王莽时期墓葬形制由竖穴墓转变为横穴墓,随葬品也相应发生很大的变化,但是目前对其演变的详细情况和背景并不清楚。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对其墓葬形制、器物的演变进行详细的分析,可得出演变的详细情况,然后再结合文献等知识,找出其背后演变的动力。但四川汉墓存在的问题是发掘的资料很多,发表的成果太少,导致墓葬分类、分期、分区等基础性的研究不足,而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必须建立在这些基础的工作之上,所以目前四川汉墓最需要做的是整理资料、发表报告,然后在大量资料的基础上对墓葬进行分类、分期、分区等工作,给四川汉墓建立一个完整详细的编年体系,最后在这些基础工作之上进行各种深入的研究。

    第三,文化交流。

    秦汉以后,国家统一,政令畅通,随着交通工具和系统的改进提高,地区之间交流越来越多,如四川生产的铁剑在徐州出土,漆器在朝鲜发现。对各个地区物质遗存进行分析、比较,可以了解当时各地的文化交流、商业贸易、交通地理等信息。

    第四,在文化因素分析的基础上可以结合文献和其他各种理论方法作进一步的研究。

    文化因素分析是一种方法论,只是从考古材料中提取有效信息的工具,研究者可以利用这些有效信息进一步研究族群、人口迁徙等社会历史问题,甚至分析意识形态领域的内容。要做到这些仅依靠现有的考古学理论、方法是很难实现的,需要结合文献、其他理论方法甚至科技手段来实现。

    总之,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历史时期的良好应用将会促进历史考古研究的进一步发展。

    已经有研究者进行这方面的探索。滕铭予利用文化因素分析研究秦文化的发展演变与周边文化之间的交流,吴小平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把汉代青铜容器划分为以秦、晋、楚为主的中原系、以巴蜀和夜郎文化为主的西南系以及以濮越器为主要类型的岭南系三大区系,等等。但是这些文章对文化因素的分析并没有提供一个完整的研究范例,文化因素的归属往往根据自己的经验,未说明依据。

    历史考古有自己的特点,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历史时期的应用也不完全相同。笔者参考文化因素分析在先秦的应用和他人的研究,结合自己的学习体会,认为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历史考古研究中的应用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步:

    1.了解、熟悉分析对象及与之有关的内容。要对分析对象所处考古学文化以及相关文化有相当程度的了解,这是文化因素分析的基础。文化因素分析实际上就是对要分析的内容进行比较,而比较的前提是必须要对分析对象有相当广泛的了解。

    2.类型学研究。此处的类型学研究有两个目的:一,以区别文化因素为目的,不同因素划分为不同的类型,这样下一步的文化因素分组就有了基础,然后在不同的型别下,进行式别的划分,可以了解不同因素的演变情况。二,分期研究分期研究可以了解文化因素在不同时段的发展、演变情况。

    3.分组。在类型学研究基础上,将来源相同的遗存划成一个组群。很多文章往往缺乏科学分组的依据,根据直观和经验来判断某种器物归A组或B组,A组来源什么地方,B组来源哪儿,但是缺乏相关的依据,随意性较强。有些文化因素非常复杂,仅凭经验很难轻易地归入某一组,特别是“融合性”或叫“混合性”的文化因素往往是不同观点争论的关键所在;而且由于研究和学习偏重不同,读者不可能对所有的考古学文化及其因素都非常了解,省略说明文化因素分组的依据往往会给读者造成一些不必要的困惑。所以文化因素分析方法需要改进这种经验上的判断,提供一种可以进行属性判定的科学方法,让人感觉到有据可依,研究过程科学。

    4.进一步分析。利用以上研究结果分析文化性质、分区、源流、文化关系、演变等方面,甚至可以在此基础上结合文献或者其他相关的理论方法分析一些社会历史、意识形态方面的内容。

    此处结合自己学习中的一些认识,对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历史时期考古研究中应用进行初步的探讨,希望能为文化因素分析方法论的完善和在历史考古研究中的应用起到帮助。目前历史时期考古研究理论和方法非常单一,还需要研究者引入和创造更多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多视角地来研究历史考古材料,促进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的发展。

    $小结

    峡江地区地理位置特殊,上连成都平原,下接江汉平原,而这两个地区主要通过峡江地区进行文化交流,因此有学者将这三个地区比喻成为一副杂货挑子,“长江三峡是扁担,它两头分别挑着江汉平原和成都平原两只大箱子,箱子里装着丰富而齐全的‘商品’——文化交流现象、因素和成果”。峡江地区的文化交流虽以这两个地区为主但又不限于这两个地区,以成都平原和江汉平原为依托,向长江中下游、中原、西南地区延伸,从更大的范围来看,峡江地区对于西南地区说是通往长江中下游、东部大海的一个门户,对于长江中下游来说拥有了三峡就意味着可以深入亚洲腹地,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总之,峡江地区是长江流域的咽喉要道,也是文化交流的必经之路,不同地区的各种文化因素汇聚于此,导致峡江地区文化面貌非常复杂。这已得到峡江地区考古工作的证明,旧石器时代,此地石器制造技术汇集了我国华南、华北的特点;新石器时代早期主要受江汉平原和湘西山地的同类文化影响,晚期与成都平原宝敦文化有相似因素;夏商西周时期文化因素更加复杂,以三星堆文化为主,土著、中原、江汉平原等文化因素相融于一处;东周时期巴、蜀、秦、楚文化相互交流、融合;汉晋时期虽以汉、晋文化为主导,但是由于此通道在文化交流中日益重要,文化面貌依然非常复杂。

    实践证明,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对于复杂的考古学文化面貌研究具有独到作用,利用文化因素分析方法来研究峡江地区的汉晋时期墓葬考古学文化,将不同文化因素分解出来,会使峡江地区的文化面貌更为清晰。但正如上文所说,文化因素分析方法在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中并不多见,而且历史时期考古学研究与史前考古学文化研究有诸多不同,不可能完全照搬,所以本书中的很多工作纯属尝试。

    本书将先利用类型学对文化面貌较为复杂的墓葬及随葬品进行剖析,确定其来源,然后按照不同的来源进行文化因素分组,说明各组文化属性,这样文化因素分组正确与否,读者一目了然;然后再参考前人研究成果,以文化演变为依据,对峡江地区汉晋墓葬进行重新分期,在分期的基础上分析不同期段各组文化因素的演变、消长,确定不同期段的文化性质;最后结合地理环境、历史文献等材料进行背景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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