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理论、政党理论和民主政治理论同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伟大创造,是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风雨同舟、团结奋斗的伟大成果。
早在新中国成立前的抗日战争胜利之后,根据1945年10月10日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在重庆谈判签订的《政府与中共代表会谈纪要》(又称《双十协定》),为了讨论和平建国方案等重大问题,1946年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的重庆,就召开过有各党派代表和社会贤达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在这次会议上,中国共产党以爱国民主、反对独裁为共同目的,与民主政团同盟结成了协调行动的统一战线,努力通过了关于政府组织、国民大会、和平建国纲领、宪法草案、军事问题等五项协议。中国共产党当时确曾希望落实这些协议,通过建立联合政府用政治方式解决国内的问题。但蒋介石坚持独裁统治,企图通过武力消灭共产党,发动了内战,迫使中国共产党依靠人民最终通过武装斗争结束了国民党在大陆的统治。然而,虽然政协协议没能实现,但政治协商会议作为各政党协商国是的一种政治形式却在人民心中留下了深刻印象。因此,在1948年4月30日人民解放战争即将取得全国胜利的前夕,中共中央在发布的《纪念“五一”劳动节口号》中,提出:“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及社会贤达,迅速召开政治协商会议,讨论并实现召集人民代表大会,成立民主联合政府。”这个号召得到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团体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热烈响应。1949年6月新政协筹备会在北平举行,并为了区别于1945年在重庆召开的“旧政协”,将9月召开的新政协正式定名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考察从旧政协到新政协乃至近代以来的中国革命历史,与中国共产党推动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有着密切关系。从大的历史轨迹来看,自从1840年鸦片战争打破了绵延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统治秩序后,中国社会各个方面就不可阻挡地开始向现代社会演进,其中政治演进的基本轨迹就是从封建专制转向人民民主。但是,由于特殊的社会历史条件,这个演进在中国走过了一条曲折的道路,在推翻封建帝制步入现代政治进程的起始阶段,议会民主就遭到了扼杀,接着很快从军阀割据演变成为以国民党和共产党为代表的两大政治势力之间的激烈角逐。并且由于这两大势力的截然对立,这种角逐很快发展成为大规模的武装斗争,从而驱使中国所有的政治力量别无选择地发生两极分化,或者聚集在国民党的周围反对共产党,或者与共产党结成统一战线反对国民党,最终中国共产党联合广大的同盟军,以革命的方式推翻了国民党在中国大陆的统治。
新中国建立前夕,毛泽东在总结中国革命历史经验的《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中曾经提出过一个著名论断,认为中国人民从中国革命的经历中取得的一条主要的和基本的经验,就是“团结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结成国内的统一战线,并由此发展到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毛泽东的这段话表明,中国革命的胜利、新中国的诞生,是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发展而来的。由于中国进入近现代后逐渐演变出一种两头小、中间大的社会阶级结构,就是先进的工人阶级和反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都占少数,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占人口的绝大多数,工人阶级及其政党要想战胜强大的敌人,就必须团结广大的中间力量,结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这就使统一战线在中国革命中获得了极大发展,成为中国共产党夺取革命胜利的一大法宝。
追溯中国共产党建立发展统一战线的足迹,早在其创立后的1922年7月,在上海召开的中共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就确定了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决定同国民党搞“党外合作”。1923年6月,在广州召开的中共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又在正确估计孙中山的革命立场和国民党改组可能性的基础上,决定共产党员以个人身份加入国民党,用“党内合作”的形式实现国共合作,形成了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的民主革命联盟,并取得了对北洋军阀的北伐战争胜利。但到了1927年,由于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军阀,惧怕轰轰烈烈的大革命侵害其所代表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利益,发动“清党”,用屠刀对付中国共产党人,导致国共合作破裂,民族资产阶级和上层小资产阶级也退出了革命营垒。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确定了土地革命和武装反抗国民党的总方针,但仍坚持了工人、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的工农民主统一战线。直到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大举入侵中国,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导致民族矛盾上升为国内的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捐弃前嫌,积极推动第二次国共合作,建立了不仅有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参加,而且包括了抗日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依靠这个最广泛的统一战线,经过八年艰苦卓绝的斗争,中国人民终于取得了近代以来反抗外敌入侵的第一次完全胜利。
就是在抗日战争刚刚取得胜利,中国人民面临着两种命运和前途选择之际,一些希望和平民主的民主党派纷纷成立,中国共产党也顺应历史潮流和人民愿望,提出了召开国民代表大会、成立联合政府的和平建国方针,提议国民政府立即召开多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参加的会议,商讨组织各抗日党派联合政府等事宜。而国民党蒋介石集团则在美国支持下,拼力强占抗战胜利果实,积极准备内战,企图通过消灭人民革命力量维持其一党独裁统治。但迫于当时广大中国人民和世界舆论的反对,同时也由于立即发动全面内战尚需要时间准备,蒋介石不得不同意和平谈判。1945年1月,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周恩来应美国总统私人代表赫尔利电邀,到重庆与国民党的代表王世杰谈判。周恩来提出了召开“党派会议”的协定草案,王世杰不同意用“党派会议”的名称,主张用“政治咨询会议”,经过讨论双方同意召开有各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参加的“政治协商会议”,这就是“政治协商会议”名称的由来。之后,毛泽东亲赴重庆,与国民党、蒋介石经过43天谈判,签订了《双十协定》,决定“由国民政府召开政治协商会议,邀集各党派代表及社会贤达协商国是,讨论和平建国方案及召开国民大会各项问题”。1946年1月10日,国民党、共产党、中国民主同盟、青年党和社会贤达五方代表共38人在重庆正式召开政治协商会议,并达成了五项协议。但随后由于蒋介石国民党不愿意放弃独裁统治,违背政协协议单方面召开“国民大会”,并发动全面内战,导致中国共产党领导进行了一场推翻国民党蒋介石反动统治的人民解放战争,同时建立了一个工人阶级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包括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一切爱国进步人士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随着人民解放战争胜利,1949年9月人民政协成立,这个人民民主统一战线最终在组织上完全形成,也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正式确立。
在1949年9月一届政协全体会议召开前向政协代表作的报告中,周恩来曾明确提出:政治协商是新中国新民主的一个特点。政协是各党派的联合,是吸纳一切进步阶级阶层和各方面代表的统一战线组织,又是“同政府协议事情的机构”,国家大政方针要经过人民政协进行协商。人民政协产生的历史实践表明,政协一成立就是“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既是统一战线组织,又是政治协商机构,是统一战线组织与人民民主形式的有机结合。人民政协这种“民主协商机构和统一战线组织”相统一的特点,是在中国革命独特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其他国家包括一些也曾设有统一战线组织的社会主义国家所没有的。因此可以说,人民政协“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特点”。
正是因为人民政协具有这样一种最广泛的团结民主的特点,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能够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代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职权,通过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选举产生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完成协商建国的历史伟业。在新中国成立、1954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后,人民政协作为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机构、作为统一战线组织继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巩固新生的人民政权,推进各项社会改革,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推动各种社会力量为实现国家总任务而奋斗,做出了历史性贡献。
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适应国家工作重点转移、社会阶级状况变化,我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当选为第五届全国政协主席的邓小平同志强调,新时期统一战线“已经发展成为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新时期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的任务,就是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为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奋斗。”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将八字方针发展为十六字方针,即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推动把人民政协的性质和作用载入宪法。世纪之交,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又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确立为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通过修改宪法明确这一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进一步明确了人民政协的性质、主题和主要职能。2006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颁发《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为新世纪新阶段人民政协事业发展提供理论基础、政策依据、制度保障,着力推进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2012年中共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高度重视人民政协工作,进一步加强对人民政协的领导,相继印发《关于加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实施意见》,召开中央统战工作会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对推进人民政协事业发展做出一系列重要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讲话中明确指出:人民政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要发挥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这是对政协性质定位及其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进一步确定。
回顾人民政协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到,人民政协植根于中国历史文化,产生于近代以后中国人民革命的伟大斗争,发展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光辉实践,是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政治制度,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力量。人民政协成立以来在继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共识、汇集力量,为巩固和发展我国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为推进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促进祖国统一、振兴中华,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可以相信,在今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人民政协必将做出新的更大贡献,创造更加辉煌的未来!
陈惠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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