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同观福音书记载,基督教是由加利利的拿撒勒人耶稣(约1—34,或4—37年)于1世纪30年代初创立于巴勒斯坦。耶稣之养父为木匠约瑟,母玛利亚为童贞女,因圣灵受孕生耶稣于伯利恒。福音书认为耶稣是救世主,下降尘世拯救众人。他生前的主要任务是传道与创教,并为贫苦百姓治病。因其宣传的教义不利于罗马的统治,最后被罗马巡抚彼拉多以“犹太人的王”的罪名处死,钉死在十字架上,死后三天复活升天,并宣称他将复临人间,建立理想的“上帝之国”。同观福音书有关耶稣生平的记载大致如此。但是历史上究竟有无耶稣其人是大可怀疑的,自18世纪英国史学家吉本提出此问题以来,史学界长期争论不休,至今仍无定论。因此,在没有确凿的材料证明其为历史人物以前,视其为传说人物较宜。
据圣经学者考证“拿撒勒”意译为持守某些教义、教规的人,因为古代巴勒斯坦并无此地名,故极可能是派别名称;新约中经常将某某派称为某某人,如法利赛人、撒都该人等。拿撒勒是犹太教中的一个派别名称。该派之先驱为施洗者约翰,“犹太全地和耶路撒冷的人都出去到约翰那里承认自己有罪,在约旦河受他的洗,约翰穿骆驼毛的衣服,腰束皮带,吃的是蝗虫野蜜。”“那时耶稣从加利利的拿撒勒来,在约旦河里受了约翰的洗”。约翰可能是此派的创始人,因有反抗罗马之嫌,被处死刑。约瑟弗斯说:“希律之子安提帕斯于公元4年至39年任加利利和外约旦罗马总督时,为防止暴动,未经审判,将约翰处死。”约翰死后,传说中的耶稣可能继为此派领袖自称弥赛亚(救主),在社会下层宣传其教义和政治主张,反对罗马和犹太上层的统治,其追随者多为劳动人民,如12门徒中之彼得、安德烈、雅各、约翰均为渔民,还有一名属于奋锐党的西门。由于其活动违害罗马的利益,也可能欲发动起义,被捕杀,钉死在十字架上。耶稣死后,其门徒继续宣传其主张,并宣称他不久将重新降临,领导世人建立理想的国家与社会。因为此派的主张与犹太教的传统教义相抵触,犹太教的当权派撒都该派不承认耶稣为救主,遂将此派教徒逐出圣殿,他们逐渐在巴勒斯坦、小亚细亚一带发展为一个独立的教派,即原始基督教。由此说明基督教不是某人事先有意识建立的,而是在反对罗马的群众运动中自发的产物。
原始基督教与犹太教开始分离后,在地中海沿岸,特别是在小亚细亚、埃及一带流传甚广。其信徒最初虽以犹太人居多,但亦有非犹太人;有自由人,亦有奴隶与被释放奴隶,但主要以下层民众为主。其所以比当时存在的各民族宗教更具有吸引力,这与其初期教义和礼仪的改革有直接关系。原始基督教初期的教义并无后来的三位一体、原罪等说教,其根本的特点是打破了民族宗教的狭隘性,建立一种新的世界性的信仰。初期的教义有以下三点:
(一)一神与选民。崇信犹太教的耶和华为宇宙的惟一真神,但选民的内容与犹太教不同。犹太教的选民仅限于阿伯拉罕的子孙,排除犹太民族之外的任何人。而原始基督教打破了这一传统观念,把选民扩大到一切民族,“福音要传给住在地上的人,就是各国、各族、各方、各民。”《启示录》描绘站在上帝一方前面的是犹太人,后面的则是非犹太人,信徒中既有“为主的”,也有“为奴的”。这正说明基督教是罗马帝国条件下的产物,也是它在三百年后能战胜其他民族宗教的一项基本因素。
(二)信仰基督降临与因信得救。宣扬信徒不分民族,不分犹太人与非犹太人,只要信仰基督降临,必将得到拯救与上帝之赐福。这一思想在宗教史上是一项重大的革新。它打破了原始宗教需靠大量的繁多的献祭,才能赎罪祈福的传统,为穷人的宗教解脱创造了有利条件,因而对于贫困的社会下层特别具有吸引力。
(三)改革仪礼。原始基督教废除了犹太教的各种献祭与繁琐的仪式,打破了犹太教的排它性、孤立性与保守性,由于祈福与赎罪均来自基督,故主要是精神崇拜。仪式仅有洗礼与圣餐,洗礼是入教的仪式和“选民”的标志,圣餐则是犹太教公餐制的演化,亦含有济贫的因素。
原始基督教由于教义与仪式的革新,为其广泛流传,特别是在罗马社会下层的流传打下了基础。然而,对劳动人民最富有吸引力的,最能打动他们心弦的还是原始基督教的政治思想和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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