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的心理课-认知课——不识庐山真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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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我们对外界的刺激进行接受、转换、合成、储存、提取后,一个认知过程就完成了。虽然认知的过程大体相同,但是个体间还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我们看到了他人的伪装,看到了大多数的盲从,看到了或者混乱、或者无序的梦境。这些是真实的世界,还是我们眼中的“真实”的世界?谁知道呢?

    来自人格的互动——内倾or外倾

    按照人和环境的不同互动模式,荣格将人分成了外倾型和内倾型,同时,他还将人的心理活动分为情感、思维、直觉和感觉四种机能。

    其中,感觉告诉你存在着某种东西,思维告诉你它是什么,情感告诉你它是否令人满意,直觉则告诉你它来自何处和去向何方。于是,这两个分类,四个维度,就成为八类人格。

    那么,外倾型的人具有什么特点,内倾型又是何种行事风格呢?

    由于荣格是根据人的心理能量指向来分的,我们可以按照能量的流向来具体地理解外倾与内倾之间的区别。外倾型的人将心理能量指向外界,因此,他在认识世界时,更看重客观存在的事物,与外界的会互动更多一些。

    相反,内倾型的人将心理能量指向内部,于是当他认识世界的时候,更看重内在的自我感受,倾向于将内心的感觉、观点投放到外界。

    当然,无论是外倾还是内倾,都会遇到个人风格和外界现实冲突的时候。外倾型的人最容易忽略内心,从而迷失自我;内倾型的人则过分强调内在感受,因此,时常需要在自我观念和客观现实之间做选择。

    外倾型与内倾型并非水火不容,但是难以互相理解。在外倾型人眼里,内倾型人不是独裁者就是神经病;在内倾型人眼中,外倾型人则是内心空洞的野心家,自不量力地想要成为世界之王。然而,在21世纪的社会文化中,外倾型人的科学、务实和注重规范的精神让他们成为社会主流,因此,内倾型人的思想、感受、心灵就处于劣势,变得更加虚幻。

    外倾型人喜欢和外界的一切打交道,他们热衷于建立社会规范,改变大多数人的命运,为企业或者机构的建立呕心沥血。在他们看来,只有看得见的物质、利益、成文的条例才是王道,内倾型人坚持的内心感受、平和心态和思想的巨大支撑对他们来说都不是客观的存在,而是头脑运动产生的幻觉。

    为此,荣格曾经提出过自己的观点,他说:“只有病态的心灵才会忘记认识必须要有主体,倘若不是因为我知,便没有任何认识可言,便也没有世界可言。”也就是说,如果没有内倾型人强调的自我、主观因素,人们根本无法超越自身去认识外部世界。可惜,外倾型人相信的永远是科学的统计数据和摆在眼前的证据,即使主观存在的重要性是一个毫无争议的事实,也无法通过外倾型人接受的方式得到证明。

    当然,我们要说,外倾型人和内倾型人原本处于平等的地位,是社会的发展让内倾型人处在了劣势地位,并且越来越有一种苍凉无奈的感受。毕竟,在追求效率和强调产出的社会,有哪个企业能够接受思想丰富,但是行动力差,有一颗聪慧的心灵却无法解决自身温饱的人呢?

    实际上,一个杰出的内倾型人往往能够在物质繁杂的世界里找到真理。他们是精神世界的建造者,也是美好情感的守护者,在科学研究的领域,内倾型人往往能取得无人能及的科研成就。然而,丰富的情感和思想也让他们成为自身的束缚者。一旦他们在外部世界受挫后,本能的处理方式就是封闭自己。为了躲避外界的伤害,尽量减少和外界接触的机会,或者说减少投入的热情。

    在生活中,那些见面时和蔼可亲,给人温暖随和感受的人,一旦深入了解后,就会发现他内心中那个自成一体的世界是别人无法涉足的地带。他不仅对一个人封闭,对所有人都是如此,只不过,论交情浅薄,封闭的程度会稍有不同。当人们明白了这不过是内倾型人保护自己的一种方式,或许能够给予他更多的理解和关怀。

    荣格也提出了内倾型人中最极端的一种情况,即过分强调感受和理念的内倾型人。当这种人遭受生活的失败时,他会躲避外界的干扰,将心理能量投向自身,进行反思和检讨。当他检讨的是自己的欲望而非做事的原则时,他会消减欲望的能量,强化坚持的做事原则,反之亦然。那些遇到失败不质疑自己,反而更加强烈地坚持到底的人是最可怕的,比如希特勒。

    在遭遇挫败时,外倾型人的极端类型并不会比内倾型人温和。因为外倾型人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很少反思和检讨,他们会因为熟悉世界运行的规则而生,也会因为规则的变更而死。一旦他所熟悉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或者现实和自我发生矛盾时,他们的内心会如同孤儿一般,变得无所依傍。这时,外倾型人会抱怨社会的不公,谴责垄断企业压缩了人才的生存空间。严重时,他们会酗酒、吸毒、人格分裂,甚至用暴力报复社会。

    其实,生活中的大多数人都不是这么极端的外倾型或内倾型,就像每个人的气质类型都不是典型的多血质或粘液质一样,每个人都处在一种模糊的中间状态中,或者说,每个人的身上都带着外倾和内倾的一部分基因。

    情感、思维、直觉和感觉这四种心理机能也是如此。理论上,一个人看见大海后,说出“海真蓝”或“我喜欢风中的海腥味”的人是感觉型的人,说出“深沉”和“海纳百川”的人是直觉型的人。实际上,一个人可能将两种类型的感受同时说出来,只不过侧重点会有不同。

    外倾型和内倾型的分类只是为了让人们更加了解自己,在生活中能从容地接纳自己的内心感受和外在行为,对自己说“对呀,这样的人就是我!”无论是外倾还是内倾,都不会影响你成为一个伟大的人物,比如李白和杜甫。

    雌雄同体——阿尼玛和阿尼姆斯

    在动物王国,存在一种奇特的雌雄同体的现象,有的动物雌性和雄性共生,在身体中间被一分为二,分成雌性和雄性两半。也有的动物雌雄寄生,比如大西洋扁贝。雄性扁贝会在寻找到配偶之后伏在雌性扁贝的背上,当雄性扁贝失去生殖器后,就会完全变成雌性扁贝。

    没过多久,还会有另外一只雄性扁贝过来,从而形成一种“雌雄同体”的现象。

    在人类中,性染色体的不同决定了新生儿的性别,不过,当基因发生突变,或者胎儿在孕育的过程中出现了特殊的变化,也会发育成雌雄同体的胎儿。在心理学上,“雌雄同体”并非像生物学所讲的那样雌雄共生,而是一种男性气质与女性气质共存的人格原型。

    古代人类就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比如,希腊神话中就有这样一个故事:最早的人类是球形的,有四条胳膊、四条腿、一个头、两张脸。

    两张脸朝着相反的方向看。这些球形人类有着非凡的力量和智慧,他们与诸神战斗,结果被嫉妒之神砍成了两半。

    于是,人类从球形变成了两半,一半是女性的,一半是男性的。

    从此以后,这被分成两半的人类一直在寻找对方,渴望重逢。当他们中的一个遇到了另一半时,就会融化在爱、友谊和亲密当中,他们片刻都不能分离,并且一起度过一生。

    或许有人觉得神话故事不过是无稽之谈,是人类在面对无法解释的现象时编造出的答案。当人类文明发展到19世纪,心理学家荣格通过观察,发现了人格中雌雄同体的现象。荣格认为,在男人的身体中,存在着一个女性的原型,叫做阿尼玛;在女人的身体中,存在着一个男性的原型,叫做阿尼姆斯。荣格用这两种原型解释了男人身上阴柔的气质和女人身上阳刚的气质,同时,也解释了为什么男人和女人会一见钟情?为什么情人眼里出西施?

    由于阿尼玛的作用,一个看起来阳刚硬朗的男人,做事豪爽、不拘小节,他内在的自我却可能胆小而软弱;同样,由于阿尼姆斯的作用,外表小鸟依人的女子可能铁骨铮铮,一身硬气。

    在男人身上,阿尼玛的原型通常和母亲或者意中人联系起来。荣格说:“每一个母亲和每一个被爱的人,都被迫成为这一无处不在的、超越年龄的意象的承载者和体现者,与男性最深层的心灵现实相呼应。”因此,男人往往在看到女性第一眼时,就会感觉“这个人对了”,其实,是对方符合了男人无意识中的阿尼玛形象。

    在女人身上,阿尼姆斯则是深藏在女性的无意识中,以男性的方式表现的一种人格。父亲是女人最早接触到的男性,因此,女人的阿尼姆斯基本是受父亲的影响。女人在孩童时代就会在无意识中形成一个模糊的男性气质,直到成年后,才会从恋爱对象的选择上表现出来。

    如果父亲的影响是正面的,女儿的阿尼姆斯就会内化为一个“白马王子”的形象,当她在寻找恋爱对象时,也会按照“白马王子”的标准来找。当然,这些都是不自觉的。

    不过,囿于时代的限制,身在一个父权制社会的荣格将阿尼姆斯作为女性的精神引导,在今天看来,尽管他提出了女人身上存在的男性气质,却大大忽略了女人本身的独立意识,很可能成为女权主义者口诛笔伐的对象。

    实际上,荣格在提出这一概念时,并不是以“性别”作为出发点,而是以“灵魂”之名。因为拉丁文是分阴阳属性的,于是同样意思的两个词,阿尼玛和阿尼姆斯便成了男女两性心灵中隐藏的人格原型。

    由于社会文化的影响,男人必须作为男人而存在,女人必须作为女人而存在,因此这两种人格原型的表现只能通过投射来完成。比如,一个一本正经、循规蹈矩的正人君子会受到妖冶女郎的诱惑,上演一段惊世骇俗的爱情故事;一个品行端正的良家妇女会不可救药地爱上一个浪荡子,甚至为了他抛弃家族名声,选择私奔。在文学作品中可以找到很多这样的例子,如茨威格的小说《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这些近乎疯狂的爱恋不仅仅是因为恋人的魅力势不可挡,更是因为恋人身上流露出了潜藏在无意识中的阿尼玛或阿尼姆斯。

    在《红楼梦》中,贾宝玉和林黛玉初次相见时,黛玉一见宝玉,便吃一大惊,心下想道:“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一般,何等眼熟到如此!”宝玉看过黛玉,也笑着说:“这个妹妹我曾见过的。”贾母笑他胡说后,宝玉又笑道:“虽然未曾见过她,然我看着面善,心里就算是旧相识,今日只作远别重逢,亦未为不可。”由此可见,黛玉便是宝玉心中的阿尼玛,宝玉则成了黛玉的阿尼姆斯。

    此外,阿尼玛和阿尼姆斯的存在也为同性恋者找到了理由。社会文化让男人隐藏起自己身上的女子气,也让女人隐藏起了男子气,于是阿尼玛和阿尼姆斯变成了被压抑的性别原型。当阿尼玛以一种极端的方式表现出来时,就会让男人成为女性化的男人,如人们常说的“娘娘腔”,更严重的情况下,男人会成为带着女子气的同性恋者。反之,女性无意识中的阿尼姆斯原型如果极端表现的话,女人就会变成带着男人气的同性恋者。

    非常不完美——美好和丑恶共存

    一直以来,钱乐对自己都不满意。小时候,他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讨人厌、最不懂得交朋友、最不受欢迎的孩子。长大后,他则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没有魅力、最无能、最孤独的男人。

    为此,钱乐从一个城市搬到另外一个城市,希望躲开过去的自己,在一个新的环境中重新开始生活。在陌生的城市,没有人知道他高中时糟糕的成绩,也没有人知道他连续被三个女朋友劈腿,没有人知道他灰暗的内心,也没有人知道他永远改不掉的爱吹牛的毛病。

    很快,他就发现自己错了。无论他搬到哪里,即使时间在变、环境在变、身边的人从熟悉到陌生,唯一没变的还是原来的那个他。

    花了一个月的时间,钱乐拿到了新城市的第一个offer。工作的第一天,钱乐在为同事做模拟讲座时,再次犯了吹牛的毛病。他越讲越兴奋,结果把原本一段中规中矩的职场演讲变成了个人脱口秀。

    因为台下的听众没有人认识他,于是他更加肆无忌惮,不停地为过去的自己增加功劳和业绩,好像只要这样,他的过去就真的会变成一部充满冒险和激情的励志片。

    回到家后,钱乐为自己失态的行为感到懊恼。他对着镜子里的自己说:“我讨厌你,你为什么如此丑陋?”他对自己毫无控制能力的软弱感到悲哀,也为自己身上众多的阴暗面苦恼。他几乎看不到自己的优点了,每天厌恶地看着“非常不完美”的自己。

    到了第二个星期,钱乐参加了一位公司元老的培训讲座,主讲者在谈到每个人的不完美时,说:“每个人身上都有缺点,或许你从来不知道,那些你自己不喜欢的地方,往往会成为你人生中的财富。比如,你讨厌自己夸夸其谈时,脸上那副浮夸的表情。然而,很多人正在为了这样一副好口才死命读书,拼命练习,希望能够像你一样流利而动人地演讲。实际上,每个人都是不完美的,面对自己的缺点,或者说,面对自己不喜欢的个人特质,你需要做的只是坦然地接受它的存在。”

    讲座过后,钱乐倍感震惊。他甚至觉得,这位主讲人好像是研究了他的材料,专门讲给他听的。钱乐心想:“如果真的像主讲人说的那样,我的‘吹牛’应该是我过度自信的表现,我的失态只是我放弃了一本正经的说教。这些缺点,在别人眼里都是优点,那么,我的毛病就都不是毛病了!”

    自我安慰了一番后,钱乐回家写了一篇两小时的演讲稿。他将多年来的内心挣扎都写了出来,其中的酸楚、痛苦以及从这场讲座中得到的新启发倾注于笔下。在关灯睡觉前,他喃喃自语道:“明天起床时,你就变成了一个新的钱乐。”

    当一个人能够坦然地接纳自己的阴暗面,真诚地对待自己的缺点时,就会发现缺点的另一面。其实,任何事情都是有两面性的,一个健谈的人在某些人看来就是过于聒噪,一个坚持自我原则、不愿从众的人也可能被认为不够平易近人。

    外在的评论会左右一个人一时的思想,内在的审查才会将内心逼向边缘。就像是电影审查制度一样,某个机构的审查不可怕,创造者对自己的审查才是最可怕的。一个人如果如同审查机关一样,一会儿想要做个淑女,就压抑自己开怀的笑声;一会儿想要坚持自我风格,开始否定刻板的自己,这样几个来回之后,整个人定会陷入了自我矛盾之中,找不到可以依从的价值观,更找不到恒定的判断标准。

    如果一个人的完美主义情结过重,更会在完美与不完美的问题上把自己逼入死角。坚持完美主义的人,对工作、生活,对自己、他人都严格要求,刻意追求完整的人生,想要生活中的每件事都能够完美无瑕地进行,一旦出现纰漏,不仅对他人求全责备,对自己也是百般苛责。结果往往是消极与积极无法调和,要求和现实无法相容,内心痛苦,无以解忧。

    从前有一个牧羊人,他是一个极端的完美主义者。牧羊人养了一百只羊,他在内心规划着,羊养肥了可以卖钱,卖钱之后可以买更多的羊,然后他就会变成有钱人,过幸福的生活。带着心中的美好蓝图,他每天将羊群赶到水草丰美的地方放养,期待羊羔快些长大。

    一天,从草原的远处来了一只老狼。饥饿难耐的老狼趁牧羊人不在的时候,吃掉了一只羊。到了晚上,牧羊人清点数目的时候,发现本来有一百只的羊群变成了九十九只。一番搜寻后,他在河堤下发现了羊的尸体。

    牧羊人悲痛欲绝,无法接受这个残酷的现实。他心想,现在已经少了一只羊,他的幸福生活也变成了泡影。那么,剩下的羊留着有什么用呢,干脆都不要了。于是,牧羊人将羊群赶到了悬崖边,全部推下悬崖,统统摔死了。

    看过这个故事,一定有人说牧羊人是傻瓜。那么,是不是那些不考虑现实因素,一味地追求完美世界、完美自我的人都是傻瓜呢?

    初出茅庐的年轻人都在痛恨世界的黑暗,因为现实世界和他头脑中的美好世界与美好未来相悖。当人到了而立之年、不惑之年,就不再为了内心理想和现实的不一致而痛苦了。因为他发现,世界永远都是美好和丑恶共存的,一个人也必将有崇高的一面,有阴暗的一面,美好与丑恶共存。

    坦诚地告诉自己,这就是一个非常不完美的世界,你就是一个非常不完美的个体,这比想当然地规划心中的蓝图要重要得多。承认和接纳不完美的自己,是人生中一件非常重要的事,也是每个人必须经历的一段人生旅程。其实,人生的完整不在于每个方面都很完美,而在于积极和消极彼此调和,在磨合和妥协中形成新的完整。

    季羡林的儿子季承在写回忆父亲的文章时,将一代国学大师写成了一个对妻子、儿女不近人情,将全部心力放在书籍和猫身上的怪老头。文章发表后,引起了许多人的批评,其中有人说,季承的描写破坏了季羡林在人们心中的完美形象,为此,季承解释说:“我只是想告诉大家一个真实完整的季羡林。”

    或许,当学会接受不完美的自己,接纳不完美的他人时,一个人就真的成熟了。

    潜意识的障眼法——梦境不仅仅是梦境

    三天前,美静做了一个非常恐怖的梦,过了好几天,她依然心有余悸。梦中是片段式的场景,像电影闪回一般,一段一段地出现。一开始,美静来到了一个花园。花园里站着一个长发飘逸的女子,美静对她的背影很熟悉,可是又看不见她的脸。

    走近后,美静发现长发女子杀了人,并且在肢解尸体。美静一阵眩晕和呕吐,她感到非常害怕,于是赶快逃走。她跑啊跑,跑啊跑,可是双腿好像就是跑不快。跑了很久之后,她又回到了长发女子面前。

    这次她同样看到女子在肢解尸体,不过没有之前那么害怕了。

    场景转换之后,长发女子开始喂美静吃食物。美静知道食物里藏着一只“杀人的手”,于是拼命地躲藏,可是长发美女一直逼她,样子看起来很疯狂。美静正要逃开时,遇见了一个男孩。她向男孩求助,希望他能解救被疯女人追赶着的自己。男孩欣然答应了,可是,他转眼之间就变成了长发女子的帮手,两个人合起伙来抓美静。美静再次选择了逃跑,她跑啊跑,跑啊跑,用了很大的力气,却好像只跑了几十米的样子。在她马上被抓住的时候,美静从梦中惊醒了。

    在分析美静的梦境之前,先来了解一下她做梦前的现实情况。美静今年上大学一年级,她和最要好的闺蜜甜甜爱上了同一位学长李涛。

    两个人都在偷偷暗恋的时候,甜甜先向李涛表白了,因此他们变成了男女朋友。

    美静虽然一再隐藏内心的情感,最后还是因为一件小事和甜甜发生了争执。从此之后,两人的友谊受到了影响,美静的生活也出了问题。她开始失眠、头晕,睡觉的时候经常做噩梦,学习情绪也不高了。

    在吵架后的第二天晚上,美静做了这样的梦。

    所谓“白日有所思,夜晚有所梦”,从这个梦境的表面来看,美静将心中的愤怒和矛盾在梦里表达了出来。那个披着长发的杀人女子就成为闺蜜甜甜的化身,当美静向一个突然出现的男孩求助时,男孩瞬间变成了甜甜的帮手,也就意味着,她喜欢的学长和甜甜在一起,而不是选择和她在一起。无论美静怎样奔跑,总是跑不动,跑不远,也意味着她在现实中彻底失败了。

    当然,如果按照精神分析的方法来看,美静看见的是长发女子的背部而不是面部,代表了她潜意识中一种“拒绝”的态度,比如拒绝面对内心的情感,为了维持友谊,拒绝向喜欢的男生表达心迹。此外,杀人是一种摆脱外来影响的手段,而被杀则象征做梦者受到外在环境的影响。美静在梦中是被害者,意味着她性格中软弱的一面,在追求男朋友方面不如对方,发生争执后,她的内心受到的震荡比较强烈。

    当做梦者梦见杀人这种极端暴力的手段时,常常意味着潜意识的能量正在积聚,将成为做梦者对暴力追求的一种暗示。因此,美静需要尽快地调整好自己的心理状态,勇敢地面对内心压抑的欲望和情感,否则的话,对身心的影响会越来越大。

    生活中,很多人强调说,“我从来没有做过梦”,或者“我从来记不住梦到了什么”。从心理学的角度讲,没有人是不做梦的,之所以有人会不记得做过梦,或者不记得梦见了什么,是因为他们醒来的时间不是在睡眠阶段中的“快速眼动睡眠”阶段。人在睡眠时,一旦进入“快速眼动睡眠”阶段,人的心脏频率、眼动速度和肌肉的活动强度都和觉醒状态时差不多,人就在这一阶段进入梦境。

    弗洛伊德在《梦的解析》一书中强调了梦境的来源:一是深藏在潜意识中的童年期创伤事件;一是内心愿望的实现;一是由现实情况引发的一系列联想。当然,弗洛伊德在书中强调了潜意识的作用,认为人的大多数梦境都和童年期的心理创伤有关。比如,一个经常梦见被蛇攻击的女子可能在童年期遭遇过性侵犯;一个小时候被父母虐待的男子经常会梦见被人追杀,或者真的被杀害。

    随着人类对梦的研究越来越深入,弗洛伊德的经典分析正在慢慢被推翻。2008年,美国的一份对人类梦境的最新研究表示,梦境中的素材更多来自过去一周发生的事情,而不是产生于童年时期的心理创伤。和遥远的童年期的经历相比,日常的记忆、生活中的小事会对梦境产生更重要的影响。比如,和朋友的一次争执、一部精彩的电影,或者和朋友聊天时的重要话题。

    很多人都做过被人追赶,但是又不能动弹,或者跑也跑不动、跑不远的梦。这种梦境是大脑对自然情况的一种反应。在“快速眼动睡眠”阶段,做梦者的身体常常麻痹,因此,潜意识将这种身体的麻痹转化为心理上的无助感,人就会在梦中努力逃脱追捕,却又好像马上就要被抓到。

    此外,飞翔的梦境也是人们经常遇见的梦境之一。来自进化心理学的解释认为,飞翔表现了人类的“遗传记忆”。达尔文曾经认为,人类的祖先是由鸟进化而来,因此,飞翔的梦是一种遗传记忆的表现。

    同时,这种梦境也表达了做梦者希望摆脱困境,获得希望的心理期待。

    心有千千结——了解自己的情结

    小雅的初恋发生在19岁,对象是她的大学老师。在一起的原因很简单,他人很帅,一肚子学问,是个文艺青年。因此,小雅不在乎这个男人大她15岁。当然,他是有家庭的,孩子已经上小学了。

    他们的约会很简单,为了避免流言蜚语,他们都是晚上出门,去24小时营业的咖啡店聊天,看午夜场电影,然后就是酒店过夜。小雅非常享受他的疼爱,站在他身边就觉得心里踏实。

    小雅从来没想过和他结婚,可是,他的家庭还是给他们的爱情带来了麻烦。周末约会,他总是要安顿好妻子和孩子,才能匆匆忙忙地见她一面,说不上几句话,再匆匆离去。断断续续两年后,小雅面临毕业,他们的爱情也在争吵和猜忌中告一段落。

    分手后,小雅离开了生活20多年的城市,去了外地。她本以为能够告别内心的伤痛,却发现离他越远越伤心。那段时间里,小雅什么都吃不下,吃什么吐什么,体重一度下降到了40公斤。就在她内心痛苦,孤独寂寞的时候,明远出现了。

    他是分公司的经理,一个月在总部待两星期,回分公司待两星期。

    上班第一天,小雅就见到了明远。可惜,明远当时赶着回分公司,没有说话的机会。两个星期后,两人才真正开始联系,并很快同居。他同样有家庭,比小雅大19岁。

    明远非常宠爱小雅,他很有修养,说话很温柔,常常为她安排意想不到的惊喜。即使他回到分公司,依然每天给小雅打电话,问她睡得好不好,有没有按时吃饭。这一次,小雅认真了。她觉得,这就是她要找的男人,她想和他一起生活,想为他生个孩子。

    可是,明远明确提出,他不可能离婚,即使和妻子没了感情,他也不会扔下女儿不管。实际上,常常令小雅吃醋的不是他的妻子,而是他的女儿。每次他们在一起的时候,明远肯定会讲一堆关于女儿的事。因为他的女儿,他们的约会经常一推再推,他甚至会因为女儿在睡觉,而挂断了她的电话。到最后,小雅失去了耐心,申请了出国留学,彻底放弃了这段关系。

    过去了好几年,小雅身边的追求者依然是年长她很多的人,即使她并非有意破坏别人的家庭。不可思议的是,小雅对同龄人一点感觉都没有,总觉得他们还是小朋友,还没长大。她有一点意识,她之所以这样,或许是因为从小和母亲一起生活,缺乏父爱,才会如此。她并不想30岁之后的生活也是一个人孤孤单单地过日子,也不想作为某个男人的情人躲藏在见不得光的地方,可是,她又不知道如何改变?

    从小雅的感情经历分析,她是一个有恋父情结的女子。一般情况下,父女相依为命的家庭,或者父女感情好,而母女关系冷淡的家庭容易发生女儿过分依恋父亲的现象;另外,童年期过早失去父爱,或者出生在单亲家庭的女孩会将对父亲的感情转移到其他人的身上,产生对印象中或想象中的父亲形象的依恋。小雅则属于后者。

    小雅的交往对象都是年长她很多的男性,有的甚至到了她父亲的年纪,很明显,她将这些人当成了父亲的替代品,享受那种父亲对女儿的宠爱。不过,这些已婚男子并不能给予她“完整的父爱”,反而加重了她内心对父亲的依赖。因此,即使和一个对象分手,她依旧会在人群中寻觅父亲式的恋人,从而弥补成长中的内心缺失。

    如果小雅一直带着这种情结生活的话,即使她有一天走入了婚姻,也可能无法全心投入,无法将对父爱的寻求转移到丈夫身上,最后导致婚姻的不幸。因为,她在寻找的永远都是心中那个父亲的影子,当她发现一个人比较符合内心的标准时,就会与之开展恋情。但是,世界上根本没有人会完全符合她的标准,导致她所有的寻找都成了虚妄。

    实际上,每个家庭中的孩子都有不同程度的恋父情结或者恋母情结,这是一个客观存在的现象,并不是见不得人的事。不同的是,正常发展的孩子在进入青春期后,会将对父亲或母亲的依恋转移到同龄的异性身上,发展伙伴关系、谈恋爱,从而进入人格发展的新阶段。

    然而,那些对父亲或母亲依恋时间更长、程度更深的孩子,容易在青春期发生情感固着,无法转移心理上的依赖,严重的话,可能一辈子都无法摆脱这种情结的困扰。

    具有恋父情结的女孩子,心地一般都比较柔软,即使外在上可能具有高学历、高收入,在社会上拥有较高的社会地位,但在内心中,她永远是一个需要被宠爱的小女孩。同样,具有恋母情结的男孩子也有类似情况。恋母的男孩一般没有主见,缺乏进取精神,有时甚至为了讨好母亲而抑制自己的主张。在婆媳关系上,恋母的男性无法忍受妻子说母亲的坏话,常常因此和妻子怄气,甚至导致夫妻关系的裂痕越来越大。

    或许,世界上所有人的心里都有一个固着的情结,或者是对父亲的,或者是对母亲的;或许是对完美的情结,或许是对成功的情结。

    了解自己的情结是为了克服、摆脱它们,让自己能够幸福地生活。对于恋父或恋母的人来说,让自己变得独立、坚强起来是最好的方法。

    不仅仅是经济上的独立,要让自己在精神上渐渐独立,将原本的单向依赖变为彼此依赖,互相关怀。

    化妆舞会与面具——人格与伪装

    心理学中的人格一词,来源于希腊语persona,它的原意指的是演员在舞台上戴的面具,就像京剧演出时演员画的脸谱一样。后来,这一词成为了心理学中的专业术语,表示人在不同社会场景中表现出来的人格。

    可以说,一个面具就是一个人格的侧面,所有的面具,包括面具下面那个真实的自我,一起构成了人格的总和。因此说,人格没有真假之分,只有公开的人格和隐秘的人格。

    在社会上的公开场合,人们需要和他人和睦相处,不能过分暴露自己的本性,因此就会戴上“亲和”、“有修养”这类面具。人们在追求理想时,不想让人看到内心软弱的一面,因此,就会戴上“积极向上”、“开朗乐观”这类面具。

    这些面具会帮助人们实现个人目的,取得想要的成就。但是,如果一个人过分沉溺于扮演的角色,也可能因此陷入“面具膨胀”,让一部分特质占领了人格的全部。

    在司汤达的小说《红与黑》中,作者塑造了一个内心充满矛盾冲突,为了飞黄腾达的目的戴着面具生活的人物形象——于连。于连生在一个平民家庭,他最崇拜的人物是拿破仑,可惜,在他出生的年代,拿破仑已经成了过去时。

    为了能够像拿破仑一样出人头地,于连想尽一切办法进入上层社会,而达到目的的唯一方法就是穿上黑色教服,成为主教。为了迎合上流社会的标准,他不得不违背自己内心的想法,生活在一连串的矛盾当中。

    于连根本不相信上帝的存在,却为了获得主教的位置而装出一副热忱、虔诚的模样;他将《圣经》中的话当作谎言,却又将《圣经》和《教皇论》的拉丁文版本倒背如流;他内心对拿破仑充满了热爱和敬仰,却因为害怕别人知道而烧毁了藏在床垫下的拿破仑画像……为了迎合上流社会的审美趣味,为了达到他改变命运的目的,于连隐藏起内心真正的声音,戴上了一层又一层的人格面具。

    如果说,整个世界就是一个庞大的化妆舞会,那么每个人都是戴着假面生活。作为向公众展示的一部分人格,假面就变成了社会情境下的自我。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面具具有欺骗性,甚至常常被人称作“虚伪”,然而,每个人都是在将真我隐藏起来之后才顺利地被群体和社会接纳的。若说虚伪,那么这个化妆舞会不是更大的虚伪吗?

    相信,没有人愿意将对外呈现的人格面具定义为“虚伪”,也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个虚伪的人,因为虚伪是个贬义词。试想一下,一个人真的能做到那么纯粹,一点都不虚伪吗?见到不喜欢,甚至讨厌的人,也要礼貌地问声好,这时候戴的是“修养”的面具;明明不喜欢做一件事,但是为了金钱或者奖赏,还在认真地做,这时候戴的是“积极”的面具;一个人内心很脆弱,害怕和人争论,委屈时想要躲起来大哭一场,却还是笑着对大家说“我没事”,这时候戴的是“坚强”的面具。

    就像于连一样,这些面具都违背了自己的内心,却让人与人之间更融洽,社会秩序更稳定。曾奇峰曾经说过:“我不知道的是,有没有这样一种境界的人格,不需要任何防御,‘裸露’着就可以好好地活下去?”从文字中,可见大师的率真可爱,情怀别致。可是,这样的“裸露”的情怀是每个人都能够尝试的吗?

    司汤达在《红与黑》中只让于连活了23年,算是英年早逝。短暂的生命中,作者却让他的23岁经历了人生的所有,他曾经有希望、有梦想,并且不择手段地为之奋斗,最后失败,死亡。

    可以说,在于连的一生当中,他都戴着面具而活,为了不同的目的以假面示人。到了法庭上,他终于扯去了面具,卸掉了一切伪装,这时人们发现,原来这个手段卑鄙,内心肮脏的家伙是一个不甘平庸,勇于反抗贵族社会的平民英雄。此时的他面对着赤裸的灵魂,发现了最真实的自我,也发现了生命中的真爱。

    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面具,也有很多于连这样戴着面具苦苦挣扎的人。实际上,人格面具本身是没有好坏之分的,就像人民币本身没有价值一样,重点在于戴着面具的人如何使用它。事实已经证明,“坚强”、“亲和”、“有教养”……这些面具能够让人们更顺利地适应社会生活,获得他人的接纳,既然如此,这些面具的存在又有何妨呢?

    只有当一个人过分地沉迷于人格面具之中,沉迷于自己扮演的角色,才会发生可怕的悲剧。因为,一个人戴着面具,刻意扮演某种角色的人,容易在角色中迷失原本的自我,失去个性,从而变得茫然。

    而且,沉湎于某种角色也会使得真实的自己与角色身份混淆,造成心理冲突。

    人在社会中生活,面具是一种保护伞,就像动物的皮毛伪装、颜色伪装一样,可以帮助人们适应环境,保护内心的自我空间。当然,我们也要根据环境及时调整角色,以平常心来面对生活中的虚伪与不真实。这样的话,就能使心理处于一种平和的状态,我们的理想、目标、人生追求才更有希望。

    究竟是谁的错——不靠谱的大多数

    导演西德尼·吕美特在他的处女作《十二怒汉》中以一个陪审团为主角组织起了法庭上的辩论会。导演在探讨美国陪审团制度和法律正义的同时,也将群体中的“集体潜意识”融入其中,使其成为一部可供心理分析的作品。

    针对一个18岁的少年是否杀死继父的案件,12个素不相识的人聚到了一起。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烦心事。

    他们不懂法律,甚至不需要懂任何法律。他们只需要根据法庭上提供的证据,按照一般人的道德评判标准确定一个人有罪或者无罪。

    经过冗长而复杂的庭审,法官请求对被告发布最后的裁决。从法庭提供的证据来看,少年一定是杀人凶手。居住在对面的妇女透过窗户看到了被告举起刀杀人;楼下的老人听到被告说,我要杀了你以及随后身体倒地的声音;令被害人致命的凶器和被告曾经买过的弹簧刀一模一样;被告的不在场证词含糊不清,因为他连电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

    表面看起来,这是一起板上钉钉的案件,判决被告有罪理所当然。

    在法庭上浪费6天时间的陪审员已经厌恶法庭闷热的环境和没完没了的证据展示,他们希望尽快做出决定,然后回家看球赛,或者继续打理自己的生意。

    11名陪审员出于各自不同的目的,宣布了被告有罪。只有一位陪审员觉得尚有疑点,坚持提出反对。按照法律规定,陪审团的决定必须一致通过才能最终定罪,因此其余的11个人恨透了这个“搞事”的家伙。

    在第12个人的坚持下,陪审团的成员重新分析了案件的疑点。

    最后,案件中的五个疑点被一一确认。18岁的少年因为个子太矮,根本不可能“举起刀”从父亲的胸口刺下;由于火车经过时的噪音太大,跛脚的老伯也不可能听清楚“我要杀了你”这句话;跛脚老伯说他花了15秒时间从卧室穿过走廊,看到少年杀人后仓皇出逃,然而,正常人尚且需要41秒才能完成的距离,一个跛脚的老人根本不可能做到,因此他说了谎。至于少年忘记了电影的名字,完全是因为情绪太过紧张,导致大脑一片空白所致。任何人在情绪紧张的情况下,都有可能忘记事情,包括身边的小事。

    经过7次表决之后,其他陪审员纷纷推翻了原本的决定,直到最后一名顽固坚持被告有罪的陪审员放弃了立场,少年被宣布无罪。

    电影中,导演在每个平凡、普通甚至有些不负责任的陪审员身上发掘出了人性的高贵和正义的力量。可是,身处现实的人们必须看到,一群手握生杀大权的人是这么容易被操纵、被控制、被改变。如果案件本身反过来,少年实际上是无罪的,在大多数陪审员坚持被告无罪的情况下,只有一名陪审员坚持其有罪,并且用尽浑身解数说服了其他人,那么,这些不负责任的陪审员不是更加可怕了吗?

    当然,我们要讨论的并不是陪审员与司法公正的问题,而是陪审团成员的“集体潜意识”。古斯塔夫·勒庞在他的着作《乌合之众》中提到,人与人之间的心理极易相互传染,形成一种“集体潜意识”。

    正如那11位陪审员一样。只要群体中有人尽心引导,对代表反对意见的整体进行施压,就可能得到其预想的结果。古斯塔夫·勒庞说:“从集体心理上作用的影响,要比从外部对每一个个体施加压力,更容易影响人的判断。”

    由此可见,当正义之剑掌握在大多数人手中时,并不见得一定好于少数人。在大多数人中,同样只有少数人的意见在起作用,其他人有的是打酱油的,有的只是保守地选择了人多的一方,有的干脆毫无考虑,选A或B只是个概率问题。因此才有那么多人经常提起一句话:民主是多数人对少数人的专制。

    在集体潜意识的影响下,人们最容易做出的决策就是从众。社会心理学家阿希曾经针对“从众”问题做过一个实验。实验的假设是当聪明的人看到事实时,他会遵从事情的真相,而不是依附他人的意见。

    然而,实验结果却让人大跌眼镜。

    阿希将被试分为7人一组,其中编号为7的被试是真的被试,其他人都是实验助手。实验开始后,被试与实验助手都坐在桌子旁,并且对实验者呈现的卡片进行判断。实验者会一次呈现两张卡片,其中一张是一条直线,作为标准线。另外一张画三条直线,其中一条和标准线一样长。

    被试的任务是判断第二张卡片上的三条直线,哪一条和标准直线一样长。前两次,实验助手按照真相情况作答,到了第三组卡片出现时,实验助手开始“捣乱”:有的人做正确的判断,有的人做错误的判断。于是,真正的被试开始感到困惑,他不知道应该跟随大多数人的错误判断,还是应该做出真实的判断。

    统计结果表明,全部被试中有37%选择跟随众人的错误判断,75%的被试至少有一次做出了从众的选择。

    很多时候,真理掌握在少数人手中。而无论是心理学上的研究,还是历史的教训也都在告诉我们,创造文明和领导文明的,历来都是少数知识贵族。所以,当群体的潜意识行为代替了个人的有意识行为,文明赖以存在的道德就可能会被野蛮的群体瓦解掉,而那些不无道理的破坏者,就成了彻彻底底的野蛮人。

    虽然说,对一种理念彻底的信仰是危险的,但是完全缺乏信仰和主张同样危险。在下面这个不无讽刺的故事中,你可以看见群体的盲从是多么可笑,而这些人,随时有可能成为决策中的大多数。

    辛克站在广场旁边的马路上,对着马路对面的公寓楼喊:“黛西,黛西你在吗?我在等你。”公寓楼里没有半点反应,辛克继续喊:“黛西,我知道你在家,我是辛克,我在这里等你。”辛克继续喊了两遍,被一阵冷风呛了嗓子。

    辛克咳嗽了一会儿,一位中年男子来到了他的身边。“你在喊谁,黛西吗?”辛克说:“对,我在喊黛西,她应该在家。”中年人笑了笑:“啊,一定是吵架了吧。没关系,我帮你。”中年男人对着公寓喊了一声“黛西”,回头问辛克说:“你叫辛克,对吧?”辛克点点头。

    于是,中年男人喊道:“黛西,你在家吗?辛克在这里等你!”中年男人连续喊三声之后,对辛克说:“没关系,我年轻的时候也遇到过这种事儿,过去就好了。她现在还是我老婆。”随后,辛克和中年人一起喊起来:“黛西,黛西,黛西……”

    过了15分钟,广场上围过来很多人,没有人来问辛克是怎么回事,但是所有人都在喊:“黛西,辛克在这里等你。”又过了15分钟,辛克的身边围满了人,所有人都向着马路对面的公寓楼喊“黛西,黛西,黛西”。辛克被人群的声音震得耳鸣。他从侧面穿过了人群,离开了广场,向邮局的方向走去。

    辛克走过很远之后,依稀还能听见人群的喊声。他心想,下一次,要喊哪个名字呢?斯蒂芬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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