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和谐社会引论-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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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确的政绩观对构建和谐社会起凝聚作用,错误的急功近利的政绩观会引发一系列劳民伤财的后果,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心疾首,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破坏因素。目前,我国已经实现了总体小康的目标,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正在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奋进。各级领导干部在奔小康的道路上,率先垂范,勤奋工作,创造了一系列谋民利、得民心的政绩。这种政绩,实际上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功绩,应当提倡和发扬。但是,在创政绩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领导干部急功近利、盲目攀比增长速度、大肆兴建形象工程、为个人捞取政治资本的不良倾向。针对这一问题,党中央不失时机地提出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的问题。2004年1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特别强调,要切实加强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求真务实的自觉性。要真正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更加自觉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更加自觉地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协调发展。各级领导干部必须以正确的政绩观做指导,做构建和谐社会的表率。

    一、历史上的政绩观

    在我国,自古以来人们是非常重视官吏的政绩的。许多古代的思想家、政治家对官吏的政绩问题提出过重要的论断。

    儒家祖师爷孔子主张对政界官吏进行全面考察。他在《论语.为政》篇中,要求对官吏要“视其所以”,就是观察他的所作所为;“观其所由”,就是观察他的一贯经历;“察其所安”,就是查看他养成的习惯和意识。他说这样追踪官吏的全部表现,官吏就难以假乱真了,即“人焉瘦哉!”瘦是隐藏之意,是说官吏难以隐藏其优劣。

    汉代大思想家王符在其名著《潜夫论·考绩》中说:“大人不考功,则子孙惰而家破穷;长官不考功,则吏怠慢而奸宄兴;帝王不考功,则直贤抑而诈伪胜。”这里说的“考功”就是指考核人的业绩或官吏的政绩,把“考功”提到了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高度。他明确告诫世人:家长对家人不考核功绩,会使子孙懒惰家庭破产;长官对下级不考核功绩,官吏就消极怠慢,还会出奸诈违法之人;帝王对大臣不考核功绩,正直贤能的人会受到压抑,巧诈虚伪的人就会得势。王符还把对官吏的考绩提到事关天下太平的高度。他在《潜夫论。考绩》中说:“不循考功而思太平,此犹欲舍规矩而为方圆,无舟楫而济大水。”

    汉代的《汉书·水谷传》中也把考核官吏政绩看成事关治乱兴衰的大事,其中有这样的话:“治天下者,尊贤考功则治,简贤违功则乱。”就是说,治理天下的人,能尊重贤人并考核官吏的功绩,天下就会治理得好,轻慢贤能之人而又不考核官吏的功绩,国家就会乱象丛生。

    三国时曹操用人很重视实绩,他说,“天地间,人为贵”,“为国失贤则亡”。那什么是天地间可重用的贤人呢?曹操反对静态地看人的道德,主张动态地看人的作为、看人的实绩。他认为要用那些“成就王业”的人,而不是用那些干不成事的谦谦君子。他举春秋战国时代的苏秦、管仲以及兴汉业的陈平、韩信、萧何等人为例,说这些人出身寒微,最初声誉不好,但是这些人都是实干家,“卒能成就王业,声名千载”。

    唐太宗非常重视对官吏政绩的考核。有一次唐太宗与魏征探讨选官用人事宜,太宗说:“知人之事,自古为难,故考绩黜陟,观察善恶。今欲求人,必须慎访其行。若知其善,然后用之。”这段话告诫人们,知人虽难,但经过考核就可以掌握其善恶。招贤纳士须慎访其行,提升或罢黜官吏,必须通过政绩考核才能作出判断。

    明人张居正在用人问题上也主张严考政绩,他说:“严考课之法,审名实之归,用人必考其终,授任必求其当。”意思是要建立严明官吏的督察制度,要审验官吏的名声与实际是否相符,用人必须自始至终考察他的全部历史,给人授予职务一定要使他的能力与职务相适应,不能滥竽充数。

    清代一些人对官吏的考绩也很重视。《清史稿·沈文奎列传》中讲:“探勤惰,察能否,而从以赏罚,则政柄不摇,贤愚并励矣。”意思是说,考核官吏的勤奋与懒惰,观察他们对自己职务是否能够胜任,然后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这样朝廷地位就不会动摇,贤能的人和愚钝的人都会得到勉励。

    以上列举了我国封建时期一些政治家、思想家对官吏政绩考核的见解。仅由上述几例便可以看出历史上对官吏政绩大体上形成如下观点。

    1.关于政绩的界定

    从历代思想家和政治家的言论中我们可以看出,政绩是指对官吏德才与成就的评价,不涉及对百姓的评价。所以政绩的定义,在古代人的眼中是指“从政官吏的业绩”,创建政绩的主体是官吏,政绩的客体是官吏所做的功勋和业绩。

    2.关于官吏任用和升降的准则

    官吏必须通过考绩,凭能力、本领和实际的作为来委任,凭在职位上的贡献与功勋予以奖励,因为其败绩和游惰表现受到惩罚。正如唐太宗说的“考绩黜陟”。

    3.关于考核官吏的方式

    古代思想家、政治家都主张考核官吏不能看一时一事,而要全面考察,正如孔子所说的“视其所以”、“观其所由”、“察其所安”。张居正的“严考课之法”,“用人必考其终”,就是指把考核贯穿于官吏任职的全过程,并且要规范化。

    4.关于考绩的目的

    考绩的目的是掌握官吏的真实事迹和功过。张居正所言的“名实之归”,即名与实相符。名实不符就是弄虚作假,要挖出假政绩,透视真政绩,然后根据考绩的结果授任相应的职务,或者奖励,或者对败绩者惩罚。

    二、马克思主义政绩观及其创新

    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库中,很难找到“政绩观”这一词语。政绩观是近年来我们评价干部业绩时创造的一个新词语。然而,马克思主义的文库是博大精深的。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涉及政绩的思想观点还是十分丰富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的一些论断,是我们今天树立正确政绩观的理论前提和思想导向。因此,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研究马克思主义政绩观及其在中国历史条件下的发展。

    马克思、恩格斯所处的时代是自由资本主义向帝国主义过渡的时代。无产阶级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国际联合阵线,进行世界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革命,“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口号就反映了当时的革命大趋势。在这种历史背景下,马克思对革命家和无产阶级战士的政绩要求大体上有如下一些观点。

    1.工人无祖国,为世界而工作

    马克思在他早年就确立了为世界人民利益而奋斗的宿愿。他在中学毕业论文《青年在选择职业的考虑》中这样表述他的宏图大愿:

    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人家而献身;那时我们所感到的就不是可怜的、有限的、自私的乐趣,我们的幸福将属于千千万万人,我们的事业将默默地,但是永恒发挥作用地存在下去,而面对我们的骨灰,高尚的人们将洒下热泪。

    马克思一生实践了自己的诺言,他当时对国际工人运动活动家和共产主义战士的政绩评价也持这一标准。当时革命的任务是建立世界无产阶级的国际组织,推动无产阶级革命,所以对无产阶级革命家的第一要求是树立无产阶级国际主义思想和作风。“工人无祖国”,“我是世界的公民”,就是马克思的著名口号。他倡导并建立了《共产主义者同盟》,后又建立了第一国际。他对一切为国际无产阶级革命而献身的人,给予高度评价,而对那些分裂和败坏国际无产阶级组织及其声誉的机会主义者总是坚决展开批判和斗争。他批判普鲁东、巴枯宁、拉萨尔,因为他们或败坏了无产阶级组织的声誉,或歪曲了无产阶级的革命理论。对那些献身于世界无产阶级事业的工人代表和革命家马克思则给予充分肯定和赞扬。他在《法兰西内战》中对为公社牺牲的工人领袖瓦尔兰、杜瓦尔等给予很高评价,赞扬他们的英雄业绩。

    2.无产阶级革命家的业绩,在于破坏旧世界创立新世界

    马克思对资本主义社会的罪恶深恶痛绝。他认为无产阶级的使命就是埋葬资本主义,无产阶级是资产阶级的“掘墓人”。他主张同一切传统的所有制观念和所有制关系绝裂。他认为资产阶级不会自动放弃政权,主张通过暴力革命夺取政权。他说:“暴力是旧社会孕育新社会的助产婆。”他对英国的宪章运动、德国西里西亚工人起义、巴黎公社工人的武装起义都给予充分肯定与赞扬。这表现出马克思的革命价值观也是他的政绩价值观。他对顽固维护旧制度的反革命派予以尖锐揭露和痛斥,把他们看成永远钉在“耻辱柱上”的历史罪人。他对镇压巴黎公社的刽子手梯也尔作了这样的评价:

    梯也尔是一个玩弄政治小骗局的专家,背信弃义和卖身变节的老手,议会斗争申施展细小权术、阴谋诡计和卑鄙奸诈的巨匠;他一失势就不惜鼓吹革命,而一旦人权在握毫不踌躇地把革命浸入血泪;他只有阶级偏见,而没有思想,只有虚荣心,而没有良心;他的私生活同样卑鄙龌龊,甚至在现在,当他扮演法兰西苏拉这个角色时,还是情不自禁地用他那可笑的傲慢态度显示出他的行为的卑污。

    3.树立公仆意识,甘为人民做牛马

    马克思认为资产阶级专政的实质是资产阶级对人民的压迫和统治,而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权力的代表人物完全改变了性质,他们不再是统治人民的官吏,而是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马克思称之为人民的“公仆”。马克思在论述巴黎公社的经验时,指出巴黎公社“实质上是工人阶级的政府”,是取消了官吏的常备军开支的“廉价政府”,工人阶级政府的掌权者已由社会的主人变为社会的“公仆”。马克思的公仆思想是人民政权建设的重要思想。今天我们评价干部的政绩,也必须看他的公仆意识树立得怎么样、公仆职责履行得怎么样。

    列宁所处的时代是帝国主义与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列宁的政绩观可以说是“无产阶级革命的政绩观”。他认为共产党人、党的干部在未取得政权前,要以牺牲精神全力投入革命,用暴力推翻资产阶级政权。他把那些放弃革命,企图让社会主义“和平长人”的人称为“叛徒”。例如他把考茨基、伯恩斯坦都称为“叛徒”,因为他们都主张放弃暴力革命,让社会主义以和平过渡方式实现。他反对季诺维也夫、加米涅夫和普列汉诺夫这些俄国杰出的革命家,因为这些人都不主张在1917年采取“动武”的革命方式。他还主张在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党员和干部更不能放弃革命手段。他认为承认革命胜利前有阶级斗争而不承认夺取政权后需要无产阶级专政的人,就不是马克思主义者。他认为夺取政权后,阶级敌人还会以“十倍的疯狂”、“百倍增长的仇恨”反对新政权,而且小生产者还每日每时在产生资本主义和资产阶级。所以列宁把对干部政绩的衡量标准,主要建立在革命的立场和革命的行为上。

    但是,列宁对工人阶级政党及其党员的要求,在革命胜利前后是不一样的。在夺取政权后,共产党人及其干部除了继续坚持革命以外,还要学习技术、学习文化、学习管理,甚至不惜向资产阶级专家学习业务技术。他认为革命干部不能只做政治空谈家。他主张党员和干部都要在社会主义的劳动岗位上大显身手。他掀起了学习斯达汉诺夫运动,提出了“星期六义务劳动日”的无偿劳动号召。

    列宁还主张在夺取政权后,人民和干部要树立爱国意识。在沙皇统治时代,向工人及其政党提倡爱国主义,往往会给统治者提供口实,在爱国主义的口号下,保护了沙皇的统治。在无产阶级推翻沙皇和资产阶级统治后,国家的性质变了,爱国意识得以强化。于是列宁就由倡导“与爱国主义决裂”到同爱国主义联合。过去工人阶级“没有祖国”,推翻了资本主义,政权掌握在人民手里,工人阶级就有了祖国,“而且要保卫它的独立”。

    由上所述,列宁衡量党员和干部政绩观的指导思想是:革命精神与革命行为,爱国意识与爱国行为,实干意识和对社会主义事业的贡献。

    毛泽东对马克思主义的各个方面有重大贡献,在政绩观上同样使马克思主义有创新和发展。毛泽东一生非常重视对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的教育和塑造,随着革命和建设的不同任务,提出不同要求。

    一是要树立无产阶级革命的政绩观。他一生坚持阶级斗争和阶级革命。他在民主革命时期,以对革命的态度把政治力量分为左、中、右三种,支持革命左派,反对右派,争取中间派。建国后,他仍然认为中国长期存在两条道路的斗争,革命的任务没有完,还要在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把对党员和干部优劣的衡量标准定在阶级斗争的准绳上,要求党组织成为进行阶级斗争的“战斗堡垒”,党员要成为阶级斗争的“先进分子”。他提出培养红专干部,把干部的政治表现,即阶级斗争观念和实践放在第一位,业务技术放在第二位。他提出的接班人的标准也是同阶级斗争信仰相联系的。

    二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政绩观。他坚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不是个别英雄创造的,而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他在革命生涯中始终强调党员和干部都要依靠群众、相信群众,把执政党的全部工作概括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他在1944年9月8日写的《为人民服务》一文中高度赞扬在平凡岗位上为人民利益牺牲的张思德同志,指出他“为人民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他指出共产党及其领导的军队是“彻底地为人民利益工作的”,要“为人民利益坚持好的,为人民利益改正错的”。他在另外一些文章中特别强调要关心人民群众的生活,甚至对柴米油盐这些生活的日用品也要关心。为人民服务成为共产党人的根本宗旨,也成为衡量干部政绩有无与大小的标准。谁为人民服务的成绩越多,他的价值就越大,他的政绩也就越高。上世纪60年代中国树立的雷锋这个典型,实际上就是一个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典型。

    三是艰苦奋斗勤奋工作的政绩观。毛泽东一贯教育共产党人和干部要不图虚名、踏实工作、艰苦奋斗、为民奉献。他在《纪念白求恩》这篇文章中批评了一些人的不良习气:“不少人对工作不负责任,拈轻怕重,把重担子推给人家,自己挑轻的。一事当先,先替自己打算,然后再替别人打算。出了一点力就觉得了不起,喜欢自吹,生怕人家不知道。对同志对人民不是满腔热忱,而是冷冷清清,麻木不仁。”他要求人们学习白求恩毫不利己、专门利人的精神,做一个有利于人民的人。这是对那些只图虚名,不求进取,作风浮夸者的一记耳光。后来毛泽东倡导党员干部要用“愚公移山”精神对待革命和工作,要一步一个脚印地艰苦奋斗,排除万难搞好一切事业。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他提出了两个务必的要求。即“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务必使同志们继续地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毛泽东的这一谆谆教导。对今天各级领导干部的政绩观仍具有重大指导意义。

    邓小平在总结历史经验,集中全党智慧的基础上创立了邓小平理论。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政绩观有许多新见解新发展。

    一是求实创新。他针对“左”倾思潮横行时期,唯心主义盛行、形而上学猖獗的不正之风,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思想路线。并且经常告诫全党,对一切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实事求是、脚踏实地的干部是好干部,实事求是的作风是好作风。他把党中央机关刊物《红旗》更名为《求是》。与此同时,他把解放思想、反对僵化、锐意创新作为衡量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绩的重要指导方针。他指出,一个党,一个民族,如果思想僵化,那是非常危险的。他号召干部“胆子更大一些,思想更解放一些”,要“摸着石头过河”,不要等待现成的经验。在邓小平这一政绩观的引导下,党和国家干部中确实出现了一批求实创新的优秀人才,他们在改革开放的伟大事业中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二是全面发展。邓小平提出了“发展是硬道理”的著名论断,要求从能否促进发展的角度看待干部、选用干部。他针对一些人纠缠于“姓资姓社”的争论,提出了“不争论”的口号,并且提出了衡量是非的标准,就是著名的“三个有利于”,教诲干部要以是否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利于综合国力的提高、是否有利于人民生活的改善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也作为衡量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标准。邓小平的发展观是全面的发展观,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科技、国防等多个方面。他倡导“两手抓”,既抓物质文明,又抓精神文明;既抓经济发展,又抓打击各种犯罪活动。

    三是强国富民。邓小平尖锐批判“穷社会主义”理论,指出“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主张一部分有条件的地区和人民群众要“先富起来”,先富的带动后富的,最后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在他的主持下,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富民政策,使我国两亿多赤贫人口脱离贫困或实现了小康生活。他力主中国要实现“四个现代化”,走繁荣昌盛之路。他为国家强盛制定了发展战略,诸如科教兴国战略、改革开放战略、精兵之路战略。他对干部的要求就是为强国富民作贡献,成为社会强盛、人民富裕的带头人和领路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非常重视邓小平对干部强国富民的告诫,又进一步强调,党员和干部要“以兴国为己任,以富民为目标”。

    四是爱国爱社。他把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社会主义旗帜作为全民族凝聚力的集中表现。他针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思潮,提出了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方针。他经常教诲干部和青年要树立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和爱国主义思想。他称自己是祖国的儿子,人民的儿子,一生热爱祖国,报效祖国。他要求干部必须有强烈的爱国意识。他提出了“一国两制”统一中国的理论,尽管港、澳、台实行资本主义制度,但必须看到这些地区也是“一个国家”的一部分,只能在“一国”的前提下谈两制。我们的党员和国家干部在他们的政治生涯中,不管怎样创政绩,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旗帜不能丢,否则就谈不上是好党员、好干部。

    对于邓小平提出的如上四个方面的政绩观,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和新一代领导集体忠诚地坚持并贯彻落实了,在党和国家干部制度的改革条例中,在廉政建设要求中,在党章的修改中都充分体现了邓小平提出的政绩观。

    同时,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和新的领导集体对马克思主义政绩观、对邓小平理论中体现的政绩观还有重大的发展。

    一是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把它作为衡量党绩、政绩的根本指导方针。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共产党必须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不仅是党的指导思想,而且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的思想基础。这也是新时代干部必须遵循的根本政绩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立党之本、执政之基、力量之源。共产党员首先必须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政绩观,国家所有的公务人员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来议政绩、创政绩,要忧民之忧、乐民之乐,要顺民意、谋民利、得民心。一切离开“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而只创个人政绩的行径,只能给人民利益带来损失。

    二是提出了科学发展观,使干部创政绩的行为更具科学性和全面性。针对在发展问题上一度出现的片面认识和单一追求增长速度的偏向,新的党的领导集体提出了科学发展观。这就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强调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的要求。各级干部要讲政绩,就是要按照科学发展观来指导自己的行为,离开了科学发展观,急功近利地去创政绩,这种政绩可能对协调发展带来有害后果,甚至可能成为败绩。

    三是提出了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把它作为考核干部政绩的重要指导思想。针对一些干部好大喜功、追求形式、贪图虚名和一些地方虚报浮夸、弄虚作假的不良风气,新的党的中央领导集体提出了要在全体干部中培育和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胡锦涛同志主持中央工作伊始,就提出了在全党和全体干部中开展“两个务必”的教育。胡锦涛同志在2003年庆祝建党八十二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尖锐批判一些地方的不良作风。他指出:“现在有些党员干部思想空虚,意志衰退,抵御不住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的诱惑;有些地方和部门存在严重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和弄虚作假、铺张浪费行为以及各种消极腐败现象。”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第三次会议上深刻阐述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作风的重要性,要求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把求真务实的作风体现在各项工作中。

    党的新的领导集体看出了干部和党员中存在作风问题的症结,及时提出了要树立求真务实的作风,这对纠正一些干部的片面认识和不良作风、对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具有重大现实意义。

    三、政绩观的误区及社会危害

    千百万干部带领广大人民群众奔小康,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领导干部又获得了政绩,这是顺理成章的事。可见,干部创政绩本身没有错,问题在于目前少数干部在创政绩上出现了偏差,陷入政绩误区,带来了严重后果。这是必须加以警惕和纠正的。

    目前一些领导干部在创政绩方面出现了四种值得研究的错误倾向。

    一是政绩目标短期化。一些人急功近利,只抓短期指标,往往凭上级的好恶和自己眼前的需要制定政绩的评价指标和方法。有些地方用“小康达标”的办法评价干部的政绩,用“小康水平”已达百分之多少,来衡量综合政绩,诱导一部分干部用项目的数量来作政绩评价的基准,引进的项目多,吸收的外资多,创办的企业多,就算政绩多。许多地方为鼓励某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制定“一票否决”的制度,除了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外,还有五花八门的一票否决制,诱使一些人只考虑自己在任时的业绩,而不顾长远发展,主观地设计一系列“短、平、快”的项目或任务,放弃本地区本部门发展的长远规划。他们只讲今天,不顾明天,大量布建污染工业,破坏生态环境,大建楼堂馆所,盲目建立开发区、项目区、工业园,农田遭劫而收益甚少。他们的哲学是:为官一任,政绩最重;有了政绩,就会提升。

    二是政绩评价指标的随意化。不少地方缺乏评价干部政绩的章法,更无什么科学的评绩标准。用一时一事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主要指标,从而诱使一些干部把精力用在某一件创政绩的事情上,而不顾其他事关人民利益的大事。实用主义思想在政绩评价中占主导。为了某个政治口号和眼前的利益,往往把这类任务抬到中心地位,并且制定一些指标,要求干部去“达标”。一旦对上级的检查应付过去了,这些指标也就不提了。这时,领导又谋划新的政绩指标了。

    三是创政绩行为的私利化。一些地方的领导同志,为了在任期内干几件上级领导容易夸赞、群众容易看见的“实事”,竟然不顾急需要发展的项目,不顾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擅自将自己“领地”上的人力、财力、物力用来大搞某个形象工程,最显眼的就是建公园、拓政绩大道,甚至还有集中全县、全区财力修庙、修纪念馆、修展览馆的蠢举,美其名曰文化建设。这些人真正丢掉“权为民所用”的宗旨。

    四是政绩监督紊乱化。创造什么政绩?创造了多少政绩?这需要有一个完整的考核机制来鉴别和验证。目前,政绩的监督检查机构虽然很多,但是,能正确评价政绩的机构却很少。有些机构专门检查对上级会议的落实情况,一些单位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不得不推动文山会海来标榜自己的政绩。还有什么“经济成就检查”、“财务检查”和“学习检查”,多如牛毛,弄得下面喘不过气来。同时,也逼得下面编数字、编政绩。政绩监督行为的紊乱就诱导了一些虚假政绩的出现,而忽视了货真价实的政绩。这样的监督考核办法有百害而无一益。

    由于上述错误的“政绩倾向”,形成了五花八门的政绩误区,最常见的政绩误区有如下表现。

    一曰GDP政绩观。由于多年来混淆发展与增长的界限,把GDP的增长速度和增长量作为考核一个地区发展的核心指标。从而促使一些干部把提高GDP作为创政绩的重要手段,一度出现今天拆房子,明天建房子,今天圈占农田,明天大挖矿山的行为。这一切都是为了GDP的增长,不管生态的破坏和对农民利益的侵犯。一些上级主管部门非常青睐能迅速“创造”GDP的干部,从而出现了数字出官、官出数字的怪现象。

    二曰形象工程政绩观。这几年,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一些城市确实出现了一些档次高、质量好的标志性建设工程,如会展中心、大型立交桥、大江大河的公路桥、大型体育设施和游乐场。但是,后来许多标志性工程和基础设施工程都变味了,成了一些人创政绩的形象工程。一些地方和长官竞相建立开发区、工业园,修建体育中心、文化中心,少则耗资数千万,多则几亿甚至几十亿。有些地方甚至把星级宾馆和刚刚建成的体育设施一推而倒,重新修建形象工程。不少形象工程竣工后长期闲置,缺乏服务对象,实则劳民伤财。而搞形象工程的人对偏僻落后的山村从不问津,对那些大量失业和待业人员的痛痒从不过问。这样的形象工程虽然给一些领导在创政绩上立了汗马功劳,但对老百姓带来的实惠却微乎其微。

    三曰引资规模政绩观。扩大对外开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这是对的,可是,一些人为了创政绩却把招商引资引上了邪路。他们圈占大面积良田,制订出土地不要任何代价等所谓优惠政策,不作科学论证,不断引进高污染、低技术,且市场过剩的项目。这样的外资企业兴办之日,就是新亏损企业增加之时,是不良资产形成之时。一些人为了凑够招商引资的规模,竟把内资和本地私人投资挂上外资的牌子,建立了不少假三资企业。目前,一些地方的三资企业开工率不足50%,亏损率则超过了50%,正是这种政绩观导演的结果。

    四曰文山会海政绩观。一些地方把文山会海作为推动工作的惟一方式。个别人为了创政绩就不断地设计五花八门的会议,制造千奇百怪的经验和典型,以此来为上级展示政绩。一些上级主管部门也公然把文山海的多少,作为考核政绩的指标,开的会越多,汇报写得越好,评价就越高,政绩就越大。群众对这种现象评价为:“会海滔滔、文山峻峭,领导的官运来到。”

    五曰游山玩水政绩观。一些部门和单位在每年的工作安排中,总把出访、考察和学习作为工作的主要任务。他们携带公款,走遍祖国的万水千山;手持外汇,游遍国外的名胜古迹。回来后大谈学习体会,大做考察文章,而且与外地和国外进行生活享受方面的攀比,增置办公设施,大修楼堂馆所,模仿国外和外地的豪华气派。但真正学到的经验微乎其微,真是歪嘴和尚念邪了经。领导考察越多、气派越大,而群众的日子却越来越困难。

    六曰“跑部前进”政绩观。目前,在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还存在许多漏洞,一些经济管理和掌握财力的社会管理部门,往往下拨人情款和人情项目,谁向上面跑得次数多,请客送礼多,谁就能够拿到项目,得到资金援助。这种不公平的财政和项目分配方式,诱导一部分地方负责人把大部精力用在“跑部前进”上。由于一些人确实尝到了“跑部前进”的甜头,因为“跑部”的政绩而升了官,这就使得社会上形成了浓厚的“跑部前进”创政绩的风气。

    七曰大摊派政绩观。一些地方领导人一旦掌握了权力,为了实现创政绩的目标,就采取强硬手段向干部和群众实行人财物的大摊派。许多地方曾发生过县官为了筹建文化中心,竟每月排除全县干部的工资,谓之为文化中心作贡献。还有一些人为了建立所谓广场文化,不断强迫农民无偿做义务工。有些地方为了搞标志性的建筑工程,竟把财政开支的大部分集中到工程上,甚至挪用救济款来搞形象工程。而上级人事和组织部门,往往黑白不分,把这类大摊派的干部作为“有创劲”、“有能力”的干部提拔重用。

    八曰守摊子政绩观。有些领导干部为了多赢得群众的好评和选票,竟然采取中庸的人生观。遇见矛盾绕道走,遇到困难推给别人,以玩世不恭的态度取悦于多数人,博得人人满意,大家夸赞。而实际工作则平平庸庸,地方的面貌未改,人民的生活状况依旧。但这类人往往选票很高,民意测验中居优势地位,升迁的机会也很多。这种无为而治的政绩观也是损害事业、贻害百姓的一种十分错误的为官态度。

    以上陷入误区的政绩观,对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构建和谐社会造成严重损害。

    一是歪曲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这些人把创政绩作为谋取私利的手段,这是完全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背道而驰的,是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唱反调的。

    二是贻害人民群众。走人政绩误区的人,他们只关心自己的升迁,而不管群众的痛痒。他们的所作所为是折腾百姓、损害民意,既不利于百姓的眼前利益,更不利于百姓的长远利益。

    三是大量浪费资源,损害生产力要素。一些人为了创政绩,不惜毁坏良田、破坏森林和绿地,还大量消耗资源。个人获得了政绩,生态遭到了破坏,国家的资源和财富蒙受了巨大损失。

    四是带坏了作风。一些人为了创政绩,弄虚作假,编造数字、欺骗民众。这种作风像传染病一样,一人搞虚假政绩,会带坏一批人的作风。一个搞假政绩者升官,仿效者蜂拥而来,坏作风就会四处蔓延。

    五是牺牲公众的长远利益。一些人急功近利搞政绩,因为兴办形象工程,盲目开发工业园区,造成了水土流失、耕地锐减,出现了生态和经济的恶性循环,使整个地方丧失了可持续发展的能力。一个人的创政绩行为,牺牲了多数人的长远利益。

    四、如何树立构建和谐社会的政绩观

    要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必须首先对政绩的科学概念有一个深刻理解。

    古代的政绩是指官吏的业绩,是官吏为王朝效力所建立的功勋和业绩。当今时代,我们说的政绩是指党政领导干部在公共服务中所创造的业绩。这一定义有四层含义:一是指出创造政绩的主体是领导干部而不是指一般公务员,也不是指权力机关的所有人;二是指领导干部是人民的公仆,政绩是指公仆为主人服务中形成的业绩,而不是在公共服务以外为自己或他人做出的业绩;三是指政绩是通过辛勤劳动用智慧和体力创造的,不是假别人的劳动而乘机捞取的;四是政绩是对人民事业做出的业绩,是为人民服务的成果,不是政界人物活动的过程,不是文山会海等表政形式,更不是败绩、劣绩。

    政绩有显形政绩和隐形政绩的分别。显形政绩是指看得见摸得着的政绩,比方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速度、增长量,高架桥,高等级公路,标志性建筑等等,这些对创政绩的人来说属显形政绩。人们热衷的往往是显形政绩。隐形政绩是指难以量化、难以直观地反映出来,具有潜在性质的政绩。如领导作风的转变、社会文明风气的形成、人的素质的提高,这些政绩对经济社会发展、对三大文明建设都有不可低估的作用,但它往往被人忽略。

    在政绩创造和评价中,还存在真政绩与假政绩的区别。所谓真政绩就是货真价值的政绩,是由自己及自己所主持的领导集体真正创造出来的,这些政绩是能惠及人民群众的,是没有水分的。假政绩有三种情况:或者是夸大的政绩,把一分说成三分;或者是盗用的政绩,把别人的政绩、集体的政绩假托为自己的政绩;或者是编造的政绩,把无说成有,把败绩描绘为政绩。真政绩层出不穷,假政绩也是不少见的。劝君且勿盲从迷信,区分真假至关重要。

    政绩的表现形态是多种多样的,主要可以归纳为三种形态。

    一是物质形态。有些政绩是以物质形态显现的。领导者或领导层创造政绩的劳动物化了,领导政绩的载体是物质财富,如GDP的增长、财政收入的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城市建筑的建成等等。

    二是管理形态。有不少政绩以管理优化的形式出现,如社会治安的好转,城市管理小平的提高,企业管理的现代化,电子政务形式的出现等等。

    三是文化形态。不少政绩是无法直观显现的,它是渗透于人的精神文化境界中的。比如干部队伍素质的提高,志愿者人群的扩大,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落实,“五讲四美三热爱”氛围的形成,公民道德水准的升华等等。

    目前评价政绩的形而上学性表现为注重物质形态,轻视管理形态,忽视文化形态。这种片面认识和偏颇行径必须予以纠正。

    那么,怎样做才能端正领导干部的政绩观,引导干部为民创绩,为构建和谐社会作表率呢?

    1.从意识形态建设入手,端正政绩观

    政绩观是领导层思想观念体系的一部分,它是次一级的思想观念,它受其他思想观念的主导和制约,并对其他思想观念有巨大影响。具体说,它受人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发展观、权力观的主宰和制约。可见要端正政绩观,必须端正上述一些观念,方能防止政绩观的扭曲。

    必须树立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世界观是人们对宇宙间万事万物的总的看法。政绩观受世界观制约,是世界观在政绩问题上的表现。我们所强调的世界观就是辩证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就是观察和处理问题,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同时要强调从发展的角度,从矛盾的角度,以全面的观点看问题。一些人在政绩上好大喜功,贪大求快,欲速不达,正是犯了唯心主义错误。这说明在政绩问题上,他不是从客观实际出发,而是从主观愿望出发的,这样的政绩观必然脱离实际,终遭碰壁。一些人追求单一的形象工程或GDP增长速度,放下大量需要办理的事不办,这正是在方法论上犯了形而上学的片面性的错误,是攻其一点不及其余,抓了一面放弃了另一面的作法。用这种方去论指导创政绩,必然出现“抓了芝麻丢了西瓜”的后果。因此,在抓政绩问题上,必须在思想上优先树立辩证唯物主义世界观,才能端正政绩观。

    必须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权力观。在各级权力机关工作的人员必须明白自己的权力是人民给的,自己是人民的代表,人民是国家的主人。自己行使的各种权力都是为人民服务的,权为民掌,权为民用。这种权力观要求领导干部必须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来创政绩。对人民有利的政绩要坚决地去创,对人民不利的要坚决避免。一些人一旦权在手,就置人民利益不顾,一事当前,先给自己打算,一切政绩围绕是否有利于个人的升迁而旋转。这样的权力观必然导致个人利益至上的政绩观。个人政绩一旦背离了人民的根本利益,政绩就演化为败绩。

    必须树立科学的发展观。目前,在发展问题上存在许多片面的认识。一些人把发展等同于GDP,一味追求发展速度,而忘记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一些人只注目于城市的发展,忽视农村的发展,扩大了城乡之间的差距;一些人只注意单一发展指标,而忽视了经济、社会、文化、科技等全面发展指标。这种发展观恰好适应了一些人片面追求政绩的需要。他们以追求个人政绩为目的而设计发展规划和项目,哪些任务属于显形政绩就抓,哪些项易于为自己造形象就抓。他们抓了项目开发,却破坏了生态环境,不是惠及子孙而是贻害后代。因此,要端正政绩观,必须端正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真正树立了科学发展观,就会在发展领域制约那些不端正的创政行为。

    2.从制度建设入手,形成创造政绩的良好机制

    目前,急功近利的不正确的政绩观和不思进取、无为而治的两种倾向同时存在。怎样才能既激励领导干部积极地去创政绩,而又避免假政绩和败绩出现呢?我们认为关键在于制度建设,在于有一个创政绩的良性循环机制。

    要有一个良好的选拔各级领导职务的选拔制度。政绩的扭曲往往来自于领导干部队伍素质的低劣,一些人身处领导地位,但其德、识、才、学同自己的岗位不相称。因而,他们或者不会抓政绩,或者抓政绩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利益。这就难以创造出人民群众需要,推动本地区、本部门发挥作用的政绩。这就要求我们必须进行干部选任制的改革,增加领导岗位职务选拔的透明度。通过考任制、聘任制和选任制同时并用的方式,把真正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干部选到领导岗位。良好的选干制度是政绩观不被扭曲的根本保证,是形成为人民利益而创政绩的领导班子的重要保证。

    要建立领导干部终身学习的制度。领导干部产生不正确的政绩观,除了一些人出于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动机外,相当一部分人是因为学习不够、知识贫乏、理论欠缺造成的。他们不能掌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不懂得制订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战略,更不懂得现代科学技术知识。这样知识贫困的领导干部,必然会在政绩问题上产生偏向,往往凭自己浅薄的主观认识和愿望确定政绩目标,这样的目标自然失败多于成功、害处大于益处。可见,在建立学习型社会的目标中。对处在各级领导岗位的干部进行理论提高、政策教育和现代科学知识的培训是刻不容缓的。通过对领导干部的终身教育,端正他们创政绩的思想,激发他们创政绩的行为,提高他们创政绩的能力,指导他们创政绩的实效。

    一切发展规划的提出和制订,必须走决策科学化的路子。各地区、各部门发展战略的制订,重大项目的立项,重要开发园区和基础设施工程的建立,必须建立在科学决策的基础之上。要增加决策的透明度,重大事项实行政务公开,让群众发表意见。重大决策还要走专家路线,让各个方面的专家学者和内行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论证。这样做就会避免重大决策问题个别领导说了算的倾向,会制约一些人为了创政绩而做出一些不合理的决策。

    3.从完善监督体系入手,预防政绩观的扭曲

    目前,国家的监督机构林立,但监督还没有进入到政绩真假监督的领域,政绩的大小多少由创造政绩的领导自作主张地评价和推销,形成了假政绩满天飞、真政绩无人赞的局面。因此,至关重要的是完善政绩的考核体系,解决政绩考核的缺位和空位问题。

    要完善政绩考核的指标体系。在经济考核指标上,要纠正GDP唯一的做法,要把利润指标、群众生活水平提高的指标和各类经济效益指标纳入到政绩考核中。在非经济考核指标上,要把干部的廉洁自律、管理水平、奉献精神、为人民服务的事迹纳入考核指标体系中。

    领导干部政绩的监督要由表面进入到深层,要剔除以文山会海标榜政绩的偏向,要突出政绩的利民性,突出政绩的长远性,剔除急功近利的政绩事件。政绩的考核监督还要从正面和反面两个方面进行,既要考核领导干部创造的正面政绩,还要检查领导干部的败绩。这样才能奖励真政绩,杜绝假政绩,惩治损害人民利益的败绩行为。

    政绩监督的渠道是多方面的,可以由经济管理部门和经济统计部门监督经济成就方面的真伪,也可以由纪检部门监督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的成败得失。更重要的,要把政绩的监督还权于民。领导者创建的各类政绩都要公诸于社会和群众,让群众鉴别与分析。舆论监督对政绩的创建也十分重要,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舆论工具,使领导者的政绩大白于天下,对政绩创造者形成很强的舆论监督态势,便于各级领导在创政绩上既实事求是,又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

    4.从法制建设入手,规范创建政绩的行为

    对于领导干部,党和国家已经出台了许多约束其行为的各种条例。我国的宪法和各类法律,事实上也在约束着各级领导的行为。然而,对于领导干部创政绩这一历史性课题,国内的相关法规是缺乏和不健全的。因此,有必要把创政绩纳入法制建设体系中。

    党和国家很有必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对领导干部创政绩做出一系列政策规定,既指导各级领导干部为人民利益而勇于创政绩,又防止创政绩过程中的一些偏向。一些地方政府和当地组织,也应该根据中央的精神制订一些约束干部创政绩的具体意见,从政策方面对干部的创政绩进行正确引导。

    国家有关部门还应当制订关于领导干部创政绩的条例和规定等行政法规,明确创政绩的目的、创政绩的内容、创政绩的准则,以及应该被禁止的创政绩过程中的不良倾向和违法行为。在国家的一些行政法规中,有必要列入关于创政绩的条款。

    还要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人与中央的政策法规,特别是与《环保法》、《土地法》、《森林法》、《水法》对着干的行为,在有关法律条款中制定惩治的措施,防止一些人为了创政绩破坏生态环境和国土资源行为出现。总之,要把创政绩的行为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这样才利于创政绩工作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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