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于卿凤再次出现的时候,她既不像国产片中专嫁大款的前女友一身珠光,也不像韩剧中突然杀出的旧情人患了无药可救的绝症,只是安安静静坐在那里,笑盈盈地看着卢筝,仿佛古希腊的女王迎接远征凯旋的勇士。
比她更盼望卢筝归来的人是胡自雄。在过去的一个小时里,他举止无措,额头全是汗水,脑袋却空得像个被榨干了汁的柠檬。一见到卢筝,胡自雄就像盼来了救星,立即逃了出来,一边走一边感叹漂亮的女人见过千百,今天才算见识了什么是佳人——不是倾国倾城的貌,不是多愁多病的身,而是淡雅淡然的性,卢筝和卫宗渊先后栽在她手中真不冤。随即,胡自雄又后悔自己刚才不该说得太多了,连卢筝天天到容家报到的情节也泄露出去了。可话又说了回来,于卿凤身上似乎真的有一种魔力,她的嘴唇还没动,那双眼睛就把你看了个透,让你除了痛快招供之外别无选择。
现在,卢筝终于见到了于卿凤。一别三年,她已经进入了女人生命中最美丽的阶段,除了保鲜的容颜之外,神韵中更添了几分丰盈圆润,不再是当初那个动辄就清泪流千行的瘦怯女孩了。久别重逢的这一刻,卢筝已经预想了无数次,哪一次不是天崩地裂、海陆倾覆、乾坤错位?可眼下活色生香的人儿就在面前,他却除了口唇有点干燥外,全身激不起一丝特别的反应。
卢筝给自己倒了一杯水,吞了几口,才开口说了第一句话。让于卿凤大为惊讶的是,他提到的不是铁门汉简,不是相思之痛,不是她和卫宗渊之间讳莫如深的插曲,竟然是一件毫不起眼的小事,而且还是当做笑话一样说出来的。
“你走的那一天,干吗非要把门反锁上?害得我最后只好从窗户爬了出去。——难道,你是怕我把你追回来?”
“当然不是了。”于卿凤猝不及防,先匆忙应了一声,随即就找到了一个饱含幽怨的理由,“你知道为什么我会养成出门就上锁的习惯吗?那段时间,你不在家的时候太多了。”
“从那天开始,我晚上睡觉从不锁门,一是怕再把自己关起来,又幻想你回心转意后,某一时刻会突然推门进来。这个习惯没招来贼,倒便宜了猫,你看它们进进出出的,好像我就是美国歌星普雷斯利。不过猫来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屋子里再也没有耗子了。我记得以前你最怕晚上听到悉悉率率的动静了,经常吓得半夜不睡,硬把我揪起来陪你说话。”
卢筝说得很随意,仿佛在回味昨夜的盛宴或刚看过的一部大片。可是他不知道,于卿凤在来之前,也设想过了各种可能,无论雷霆霹雳还是冷风酸雨,自信都可以化解,最怕见到的就是他这副浑不在乎的表情了。谁都知道,一个人失恋之后,情绪变化会有几个阶段,先是怨,后是悔,之后又是毫无依据的盼。等希望幻灭后,又会变成无来由的恨。最后,恨意渐渐淡薄,连自己也觉得好笑了。现在,卢筝与她的关系,正在飞速滑向最后一个节点。
“我今天不是来看猫的,而是看你的。当然,如果你愿意的话,以后我们可以收留几只流浪猫。”于卿凤心头失落,脸上还维持着如初的温婉。
可惜卢筝已经不相信她说的话了,当初的海誓山盟都化为了云烟,现在这句窝心话又有几分靠得住呢?何况,在他的记忆里,于卿凤讨厌一切小动物,甚至包括绒球一样的小鸡。
“我刚才喝水的时候,看到一只猫要跳到你的膝头上,结果你皱了一下眉头,躲了开去。”
于卿凤神情有点尴尬,她讨厌爪子和虱子,但最不喜欢的却是明察秋毫的探子。以前的卢筝,眼大得像个风洞,心粗得像个棒槌,自己总是怨他不解柔情,现在看来,这倒是个天大的优点了。“刚才,我和小胡聊了一会儿话,心里很高兴,你终于交上了一个值得信赖的好朋友。”
卢筝点了点头,承认她说得没错,又感慨良多。古人云:人生若只如初见。可是,以往那些一见如故海侃滥饮的朋友,其实没一个靠得住的;而此番同行的几个人,一开始各怀心思,最后倒成了莫逆之交,甚至包括卫宗渊,与其说他有多阴险,不如说太天真。
于卿凤见他脸上有了笑意,心中实在忍不住了,竭力用平缓的语气说出了一句:“真的很羡慕你,又有了红颜知己,我现在还一点着落也没有呢!”卢筝听了,半天也说不出话来。于卿凤知道这种沉默中包含了默认、惊讶和疑惑,只是不知道是否还包含了一星半点的怜悯,于是牙一咬,又加上了一句:“也许,看到我形单影只的样子,你心里会感到高兴。”“高兴?我怎么会呢?说幸运还差不多,你连卫宗渊那样多金又多情的钻石王老五也看不上,我早点和你分手,也许不是什么坏事。”卢筝心中残存的一点火气终于被撩拨了起来。自从在苔藓岛上得知于卿凤已经移情别恋之后,卢筝千百次要把她从记忆中抹去,可事到临头,依然无法保持淡定。
孰料于卿凤并不怕他发火,甚至希望他暴跳如雷,因为每个了解卢筝过去的人都知道,他的愤怒就像过载的保险丝一样,只能烧了自己而不会对别人造成伤害。
“我没说你幸灾乐祸,只是想说:你对别人总比对我要好。”于卿凤幽幽说了一句。
“你一走三年,一点消息也没有,就算是牛郎织女,也有鹊桥相会的指望,我总不能当个活太监吧?没错,我是有心追容妤,可人家还未必肯答应呢!”卢筝一口气说完,才知道自己说的全是傻话,该录入白痴大全的。果然,于卿凤立即接了上来,声音里都有了哽咽。
“新人还没有追到手,你就将旧人忘得一干二净。可见,你也是个薄情的男人,以前对我说的那些话,全是骗人的!”
这一副楚楚可怜的样子,这一幕似无理又含情的哀怨场景,将卢筝瞬间拉回了过去的记忆中。当卢筝每次要出远门的时候,她就是这么说的;当卢筝每次夜半酒醒之后,她也是这么说的;当卢筝决定将安家的钱投入到凌云社这个无底洞时,她还是这么说的。想到这里,卢筝气血上冲,浑身发热,似乎自己过去不要那么偏激,认真顺从她一次,或者上前将她抱起来,求她原谅自己的一意孤行,两人就可以重新开始。不过,爱情毕竟不是手电筒,不用了就可以闲置一边,想起来接个电池就亮了。何况,搁在两人之间的除了情感变迁,还有成堆理不清的谜团,需要一一道来呢!
“如果不是你把铁门汉简拿走了,我怎么会在灰心丧气之下,将凌云社交给袁振威呢?如果不是卫宗渊拿它来要挟,我怎么会去一趟南太平洋?如果不是参加这次探险,我和容妤之间八竿子也打不着呢!”
这一段的前因后果,于卿凤已经连猜带问知道了十之六七。不过,她没有顺着卢筝的逻辑走,而依然从那些陈年旧事谈起。出身扬州评弹世家的她,天生丽质又能歌善舞,中学毕业就被父母送到北京来学习表演,指望考上艺校,将来光大门楣。可是到了北京才知道,怀抱“一朝飞入青云端”梦想的佳丽才女何止千百,想要脱颖而出,难度不亚于麦田里长出钻天白杨来。无数的青春芳华,冶容艳姿,香汗红泪,不过是为万里挑一的幸运儿做了奠基的分母而已。更想不到的是,她竟然偶然邂逅了微露峥嵘却又不入流——应该说是不入主流的青年探险家卢筝。几乎没有任何犹疑,两人就坠入了爱河。于卿凤一心一意全在卢筝身上,什么都荒废了。父母来了两趟,软硬手段都使尽了,依然没能让女儿回心转意,最后撂下了狠话,说你要是真和那个野小子上了床,就一辈子也别想踏进家门来。
仿佛为了回应这种威胁,于卿凤干脆从寄宿学校搬了出来,住进了卢筝的蜗居中。在那个纯真的时代,年轻人什么也可以不在乎,什么也可以不担心,只要有了彼此,即使天地易位也不过换成头走路罢了。于卿凤义无反顾地牺牲了自己的前途,卢筝也无数次压抑了自己的冲动,让两情相悦仅仅停留在了精神层次。他苦心经营着自己小小的探险社团,梦想着某一天,“凌云社”这个名字播扬四海,赞助像潮水一样涌来,从中舀出一瓢,就能为她安一个家,一个法律上物质上都无懈可击的家。那时,他也可以骄傲而从容地去见于卿凤的家人了。
可惜,这种过家家的想法和叛逆心理搭建起来的美妙世界,是最经不起现实检验的。
“一天,妈妈打来了电话,说爸爸病得很厉害,让我赶快回来,晚了就见不上面了。”
卢筝惊讶地问她为什么不把这件事告诉自己,于卿凤回答说告诉你也没有用,你连父亲的手稿也拿出去抵押了,平常我买菜也要精打细算,哪有给人治病的闲钱呀?
“我快要急疯了,又怕你知道了更上火。这时,我突然不知怎么鬼迷了心窍,想起你经常带了一些古物回来。我想,也许从中拿走一个玉环或几枚铜钱,你不会察觉出来。当然,我知道你是个正人君子,把信誉看得比命还重要,绝对不会允许我这么做的。于是,我瞒着你翻箱倒柜,却只找到了一包黑乎乎的竹条子。”
卢筝听到这里,深吸了一口气,半天也没有吐出去。作为一个男人,最见不得的就是心爱的女人为钱所困。逼良为娼的故事听过太多,却少见逼良为盗的,而可悲又可笑的是,被盗的对象竟然还是心上人。想到这里,卢筝只想狠狠抽自己一百个耳光。
“你要原谅我,因为我没有办法,只能拿走它,”于卿凤说到这里,终于哭成了个泪人儿,像一枝雨中的美人蕉,“一边是你,一边是父母,我只能选择孝道。”
没错,当于卿凤决定拿走铁门汉简的时刻,也就意味着她将离卢筝而去。也正因为如此,她才决定在走之前的夜晚,将自己交给了卢筝。
多么可怜的女儿!如果之前卢筝还有点怨怅的话,现在已经被无边无量的愧疚彻底压垮了。卢筝自小是个缺少归属感的孩子,在伦理教育上,风流成性的卢青城显然不是个好榜样。所以,卢筝始终无法设想,一个人正常家庭成长的人,就像傀儡一样,得由几条看不见的线拽着牵着绊着,才能保持平衡不逾矩,而自己却是只单线放飞的风筝。这一点,于卿凤不明白,容妤不留心,反倒是远飏的顾雅莉目光如炬。
实际上,于卿凤说不出口的是,在经过了最初的浪漫和新鲜之后,她已经对这种无根无系的漂泊生活感到了厌倦。每天入睡前,不知道明天清晨爱人是否还在枕边;每次出门后,不知道归来的他是否毫发无伤,这绝不是普通人的神经所能承受的。父亲病重的消息,不过是逼她出走的一根导火索而已。尽管事后证实,这不过是条假消息而已。
“我回家之后才发现,爸爸根本就没有生病,是家人为了骗我回来编造的谎言。”
卢筝仿佛没有听见,他已经被负罪感折磨得心酸肝裂,恨不能粉身碎骨来弥补万一。
“父母这么做,毕竟是为了你的幸福着想,我完全可以理解。但是,你怎么一时糊涂想不开了,非要走上绝路呢?”卢筝痛惜又不解地问道。当初,如果于卿凤发觉上了当,愿意重新回到他的身边,卢筝极有可能改弦更张,结束那种风光又危险的日子。如此一来,两人就不会为铁门汉简的下落而担惊受怕,自然也就没有卫宗渊插足的机会了。
当然,如果卢筝真的那么做,之后的生活就完全是另一副模样了。他会去选择一份正常职业,也许还是商场的一名技工。很多年后,他一定会熬到工程部门的负责人。但真到了那一天,他也只能像今天的老谭一样,将年轻时代的万丈雄心藏入琐碎事务的缝隙中,在地图上仗剑纵横,在盆景中神游江湖。
“我没脸回头见你,又不能家里待下去。你知道,我家教很严的,如果爸爸妈妈知道我们之间已经发生了——可能真的要了他们的命。”于卿凤双手掩面,泣不成声。卢筝这时才霍然发现,她那纤细的手腕上竟然还戴着玉镯,依稀正是自己当年送给她的那一对。
不成功的父母,往往对子女过分苛刻,甚至将他们当做发泄的对象。高不可攀的目标,借题发挥的训诫,密不透风的管束,最终会带来什么样的结果呢?说到底,不过是将悲剧的种子一代代传下去罢了。
卢筝拿了纸巾给于卿凤揩泪,还坐下来陪她一起叹息。只要一谈到父母,两人又回到了同一个战壕里。之后发生的事情,卢筝不敢也不忍心去追问。如果不是万念俱灰,于卿凤不会吞药投水;对于一个将自己从绝境中拉出的男人,因感恩而动心也是人之常情。何况,卫宗渊是个如此完美的丈夫楷模,比铁心钢肠一根筋的卢筝强太多了。想到这里,卢筝对卫宗渊残留的一点嫉恨也被满腔感激所替代。没错,与男人那点可怜的自尊心、占有欲相比,于卿凤的生命显然更有价值。——当然,前提是你真心爱她的话。
想到这里,卢筝回过神来,说了一句:“上次出海的时候,我和卫宗渊也相处了一段时间,他真是一个好男人,可你为什么又走了呢?”
现在,于卿凤已经不哭了,泪水浸润过一双妙目在浓重睫毛的衬托下显得更加凄迷,听卢筝终于提到了卫宗渊的名字,一抹绯红色刹那间就从眼角弥漫了双颊。当然,她知道卢筝这一问只想知道铁门汉简转手的曲折,并没心情倾听两人之间的情感始末。
“我被宗渊救起来之后,一直不知道铁门汉简的下落,以为掉到河道中没捞起来。否则的话,宗渊一定会原封不动还给我的。我想糟了,竹简上的字是墨写的,入水一泡就化了。忐忑了大约半年之后,追查的风声终于传来了,一日紧似一日,凭以往对你的了解,无论如何也不会把我供出来的。可是,这毕竟不是我们之间的私事,总有顶不住的那一天。真相曝光之后,一定会拖累宗渊,让他在大哥面前更加抬不起头来。”
卢筝听了,惊得几乎要跳起来!
在苔藓岛上,卫宗渊言之凿凿,是于卿凤先离他而去,之后发现了遗忘在储藏室的汉简,才顺藤摸瓜来找卢筝索命的;可是现在于卿凤却亲口说黑云压城在先,自己潜逃在后。这个罗生门该如何破解?卢筝无法判定,因为于卿凤是个罕见的感性尤物,卫宗渊也一贯臆想成瘾,两人倒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妙人。
此时,卢筝突然想起了一个更加重要的问题,那就是惹起了无数风波的铁门汉简早就纳入公门,三人之间孰是孰非也成了东流逝水,没有任何争辩或分辨的意义了。那么,于卿凤为什么还要来找自己呢?莫非,她想重回旧情人的怀抱?抑或,在离开卫宗渊之后,她又碰到了什么度不过去的难关吗?
无论从理智还是情感的角度出发,卢筝更愿意相信和接受的还是后者。于是,他立即又恢复了过去的脾性,那个看起来顶天立地,实际上上无片瓦下无锥地的空头大丈夫。
“我还和以前一样,口袋里的钱都是长了翅膀的;可是,我依然和以前一样,每一根血管都是透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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