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先生
2006年,我逃到北京,被命运追杀,结束了一段稀里哗啦的爱情,爱得心碎。
2007年,静默一年后,亲朋好友开始追查我。知道我在北京的就三个人。QQ关了一年后,我重新登录,发现很多人给我留言,问我是否还活着的,继续站在我初恋那边骂我的,继续站在我这边骂她的都有。
其中还有我初恋的留言:“对不起。”
我当时也不知道啥意思,对不起的意思是就这么分了呗。
我可没那么死皮赖脸,但是我心里真是想和她浪迹天涯,我说:“没事,你怎么爽快怎么来,只要你过得幸福。”因为我太喜欢她了,只要她觉得有点负担,我就觉得在这段感情中我就牺牲一把吧,反正觉得她不是那么喜欢我。那时候的感觉,至少从她所有的表现来看,确实是这样。
在我被初恋单方面解约后,我终于可以把那半个心切除了,但是心已然不太完整了。
想想那时候所有的豪言壮语,其实在后来看上去都傻得像个冷笑话。
再后来,每年春节,会收到她群发的一个短信。我不论在外面还是在家中,都会打开看一分钟,想想这段感情,怎么那么糊里糊涂。至少你知道她还留着你的联系方式。
我觉得我成了她心中的“好人”,没伤害过她,没睡过她,没纠缠她,没号啕大哭难为她,没犯浑闹她。但是在我心里我成了个呆子,其实这些我都想干一遍,至少让她知道我想对她干这些事情。
没想清楚前,不找她。将近十年时间,她给我的QQ动态点赞,我给她的QQ动态点赞,但再也没有直接说过话。
然后就越来越不敢找她了,看她的婚纱照,看她的新房装修,看她老公长得那么帅,看她变成一孩子她妈。
2007年开始,我有点累,就看书,看书,看书,通过看书忘记一切。那时候买了500多本盗版书,想静静待几年,没办手机号,在QQ上留了个宿舍电话,第一个打的是狗子,第二个是沙司。
狗子打来电话是这么说的:“在警校,天天挨揍,想逃,回去再读高三,但是高三那层楼太他妈伤感了,能看到沙司的背影,能看到你的惆怅。记忆太多,不敢回去,比在警校苦练还恐惧。”
我说:“好好练,出来给我当保镖。”
狗子说:“我和沙司分了。”
“为啥?”
“她让我和她一起上师范,我靠,我可不想一辈子窝在家里,天天打小孩。”
“沙司现在在哪里。”
“也在金城。”
“那挺好呀,你俩还在一起。”
“我第一志愿是商学院,脱档了,伤了沙司的心。”
“这事大了。”
一年内他们都没联系。
三个月后,舍友说有个编辑找我,说下午四点打电话来,一定要接,很重要的事情。
四点的时候,一个女的,说自己是《萌芽》杂志的编辑。我一听就听出来了,是沙司,我说沙司咱不闹,电话费这么贵。
她说:“你就不能陪我演一会儿啊,我就是想去那个杂志当编辑呢。”
“你现在在啥学校呀?”
“说好的呀,西北大学中文系。”
“哦哦,那你为啥不联系狗子?”
电话那边哇哇大哭,说爱情都是骗人的,她每天都不敢睡觉,睡醒了就伤心,睡醒后的伤感激素太大,男人为什么都不按照说的做。
“狗子考商学院是为了以后挣大钱,养你啊。”
“谁要她养,我要的是他的心。”
“因为这点小事不至于吧,毕业了还能在一起。”
“我就是想要个在我身边的男人。”
“那哪里找去?”
“可是武进举就来了呀。”
“你脑子糊掉了?和武进举在一起,我就不认你。”
“狗子有什么好,就你们这些哥们儿把他当宝。”
“狗屁,谁为了帮你洗清冤屈带着我们去打架的?”
电话那边继续哇哇大哭。
三年后,沙司在西安一杂志社干了编辑。狗子回我们老家做了一个天天在山上堵外地车罚款的交警。
两人再无交集,我们都各归天涯。
高三的恐惧使我们再也不想回头。沙司的双胞胎妹妹沙锅和我们不在一个班,沙锅比较好玩,但是她喜欢我们班一个男生,天天跑来我们班混。沙司和沙锅长得像,说话声音却差很远,一个像清泉,一个像铜锣。
2014年,班级的QQ群里有人发结婚照,不知道是沙司的还是沙锅的。我们都问:“这到底谁呀?反正男的不认识。”
沙锅说是她。
“那这男的谁啊,男的没见过啊。”
“男的就是武鸣啊。”
“武鸣是哪位啊?”
“武鸣就是咱们年级最不起眼的那个男生啊。”
“天打五雷轰好了,这到底什么款型?”
沙锅说就是那次学校音乐会站在高海东旁边给他摇了三十分钟沙锤那男的。
静默一百年,无人说话。
高海东出来打破平静,骂婊子。
沙锅说你才婊子呢,贱男人。
这俩二×为什么不退群,班长能不能把他俩踢了。
高海东别看嘴上骂得凶,其实内心深处早哭成大海了,高考选专业那时候高海东就不想念书了,想搞音乐去,沙锅劝他当个爱好,玩音乐以后孩子都没人养,再说咱们也不是那块料子。
高海东第二天出走远方。
武鸣就出现在沙锅的生命里了。
高海东在那次音乐会上敲了半个小时架子鼓,头差点摇掉。为了出风头,花钱雇武鸣摇沙锤。其他人没人愿意去做那个陪衬,只有武鸣。武鸣喜欢沙锅,沙锅只要多看一眼高海东,就能多看一眼武鸣。
2015年,我初恋晒照片,带着她男人去我们高中拍照片,我心里可唾弃了呢。
心里想啊,别让我碰上,碰上了我一定抱大腿往死里撸,然后吓死他们。
高海东后来在老家开了一个琴行,教小妹妹们玩吉他。我回家是就把他还有狗子叫一起,不喝酒只在二郎山上坐着。
问:“还回去,还怎么搞?”
“还回去的话,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还是那个人呀。”
哦,我初恋叫木木,木头的木,木棉花的木。
长头发,大屁股,学习不好,喜欢迟到,最擅长陪我抄作业,不喜欢看我写的情诗,一般都转给她同桌看,以至于她同桌到现在还想有机会找个会写诗的男人睡一下。
要说爱过吧,我们都爱过;要说伤过吧,也有;要说死过吧,过分了点,但是也尝过。
我和你的爱情,隔着一个人的距离
沈十六
“再没有一个人,让我看到她微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这句话是沈言爵写给我的,曾经看着他冷静淡漠的脸,我会报以同样的薄凉冷漠。只是,每次想起这句话,我的心里就会涌出一股暖意。
1
沈言爵,是我的一个朋友,确切地说是一个网友。
第一次见他那天,我翻箱倒柜地找出一件像样的黑色长裙,把凌乱的长发整理妥帖。镜子里我咧嘴一笑,苍白瘦削的脸,有些病态的狰狞。我拍拍脸,拿起桌角的口红涂在没有血色的唇上。又是咧嘴一笑,有些像吸血鬼凯瑟琳。
下午四点,阳光透过玻璃洒在我的手心里,坐在咖啡店的角落里,随手翻着桌上的杂志,里面正巧有一篇我之前写的文章,我看着那些矫情的句子,自嘲地笑了一下。沈言爵就是这时候走过来的,他比照片上更漂亮,是的,漂亮。因为在网上聊得来,我曾偷偷让一个论坛上认识的黑客破译过沈言爵的相册密码,里面多半是他旅行时的照片,他穿着白色衬衣站在风景如画的地方,唇角带笑,眼神清澈,温暖得一塌糊涂。
原本我猜他是个旅行杂志社的记者,不然谁会一年里大半的时间花费在路上。当然,在他说到他有家旅行社的时候我坦然地在心里说,我错了。
他说话的声音温柔,讲到旅途中快乐的事情,他的眉毛会兴奋得微微上翘。我窝在沙发上安静地听他讲话,每一句话每一个字,我都不忍错过。直到听他讲香格里拉,我把手藏在背后,手握拳,指甲狠狠地刺痛手心。
他讲到其他的地方,我才换了姿势,靠在深紫色的沙发背上点燃一支万宝路,转脸问沈言爵要不要。他摇头,说:“林凉你少抽点。”我笑着说:“不要。”
灰白色的烟雾开始模糊对面,那一瞬,我恍然以为坐在对面的是段临风。他也喜欢穿白色的衣衫,仪态优雅,瘦削冷峻的脸,在幽暗的光影里,一半阴暗,一半明晰。
良久,沈言爵说:“我送你回去吧。明天我还有事,需要早点回去。”我低头看手机,已经晚上十点。走出咖啡店,沈言爵把车开过来,说:“林凉,对不起,我有急事,你能不能自己回去?”
我俯下身趴在车窗上,笑着说:“沈大公子你就先走吧。我又不是小孩子,可以自己回家。”看着他的车消失在街角,我才摇晃着坐在街角,抬起头,昏黄的街灯在头顶,天空开始飘落零星的雨滴。我脱掉高跟鞋,赤脚走起。
冰凉的触感让我想起段临风和我分手那天,他说:“林凉你太决绝、太任性,我一直以为你会为了我改变,可是,现在我知道我错了,你永远只为自己而活。你割腕的时候永远不会顾及我的感受,你永远没有考虑过那些真正在意你关心你的人。林凉,我们分手吧。”
我一直以为,我没有做错什么,所以在我用自杀又逼走了一个纠缠段临风的女孩之后,我还沾沾自喜地以为,我会一直拥有他,我们会一直在一起。
月光固执地停留在天上,我看着段临风认真的眼神,我知道我被抛弃了。时间哑然失笑。可我还是仰着脸说:“段临风,你敢不敢最后一次陪我旅行,我想去一个地方。”
旅行的路上,段临风对我一如既往。在香格里拉的一个路边小摊,我要了两份牛肉面,老板把面端上来的时候,我才想起没有提醒老板不要放香菜。段临风把面端过去,一根一根地把我碗里的香菜挑出来,夹到自己的碗里。他像以前一样,说:“凉小妞,你能不能学会照顾自己。你这样让我怎么放心离开你。”
一句话,让我原本雀跃的心低沉到极点。我立刻低下头,眼泪止不住地滴进碗里。热气蒸得我难受,可我不想让段临风看到我狼狈的样子。
我一直以为,段临风的分手只是说说而已,他只是想让我承认错误,他不会真的和我分手。旅行的路上我还坚持这么认为,他不过是在装酷,只要我说我错了,他就会回心转意。只是,此刻,我只能强装镇静,独自迟钝地接受他给我的分手旅行。
我悄悄擦掉眼泪,抬起头对老板说:“来两瓶‘燕京’。”段临风盯着我的眼睛,正了正色,很温柔地说:“林凉,我说过了,女孩子在外面不能喝酒,就算是和我一起也不可以。”
我一股委屈涌上胸口,鼻腔酸疼,死撑着说:“段临风你现在不是我男朋友了,凭什么管我。再说我只是在外面旅行很高兴,喝点酒尽兴而已,关你什么事。”
我看到段临风眼里闪过失望,那一瞬,我的心被他的情绪手起刀落,砍作两半,狠狠砸落。
2
我知道沈言爵一定会为上次的事情道歉,所以当他再次约我吃饭的时候,我说:“沈大少爷,鉴于你有把妙龄少女丢落街头的前科,我决定把约会地点定在我家。”
沈言爵衣冠楚楚,按响门铃,我穿着拖鞋和白色绸质睡衣打开门,请他进来。他神色微诧,笑着说:“林凉,我第一次见穿着睡衣接待客人的主人。”我低头看着脚趾上有些脱落的黑色指甲油不置可否,然后蜷缩在沙发背上抽烟。他有些尴尬地说:“林凉,我们不是吃饭吗?”
我转过身,双脚放在沙发上,对他说:“你会不会做饭?反正我不会。”他苦笑,把手里的花找个花瓶插上,转身去厨房,一脸无奈地说:“林凉,我真的不知道你是怎么被定义成女生的,你的冰箱里竟然只有啤酒和矿泉水。”
然后他拿起沙发上那件黑色外套扔在我身上,牵起我的手,就朝外走。那一瞬我有些唾弃自己的想法,竟然会以为沈言爵会做饭,他做得最多的应该是牵着女生的手开着车去某个有名的餐厅。所以当沈言爵带着我从超市逛了一大圈,回到我自己家门口的时候,我心里还是震惊得像刮过台风的上海,闷骚地想遮掩被袭击后的失态。
很多人都说会做饭的男人最性感,的确。
他用刀熟练地切割着砧板上的牛排,我倚在厨房的门上,看到他左手食指戴着蒂凡尼最新款的戒指,我右手蓦地一紧,手里的万宝路被拦腰截断,手指被凋落的烟灰烫得生疼,眼睛也涩到泛疼。
那款戒指曾经是段临风许诺戴在我手上的结婚戒指,那时我和他手挽手,一次次地路过蒂凡尼漂亮的橱窗,透过玻璃,看着它晶莹骄傲地陈列在圣洁的灯光下,笑着出神。
我蹲下,紧紧地抱住自己。沈言爵看到我,眉头微皱,缓步走向我,然后蹲下来,看着我沉默不语。
我仰起泪流满面的脸,说:“沈言爵,我饿了。你能不能把饭做好。”他有些好笑地看着我,轻轻揉我的头发,说:“林凉,我要怎么做你才不会哭?这已经是我第二次看到你哭了。”
餐桌上,菜已经摆好。沈言爵已经细心地把戒指摘掉,牵起我的手,坐在餐桌上。我看着精致丰盛的午餐,不敢置信。那顿饭,让我转变了对沈言爵的很多看法。比如,他可以温柔得像居家男人一样照顾一个伤心失意的女人。
有人说,年轻的我们会拼尽全力爱上一个人,哪怕爱得辛苦、爱得很累也绝不轻易放手,以为只要和那个人在一起,就算和全世界作对,自己也是最幸福的人。只是最后受伤了才知道,那个人并不是最后和自己在一起的人。
我爱段临风,爱得无以复加,爱得排山倒海,一腔孤勇地站在最靠近他的地方最后独自成殇。
段临风是我大学时候的同学,玉树临风,多才多艺。那时我并不爱说话,做得最多的事情是背着包去图书馆看书,小时候父母的离异让我有一种天然的孤单,我习惯了独来独往。整个大一,段临风用尽各种温暖的方式向我表白。
大二开学,他在车站接我的时候,我成了他的女朋友。
孤独让我丢失了对世界的安全感,段临风一开始对我的形影不离赞不绝口,聚会的时候总会在朋友面前揽着我瘦削的肩膀说:“凉小妞最离不开的就是我,你看,她现在最依赖的就是我。”只是,慢慢地他开始有些不耐烦。
我也知道我很过分,所以我克制住自己不去霸占他所有的时间。直到我听说他和同系的一个才女频频约会,我愤然跑到段临风的面前,质问他站在他身后的那个女孩是谁?我算什么?
等不得段临风解释,我抓起旁边桌子上的酒瓶,朝着桌子砸下去。白皙的右手紧紧地攥着酒瓶破裂的瓶颈,对着左手手腕。
我歇斯底里地喊道:“段临风,我不管你是不是喜欢她,我只问你还爱不爱我?”
他神色担忧地看着我,眼里有浓重的情绪,让我原本看到他们约会时疼痛欲裂的心,渐渐平复。
旁边的女生看到我手腕被酒瓶划破的伤口已经吓哭了,她一直躲在段临风的身后,瑟缩着身体,默默地说对不起。
我心里迸发出一个疯狂的嗜血的念头:如果我受伤了,如果我死了,他们就会内疚,他们就不会在一起。那一瞬,玻璃划破我苍白的肌肤,猩红的血液流出,我嘴角带笑。
段临风一把夺过我手里的酒瓶,把我拦腰抱起,对着身后的女孩大吼:“叫救护车!”那天我看着爱情和我紧紧相依,我以为这就是我守护爱情的方式。所以,只要有女生接近段临风,我就会试图自杀。
只要他在我身边,我就觉得我拥有所有。只是,我忘记了我很早就懂得的道理,强求的总会失去。
3
我对沈言爵说:“你总是让我想起一个人,他害得我不像原来的我,而你害得我不像现在的我。”
沈言爵把花放在我的桌子上,说:“你并不是不像你,而是你还没有爱上我。”
我瞪他,他装作没看见。
我转身说我要休息,让他回家。沈言爵像没有听见一样,悠闲地坐在咖啡色的沙发上,翻着我以前的书稿,然后抬起头对我说:“林凉,不认识你的人只看你的文字,一定会以为你是个温婉得像棉花糖一样的女人。”
他性感的下巴微微抬起,翻动书页的手指让我有些既好气又好笑,明明是讽刺我的话,却说得舒适到理所当然。
我知道在沈言爵面前我总是没有办法理直气壮,因为他坦荡荡地说:“林凉,我喜欢你,我想照顾你。”听到这些话,我总是笑脸以对,然后很端庄地坐好,说:“沈大公子,我心里有人,可惜不是你。”
他总是眼神坚定、声音温暖地回复:“林凉,我会等。”
在现实里和沈言爵认识第一百天的时候,我拉着他陪我逛街买礼物,奖励自己可以承受这厮的打击一百天。
他无奈地看着我,说:“林凉,那我是不是也应该送你一份礼物以示鼓励。”
如果我知道命运总是像开玩笑一样对我狠狠一击的话,我宁愿直接死掉,也不愿意牵着沈言爵的手,看到段临风在我的小区门口,卓然而立。
他眼角眉梢带着我熟悉的气息,他未曾开口,我就知道我已经溃不成军。那一刻,只要段临风走过来说一句“凉小妞”,我一定会直接扑在他的身上。
只是,我从来都不懂,男人的自尊有时候比爱情的守候更坚硬,我也从来没体会过,误会会被时间无限拉长成永恒。于是,我坚持不哭,再一次和他擦肩而过。还未走远,就听见一个清脆的女声亲昵地说:“临风,你来了多久了,不是说好七点半吗,你怎么这么早?”
而后他们相携离去。
段临风看着前面在路边摊上挑选小饰品的女生淡淡一笑,转身对着远处楼上影影绰绰的灯光,靠着路灯默默抽烟。手里的万宝路一点一点被红色火光燃着,烟头掉落在地上,段临风狠狠地踩灭,自嘲地说:“这是我应得的,活该。”
打开门,我蹲下抱着自己号啕大哭,沈言爵站在旁边,安静地等着。他就像一尊优雅英俊的雕塑,用最执着最孤独的方式守护着我。
我哭累了,他才把我扶起来,说:“林凉,让我照顾你。我看过你的博客,我知道刚才的那个男人就是段临风,我知道他伤害过你。我不能保证我一定会让你永远快乐,但是我愿意用最大的努力使你幸福。”
他掏出蒂凡尼的那款情侣戒指,深情地看着我。
4
我再次见到段临风已经是两年以后,我淡然地站在他面前,给他道歉。心如此平静,不再疼痛,不再难过。
我看着这个我曾经那样深爱的男人,此刻因为我生活得这样颓废,满脸胡子碴,衣着邋遢,眼神都有些混浊——他曾是那样意气风发的建筑师。
两年,我走过每一个我和段临风曾经去过的地方,从小桥流水走到垂烟大漠,从寒冬冰雪的北地走到四季如春的云南。每到一处,我都写一张关于曾经的字条,留在客栈,诀别过往。我拿着相机,穿梭在四季的风景里,站在我喜欢的位置,为一个人默默祈祷,风穿过发丝,荡过我戴在颈间的戒指。
那些日子我并不知道,沈言爵在我不告而别以后发了疯一样寻找我,并且运用关系一直打压段临风的事业,让他从本市最顶端的设计公司落魄到在一家很小的设计室混日子。而段临风的腿也因为一次车祸,受了伤。
当我回到这座城市,重新登录我的邮箱,一封封邮件铺天盖地地向我袭来。我从不知道沈言爵竟然是个深情的诗人,他每一句话都柔软地落在我的心上,包裹着风尘仆仆的我,直到看见“再没有一个人,让我看到她微笑会轻扬唇角,看到她皱眉欲以身代”,我的泪像决堤的洪水般开始泛滥。
我缓缓地掏出手机,拨了那个熟悉的号码,心里忐忑,直到那温暖的声音响起,我哽咽着不能说话,眼泪再一次决堤。
电话那端,有个着急的声音问我:“林凉,你在哪?你知不知道,我找了你两年。”
我轻轻地擦干眼泪,唇角带笑,说:“沈大公子,我回来了,给你带了礼物,要不要?”
很久以后,我都庆幸能够遇见沈言爵,如果没有他,我也许永远沉浸在自己给自己制造的难过里不能自拔,每天写博客用回忆温暖现实,再被冰冷的现实冻僵,如此循环往复。
我从没有问过沈言爵有没有告诉段临风,我曾有过一个他的孩子,我也曾想过生下来,只是我不会照顾自己,他和我没有缘分,最后还是夭折了。
最后的最后我把戒指还给了沈言爵,因为我知道即便我不再爱段临风,可我依然没有办法接受沈言爵。在我的心里,沈言爵永远是最温暖的模样,我知道就像一首歌唱的那样:
可是呀,只有你曾陪我在最初的地方;
只有你,才能了解我要的梦从来不大;
我们没有在一起,至少还像情侣一样;
我痛的疯的伤的在你面前,哭得最惨;
我知道,你也不能带我回到那个地方。
爱情就是从来都舍不得放弃你
叶子鱼
五一假期的时候,我们俩差点分手。当时我们坐了同一班火车从老家回北京,到了北京站,他把我丢下直接就走了。我看着他的背影,眼泪瞬间就流下来了。想着,这次恐怕就是真的走到尽头了吧。
我忽然想到《甜蜜蜜》里,孙俪对着邓超说:“我能怎么办?我妈让我在你和我爸之间选一个,我能怎么办?”就是放到现在,我能怎么办?
是的,我爸妈一直不同意,他爸妈一直逼婚,五一的时候矛盾全面爆发。
和他分手的时候,我竟然出奇地平静,一个人拎着行李箱,在家门口买了吃的,回去还把我的小窝收拾了下。
但是,当时我觉得最遗憾的事情,竟然是我们俩从来没有一起出去旅行——那种朝夕相处,坐火车,去景点,晚上一起开房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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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他的时候,我18岁。复读,他也是。那一年我的心里无关风月,却总觉得他不一样——爱情对复读的我来说,是禁忌品,但友情不是,所以我们成了蓝颜知己。
在我18岁那年,我不敢想象自己在后来会成为他的女朋友。因为,他长得丑,我看不上。
19岁,我考上了大学。有了喜欢的男孩子,不是他。他也考上了大学,同样有了喜欢的女孩子,自然也不是我。接着,我喜欢的男孩子有了女朋友,他喜欢的女孩子有了男朋友。
在19岁的尾巴,我决定和他在一起,因为他的性格魅力。那时候我在泰安,他在武汉。我们相爱的方式,是第一时间接对方的电话。
他做得到,但是对大大咧咧的我来说,却很难。好多时候,舍友追着我说:“姐夫打电话找你。”我是我们宿舍年纪最大的,不知道是怎样的默契,她们提到他的时候,都称姐夫。我不知道他怎么做到深得她们的意,能够把我的舍友都买通。
我们相爱的方式,是他的好朋友都认识我,我的好朋友也都知道他。我有他的好朋友的联系方式,找不到他的时候,我就联系他朋友。他也是。
我们相爱的方式,是每周给对方写一封信。那时候每周写四页的A4纸,他总说我的字写得很丑,但是他说我写信很用心。
我们相爱的方式,是假期的短暂相聚。他们学校放假早,他放假的时候,正好赶上我的考试周。所以,那时候我们相聚的时候,他大多在陪我上自习,监督我复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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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也经常吵架。
说是吵架,其实也是苍白的。所有的愤怒在没有见到对方影子的时候,都减半。
那时候吵架了,我就不接他电话。然后我的舍友会一个个地说:“姐夫找你。”我会对着舍友“恶狠狠”地说:“我要跟他分手,你们以后都不要理他了。我要找个帅哥。”
舍友说:“恐怕你们分手了,姐夫比较好找,你要剩下。”
我说:“他那么丑。”
舍友说:“丑吗?但是脾气好啊。”
后来,有一些其他宿舍的人,看到我和他拍的大头贴,都说我俩有夫妻相。甚至后来有一次我们去逛街,店里的老板问:“你们是男女朋友,还是兄妹?”
他那么丑。
是他真的丑,还是我对自己的长相太盲目自信了?
每次吵架,都像我写这段文字一样,写着写着就忘了吵架这事。
3
毕业后,我23岁。他在北京,我来北京。
他陪我找房子、搬家,他陪我置办需要的锅碗瓢盆。
那时候,每天下班,他都去我那里。然后坐着最后一班公交车离开。有时候,我站在阳台的窗前,看他一个人的身影,看雪花飘落在空无一人的道路上,也曾怀疑过自己的坚持值不值得。
他想留下,我不答应,所以他不强留。
后来,一切都发生得自然而然。我做决定的时候,从来没想过要和他过一辈子。但是,就算我们不能过一辈子,我也不后悔。我爱他,所以我愿意。
开始的时候,我工作的地方距离我租的房子很近,每天做好了饭等他。他吃完洗碗,陪我看看电影然后离开。
过了一段时间,我总加班,他下班接我,然后回家做饭,之后还会把碗洗了。
之后,我换了工作,公司距离他的公司很近,我们每天一起上班一起下班。他做饭,他洗碗,他洗衣服,他……
曾经和大学的一个朋友提到他的勤快,那位闺蜜说:“我爱的男孩,都是很骄傲的,如果是我,我不会总让他一个人做那些。”
我听了,觉得我在抹杀他的骄傲。告诉他这些后,他笑着说:“你以后勤快一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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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26岁。
六月份的时候,我去了趟泰安。室友研究生毕业,去参加她的毕业典礼。她问到我和他,我说:“我们今年订婚,明年结婚。”
说到这些的时候,我自己也有点惊讶我的决定。
因为,开始的时候,我从没有想过一辈子和他在一起。但是自从和他在一起后,我从没舍得放弃。他也是。
就算我无理取闹、不可理喻,就算我异常懒惰,就算我宅得要死,就算我只爱看书写字,其他事情都提不起我的兴趣,他都愿意忍。
他买菜,问我想吃什么。他做饭,问我想吃什么口味的,清蒸还是红烧。他买衣服问我好不好看。他是电子发烧友,想买个手机,问我批不批准。
同样地,就算他没房没车,就算他赚钱不多,就算他好像有时候也不够温柔,就算他好像不太被我爸妈认可,就算他好像有时候对我朋友不够热情,我还是愿意忍。
可是,除了陪伴,我真的不知道我曾为他付出过什么。好在,他不介意。
端午回家的时候,我爸说:“下次把小谭带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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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以来,我都觉得我们的感情从未被我爸妈认可。所以,我和他在一起,总有种地下情的忐忑。
所以,我就一直想找个机会和他出去旅行。自然而然地收拾行李,坐火车,参观景点,然后正大光明地去开房。
今天早上和他说到这件事,他说:“那就去吧。你想去哪儿?”
人民路情歌
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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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几乎每一座城市都有一条人民路,我们县城也不例外。
这是一座拥有一百万人口的县城,而那条人民路是县城的中心,几乎所有居民每年都至少会去上一次的商业街。县城的最高楼是一栋十三层高的政府办公大楼。如果要给人民路拍一张鸟瞰式全景照,都不需要直升机,爬上政府办公大楼的顶楼就行。
如今回想起来觉得不可思议的是,政府办公楼最上面一层居然是一家网吧。网吧经常人满为患,在等待机器空出来的时候,我习惯站在网吧的窗户边眺望人民路。城区不大,我可以看到人民路尽头的田野以及田野尽头的山峦,天际线缓慢而平整。因为没有高楼大厦,阳光和雨水得以完整地降落下来,在天晴的时候,月亮和星星也是抬头可见。
每当这个时候,对于这个世界,我的心里总是升起一种蒙胧的情绪。我感到世界很小,小到可以一眼望穿;另一方面又觉得世界很大,大到完全可以将我忽略不计。这种时刻,我总是期盼会有一个人走进我的世界,将我从这种饱满的空虚中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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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住在人民路临街的一栋四层居民楼的顶楼,这里离学校很近,是父母为了备战高考的我专门租下的。
房东住在四楼的一间次卧里,他每天早出晚归,谁也不知道他是做什么工作的。房东的女人和儿子住在三楼,女人精神不太正常,喜欢一个人披头散发地坐在楼梯间里自言自语。房东和女人每个月只有一次交流,那一天女人会上楼向房东索要生活费,而最后往往会以激烈的肢体冲突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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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燠热得让人难以入睡。夜里一点多的时候,母亲和我卷起凉席,带了盘蚊香和一把蒲扇,打算下楼去乘会儿凉再上来睡。
楼下确实比楼上凉快多了,尤其是有车经过时,会带来一股风。半夜,我被一阵夹带着惊叫的脚步声惊醒。我支起身子,看到路过的车灯照在母亲睡眼蒙眬的脸上。我忽然想起母亲年轻时留下的一张照片:她扎着一对麻花辫子,穿着白色的衬衫,眼睛里有扑闪扑闪的光芒,那样子很难让人相信她现在会老成这个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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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一楼“庞氏服装店”的老板娘拉住母亲说:“你知道吗?昨晚住在二楼的阿姨见鬼了,她夜里从外面打完麻将回来,看到马路上躺着一大一小两只鬼,吓得拔腿就跑。”接着,她还把脸凑到母亲耳边,小声说:“这个地方以前是一片坟场。”母亲差点笑出声来,正准备解释的时候,又听见老板娘说:“阿姨吓得中风了,今天一大早就被送到医院了。”母亲赶紧收起脸上的笑容,附和道:“哎,这地方确实有问题,楼道里好像经常有人影在晃。”这回换老板娘笑了,她说:“你说的人影是房东的女人。唉,那是个苦命的女人哪……”
老板娘有一儿一女,女儿跟我在一个学校念书。后来听她讲,她的弟弟不是父母亲生的,是她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父母不知道从哪儿抱回来的。从那以后,家人就把大部分的精力都放到了弟弟身上。对此她一直怀恨在心,她几乎不同弟弟说话,弟弟也从来不叫她姐姐,而是直呼其名。有一天她偷听到二楼的阿姨讲话,说她弟弟其实是她父亲在外面的野种。她选择了相信,这让她觉得弟弟的存在就是一个道德的污点。父母一直不理解她对弟弟的冷漠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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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管我们经常在上放学路上碰到,但最初的几个月我们一直没有说话。四目相对时,我发现她的嘴唇似乎有张开的趋势,于是我也做好了发声的准备,但没人开口说话。
一天下晚自习后,我发现楼道的门又被房东的女人给反锁了,而母亲和二楼的阿姨又恰好都不在家。无论我怎么使劲敲打铁门,房东的女人就是不下来开门。到最后我已经不指望有人会来开门,只是通过敲门来发泄情绪。
“你别敲了。我家有房东电话,我刚给他打电话了,他很快就回来了。”她语速很快,好像是在背台词。
“不好意思,吵到你了。”她穿着短裤,腿白得像月光一样,我强行把自己的视线往上移,看到她的鼻尖上渗着细小的汗珠。
“哪有,”她慌忙解释道,“你手不疼吗?”
“还好,”我把敲得通红的手挽到背后,“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呢?”
“庞然,你呢?”
“庞然?”我笑着说,“那我叫大物。”
她的名字是庞冉,但当我喊她时,我脑海里浮现的两个字是“庞然”,这是一个隐秘的爱称。
6
也许我们已经相爱,但我们还太年轻,太羞涩,没有学会熟练地运用那些表达爱的技巧。所以,日子还是和往常一样。
窗外的人民路很吵,晚上虽然我一直盯着复习资料看,但经常一个字也看不进去。房间里有一台电视机,但为了省钱,没有安装有线,只能收到中央一套和县电视台。当同学们在热烈地讨论着卫视频道热播的电视剧时,我只能保持沉默。为了显得不那么格格不入,也因为自己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我竟会将从别人嘴里听来的剧情拿来跟另外的人讨论。然而这并不能阻止我变得越来越自卑、孤僻,后来我索性放弃了融进集体的打算。我甚至故意长时间不洗头,故意只穿校服——我的头上全是头皮屑,衣服上也全是污渍,我成功地把自己封闭起来。一旦我品尝到成功的滋味,我就越发不能自拔了,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唯一一件能做成功的事。
7
我在犹豫,不知道是先讲出故事里柔软的那部分,还是残酷的那部分。
8
那时我喜欢做一些特立独行的事来彰显自己的存在感。比如学校明令禁止学生上网吧,我偏要经常去网吧通宵上网。我还绘制了一张县城网吧地理分布图,每新开一家网吧,我就更新一次,被班上上网吧的同学争相传阅。
上网吧被逮着之后会被罚站。站在走廊上,听着教室里传来窸窸窣窣的声音,我觉得很孤独,就像是胸口捂着一块冰,冰一点点地化成了水,水又一寸寸地结成了冰。然而,我并不急于从这种情绪中摆脱出来,相反,待在那里面让我感觉自己很安全,仿佛孤独是一件防弹衣,能够抵御整个世界的敌意。
逢年过节的时候,我会用自己的零花钱买几包方便面,半夜跑去街上,给蜷缩在角落里的乞丐一人发一包。当我把方便面递给乞丐们时,他们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不敢相信我的好意。当他们明白我的来意后,会迅速把到手的方便面攥得紧紧的,生怕我会反悔。在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就是善良与正义的化身,我正在终结这个世界的冷漠和凄凉。
9
那时学校有很多帮派,其中一个头目叫王中强。月末放假的时候,他会带着他的弟兄,坐四小时的长途汽车去武汉的小学收保护费,他们事先摸好路线,在小学生路过的小巷子里堵住他们,跟他们要钱。他们每次去都换一个学校,所以从来没有被人抓住。
一天晚自习前,一个脸上有疤的同学走到我跟前说:“我们老大在小树林里等你。”到了小树林后,一群人围过来你一拳我一脚地打在我身上。有人喊了一声“停”。我看到满头黄发的王中强披着外套,叼着香烟,拨开人群,走了过来。他掰开我的手掌,将叼在嘴里的香烟摁灭在我掌心里。
“以后你他妈的离庞冉远一点,听到了吗?”
我没想到居然是为了“庞然”。那时我们已经在一起了。
10
“你手上是怎么了?”庞然摸着我的手掌问。我们坐在县城的金沙河旁,河边一个人也没有。
“哦,这个是小时候玩火烫伤的。你知道吗?”我笑着转移了话题,“这条河连着倒水河,倒水河是汉江的支流,汉江是长江的支流,长江流向太平洋。也就是说,如果我们沿着这个湖一直向东走,我们可以一直走到太平洋去。”
“啊,我仿佛闻到了空气带着一股咸味。”庞然深吸一口气说道。她总是这么配合我。我笑着拍了拍她的脑袋。她嘟着嘴,假装生气,让我忍不住想亲她。
她一定不知道她的嘴唇有多美,因为她自己无法亲吻它。
11
那天回家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我们都没有带伞。回到家我已经湿透了,晚上发起了高烧。我躺在被窝里,做着各种奇怪的梦。房子里到处漏水,我和母亲一边打着伞一边吃饭。我心里升起一股无名的怒火,拿眼睛剜着母亲的脸。我开始跟母亲冷战,而她开始养成了自言自语的习惯。她一刻不停地说着话,有时是在回忆往事,有时是在复述电视剧里的剧情。那些话就那样飘浮在房间里,像被小孩撕掉腿脚的蜻蜓一样无法着陆。
12
我似乎一直在避免正面谈及庞然,可越是这样,她的形象反而越发清晰。我可以准确地回忆出我爱上庞然的那个下午。
那是一个周日的下午,我像往常一样站在窗边,注视着人民路上走过来走过去的人群,他们脸上的表情让人目不暇接,我幻想着他们的人生轨迹。当我看累了,我就盯着街边的电线杆看。偶尔会有几只麻雀飞到电线上孤芳自赏地表演杂技。一切都是那么稀松平常。
这时,突然——庞然出现了。
她穿着方格布衬衫,蓝布牛仔裤,脚下一双胶底帆布运动鞋。她举起右手挡光,光穿过她手指间的缝隙,贴在她的锁骨上,又滑向她微微隆起的胸部。夏天灼人的阳光变得柔和起来,街上的行人仿佛都被她身上散发出的光芒给过滤掉了,我的眼里只能看到她。就在那一瞬间,我感到一阵酥软,瘫坐在床上。等回过神后,我迅速穿上鞋,不顾母亲的询问,跑下楼去。
庞然牵着她母亲的手,在街上逛着。她显得很放松,不像平时看到的那般拘谨和腼腆。我悄悄跟在她们后面,尽量不让她们发现。每当意识到她们要回头时,我就立刻转过头装作若无其事地走进街边的小店或是蹲下来摆弄地摊上的商品。我透过小店门口货架的间隙久久地注视着她。
那时的她是多么完美啊!就像一座刚掀开布帘的大理石雕像,所有一睹其真容的人都会被她身上华丽的光泽所吸引,所折服。令我不解的是,一路上竟没有一个人驻足观望她。
她们继续往前走,再跟下去就有些困难了,因为这里已经快到人民路尽头了,店铺和行人都很少。路边有人在卖棉花糖,我灵机一动买了一个,只要感到她们的目光快射过来时,我就举起棉花糖挡住脸……
自那之后,我开始主动找她攀谈,经常给她写诗,约她出来见面。但是在父母和学校的监视下,我们单独相处的机会少得可怜。
13
那天上学路上,因为快要迟到了,我们跑了起来。这时天下起了雨,似乎就要越下越大,于是我们跑得更快了。突然,庞然停下来对我说:“你牵着我吧,我跑不动了。”我回头看了她一眼,瞥到了她的锁骨。在牵手那一瞬间,我仿佛看到她的锁骨里蓄起了一泓清水,有几条蝌蚪在那清水里嬉戏。
牵手之后,彼此就默认成为恋人了,尽管我们都没有向对方正式表白过。那些日子我一改往日邋里邋遢的习惯,每天早上都会洗干净头发,穿上最干净的衣服,仿佛每一天都是一个节日。
14
在那些似乎没有尽头的晚自习上,大家是多么期盼停电啊!在我们的眼睛被黑暗笼罩的那一刹那,大家敲桌子,吹口哨,欢呼着。终于,我们盼来了那一天。停电之后,像是受到了某种神秘的召唤一般,我冲出教室,去楼下的教室里找庞然,而她正好也打算跑到楼上来找我。我们在楼道里相遇,我一把抱住她。在黑暗里,我的嘴唇强烈渴望找到她的嘴唇。一开始她还有些闪躲,不一会儿她也亲吻起我来。我咬住她的嘴唇就像咬住一口棉花糖,担心她会在我的齿间融化。在黑暗中,我们就像两条相濡以沫的小鱼,需要依靠对方的呼吸才能活下去。我希望这一刻永远不要停止,可是最后她还是推开了我,小声说:“一会儿来电了大家就都看到了……”
15
在金沙河边,她小心翼翼地摩挲着我掌心的伤疤,我忍不住把手伸进她的格子衬衫里,我抚摸着胸罩在她皮肤上留下的褶皱,轻声问她疼不疼。“习惯了。”她回答说,她没有像以前那样闪躲。她的眼睛里流露出一种欣喜、爱怜又带着一丝悲伤的目光,那目光足以将一个人终生囚禁其中。然而,正当我在狂跳着的心脏的驱使下准备进一步摸索时,不远处传来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我们被一群结伴而来的学生发现了,他们发出了淫荡的尖叫声。庞然羞得把整个脸都埋在臂膀里。我当时真恨不得冲上去把那群人给撂倒,扔进金沙河里。没过一会儿,庞然说,九点多了,她得回家了。她说她母亲规定她必须在十点钟之前回家。
16
想起那次聚会,我至今都觉得不真实。那是大一上学期结束后的寒假,同学们纷纷感慨着大学生活的无聊以及高中生活的充实,突然一个熟悉的名字飘进我的耳朵。
“你刚才说谁跳月亮湖自杀了?”我听到大家在讨论一个高中同学的自杀,但没有特别留意。因为这种事在高中已经发生过好几次,这些意外事件就像新闻里的灾难报告一样,看过一遍很快就忘掉了。
“17班的庞冉,你可能不认识。”那个同学漫不经心地说。
“嗯,不认识。”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脱口而出这样一个回答。我甚至一直等到聚会结束后,才试图去弄清楚事情的来龙去脉。
我一口气冲到学校的月亮湖边。湖已经被填平了,但是用来填湖的土明显比周围的土更蓬松,“月牙状”的轮廓依然清晰可见。在跑向月亮湖的路上,我不停对自己说,快点,再快点,好像只要及时赶到,我就可以阻止悲剧的发生。我坐在湖边的花坛上,大脑一片空白。边上有两个小孩在玩“小包车”的游戏,他们面对面在地上跳来跳去,右脚内侧互碰,再用左脚内侧互碰,嘴里喊着:“小包车,嘀嘀嘀,开到北京一十一,一八一五六,一八一五七,一八一九二十一……”
“一八一五六,一八一五七,一八一九二十一;二八二五六,二八二五七,二八二九三十一……”我竟忍不住跟着这拍子念了起来,仿佛在念着一种可以让时光倒流的咒语。
我失魂落魄地走向庞氏服装店,想去问个究竟。我幻想着庞然会在服装店的镜子里看到我,然后惊讶地扭过头笑着问我:“你什么时候回来的?”
我躲在电线杆后面偷偷地往里看。没有庞然,她的父母在招呼客人,弟弟在收银台上埋着头写作业。看上去是一个再正常不过的三口之家,一点都不像遭遇了变故。
最终我也没有走进去——我有什么可问的呢?
17
我想起高考之后的一幅幅画面,那些眼神,那些话语,那些漫不经心的小动作,如今在死亡的映照下,它们的含义变得清晰起来。
高考分数线出来后,我们约好一起去学校填志愿。等我填好志愿后,发现她在门口等我。
“你怎么这么快?”她没有回答我,最后她哽咽着说她根本就没填志愿,父母要求她复读再考一次。
“你为什么不早说?我根本就不想去武汉,是听说你要报考武汉的大学我才填的。”我冲她吼着。
“你去武汉上学有什么不好?回家也方便。”
我的怒火其实更多来自她的谨小慎微。高考前相处的时间少我可以理解,高考结束后,我搬回了郊区的家,一整个夏天,我们竟然只见了三次面。我几乎每天都给她发短信约她出来见面,她却总是有事,不是说要走亲戚,就是身体不舒服。我开始怀疑这一切不过是我的一厢情愿,然而每次看到她的笑脸,所有的疑惑和不解就全都被抛之脑后了。
最后阴差阳错地,我被调剂到了苏州大学——第二志愿可以填好几所学校,我甚至都不记得自己填过这所学校。
临行前,庞然发短信说她没空送我去车站,我问她究竟在忙些什么。她说她其实也不是没空,只是怕见我最后一面。我说,什么最后一面,你为什么总要说这些丧气话啊?
我现在终于知道她并没有夸大那条短信的含义。
18
在去武汉的路上有人上车,定睛一看,竟然是王中强。我下意识地看了看掌心的伤疤,把头扭到了一边,装作没看见他。上车后他接了一个电话,反复说着“晓得了晓得了”,语气很不耐烦,但已没有了那种飞扬跋扈的锐气。高三上学期时,王中强因持械斗殴被学校开除了,我已经快一年没有见过他了,他之前一直顶着一头傲视群雄的黄发,现在也恢复成了平庸的黑色。不一会儿,车开到了另一个小镇上,他下了车,深一脚浅一脚地消失在我的视线里。
我给庞然发短信告诉她我碰到王中强了,忍不住跟她说了手上疤痕的来历,可她不回我的信息;打电话,她也不接。天快黑了,车窗外的夕阳带着悲悯的气息,我慢慢平静下来。窗外的空地上有一个废弃了的旋转木马。其中有一匹枣红色的木马好像比周围的木马要大得多,那昂首挺胸的样子就像是仍在眷恋过去的欢乐时光,又像是想要挣脱记忆的锁链,融进这血红色的夕阳里。
在火车上睡着的时候我梦见了很多人,母亲、庞然、庞然的父母和弟弟、房东、房东的女人和儿子、中风的阿姨、王中强、班主任……我们全都坐在旋转木马上,而我和庞然就坐在那匹最大的枣红色木马上,她搂着我的腰,头靠着我,甜蜜又羞涩地笑着。其余的人全都向我和庞然投来祝福的目光和微笑。
我多么希望梦醒后我发现自己还睡在人民路的房子里,起床后我会看到房东的女人送她的儿子去上学,又看到二楼中风后的阿姨坐在轮椅上被她的丈夫推出去散步,接下来便是一天里最幸福的时刻,我看到庞然躲在服装店边的小巷子里等我一起去上学。
然而,等我醒来后,我收到了庞然的分手短信,屏幕上只有简单的五个字,连标点符号都没有:“我们分手吧”。
19
走出苏州火车站后,我发现这里也有一条人民路,我掏出手机给她发了最后一条短信:“你知道吗?这里有条路也叫人民路。也许我会碰到另一个庞然,你也会碰到另一个大物。既然你已经决定了,那就这样吧,祝你幸福。”之后我换了新手机号,赌气一直没有告诉她。
我记得当时迎面而来的汽车射出强光,刺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感到松了一口气。我想,未来的日子也许就像这光一样,是明亮的。
当我回想起这整件事时,我竟不止一次自私地想到,如果时间就停留在这一刻,也是很好的。
如果一个拥抱就可以原谅一切
猫语猫寻
1
我慌忙扔掉手中的烟头,站起来向机场里走去。
在很远的那个转角处,他还只是一个不规则多边形的点时,我已经认出了他。
这个全新的机场有着长度堪比全国大部分机场的接站口,五年来,机场已经变了,我接的人可能还是那个他,但也许已经不是了。
五年,多么艰难的五年啊。
大学毕业,这个别人都在分手的时期,我和他决定开始恋爱,只是幸运又不幸的是,我们都在还没有毕业时就已经找到了工作。他将前往炎热的武汉,我将赶赴有海风拂过的深圳。
散伙饭那天,他帮喝得烂醉的我拎着背包,轻轻地拍着我的背。我蹲在路边边呕吐,边含糊不清地说着谢谢。
“你喜欢我吧?”我听到他说,那个声音就像海的呜咽,很近却又听不清晰。
“什么?”我像是被电击一般,腾地一下站起来,慌忙用袖口擦着嘴问道。
“叶云说的,说你一直喜欢我,可是一直不愿意和我说。”他皱着眉头说。
“哦,哈哈哈,这个小贱人,我编故事的,你别信她。哈哈哈哈,你也知道我写故事赚钱的嘛,一直单身像什么话,总要编个故事给她们听,让她们觉得姐也是个有故事的人。宿舍里的人全都恋爱了,我再没个喜欢的人那多low啊,你刚好没女朋友可以利用一下。”我一紧张就会滔滔不绝,停不下来。“哦,这样啊,我还以为是真的,一阵高兴呢。”他挑挑眉说道。四年的死党,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我的窘态。
不知是喝多了酒还是真的脸红了,我的脸一阵发烧,心里装后悔药的瓶子被全部打翻,也无法淹没我的悔意。我转过身,想用呕吐来掩饰一下。
“那我喜欢你怎么办?”身后传来他的声音,心里的一百多头小鹿跳得很是欢快。
眼泪有点不听使唤。
“你倒是说话啊,别假装吐了。”他掰过我的肩,看到我满脸的眼泪,愣住了。
“都毕业了,后天就各奔东西了,你在武汉,我在深圳,说什么都迟了。还不如大家都放在心里呢,你说出来干什么啊。呜呜呜呜……”我不由哭出了声。
从大一一进校门第一次看到来接我的他,我就知道我注定要沦陷了,如果这个世界真的有真人版的我的白马王子,那就非他莫属。短短的头发,黝黑的皮肤,俊俏的脸庞,可以成为校篮球队中锋的修长身高。他伸出手说:“你好,我叫向南,受班主任委托来接我们美术班的才女。”
我愣愣地伸出手,握了握,手心都是汗:“我叫安静,安静的安,安静的静,然后,我……我其实不太安静。”说话都有点结巴。
“哈哈哈,你比我逗多了,太可爱了。”他大声地笑着说。
“……”
从那天开始,我们便成了死党,一起泡图书馆,一起写生,选修课选一样的,参加一样的冷门社团。大二的时候我还帮他给校花写过情书,陪着被校花拒绝的他喝到吐,只是我酒量实在不济,最终被失恋的他背回宿舍,这事被他足足笑话了一个学期。
大学平淡的生活因为他而变得色彩斑斓,我把所有的情愫都压抑在心底,觉得不说出来就不会有人知道,可我无法掩饰帮他写完情书第二天红肿的眼睛,也无法掩饰看向他的眼神里充满了浓烈的忧郁。
毕业了,我以为四年过去了,一切就都结束了,可是没想到我竟然在人生中第二次喝到吐的时候,被他紧紧地拥在了怀里。
我听到他说:“傻瓜,在爱情面前距离有什么可怕的。”
2
我们的热恋期仅仅维持了三天,便各自马不停蹄地离开了学校所在的城市,各奔东西。心中和脑海里满满都是他,却在一个多小时的时间里被撕裂开来,扔在了相距1077千米的两端,开始了无法无天、没日没夜的思念。
两个月后的周六,他从武汉连夜坐火车赶来,我站在接站的人群中,等待着人群里可能会出现的他。
第一个两个月,我们每天通电话、视频,进聊天室一起画漫画,列举着所有见面的时候想要一起做的事。
他说他想和我一起去尝试一下广东的早茶。
我说我想和他去看午夜场的恐怖电影。
他说他想要拉着我到海边散步。
我说我想和他一起去欢乐谷玩一次过山车。
……
这两个月,我把我们说出来的想要一起完成的事情都记在笔记本里,足足记了十几页之多。
我们在车站拥抱,我们旁若无人地接吻。那撕心裂肺的想念,让我忍不住想要把自己欠入他的身体,两个月,多么漫长的两个月啊。
我带他去了我租住的小屋,我们一刻也不愿浪费地黏腻着,我看不够他,他抱不够我。我们可以什么都不干,只是像傻瓜一样地痴望着彼此,也可以滔滔不绝讲述着这两个月的生活和遇到的人。直到已近黄昏,暗下来的房间和咕咕叫的肚子提醒着我们,之前计划要去做的事还一件都没有做呢。
我们手拉着手去楼下我经常光顾的小店里吃饭,因为他一定要吃我平时吃的东西。
老板娘看到我,笑着问我:“男朋友啊?”我有些害羞但又很骄傲地点点头。老板娘的笑容好似填满了我所有的虚荣心,我笑着看他,幸福在我和他的眼中流转。
如果每天都能看到他该多好,就算每周能看到他一次也好啊,我突然想。
第二天,我带他坐了我上班的公交车,带他去了我常去吃饭的快餐店、超市,还有我公司的大楼。两天的时间短得像一次深呼吸,他要坐周日晚上的航班回武汉,我站在机场安检口看着他的背影,眼泪从眼中不断地溢出。他放弃排了一半的队,过来拥抱我,他帮我擦着眼泪,说:“我很快就会再来看你的,很快。”他吻着我,我的手放在他的胸口上,他的心跳告诉我,他和我爱他一样爱着我。
3
我们谁也没有预料到第一次的分开之后,我们直到半年之后才能再见。
他妈妈突然病倒了,所有的周末和业余时间他都回老家去照顾她。思念被哽在喉咙,变成了一颗一颗的石头,吐不出又咽不下。我想要去看他,可是我一个月只有一次双休,有时加班太忙,甚至连休息都要放弃。刚进公司,我没有机会请假,也开不了那个口。
我们每天通一两次电话,晚上会视频,可当他回了老家就连着两天没有任何音信。每当我在休息日没有他的任何消息时,我总焦躁不堪。如果明天我就死了呢?如果明天就世界末日了呢?在末日的前一天,我最重要的那个人没有任何音讯,这样的想法让我窒息。痛苦从心底蔓延到全身,可是我什么都不能说,因为他不是故意不与我联系的,他面对的是病重的母亲,我怎么可能在这样的时候抱怨他呢?
他告诉我他所有的忧虑与不安,他甚至在电话那头哭过,可每当电话挂断,我总会长长地叹一口气。他的电话没有给我一丝一毫的安慰,甚至无法让我真实地感觉到他。我开始抽烟,好似那吞吐出的烟雾,可以代替他来陪伴我。
对他的思念在那段时间里夹杂着太多复杂的情绪,一时间我竟然不知道要如何分辨幽怨和爱、痛和愉悦。白天我拼命地工作,想用忙碌来救赎自己,可到了夜晚,我就只能举手投降。我甚至开始羡慕那些失恋的人,起码他们不像我这样的悬而未决,不像我这样总是在失落与思念之间挣扎和纠结。
在深圳我没有什么朋友,每天的朝九晚五像是一只温吞却力大无穷的巨兽,吞噬着我对这段爱情的热情。没有他音信的周末,我泡在图书馆看各种治愈系的书。可是突然有一天,我不敢再看下去了,那些文字带给我的虚假的平静感,正在让我的心一点一点地远离他。尽管让心靠近他是如此痛苦,可是我还不想放弃。
4
叶云的到来,就像冬天里突然降临的暖阳,让我的心在冰雪里感受到了一些温暖。她变了很多,比上学的时候要瘦一些,妆也化得恰到好处。望着她渐渐走近我的身影,我想,她也许再也不是那个曾经和我在操场手拉着手一起散步的丫头片子了,可是当我看清她的微笑,我又释然了,那灿烂如花的笑颜,已经无须解释,我们依然如旧,懵懂如初。
我们用一整个下午的时间叙述着彼此的生活,吃饱喝足走回我住处的时候,她问起了向南。我忍不住皱了皱眉头,本想轻描淡写的我,已经无法挽回地出卖了自己。
听完我们的事,她长长地叹了口气。
“异地恋啊,真是煎熬!”一句简单的评价却道尽了我的苦楚。
“谁知道这样的日子我还能坚持多久。”我点燃一支烟,小声地说着。
叶云来深圳是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期一周的大型培训,那一个星期我们每天都待在一起。她说她还不想恋爱,尤其是看到我的状态,更是对恋爱有些望而却步。送她离开的时候,她抱了抱我说:“年轻的时候确实应该好好恋爱,可是你要爱惜自己啊,你看你这也太瘦了。”
我笑着看着她,不知道该如何答话。她说我变了很多,变得沉默寡言了,变得没有以前那么搞笑了,好像成熟了,却又仿佛越发迷惘了。
迷惘是我与向南分开的日子里的常态,我不知道现在的自己要什么,更不知道未来我和他能走向何处。
叶云走了之后,我们比之前联系得更加紧密了。她会时常打电话给我,因为她很清楚我的性格——关于向南的一切,我也只愿意与她讲而已。
相反,和向南的联系反而变少了。之前,如果他不打来电话我会打给他,可是从那之后,我开始想要控制自己,我不想让他知道我对他的思念里夹杂着这么多的痛苦。所以我们从每天通一次电话,变成了一周通两到三次电话,而视频则再也没有过了。
叶云说,这可能才是恋爱的常态。只是我知道,在我的心里,这段恋爱已经开始有了裂痕,至少我不会像一开始那样全力以赴了。
5
半年的分别之后,向南终于因为一次出差,不得不来深圳了。这样的原因多少让我有些难过,毕竟半年了,半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但可以发生很多事。尽管我们会通过电话了解彼此的生活,可是却依然会有很多的事情是我们无法用语言告诉对方的,这些都变成了一块块的砖瓦砌在了我和他之间。
我等在机场的登机口,飞机延误了两个小时,两个小时里,我设想了很多个见他时的场景。也许我会哭吧,也许我们会紧紧地拥抱吧,也许他会吻我吧……只是最终见面时的景象出乎我所有的意料,我没有哭,他也没有吻我,我们也没有拥抱。
他对我微笑,脸上满是倦容,而我傻傻地站在那里,不知道作何表情。我突然想到叶云的话:“也许这才是爱情本来的样子。”
他走过来牵起了我的手,说:“你瘦了好多。”
我笑了笑,突然觉得手足无措,一开始的寒暄让我觉得陌生。时隔半年,我一时间好像没有什么话要对他说,那松松地勾在一起的手,好像随时都有可能会分开似的。
他出差只有三天,参加一个培训,他住在公司给他订的酒店,因为离他培训的地方近,却和我相隔很远,坐车都要一个半小时。我送他到酒店,帮他简单收拾了一下,就匆匆往回赶。而他将我送到了电梯口,没有留我。
当时我们部门正在赶一个项目,每天加班。第二天,当领导拒绝了我的请假申请时,我竟然有种轻松感,这样的轻松感,吓了我一跳。如果和他待在一起让我感觉到压抑的话,那我这半年的痛苦又算什么呢?
这半年之后的相聚,只是匆匆的一面,连个像样的拥抱都没有发生,他就离开了。
我开始不安起来,我们已经站在分手的边缘。他那句“爱情面前距离有什么可怕”的宣言越飘越远,我不由觉得,距离确实是可怕的,它让两个曾经如此熟悉,如此相爱的人变得那么陌生,又那么疏离。
三天后,他飞回了武汉,我看到他登机前发的短信时,他的手机已经关了机。错过可能是分开的预兆,我放下手机叹了口气。
6
我们失去了联系,与其说是失去,不如说不知道要如何开始联系。我没有收到他的短信,也不知道要写些什么话给他,每次拨好了号码,却又总是无法按下呼出键。
每一次听到电话响起我都飞快地查看,可看到屏幕上闪烁着的名字不是他,我又忍不住地失落。我幻想着他也许和我一样,那么,我是不是应该果断地打一个电话给他?可是如果他并不是这样呢?
我无比厌恶为这些小事纠结着的自己,可是却又无法抑制地这样纠结下去。和他在一起的每时每刻已经在脑海里上演了千百回,和他的每一条聊天记录也都看了很多遍,竟然却没有勇气发出一个“嘿”,甚至一个表情,生怕这样的一个开始就直接给我们的关系带来一个果断的结束。
每一次看到他的QQ头像亮起,总是会袭来一阵阵的压抑,这样的压抑像是一只大手,紧紧地攥住我的心脏,挤掉里面所有的空气,缓过劲来才发现眼泪已经夺眶而出。
这样的失联比痛快的分手要折磨人,因为好似在等待一个开始,又像是在等待一个结束,到最后你也不知道你等待的到底是什么。
公司一个新来的同事,约了我几次,我都拒绝了,最后我告诉他我有男朋友了。发出那条短信时,我一阵失神。没有果断地分手,我就真的是有男朋友的吧,可是那个男朋友却在不知不觉间失联三个月了。
一开始,叶云打电话来时,会问起我和向南的情况,后来因为我的答案都是“没有联系”,她便不再问了。终于有一天她憋不住了,问我,要不要她打电话去问问,我果断拒绝了。可挂了电话后,我又有些后悔,也许她去问问,会有个答案吧,而有个答案,总比现在这样僵持着强。这样僵持着实在没有什么意义,又或许僵持着的人,只有我一个吧!
7
“是我。”他说。
“嗯。”
“你好吗?”
“挺好,你呢?”
“我也很好。”
“你妈妈身体怎么样了?”
“已经痊愈了。”
“嗯,那就好!”
……
其实一个电话的开场不会太难,接通了就可以开始,可是却维持不了多久,我们俩的沉默让电话变得异常炙热。失联四个月后的电话却也并没有很多话可以聊,等待我们的话题好似只有一个。
“昨天叶云打电话给我了。”他说。
我有点想哭,突然觉得这段关系连维持下去的意义都没有了,也许我不敢打电话给他,只是不想面对这个现实吧,这让我觉得压抑,不由得沉默了。
“她说,你现在开始抽烟了?”
“嗯,偶尔。”
“女生不适合。”
“我知道的,只是心情不好的时候才抽。”只不过经常心情不好而已。
“最近工作太忙了,所以都没有和你联系。”
我的心里不由一堵,因为我也很忙,每天加班,可我仍然无数次拿起电话。只是,我不知道要和他说些什么,不知道在他很长时间没有联系我之后,我要如何给他打一个电话,故作轻松地聊聊天。
我很清楚“忙”只是一个优雅的借口,而我和他之间,现在已经需要一些借口才可以延续对话了。
只是我知道,有些事情还是不要拆穿会比较好。
“嗯,忙点好。”
对话再也进行不下去了,也许该是切入主题的时候了。
“我们……是不是该分手了?”我有些犹豫地开了口。
“你这么觉得?”
“说不定变回朋友,我们会有更多话聊!”不会像现在一样。
“是我的错,我没有好好珍惜你。”
我有些无措,不知道要如何回应。
“我就不说那些‘你一定要幸福’之类的虚伪的话了,好好照顾自己。”他继续说着。
“‘好好照顾自己’不是也很虚伪吗?果然我们的话好像真的变多了。”
……
挂了电话,我像是脱掉了一件沉重的外衣,感觉到一阵轻松。可是,为什么会有眼泪?
8
这持续了不到一年的恋爱,如果算上我对他的暗恋,应该是五年,就这样平淡地用一个电话草草收了尾。
我想我之前之所以不愿意开口说分开,是不甘心吧,自己暗恋了四年的人最后终于在一起了,任谁都不想轻易地放手。
现在,终于分手了,只是分手时的轻松并没有持续多久,便被持续的阴云淹没了。
我时时会觉得空虚,之前那些思念他的时间都没有办法填补,书、电影、音乐或狂欢……最终都会变成深深的寂寞,让人窒息。
我不知道要如何治好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总是会想起他,校园里的他,来深圳看我的他,他的气味和他的声音愈发清晰,可是他的脸却越发模糊。我好想再见到他,想要再看看那张在记忆里越来越模糊的脸。
可我却不愿意对任何人说起我的想念,和叶云的电话里,我一直把我们的分手修饰得非常和平,好似没有任何矛盾和不快,但如果真的没有矛盾与不快,又怎么会分手呢?
日子一天天过去,从叶云和他的空间动态里,我会得知他的消息。每一个消息,都好似可以使我好不容易建立的心墙瞬间崩塌。
叶云说他病倒了,在打吊瓶。我便会想起上学时,他发高烧,我一夜无法安睡,第二天早早便买了粥去他宿舍看他的场景。他会不会像之前那样一生病就只想睡觉,不愿意睁开眼睛,不愿意吃饭呢?
他的空间日记里说他因为出差回了学校,去了学校门口的小食堂——那个我们一起吃过无数次饭的地方,那时我们是朋友,散落在那儿的时光里应该满是我们的笑声吧!那些,他都还记得吗?
也许我该出去走走,去找个地方小住一段时间,因为哪怕是回到自己的房间,我也能因为房间里他曾经触碰过的物件而想起他。
我们分手了,我们已经不再联系了,可他却仍在我的世界里保持着强烈的存在感,好似任何事情都与他有关,任何入眼之物都隐藏着他的气息,他像是一根藏在心里的针,稍不注意,就凶狠地刺进我的心脏。
我还在想念他,我还爱他,他仍然坚定地住在我的心里——这是我无法忽视的事实。只是这个事实,我没有勇气面对和承担,它太重,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如果这就是爱情的样子,那么我一辈子都不想要再拥有它。
9
叶云召集了一场同学聚会,聚会安排在了广州,离我很近,我没有理由不参加。
11月,北方已是初冬。记得上学时,有一年的11月就已经下起了雪,我和向南就那样走在校园里,背后的脚印和周围的目光,都好似在证明我们是一对情侣,这让当时暗恋着他的我已经无比知足。如果当初我们一直那样下去,就不会有现在这样的失落和痛苦了吧?是啊,如果我们不曾在一起,又怎么会痛苦呢?
南方的11月依然凉爽怡人,好似北方的初秋。同学聚会安排在一个粤菜酒楼的包间,里面有两张桌子。
我一走进去,便看到了坐在桌边的他,他低头看着手机。好似我进来引起同学的哄闹吵醒了他一般,他抬头看向我,我慌忙移开了眼,和迎上来的女生拥抱寒暄,并在外面的那张桌边坐了下来。
我一时恍惚,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便不停地喝茶。旁边的女同学在大声地聊着天,我心不在焉地听着。
很自然地说起了恋爱,女同学便问起了我,我一时愣在那里。幸好叶云在这个时候推门进来,我不由得松了一口气,转头看向他的方向,他竟然在看我,我连忙起身大方又自然地迎接叶云。
叶云和周围的同学寒暄一遍后,坐在了我的旁边,低头问我会不会尴尬,我微笑着摇摇头,释放着在心里演练过很多遍的自然与平和。
在学校时,因为心里装着关于他的秘密,我变得内向起来,那时的内向却在这个时候拯救了我,我不需要讲太多话,也不需要去刻意参与他们的话题。
可是就这样在熟悉的人群里保持沉默,已经让我有些累了,我拿了烟走出门去。站在酒楼门口,深深地出了口气。
“在躲我吗?”身后响起他的声音。
“没有啊。”我缓缓地转过身。
他瘦了很多,应该是因为之前的病。
“给我一支。”
我递给他一支烟,帮他点烟的手有些颤抖。
他轻轻地握住我的手腕,那熟悉的温度让我不由愣怔。
“你又瘦了好多,再瘦下去可就不好看了。”他抓着我的手腕,就势将我的手轻轻握住。
我的心不由得抽痛起来,仰头看着路边的树梢,生怕眼泪会在不经意间滑出眼眶。
我轻轻地抽出了手,转身上楼。手指间他的温暖慢慢冷却,如果一切都能这样慢慢冷却,该多好。
10
吃完饭,我借口说第二天还要回公司处理一些事情,坐了最后一班动车回了深圳。
我害怕我会忍不住再重复和他之间的故事,好不容易画下的句号就会变成一个可笑的逗号。
第二天下班时,电话响起,是他。
“下班了吗?”
“嗯,刚从公司出来。”
“你往左边看。”
他站在那里,仿佛怕我看不到他似的向我招手。
我有些不知所措。
他说会在深圳停留一周的时间,所以过来看我。
他牵起我的手,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像是忘记了我们在几个月前说了分手。
我不由得轻轻抽手,他又狠狠地握住,转头对我说:“你再躲我,我就真的没有勇气再追上来了。”
我不由得停住了手,一阵委屈,眼泪一瞬间决了堤。
“你在这里哭会被你同事看到的哟,到时候你们全公司的人就都知道你的真面目了,表面雷厉风行的安小姐其实是个爱哭鬼。”
他笃定地牵着我的手,像是再也不会分开那样。
他说他向公司请了一周的假,他说他的请假理由是要追回甩了他的女朋友,领导一听这样的原因立刻就同意了。
他还说这一年里他经历了很多事,和我分手之后的几个月里也想了很多,尤其是生病的时候,他躺在自己的出租屋里看着天花板,想着如果自己就这么死了,他这一生,和我一起走过的时光占了他一生的五分之一,可是我们手牵着手经历的却不及二十二分之一,这是他迄今为止的人生中最大的遗憾。
一年的恋爱,四个月的分手,就这样都结束了。
11
分手之后的复合,像是将一切归零,只是我们的爱情,已经不像刚开始在一起时那样的炙热。好似两个人已经在一起很久很久了,好像两个人从来都不曾分开过,那近一年的患得患失在他的表白之后,好像从来都没有发生过似的。
但在一起的时光终究是美好的,那曾经空荡飘零的心,被填得满满的。爱一个人应该是有很多种形式的吧,我想。
我决定坦然处之,坦然地表达自己,坦然地面对一切。
这一周他接我下班,我们一起吃饭,相拥入眠,早晨我轻手轻脚地离开我的小屋去上班,投入地工作,想着快一点做完手边的事,能够准时下班,见到他。
我们一起散步,我做饭给他吃,我们依偎在路边的咖啡厅里看书,我们手牵着手一起看电影……那些曾经并不美好的景致里有了他,都好似开始柔和起来了。
如果能够这样过一生,那么这一生应该是美好的吧。每次看到在公司门口接我的他时,我总会有些不太确定地这样想着。
一周的时间过得飞快,当再一次将他送进机场的安检口,我突然发现,我的心口不再像之前那样失落了,我突然意识到我所有的失落并不是因为见不到他,而是一直都不太确信他对我的感情。可是现在就确信了吗?望着他消失在安检口的背影,我开始有些恍惚。
12
他用过的毛巾我放在原处,牙刷也并没有收起,插在牙具盒里的一角,摆成随时会被使用的样子,而一起逛街买回来的靠垫也放在他习惯摆放的床角,生怕触碰了就破坏了他留在上面的味道。
我觉得自己病得不轻,只是这样病着的我,总比那患得患失的自己要强得多,所以我纵容着这样的自己,在只有自己一个人的家里过着两个人的生活。
我们的联系并没有太紧密,像是时不时想起才会互相打招呼微笑的朋友,可是这样的平和让我很是满足。许是经历了那样的一场惨烈的失落,我开始明白恋爱本身应该是平和的,那些激烈的炙热的故事,只是爱情美丽的外衣而已。
有人说一场曲折的爱情会让人成为哲学家,我没有成为哲学家,却成为了一个平和且知足的人。叶云说,我一瞬间从一个过于理想的女孩变成了一个成熟的小妇人,让她有些不习惯,但她在电话那头的笑声告诉我,她已经不再为我的恋爱担心了。
只是我自己却还是有些担心,有些害怕那个患得患失的自己会再回来,又有些害怕自己在这样的平静里,就慢慢地把爱情演绎成了一种其他的感情。叶云说:“这是必然的。”
13
向南在年底升了职,他说要在元旦假期的时候一起去上海玩儿,我订了机票,他订了酒店。看着最终的机票确认短信,我有些希望叶云说的必然永远都不要来临,因为我发现,对即将开始的行程的期待,是如此地美好。
我们约定在虹桥机场会合,我订的12月31日晚上的航班,我的航班到达的时间比他晚一个小时,在大厅的星巴克里,我却没有看到他,他的手机关机,询问机场,他的航班准时到达。
那一天,我拨他手机的次数是有史以来的最多次,可是手机里一直都坚定地响着关机的提示音。
所有可能发生的意外在脑海里一一上演,我从一开始的担心,最终演变成了焦灼和愤怒。我拖着行李箱,在虹桥机场的大厅里走来走去,我突然发现,我和他之间,如果没有电话的联络,便会成为两个没有任何关系的陌生人,恋人这两个字,突然让我觉得讽刺。
我在机场旁边的酒店住下,本来想要订第二天的航班回深圳,可又怕他出了什么事,第二天赶过来见不到我,纠结之余又放弃了。
我在这个陌生城市的机场酒店里辗转,他的手机一夜都没有打通。
我一夜未眠,竟有些想通了,既然都来了,那么就当是一个人的旅行好了。我转订了徐家汇的酒店住下,像一个悠闲的旅人,去了到上海旅游的人该去的地方。偶尔看着从身边走过的恋人,我会看看手机。手机很安静,一直都没有响起。
他,依然没有消息。
14
回到深圳的第二天,他打来电话道歉,说当天公司聚餐喝多了,之后连睡了一天一夜,把这事给忘记了。
“忘记了”三个字像是一个黑色的笑话,扎得人生疼。
我挂了电话,不想再多说什么。
那三个字消磨了我对这场爱情所有的热情。如果再继续下去的话,叶云所说的必然可能就要来了吧,可是我真的还要继续下去吗?
年终与年初交替的时候,工作开始忙碌起来。那一年的春节来得很早,在放假前的晚上,我敲完月度工作总结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突然发现,我和他又整整失联一个月了,如果就这样一直失联下去的话,也许算得上是一个不错的结束吧。
总监说要请大家吃消夜,我们寥寥数人,去了公司附近的餐厅。我没喝几杯就有些晕了,想起上次喝醉的时候,有人在我身后帮我拍背,虽然时间并没有太久,可也许是因为在那段时间里塞了太多的纠结、痛苦和分分合合,让那段时间显得前所未有的长久,恍若隔世。
我们终究把这一场分隔两地的爱情,越谈越远了。
我默默地站起身走出门去,那一年的工作结束了,有很多事情也都应该结束了。
15
他从出站口走了出来,刚刚扔掉的烟蒂的余温仍在,我的手指却有些冰凉。
他向我招手,只是他已经不是三年前的那个他,而我亦然。
他拖着小小的行李箱,走到我的身边。
“三年没有来这里了,连机场都换了。”
“是啊,三年里很多事都会变的。”
简单的问候和寒暄之后,我们竟然都没有话讲了。
我开着车,打开车窗,CD机里放着陈奕迅的《十年》,一路静默。
距离那一次上海之旅已经过去三年了,距离他说“在爱情面前距离算什么”的那个秋天已经过去五年了,距离我第一次见到他的那个秋天竟然已经过去十年了。
十年之前我不认识他,他不认识我;十年之后,我们是朋友,偶尔问候,谁也不愿去深究那些曾经。
送他到了酒店,我离开时,他拥抱了我,轻轻地说:“原谅我。”
我微笑着离开,微笑却凝固在了脸上。我在心里默默地回应他:“没有怪罪又哪来的原谅,如果真要怪罪,一个拥抱又怎能原谅这如落花般的过往?”
只愿你们好好在一起
烟波人长安
我和大头认识,是在一个微信群里。这个群主要的作用是朋友间用来约饭,我一般光看,不说话,除非有人说要请客,我才会冒出来。
大头是我朋友的朋友,被人拉进群。我和他吃过一次饭,他是各方面都比较普通的一个人。那段时间我对这个群的关注度直线上升,主要是因为大头每天都在直播,一把鼻涕一把泪,控诉他家的猫的一系列恶行。
这只猫叫二毛,骨骼清奇,身怀绝技,习惯每天早晨五点开始挠门,门开着也挠,有饭吃也挠,刚换了猫砂也挠,不知道是在练什么武功。
大头教育了几次,收效甚微。有一天实在气急了,就把它关在了洗手间里。
二毛一开始还叫,过了十分钟,忽然没了动静。
大头觉得于心不忍,就打算把它放出来。
一开门,一坨大便正对着他。
发现这件事的乐趣之后,猫就彻底放纵了自我,在洗手间拉,在书房拉粑粑,在卧室拉粑粑。大头回家进门,看到客厅中央是它早晨拉的粑粑,好不容易收拾掉,准备换衣服,拉开衣柜——嘭!一坨新鲜的粑粑。
大头要崩溃了。
“谁能想想办法?”他问。
“哈哈哈哈哈哈哈……”我在群里笑得不能自己。
“喜闻乐见!”我回复。
集体沉默。然后大头说:“你信不信我去你家杀了你?”
后来还是有高人给他出了个主意:再抱一只听话的猫回家。
虽然我们几个人都没弄懂其中的逻辑,但高人迅速行动,精挑细选之后,借到了合适的猫。一只五岁的大母猫,肩宽体胖,爱好是一天睡22个小时,别号“铁柱”。
高人叮嘱大头,把它抱回去,什么都不用干,看戏就行。
大头怀着姑且一试的心情把铁柱抱回家。铁柱宾至如归,一点儿都不闹,有饭就吃,躺地上就睡。
二毛凑过去闻了闻,两只猫相安无事。
第二天周六,大头在家。二毛装模作样地在屋里转圈子,转到一半,突然往客厅地上一蹲,预备开始发力。
大头一声“你妈×”还没喊出来,只见铁柱从客厅角落闪电般冲过去,对着二毛,劈头盖脸就是一顿好打!
大头都看傻了。二毛丝毫没有还手之力,被追打了两分钟,然后仗着自己年轻,一个箭步蹿上冰箱。
之后整整一天都没有下来。
过一天,周日,大头买了啤酒和花生米,坐在客厅等着。
一天时间里,二毛试图放纵三次,也被打了三次。
周一,二毛终于在猫砂盆里解决了人生问题。
“牛×啊!”大头在群里激动地喊。
我们都很遗憾,感觉人生失去了一个乐趣。
铁柱载誉而归。大头感动得无以复加,说一定要见见铁柱的主人,至少请人家吃个饭。
高人又帮他牵线,约好在北三环附近的一个商场。大头还给人带了礼物,一对哑铃。
“对方是男的?”我忍不住问。
“能教出这么剽悍的猫,肯定是男的!”大头信心满满,“八成是个肌肉男。”
去了他才发现,对方是个女的。
铁柱的主人叫诺诺,在一家民企上班。后来我们聚会,大头带她去过几次。诺诺属于耐看的那种姑娘,长发过肩,眉目分明,和大头牵着手,看上去还挺般配。
啊?为什么牵着手?废话,他们在一起了。
大头这个无耻的人,自从那顿饭后,一直以交流养猫心得为名义,三天两头请诺诺吃饭、看电影,嘘寒问暖,聊天时间越来越长。慢慢地,诺诺也对大头有了好感,几乎是顺理成章地,两人就这么谈起了恋爱。
大头说二毛居功至伟,回去就给二毛换了高级猫粮,买了一箱罐头,大宴三天。
想想我家天天混吃等死的那位……妈的,羡慕得想骂娘。
“你为什么喜欢诺诺?”我们问大头。
“能教出这么通情达理的猫,肯定是个好姑娘。”大头说,满脸洋溢着幸福。
完了,这人没救了。
“你为什么喜欢大头?”我们又问诺诺。
“他说话很有趣呀,也很成熟。”诺诺微笑着说。
“而且,”她想一想,又说,“我对养猫的男的,本来也有好感。”
“我也养猫啊!”我忍不住哀号。
诺诺看我一眼,笑笑,转过头去。
靠!你倒是解释一下啊!
这样过了一年多,大头有时候会在群里秀恩爱、贴合照,动不动夸诺诺有多么好,我们选择性地无视他。
直到有一天,大头忽然刷屏。
“我要和诺诺回家见家长啦!见家长啦!见家长啦!”大头兴奋地说。这家伙,还他妈用了语音。
“好,什么时候结婚?”大宽问。
“回去待五天!”大头无视大宽。
“好,什么时候结婚?”锤子问。
“有可能会住在她家!”大头无视锤子。
“好,什么时候结婚?”我问。
“你们说我带点儿什么东西过去好?”大头无视我。
……
谁管你带什么东西,先回答我们的问题好吗!
大头没有回答我们的问题。
他坐上火车,和诺诺回她老家。我和大宽还有锤子算好日子,等大头回来宣布婚礼日期的时候,我们就把群屏蔽掉,假装没看见。
结果五天后大头没出现,一个星期后还是没出现。过去快半个月,下午两点,群里没什么人在,大头忽然冒出来。
“有人一起吃饭吗?”他问。
我正躺在床上酝酿着睡午觉,一下坐起身。“你准备婚礼去了?”我反问。
“出来吃饭吧。”大头答非所问。
“好,你什么时候结婚?”我又问。
大头还是不回答。
半个小时后,我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大头确实去了诺诺家。去之前诺诺告诉大头,她把大头的事儿和她爸妈说了,但她爸妈没表态,只说去了见见再说。
大头心情忐忑地和诺诺家长见面。两位家长脸上看不出情绪,一进门诺诺她妈先问:“诺诺啊,酒店你给人家订了吧?别让人没地方住。”
诺诺眨眨眼:“他可以住我们家呀。”
“我们家住不下。”诺诺她爸看电视,板着脸说。
诺诺皱起眉头,刚要反驳,大头打断她,说:“住酒店,住酒店,本来就该住酒店,哈哈。”
他们坐下吃饭。桌上的气氛很压抑。诺诺不停地说话,夸大头人好,对她很细心,说了很多,大头光顾着傻笑。诺诺爸妈没吭声,她爸还打开了手机听新闻。
好不容易一顿饭吃完,大头正琢磨是不是先把酒店订好。诺诺她爸先开口了。
“诺诺你回屋里去。”他说,“小伙子来客厅,我们谈谈。”
啊?大头不明就里。
“我也一起嘛。”诺诺试图撒娇。
“你回屋去。”诺诺她爸重复一遍。
诺诺只好进卧室,走之前不安地看了看大头。大头挤出一个笑容,冲她摆摆手。
他跟着诺诺她爸在客厅坐下。诺诺她妈去厨房刷碗。大头紧张得口渴,没有人给他倒水,他也不敢开口要。
“小伙子爸妈做什么的?”诺诺她爸问。
大头正襟危坐,老老实实交代家底。
“照这么说,一年收入有二十多万?”诺诺她爸又问。
大头点头。
“我……我收入也还行。”大头觉得他应该表表态,就说,“我想努努力,尽快在北京买房,可能第一套房得买偏一点儿,不过叔叔您放心,我先学车,以后我接送诺诺上下班……”
“我们家这边的习俗,”诺诺她爸慢条斯理地说,“订婚给彩礼,五十万。其他的再说。”
大头一愣。“是我……给?”
诺诺她爸瞪他一眼:“不然呢?”
大头闭上嘴不敢说话。
诺诺在卧室听得真真切切,忍不住推门冲出来。“爸!”她喊,“你胡说什么呢?哪儿来的习俗?五十万,你疯了吧?”
“你知道个屁!”她爸脸沉下来,“滚回去!”
“我不!”诺诺又喊。
她爸把电视遥控器一摔,喊道:“回去!”
大头深吸一口气,说:“诺诺,你先回去吧。”
诺诺咬着嘴唇,瞪着她爸,转身狠狠地把门摔上。
大头勉强笑了一下,说:“叔叔,我……”
“小伙子,话就说到这儿,你自己考虑考虑吧,这是习俗,别说我们难为你。”诺诺她爸扔下这么一句话,起身走出客厅,把大头留在沙发上。
诺诺她妈自始至终都在刷碗,还哼着歌。
大头脸上挂着僵硬的笑容,手死死攥住膝盖,一动没动。
我不知道他是怎么在诺诺老家过的那几天,三天后,他提前回北京,诺诺留在家里,她想改签火车票,但身份证被她妈藏了起来。
大头一开始还愣愣怔怔的,后来在火车上忽然想明白了。什么彩礼,什么五十万,根本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诺诺家长就没看上他。
家长多聪明啊,先问清楚你家的经济状况,然后用彩礼吓退你。给你一个你不能接受的价格,就等于说,你配不上我们女儿,好自为之,趁早去找别家。
一路上诺诺给大头打了好几个电话,大头都没接。
回到北京,睡了一觉。早上,诺诺的电话又打过来,大头犹豫再三,接了。
“大头,对不起。”电话一通诺诺就说。
“我昨天到北京了。”大头说。
“对不起。”诺诺又说。
“路上很顺利。二毛在家也好好的,没乱拉乱尿。”大头说。
“对不起。”诺诺重复。
“没什么好对不起的。”大头笑笑,“我明白叔叔阿姨的意思。”
“我真的不知道会是这样……”诺诺说,“他们想……他们想让我找一个本地人结婚,说踏实,免得将来跑来跑去会有问题。你走之后我和我爸吵了一架,但是……我说不过他。”
“他们还想让我回家,”诺诺接着说,“让我回北京就辞职,回家找一份不那么辛苦的工作,稳定下来,说……我在北京没有出路。我妈已经开始给我安排相亲了。怎么办,大头,我该怎么办?”
大头听着,没回答。
电话里长久的沉默。偶尔能听到诺诺吸鼻子的声音。
“他们有他们的考虑吧。”大头终于说。
“那……我们怎么办?”诺诺细声问,“大头,我们应该怎么办?”
大头顿了顿,“我也不知道。”他说。
诺诺说话声有些颤抖:“大头,你爱我吗?”
“爱。”大头哑声回答。
“我也爱你。”诺诺在电话里泣不成声,“我们……是不是不可能在一起了?”
大头还是沉默。
电话挂掉,他大醉了一场,消失了一个星期。我赶出去和他吃饭,发现他整个人瘦了一圈。
我有一会儿没说话,只是举起杯子和他碰杯。
“所以……”我小心翼翼地说。
“没有所以,就这样吧。”大头说。
我叹口气。
“我要是有五十万,就借给你。”我说。
大头沉默,半晌说:“你怎么可能有五十万。”
“不要瞧不起人好嘛!”
大头摇摇头。“其实有五十万,或者一百万,都没有用吧。”
我点点头。
“但是有一千万,可能就有用了。”我说。
大头笑笑,没说话。
两个月后,诺诺离开北京,回家乡。铁柱带不走,送给了一个朋友。半年后,她结婚,和一个相亲认识的人,据说双方家长都很满意。
诺诺是不是满意,我们就不知道了。
大头保持着单身,换了一次房子。他还在我们的群里,话不多,最近一次说话,是发现二毛又有了随地排便的倾向,吓得他天天心惊胆战。
我有时候会想,大头和诺诺,他们为什么没有在一起,他们应该在一起才对。
但是仔细想想,这种事情哪有什么应该不应该。应该的事有很多,牙刷应该放在牙缸里,枕头应该放在床上,西瓜应该切开再吃,炒菜应该最后放盐,可是,在一起,却未必。
如果说两个人相爱的难度,好比从家门口走到楼下超市,那在一起的难度,估计相当于跑了一场马拉松。
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能到终点。
茫茫人海,我能遇到你,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所以,请珍惜你身边的那个人。
只愿你们,好好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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