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制度规范与流程设计-货币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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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知识准备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工作对象

    什么是资金,这个问题并没有固定的答案,通常人们只会把现金及银行存款视为资金。公司的银行存款主要指活期存款,它与现金均是支付工具。一般说来,公司现金使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主要用来进行小额、零星的支出;而银行存款用来进行大额支出。银行的转账服务、票据的使用使公司的收付行为十分便利。严谨地说,资金是财产及物资价值的货币表现。在一定意义上说资金是货币,在这些货币背后,代表着一系列的物质。拥有资金就拥有对物的支配权。资金的运动实质上就是物的运动。现在随着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的发展,企业如果暂时有资金富余可以寻找新的出路——有价证券。有价证券具有变现能力强、变现损失较小的优点。因此,也有人将之视为资金的最佳后备军,换句话说,广义的资金也包括有价证券。

    那么,什么是营运资金呢?对于这一概念目前主要有两种说法,一种定义认为营运资金是:应收账款+存货-应付账款,这里将在应收、应付票据放入应收、应付账款的范畴中。

    另一种定义是实践中的做法,即把营运资本定义为资产减去流动负债。因此,在这个定义下,营运资金表示企业现金、有价证券、应收账款和存货方面的投资减去用于流动资产筹资的流动负债。管理好营运资金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对中小企业来说尤其如此。

    中小企业可以通过租赁厂房和设备,使其在固定资产方面投资最小化,但他们不可能避免在现金、应收账款和存货方面的投资。因此,流动资产(即现金、应收账款、存货的总和)对中小企业的管理者有重要的意义。而且中小企业要进入长期资本市场很困难,也就是说,它难以通过向社会公众发行股票、债券的方式筹集资金,所以它必须依靠商业信用和短期银行贷款,这两方面反过来又会增加流动负债,从而减少了营运资金。

    营运资金的第一种定义也可理解成企业所要负担的营运资金。应收账款和存货会挤占资金,而应付账款相当于借入资金。一般说来,当业务发展时,因为应收账款与存货的增加额会超过应付账款的增加额,所以营业收入增加时,营运资金的必要额一般也会增加,有时即使营业额不变,也会因应收账款周转期延长而需要增加营运资金的情况。

    二、资金主管主要工作内容

    1.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工作认真,钻研业务,严格管理,团结协作;

    2.负责财务部资金运作方面的管理与操作;

    3.负责全企业的现金和转账票据的收付工作,当天收入的现金和转账票据要在当天下午下班前送往银行,不得积压和延迟;

    4.按规定结出每天借款发生额累计总数和当天余额,并做到日清日结;

    5.每月核对银行对账单,并做出“未到账调整表”,调整账目,与总分类账核对;

    6.管理和督导日常的外币兑换储蓄业务,包括对每个员工具体的检查、督导、培训,发现问题及时向财务部经理汇报;

    7.每天根据账簿的发生额和余额,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收付日报表”,送财务部经理审阅;

    8.对办理报销的单据,除按会计审查程序重新审核外,还须经财务部经理审批后才予付款,凡不按规定程序签批的单据,一律拒绝付款;

    9.严格遵守现金管理制度和支票使用制度,库存现金按规定限额执行,不得挪用库存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10.严格执行外汇管理制度,不得违章代办兑换手续,也不得私自套换外币;

    11.与银行外汇管理部门联系,办理有关结算事项,承担出国人员外汇领取的有关手续事项;

    12.抽查各部门出纳员的库存现金和各收款员、售货员的业务周转金,并做出检查报告呈报经理审阅;

    13.做好每天的业务预测,以准备足够的备用金,必要时向经理提供资料,申请暂借备用金;

    14.不定期检查各出纳员的尾箱库存,确保钱账相符;

    15.严格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带领所属员工努力做好财务工作,并加强对所属员工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

    三、资金管理员主要工作内容

    1.填制和管理企业的记账凭证,负责办理银行贷款、还款及调汇业务;

    2.负责企业管理企业大笔拆借款账务处理,并负责催收本息;

    3.负责催收、清理银行拨付的各项往来账款,对长期欠账户要查明原因,及时采取措施;

    4.按月认真核查所管账户发生金额的正确性,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5.加强对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日常管理,及时掌握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周转情况,定期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情况;

    6.每季与固定资产保管员核对账目、实物,做到账账、账物相符,若发现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解决;

    7.以上月各营业部门收入为基数,每月按规定计提和交纳各种税金,并报送有关税务表格。

    §§§第二节货币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

    一、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目的

    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系统内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利用率,保证资金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管理机构

    第二条资金管理由财务部负责管理,在财务总监领导下,办理各二级公司以及公司内部独立单位的结算、贷款、外汇调剂和资金管理工作。

    第三条结算中心具有管理和服务的双重职能。与下属公司在资金管理工作中是监督与被监督、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在结算业务中是服务与被服务的客户关系。

    存款管理

    第四条公司内各二级公司除在附近银行保留一个存款户,办理小额零星结算外,必须在财务部开设存款账户,办理各种结算业务,在财务部的结算量和旬末、月末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0%,10万元以上的大额款项支付必须在财务部办理。特殊情况需专题报告,经批准后,方可保留其他银行结算业务。

    借款和担保业务管理

    第五条借款和担保限额。集团内各二级公司应在每年年初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利润任务编制资金计划,报财务部,财务部根据公司的年度任务、经营发展规划、资金来源以及各二级的资金效益状况进行综合平衡后,编制总公司及二级公司定额借款,全部借款的最高限额以及为二级公司信用担保的最高限额,报董事会审批后下达执行。年度中,财务部将严格按照限额计划控制各二级公司借款规模,如因经营发展、贷款或担保超出限额,应专题报告说明资金超限额的原因,以及新增资金的投向、投量和使用效益,经财务部审查核实后,提出意见,报财务部,经董事会审批追加。

    第六条集团内借款的审批

    (一)凡集团内借款金额在万元以内的,由财务部审查同意后,报财务总监审批。

    (二)借款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财务部审查,财务总监加签同意后报董事长审批。

    第七条担保的审批

    (一)各二级公司向银行借款需要总公司担保时,担保额在万元以下的,由财务总监审批。

    (二)担保额在万元的,由财务总监核准,董事长审批。

    (三)担保额在万元以上的,一律由董事长审批,并经董事长办公会议通过。借款担保审批后,由财务部办理具体手续。

    (四)对外担保,由财务部审核,财务总监和总裁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其他业务的审批

    第八条领用空白支票

    (一)在财务部办理结算业务时,可以向财务部领用空白支票,每次领用数量不得超过5张,每张空白支票限额不得超过万元。

    (二)领用空白支票时,必须在财务部有充足的存款。

    第九条外汇调剂

    集团内各二级公司的外汇调剂由财务部统一办理,特殊情况需自行调剂的,一律报财务部审批,审批同意后,方可自行办理。

    第十条利息的减免

    (一)凡需要减免集团内借款利息,金额在元以内的,由财务部审查同意,报财务总监审批。

    (二)金额超过元,必须落实弥补渠道,并经分管副总经理加签后,报董事长审批。

    资金管理和检查

    第十一条财务部以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中心,定期开展以下资金检查和管理工作,并根据检查情况,定期向总经理、董事长专题报告。

    (一)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现金库存状况。

    (二)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的资金的结算情况。

    (三)定期检查各二级公司在银行存款和在财务部存款的对账工作。

    (四)对二级公司在资金部汇出的万元以上大额款项进行跟踪检查或抽查。

    统计报表

    第十二条各二级公司必须在每月1日内向财务部报送旬末在银行存款、借款、结算业务统计表,财务部汇总后于每月2日内报总经理、董事长。财务部要及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并且每两天向财务总监报一次存款余额表。

    二、资金预算编制制度模板

    目的及依据

    第一条为提高本公司经营绩效及配合财务部统筹及灵活运用资金,以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用,各单位除应按年编制年度资金预算外,并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以便达成资金运用的最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资金范围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资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而言。为定期编表计算及收支运用方便起见,预计资金仅指现金及银行存款,至随时可变现的有价证券则归属于资金调度的行列。

    作业期间

    第三条资料提供部门,除应于年度经营计划书编订时,提送年度资金预算外,应于每月24日前逐月预计次3个月份资金收支资料送会计部,以利汇编。

    第四条会计部应于每月28日前编妥次3个月份资金来源运用预计表按月配合修订。并于次月15日前,编妥上月份实际与预计比较的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一式三份,呈总经理核阅后,一份自存,一份留存总经理室,一份送财务部。

    内销收入

    第五条营业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劳务收入

    第六条营业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预计可收(兑)现数编列。

    退税收入

    第七条退税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预计可退现数编列。

    第八条预计核退营业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可视同退现。

    其他收入

    第九条凡无法直接归属于上项收入皆属之。包括财务收入、增资收入、下脚收入等。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资本支出

    第十条土地:依据购地支付计划提供的支付预算数编列。

    第十一条房屋: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

    第十二条设备分期付款、分期缴纳关税等:会计部依据分期付款偿付日期予以编列。

    第十三条机构设备、预付工程定金等:工务部依据工程合同及进度,预定支付预算及资材部依据外购L/C开立计划,预计支付资金编列。

    材料支出

    第十四条资材部依请购、采购、结汇作业,分别预计内外购原物料支付资金编列。

    薪资

    第十五条会计部依据产销计划等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经常费用

    第十六条外协工缴:外协经办部门应参照外协厂商别约定付款条件等资料,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七条制造费用:会计部依据生产计划,参考制造费用有关资料及最近实际发生数,斟酌预计支付数编列。

    第十八条推销费用:营业部依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月份推销费用占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第十九条管理费用:会计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第二十条财务费用:会计部依据财务部资金调度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其他支出

    第二十一条凡不属于上列各项的支出都属于“其他支出”,包括偿还长期(分期)借款、股息、红利等的支付。其数额在10万元以上者,均应加以说明。

    异常说明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按月编制“资金来源运用比较表”,以了解资金实际运用情况,其因实际数与预计比较每项差异在10%以上者,应由资料提供部门填列“资金差异报告表”列明差异原因,于每月10日前送会计部汇编。

    资金调度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经营资金由公司最高主管负责筹划,并由财务部协助筹措调度。

    第二十四条资材部应按月根据国内外购料借款数额编列“购料借款月报表”于当月送财务部汇总呈核总经理。

    第二十五条财务部应于次月5日前按月将有关银行贷款额度,可动用资金,定期存款余额等资料编列银行短期借款明细表呈总经理核阅,作为经营决策的参考。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财务部制定,经总经理核准后实施,修改时亦同。

    三、资金预算编制流程

    (一)各部门编制部门资金费用申报表。

    (二)各部门汇总后编制月份收支资金预算表,报财务部审核,总经理审批后执行。

    (三)各部门根据审批后的资金收支预算表向财务部门申请领用支票。

    (四)财务部门编制费用总账和明细账以及限额费用使用手册。

    (五)预算的执行和控制。对每一笔支出,需要财务人员填制凭证,同时,经手人都必须填写“申请领用支票及申请付款工作联系单”,控制成本费用的发生。

    (六)预算调整。各部门要求追加用款时要填写“月度用款追加计划申请表”,总经理审批通过后,方可加入预算范围内。

    (七)财务部门根据资金使用总账和明细账编制资金实际使用汇总表。

    (八)预算的考评。月末对限额费用使用手册进行汇总,得到资金费用使用汇总表,随后将汇总表和预算进行比较,找出两者的差异,并进一步分析差异形成的原因,报财务总监审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核。

    四、现金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现金收支表”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用每月一次连续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1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区分如下:

    (一)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

    (二)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

    (三)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之。

    第七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一)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加班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

    (二)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班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6.名片:服务全体同仁所印的名片。

    7.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下者的工具费。

    (三)管理费用:即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购买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所支费用。

    5.清洁费用:雇用清洁公司打蜡所支的费用及其他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所支费用。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用。

    8.电报费: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拍发电报所支费用。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所支费用。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一)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被代收单位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二)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金、权限内购入的生财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惟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三)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接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增长率);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增长率);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增长率×20%)。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五、现金及有价证券业务处理流程

    现金及有价证券会计业务范围

    第一条本公司及所属机构现金及有价证券的管理,除法令另有规定外,悉依本程序的规定办理。

    第二条所称现金系指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即期支票及到期票据而言。

    第三条所称有价证券系指政府债券、公司债券及公司股票而言。

    第四条所称现金及有价证券的会计业务,系指现金预算、现金支出、有价证券收付、登记报告等事项。

    第五条各机构有关现金及有价证券的出纳,保管与移转事务应由出纳部分办理。

    第六条各机构的现金,除供日常零星支付所需定额的库存现金外,均应存入银行。

    第七条各机构的各项收入,外币部分应存入政府指定的银行,有价证券应由总机构集中管理。

    第八条各机构的库存现金及有价证券应由会计部门负责随时或定期派员抽查盘点。

    第九条各机构因资金运用,购入政府债券。购入公司股票应报请总公司核准后办理债券及其他公司股票者签报,由公司集中保管。

    第十条各行库的银行支票,应由其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主办会计人员、主办出纳人员,会同盖章。

    现金预算

    第十一条现金的支出,应由会计部门编列预算,切实执行,如因事实需要必须变更时,须由会计部门主管签请总经理核准修正。

    第十二条现金预算应力求配合业务部门的需要,以使财力经济有效运用为原则,并分为年度预算及分期或分月预算。

    第十三条现金预算,依业务计划、固定资产建设改良及扩充计划举债及偿债计划、资金周转投资计划、资金调度计划及盈余的分配等编制。

    第十四条每期或每月终了,应将现金实际收支数与预算数,分析比较,列报有关财务的调度的层级主管参考。

    现金收付

    第十五条出纳部门应根据会计部门合法的收支传票执行收付,但下列各项不在此限。

    (一)营业收入,收款时,由业务部门指定专人办理收款及报解事宜。

    (二)凡情况特殊来不及由会计部门编送收入传票时,得先由出纳部门执行收款,收款当日即送会计部门,据以补编收入传票,完成收款程序。

    第十六条出纳部门执行收款时,应查核,其须发给统一发票或收据者有无具备,才能收款。付款时,其须取得收据者,应向收款人索取后始得给付款项,并在凭证上加盖“付讫”章。

    第十七条出纳部门对于付款不得故意拖延,如无正当理由不得超过3天,除对员工的薪、工、旅费,公务上的借款或内部报销及对外付款在1000元以下的小额款项外,应开发抬头划线支票,其金额满1万元者,除抬头划线外,并注明“本票据禁止背书转让”字样。

    第十八条出纳部门收入的支票,经银行交换入户者,方得视为“收讫”,收入的支票发生退票时,应由出纳部门根据银行退票理由单通知业务部门或经办部门向债务人催收,并通知审计部门处理。开出的支票如尚未交付受款人,不得视为“付讫”。

    第十九条出纳部门对收支传票届满两周,尚无法执行收付时,应通知会计部门处理。

    第二十条出纳部门将付款支票层送各级主管盖章时,应检附有关的支出传票,并于传票上注明银行存透账号、支票号码及支付金额。

    第二十一条凡将A银行存款提存B银行,或将银行存款提还透借户,或由银行存款户中提补库存现金时,均应经负责财务调度主管核准后,由出纳部门填单,或书面通知会计部门,编制记账凭证后予以办理。

    有价证券收付

    第二十二条出纳部门对各项有价证券,应根据合法的记账凭证执行收付,如因情况特殊,先由出纳部门根据核准文件直接收付时应立即填单或书面通知会计部门补编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经执行收付后,收付有价证券人员及主管出纳人员,应于记账凭证上签章,以示收讫或付讫。

    第二十三条出纳人员收到各项有价证券,以存放银行保险箱保管为原则。关于银行保险箱开启的印鉴,应由各机构负责人或其授权人、主办会计人员、主办出纳人员会同盖章。

    第二十四条出纳部门应随时注意各项有价证券到期日期,按期兑取本息后,即填单或书面通知会计部门,编制记账凭证。

    登记及报告

    第二十五条出纳部门,每日收支完毕,登记“现金簿”、“银行存透明细账”后,应编制“现金及银行存款日报表”,连同该日收支传票,于翌日送会计部门。

    第二十六条银行对账单应直接送会计部门核对,并编制调节表。

    周转金设置与收付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及所属机构有关部门,视其业务需要,得呈准设置周转金,其金额由各有关部门会同会计部门报请总经理核定。

    第二十八条周转金的动用得由各部门主管核定。

    第二十九条经管周转金的部分,应设置周转金收支登记单,根据原始凭证登记。

    第三十条周转金的支出,以原设置目的范围为限,不得作其他用途。

    第三十一条周转金于年终时应一次退回会计部门,必要时于翌年再向会计部门续借。

    第三十二条周转金的经营情况,应由会计部门不定期派员检查,并将检查结果签报主管核阅。

    第三十三条经管周转金人员,应尽管理职责,如因玩忽职守而致公司蒙受损失,应负赔偿责任,有关主管人员并受连带处分。

    第三十四条周转金如奉总公司之命令撤销时,原请领部门应将周转金立即缴回。

    出纳人员

    第三十五条凡办理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的出纳及保管人员,应遵守下列各项规定:

    (一)应由编制内正式职员充任,不得由试用人员或工人办理。

    (二)不得兼任福利、工会机构有关会计、财务及主计等职务。

    第三十六条经管现金、票据及有价证券人员应尽管理之责,如因疏忽职守而致公司蒙受损失时,应负赔偿责任,有关主管人员并受连带处分,如有挪用库存、侵占公款等不法行为者,除要求赔偿,依法追究办理外,其直接主管并应受连带处分。

    六、流动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流动资金既要保证需要又要节约使用,在保证按批准计划供应营业活动正常需要的前提下,以较少的占用资金,取得较大的经济效果。

    第二条要求各业务部门在编制流动资金计划时,严格控制库存商品,物料原材料的占用资金不得超过比例规定,即经营总额与同期库存的比例按1∶2的规定。

    第三条超储物资商品,除经批准为特殊储备者外,原则上不得使用流动资金,只能压缩超储的商品、物料以减少占用流动资金。

    第四条要严格遵守不得挪用流动资金进行基建工程的规定。

    第五条使用的基本要求

    (一)在符合国家政策和公司董事会、总经理的要求前提下,加速资金周转,扩大经营,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二)对商品资金的占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尽量压缩。

    (三)严格控制家具、用具的购置。

    (四)要加速委托银行收款和应收款项的结算,减少对流动资金的占用。

    (五)各业务部门每月上报经济业务报表的同时,上报流动资金使用效率的实绩,即流动资金周转次数和流动资金周转一次所需的天数。

    七、经费支出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的部门经费必须按批准的报销数列为经费开支;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的补助费、周转金应按实际拨补数,以批准的预算和银行支付凭证列为经费支出;

    第三条本公司所有购入的固定资产列为经费支出,记入固定资产和固定资金科目;

    第四条本公司所有因购入办公用品和材料所发生的费用,直接列为经费支出,但单位较大、数量大宗的应通过库存材料核算;

    第五条本公司所有拨放的各项补助款和无偿慈善投资,应依据受补助和受支援单位开来的收据准列为经费支出;

    第六条本公司所有员工工资、津贴、补贴、福利补助等,必须根据实有人数和实发金额,取得本人签收的凭证列为经费支出,不得以编制定额、预算计划数字列支;

    第七条员工福利费按照规定标准计算提存,直接列为经费支出,并同时将提存从经费存款户转入其他存款户,以后开支时,在其他存款中支付;

    第八条其他各项费用,均以实际报销的数字列为经费支出。

    八、固定资金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部门(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必须贯彻节约使用固定资金,充分利用已置的固定资产的原则。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部门(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必须配合财务人员每月核算固定资金利润率,季度检查、年终清算考核各部门(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使用固定资金的效果;

    第三条本公司实行部门(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独立核算,推行固定资产有偿占用制度,即按各部门(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拥有的固定资产实绩,摊缴占用费,摊缴费率按国家规定执行,促使各部门(包括下属子公司及分公司)充分发挥固定资产的效能,压缩固定资金的使用;

    第四条未经工程部及总经理室审批,不得私自购置设施设备。

    第五条未经批准进行采购,财务部不予报销费用。

    九、支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未用完的支票,必须于当日交回财会部门注销,以防止支票丢失或被盗。

    第二条本公司所有支票的使用必须贯彻随签发、随盖章的原则,不得事先盖章备用,以防防支票遗失和被盗。

    第三条财务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保管空白支票和支票印鉴。

    第四条本公司所有的支票的购买及使用工作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建立支票登记本,按照支票号码逐一进行登记。

    第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对已签发出的支票,要及时催报注销,并定期核对。如在核对时发现丢失短少,必须及时查找,同时向领导汇报。

    第六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在借用支票时一般不超过两张,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及财务经理的共同认可,但最多不得超过五张。

    第七条本公司所有已用的支票应于当日将支票存根和原始凭证一并交回财会部门,如有遇特殊情况必须征得部门主管及财务经理的共同认可,但在三天内必须报账。

    第八条财会部门对借出的支票必须行使随时督促报账的义务,在接到交回的支票存根时,要及时核对号码并注销。

    第九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所借支票,不得随便乱改。保管和签发支票要按规定办理,否则发生支票丢失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根据情况赔偿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如有故意更改支票谋求私利者,公司将视情况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在支票使用过程中一旦发现支票丢失或被盗,应及时向公司汇报,并且迅速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在最小限度内减少损失。

    第十一条本公司所有支票在签发时,用途项内容要填写要真实,齐全,字迹要清晰,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

    第十二条本公司财务人员在支票管理工作中严禁有以下情况出现,如一旦发现,将坚决追究当事人责任:

    1.签发空头支票;

    2.签发远期或空期支票;

    3.将支票出租、出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使用;

    4.将支票做抵押;

    5.签发印鉴不全、印鉴不符的支票。

    第十三条本公司所有支票金额起点为100元。

    第十四条本公司所有支票支票有效期五天,背书转让地区的转账支票付款期为15天(自签发的次日算起,到期日遇假日顺延)。

    第十五条本公司所有支票在签发时应使用碳素墨水填写,没有按规定填写,被涂改冒领的,由此而造成公司损失的,由签发人负责。

    第十六条本公司所有支票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更改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姓名,其他内容如有更改,必须由签发人加盖并预留银行印鉴。

    第十七条过期、作废支票要按号订在原始凭证序号中,妥善保管,不准将支票乱扔乱放。

    第十八条本公司所有人员在领用支票时应事先将支票登记好,填写收款单位、支票用途、支票号码、预计用款金额等,由经手人在挂支单上签字或盖章,同时逐项登记日期,支票号码、款项用途、用款限额,并由借用人签字。财务人员在签发支票时,必须填写好日期、抬头、用途,金额大、小写,遇有特殊情况,也必须填写日期、抬头用途。

    第十九条在公司采购事项处理中,财务人员应根据采购员提出的进货品种、数量,按照采购权限,确定资金使用限额,采购员必须在规定的资金限额内严格掌握使用。遇到特殊情况需要超过使用限额时,要事先与财务人员联系,经财务人员同意后才能使用。否则造成银行“空额”影响用款或发生银行罚款时,由使用人负责。

    第二十条采购员采购商品回到公司后,应持供货单位发货票按核算组填制挂支单(挂支单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填写),并于当日进行清理,由于客观原因当日不能挂支时,应及时向财务人员报告实际使用数额,以便掌握资金。“使用限额”当日有效。如当日未能使用而次日需继续使用时,须与财务人员重新研究确定限额。

    第二十一条支票开好后,采购员必须将存根数字和支票票面数字核对相符。支票存根必须按规定填写单位名称、金额、款项用途。

    第二十二条公司营业部财务人员要及时清理挂支,督促营业部门及时转账(本市不得超过5天,外埠不得超过15天),发现逾期挂支时,要及时查询,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十、发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的管理,结合企业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业务需要,所需要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由行政部向税务部门提出申请,编制购买计划,凭税务部门核发的“发票和资金往来专用票购领凭单”,到税务部门购买。

    第三条各部门对发票实行专人管理,领取发票由专人负责,责任到人,财务部设发票管理台账,由领用人签字。

    第四条不准转借、转让发票:发票只准本单位的开票人按规定用途使用。

    第五条发票启用前,应先清点,如有缺联、少份、缺号、错号等问题,应整本退回。

    第六条填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盖单位发票印章。各栏目内容应填写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项目、数量、单位、金额。未填写的大写金额单位应划上“○”符号封项;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

    第七条购买、自印、发出时,要对数并按号码顺序登记,以便备查。按季向所在税务部门报送“企业使用发货票和资金往来专用发票情况报表”。

    第八条企业会计组对营业部门使用的发票,要核定固定本数,原则上每个营业部门一本,并以旧发票到会计室换取新发票。

    第九条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拆本和单联填写。

    第十条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情况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第十一条使用发票的部门和个人应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如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用书面报告财务部,再由财务部上报处理。

    第十二条如因发票管理不善而发生税务部门罚款,公司将直接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经济责任。

    十一、退票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条“退票通知书”由信用科填发,业务人员收到后应先行核对并于3日内将回执联填妥后寄信用科。

    第二条业务人员收到退票通知书后应于15日内(客票应即时)前往洽收,并将结果填写“退票洽收报告”寄回信用科,否则若发生问题,概由业务人员负责,如因未能如期洽收,应先函告信用科并说明拟往洽收的日期,以确保时效,维护企业的权益。

    第三条退票洽收若系换票,新开的票期不得超过退票通知书填发日期45天,否则计算收款成绩时,扣减该票金额的80%,超过75天则扣减100%。

    十二、现金收支管理办法

    第一条“现金收支表”上的收入金额,是指由财务部汇入各单位银行账户内的金额,支出金额则仅指各单位的费用。各单位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可控制费用与不可控制费用,均应自财务部汇入之金额中支付。

    第二条各单位的可控制费用统一于每月月底前由财务部就下月份各单位的费用概算一次(必要时得分次)汇入各单位的银行账户内备支。

    第三条各单位的收入款项除财务部汇入的款项外,一律不得自行挪用单位内收回的应收账款(包括现金及支票收回的应收账款),应依账款管理办法的规定,悉数寄回总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现金收支旬报表的填写应一次复写两联,第一联于每旬第1日(即每月1日、11日、21日)中午以前就上旬收支逐项编制妥,连同费用科目的正式收据或凭单呈单位主管签核后,以限时转送寄送财务部;第二联由各单位自行汇订成册,作为费用明细账,并凭此于月底当天填制“费用预算分析表”。

    第五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编号系指费用的笔项而言,采每月一次连系编号方式,月内的每月编号应相互衔接并连续编至当月月底止,次月一日再行重新编号。

    第六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类别的填写,系指依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其分属类别,分别以“营”或“服”或“管”等字表示,其性质的区分如下:1.营业费用:凡属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人员)所发生费用。2.服务费用:凡属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人员)所发生的费用。3.管理费用:凡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属之。

    第七条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科目栏中的“名称”系指各项费用的科目名称,其明细如下:

    1.营业费用:即营业人员(包括营业主任及外务员)所发生的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营业人员计程车资及营业员因业务之需所付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凡营业人员因业务上应酬所需支付者。

    (4)薪工津贴:营业人员薪资(包括本薪、机车津贴、交际津贴、成交奖金、各项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或倒账公司损失。

    (6)名片:营业人员所印名片。

    2.服务费用:即服务人员(包括服务主任及服务员)所发生下列诸费。

    (1)汽车诸费:服务人员所支之汽油、机油、过桥费、寄车费等。

    (2)旅费:服务人员所支之计程车资及服务人员因服务的需要所支的差旅费。

    (3)公共关系:服务人员因服务上的需要所支的交际费。

    (4)薪工津贴:服务全体同仁的薪资皆属之(包括本薪、机车津贴、绩效奖金、加给及值班费等)。

    (5)坏账:账款尾数无法收回者。

    (6)名片:服务全体同仁所印的名片。

    (7)工具:单价在100元以下者的工具费。

    3.管理费用:即营业费用及服务费用外所发生的费用。

    (1)汽车诸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汽油、机油。

    (2)旅费: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计程车资或出差旅费。

    (3)运费:装载货物所支付的费用。

    (4)文具用品:购买日常所用的文具纸张等所支费用。

    (5)清洁费用:雇佣清洁公司打蜡所支的费用及其它费用。

    (6)邮票:邮寄函件及包裹的邮资及购邮票等所支费用。

    (7)电话费:业务上的长途电话及市区电话费用。

    (8)电报费:因业务上的需要而拍发电报所支费用。

    (9)电力费:用电所支付的费用。

    (10)自来水费:用自来水所支付的费用。

    (11)修理费:汽车修理及保养费等。

    (12)人事广告费:刊登招员启事等所支费用。

    (13)报章杂志:订阅报章杂志所支付的费用。

    (14)固定薪资: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的薪资。

    (15)公共关系:营业人员及服务人员外所支付的交际费。

    (16)租金支出:房屋的租金。

    (17)税捐:支付营业印花税。

    (18)其他变动费用:未能列入该分类科目的费用。

    第八条上述所列项目,会计员应按其性质区分(即营业费用、服务费用、管理费用等)妥予分类报支,不得相互混淆。

    第九条各单位与总公司间如有代收或代支事项发生时一律以“内部联络函”联系之,其作业规定如下:

    1.各单位代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收款时应于收款的当日以“内部联络函”述明代何单位收款,代收现金应先换购汇票,若代收票据须注明代收票据内容,并连同票据一起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通知被代收单位入账的同时将入账情形回复代收单位。

    2.被代收单位接获财务部的通知时,应即于当天的“收款及成交奖金明细表”上加入该笔账款,增加其收款总额,并将入账情形回复财务部。

    3.各单位代总公司支付款项时(如押标金、权限内购入的生财器具及服务部汽油或单价在100元以上的工具、油墨等)不得记入现金收支旬报表,唯应另行备忘登记,应于每旬寄“现金收支旬报表”时,另以内部往来联络函将所代支的款项明细及总额述明后连同单据一并寄送总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凭以汇入该笔款项。若为紧急代支事项必须立即处理时,除以电话通知财务部电汇处理外,仍应填具“内部往来联络函”述明以资凭证。

    4.总公司代各单位支付费用款项时,(如预付房租等)应由财务部于每月25日前以联络函通知被代支单位依虚收虚付方式在其“现金收支旬报表”上的“收入金额”栏内径行加入该笔款项同时在“支付金额”栏内,直接登入该笔费用款项以增加账面的收入金额与费用金额。

    第十条各单位全体员工的借支总额在3000元以内者,得经单位主管核准后由首存现金中先行借支,并限于每月10日发薪时一次扣回,其借支总额超过3000元者,应依权责划分逐笔专案报备核准后,始得由财务部汇寄支付。

    第十一条每月月底当天,各单位会计员应凭留存之当月份该单位“现金收支旬报表”,依费用类别分别统计其当月份各项费用的总额,详填于“费用预算分析表”中呈单位主管,就费用中的各项费用其实际与预算的差异详加分析。

    第十二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一式两联,各单位应于每月3日前将此表(两联一起)连同“直线单位经营绩效评核表”一并寄送总公司业务部,由业务部据以查核与“直线单位绩效评核表”所填的费用数字无误后,即转送财务部复核并呈具所属副总经理填具总评后,第一联由财务部留存,据以分析全公司费用差异,第二联寄回各单位存查。

    第十三条“费用预算分析表”上的费用率系指当月份的费用与营业额的百分比,“本月费用预算”一栏之计算公式如下:1.本月“营业费用”预算=上月营业费用×(1±本月营业收入成长率)2.本月“服务费用”预算=上月服务费用×(1±本月服务收入成长率)3.本月“管理费用”预算=上月管理费用×(1±本月营业及服务总收入成长率×20%)

    第十四条本办法由财务部呈总经理核准公布后实施,修订时同。

    十三、提取现金的工作细则

    当公司业务需要现金使用时,出纳应该按照有关规定到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取款的工作细则如下:

    1.填写现金支票。

    现金支票的填写要求是:

    (1)必须使用碳素墨水或蓝黑墨水用钢笔填写;

    (2)严格按照支票排定的号码顺序填写;

    (3)书写要认真,不能潦草;

    (4)将实际出票日期作为签发日期;

    (5)坚决杜绝补填或预填日期行为;

    (6)收款人姓名必须与印鉴名称一致;

    (7)在填写金额时如有错误,不能作出涂改,应作废重填;

    (8)在用途栏中如实填写;

    (9)签章必须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

    (10)支票背面要有取款单位或取款人背书。

    2.填制取款凭证并向开户银行窗口提交。取款人持现金支票到开户银行后,向开户银3.银行受理后,领取领款对号单或号牌。

    4.持领款对号单或号牌到银行出纳窗口领取现金。

    5.认真清点所领取现金,核对无误后离开。

    6.应及时将现金存人保险柜内。

    7.编制记账凭证。

    8.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

    十四、财务出纳及资金利息处理规则

    第一条本公司所有现金及银行存款收入与支出等作业本处理业务悉遵守本规则。

    第二条零用金设立采用定额制,经管权赋予出纳。

    第三条本公司所设置的零用金额度由财务经理报告,总经理核定。

    第四条零用金保管员凭支付证明单付款进行零用款项的支付,同时审核该支付证明单是否符合规定。

    第五条在零用金的补充时,零用金保管员必须填制一式两份的“零用金补充申请单”,一份留存档案,一份连同所有支出凭证并呈会计部门请款。

    第六条本公司所有支付事项(除零用金外),由会计部门根据原始凭证编制支出传票,分额度不同分呈主管及总经理核定后支付,

    第七条经总经理核准后,会计编制的支出传票,出纳人员根据该传票办理现金、票据的支付,登记及移转。

    第八条会计部门严格审核本公司所有支出凭证(除零用金外),审查事项主要包括支出内容与金额是否与实际相符,领款人的印鉴是否相符,如有疑问应先查询后方能支付。

    第九条本公司所有支出凡一次支付未超过1000元者由零用金支付外,其余一律开抬头划线支票支付。

    第十条本公司所有货款及费用的支付,出纳人员必须将本支票或现金交付收款人或厂商,本公司人员不得代领如有特殊情况,需经总经理批准并签字认可。

    第十一条本公司出纳人员不得手里任何要求先行支付后补手续的支付事项。

    第十二条出纳人员在支付款项时必须在支出传票上加盖领款人印鉴,付讫后加盖付讫日期及经手人戳记。

    第十三条有关运费及外汇结汇款等各项费用支出款,收款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请款单”,并附输入许可证复印件,送交财务部门以“预付”或“暂付”方式制票转出纳办理支付。

    第十四条本公司各项支出付款期限如下:

    1.国内付款:每月20日付款一次(星期日及例假日顺延),以原始凭证经核后于付款日前5个工作日送达财务部门者为限。

    2.经常发生的费用按照惯例期限办理,每天支付的内部员工费用,以原始凭证齐全并经核准者为限。

    3.薪工资的付款定于每月5日支付。

    第十五条本公司所有支付项目如有扣缴情况时,应将代扣款项于次月10日前填写相关报缴书向公库缴纳,并以复印件附于传票后

    第十六条凡有扣缴税款及免扣缴应申报情事者,会计部门应于次年元月底前填写政府规定的凭单向稽征机关申报,并将正、副本交各纳税义务人。

    第十七条薪资的支付,应由人力资源部根据考勤表编制“薪资表”,于付款期限之前一日送交财务部门。

    第十八条营销部收到货款后,应将所收货款及时解缴出纳,出纳应将解缴凭证送交会计部门,并据以编制传票。

    第十九条本公司所有依法应扣缴的所得税款及依法应贴用印花税票,若因主办人员的疏忽发生漏扣、漏报、漏贴或短扣、短报、短贴等情事以致遭受处罚者,以及劳工保险费的滞缴,其滞纳金及罚金应由主办人员及其直属主管负责赔偿。

    十五、现金盘点制度模板

    第一条本公司财务部在现金盘点前,必须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第二条出纳员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必须根据现金实存数,同时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第三条在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的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第四条日后盘点资产负债表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第五条核对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六条在盘点过程中如发现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作出必要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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