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及其现代价值研究-实验性认知理论发生的境况、模式及基本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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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威以科学的方式来建构新的知识论,他的知识论被称为“探究的理论”!探究是改变现有情境的行为来解决问题的行动,探究成功实现的标准是将有问题的情境转换为问题解除的情境。探究源于“不确定性的情境”,这种情境不仅是生物学意义上的(自然的),社会文化的,而且又是特殊的、具体的。作为探究理论发生的境况,情境主义消融了传统知识论经验与自然、心与物、主体与客体二元对立的局面。由于认知是一种探究,探究指向有问题的情境,有问题的情境是多种多样的,所以探究也具有不同的层次。虽然不同的探究在对象和重要性上有所不同,但是成功的探究都遵循着一种一般的模式,那就是杜威的“思维五步说”。在这五个步骤里,顺序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关心的是认知,而不是知识,认知是一种“探究”的过程,它在本质上是实验性的,因而其知识论可称为实验性的认知理论,这一理论具有两大特点:其一、认知过程是行为的过程;其二、实验性的认知理论与科学实践相一致。由此,知识的旁观者理论实现了向实验性认知理论的转换,其中,一系列重要的概念发生了变化,知识以及知识的对象获得了重新的理解。

    4.1 情境主义——实验性认知理论发生的境况

    16-17世纪以来,自然科学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哲学不能忽视这一现象,它应与科学结盟,因而知识论不能独立于科学之外,改造后的知识论将以科学的方式来建构,基于此,杜威将他的知识论称为“探究的理论”,从科学的意义上说,探究的方式类似于科学方法的标准形式,也就是说,杜威探究的理论与科学实践具有相似性。

    探究是什么呢?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得从经验谈起,杜威把经验视为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通过对经验的阐释,杜威引出了探究的问题。在他有关探究的研究著作——《逻辑学:探究的理论》一书中,杜威着重考察了探究理论。在此,杜威引入“情境”(situation)一词来表示环境。情境指的是环境的自然因素、社会因素,以及经验在其中发生的“背景性整体”。杜威认为,情境是动态性的,它易发生波动和变化,所以有机体经常面对着不稳定性、危险性和障碍。换言之,有机体是与这种“不确定性的情境”发生作用的。杜威这样描述情境的:“人发现他自己生活在一个碰运气的世界之中。他的存在,粗俗一点说,就是一场赌博。这个世界是一个充满危险的地方,它是不确定的,不稳定的,非常地不稳定。这种危险毫无规则、变化无常,不能说出它们的时间和季节。尽管这些危险是持续的,但却是散乱的,始料未及的。它是黎明前最黑暗的时期,骄傲后就是失败,最昌盛的时期就是恶兆最多的时间,在邪恶的视线里,这就是最好的机会。灾祸、饥荒、歉收、疾病、死亡、战争中的失败,总是随时可以到来,而充裕、力量、胜利、节日和歌舞也是如此。”[220]探究就是将有机体与不确定的情境相联系时,在经验中产生的一种行为,由于不确定的情境会给有机体带来疑惑和问题,所以探究表现为一种行动来改变现有情境,从而使问题得以解决。探究的目的和结果就是把含糊和困惑的情境转变为相对稳固或确定的情境。探究指向有问题的情境,其目的是解决问题,改变情境的状况。如果探究将有问题的情境转化为“统一的整体”或是相对“确定的情境”,那么,它就是成功的,反之,就是失败。

    由此可知,探究是一种具有控制力与引导性的转化活动,它转变那种不确定的情境,使其内部分散的因素和关系确定下来,以确保该原初的境遇重新整合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情境的性质引导着探究的转化。换言之,探究状况由情境的状况所制约和限制,情境状况乃是探究活动的起点和归宿,“实验分析的第一个结果是,正如我们所看到的,把直接经验后的对象归结为素材(date),这种分解是有效的,因为这些对象在其第一种经验方式里是疑惑的、阴暗的和散乱的,它们不能以某种方式满足某种需要。这些给定的素材规定了问题的性质。如果有了一定的素材,就会唤起一种操作的思想。如果按照这种思想去做,就会产生新的情境,在这个新情境中便解除了原来引起探究的那种困难或疑问。”[221]在这里,杜威所讲的操作就是探究,探究的过程就是认知的过程,探究体现为一种行动,那么认知也是一种行动。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所关心的不仅仅是知识,更主要的是认知,即如何获得知识的过程。杜威的探究理论相当重视情境的因素,他在认知中引入情境一词,意味着将认识置于探究实际所发生的背景中来考察认识,情境主义乃是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产生的境况,和其它知识论相比,这是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与众不同的地方,也是其知识论的核心内容。

    情境不仅是理解探究的关键性因素,同时也是理解认知的关键性因素。杜威认为,情境作为探究产生的境况,它具有三种样态。

    第一、情境是生物学的。人类作为一种生命体,生存于周围的条件之中,势必会产生接触感觉和距离感觉之间的紧张状态,依据有机体适应的规律,它需要消除和克服这种紧张状态,才能趋于稳定和平衡。“生物学发达的结果改变了这个图像。哪里有生命,哪里就有行为和活动。为了生命的维持,活动就要继续,并与其环境相互适应。而且这种适应性的调节也不是完全被动的,并不仅仅只是有机体要受制于环境。就是蛤蜾对其环境也要有所适应,同时改变自己去适应它。它要选择材料充当自己的食物,选择材料作护身的介壳。它的活动是为了适应环境,同时也使环境适应自己。在生物中是没有只顺从环境的,就是寄生物也仅仅只是接近这个状态而已。要维持生命就要变换环境中诸多因素。生活的形式越高,对环境的积极改造就越加重要。”[222]、“不确定性本来是一件实事。它表明,当前经验的‘状况’是不确定的;这些经验本来就是面对很多障碍,未来充满危险。克服这些障碍的行动又没有成功的保证,因而这些行动本身也是危险的。情境本身具有麻烦和不确定的性质,因为这种情境的后果是不确定的;它们会走向厄运,也会走向好运。人类的自然倾向就是立即行动起来,优柔寡断是不能忍耐的,渴望立即行动起来。”[223]

    杜威的这些话意味着他是从生物学的维度来阐释情境的。认知发生的境况首先体现为一种生物学上的情境,它是认知境况中最基本的形式,而强调认知境况的生物学背景,又意味着认知的过程是一种实践和行为的过程,因为生物学情境总是与实践和行为的特征相伴,就此而言,杜威的这一思路具有独特而新颖的含义。我们知道,自古希腊哲学以来,很多研究知识论的哲学家们就已经意识到,人具有生物性特征的一面,然而,他们又把人的理性和生物性区别开来,高扬人的理性,把认识归属于人的理性,相对而言,贬低了人的生物性,这种思路的结果必然将人身上的某些基本的生物性因素置于认识的分析之外。例如,在因果推理中,休谟就将假定的必然性归结为本能所支持的习惯性联想;柏格森则把观念与有机体的需要密切相连,在这些哲学家的视野里,认识主要取决于独特的心理过程,也就是说,认识更主要体现为一种心理现象。斯宾塞和尼采虽然看到了进化过程中的某种重要性,但他们的研究重点又主要不在哲学领域之内进行。与这些哲学家相反,杜威追随生物学家们,将认知过程适当地归于进化斗争之列,他明确提出,作为一种探究,认知表现为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此,杜威把生物学引入到知识论的研究中,从而赋予知识论以实践的特征。

    第二、情境是社会和文化的。杜威认为,一切社会现象、文化现象、历史现象……都应纳入到情境之中,因而历史、语言乃至科学在内的各种社会因素不仅是知识论问题的重要组成成分,同时也是解答问题的因素。杜威说道惟独人类自有一个世界,其中所有事件都充满着既往事件的许多反响、许多回忆,其中事事均能引动其他事情的回想。是以人类与山野间的兽类不同,他不仅生活在一个物的世界,而且生活在一个符号和象征的世界。一块石,不只是人撞上去觉得硬的东西,而且是他们先人的一个纪念碑。……举凡表识人性与兽性有别,文化与单纯物性相异的这些事件,都是由于人有记性,保存着而且记录着他的经验。[224]、“经验和历史、生活、文化这些事情有同样的意义。……为文化现象所强调的存在有一个特点,即它是动荡不安的。”[225]

    重视认知境况的社会性和文化性,是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的一个重要方面,这个方面表现出杜威倾向于从社会性的维度来研究知识论,杜威的这一倾向还使得社会学和社会心理学参与到知识论的研究中来,赋予了知识论研究以更多的丰富性。长期以来,很多哲学家们已认识到人是一种社会性的动物,然而当讨论知识论的时候,他们却都远离了人类的社会生活,仅仅从一种纯思辨领域(精神性的领域)或者从个体性的角度来研究知识论,使得知识论陷入到脱离社会、脱离生活的危险之中,成了一种抽象的、纯思辨的状态。杜威坚持从社会与文化的视角研究认识状况,如此一来,人类的语言、概念、理论等基本范畴都要在社会情境中加以考察,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而不断地生成发展,应该说,杜威的这一理论扩大了知识论的研究视野,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

    第三、情境是具体的和独特的,这种状况使得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走向了相对主义。杜威不仅坚持认识与生物背景、社会文化背景密切相关,同时还强调认识的每一实例都是具体而独特的,并且这种状况是普遍存在的。既然每一境况都有自己的独特性和具体性,那么,在我们理解每一认知状况的时候,就要考虑该认识所发生的时间、地点、自然背景、文化背景、社会背景、独特的境况及特殊的意向。“我们知道,情境是不稳定的,充满了危险,因为生命活动的维持依赖于当前行动对于未来行动所发生的影响。生命过程得以维持,在于我们所实施的动作使得环境有利于后来的有机动作,把这一事实从形式上概括起来,就得到如下的陈述:有问题的和不稳定的情境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分散的或个别的和连续的或关联的东西所特有的一种结合’。所有知觉的对象都是个别的。它们本身是一些完备自足的整体。任何直接经验的事物都是具有独特性质的,各自有它安排题材的中心点而这个中心点是永不再现的。虽然这样的情境彼此相差很小或彼此难以严格划分,但是其内容安排的格局是从不两次完全相同的。”[226]杜威把情境视为具体而独特的结果,导致其知识论走向了相对主义。换言之,如果认知状况的时间、地点、自然背景、文化背景、社会背景等因素发生变化时,那么,认识也就会随之改变,此时,已没有绝对的知识存在,一切都是相对的了。不仅如此,和以往知识论相比,杜威把认知境况置于独特性和具体性来考虑,而非论及普遍认识、抽象认识、宏观认识,他的这一理论已显示出鲜明的现代哲学特征。

    走向特殊性和具体性可谓是现代哲学的一般趋势,我们知道,现代哲学更为表现出关心具体、特殊、差别的倾向,而反对中心、同一、本质、基础。在很多现代哲学家那里,语言、人的现实生存状况、科学发展等等主题成为研究的重点,他们拒斥整体性和宏观基5的事物,青睐于微观、琐碎、边缘化的事物,由此,不再用抽象的眼光看待事物,而是就事物本身的状况来研究事物,把事物置于其特殊、具体的条件下加以考察。现象学要求回到“事物自身”,阿尔多诺则认为,辩证法是始终如一的对非同一性的意识。利奥塔则大声强调,向整体性开战,我们要证明不可描述性,我们要激活差异性,我们要拯救差异性,我们要拯救名称的荣誉。在罗蒂那里,这一特征更是明显,罗蒂把“现实状况”视为认识的起点,他说:“为了说明‘真理’、‘知识’、‘道德’和‘德性’,我们所能做的一切,就是回顾这些术语在其中产生和发展的文化的详细细节。”[227]以上这些事实表明,杜威的思路和很多现代哲学家是一致的,因而杜威关注境况的特殊性、具体性,富有现代哲学的特征。

    通过我们对杜威情境主义的考察,不难发现,杜威是从生存论的立场来解释情境的,这点是其经验自然主义本体论的产物。由此,我们要把目光回溯到杜威的经验自然主义上,经验就是生活,生活就是为了应付环境,这是杜威经验论的基本内容,这一经验的特征是从生存论的视角阐述的。杜威本人是个彻底的经验主义者,从知识论意义上说,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是其经验论的产物,他把认识的源泉归于经验,既然经验就是生活,那么知识的源泉也是从生活、生存的境遇中展开的。当然,人与环境的相互作用构成了认识的源泉。在认识中,环境的因素乃是一个重要的因素,这个因素决定了知识的产生和结果。

    情境是有机体生命活动的生存“环境”,它表现为不确定性、动态性、偶然性、波动性,正是这种不确定性,展示了认识活动的多样性、创造性,它是人类生命活动的生存样态。情境不仅是自然的,也是社会文化的,更是具体的、特殊的。情境的根本特征就在于它的整合性和统一性,这种整合性和统一性构成了杜威探究理论发生的背景,也正是基于这点,杜威有力地维护了自己的理论,并抵御住了来自其他哲学家的批评。情境的整合性和统一性是杜威解构传统二元对立知识论的武器,在他的情境里,不仅看不到人与自然的二分局面,同时也看不到主客对立、心物脱节的痕迹。相反,情境让人与自然走向统一,让主客分离状况风飘云散,一切都是一种关系性的存在。

    基于杜威的情境主义,其知识观关涉到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首先,我们可以从知识与探究,理性与意识的关系中来理解知识。既然情境使得知识建立在一种“前认识”或者“前反思”的生存领域内,那么,在生存论领域中,知识不仅是探究活动的产物,它也是理性发展的结果。如此一来,在将不符合人意的、不确定性的境况转变成符合人意的、确定性的境况的时候,意识成为一个完整统一的环节,它已不是孤立的、个别的、自足的,与世界相对立的精神实体。

    其次,知识不再被视作是与自然对立的东西,相反,它被视为是自然中的一个合理的部分,因而知识是可知的,而不是抽象的、神秘莫测的东西。人们可以辨认和描述知识,就像可以确认任何客体、所关切的事物或事件一样。当然,知识是一种行动性的事件,知识不是实体自然与非自然的秩序之间的比较,知识源于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

    最后,在现实的情境中考察知识,有助于将整个自然世界以及人们能够谈论的每一个事物都视作经验的组成部分,换言之,情境主义有利于人们更好的理解经验的内在构成状况,由此,情境主义和经验主义融为一体。情境主义的意义使得我们不能用超验的思想来理解经验,相反而应采取自然主义来理解经验,这种自然主义体现为一种整体性的精神。由于情境建立在生存论基础之上,因而经验是现实的、具体的,它不再是一连串的精神事件,相反,它是一连串的事实,经验的内容丰富多样。

    4.2 思维五步说——探究的一般模式

    探究是生命有机体对有问题的、不确定的情境所做出的反应,而有问题的、不确定的情境是丰富多彩、多种多样的,因而探究也具有不同的层次,人们能够进行宏观地探究,例如,人们可以探究宇宙的情形,天体的演变,国家民族的状况等等;人们可以进行局部的、微观的探究,例如,在显微镜下观察分子、原子的情况等等。虽然不同的探究在对象和重要性方面有所不同,但杜威认为,所有成功的探究都遵循着一种一般的模式,这种模式就是杜威的“思维五步说”理论。它们是:第一、困惑、混乱与怀疑,人们处于一种对全部特征尚未确定的不完整的境遇中;第二、推测性的预期一对给定的元素作试探性的解释,以影响某些结果;第三、对手头的所有可定义与说明之问题的理由进行仔细的调查(检验、审查、探测与分析);第四、对试验性的假说进行详细阐述,以使其更加精确和连贯,从而与更大范围内的事实相一致;第五、将所提出的假设视为一种可以应用于现实事态的行为方案,公开采取某种行动以实现预期的结果,并因此而检验上面的假设!

    探究的过程经历以上这五个步骤,探究的两端,一端是有问题的、疑难的、困惑的情境;另一端则是相对稳定的、疑难被解除的情境,下面我们来简要分析杜威提出的探究过程:

    探究起于疑。疑难是探究活动的第一步,它指的是存在问题的情境。探究的发生不是空穴来风,在人们的生活实践中,总是存在着有问题的、疑难的状况,当这种状况出现的时候,人们就开始怀疑,于是认识活动才得以发生。知识就是把一个有问题的情境转化为一个问题解除的情境的结果。当然,知识也是对付疑难情境的工具,“思维起源于叉路的疑难,起源于两歧的取舍。如果行动是乎顺而毫无困难,如果思维只是聊以自娱的幻想,那便没有反省的必要。只有遇到困难、阻碍时,而将信将疑之中,我们才会遐想高瞻,找出观察新问题的立场,从这种立场,决定事物的关系。”[228]探究产生于经验过程的间断,产生于不和谐的情况,当人们处于一种和顺、无忧无虑的状态中,探究是休眠的。一旦人们遇到困难和疑惑情境时,探究活动就开始激发了,常言道,忧和虑相互联系。此时,人就需要开动脑筋,冥思苦想,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境况引导着探究活动的产生和发展,疑难和问题境况表明,有机体与环境之间的相互作用失去了平衡,此时,人们在其中表现出某种不稳定的、紊乱的、困惑的心理状态,它引起了人的紧张、疲劳、……,这种疑难境况与人的生活情境相依相随,它实际上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疑难情境的出现是杜威探究活动的关键性因素,它就像导火线一样,迫使人们重新调整境况,追求认识。

    界说困难。在探究过程中,疑难情境开始转化为问题境况。每一个探究必然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现实的问题,因而可以把探究的第二个步骤称为“界说困难”。当人们陷入到疑难、不确定之情境中的时候,人们也许会表现出慌乱、迷惑、不知所措的精神状态,疑难情境使人们陷入到困境之中,但是问题出现在哪里还不知道,这时,人们需要想方设法,以求找出问题的所在,看看疑难到底出现在什么地方,这才是探究的真正所在。胡适非常重视杜威探究五步说的问题意识,他在《多研究些问题,少谈些主义》中说道:“凡是有价值的思想,都是从这个那个具体的问题下手的。先研究问题的种种方面的种种的事实,看看究竟病在何处,这是思想的第一步工夫。然后根据于一生经验学问,提出种种解决的方法,提出种种医病的丹方,这是思想的第二步工夫。然后用一生的经验学问,加上想象的能力,推想每一种假定的解决法,该有甚么样的效果,推想这种效果是否真能解决眼前这个困难问题,推想的结果,拣定一种假定的解决,认为我的主张,这是思想的第三步工夫。凡是有价值的主张,都是先经过这三步工夫来的。”[229]

    杜威所说的问题观念在探究中很重要。实际上,在具体生活实践中,人们往往会遇到疑难和困惑的状况,这是在所难免的,然而把这些疑难状况提炼成准确的问题,以助于问题的解决,这就有些不易了。如果问题指错,以后的一切努力全部白费劲,所以杜威认为这一步至关重要。但是一般人又往往容易忽视它,在这个阶段里,人们需要把注意力放在与疑难有关的问题上,并集中考虑这个问题,不要忙于先作判断和决定。这时候要延缓行动,延缓行动不仅是人的活动与低等动物活动的区别,还是理智的活动与非理智的活动的区别,延缓活动有利于把注意力集中到境况的各种不同特征上,有利于选择有意义的东西,有利于用过去的经验对现存问题进行思考。

    解决问题。它是探究活动的第三个步骤,解决问题需要随机应变和足智多谋的能力。如果能够发现问题的所在,那么就可以开始解决问题了,这一步骤表征着已提示的解释或者可能的解答的产生。面对问题,人们需要运用他过去的经验、知识和能力来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这些方案是头脑中的推测方案,它还未真正的实行,因而是一种假说。在这里需要指出的是,过去的经验、知识和能力与方案的提出有着重要的关系。人的经验越丰富,知识和学问就越广博,因而也就越能提出更多的解决问题的方案。不仅如此,还要把知识、学问运用到解决问题的实践中去,才能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否则,知识、学问就没有价值,仅仅是纸上谈兵了。

    在这个步骤中,假说是个重要的环节,它产生出“如果一那么”的命题,这是一个已提示的或已指明的解答方案,它是作为一种可能性而被阐述的,“通过推论,对假说的起源和发展的掌握并没有结束,然而,却可以发现出一些问题来。观念在早期表现出的特征是不完善和不全面的,‘推论是意义成熟和完善的产物,’医生所分析的事实之全部状况的症状在暗示前就已经存在,例如,我们会说,这种病是伤寒引起的发烧。此时,由伤寒所引起的发烧有可能会进一步加剧,‘如果’是伤寒,不论是什么样的伤寒,已经诊断出了确定的结果,确定的特征。通过仔细检查伤寒症状的全部情形,科学家可以获得进一步的症状,其结果成为他探究、观察和实验的工具。他能够有目的地的继续工作,看看现在的病例是否能给出某些特征,而这些特征是否符合暗示所提示的那种有效性。推论的结果为观察的结果提供了论据。除了通过理性推论出来后所形成的一系列原则以外,验证(试验)假设的过程也是不全面的和偶然的。”[230]假说的结果部分地受制于心灵的习惯,受制于一些特殊情境的选择和安排,人们过去所获得的习惯总是在影响着假说的形成,因而假说的结果是难以直接控制的。最先提出的假说方案不仅是不充分的,而且也是不够完善和成熟的。如果要获得富有成效的假说方案,那么人们需要对各种可供选择的方案进行精挑细拣,认真思考。

    推理和思想实验。探究的第四个步骤是对假说或者提出的方案的内涵进行推演和思想实验的阶段。“发挥任何意象中所涵之义。(专名曰Implications译云义蕴)以明其对于某种问题之关系。其历程名曰演绎(Reasoning)。演绎之出自意像,犹意像之得自现有事实也。……演绎之所暗示之解决所产生之效果,亦犹较广泛之观察之灾原有问题所产生之效果也。暗示初发生时,经详考后,吾人必不蘧而信之。臆想乍观之看似有理者,其所有效果,经演绎后,吾人往往以为不适当。甚且以为荒谬也。即使一说,其义经推衍后,虽不足令吾人斥之为妄,亦能变更其意象之形式,而使之较为适宜于待决之问题也。”[231]杜威的这段话意味着,对每一个提出的假设方案从逻辑到实验的进行演绎,以便把方案所能产生的结果揭示出来,排除错误的方案,在可行的方案中进行筛选,找出最佳方案来。这一系列的过程表明,在所提出的方案中,大部分内容应具有可以操作或实验的性质,依据这个特点,并以它为基础,才能对后果进行预测,才能检验方案的可行性是否正确。

    以此为基础,逻辑就包含在这一探究的过程中,这一探究过程的细节伴随着问题类型的不同而不同,它们常常是复杂的。如果方案是可行的'合理的,那么,假说命题就能详细说明可操作的与可期待的结果。在其中,“如果一那么”命题可作为中介操作随时插入到最先的方案和最后所期待的结果之间。“如果一那么”命题存在于所提出的方案中,它必定存在于有秩序地关系中,与其他形式相似的命题一起获得发展,一直到获得了有关的内容为止,这些内容构成一个特殊的“如果一那么”命题,指导那种能产生新材料的实验的观察。当然,任何给定的一组材料都需要大量的、无数的前提,这就要求大量可供选择的假设命题存在。总体来说,这个阶段属于理论上演绎,思想中实验的阶段,它仍然是一种假说的形式。

    证实。杜威探究理论的最后一个步骤是证实阶段,在这个步骤中,要把那些假说放到实践中去加以检验,通过试验证明其理论的价值。如果在试验中证明是有效的,那么它就是有用的。如果在试验中不能被证实或证实是无效的,它就不是有用的,“最后之一步,而有断定之用者,谓之试验的证实,或曰证明。即揣度之意象之证明也。按照演绎之法,如其意象而可信,则其效当见。至是其结论可谓之假设的或附有条件的。如吾进而观察凡此说所要求之状况,皆可见之,而其相反之说之所要求之特征,皆不可得。则信(或曰承受)之元倾向,将不可抵御矣。”[232]证实就是以假说命题为行动规则来进行操作,以便把材料转变为统一的境况。此时,人们根据某一假说或观念的需要,精心设置,安排种种条件,以了解该观念或假说在理论上所指明的结果是否发生。如果发现该理论所要求的一切条件都具备,如果发现与它竞争的另一理论所要求的特性不存在,那么,人们就会接受或者相信该理论了。

    然而,证实的结果最多也是或然的,因为以假言命题为根据的逻辑,尽管已被事实所证明,但它也仍然是形式的、假设的,而且永远不可能充分地适用于事实。同时,那些将要验证的、可供人们选择的假言命题的数目还具有潜在的无限性,也就是说,证实了某一假言命题的后果,并不能确保证实命题的前提,最多也不过是对其或然性有所贡献而已。最终,所期待结论的证实还有赖于经验材料,所有这些经验材料又要依赖于下一步的探究。

    当某一不符合人意境况的疑难状态被解除后,和谐与稳定状态就获得了恢复,那些引起探究的问题也获得了解决,意志和情感的偏见就有可能被消除了,此时,曾经持有偏见的人们便重新开始过上了正常的生活。当然,他们有可能会把那些曾经帮助过他们探究的知识和观念搁置起来,重返常识的生活。但是,这种情形是暂时的,因为每一解决的问题又会重新引起新的问题,而所有的解答都会成为其它探究的材料,以上这一切并不是说没有取得任何进步。实际上,每一探究都会有不同程度的提高,在新的探究中,原先的错误可以得到避免,人们能在更高的水平上寻求新的调整,原来的认识能被人们所利用,以便为新的目的服务。总而言之,探究过程永无终止,它无限地发展下去。在这个永远动态变化的世界里,没有任何最终的、绝对的、确定的事物,探究永远存在着。

    以上就是杜威的“思维五步说”,在这五个步骤里,顺序可以改变,它们并不一定依照固定的顺序出现,顺序可以依据实际情况有所变化,有时两个阶段可以合二为一,有时某个步骤重点突出,其它步骤匆匆掠过。在复杂的思维中,这些步骤可以扩展为若干步骤,小步骤又各自组合自己的步骤。五个步骤的展开也随每个人的具体状况有所不同。基于每个人的智力、偏好和思维习惯的差异,因而每个人实际思维的进程也有很大的差别。但是,无论差别是多大,思维从疑难、不确定的境况趋向于相对确定的境况这个内容则是永远不变的。

    4.3 实验性认知理论的基本特征

    杜威的实验性认知理论具有两个基本特征:

    第一、认知过程体现为行为的过程。我们知道,杜威的知识论也可称为“实验性的认知理论”,因为在杜威那里,知识论关注的不仅仅只是知识,同时他更关注认知。认知乃是对有问题的情境所做出的转变行动,它是一种探究的过程。探究指向着疑难、有问题的情境,其目的是解决问题,改变情境。杜威强调,作为探究的认知同其境况是密切相关的,不论是生物情境、社会文化情境还是特殊具体的情境,这些情境作为一个整合性的因素,表现出动态的、不确定性的特征,生命体经常面对着这种不稳定性、危险性和紧张状态,这些成问题的、疑难的情境乃是认知发生的条件,认知就是从这个疑难的、有问题的情境出发,将疑难情境和问题情境转化为相对确定的、问题解除的行动过程。杜威把认知过程视为一个行为的过程乃是因为他接受了达尔文进化论的影响,由于他把生物学成就纳入到知识论的研究视域中,将认知过程适当地归于进化斗争之列,并明确地把这些过程视作是理性有机体适应动态多变的物理和生物环境的努力活动,从而赋予了知识论以实践的特征。

    认知过程是一个行为的过程意味着操作的实施是必不可少的。这些操作既包括内在精神的操作,也包括外在的操作。在操作中,人的主观能动性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换言之,人通过行动积极参与到认知中去,由此取代了“知识的旁观者理论”中的消极认知方式。认知过程并不仅仅是消极地接受所与的事物,也不局限于对材料的选择和重新安排,它是对不符合人意的境况进行积极改造的行动,从而缓解某种不符合人意境况的压力,并使它转变成符合人意的境况。很显然,杜威的这一理论受到经验科学之实验方法的影响,并在它们的启发下形成的。实际上,人们认识事物的时候,是在操作的情形下实现的,认识不仅仅是在屋里冥思苦想的过程,人们还必须用眼睛去观察,用耳朵听,用手和身体的其它部分区触摸,用舌头尝,用鼻子嗅,……这一切表明,人们是在操作实践中发生认知行为的,当然,人们同样能够记忆、反省和想象,需要指出的是,人们使用这些操作方式所获得的认识产物依赖于人的个体领悟能力,所以杜威坚持对事物的认知有赖于人的主观能动性。

    将行动引入到知识论中,意味着认识对象是在行动中形成,而不是在认知前就已充足完备的东西。它是一种人化的实在,是活动的素材,换言之,认识能力在行动中不断生长和成熟。而且,认知对象也在不断地生成和变化。借用普特南的话表示就是:“如果非得使用隐喻来表达不可,那么这个隐喻可以这样说:心灵和世界一起构成心灵和世界(或者,让这个隐喻更黑格尔化一些,宇宙一和在构造中起着特殊作用的心灵一起,集体地一构造着宇宙)。”[233]

    将行动引入到知识论中,还意味着知行合一。杜威把knowing和knowledge统一起来,在他看来,知识论所关心的不是knowledge,而是knowing,换言之,知识论关心的不是“什么是知识”,而是“如何做”的问题。在人们生存的现实世界中,往往要面对很多不确定的、有问题的情境,这些情境迫使人们用行动或操作去解决问题,在行动中人们需要运用思维和知识,思维和知识这时候成为行动的纲领。与此同时,通过操作,探究把一个有问题的情境转化为问题解除的情境,其获得的结果便是知识,知识乃是行动的成果。杜威进一步从工具的维度上实现了知行统一,在具体的实践中,知行常常有效地相互作用,知识是行动的工具,行动是知识的手段,两者相互作用,不可分离。对此,贺麟说道:“假如我们借用中国哲学的术语来解释,杜威的学说是‘行乃知之始,知乃行之成’,这种王阳明的‘知乃行之始,行乃知之成’的意见正好反对,虽然它们都应当算是知行合一说。”[234]杜威从生存论视角强调认知与其境况的相关性,把认知看作是一个行为的过程,赋予知识论以实践的特征,在知识论发展史上具有重要的建设性意义。

    第二、作为探究的认知在本质上是实验性的,它与科学实践相一致。探究是在不确定的问题情境中提出假设,以假设为基础开展实验性操作的事件。在探究的过程中,假设需要通过实验来加以证实和检验。失败的假设被修改或放弃,成功的假设则被证实。然而,成功的假设并不是像所谓的“真理”那样,具有绝对的、固定的、永恒的特征,成功的假设引导着进一步的探究,它通常可以被修改,具有可错性,并且,它也要接受未来探究的检验。

    在杜威实用社会知识论中,假设是个重要的环节,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探究过程中的重要形式,是从感性材料到理性知识的中介。杜威认为,假设是一种解决问题的方法,当人们行为中断,产生疑难困惑或紧张状态的时候,就需要想办法,提出方案来克服这种疑难情境。这时,假设作为一种可能性而被提出,它产生出“如果一那么”的命题,“最后的以及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是某种‘经验过的确证事实’或者是确凿的证据,它们属于可能性的观念。推论显示,‘如果’的观念被接受,确定的结论就出现了。迄今为止,结论是假设的或者是有条件的。现在,如果我们能够看到和找到理论所需要的一切条件,并且,如果我们能够发现那些被对手所忽视的特征,如果我们能够找到可以信任的方向,去接受它,那么这几乎是天下无敌了。”[235]在这里,杜威把假设视为解决问题情境的方法,乃是把假设作为一种工具和条件的意义上使用的。

    杜威指出,要大胆的假设,必须从客观实际出发,以大量实际材料的分析概括为基础,换言之,如果要形成富有成效的假设,必须具有大量的可供选择的假设命题,这些假设命题以客观实际材料为基础。同时,还要发挥人的主观创造性,假设就是创造性的产物,假设就是解放思想,胡适很重视杜威的这一思想,他曾用十个字来概括这一思想,那就是“大胆的假设,小心的求证”。

    杜威以现代科学的实验程序为模型来阐释认知,既然作为探究的认知在本质上是实验性的,那么它与科学实践相一致,探究的方式类似于科学方法的标准形式,正是基于这点,他的理论被人们称为“实验主义”。在此,杜威吸收了操作主义的观点,把认知视为一个连续的操作程序的过程,视为一个不断地实验探索的过程。操作主义是美国哲学家和物理学家布里奇曼(Bridgman1882-1961)研究认识的方法。布里奇曼于1946年获得诺贝尔物理学奖,他在高压物理学上做出了许多卓越的贡献。像大多数实用主义哲学家一样,布里奇曼也是个彻底的经验主义者。在他看来,除了经验,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被推测为已知的,一个词语之所以有意义,是因为它所表达的东西能被经验检验,只有通过某种经验,才能实现某种确证,任何东西最终“只能求助于实验”,思想自始自终都要接受检验。布里奇曼主张,科学最终所依赖的经验基本上是个人的和私人的,这种经验具有一种捉摸不透的性质,因此,科学的基础只能是唯我论,当然,“公众科学”变成了“私人科学”的一个特殊种类。操作主义最重要的内容乃是对概念进行操作分析。布里奇曼认为,一切科学概念都是以经验为基础,而经验是人的活动、行为和遭遇,它代表着一系列的操作活动或过程,所以概念是相应的操作的同义词。他把操作划分为两类,一类指的是实验活动,例如实验室操作、仪器操作、工具操作等等;另一类指的是精神的操作,例如语言的操作等,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精神心理分析等都可以进入到操作分析的范围之内。概念只有凭借记述使用和检验该概念的操作方可确定,凡是与操作无关的,都是没有意义的。

    杜威赞同布里奇曼操作主义的观点,将认知过程看作是实验探索的操作过程。在接受操作主义理论的过程中,他尤其认同操作主义把操作分析与日常探究相联系的观念。布里奇曼认为,操作分析不能远离日常生活,作为一种技术程序,它不仅适用于科学陈述,同时也适用于常识陈述。当人们想准确理解一个语词的意义,或发现某一问题的含义时,他就要分析该语词或回答该问题的所作所为。布里奇曼的这一思路受到了杜威的欢迎,秉承操作主义的基本倾向,杜威借助于操作主义这种科学方法模式来考察日常经验和探究,但是他的关注重心不是科学这个层面,而是人的日常生活和探究。在他看来,科学是日常探究的延续,例如,人们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从事复杂操作,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种基本的日常活动的延续。杜威分析道,在科学研究的初始阶段中,理智创造性活动的作用尤为明显,这种理智创造活动已经超越了直接的观察形式,科学概念的意义就产生于此。然而,这种科学创造性来源于日常经验,当然又反过来指向这些日常经验。科学创造出其对象系统,而这些对象系统的丰富意义也是从日常经验中所获得的,反过来,它们又把自己的意义输入到日常经验之中,对此,杜威说,科学研究所创造出的那些抽象精巧的产物都是从具体经验中获取其丰富意义的。他反复强调科学探究源于日常经验,其目的是说明反思后的认识和直接感觉经验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杜威进而指出,科学探究起源于艺术家和工匠的行为,“如果远溯科学史,我们就会发现有一个时期,在这个时期内人们应付困难情境的动作是一些结构型的有机反应的聚集,以及一些习得的习惯。目前,实验室中最精密技术的探究就是这些简单的原始操作的推广和改进。”[236]、“科学是艺术所具有的工具,而且也是达到艺术的工具,因为它就是艺术中的理性因素。”[237]、“存在中的艺术,是个积极主动的创作过程,它可以说成是一种美感的知觉以及‘操作的’知觉相加,而这种‘操作的’知觉是那种有效的审美对象。”[238]

    综上所述,正因为实验性的认知理论与科学实践有许多共同的特征,因而杜威应用经验科学的构造模式来建构其实验性认知理论。但是,杜威的这一理论并没有完全依附于科学研究,因为他关注的重点是科学家所探究的日常经验,而不是他们的科学发现或者感兴趣的内容,杜威研究的是整体的科学史,而不是科学中某个具体的学说理论,他探讨的是科学理论的形成过程,而非探讨某种形式的演绎模式。

    杜威实验性认知理论的两个根本特征意味着“知识的旁观者理论”向新知识论的转变,在这其中,包含着一系列重要的概念变化。

    首先,认知被表述为一种具有控制性的行为,它与艺术家的创作有着密切的联系。“认知或者科学,就像艺术的作品一样,就像艺术中的一切作品一样,它赋予事物许多特征和可能性,而这些特征并不先在于它们。”[239]、“思维尤其是一种艺术,知识和命题是思维的产物,是艺术作品,就像雕像和交响乐一样。思维的每一连续阶段都是一个结论,在该结论中,产生这个结论的事物的意义就精简的,一旦它被描述的时候,就像一道辐射在其他事物上的光芒——或成为遮蔽它们的迷雾。一个结论的先在条件,就像一所房屋的那些先在条件一样,是起着原因的作用和实际存在的。它们并不是逻辑的或思辨的,也不是一件有关于观念方面的事情。当一个结论跟随这些先在条件时,从严格的、形式的意义说,它不是遵循着‘前提’。前提乃是把一个结论分析成为它在逻辑上的理由根据,在结论之前是没有前提的,结论和前提是经过了一个程序才达到的,而这个程序可以比为在制造一个木箱时使用木板和铁钉一样,或者可以比为在画一幅画时使用油墨和画布一样。”[240]杜威的这些话说明,认知就像艺术家创作一样,它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是一种技巧,一种引导和控制情境的能力。在认知中,知识作为一种工具指引着行为的开展,使得情境的发展通向所预期的结果,这样,认知已不再是传统知识论中所理解的感受实在的那种精神状态了。

    其次,知识的对象是改变了的情境,这些情境是认知者生活于其中的环境,它是一系列相互联系的、运动着的元素和力量的结合,这些力量和要素构成了认知者在一定的时间和地点生活于其中的条件,这样,知识的对象就已不再是固定不变的外部实在。探究的目的主要是使不同的存在者相互作用,从而对现实世界进行重新引导和安排。成功探究的结果已不是传统意义上的知识,而是被证实了的假设、被确保的论断,以及能为成功探究未来服务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不断生成的,它就是杜威所讲的“智力”,杜威这样来形容“智力”的:“如果我们按照实验的模型来构成我们的知识论,我们会发现认识是一种操作日常经验事物的方式,因此我们便能够用这些日常经验事物之间的交互作用,而不用这些事物直接呈现的性质来形成我们对于这些事物的观念,而且我们对于这些事物的控制,我们按照我们的意愿来改变它们和指导其变化的能力,便无限地扩大了。”[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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