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挖的坑-神性笼罩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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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周开始,周王号称周天子。

    周后期,春秋战国开始,各个诸侯国的最高首领做大,于是各国出现了国君。嬴政统一全国以后,议定帝号,最高统治者不再有国君之名,而是开始称皇帝。

    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大大小小的皇帝出了几百个,具有贵族血统的居多,如秦始皇、李世民,但也有少数皇帝出身于社会底层,比如唐末的黄巢,起义后占领长安并称帝,前后有三年之久;明末的李自成于1644年正月建国,号大顺,1644年4月29日在北京称帝,次日逃往西安,于1645年兵败;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其实也是一个平民皇帝。

    皇帝的权力是上天授予的,他不是人,是神,和凡人不一样。其实,皇帝比常人强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常人。然而,一个人无论多么平庸,当他觉得自己有望成为皇帝的时候,必须要获得、强化神圣性,攀援神灵。

    经过一番包装,皇椅终于出现在眼前,可那位朝思夜想当皇帝的人偏不着急,玩“三推让”之礼。所谓“三推让”,就是想当皇帝的人,在即位之前,谦虚推让,表现出一种冷静对皇权的高境界。在群臣没完没了的劝谏之下,最后为了大局,才勉为其难接受大家的拥戴,登上皇帝宝座。

    据说,考古学者在挖掘古代文化遗址时,常有大型玉钺或石钺出土。那些“钺”,是我国新石器时代后期的。古人为什么对“钺”感兴趣?原来,在甲骨文中,那个“王”字之形,颇似斧钺。斧钺是礼器,象征王者的权威,具有征伐和杀戮的权力。

    可见,很久以前已经有了王权。但那个持有王权的人,不能称为天子、国君,更不能称作皇帝。这些称呼,那时还没有出现。远古的时候,没有阶级,没有国家,当然也没有君主。《吕氏春秋·恃君览》:“昔太古尝无君矣,其民聚生群处,知母不知父,无亲戚、兄弟、夫妻、男女之别,无上下长幼之道,无进退揖让之礼。”说明当时的社会与阶级社会完全不同。夏王朝的建立,宣告了奴隶制国家的形成。夏王朝开启了“天下为家”的制度,王位父子、兄弟相传。

    王位世袭制的出现和确立,是一个重大的历史变革。无道的夏王桀,末年失掉民心。商汤趁乱举兵,建都于亳(今河南商丘)。商朝历时四百九十六年,后期统治力量日益削弱,许多小国摆脱控制,出现了三分天下周人有其二的局面,最后商被周灭掉。

    夏商时代的夏王和商王,是各个方国之王。到了周代,周王在行政上是诸侯之君,在血缘上是诸侯之长,其威信已经远远超过夏商之王。周王号称周天子。周后期,春秋战国开始,各个诸侯国的最高首领做大,于是各国出现了国君。嬴政统一全国以后,议定帝号,最高统治者不再有国君之名,而是开始称皇帝。蔡邕《独断》说:“上古天子庖羲氏、神农氏称皇,尧、舜称帝,夏、殷、周称王。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王、功包五帝,故以为号。”远古称皇称帝者都为谁,说法不一,没有定论。时间长了,有些很不易混淆的问题,也可能变得一塌糊涂。三皇五帝即如此。

    皇帝的权力是上天授予的,他不是人,是神,和凡人不一样。加上他有意识的行为,神圣性就更不得了。

    其实,皇帝比常人强不了多少,甚至还不如常人。然而,一个人无论多么平庸,当他觉得自己有望成为皇帝的时候,往往要先做这么两件事:

    首先,攀援神灵两千多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大大小小的皇帝出了几百个,具有贵族血统的居多,如秦始皇、李世民,但也有少数皇帝出身于社会底层,比如唐末的黄巢,起义后占领长安并称帝,前后有三年之久;明末的李自成于1644年正月建国,号大顺,1644年4月29日在北京称帝,次日逃往西安,于1645年兵败;太平天国的洪秀全,其实也是一个平民皇帝。但最为人熟知的,还是开创了西汉王朝的汉高祖刘邦和建立了大明王朝的明太祖朱元璋。刘邦只做过秦朝的泗水亭长。亭,是汉秦时期的一种行政机构,“十里一亭”,“主亭之吏”是“亭长”,负责维护社会治安等事,直属县令管辖,是职务最低的基层小吏,大体与后世的乡长、保长等同,也有人说约略同于今日的村长或村治保主任。可以说,他是货真价实的布衣天子。

    世人常说英雄不怕出身低,其实出身对中国的英雄来说,并不是无所谓的。生于官宦之家的人,和在贫苦环境长大的人,未来的道路是根本不同的。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孩子爱打洞这些话,有浓厚的血统论色彩,但有的时候你不得不承认这是现实的真实反映。为什么汉朝的谶纬之学最兴盛?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文化肯定有关系。现实中的一些事情,常理解释不了的时候,神秘的谶纬之学就会异常兴盛。谶纬认为,统治者是受命于天的,统治人民有天然的合法性。

    秦汉以前的不少国君,身世奇特得令人目瞪口呆,不是其母踏了神仙的脚印所生,就是他们的母亲吞了什么卵,或看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而受孕怀胎,生出了他们这帮小统治者。秦汉以后,此风仍然很烈,再平凡的皇帝,也要从平凡中找出一点超绝尘寰之处,以便使人们认为他是“真命天子”,当皇帝是上天授予的权力。

    刘邦,本是很平常的一个人,沛丰邑中阳里人,字季。父亲叫太公,母亲叫刘媪。沛是秦朝的一个县,属泗水郡,今天的江苏省沛县即是刘邦的家乡。那么,“季”字是什么意思?实际是排行,没有深意。刘邦上面有两个哥哥,他行三,自然称“季”,“刘季”意思与“刘三”差不多。再说其父其母,“刘太公”是对有把年纪男性的尊称,大概与今日的“刘大伯”“刘大叔”等同。媪,则是对老年妇女的敬称,《战国策·赵策》触龙(亦作“触詟”)对赵威后说:“老臣窃以为媪之爱燕后,贤于长安君。”这里的“媪”就是指赵威后,当时赵威后已有四十岁了,自称“老妇”。当然,“媪”字也是妇女的通称,“刘媪”不一定就说明刘邦的母亲老态龙钟。不过,我们可以十分肯定地认为:刘邦家境与显赫无干。

    然而,刘邦还是不同于常人——是龙、人野合的产物,是龙种,是天神的后代。《史记·高祖本纪》记述道:劳累的刘媪在泽旁堤上坐下休息。在似睡非睡之时,一个奇怪的梦便出现了。称其“奇怪”,那是常人以常理度之,将要承受大任的刘邦之类是不在其内的。怎的“奇怪”?原来刘媪梦见自己与神人交合。寻找老婆的刘太公看见刘媪躺在泽畔,一条蛟龙卧在她身上翻云覆雨。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布衣皇帝刘邦,就是这样降临人间的。

    以世俗之理看,此情此景颇有些不堪,太奇特了,太不是人类了。但从此,刘邦的身世便和龙连在一起了。当时的人对刘邦能立国一点也不奇怪,因为这个刘邦,是神是龙种,而不是人。

    我们把《史记》中涉及刘邦传奇经历的文字梳理一下,还可以寻到一些与此互相印证的文字:其一,刘邦“常从王媪、武负贳酒”,喝醉就在酒馆躺下,“武负、王媪见其上常有龙”。其二,刘邦“隆准而龙颜,美须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直白而言,即刘邦有异相,高鼻梁,前额突起,有一副漂亮的胡须,“左股有七十二黑子”。

    其三,刘邦丰西泽纵徒后,在逃往芒、砀山的路上,拔剑斩了一条巨蛇,后面跟来的人看见一个老妇人坐在路边哭泣说,她的儿子是白帝子,变成一条蛇在路中间玩耍,结果被赤帝子杀了。另有传说曰:刘邦押送犯人去修皇陵,走到芒、砀山泽时人已跑掉大半。晚上他喝得大醉,解开民夫身上的绳索,对他们说:“大伙都逃命去吧,我也躲藏起来!”有一部分民夫见刘邦很仗义,愿意追随他。刘邦一伙人准备逃到芒、砀山隐藏起来。走在前面的人突然禀报说,前边有一条大蛇挡住道路。刘邦即刻走上前去,拔出宝剑。白蛇道:“我乃白帝子,愿和你一起诛灭暴秦,平分江山。”刘邦不答应。白蛇对刘邦说:“你斩吧!你斩我头,我乱你头,你斩我尾,我乱你尾。”一股力量涌上刘邦心头,他手起剑落,将蛇斩为两段,继续前行。突然有一老母啼哭:“我儿乃是白帝子,在此化蛇挡道本是讨封而来,却被赤帝子杀了。”说罢突然无影无踪。据说,刘邦所斩白蛇的鲜血染红了这片土地,地上长出一片红草来,于是后人称这个地方为红草坡。为了纪念汉高祖斩蛇起义这件事,汉文帝时人们在芒砀山紫气岩前建了高祖庙,在庙前立了汉高祖斩蛇碑。后来碑文残缺不全,后人多次修复或重建。明朝隆庆五年(1571年),永城知县左思明重新修庙、立碑。清代归德知府赵瑗在《汉高祖斩蛇碑》中写道:“中原竞逐鹿,一蛇阻中谷。挥剑白帝终,蛇母秋郊哭。”清朝诗人练贞吉则写道:“沛公夜过芒砀路,白蛇挡道撄其怒。剑杀飞动溅血红,蛇本无知身死误。王业何曾关此蛇,事出偶然非有故。”明代所立汉高祖斩蛇碑因字迹漫漶,在1982年复制之后,重立于斩蛇处。

    其四,秦始皇曾说:“东南方有象征天子的一团云气。”刘邦藏身在芒山和砀山一带的山泽岩石之间,吕雉从几百里之外的丰邑来找他,每次都能找到。刘邦感到很奇怪,问她原因。吕雉说,你住的地方,天上常有云气,看着云气来找你,都能准确找到你。

    其五,公元前205年四月,项羽把刘邦打得大败,汉军四处逃散,士卒十余万人都掉进睢水,睢水被堵塞都不向前流动了。正在这个时候,狂风从西北方向刮起,摧折树木,掀毁房舍,飞沙走石,刮得天昏地暗,白昼如黑夜,向着楚军迎面扑来。楚军大乱,汉王刘邦乘机逃生。

    这些情节太详细了,使人不得不相信刘邦异于常人。这场造神运动刘邦自己该负多大责任,实在说不清楚。中国古代社会的思维模式就是如此,皇帝是“真龙天子”,所有围绕皇帝的话题,不论情节如何怪诞,没有多少人提出质疑。实际上,也根本无法质疑,因为许多事并不透明,信息没头没脑,云山雾罩,从何质疑呢?在古代,皇权的获得不是与透明度有关,不是和能力相连,而是靠刀和枪去争夺,用血和泪去奠基。从某种程度讲,不止一个刘邦如此,中国古代帝王,都把自己和龙联系在一起,都视自己为真龙天子,具有天然的权威。

    后来的朱元璋,家境连刘邦也不如,身世更令人唏嘘。但在神化自己的路上,却和刘邦迈着同样的步伐。

    朱元璋,幼名重八,后改名兴宗,参加起义军后再次改名,名元璋,字国瑞。朱元璋在明朝诸帝中,是寿命最长的。元天历元年(1328年),他出生于濠州(今安徽凤阳)钟离太平乡,明洪武三十一年(1398年)卒于南京。在中国历史上实现大一统的君主中,朱元璋是唯一一位出身于贫苦农民家庭的。

    出身社会底层的朱元璋,没有任何家族背景。因此,他登基之后,自然而然地想到了借助神灵神化自己。于是,社会上流传着一些关于朱元璋的故事。据说,在朱元璋出生之前,他母亲陈氏在田地里干活,由于疲惫至极而睡去。梦中一道士给她吃了一粒仙丹,过了不久陈氏干活的时候忽然觉得就要临盆了。她连忙往家赶,但是,走到半路的时候再也支持不住,就在山坡下的二郎庙里生下了朱元璋。朱元璋诞生的时候,整个庙里面闪着红光,映得附近的山岭也呈现出红色。而当陈氏把朱元璋抱回家之后,街坊乡亲们发现朱元璋的家里也是一片红光。起初,人们还以为朱家起了火,就连忙拿着救火的工具跑了过来。等到了近处一看,才知道是红色光芒。就是朱家人自己,一年之中也经常发现家里有红光闪烁。从此,人们认为朱元璋非同俗人凡胎。

    但只神化出身远远不够,需要进一步神化。为此,朱元璋撰写过一本《周颠仙人传》,其中说,周颠面见朱元璋,唱道:“山东只好立一个省。”然后用手画成地图,指着朱元璋说:“你打破一个桶(统),做一个桶。”朱元璋西征九江,行前问周颠:“此行可以吗?”回答说:“可以。”又问他:“友谅已经称帝,消灭他怕不容易。”于是乎,周颠仰首看了一会儿天,然后说:“上面无他的。”又说十年之后,一次朱元璋害了热病,几乎要死。这时赤脚僧觉显送来药,说是天眼尊者和周颠仙人送到。朱元璋服下后,晚上病就好了。

    与真实的情况相比,此情此景,也许让人难以置信。但这个传说流传的范围极广,传播者也津津乐道。这就使朱元璋的出身高贵起来,“君权神授”嘛,朱元璋与一般的穷苦人不同,他做皇帝是上天的旨意。

    你也许觉得古人天真幼稚,实际上任何人在科学技术落后、知识文化贫乏、生活困苦无助的环境下,都会特别看重超自然力的事物,何况又有人千方百计造势呢。人们具有这些不科学的观念,对统治者而言是求之不得的绝好条件,最少,麻痹的大众不会生出反叛之心,有利于统治政权的稳固。

    其次,推让皇位中国历史上,王朝更替的时候,虽然往往流血漂橹,但领袖们多会玩弄一下“禅让”的把戏。所谓“禅让”,就是古代在位的君主自愿把领导权让给更贤能的人。这样的时期或者有过吧,反正言之凿凿的学者不少。据说“禅让制”是从尧、舜、禹开始的——尧禅让给舜,舜又禅让给治水英雄禹。权力嬗递而能不流血,古代的“禅让制”真称得起伟大的创造。不过,平心而论,后人已经使“禅让”成了掩人耳目的政治云雾,成了遮盖鲜血的绚丽迷彩。“禅让”掩映下的暴力戏剧一直都在上演。公元220年,曹操的儿子曹丕逼汉献帝禅让,建立魏朝;公元265年,司马炎又逼魏元帝曹奂禅让,建立晋朝。一个剧目接一个剧目,煞是好看。

    但禅让者与接受者,似乎多是同一战壕的战友,比如曹丕是汉朝的丞相,司马炎是魏元帝曹奂的相国。像刘邦、朱元璋这样毫无政治背景的平民皇帝,逼迫前朝帝王“禅让”的机会是很小的,只能凭武力夺取政权。

    不过,体现自己靠天命、靠德行得天下的招数远非“禅让”一途,还有在权力面前故作谦让状这出大戏。

    楚汉之战,进行了一百多次大小战斗、历时近五年,最后以项羽自刎乌江而结束。刘邦封韩信为楚王,称王淮北,都下邳(今江苏睢宁西北),封彭越为梁王,都定陶台。公元前202年正月,楚王韩信组织诸侯及各军团将相联名奏疏,请刘邦晋位为皇帝。上疏之前,韩信有个讲话,阐述了上疏的意义:“汉王自斩蛇起事,率义师西灭暴秦,东亡逆楚,仁义布满天下。现天下已定,我等也被分封为王。俗话说天下不可一日无主,我想与众位联名上疏,尊汉王为皇帝,不知大家意下如何?”诸王听韩信这么一说,都抢先表态,赞许这个决策。韩信见状,立马找来文吏,令其修成疏章,诸王分别签字加印,送往汉王行宫。

    汉王刘邦认真阅读了奏疏,见其中写道:“楚王韩信、韩王信、淮南王英布、梁王彭越、故衡山王吴芮、赵王张敖、燕王臧荼昧死再拜言大王陛下:先时秦为无道,天下诛之。大王先得秦王,定关中,于天下功最多。存亡定危,救败继绝,以安万民,功盛德厚。又加惠于诸侯王有功者,使得立社稷。地分已定,而位号比拟,亡上下之分,大王功德之著,于后世不宣。昧死再拜上皇帝尊号!”

    刘邦看后,立即召集群臣,说道:“寡人闻古来帝号,只有贤王可当此称,虚名无实,殊不足取。今诸侯王乃高推寡人,寡人怎敢当此尊号?”什么意思呢?其实就是刘邦的推让之词:“我听说皇帝之位应由天下最贤能的人拥有,否则只是空言虚语,得不到大家诚心支持,根本无法建立稳定的政权,反有害天下和平,所以我实在不敢负担这个责任。”这些话,有一箭双雕的功效。一方面,刘邦表示自己并不是看重权力,对皇权谦逊推让;另一方面,可以试探那些人的真正意图,看他们是不是真心拥护自己。也许群僚发自内心拥戴刘邦,也许群臣看透了刘邦的真实思想,齐声说道:“大王起自细微,灭乱秦,威震海内。又以辟陋之地,自汉中行威德,诛不义,立有功,平定天下,功臣皆得裂土分封,可见大王本无私意。大王德施海内,诸侯王不足与比,据实而言,应居帝位,如此,天下幸甚!”刘邦还想推辞,内外臣僚便都跪在地上不起,刘邦这才说:“如诸侯王所请,有利于天下之民,寡人自当准请。”群臣见汉王刘邦已经应允,从地上爬起来,高兴地咧着嘴退下。太尉卢绾、博士叔孙通等没有和那群臣僚一块退下去,他们还有好多后续工作需要商定,如择吉日,制定定仪等。

    二月初三,定陶汜水(今山东曹县附近)北岸,祭坛筑起,旌旗招展,鼓角喧天,汉王刘邦要在这里登基称帝。到了吉时,鼓角齐鸣,刘邦在群臣的簇拥下,登坛拜祭了天地,然后回到大殿,面南坐于高位,即了汉帝位。文武百官,分列两旁,礼官宣礼,群臣朝贺,“万岁!”呼声四起,震慑人心。朝贺完毕,汉帝颁诏大赦,然后又接连下谕旨二道,进行分封。

    诸事理毕,汉帝诏令,定都洛阳,并派人到栎阳奉迎太公、吕后及太子盈;又派人去沛邑迎接次兄刘仲、从子刘信、少弟刘交,以及没有发达时结交的情妇曹氏及子刘肥、定陶戚氏父女及子如意。不久,有大臣建议迁都关中,刘邦便定都长安(今陕西西安)。至此,国事初定,中国历史上第二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汉朝建立了。

    朱元璋称帝,与刘邦称帝大同小异。两个皇帝都起于平民,奋斗的路径基本相同,履登极位的程序也就大体相同。所不同者,汉高祖刘邦之前,虽有一个统一的秦朝,但秦朝的皇帝出身高贵,另外秦朝短命,政治体制等等一切,刘邦这样的底层人物来不及受到充分的熏陶。对千年之后朱元璋来说,已经不成为问题。朱元璋做皇帝时已是十四世纪六十年代末,距大一统的秦帝国已有一千多年的时间,君臣礼节早已浸透于每个人的骨子里。

    丙午年(1366年)十二月,小明王乘船赴应天府,在长江溺亡,于是龙凤年号随着小明王的死亡而消失在历史烟尘中。龙凤十三年,朱元璋改元吴元元年(1367年),并下令恢复中原传统,将百官礼仪由原来尊右改为尊左。这时将士们纷纷上表,希望朱元璋称帝。但朱元璋认为,天下大局虽然已经确定,然而称帝的时机还不成熟。因此,他对劝他做皇帝的李善长等人说:“自古以来,帝王拥有天下,都是天命所归,人心所向,就是这样他还是礼让再三呢。这种事不可仓促行事,如果真是天赐我皇权,我又何须匆忙呢。”这话很有意思,既说明自己不是永不称帝——古人礼让再三;也为上表的人指明了方向——帝王拥有天下,天命、人心很重要。

    李善长是安徽定远人,书念得多,学识能力都不错。他比朱元璋大十多岁,明朝的很多制度是李善长拟定的。李善长谙熟中国的体制,也了解朱元璋。他明白,古代皇帝在即位之前是讲究“三推让”之礼的,朱元璋仿照的就是这一点。何谓“三推让”之礼?就是想当皇帝的人,在即位之前,表现出一种冷静对皇权的高境界。在群臣没完没了的劝谏之下,最后为了大局,才勉为其难接受大家的拥戴,登上皇帝宝座。

    “三推让”可能和古代的泰伯有关系。《史记·吴太伯世家》云:“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以避季历。季历果立,是为王季,而昌为文王。太伯之奔荆蛮,自号句吴,荆蛮义之,从而归之者千余家,立为吴太伯。”

    孔子很推崇太伯、仲雍的这种做法,《论语》记载了孔丘先生的话:“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民无得”几个字,杨伯峻先生解释为:“老百姓简直找不出恰当的词语”。

    太伯是不是“三以天下让”,我们姑且不去管它,最少太伯的时候,“三推让”也许含有真诚的意思,可惜演展到后来,就成为一种姿态,成为一出必备的剧目了。因此,朱元璋拒绝称帝以后,李善长并没有停止上劝表,也仍然马不停蹄地进行皇帝登基的准备工作。比如,营建皇宫,制定新的历法与政令,制作皇帝即位的朝服、后妃百官的朝贺礼服,演练皇帝登基仪式等,大事小情李善长都亲自去抓。

    十二月十一日,李善长带领文武百官再上劝表,劝朱元璋称帝。老朱没有答应。十二月十二日,李善长率领百官再次劝谏,他说:“主上谦让的品德,上感神明,下感天下之百姓,名德早已传遍天下四方。愿主上为天下人着想,尽早登基做帝,救百姓于水火之中,请主公答应群臣的请求吧。”说着自己先跪下来,文武百官一见也一同下跪。朱元璋做出很无奈的样子说道:“诸位爱卿,屡请不已,我只好勉从舆情了。

    但此事非同小可,切不可草率行事,望诸位斟酌仪礼而行啊。”百官叩头谢恩领旨。

    登基的日子选在次年正月初四,这是由谋士刘基择定的。正月初四晌午时分,朱元璋在文武大臣簇拥下来到南郊城下,登基仪式正式开始。拜谢天地众神之后,朱元璋换上绘有日月山龙图案的衮服,头戴平顶冠冕,在祭坛的正南面,正式登基即位。文武百官山呼万岁,向北跪拜行礼。礼毕,登基仪式结束。朱元璋率领文武百官到太庙追封四代祖先,然后回到新建成的奉天殿,正式接受百官的朝拜。又册封马氏为皇后,长子朱标为太子,宣布定都应天,国号改为大明,改元洪武。

    大明朝从此建立,直到1644年4月25日明思宗在北京景山自缢,明朝灭亡。也有人认为,崇祯死后,福王朱由崧(弘光帝)才是明朝最后一个皇帝。1645年弘光帝被俘杀,明朝至此灭亡。

    文字狱表皮上的华丽外衣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沙龙女王一生崇尚革命,却最终被革命者处以极刑,临刑前,罗兰夫人发的感慨是:“自由自由,天下古今几多之罪恶,假汝之名以行!”这句话看起来很简单,但外延却能涵盖世间一切,而不单单囿于“自由”和“罪恶”。

    当世人擦亮眼睛,可以很轻易地发现,凡是龌龊邪恶的东西,外表必定包裹着冠冕堂皇、高尚善美的华丽外衣,当事人总会想尽办法去遮掩,让不明真相的小民去相信他们做的是正确的,是不容指摘的,或者是跟“国家利益”挂钩的。比如现在才“臭名昭著”的文字狱。

    文字狱,顾名思义就是因为文字的原因而构成的罪案。在古代封建主义社会里,统治者们往往会借“疑似影响之词”,罗列罪状,滥杀无辜,以达到消除那些“不听话”的文人、维护统治的目的。文字狱一般都是冤狱,是反动统治者为了防止和镇压知识分子的反抗,故意从作品中寻摘字句,罗织罪名构成的。

    在封建社会,文字狱通常十分残酷,且有特定的“受众”,可以说,文字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乃是针对知识分子的“特种刑庭”。一般狱讼,往往都是先有犯罪嫌疑或行为,然后再据以判处,文字狱却不是这样,它往往是先有特定的对象,可又找不到对方的错处或无法定他的罪名,于是就在他的作品中找证据,以此定刑。而文字狱的量刑一般都很重,严重者不但会招致杀身之祸,甚至会连累所有亲戚——满门抄斩乃至株连九族。

    由于中国文字的博大精深,文字的意思太繁复,所以给统治者找到了很多口实。也因此,文字狱很早就出现了。

    西汉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官当得不错,但人际关系比较不靠谱。他本人又爱写些酸溜溜的文字。本来很正常的一些话,却让政敌戴长乐抓住了把柄,将一封检举信递到了中央,称杨恽“诽谤当世,无人臣礼”。这是一条“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告发语,妙在无论有无证据,从正反两方面来看都能发现告发者的忠诚和为国家着想的胸怀,都可以撼动皇帝的思想。果然,杨恽很快被“双规”。

    世界真是奇妙无比,偏偏五凤四年(前54年),天上很正常地出现日食,科学知识不够的古人以为这是老天爷的警告,人心惶惶。杨恽没处好关系的一个仆人趁机上书西汉朝廷,说杨大人居家时爱讲牢骚话,日食就是他骄奢不悔招致的。皇帝火大,派人前往查证,结果在杨家搜得《报孙会宗书》。这封信是他回答友人孙会宗的,内有“宣帝见而恶之”,本来是说汉宣帝看见孙会宗不喜欢,但皇帝把语义搞错了,以为是自己招别人厌,皇帝很生气,后果很严重,杨恽不久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被腰斩,杨恽的老婆孩子也远徙到了甘肃酒泉。

    说起文字狱,清朝是最多的,其实不止是清朝,每个朝代都有文字狱的影子,只不过清朝是满族王朝,统治者的神经更为敏感,忌讳也更多,故而案件连发而集中,吸引了很多人的眼球。别的王朝与清朝比较起来,不过是五十步百步之差。从杨恽事件可以看出,统治者对臣子的伺察历来是极其严格的,神经也很脆弱。

    统治者的目的是要让读书的人服服帖帖,哪曾想这里面却诞下一个怪胎,除了思想的河床逐渐干涸以外,想升官发财的人又看到了另一条门路,告讦,用牺牲别人的手段来为自己吃官饭铺路。

    庄廷鑨《明史》案打的也是“为国家着想”的旗子,这个案子的处理结果是70人同时遭凌迟、重辟、处绞。它成功地教训了文化人,使他们老老实实钻入故纸堆,考订、整理史籍,但也禁锢了思想,抑制了各种学术发展。同时,诬陷、威胁、勒索他人之风,也愈演愈烈,社会风气为之一变。

    庄廷鑨是湖州富户,而且是个盲人,大概是受“左丘失明,厥有国语”的鼓舞,也想搞一部史学巨著。但他自己并不怎么通晓史实,当时的思想家顾炎武又瞧不起他,为了脸上有光,出钱从明天启朝内阁首辅朱国桢后人手中买了史稿,又延揽江南有志于纂修明史的士子,补齐了崇祯朝和南明的史事。书成后,题名为《明史辑略》。为了彰显才能,庄廷鑨把此书标为自己所著。

    在这部书中,叙述南明的故事时,仍奉南明年号,还直写努尔哈赤的名字,斥骂降清的明将等。这书刚刊刻时本来没事,但是因为庄廷鑨的父亲庄允城虚荣心太重,在没经人允许的情况下,把江浙名流查继佐、陆圻、范骧三人列成了参订者。这事情传出去以后,三人很窝火,认为庄允城没有一点版权意识,且不知道书中内容违不违禁,一怒之下把这事捅给了浙江教育局(浙江学道)。令三人没想到的是,钱的力量是巨大的,庄允城得知此事后,很快用钱摆平了浙江教育局和浙江省委。庄允城天真地以为,有这些大员撑腰,自己也就没什么问题了。然而,三人在背后戳《明史》的消息传开后,很多居心不良的人也看到了希望,虽然很艰难,但有希望总比没希望好吧。一个叫李廷枢的也买了这书,拿到湖州市长(湖州知府)陈永命处去告,不过陈早收了庄家的钱,把书没收后再把李赶回了老家。一气之下,李廷枢把书转给了自己的亲家吴之荣。

    吴之荣是个无赖,心眼也多,早前就是个敲诈行家。得知此事后,先是去庄允城家敲竹杠,被庄拒绝。吴之荣转过头来向浙江军区司令(镇浙将军)柯奎处告。柯奎委婉地向吴之荣表示,自己是武将,不是文职,不管文字官司。吴之荣回过头再去庄家索贿,庄家派遣女人出战,在女人的口水中,吴之荣愤恨而退。

    在不打倒庄家誓不罢休的缺德心眼驱使下,吴之荣最终把这事捅到了中央,写下“造写逆书”的牌子向最高人民检察院(刑部)指控。刑部很重视这个案子,派人找到原书,落实罪状。结果,凡参与纂修《明史》,以及写字、刻板、校对、印刷装订的人和卖书、购书、藏书以至于阅过此书者都大祸临头了。死了躺在棺材里的庄廷鑨也未能幸免,坟前的牌坊被捣毁,棺材被劈烂,尸体被剁成碎块。

    在明史血案的背后,吴之荣却以大功升官,不只得到了庄家一半财产,而且当上了京官。

    实际而论,发生如此惨烈之案的起因,只为一个“钱”字——告讦者为钱——富豪以钱贿赂官员——富豪拒绝告讦者——进京告发。令人掩卷而思的是,这样卑鄙的事情,却是在“国家利益”的大旗下进行的。吴之荣告发时称那是“逆书”。何为逆书?说白了就是政治不正确之书。约略说来,告密的原因,大致有三种:认为被告者的行为大逆不道;报复被告者;利益驱使。无论哪一种,告密者多用高尚的理由做盾牌。

    对告讦风气的危害,乾隆时期的曹一士说“述怀咏史,不过词人之习态,不可以为援古刺今”,并希望朝廷对这种案子放松点,没必要掐得那么死。乾隆也意识到此风不可大长,开始对一些诬告者律以反坐。此后,告讦之风才有所收敛。

    古人云,乱自上做。清廷根本没有逸出这个逻辑!

    “展示”论

    外交官一般都是风度翩翩,机警灵敏的。尤其后一点,在国家间交往时,比个人的长相重要得多。晏子出使楚国,初遭轻视,根源在于容貌,后受垂青,则是因为机敏过人。晏子之后的外交使节,往往容貌与机敏并重,他们不仅对朝廷的政治经济文化极力维护,而且举手投足,无不体现着国家气概和风范。但是像晏子那样问答都充满个性的外交官却越来越少。

    魏孝文帝太和七年(483年),南齐武帝萧赜派骁骑将军刘缵率人到北魏朝贡,李安世负责接待他们。这个李安世“美容貌,善举止”,是李祥的儿子、李孝伯的侄子。李孝伯和李祥都在北魏为官,是北魏的名臣,儒界的名士。可见,李安世是名副其实的红色人物。

    可能出于对外交往的需要,北魏为了接待这个使团下了许多工夫,从府库中拿出金玉珍宝,然后又发了一个通知,让京都的富商穿着华丽的衣服和那些使团成员交易。南齐的使者到了一家金店,问了问价钱,结果目瞪口呆——价钱便宜得不像话。刘缵说,金玉这么便宜,是从山里采集的吗?我们猜测,可能刘缵心里打鼓了,一分钱一分货,这么便宜,是真货吗?李安世当即说:我皇朝把金玉看成极其平常的东西,因此价格贱如泥土瓦砾。原话是:“圣朝不贵金玉,所以贱同瓦砾。又皇上德通神明,山不爱宝,故无川无金,无山无玉。”刘缵本来想大买特买,听李安世这么讲,“惭而罢”。北魏一朝是不是经济好得“金玉大贱”?是不是“皇上德通神明,山不爱宝,故无川无金,无山无玉”?史书上有许多具体数字可供引用,舍繁就简,概而言之,当时许多官吏不仅贪污公帑,而且搜刮老百姓几乎达到残酷的程度,从北魏统一到孝文帝改革前的五十多年时间里,农民起义就有七八十次之多。李安世的“皇上德通神明”等语,究其实只是官员在外交场合惯用的唇枪舌剑之语,睿智而已,切不可视作真情。

    不过从此事推断,在社会上,尤其某些场合,辞令的重要程度常常让人无法想象。比如李安世这几句话,除了自夸、吹牛、炫耀,有什么积极作用?自夸者尽管一本正经,一派严肃,到最后老百姓还是穷如故,愚如常。以他的智慧,他不会不知道空洞的外交辞令毫无作用,可他仍旧说,原由就在于最高统治者希望他那样说,欣赏他那样说。说一句中听的话,比做一件漂亮的事情更能得到赞许。做一件虚假的样板工程,比踏踏实实工作更能获得上峰欢心。唐僖宗乾符二年(875年)秋天,蝗灾大起,蝗群遮天蔽日,所过之处一片赤地。可京兆尹杨知至,上本奏称,托皇上的恩庇,蝗虫飞到京畿一带,不仅不吃庄稼,而且都抱着荆棘自杀死掉了。这显然是黄口小儿的诳语,可才高八斗、满腹经纶的大臣们,偏偏相信这样的谎言,正儿八经为这个奇迹互相祝贺。外国的一位政客说,谎话重复千遍就成了真理。那是在外国,在古老专制的社会,看样子用不着强调那样多的次数。

    李安世是一位不错的官员,太和九年(485年),他感于贫富不均,豪强广占田土,百姓无立锥之地的社会现状,上疏建议实行均田制,限制士族多占田产,分配土地给无地农民,此举深为百姓所称道。可见,他并非只会玩弄词汇之辈,而是有求实的一面,并不把实力误认为软实力,把软实力误认为宣传,也没有因宣传工作干得不错就把宣传看得天高地厚,而是在做实事。他在外交场合口若悬河,应对自如,可能与两个因素有关:一是外国人的挑衅逼迫;二是自然而然对历史遗产的继承。别国人巧舌如簧,挑衅生事的情况并不鲜见,查查战国时代的说客之言,就可以约略了解这一点;说到历史遗产,翻翻史书,也能发现,能言善辩之士的腔调多是如此。

    这次外交上的胜利,只能说明古人创下的展示史极其深厚。世界上不具有展示功能的事物,我们实在举不出几件。不论好坏,凡是事物公之于众之后,都具有了展示的功能。不过,自夸、展示等等,总分两个方面,既是事物本身的展示,也展示了与之相关的因素。比如隋炀帝在外人面前展示了他领导的隋朝很富裕,但通过展示各种事物的行为,也展示了隋朝领导人的好大喜功,浮夸自赏。人们臧否人物,评论古今,所据的资料无论是地上的或是地下的,多是当时人物不忌讳的文字,这些资料公布出来以后就具有了展示功能。当然,也有良史甘冒被砍头的危险,按他们所见到所理解的真相撰纂文字,然后藏在密处,等待后人阅读。有朝一日这种文字解密了,除了文字表面叙述的事情有了展示功能,文字后面的事情也具有展示功能。比如解密时的政治状态、经济状态等等。

    因此,我对“展示”的做法,并不反感,觉得它无可厚非。因为不管你是否想借某事展示什么,从根本上讲都是“展示”。也可以说,不管你意识到还是没有意识到事情的“展示”意义,诸事本身具有的“展示”功能是不变的。而“展示”的难点就在于如何准确把握“刻意”展示与“自然”展示之间的尺度。

    隋炀帝“刻意”展示隋朝富庶的例子,被后人引用了成百成千成万次。隋炀帝大业六年(610年),各蕃部落酋长请求到丰都市场进行交易,隋炀帝批准了。他先下令整修装饰店铺,屋檐式样要统一,店内挂设帷帐,店堂中摆满珍稀货物,商人们服饰华丽,连卖菜人也要用龙须席铺地。胡客凡有经过酒食店的,店主都要邀请其入座,酒足饭饱之后,不要酒饭钱,并诓骗他们说:“中国富饶,酒食照例不要钱。”胡人都惊叹。很多胡人发现,路上的树木居然用丝绸缠裹,聪明的人就问:“中国也有穷人,衣不蔽体,为什么不把这些丝绸给他们做衣服,却用来缠树呢?”做买卖的人非常惭愧,答不出来。

    “示强”无错,难的是不明晰如何“示强”。隋炀帝虽然“天资”不错,却是一个“单向思维”者。他只知“示强”,却不知道“示强”是个很复杂的事情——你本想“示”此事之“强”,结果可能“示”了彼事之弱。胡客中的“黠者”不就提出来中国也有穷人么?因此肤浅的“示强”,永远与实力无缘,也与真正的软实力不相干。

    有趣的是,人们总是以为这种带有明确目的性的展示,就是国家强大的根本,甚至奇妙地以为得到夸赞就是强大的标志,受到责备就是脑后有反骨。于是,“展示”的雪球越滚越大,几乎诸事都想展示。进而发展为做事就为“给人看”,浮躁之气如水银泻地无孔不入。

    鸡生蛋蛋又生鸡,周而复始,浮躁就成壮观之气了。

    选官流弊与微调之力

    我国选拔官员的措施,随着社会制度的更替而多有变化。如夏、商、周实行世卿世禄制(又称世官制)。“世卿世禄制”的卿,是古代高级官吏的称呼,世卿就是天子或诸侯国国君之下的贵族;禄,是官吏所得的财物。世卿世禄制是按血缘关系分封诸侯、卿、大夫等官职的,这些职位是世袭的,父死子继,或兄终弟及,世袭其职,世受其禄。从周武王到周成王,先后封了八百多个诸侯国,其中较大者有七十一国。

    春秋战国时期是政治制度大变革的时代,陈旧的世卿世禄制,已经不合时宜,“任人唯贤,因功受禄”的选举制度便取而代之,“军功”和“养士”成为这一时期选官的重要途径。秦统一中国后实行十二级爵制,应该说与春秋战国时期的选官制度有承继关系。

    历史进入到两汉以后,察举制大行其道。所谓察举制,即刺史、郡守等地方官或中央的三公、九卿、列侯推荐人选,供朝廷遴选。因此,察举制又称为“荐举”。这一制度与征辟制度一起,共同构成了汉代选官制度的主体。

    察举制的确选拔了不少有用之才。但这一制度到东汉后期,便日益腐败。《后汉书》卷六十六曰:“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邑称孝,州郡数礼请之。郡内以荐蕃,蕃与相见,问其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此处的“蕃”即陈蕃,也就是传说中那个扫天下而不扫一屋的人。此时陈蕃为乐安太守,接见了这个大孝子。可细加询问,赵某竟在这二十年中在墓道内生了五个儿子。按礼法,服孝期间必须禁欲不亲女色。可见,当时的选官政策下,士人矫饰、虚伪到了什么程度。时人谓:“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两汉实行的选拔人才制度,相对于世卿世禄制而言是一种进步。察举制使商周以来一直占据统治地位的世卿世禄制被逐渐打破,不少出身低微、幽处乡间的才俊步入仕途,成为国家的栋梁。但到了东汉后期,朝政越来越黑暗,察举制也一步一步走向没落的境地。

    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制的不足已经显露无遗,为使其发挥优长之处,统治者还以九品中正制与其配合。九品中正制就是在州、郡、县设置大、小中正官,由中央选派原籍德才兼备、有识鉴的官员担任。这些中正官负责察举本地区的士人,把他们分为九品,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中正官将九品人选上报朝廷,由吏部依据所定品第高下及家世、行状,授予官职,原则上说,名列上品的可以做大官,下品的只能做小官。

    和两汉时期的察举制一样,九品中正制到了后来,尤其是西晋之后,门阀世族掌握大权,门第高下成为评定品第的主要依据,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世胄蹑高位,英俊沉下僚”的局面,九品中正制蜕变为门阀世族维持其特权的工具。就中正来说,选举只重家世,不重才能,徇私舞弊,以权谋私,趋炎附势,定品失实,贪赃受贿,请托公行,公报私怨,随意降品等劣行,使中正定品失去了公正与平允,日益成为门阀士族势力的代表,日益熏染国家政治和社会风气。

    终于,隋朝以后,科举制成了国家的选官正途。然而,自清朝嘉庆、道光之后,科举考试制度的腐朽表现得越来越突出,从科举选拔出来的官吏,对外界事物毫无所知。1905年9月2日,清廷明确谕令停止科举,废除了这种已经实行一千多年的选官制度。

    面对选官制度的诸种改变,有一个现象不能不提,那就是变化较大的选官制度,总是随着朝代的更替而产生,总是随着政权的更迭而出台,在平稳的社会环境下,往往没有“改良”的冲动。说往往没有,就意味着不是根本没有,只是微调力度太弱,不能弥补制度出现的漏洞,或者说堵塞漏洞的速度,远远不能与漏洞出现的速度相抵。事实上,历代都有人指出当时政策的弊病,也有当政者加以修补,可惜力度太小。

    社会进步,有的是因为革命导致的改朝换代,有的是因为社会的微调机制有效堵塞漏洞,使民众看见曙光。利用暴力改朝换代,不可能不流血,不可能不给民众带来损害。如果社会进步必须用暴力革命去交换,代价就远远大于改良换来的一切。但是,革命发生之前社会往往是平静的,如果当政者缺乏忧患意识,缺乏对社会切实的了解,一味享受这种平静,不思对制度进行微调,甚至拖延改良,阻碍改革,制度的漏洞就会显现,动荡就难以避免。清政府虽然主动停止了科举,但与浩浩荡荡的世界潮流相比,太迟了。所以,如果一个社会能够培育灵敏的微调机制,的确是民众之福,也是主政者的福气。

    何时罪己?

    在古代,发生天灾人祸或者皇权统治出现危机的时候,皇帝往往颁布“罪己诏”。在我们久远的历史中,太远的时代就不说了,汉武帝、唐德宗、宋徽宗、清世祖,都曾经颁布过“罪己诏”。比如汉武帝,颁布过两份“罪己诏”,一份是因为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谋反而颁布的,时间是元狩元年(前122年)。事发后,淮南王刘安、衡山王刘赐自杀而死。受此案牵连而死的列侯、二千石、豪杰等达数万人。汉武帝下诏,将他们谋反的原因归咎于自己没有恩德。诏曰:“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流货赂,两国接壤,怵于邪说,而造篡弑,此朕之不德。”

    征和四年(前89年),搜粟都尉桑弘羊与丞相、御史大夫上奏武帝,认为可在轮台(今新疆轮台附近)屯田,这样就能增加政府在西域的实力。汉武帝仔细反省了自征发匈奴以来所犯的错误,为大量士兵的死亡而痛心,驳回了在轮台屯田的建议。此时汉武帝已进暮年。汉武帝时代,对外战争频繁,军费开支巨大,加上广置宫殿苑囿,把文景以来的积蓄损耗殆尽。沉重的负担,使大量百姓破产流亡,进而沦为“盗贼”。同时,武帝末年的“巫蛊之祸”,导致了宫廷矛盾和激烈争斗。一连串的事件迭加起来,促使他反思统治政策。

    征和四年三月,汉武帝对大臣们说:“朕即位以来,所为狂悖,使天下愁苦,不可追悔。自今事有伤害百姓,糜费天下者,悉罢之。”六月下诏书追悔以往的过错,史称“轮台诏”。汉武帝在“轮台罪己诏”中说:“当今务在禁苛暴,止擅赋,力本农。”颁布“轮台罪己诏”,表明汉武帝统治政策发生了重大变化。

    一个封建皇帝能够宣布治国的政策失误,难能可贵。史说刘彻雄才大略,以他敢于承认失误来看,不全是粉饰之语。汉武帝这篇“罪己诏”并不空洞,也没有强词夺理,可能是皇帝们一系列“罪己”言辞中比较恳切的,只是有“马后炮”之嫌,铸成大错后才反省。

    汉武帝时代结束后,汉宣帝也下过“罪己诏”。汉宣帝可谓中兴之主,他在民间生活了很长一段时间,了解老百姓的疾苦,在他统治时期,轻徭薄赋,发展生产。他还派农业专家蔡葵为“劝农使”,巡视全国,指导农业生产。为避免粮价过低而损害农民的利益,政府创设“常平仓”来收购丰年余粮。

    但是,汉宣帝时期,社会贫富差距日益加深,豪强迅速发展,农民无奈流亡。吏治十分腐败,官吏任意征发徭役,百姓不能安居乐业。到后期,竟出现了“兵革不动,而民多贫,盗贼不止”的局面。吏治的腐败,冤狱的增多,使宣帝一方面自责,一方面整饬吏治。地节三年(前67年)十二月,下诏承认官吏巧文浸深,“是朕之不德也”。并采取措施,监督官员公正执法。

    比较汉武帝与汉宣帝的“罪己诏”,不能说促使他们反省的原因是一样的,但都与统治政策有关。任何社会,国富民强,都是人们追求的目标,不同的只是不同形态的社会,表达这种意愿时所用词汇不尽相同。皇帝能够“罪己”,而不是把责任推给下级,虽然说明一个为政者的品德,但本来可以堵住的漏洞,却不加堵塞,任其扩大漫延,最后脏水四溢,“罪己”的分量就打了很大的折扣。能给老百姓带来灾害的事情,不难猜想得到然而却偏偏不加预防,能够借鉴的教训却偏偏轻忽,这样状态下的“罪己”,几乎是推卸责任。

    至于有的帝王把“罪己诏”看成一种形式,视为一种表演,那就更无积极意义了。比如金朝的金熙宗一方面想发布“罪己诏”,一方面却对诏书中“深自贬损”之语气急败坏,把撰写诏书的人残酷杀害。这不仅使人看出那位皇帝的胸怀及品格,也让人认识到所谓“罪己诏”,不过是政治手段,是统治者收买人心的计谋,世人当不得真。真心“引咎自责”,是为政者必备的胸怀,是争取人心,赢得信任的高明之举,体现为政者的政治品格。汉武帝“轮台罪己诏”把造成帝国危机的责任揽在自己身上,而没有推责,并适时地改变治国策略,确实难得。怕就怕,“罪己”成为一种空洞的形式,成为推脱责任的手段,成为自我表扬的谋略。崇祯皇帝在形势紧迫之际也曾下诏罪己,而这个罪己诏并没有说自己有多大的罪过,只说自己“不期倚用匪人”,也就是用人不当。这样就把自己的责任减到了最小。如此这般,责也好罪也罢,“罪己”都变成了粉饰,都蜕成姿态,没有丝毫意义了。

    “不由自主”专制

    中国历史上,封建王朝更替了一次又一次,皇帝换了一个又一个,可统治的路数却惊人地相似。

    远古的事不必说了,自祖先之后,一代又一代的人只会走前人走过的路,所谓借鉴,也只是模仿前代的方法。起事成功了的人士莫不如此。比如底层社会的刘邦,比如甚于刘邦之“底层”的朱元璋,做了皇帝后,王朝的性质都没有什么改变。至于不成功的李自成、洪秀全等,除了初始宣传的土地政策,也无胜于旧朝之处,甚至不及他们拼命反对的旧朝。

    考试四次都与秀才无缘的洪秀全,起事后几乎得到了半壁江山,所作所为却很难让人称道。他杀无辜百姓,焚毁图书典籍的事情,不说也罢,一个来自下层的百姓,一个读过书的人做出这样的事,我们可以理解为愤懑情绪暴虐的发泄,项羽入咸阳就是这么干的。除此,他还把统治者腐朽之处学了一个透彻。

    从来专制、腐败之人,在财与色的追求上最能看出其特点。可以说,财与色是一面镜子,可以照出统治者的面目。明朝的万历皇帝,对金钱有特殊感情,整天数钱。在他住的宫殿后面挖了一个大坑,埋上三百万两银子,每天晚上要到坑边看看,如果银子还在,能睡个踏实觉,不然睡不着。明朝的皇帝多是如此。崇祯不承认自己是亡国之君,是有道理的,明朝走到亡国那一步,责任不全在崇祯身上。《明史》言:明之亡,实亡于神宗。

    洪秀全对物质追求相当厉害,敛财名目有二三十种之多,比如店捐、股捐、月捐、日捐、房捐、局捐、灶捐、礼拜捐、门牌税、人头税、犒师费等。那个颇获后人青睐的《天朝田亩制度》,讲求“有田同耕,有饭同吃,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实际是按人口和年龄平均分配土地,每户留足口粮,其余归“圣库”,也就是全归他洪秀全。王府里筷子、叉、匙羹均用银制,刀子为英国制品,酒杯为银质镶金,远不是一般百姓的气派。天王府有2300多名美女,陪侍洪秀全一个男人。他有88个后妃,为便于传唤,洪秀全依次将这些女人编号。有的研究资料说,天王洪秀全从41岁进驻南京到1864年6月自杀身亡,11年中从未迈出过京城一步。既不指挥杀敌,也不过问朝政。进驻南京后,洪秀全每次过生日,部下蒙得恩都要为他献上美女6人;每年春暖花开之际,蒙得恩还要在天京13道城门口为洪大选美女;后来竟然干脆明文规定:所有少妇美女都被天王选用。1861年太平军进取苏浙的时候,洪秀全又从李秀成选送到京城的3000名美女中挑出180人收入天王府。

    1857年太平天国刊印颁行的经典官书之一《天父诗》,收选了500首洪秀全的大作,其中476首是太平军进入南京头三年中写给后妃的。洪天父定有“十该打”条规:

    服事不虔诚一该打。硬颈不听教二该打。

    起眼看丈夫三该打。问王不虔诚四该打。躁气不纯静五该打。讲话极大声六该打。有唤不应声七该打。面情不喜欢八该打。眼左望右望九该打。讲话不悠然十该打。

    诗里规定了后妃参见天父时目光所处的位置:

    起眼看主是逆天,不止半点罪万千。看主单准看到肩,最好道理看胸前。

    天王还强调,惹他发火就是死罪,这个时候他就要杀人,众人要一齐下跪,恳求息怒,不求就别怪洪天王大开杀戒。

    从这些数字看,即使洪氏起事真的成功,他也未必抵得上他瞧不上眼的统治者。在家天下环境下产生的皇权,不论皇帝本人出身多么贫寒,骨子里都对“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极其感兴趣,极其认同,也极其尊崇,无师自通,不由自主重复老路,从刘邦开始莫不如此。因此,反抗云云,不过是毁掉原来权力者拥有的一切,然后建起与过去如出一辙的新的权力机关。洪秀全对社会的统治方式,说明他对封建专制社会并不反感,不仅不反感,还变本加厉。

    爆发于专制制度下的起义,目的不一定就是反专制,不一定就是反封建。洪秀全揭竿而起的目的,未必如后人宣传的那么伟大。黄宗羲在《明夷待访录》中指出:专制君主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他一人之淫乐,而且视为当然,认为:“此我产业之花息也。”洪氏根本未脱出此道。

    往事已去,是非曲直,于今日的意义恐怕只在为后人提供借鉴而已。

    洪秀全的路,并不是他一个人的轨迹,其实映照出所有封建专制者的嘴脸。

    “任务”

    云贵总督李侍尧贪污一案,乾隆处理得令人瞠目结舌,实际有他的苦衷。如果寻根问底,他这个皇帝最终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李侍尧犯贪污大罪,原因自然涉及许多方面。但谁也否认不了的诱因,就是乾隆自己。乾隆皇帝喜欢排场、享受,乐意让大臣进贡。李侍尧贪赃枉法,与他热心为乾隆办贡有相当深的瓜葛。虽然乾隆皇帝知道让大臣进贡可能出现不少违法之事,曾经晓谕各督抚,要洁清自矢,毋专以进献为能。可事实上,他对进贡的大臣颇有好感。乾隆晚年发生的几桩高层贪污案,与进贡都有关系。嘉庆皇帝曾说:“进奉一节,最为吏治之害。”

    清朝时,各省总督或巡抚都要在重大节日或年终进献方物给皇帝,一般分为年贡、端阳贡、中秋贡等不同名目。乾隆初政之时,律己比较严格,进贡问题并不严重。从乾隆十六年(1757年)首次南巡及圣母皇太后六旬庆典之后,进贡方物之风渐盛。此风一开,臣仆们为邀宠,对皇帝的秉性、爱好进行了深入研究,以便投其所好。于是,价值不菲的古玩、玉器、字画,以及外国的奇珍异宝,陆续送到乾隆那里。

    后来,督抚们办贡方式也大有发展,由所谓“自行制办”发展到下属帮助“购买物件”,名曰“帮贡”。办贡的盐政、关差、织造们,则令盐商、洋商出资代办,他们自己不掏一分钱。

    臣子们每次进献的贡品达数十种,其中一柄“如意”,督抚把一年的廉俸积攒起来也买不起。李侍尧在任上进献的珍品数目,已经很难统计清楚。仅乾隆三十六年十一月初八日那一次,还是粤督的李侍尧被乾隆“驳出”的贡品就有数百件,其中包括玉器、宋元古瓷、珐琅等。所谓“驳出”,其实就是乾隆没有看上眼,退回给李某了。

    皇帝热衷于某种事物,必有下属百般迎合。此所谓上有所好下必甚焉。那时推动进贡高潮的不仅有李侍尧,还有和珅、福康安等人及整个统治集团。

    进贡之风不仅戕害了政风,而且毒害了社会空气。办贡、进贡成了贪污腐败的新方式。送给皇帝的礼物从来都是“暗箱操作”的,过程不公开,账目也混乱。督抚、州县官员层层扒皮,到了底层老百姓那里,恐怕要拿出高于贡品千倍万倍的金钱。当然,也不是没有人看出此举之弊,御史钱沣曾建议皇上以后不要接受贡物;御史郑征奏折云:“近如王亶望、国泰、陈辉祖之流,巧滋诈伪,曲遂侵渔,物物指为贡函,时时饱其私囊,求索无厌,贿赂分行,以致属库多亏,无能过问。”可惜,自大复又自负的乾隆哪里能真正听进去?

    内心虽然听不进去,但红头文件表述的态度十分明确:乾隆帝多次发布上谕,要臣下勿进或少进贡品。然而,“上谕”归“上谕”,这位被后人称颂的盛世之主从来也没有停止收受贡品。清朝档案说,乾隆五十九年这一年,长芦盐政征瑞进贡十五次,闽浙总督伍拉纳进贡十一次,福建巡抚浦霖进贡九次。早几年时,也就是乾隆五十五年,这位皇帝八十大寿时,排场之大,令人惊讶!自燕京至圆明园,楼台全部饰以金珠翡翠,“假山亦设寺院人物,动其机括,则门窗开阖,人物活动”。进贡更不消细说了,省级三品以上大员都有进献,京师内各部院堂官悉捐米俸,两淮盐院以四百万金协办这次庆典。据说庆典共用经费一百一十四万四千二百九十七两五钱,均“按其通省养廉数目,量其多寡,酌量令其扣缴十分之二五”。

    人们提到慈禧往往说她奢侈,其实还不是和老皇帝学的?只是她有点生不逢时,正赶上了兵荒马乱的年月,倘在盛世,她那点事也就不一定有人说。世人云,弱国无外交。若将此话演荡开来,也可以说,弱世无是处,盛世无错误。扯得太远了,还是说慈禧的奢侈。老皇帝的行为,对新皇帝是有潜移默化影响的,从思维方式到行为方式,都有前代的影子。

    进献之风,在这样的环境下哪里会停止呢?停止不住,必然上行下效,官官如此,层层如此,结果官员就会以进贡为由大肆贪污。查抄李侍尧在京家产清单上的“黄金佛三座,珍珠葡萄一架,珊瑚树四尺者三株”等物,就是李侍尧进贡物件,只因乾隆所收贡品中等级有比这些高的而被“驳出”。

    有人或许说,乾隆奢靡,喜欢排场,大臣对进献之风态度懈怠或嗤之以鼻不就行了嘛。其实这是一些喜讲空话者常说的话。在专制社会,一个人能不能当官,可以当多大的官,皇帝一人说了算,想求得皇帝宠眄的臣子,哪里可以收住进贡的脚步?乾隆大搞文字狱是为了皇权,现在大兴进献之风,同样也是出于皇权。治理国家的措施不论好还是坏,哪个臣子敢不执行?《诗经》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在这种体制之下,皇权安排任何任务,臣民都必须想方设法完成。结果自然就是,乾隆个人的奢靡,导致进献之风大盛,进贡又以各种形式刺激官吏贪污婪索,统治阶层本来已经十分脆弱的道德防线,时时处于崩溃的边缘。到了清朝晚期,社会百病丛生,“无官不贪”已不是猜测,大清最后在历史视野中消隐了。

    皇帝的某种失当措施,不见得会直接引起社会覆灭,甚至不会直接引发溃烂,但会成为一种“药引”,引出一个个弊病。过去商纣王做了一双象牙筷子,箕子见了恐怖得发抖,原因就在于使用象牙筷子必然带来无休止的奢靡。皇帝为一时痛快,可以轻易宣布某事为任务,殊不知下属为完成这项任务,可能弄虚作假,可能行贿索贿,可能强烈搜刮底层。这些,仅靠一纸禁令是无法避免的。从来臣子为完成皇帝布置的任务多不遗余力乃至丧尽天良,对同样来自皇帝的附属命令则有所变更,有所忽视。为何如此,可能还是任务于升迁关系重大吧。

    “未察虚实”

    先从《清史稿》中抄几句嘉庆皇帝褒扬曹锡宝的话。他说:“故御史曹锡宝,尝劾和珅奴刘全倚势营私,家赀丰厚。彼时和珅声势熏灼,举朝无一人敢于纠劾,而锡宝独能抗辞执奏,不愧诤臣。今和珅治罪后,并籍全家,赀产至二十余万。是锡宝所劾不虚,宜加优奖,以旌直言。”

    由“故”字可以看出,这是一件旧事。嘉庆帝所说的御史曹锡宝,是乾隆朝的陕西道监察御史,字鸿书,一字剑亭,上海南汇人。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进士,入仕后在很多岗位任过职。这是一名坦率,刚直,严谨,尽职又尽责的好官员。他当监察御史时,见协办大学士和珅的奴仆刘全仗势谋利,逾制不守,论告弹劾。不想侍郎吴省钦把信息提前告诉了和珅。等到曹锡宝的奏章到了乾隆的手里,和珅早把一切安排妥当了。自然,曹先生的控告就无凭无据了。最后,曹锡宝只能承认自己“冒昧”,又承认“杜渐防微”等语失当,请求给自己治罪。乾隆皇帝仁慈,宽恕了他的罪行,改为革职留任。

    曹先生受此惩罚,真是有苦无处倾诉,但乾隆帝也有他的理由。针对曹锡宝一事,他亲手写了感想,也就是史上所说的那篇“手诏”,强调自己为政从来不去猜疑别人。如果委任群臣却不能示人以诚,而是猜疑防范,根据子虚乌有的谈论,仓促加罪别人,天下人就会十分恐惧。“锡宝未察虚实,以书生拘迂之见,讬为正言陈奏。姑宽其罚,改革职留任。”从乾隆皇帝这份手诏看,曹锡宝不仅罪有应得,若不是皇恩浩荡,结局可能比这还严酷。曹锡宝弹劾和珅家奴不对吗?乾隆说得无理吗?都不是。原因在于:那样一种体制,谁可以动和珅一根毫毛?只有皇帝本人有这个权力和能力。监察御史是给皇帝做事的,并不是任何人任何事都在监督之列。简括说,皇帝的红人是不需要你来监督的,最少你没有能力细察虚实,而只能如乾隆指责曹锡宝的那样——未察虚实。据说乾隆皇帝晚年曾说:“各省督抚中,廉洁自爱者,谅不过十之二三。”产生这种现象,与曹锡宝们的遭际不无关系;而曹锡宝的被惩罚,则在更深层次暴露了监督者尴尬的地位。清朝之前,曾有统治者允许言官“风闻言事”,顺治皇帝也指出,“即使所奏涉虚,亦不坐罪。倘知情蒙蔽,以误国论”。这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言官没有时间和能力察纠“虚实”的不足,起到了“广开言路”的作用,但不能根本解决监督中的问题。而且“风闻言事”,对官员之间的攻讦之风有所助力,监督力量以另一种形式遭到削弱。

    专制的皇权社会不是没有法律,有些条文甚至比今日的法条还要细密、严厉,监督措施也伸向各个领域,官场上下,章法清晰,有条不紊。然而,执行起来却左支右绌,七跌八撞。据《大清会典事例》、《钦定台规》等统计,科道奏疏中有关弹劾的奏折不仅少,而且大多为“毛举细故”的“条陈”之疏。学者王春瑜先生说,由于直言不讳、依法纠弹会招来横祸,所以,“朝臣皆明言事为戒”。这个局面不是某个皇帝故意创造,而是体制带来的必然结果。在极端的专制制度下,皇权愈强化,监察权则愈有名无实。皇帝的个人意志,制约着监督的效果。如果弹劾的对象是皇帝的宠臣佞幸,即使有罪,皇帝也可以对被弹劾者“释置不问”;甚至反责弹劾者“所劾不实”、“受人请托”、“徇私报复”。康熙朝,巡抚噶礼在山西卖官鬻爵,贪贿不法,结果弹劾他的御史所言皆无据,被褫革降调,平遥民郭明奇不仅被说成诬告,而且被说成“屡坐事走京师”的逃犯,押回原籍治罪。清代官场如此局面,也可算其来有自。

    清仁宗亲政以后,当机立断诛灭和珅,并籍全家,奴才刘全自然也被籍没。面对和珅一案,嘉庆帝想到了曹御史。于是,写了几句赞扬的话,目的很明确,就是“以旌直言”,希望官员向曹锡宝学习。然而,深层问题不解决,学得了吗?无非平反前朝旧的冤案,却没有办法防止另外的曹御史蒙冤。仍旧是清者自清,浊者自浊,曹锡宝自是曹锡宝,和珅自做和珅。

    “京控”

    清代,普通人、普通案件的上诉程序及复审程序是怎样的?“凡审级,直省以州县正印官为初审。不服,控府、控道、控司、控院,越诉者笞。其有冤抑赴都察院、通政司或步军统领衙门呈诉者,名曰京控。”说白了,所谓京控,就是到京城控告。

    老百姓缘何走“京控”之路?是不是放着太平日子不过,吃饱撑的?显然不是。俗谚曰“饿死不做贼,冤死不告状”,老百姓是柔弱的,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打官司告状,更不愿惊动上一级。小民有了冤屈,自己又不得排解,才会走上告状这条路。初告不得伸,告到上一级,仍不得白,便再上告,直至京城。对小民百姓来讲,衙门是可以“讲理”的地方,更高一级的衙门是一个比基层社会更具“权威”的所在。京城,是皇帝居住之地,是政治文化中心,老百姓对那里所怀的希望最大。实际上“京控”也是一种“上控”,假如老百姓赴京告状之前,冤屈已得伸张,谁会损财伤身大老远地跑到那里去!

    “京控”,对皇朝是有利的,它能加强统治者自身统治的合法性,也可以下情上达;然而对原来审结此案的官员来说,却有可能产生负面的影响。无论结果如何,皇帝从此触到了一点那个地方政府的信息。乾隆曾说:“朕勤求民隐,唯恐乡曲小民含冤莫诉,每遇来京具控之案,无不特派大臣前往审办。”虽然此处他只提到“小民含冤莫诉”,但可以想见,“小民含冤”的原因也会进入他的大脑。地方官员最最担心的是,假如发生集体上访、村族械斗之类案件,皇帝就会在脑海里留下州县官员处理不力或无能的印象,进而影响自己的仕途。

    “京控”牵扯的范围非常广,金钱是一个方面,交通也是不可忽略的方面,尤其,每个朝代对“京控”都有各种限制,官府里的人还有种种刁难之法。明朝初期,嘉定县民郭玄二等二人,赴京状告本县县吏害民,经过淳化镇时,巡检何添观刁蹬留难,弓兵马德旺索要钱财。朱元璋闻知此事发火了,将弓兵马德旺枭首示众,巡检何添观刖足枷示。朱皇帝是穷苦人出身,对贪官污吏毫不手软;又加上明王朝建立不久,元朝灭亡的教训墨迹仍新,故而对底层的事情极为重视。历史上只有一个朱元璋,明朝只有一个幼年时期。历史难以重复,不论优点还是缺点。

    不知道究竟出于什么原因,不少人觉得,古时候民告官比较容易,进一趟京城不仅可以见到包拯那样的大臣,如果幸运的话,连皇帝本人都可能见到。实际上,未必如此。

    诚然,我们老祖宗确立直诉制度比较早。《周礼》就有关于路鼓和肺石制度的记载。所谓路鼓,设立在宫殿最里层门外,让大仆掌管。如有冤无门者和有紧急事的人要上达于王,就来击鼓。大仆听到鼓声,要迅速了解情况后向王报告。肺石,指在王宫门外设立的赤色石头,有冤屈的人在肺石上站立三日,司法官即受理此案。周朝究竟有无路鼓和肺石制度,已难考实,据学者研究,当时已有击鼓上事的制度。到了晋朝,路鼓称为登闻鼓。后来历朝历代,统治者都采取一定的措施保证这种制度的畅行。可是每个朝代,对越级上访申诉都有严格的限制,凡越级上诉,或遭笞打,或遭流放,或遭羁押。

    当然,也有鼓励老百姓告御状的皇帝。朱元璋在《大诰》中申明:

    地方官有廉能造福民众者,当地百姓必定深知详情。若被不才同僚捏造罪名,排挤陷害,允许本地耆宿之人赴京面奏,保全其人。因此说,“京控”能否成功,与时代特点、官员的个人品德、皇帝的道德水平、皇朝治国方略,有深刻关系。

    “京控”的难点有两个:其一,基层利弊观与朝廷利弊观的冲突。理论上,二者的利弊观是一致的,实际却未必如此。宋朝太宗主政时,开封府寡妇刘某告其夫前妻儿子王元吉投毒害她,案件经过几个月的审理定不下来。刘某在这期间也死了。后来王元吉判决徒刑。他的妻子张某击登闻鼓称冤,太宗亲自召问张某,查清是因为刘某有奸情,怕王元吉发觉才进行诬告的。于是,宋太宗将审判此案的官吏,分别加以处理:弄错了的予以处罚,坚持对了的予以奖赏。对宋太宗和地方官而言,利益显然不一致。其二,是传统观念与社会实际的冲突。下告上、民告官,在几千年的传统中一直处于道德弱势,没有经过裁断,就“错”了。对小民百姓乃至低级官吏来讲,讳与忍是必修的课程。

    1975年陕西岐山县董家村出土一件西周青铜器,上面有一篇长达157字的罕见判例。判例完整地记载着两个奴隶主贵族为争夺五名奴隶所有权而争讼的过程。讼案是由小贵族牧牛提起的,他控告大贵族。这种行为违反了宗法等级制度,本身构成了诬告罪。铭文记载,这位牧牛,曾向司法机关控告过那位上司,称大贵族依仗权势霸占了他的五名奴隶,司法官判决牧牛败诉。牧牛不服,这次又重新提起诉讼,结果,牧牛再次败诉。司法官伯扬父在判决辞中说:你一个小小的贵族,竟敢控告自己的上级,竟敢违背前次判决时立过的誓言!不过,你这次又重新宣誓,表示要信守前约,服从判决,按法律规定,你应亲自到你的上司那里去谢罪,求得谅解,并立即将那五名奴隶归还给他。牧牛缴了赎金铜,审判结束。那个大贵族用牧牛缴的铜,铸了一件供自己使用的礼器,并在腹底和盖上镌刻了文字,记载自己胜诉的经过,以确认自己对那五名奴隶的所有权。在等级森严的社会,奴隶主与奴隶之间,大贵族与小贵族之间,君王和臣民之间,根本没有共同遵守的法律,法律唯特权者利益是从,法律是有权有钱人的奴仆。宗法与国法发生抵牾时,国法必须服从宗法。牧牛是不是犯了诬告罪,以今日观念来看,何罪之有?但在那样的环境下,他无疑是一个有罪的人。

    环境不变,“京控”充其量只解得近渴。

    著述的存废与皇权

    当我们喜形于色从书架上拿出《资治通鉴》的时候,我们一方面可以感受到司马光的出众才华和高尚人格,另一方面也不得不承认,专制社会下统治者的重视具有极大作用。今日我们仍然有福气阅读《资治通鉴》,得益于宋英宗、宋神宗对这部书的重视,特别是宋神宗为这部史书所作的序言。最高统治者为一部书写序,不要说在封建时代是不得了的事,就是现在,也会使这部书身价大增。这样说似乎严重了,但确是实情。

    写成《资治通鉴》,不消说,司马光渊博的学识和锲而不舍的精神起着决定的作用,没有这一点,任何支持都没有用。然而,如果没有皇帝的支持,我们会不会看到这样一部取材广泛,网罗宏富的书很难说。司马光虽然自幼喜欢阅读历史著作,但要写出一部不同以往的作品,只靠个人的力量恐怕是难以实现的。这一点他在给皇帝的感谢信中说过。那时当政的宋英宗爱好历史,他看了司马光写出的几卷《通志》,多所鼓励,并说书名应该加以改动。由于编纂一部大书是相当繁难浩大的工程,宋英宗不仅在精神层面加以鼓励,也采取一些具体措施支持司马光,如“尚方纸墨,分于奏御之余;内阁图书,从其假借之便”。即是说政府供应纸笔墨砚,可以借用国家的图书典籍,也可以向私人借阅图书。并同意设立书局,让司马光推荐人才。从此,这部编年体史书又进入了集体编修的新阶段。后来宋英宗去世,宋神宗即皇帝位。

    宋神宗对撰修典籍的工作更加重视,书尚未编成,就让司马光先行进读。此外,宋神宗还指出,编写的要领应该“博而得其要,简而周于事”。后来宋神宗又将司马光编写和进读的《通志》改名为《资治通鉴》,熙宁元年(1068年)二月,《资治通鉴》还未完成,宋神宗撰写并书《〈资治通鉴〉序》一篇,当面授予司马光。宋神宗还赐给司马光颍邸旧书两千四百卷,作为修史的参考资料。

    宋神宗在《序言》里指出“君子多识前言往行,以畜其德”,用它作为学习历史的最高准则。司马光一心一意写书,不过问政治上的事,神宗也不要求司马光在行政上有成绩,工资照发,待遇也没有改变。客观上为司马光编著《资治通鉴》创造了宽松环境。

    元丰七年(1084年)十一月,全书294卷修成呈上。神宗皇帝非常高兴,下令嘉奖相关人等,赏赐银、绢、衣带、马匹,又对宰相、执政大臣等夸道:“前代未尝有此书,过荀悦《汉纪》远矣。”元祐元年(1086年)十月,国子监获准在杭州刻版。七年(1092年),《资治通鉴》版成。从此时起,这部伟大著作进入了人们的眼帘。

    不论何种体制,完成一件事,领导支持是必不可少的。但支持不是一种空洞无物的表态,空头支票会使支持变得轻如柳絮,变成苍白无力的语言游戏。支持是精神的鼓励,是物质的输送。一般而言,中国古代科学文化发展之时,必是皇帝对创作者多支持少干涉之日,顶不济,也是虽然谈不上支持,但也说不上干涉,更不会倾全国之力反对。也就是说,创作者置身的环境比较宽松。

    如果高层支持与否的作用仅止于“产作品”,也就罢了,实际上,这种支持与“毁作品”也有很大关系。宋哲宗即位,因年幼,其祖母高太后垂帘听政,以司马光为宰相。哲宗亲政后,重新重用新党,对旧党(元祐党人)处分甚重。虽然司马光已死,可仍被追贬,几乎被破棺鞭尸,《资治通鉴》也面临被毁版的厄运。周辉《清波杂志》卷九“毁《通鉴》”一节云:

    了斋陈莹中为太学博士。薛昂、林自之徒为正、录,皆蔡卞之党也,竞尊王荆公而挤排元祐,禁戒士人不得习元祐学术。卞方议毁《资治通鉴》板,陈闻之,因策士题特引序文,以明神宗有训。于是林自骇异,而谓陈曰:“此岂神宗亲制耶?”陈曰:“谁言其非也?”自又曰:“亦神宗少年之文耳”。陈曰:“圣人之学,得于天性,有始有卒,岂有少长遬旌?”自辞屈愧叹,遽以告卞,卞乃密令学中敞高阁,不复敢议毁矣。

    《资治通鉴》险遭毁版的事发生在绍圣四年,是由蔡京之弟蔡卞提议的,具体负责人是他的同党林自。此事被太学博士陈瓘闻知后,特意在太学的考题中,引用宋神宗所写的序文,蔡卞因此不敢再提毁版之事,将《资治通鉴》的刻板束之高阁了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亦有类似记载,世人多认为李焘的材料取自《清波杂志》。

    可以说,宋神宗对《资治通鉴》的关怀,一方面促成了它的编纂,另一方面保护了它后来的完整。专制社会,高层的一个字、一句话就可以救活或毁灭一个人、一个团体。盖专制之下,一本书的去留,并不取决于书自身于人是否有益,而是取决于权力者的态度。就如《资治通鉴》,它的存废在蔡卞之流那里与它本身的价值无关,发挥巨大作用的是宋神宗的序言。

    专制的寿命

    我们提及专制社会的时候,对它如何禁锢人的思想,如何制约社会发展,常常给予深刻的揭露。与民主社会比较起来,专制社会的弱点不言自明,无须再加赘述。

    然而,腐朽的封建旧王朝崩溃以后,用不了多长时间,新的封建王朝又会奇迹般地重新建立起来。新建王朝在社会结构上几乎是旧王朝的翻版,不同的仅仅更换了帝王姓氏,基本制度却鲜有变化。个中原因究竟是什么?比如,秦王朝并没有像秦始皇希望的那样,传之万世而不衰,在农民起义的猛烈打击下,仅仅存在15年就灭亡了。然而,秦王朝灭亡之后,新建立的汉王朝却存在了426年。公元220年汉代覆亡之后,人们又经历了几百年的战乱时代,至581年,隋朝兴起。在这个不短的时段内,社会缺乏有效的中央政府,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中国历史就是这样坍塌又建,建后复又坍塌的过程。专制社会带给人们的生活虽然难以称意,新建王朝却可以延续几百年,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各朝各代起止年份得以验证。仅以秦以后的朝代为例,就很可以看出专制制度的长久。

    秦朝:公元前221—前206年,存在15年;汉朝:公元前206—220年,存在426年;三国:公元220—280年,存在60年;两晋:公元265—420年,存在155年;南北朝:公元420—589年,存在169年;隋朝:公元581—618年,存在37年;唐朝:公元618—907年,存在289年;五代十国:公元907—960年,存在53年;宋朝:公元960—1279年,存在319年;元朝:公元1206—1368年,存在162年;明朝:公元1368—1644年,存在276年;清朝:公元1616—1911年,存在295年。各个朝代的起止时间,学者们所认同的结果并不一致,有微小的出入。不过,这并不影响中国封建王朝何以能长久的话题。为什么这种制度能够更替和修复,得以延绵几千年?学者们一直在探讨。首先是因为农民大起义的调节作用,它与宗法同构体、一体化目标等因素互相影响,修复、延续封建王朝。说白了,一统天下的皇权思想已经深入人心,不管哪种势力获胜,称寡道孤,始终是人们不能忘却的目标。无论何人建立政权,都难脱此途,不管是贵族还是农民义军。一种模式能够深入人的骨髓,必有原因。专制王朝死而不僵,也一定有不可忽略的因素。对上层来说,专制社会不仅给他们带来了无数特权,而且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管理模式。比如,有些皇帝“占着茅坑不拉屎”,但中国的封建专制模式却可以使社会比较有规律地运行,不因皇帝的尸位素餐而立即停滞。这从明代几位皇帝身上可以看出来。明世宗朱厚熜(1522—1566年),年号嘉靖,在位四十多年,1540年起就不与大臣见面,直到去世,总共和群臣见过4次面。明神宗朱翊钧(1573—1620年),年号万历,10岁即位,在位48年。初期做事还算有个君主的样子,后来就不理国事了,也不与大臣见面,只在1615年到金銮殿上亮了一次相,其他时间就是躲进深宫恣情作乐。在他统治期间,不仅全国地方政府的官员缺少过半,就是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也多有空位,全国行政陷于停滞状态。明熹宗朱由校(1621—1627年),年号天启,在位8年,是一个狂热的木匠,做起木工活来经常挥汗如雨,制造的桌椅案柜十分精美,雕刻的屏风出其右者极少;然而他对政治则是白痴,把朝政交给太监魏忠贤,明王朝的根基全部被挖空。但社会一直运转至崇祯才亡,不能不说专制模式奇异独特。

    上层既可以有无上特权,有效维护本群体既得利益,又可以优哉游哉生活,这样的模式权力者会弃之不顾?显然不会。此为一。

    不特此也。这个模式对下层草民百姓而言,风调雨顺时可以填饱肚子,天灾人祸频仍时,上层利用独有的话语权告知百姓:发生这一切,要么是君主身边有“小人”干政,要么是上苍发怒,总之专制社会的君主还是不错的,老百姓不应责怪他们,只能自怨自叹。尤其不可不提的,中国古老的专制制度,曾经把其他国家远远抛在后面,几如富贵之乡。客观上,这也对下层百姓有好处,至少可以身处“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明代后期,传教士利玛窦给中国皇帝绘制地图时,为了满足皇帝的“中心论”心理,故意把中国放在了世界地图的中央。为什么利玛窦要拍明朝皇帝的马屁?原因之一,就是那时的明朝比当时的意大利繁荣。他在《利玛窦中国札记》中说,凡是人们为了维持生存和幸福所需的东西,无论多么奇巧与奢侈,中国境内都有丰富的出产,无需由外国进口。凡在欧洲生长的一切都照样可以在中国找到,所缺的东西也有大量其他为欧洲人闻所未闻的各种各样的产品来代替。这些话恐怕不仅仅代表利玛窦本人,同时也是大多数人的看法。今日我们觉得古代人狂妄自大,实际是用现代的眼光烛照古人古事的缘故。自大,有时是出于狂妄,有时则有实绩做底子。

    英国的安格斯·麦迪森在《世界经济千年史》中说,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一直是世界数一数二的经济体,从1300年到1820年,即使遭受了从元朝到明朝,再由明朝到清朝之间的多次动乱,但中国经济仍处于一个粗放式的增长时期。但是到1820年时,美国的人均收入水平已经是中国的两倍。在这几个世纪之中,中国同世界经济基本上是隔绝的。但即便是这样,1820年时中国的总产出仍位居世界第三位,它的人均收入水平仍然是令人钦佩的。以1900年的收入作为标准计算,1700年,世界人均GDP615国际元,中国600国际元,美国527国际元,中国为世界的0.98;1820年,世界人均GDP668国际元,中国仍然是600国际元,美国1257国际元,中国为世界的0.90。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这组数据可见,中国古代一而再再而三建立专制制度,未必都是狂妄自大的表现。此为二。

    上面说到的两点,是不可忽视的原因,但很难说是根本上的原因。就中国屡次建立专制制度而言,内在的原因与以往的成绩大有关系,而外因则是闭关锁国、与世隔绝,丝毫也不了解外面情形。

    1792年,英国为扩大与中国的贸易,以为乾隆祝寿为名,派出以马戛尔尼为首的庞大使团。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马戛尔尼在热河行宫觐见乾隆皇帝,递交了国书,但扩大通商的要求被乾隆拒绝。觐见之时,据说马戛尔尼没有双膝跪地,而仅仅单膝着地,这是当时中国外交上的著名事件。这个事件,几百年后的今天仍然使人沉思不已,有扼腕慨叹者,责骂清朝统治者狂妄自大,痛失良机;也有连连称是者,认为清统治者不与英国人做买卖,是在维护本国利益。后人用各自的目光扫描这一事件,然后给出不同的评价。然而,骂也好,赞也罢,都是人们以后来者的眼光看待那件事情,虽然观点有科学与否之别,但都有相当的道理。实际上,如果我们从具体的认识中跳跃而出,可以发现,清统治者的行为完全是闭关锁国造成的。由于闭目塞听,又由于以往所谓的辉煌,当政者就养成了诸事唯我为大的心理,就养成了以僵化眼光看待世界的观念。别人已经前进十步,乾隆仍然以为别人尚在原地。马戛尔尼来华的目的本为通商,但我们看乾隆给英王乔治的信,显然是误解了英国人所为何来。乾隆说:“至尔国王表内恳请派一尔国之人住居天朝,照管尔国买卖一节,此则与天朝体制不合,断不可行。向来西洋各国有愿来天朝当差之人,原准其来京,但既来之后,即遵用天朝服色,安置堂内,永远不准复回本国,此系天朝定制,想尔国王亦所知悉。”乾隆误解英国人,不是他没有理解这个事情的智力,而是固有观念使他将此事轻车熟路地理解为“朝拜”。

    与世隔绝和繁荣相结合的时候,就会自负自傲;与世隔绝加上不知世界已前行、自身已落后时,就会唯我独尊,自高自大;一贯与世隔绝,有朝一日突然发现自己已经落后于他人时,就会自卑自轻自贱。

    中国专制社会带给人们的是光荣还是耻辱,用简单的一两句话并不容易说清楚。在很长一段时间内,这种制度未必一定与穷困、饥馑为伍,不一定睁眼闭眼看到的都是血污和残酷。它带给社会的,是颟顸、顺从的民众,带给人民的,是饥饿与果腹相伴的命运。因为闭目塞听,社会不知道天外有天,总以为自己就是“天”,人民不知道人外有人,觉得自己就是唯一的知礼之人。因此世界上别的国家如何做事,别国的民众如何生活,专制体制下的中国民众毫无认识。乾隆就说过,中国什么也不缺,不与外国做买卖丝毫无损,受损的是外国人。要不是外国人用大炮轰开中国大门,乾隆的子孙会一直用乾隆的观念看待这个世界。只是到了鸦片战争,不得不让外国的一些东西进来,古老的专制社会才有了一扇可以向外眺望的西窗。可叹的是,这扇窗户是在涂抹了太多的耻辱和血污之后才打开的。没有开放,自由、民主就会被关在门外,专制就无从显示其小其弱,皇权就会招摇过市。

    知而不改,不如不知

    宋朝人过的日子究竟是什么样子,后人只能以地上、地下的史料为据,来一番比较合理的阐述。不过,这是挺冒险的活。因为文字毕竟是宋朝人及后人写出来的,地下的史料也是经过当朝人之手的。倘若他们有意神化或妖魔化某些人或事,我们今天的人难免上当受骗。但,姑且认为古人比较醇厚吧,不会为了体现“强大”而造假,不屑为了“惊人”的数字而使用可笑的计算方法。

    于是,在下放心大胆抄下一句北宋末年的谣谚。民谣云:“城门闭,言路开;城门开,言路闭。”这条民谣是批评政府的。说,金兵压境之时,皇帝下诏求言,广开言路,悬赏聘请能够出奇计退兵者,士人、官吏纷纷上书献策。然而战事稍微趋缓,当朝者便千方百计阻扼言路,形成“城门闭(即战事吃紧),言路开;城门开(战事见缓),言路闭”的奇妙景观。士人知道了朝廷的真正意图后,当然也就不再上书了。《宣和遗事》提及此事时说得更直白:“靖康初,金人犯边,求言之诏凡几下,往往事缓则阻抑言者。”“凡几下”三个字,活画出了当朝者玩弄民众的嘴脸。

    当时批评政府的歌谣还有一首《十不管》:“不管太原,却管太学;不管防秋,却管《春秋》;不管炮石,却管安石;不管肃王,却管舒王;不管燕山,却管聂山;不管东京,却管蔡京;不管河北地界,却管举人免解;不管河东,却管陈东;不管二太子,却管立太子。”歌谣中的肃王即赵枢;舒王,指王安石;聂山,当时的开封府尹;陈东,太学生领袖;二太子,指金国二太子斡离不。上面的顺口溜批评朝廷政策失误,虑思不急之务,而对危急形势却不管不问。

    当时金兵正猛烈围攻太原,宋军几乎弹尽粮绝,河东危在旦夕,朝廷却忙着加强对太学的控制,开除太学生陈东的学籍。金人的秋季攻势迫在眉睫,朝廷却要求学者治习《春秋》,还把祸国殃民的罪名加到王安石(王安石死后被封为舒王)头上,对入金营为人质的肃王不闻不问。开封府尹聂山升任同知枢密院事后,宋钦宗为其改名为聂昌,意思是希望聂山像刘邦手下的周昌一样为国尽忠,却不顾收复燕山。朝廷对遭受金人威胁下的河北地区不过问,却在争论如何改革科举考试。朝廷对首都东京的安危不加过问,也无人过问金国的斡离不还会不会再次入侵,而宋钦宗却匆忙将自己的儿子赵湛立为太子。正是这种对时局极其麻木的状态,使朝廷制定的政策有如儿戏,缺乏对大局的整体把握。一年之后,金兵卷土重来,结果首都被攻破,徽、钦二帝被俘虏,沦为金人的阶下囚。人力、物力和财力曾在世界首屈一指的北宋帝国,在金朝的攻击下,覆亡了。

    宋、金的这次战斗,以宋朝的败绩而告终,此后赵构执政的南宋小朝廷正式拉开大幕。

    史书对金人劫掠的情形多有描述,对民众的苦难也有令人刻骨铭心的述说。《宋史》卷二十三曰:“金人以帝及皇后、皇太子北归。凡法驾、卤簿,皇后以下车辂、卤簿,冠服、礼器、法物,大乐、教坊乐器,祭器、八宝、九鼎、圭璧,浑天仪、铜人、刻漏,古器、景灵宫供器,太清楼秘阁三馆书、天下州府图及官吏、内人、内侍、技艺、工匠、娼优,府库畜积,为之一空。”笔记《三朝北盟会编》引《燕人麈》云:“天会时,掠致宋国男、妇不下二十万,能执工艺自食力者,颇足自存。富戚子弟,降为奴隶,执炊牧马,皆非所长,无日不撄鞭挞。不及五年,十不存一。妇女分入大家,不顾名节,犹有生理,分给谋克以下,十人九娼,名节既丧,身命亦亡。邻居铁工,以八金买娼妇,实为亲王女孙、相国侄妇、进士夫人。甫出乐户,即登鬼录,余都相若。”战争对一个国家和人民的打击太大了,几乎是毁灭性的,祸国殃民的程度胜于天灾。

    一个国家的毁灭,首先遭殃的当然是平民百姓,但王公大臣、皇亲国戚也难有和平之日。经济脆弱可能遭受入侵,政治腐败也可以导致战争,宋廷汲汲于小事,却对影响全局的大事不愿采取有效对策,要想不败,难乎其难。

    不过,对宋廷来讲,踏上正确道路也不易,所谓积重难返。只以党争而言,钦宗时代仍然延续着前代的内耗,没有除旧布新,没有建立新的价值准则。当时的官僚集团承继哲宗、徽宗以来朋党倾轧的余绪,党同伐异的陋习不断加剧。典型的是朝廷对李纲的态度。李纲是一位具有崇高民族气节的人物,是不可多得的人才。然而,他却一再遭到弹劾,先是说他“冒内禅之功以自名”,“假爵禄以市私恩”等,后来又把他与蔡京联系起来,称他“卵翼于蔡氏之门,倾心死党”,结果这位“以一身用舍为社稷生民安危”的报国者被罢免。李纲被贬,功高震主是一个因素,但他为蔡京所荐引,恐怕是更重要的原因。不仅仅李纲一人,凡为蔡京、郑居中、王黼所引荐过的官员都遭到了排斥。其实,这些官员并非都与蔡京等人一路货色,不少人是很正直,很具才能的。党争导致统治集团人事多变,反应迟缓,严重地影响了最高统治集团对军国大计的决策。宋钦宗即位后的三个月内,“凡用四宰相,九执政,列侍从者十余人”。吏部侍郎程振云:“柄臣不和,议论多驳,诏令轻改,失于事几。金人交兵半岁,而至今不解者,以和战之说未一故也”。

    昔者,王安石曾批评“本朝累世因循末俗之弊”。弊在何处呢?王安石清楚,宋朝所有的皇帝也都知道。然而,知道了而不改正,比不知道还糟糕。

    畸形宋朝

    宋朝,是个很有深味的王朝,无论赞者还是骂家都不算少。记得汪盛铎先生在《两京梦华——宋代卷》一书中称宋朝是个“令人困惑的朝代”。何处令人困惑呢?实际上与那些人颂人骂之处大有关系。比如,在学术上,宋朝硕果累累,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在我国古代史学史上的地位,恐怕只有《史记》才能与之相比。二十四史中有三史完成于宋代。宋朝人不仅编撰了唐、宋、五代三代的“会要”和《通志》,还创立了史学著作“纪事本末”新体裁;“唐宋八大家”中有六家是宋人。宋词在中国诗歌史上堪称一绝,与唐诗、元杂剧、明清小说一直相提并论。在其他方面,宋朝可圈可点之处也很多。例如,在政治制度上,宋朝创造了高度中央集权的新体制,统治术为明清所效法,成为中国近古长期存在的一种国家制度。

    但宋朝也是一个令人感到耻辱的朝代。在宋朝与邻国交战的记录中,没有几次是以宋朝得胜为结局的。宋朝打不过北方强大的契丹,只好给人家年年纳贡。党项族建立的夏朝是个只有很少领土的小国,宋朝也要给其年年输送“赏赐”。南宋对金作战,也是胜少败多。可以说,宋朝的军事史简直是一部屈辱史。国人传言汤因比说愿意生活在中国宋朝,但汤因比在哪部著作里讲过这样的话,却语焉不详。

    学术上多元是好事,益处远胜于舆论一律。不论赞还是骂,都有利无害。别的不说,在两宋统治的几百年里,仅没有大的文字狱这一项,宋朝就很可爱。据说在皇宫的一个秘殿里面,太祖皇帝有三条遗训刻在碑上,其中一条就是不得杀害士大夫,上书言事者无罪。在封建时代,这一条太了不起了。有人说宋朝是知识分子最幸福的朝代,这一点是起了绝对作用的。假如写几句诗作一篇文章,就要遭受“阴谋造反”或是对朝廷“大不敬”的指责,谁会舍命侍弄诗词研究学问?中国古代四大发明的三项发明始于宋代,宽松的政治环境和充裕的物质生活起着很大的作用。再看看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汴京的生气扑面而来,感觉比现在一些城市还要发达,只是没有现代社会的汽车、摩天高楼之类。据说,北宋时期汴梁的人口已超过百万,堪称世界之最。陈寅恪先生对宋朝的评价很高:“华夏民族之文化,历数千载之演进,而造极于赵宋之世。”

    但是,物质和精神的富庶并不能真正说明一切,有个金钱朝哪个方向流动的问题。直白说,各项开支的比例如何,富裕了的是哪些人,贫困者又是哪些人?这些都是必答题,不可忽略。再仔细一点,所谓富,富到什么程度,贫,又贫到何种地步?社会上是饫甘餍肥之人多,还是吃糠咽菜的人多?这些根本不是“富庶”二字可以回答的。然而这些问题比富庶本身重要。宋朝富庶,据说北宋的年财政收入是明朝的十倍,一些人很滋润,比如高官大员。官员的俸禄名目繁多,光正俸就包括俸料、衣赐、禄粟三种,宰相一个月俸料三百贯,月禄粟一百石,还有春、冬衣赐绫等等,各种收入加起来,宰辅一年的收入总在一万贯以上。蔡京一顿饭仅包子一项就要花掉一千三百贯钱。一千三百贯钱,意味着什么?一个中产之家,一年的收入大约在三十贯,四十多户中产阶级一年的生活费总和才抵得蔡京一顿蟹黄包子。还有,宋朝的土地制度与以前不同,可以自由买卖。这不错,有点创新的意思。但最终是百分之八十左右的土地,被只占人口百分之十几的官僚、地主、寺院所占有,占人口百分之七十至八十左右的农民却只占有少量的土地。《宋史·食货志》称:“自阡陌开,使民得以田私相贸易。富者恃其有余,厚立价以规利;贫者迫于不足,薄移税以速售。”这情形足以使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农民以土地为生,没有土地的日子没法过,于是阶级矛盾就尖锐起来。淳化年间王小波起义时喊出的口号就是:“吾疾贫富不均,今为汝均之。”绝对的平均主义有害,但贫富的差距太大也有害。最少容易使社会走入极端,失去和谐。

    饥饿永远是平民举起义旗的原因,宋朝这种起义不少。然而,富庶状况下两极分化对人性的挤压,也有不同于贫穷状态下人性受到的挤压之处。因吃不上饭揭竿而起的情况减低了,倒是富庶者对他人尊严的侵犯成为相当值得关注的话题。被“逼上梁山”者多不是因为吃不上饭,而往往是由于官府和富户的欺辱。孝宗淳熙十二年(1185年),知平江府丘崈对村民残酷迫害。居民王齾郎等二十七家,被指为“停藏海贼”,住房被全部拆毁,并被赶出界外,不准在沿海各县居住。王齾郎等被迫起义。

    一方面相对富庶,社会发展较快;一方面平民遭受挤压,积累大量不满;一方面战争失利,为求和平而拱手给人土地和金银,宋朝给人的印象大体如此。这是一个富庶、繁华的朝代,也是一个畸形不和谐的朝代,是一个软风飘拂的朝代,也是一个戾气渐聚的朝代。这种种矛盾,几乎都可以寻到一个根源:统治者的政策。

    宋朝得益于它的前朝由孤儿寡母执政,掌握兵权的赵匡胤没费什么力气就登上了皇帝的宝座。也正因如此,他对武人一百个不放心,千方百计把兵权掌握在自己手中。宋朝兵不识将,将不识兵,兵多却无力,都源于赵匡胤刻意的制度设计。宋朝历来把内患看作比外敌入侵更为可怕的事情,“先平内寇,然后可以御外侮”的主张在高层很有市场。只要官员不谋反,贪污受贿、吃喝玩乐什么都可以做。宋朝的“三冗”——冗官、冗兵、冗费,是这种设计的直接后果。“三冗”之多,今日不必细说了,总之宋朝的金钱大多花在这上边了。钱从何处来?一是社会经济的发展,另一个就是向富翁收税,向老百姓收税。宋太宗说:“富室连我阡陌,为国守财尔。”国家征税有了钱再去养冗官、冗兵,往复循环,没完没了。至此,宋朝“积贫积弱”的现象不呼而出。专制在前,不畸形也难。

    宋代皇帝评估文人谤怨

    与其他王朝相比,宋朝对言论的禁锢不太厉害。《曲洧旧闻》曰,因为宋仁宗提拔张尧佐一事,包拯上殿直谏,情绪激动,吐沫横飞,溅了仁宗皇帝一脸唾沫星。而老包毫不多想,照样慷慨陈词,直到皇帝将错误任命“罢之”乃止。有官位的人如此,一般的士人,言论也比较随便,郓州士子“喜聚肆以谤官政”。提起此类事情,一些人颂扬有加,甚至以民主之气称之。

    实际上,宋代的这些自由,与那个皇朝制定的管理政策,与龙椅上帝王的个人品行都有关系。在专制社会的诸多事例中,有些东西粗看与新事物有某种程度的相似,比如宋朝的决策过程、君臣关系等等,和现在常说的民主容貌有点像,细思却难说是一回事。看到一点不及其余,盲目肯定、盲目否定,无异于手握钢刀,冲入古代社会,对古人任意杀戮。

    宋朝帝王,夺取天下的手段与其他王朝不同,基本是“和平过渡”。说“基本”,是指赵匡胤坐上龙椅没有费太大的事儿,没有像某些人那样,为了一把皇椅要进行多年的战争。据说赵匡胤在似醒未醒的时候,部下已把黄袍披在他身上了,稀里糊涂地做了皇帝。虽然这是谁都不信的鬼话,但在后周的点检公署,赵匡胤面对范质等后周辅国大臣还是持这种理由,辩说自己受周世宗厚恩,如今被六军所迫做了皇帝,惭负天地。后来的事不必说了,赵匡胤在崇元殿举行了禅让仪式,让后周小皇帝主动把帝位让给他。不过,赵氏为这个皇位照旧开了杀戒,虽然军民流的血没有达到可以漂橹的程度,但仍有后周人的鲜血流淌在周围,也有孤儿寡母浸满辛酸的无奈。所以说“基本”二字省不得。

    赵匡胤所处的是一个崇尚武力和兵权的年代。他能坐在皇帝的宝座上,与他是后周的高级将领有直接关系,更直白一点说,赵匡胤手中的兵权,是指引他走向皇椅的明灯。宋朝替代后周不久,赵匡胤就对典领禁军的将领进行了大调整,对拥兵自重的藩镇,削夺其权,制其钱谷,收其精兵,解除藩镇权力。这位皇帝比一般的人更清楚军事力量对一个国家生死存亡的决定意义,假如他自己不是后周的殿前都点检,哪里能够那般轻松发动兵变?从根儿上说,宋朝皇帝不认为文人写几个字、骂几句街就可以把国家断送掉,因此重用文人。

    北宋叶梦得在《避暑漫抄》中谈到宋太祖的“祖宗家法”云:

    艺祖受命之三年,密镌一碑,立于太庙寝殿之夹室,谓之“誓碑”,用销金黄幔蔽之,门钥封闭甚严。因敕有司,自后时享及新天子即位,谒庙礼毕,奏请恭读誓词。独一小黄门不识字者从,余皆远立。上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诵讫。复再拜出。群臣近侍,皆不知所誓何事。自后列圣相承,皆踵故事。靖康之变,门皆洞开,人得纵观。碑高七八尺,阔四尺余,誓词三行,一云:“柴氏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内赐尽,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一云:“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一云:“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宋朝统治者不像其他王朝那样对文人处处提防,最主要在于赵匡胤认识到,军权可以对政治起决定性的支配作用,异己的军事力量对皇位构成的威胁极其巨大。相反,文人的笔倒没有什么可怕的。对武将的担心和提防,客观上使宋朝文人的生存环境得到了改善。据王君玉《国老谈苑》云,有一次赵匡胤设宴,翰林学士王著乘醉喧哗,太祖命人好生扶出。王著不肯走,移近屏风,掩袂痛哭。左右人硬把他拽了出去。翌日上朝,有人启奏:“王著逼宫门大恸,思念(周)世宗。”要求对王著治罪。太祖说:他不过是一名酒徒,世宗时我就了解他。何况一介书生哭世宗,又能怎么样呢?啊呀呀,倘若王著生在别的王朝,不知道要被灭掉几族呢!

    赵匡胤对文人的宽容,乃是他的治国方针决定的,而他的治国方针还包括对相权的分割。赵匡胤把原先的相权一分为二,分为中书和枢密院,号称“二府”,并且不时找机会折辱宰相们一番。比如,宋代以前,宰相和皇帝一起议事时,皇帝要赐茶看座。据说,有一天,范质等人议事时还坐着,宋太祖说自己眼睛昏花,让他们把文书送到他面前,等到想再坐下的时候,座位已经被撤掉了,只能站着议政。从此宰相站着论事成为惯例,成为制度。有学者说,宋朝宰相的权力大于以前的朝代,这一方面说明学术研究很难某个人或几个人一锤定音,另一方面也说明不同的视角可以引出不一样的结论。但不管宰相的权力小了抑或大了,都是赵匡胤有意设计的治国方略。

    可能赵宋皇帝们尝到了这样治国的甜头,宋朝后代帝王都执行了太祖的文化政策。宋朝的士大夫,基本不必多虑“祸从口出”,不论是居庙堂之上,还是处江湖之远。宋仁宗景祐年间,四川有一位书生给成都知府献了一首诗,其中云:“把断剑门烧栈阁,成都别是一乾坤。”成都太守认为这是公然鼓吹、煽动造反,把他缚送京城,交给皇帝惩治。宋仁宗却说:“此乃老秀才急于仕宦而为之,不足治也。可授以司户参军,不厘事务,处于远小郡。”历史上提倡仁爱的帝王不少,但大多停留在口头上,到了真正行动的时候,那“仁”,那“爱”,就飞到爪哇国了。仁宗确实称得上“仁”,能够如此理解老秀才心底私密,这样的皇帝虽不能说绝无仅有,恐怕也不多。更多则是,先给献诗者戴一顶“谋大逆”的帽子,然后对着他的脖子举起鬼头刀,“咔嚓”一声。于是,结案。清朝“十全老人”乾隆大帝,就是用这类铁性手腕打击诗人的。

    宋仁宗对这类事情的处理方式,我们不能单纯从他个人品性的视角去看,最好看到他坚持祖宗之法的坚定性,从巩固赵宋政权的深邃目的去关注此事。后人谈及此事之所以欢呼雀跃,是因为中国历史上发生过太多的、无意义的杀戮,宋仁宗思考的角度充满“特色”。《宋史》记录了他与大臣郭申锡的一次谈话。仁宗说:“近世士大夫,方未达时,好指陈时事,及被进用则不然,是资言以进耳,卿勿为也。”我们姑且抛开鼓励臣下直谏的这层意思,只说“指陈时事”,仁宗对人性的理解就不一般。实际中,不是什么人都想推翻皇椅,讲一些不中听的话,有些人本为皇帝好,但拙于表达,有些人说东道西,则为求得官禄。历史上的大奸大恶,既有高唱颂歌的“喜鹊”,也有常做义愤填膺状的“乌鸦”。赞美和贬低,怀恩与怨嗔从来也不能成为评估一切的标准。

    宋朝因为诗文导致的文字狱也有,但毕竟没有伤及更多的人,与后世比较起来也不惨烈。这在皇权至上的专制社会几乎可以唱赞美诗了。

    《宋史》评价宋仁宗说:“吏治若偷惰,而任事蔑残刻之人;刑法似纵弛,而决狱多平允之士。国未尝无弊幸,而不足以累治世之体;朝未尝无小人,而不足以胜善类之气。君臣上下恻怛之心,忠厚之政,有以培壅宋三百余年之基。子孙一矫其所为,驯致于乱。”诚哉!

    仁宗不是有意识的变革者,但他有自己评人论事的思路和标准,对人有不同于以往的认识。可惜后代“矫其所为”。

    丞相制,说没就没了明初,中国是有丞相的。丞相,又称宰相、相国,秦统一中国以后,设置了丞相一职。《汉书·百官公卿表》说,丞相是天子的辅佐,助理万机。在下猜想,当初秦始皇也不是想设立一个制约自己的职位,而是对皇帝的绝对权力太有把握了。

    然而事实一经出现,往往就有理论不曾想之处。丞相一方面是皇帝的最高助手,对皇权俯首低眉,一方面则对皇帝的权力有所限制和约束。秦汉以后各代的政治框架,大体是按“皇帝—丞相(宰相)制”的模式构建的,直到朱元璋取消了丞相制,这种模式才退出了历史舞台。

    稍微仔细点说,朱元璋建国初期也是设立丞相的。元至正二十八年(1368年)正月初四日,朱元璋在应天(今南京)即皇帝位后,国号大明,建元洪武,立马氏为皇后,世子朱标为皇太子,以李善长、徐达为左、右丞相。后来,胡惟庸当上了丞相,在任上专权恣肆、收受贿赂。洪武十二年(1379年),有人指控胡惟庸谋反。第二年正月,朱元璋以谋危社稷的罪名杀了胡惟庸,受牵连而死者达三万余人。朱元璋认为丞相制度是妨碍君主“躬览庶政”的障碍,毅然决然将通行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给废掉了。洪武二十八年他下令:“自古三公论道,六卿分职。自秦始置丞相,不旋踵而亡。汉、唐、宋因之,虽有贤相,然其间所用者,多有小人专权乱政。我朝罢相,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彼此颉颃,不敢相压,事皆朝廷总之,所以稳当。以后嗣君并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处以重刑。”

    胡惟庸是否谋反,史家见解多有不同。清朝谷应泰的《明史纪事本末》认为确有其事,云胡惟庸诡言家中井出醴泉,邀请朱元璋去观赏。去的时候,有内使云奇冲跸道,“太祖怒其不敬,左右挝捶乱下。云奇右臂将折,垂毙,犹指贼臣第,弗为痛缩。”朱元璋顿然醒悟,登城望胡惟庸的宅邸,只见藏兵复壁间,刀槊林立。于是逮捕了胡惟庸,考掠具状,磔于市,受牵连的凡万五千人。《明史·胡惟庸传》则云:胡惟庸被处死了,他谋反的罪行还没有彻底搞清楚。吴晗对胡惟庸一案有详细的评述,认为此案是一个冤案。

    今日看来,“皇帝—丞相(宰相)制”良窳共现。优长之处是专制之下,皇权可能受到些许制约,最大的缺陷则是君权与相权缺少明确界定,极易造成政治的不稳定。朱元璋就是感到相权对皇权的威胁,才凭借胡惟庸之事废掉丞相制的。而且只是一句话,朱皇帝就把实行了一千多年的丞相制给废掉了。这种变革效率之高,在享受了一些民主空气的人眼里,是很难理解的。一般来说,听证、考察、辩论,是决策者必须履行的步骤,可在朱元璋那里,这一切都不需要,他只须凭借自己的感觉做事即可。

    曾读到一类文字,云:中国的封建专制制度对皇权还是有一些约束的,可惜没有坚持下去,否则……云云。其实,从朱元璋轻而易举废掉丞相制可以看出来,专制皇权下的所谓监督是多么脆弱!它是不是能起作用,就看你监督谁,监督无权无钱复无拳无勇的草民是刚强有力的,对权势者尤其对皇权而言,你还没有监督,就先被拿下了。监督云云,只是理论上的,纸面上的,与实际关系不大。

    在专制的皇权下,废弃或设立一种制度只凭皇帝拍拍脑袋即可,是不需要研究考察的,更不需皇帝以外的人同意。在《皇明祖训》中朱元璋告诫子孙,以后不许立丞相,“臣下敢有奏请设立者,文武群臣即时劾奏,将犯人凌迟,全家处死。”专制制度之下,皇权具有绝对强势,无人敢与之争锋。制度中增添什么,减损什么,都是皇帝一人说了算,其他人只能诺诺连声。

    令人不能忽视的是,朱元璋之后,他的子孙虽仍处于强势地位,实施强人政治,却常常大权旁落,太监把持政柄的机会多于以往。有明一代“权阉祸国”现象极其严重,超过中唐和晚唐。

    实际上,强人政治有条件限制,简单复制很难发挥效力。当社会不再需要这种决策形式时,却仍走老路,哪有不败之理?

    掩饰低微

    朱元璋搞没搞文字狱,究竟搞到何种程度,说法不一。这没什么不正常。不要说朱元璋,今天的人和事刚刚过去几十年,解释已经五花八门了,让人眼花缭乱。

    历史就如掩映在婆娑树影下的古建筑,总是让人看不清楚,总是隐藏一些秘密。按理,历史本是以往的人和事,不管日子是平淡安逸还是含辛茹苦,太阳底下并无新事,没有什么秘密可言。但是,“实际发生”的一些事,常常被人有意无意地误记、漏记或粉饰、矮化,再经过岁月尘埃的掩埋,后人就看不清本应清楚的“历史”了。

    譬如李世民,一直被史家佩服得五体投地,赞扬他是少有的好皇帝。不论砖头厚的著作,还是图大字少的连环画,都不厌其详说他的好处,但其卑污处却不愿涉及。兄弟阋墙的玄武门之变,他将李建成五个儿子和李元吉五个儿子全部杀死,另外他斗胜以后,便把嫂子和弟妹纳为己妃。这样的事,很难说是圣明之人所为,史家倒是乐意替他排解,以李皇帝拥有少数民族血统来阐述。不过,这类“血统论”完全解答不了李世民何以杀掉他的侄子们,以及用什么手法杀死的。是用刀砍死,还是用箭射死,抑或像秦王嬴政杀死弟弟那样“囊扑”?

    自然,用个人品德来解释政治上的事情是不科学的。专制皇权意味着一切,亲情、友情等等在这份大产业面前,都变得无足轻重。假如李世民只是一介草民,未必对侄子们下毒手。权力使人们泯灭个性,更使人性中的良善迷失、消退。皇权当前,李世民夺取的手段不是最狠毒的,比他面目狰狞的人有得是。

    说这些闲话,只是想表达一个意思,历史是胜利者撰写的,那上面不仅有岁月极厚的尘埃,也有胜利者故意做出的姿态。文字有明确的记述,未必就是真;文字语焉不详或是断然不记,未必就是绝没有发生过这种事。

    朱元璋大搞文字狱一事,《明史》中没有记载,相反倒是处处为他说好话。《明史》是清朝人写的,他们也许觉得清朝文字狱比朱元璋时代厉害,朱皇帝只能算小巫,懒得记;也许觉得朱皇帝文字狱的水平低,政治内容含量极小,不屑于记。总之《明史》没怎么说朱元璋的坏话。

    尤其不可忽视的,大明律中并没有“文字狱”这一条罪状,喜欢“以文字为证”的人只能寻求后人的记载,或是一些笔记。纸页上所有或是所无,实际中却所无或是所有的事物,最难得出子丑寅卯来。以理论为标准,则不能反映实际;用实际作准绳,则与理论龃龉。有名无实或有实无名,很不容易得出一个人人首肯的结论。云是言非,多出于此。不过,以皇权的专制性而论,朱皇帝搞所谓的文字狱是有条件的;同时,以咱们国家皇帝的传统论,朱皇帝搞文字狱不过是沿着惯性走,不算特别。历史上,不搞文字狱的皇帝有几个?还有一点,别看朱元璋出身布衣,实际对出身在乎得了不得,想方设法神化自己,把出身、履历说得神乎其神。草根出身的皇帝最怕别人瞧不起,事实上,贵胄们当上皇帝也确实有优越感。李世民就对他之前一些皇帝出身之低有点微词。生于斯,长于斯,又十分聪明的朱元璋会不懂这种社会心理?

    自己坐了江山,出身又低,又不许人提及往昔旧事,一个方法就是让人缄口。因此说,朱元璋杀的人基本有两大类,一是贪官污吏,一是乱用字句、乱讲话的人。杀贪官,虽然狠、多,老百姓不怎么反感,史家也给予不少谅解,只把朱皇帝归入暴君之列,而没人说他是昏君。杀乱讲话的人,就有搞文字狱之实了。

    但诸君可以查查历史,朱皇帝的文字狱比起清王朝的几位皇帝来,差得远了。康熙及其子孙的文字狱,多有关涉不服满清统治的政治案子,在朱元璋则极少,多是提及“秃”、“贼”等字的,也就是他自己以为对他这个皇帝不尊重的案子。比如河南尉氏县学教谕许元在撰写的祝寿表文中使用了“体干法坤,藻饰太平”句,这是古文中的话,许先生无非是想卖弄一下,可没有料到,朱元璋以“法坤”与“发髻”(剃光头发),“藻饰”与“早失”同音为据,认定许某是在暗讽自己曾经的和尚经历并诅咒明朝“早失太平”,最后将许先生杀掉了。

    黄溥《闲中今古录摘抄》说,起初朱元璋挺重视文人,也不挑字眼。

    他的理念是世乱用武,世治宜文,马上可以得天下,不能治天下,治天下则非文人不可。有人出于嫉妒,就挑拨说,也不能过于相信文人,太相信了会上当的。一般的文人好挖苦毁谤,拿话刺人,譬如张九四一辈子宠待儒生,把文人捧上天。做了王爷后,要起一个官名,有人取为“士诚”。朱元璋说:“不错呵,这名字不错。”那人说:“不然,上大当了。《孟子》上有‘士,诚小人也’。把这句话连起来,割裂起来念,就读成‘士诚,小人也’。骂他是小人,他哪里懂得,给人叫了半辈子小人,到死还不明白,真是可怜。”朱元璋听了这番话,从此加意读表笺,果然满纸都是和尚贼盗,句句都是对着他骂的。这段文字颇有趣,揭出了人们为利益互相倾轧的古老现象,但也捅破了中国人颇具“特色”的一个心理:什么阴损的事都是臣子挑唆的,皇帝本来是好皇帝,可惜有的大臣进了谗言。朱元璋也不想搞文字狱,有人看准了他精神脆弱的一面,成功地利用了他。真是如此吗?

    其实,朱元璋搞文字狱与别人的挑唆没有关系,或者说没有大关系,只在皇权独裁专制这一点。别看朱元璋自己左一个“布衣”,右一个“民间”,他人说就不行了,是对皇上的不尊。媒体说,前几年的时候,有个法国平民拒绝与他们的总统握手,并且说了很难听的话,忍不住发火的总统萨科奇与他对骂。临了,也没听说总统把那个人“请”到监狱什么的。我就想,那位总统受到的刺激,不会比朱元璋初闻“张士诚”之事时受到的刺激小,他怎么没把老百姓怎样呢?又一想,古今不同,中外有异,岂可对举?

    蜕变

    如何识贪辨腐,是个很简单也很复杂的问题。《清实录》“圣祖仁皇帝”卷中有康熙帝的一段话,是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十二月,皇帝会见大学士时说的。帝云:“清官多刻,刻则下属难堪,清而宽方为尽善。朱子云‘居官人,清而不自以为清,乃为真清’。又如《易》云‘不家食’。为官之人,凡所用之物,若皆取诸其家,其何以济?故朕于大臣官员,每多包容之处,不察于细故也。人当做秀才时,负笈徒步,及登仕版,从者数十人,乘马肩舆而行,岂得一一问其所以来耶?”

    康熙是个头脑清楚的皇帝,关注官员的生活细节。比如从秀才晋升为官员以前,好多人“负笈徒步”,而一旦进入官场,便“从者数十人,乘马肩舆而行”。人一旦有了一官半职,举手投足便与以前不一样了,和平民百姓更是不同。这不是自康熙始,自古而然。倘康熙帝只关注这种不同,也就没什么可称道的了。让人觉得这位皇帝清醒处就在于,他除了知道前后的不同,而且知道这种变化需要花费银钱,对资财“所以来”的问题给予了相当的关注,而且有贴近实际的认识。他的话,弦外之音就是:那些官的钱是哪里来的?还不是公帑、民脂!可惜,为了笼络官员,他没有追查财富的来源。虽然他并不认为那些多出来的资财是来源不明,但他坐上皇椅不久,可以说立足未稳,从策略上讲,不宜严厉追查这类事。

    官员腐败导致皇权失落的过程是相当缓慢的,是好几代积累的结果。可一旦政治动荡,军事孱弱,政权大厦立马就稀里哗啦倾覆了。因此在封建统治者那里,维护统治是第一位的,反腐败则始终要让位给“立竿见影”的政治行为。尤其咱们中国的老百姓,封建时期,哪个朝代的官吏不是吃民肉喝民血?只要官吏还给老百姓一条苟活的路,多大的冤屈都能忍受。《诗经》里说的“硕鼠”,老百姓已经供养好多年了,后来实在不像话了,才敢发发牢骚。陈胜、吴广揭竿而起,也是因为去戍守渔阳时遇雨误期,按照秦朝法令误期是要斩首的。所以陈胜说:“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然后才说:全国老百姓长期受秦王朝压迫,痛苦不堪。假如没有误期当死的逼迫,陈胜再苦大仇深,秦王朝的官吏再鱼肉百姓,义旗也不一定由陈胜树起来。

    康熙对贪官污吏宽仁,其原因在于他的新政权需要一种维护,需要一种认可,哪怕官员的“示忠”充满了虚假,他也认为相当重要。贪墨是邪恶之举,可对初履至尊的康熙来说,抵御远方的邪恶,往往不如急功近利带来的利益巨大。在深层次,康熙把肃贪清污与稳定政权或多或少置于对立位置,在思想深处将惩治贪污受贿的位置后移。在他统治的末期,出现“各省库项亏空,动盈千万”的后果,其实是前期这位皇帝“圣心宽大慈祥,未曾将侵蚀国帑、贪取民财之人置之重典”造成的。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他慨叹道:“部院中,欲求清官甚难。”康熙四十九年,户部内仓亏空案暴露,涉及该部官员112人,侵蚀银两64万两。

    实际上,贪腐等对政权的削弱能力是强劲的,但它如软刀子杀人,致人毙命而不会淌出多少血。它对政权的撼动,不是暴风骤雨似的摧枯拉朽,而是污水浸濡而致墙体坍塌。贪污受贿,可以引发社会一系列病症,一个偶然的事件,就可能产生严重的后果。年轻时康熙就认为:“从来民生不遂,由于吏治不清”,主张“凡事俱可缓图,惟吏治民生,最难刻缓”。可惜,贪墨对政权潜在的摧毁力,终于被追求表面的稳定推在一旁。所以雍正即位后说:“朕今日不能如皇考(康熙帝)之宽容。”不管实际如何,表面上对贪赃的治理更加重视了。

    不过,康熙的行为也明确了两点:其一,识别谁贪谁腐不难,只需将其合法收入与支出比较就行了。比如,你的同事一分钱掰两半花尚感不足,而你却整日花天酒地,你的银子是哪来的?其二,治贪不是不能,而是心怀旁骛,懒得“为”。

    帝制时代的好皇帝

    在人类社会中,专制时代比民主时代的时间要长远。仅以中国为例,自秦始皇统一全国到辛亥革命胜利,再到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前,国民都是在封建专制的威权下度过的。专制或民主,对民众的生存究竟有什么影响呢?这是一个宏阔的题目,一言难尽。通俗而言,民主所用的是加法,使人更像一个人,专制使用的则是减法,把人做小。民主制度尽管不是没有缺陷,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种制度可以完全取代它。

    对统治者本身来说,专制和民主带给他们的也是极不相同的色彩。比如,人们往往指某皇帝为明君,某皇帝是庸君,某皇帝则是昏君、是暴君,却不说他们称职不称职,其实所谓明君、昏君等,是以封建社会“君德”为尺度的,与民主制度毫不相干。盖封建社会的皇帝是祖传的,并不是因为有做皇帝的本领,自然别人没有说三道四的份儿。这与民主制度下的领导的产生不仅毫不相同,评价机制和方式也不同。当然,祖传只是和平时期的事,在风云变幻的战争年月,随时可能出现改朝换代的剧烈动荡,这时,刘邦、朱元璋们也许就会以底层之身坐上龙椅。唠叨这些陈言旧语,是因为人们常常好心劝告干部要“为政以德”,看似很严厉,其实还是劝人自我反省,劝人树立德行。

    封建时代有电视剧中康熙那样的好皇帝吗?有,不仅有,而且有好几个,像汉文帝刘恒、唐太宗李世民、宋太祖赵匡胤等。可惜,这样的帝王在我国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上屈指可数,在500多个正宗的皇帝中,所占比例很小很小。其余的那些帝王,或昏聩或残暴,平平庸庸就算很不错了。

    康熙8岁即位,在61年的帝王生涯中,功绩卓著。这位皇帝对西方先进的数学运算、天文历算很感兴趣,并且掌握得很牢固。从宫中的西洋传教士那里学会了西洋乐理知识,对水稻新品种的研究也有很深的兴趣。乾隆皇帝在一首诗中曾对自己不通自然科学自嘲说:“皇祖精明勾股弦,惜吾未习值髫年,而今老固难为学,自画追思每愧旃。”诗里的“皇祖”,即指康熙皇帝,“勾股弦”指勾股定理。不独乾隆,在中国的封建帝王当中,这样热爱自然科学的,也是绝无仅有的。

    但历史上只有一个康熙。加上另外王朝的几位不错的皇帝,也只在皇帝群中占百分之一的样子,细究其因,根本在封建专制一端。盖封建皇帝,不受任何拘束,所谓“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们最后是好是坏,是恤民是昏庸是暴虐,全看百姓的造化,一点办法也没有,有的只是隐忍,实在忍不下去了就起来造反,如果成功了,一个名字全新、灵魂依旧的王朝就算建立起来了,然后就是人们惯见的统治手段和统治方式,然后进入下一轮循环。起义失败了呢?当然是尸横遍野,血流成河,人们过着更悲惨的生活,之后,还是起义、流血、新皇帝新王朝。鲁迅曾有“两个时代”之论,一是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另一个是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难道历史的典籍中,就没有约束皇帝的条文吗?有,并且很多。但那些不顶什么事,比如告诉皇帝怎样爱民啦,怎样勤政啦,等等。不是条文不正确,问题是执行者是主宰一切的皇帝,他爱不爱民,勤不勤政,全看皇帝自己领悟的深度,别人奈何不得。至于大臣,不管面对的是多昏庸的皇帝,也只能说他“圣明”,也要山呼“万岁”。要不就死谏,也就是宁可丢了小命儿,也要对皇帝加以劝谏。久而久之,还有好多大臣以此为荣,认为作为谏臣,让皇帝杀了是一生的幸福。如此社会结构,如此社会精神,条文能有用吗?

    某个皇帝再好,也纯属个人行为,不能保证他后面的皇帝都好,连最起码的称职也保证不了。原因何在?社会制度使然。任何一个人,在不受任何约束的条件下,都可能变得暴虐无常,实在不只是皇帝如此,也实在不只是东方皇帝如此。

    罚非其罪

    明朝建国以后,出现了许多史少前例之事,其一就是廷杖。廷杖并非明朝才有,清人凌扬藻在《蠡勺编》云:“隋文帝听律外决杖,不过施之散员属史,唐时杖人于朝堂,亦偶一为之,然已非盛世所宜有矣,至明乃为廷杖之法,着为国典,流毒缙绅,莫此为甚。”

    很多人认为廷杖始于朱元璋,实际这样说未必科学,他不过是把别的皇帝偶尔为之的事,变得成为惯例,使这种惩戒形式极大焕发了青春——明代以前各代的廷杖只是皇帝偶尔为之,到了明代便逐渐成为制度了。朱皇帝虽有不少创新,但也离不开前人的肩膀。吴晗说,廷杖“始于元代”。

    说起来,廷杖其实是杖刑的一种特殊情形,不是谁想享受就能享受,而是有级别限制的。一般草民如果遭了杖刑,不管被打得多厉害,也不能与“廷杖”挂钩。“不配”的原因挺简单,廷杖的对象是大臣,老百姓怎能混同于官宦?至于皇帝为什么发明“廷杖”,估计就是用事实告诉大臣:我是主子,我有生杀予夺之权,打人是小菜一碟,想怎么打就怎么打,你们别惹我发火。这一招挺绝,既无情打击了肉体,又在精神上矮化了臣子,威慑了官吏。因此,自从盘古的子孙建立上下级后,臣子说话便不由自主分成了这么几类:一是不怕死的,仍旧说真话;二是会说假话也会说真话,总之只说皇帝爱听的话;三是只会“今天天气哈哈”;四是先穿靴戴帽讲逢迎话,也就是先大讲皇帝如何圣明,末尾来个“但是”,说一点有用的话;五是专讲阿谀奉迎之语。

    洪武八年(1375年),刑部主事茹太素上疏奏事,言辞有所触犯,朱元璋大怒,把茹太素叫来当面责问,并在朝堂施用杖刑。据《礼部志稿》讲,茹太素的奏折有一万七千余字,朱元璋令人诵读,读到六千多字还不知所云。朱元璋发火了,于是茹太素挨了打。其实真情不一定如此。《明史》曰,茹太素“陈时务累万言,太祖令中书郎王敏诵而听之。中言:‘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触。帝怒,召太素面诘,杖于朝。”实际上,茹太素奏折中“才能之士,数年来幸存者百无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之语,才是朱元璋发怒的真正原因,也是导致茹太素本人被打的根魁。对统治者而言,茹太素那几句话太刺耳也太深刻了,如果我们把它转换为白话,大意为“几年来,有才能的人侥幸活下来的,不到百分之一二,现在使用的都是迂腐的人”。这还得了?不要说朱元璋,历史上有哪个皇帝能容忍?

    茹太素性情刚直,说话不曲里拐弯,被治罪并不奇怪。据说有一次宴会,明太祖给茹太素赐酒并赋诗:“金杯同汝饮,白刃不相饶。”茹太素俯首叩谢,按原韵续句对答说:“丹诚图报国,不避圣心焦。”太祖听了此句作何感想,我们不得而知。总之,过了不久,茹太素被贬谪,后来又被处死了。

    茹太素的奏折可能有不少大话、空话,但那不一定是茹太素造句行文的本意,也决不是打打屁股就可以杜绝的。文字是表达一个人思想的工具,文风则有社会的影子。朱元璋喜欢别人歌功颂德,文字短了恐怕不行。着眼于对臣下的震慑作用,使臣子失去尊严,树立皇帝的权威,才是朱元璋的真正目的。有趣的是,竟有许多人认为茹太素行文啰里啰唆惹怒了朱元璋。古代被责打的臣子中,有几个是因为文章冗长,文风浮躁?

    自茹太素去世以后,大臣的奏折有什么变化,鲜有人去研究。我猜想,那将是个枯燥而又充满趣味的过程。朱元璋杀了这个又杖那个的举动,对整个明朝有很深刻的影响,敢于像茹太素那样直指朱元璋用人缺失的人少了。中国王朝一圈一圈转下去以后,最后连所谓的“蕞尔小国”都打不过了。

    这就是“震慑作用”不可避免的结果:一方面它可以使国民胆小怕事,唯唯诺诺,可以让统治者耳根清净,满眼所见都是秀丽绚烂;一方面它也使入侵者遭受抵抗之力变小,国民的独立能力、创新能力降低。

    鼠与器

    袁世凯最为后人所诟病的是他称帝。袁氏此举让世人心灵震撼不已,感到古老中国要跳出帝制的圈子颇为不易。其实,除去称帝,袁世凯亲历的反腐也值得人深思。

    袁氏做了83天皇帝,就不得已宣布取消帝制。细思袁氏此举,超过古代帝王不少。毕竟是受过新事物熏染的政客。历史上不少皇帝,反对声此起彼伏,却没有一个辞职的,只有刀架在脖子上以后,才装出“禅让”的样子,极不情愿地“让贤”。而一些“立场坚定”的皇帝则肆无忌惮地敛财、杀人,任大地流血漂橹,任生灵横遭涂炭,等人家用暴力掀翻皇椅才止住手。唐德刚先生在《晚清七十年》中,论及帝制运动时说:“袁公之不幸,是他原无做皇帝之实,却背了个做皇帝之名。”这是浓缩、概括的话语,指袁世凯称帝复杂的轨迹。《袁世凯评传》把促成袁世凯称帝者约略分成五种人:一为袁氏长子袁克定,意在获立太子,膺承大统;一为清朝的旧官僚,意在尔公尔侯,谋求子孙荣爵;一为满清的亲臣,意在促袁失败,以作复清之地步;一为副总统黎元洪之羽翼,意在陷袁于不义,希望黎得以继任总统;一为日、英、俄三国,意在促中国于分崩离析,永陷贫弱落后之境地,以保持其在中国之利益与东亚之霸权及瓜分中国的阴谋。用这段话为唐先生那句简括之言作个注脚,也许不为不当。

    袁氏称帝,原因虽然复杂,症结点恐怕还是唐德刚先生在《袁氏当国》中所分析的,即袁世凯“无心依法行事,放弃实权,实行真正的内阁制”。

    至于反腐那些事情,在剖析袁氏的文字中,占有的份额并不大。虽然此事不比称帝重大,但与稳定相关,任何朝代,任何体制的社会都要做。不惟如此,从中也可以看出不同政治人物的措施。袁世凯在清朝和民国都曾与惩贪有所纠缠,官场的光怪陆离,不由让人对官场的反腐俯首深思。

    1908年,光绪与慈禧先后去世。因为光绪帝无嗣,载沣长子溥仪入嗣继承皇位,是为宣统帝,载沣同时被授为监国摄政王。此时的袁世凯位处军机大臣,收买了不少朝廷重臣,比如奕劻。据说,载沣一直想诛杀袁世凯,一是为其兄光绪帝报仇,另一方面,作为摄政王,必须清除袁世凯这个障碍,自己才可能大权在握。然而,杀人虽易,但理由必须得当。究竟给袁世凯戴一顶什么罪行帽子,载沣花了些精力。原本想以贪污腐败的罪名杀掉袁世凯,但觉得不可行。不论古今,杀掉一名经济上存在严重问题的官员,必然要牵连出众多贪官,像奕劻这样的元老重臣是躲不过的。让人不能不思的是,载沣的目标不是奕劻等臣子,岂可以因为一个袁世凯而毁了国家的栋梁?另外张之洞说:“主少国疑,不可轻于诛戮大臣!”奕劻问道:“杀袁世凯不难,不过北洋军如果造起反来怎么办!”这些都是实际问题,必须事前考虑清楚。想来想去,载沣将袁世凯贬回老家养“足疾”去了。

    有人说,载沣没有杀掉袁世凯乃一大失误。我们姑且不说袁世凯是不是贪污受贿,假如清朝没了袁世凯,是否会建设一个更合理的社会,只以政客反腐论,投鼠忌器是必然的心态,反腐常常被扭曲的心态所扭曲。

    民国建立,袁世凯成为第一任大总统。强干奋发,勤于治事的袁氏,在治贪方面虽然没有载沣投鼠忌器的困扰,却有碎器震鼠、杀一儆百的“姿态病”。民国初年的《官吏犯赃治罪条例》规定,贪污500元可处以无期徒刑,贪污1000元判处死刑。这里的“元”指银元。当时的顺天府尹王治馨被查贪污,贪污的数额一般说是500元,但另有记述说是5000或是50000元。如果按贪污500元计算,则为月薪的1倍,如果按贪污5000元计算,则为月薪的10倍,以50000元计算,则为100倍。据说都肃政史查实证据后,上报总统袁世凯。三日内,从总统批准到大理寺审判、宣判、枪毙执行,王治馨已命丧黄泉。

    龚育之主编的《中国二十世纪通鉴》曰,王治馨曾就宋教仁遇刺一案代表总理赵秉钧向在北京的中国国民党人解释。王氏有言,应桂馨曾与赵秉钧商量暗除宋教仁一事。“总理谓此事体大,我不敢主张,须问过总统。总理随即对总统言,总统谓人之主张各不同,安可因主张不同,便谋害人,此事绝对不可,故总理亦绝对拒之,可见杀宋一事,总统决不知,总理亦决不知。”又道,“杀宋决非总理,总理不能负责,此责自有人负。”是言一出,舆论大哗。袁世凯暴跳如雷,说:“措辞太不检点,王治馨可恶!赵总理何以任其乱说?”

    按,惩治王治馨,不单是个做姿态的问题,还有政治瓜葛。此类旧账新账一齐算的思路,对反腐力度绝对是自我讽刺。为敲山震虎,杀几个撞在枪口上的贪官,已经与制度反腐相去远矣,如果再掺以集团或个人利益,反腐云云,就只能恶性循环了。

    顾虑

    只要是心态正常的皇帝,反贪治腐是必做的工作。顺治皇帝讲过此事的战略意义:“大臣不廉无以率下,则小臣必污。小臣不廉无以治民,则风俗必坏。层累而下,诛求勿已,害必加于百姓,而患仍中于邦家,欲冀太平之理不可得矣”。简括而言,顺治无非是说:一个贪腐遍地的社会,欲求太平稳定是不可能的。因此说,反对贪污腐败关系到统治大权,谁也不会掉以轻心,不管什么社会,都不可能是做一做姿态就拉倒。

    出乎人们意料的是,一批贪官倒下了,新的贪官又强壮起来,前仆后继,无休无止。顺治帝慨叹道:贪官何其多呀。

    贪官的生命力为什么这么顽强?其实不是贪污者像蟑螂一样,有不一般的生理构造,而是社会管理的路数有问题。贪污腐败体现了人性好逸恶劳,见利忘义,利令智昏的一面,仅杀伐、疏导、教育难有持久的功效。但古代皇帝把这几手作为法宝,屡败屡试,一朝接着一朝。

    人性的善恶虽然可以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而变化,但社会也可以被人性拖曳到恶的深渊或善的高峰。人,并不总是良善的,不是总靠得住。两千多年前亚圣说,如果突然发现一个小孩子快跌到井里去了,任何人都会产生惊骇怜悯的心情,并且非常坚定地说:“无恻隐之心,非人也。”那个时代的人们,也许真如孟子所说的那般有情有义吧。但后来人性多有变化,社会环境也迥然不同,落井的孺子未必都能勾起人的恻隐之情。玄武门之变,李世民将李建成五个儿子李承道、承德、承训、承明、承义和李元吉五个儿子李承业、承鸾、承将、承裕、承度全部杀死。对一个吃政治饭的人来说,此时如讲恻隐之心,也许与弱智无异,最重要的是抓取皇权。

    专制社会的皇帝,有无上的权力。乾隆时期甘肃发生冒赈贪污大案,那个集团总计贪污赈济银七八百万两。乾隆帝说,这么大的案子竟无一人首先发觉,对官官相护现象感到寒心!其实岂能无人知晓?贪污集团的头目是甘肃藩司王亶望,而王亶望又买通了陕甘两省最高军政长官勒尔谨,就是乾隆本人也对王亶望宠信不已。有如此政治背景,谁敢太岁头上动土?

    因此,无论君臣对贪腐的坏处估计得多么充分,监控组织多么完备,但如果制度设计一如既往,突不破窠臼,所有的反腐设想都不会落实,也没法落实。

    为什么乾隆对甘肃冒赈贪污案官员半数免死减等发落?依法律,应该处斩的官犯有一百余名,结果近60人为此被砍掉了脑袋,免死发遣黑龙江、新疆者57人,奉旨査抄者165人,还有不计其数的人获得了较轻的处罚。接下来的山东巡抚国泰贪纵大案,涉及的官员人数更不少,如果追根寻底一直挖下去,有可能把全省官员都牵扯进去。山东全省共亏空帑银约二百万两,这亏空的二百万两银子,除国泰婪索一二十万两外,尚有一百七八十万两银不知道落入哪个手里。按清朝律例,贪污银子一千两者即要问斩监候,秋后处决,这一百七八十万两赃银,可使数千名乃至万名官员掉脑袋。

    惩办贪腐分子,任何统治者态度都会很坚决,说白了,贪污受贿,勒索卡要,是当权者面前绽放笑脸的敌人,是国家肌体的啮噬者。但这种敌人,毕竟不同于两军对阵时的敌手。因此一方面皇帝要不遗余力地清除他们,这是国家根本利益的要求,无论是谁,都不会容许贪官污吏蛀蚀国家的根基;另一方面,官员贪污腐败,肯定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诸方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于是,乾隆犹豫、手软。主持审办国泰案的钦差大臣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接到皇上的密谕,说“不忍”再兴甘肃省那样的大狱。办案大员清楚皇帝想什么,于是,好多事情不再深究了,于是,大案接二连三发生。

    乾隆究竟顾虑什么呢?他自己说是考虑“国体”和“朕之颜面”。所谓“国体”,指的就是清朝统治的合理性,国家的面子。乾隆查办贪污大案时的这种矛盾心理,虽然可以理解,但却有点聪明反被聪明误。认真严肃办案,对民对君都有益处,哪会损害?世人觉得乾隆执法严格,此种印象还不是源于一个个具体案件?晚清的薛福成就说过:乾隆英明,“侵亏公帑,抄没家产动至数十百万之多,为他代所罕睹。”强调“国体”,对杜绝腐败,树立国家形象,不仅没有丝毫积极作用,相反还有相当严重的负面影响。

    乾隆把贪污案的多少与国体鲜亮还是黑暗联系起来,这可能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从大方面讲,清朝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民族矛盾在乾隆时虽然已经缓解,但始终有个合法性问题,如果贪官污吏多且级别很高,清朝能不能建立一个稳定的江山,会成为一种疑问。往小里说,乾隆一直很自负,他力图使人相信他将是历史上的圣明天子和满汉理想的英主。假如国土之内贪贿丛生,“圣明”便没了着落,“英主”更无从谈起。可惜,他误解了。放松对贪污的追查,表面上贪污者的数量少了,实际却起到纵容的功效。

    人治不是什么事情都没有标准,但皇帝口含天宪,标准也就后退了。重典治世、道德劝诫、思想工作等,有用但作用有限,反腐根本还是在于制度。

    多才皇帝的悲剧

    历史上一些帝王的悲剧,从深层次说是封建专制制度造成的,直接的原因则往往与人才的错位有很大关系。一些人,从专业技能角度说已经达到了专家的水平,可由于生长在帝王之家,有做皇帝的资格,结果这些人把皇宫大内当成施展技术的场所,空有皇帝的名份而不尽帝王之责,把国家弄得一团糟。

    比如宋徽宗,这位赵佶先生,皇帝当得实在很糟糕,弄得老百姓活不下去,不少地方燃起了起义烽火,最后连自己和儿子都保不住,被金人掳走,在人家的地盘上生活,直到老死在那里。就是这样一个人,对书画却爱到痴狂的程度。他的御前书画所,里面收藏了数以千万计的珍品,光古代的钟鼎就有一万余件,端砚三千余方;他命人整理历代书画家的资料,编辑成《宣和书画谱》;他对所藏的古代青铜器进行考证、鉴定,撰写了《宣和殿博古图》;又用整整三年的时间临摹了宫中所藏的汉代毛延寿等37位名家的全部传世佳作。

    此番举动对保护传统文化遗产是有好处的。不过这些事应该由学者们去做,由一个皇帝来完成,便让人觉得滑稽。他毕竟不是普普通通的文人、学者,而是掌握国家命运的一国之君。皇帝和学者从事的职业不一样,衡量他们是不是称职的标准也就不一样。唐朝的虞世南说:“夫人君之才,在乎文德武功而已。文则经天纬地,词令典策;武则禁暴戢兵,安人和众,此南面之宏图也。”虞氏所言正是每个皇帝应该做的,宋徽宗恰恰没有做到这些,而是恃皇权兴所好。古今都有人称赞赵佶的多才多艺,但这种脱离本职工作的多才多艺又能给老百姓带来什么呢?不过是饥饿、战争和耻辱。

    多才多艺是好事,它们本身没有丝毫错误。可人世间是“术业有专攻”的,在没有精通自己的工作之时去搞另外的才艺,无异于不务正业。

    就说明朝的熹宗吧,对制造木器有极浓厚的兴趣是很不错的事,但弄到不理朝政,文武百官好几年也见不着他一面的地步,就沦为俗语所说“自己不知干什吃的”那样的人了。《甲申朝事小记》有一节文字记载得颇为传神:

    熹宗性善为匠,在宫中每自造房,手操斧锯凿削,引绳度木,运斤成风。施设既就,即巧匠不能及。又好油漆,凡手用器具,皆自为之。性又急躁,有所起,朝起夕即期成。成而善,喜不久而弃,弃而又成,不厌倦也。且不爱成器,不惜改毁,惟快一时之意。当其执器奏能,解衣盘礴,非素喜侍臣不得窥视。或有紧要本章,奏事者在侧,一边经营鄙事,一边倾耳且听之,毕即吩咐曰:“你们用心去行,我已知道了。”每营造得意,即膳饮亦忘,寒暑罔觉,其专意如此。

    奸臣魏忠贤就是看准了这个良机,常趁熹宗兴趣最浓时,拿着公文请熹宗御览、批示,熹宗觉着影响了自己的兴致,便随口说道:“我已经知道了,你尽心照章办理就是了。”大明江山摇摇欲坠而一朝皇帝却不知道,从这类记述也许可以找到答案。世人常说魏忠贤如何如何,其实与皇帝不履行自己的职责有因果关系。又据王士禛《池北偶谈》:“有老宫监云:明熹宗在宫中,好手制小楼阁,斧斤不离手,雕镂精绝。魏忠贤每伺帝制作酣时,辄以诸部院章奏进,帝辄麾之曰:‘汝好生看,勿欺我。’故阉权日重,而帝卒不之悟。”《明史》说:“明自世宗而后,纲纪日以陵夷,神宗末年,废坏极矣。”“虽欲不亡,何可得哉?”

    不只人君的才气是这样,每个人的多才多艺都应辩证观之,千万不可为才艺而侵害了正业。要知道,爱因斯坦是由于有相对论而名世,不是因为小提琴拉得好。张飞靠勇武出名,不是因为他还擅长书法。我们赞叹他们多才多艺,也正是因为他们的主业达到了同行还没有达到的水平。

    对皇帝的技艺与治国的关系,人们常常给予关注。万历皇帝10岁的时候,书法技艺进步很快,能够书写径尺以上的大字。张居正认为皇帝不宜在这上面花费过多的精力。自古以来的圣君明主以德行治理天下,艺术的精湛,对苍生并无补益。像汉成帝、梁元帝、陈后主、隋炀帝和宋徽宗、宁宗,他们都是大音乐家、画家、诗人和词人,可也正是因为他们沉湎在艺术之中,以致朝政不修,有的还身受亡国的惨祸。1578年之后,皇帝的日课之中就取消了书法。然而,张居正没有寻到真正的根源,也许知道原因在哪里,却只能做到那一步。

    缺乏监督的商纣王

    商纣王,即帝辛,又称帝纣。他是帝乙少子,天资聪颖,闻见甚敏;稍长又材力过人,深得帝乙欢心。帝乙崩,帝辛继位。《史记》有一大段文字描写纣王的优越之处,如“帝纣资辨捷疾,闻见甚敏;材力过人,手格猛兽”。历史上也有人替纣王翻案,认为他对中国社会发展有过重大贡献。子贡早就说过:“纣之不善,不如是之甚也。”(《论语·子张》)《潜夫论·慎微篇》也云:“汤武非一善而王也,桀纣非一恶而亡也。三代之所废兴也,在其所积。积善多者虽有一恶,是谓过失;积恶多者虽有一善,是谓偶中。”但从今天市面流行的文字看,陈述他好处的实在没有多少,暴君的形象已铭刻人心。

    一个君主是不是暴君,要看他对民众如何,比如是否杀人如儿戏,尤其看他杀什么人,怎样杀人。在这一点上,纣王无论如何摘不掉暴君的“桂冠”。

    不过平心而论,纣王成为暴君不是天生的,也不是坐了天下就如此。从《史记》来看,他的资质不错,否则他的父亲不会把帝位传给他。实事求是地说,不论何种制度下的国家首脑,决没有一个人想使自己治下的领土和人民沦入他人之手,也不可能故意使国民陷入水深火热之中。秦始皇曾想使自己的帝位传之万世,根本没有想到二世就完了。嬴政之前的商纣王也如此。

    人君的天赋不错,应该是万民之福,应该比晋惠帝见百姓饿死而怪他们“不食肉糜”要好。但纣王把自己凌驾于他人之上,“以为皆出己之下”,拒谏饰非,为非作歹,“好酒淫乐,嬖于妇人”,“厚赋税以实鹿台之钱”,“剖比干”、“囚箕子”,这就使人不得不思了。一个聪明的人为什么这样昏聩,这样残暴?其实,昏聩有两种,一种是天生智商不高,如晋惠帝司马衷;一种是本来聪明,但不听人言,以为天下没有超过自己的人,像纣王。前一种昏聩实际是愚笨又被至高无上的权力所装饰,骨子里仍是愚笨,虽然也会给百姓带来不幸和痛苦,但他们自己往往不会做残酷诛杀大臣的勾当。后一种则不然,很容易走向无道和残暴。仅以纣王“剖比干”为例,这一点十分明显。比干只是见纣王淫乱不止,认为“为人臣者,不得不以死争”才劝谏的,完全是一片赤诚,可是纣王却大怒,不仅杀了他,还要取出心脏来观看。这昏聩,这残暴,这无道,几千年后的今日仍然令人不寒而栗。

    纣王何以至此?思之再三,我觉得其残暴无道与缺乏外力约束关系很大。商朝虽有“帝”、或“上帝”一说,它却不能真切地规范君主的行为。当统治者具有无尚的权力,而自身又不受任何行为规范限制的时候,发生血腥事件也就不可避免。在“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时代,君主怎么残暴,怎么变态也照样做他的君主,老百姓照旧也得承认他。一位君主,是成为明君,还是成为暴君,全看百姓的造化,别人一点也奈何不得他。纣王残杀了比干以后,直接的结果只是引起了其他大臣的恐惧而不是愤怒,“箕子惧,乃详狂为奴”,没有人抗争。当然,也不可能抗争——专制之下多顺民,也多拍马奉迎者;即使抗争也没用——顶多再多几个人沦入比干的下场。

    没有外力的约束,使一部分人逆来顺受,惧怕权力,惟权力马首是瞻,形成畸形人格;另一部分人为所欲为,毫无惧怕之感,天不怕地不怕。这自然不能说没有外力监督的君主都是坏的,唐太宗就没有人约束他,但也出现过“贞观之治”,他手下的魏徵也时不时进谏,命运却与比干迥异。一句话,如果人主自律,世界也会呈现光明。但没有外力的约束,就是明智如唐太宗不也发誓要杀掉魏徵这个“田舍汉”吗!(《大唐新语·规谏》)应该说自律是有作用的,但是不能代替他律。只强调自律,根本没有他律,遇到不讲为君之德的商纣王就毫无办法,充其量后世的明君拿他做反例教育子孙。

    在几千年的封建历史中,纣王似乎还不算顶坏的,有的皇帝动不动就杀人,根本就没什么原因,一句话:他高兴这样做,“老百姓顶个屁”。没有外力约束,老百姓成为权力者的刀下之肉也就难免了。孔子说“知德者鲜矣”,平民百姓如此,君主、大臣也一样。既然“鲜矣”,就要使用外力使他懂得多一点,而不能只让他轻松地自修。外力的约束,能使好人不变色,也能使坏人不得不有所收敛。难点不是不知道怎样才能避免出现“纣之为纣”,而是谁去把外力加于纣王?说来说去,结点都在于此。

    监督与监视

    今日说到唐朝的“贞观之治”时,人们最先提起的恐怕是李世民能容纳百川的勇气,以及乐意纳谏的宽广胸怀。其实某一社会或社会某一阶段的繁荣,往往并不是一两项政策在单独起作用,而是符合主导思想的各种政策有机配合的结果。贞观二十年,李世民派遣大理卿孙伏伽等二十二人巡察四方,“刺史、县令以下多所贬黜”,后来亲自去决断,“以能进擢者二十人,以罪死者七人,流以下除免者数百千人”。(《资治通鉴》)没有有力的监督,便也难有贞观之治。监督如十字路口交通岗,如指挥交通的疏导员。在人烟稀少的地方这些是用不着的,一旦社会发展,监督就必不可少。实际而言,监督是使政权稳固的一种重要措施。不重约束的权力,必然以握有权柄的个人为中心,视整个社会如无物。

    不过,监督也极易走入他途,随个人的秉性、思想不同而有大异。明朝朱元璋在社会底层生活了很久,不是“生于深宫之中,长于妇人之手”那类的人物,对官吏贪贿有自己深刻的体悟,因而对官吏不仅严格,简直是严酷。剥皮抽筋那类让人不寒而栗的举动不必说了,只私下窥视、盯梢一项,就足以让人思索他的所谓监督。宋濂性格诚谨,有一次请客喝酒。隔天,元璋问他昨天喝酒了没有,请了哪些客,什么菜?宋濂老老实实回答,元璋才笑着说:“全对,没有骗我。”国子祭酒宋讷独坐生气,面有怒容。朝见时,元璋问他昨天生什么气,宋讷大吃一惊,照实说了。元璋叫人把偷着给他画的像拿来看,他才明白。(吴晗《朱元璋传》)这样的监督,威力是有的,我们看明朝朱元璋统治时期吏治比较清明,与那种残酷、细致的监督不无关系,有人说朱洪武的严刑峻法没有起作用,这是难以让人相信的理论。朱元璋确实曾有点无奈也有点不解的自问,贪官怎么越杀越多?可我们决不能凭此就断定这与不起作用是一码事。有些例子也许可以证明它有正确的一面,但天下太大了,什么样的事找不到?前几年,有人提出“治盛事也当用重典”,另有人认为“贪官不畏死”,想来难解。贪官贪墨,目的在于过神仙般的生活,原因则在于黑手伸向国库时可以侥幸不被捉,即使被捉了,可以做一下深刻检讨蒙混过去,怎么称他们“不怕死”呢?问题的关键在于,朱元璋的那类做法是个人色彩很强的行为,与制度毫无关系,虽然治标却没有触及根本。朱元璋去世后,他的那一套治理社会的办法也随他的消失而消失了。我国的历朝历代,都没有忽视监督的作用。但各种举措因皇帝的不同而不同,因朝代的变更而有异。监督是作为个人管理手段在社会上推行的,旨在维持社会最低程度的运转;而不是把监督看作“天下公器”,更没有把它看成是社会繁荣发展必需的规则。这种最低目的驱使下的监督,有时变态,有时苍白。朱元璋及其子孙可谓这方面的典范。我国历史上有很好的监督措施,可惜都被用来维系最低程度的秩序,轻浅得很,过不了多长时间就被人淡忘了。至于与繁荣的紧密关系就更没有多少人去想。

    繁荣与忧患意识

    我们后人寻找清王朝灭亡的原因时,通常不离口的都是那个王朝盲目自大、闭关锁国等等。无疑,这属于正确无比的话语。问题在于,自大、锁国之类也要讲资格,不是谁想自大就自大,谁愿锁国便锁国。比如夜郎国自大,至今遭人耻笑,而清朝自傲、自大是有基础的。

    满族人在周朝时以“楛矢石弩”向中原王朝纳贡,那时并不自大,入主中原以后好长一段时间也没有后来的所谓自大。滋生自大的情绪,是在清王朝彻底巩固了政权的时日,尤其出现所谓的“盛世”景象之后。这种自得情绪,在我们历史上不知被重复过多少次,并不是只有清朝如此。前秦的苻坚,攻城略地,功勋累累,统一了北方。自此以后,他颇为骄傲自得。当然,他的结局并不好,不仅身败名裂,死于非命,也毁弃了前秦的大好江山。

    自信、自得、自傲、自大本身,界限并不是特别分明,有时是可以互相转化的,以不同的社会背景色彩浸润出它们相应的相异色调。满族人以一个军人数量、社会人口和疆域远远不及明朝,并且政治经济文化都谈不上发达的少数民族打败不可一世的汉族统治者,建立王朝并且将龙椅坐得稳稳当当,还出现了“盛世”,自大一下也是常情。我们通过指北针一事,也许可以猜测出康熙对中国南方的真实情感。康熙认为,人们之所以称罗盘之类的定向仪器为“指南针”而不称“指北针”,是因为“在北方,一切活动在凋萎,在衰亡”;“力量、精气和繁荣都在南方”(佩雷菲特:《停滞的帝国》)。这些话,说明康熙对自己的皇朝是很自负的。

    清朝统治者为什么自大得蔑视一切?主要在经济。一直到乾隆辞世的18世纪末,中国在世界制造业总产量所占的份额仍超过整个欧洲5个百分点,大约相当于英国的8倍,俄国的6倍,日本的9倍。那时美国刚刚建国,不存在比较的基础。中国GDP在世界总份额中占到将近1/3。这相当了得。今日的美国,以老大自居,它在世界GDP中所占份额不过30%。德国人贡德·弗兰克说,直到19世纪之前,“作为中央之国的中国,不仅是东亚纳贡贸易体系的中心,而且在整个世界经济中即使不是中心,也占据支配地位。”这个成绩是骄人的,足可以振奋自己的内心。

    任何一个有些成就,且又缺乏忧患意识的人,没有几个是清醒的。即使表面平静,胸中也难免激情涌动,自负自得,把别人看得愚蠢。国家亦如是,不仅仅一个清朝如此。不独中国人如此,外国人亦然。1756到1763年间的七年战争,英国取得胜利后,把没有国境的海洋世界作为自己要征服的对象。戈德史密斯曾用这样的诗句歌颂他的同胞:

    桀骜不驯的目光,举止高傲,我眼前走过了人类的统治者。

    也就是说,英国人同样自傲。——但他们不封闭,一直关注外部世界,也一直寻找机会拓展新的空间。

    就清朝而言,从繁荣走入闭关是极容易的。说得直白一点,当时的繁荣,本身就是以小农自然经济为底子,关起门来过日子。清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来源是田赋而不是工商业的税收。比如鸦片战争前,清政府的岁入总额为4850万两,其中田赋一项为3000万两,占总收入的63%,关税为450万两,只占总收入的9%,在整个财政收入中处于微不足道的位置。因此清王朝认为“天朝物产丰盈,无所不有”。马戛尔尼在《英使谒见乾隆纪实》日记中说,中国人“一切思想概念都出不去本国的范围……他们的书上很少提到亚洲以外的地区”。实际而言,这是小农经济铸造的思想。

    世人常云:中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和烂灿文化的大国,工农业和文化都曾居于世界的前列,基于此,封建统治者形成了以“天朝”自居的狂妄骄傲心理,加上自给自足的经济因素,对外界事物愚昧无知也就成为了必然。但是,封建自然经济不是从清朝开始的,为什么以前的朝代没有出现如此闭关锁国的现象呢?这不能不归咎于清统治者对繁荣和封闭的变态理解。正是这种变态,使繁荣在缺乏忧患意识心态的监控下散漫、畸形地发展。

    “繁荣”,如果缺乏了忧患意识的提醒,极容易走入闭关锁国。我们以平民之心揣测那时统治者之意,“闭关”决不是为了失去繁荣,而恰是为了永保繁荣,为了长治久安。一般而言,穷困潦倒可以导致闭关锁国,因为切断和外界的联系之后,人们就要闭目塞听,“不知有汉”,不知道别人过怎样的日子,甚至会以为他人比自己惨得很,会以为“世界上还有三分之二的受苦人”——于是人们安分守己,以手加额;繁荣富庶同样可以与闭关为伍,用金钟罩罩住一切,外来的撼动就无计可施,现有的一切就可以守住。没有正确忧患意识统率的“繁荣”可以导致自大,自大可以导致闭关,闭关可以导致愚昧,愚昧又进一步导致闭关。最后如鸡生蛋蛋又生鸡一样,搅在一处,成了一笔糊涂账,弄不清楚了。

    不过,清朝统治者也具有忧患意识,闭关锁国就是出于对自己统治权力的捍卫,就是出于对殖民主义势力的防御。然而这个忧患意识是幼稚的、破损的、病态的。他们使用的这种自卫,只能孤立自己,把中华民族隔绝在世界大势之外,会使我们自己根本不了解世界,误以为只有自己在前进在发展,不知道别人也在发展,落后了还不自知,别人打上门来才大惊失色。

    袁世凯为何称帝

    对于袁世凯称帝这件事,多年来人们一直述说不尽,也一直把华盛顿建立美国一事与袁氏的个人品质联系在一起,其实这有点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之嫌。《剑桥中华民国史》有一段文字称,作为总统的袁世凯,“虽然有个人野心,也热望贯彻他自己在中国政体应该如何组织这个问题上所持的观点,但他还不是极端利己主义者,不要求别人屈从和谄媚……他的种种过分行为,与其说是由于自我夸大引起的,还不如说是由于严格的官僚政治的观点引起的。”论述着眼点不是完全集中于袁世凯的个人品质,而是袁氏所身处的社会环境。的确,我们前人留下的专制统治足迹太深刻了。

    经过艰苦卓绝的奋斗,孙中山先生于1912年1月1日宣誓就任南京临时政府临时大总统,宣告了中华民国的成立。1912年2月13日,孙中山得悉清帝退位及袁世凯赞同共和,遂向南京临时参议院提出辞职并同时举袁自代。此事与华盛顿不恋权力,一任届满即萌生退休之念一样伟大。

    1781年,美国胜利已成定局,作为总司令的华盛顿有着世界性的声望,他的部将——曾任米夫林堡守备司令的路易斯·尼古拉上校1782年5月致信华盛顿,建议建立君主制,认为“很有理由采纳国王的称号”。华盛顿在新堡司令部接信后立即叫来秘书,口授了一封措辞严厉、不留任何余地的回信:

    “来信所述意见,我仔细阅读,不胜骇异。你所说的军队里有的那种思想,使我痛苦非常,自从作战以来,没有一件事令我这样受创的。我不得不表示深恶痛绝,斥之为大逆不道。目前我暂守秘密,如再有妄论,定予揭发。

    “我过去所为,究竟何事使人误会,以为我会做出对国家祸害最烈之事,诚百思不得其解。如果我尚有自知之明,对于你所建议之事,谁也没有我这样感到厌恶。为表明心迹起见,我必须补充一句,我诚心希望军队充分受人敬爱,超乎任何一人。而且就我的能力与影响而论,亦必竭尽所能,使军队受人敬爱。是以如果你仍以国家为念,为自己、为后代,或者仍然尊敬我,则务请排除这一类谬念,勿再任其流传,有厚望焉。”

    华盛顿之后美国的体制没有改变,一直到现在。可孙中山先生把权力交给袁世凯之后,中华民国不久就易色了,复辟了封建帝制,原因难道仅仅是袁氏投机取巧蒙蔽了孙中山?

    在个人身上发生作用的因素往往有两种,一个是社会环境,另一个是自己的信念。就普通人来讲是如此,对大人物而言尤其这样。所谓大人物,往往身居要职,手握重权,他们的每一个行动,都会使无数人欢乐或忧愁。袁世凯最终的选择,与其说是个人品质问题,毋宁说是千百年来形成的社会环境催促袁氏踏上专制之路。

    若说风范,华盛顿、孙中山二人难分轩轾,可见中国即使有华盛顿之风范者,也不一定产生美利坚的社会效果,因为土壤不同!我们常常惊羡美国只用了200多年的时间就成为世界头号强国,实质而言,美国的强大,是一种制度上的强大,并非来自于哪一个个人。

    严令如何变成具文的

    明朝成化年间的某一天,皇宫的主人正在准备用膳。只见荤素菜肴齐备,珍馐美味无数,其中有一盘豆腐雪白无瑕,颇为诱人。你道这是什么?这看似豆腐的菜肴不是由黄豆制成,而是用百鸟脑酿成,一盘这样的豆腐,需要近千只鸟脑。

    明宫廷在膳食中列有一道豆腐,是明太祖朱元璋立下的规矩,当时大明帝国刚刚建立,百废待兴,崇尚朴素,禁止一切奢华。这位出身农家,又当过游方僧人的明太祖,坐上皇帝宝座后,“宫室器用,一从朴素,饮食衣服,皆有常供,唯恐过奢,伤财害民”。在灾荒之年,更与后妃同吃草蔬粝饭,那时太常寺厨役限制在400名以内,只有明后期的十分之一。朱元璋认为,人的祸害没有比私欲更大的了,私欲并非仅是指男女、饮食、服饰诸方面,凡是利己利私的东西,都是私欲。“作为君主,废礼纵欲,就会给百姓带来灾难;作为臣子,废礼纵欲,就会给家庭带来祸害。”洪武元年(1368年)八月,有司上奏建造皇帝乘舆服御,凡是应该用黄金的地方,明太祖都下令用铜替代。

    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下了一道诏书,恢复唐代的衣冠制度。诏书规定士绅百姓都要在头顶束发。朝廷官员的装束为头戴乌纱帽,身穿圆领袍,束带,着黑靴。士子百姓的装束是戴四带巾,穿杂色盘领衣,不得用黄、玄两种颜色。教坊司乐工头戴青色卐字顶巾,系红绿两色帛带。士绅百姓妻子的首饰允许使用银并镀金,耳环用黄金并珍珠,钏、镯用银。穿着的衣服为浅色团衫,用纻、丝、绫、罗、绸、绢制成。乐妓则戴明角冠,穿皂褙子,不许与庶民妻子相同。(《明太祖实录》卷三十)这些服饰之间面料、样式、尺寸、颜色差别很大,等级森严。不仅朱元璋自己节俭,明成祖也有其父遗风。他见宦官用米喂鸡,斥责道:“此辈坐享膏粱,不知生民艰难,而暴殄天物不恤,论其一日养牲之费,当饥民一家之食,朕已禁之矣。尔等职之,自今敢有复尔,必罚不宥。”明初几位皇帝的表率作用,使那个时期的朴素之气大盛。

    不过到后来,朱元璋的子孙已不复有其祖开国时的窘况,俭朴已如敝屣被弃之沟壑。毛奇龄的《明武宗外纪》云,武宗一生嗜酒成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饮酒的器具。侍奉左右的人,便趁着皇帝酒醉时做自己的事情,等到武宗酒醒,他们再将美酒进奉,于是又醉。毛奇龄还提到武宗的“豹房”,并说,武宗每天征召教坊乐工入内应承。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女人,而且有不少是西域少数民族的女人,“择其美者留之不令出”。“豹房”究竟是个什么处所,这里不必探究,因为不管那个地方是什么,都说明武宗已经不像明太祖那样俭朴了。

    不惟皇帝不再克己朴素,上行下效,大臣也同样如此。严嵩的家产被籍没,抄出的餐具中仅筷子一项品类和数量就令人咋舌:金筷2双、镶金牙筷1110双、镶银牙筷1009双、象牙筷2691双、玳瑁筷10双、乌木筷6891双、斑竹筷5931双、漆筷9510双,可见位高权重之家的饮食盛况。万历时的张居正,穿戴极其讲究,“鲜美耀目,膏泽脂香,早暮递进”。请客人吃饭时,往往一顿饭的工夫,就要更换几次衣服。到了晚明,一些富贵子弟喜欢用纻丝绸缎做成衣裳的裩,相当奢华。而有一些仕宦家的内人,所戴珠冠,造费达银400余两,甚至有花费千两银子者。所用珍珠,也是“粗巨异常”。

    明朝中后期吃食的品种也丰富多彩。曾有人就朝中官吏大食佳肴的情形描写道:“中官玉食四方宋,酸笋香螺杂豹胎。驻马一餐犹未厌,锦盘明旦候门开。”万历年间进士谢肇淛说:“今之富家巨室,穷山之珍,竭水之错,南方之蛎房,北方之熊掌,东海之鳆炙,西域之马奶,真昔人所谓富有小四海者。一筵之费,竭中家之产,不能办也。”不止如此,成化以后皇帝的生活日渐糜烂,黄仁宇先生在《万历十五年》中说,正德皇帝在位时常常离开北京,一走就是几个月甚至长达一年。万历皇帝大婚之后在别墅“西内”夜游成了他生活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自万历以后,奢靡之风愈演愈烈,不能遏制。

    “奢侈”一词,几乎人人能解,但很难清晰界定它的边界。达到什么程度为“奢”,何种地步是“俭”,很难用一句话讲清楚。就是奢糜之风的源头,也很难相当清晰地寻到起点。

    明朝中后期城市生活日趋奢华,这种风气首先来自宫廷,然后四散开来,扩展到平民阶层,最后互相推动,一浪高过一浪。以宫廷的斋醮为例,明初斋醮时所用果品也不过“散撮”,即散着堆在器皿中,所用不超过八斤。到了成化年间,果品都改用“粘砌”了,即用糖将各色果品粘在一起,弄成一定的花样。用来装果品的盘子,也大至一尺,装满一盘需13斤果品。到了晚明,俗尚奢侈,服饰也追求华美,凡衣必用绮纨制成,如果有人不这样,还穿着袍,反而会被市人嘲笑羞辱。学者陈宝良说,这种奢侈之习,倡导于高层和士大夫阶层。如张居正,穿衣“必鲜美耀目”,御史大夫王大参每次出动游猎,前呼后拥,服饰绮丽,照耀数里。太守金赤城走过之处,百步之外,香气扑鼻。上下相染,层层相习,整个社会便沉浸在奢侈糜费之中了。朴素也好,奢靡也罢,其路径基本是从皇帝到皇宫到大臣再到民间,衍荡之后,皇室、民间又彼此影响。

    在人们心目中,明朝是淫靡的,是奢侈的。奢靡为什么不好?因为它可引起许多并发症。可以说,其病不仅仅在于本身,更在于它是一个征兆,一种路向。昔者商纣王用了象牙筷子,他手下的大臣便恐惧起来,因为那决不仅仅是一把象牙筷子的问题,而在于从此走上了一条享乐之路,亡国之路。司马光训诫子弟说:“夫俭则寡欲:君子寡欲,则不役于物,可以直道而行;小人寡欲,则能谨身节用,远罪丰家。”又说:“侈则多欲:君子多欲则贪慕富贵,枉道速祸;小人多欲则多求妄用,败家丧身;是以居官必贿,居乡必盗。”眼界虽然只局限于己身和家庭,却很实在,没有空疏的大道理,把多欲和贪贿、偷盗的关系非常明了地说了出来。实际上,身、家、国在奢侈面前是一样的,没有大小之分。历史上哪个朝代不是先无度享乐,最后让别的人推翻?隋亡之后,历代有人分析其中的因由,尤以唐朝为甚。魏徵曰:炀帝“侍其富强,不虞后患,役万物以自奉养,子女玉帛是求,宫宇台榭是饰。外示威重,内行险忌,上下相蒙,人不堪命,以致陨匹夫之手”。

    如果把亡国涉及的各个方面归类,大体有五个方面:一是禁绝实话相信假语憎恶谏言,二是自恃其强缺乏忧患意识,三是厚敛赋役搜刮民财,四是骄奢淫逸以天下奉己,五是口言善身行恶以资敌寇。这几条原因,奢靡多欲是一直起作用的因素,唐朝能夺得隋朝的天下,便因隋朝奢靡成风。这种风气一旦兴起,就决不可能只是皇帝一个人糜烂,那里的大臣,那里的国民都会如此。所以说,禁奢靡的关键还是帝王、高层。除此之外,严格的规定不是可有可无,觉悟、自省之类有用但不能夸大其作用,它的力量实际是有界限的。

    然而,倘若认为严令成为具文的原因仅此而已,也不全面。立国皇帝多艰苦朴素,原因往往有两个:一是易代之初,皇帝深受战火洗礼,对贫民百姓被剥夺生存权之后的巨大毁灭力量记忆犹新,对老百姓思安思治的心理体悟深刻,因此皇帝本人多能克己自束,他带领的班子也就做事比较公平,用尽全力建立法律和秩序,不敢也不愿欺压宰割百姓;二是新朝立国之初,焚烧的战火已经使旧朝破败不堪,政治、经济、文化萧条凄凉。换句话说,客观上新王朝的皇帝及其领导层,已经没有享乐的可能。比如汉朝建立之初,天子连四匹同颜色的马都找不到,将相上朝只能乘坐牛车。《史记·平准书》曰:“汉兴,接秦之弊,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饟,作业剧而财匮,自天子不能具钧驷,而将相或乘牛车,齐民无藏盖。”这几句话道出了汉王朝初立之时的经济状态。

    享乐,需要四个要点,其一是社会经济发展繁荣,其二是特权阶层放任自流,其三是没有实质性的监督,其四是等级制度的衰微。如果四者之中具备了三点,特权阶层便会如逐臭的苍蝇,坚韧不拔,勇往曲折地奔向享乐。

    就朱元璋来说,他是不具有享乐条件的——无论客观上还是主观上,他都不能享乐。元末的连年战争,社会经济凋败枯残不说,人们的信心一片狼藉,重整河山是他面临的首要任务。作为一个创业者,他关注的不是个人如何享乐,而是如何经营好已经到手的产业。在封建专制社会,“朕即国家”,“溥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他需要艰苦创业。他的子孙就不同了,自明代中期以后,经济有了较快发展,商业比较繁荣,建国初期的窘境已经远离,国内没有战争。承平日久,苦尽甘来,百废俱兴,初期百业凋零的局面已经让位给瑰丽繁华,朱氏子孙不必如其祖那样如履薄冰。我们假设一下,如果明武宗遭遇明太祖的生存环境,他也未必吃喝玩乐;设若朱元璋处在武宗环境中,他也未必那样自束。人是一样的,无论是疏庸愚钝之人还是恭谨贤良的盛才,无不受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如果无视环境的变化,依然使用朱元璋的老办法,武宗之类的皇帝未必买账,奢靡之风也许表面一时好转,实际却依然故我,毫无起色。说白了,明武宗生活的年代,已经与建国时期的环境大相径庭,如果用朱元璋的法令约束武宗君臣,肯定捉襟见肘,明确反对者虽然不会有,阳奉阴违者一定不会少,结果就是非常认真地“走过场”。

    《明史》中记载了海瑞七十二岁那年的上疏,大略谓:“陛下励精图治,而治化不臻者,贪吏之刑轻也。诸臣莫能言其故,反借待士有礼之说,交口而文其非。夫待士有礼,而民则何辜哉?”并举太祖剥皮囊草之法及洪武三十年定律枉法八十贯论绞,谓今当用此惩贪。黄仁宇先生的《万历十五年》说,海瑞的奏本引起了拥护者和反对者互相争辩,几乎不可收拾。万历皇帝于是亲自作出结论:“海瑞屡经荐举,故特旨简用。近日条陈重刑之说,有乖政体,且指切朕躬,词多迂戆,朕已优容。”万历皇帝的结论,最终会引出什么样的社会效果,那是历史研究者的事情,我们可以不必过多思索就能知道的是,万历皇帝不同意海瑞的意见,而是认为“有乖政体”,大概就是“不适合当前大局”的意思吧。最后因人制宜,海青天只做了“镇雅俗、厉颓风”方面的官。

    万历再昏庸,也懂得海瑞是大明的忠臣,了解海瑞的价值。然而明帝国此时已如一辆驶在下坡路上的巨型车,想停住很难,欲不下滑更不可能。以往积累的经验,只适合另一种路况,不适合此时。明月虽然还是那个明月,但已不属于朱元璋,而是他的子孙。他的子孙及其领导集团不仅把过去的法条看得轻,而且知道如何阴一套阳一套,如何作秀。万历称海瑞的条陈“有乖政体”,其实是实话。万历需要一种新的惩处贪官污吏的模式,需要突破旧眼光。可惜的是,万历不可能寻求这一切。一般来说,产生新模式,需要皇帝具有高尚的道德水平,朱元璋的子孙几乎都没有这种素质。就明朝而言,所谓新模式,就是跳出古代道德治国方针和不科学的剥皮实草那一套,然而使人不好理解的是,寻找这种模式的人首先要具有道德优势,显然万历皇帝不能当此大任。这正如民主制度下没有威权,可从专制跨入民主之境,第一个倡导者必须具有威权。

    找不到新模式或不敢启用新模式,明帝国就很难停止下滑的趋势,甚至连下滑的速度也遏制不住。下滑不止,奢靡就会不断。

    谁促成了起义者

    不管对农民起义军如何评价,有一个事实谁也不能否认:农民不是因为刁钻、因为好战斗狠才起义的。我们中国,低眉垂首的人特别多,农民尤其如此。试看历史上那些成功与未成功的起义者,无不是一忍再忍,实在忍无可忍了才扯起大旗,最初原因根本不是想弄个皇帝当当。

    例如陈胜、吴广起义,是由于去渔阳戍边的路上遇雨误期,而按秦朝的法律,误期要被砍头,于是不得不面对一个非常严酷现实的问题——耽误日期必死,逃跑同样必死,起义可能死也可能活,于是陈涉“斩木为兵,揭竿为旗”,造反了。至于后来一些豪杰趁势而上,那是另一回事,不宜与此混淆。

    天下统治者常犯的毛病是,喜欢把老百姓想象成特别愚鲁蠢笨的人,以为老百姓识不破他们的任何花招;老百姓一旦活不下去了,说几句不满的话,便又由愚鲁变成刁恶。换句话说,他们往往过高估计自己,过低估计老百姓,总以为自己的智力超乎常人远矣,小民根本不在他们眼里。于是为所欲为,视百姓为无物,以为草民不过尔尔,可以任意宰割、任意驱使、任意欺瞒。元朝后期出现一个布衣皇帝朱元璋,不能不说是统治者自己把他推向皇椅的。

    元朝末年,皇室奢侈腐败,贪得无厌,内部倾轧争权。二三十年的时间里走马灯似的更换了武宗、仁宗、英宗、泰定帝、天顺帝、文宗、明宗、宁宗、元顺帝共九个皇帝。到了后来,吏治更加腐败,财政入不敷出。蒙古贵族中书右丞相伯颜独秉国政,任命的官员多是靠行贿而来,台宪也都议价卖官。伯颜前后共受赐田多达两万顷。这些皇亲勋臣并不以得到赏赐为满足,而是在地方上更加贪残。那时高层的靡费也相当惊人,“皇后日用所需钞十万锭,币五万匹,绵五千斤。”高层如此,地方官员更是变本加厉。大批蒙古贵族、官僚通过受贿、圈地、抢夺等方式大肆吞并土地。后来官吏贪赃之风愈演愈烈,发展到贪官污吏竟“问人讨钱,各有名目”。

    从泰定元年(1324年)起,有关天灾的记载史不绝书。如天历二年(1329年)发生大灾荒,“陕西诸路饥民百二十三万四千余口,诸县流民又数十万”,“河南府路以兵、旱民饥,食人肉事觉者五十一人,饿死者千九百五十人,饥者二万七千四百余人”,江浙诸州,饥民六十七万六千余户,遭受水、旱、蝗灾的饥民,南方北方总数不下六七百万。为了防止民众起义,元朝强化了国家专政机器,比如禁止百姓“起集买卖”,以防止“妨农滋盗”、“生事不便”。为了防止汉族人的武力反抗,元朝统治者禁止汉人、南人拿弓箭及军器。如至元二十年(1283年)规定,“除弓人外,别个汉儿人每弓箭军器不交执把”。至大三年(1310年)七月,御史台又奏称:“但有姓的汉儿、蛮子,弓箭、军器禁了者,拏的人依在前体例,要罪过者。”延祐三年(1316年)的规定更加严厉“汉儿人不得悬带弓箭围猎”,违者办罪。在严密的箝束和酷烈的朘剥之下,百姓苦不堪言,经济凋敝,民不聊生的惨状愈演愈烈,人食人的现象时有发生。刘伯温长达五百言的《北上感怀》中有这样几句:

    逾淮入大河,凄凉更难视。黄沙渺茫茫,白骨积荒藟。哀哉耕食场,尽作狐兔垒。

    ……去年人食人,不识弟与姊。

    元代的土地基本集中在诸王、贵族、官僚、寺院、私家地主手中,他们人数虽然不多,却占有全国绝大部分的耕地。富户有权有势,作威作福;穷人受尽欺凌,流离失所。

    更让人不能释怀的是,尽管当时社会已经沦落到了人食人的可悲境地,贪官腐吏却仍然勒索不止,小民无衣无食。老百姓的生存权利完全被剥夺了,剩下的只有起义造反一条路了。朱元璋就是在这个时候参加起义军的。

    表面看,元朝金融改革失败与治理黄河工程是引发起义的重大因素,但从根本处来讲,起义实是元朝一百多年暴虐专制统治带来的必然结果,元末的金融改革和治水工程不过是一个契机,即使没有它们,也一样会有这样那样的起义。《南村辍耕录》记载了当时社会上流传的一首《醉太平小令》:“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哀哉可怜!”《元史·河渠志》认为:“议者往往以谓天下之乱,皆由贾鲁治河之役,劳民动众之所致。殊不知元之所以亡者,实基于上下因循,狃于宴安之习,纪纲度弛,风俗偷薄,其致乱之阶,非一朝一夕之故,所由来久矣。不此之察,乃独归咎于是役,是徒以成败论事,非通论也。”真是有力的一问。

    忽必烈灭掉南宋以后,发动了频繁的对外战争,人民遭受元廷及其各级官吏的压迫相当沉重。据元朝政府的官方统计,仅至元二十年(1283年)这一年,江南的大小起义“凡二百余所”,到了至元二十六年(1289年),陡增为“四百余处”。对那时平民百姓的生活,《明太祖实录》中的一段文字可成为注脚。《明太祖实录》云,朱元璋的父亲是“勤俭忠实”之人,靠佃种地主的几十亩地为生,风里来,雨里去,一年到头,辛辛苦苦,但打下的粮食,除去交租,剩下的往往不够一家人糊口。遇到灾荒年月,粮食歉收,生活就越发困苦。怪不得朱皇帝忆起早年往事,常常眼含泪花,心潮澎湃。

    人生苦况如此,社会怎么能稳定?对于百姓而言,高层的政策和方针是重要的,因为这从政治方面规定了他们的权利,关乎他们的存亡;然而只有政策远远不够,因为但凡政策、法规之类,只有到达基层才算有了生命,如果基层官员对它秘而不宣,或者任意缩小或扩大,任意曲解,高层的政策再好也无济于事。基层官员的品质虽然不高,作用却很大。一般来说,基层政权是与老百姓密切接触的官方代表,具有强化和削弱王朝政策的功能,百姓可以凭借身边官僚的行为,亲近或者分离他们对高层政策的亲和程度。事实上,老百姓接触最多的就是地方府衙里的官员乃至那里的吏卒。相对而言,皇帝、朝廷虽与百姓生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直接接触的机会则要少得多。朱元璋曾说:“有元之末,主居深宫,臣操威福,官以贿求,罪以情免,台宪举亲而劾仇,有司差贫而优富。”真是明智之语。朱元璋做了皇帝后特别重视基层官员的操守,与他早年的生活大有关系,严厉惩罚贪墨者,也可以从元末地方官员的贪鄙行为的泛滥中找到原因。

    吃尽人间穷苦味道的朱元璋,在元朝立国之初并没有搞起义,因为那时还能忍还想忍,实在忍不下去了又想活着,才参加了义军。有人把朱元璋与逼上梁山的那些好汉相比,细想想,到梁山去的那些好汉,根本不存在忍受饥寒的问题,而是更高层次的“被逼”,朱元璋们却连最低的生存条件都没有,似乎很难与他们同日而语。朱元璋举义旗,首先追求的是生存权,而梁山好汉追求的是政治权利。

    欲使朝政稳固,社会安定,当政者必须睁大两只眼睛:既要看清朝廷大臣的所作所为,也要关注下层百姓的所思所想,否则国强民富的愿望不止仅仅停留在纸面上,还可能引起惶恐和不安,引出朱元璋们。

    监督似奴婢

    元代的提刑按察使胡祗遹,说过一句我们听起来有点气馁的话。他说:“御史台、按察司弹纠贪污,申明冤滞,实省部诸司之药石也。省不知与己为助,反视之如仇讐,百端沮抑。是以近年以来当是任者全身远祸,闭口不言。”这可能是针对地方不理解监督所发的感慨。他又说:“按察司今已三四岁,不过翻阅故纸,鞭扑一二小吏细过而已,不闻举动邪正,劝激勤惰。”监督的领域极其宽广,法律规定了监督者的各种权力,如言事谏诤、弹劾官吏、司法监察、财政监督等等。胡祗遹发出的慨叹,初看与理论有些许相悖,实际却透出一种无奈,是现实的一种写照。我们常说监督之难,究竟难在何处?不是理论上难以表述清晰,而是实际执行起来掣肘于无形,不能对官员实行有效的监督。不能监督,而偏又不得不做出监督样子的时候,就只能翻读一下旧书报,抓一抓小案子。

    胡祗遹在元朝出任过许多官职,以精明干练著称,颇具声誉。他的叹息,不仅仅说明元朝监察官员的生存状况,更是专制社会监察体制的境遇。在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度下,监察官员常被驱如奴婢。譬如唐景云二年(711年),僧人慧范自恃有太平公主撑腰,为非作歹,逼夺百姓店铺,州县官员见了不敢依法治理。御史大夫薛谦光,觉得此时正该他说句公道话的时候,于是上章奏弹,不料反为太平公主诬陷,被贬为岐州刺史。唐睿宗慨叹连连:“鹰搏狡兔,须急救之,不尔比为所噬,御史绳奸慝亦然。若非人主保卫之,则亦为奸慝所噬矣!”监察官员要行使正当权力,非得依靠皇权的保护才行,否则便在求公道之前,先做了奸佞小人的盘中餐,这种情景下监督者除了寻几处“小吏细过”之外,还能做什么?

    谈到古代监督,人们常常称赞它如何独立,其实那是“张冠李戴”。凭什么这样说呢?

    其一,中国封建时代的监督,只是专制制度内部的一种制约。这种制约,在聪明颖悟的君主那里会产生很好的效果,君主不仅自束,而且给监督者更多更大的权力,可以独立思考、判断,然后直接向皇帝汇报。因此,明君统治时期的监督者,往往给人“独立”的印象。

    其二,有人一生依附权贵,具有一般监督者没有的特殊性,他虽有“独立”之名,但那“独立”是依附高层人士的“衍生物”,与一般监督者并不沾边。《大唐新语》载,唐长安四年(704年),监察御史萧至忠弹劾宰相苏味道贪污,御史大夫李承嘉责问御史曰:“公等奏事,须报承嘉知,不然无妄闻也。”萧至忠对曰:“御史,人君耳目,俱握雄权,岂有奏事,先咨大夫?台无此例。”表面说来,萧至忠此举体现了监督者的独立性,但萧氏另外一些工夫,则让人怀疑这种“独立性”到底有多少独立可言。萧至忠最初依附于武三思,武三思败后又投靠韦后,韦氏败后,又立即投靠太平公主。投靠来投靠去的投机行为,与“独立”到底是什么关系?

    其三,当君主昏庸无道的时候,或者君主虽然不算昏庸,却不喜欢监督的时候,监督者就不仅谈不到“独立”,个人的命运也很凄惨。明代御史蒋钦三次疏劾刘瑾,遭三次廷杖,最后被活活打死。劾奏严嵩者皆得祸,人们益缄其口。

    中国古代的监督,是帝王对朝臣的制约,是一种单方面的制约,目的是皇权不至于旁落或衰落。这种监督,与社会各阶层对统治者的制约不太相同。因此,监督发生“畸变”是迟早的事。所谓“畸变”,就是脱离正常监督轨道,而使用非常态手段进行盯梢、跟踪、谋杀的方法,比如任用特务监督大臣,使用太监监视官员。这样一来,官员个个胆战心惊,人人自危。监察制度本来为了杜绝非法而设,在特务横行的时候,作用正好相反,原先的功能被破坏殆尽。明朝万历中期,监察御史汤兆京亲眼目睹太监污辱礼部侍郎,汤兆京以为自己是御史,于是上书弹劾太监,结果触怒了特务,被廷杖而死。在这种情况下,哪里还会有监督?

    实际上,在专制的政治框架内,太监也好,特务也罢,都是皇帝的一枚棋子,皇帝要怎么监督就怎么监督,别人奈何不得。在皇帝眼里,监督者如奴婢一样,升迁贬黜一个人说了算,生杀予夺,也与别人无干。“盛世”帝王看重监督,那是监督者的福气,而不是监督制度健全了进步了;末世皇帝胡乱监督,那正是专制统治者丑恶嘴脸的大暴露,正是专制者所谓监督具有的本质属性。

    后来呢?

    西哲云,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任何事情都是如此吧!就中国历史来说,有一千个读者,恐怕也会生出一千种观点。有人说中华几千年的历史,用“专制”二字概括足矣;有人则大加赞颂,谓中华文化独一无二,不可简单否定。谁是谁非,还是非中有是,是中有非,莫衷一是,且都有史实充作论据。

    皇权统治,是不是一定与落后勾连起来,专制社会是不是一定停滞不前、毫无发展,读者诸君自有论断,在下不必饶舌。不过世人切不可忘记两个事实:第一,中国皇帝退出历史舞台的岁月刚刚接近百年;第二,中国社会封建历史有几千年,比一些成熟的民主国家的历史多了十几倍或二十几倍,发展速度却落后许多,原因何在?是中华民族人种不行吗?是这片土地贫瘠吗?都不是。显例就是最近三十多年经济发展速度之迅猛令世人瞩目,且多以“奇迹”加之于上。寻其源,还不是民主空气渐浓之故?

    何兹全在《中国文化六讲》中说,远古以来,不但形成了西方文化和东方文化两大系统,在国家形态上也出现了东西不同的两种形态。一般说,西方继承的是氏族部落的氏族一般成员权,走的是民主的道路;东方继承的是酋长权,走的是集权的道路。

    谈及民主和专制,常常使人感到困惑之处,即在于民主之下也会找出专制的事例,专制体内也有民主的幼芽。《老学庵笔记》卷一云:“高宗在徽宗服中,用白木御倚子。钱大主入觐,见之,曰:‘此檀香倚子耶?’张婕妤掩口笑曰:‘禁中用烟脂皂荚多,相公已有语,更敢用檀香作倚子耶?’时赵鼎、张浚作相也。”此处的“高宗”指宋高宗赵构,即杀掉岳飞的那位皇帝。在专制社会,宋高宗算不上特别昏庸无道的皇帝,然而也是可以拿得好名次的。他对宰相的意见竟然如此重视,可见专制之下,某些时候臣子也不是张不得口,尤其唐宋时代之前。不过,不仅每个朝代不可一概而论,就是每个皇帝自己也是此一时彼一时,让人难以捉摸。也是宋高宗,有一次,御厨把馄饨下得略生了些,就被他送进了大理寺。

    在专制社会,各个朝代虽有区别,但最终还是皇帝说了算,也就是“天下之事无小大皆决于上”。明太祖朱元璋更加不分巨细,要求一切中外奏章都得经他过目。清代皇权比明代集中程度还要高,嘉庆皇帝曾说:“我朝列圣相承,干纲独揽”。从某种程度说,中国历史就是一部专制集权色彩越来越浓厚的记录。在事件众多,头绪繁杂的记录中,寻找任何事例都不困难,不能凭此轻易肯定或否定,更不能对传统稍加增删就以为违背了祖训,就以为远离了国情,那样不仅显得太幼稚,也太草率。后人对古人可以尊重,但不能顶礼膜拜。虚无不好,会变成无根的浮萍;盲目肯定,则会陷入自恋之中,无端陶醉。下结论之前问一声“后来呢”,可能会冷静一些。

    “专制文化”塑造了统治者的两种思想,一种是实行独裁统治并宣扬专制独裁合理化,一种是阉割民众独立精神并宣扬奴才思想合理化。这两种思想共同作用,使人们形成扭曲的价值观。战争时期多奸细,和平时代少党论,无不是这种价值观的体现。严复曾说:“中国自秦以来,无所谓天下也,无所谓国也,皆家而已。一姓之兴,则亿兆为之臣妾。其兴也,此一家之兴也;其亡也,此一家之亡也。天子之一身,兼宪法、国家、王者三大物。”天下、国、家界限的消失,使专制制度在圣君、庸君、昏君、暴君之间无规律跳跃。专制制度如果碰巧遇到昏君暴君,社会就会吹拂凄风惨雨,如果人们恰好碰到一位圣君明主,政通人和的景象就会显现,各项事业就会有所发展。但总体而言,体制带来的不确定因素,制约发展速度,禁锢了人的创造力。曾有一幅漫画,一个被装入坛子的人紧缩手脚蜷身生活在其中,可坛子被打碎以后,那个人却毫无舒展手脚的欲望,仍然缩手缩脚蜷着身团在那里。人育制度,制度育人,长久浸泡于某种氛围,人就会由不适变为习惯。专制制度也好,民主制度也罢,对人都有这种作用吧。

    “冷拒”与“酷拒”

    纳谏的方式几乎都是一样的,拒谏则各有各的不同。“冷拒”与“酷拒”作为常见的拒谏方式现于市面的时候,你会非常同意这一点。何谓“冷拒”?又何谓“酷拒”?且容我先摘抄几段旧事。

    周厉王做天子的时候,好利又近佞臣,大夫芮良夫劝他不要与百姓争利,也不要任用小人,并讲述了一大堆理由,结果“厉王不听”,还是继续他所做的一切。(据《史记·周本纪》)还是这个厉王,见人民议论他,便派了暗探监视,“以告,则杀之”,用这种方法禁绝了人民的声音。于是召公说:“夫民虑之于心而宣之于口,成两行之,胡可壅也?若壅其口,其与能几何?”(据《国语》)这番话很有道理,结果却还是“王弗听”。

    这是拒谏的一种方式。

    1519年,明武宗决定南狩,百余名大臣极力劝谏,其中医士徐鏊还用南狩有碍养生之理上谏。武宗却把他们有的下诏狱,有的罚跪。大理寺的10名官员“自以职在平狱,请停止诸臣留驾之罪,且上疏极留”。

    皇帝大怒,下诏狱不算,又降旨这10人和以前的几个人一同戴上枷锁,罚跪5日。不想又有二十多人“上疏极谏”,当然还是下诏狱,并罚跪5日。可能是谏者太多侵犯了皇威,也可能“囚徒满前,观者辄泣下”

    的景象使皇帝失了面子,这位武宗不仅怒得杖笞了各位谏臣,而且动用了调任、降级、夺俸、削职等手段,最后有十几个人因杖而死。(据《明武宗外纪》)明武宗和周厉王拒谏的方式是不同的,明武宗以强力拒谏,自己想做的,别人就不能持否定意见,否则就行使自己的权力,让人不死也要脱层皮。此可称为“酷拒”。周厉王的拒谏方式是“不听”,没有采纳芮良夫和召公的建议,但也没有毒打他们,没有扼杀他们的生命。当然,周厉王最终仍是我行我素,你讲了也白讲,说了也白说,我充耳不闻,视而不见。这种拒谏之法没有强力参加,只有冷漠,我称它为“冷拒”。历史上拒谏的事,这种“冷拒”可以说占了大多数。

    从谏者的角度说,谏而不用比谏而获咎要好;从社会效果论,无论哪一种方式对社会的发展都不利。以强力拒谏,使人生惧怕之心,难有后继者,“冷拒”则易使谏者产生怠惰之情。人浸入这种感情虽然如雾里行人,衣裳不会大湿,但此时之衣已失了干爽,日积月累必有湿透的一天。《国语》记述,厉王不听召公的谏言,“三年,乃流王于彘”。尤其重要的是,进谏者如果多次劝谏,“冷拒”者常生厌烦之心,此时若有奸佞者从中挑拨,情势就会发生变化。伍子胥屡谏吴王不听,又加上伯嚭的谗言,吴王便“使使赐伍子胥属镂之剑”要“子以此死”。(《史记·伍子胥列传》)从“不听”到“子以此死”,变化可谓很大,粗看是伯嚭之言起了作用,其实还是吴王自己对伍子胥早有看法。

    无论“冷拒”还是“酷拒”,都源于对谏言的不正确理解,至少没有体察谏者的赤诚之情。“酷拒”比起“冷拒”来,声名臭多了,几乎成了昏庸残暴的表征,实际上它只比后者多了一点蛮力,反过来说,后者只是形式上温和一点而已,二者内里都是一样的。谏,从来不是虚饰品,是非常实在的东西,是社会管理所必需的,是“上者”之外的人从另一角度看待人和事所产生的思想。无论它遭到何种方式的拒绝,最终都会导致思想的泯灭,社会的停滞。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不仅不会拒谏,而且会千方百计让人思考,因为社会的繁荣和发展需要的是思想,相反,谁听说过有拒谏而繁荣的社会?

    头发与政治态度

    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头发的历史,几乎是和“沉重”二字相连的。从儒家思想来看,头发是与“孝”捆绑在一起的,“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古代的髡刑,“文革”时的“阴阳头”,实则体现了这种民族心理。

    历史上凡是风云变换之时,头发样式总与政治奇妙地连在一起。宋朝的时候,金人就曾向汉人下令削发,元初朝廷也让汉人剃发,不过这几次都不如清廷的“留头不留发,留发不留头”来得厉害,对后世的影响也不太深广。清军进入山海关就下令剃头削发,要求投诚官吏军民都剃发。这一政策遭到汉族人的强烈反对,多尔衮被迫收回成命。清顺治二年六月十五日,清军攻占南京,多尔衮即谕令“各处文武军民尽令剃发,倘有不从,以军法从事”。谈到这样做的目的,多尔衮说:“因归顺之民,无所分别,故令其剃发,以别顺逆”。世人多认为,剃发令是孙之獬本人剃光头发降清以后“奏请”统治者实行的,他曾上书说:“陛下平定中国,万里鼎新,而衣冠束发之制,独存汉旧,此乃陛下从中国,非中国从陛下也。”其实,这一方面小觑了统治者,另一方面太看重了孙某人。孙之獬是谁?他不过是个归降的小臣。宋高宗害死岳飞,秦桧作为丞相似乎还具有“一点”顶罪的资格,孙之獬怕是“一点”资格也不具备。对统治者来说,臣民“心服”是目的,不过他们错误地认为“心服”的标志是“口服”。其实何尝如此?就拿孙之獬而言,在明朝他是大明的拥护者,清兵占领北京后,不是又降清了吗?口和心怎能放在同一种标准下评定?

    心悦诚服与外表驯服远远不是一回事,只求其表而忽视其里,未必是明智之举。美国人罗宾·布莱耶尔在《头发的历史》一书中举了很多例子,其中有乔治·华盛顿、托马斯·杰弗逊和拿破仑三位领导者。华盛顿当了总统后把头发结成根辫子,在上面用来装饰的扑粉差不多与他的对手乔治三世同样多。美国第三任总统托马斯·杰弗逊一生都梳着朴素的分头,头发刚刚长及肩下。这种风格跟保皇党人查尔斯一世和奥利佛·克伦威尔的很相近。拿破仑则是另一回事。他在军校当练习生时,常蓄着一根辫子,等到他当上年轻的司令官时,喜欢把头发松松地垂在肩下,前面还有一撮刘海。当上皇帝之后,他的发型又为之一变,短发扫过眉梢,处处都跟罗马皇帝一模一样。罗宾·布莱耶尔最后说出了一个重要的观点:不是式样或政治倾向决定了个人的发型,而是性格真正决定了个人的发型。这话无比正确,不过看你在哪里,有的地方发型等等决不是个人性格决定的。比如,在中国就不可以这样评定头发的事情。

    世界上存在着奇怪的心态,即容易把表面的东西看得很重要。晚清的时候,开明人士学习西方,为减轻改革变法的阻力,几乎都用“托古改制”的招数。辛亥革命时,也有人“用竹竿捅掉屋檐上的几片瓦以示革命”。说起民主,有人不得不先说中国古代就有。总之,必须寻求外在的饰物把内里遮盖得严严实实。实际上这是欺人也是自欺。其实只要不损人,不害人,哪里用得着去求表面的辉煌?哪里用得着肤浅的快意?

    沈从文《中国古代服饰研究》讲到剃发时说:“从明清间画迹分析,居官有职的,虽补服翎顶,一切俱备,妇女野老和平民工农普通服装,却和明代尤多类同处,并无显著区别。”可见,急速的变化一般限于高层,下层劳动人民变化比较缓慢。然而政策对下层生活的影响,则相当巨大,因为他们所得本来就少,最经不住风雨。不管何时,生活、生存都是第一位的,下层百姓如果只求外表光亮,就可能吃不上饭了。

    有意思的是,不仅清廷把头发的式样与是否归顺联系起来,汉族的民众也把剃发看成奇耻大辱。胡蕴玉的《发史》记述过一个卖菜的佣工,无名无字,人们只叫他邢疯子。满洲人公布剃发令之后,严命剃发,否则当死,邢疯子便削发为僧,最后不知所终。据史书说,因拒绝剃发而自杀者极多。底层百姓同样把头发和政治相连。可见民族文化心理对人的制约。侮辱一个民族,用强力迫使那里的人民改变文化习俗是最为有利的手段。剃发令颁布之后,各地民众强烈反击,江阴、嘉定、苏州等地的抗清斗争如火如荼,朝廷内弹劾那些倡导剃发汉官的行动也很激烈。

    更令人深思的是,清兵入关以后虽然也想让明朝人剃发易服,但并不是特别坚决,曾经罢剃。据说,请求朝廷罢剃发令的人是吴三桂。剃发令罢而复行,与一部分降清的汉官推动有关系。剃发令颁行的初期,先降的已经剃发,罢剃之后投降的则没有剃发,因此官吏中满官和关东旧臣剃发,新降的汉官则没有剃发,结果朝堂之上就出现了“一半剃一半不剃”的景象。一部分汉官建议,清朝既然已经代替了明朝,礼乐衣冠制度就应该沿袭中国历代成法,满洲的官员也应该从汉;另一部分汉官为了博取满洲贵族的欢心,便倡言恢复剃发,全国官民应衣冠从满。主张剃发者为当时的内院学士李若琳、冯铨、孙之獬等。反对剃发者为绝大多数汉官,以御史赵开心为代表。谁能想到,打击汉民族文化心理极端严重的剃发易服,竟与汉官有关!旧书上常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以此事看,心之异同,与族类没有关系。眼前可有香花,天涯也可有芳草,远近、民族都不是问题。

    任何政治,国富民强都是目的。丢掉这一点,不管什么人的意见,对国家和个人都是不利的。

    “意见”叵测吗?

    屈指算来,专制社会的历史虽有几千年,圣君名臣却不多。不多,原因有多种,只以专制社会君主为所欲为的脾气而论,名臣就不会多。如果胆子不大,又缺少讲话的智慧,“谏”与“死”的联系程度就相当紧密了。人们提起魏徵时,总怀有崇敬之情,往往不在于老魏那些具体意见,而首先在于“敢”字。史上的君主提倡臣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人多得是,但真要有人提点像人话的意见,砍人头者不少,把人家发配到远处者更多。明智如李世民,最后不也把魏徵的墓碑推倒了吗?后来念及老魏的好处“复立碑”,提意见的险恶于此可见。除非你翘着兰花指说:领导,我对你太有意见了。你为了国家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你这是危害革命。老魏的意见不是这类没有人味的话,全是皇帝怎样做才可以治国安邦的。敢披逆鳞又能全身者,老魏怕是古代第一名臣。当然,老魏再能,如果不遇到李世民,也可能小命不保。因此,后人一提老魏,必然想到李世民;说起李世民的时候,也忘不了“魏徵”。君臣捆绑如此紧密,中国历史上绝无仅有。

    魏徵一生也不算顺利,从小失去父母,家境贫寒,曾出家当过道士。在隋朝做过小官,投奔过瓦岗起义军。唐立国后,先为太子李建成效力。玄武门之变以后,李世民没有杀他,也没有怪罪于他,而且委他以谏官之职,询问政事得失。贞观元年(627年),魏徵被升任尚书左丞。贞观十七年(643年),病逝家中。老魏追随李世民17年,一生给李世民提了200多条意见,粗算一下,一个月一条。他的意见质量很高,不是某地名不好需要更名之类,也不是某处有裸体纤夫,可大力开发其旅游资源那类混账话。他的意见,对皇帝而言是关于长治久安的,对老百姓来说是关乎安居乐业的。在我国的历史上,魏徵是提供重大意见最多的臣子,自然唐太宗可能是接受臣下意见最多的皇帝。

    唐太宗践皇帝位以后,虽然知道魏徵有思想有见解,但对他的意见并不是特别认可。《资治通鉴》载:“上之初即位也,尝与群臣语及教化,上曰:‘今承大乱之后,恐斯民未易化也。’魏徵对曰:‘不然。久安之民骄佚,骄佚则难教;经乱之民愁苦,愁苦则易化。譬犹饥者易为食,渴者易为饮也。’上深然之。封德彝非之曰:‘三代以还,人渐浇讹,故秦任法律,汉杂霸道,盖欲化而不能,岂能之而不欲邪!魏徵书生,未识时务,若信其虚论,必败国家。’徵曰:‘五帝、三王不易民而化,昔黄帝征蚩尤,颛顼诛九黎,汤放桀,武王伐纣,皆能身致太平,岂非承大乱之后邪!若谓古人淳朴,渐至浇讹,则至于今日,当悉化为鬼魅矣,人主安得而治之!’上卒从徵言。”虽然李世民“深然之”,但看那样子,只是觉得魏徵的意见比当时的宰相封德彝的正确,经过内心反复斗争、酝酿,才“卒从徵言”。不惟如此,有一次李世民回寝宫后气呼呼地对长孙皇后说:“会须杀此田舍翁。”原因则是:“魏徵每廷辱我。”什么是“廷辱”?字面的意思是“朝廷上当众侮辱”。其实,那是李世民的错觉,魏徵不过是当着朝臣的面提深刻的意见而已。提意见,往往指手画脚面红耳赤,猜想起来,李世民可能觉得很没面子。执权柄者都有这毛病,一方面征求意见,一方面认为提意见者居心叵测,压制意见。真是伴君如伴虎,伴权如玩火啊!后世想了一个两全其美的办法,即在意见的包装上下功夫——意见外层裹着甜腻的糖衣,让听者听了很舒心。世上是否有这样的好事,不得而知。实际中好像那个“太监劝谏法”并不顶事。记得黄仁宇先生在《赫逊河畔谈中国历史》中说:“太宗之受谏,不一定是以受谏为目的,而是表扬自己虚心明察做好皇帝的门面。”此话不是一点道理也没有。但诛心之论,于理论可能有益,对实际生活则未必有什么好处。不管出于什么原因,李世民虚怀纳谏,从善如流,于己于人都有好处。没有李世民,焉得出一个魏徵?

    另外,专制制度下的监督顶多是多几个魏徵,分外的话是不敢说的。如魏徵那样提提意见,碰上李世民这样素质不错的皇帝,还能获得承认,起一点监督作用。史书说李世民不敢当着魏徵的面玩鹞鹰。假如遇到一个颟顸且暴虐的帝王,老魏的项上人头还在不在就很难说了。没有制度的严格约束,谁也说不准皇帝会怎样做事。

    后来李世民离了老魏的规谏很有点食不甘味的劲头。魏徵有一段时间患病请了假,李世民说,你不在的这几天我的缺点多了。老魏死时李世民以镜子喻他,实在是情集与此,水到渠成。设若当初李世民视老魏的意见如无物,设若李世民以为老魏用心险恶,就是魏徵比现在还敢犯颜直谏,他也很难有机会或有兴趣思考很多国家大事,思考了也未必肯说出来;设若李世民求谏有始无终,老魏也不会讲国家社稷。《新唐书》为萧瑀作传时云,萧瑀入拜太常卿,迁御史大夫,参预朝政。但是这个人气量狭小不能容人之短,时或意气用事,对房玄龄等人的小过失,痛加参劾,皇帝不加采纳,由是自失。《资治通鉴》谈及此事时,也说“瑀由此怏怏自失,遂罢御史大夫,为太子少傅,不复预闻朝政”。萧瑀所弹劾的内容如何,我们不去管它,让人关注的是萧瑀的此后行为。他的意见不被皇帝采纳,很失落,不再议论国家大事了。一个人的意见遭受不理不睬的命运时,谁会不缄其口?不管一个人性格多么耿直,多么迂曲,说出的意见多与少,总和受到的重视程度成正比。唐朝前期不仅魏徵爱提意见,大臣们大多如此。

    有一次李世民问魏徵:“比来朝臣何殊不论事!”翻成白话似乎就是:近来朝臣为什么不爱议论国家大事?老魏很实在,回答:“陛下虚心采纳,必有言者。凡臣徇国者寡,爱身者多,彼畏罪,故不言耳。”李世民不愧为明君,连连点头称是。这样的问题李世民的儿子李治也问过大臣,只是那位臣子说,陛下做的已经尽善尽美,别人没什么说的了。说这样的话的人不是别有用心,就是思想蒙昧。

    1896年8月28日,大清帝国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李鸿章赴美访问,9月2日在纽约华尔道夫饭店接受《纽约时报》记者采访,其中谈及了新闻的真实性问题。李鸿章说:“清国办有报纸,但遗憾的是清国的编辑们不愿将真相告诉读者。他们不像你们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清国的编辑们在讲真话的时候十分吝啬,他们只讲部分的真实,而且他们的报纸也没有你们报纸这么大的发行量。由于不能诚实地说明真相,我们的报纸就失去了新闻本身的高贵价值,也就未能成为广泛传播文明的方式了。”这段话颇有独到之处:一是没有像别人那样强调清朝国情与美国不同,二是把报纸缺乏真实性直截了当地完全归罪于编辑,“倒打一耙”的猪八戒功夫很了得。从表面看,李世民是问:臣子怎么不提意见了。李鸿章在答:清朝新闻为什么没有真实性。细想理路是一致的,只不过魏徵所说的原因不同于李中堂而已。唐朝兴盛,晚清败落自有世界大势的原因,上层思考问题的方式怕也不可忽略。

    世事是发展的,意见也就没有停止的那一天。臣子的意见未必很正确,人主也不一定按臣子的意见去推动世事更替,但社会必须理解臣子的苦心,给臣子一个正确的评价。不提意见的人,未必真心热爱江山社稷,意见多的人也不一定有“狼子野心”。爱不爱我们这个国家,与意见多与少不是比例关系。

    嘉言还需方行伴

    反面教材明武宗是朱姓王朝的一个不肖子孙。他当上皇帝不久,就以天气热为借口停止了经筵日讲,经筵日讲可是皇帝、太子的必修课。不仅如此,他上朝经常迟到,甚至干脆就不上朝了。长期罢朝大概自武宗始,至神宗就达到十几年不出宫闱一步了。至于在宫内办妓院,在外设豹房,在民间骚扰百姓,都是他任内做下的孽事。

    然而历史十分有意味。正德十六年三月戊辰,武宗颁布遗诏。诏曰:“朕以菲德,绍承祖宗丕业,十有七年矣。图治虽勤,化理未洽。深惟先帝付托,今忽遘疾弥留,迨弗能兴。夫死生常理,古今人所不免。惟在继统得人,宗社生民有赖。吾虽弃世,亦复奚憾焉!”(《武宗实录》卷一九七)看这段文字,明武宗并非认识不到自己的一生都做了什么。

    面对历史,我们不免浩叹:历朝历代皇帝都知道如何做才对,甚至口中嘉言无数,结果做得连武宗也不如,不是亡国破家,就是民怨沸腾。何以如此?治史的人常从外部环境和内在体制入手全面分析,譬如郭沫若的《甲申三百年祭》,谈到李自成进京后的种种享乐行为,从顺军身上寻找了一些深刻原因。但我们对一个又一个王朝从兴起、荣盛转而衰败的过程仍然抱有兴趣,因为很多道理从古代一直讲到今天,不仅仅我们耳熟能详,古人,或不太古的人们,比我们知道的并不少。明武宗朱厚照说:“朕恭承天命,嗣守祖宗成业,夙夜孜孜,勉图治理,乃者乾清宫灾,朕心惊惶,莫知攸措!”其实,这位皇帝自上任以后只知玩乐,乾清宫一场火灾别人焦心得不得了,他却毫不在乎,看着冲天的火光对左右说:“是好一棚大烟火也!”这是庚辰日的事,到了壬午日又“上服浅淡色服,御奉天门视朝”,降诏自责,说自己勤勉理国,不意发生事故云云。(据《明史考证》)此足可见,朱厚照胡折腾,原因并不是他不懂为君之道,而在于他所处的内外环境可以使嘉言美行相互分离。

    好在明武宗这样的皇帝没人把他视为仁君,不管说什么光彩照人的话,最终也不会换得生前身后名。但究竟是什么原因,使聪慧的朱厚照君不像君,帝不像帝?古代的明君、仁君也处于“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专制环境中,譬如李世民,听到的颂扬声比明武宗多吧?戎马生涯多年,性格暴烈程度比明武宗大吧?他却建立了丰功伟绩,原因何在?

    专制制度之下的好皇帝多有一个十分了得的功夫──自我束缚。李世民曾对侍臣说:“君依于国,国依于民。刻民以奉君,犹割肉以充腹,腹饱而身毙,君富而国亡。故人君之患,不自外来,常由身出。夫欲盛则费广,费广则赋重,赋重则民愁,民愁则国危,国危则君丧矣。朕常以此思之,故不敢纵欲也。”(《资治通鉴》)在那个时代,君要臣死臣不敢不死,不自束谁也没法。李世民对提意见的魏徵曾咬牙切齿,要杀掉他,但最终老魏活得挺不错,主要还是李世民能够反省、自束。提到这点,有人以为这是长孙皇后的劝慰之功。其实,那只是表面的原因。如果李世民本人觉得老魏碍手碍脚,非置他于死地不可,长孙皇后就是言辞再恳切,能起什么作用?千万不要把坏事往女人身上推,也不要把好事往女人身上推,那样会模糊真正的关键处,空留话柄于后人。相反,武宗能不上朝便不上朝,能与大臣疏远便疏远,围在左右的就是刘瑾等几个太监。太监,不过是仆人,主子是皇帝。武宗手下的太监有那么大的权力,还不是武宗给的?据说刘瑾奏事总是选择武宗玩兴正浓的时候,武宗嫌麻烦,就什么事都让他处理。有武宗的放弃职责在先,才有刘瑾专权于后,至于武宗何以能如此,不自束是重要的因素,为什么不自我监督?因为他是皇帝,放任自流任何人也没法子。大臣弹劾这弹劾那都成,你总不敢弹劾皇帝吧?你要敢想到这一层,真活得不耐烦了!

    君主成为好君主,自我约束是很重要的一点。尤其在专制的时代,整个国家是他私人的,没有一种力量可以约束他,他想做什么便能做什么。这种自我约束是绝对的靠自我控制,完全靠自觉,与现代讲的约束略微不同。现代有外界的监督力量,哪怕那种力量很弱,它也会迫使一个人约束自己,否则人们就可以舍弃他。而在专制时代只有皇帝舍弃臣民,人们却无法选择皇帝,龙椅上的帝王是好是坏,只有听天由命了。因此可以说,新时代的外界力量若与古代的自束结合起来,作用会更大,好官会更多。自我约束是产生好官的内在条件,外界监督则是产生好官的外在条件。自律的前提和结果是“成为好官”;他律的前提是任何人都不是圣贤,都需要监督,结果是“没有坏官”。

    可惜,有些人只看一个人的嘉言美语,根本不想绕到这些饰物的身后一看究竟,结果真实的行为让花里胡哨的话语遮盖了,到最后,好做法都归帝王自己,一切乱七八糟的事都赖女人和臣子,夏朝商朝都坏在女人手里,宋高宗杀岳飞是秦桧搞的鬼,晚清与外国人签订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是李鸿章无骨头做卖国贼。坐在皇椅上遥控臣子行为的皇帝们则非但不受唾骂,反而受人赞美。于是一代又一代帝王,说着同样的大话空话,臣民们也使用着大同小异的谄媚词。明武宗把明朝搞得那样乌烟瘴气,赞颂他的人也不少,说到了他的时代经济才发展了,云云。有一点倒是真的:明武宗不太爱讲套话。

    必然产生杨广

    提到隋炀帝杨广的时候,人们往往不能忘记他取得太子地位所用的手段。他本来不是隋文帝的太子,太子是其兄长杨勇。这个杨勇生活奢侈,喜好声色,他的老子渐渐对他失去了好感。趁此时机,杨广就揣摩父亲隋文帝的心理,投其所好。隋文帝喜欢俭朴、宽仁,杨广就在生活上提倡节俭,不好声色,故意在王府中安排了几个又老又丑的妇人,穿着粗布衣服,左右侍候。他又故意将乐器的弦弄断,使乐器上布满了灰尘,摆放在显眼的位置。这一切当然都被老皇帝看在眼里,心里喜滋滋的,感到这个儿子不赖。有一次,杨广外出狩猎,正逢大雨。侍卫给他送来雨衣,他却说:“兵士们都在大雨中淋着,我一人岂能穿上独自避雨呢?”文帝听说这件事以后,更加喜爱杨广。杨广又在文帝面前中伤杨勇,诬陷杨勇在文帝生病期间,竟然盼望父皇快死。文帝听后肺都气炸了,不仅逮捕了杨勇,公元600年还把杨勇废为庶人,改立杨广为太子。于是,有研究者说,杨广其实是篡了太子位。后来杨广弑父杀兄,坐上了皇帝的宝座。

    可以说,杨广的人生路从此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人们至今仍能感受到这位皇帝留存于世的一切。最为人们注意的是,做了皇帝以后,杨广一改原来朴素简约的作风,不仅奢靡侈费,崇尚浮华,而且特别贪恋声色。

    其实历史上的皇帝,手上沾了别人血的,决不仅仅一个杨广。就一个王朝的第一代皇帝而言,刀尖上的血多是异姓的,等到第二代,为那把宝座,兄弟之间不仅明争暗斗,用足计谋,而且动过心眼之后动刀枪,谁厉害谁就成为皇帝。杨广之前秦二世已经为皇位杀了亲兄亲弟,之后的李世民也是手足相残才履践帝位的。在封建的专制社会,杨广的举动虽为君子所不齿,却几乎是一种普遍现象。龙椅就一把,老皇帝的儿子却有几个几十个乃至上百个,竞争厉害得很,肯定会有人使绊子、做手脚。趋利避害,人之常情。古时许由逃名,人品高洁只是因素之一,从社会原因讲,那时人君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工作上都与惬意、舒适相隔太远,没有后来封建君主大权得握、高高在上的感觉。古书讲,大禹新婚三四天,便出发治水。孟子说,“禹八年于外,三过其门而不入,”《史记》记述是“居外十三年,过家门不敢入”。确切数字我们且不去管他,总之很艰苦。禹是治水的最高领导人,但他与下民一起同洪水搏斗,操劳到形容憔悴,大腿上没剩下多少肉,小腿上的汗毛都磨光了。禹的这种圣君形象,虽然为后世所赞扬,不少封建君主也以他为榜样,但多是局限于口头上,真正身体力行的人却相当少。因此,历史上的圣君贤主为数极少,不过尧、舜、禹、唐太宗几个人,昏庸残暴的帝王倒不少。无他,制度使帝王变得如此。历史上除去那些回天乏力的乱世君主,哪个不想做有道明君?就是那些出了名的明君,我们把他们的前期所作所为与后期的举动加以比较,往往也能发现其中的“恶”掺杂着暴君的成分。所有这一切都是制度使然。

    古代的制度,君主只能出自一家,唐朝姓李,宋朝姓赵,明朝姓朱。异姓如果觊觎皇位属于大逆不道,所以不管武则天多么本领超群,最后还是还政于李家,去世后乖乖的与高宗李治同葬乾陵。那时皇帝真正“视国如家”,或者说“视家如国”,他们怎样折腾这个国家,自己成为怎样的帝王,全凭他们自己的爱好,别人奈何不得。老百姓见他们治理国家还像那么一回事的时候,就山呼万岁;实在活不下去了,就揭竿而起进而改朝换代。即使如此,改朝的前期也相当不太平,从上到下都在旧王朝生活惯了,便想方设法恢复过去的一切。比如清朝初建的时候,以身殉明的人不仅有大臣还有普通百姓;清朝灭亡后,所谓的“遗老遗少”中又何尝只是身居高位的人?什么叫“环境”“氛围”?这就是!

    在这样的制度之下,出几个杨广,实在不是奇怪的事。历史上,比杨广还不如的君主不是也有吗?杨广的作为,并不单纯是一种个人行为,也不能仅仅归咎于他的道德品质。专制制度与暴虐是连在一起的,前者为根本,后者是枝叶,专制制度不改变,不仅会有杨广,还会有张广、王广、某某广。以后清朝虽然秘密立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预立太子容易激化诸皇子之间,甚至太子与父皇之间的矛盾之类的问题,缓解了废除宰相制后皇权独揽的困境,但宫闱内幕仍然不断,接班人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好。

    朱元璋慨叹过的事

    据说,朱元璋杀了很多贪官后,看见仍然不断有人扑进贪污的染缸之中,慨然叹息:“我欲除贪赃官吏,奈何朝杀而暮犯!”换句通俗点的话说,朱元璋觉得杀了很多贪官污吏,反腐的力度挺大的,为什么贪官还敢前赴后继呢?有点百思不得其解。

    几百年后,我们面对朱皇帝的慨叹,不能不说,那声叹息除了表达皇帝本人想彻底剪除贪官的良好愿望外,那种无可奈何的情愫没有什么意义。说没有意义,不是否定朱元璋反腐措施所起的积极作用。从历朝历代出现的清官数量来看,明朝官吏中,清廉的人要比其他王朝多。《明史》“循吏传”共收有明一代270余年清官40人,而其中正统以前81年的清官就达30人,占总数四分之三。可见明朝前期清官的数量要比中后期清官多得多。这种官吏清浊结构,和朱元璋重视吏治分不开。然而,朱元璋的反腐败措施不适于人性和社会发展,更重要的是,那种种措施随意性极强,人亡政息,注定长久不了。

    苦大仇深的平民皇帝朱元璋,与那些生于深宫、长于妇人之手的世袭帝王不同,他从小就深刻感受到物质匮乏对人的戕害,对贪官污吏吸食民脂民膏的各种招数相当熟悉,对官员腐败可以造成怎样的恶果,看得也极其清楚。他说:“我以前在民间时,见到州县官吏多不爱民,往往贪财好色……如今要严立法禁,官吏凡是蠹害百姓的,严惩不恕。”贫民色彩浓厚的个人经历和独到的眼光,使朱元璋成为封建帝王中反腐败最坚定的一位,坚定到对贪官的刑惩可以用“残酷”来形容。他为了留给子孙一个强大、清明的皇朝,在反腐中制定了各个方面的措施,惜乎除了给后人留下了很有意味的经验和教训,朱家王朝还是灭亡了。有人提到朱皇帝反腐败时,特别乐意说,朱皇帝此举,不过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因此不可能成功。这也算是一种意见吧。不过这种观点让人越看越糊涂,因为反腐不是为了维护统治的范例,在地球上是找不出来的。

    出身寒微的朱元璋,为了社会稳定使用了各种反腐措施,绝不是只一个“杀”字所能概括。素常我们多见明政府对官吏贪污受贿的严刑处罚。如朱元璋敕谕刑部:“官吏受赃者,并罪通贿之人,徙其家于边。”明政府还规定:“凡官吏人等犯枉法赃者,不分南北,俱发北方边卫充军”;贪污“赃至六十两以上者,枭首示众,仍剥皮实草”,受财枉法者,一贯以下杖七十,每五贯加一等,至八十贯绞,受财不枉法者,一贯以下杖六十,每五贯加一等,至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等等。其实,刑惩只是其一。统括而言,制定刑律,思想工作,奖罚分明,大义灭亲,以身作则,发动群众,但凡能想出来的招数朱皇帝都想出来了。屈指数来,这样用心的皇帝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他还先后颁布《祖训录》、《资世通训》、《臣诫录》、《省躬录》、《至戒录》、《御制大诰》四编、《武士训诫录》、《武臣保身敕》、《昭鉴录》、《醒贪简要录》、《永鉴录》、《稽制录》、《世臣总录》、《皇明祖训条章》等敕令文告和申诫公侯铁榜、府州县条例八事、到任须知三十一条等条规章程,对诸王和各级官吏所应遵守的事项加以详细的说明,使之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据《朱元璋研究》)后世有人将其视为暴君,可能与他杀人太多有关吧。不过公平来说,使用重典,与他的处世感悟大有关系。他曾慨叹说:“朕清晨方处罚数人,至晚又有犯同罪者;今晚方罚此处过犯,次晨彼处又有犯者。前尸尚且未移,而后继者又接踵而至。罚之愈重,犯者愈众。朕昼夜无暇休息,局面已然无望,若轻罚之,此类人依旧作奸犯科。如此非公,门中人如何得致太平?如此局面甚为艰难!若处罚此类人等,朕会被视为暴君;若朕宽待于彼,则法失其效,纲纪荡然,而百姓视朕为无能之主矣。”(伊佩霞《中华文明史资料》)开始他也不那样残酷地杀人,可能现实与他期望的反差太大,后来就寄希望于重典了。有明一代社会有股戾气,不能说与朱皇帝没有关系。

    朱元璋处理贪污案是从重从快的,决不拖泥带水。凤阳临淮知县张泰、县丞林渊、主簿陈日新、典史吴学文及河南嵩县知县牛承、县承毋亨、主簿李显名、典史赵容安为勾补逃军,接受逃军钱钞而逼令他人代充军役,案发后“两县官员尽行典刑”。福建右布政使经常下乡扰民,被“拿赴京师,斩首于市”。朱元璋还曾一点也不打官腔,非常实在地对新上任的官员说:“国家俸禄如井泉之水,常流不止,汲而不竭。那些贪官污吏见利忘义,欺人欺天,贪图赃利,都不能保有长流之俸禄,虽然积钱满屋,然而一旦事发,皆非己有,且遭诛灭之祸。你们应该以此为鉴,克己奉公,则永远能移保有官位、俸禄和性命。”在专制的封建社会,除了这些,好像也没什么好办法杜绝腐败。他在临终遗诏中说:朕受天命做了三十一年皇帝,心中总是忧虑戒惧,每天勤政而不敢懈怠,力求给百姓带来好处。无奈朕出身贫寒低微,没有古人的深远智慧,在好善憎恶方面差远了。他过谦了。实际而论,那些贪赃枉法的人,读的圣贤书可能比谁也不少,但在钱和权面前,却什么也不顾了。因此说,朱家王朝有前赴后继的贪污分子不算奇事,原因也不是朱元璋自认的“没有古人的深远智慧”。

    朱元璋为了建立清明社会,连发动群众这一招都使用了。发动群众,是颇具风险的策略,弄不好会引起社会动荡。在《大诰》中朱元璋申明:地方官有廉能造福民众者,当地百姓必定深知详情。若被不才同僚捏造罪名,排挤陷害,允许本地耆宿之人赴京面奏,保全其人。要想除掉所有民间祸患,最好的办法是让乡里德高望重的老人或一百人,或五六十人,或三五百人,或千余人,在年终之时,赴京面奏,详述本地祸害民众和造福民众的官吏姓名和人数。朕一定凭其所奏,奖善去恶。如果各地耆民能够按照朕意行事,天下即可达到太平盛世的局面。(《明太祖——朱元璋》)。好在朱皇帝没有忘记主旨,最终这一策略没有导致混乱的局面。这使监督多了一种渠道,在“上对下”之外另开了“下对上”的窗户。比如常熟县民陈寿六率弟与甥三人擒拿恶吏顾英赴京面奏,朱元璋称赞说:“陈寿六岂不伟欤!”特“赏钞二十锭,三人衣各二件”,并免陈寿六杂泛差役三年。有些论者说朱元璋的反腐没有奏效,越反越腐,这不是实情。《明史》载:“一时守令畏法,洁己爱民,以当上指,吏治涣然丕变矣。下逮仁、宣,抚循休息,民人安乐,吏治澄清者百余年。”书写《明史》的清朝人没必要使用虚饰之词。可见,只凭朱皇帝一声叹息便觉得严法无用,便认为各种反腐措施无效,是轻率的做法。

    以我这个不懂历史的草民来看,洪武皇帝轰轰烈烈的反腐败活动,留给后人的遗产中已明确地说明了“谁来监督”的“谁”字最有意义。任何法律、规则和条例的执行都要靠人,如果一条律令,找不到执行它的人,那么就如同没有律令,甚至更糟。说找不到责任人,那是就实质而言,表面看来,谁是责任人一清二楚。我国监察制度创立的准确时间,虽然学术界观点不甚一致,但都认为隋唐时期已经比较健全了。侯河清先生认为中国封建时代监察制度的发展过程分为四个阶段,秦汉是开始阶段,魏晋南北朝得以最后确立,隋唐至宋日臻健全,至明清达到完备阶段。封建时代的监督者们虽然都是对皇帝负责,但使用极致手段完全置官员于皇帝的掌控之中,则由朱元璋始。明代特务猖獗,人人皆知,不必赘说,但那只是监督的一部分。对官吏的监督主要依靠御史台(后改为都察院)、十三道监察御史及给事中六科等监察机构。当然,还应该包括直接对皇帝负责的通政司。除了这些固定监察机构,朱元璋还经常派人巡视各地,了解官吏的政绩。朱元璋对监察官吏的要求非常严格,反复教育他们要“正己以率下,忠勤以事上,毋委靡因循以纵奸,毋假公济私以害物”。监察官吏一旦违法犯禁,处罚都远比一般官吏为重,如《大明律》规定:“凡风宪官吏受财及于所按治去处求索、借贷人财物,若卖买多取价利,及受馈送之类,各加其余官吏罪二等。”为了使官员绝对服从朝廷的命令,明律规定在朝官员受皇帝差遣及调动职务而托故不行者,官吏无故擅离职役者,官员赴任无故过限者,均治重罪,大臣私自选用官员者处斩,滥设官吏、擅自传唤属官,均严加惩处。《大明律》和四编《大诰》对各级官吏的行为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也就是“有法可依”,官员违反这些律令时又有具体的眼睛来盯梢,形成“有法不敢不依”的环境,最终使官员“守令畏法,洁己爱民”。

    可惜的是,朱元璋的这些措施是救得了一时,却难救一世的策略。史书载,由于刑戮过甚,官吏惶恐不安,士人不愿仕进。“京官每旦入朝必与妻子诀,及暮无事,则相庆以为又活一日”。为了保全身家性命,许多人做官从政,都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唯唯诺诺,无所作为。士子们更视仕途为畏途,“以溷迹无闻为福,以受玷不录为幸”,因而“多不乐仕进”。整肃吏治对治国安邦而言,对老百姓安居乐业来讲,确实是好事,但如果弄得举国上下恐怖气氛弥漫,整肃就脱离了常态而堕入病态之中,人性极大程度的扭曲了。在病态的环境中,不管朱皇帝怎么严厉,他的那些措施也逃脱不了“人亡政息”的命运。虽然洪武时期制定的《大明律》一直在整个明王朝都起着作用,但朱元璋的子孙在明太祖去世后就慢慢减弱了执行力度。朱元璋本想建立一种制度,使他的子孙万代永践帝祚,为这个目的,他用尽了各种方法,比如曾举办背诵《大诰》比赛,然而这本身并不是建立制度,而只是一种“花架子”。

    制度建设不是制定几条律令那样简单,也不是发布几道禁令就算万事大吉,而是建立一种机制,这种机制能保证具体的律令、规定不折不扣地执行,不随掌权人的更替而发生大的变化。“不折不扣地执行”不难,朱元璋就可以做到;不随权力的更迭而出现“人亡政息”的现象,朱皇帝万万做不到。形成这种机制,一个十分重要的前提就是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封建帝王如朱元璋怎么也不会走这一步。

    封建帝王最怕的是大权旁落,想方设法诛杀功臣,剥夺他们的权力,怎么会容忍卧榻之侧有他人存在呢?因此我们可以说,封建社会缺乏的并不是具体的法律条文,也不是大公无私、铁面无私的官员,更不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而是集体执政的民主精神。以“一言堂”始,恶性循环,末了乃以“一言堂”终。袁世凯当了大总统后不久便要称帝,与其说袁某的个人品质有问题,毋宁说几千年的封建帝制把袁氏熏透了。

    这种民主机制不是朱皇帝所能接受的,同时任何封建皇帝都不能接受。所以,不管这些封建帝王建立清明世界的愿望多么强烈,治国安邦的策略多么详尽,到头来只有王朝没完没了的更替,却始终不能良性循环。当然,没有民主的参与,一个人说了算,社会也可以前进,也会有发明创造,遇到好皇帝的话,老百姓甚至可以生活得不错,但它难以消弭王朝更替带来的动乱。惧怕权力受损,是朱元璋们建立民主制度的障碍,当他无力掌控他的王朝时,新的掌权者便诞生了,但那个障碍仍然存在于新王朝。

    皇帝个人情绪与文字狱

    不管是哪一个封建皇帝,除非他已经看到了黄昏的色彩充斥了王朝的各个缝隙,否则决不会故意使举国生活在恐怖之中。封建王朝发生文字狱时,一般是人心惶惶,不知如何开口讲话了。因此郑板桥说“避席畏闻文字狱”。实际上,不少文字狱与那些文字得罪了皇帝本人有关,换句话说,是触犯了皇威。我们几乎不屑于区分文字狱的类型,而常常把与文字有关的狱案笼统地用“文字狱”一词进行概括,其实它的种类并非仅仅一个。文字上的好多狱案,只是触犯了皇威,那些写家倒不具有别的目的。朱元璋杀死的许多文臣,就是写作时使用了朱皇帝不喜欢的词。有人说老朱是个不错的皇帝,杀文臣是清朝御用文人的陷害。这话虽然有几分道理,但却漠视了皇权的厉害。慈禧太后曾说过,谁让她一时不高兴,她就让他一辈子不高兴。但凡封建主子,不管明朝清朝,也不论男女老幼,本质都是一样的,顶多在具体行为上有一些可以忽略不计的细微差别。

    乾隆皇帝即位之初曾说:“与人临文,原无避讳,诚以言取足志。一存避讳之心,则必辗转嗫嚅,辞不达意。嗣后一切章疏,以及考试诗文,务期各展心思,独抒杼轴,从前避忌之习,一概扫除。”他进行了“刷新前朝弊政”的改革,社会呈现了新面貌。这一时期虽然仍有一些文字狱,比如乾隆六年(1741年)的“谢济世私注《大学》案”,但没有当作政治问题处理,乾隆只说谢济世“迂”,将谢氏私注的经书及书版一并烧毁,谢济世本人仍在原来位置任原职。喜弄文墨的文人上表称颂皇帝“上下无隐情”、“为政以宽缓”等等,不应一概看作谄谀之词,的确有现实的影子。

    暴风骤雨似的文字狱起于“伪造孙嘉淦奏稿”案。以敢于直言闻名的孙嘉淦,历任左都御史、吏部和刑部尚书及直隶总督、湖广总督等要职。乾隆十五年(1750年)七月,江西千总卢鲁生与守备刘时达合谋,编造了一篇假托孙嘉淦之名的奏折底稿,指责乾隆的“五不解十大过”,想借此制止乾隆劳民伤财的首次南巡。乾隆十六年六月,“伪奏稿”流传到云南时被乾隆帝发现了,由此他辗转根究,在全国追查伪稿作者。到当年十一月,仅四川一省即逮获传抄伪奏稿犯280余人,湖广、江西为数更多。乾隆十八年(1753年)二月,乾隆帝下令将卢鲁生凌迟处死,刘时达斩决,与此案有牵连的人也受到了惩处。这一桩“文字狱”,使许多士人的气节丧失殆尽,从此每况愈下。

    清末出现“万马齐喑”的局面,原因之一正是民众在此伏彼起的文字狱危困环境下自我保护的结果。为什么乾隆从当初即位时的统治思想,一变而再一次使中国陷入文字狱的渊洑?如果没有孙嘉淦伪稿案,乾隆会不会搞那么多文字狱?历史虽然拒绝假设,但只要我们把众多文字狱案件归拢一下,会发现,好多案件其实与皇帝本人的情绪有关。换言之,如果那篇孙嘉淦伪奏稿不是针对乾隆个人,案子就不一定搞得那样让人惊恐!封建制度与文字狱没有因果关系,同一件事,此皇帝可能不搞,彼皇帝却以为不搞“国将不国”;即使是同一个皇帝,也可能彼时不搞此时必搞。因为,封建帝王怎样想怎样做,别人奈何不得,皇权遮天蔽日,不受丝毫监督。封建专制社会,朕即国家,皇帝的逻辑就是:指责他个人,就是对国家不满。我们不妨猜测一下乾隆大帝的心理:突发的伪稿案使乾隆大吃一惊,他总以为他的政策相当好,别人应该感恩戴德,嘴里不吐一个“不”字。这时他感到全国涌动着一股不满和敌对的暗潮,而之所以如此,皆因宽松政策所致,应该在全国代之以严苛方略。这种猜测不是无端的,安徽程树榴为人诗集所作的序言中有“造物者之心愈老而愈辣,斯所操之术乃愈出而愈巧”,乾隆帝承认“愈老愈辣”骂的正是自己,程树榴最后从宽斩决——比凌迟处死要少许多痛苦。乾隆本可以再严酷一点(当然也可以一概不追究),可能是他当时心情好,这个程树榴于是“捡了个便宜”。

    扭曲的惜才

    对啮噬国基的人,皇帝虽然很生气乃至生出杀气,内心却对他们有感情,常常放一马。这一点,和他们用强硬手段对付“谋反”的人是有些不同的。乾隆对李侍尧就是一例。据说,云贵总督李侍尧贪污索贿一案败露后,经钦差大臣和珅初审,定为“斩监候,秋后处决”,但大学士、九卿奉旨核议时,认为应该从重,改为即行斩决。复审报告送达皇帝那里,办事果断的乾隆皇帝不仅不再果断,而且相当犹豫。

    为什么犹豫?因为李侍尧乃乾隆的宠臣。乾隆最看重的不仅在于李侍尧对自己的忠诚,也看重李侍尧的能力。他曾多次当着其他臣子的面表扬李侍尧“天下奇才”、“最能办事”、“最会办贡”,言外之意“人才难得”。一般而论,对领导宠幸、看重的人,集体讨论其善恶美丑时,讨论云云,徒有虚名,只是一种形式,讨论者往往只是奴性地揣摩领导意图。因此,当大学士、九卿会审认为李侍尧应“请从重立决”时,乾隆有点吃惊,同时很不满意。皇帝不满意,但他又不想抛开“尊重律令”这块金字招牌,极力装出倾听“众议”的姿态时,没完没了召开商讨会议便成为权力者喜爱的一招。民国年间,曹锟想当一当总统,便让议员选举,议场由军警包围,议员如果不选他曹某人,就别想回家。

    不满意的乾隆,又命令“各省督抚议”,而督抚依然是“咸请如大学士九卿议”,主张从重处理,判斩立决。就在乾隆有点伤脑筋的时候,江苏巡抚闵鄂元(当时他还在安徽巡抚任上)主张给李侍尧一条活路。据《清史稿》云,闵鄂元是窥得了皇上的真实意图——“宽侍尧”,所以,他才别出手眼,与众不同地认为:“侍尧历任封疆,勤干有为,中外推服。请用议勤、议能例,稍宽一线。”闵鄂元做这样的表态,并不是毫无所据的乱说,而是有《大清律例》的“八议”做理论依据。所谓“八议”,包括“议亲”、“议故”、“议功”、“议贤”、“议能”、“议勤”、“议贵”、“议宾”等内容。《大清律例》的“八议”对象,实际说来都是统治集团的“亲贤勋旧”,他们即使犯了法,执行过程中的程序也与芸芸众生不同,法理上获得特殊待遇。

    “八议”的好处究竟有哪些,害处又如何理解,为什么自从它在三国曹魏时期入律以来,直到清朝都成为历代法典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只简单否定或苍白肯定,未免显得稚嫩和空洞。但就李侍尧一事来讲,“八议”使铁案迅速软化,最后乾隆皇帝下诏:“罪疑惟轻,朕不为已甚。”改斩监候。也就是说,李侍尧判了个死缓。至于那个闵鄂元,因为此事做得合于圣意,而被调任到富庶的江苏做巡抚。

    大约半年之后,乾隆皇帝寻了一个机会,让李侍尧走出监狱。李某被授予三品顶戴,赴甘肃“总办军务”,接着又任陕甘总督。自此李侍尧不仅获得了生命,仕途也相当坦顺。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李侍尧又转任闽浙总督一职。《清史稿》称李侍尧虽“屡以贪黩坐法,上终怜其才,为之曲赦”。又曰:“侍尧眷遇尤厚,屡坐赃败,屡屈法贷之。盖特怜其才,非以其工进献也。”李侍尧病逝后,乾隆帝赐银祭葬,并赐谥号“恭毅”。此事如巨石投进湖里,荡起的涟漪由近及远,深刻影响着人心。

    乾隆对李侍尧的所作所为,粗看和他的治国理念有矛盾之处,因为这位皇帝一直认为:“劣员多留一日,则民多受一日之残,国多受一日之蠹”,“斧钺一日未加,则侵贪一日不止。”实际上,他对官员的贪腐是有所区分的,并不认为能臣如李侍尧之贪之腐和蠹国害虫有关联。乾隆时代,重能轻贤的倾向明显。乾隆中后期,士大夫的道德操守日益懈怠,官员不以清廉品节相尚,出于能员的贪官倒不乏其人。

    帝王的这种理念,直接源于专制的皇权思想。因为专制体制下,皇帝需要听话的官员,哪怕他是一个贪官,但只要奴性十足,效忠主子,也会得到恩宠。这些贪官,喜爱的只是财、色、酒,根本不会公然挑衅皇权,不会导致皇权不稳固。老百姓的日常生活虽然也是皇帝思考的,但与权力的垄断和独占比较起来,永远处于第二位,甚至是末位。这种逻辑,虽然没有一位帝王肯于明确加以表述,但观其行为,却大多如此。

    而且愈到皇朝末期,那些皇帝秉持这种逻辑的痕迹愈明显,直至新王朝建立。

    缘何立国皇帝重反贪甚于重臣子个人的能力?皆因他们亲眼见到腐败对国家的侵噬,亲眼看到官员的贪腐怎样激起民愤,亲眼见到贪腐怎样把老百姓逼上梁山,亲眼见到敌手如何摧枯拉朽。所谓能臣创造的价值,与贪腐巨大的负效应比较起来,不仅不如九牛一毛,而且连皇朝根基都敢吞噬的人,哪里谈得上贡献?但第一代帝王耳闻目睹的事情,后代帝王则是仅有耳闻无缘目睹,久而久之也就有一搭没一搭了。以后新王朝循环往复,重走前朝老路。

    反腐败与忍让腐败,实际总在纠缠乾隆的心智。究竟哪一个更可怕?是腐败可怕,还是将反腐败的措施诉诸社会更可怕?是宽恕李侍尧这样的贪腐者可怕,还是将其一网打尽可怕?置腐败于何地,粗看是反贪坚决不坚决的问题,其实与如何治国相关。《清史稿》曰:“人君驭群臣,既知其不肖,乃以一日之爱憎喜怒,屈法以从之,此非细故也。”诚哉斯言!可惜仅是史家如此认为,乾隆们却未必持此识见。

    容忍度

    在清朝统治史上,不管是皇帝还是大臣,一直都警惕贪腐。放大一点说,不仅清朝,任何一朝帝王都知道贪腐是蛀蚀皇朝根基的恶劣行为,因此大赦天下时都不包括贪官污吏。然而,警惕归警惕,重视归重视,贪腐现象仍很普遍。

    顺治十年(1653年)正月二十六日,顺治帝到吏部视察,专门谈到对官员的考核情况。他对那里的官员说:贪官何其多呀,这些家伙平时侵渔小民,当遇大察考官之年,也会小心谨慎。大学士范文程等人说,贪贿之人未做官的时候,也知道不该做贪官,可一旦做上官,就见利忘义、利令智昏。顺治说:这都是因平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所造成的,如果持守有定,怎么能被金钱财物所诱惑呢?

    顺治十一年(1654年)四月二十七日,吏科给事中林起龙给顺治皇帝上了一道奏折,也是对贪腐的探讨。其中说:州县官员所以贪污有三条缘由:一是日用之累;二是媚奉上官之累;三是曲承差使之累。林氏所言着眼于当时的现实。他在奏折中请皇帝对官员严加教诲,使贪官痛改前非,各尽职守。同时乐观地认为,如此一来,则大法小廉,太平可致。显然,林起龙的话颇合皇帝的心意,顺治闻奏后,命令有关部门研究讨论。

    把这两件事放在一起看,也许可以推测出顺治皇帝对付贪腐的措施。严肃考核,做好思想工作,提高官员待遇。不过,这未必管用。清朝不仅没有从贪腐的泥沼中挣脱出来,而且后世子孙一代腐过一代,难以自拔,和珅大案即为明证。约略说来,和珅一案有三点使平民百姓特别震惊:一是涉案金额之大,二是作案时间之长,三是他与皇帝距离之近。做过中华民国大总统的徐世昌,在《将吏法言》中说:“清乾隆四十二三年以后,和珅尊宠用事,以聚敛自丰。是时督抚如国泰、王亶望、陈辉祖、福崧、伍拉纳、浦霖辈,赃款动至数百万之多,皆恃和珅为奥援。用事二十余年,康、雍、乾三朝之气,尽斩丧于一人之手。”其实,和珅敛财的本领再大,在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皇帝面前,也属于奴才,说拿下就拿下了。况且,任何人也没有办法一铁铲挖一口井,一下子贪污几亿两银子,和珅的脏手肯定已经伸了不知道多少次,但从不被捉。乾隆是何等人物,居然酿成如此局面。不用“姑息”、“纵容”等词汇,万难解释这种奇离古怪现象。

    从根本上讲,专制皇朝不容易解决一个“贪”字。因为酿造贪腐社会风气的原因,在于专制制度本身。如果官员的命运是由身居高位的上司决定,而这个上司又只受皇帝本人的监督,实际上一切监督措施只是具文,都不存在了。这就为贪赃枉法之辈千方百计寻求一个手握重权的人作靠山提供了动机,十分自然地,社会风气、政治风气也就日益糜烂。古今中外,贪污腐败为共有的现象,但像清朝后期那样贪污成为常态,几乎无官不贪是极其少见的。试想,和珅的贪黩,上至王公,下至普通百姓,尽人皆知,却在乾隆去世后才事发,这个皇朝如何不破败!腐败之事,俸禄低只是一个借口,哪里是真正原因。

    据说,顺治非常崇拜朱元璋。顺治十六年(1659年),皇帝定下惩罚措施,曰,贪官赃至10两者,痛打40大板,流放到席北(吉林省境内)地方,其犯赃罪应杖责者不准折赎。衙役犯赃1两以上者同样流徙,赃重者处以绞刑。这些条例,不由让人想起朱元璋的“剥皮实草”。律令虽严,却仍然遏制不住贪风蔓延。

    揭露官员贪污案的多与少,与老百姓耳闻目睹的贪污行为并不是一回事。世人知晓的那些案件都是被曝光的,只是冰山的一角。而决定曝光概率的,又与反腐体制和容忍度相关。朱元璋留给后人的印象是嗜杀成性,对贪墨者挺残暴。不能说这样认识不对,但失之于笼统。其实,在对贪污的容忍度上朱元璋超出大部分皇帝,几乎是零度容忍。他在贪墨还是清廉这件事上有洁癖,他总希望自己亲手打造的社会没有一个贪官,让下层人都过安定的日子。所以,他容不得官员有丝毫贪污,贪一点,就大开杀戒,几近变态。朱元璋慨叹:“我欲除贪官污吏,却奈何朝杀而暮犯!”未尝不是指理想与现实的矛盾。

    因此说,社会公布的贪官数字,很难说预示着什么,任何时候它都与朝廷对贪墨者的容忍度有关,与及时有效的监督有关。反腐成效,最直接的是要看老百姓的感受,而不单纯是数字。反腐措施起作用,主要还是在于先进制度的支撑。

    身边人

    时下的新闻中,常有某骗子冒充领导亲属行骗的消息。初闻此类事,似觉新奇,查诸历史,其实没有一点新意,旧滓泛起而已。

    晚清时,陕甘总督乐斌的家丁陈二,就是一个招权纳贿,贪赃枉法,无所不为的家伙。别看陈二只是一介家丁,呼奴唤仆,十分自得。乐斌在四川为官时,陈二赴宴归来,必坐四人大轿提灯而回,衙役数人环绕侍候。乐斌做了陕甘总督以后,陈二的地位也随着攀升。陈二再娶,兰州各位官员都送了贺礼。结婚那天,候补文武各员都前去祝贺,奔走趋跄,甚于奴隶。成亲拜堂后,兰州知府章桂文、皋兰知县李文楷亲自秉烛送陈二入洞房,新娘则由和祥与章桂文的老婆搀扶。清朝的张集馨在《道咸宦海见闻录》中不无嘲讽与无奈地感叹道:“一堂鬼魊,暗无天日,不仅政由贿成也。”

    陈二的事情虽与“行骗”无关,起作用的因素却完全一样。一个家丁,婚礼场面这样张扬,这般宏大,官员们趋附的是当事人陈二吗?非也!在于乐总督也!没有乐斌这张皮,陈二安有这样的毛?《左传》云:“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兄弟也好,姻亲也罢;门生也好,故吏也罢;心腹也好,幸奴也罢,都是官员这棵大树上的枝枝叶叶,都是官员那张关系网上的网目。身为布政使的张集馨,不在乐斌织成的关系网上,处境就非常孤立,地位颇受威胁,竟生“决意引退,避其逆锋”之想。张集馨查办的案子,很多涉及乐斌,碍于各种因素,最后只能不了了之。

    所以说,陈二之流,虽然可恶,撑腰的则是总督乐斌,一些人趋跄若仆役,也是希望得到乐斌的遮蔽。前时,曾有落马的贪官解释情妇多的原因,自诩魅力无穷,讨女人喜欢。这种愚蠢至极的糊涂话,玷污了操守良好的妇女不说,也抬高了追逐金钱、权势的那些情妇。树倒猢狲散。无良官员不受制约,乐斌的陈二就会永存不息。

    陈二只是官员身边的人之一,凡官员的亲朋故旧吏胥家丁衙役,都可归入这个类别内。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彰显着他们自己的品行,也可以透视出官场的种种作风。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说,吏、役、官之亲属、官之仆隶,这四种人,“无官之责,有官之权。”清代的邵晋涵把幕宾、书吏、长随,作为对清朝“吏治”起实际作用的三种人,认为“官拥虚声而已”。清代的长随是什么人物?赵翼《廿二史札记》“长随”条曰,在明代,长随本来是那些跟随大宦官的小宦官。至清代,长随成为对官员跟班的俗称。实际说,不论官员身边的人怎样弄权,根子都在官员本身。从没听说哪位倒霉的官员仍有长随,仍有点头哈腰的逢迎者。

    陈二们的做派,得益于长官的权力,陈二是“标”,长官才是“本”。陈二的行为,昭示制度的缺漏:地方官要保住乌纱帽并且升迁,就要建立自己的吏役队伍,编织庞大的关系网。这样上下遮罩、提携,便可视上司如兄弟,视考绩为无物,或将它作为打击、拉拢人的手段。上下皆这般操作,非一个乐斌如此。直隶总督桂良,卖缺受贿,劣迹昭著,“丑声载道,民怨如仇”,但因是恭亲王奕?的岳丈,朝中有奥援,便无人参劾。于是桂良越发有恃无恐,无所顾忌。细想,桂良与陈二只是地位不同,手段则丝毫不差。

    因为没有实质性的监督,选才用人都是几个有地位的人说了算,陈二便有机会搂抱乐斌的粗腿,便可明目张胆贪赃枉法;乐斌因为上下有人赞扬、拥护,即使对公事例案不甚了了,也照样做官。晚清与入侵的外敌打了几次仗,最后皆以惨败收局,不是清朝皇帝不想胜利,也不是清朝老百姓不爱国,而是制度造成的各种因素使然。

    倘说陈二的作用,他是一面镜子,映照出大清的自负、荒唐与荒凉。

    何尝知道是新机

    对清王朝失去几次发展机会,表示惋惜的人不少。比如清朝入关初期,外国传教士汤若望颇受皇太后和顺治皇帝礼遇,但随着顺治帝病故,汤若望被攻讦,从而使中西文化交流的窗户刚打开便被关上了。言外之意,倘若清王朝沿着顺治的路一直走下去,近代中国就不会落后于西方。其实,这是学者的慨叹,是坐在书斋里生发的良好愿望,也可以说是痴人说梦。那些权力人物哪里会这样走路?

    顺治尊崇汤若望只是一个个案,就像李世民与魏徵君臣建立的关系一样,世人可以羡慕,也可以称赞,但那不是可以复制的君臣关系。就顺治和汤若望来说,是皇帝本人的个性和汤若望个人的能力造成的良好关系,也是清朝立国初期特殊情势结出的果实,而不是一种稳固的国策。时过境迁,这种关系便不复存在。顺治一生尊敬汤若望,可惜去世太早,不久汤若望便蒙冤了。

    人在政在、人亡政息的治国方式,在我们这块土地上存在很久了,清朝统治者不仅完整地把这一点继承下来了,而且还有光大之势。原因在哪里?因为这种治国方式所有的人(君、臣、民)都驾轻就熟,能给当权者带来最大的利益,没有任何法令,更没有任何人可以约束皇帝。这已经成为了一种颇具特色的政治文化。这也是中国历史上有点野心的人都想当皇帝的原因。即使辛亥革命后,袁世凯还是舍弃大总统不做,做了几十天皇帝。辛亥革命后,人们的民主思想确实发芽了,这事倘若在清之前,袁某人很可能成功,但那时不行,这块土地上有了民主幼芽。不得已,袁世凯取消了帝制。

    袁世凯是个聪明人,为什么干这等龌龊事?曰:利也。这个“利”

    字,不单指经济利益,也包括政治方面的。帝制培育的国民是低眉俯首的顺民,二百六十多年的清王朝统治,使原来的顺民又“顺”成了奴才,成了奴性十足的顺民。最后,民:不管用什么方式变成君之后,一如早先的皇帝;臣:不管用什么方式变成君之后,更是一如早先的皇帝。中国专制社会,过几年、几十年、几百年就变个皇帝,却万变不离其宗。“宗”指什么?是不是那个“利”字呢?

    没有高深道德修养的人,抵御不了这种诱惑,只顾集团利益的人,不会痛击这种诱惑。顺治哪里有力量抵御这种铺天盖地的诱惑呢?不要说顺治,就是他的后代,哪里有一点抵御的可能呢?马基雅维里说,人性的软弱使民众难以抵抗腐败的诱惑,他们不易为共和做牺牲,反而更容易被专制权力所网罗,为了一点小恩小惠就成为专制的帮凶。

    具体点说,顺治确实对汤若望很敬重,尊称他为“玛法”(满语,长者或爷爷)。1653年4月,又诏赐汤若望为“通玄教师”(康熙时为避讳,改“通微教师”)。顺治皇帝对汤若望介绍的西方科学文化知识,感到十分新奇。可以说,汤若望为顺治皇帝了解西方打开了一扇小窗。不过,帝制培育的土壤是个创造奇妙事物的场所,顺治重用汤若望,别人干涉不了就不加干涉。但事情不算完,顺治死后再说。果然,1661年,顺治皇帝驾崩,康熙即位。康熙三年(1664年),一个叫杨光先的大臣起诉汤大人,鳌拜等四辅臣支持杨光先。

    杨光先列举了汤若望等人的三条大罪:其一是潜谋造反,其二是邪说惑人,其三是历法荒谬。杨光先认为,在中国传教的汤若望,有颠覆中国的阴谋,提出:“宁可使中夏无好历法,不可使中夏有西洋人。”

    73岁的汤若望此时已重病在身,肢体瘫痪,言语不清,由作为“同案犯”的比利时籍耶稣会士南怀仁在旁代为申说,而汤本人根本无法向审判大臣解释。其实,不老迈就有解释的机会吗?即使有机会,解释又有何用呢?另据有的书籍披露:杨光先在控告过程中大施贿赂手段,他花费了白银四十万两,买通了许多办案官员,还施惠宝珠十八颗,堵住了一些人的口。其实不用破费,杨光先必胜——此一时彼一时也。治国策略总是随皇帝的更替而变化,就是同一个皇帝,也常常前期与后期大不相同。

    刑部采信了杨光先的说法,将汤若望等人的罪名定为大逆之罪,并根据刑律拟出处理方案:将汤若望等钦天监官员凌迟处死;相关人员之子斩立决;不及岁之子、妻室、家人、地亩、财物等严查入官。四辅臣向孝庄太皇太后作了汇报,孝庄太皇太后非常不高兴,斥责他们说:“汤若望向为先帝信任,礼待极隆,尔等岂俱已忘却,而欲置之死耶?”

    孝庄太皇太后这些话救了汤若望,年逾古稀的他被释放了,回到了宣武门他的教堂里去养病。康熙五年(1666年)8月15日,汤若望逝于寓所,享年75岁。康熙八年(1669年)9月,汤若望得到彻底昭雪。

    简述汤若望这一阶段巨大的人生转折,是想说,顺治重用汤若望不是清朝走入新路的契机,统治者们没那个觉悟。“机会”不是随处可见的,需要天时地利人和。倘若清朝统治者意识到过去曾经失去过机会,后来为什么在统治力已经日见其绌的时候仍然错失良机?况且,几千年培育的土壤已使这块土地上的人们习惯于固有的一切,习惯于争论“夏”“夷”问题。晚清时,郭嵩焘说了几句西方的好话,便惹来了满朝文武及在野士大夫的愤怒。卸任回到老家时自巡抚以下的地方官员都“傲不为礼”。

    那个岁月,据清朝开国的时间已经很远了,尚且如此,顺治时代人们的思想是何种水平,完全可以推测出来。专制带来的政治利益,必然也使经济利益附在政治这张皮上,从上到下贪污腐化且明目张胆。然后恶性循环,无视新的机会,贻误新的机会,扼杀新的机会。

    缺欠

    溯观前人的反贪行为,不仅律令的言辞不失严厉,而且特别重视对贪官的惩罚,“雷声”大,“雨点”也不小。比如,几乎所有王朝都不赦免贪腐之徒,异地做官的奇特之举更少之又少。然则反腐的效果却不尽如人意,常常按下葫芦浮起瓢。事情这般蹊跷,不免替古人担忧,生出一则以喜一则以忧之感。喜者,除了想过把权力瘾的皇帝以外,大多数帝王对贪污腐败恨之入骨,一生要拿出很大精力处理这件大事;忧者,自然与效果不佳有关。不少权力持有者,重视皇朝国力的培育而轻视反贪反腐,把净化腐败行为看作政权运行过程中的一种固定程式,不能不反,也不可太反。于是,腐败成了弹簧,当掌权者的反腐力度加大时,腐败便慌张遁迹,而一旦环境稍变,它便横行于世。历朝反对贪污腐败的措施虽然有增有损,然而其效果却总在重复先前的旧迹,原因在哪里?

    贪腐是伴随着私有制和阶级的产生而出现的,也可以说它是社会制度进步和人类本身进化的产物。不过,由此而断定贪污腐败具有积极意义,即使不算致命的错误,也是十分轻率的想法,有只看一点不及其余之嫌。某一事在一定阶段对社会有一种推动力,但当社会进入更高阶段以后,原有的那点推动作用可能消失殆尽,显露出十分明显的负面影响。贪腐虽是伴随着社会进步而产生的,但它是一群人剥削另一群人的形式之一,是“公权力”私有化的表现,是权力者滥用“公权力”的开端。

    人类在原始社会处于淳朴自然的状态中,生产品无剩余,也没有财富的积累,私欲无从产生,更谈不到贪污腐败。一旦社会发展,原来管理公益事务的管理者,更多接触了物质产品,有机会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在“五帝”时代后期,中国出现了贪贿现象。

    《礼记》有一节文字,介绍社会的变化更形象更详细一些。《礼运》篇说,原始社会道德风尚是“天下为公”,“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些话,可能言过其实,但在那种环境下,我们的祖先有此举止,也算正常。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天下为公”就变成“天下为家”了,不仅“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而且“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淳朴的社会风尚被重权谋和尚军事所代替。从此,贪贿产生了,反对贪污腐败的行动及其有关的伦理道德也相应产生。

    这种变化蕴含的更深理论,学者可能有不少独到的分析,但以本人看来,有三点不能忽略。

    其一,贪污腐败首先是官员的事情,涉及官场道德和职业道德,官场反腐才找准了主角。

    其二,人类性恶还是性善,历来有争议,几千年来没有一个定论。定论与否,对普通人而言不太重要,反正普通人活在世上,由着性子来的可能性不大。对官员而言,究竟性恶抑或性善,意义就大了。假如官员的能力和道德水准近乎圣人,我们草民俯首听吆喝就行了,没有必要进行监督。但原始社会的公共事务管理者跃进到阶级社会的官吏以后,贪腐便开始了。原始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者、阶级社会的官吏、贪腐者,三者究竟构成了什么样的关系呢?倘说所有的官吏都贪腐,那有夸大其词的嫌疑,然而若说官吏个个是“特殊材料制成的人”,能够“拒腐蚀永不沾”,恐怕也不现实。官吏是靠不住的,只要有机会,很容易成为贪贿者。

    其三,军事力量孱弱可以动摇国基,贪腐严重时也可以动摇国基。发展经济,本来是为国富民强,贪腐却可以在富庶的旗幌下使国弱民穷。

    如果单纯重视发展而不重视反腐,发展带来的繁荣,将被贪腐所溶毁。这就需要有效的反腐,而不是装装姿态。而有效反腐的关键之一,就是突破自我监督的窠臼,监督者不能仅仅是官吏本身,要允许别人置喙。

    贪污,是极易被其他政绩掩盖的。面对世界近代化浪潮的冲击,晚清的李鸿章采用西法、举办洋务。洋务运动虽是近代中西文化撞击和交融的结果,但如果没有对历史趋势的深刻认识,如果不知道中国正处于“数千年未有之变局”,如果不知道中国遇到了“数千年未有之强敌”,这样的积极抵抗策略是不可能创造出来的,其历史意义不能忽视。但李中堂通过办洋务发了大财。作过《李鸿章传》的梁启超,虽然对于时人盛传李鸿章富甲天下一说持怀疑态度,但也认为李氏有数百万金之产业,招商局、电报局、开平煤矿、通商银行等,均有李鸿章的不少股份,南京、上海等地的当铺、银号也是他的。据说梁启超算的这账还不全,至少漏掉了土地一项。李鸿章拥有的土地,据说在最盛时期达250多万亩。据统计,仅在合肥东乡,李氏就有耕地约60万亩,占当地耕地的三分之二。除李鸿章外,其他洋务要员和官僚买办都发了财。

    至于用人,在官场上,李氏任人唯亲几乎不加遮掩,儿子李经方和干儿子盛宣怀都是着重培养的人。盛宣怀曾说:“合肥(李鸿章)用人,唯恐功为人居。”《清史稿》论李鸿章:“唯才气自喜,好以利禄驱众,志节之士多不乐为用,缓急莫恃,卒致败误。疑谤之起,抑岂无因哉?”

    中国古代官僚制管理机构,呈金字塔形状,顶端的皇帝是核心,皇帝之下是各种等级的权力支配者,底端则是人数最多的小百姓。从上到下,架构是一样的,李鸿章居于帝王之下,而在一般臣子之上,其施政的措施即自由也受制约。所谓自由,是全国范围内没有几个人敢挑他的毛病,他要什么便有什么,他看上谁便可以顺利提拔谁。不过也有所制约,虽然大多时候这种约束是徒有虚名的。当他得不到皇权的青睐时,受冷落、遭弹劾便会不请自来。也就是说,整个官僚集团,与老百姓是相隔的,老百姓需要什么,官员不了解,官员怎样施政,老百姓不关心。社会只会因统治者本身的能力、道德不一样而略有不同。这种情形下,官本位思想、官僚主义作风、行政腐败等很猖獗,也被人视为很正常。无论是谁,置身于这种体制,都会发生变化,李鸿章的做派还算好的。“蓬生麻中,不扶而直;白沙在涅,与之俱黑。”除了改造古代专制官僚制为现代民主的官僚制,遏制李鸿章实在不易。

    大面积沦陷

    当一个社会的腐败程度非常严重时,世人便常用“贪腐遍地”、“无官不贪”等字词来形容。这类概括性极强的词句,常常被指责为以偏概全,没有科学区分主流和支流。实际上,这类字词,不在于严谨判断,而在于发泄不满情绪。哪一个社会都不能一概而论,即使政治制度完全一样的封建王朝,因为执政者不同,治理贪污腐败的措施有异,结果也便大不相同。

    比如,雍正皇帝做一把手时,清朝实行“完赃减等条例”。也就是,贪污的犯官,如果在一年的时段里补赔了所贪的款子,就可以免死减罪发落。等到乾隆执政,便废除了这一条例,而代之以“完赃不准减等”。即使补足了贪污的金钱,该砍头依旧砍头。嘉庆即位,政策又有变化,完赃不仅可以减等发落,而且即使“三年限外不完”,死罪人犯只要在监狱里待一辈子就可以了。

    然而,这种种差异,仅能造成贪腐程度不同,不能从根本上遏制贪污腐化的扩张。历史上,不管哪个朝代,反贪的路数基本是一样的:狠抓思想道德,设置监察人员,青睐严刑峻法。这些招数,施用起来,是会起作用的,否则不会用了又用。不过,效果并没有人们预想的那么好,否则一些非常浅显的道理,没必要一代又一代重复,一年又一年讲述。就说道德吧,中国讲了几千年,不仅位居九五的人重视,每个与乌纱帽沾边的人都年年讲,月月讲;道德真正高尚的人讲,行为龌龊、蝇营狗苟的人也讲。顺治帝执掌清朝大权的时候,曾对贪官之多的现状大发感慨。大臣说,那些贪官没有做官的时候,也知道不该做贪官,可一旦做上官,就见利忘义、利令智昏。顺治说:这都是因平日不能严格要求自己所造成的必然后果,如果认识明白,持守有定,就不会被金钱财物所诱惑。据说在场的大臣频频点头。清朝讲述为官之道一讲就是三百来年,直到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被推翻。高尚者或许以为,讲且如此,不讲更糟,因此需要更加起劲地讲。

    品德低劣的人,也不反对大讲特讲,因为他们可以拉大旗作虎皮,在道德之光下贩卖丑陋。在耀眼的光芒之下,思想道德一直受到令人痛心的挑战和侮辱。清朝后期的几桩大案,为道德的无奈和崩塌作了极好的注脚。

    乾隆统治后期,贪官不仅数目多,而且官位高,赃款金额非常大。如山东巡抚国泰“婪索诸属吏,数辄至千万”、浙江巡抚王亶望,生活奢侈,大肆收受诸州县贿赂。后来他在甘肃做布政使时的赈灾案爆发,牵出甘肃官场集体腐败大案,其中他一人就贪污白银三百余万两。闽浙总督伍拉纳、福建巡抚浦霖事败后,籍没伍拉纳家产时,得银四十五万多、如意一百余柄;查抄浦霖家产时,得金七百、银二十八万,田舍价值六万多。罗列这些案件,目的并非不承认乾隆朝的经济发展,而是觉得好多事不可理解:那时朝廷依然崇尚思想道德,依然有各种监督,依然有刑律,然而贪腐却日趋严重,日益普遍,症结究竟在哪里?更令人深思的是,闽浙总督兼浙江巡抚的陈辉祖,在奉旨查抄王亶望家赀时,将很多物品抽换抵兑,捞取钱财,中饱私囊。可谓反贪者也堕入贪污泥沼。

    乾隆朝的文字狱已经使举国臣民变得如同奴才,舆论不仅一律,发声的时机也与皇朝的安排步调一致。也就是说,那时社会绝对是一种声音,绝对安静。在铁桶一般的社会里,官僚集团却上演一出又一出腐败大戏,难道仅仅是因为道德不坚定吗?高官有那么好的政治经济条件,为什么还不坚定?国泰系刑部官员出身,熟知国法,官至封疆大吏,俸禄也相当丰厚,但仍婪索不已,究竟是何种原因?提倡道德的乾隆皇帝,任命的大员却乖戾刻薄,盛气凌人。山东巡抚国泰情性恣睢,对属员任性吹求,轻喜易怒,藩司于易简也要向他长跪回话;浙江巡抚福崧性情偏执,近于刚愎;两广总督富勒浑刚愎自用,暴戾乖张;闽浙总督伍拉纳躁急苛刻。道德究竟为何物?

    一个社会,存在乱象,不在于舆论不一律,不在于老百姓维护自己的利益,而是专制皇权使政治、经济、文化变得畸形。皇权之下,官员仅仅满足于自肥,视民众如无物。

    素常我们说,封建的皇权统治必然导致腐败堕落。至于为什么“必然”,人们懒得去说。

    实际上,专制统治者不是皇帝一个人,而是整个官僚集团,社会上的规则都是权力集团制定的,只不过皇帝居于金字塔的最上层而已。在专制社会,一个镇长就是一个土皇帝,社会有数不清的土皇帝,他们的话就是法律,道德、监督等等,只是他们掌中玩物,你说监督之类还能起什么作用?专制皇权统治一方面努力禁锢人的声音,一方面偷懒,不去开拓新思路谋求发展,而宁愿拿出很大精力论述自己的招数如何好,他人的思路怎样要不得。

    没有贪官的社会永不会有,但大面积贪腐的景象却可以避免。招数就是不要妄自尊大,裹足不前,而要不断学习和创新,承认失误,弥补疏漏。无论经济发展多么迅速,成果落入王亶望之流、国泰之辈腰包里,国基哪里会稳固?说白了,专制才是造成大面积贪腐的祸首,国泰们才是侵噬大清江山的蛀虫。

    偶然发现

    再严密的监察制度,也有作用消涣的时候。譬如,清朝的监察制度是比较细密的,然而好多大案要案露出丑恶面目来,则与监督机构没有什么关系。最明显的是王亶望案。

    王亶望的案子引起乾隆的注意,并不是各路御史奏报、弹劾的结果,而是与阿桂、和珅在甘肃评定苏四十三作乱有关。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三月,甘肃河州爆发了苏四十三领导的回民起义。经过几次交战,官兵损兵败北不能速胜。乾隆很生气,撤了陕甘总督勒尔谨的职。时任甘肃布政使的王廷赞,主动向乾隆上奏,说现在正是用兵之际,军费紧张,自己乐意把平时积攒的四万两廉俸银贡献出来,“以资兵饷”。乾隆皇帝见王廷赞一出手就是四万两银子,觉得奇怪:仅仅一个藩司,家计怎么那么充裕?是不是和捐监有关?

    清代的藩司(布政使)是总督、巡抚的辅助官员,俸银、养廉银合在一起每年不足一万两。尤其甘肃,偏远贫瘠,“官场素称清苦”,所得与富庶之地的布政使有差距。甘肃的布政使养廉银为每年7000两白银;俸银不分地域,全国标准一样。布政使是从二品官员,每年也就是白银155两。因此说,王廷赞无论如何也捐不出四万两私银。

    于是,乾隆四十六年五月二十四日,乾隆皇帝传谕大学士阿桂和署理陕甘总督李侍尧,严密访查王廷赞,看他是否染指捐监一事。当时,苏四十三起义这个事件还没有得到控制。乾隆并未因有军事行动,就搁置调查甘肃的贪污案。

    什么是“捐监”?曾经积弊甚重的“捐监”,甘肃为何又得重开?

    所谓“捐监”,就是允许一些有钱有粮的人通过捐粮换取“监生”资格,并可以应试入官,称“监粮”。捐交的谷粮,遇到灾荒即用来赈济灾民。七年前,也就是乾隆三十九年(1774年),当时的陕甘总督勒尔谨奏请,甘肃地瘠民贫,需要在辖区内实行捐粮为监。乾隆同意了勒尔谨的意见,并派出浙江布政使王亶望前往甘肃主持捐监。王亶望在乾隆眼里属于“能臣”,有在甘肃工作的经历,做过知县、知府,这次到甘肃做布政使,属于平级调动。王亶望到任后,向总督勒尔谨建议各州县都可以收捐,这样可以解决内地粮仓储备不足问题。

    乾隆三十九年十月,王亶望赴任已经半年了,他向乾隆帝汇报了甘肃省的“捐纳”情况:到九月底止,已有19017余人前来捐纳,共收得粮食827500余石。乾隆皇帝肯定了王亶望工作成绩,说他“承办认真”;除此他还有几个疑问,勒尔谨自圆其说地解答了,没有露出破绽,乾隆也就相信了。实际上,王亶望所谓的八十多万石粮食只是个虚数,粮仓里一粒也没有。不久,勒尔谨又上奏,称甘肃省雨水稀少,连年大旱,需要大量的粮食赈济百姓,希望皇帝准许把粮食折成银两。

    经过精心谋划,王亶望们将皇帝只准捐谷的规定做了改动,原来四十石粮授一名国子监生,改为收取银两后,授一名国子监生则变为五十五两白银。如此这般,甘肃这个不富裕的省份,就成了那里官员的“富贵乡”,民间的捐银巧妙地变成了私有财产,自总督以下都有份,自然王亶望得银最多。最后,甘肃全省各级官员一百余人,“上下勾通一气”,毫无忌惮侵吞国帑民膏。

    由于捐监有功,乾隆四十二年五月,王亶望升迁为浙江巡抚,由王廷赞接任布政使一职。王廷赞“知其弊,不能革”,甘肃一如从前,集体贪赃枉法。

    不能说这一系列欺骗朝廷的措施,是总督勒尔谨的原意,但作为总督不仅默认布政使的贪污行为,而且为其提供方便,负有严重的领导责任。勒尔谨的结局颇为引人思考:乾隆没有让他异地为官,或有名无实地避避风头,而是迫令他自杀。

    这是案件暴露后的一些话,不必多提。实际说来,甘肃贪污大案的查处,并非单纯因为王廷赞捐银四万两一事。那件事不过提醒皇帝,甘肃捐监可能有问题。实际上,原任布政使王亶望的奢靡生活,乾隆一直印象深刻,也常有所思,但没有证据。真正使这件“从来未有之奇贪异事”启动大范围调查程序的,是大学士阿桂与尚书和珅初入甘肃时的报告。和珅奏折说入境即遇雨,阿桂也报告军队经常遇雨,道路泥泞,难以速进。“雨”字,使乾隆的怀疑之情有了涌泻的突破口,因为甘肃省的报告向来称少雨大旱,需要赈济。《清实录》曰,乾隆看了阿桂他们的报告很感慨,“可见该省亦并非竟少雨泽,人言俱未足信”。传谕阿桂、李侍尧确切访察。阿桂、李侍尧奏报了王亶望等令监粮改输银及虚销赈粟自肥各种情况,甘肃的弥天大案才揭开了暗幕。乾隆表态:“案内各犯,俱属法无可贷。”王亶望处斩刑,王廷赞处绞首,勒尔谨赐死;贪污数万两的巨犯斩首56人,免死发遣46人,革职、杖流、病故、畏罪自杀数十人。以“丑闻”论,严厉的清王朝竟有这样的黑幕,对乾隆未必有利;可从国家长治久安的角度说,乾隆皇帝此举不仅维护了统治,也使人认识到他的睿智和聪明。这比把丑恶遮盖起来不让人知道,强了不是一点半点。可惜后来这位皇帝处理贪污案时态度不再这样坚决。

    此案留给后人的疑问也不少。比如,严密的监督制度为什么对此案没有任何监督?所谓监督,对高官能起作用吗?这不仅涉及监督的地位,也与如何设置监督一职有关。

    在清代,总督、巡抚等封疆大吏,是地方最高长官,兼掌地方监督,拥有弹劾、考察、荐举、罢免官吏的权力。地方监察官员则为其属吏,命运与督抚息息相关,自然心存顾虑,不敢弹劾。这就使监督陷于尴尬的境地:位高权重的督抚,本身是应该受到监督,但他们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难以受到监察机关的有效监察,使监督变得徒有虚名。譬如,雍正皇帝时,河南巡抚田文镜深得圣上宠信,御史谢济世弹劾田文镜不法,世宗看了奏折很不高兴,“掷还其疏”。乾隆初年,江苏按察使陈宏谋弹劾巡抚金“欺公累民,开捐报垦不下二十余万亩,实未垦成一亩”。结果朝廷不但未处罚金,反而将陈宏谋降级调用。

    监督不了,实质原因在于专制体制,之后才是监督制度设置的缺漏。如山东巡抚国泰贪纵营私,为御史钱沣参劾,国泰骂钱沣曰:“汝何物,敢劾我耶?”国泰的嚣张,初看来自于“朝里有人”,其实得自于他的用人权力。专制社会使用谁,提拔谁,都是统治者一个人说了算,毫不公开,好不透明,宋朝以后尤其如此。这样环境,监督也只能成为具文,难以真正实行。一些案件,只有贪污集团内讧才会偶然由内部人揭发出来,不然就像乾隆发现甘肃大案一样,无意之中捉得大鱼。

    示范

    颜伯焘做过好几个省的封疆大吏,在晚清算是一个人才。《清史稿》云:“颜伯焘,字鲁舆,广东连平人,巡抚希深孙,总督检子。嘉庆十九年进士,选庶吉士,授编修。”接着又云:“道光二年,出为陕西延榆绥道、督粮道。历陕西按察使,甘肃、直隶布政使。大军征回疆,以转运劳,赐花翎。署陕西巡抚。十七年,授云南巡抚,改建滇池石彷,农田赖之。兼署云贵总督。伯焘累世膺疆寄,娴习吏治,所至有声。”道光二十年(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九月,颜伯焘继邓廷桢为闽浙总督。后,厦门抗英保卫战失败,鼓浪屿、厦门相继失陷。道光皇帝责备颜伯焘“不能预防仓促失事”,下诏降为三品顶戴留用,革职回广东连平县老家闲居。

    《清史稿》对颜伯焘评价不低,称他“怀抱忠愤,而无克敌致果之具”。的确,个人能力的发挥,受环境因素限制很大,许多设想难以实现。邓廷桢为闽浙总督时,整顿海防,加强防御。颜伯焘接任后,亦积极备战抗敌。颜伯焘向朝廷请求饷银200万两,拟造战船50艘,招募新兵、水勇,想和英军“出洋驰逐”。不久清廷下令撤防,所募水勇只能全部遣散,建造中的船炮也就辍停了。壮志未酬,与高层决策颇有关系。

    因为颜伯焘曾使厦门失守,因此一些人视之为“投降派”、“临阵脱逃”。残酷的战争,一方面成就了一些人,一方面使某些人毁于坚船利炮,无论身体还是精神。现在多有人认为,颜伯焘与投降无缘。正史虽多粉饰,大是大非当留下蛛丝马迹,而《清史稿》是很推崇颜氏的。

    但除去“投降”,颜氏还有一个“贪鄙”的恶名,这件事,张集馨《道咸宦海见闻录》一书记述此事比较详细。对颜氏来讲,摘去“投降派”的帽子相对容易,拔除贪鄙的恶名却很艰难。不容易在于,《清史稿》这类正史可信,难道作为自叙年谱的《道咸宦海见闻录》,就不公正?就是以个人情感统率理性的文字?正史除有粉饰太平之病,而且常因宏大叙事,剪除一些有血肉的资料,也因某些忌讳,故意放大或缩小一些材料的价值。颜伯焘其人其事,《清史稿》与《道咸宦海见闻录》是可以参看的。

    据说,道光四年,颜伯焘任陕西延绥道台时,倡议刻制碑文:“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文字好则好矣,但这不足以证明其清廉。一位官员廉贪与否,不仅要看其拥有财产的多寡,还要看其财产收入是否取之有道,就是不能以言辞为评判的标准。说教、自我表白,与形象工程大有干系,独与求实无关。历史上那些贪官,哪一个不是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道咸宦海见闻录》记,道光二十二年三月,颜伯焘闽浙总督的官职被撤,返乡时途经漳州城:“至初一日,即有扛夫过境,每日总在六七百名,至初十日,余与英镇迎至十里东郊,大雨如注。随帅兵役、抬夫、家属、舆马仆从几千名,分住考院及各歇店安顿,酒席上下四百余桌。帅有亲军营三百人,感恩护送回粤,沿途皆须酒饭犒劳,是以酒席数多。”这段记述颇详细,非亲历亲见,坐在书斋里是想不出来的。被革职回原籍的颜伯焘,竟然如此劳师动众,金银细软竟然多得这样骇人听闻,真是丢官不误发财,即使丢了官,仍然可以过一生滋润的生活。

    《道咸宦海见闻录》曰:“吏治之坏,至闽极矣!”这话也许有点夸张,不管你信不信,反正张集馨信了。

    有的研究者称,颜伯焘是个直言快语的人,难免伤害别人的自尊心。言外之意,张集馨很可能对颜伯焘有看法。谁说的对,张集馨早已作古,对证是求不来了。不过,张集馨并没有说颜伯焘是个贪官,评价还是比较客观的。

    然而,晚清社会的“吏治之坏”,正好可以从张集馨的宽容心态看出来。颜伯焘回原籍时行李辎重之多、场面之铺张、家眷之众多、排场之讲究,令张集馨这样的官员震惊,不消说,更令普通人瞠目结舌。地方政府为接待颜伯焘过境,耗资一万余金。但张集馨并未用“贪”字形容颜伯焘,《清史稿》对颜伯焘评价还颇高。可见晚清对贪腐宽容到何种程度,权倾一方的统治者贪腐到什么地步!达到什么程度为“贪”,操守至何种地步为“廉”,真让人一头雾水。

    有道是有样学样。封疆大吏的做法必然起着教导作用,下级必然模仿。一级传一级,大清国不灭亡才怪。四川犍为县知县朱在东被撤职后,查出亏空九万余两。朱在东因手里把握贿赂历任将军、院、司、道、府的印簿证据,扬言要上京告状。这么一来,案情“牵涉大员”,总督琦善也无从下手,最终还是草草了之。

    晚清国库空虚,国家无力支持官僚体系,官员的收入主要来自约定俗成的“陋规”。同时大行捐班,谁拿的钱多,谁得到的官位就大。这种环境下为政,官吏怎么可能廉洁?当然,最根本的,是有几千年历史的专制统治。这种治国方式,皇帝是主子,臣民是奴才,而且是奴性十足的奴才,官吏需要的只是“忠于”皇帝,只要让皇帝高兴就可以了,老百姓顶个屁,国家兴亡更与他无关。于是不捞白不捞,“贪腐”者捞取的可能比颜伯焘多得多。于是,没人认为颜伯焘是“贪官”甚至赞其“清廉”。可以想见,颜伯焘之后的大臣会贪而不止,这个活生生的例子,抵得过一打倡廉的诏令。只要不被抓,就仍是好官。

    《清史稿》曰:咸丰三年(1853年),咸丰皇帝感念颜氏于国有功,准备重新起用,可惜颜氏不久病逝。“子锺骥,宣统初,官至浙江布政使。”

    人祸乎?天灾乎?

    人生天地间,经受某些天灾,虽然可怖、可怜复又可叹,但毕竟也不是难以理解。人定胜天云云,只能在一些小领域实现,直到今天,人类对大自然也并不十分了解。倘若以小成绩为满足,进而以为自己高大得无以复加,实际是妄自尊大,是变态。

    复杂的大自然,常使我们这片土地发生可怕的天灾。据记载,从公元前206年至1949年,大水灾就发生了1029次,几乎每两年就有一次。同样可怕的是,天灾往往与人祸相连,天灾肆虐程度因人祸而加重。1160—1189年的宋代,水灾有19起、旱灾19起、其他灾害23起。人祸方面则有4起内乱、83起外患、其他8起;1360—1369年的元代,有水灾6起、旱灾11起、其他方面13起。人祸有内乱2起、外患24起、其他5起。1618—1657年的明代,水灾有24起、旱灾21起、其他方面26起。人祸则有内乱31起,外患33起、其他4起。(《中国历代天灾人祸表》)天灾多见于水、旱两灾,人祸则以战争、民变为重,契机则往往是失误的政策。可见天灾与人祸同时啮咬着这片土地及土地上的民众。

    《汉书·武帝纪》:建元三年(前138年)春,“河水溢于平原,大饥,人相食。赐徙茂陵者户钱二十万,田二顷”。平原,就是平原郡,在今山东省。茂陵,在长安西北。灾难突起,汉武帝不是毫无作为,最少那个赏赐迁往茂陵居住的每户“20万钱,田2顷”的行为,对解饥民于倒悬还是有一点作用的。然而,不可能所有的灾民都迁往茂陵,他又采取了哪些措施,史书很少记载。茂陵是他的陵寝,他究竟有多大成分是为灾民考虑呢?恐怕只有上苍知道。元鼎三年(前115年),汉武帝建成了两座瑰丽的宫殿——甘泉通天台和长安飞廉馆。到了6月,甘泉宫中生出一颗九茎连叶的芝草,汉武帝高兴得几乎跳起来,认为这是上帝赐给自己的祥瑞,赶紧颁诏大赦天下,还十分得意地写了一首《芝房之歌》。然而,三个月之后,泛滥的黄河水,袭击了天子脚下的三辅(相当于今日陕西省中部地区),百姓十之二三被淹。第二年,黄河又在山东泛滥,关东十余个郡国暴发大饥荒,人相食。此类惨祸,直到西汉末期,还在发生。

    秦皇汉武,常被人赞颂,夸耀那个时候如何强大,如何繁荣。其实,能不能给百姓一个安定的生活环境,能不能使百姓免于恐惧,才是硬指标。汉献帝兴平四年(194年),三辅地区自4月起便滴雨未下,干渴的黄土地裂开无数道缝隙。到了7月,一斛谷的价格高至50万钱,豆麦一斛价至20万钱。白骨堆积,人相啖食。军阀并未因天灾而停止厮杀。以残忍和无能名扬天下的军阀李傕攻城陷邑,劫杀无辜灾民。人民数十万户遭此浩劫,两年之中人相食殆尽。一些饥民结成团伙,专门劫掠老弱病残者,伤其命,食其肉,饮其血,被称之为“啖人贼”。魏晋南北朝更是我国历史上一个大动荡、大战乱、大分裂的非常时期,自然灾难的发生也十分频繁,人相食的惨况经常出现。晋怀帝永嘉年间(307—312年),幽、并、司、冀、秦、雍六州发生蝗灾,横冲直撞的蝗虫吃光了庄稼,吃光了草木,最后连牛马皮毛都吃。蝗灾之后大饥饿连同大瘟疫一起爆发,病死、饿死的老百姓不计其数,尸体遍野,腐臭冲天,人多相食。这里,天灾与人祸纠缠在一起,居心叵测的人借天灾以售人祸,比如有的士兵杀了许多人,人祸反过来又加重了天灾。

    唐太宗李世民是中国皇帝中受到颂扬最多的一个,“贞观之治”犹如招牌,与这位皇帝一起同受到膜拜。然而,就在贞观十二年(638年),吴、楚、巴、蜀二十六个州大旱,直到第二年五月一直没有下雨,旱情严重,赤地千里。后来终于导致大饥荒。饥饿的人们又一次被逼得兽性发作,人皆相食。政府如何救灾,语焉不详。还有以繁荣闻名的宋朝,在嘉定二年(1209年)春天发生的那场大饥荒中,无数百姓饥饿而死。那场饥荒,使两淮、荆襄和建康等地的米价达到令人惊异的高度,一斗米价高至数千钱,建康城里饿死者日达八九十人。潮水一般的灾民在哀哀号叫中涌向四面八方,寻找一切可以填满肚子的东西。路边的野草被吃尽了,山野间的蓬蒿被吃光了,树皮树叶更是被吃得一干二净。于是眼睛发红的灾民,不顾一切地扑向那些简陋的新坟,扒开黄土,掀翻棺木,争抢还未烂尽的骨殖。而与此同时,则是活人与活人相互扼杀,胜利的一方狂暴地吞噬着对方的骨与皮。

    一方面是繁荣富庶,鲜花似锦,饫甘餍肥,亭台楼榭;一方面是饥民遍地,草木凋零,人互相食,累累白骨。究竟哪一个更真实?宋代的庄绰有笔记《鸡肋编》,其中云:“自靖康丙午岁(1126年),金狄乱华,六七年间,山东、京西、淮南等路,荆榛千里,斗米至数十千,且不可得。盗贼、官兵以至居民,更互相食。人肉之价,贱于犬豕,肥壮者一枚不过十五千,全躯暴以为腊。登州范温率忠义之人,绍兴癸丑岁泛海到钱塘,有持至行在犹食者。老瘦男子庾词谓之‘饶把火’,妇人少艾者,名之‘不羡羊’,小儿呼为‘和骨烂’:又通目为‘两脚羊’。”“盛世”也好,繁荣也罢,其国平民的基本权利和生存条件须得到保障,并且应该胜于同时期的他国。此情此景,无论如何,人们也不会把它与安康、富庶联系起来。然而我们不得不相信的是,一连串的数字提示人们,“贞观之治”是安定的,宋代是繁荣的。倘若不是数字造假,就是那个社会发展太不平衡了。封建时代,所谓繁荣,对一般平民百姓而言到底有多繁荣,我们后人只能猜测了。当然,庄绰所指是战争所笼罩的岁月,是十个手指中一个,况且政府也有专门的救助机构。但这正好证明,所谓繁荣,仅仅局限于社会某一方面是蹩脚的,是难以经受风雨的,会为人祸的横行创造机会——人祸往往喜欢与天灾结伴而行。

    从明季到清初,中国历史上的天灾人祸依然层出不穷,黑暗和罪恶如破土的幼芽,滋生蔓延。明代后期,政治空前腐败,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张献忠、李自成之类便揭竿而起。关外满族势力迅速壮大,很快挥戈入关。从明朝万历到清朝顺治、康熙间的八九十年中天灾人祸猖獗,遍及全国。清初顺治四年(1647年)春,福州一带淫雨连绵,平地水深丈余,民房倒塌,田园绝粒,无数百姓被洪水卷走。福州城里的百姓饥肠辘辘,可吃的都吃光了。饥民倒毙于地者,被其他饥民一拥而上,切割着,撕扯着,片时肉尽,只剩一具破烂的骨殖任人践踏。更有父自食其子,妻割其夫者。清朝巡按将逃进城内的农民俱诬陷为贼,施以酷刑。不等“盗贼”咽下最后一口气,饥民已经操刀执刃,尽割其肉。类似的惨状在有清一代比比皆是,即使在“乾嘉盛世”也并不罕见。

    人们往往认为社会动乱是一种孤立的行为,充其量是某一件事造成的,其实远不止于此。它与政治、经济紧密相连。自然灾变奠定了社会动乱的自然基础,然后自然灾害便和社会动乱交替出现。历史上所谓的“盛世”,不仅时间极短,而且是“乱世”照射的结果。就如一个饥肠辘辘的人,但凡见到一点吃的,就以为是美味。中国的平民百姓在“乱世”苟活的时间太久了,一旦过上相对稳定的日子,就以为进入了“盛世”。因此,世人不仅要重视天灾,更要重视天灾后面的政治经济文化,重视悠长的“乱世”给中国留下的阴影,有意识克服容易满足的心理,研究解决更深刻的问题。

    人祸往往始于天灾,天灾处理不当时,又反过来加重天灾。人祸天灾互相倚靠,考验着一个政权的能力。

    胡服对汉服的一次胜利

    汉服、胡服相互影响、融合,历史上出现过很多次,给人印象最深刻的是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和北魏孝文帝改革。此番服装改革,粗看起来似乎仅仅是穿什么式样的衣服的问题,其实际意义则远远超出这个范围。这些改革,不仅与政治相关,更与“球藉”相连,也就是关乎国家的生死存亡。

    春秋战国时期,在思想方面禁忌很少,今日的人们常发思古之幽情。确实如此。春秋战国以后,思想界有多少创新呢?没有多少,人们几乎用全部精力阐释那时的思想——一句话,先贤营造的思想厚土后人挥汗如雨去挖,也没有挖出多少。但我们侧过身,向古人的生存环境张望一下,也会手心冒出冷汗。春秋初期,诸侯国尚有百余个,经过多年的争霸战争,到春秋末年,只剩下晋、楚、齐、秦、越五个大国和鲁、宋、郑、卫等几个待亡的小国。战国以后,晋国分裂成赵、韩、魏三国,再加上秦、楚、齐、燕四国,成为当时活跃在政治舞台上最重要的七个国家。“战国”之名就因这七大国不断进行征伐攻战而来。随着中小诸侯国大量被兼并,各大国在战国后期,进行了互相吞并的激烈战争。刘向曰:“田氏取齐,六卿分晋,道德大废,上下失序……篡盗之人,列为侯王;诈谲之国,兴立为强;是以转相仿效,后王师之。遂相吞灭,并大兼小,暴师经岁,流血满野,父子不相亲,兄弟不相安,夫妇离散,莫保其命,湣然道德绝矣。”乱象、惨象大体如此。仅以战国后期秦国进行的吞并六国战争而论,死亡人数之巨,颇使人震惊。周谷城先生的《中国通史》采录了斩首数字。

    惠文君……七年(前331年),公子昂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

    七年(公元前318年。惠文王十四年,复改为元年,故此处的七年,与上面的七年不是同年),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虏其将申差(韩将),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斩首八万二千。

    十一年(前314年),樗里疾攻魏焦,降之,败韩岸门,斩首万。

    十三年(前312年),庶长章击楚于丹阳,虏其将屈匄,斩首八万。

    武王……三年(前308年),使甘茂、庶长封伐宜阳。四年(前307年)拔宜阳,斩首六万。

    昭襄王……六年(前301年),庶长奂伐楚,斩首二万。

    十四年(前293年),左更白起攻韩、魏于伊阙,斩首二十四万。

    三十二年(前275年),相穰侯攻魏,至大梁,破暴鸢,斩首四万。

    三十三年(前274年),客卿胡伤攻魏卷、蔡阳、长社,取之。击芒卬、华阳,破之。斩首十五万。

    四十三年(前264年),武安君白起攻韩,拔九城,斩首五万。

    四十七年(前260年),秦攻韩上党,上党降赵。秦因攻赵,赵发兵击秦,相距。秦使武安君白起击,大破赵于长平,四十万尽杀之。

    五十年(前257年),……攻晋军,斩首六千,晋楚(“集解”称徐广曰:楚一作走。“正义”按,此时无楚军,走字是也),流死河二万人。五十一年(前256年),将军摎攻韩,取阳城、负黍,斩首四万。

    攻赵,取二十余县,首虏九万。西周君背秦,与诸侯约从,将天下锐兵出伊阙攻秦,令秦毋得通阳城。于是秦使将军摎攻西周;西周君走来自归,顿首受罪,尽献其邑三十六城,口三万。秦王受献,归其君于周。五十二年(前255年),周民东亡,其器九鼎入秦。周初亡。

    自公子昂与魏战,到周之初亡,秦所屠杀或掳去的六国民众,竟达一百三十九万八千人。

    那个时候,各国的总人口虽无准确数字可供我们采用,但把各种因素都考虑在内,估计秦初的人口也就是两千多万。据翦伯赞主编的《中外历史年表》统计,从前481年至前221年的260年间,发生战争、变乱的年份有217年,占了全部年份的84%,没有战乱记载的年份仅有43年,占16%。战乱发生频率如此之高,被吞并的危险如此之大,任何一位执政者都不得不具有强烈的忧患意识和浓厚的改革意识。在赵武灵王之前,李悝在魏国,吴起在楚国,商鞅在秦国都进行了政治、经济、军事方面的改革。此外,齐国、韩国、燕国等国的变法也是大张旗鼓,轰轰烈烈的。

    战国时期涌起的改革大潮,是环境推动的,因此改革的实际功能在那个时期得到了无以复加的重视,不是为做姿态,也不必要做姿态。不改革就没有生路,在战国时期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今日还好好的一个国家,过几个月就可能已沦入别人之手。在这个大背景下,赵武灵王在他的国家掀起改革风暴,实在没有什么新奇的,相反,如果他不改革,得过且过,倒是不太正常。

    然而,赵武灵王的改革的确有与众不同之处。改革,粗略而言,就是改掉不合理的地方,使社会更加雄伟强大。赵武灵王的改革,也没有溢出这个轨迹,倘若要说不一样,也决不在此处。他的不一样,在于实事求是,摒弃妄自尊大。单凭服制“全盘胡化”这一点,就足以使别的改革者相形见绌。所有的改革,就其实质而言,都是为了国柄的稳固和国运的长久,但也存在遭人误解的危险。首先是参照系的选择,其次是改革的力度。赵武灵王是赵国的第六代君主,他继位时,赵国只能算二三等国家,国势比较弱,经常受到强国的欺侮,曾被齐国、秦国打败,不得不割地与秦国求和。我们可以推断,赵国求强求富心情之迫切,可能比别的国家更甚一层。但赵武灵王可圈可点之处不在于此,而在于他勇敢无畏地选择了“夷狄”作为学习的对象,以少数民族之长补己之短。一般而论,“夷狄”向中原学习,中原会很高兴,因为这正显示了中原文化的伟大,也是把先进文化发扬光大的好机会。文明如水,就其大势而言,水总是由高处流向低处。问题的难点在于,有些中原人,持万古不变的观点,一味强调自己的优长之处,把自己的长处和别人的短处进行比较,然后觉得人皆不如我,然后悠哉乐哉,陶醉其中。优越感使他们自高自大、闭目塞听。其实,文明大势千变万化,哪有万古不变之理?哪一个民族兴旺,谁的经济力量强大,谁就是老大。民族兴则文化兴,民族亡则文化亡。这正如时下英语的命运。现在,英语几乎成为世界通用语言,我们的学生说起汉语来如小儿咿呀学语,人们不着急,大街小巷补习英语的这种班那种班却多如牛毛。其实,直到二战结束初期,许多国际组织、国际场合还是以法语为主,英语并不显赫。就因为近代以来在世界上占统治地位的两个国家刚好是英语国家,英语便成了语言队列的排头兵。服装亦如是,如果一个国家实力比你强大,文化也就处于强势,服装就会大范围扩张,反过来便销声匿迹。

    什么是胡服骑射之“胡”?其实就是北方草原地区各民族,古代人对居住在那些地区的民众泛称为“胡”。《汉书》载:“南有大汉,北有强胡”。《辞海》载:匈奴称为胡或北胡。乌桓、鲜卑等在匈奴之东,故称东胡,西域各族在匈奴之西,故泛称西胡。与少数民族比较起来,当时中原地区文明相对发达,有点“牛气”。居发达地区而向不发达的胡人学习,赵武灵王面对的阻力可想而知。华夏文明,博大是博大,精深也不是虚言,但喜欢把事情与伦理主义挂起钩来,什么都牵扯到政治。而赵武灵王的改穿胡服,恰是强调服装的功能性,淡化其伦理色彩。争疆夺土的战争本身,关注的是服饰与骑射的彼此适应问题,而根本不是那些“牵强附会”的道德伦理。世事艰难之一,不仅在于莫衷一是,同时在于是非混杂,在于似是而非,在于似非而是。有无上威权的赵武灵王,在胡服的是是非非面前,承受了极大的精神压力。

    所谓“胡服”,即短衣齐膝、窄袖、左衽(左边开襟)和紧身窄袖,下着裤装的衣装,与当时中原地区流行的长袍大袖式汉装有较大差异。所谓胡服骑射,就是将当时华夏人习惯穿的服装改成处于游牧阶段的少数民族的服装,将华夏人打仗依靠车战和甲兵的方法改为骑射作战。地处北方的赵国,常常被北部的游牧民族打击,赵武灵王与众人一起分析了赵国四面受敌的不利形势,表示要仿照胡人的风俗,把服装改为胡服。这是大事,涉及到改革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赵武灵王担心改变周公、孔子传下来的衣冠礼仪之俗将受到谴责。他对大臣肥义坦露心迹:“今吾将胡服骑射以教百姓,而世必议寡人,奈何?”果然,他的叔父公子成铿锵有力地讲了一番道理:“臣闻中国者,盖聪明徇智之所居也,万物财用之所聚也,贤圣之所教也,仁义之所施也,诗书礼乐之所用也,异敏技能之所试也,远方之所观赴也,蛮夷之所义行也。今王舍此而袭远方之服,变古之教,易古之道,逆人之心,而怫学者,离中国,故臣愿王图之也。”简单理解这些教诲,无非是说:中国是文明人所居之所,万物汇集之地,圣贤推行教化之处,习用的是诗书礼乐,技术发达,是蛮夷倾心学习的榜样。现在君主舍弃这些而穿胡服,改变古圣贤的教导,更改古时的规矩,违背百姓意愿,伤害学者,背离中国传统,所以希望君主慎重考虑这件事。这番话,政治色彩极强,任何时代都是杀伤力很大的观点,也是造就人们求稳妥求平安心理的主要原因。在中国,很少有人敢于明确说丢掉传统,眺望未来。你看历史上敢于明目张胆提倡外族服饰的人,除了赵武灵王,举不出几个例子来。胡服对汉服的全面胜利,也只有赵武灵王时代。实际说来,赵武灵王宣扬“全盘胡化”,还不是为了政权长运久安?

    赵武灵王毕竟是改革家,公子成的观点对他而言并不陌生。他指出,“圣人观乡而顺宜,因事而制礼,所以利其民而厚其国”,然后清楚地分析外部形势,指出彻底改革的必要性。他说:“吾国东有河、薄洛之水,与齐、中山同之,无舟楫之用。自常山以至代、上党,东有燕、东胡之境,而西有楼烦、秦、韩之边,今无骑射之备。故寡人无舟楫之用,夹水居之民,将何以守河、薄洛之水;变服骑射,以备燕、三胡,秦、韩之边。……今骑射之备,近可以便上党之形,而远可以报中山之怨。”(《史记·赵世家》)除公子成外,坚决反对的大臣还有不少,武灵王就又威又怒地说:“先王不同俗,何古之法?帝王不相袭,何礼之循?”后来终于成功易服。实行胡服的第二年起,赵武灵王领兵四处征战,到处打胜仗。他西攻林胡,林胡王不得不献马求和。前296年,灭掉了中山国。赵国的成功,在列国间产生轰动效应,产生模仿行为。王国维指出:“战国之季,他国已有效其服者。”

    公平而论,阻碍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人,未必就是改革的反对者。他们所反对的,是赵武灵王激进的改革方式,害怕那种不顾传统的改革会给社会带来伤害。否则,公子成也不会为赵武灵王的言辞所打动。然而,这些人与现实的隔膜,对既得利益的看重,也于此可见。其实只要睁眼看看紧迫的现实,哪里还有反对赵武灵王的闲心?过分看重既得利益,有时与戕害改革区别不大。赵武灵王最后饿死宫中,与改革丝毫无涉,是选择接班人不当惹下的大祸。

    我觉得,赵武灵王的伟大之处不在于他浓厚的改革意识,而在于他的改革敢于触碰中原文化那根敏感的神经。自孔子以来,华夷之辨的重要辨识点之一就是服饰问题,服装与中原人的正统观念相连,甚至与政治意图缠绕在一起,以汉化胡,不少人会不由自主拍巴掌;以胡化汉,人们就会认为不怀好意,是灭自己志气长他人威风,是可忍孰不可忍了。赵武灵王则完全抛开了这一点,凭借威权,勇往直前,义无反顾。现在有人认为,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与北魏孝文帝的改革是同一种性质,实为大谬。

    北魏孝文帝推行汉化政策,恐怕两个方面不能不提。一是汉文化确实比较先进,二是出于取得正统地位的目的。在拓跋氏入主中原以前,男女婚姻关系比较混乱。父子、兄弟共妻,兄弟姐妹为婚。为了改造拓跋氏鲜卑旧习,冯太后推行汉化政策。孝文帝执政后,实行了更为彻底的民族改革,禁同姓婚事,禁止使用鲜卑语言、服装等,提倡与汉族大姓联姻,讲汉语,着汉服等,汉化改革成效卓著。

    另外,南北朝时,对峙的南北双方都自称中国,而将对方视为夷狄。孝文帝曾召开会议,认为北魏是西晋合法的继承者。着汉服是一种标志,服饰的汉化具有高远的政治意义。北魏制定冠服经历的时间很漫长,用了113年。冠服制度的建立,既是改革的成果,也是人们追随先进文化的证明。然而,就其勇气来讲,孝文帝不如赵武灵王,就其耐心和长于谋划来讲,二人都可谓是挺立潮头的人。

    魏源影响了谁?

    魏源(1794—1857)名远达,字良图,号默深。关于他,人们早已知晓其深刻价值了。1957年纪念魏源逝世100周年的时候,冯友兰先生即称其为“十九世纪中期的中国先进思想家”。后来的论者不仅看到了他思想先进的一面,更没有忘记他爱国的一面,“伟大爱国者”之类的称号,在相当多的研究中出现了。

    的确,魏源思想的根本核心就是爱国。无论是编辑《皇朝经世文编》、《圣武记》、《海国图志》,还是《元史新编》,魏源最根本的目的就是使中国走出孱弱,奔向富强。

    真正的爱国行为,模式有多种:为国家的生存和发展,抛头颅洒热血,是爱国;真心讴歌祖国,以激起大众的热忱,是爱国;默默奉献,培育实业,是爱国;反省固有文化之弊,眼光投向外界,汲取另一种文化的营养,根深蒂固,壮大自我,也是爱国。不同的是,前几种模式,人们耳熟能详,后一种则容易使人误解。采取这种模式的人,往往也受到客观上的限制,之一就是必须既了解自己国家的文化,又要知晓异邦文化,因此人数不会很多。

    魏源的著作涉及很多领域,如政治、地理、历史、文学、佛教。在做贺长龄幕客的时候,魏源主持编纂了120卷的《皇朝经世文编》一书。这部书由江苏布政使贺长龄出资组织,始编于1825年,1826年冬天完稿。这部著作,扫刷了当时的空疏学风,使学者们转向从事实际社会政治经济事务。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魏源又编纂了《圣武记》和《海国图志》。这是两部大书,尤其《海国图志》,在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上,具有划时代的意义。

    中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失败以后,于道光二十二年(1842年)八月,与侵略者签订了第一个不平等条约——中英《南京条约》。几乎同时,魏源发愤完成了共十四卷的《圣武记》。此书利用清朝历代武功的历史,探索清朝统治盛衰大势,为反抗侵略提供借鉴。清史专家王钟翰教授说:“本书之所以题名为《圣武记》,表面观之,似乎在大力歌颂清前期列祖列宗开国创业的神圣武功与辉煌战绩;仔细按之,铺陈往事适足以揭示厥子若孙之虚弱无能,亟宜改弦更张,急起直追,以绍承先业。”这话很有道理。在《圣武记》卷八中,魏源提出,要传扬国威和维护生存,中华民族“不师外洋之长技,使兵威远见轻岛夷,近见轻属国,不可也”。我们常常觉得魏源在《海国图志》才提出了“师夷长技以制夷”的主张,其实可能忽略了这两部著作是同一思想指导下绽放的不同色彩的花朵。由于《海国图志》提出“师夷”问题时,所使用的语句更明确,自然人们也就认为此书是“师夷长技”思想的原始出处。

    魏源写作《海国图志》之时,正是民族危机日益严重之日。危殆的局势,使关心国家命运的人们渴望了解外部世界,也使人们更加重视时事政治。《海国图志》这部巨著,如实向世人介绍了世界各国的历史、地理、政治、经济、军事、科学技术等情况,同时将“师夷之长技以制夷”作为一个重要课题提出来,并且具体阐述了“师夷”“制夷”的内容。在魏源看来,“师夷长技”的前提是“悉夷情”,“师夷长技”的最终目的则是“制夷”。夷之“长技”在军事方面的内容有三点:战舰、火器、养兵练兵之法。除此之外,此书在经济方面、政治制度方面也给予了注意。魏源认为西方民主章程“可垂亿世而无弊”,虽然他没有提出要不要学习,但那种崭新的观念却影响深远,后来的洋务运动等都是走在魏源开辟的道路上。

    成书于1853年7月的《元史新编》,也体现了魏源的一贯思想。魏源的著作,在当时的中国是振聋发聩的,中国近代的民主启蒙,或直接或间接、或深或浅受到了魏源的影响。像《海国图志》,初刊行时为五十卷本,1847年增补为六十卷,1852年再增补为百卷本。自刊行至1902年,刊刻十数次。张之洞在《劝学篇》中说:“近人邵阳魏源,于道光之季,译外国各书各新闻为《海国图志》,是为中国知西政之始。”

    然而也不能不看到,鸦片战争之后,中国社会依然笼罩在天朝上国的气氛中。从皇帝到一般民众,仍然夜郎自大。道光年间,俄国科学院通过教会使团赠送给中国一批俄文书籍,其中不少是关于俄国历史、地理、经济、民情等方面的书籍以及军事、数学等实用性较强的著作。清政府接受后就封存起来了,直到1858年,咸丰帝才圈出其中有关“地舆图画”方面的四十一种命人翻译,以备查考。1869年,总理衙门才组织人力将书目译出。在这样的环境下,魏源的著作自然不会引起很大的社会反响。《海国图志》刊行后,魏源曾托好友朱琦将书上呈清廷,朱琦寄诗抒怀,其中云:“况闻兹书出,市贾纷雕镌。辇下诸要人,争买不计钱。天聪倘易达,无竢予小臣。特此谢魏子,久要愧前言。”朱琦先说了《海国图志》出版发行时的盛况,后几句则隐约说明托付之事未果。咸丰八年(1858年),兵部左侍郎王茂荫将《海国图志》推荐给咸丰皇帝,他在奏折中说:“臣所见有《海国图志》一书,计五十卷,于海外诸国疆域形势、风土人情,详悉备载,而于英吉利为尤详。”并奏请重新刊印,广为发行,以便使人“知夷难御而非竟无法之可御”。王茂荫的奏疏上达后,没有任何回应。

    1858年是一个既平常也难忘的年份,那时距清廷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失败的时间不久,第二次鸦片战争就在这一年爆发,内外局势更加令人不安。1858年,也是魏源去世后的第二年,百卷本《海国图志》早已出版,但那位王大人还没有见到,他向皇帝推荐的是五十卷本。

    倒是在近邻日本,《海国图志》等著作的命运更好一些。十九世纪五六十年代,日本和中国一样,也面临沦为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危机。魏源著作的传入,启迪了他们的心智。他们认识到锁国政策不能挽救危亡,主张积极学习西方科学技术,变法维新,抵制西方侵略。根据日本学者大庭脩所述,《圣武记》于1844年传入日本,也就是中国1842年首次刊行仅两年之后即传入日本。《海国图志》传入日本的时间比《圣武记》

    稍晚,1851年第一次由中国商船带入日本,1854年日本幕府允许《海国图志》在市场出售。价格方面,在1851年和1852年130目,但到1859年,价格则提高至436目。自1854年《海国图志》允许在日本公开上市之后,至1856年,日本共出版各种翻刻本达23种。这些翻刻本的内容并不包括全书,而是选择当时日本朝野关心的问题,特别是有关美国、英国、俄国的部分,以及如何加强海防、抵抗外敌的篇目。日本学者北山康夫在《〈海国图志〉及其时代》一文中指出:“魏氏之革新与批判精神给予日本维新分子以极大鼓舞,诸如佐久间象山及吉田松阴等均受其影响。”

    日本人盐谷世弘对魏源的《海国图志》不被清政府重视、反被日本采用的情况,颇为感慨:“呜呼,忠智之士,忧国著书,不为其君用,反为他邦。吾不独为默深悲,抑且为清主悲也夫!”其实,魏源的命运并不是亘古未有的,他之前或之后的好多具有新思想的人,不是也一样吗?遭冷淡的,史上不是魏源一个人。不过,这也能说明天朝上国思想在统治者心里是怎样的根深蒂固,万不得已,很难主动向别人学习。对魏源这样的贤者冷漠,带给他的不仅是一种不如意,也有刻骨铭心的无奈。魏源最后遁入空门,可能就是这种无声无形的遭际造成的。

    慈禧对光绪的斥责

    关于慈禧太后是否支持改革的问题,人们的思路有了一些变化,其中之一就是老太太在戊戌变法中的实际作用。据说她不仅不是维新变法的天敌,甚至还可以说是变法的支持者。那些论据,当然也算尽人皆知:晚清实际的行政大权掌握在慈禧太后手里,光绪虽然已经亲政,却没有真正掌握国家最高权力。戊戌变法倘若没有慈禧同意,万万不会有开始的日子。诚如康有为所言:“皇上虽为皇帝,而大权一切在西太后,皇上虽明西法,极欲维新,而无可如何,故在位二十余年,而无一日之权。”

    其二,慈禧老太太也推行了晚清新政。慈禧绞杀了维新变法以后,也感到了守旧带来的某些压力。尤其经过义和团运动和八国联军侵占北京,然后挟持光绪帝逃难到西安以后,慈禧太后开始了某种程度的变法。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日(1900年1月29日),朝廷在西安发布了上谕,其中说:“取外国之长,乃可补中国之短;惩前事之失,乃可作后事之师”,“事穷则变,安危强弱全系于斯”。这道上谕还要求官员各抒己见。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清政府决定废除科举制,十一月明谕全国指出:“现在学堂初设,成材尚需时日,科举改试策论。”这位皇太后也没有停止支持“洋务”运动,在召见盛宣怀时,她一再表明外国人“欺我太甚”,中国要做到自强。

    其三其四也是有的,比如分析清王朝的国情及所处的世界环境。总之慈禧不是绝对反对改革。

    实际说来,慈禧统治中国的时候,列强环伺,国运每况愈下,清王朝已不复有其祖先的盛世光环。这个责任,由一个当权者来负担,恐怕不合逻辑,但这个当权者采取一点措施,挽狂澜于既倒,也是应当的。任何一个心智正常的统治者,都不会眼看油瓶子倒了却懒得扶一把。

    况且,慈禧的变法,并不是出于政治家对世界大势的敏感,不是出于一种自觉,而是对个人权利的自保。她的革新,往往流于表面形式,“治法”可变,“常经”则万古不易,充其量建立开放式奴役制度的帝国。1900年年底,李鸿章在北京和各国公使签订合约,老太太见条约中西人并没有将自己列为惩治对象,乃大喜过望,“方以首祸当议己,常悁栗不自安。及见约无之,喜过望,诏报奕劻、鸿章,尽如约”。以后下诏变法,与安抚取悦洋人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她的所谓变法,实际出于无奈,虽不好称之为假改,但绝对是只重皮毛。

    1906年,到西洋考察的五大臣回国后,慈禧太后召开御前会议,于1906年9月1日宣布预备立宪。9月6日,颁布了改革官制上谕。这次官制改革方案,合并了一些不太重要的部门外,还将原来的内阁、军机处、吏部、礼部、都察院全都撤销,新成立的机构则有资政院、行政裁判院、集贤院、大理院、审计院等,成立“责任内阁”代替军机处。1906年10月,慈禧对这个方案有个批示,在军机处不变的大前提下,一些部门改了名称,如刑部改法部,户部改度支部,兵部改陆军部……增设邮传部等。

    慈禧留给人们顽固保守的印象,与她的政治行为有很深的关系。一是她镇压了维新运动,二是推行“新政”时零打碎敲、拖延逶迤。

    绞杀戊戌变法一事史书记载颇详,此处不必赘言。概而言之,1898年9月21日凌晨,慈禧太后突然从颐和园赶回紫禁城,直入光绪皇帝寝宫,并将其囚禁于中南海的瀛台;然后发布训政诏书,宣布再次临朝“训政”。戊戌政变后,慈禧太后下令捕杀在逃的康有为、梁启超;逮捕谭嗣同、杨深秀、林旭、杨锐、刘光第、康广仁、徐致靖、张荫桓等人。9月28日,在北京菜市口将谭嗣同等六人杀害;徐致靖处以永远监禁;张荫桓被遣戍新疆。至于所谓的“新政”,倘若没有离京逃难这回事,老太太未必搞那一套,她是没辙了。不过对老太后而言,不管谁在变法,不能触动她旧有的权力核心地位。对权力的追逐和保有,是慈禧的目标。

    翁同龢有一则日记记载,当他入宫接受指示时,见到的经常不是皇帝一人,而是皇帝和皇太后一起,皇太后对外交和国内的事务往往说得很多很多。《慈禧外纪》亦曰:“皇帝每遇国事之重要者,必先禀商太后,然后降谕。”据学者研究,唯一的一次例外是光绪帝自己作主罢免礼部六堂官和任命军机四章京。有人说,戊戌变法失败,原因在于光绪懦弱。

    其实说到底,世界上任何改革的阻力只有一个,即改革本身深刻触及当权者的利益时,改革就会走入狭窄的天地,最后停滞不前或是变得徒有虚名。

    苏继祖《清廷戊戌朝变记》称,慈禧曾经对光绪帝说:“凡所施行之新政,但不违背祖宗大法,无损满洲权势,即不阻止。”1898年,慈禧太后的懿旨中出现最频繁的词汇是“祖宗之法不可坏”。可见,慈禧太后把不违背“祖宗之法”,不损“满洲权势”,视作一条不能更动的政治原则。如果破坏了这一大前提,改革只有失败一条路了。据说老太后训斥光绪帝:“康有为之法,能用于祖宗所立之法?汝何昏聩,不肖乃尔!”光绪帝吓得战栗不已,不知所对。

    两年之后的八月二十日,慈禧太后在一道文告中则说:“变法一事,关系甚重。……朝廷立意坚定,志在必行”。又说:“尔中外臣工,须知国势至此,断非苟且补苴所能挽回厄运,惟有变法自强,为国家安危之命脉,亦即中国民生之转机。予与皇帝为宗庙计,为臣民计,舍此更无他策。”慈禧也倡导改革,似乎这位老太太在用自己的手打自己的脸。其实都是着眼于她自己的利益,只是形式迥然不同而已。

    慈禧是把权欲私利看得高于一切的人,她过惯了专制独裁的日子,当世界大势对清王朝极其不利的时候,她也许不反对于己有利的变法;然而一旦变法撼动她的利益基石,她就脸色一变。无论什么样的改革,经济的、政治的、社会的,都是以她的地位利益为经纬。

    调节的弱化

    《南村辍耕录》曰:元朝至正乙酉冬(1345年),朝廷派遣整肃官僚队伍的奉使宣抚到江西、福建诸道,问民疾苦,然而政绩昭著者还达不到十分之二三。对这件事,江西书生黄如征冒着杀头的危险,拦驾上书。信的内容指斥一些地方官员与巡视地方的监察官员沆瀣一气,“上下交征,公私朘剥,赃吏贪婪而不问,良民涂炭而罔知”的怪状。同时引述了几首民谣:“九重丹诏颁恩至,万两黄金奉使回。”“奉使来时,惊天动地;奉使去时,乌天黑地;官吏都欢天喜地,百姓却啼天哭地。”“官吏黑漆皮灯笼,奉使来时添一重。”黄如征强调说,这些歌谣都是老百姓不平之气郁结于怀而发出的声音。最为重要的是,黄如征认为,什么样的人担任监察御史,要看实迹,朝廷不能“遴选非人”,不法的官员向皇帝汇报时,会“妄称官清民泰,欺诈百端,昏蔽主听”。庆幸的是,元顺帝看了黄如征的信,没有将他归入攻击朝政、诽谤大臣之列,反而给了他官职,黄如征感谢天子恩德,“受命而不领职”。

    黄如征是幸运的,对皇帝说了那么严重的话,不仅未受责罚,而且受到奖赏,这在专制社会极其不易。也许,黄某的几句话,说出了监察部门的实际。《元史·顺帝纪》四记载:“时诸道奉使,皆与台宪互相掩蔽。”当然,奉使官员中能力和素质都很好的人是不少的,如泰定年间的齐履谦、至正年间的苏天爵等,在出使巡行中严格执法,真正起到了纠察地方官吏的效果。任用素质低下,昏庸无能的官员,责任不在官员本身,而是专制的皇权。

    古人设立监察制度,目的在于两点,或者说古代监察制度具有两种政治职能。其一,监控职能:监察官吏,肃正纪纲,以加强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其二,调节职能:监督君主,维护法制,以协调君主专制与官僚政治的关系。吴观文先生说,宋元以前的隋唐时期,这两种职能由御史台与谏官和给事中三个系统掌管。御史台主管弹纠不法,监察百官,谏官和给事中则分别掌规谏讽谕,封驳诏令,监督君主。这三个机构,构成了一个严密的上下监控,相互协调的监察系统。

    宋代时,监察制度中的监督君主这项宗旨,已经弱化了。监察官不仅由皇帝直接任用,而且悄悄阉割了匡正君主的职能。表面上台官仍可言事,谏官也仍旧可以弹劾,但实际上言事不可忤逆君王,弹劾仅对臣下,职权已发生了移动。元朝人入主中原后,实行强烈的民族统治,为了维护蒙古官僚的特权地位,他们对了解政事的汉族官僚士大夫弃之不理,而让那些难以威胁他们特权地位的刀笔胥吏填补官僚队伍,于是形成整个官僚机构“官冗于上,吏肆于下”的状况。

    选官在狭小的范围内进行,能力和素质肯定难以保证,结果自然是政事废弛,社会不能正常运转。宋元两代,皇权进一步不受制约,皇帝独断专行,监察官员对皇权的依附性较以前更强。因为选人局限于小圈子,宋元的监察官员往往素质不高,常常以权谋私,贪赃索贿,或是卷入朋党之争。元代官场“居官者习于贪,无异盗贼”,监察机关亦是“脏污狼藉”。即使少数正直的监察官员不谋私利,不畏权势,秉公执法,但其积极作用,在遍地贪官污吏的现状下,变得如旷野中的豆火。

    监察制度政治职能的畸变,一方面体现在谏官系统的变异和封驳制度监督君权职能的削弱,另一方面则体现在御史监督百官职权的扩大。在明代,这些变化基本完成了。

    中国古代的监察制度,对维护专制统治立了大功。猜度君王设立这项制度的心理基础,在于他们对臣子人性的实际把握,即臣子有时会逸出主子划定的圈子,甚至会为非作歹,把老百姓推向造反的边缘;设立的真正目的,初时在于调节社会各种关系,后来就成为单纯为皇帝一个人服务了。此后虽然变来变去,但千变万化,仅仅在于加强了对臣下的监督,监督君主这一项,永远回不来了,调节职能,自然也就没有了。监察制度的变异,使贪腐的生存空间加大,只要官员的所作所为不影响皇权的稳固,皇帝是不去管的。

    “底线”

    “贪官”这个概念,与贪污数额的瓜葛很微妙。你如果硬说二者没有关系吧,贪污一个亿,和贪污一二百元,无论其危害还是影响,肯定有霄壤之别;倘若治罪仅仅凭数额或以数额为重要指标吧,一些贪官就被划在界外,得以继续贪赃枉法。人们常愤愤然说,排队挨个枪毙可能有冤枉的,但隔个枪毙肯定有漏网的。去除话语中裹挟的不满情绪,显露的未必不是忽视数额和不恰当重视数额带来的弊端。

    有两件旧事,颇值得人思考贪污数额与制度的关系。一是晋国高官羊舌鲋的事。羊舌鲋,这个名字挺不常见,“羊舌”

    是复姓。羊舌鲋,其实就是那位名叔鲋,字叔鱼的,他的哥哥是大名鼎鼎的叔向。叔鲋生于公元前580年,卒于公元前531年,不仅出身高贵,而且有军权有刑狱大权,但这也给了他贪污受贿的机会。

    贪污,虽不一定是达官贵人的专利,然而无权无势者哪里有机会贪污?就是有,又能在贪污的路上走多远?素日见媒体披露某出纳贪污几十万,觉得多得不得了,现出“愤青”状骂几句娘;及见某些“长”动辄把几百万、几千万、几个亿装进自己的腰包,顿时傻了眼。那可是人民的血汗钱啊!贪污者不见得“有位”,然而位高权重的人如果修养浅拙,又处于监督不完善的环境,祸国殃民,祸人害己的空间就大得不得了。

    《左传》曰,羊舌鲋在帮助鲁国征服邾子国的时候,邾子国的金银财宝大半进了他个人的腰包。后来他又以三十多万人马为筹码,要挟卫国国君给他贵重的礼品。运用这种伎俩,他向小国勒索了不少财物。不惟如此,这位高官还以贪坏法,卖法纵贪,断案时偏向贿赂他的人,把有罪硬说成无罪。有人说,羊舌鲋是我国历史上有文字记载以来,第一个因为贪污而受到惩罚的官员。“惩罚”云云,虽然也算得上表述准确,但似乎失之简括。事实上,杀羊舌鲋的人,乃“土地”案子中不去行贿的邢侯,他十分恼怒,激愤之下杀死了断案的羊舌鲋和行贿的雍子。后来,羊舌鲋的哥哥叔向对晋国的执政者说,邢侯、叔鱼与雍子,三个人都是死罪,“施生戮死”吧。于是执政者杀了邢侯,同时把因为贪婪被杀的羊舌鲋尸体,拉到大街上示众。将尸体示众,与取其性命相比毫不轻巧,但这毕竟是两码事,不能不加区分。

    二是袁世凯任大总统时枪毙腐败的京兆府尹王治馨。王治馨贪污的数额一般说是500元,这里的“元”指银元,王治馨作为京兆府尹,月薪至少500元,如果按贪污500元计算,则为月薪的1倍,如果按贪污5000元计算,则为月薪的10倍,以50000元计算,则为的100倍。王治馨贪污的数额究竟几何,此处不是主要问题,总之数额怎么也超不出春秋时期的羊舌鲋。

    重要的是,从羊舌鲋到王治馨,已经近两千年了,其间惩贪的形式虽有变化,但重视数额、讲求社会影响的尺子却有意无意的总在发挥作用。假如羊舌鲋贪赃枉法的数额不那么大,造成的“国际影响”不那么深广,不仅不会遭邢侯诛杀,也不会被暴尸于街市;如果王治馨索贿的范围不那么广,未必引起诸多议论和弹劾。这位“北京市长”,1913年年底上任以后,所辖二十四县,居然收取了二十三个县官的贿赂。再加上官场中的其他因素,王治馨依律被判处死刑。

    两案相同之中又有不同。相同处不必再提,即特别重视贪污的数额。几千年来,量刑时数额是一个很重要的标准,“数额特别巨大”与“数额巨大”就差得远了。

    北魏时,法律规定,枉法赃(绢)10匹、义赃(官吏所受的馈赠、贿赂)20匹大辟,孝文帝时则有所改变,只要义赃1匹,枉法赃不论多少皆死。

    唐代则规定:官吏受财枉法,(绢帛)1尺杖100,1匹加一等,至15匹即处绞刑。

    宋元对贪官处理较其他朝代宽大。宋朝法律规定,贪污1贯流两千里,10贯配广南,不以赦降原减。《元史》的《刑法志》载:枉法赃,1贯至10贯笞47;不满贯者,量情断罪,依例除名;10贯至20贯,笞57;20贯以上至50贯,杖77;50贯以上至100贯,杖87;100贯以上,杖107。对贪赃不枉法者则更为宽大,300贯以上,杖107,除名不叙。

    明朝则对官吏的职务犯罪处罚很严酷:凡贪赃在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剥皮实草;监守自盗,40贯绞;枉法赃,80贯绞;不枉法赃,120贯止杖100,流三千里等。穷苦人出身的朱元璋,十分了解贪官对皇朝有效统治造成的恶劣影响,因此对贪官的严厉程度也甚于其他王朝。

    《大清律例》吸收了明朝的内容,规定:贪污折银20两即处流刑,40两即处斩刑。整个专制社会,对贪官量刑都考虑了数额。这本没有什么不对,贪污几元钱与贪污几千元钱,给个人和社会造成的影响显然不同。但是,当一位官员只贪占了国家或个人很少的财产时,我们还叫他贪官吗?比如把国家的两块木板拿到家里私用,比如办私事搭乘公家的交通工具,不仅数额微小,恶劣影响的深广度也不大,以传统观点论,与贪污似乎还有距离。然而,大贪官皆由小贪官而来,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的道理同样适合于贪污这种行为。

    只强调数额和影响,清、浊的界限就不易划清,绳之以法的将都是富可敌国的巨腐大贪,将都是撼动国家根基的贪墨败度之人,公私分明,一文不苟取的清新之风将成为美好的愿望。“乱世用重典”的思维逻辑几千年不变,与不恰当地重视数额恐怕有很深的关系。

    好在,袁世凯反贪那阵子,中国社会已被民主之风吹拂,贪污数额没有被视为很重要的标准。王治馨贪污数额虽然也不少,民众敢于议论纷纷,相关官员敢于弹劾,起了很大的作用,社会环境对贪官颇为不利。如果民众对贪官隐忍不置一词,王治馨一案未必能入于袁世凯之眼。自然,袁世凯杀王治馨,有更多的因素,但无论如何,除掉一个贪官,对民众来说总是有益的。

    贪污腐败行为是人类的劣根性体现之一,因此,不论民主社会还是专制社会,都有腐败现象,也都在反腐。不同的是,专制社会缺乏有效的权力监督,仅仅依靠领导人个人的作风,靠思想教育。阿克顿勋爵非常精辟地指出:“权力容易使人腐化,绝对的权力则绝对地使人腐化。”权力不受制约的状况不彻底解决,反对贪污腐败就只能沦为空言。

    一个缺乏监督的社会,不仅会使贪官猖狂恣肆,也会导致民气委顿畸形。从中唐以后,官场中的腐败现象,已为上下所默认。如南宋时,右丞相陈自强公开向下级官吏勒索贿赂,地方官送公文“必题其缄云,某物若干并献”,凡书题无“并”字则不开启。陈氏胆大如此,还不是没有监督所致?据说,新西兰的房屋部长希特利,仅用公款买了两瓶酒,便丢了乌纱。希特利的腐败丑闻,在惠灵顿、奥克兰、汉密尔顿等地引起了人们大规模的游行示威。这是社会监督结出的果实,是社会管理结成的民气,民气一代一代传下去,社会岂能不铲除贪污苟且之行。

    贪污的数额大小不能完全决定底线的位置,社会环境净化到何种程度,才是决定底线置于何处的因素,跳出小圈子反腐的思路,才是描画底线粗细的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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