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运-非常年代里的非常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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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谴

    雷五刚踏进屋,还没来得及给母亲请安冷不丁身上就吃了一记闷棍,头上戴的玄罗帽儿也被打落在地。雷五跳脚大叫“娘,娘”。雷老夫人喘着粗气骂雷五“畜生”,说不要管她叫娘,棍子杵得震天响。

    雷五心虚地低下头,他娘从小到大都没舍得戳他一指头,这回棍棒伺候,看来是听说他做的恶事了。

    雷五是雷家第五个孩子,因前四个皆不到三岁相继夭折,他爹五十五岁才又得子,自是宠爱加身。要说雷五状貌魁梧,只右眼尾部有枚豆般大的黑痣,算命先生说乃“败家”之痣,雷五爹不以为然。在莒县,雷家是数一数二的富户,良田千顷,数间店铺,偌大基业,任意挥霍能几何?

    雷五八岁那年,终让他爹领教到其败家本领。那天天气很好,雷五看见画眉鸟在院中金丝笼里蹦跳着唱歌,忽然就叫嚷要尝尝画眉鸟的滋味。尽管画眉是他爹花大价钱置买,稀罕得很,他爹还是一咬牙,吃。雷五又提无礼要求,要用花线烤来吃。北宋年间,民不聊生,这小子竟欲用编织绫罗绸缎的花线烤画眉吃,这还了得,可他爹刚拂袖而去,雷五就绝了食。熬两天,人软得像面条奄奄一息,他爹终败下阵。可怜雷老爷一生勤俭持家,眼见绸缎铺红红绿绿的花线塞满后厨,轰一下,轰一下,瞬间烧成灰烬,血往上涌,一口气没上来,呜呼归西。

    死了爹的雷五此后更像野马一样终日闲游浪荡,雷老夫人管不住他,索性由了他去。可这日,她火速让丫环把雷五唤回家中。

    雷五的确做了一件十恶不赦的事情。一个月前,雷五照例约一些帮闲抹嘴的朋友家中喝酒,席间请一对卖唱父女弹唱。卖唱女白净小巧,歌喉婉转,雷五三盏酒下肚,摇摇晃晃站起,手指卖唱女说要买此女子。卖唱父亲说千金不卖。雷五自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又喝得半醉,遂抓住他衣领说,卖还是不卖?卖唱父亲说不卖。雷五“飕”一拳,飞到他脸上,还不罢休,双手将他抓起来,隔窗儿往外一抛。卖唱女拿琵琶砸来,雷五一个躲闪不及,肩膀剧痛,雷五大怒,又抓起卖唱女,也是隔窗儿一抛。次日清晨,雷五醒酒,赶紧吩咐仆人掩埋尸体打扫庭院,又拿银两打点狐朋狗友。自以为神不知鬼不觉,可如今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娘都知道了,可见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雷五娘瘫在地上双手合十:老天爷求您放过我儿子,千错万错都是我错,我不该惯得他无法无天……

    天在哪里,在哪里?雷五头一梗,让天来砍我呀。

    他当然有恃无恐,他刚从范捕头那里回来。

    雷五终究不放心,自古以来,杀人偿命。菜市口经常有罪犯斩首示众,前些日子邻县章老爷就是活生生的例子。章老爷也是首屈一指的富户,可他横行乡里,欺男霸女,被人告到官府。县令就在请县中乡绅富户赴宴的席中,将他当场捉拿,不久他的首级就挂在城南城墙上。

    雷五去求范捕头,范捕头是前日结拜的兄弟。雷五找到范捕头的时候,范捕头正在家里啃鸡大腿喝酒。

    正要拘捕你呢,你来了,我也帮不了你,两条人命。范捕头擦擦嘴巴说,不过,看在兄弟一场,我会砍得利索点,让你少受点罪。

    雷五一拍手,后面的仆人就把一块褐色麻布包着的物什呈献桌上。包袱慢慢打开,饶是范捕头见多识广也直了眼。

    一把镶嵌七彩宝石,光华夺目的宝刀!

    范捕头的手在身上擦了又擦,小心翼翼拿过刀。刀出鞘,寒光闪闪,他眯眼迟疑一会,给雷五出了个招儿。

    于是,从娘屋里出来的雷五边走边冷笑。范捕头已经说了,上头已经知道,瞒是瞒不住,只有等他去捉拿雷五归案时,雷五提前藏起来。现在他雷五当务之急是寻找一处藏身之处。雷五在自家外房卧室庭院来回踅走,忽然,他看见门口那棵一抱多粗枝繁叶茂的老槐树。

    转眼到捉拿雷五归案那天,范捕头带着捕快凶神恶煞般直扑雷府。果然,雷五不在,范捕头手一挥:“搜!”铺快得令,大叉步奔向前厅后院。

    范捕头站在门外等待的时候有些无聊,就从腰间抽出宝刀。刀在太阳底下,发出耀眼光芒。真是把好刀啊,雷五说此刀极其锋利有切金断玉之能。范捕头有些遗憾,至今还没试过此刀呢。他环顾左右,对着门口的大槐树砍下去。

    令人惊讶的是,刀落,一抱多粗的大槐树,竟像喝醉酒似的歪歪斜斜地倒下去,更令人惊讶的是,树干竟是空心的,从里面骨碌骨碌滚出一颗人头来,人头的右眼尾部有个豆大的黑痣,嘴巴张着,一副不容置信的样子。

    (原载《小说月刊》2016年2期,《小小说月刊》2016年8期转载,《民间故事选刊》2016年10期转载)

    右派刘爱国

    局长找刘爱国谈话。

    这个树叶掉下来都怕砸着脑袋的老实人第一次炸了锅,他脖子上青筋暴突,凭啥?我从来没对党提过任何意见,连名字都改成“爱国”了。

    局长慢悠悠地说,你是不是说过“领袖脏”这句话?

    刘爱国大热天掉进冰窖里,浑身上下凉个透。

    确实有这事。

    那天,刘爱国进了办公室,老习惯,从抽屉里摸出一副深蓝色套袖套在两只胳膊上,然后才抻抻衣摆坐下。

    同事瞅着他雪白的衬领一丝不苟扣脖子上,就打趣:刘爱国你真讲究。刘爱国转转脖子,不是讲究,领子袖子最容易脏了。

    没想到这句无心的话,会给自己惹来滔天大祸。

    下放到农场的刘爱国每天除了干活,累得像卸磨的驴倒头就睡,一句话都不肯讲了。

    一天他正撅着腚吭哧吭哧地挖渠,旁边一个人笑嘻嘻地开了口,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不做磨洋工,很快就完蛋。

    刘爱国瞅瞅他,没接话,心里却纳闷起来,在这里改造的右派,哪个不是怨气冲天,怎么还有兴高采烈的?

    这个叫满福的右派,当然有兴高采烈的理由,他是费尽心思才混进右派队伍的。他村也分到一个右派名额,村长犯了难,右派第一条是知识分子,村里“识文抓字”的可没几个。村长明白,老百姓的心思全在日常的吃吃喝喝中,就决定,谁当右派,奖谁一百斤地瓜。一时村里为争右派抢破了头,满福小眼一眨巴,大喊一声:学毛选,学猫显(显:土语,哭的意思)。顺利地成为右派,一村人投来羡慕目光。

    其实满福除了目不识丁,别的能力毫不含糊。

    那年代,最难挨的就是饿。满福带着刘爱国,踩着哗哗的像水一样的树叶,去野外弄老鼠打牙祭,运气好时,还能挖到老鼠过冬的粮食。满福就地燃火,把老鼠烤得吱吱冒油,刘爱国长期匮乏的胃响得空前绝后,嘴里嗬嗬地笑着,满福看着刘爱国溜瘦的身子,窄瘪的屁股,像一只惶惶不可终日的柴狗,忍不住说,真看不出来,你这样的也反党。

    我没有。刘爱国生气了,赌气不接满福递过来的烤肉,满福又好气又好笑,吃吧吃吧,我说错话了,向你道歉。刘爱国这才接了,满福又说,不就一顶看不见摸不着的帽子,至于吗?刘爱国咕咕哝哝地说,你不懂。

    漫长的冬天总是过不完。一天刘爱国对满福说他可能真要完蛋了。刘爱国的肚子像面鼓,一敲咚咚响。

    满福联想到前一段时间,刘爱国把采好的草籽放在铺好的床单上,让风把上面的一层壳吹走,然后把草籽放在锅里炒,草籽太小,爆的时候不像粮食一样“砰”声儿,而是稍微动一下,刘爱国就趴在锅沿上,近视眼眨也不眨。

    死我不怕,刘爱国忧伤地说,我只是有个心愿未了。

    摘帽?

    我是盼不到那一天了,刘爱国叹了一口气,我就想有支笔,有张纸,写几个字过过瘾。

    满福纵是聪明绝顶,也犯了愁,上哪儿弄笔和纸呢?

    第二天挨批斗的时候,右派们忽然发现胸前挂的大木牌上的字,不知被谁用刀刮了。都不会写毛笔字,刘爱国便自告奋勇,拿起笔,一个个写来,字是飘若浮云,矫若惊龙。还剩最后一个木牌,他写道:“大右派刘爱国”,打个大大的叉号,然后退后一步,瞅着自己的书法,嘿嘿笑起来。

    这是我爷爷给我讲的故事。

    我爷爷满福说,一九七七年一个寒冷的下午,刘爱国缓缓地倒在桌子底下,其时,离平反只剩八个月的时间。

    (原载《小小说大世界》2015年第8期)

    嫁比爱容易

    薛宝钗:《红楼梦》人物,与林黛玉并列为第一女主角,贾宝玉的表姐,贾宝玉的老婆。

    丫头莺儿不止一次问我,小姐,美貌智慧财富才情你样样都有,为何还不快乐?她说这话时,往往我正手托香腮,郁郁寡欢地瞅着窗外开得正盛的海棠花出神。

    没人知道我隐秘的心事,包括我的母亲,包括我最贴身的丫环。

    我清楚地记得五岁那年,那时候父亲还没有去世,有一天他参加了贾府的一场盛宴。贾家的小姐元春被选入宫里,成为皇上恩宠的“小主”,皇恩浩荡,本来京城四大家族,财产势力是不分伯仲的,可是仅仅由于元春的争气,贾家一下子成为了四大家族之首。父亲回家,眼热地对母亲说:我看,咱家宝钗一点不比那元春差。

    母亲担忧地说:让咱女儿入宫,不是往火坑里推吗?

    真是妇人见识。父亲斥责她,就这么定了。

    父亲的一锤定音,从此,让我失去了无忧无虑的童年。从此我的生活中就只有一件事,为“选秀”做准备——吟诗作画,吹拉弹唱,妇德妇仪。母亲为了不使我输在起跑线上,可谓处心积虑,她特意把一个精致的西洋挂钟放我的闺房里,我们那个年代,落地钟是很稀罕的,哥哥一直想要那个西洋落地钟,母亲那么宠哥哥,那回竟毫不留情地拒绝他:你要钟干嘛?你又没时间观念。然后,母亲做了一张时间分配表,贴在我的床头上,早上几点几分起床,晚上几点几分睡觉,一天几点几分做什么,精确到分。母亲教导我:你每学一门特长,将来在宫里就多一分立足之地。

    我从不敢有丝毫的松懈。我知道,这行业竞争太激烈了,全国不知道有多少家庭在为把自己的女儿培养成后宫女人而努力呢。

    一转眼十年过去。

    我选秀失败。

    我很悲愤,我失败的原因并不是我的容貌不过关,相反当时我因为容颜美丽而艳压群芳,成为入宫的大热门。可就在这时,宫里忽然收到一份匿名信,信中爆料我的哥哥薛蟠在送我去京待选的路上,为争一个叫香菱的女人,打死了一个叫冯渊的小官吏。这封信爆料得很是时候,它说明我的家庭戾气十足,根本不适合和皇上做亲家。

    我又恨又气,别人家都是全家上阵为之摇旗呐喊,我家倒好,不但不添光彩,还拖后腿。

    母亲安慰我,失败更好,其实我一直不赞成你入宫,这都是你父亲的主意。

    其时,我父亲已经去世,否则,我真觉得愧对父亲的期望。可是,我十年的心血哪,全部付之东流。人生有几个十年?

    我忽然失去了努力的目标和方向。有一种深入骨髓的寂寞,常没来由地击中我。为了排解这种情绪,我变得暴食暴饮。很快,我精心保持的身材开始走样,腰粗了胳膊粗了整个人像被气吹起来似的。

    我开始渴望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来滋润我一直以来苍白的生活,这是我隐秘的心事。坐在靠南的窗前,我常常幻想有一只有力而温暖的手“倏”地伸进来,让我经历一场桃花劫,像《碧血剑》中那个叫夏雪宜的男人劫走在花园里荡秋千的富家小姐一样,哪怕他是我爹的仇人。我相信那些义无反顾地和情郎进行十八相送月下相会甚至私奔的女子,她们和我一样寂寞。

    但是我知道我的爱情是不会如此惊鸿烈焰了,惟有渴望找一个爱我才情,也爱我肥胖的爱人同志,有句话说得好——再胖也要谈恋爱,谈到世界充满爱。像我这种女子,既然不能当皇上的女人,就要遵从媒妁之言,嫁给一个纨绔的富家子弟,做一个连自己姓氏都没有的妇人。但拥有了一段妙不可言的爱情就不一样了,在以后为人妇的枯燥的日子里,曾经的爱情足以给我留下厚重的回忆。

    那年夏天,我越来越胖,微胖界都快容不下我了。在我这个年纪,发胖是比命还大的一件事,而我竟然如此自暴自弃,母亲心疼地决定让我去贾府散心。

    此后,贾宝玉出现在我狭窄的世界里。

    大观园里美女如云,此时我真的很感谢母亲的培养,我在选秀中失败,在大观园里,我却脱颖而出。怎么在女人中胜出,怎么达到目的获得恩宠,我修炼了十年,心血是不会白费的。我仅仅稍微动了些脑筋,贾宝玉就整日围着我的屁股后面转了。我妈还偷偷找人打了把金锁,散布谣言说“金玉良缘”,地球人谁不知道整个京城就贾宝玉有玉呀。他的青梅竹马林黛玉受不了了,开始吃醋拈酸。后来史湘云也插了一脚,偷偷打了个金麒麟,说她的也算“金玉奇缘”。这种乱糟糟的几角关系让我很享受,一场恋爱,就要热闹,就要销魂和惆怅同行,就要一半甜蜜一半心酸,就要峰回路转,就要像看山一样不喜平,就要让观众弄不明白结局,这样的恋爱才像那么回事,才有意思,才给寂寞的闺房生活增添情趣,等老了的时候,才有嚼头。我看出来史湘云是个女人身,男人心,宝玉虽然和她又玩又闹,可是根本不把她当成他的菜,我的对手主要是林黛玉,我绞尽脑汁地打击情敌。有一次,我说起我的“病根儿”,“排骨美人”林黛玉竟说她也有,还炫耀了她的药方,可见那时“病根儿”是多么时尚。我讥笑道:“你那药方子,人参肉桂太多了,像个暴发户似的,依我看还是用燕窝熬粥,滋阴补气。对了,你没燕窝是不是,明天我给你送一批来,我家很多的。”果然第二天我不食言地派了四个家丁浩浩荡荡送燕窝,在气势上沉重地打击了我的情敌。

    争夺男人的斗争让我无趣的生活变得有趣起来。

    丫环问我:你爱宝玉吗?

    我沉默。

    说实话,若林黛玉和史湘云不和我争,我不会那么快爱上贾宝玉,她俩是我爱情的催化剂。我一直认为男人是社会环境的产物,身处三国,就要舞棍弄枪,驰骋沙场;生在魏晋,就该披发而行,空谈度日;命逢唐朝,就该对酒当歌,吟诗诵词。当然生在我朝,也就应该思想僵化,苦写八股。而一个男人,不与时代接轨,天天混迹于红裙绿袖之间,算怎么回事呢?

    不过话又说回来,一个天天混迹于红裙绿袖之间的男人,会哄我这个比猫还好哄的女人开心。我的意思是说,贾宝玉是一个很适合恋爱的对象,却不是一个可以托付终身的男人。

    可是,我妈说:宝玉将来世袭爵位,是王爷呢。

    就是这个王爷身份,让我开始心动,我自从选秀失利,就一直觉得背后有人嘲笑我,我想若嫁给宝玉,也是王的女人,也算扳回点面子,怪不得刻薄尖酸的黛玉那么热衷呢。

    诗社里的同事,都在传我、林黛玉和贾宝玉这个三角恋故事,他们一遍遍地问我:宝钗,到底宝玉是爱你,还是爱黛玉?

    我忍着气说,请你们关心我的诗关心我的诗,好么?

    四月二十六日那天,芒种节,众姐妹都集中到园子里为众花践行,(这是诗社里集思广益的奇思妙想,芒种一过,众花皆谢,故要为“众花践行”)。这种行为艺术宝玉和黛玉一般都是头插蜂窝里的,那天竟然不见露面。我起了猜疑之心,决定去探个究竟,谁知刚到黛玉的潇湘馆,就看见宝玉一闪而进。看来这两个人早已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了,我伤心地往回走。在路上走着的时候,我竟然看见两只玉面蝴蝶,在我前面飞,一只还罢了,竟然还是两只,那种旁若无人不避嫌疑的劲儿,简直像极了林黛玉和贾宝玉在向我示威。我当即从袖中取出团扇,照着一只扑去,两只蝴蝶不再从容地上下翻飞穿花度柳,顿时惊慌乱窜。我解气地直把两只蝴蝶撵过河去,才香汗淋淋地罢休。后来很多人读“红楼梦”,都认为我的扑蝶行为,是一个少女天真烂漫的表现。若是无心无肺的史湘云扑蝶,有可能天真烂漫,我脑子整日想东想西的,哪有那种闲情逸致。这就说明了很多表面看起来美好的事物,暗地里有可能掩藏了不为人知的无奈和辛酸。

    芒种过后,夏日来临,有一日我去园子散步,不是冤家不聚头,我在沁芳桥边又看见了贾宝玉和林黛玉。这回他们肩并肩地坐在一起,眼前摊一本《西厢记》做幌子,贾宝玉悄悄地欲握她的手,她挣扎,两人像拉锯似的,拉了两个来回,然后彼此感受掌心的幸福了。若说芒种那天我还不十分确定“双玉恋”,因为毕竟没有眼见为实,我心里还存了幻想,也许宝玉恰恰有事找黛玉呢,也许宝玉去找黛玉谈论诗歌呢,但这一幕,却彻底击碎了我的幻想。顿时,我心底响起一首哀怨的歌: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们一样有脆弱的灵魂,世间男子已经太会伤人,你怎么忍心再给我伤痕;

    女人何苦为难女人,我们一样颠覆在红尘,无力再争只觉得失落好深,男人该说话总是无声……。

    真的,女人天生是女人的敌人,女人之间的争斗没有硝烟,却有剧痛。

    我又一次失败了。

    我以为贾宝玉将从此淡出我的生活,但忽一日,贾宝玉他妈上我家提亲,说贾宝玉同意和我结婚了。我脑中虽然闪出一丝狐疑,贾宝玉和我结婚,那林黛玉呢?转念一想既然贾宝玉的妈都这么说了,应该不是假话。一切来得太突然,我稀里糊涂地披上了嫁衣。临出嫁的那天,我哭着对我妈说,我不甘心,我还没切切实实地谈过呀……

    我竟如此匆忙地做了女人,新婚之夜,贾宝玉在最兴奋的时候,竟喊出了林黛玉的名字。这就是我,一个渴望爱情的女子,却收获了一段食之无味的婚姻,也许这就是大多数女人的命。

    (原载《齐鲁晚报》2004年7月25日)

    爱情真相

    林黛玉:《红楼梦》人物,与薛宝钗并列排在情榜正册之首,贾宝玉的表妹。

    遭遇生命中第一次爱情的时候,我十三岁。那年,最疼爱我的母亲去世了,父亲让丫环雪雁陪着我,去京城外婆家散心。

    我外婆家是京城的名门望族。初来的时候,我表现得特“乡下”,比如龇牙大乐啦,比如把漱口水当茶喝啦,以至连一向崇拜我的雪雁都毫不客气地说:小姐,论形象这里没一个女孩及你,但你没气质。

    为了捍卫我少女的尊严,我决定让自己从头到脚地气质起来。我和雪雁关起门来,研究到半夜。鉴于我偏瘦体型,初步定位为:文艺范女青年。文艺范是这样的:忧郁。神经质。偏执狂。外表柔软内心坚硬。偏爱白色纯棉。喜欢华灯初上的傍晚。会莫名地微笑与哭泣。

    第二天一大早,我刚从床上爬起来,雪雁就监督着我对着铜镜练习忧郁的眼神。到中午,我达到了“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的境界。吃过午饭午休都顾不上,接着训练我的形体忧郁。雪雁打着拍子:一二三四,闲静如娇花照水,五六七八,行动如若柳扶风。我就随着她打的节拍在屋里扭来扭去。

    华灯初上,雪雁竖起大拇指说,大功告成,小姐你现在身上有一种仙气,飘逸的仙气。

    我耷拉着眼很文艺范地说:从今以后,你对别人讲,我从小就有个病根子,至于药方子嘛,人参肉桂什么的弄上些,别让人家小瞧了咱们。

    经过一天的“魔鬼训练”,我由一个健步如飞的女孩变成楚楚动人惹人怜爱多愁善感的“病西施”。从那以后,每当我大笑时,雪雁就在旁边提醒,保持忧郁,笑是不流行的。

    我塑造的形象无疑是成功的,我在贾母接见我的那天,获得了贾府全部人员的集体怜爱。曹老先生在红楼梦里是如此描述我:举止言谈不俗,身体面庞虽怯弱不胜,却有一段自然风流态度,一看便知有不足之症。

    我知道,文艺女青年的“范”,不仅仅是外貌,还要体现在悲春伤秋的愁怨里,还要在拿着单反弹着吉他的自得里。春天的时候,我坐在花园里的木椅上,琢磨着该怎么表演我的文艺范,才能清新脱俗不落俗套惊世骇俗呢?这时,一阵细风吹来,四周的花瓣儿簌簌而落,我接住了一片粉红的花儿,灵感汹涌而至。

    后来就发生了著名的“黛玉葬花”桥段。那天我是这样做的:精心挑选了一个众姐妹都在大观园里玩耍的下午。必须的,都在大观园里玩耍——表演需要观众,下午——那时我表演的场地已是满地残红。彼时,我痴痴地望着那一片狼藉,眼泪不争气地挂满脸庞。我轻抬玉手,想掩住泪,可是阻不断,算了,就让眼泪放肆一回吧。大约一刻钟之后,我带着满脸的泪痕轻轻将残花捧起,放在脸上摩挲着,像摩挲我最疼爱的宠物,最后,我用慢镜头把花瓣缓缓装进香囊,拿起封尘一年的花锄,痛楚地将它们葬在土里。

    我在痴想落泪摩挲残花做花冢的时候,都有大段大段的台词。

    痴想落泪时,我说:你生来如此纯美,我怎忍见你污淖死去?就让我为你,与我同病相怜的落红埋葬吧!

    摩挲残花时,我说:我将你装入香囊,不再让浊物啮噬。然后一抔净土掩埋你所有的风流,不允受污。至洁一生,奈何生死?纯洁地来,干净地去!

    在犄角旮旯做花冢时,我说,我多么希望生出一双洁白的翅膀,和你们这些飘落的花瓣一起,飞到天的尽头,再不理会这繁杂的一切,不让浊物落入心房。可天的那一头,是否就会有一抔洁净之土供我停歇?

    怎么样,文艺不?小清新不?

    这出自编自导的“黛玉葬花”,将形式主义发挥到极致,当时彩霞满天,薛宝钗贾宝玉等都看呆了。以至于后来史湘云依样学样,也以“落花”为背景,弄了一出“醉卧花丛”。史湘云总是如此,看我弄行为艺术,她也赶紧弄行为艺术;看人家薛宝钗偷偷打金锁,她也赶紧偷偷打金麒麟,没有一点原创精神,此为后话。

    没过几日,雪雁反馈:小姐,宝玉把你封为“女神”。

    宝玉,此人号称“京城第一帅哥”,不爱读书,整日以追逐女人为乐,是个典型的“问题少年”。可是,书读得不好有什么关系,八字好就行了,所以大观园的所有女人都迷恋他,这样,我就不得不佩服贾宝玉了,觉得他简直就像濮存昕一样,是个“万人迷”、“师奶杀手”,都说反映一个女人的品位的,是她爱上怎样的男人。我自觉我也是个有点学问有点品位的女人,怎么会爱上他呢?

    雪雁却极力鼓动我和贾宝玉谈恋爱,她咭咭呱呱地说,宝玉又花又帅又有钱,和他谈很有面子的。

    贾宝玉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类型。我说。

    雪雁嘴一撇,你别以为你所向披靡,人家薛宝钗可是一心一意想和他谈呢。

    我心一动,薛宝钗,就是那个比我美丽,比我有才情,比我富有的“高知”?

    我顿时暗暗张开了争斗的翅膀。

    那天我从窗前看见贾宝玉在沁芳桥边读书,遂赶紧对镜描山绣水,去与他“偶然邂逅”。我袅袅婷婷在宝玉身边经过,他果然就冲我喊:嗨,女神。

    我佯装刚发现,回眸惊诧地看他。后来我和宝玉相爱了之后,宝玉形容我那天的惊诧回眸:干干净净的,怯生生的,看人的时候眼睛有着希望和憧憬在流转。我暗自偷乐,对了,那就是我要的效果。

    我有一本禁书,很好看的,要不要看?宝玉扬扬手中的《西厢记》,贼头贼脑地小声说。

    这本书我已偷偷翻过N遍,但我仍装作很感兴趣坐在了他身边。两人共坐看禁书,没来由就有了同仇敌忾的亲密。直到四周暗了,我俩才站起来。我说:借给我看看好么?

    过了几天,我去还书,仁者见仁地说了一些读后感,又从他的书架上借走一本。钱钟书说过,借书是男女爱情的开始。果然,一来二去地,我俩就相爱了。

    我承认,一开始我虽然和贾宝玉谈着恋爱,其实我并没有真正爱上他,可谈着谈着,我的感觉就上来了。你想两人整日泡在一起,一起吃饭,一起玩耍,他抱怨我任性,我骂他懒,想想都能彼此爱上啊。爱上他之后,我觉得我以前对他的了解真是片面,他这样一个家世显赫长相英俊的男人,竟然难得的内心温良。呵呵,难怪人家说,情人眼里出西施,缺点也会变成优点。

    我问他:将来我若死了,你还会娶别人吗?

    不,你若死了,我就做和尚。

    说实话。

    也是,人都有生理需要,谁能真正做到柏拉图呢?

    他的话一说完,我心里就不舒服了,好像我自己已经真的死了,而他已经弃我而去似的,我的脸色不由得黯淡下去。

    他看我真的恼了,赶紧安慰我,我发誓,你若死了,我就当和尚。

    我俩就这样不顾及别人的感受,整日像两个脑残一样表现着打情骂俏。

    我和薛宝钗都在诗社混,没和宝玉好着的时候,我俩经常一起谈诗,却因为贾宝玉形同陌路。有一日,薛宝钗拦住我,她仍是一贯盛气凌人的口气:林黛玉,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贾家心目中的儿媳妇是我这样的。

    我回敬:可贾宝玉并不爱你。

    薛宝钗顿时无话可说,拂袖而去。第一次看见她发脾气,我觉得她整个人在这一瞬间生动起来。

    薛宝钗在我面前盛气凌人是有原因的,因为贾宝玉他妈王夫人一直不同意我和宝玉的亲事,这件事大观园人尽皆知,弄得我很没面子。因为王夫人觉得薛家财大气粗和贾家门当户对;薛宝钗“臀大腰圆”,宜儿相。

    我决定誓将我的爱情进行到底。我有底气,贾府最高领导贾母是我的支持者。

    可是我忘了贾母年事已高,我和宝玉还没结婚,她就寿尽而亡。贾母死后王夫人请我去做客,她以一个胜利者的姿态说,我永远都不会同意你和宝玉的,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我像顽寇一样奋力抵抗:宝玉的意思呢?

    这不是自由恋爱的时代,宝玉的婚事还是要遵循父母之约媒妁之言的。王夫人轻描淡写地说,你说你嫁入我家,有啥好?三从四德,相夫教子,还有从此不能再写诗。

    我在心里盘算,嫁入侯门,放弃我心爱的文学事业还在其次,最主要的是我会没有自由,没有尊严,王夫人都摆明车马了,即使一辈子低声下气,也不会从她那里赢得半分的眉梢眼角。在王夫人鹰一样的眼睛注视下,我叹气说,我放弃。

    真是识时务为俊杰。王夫人像猜出我的心思,从怀里掏出一叠银票来,我还要求你一件事。

    王夫人和我谈话的第二天,宝玉兴致勃勃地跑来找我,颦儿,告诉你一个天大的喜事,我妈同意咱们的婚事了。

    我强笑道:是吗?

    是真的,你不高兴吗?

    高兴。我心在流泪,我说,将来我若死了,你还会娶别人吗?

    这么高兴的日子,干嘛要说这么丧气的话?

    我是认真的。

    那好,你若死了,我就做和尚。

    这一次刻骨铭心的见,仿佛就是为了不留痕迹的散。宝玉结婚的那天晚上,我一个人坐在昏黄的灯下看《西厢记》,哗哗地翻着,纸张脆弱,我模模糊糊地想着一个男人说:我们要永远一起看书。如今,这个男人正在不远处热热闹闹地娶新娘,我都能隐隐约约听见他欢畅的笑声。既然无法相濡以沫,那就相忘于江湖吧。

    早上,一夜未睡的我把我的一双绣花鞋放在了湖边,我斜着一身排骨站在湖边,瞪着眼,硬是没有泪水流出来。

    然后独自离开了京城。

    一路向北八百里。

    大家已经猜出来了,王夫人求我之事,就是要我佯装沉湖自尽,目的是为了让宝玉死心。我答应了她,却拒绝了银票。虽然我在离开京城的路上,曾有些后悔,说实在话,作家都穷得和水洗一样,那些银票足够我后半生可以专心搞创作而不用担心明天的早餐在哪里。并且我一直认为不要考验人性,千万不要,因为它根本不堪一击。可是当王夫人把银票推向我的那一霎那,我还是拒绝了它。我觉得,只要我伸出手,我就背叛了贾宝玉。我感觉我在诱惑面前表现出的理智,绽放出了人性的光辉,让所有人,包括王夫人,都应该深刻地体会了爱情之美。我就是要让贾宝玉不枉真爱我一场,虽然他有可能一辈子不知道。

    后来,当然是风声过后,我的丫头雪雁偷偷地与我书信来往起来。于是,在遥远的不为人得知的城市我就得知了:宝玉在结婚之后的第二天大吵大闹,王夫人却从容拿出我放在湖边的鞋,告诉他,说我其实是仙子,已被召回天庭奉为“芙蓉仙子”。很多丫环因被王夫人吩咐过,便说,那天早上她在湖边,见我一身白衣随着满湖的雾气袅袅升起。还有丫环随声附和,是呢是呢,我也看见了。贾宝玉见这些丫环一五一十地说得精彩,也就深信不疑了,还把悼念晴雯的诗作《芙蓉诔》,拿到水边去悼念我。于是薛宝钗终于如愿得到了贾宝玉的身,她世俗丰满的热气,正好暖暖这在成长中有过缺陷的男人。

    但我知道,薛宝钗只能成为贾宝玉的黄脸婆,而贾宝玉将会用他长长的一生来思念我,我从此成为他生命中惟一的爱人。

    (原载《齐鲁晚报》2004年8月16日)

    晴雯被赶出大观园真相

    晴雯:《红楼梦》人物,贾宝玉的四个大丫环之一。

    我是一名奴婢,伺候贾府二公子的生活起居就是我的工作。

    我在很小的时候,被抚养不起的父母卖给贾府。像所有的出身贫寒,挣扎在城市的女孩一样,我对自己得来不易的工作很珍惜。所以我会低眉顺眼,我会忍耐,我会压抑自尊和个性地夹着尾巴做人。

    终于我被分配到贾宝玉的房里作丫头。在大观园里,贾宝玉的丫头可不是一般人能做上的,他的房里一共4个丫头:袭人、我、麝月、秋纹。我稳坐了第二把交椅。第一把交椅是袭人,其实我从心里是瞧不起她的,为了讨好贾宝玉,竟不惜献身。我可是凭着真才实学一路拼杀出来的。

    在别人眼里,我混得算不错了,但我却对我的前途感到很渺茫。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继续混下去,最多像袭人的理想一样,做个二奶,一辈子受大奶的气,看看林黛玉和薛宝钗,哪个是盏省油的灯?几年以后,我们会被小辈内心鄙夷无比地称为花姨娘、晴雯姨娘;也或者我们会连称谓都没有,我们只有代号:贾甲贾乙贾丙贾丁。

    这些都是我不情愿看到的。

    但是像袭人说的:我们不做二奶,又能做什么呢?

    有一天,宝玉的一件名贵衣裳,据说还是外国名牌——雀金裘,被手炉里的火烧了一个手指大的洞眼。宝玉派人找遍京城的裁缝绣匠,竟没有一个敢补的。我开始说话了,我说:拿来我瞧瞧。

    那天晚上我将衣裳的里子拆开,针绷在背面,再将破口四周用金刀刮的松松散散的,用针纳了两条,分出经纬,然后用孔雀线来回织补。这是个复杂繁琐的技术活,我忙活了一夜。当黎明的第一道曙光照亮我的窗子时,我补完了最后一针。第二天早上,那三个丫头“哇”地惊叹:足以乱真了。

    我揉揉发涩的眼睛,得意地笑了,我觉得我忙活得很有价值:一是让包括袭人在内的三个丫头对我刮目相看,二是贾宝玉陪我在灯下坐了一晚上。贾宝玉是谁呀,他是大观园被人宠坏的男人,就是这个被人宠坏了的男人对我说,灯下看美人,晴雯,从那天晚上起,我爱上你。

    自从我把宝玉的雀金裘缝补好了之后,他的朋友再来找他玩,他贾宝玉总是把我们4个揽在怀里说:看看,我的“四美”,漂亮吗?

    我们就偎依在他的怀里,配合着他,做千娇百媚状。

    看着朋友一副艳羡的模样,宝玉隆重介绍我:这是二美——晴雯,手可巧了。他吩咐袭人把那件雀金裘拿出来,又说:我这件俄罗斯的名牌,有个洞眼,就是我的二美把它补好了,你们找找,那个洞眼在哪里?哈哈,看不出来吧?

    贾宝玉炫耀的结果是:他的朋友纷纷拿出名贵的衣裳让我缝补。

    我只好整日坐在灯下补衣裳,日久天长,我的眼睛都近视了。袭人说:晴雯,你的眼睛好有朦胧美呀。

    我没好气地说:你们不但不同情我,还说风凉话?

    袭人说:你是人才嘛。

    听着袭人酸溜溜的话语,我心一动。

    以后,再有贾宝玉的朋友送衣裳来,我都婉转拒绝。但是暗中却把他们的姓名都记在纸上。

    这时,大观园发生了一件众所周知的大事,这就是著名的“大观园检抄事件”。我简述如下:傻大姐儿在园子里拣到一个绣有春宫图的香囊,贾宝玉的娘王夫人大怒,下令搜查所有主子女仆的箱子。那天,检抄的队伍来到了我们房里,袭人一等战战兢兢地打开了箱子,任他们搜查。轮到我了,我挽着头发,闯进来,豁朗一声,两手提着底子,往地下一倒,将所有之物尽数倒出来。

    她们虽然没从我这里查出什么,但我分明看见了王夫人那冲我冷笑的脸。

    袭人说:晴雯,你怎么了?这么轻狂,对你不好。

    我嘲笑她们:你们害怕什么?最多被赶出去罢了。其实那样还绝处逢生呢。

    好好,你是个不畏权势的丫头,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我置若罔闻,接着我做了另一件轻狂的事情。那天我说我喜欢听扇子撕破发出的“嗤嗤”声音,贾宝玉为了讨好我,竟拿来一把把扇子让我撕。那天我身边的女人们足足围了一周,都来看我撕扇子。那天我尽量把撕扇子的动作做得风情万种,我媚眼如风,手起扇落,瞬间,地上躺了数把坏扇。宝玉见我没过瘾,还夺了袭人和麝月手中的扇子一并让我撕。我终于累了,就笑了。宝玉竟说:千金难买一笑,几把扇子能值几何?

    我看见袭人的脸都气白了。我知道当时大观园所有的女人都在嫉妒我,贾宝玉何时如此讨好过她们?我知道在那一瞬间,我树敌无数,感到四周女人的眼神像小李飞刀一样嗖嗖地刺向我。

    后来袭人果然去王夫人那里告了我的黑状。那次她告我的内容我不知道,但她回来的时候,脸上喜滋滋的,无非王夫人口头答应让她做二奶了。然后,我看见她满怀内疚地看了我一眼。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

    终于有一天,我被王夫人冠以“狐狸精”的骂名,赶出了大观园。

    那天天阴,我正凄惨地歪在哥哥贵儿家里的床上,宝玉来了。他说:你等着,等天好了,等我娘消消气,我再把你接回去。他说这些话的时候,不时扭头看窗外,看天色什么时候好转,很着急的样子。

    我把指甲咬下来,和我的贴身红绫袄一起送给宝玉,我说:早知如此,我就和你好了,何必担这虚名?我轻轻地说着,如同一缕轻烟,很淡很淡。

    宝玉看见我披头散发双眼无神的样子,哭了。爱,也许就是噙在眼中的一滴泪水。我相信,在这一刻,宝玉对我时真心的。

    宝玉哭着走了。

    也就这样了。

    这样也就不错了。

    宝玉走了,我从床上下来,活动有点麻木的四肢。哥哥疑惑地问:晴雯,你是真病还是假病?

    我说,我如果没病,王夫人怎么会把我赶出大观园?她宁可让我做个粗使的丫头折磨我。

    你的那些轻狂之事也是故意的?

    我若不扮轻狂,王夫人又以什么理由赶我?你若赎我,还要花一大笔银子呢。

    你以后有什么打算?

    我要开个缝补店。我从怀里掏出一张纸,对哥哥说:这些人的家里,都有名贵的衣裳破了,你先去把这些活拿来,我做着,就够咱们花一阵子了。

    我们兄妹俩相视一笑。

    (原载《齐鲁晚报》2005年3月13日)

    美女诗人香菱的经历

    香菱:《红楼梦》人物,原名甄英莲,诗人。

    说起来我的经历蛮曲折的,众所周知,我五岁那年便被拐子拐走。那天是正月十五,漫天的焰火像流星雨一样飘飘扬扬撒落下来,映得天空分外美丽。我就在这样一个五光十色的夜晚,被一个满脸胡子的陌生男人抱走。当时负责照顾我的男保姆正仰头看着烟花,满脸地沉醉,对身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从那天起,我由一个无忧无虑的小姐变成了一个任人辱骂的粗使丫头。我在拐子家里,劈柴清扫,烧火做饭,整日弄得浑身脏兮兮地。

    十一岁那年,拐子让我把脸洗干净,睡了我。第二天一睁眼,我第一次看见旁边竟有一身花花绿绿的新衣裳。拐子瞅着我看了半晌,说:果然是个美人啊。

    拐子好像一夜之间发现了我的美丽,我不用再做粗活,只在他身边伺候。来拐子家的男人很多,我低眉顺眼地出去倒茶。他们都张大了嘴巴,对拐子说:你这个丫头真是盘亮条顺呀。我知道他们只是想睡我,没有一个是真心实意疼我的。

    但是在来往的客人中,有一个男人叫冯渊,是个生活富足的小乡宦。他和别的男人不一样。他每次来,除了和我睡觉,还送给我诗书。那些诗真的让我快乐让我伤痛啊,我一下子就爱上了诗。我开始偷偷学着写,冯渊看不懂,但他说:你写吧,等我把你赎出来,我给你出诗集。

    那是我一生中最开心最快乐的日子——冯渊预备娶我,开始和拐子讨价还价,而我除了写诗,就是憧憬着做一个柔顺的小媳妇。

    你相信命运吗?反正我是信的。我想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一天,我也许就会成为冯渊的妻。可是,那一天我偏偏遇见了另一个我生命中很重要的男人,他叫薛蟠。我们相识的经过是这样的:那天天空中飘着毛毛细雨,我打着油纸伞,正从狭窄简陋的小巷出来,忽然听见了后面有人在念诗。

    那首诗的意思是:我在雨巷遇见了和一个和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这首诗我后来才知道那是一个叫戴望舒的诗人写的。但当时孤陋寡闻的我,只感到那首诗让我伤痛,更像是一种抚摸。我的眼睛顿时像水洗了似的清亮起来。我说过,诗歌让我快乐,我不知道我是谁,我来自哪里,我在做什么,我爱着谁,我觉得只有诗歌可以叫醒和纠正我。说实话,我先是被那首诗打动,然后才注意到念诗的男人。后来我成为薛蟠的小妾,他坦白交代:当你的眼睛亮起来的那一刹那,我就知道遇见了一个单纯的文学青年,我知道我只有扮演一个文学大师,才能让你崇拜。

    当时的对话是这样的:

    薛蟠问:你也喜欢诗?

    我说是呀。

    薛蟠说:那你遇见我可就是你的荣幸了,你知道林黛玉薛宝钗吗?

    我说:这些都是赫赫有名的大诗人,我久闻大名,无缘相会。

    薛蟠说,薛宝钗是我妹妹,林黛玉是我表妹。

    我惊喜道:真的?我作了很多诗,正愁没人指点呢。

    薛蟠走近我,顺势欲握我的手,我挣脱道:我快要结婚了。

    薛蟠不屑地说:你还要当作家呢!你看现在哪个美女作家这么保守?你也太不与时俱进了。干脆跟我走吧。去看看人家美女作家怎么生活的。

    于是再见冯渊,我就说:我不能和你结婚了。冯渊很痛苦地问:说个理由。我说:我要跟薛蟠走。然后我就听见了一声惊叫:薛蟠——就是那个著名的“京城恶少”?

    我不语。我耳边仍响着薛蟠极富煽动力的话:你要想好了,我可是你通往诗歌王国的捷径啊。

    我真是做梦都想成为诗人呀,我终于跟着薛蟠走了。有一天,在一个装饰豪华富丽堂皇的大观园里,我见着了我心仪的诗人作家。她们是这样一群人,日常生活充满了仪式感,对待任何事物力求精致,摆着最得体的坐姿,聊着最前卫的话题,后来我知道了这叫小资。

    当然这些是有代价的,我成了薛蟠的小妾。但我丝毫没有感到委屈,因为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委屈这回事,那是你为你想得到的东西所付出的代价。

    那群美女作家告诉我,想当一个女作家,首先要是美女,你虽然长得不错,身材也好,但是要去掉土气。她们打量着我:你叫什么?

    甄英莲。

    这群小资诗人“哗”地哄笑起来。薛宝钗说:要想成为一个著名的诗人,还要有一个响亮的笔名,你穿着这身紫色的衣裳,笔名就叫香菱吧。

    你看,氛围和环境多么重要,我以前简直就是一个井底之蛙啊。我仿佛看见了一颗诗坛新星正在冉冉升起。

    接下来的一段时间,我走路心不在焉,做事恍恍惚惚。林黛玉老师打趣地说我已经具备了诗人的一切气质。那些日子,我写了很多诗,井喷一样,但我光想成为一个著名的女诗人了,浑然忘了我的身份,忘了我还是一个地位卑微的妾。我的行为引起了一个女人的强烈不满,她就是薛蟠的正妻夏金桂。其实导致她爆怒的原因还是因为我在无意中破坏了她的好事。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夏金桂悄悄爱上了薛蝌,一个长着一双桃花眼的男人。薛蝌因为从小没有母亲,缺少母爱,有着严重的恋母情结。他也很喜欢夏金桂的成熟,两人一拍即合,正要成就好事的时候,我贸然闯了进去。薛蝌吓跑了。结果我被夏金桂爆打一顿。

    我哭着问小姑子薛宝钗:难道我喜欢诗,也错了吗?

    薛宝钗不客气地说:文学是不能当饭吃的,其实我家并不需要诗人,需要的是一个能为薛家留下一脉香火的女人。

    我哭着焚烧了我所有的诗,它们像黑蝴蝶一样飞舞起来,最后还是无力地落入熊熊燃烧的火盆中。顿时,我几年的心血和追求化为一堆灰烬。

    我从此只做小妾不作诗。

    我真的是相信命运的,谁能想到后来那个健壮泼辣的夏金桂会生病身亡呢?而生有一子的我扶了正,做了蟠家大少奶奶,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有一天,我偶翻旧物,竟然发现了我曾经写的一首未被焚烧的诗。我对薛蟠发牢骚:要不是跟了你,我兴许已经成了全国著名女诗人了呢。

    薛蟠讨好地笑道:成为著名诗人有什么意思?无非多开几次会而已。

    看着那首残留的诗,往事涌来,我怔怔地流下了眼泪。

    (原载《齐鲁晚报》2005年6月26日)

    平儿的压抑和哀愁

    平儿:《红楼梦》人物,贾琏之妾,凤姐的陪房丫头及心腹,后被扶正。

    那个春光明媚的上午,花事正盛。这种好天气是很适合在花园里闲闲地散步的。但我却把自己关在屋里,任厚重的窗帘把外面温柔的阳光遮住,因为我在怀念一个女人,深切地怀念。

    这个女人,我从十来岁就和她在一起。那时她是小姐我是丫环,后来她嫁人,我遂像买一赠一的牙膏一样随从她来到贾家,她是妻我是妾。再后来她死了,我就成了她,接替了她的一切。在我的生命里,从来没有一个人和我如此息息相关紧密相连。

    她就是老大王熙凤。

    老大生前,众所周知,在大观园里不受欢迎的。她的公众形象就是一个狠毒刻薄的女人,一个贪污敛财的女人,很多人对她敬而远之。其实有时她的尖酸,连我都看不过去。我直纳闷:老大这是怎么了,她曾经不是这样的人啊。

    老大未嫁时,也是一个羞涩可爱的小女生。她常常拿着梳妆镜,问我:平儿,你说我好看么?

    我说:好看。

    她眼睛清亮,一副对将来的生活充满了憧憬的样子:你说我未来的夫君会是什么样子?

    肯定是貌比潘安,对小姐温柔体贴。

    老大红了脸,扑上来拧我:平儿,你要死啦。

    就这样,我俩一同度过了充满理想主义的激情岁月,直到她嫁给了贾琏。

    贾琏是这样一个男人,他的长相自然是好的,但因为衣食无忧,人比较纨绔,还喜欢搞个婚外情什么的。我知道这让老大很生气,但哪个社会的有钱男人不是这样呀?

    但老大却整日摆出一副哀莫大于心死的样子,全力发展她的事业。她悲哀地说:一个女强人的背后都有一个没出息的男人。很快,她荣升为荣府的管家,这相当于正县级单位的正科级,二十来岁的年纪,混得相当不错了。在《红楼梦》里,除了当皇妃的元春,还没有一个女人像她这么风光过。

    但她不快乐。用弗洛尹德的话说,这叫压抑,得设法发泄,于是她变成了一个不被人喜欢的管家婆。

    老大整日摆出一副以事业为重的模样,使我产生一种错觉。我以为她并不在乎她的婚姻了,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使我重新认识了她,原来她的坚强外表下也有一颗脆弱的心。那件事情在《红楼梦》里有详细记载,可以简述如下:那天是老大的生日,贾琏却和鲍二的老婆通奸,被老大发现。我从来没见过她如此气急败坏的过,她不再镇定不再矜持,披头散发地闹得大观园人尽皆之。可见老大一直是敛着的,可见女人是一样的,再精明厉害的女人,一旦发现了自己的老公有了外遇,也会立即打回原形,都会上演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把戏。

    贾琏一直是怕老大的,但那天他喝了酒,酒壮了胆,他捋起袖子,第一次神勇起来:打倒的老婆揉倒的面,你要是再闹,小心我揍你。

    老大没想到她的老公做了坏事,竟还气壮如牛,她的泼辣劲上来,杏眼圆睁:你敢,你动我一个手指头试试?

    试试就试试,你以为我不敢?

    事情闹到这个份上,形势就很严峻了。因为两人都很清楚,一旦贾琏的手落下来,即使他打得不疼,甚至像蚊子叮咬了一口那么轻,都会导致老大在众人面前“丢份”,惹老大生气,后果会很严重。曾经就有一个叫贾瑞的青年,因为得罪了她,被老大置于死地才甘心。

    两人像斗鸡一样地站着,都找不到台阶下了,旁边那么多看热闹的人。我看见两个人汗都下来了,他们好像都有些茫然,这可怎么收场呢?

    俗话说:救场如救火。就在这关键时刻,我挺身而出了。

    事情果然如我所料,贾琏一看我来了,就骂:你们一条藤儿,治主子?老大一看我,也骂:死丫头,你竟不帮我?然后,老大打了我两下,贾琏踢了我一脚,那是我经历的最窝囊的一场架,像街上卖菜的三八撕扯似的。看热闹的人失望地一哄而散,因为这场热闹已经没有什么看头:贾琏打我,天经地义,因为我是一个身份低贱的妾,至于老大打我,那更没有意思了,谁都知道我是她从娘家带来的人。

    我像一个出色的演员一样把那场挨打的苦戏,表现得淋漓尽致。当时我没有一句台词,但我用哀怨眼神和凄美的神态,征服了整个大观园,每个人都看出了我的委屈,包括京城第一帅哥贾宝玉和大观园的一把手贾母。贾宝玉吩咐袭人拿来新衣裳给我披上,更拿出上好的胭脂让我化妆。贾母则让丫头传话说,她知道我受了委屈,明儿她叫我的主子给我赔礼道歉。

    其实我根本没有感到丝毫的委屈,因为我觉得世上没有委屈这回事,那是你为所得到的东西所付出的代价。要学问,就要寒窗苦读;要地位,就要背景资历;而我要老大的信任和贾琏的爱恋,就要有甘当出气筒的高风亮节。

    果然有一天,外表精明内心郁郁寡欢的老大染上了一场病,撒手人间。而万人瞩目的贾家二少奶奶的位置,就被我这个出身低贱的甚至连亲生父母都不知道是谁的丫头轻而易举地得到了。

    在我当上贾家二少奶奶的那天起,我暗暗发誓,一定以老大为戒,成为一个善待老公人人称赞的好女人。

    我对下人采取无为而治的管理。可是,我发现,仿佛在一夜之间,似乎每个下人都松了一口气,她们对我阳奉阴违,没人把我当成一碟菜。直到有一日,有几个老婆子,被我逮着机会,不动声色地“办”了,这招“敲山镇虎”的计策果然管用,她们对我开始敬畏起来。

    对贾琏,我一直和声细语。他已经老了,但仍然喜欢把头发梳得油光水滑,身穿绸缎长袍,摆出老帅哥的恶心样,以追逐女孩子为乐,当时有首歌这样讽刺他:嘴里唱着迟到的爱,怀里搂着下一代。

    这时贾家的光景已经大不如以前,但是贾琏仍然没有当家男人的样子,他全然看不到我的辛苦,每日只会拿着钱去泡妞,他以为老大已经死了,再也没有人能约束他。

    一日,他又拿着钱去泡妞。我一个箭步拔过去,恶狠狠地说:从现在开始由我掌握咱家的财政大权。贾琏,把钱交出来。

    贾琏愣了,一直以来,我都是温柔地喊他“老公”的,可此时那个温顺的小绵羊却作“河东狮吼”状:现在物价翻着跟头地向上长,节流广源,你懂不懂懂不懂?以后要花钱,先打报告。

    我像一直没有脚的鸟,永远没有停下来的机会。可是,没有一个人理解。我的恶名开始远播,很多人说我是一个狠毒刻薄的女人,一个疯狂敛财的女人,她们对我敬而远之。我终于深刻理解了,老大曾经的绝望,她对这个世界的绝望。

    于是,在这个春光明媚的上午,我不去花园里闲闲地散步,而是躲在屋里深切地怀念她。

    这时贾琏探头探脑地进来,他一进门就腆着脸说:老婆,给点钱花。

    100两银子这么快就花光了?

    嘿嘿。

    我厌恶地转过脸:床头柜里还有点碎银,拿去吧。

    嘿嘿,还是老婆大人好。

    贾琏拿了钱,往门外走去。忽然他回过头来,说:平儿,你有没有发现,你竟和王熙凤长得很像呢,连表情都像。

    我怔怔地看着梳妆镜中的自己:一身职业装的打扮,这是老大最爱的装束,表情冷漠无情,这是老大脸上经常挂着的表情。我不是曾经发誓要以老大为戒,什么时候竟不知不觉地成了她?

    (原载《齐鲁晚报》2005年8月28日)

    书圣王羲之

    其实当年,书圣王羲之的理想并不是当一名艺术家,而是驰骋战场杀敌无数的将军。王羲之从小就被父辈灌输爱国思想,以北伐复国为己任。他把其他男生玩魔兽世界的时间,都用来苦练武功。书法,只是业余爱好而已。

    王羲之是功夫高手,这可不是杜撰,不是故事新编。众所周知,王羲之的官职是宁远将军,那可是货真价实的武官,没有金刚钻,岂敢揽瓷器活?“入木三分”这个成语,说的就是王羲之把字写在一块木板上,派工人雕刻,刻字者把木板削了一层又一层,一直削进三分深度才见底,木工惊叹王羲之的笔锋力度。其实内力不深厚的人谁能做到这点,你试试?

    就在王羲之满脑子铁血戈马,报效祖国的时候,生活与他开起了玩笑。19岁那年夏天,当朝太尉郗鉴欲在宰相王导家,为自己的女儿觅婿。王家子弟玉树临风潇洒飘逸,管家一路目不暇接,最后来到东院书房,只见靠墙的床上有个青年人,仰卧袒胸,展露着完美的八块腹肌,浑不把相亲当回事。回去,管家把耳闻目睹之情景一一向郗鉴汇报。谁知这老爷子是朵奇葩,听了这种事,不但不生气还肃然起敬:德智体全面发展,我的女婿就是他了。这就是“东床快婿”这句成语的出处。后来,王羲之在全国出名了之后,郗鉴坐在太师椅上很得意地煽情:他如此掩饰锋芒,也没瞒过老夫识货的眼光。

    王羲之结婚后,掌管会稽,右将军军衔。他觉得英雄终于有了用武之地,可是他悲哀地发现,无论他走到哪里,大家只关心他的书法,好多次的军事会议,最后都演变成书法讨论会。最著名的一次是公元353年3月3日,他奉旨在兰亭召开“北伐复国”会议。那天到会42人,都是军方代表及省军级干部。会议结束的那天晚上,大家饮酒赋诗,汇诗成集,喝得醉醺醺的王羲之挥毫作序。这种会议在军中是常有的事情,王羲之也就没放在心上。谁知不久,竟然有一个好消息和一个坏消息同时传来:好消息是他的醉酒之作《兰亭序》被书法界评为“天下第一行书”,获奖理由是:用笔果断浑然天成,光二十多个“之”字,写法就各不相同;坏消息是,上头认为王羲之不适合待在军营。王羲之扑到父母坟前大哭一场。

    卸任后的王羲之凭书法《兰亭序》红透全国。唉,潜能都发挥出来了,想不红都很难,从此中国掀起了向王羲之同志学习的高潮。粉丝无数。最高规格的粉丝有两个,一个是大名鼎鼎的唐朝皇帝李世民,他公开宣称——“心慕手追,此人而已”。但当时的《兰亭序》已经成为王家的传家宝,秘不示人,他公开求之不得,竟然派下属使用龌龊手段获得。另一个粉丝是南梁皇帝萧衍,此人本来荒淫无耻,自从研习王羲之的字后,从此不近女色,86岁高龄去世,40年未碰女人。他说,看王羲之的字,快感如情爱,是瞬间而逝的奢侈。真是变态啊。

    一把手之所爱,即群臣之所爱。连皇帝都对王羲之的书法钟爱不已,贩夫走卒能不盲目跟风?每次他家一倒垃圾,大家都蜂拥而上,看有没有王羲之的练笔。每年除夕他家都没法贴春联,因为常常前脚贴上,后脚就被人偷偷揭走。卸任后的王羲之在心灰意冷之际,倒变得平民起来,他灵机一动,很恶毒地写:“福无双至,祸不单行”,等着偷对联的人一看这也太不吉利了,遂扫兴而归。翌日,王羲之大笔一挥补几个字,变成了“福无双至今日至,祸不单行昨夜行”。看着众人囧样,王羲之促狭大笑。再比如,他家门后,经常有人撒尿,王羲之写:不准随处小便。过了几天,竟然有人把此字揭去挂于中堂。王羲之很纳闷,靠,这个也能大雅之堂?去寻究竟,只见人家中堂上赫然贴着:小处不准随便。——真是防不胜防啊。

    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公元361年,王羲之死于家中,终年58岁。一个将军,不以军事才干而出众,不以兵学而被人推崇,却以书法流芳百世,不知是王羲之幸与不幸?

    智圣诸葛亮

    五丈原的军帐里,五十七盏明灯按道家的“北斗七星续命法”错落有致地亮着。他身着八卦衣在其间步罡踏斗,他一直以道士自居,没人看穿他的虚弱,军士在以往的战争中,早已把他树为百战百胜的神了。而千年之后的人却在他亮起的57盏灯中,窥见了他掩饰不住的渴死之心。

    这已经是第六次北伐了。

    第一次,马谡丢失街亭,导致退兵。第二次,蜀兵粮草不济。第三次,张苞身死,他因伤心染病而不能理事。第四次,后主刘禅听信谗言,召他回朝。第五次,李严督办军粮误期。每次,都徒劳无功,每次,都有不胜的理由。几年的战争,蜀已是国库空虚民不聊生。这第六次,他是没有回头路了——充足的粮草,铁打的军士,甚至他熟悉司马懿的性格像熟悉自己一样。可谁料——司马懿竟然不战。不战,他所有的准备都无了用武之地,这是他意料不到的。《三国演义》第一百零三回写道:“孔明乃取巾帼并妇人缟素之服,盛于大盒之内,修书一封,遣人送至魏寨。”透过这些清冷的文字,我们依稀可以想象当年的那一场喧嚣,他送女人艳衣与他,这样不厚道,而他兀自闭门不战。

    其实在出征之前,他的心是灰暗的,蜀国力弱小,粮草还总是在关键时刻掉链子,他没有必胜信心,但,还是要战,不为别的,只为报答一个人的知遇之恩。

    那年,父母双亡的他带着弟弟,像没有根的浮萍一样来到南阳半耕半读,只为有朝一日实现他的理想。可是十年过去,他的兄在吴混得风生水起,他的堂弟成了魏的臣,只有他依然在南阳躬耕。自比管仲、乐毅有什么用?上知天文下知地理有什么用?能神机妙算布兵排阵有什么用?是龙还是龙虾,就要去大海里练练。但让自己施展才华的平台又在哪里?他常常整个下午,坐在河堤上,一遍遍唱一首老歌《梁父吟》——谁能为此谋,国相齐晏子。内心的忧伤像涨潮的海水一样涌上来。

    幸亏他遇见了她,虽然众人都说她丑,但她是一个多么聪明的女人啊!只有一个聪明的女人才能看穿他的孤独,他的无助。他从来没有钦佩一个人,尤其一个女人,但她的智慧却让他惊叹。在她面前,他卸下坚硬的外衣,如她的孩子。因为她的抚慰,她的懂得。

    但是一个男人最终还是需要另外一个男人来赏识的,就像一棵树,不但需要肥沃的土地,还需要阳光和水的沐浴一样。也许人生会需要一些坚持,这一天终于来了,一个有着称霸天下雄心的男人,放下尊贵身份,三顾茅庐,给了他多大的面子啊——像一个愁嫁的女孩忽然被各方面都很优秀的人求亲,而且还是一求再求。27岁的时候,他走出隆中,跟着他追逐天下。

    像突然打开的幽暗的门,一线天开,阳光普照。他果然没有让他失望,出使东吴、赤壁之战、空城计……这些让我们津津乐道的传说,也是他人生中最快意的短暂时刻。他帮他登上了帝位,天下三分。对未来他踌躇满志,照这样下去,一统天下也不是不可能啊。

    可是那个男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呢?并且还在白帝城托孤。那个男人应该比谁都清楚自己的儿子是否能够胜任皇帝这个角色,但最后,还是展现了自私的一面。他答应那个男人的时候,就已经看到蜀国败亡的结局,他甚至已经惶恐地看到了自己身败名裂的下场。他唯一能做的就是战死战场,无路可退。

    帐外呐喊声起,大将魏延匆忙进入,一盏主灯竟被忙乱的脚步扑灭。他弃剑,瞬间向后仰去:天灭我也。他身上承负的压力太多了,一盏灯的灭竟成了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窗外,秋风紧起,树枝沙沙作响。他就像那些树叶从嫩绿到枯黄,走完了五十四年的生命历程。这样的过程,史诗一般的壮美,让人肃然起敬。但是我知道,无论他的战绩多么辉煌,无论权力多么倾天,他仍然是那个有着淡淡忧伤,在南阳躬耕的乡间英俊男子。

    算圣刘洪

    他怎么能如此低调呢?

    如你所知,临沂出了三个圣人,三圣的地位,不分高低。可是,另外两人,文化艺术的代表人物书圣王羲之,军事谋略的代表人物智圣诸葛亮,都被世人炒得不留一点死角,而科学技术的代表算圣刘洪,关于他的资料却那么少。翻开浩瀚史籍,说我们算圣刘洪的似乎只有《续汉书·律历志中》了,并且也只是寥寥数语:“洪善算,当世无偶。”

    其实,刘洪出生于皇室贵胄,不满30岁,就已在历算方面崭露头角,春风得意了。他做过官,收过徒,可谓辉煌,但他竟然没有传说。百度一下他,竟然没有一则令人开心一笑或者钦佩无比的故事,甚至他的后代都没借他上位,真是件让人想不通的事。因为东汉那个时代,宣传并不是不到位,连他的学生郑玄、徐岳都是故事一箩筐,可唯独他没有。一直以来,一句诗,一幅画,他的主人就能名动天下,世人给予极高的赞誉,有了名气的同时,绯闻也是满天飞。而他穷极一生,写成《乾象历》、《七曜术》和《九章算术》等专著,被后人尊称算圣。也许这些光看题目就觉得生涩难懂的书太专业,曲高和寡,不能娱乐大众,可是,他发明的算盘,应该是一项伟大的通俗的发明了吧?

    他的一生都在算。连他的父亲去世,他辞官守孝的那3年,他都在算。震惊天下的《九章算术》就是那时候完成的。比如月亮,当那时的人沉浸在月亮走我也走的美好中,他却说,月亮的运动有迟有疾,月亮的近地点在不断向前移动,月亮每经一个近点月,近地点总向前推进1825分。当别人沉浸在天狗吃月亮的惊异中,他又发表言论,日食发生的周期为777个交点月。大多数人还是喜欢浪漫的吧?也许他的所作所为很伟大,但是人民对待他的态度,也像他研究的月亮一样,敬畏大于喜爱吧?

    英雄身边都是有个美人陪伴的,何况一个皇室后裔。我相信,曾经有个女人煮了浓汤,耐心地煨着,在夜幕降临的时候,举案齐眉地端了过去,请他品尝。彼时,他正在仔细地看着月亮,追逐日月星辰是他每日晚上必做的功课。他的神情带着一股神秘和巫气,女人很仰慕地说,今日的月亮好大好美。这个寡语者眼睛放光,自以为遇上知音,他兴致勃勃地告诉这个素手送汤的女人:月球,也称太阴。接着滔滔不绝地讲起月亮每天实际运行的度数,您想下次那个女人还来吗?他仪容端庄,处事严谨,这样的人注定是无趣的,注定不是用来谈情说爱的。

    生活处处皆风景,红了樱桃有红了樱桃的好,绿了芭蕉有绿了芭蕉的妙,而他一生仿佛没有青涩过没有孟浪过。这位圣人活到81岁,一辈子就专注地做了一件事:算数。这也是我格外敬慕他的原因之一。像他那样的官二代,心正,身端,心无旁骛,想不成功都难。面对这样一个治学谨慎的学者,我们都是不敢大声喧哗的,只能敬重地说:所有圣人中,他是最低调最耐得住寂寞的第一人。

    高人

    老姜,小镇上一个卖面粉的。

    说起老姜,在小镇上随便找个大妈,她都能讲上一段轶事。六十多岁的人了,贩过牛,屠过猪,干什么,赔什么。人家和他一起干的,早发大财奔小康了,开始随心所欲地享受晚年了,可他还要起早贪黑地为蝇头小利忙活。

    有人研究过老姜不发财的原因:心思不在卖面上。老姜每天到是开门很早,可开了门后,就躲在盛面的木桶后面,对着一块白布发呆。那块布上写满了字,还画着鬼符一样的图,看一会都头晕,老姜却看得津津有味。据老姜讲,这是兵书,机缘巧合得来。来买面的人,常常以为店里没人,就拐到别的店了。也有熟悉的,进来大喊:买面。喊好几遍,老姜才从木桶后面,露出两只惊恐的小眼睛,仿佛偷东西的孩子被无情地逮住了似的。

    买主打趣:又在研究兵书?

    老姜瞬间像一具古旧的锈色茶壶通了灵,整个人都亮起来,他说,我给你讲讲?

    买主连连摆手:别别。提了面落荒而逃。逃晚了,老姜会拉着他喋喋不休讲到天黑。

    也有人问:你看这个什么用呢?

    此时的老姜会装作没听见,称完面,又躲到木桶后面去了。

    小镇出现这样的怪人,自然让一伙闲得皮疼的小青年,有了取乐的对象。一天,一个小青年提着菜篮子来到老姜的店。

    老姜说:菜篮子怎能盛面,漏没了。

    小青年说:我若能让菜篮子盛满面,你怎样?

    老姜说:一篮子面我不要钱了。

    小青年说,这可是你说的。

    小青年提了一桶水,浇进菜篮子,篮子湿透,小青年说:装吧,保证装得满满的,还不漏。

    老姜不但不生气,还竖起大拇指直夸小青年聪明,小青年洋洋得意地提着一篮子面回家了。

    净弄这些不着调的,老姜能不赔吗?赔掉腚了。老姜不在乎,可有一个人在乎,那就是老姜的老婆。

    老姜的老婆也是六十开外的老妪了,脾气暴躁,其实摊上个老姜这样的人,不暴躁也暴躁了。她经常提着扫把把老姜从木桶后面揪出来,像数落三孙子一样数落老姜。老姜若反驳,老妪手里的扫把就没头没脑地落在老姜身上。老姜四处躲避说,别打了,人家笑话。老妪说:你还怕笑话?扫把继续毫不留情地落下。直到打累了,才住手。老妪说,若再看,我给撕了。老妪说到做到,果然,老姜的兵书就一块一块的了,老姜费好大劲,才用针连上。老妪说,我烧了它。吓得老姜那些日子天天念念有词。有一天老妪就真把兵书塞火盆了,老姜心疼得跺脚:扫把星。过了一段时间,一块崭新的布诞生了,上面还是鬼画符的东西,老妪说,我不是烧了吗?老姜说:你若不说烧,我还背不下来呢。

    老姜怕老妪。怕得要死。老姜躲在木桶后面,时不时有小青年站在门口喊:老姜,你老婆来了。只听木桶后面慌乱的藏东西的声音,碰倒物什的声音。忙乱之后,老姜探出头来,小青年促狭大笑。老姜嘟囔着:会出人命的。

    就是这么个猥琐老姜,有一天竟然被一个骑着高头大马的威武男人接走了。据说,那个男人请老姜出山,帮他打江山。

    后来,老姜还真帮男人打下了江山,过起了荣华富贵的生活。天下天平,老姜想写一本兵书,留给后人。可是老姜常常写着写着,就写不下去了。外面精彩的世界时时刻刻诱惑着老姜,老姜很苦恼。一天,老姜对仆人说:你去给我找个高手。能克制住我的人。让我害怕的人。

    仆人问:为啥?

    老姜说,著书是个苦差事,只有高手监督,才能完成。

    仆人说:您自出山以来,战无不胜,天下还有比您更高的手吗?想当年,您坐在河边钓鱼,愿者上钩,我王请你出山,您说,我腿麻了,需要坐你的车。我王说,好。您又说,你必须拉我。我王何等人物?但在您面前,甘当马力,最后实在走不动了,您下车说,拉了我一百零八步,我就保一百零八年江山。你连王都不怕,你怕谁啊?

    老姜喃喃地说,不,我这辈子怕过一个高人。她,一把利器使得出神入化,是上天派来劳我筋骨苦我心志的高人,可惜,此人已经离我而去。不过,她人虽走,她的画像,她的利器,还是足以震慑我,助我完成著书大业。

    仆人不由得起了神往之心。

    三更天,仆人起来小解,见老姜的屋里亮着灯,仆人趴门缝一看,墙上新挂了一幅画像,一个臃肿的老妪,手持一把扫把,怒目而视。画像下,老姜正奋笔疾书。

    太阳刺眼

    “我要当兵打鬼子!”

    拴柱一进家,就兴冲冲地向他爹赵石匠宣布。他刚从参军动员大会上回来,从头发根儿到脚后跟都往外冒一股男儿热血,恨不能立即跃马敌阵。

    赵石匠正在锅屋摊煎饼。热气袅袅中,他头也没抬:“不行。”

    “为啥?俺和二狗三娃都商量好了。”拴柱傻眼。

    赵石匠看拴柱一眼,眼里全是儿子的不懂事。他拴柱能和二狗三娃相比吗?二狗,光听他爹外号“赵光腚”,就知道家里穷得叮当响。他拴柱的爹呢?赵石匠!除了种地,还是手艺人,小日子蛮殷实。三娃,弟兄五个,他爹巴不得家里少口人少张嘴,他拴柱,古庙里的旗杆独一根。自打赵石匠老婆死后,陆续有媒婆上门,可赵石匠盘算过来盘算过去,总觉得续弦不划算,老婆无非两个作用,一个传宗接代,另一个吃上口热乎饭。传宗接代赵石匠已经有了儿子拴柱,热乎饭似乎更不需要,这年景,能吃上就不错,谁还奢想热乎。没老婆的赵石匠很快学会摊煎饼煮饭炒菜这些婆娘活儿,也没觉得少了啥,可若是少了拴柱呢?塌天了,赚个金山银山又有啥用?到那边面对列祖列宗都不好交差哩。

    拴柱可不像他爹这根秋后的老藕一肚子私心,回屋就躺下了。

    赵石匠摊完煎饼,欢畅地喊儿子:“刚摊的煎饼,香。”

    拴柱不动。

    赵石匠起身,进里屋夹层抓了把黄豆,放铁锅炒了,满屋飘香。里屋夹层的那缸黄豆,是赵石匠的秘密,留着灾年吃的,他平时是一个子都舍不得动。

    赵石匠扔一个放嘴里,嚼得嘎嘣响:“黄豆粒,香。”

    拴柱不仅不像个饿极的狼崽子扑到饭桌前,还身子一扭,头朝墙,背对赵石匠。

    赵石匠慌神,一腚坐地上,像个老娘们双手抓地,号啕大哭:“你若有个好歹,爹活着还有啥意思?”

    当爹的哭得鼻涕一把,泪一把,拴柱躺不住了,“哗”地坐起身:“不当了不当了。”

    赵石匠破涕而笑,赶紧把炒黄豆往儿子面前挪了挪。

    第二天一大早,二狗三娃来敲门,赵石匠堵着不让进家。二狗三娃站大门外,狂喊:“赵拴柱,胆小鬼,一说鬼子吓瘫腿。赵拴柱,胆小鬼,一说鬼子吓瘫腿。”

    拴柱艮了脸,把煎饼摔桌子上,一小碟咸菜都跟着跳了起来。赵石匠提着棍子跑出去:“再喊,打折你们狗腿。”

    下午,村长来,动员拴柱参军,赵石匠满脸堆笑:“让俺想想,想想。”天黑,他带着拴柱,跑了。

    赵石匠把拴柱藏在山洞里,早晨,独自下山。正是一年最热的七月,太阳从远处的山里窜出来,一拃一拃地向上移。他走到山脚,嗓子直冒烟,干脆趴山泉边,咕嘟咕嘟喝上几口,可没喝几口不敢动了,因为倒影里出现一个弓着小腰,像四脚蛤蟆的鬼子。

    四脚蛤蟆指着他哇啦哇啦怪叫,赵石匠听不懂鬼子说什么,他扑通一声跪在岩石上,双手高举头顶。

    百忍修得万年长。赵石匠不知自己跪了多久,手脚麻得失去知觉,汗潸潸而下,毒辣的太阳刺眼,好像也在嘲笑着他的软弱。

    然后,他看见一个矮墩墩的影子,抱着一块大石头向他砸来。

    ……

    拴柱正在山洞里无聊着,就见赵石匠血头血脸进来,扶着洞壁豪迈地说:“走,下山,你报名打鬼子,爹报名支前。”

    拴柱惊讶地看着他爹。

    他不知道,就在刚才,他老实巴交的爹,和一只四脚蛤蟆进行了一场生死决斗。

    当赵石匠从影子里看见鬼子抱着石块砸向自己时,躲闪已来不及,只好一个侧身,左肩膀顿时血肉模糊。操他娘江山是打出来的,不是忍出来的。赵石匠起身抱起大岩石,跳起来,回砸了过去。接着,他掏出平时干活用的锤头,像凿石头一样没头没脑劈下去。

    其实那天,鬼子本意是到泉边洗澡的,故没像往常一样手端刺刀打膏药旗。碰见赵石匠之初,他也只想把赵石匠唬住,可他一口气跑了几十米,一回头,见赵石匠还跪在原地,高举双手,像待宰的羔羊,遂恶向胆边生,又来到赵石匠身边,抱起大石头。

    他太大意了,怎么都不相信,他会死在一个沂蒙老汉手里。

    奎爹

    奎爹穿着新褂子叼着烟锅子慢悠悠迈进露天会场,俊俏的识字班跑过来,披绫戴花,把奎爹的老脸映衬得像天边彩霞。接着,一个两人抬小轿子也铺红挂绿了放在奎爹脚前。看热闹的一帮老娘们牙尖嘴利地飞来一句:“新郎官也没忒风光啊。”惹来一阵哄笑。

    奎爹自不理会老娘们的埋汰,只管疑惑地瞅那俩抬轿的光脊梁小伙儿。

    俩小伙一唱一和:“大叔,大英雄,打仗时您抬战士,今个我们也抬您一回。”

    奎爹吧嗒吧嗒抽烟,眨巴着小眼说:“中,中,难得你俩有这份心,不坐也不合适。”他把烟锅子放在鞋底敲打完之后,别在腰里,手一抄就坐进轿子。俩青年手心吐唾沫,喊声“起”,谁料连喊三声,脸憋得通红,竟没起来。他们哪知道奎爹年轻时,练过武把式,此时暗使着“千斤坠”呢。

    奎爹稳如泰山,大腿跷二腿上,笑眯眯地说:“使劲啊,不使劲咋行?”

    整个会场一片欢乐的海洋。

    正热闹着,有一个人把其中一个小伙扒拉到旁边,说:我来试试。

    奎爹抬头一看,赶紧把袢二腿的大腿拿下来,人也从轿子蹦出:“刘县长,您抬我,我可不敢。”

    刘县长把他重新摁回轿子里:“你是有功之人,我抬你,应该。”

    奎爹自然不再使“千斤坠”,但见刘县长蹲下来,一躬腰,也喊声“起”,奎爹就高高过了肩膀。看热闹的目瞪口呆,老娘们也哑炮了,只有几个人来疯的孩子跟在后面拍巴掌:“稀罕稀罕真稀罕,县长抬轿头回见,早先咱们抬县长,今天县长抬着咱。”

    刘县长和另一个青年在嘿呦嘿呦的号子中,抬着奎爹满场子跑。嘿哟嘿呦,奎爹想起自己抬着被炮弹炸伤的战士,在长满荆棘小径上,一步一步往山下移动。嘿呦嘿呦,奎爹想起为了抢救伤员,三天两夜没睡觉,他终于知道为什么驴能站着睡觉了。嘿呦嘿呦,奎爹一天没饭吃,喝了九锅白开水充饥……孟良崮战役的胜利,是战士们用鲜血换来的。想到这里,奎爹的双眼湿润了。

    表彰大会开到天黑,奎爹喝了二两似的,满脸红光地回家,进门,就看见他的宝贝担架,正被大儿子大奎摆弄着。他从前线回来,让老伴清洗担架,洗了三回,还是一盆血水,这几天就放晾衣绳上晒着,这小子捣鼓担架干啥?

    大奎一个立正:“报告队长,我要报名参加担架队,请你批准。”

    “眼红了是不?”奎爹说,“担架队小豆芽,长天上也还是小菜,更荣光的是战斗英雄,我已替你报名参军,明天就开拔。”

    老伴在旁听了,急慌慌说:“你真报了?打仗会死人的,咱老了还指望大奎呢。”

    “都怕流血牺牲,谁来保家卫国?”奎爹不理会老伴在旁呸呸连吐唾沫,“不是还有二奎嘛。”

    老伴再不吭声。二奎说:“我也要当战斗英雄。”

    “还没门槛高,志气倒不小。好,等你长到门楼子高,爹也给你报名参军”,奎爹摸摸二奎的头:“先进学堂念书。”

    炮火连天三个月。那天二奎放学回家,家里笼罩着悲伤的气氛。父亲看着一张纸片发呆,二奎拿过去念:烈士证。母亲“哇”的一声哭起来。

    晚上,二奎围着院子的槐树转圈,咬牙切齿地念念有词:左三圈,右三圈,来年长高成大汉,长成大汉,为哥报仇。

    二奎终于长得有门楼子高了,老师却告诉他,全国解放了。

    一天,二奎远远看见一辆军绿的吉普车停在他家门口,爹正送刘县长出来,同时出来的,还有两个穿军装的男人。刘县长说着什么,爹含着眼泪一个劲点头。

    又过几天,军绿吉普又停在奎爹家门口。二奎扭扭捏捏不肯上车,眼巴巴地瞅着奎爹喊:“爹。”

    奎爹说:“走吧走吧,其实俺不是你亲爹呢。”

    其中一个军人把一包东西交给奎爹,“啪”地行了一个军礼:“首长说,务必请您收下。”

    奎爹急眼,红头酱脸推搡:“我可不是为了钱。”

    车子顺着弯弯曲曲的山路,缓缓地向山下驶去,二奎请军人打开车门,扑通一声跪倒,撕心裂肺地大喊:“爹——”

    雄壮的沂蒙山像沉默的父亲,含笑地望着他。

    (原载2015年第1期《小小说大世界》)

    军马

    营长从团部挑回来一匹黑马。

    浑身黑得像一滴墨,鬃毛迎风甩,眼珠骨碌骨碌转,小赵子情不自禁喝彩:“好马,好马!”营长得意地说:“是匹好马,不过脾气也烈,若不是它把首长媳妇摔下来,下放了,还轮不到咱们得到它呢。”营长说罢,爱抚地摸摸黑马的鬃毛:“别泄气,伙计,我自参加革命以来,被降职也不是一次两次,等打几个漂亮仗,咱再升上去。”

    黑马打个响鼻,对天,发出一声高亢洪亮的嘶叫。

    小赵子一下子就喜欢了这匹屁股上烙了“14”数字的军马,亲昵地喊它大黑。除了精心给大黑梳鬃毛,挠痒痒,喂草添料,还定期给大黑“修脚”。小赵子拿着蹄铲,小心地把它的四个蹄子修得平平整整,像个老父亲一样仔细,修好“脚”,再穿“军鞋”(蹄铁),大黑总是舒服地打个响鼻。有一次,大黑闹肚子,小赵子特意找来红糖,细心地服侍大黑。战士都笑,小赵子像服侍媳妇坐月子呢。谁说大黑的脾气烈,小赵子遛大黑的时候,一踩脚蹬,一提缰绳,大黑就扬鬃奋蹄,不仅没摔过他,还让他有飞一样的感觉。

    营长骑着军马大黑,行军打仗,屡立战功。营长升为团长,大黑也跟着荣立三等功。新任团长拍拍大黑的头:“好好干,等老子当了将军,你就是马将军。”

    部队挺进草地。

    过草地的第二天,小赵子害上痢疾。团长说为了取得革命的胜利,大部队得先行一步。没办法,战争就是如此残酷,小赵子理解。小赵子和另外十四名伤病员与即将开拔的弟兄抱头痛哭。大黑不知啥时候奔过来,一个劲蹭小赵子,任谁拽也不走。“大黑呀大黑,”团长叹了口气,“留下吧。”

    小赵子目送大军远去,搂着大黑哭:“傻瓜,你咋越混越没出息呢?”

    一望无际的草地总也走不到尽头,青裸面吃完了,皮带吃完了,树皮和野草根本找不到,都被前面的部队揭了挖了吃了。一个兄弟倒下了。又一个兄弟倒下了。小赵子惊恐地发现几个兄弟开始围着大黑打转,尤其那个射击英雄魏龙。他曾经在一次阻击战中,一人歼敌三十三个,身上留有七个弹孔。从过草地那天,他的伤口因被泥水浸泡,溃烂引起炎症,一直发着高烧。这小子,狠着呢。

    果然,魏龙提刀冲向大黑。小赵子早有提防,一个飞脚,踢中魏龙的手,刀飞向天,小赵子暗叫惭愧,若不是魏龙发着高烧,他哪里是魏龙的对手。

    魏龙嗷嗷叫:“再不杀大黑,众兄弟就会死在这里。”

    小赵子说:“大黑也是我出生入死的兄弟,若杀大黑,除非先杀我。”

    两人像斗牛一样,魏龙悻悻地走开,边走边嘟囔:“那我提醒你,你可要把大黑看好了。”

    草地里横着一条河,水冷蚀骨,伤病员哪经得起刺激,七八个弟兄一头栽进河里,大黑划动四蹄,救了这个,又救那个,上岸,打着喷嚏,大口地喘着粗气,看着瘦得皮包骨头伤痕累累,曾经像绸缎的黑毛已磨失殆尽的大黑,魏龙率先大哭起来:“谁他娘的敢动大黑一指头,老子就宰了谁!”

    又是一个雨天,草地又湿又滑,小赵子小心翼翼地拽着大黑的尾巴,魏龙拽着小赵子,其他人又拽着魏龙,像接龙一样慢慢行动。忽然大黑一个趔趄,轰然倒在泥地里,连个滚都没打,就不动了。

    “大黑累死了。”小赵子一把雨水一把眼泪。

    十三个浑身是泥的军人,缓缓地抬起右手,对着一匹军马,致以军人最高规格的礼节。

    一个春天,因组织安排征集沂蒙革命史的资料,我去莒南县采访老红军赵满堂老人。

    见到他的时候,他正抽着烟锅,默默地坐在一个绿树环绕的坟冢边。坟冢边摆放着新鲜的草料。

    “坟冢是我添的,里面埋葬着大黑的三根骨头,”赵满堂老人轻轻地抚摸着坟冢,仿佛生怕弄疼大黑似的,他老眼里流出浑浊的泪:“十三个兄弟,最后就撇下了我。那年我带着大黑的三根骨头,从此南征北战,再也没有和它分开。”

    坟冢前竖着一块石碑,上面刻着:战友大黑之墓。赵满堂亲昵地搂着石碑,像搂着军马大黑的脖子。

    (获2015年“三维杯”《洗砚池》第三届文学奖一等奖)

    声控灯

    老安竟然敢和刘成结下梁子。

    北斗村活跃着一撮以刘成为首的“魔头”。谁家菜地里,刚长到手指肚般大的萝卜,瞬间被拔个干净,不要以为被猪拱了,准是刘成那伙魔头干的;谁家樱桃还酸涩着呢,一夜之间被摘个干干净净,不要以为被鸟琢了,也是刘成那伙魔头干的。魔头们在村里横行霸道,无人敢惹。也是,壮劳力都出去打工,除了老人,就是这群七八岁猫狗嫌的孩子。老人老了,哪有力气管教这伙精力旺盛的小家伙,北斗村是刘成们的天下。

    老安,一个瞎老头,刘成听爷爷说,他是老英雄,在抗日战场上眼睛被炮弹炸瞎了。

    老安和魔头结下梁子是因为一盏灯。

    老安在他家的屋山头上,安了一盏路灯,灯还是声控的,一听到脚步声就亮。不知道瞎子点灯白费蜡吗?刘成很瞧不起老安的智商。

    那天,众魔头闲来无事,站在土堆上,每人拿一把弹弓,对着老安墙头上的灯练准头,“万箭”齐发。灯,应声而碎。

    他们争先恐后地抢头功,是我打碎的,是我打碎的。

    门“吱呀”一声,老安出来,大骂:小兔崽子,不管谁打碎的,都有份。

    果然都有份,魔头再见面的时候,都蔫头耷脑的,挨训了。他胆敢告咱们的黑状!刘成一口唾沫吐地上。

    魔头们发起了疯狂的报复行动。

    晚上,老安又换了新的灯泡。刘成怎看那灯怎不顺眼。他带着众魔头,咚咚咚从巷口跑到巷尾。咚咚咚再从巷尾跑到巷口。灯忽明忽暗,终于,村里唯一的一盏照明灯像星星眨眼睛似的,“噗”的一声,闪了。魔头们在黑暗中欢呼,胜利的步伐没迈开两步,刘成被巷子里的石头绊了一下,摔倒。后面的小孩又被刘成绊到,众魔头彼此被同伴压得喘不过气,哭爹喊娘的,受了个好罪。

    第二天晚上,巷口的灯又亮了。众魔头这回算清楚账了,折腾灯,不如折腾那个瞎老头。

    老安家常年不关门,小魔头蹑手蹑脚地闯进去。老安正在家里一边哼小曲一边编柳筐。众魔头气不打一处来,他们屁股都摔成八瓣了,瞎老头还在忙着赚钱!刘成悄悄地把他身边的柳条拿走,等老安伸手拿的时候,就拿了个空,愣怔,抖抖索索地摸索。

    魔头们迷上捉弄老安。老安编筐,累了,站起来,再坐下,会一腚坐在地上;老安做饭,锅本来放在灶上,可怎么找都找不到,好不容易找到锅,碗又不翼而飞。看着老安像个没头苍蝇一样到处乱撞,魔头们憋得在地上直打滚。

    那些日子,村里没了鸡犬痛苦的惨叫声,老人们直纳闷。他们哪知道,老安正替鸡们,狗们,受着非人的折磨呢。

    有一次,老安要拿桌上的二胡,刘成眼疾手快地先拿起来,老安扑了个空。刘成正得意,冷不防,老安窜过来,一把攥住了刘成的手脖子。

    老安编柳条筐的手,像把钳子,刘成挣扎不出。老安哈哈大笑,总算让我逮着一个小兔崽子。

    刘成号啕大哭:疼,疼。

    其他魔头很愤怒,欲扑上去收拾老安,刘成却一边哭,一边冲小伙伴使眼色。小伙伴向来知道刘成诡计多端,不知这回又耍啥招数,静观其变。果然,老安赶紧把手松开,刘成不依不饶,说,你看,我的胳膊都勒出血印子。

    其实刘成胳膊上,啥印子都没有。刘成说,你必须煎鸡蛋给我补补。

    那天刘成和小伙伴吃得满嘴流油,吃得众魔头直朝刘成竖大拇指。

    后来,刘成这伙魔头上了学,可,村里又诞生了一伙魔头,他们敲诈起老安,更是毫不手软,花样百出。

    刘成高中毕业后,像父母一样,在城里打工。

    刘成的工作是给新竣工的楼,安装声控灯。刘成感觉他们安装的灯,比起老安的声控灯差远了。有时候风吹,灯就亮,有时候人使劲跺脚,灯却不亮。老安的灯从来没有这种情况。

    老板不信,开车带着刘成去北斗村。到巷口时,天已经乌黑,老板把车停下来,果然,脚步刚响起,声控灯应声而亮,出巷口,灯灭。

    几个来回都是如此,这时候,一只猫“喵”地爬上墙头,灯竟然没亮,老板服了,这个声控灯还能分清人和动物!

    他们去了老安的家。老安的房门仍然未上锁。

    啥声控灯,没听说过。此时,外面响起咚咚的脚步声,老英雄的床头上方,有个开关,啪地一摁,墙头的灯,顿时亮起,像太阳一样,温暖。

    (原载2014年8月29日《潍坊日报》)

    雕花大床

    玉婉每次从学堂回家,都要到她父亲开的木器行走一遭儿。

    她坐在到处都是木屑连插脚的空都没有的木工房的条凳上,为的是看小木匠干活儿。

    小木匠的活儿做得真好,雕刻的花鸟走兽像活生生栖息在家俱上。玉婉看得如醉如痴。

    小木匠却不看玉婉,也不跟身边的玉婉说话。小木匠自顾自地精心雕刻一张婚床。婚床是西街开油坊的赵老爷为他儿子订做的,他的儿子玉婉见过,四肢粗短,肚子圆鼓隆咚,像菊花黄时的一只肥螃蟹。玉婉想真真可惜了这张华美大床。

    屋外的阳光长着猫般的脚,悄无声息地透过窗棂滑进来,照着小木匠的脸。小木匠“啊”的一声,床腿锯短二寸。师傅们围过来,其中一个照小木匠的头打一下,你这高手,怎会出这样的错?

    玉婉情不自禁替小木匠着急,四条腿的床,瘸一条,就算废了。小木匠像安慰她又像自言自语:有办法补救。

    几天之后玉婉又去木器行,赵老爷也在那儿。他正拍着小木匠的肩膀喜气洋洋说,嘿,你这小木匠!我三辈单传,就想子孙满堂,好,好。

    玉婉朝屋子一角的婚床瞅去,床脚处竟然精心雕刻出四个圆润的石榴。石榴半开,露出饱满的籽。每个石榴都与床腿衔接得严丝合缝,玉婉不禁暗自惊叹。

    父亲给玉婉定了门亲事,县长的二公子,算是高攀。可玉婉不愿意,她跟父亲讲新女性讲爱情。父亲坐太师椅上,呷一口龙井说,啥新女性,我给你明讲了吧,送你进学堂,就是为嫁个体面人家。

    玉婉连夜去木器行,师傅都出去耍钱喝酒了,只小木匠坐灯影里,对一块木头琢磨刀工。

    玉婉走过去问,你喜欢我吗?

    小木匠的刀掉地上,他边跳脚躲避边惶恐地说,大小姐,可不敢这么说。你是堂堂大小姐,我只是个身份低微的小木匠。

    玉婉逼问,你就说喜欢不喜欢我?

    半晌,小木匠说,不知道。

    玉婉含着泪说,我要嫁人了。

    小木匠低下头,像蚊子哼哼,俺给小姐打一张最好的婚床。

    玉婉抬头看屋子里的婚床,窗棂走兽,飘檐飞花,床壁雕刻着一套《西厢记》。玉婉忽然发现,崔莺莺的眉眼有点像她玉婉,而张生,活脱脱小木匠的模样。玉婉就热烈地说,你带我私奔好不好?远离这里,到你们乡下,咱们一起看暮色下的飞鸟,听听它们嗓子的好坏,一起看赶着羊群的孩子,吹着短笛回家……

    还没等玉婉说完,她就感觉眼前人影一晃,只见小木匠飞快地向屋外逃窜,鞋子跑掉一只,都没敢回头捡。

    回家,玉婉答应父亲安排的婚事。

    还没到出嫁的日子,玉婉的学校就停课了,满大街都是誓死抗日的愤怒呼声。被父亲关在家里的玉婉伏在窗前。窗前落只蓝皮花鸟儿,挑逗地瞅瞅她,又飞远。玉婉说,神气什么。一会,她从窗户跳出来,拍拍手,歪着头得意地向野外奔去。

    玉婉刚把编好的野花戴头上,就听见后面传来一阵狂笑,花姑娘,花姑娘。转身,几个端着刺刀打膏药旗的日本兵正朝着她逼近,逼近。

    玉婉无路可逃,羞辱地浑身发抖。忽然小木匠出现了,像天兵天将,他边做着侮辱日本兵的动作边大叫:日本鬼子,死啦死啦的。奔跑中的玉婉看见日本兵放过她,端着刺刀朝小木匠冲去。

    晚上,父亲沉重地告诉玉婉,小木匠死了,被日本鬼子刺刀划烂肚肠。

    玉婉眼前一黑,栽倒在地。

    醒来,玉婉拿出一把剪刀抵住自己的咽喉,说,小木匠为我而死,我要为他守孝,若硬逼我嫁,女儿宁愿一死。

    父亲长叹一声,转身离开。父亲退了婚事,赔给县长好大一笔钱。

    一晃几年过去,有一天父亲喜滋滋地从外面进来说小鬼子被赶出中国了。玉婉认真地梳妆打扮,对父亲说,我要嫁给赵老爷的儿子。

    看着玉婉憔悴却坚定的目光,父亲叹着气找媒子到赵老爷家说亲。赵老爷的儿媳妇因病已故两年,自然一说就中。

    成亲的晚上,玉婉被醉醺醺的肥螃蟹推倒在雕花大床上,她看着床壁雕刻的崔莺莺和张生,心里默念一声“锡文”。

    锡文是小木匠的名字。

    (原载《小小说大世界》2016年第4期,《小小说月刊》2016年第8期转载)

    李老汉

    密集的枪声响了一夜。

    天刚麻麻亮李老汉像往常一样往外走,老伴鼓着瘦削的腮帮子吓唬他,小鬼子的枪子可不长眼,嗖一声你这条老命就没了。李老汉不听,他惦记半山腰他种的地瓜。兵荒马乱年景,只要吃的,就稀罕,何况一窝憨头憨脑的地瓜蛋儿。李老汉怕刨晚了,被人偷了,一冬天的口粮哩。

    李老汉扛锄头进山。一路上,蔫缩的庄稼地里横七竖八躺着死人,空气中残留着呛人的火药味儿,浓稠的血腥味儿,骇得李老汉低着头一路快走。

    羊肠小路上,趴着两个浑身是血的战士。一个脑袋正咕嘟咕嘟往外冒血,糊得血头血脸。另一个裤子炸成裤衩,露出两条血淋淋的腿差点被李老汉踩上。

    李老汉一阵眩晕,慌忙撂了锄头,探探两人鼻息,都还有气儿。他把其中一个战士脸上的血,使劲往两边擦,好不容易看清脸面,战士却苏醒了,命令他:“快,先救我的伙计。”

    李老汉把头上冒血的战士拖进玉米地,背起另一个战士疯跑。跑了几步,折回,对躺玉米地的战士说:“你等着啊等着我这就回来背你。”

    可还是晚了,回来,李老汉老远就听见一阵乱七八糟的怪叫声。他暗叫不好赶紧躲进玉米地,从叶子的缝隙往外瞧,只见几个鬼子端着刺刀,对着冒血的战士一阵乱捅,战士哀叫一声,再也不动。

    李老汉连滚带爬地往家跑,一个踉跄摔坡坎上。到家,一脚把门踹开,破院子有一口水缸,李老汉把自己的头摁水里,等憋得快要断气时,出来,又一头摁进去。

    老伴一把把他的头从水缸里拽出来:“咋啦?咋啦?这是咋啦?”

    李老汉水淋淋像个水鬼似的,翻来覆去就一句话:“我寻思着自己娃担待,我寻思着自己娃担待。”

    老伴厉声喝:“到底咋回事?”

    李老汉在大太阳底下打哆嗦:“刚才我碰见两个受伤的战士,有一个咱儿子,我先救了另一个,回来,咱儿子就……”

    老伴钉在原地,目光都动弹不了。半晌,她不死心地紧紧抓住李老汉肩膀,十根手指几乎要陷进肉里:“你看清是咱娃了?”李老汉点头,老伴瘫地上,炸雷一样大哭:“死鬼他可是你亲儿子呢,独苗呢,十里地长着这么一棵庄稼,你眼睁睁地看着没了。”

    老伴高亢地恸哭,震得土房子簌簌发抖。李老汉像条狗一样把头深深埋在两腿间。老伴袖子一抹泪,站起身,跑到锅屋,提出一把刀。李老汉把头迎上去:“我是该死,该剁。”

    老伴推他个趔趄:“你这条狗命哪配俺来剁,让老天爷天打五雷劈你。”老伴提刀拐进鸡窝,把个脸憋得通红正下蛋的家中唯一一只老母鸡掐脖揪出来,母鸡在老伴手上乱扑腾,老伴捋捋鸡冠,刀一抹,母鸡垂下脑袋。李老汉呆呆瞅着这一切,老伴从鸡肚子里掏出一枚未见天日的蛋,眼一闭,泪流下来:“给那娃补身子。”

    战士藏在连绵不断的沂蒙山,像一尾鱼游入大海,所谓万里如海一身藏,渐渐康复。李老汉的老伴独自给战士送行,她把装了干粮的包裹塞进战士怀里:“找你的部队,打鬼子,为你兄弟报仇。”战士满含眼泪,咚咚咚冲李老汉老伴磕三个响头,消失在她的视线里。

    一年又一年过去。那日李老汉蜷缩在墙根,瞅着空静的院子出神。说起来就数人最不结实了,儿子走了,老伴难捱失去儿子的痛苦,脚跟脚也走了。连他的两条腿,也在那年给战士送药途中,被一枚飞来的炸弹炸走了。曾经像大叫驴一样驮几百斤东西,跑十几里路都不喘粗气的他,竟连出院子的力气都没了。

    门“吱呀”一声开了,一个肩背着行李的青年大踏步进来。

    李老汉眯着眼打量这个陌生人。

    “您老不认识我了?我就是您曾经救过的战士啊,”青年扑通一声笔直跪倒在李老汉面前,大喊一声:“爹——”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1949年春天,一个叫宋望士的战士,为了报答李老汉的恩情,复员后没有回老家,而是来到杏果子村,服侍李老汉,终老。并且,他去世后选择和李老汉埋葬在一起,长眠沂蒙山。

    (原载2015年第1期《小小说大世界》,2015年第3期《前卫文学》,2015年第4期《小小说选刊》选载)

    朋友

    父亲每年都要去日照市几趟,不为看海,只为看望一个小老头儿。

    日照离我住的城市一百多公里地,老爷子不会开车,每次都让我带着去。以我看,那小老头儿实在不抬济人。瘦,矮,不说,还邋遢。冬天裹一件闪着油光的黑羽绒服,袖着手,吸着鼻。夏天穿两根筋大背心,松松垮垮的,一根带子挂肩上,另一根搭胳膊上,还喜欢跟猴似的蹲椅子上。

    当然,父亲退休后也是个老头儿,可父亲是个有风度的老头。大热天,他的衣领也挺括熨帖,袖口紧扣手腕。

    俩老头简直天上地下。

    父亲和大背心老头在一起,喝喝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说话,或者在院子里翻翻地,抽抽烟。大背心老头还是个木讷的人。我看着都觉没意思,可从大背心老头那儿回来,父亲的心情就很好,有时候还吹起口哨,吹《莫斯科郊外的晚上》,很轻佻,轻佻得不像一个老头儿。

    大背心老头,父亲喊他老杨,是他单位的一名退休职工。

    其实我第一回带父亲去日照,就知道了他和老杨的事儿了。

    很多年前的父亲能写会画,尤其写一手漂亮的板书。他们单位的东面墙上,有块黑板,由父亲负责每周出一期黑板报。那回,父亲在黑板上画好毛主席头像,写罢时政要闻,见还剩一小截粉笔,扔了可惜,就在主席头像周围画了些美丽的花儿。粉笔使完,父亲跳下凳子,自个儿仰头打量了一阵儿,版式精美。没有错别字。他都能想象到过一会同事那又一次惊叹的眼神了。晃晃累酸了的胳膊,上厕所去了。

    出来,远远看见黑板下面围了一堆人,熙熙攘攘的,还有吵架声,忽高,忽低。父亲赶紧跑过去。是大刘和小杨在干架。大刘站着,小杨躺地上。明显地大刘占了上风。

    大刘说:没瞧出来,小人,你竟是。

    小杨说:我不是。

    大刘说:都被我逮着了,还不承认。

    原来小杨趁父亲上厕所空儿,偷偷擦父亲办的黑板报。他正用袖子擦得起劲,被大刘逮了个正着。大刘冲上去就把小杨从凳子上推下来,摔了个小杨四仰八叉。

    围观的同事把小杨扶起来,指责他。父亲仰头看去,自己费了一下午工夫弄好的黑板报已经花得不成样子,也忍不住动气。寻思自己和小杨并无过节啊。大刘说,你还不知道吧?宣传科要提拔一个副科长,你是他的竞争对手。我就气不过才推的他,竞争就竞争,干嘛玩阴的?

    小杨腿一瘸一瘸的,两个月才好,没有人同情他。

    父亲也很不屑小杨的行为,疏远他如路人。

    过了一段时间,父亲果然提拔了,后来父亲的仕途顺利,科长,副局,直至单位一把手。而小杨,混成老杨,也没带“长”字。老杨很犟,有一年他老婆从工厂里下了岗,正好局资料室缺个人,父亲决定不计前嫌,寻思只要老杨说一声,就让他老婆进资料室,可老杨硬是一声没吭。

    老杨退休的那天,父亲代表组织和他谈话。都退休了,还有啥解不开的结!出屋,父亲和老杨紧紧拥抱。父亲的眼睛有些湿润。两人一块参加工作,共事三十多年,说没有感情是假的。

    那年起,父亲每年都要去看望老杨。

    我说,职工那么多,若挨个探望,一年别干别的了。

    父亲说,老杨不一样。

    怎么?

    父亲说,老杨退休时我代表组织找他谈话,说起三十多年前的一件往事。老杨说,那回他发现小黑板上,我竟然给毛主席的头像周围,画小白花儿,这还了得?

    父亲立马出了一头冷汗。父亲对我说,你没经历过那个年代,你不知道其中的厉害。

    (原载2014年第5期《百花园》,2014年6期《小小说月刊》选载,入选《2013中国微型小说年选》〔花城出版社〕,入选《2013年小小说选粹》〔北岳文艺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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