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主义与中国当代文化-引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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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权主义(Feminism),也译作女性主义,还可译为“男女平等主义”或“争取男女平等运动”。女权主义是直接针对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父权制社会而展开的一场社会、政治和文化运动。女权主义者认为,男权/父权制是有关男女社会关系、家庭关系的一种制度,男人通过对生产关系、国家机器和繁殖单位(家庭)的控制,掌握着对女性的支配权。[1]“然而,从女权主义到女性主义,既非一种译法的差别,也不是译者的偏向和喜好,而是对于理论发展的表述。女权主义从出现起就倡导男女平等和社会公正,但是由于历史的原因,女权主义首先追求女性的选举权、工作权、生存权以及其他的政治权利和经济权利。之后,女权主义将努力的目标确立为争取真正的人权,以及由此产生的女性的真实存在权和公正发展权。”[2]

    在此首先要进行一组概念的辨析。

    (1)女性主义。女性主义也称女权主义,是一种社会理论和政治运动,在中国国内多用女性主义这一术语。其内容是关注女性生存状态,批判男权社会的传统观念,倡导女性主体意识的觉醒和争取女性的社会解放。例如,抵制评选“世界小姐”一类的女性选美活动,就是女性主义的一种社会实践行为。

    (2)女性主义批评(Feminist Criticism)。女性主义批评是一种学术行为或学术流派,其内容是用女性主义的立场来评述各种社会现象和思想观点,张扬女性主义意识。例如,探究女性如何成为“第二性”的社会历史原因,就是女性主义批评的学术议题,甚至连关注男性生存状态也是女性主义批评所探讨的话题。

    (3)女性主义文学批评(Feminist Literary Criticism)。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文学批评的一个学术流派,其内容是用女性主义的思想观点来评价文学现象、文学思潮和文学作品。例如,探讨文学作品中的女性意识;研究女性特有的思维方式和语言表达方式;逐步建立对性别差异进行比较研究的性别理论或性别诗学;等等。因此,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也可以说是女性主义批评在文学领域的具体实践。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视角去审视、重估文学的历史、现状和未来。一些西方学者认为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是结构主义之后的解构批评的重要组成部分,预言它将成为21世纪主要的批评流派之一,这一预言已然成为事实。

    一

    女权主义(或者说争取男女平等运动)是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产生的社会基础和文化资源,它从一种社会运动发展到文化思潮,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女权主义运动的第一阶段大约从19世纪初期到20世纪40年代。这一阶段的女权运动与追求自由解放的社会革命运动联袂而行,以追求与男性平等的政治权利为主要目标。随着英美妇女在1920~1928年获得完全的选举权,这个阶段的目标基本实现。以改革公民权而告终的这一次浪潮一般被称为第一次世界女权主义运动。这一阶段的女权主义在理论上主要围绕着自然性别(Sex)进行差异性研究,考察男性与女性在生理构造上的差异,强调女性作为人类的一部分,应该“男女生而平等”,要求铲除造成两性不平等的社会弊端。

    女权主义运动的第二阶段是在20世纪60~70年代。这次运动的范围和目标已远远超出了第一阶段争取妇女财产权和选举权的诉求,不再仅仅止于对性别歧视现象的针砭和痛斥,而是追求男女在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平等,更加注重探究妇女的本质和文化构成,形成了一种理论上的自觉。“它包括一名妇女应该是什么的真正问题,我们的女性气质和性征怎样界定,以及我们怎样重新界定的问题;它包括反对妇女作为供男性消费的性欲客体的‘战役’,反对色情描写、强奸等暴力形式;妇女解放运动;关心妇女的教育、福利权利、机会的均等、工资、工作环境选择的自由;妇女有了孩子后的生活,是否要孩子以及什么时候要孩子的权利;关注父权制的压迫方式,它和阶级及种族对妇女的压抑等等。”[3]

    值得一提的是,全美妇女运动的代言人和领袖人物凯特·米利特在她的《性的政治》一书中把“父权制”概念引入了女权主义理论,并对它的文化内涵作了新的阐释,认为父权制不仅指男性作为权力中心统治女性,还包括男性长辈对晚辈的统治。凯特·米利特将性、性别与政治直接联系在一起,“性是人的一种具有政治内涵的状况”;[4]“两性之间那些人人深信不疑的差异,在本质上是文化性的而非生物性的差异。”[5]这些理论观点与西蒙娜·德·波伏娃“女人并不是天生的,而是变成的”[6]的著名命题交相辉映,引发了女权主义理论研究的热潮。随着性属(Gender,即性别的社会文化属性,又名文化性别或社会性别)概念的引入,针对男女两性的社会角色定位及其文化内涵的研究不断深入,这既是对自然性别论的修正和反拨,也意味着女权主义理论的不断深化。女权主义理论也逐渐发展成为人文学科中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

    所以,与第一阶段相比,女权运动的第二阶段“在文化方面比在政治方面有更大的声望和冲击力”。[7]

    女权主义运动的第三阶段在20世纪80~90年代。这一阶段的特点首先是从社会各个阶层和生活各个领域关注女性生存现状;其次是超越男女社会性别角色的差异,捍卫女性的天赋人权,考察研究女性自身的全面发展状况;再次是对各种流派体系的女权主义理论作出全面综合的比较研究。

    随着时代的变迁和价值观念的多元化,20世纪80年代以后的女权主义理论流派纷呈,各竞一时之秀。如有激进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女权主义、生态环保女权主义、后女权主义、赛博女权主义(Cyberfeminism)理论等。总之,女权主义理论大致上经历了从政治批评到文学批评再到文化批评这样一个发展轨迹。随着后殖民理论的兴起和文化政治学的盛行,对“第三世界女性”生存状态的关注和理论研究,成为当下女权主义一个新的研究视阈和理论生长点。

    二

    女性主义文学批评以批判男性中心主义传统文化为旨归,考察父权制意识形态的印记和性/性别系统的文学呈现,警惕和鉴别传统文本的“阅读陷阱”,探讨文学中的女性经验和女性主义意识,研究女性作家笔下的语言、人物形象、题材、情节等特点,强调必须变女性历来的“被书写”为女性的“自我书写”和自主书写;试图建立与男性中心主义表达模式相区别、相抗衡的女性主义文学叙事模式。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本着怀疑和批判精神,认定原有的文学史是一套父权制话语,是男尊女卑思想的体现,力图重新评价文学史,发掘被埋没、被冷落的女性作家作品,重铸属于女性自身的文学理论和批评体系。

    妇女批评的宗旨是为妇女文学建构一个女性的框架,发展基于女性体验研究的新模式,而不是改写男性的模式和理论。……女性主义批评的任务是发现一种新的语言、新的阅读方式,它能综合我们的智慧和经验。[8]

    就20世纪中国女性主义文学创作的具体情形而言,笔者以为有以下特点。

    第一,女性主义文学批评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中国20世纪文学创作的题材、主题和叙事方式,带有鲜明的女性主义色彩的作品随之大量涌现。但这一时期的女性主义文学创作也出现了一些偏失,如题材和主题的单一化、褊狭化,以及叙事方式的极端个人化等。从先前的“非性别化”[9]写作到现在鲜明的性别化写作,女性主义作家的作品常常刻意回避重大社会题材,力图摆脱宏大叙事风格,热衷描写神秘的内心幻象、性经验、性感受或非常态的私人化、情绪化感受等,偏好对所谓的女性生活情状和女性独特经验的表达和渲染。于是,中国的女性主义文学往往成为一种“突围表演”,在找到出路的同时也注定了前景堪虞。

    第二,当前许多女性作家的创作和诸多自称是女性主义批评的文学评论,常常带有“女性中心主义”的思想倾向。她们在对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意识大加挞伐的同时,对女性自身的缺点却往往认识不足,对造成女性“第二性”处境的内在原因认识不够全面和理性,对造成女性“第二性”处境的外在原因(即男权社会传统)批判有余,而对女性自身把男权意识自觉内化为女性的群体无意识乃至群体有意识这一比比皆是的现象,却缺乏应有的理性认识和自审意识,这种倾向和认识盲点不利于中国文学和批评的健康发展。

    第三,不得不提的是,当代中国女性在理论与现实两个层面存在巨大反差,这主要表现为在理论上女权主义观念甚浓,但在现实生活中依附意识根深蒂固。这一现象表明女性主义思潮和实践在中国的发展还很不成熟,与西方相比差距巨大。西方的女性主义文学批评经历了由男女平等运动的具体社会实践再到抽象理论化的演变发展过程,西方女性为获得与男性同等的地位和权利进行了长期的、艰苦的抗争,而中国的女性却缺乏这样的经历和体验。当代中国女性的地位确实有明显提高,处境也有较大改善,但是这一切主要仰仗于男性及其主导下的国家方针政策,而非中国女性自身努力和奋斗的结果。在中国当代女性身上出现的上述矛盾和反差,使得女性主义思潮在中国形成一种“反讽”,无形中削弱了女性主义文学批评在整个中国文化界的影响力,这一社会/文化现象令人关注,发人深省。

    因为无论男性还是女性,人类社会中个体的发展都取决于社会所提供的条件和个体所付出的努力。在今天的中国社会,从宪法到其他各项法律,都明确规定了男女享有同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项权利,包括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劳动就业的权利、人身不受侵犯的权利,以及婚姻权、财产权,等等。从国家法律层面上看,可以说当今世界上任何先进国家的女性所拥有的权利,包括经过一代一代的女性努力奋斗才获得的权利,今天的中国女性都已经拥有。当然,由于社会条件和社会观念的限制,女性应该享有的平等权利还没有全部落实。例如,一些地区女孩的入学率还偏低,不能享有同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在我国农村一些地区,女儿仍然不能像儿子一样同等分得家庭财产,说明女性的财产权还受到侵犯,等等。但是应当看到,今天的中国社会已经为女性获得与男性平等的社会地位提供了比较充分的条件,而且还采取了一些保护女性的政策,如在各级选举和干部配置等方面常常专门为女性划定名额。不过,这样的平等还仅仅是条件上的平等,还不能保证女性与男性在结果上的平等,即让女性与男性在党政干部和专家学者队伍中拥有同等的数量,在经济上获得同等收入,在社会上享有同样的地位和声望。因为仅仅凭这些条件还不能直接促成所需要的结果,结果的获得,还必须靠女性凭借这些条件去努力去打拼,取得与男性同等的业绩,发挥与男性同等的社会作用,去赢得与男性同等的社会地位,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

    三

    “性别中立社会”是现代西方社会的一个热门话题。所谓“性别中立”是指男女两性性别特征的淡化、消解,日趋一致。所谓“性别中立社会”是指一个消除了两性性别差异的社会,女性的社会地位与思想观念与男性等同。笔者以为,当代社会还远远没有进入两性中立社会。建立两性平等的社会是人类应该努力追求的理想,女权主义的思潮和运动有其现实意义。只是当代女权主义者的抨击和抗争更多的是对权利的索求,而不是对自身努力程度的反思。中国妇联所倡导的女性“自尊、自重、自信、自强、自立”本是妇女寻求解放与平等的重要思想和重要途径,可惜这种倡导并不为一般女性所欢迎,女权主义者甚至对此嗤之以鼻:明明女性地位低于男性,你们不去为女性争取更多权利,反而对女性提出这么多要求,你们还是“妇联”吗?吃里扒外的东西!这种心态应该改变。

    时间进入21世纪,女权男权依然纷争不息,各说各理。事实证明,任何一种性别对另一种性别的压制都不能达到人类自身的解放,所以,以男性为中心的男权社会固然不是一个理想状态,同样,以女性为中心的女权社会也绝非一个美好归宿。我们对历史上一切争取解放的呼声包括女权主义的呼声都有重新审视的必要,人类要平息两性纷争,实现两性之间的平等互助、和谐共存,构建性别和谐社会,就必须要用人类的理性去克服本性中的自私和贪欲。

    自从人类社会产生以来,人类就只能以社会群体的方式存在,脱离了社会,人类个体便无法独自生存。因此,这就必须协调社会成员之间的关系,以保持社会的稳定。但是在以往几万年的历史中,两性之间的冲突都是通过权势争战来解决的,是以一种性别压制另一种性别为存在方式,其结果只能导致两性争战的无止无休,这实在不是一种明智的选择。我们的古圣先贤从不主张“以眼还眼,以牙还牙”,相反却是推崇“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倡导“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憧憬“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10]的大同世界。

    人类固然由动物进化而来,难免带有动物性胎记,但是人之所以为人,就是因为这种进化使人具有动物所没有的理性精神。人类应当凭借理性来克服自身的自私和贪欲这种动物性的残留,缺了这点理性精神,男人和女人都只不过是雄性动物和雌性动物而已,这才是人类真正的悲哀,也枉费了从猿到人的进化工夫。

    而这正是笔者写作此书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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