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天来到哥伦布-从路上看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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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访问的大学OSU(俄亥俄州立大学)座落在哥伦布市区,但我借住的谢老师家,则在离市区比较远的郊区,这样我和谢老师每天往返学校,都要在路上花费近两个小时的时间。每次上路,都是谢老师开车我看风景。虽然我也很想开车,但因为没有美国驾照,还是守规矩的好。

    在美国,没有车就等于没有腿,你会被困在家里的。比如谢老师家所在的小区,是没有任何公共交通工具可以抵达的。哥伦布仅有的一些出租车和公交车,只在市中心可见。出租车生意很少,一般是晚上喝酒的人才会要出租车。所以美国人家家有车,再穷也会有一辆。通常是二到三辆,夫妻各一辆,孩子一辆。其中必有一辆越野车。你在美国路上看到的车,越野车总是多过轿车。

    所以美国人口虽然不多,车还是很多的。你想一个人长到16岁就可以开车了,一直要开到离世(年龄再大也可以开,只要眼睛没问题脑子清楚就行)。但美国的交通事故率并不高。我来这里一个多月了,每天在路上跑,只看到一次很小的交通事故,一辆汽车因下雨打滑,斜到路边碰了另一辆汽车。我们到学校的单边路程是37公里,这37公里在成都的话,40分钟是无论如何到不了的。我们却能在这个时间里到达,偶尔还提前。其原因就是道路通畅。道路通畅的原因就是美国人有着良好的行车习惯,真的是遵纪守法。

    我们一路上要经过很多路口,这些路口大多没有红绿灯也没有警察,靠一块指示牌管理,上面写着STOP。按照美国的交通法,任何车到了路口见到这块牌子都必须停下,停稳,看清楚情况再走。美国人对此遵守得非常好,即使空无一人,也会停下看看再走。谢老师说,有一次她从一个丁字路口出来,忘了打转弯灯,结果横向行驶的两边的车都停下来等她。

    如果有行人横穿马路(当然不是高速路),那肯定是车让行人先走。起初很我不习惯,每每看到车就停下来等车过去,但总是车停在那里等我先过。当然,那种设有红绿灯的人行道,行人过马路必须等绿灯,如果你闯红灯照样罚款,据说有一华人看到两边都没车,就习惯性地走了过去,结果被罚一百美元。

    路上经常遇到校车,黄色的大巴,很结实的样子,早上一个小区一个小区去接孩子,晚上再送回去。玻璃窗都是茶色的,只能隐约看到里面有孩子,这个不知是什么讲究。从校车就可以窥见美国孩子的幸福童年。谢老师他们小区有三个残疾孩子,也照样在正常孩子的学校上课,专门有一辆校车接送这三个孩子。校车车身的左右两侧和屁股后面都写着红色的STOP,意思是任何人不得碰撞校车。如果你开车刚好走在校车后面,那就慢慢跟着,绝不允许超过它。在路口遇到校车,大家会让校车先过。

    还有一种车大家也要让行,那就是警车,准确的说,是鸣笛的警车,说明它在执行公务。听见警车鸣笛,大家自动停下来,不管是在行驶途中还是在路口,这是美国法律规定的。

    这里路口的红绿灯也让我好奇,很复杂,而且直接挂在电线上。我数了一下,多的地方一个方向就有13盏,四个方向加起来常常是三四十盏。不熟悉还真看不明白。后来我慢慢弄明白了,是因为他们的红绿黄三色灯各司其职,颜色不会变化。请教当地人何故?回答说,可能是因为这些红绿灯是很久以前安装的,所以那种可以改变颜色的现代化的灯还没发明出来。

    不管多复杂,顶用就好。

    当然不是说美国的路上就没有危险,危险依然很多,因为车速太快了,连大卡车都很快。美国的公路都规定了车速的,慢了会被罚款的。有时晚上我们出去散步,走出小区走到了公路上,那就得格外小心,往来车辆都是呼啸而过,看见路边有人也不会减速,真撞上了还是你的责任,因为那里没有人行道,不是你散步的地方。从小快速行驶让他们养成了习惯,就是看到前面路口亮红灯了,也会踩一脚油门冲过去,再来个急刹车。在我们看来这么做是很耗油的,但美国人不在乎。

    有一天傍晚我们回家时遇到大雨,天昏地暗,挡风玻璃窗上模糊一片,但谢老师依旧飞速行驶,起码是每小时六十公里的速度。搞得我都有点儿担心了。我问她为何不能慢点儿?她说她吃过慢速的亏。刚来时不清楚情况,有一次回家途中路过一个大坡时,她看到前面路口正好是红灯,就放慢了速度,想着反正过去也要停车。这是很多中国人的习惯,认为没必要踩那脚油门,滑过去就行了。不想刚好被一辆警车看见,叫她靠边停下,问她为何那么慢?谢老师解释不清,就打电话给女儿,警察跟她女儿唧哇了半天,女儿才告诉她,原来警察认为她开那么慢,一定是身体出了问题,甚至怀疑她吃药了(吸毒),不能再开车,坚持要送她回家。谢老师哭笑不得,只好把车停在路边的停车场,坐着警车回家了,第二天才开着另外一辆车去取。假如家里没有第二辆车,那就麻烦了。打那以后,谢老师在公路上再也不敢慢行了,入乡随俗啊。

    美国人开车还有个奇怪的特点,总是开着车灯。大白天的,一路的车灯都明晃晃地亮着。虽然我知道那也不费电,但还是不理解。是不是美国的车只要启动就自动开灯?后来有人告诉我,开着车灯可以降低约百分之零点一的车祸率。也许是为这个?

    车灯开着,路灯也常常开着,大白天的,仿佛在与太阳争辉,是忘了关,还是预防着下雨阴天故意亮着?

    不过这些在我看来奇怪的地方,都还可以接受,反正他们不缺电。让我看不惯的,不能忍受的,是他们对撞死的小动物满不在乎的态度。

    哥伦布这个地方,人少地广,到处是草场和树林,野生动物很多,松鼠随处可见,加拿大雁也很多,还有野鹿,还有一种叫做臭鼬的小动物(当地人叫skunk,据说很臭很臭)。它们经常会从公路两边的树林里窜出来,不幸就被飞驰而过的车撞上了。

    连续几天,我都在公路上看到被撞死的小动物,多数是臭鼬,有时是松鼠,有时还是鹿,有时还是加拿大雁。很远就看到路上有黑乎乎的一团,心里不由地一紧。

    也许撞死小动物是难免的,车速那么快,小动物乱跑,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他们撞死了这些小动物,是绝不会停车的,更让我不能接受的是,从来没有人来搬走这些小动物的尸体,掩埋或者处理,而是任它们在路上被过往的车辆碾压,一直碾压到变成一张皮贴在地面上,看着很难受。

    我觉得过往车辆不停下来处理是可以理解的,因为高速路不能停车,停车很危险。但总应该有路政局或者环保局一类的单位出来管管啊,至少应该有个动物保护组织出来抗议一下啊。这么着碾压动物的尸体,实在太残忍了。

    这是我在美国路上行驶,最不喜欢看到的事。

    很想问问本土美国人,他们怎么想的?无所谓吗?

    2011-5-6 于columb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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