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勇士-白虎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我们中国女孩听大人讲故事,知道要是长大了只是做人家的妻子或佣人,人生便是失败。我们可以成为巾帼英雄,成为侠女剑客。倘若女侠的家人受到欺凌,哪怕横扫世间,她也要报仇雪恨。从前的女人可能真这么危险吧,所以才要把她们的脚给裹起来。就在二百年前,正是一位女子发明了白鹤拳。她本是棍术高手,父亲是武术教头,曾在少林寺习武,当时少林寺生活着一众武僧。一天清晨,她正在窗前梳妆,一只白鹤落在窗外。她用棍逗它,不料鹤用翅膀轻轻一扫,便将棍拨开。她大为惊异,冲出门去,想用棍将它从枝上打下来,可是啪的一声,那根棍竟被白鹤一折两段。她看出它具有非凡的力量,便恳求鹤仙传授武功。白鹤报之以鹤唳,如今练白鹤拳的人仍在模仿这种啸叫。后来白鹤化身为一位老者,回来指点她拳术多年。就这样,她为世间创造了一门新的武术。

    这不过是一则较为驯顺、较为现代的故事,只是粗略的介绍。几年间,妈妈还讲了别的故事,故事中的女剑客穿林越莽,出入皇宫。夜复一夜,妈妈给我们讲故事,直到我们酣然入梦。我不知道故事何时结束,梦境何时开始。睡梦中,妈妈的声音便是侠女的声音。到了星期天,我们去孔庙看电影,从正午看到午夜。我们看女剑客们平地一跃,便可蹿房越脊,连助跑都用不着。

    终于,我也看到了自己身上的非凡力量,那就是妈妈讲的故事。长大后,我听到有人唱花木兰,那个替父从军的女孩的故事。刹那间,儿时的记忆涌上心头,我记起跟着妈妈在屋里一起唱花木兰,唱她奋勇杀敌,功成身退,回到自己的村庄。我已经忘记了那首歌曾经属于我,是母亲教给我的,也许连她自己也不知道那歌声是多么有力的提醒。她说过,我长大了会做妻子,做佣人,可她却教给我《木兰辞》,那位女勇士的歌。长大后,我必须得成为女勇士。

    那召唤来自我家屋顶上飞翔的鸟儿。在水墨画中,鸟儿像是中文的“人”字,有一对黑色的翅膀。那只鸟儿会掠过太阳,凌空飞入山间(那山看上去也像中文的“山”字),山中的迷雾迅速分开,又旋即合拢,变回不透明的颜色。跟随鸟儿离家进山那天,我应该是个七岁的小姑娘。一路上,荆棘会挂掉我的鞋子,岩石会硌破我的十指和双脚,但我会一直攀登,仰着头,眼睛追逐着鸟儿的踪迹。我们会围绕最高的山峰,一匝又一匝,盘旋向上,越攀越高。渴时我便从河中饮水,我与那条河一次又一次相逢。我们会攀到极高处,连上面的植物也与山下不同,流过村庄的那条河会变成瀑布。在鸟儿通常会消失的高空,云雾茫茫,颜色如同洗砚池的水,笼罩着世界。

    即便已经适应那种灰蒙蒙的颜色,我还是只能看到,山峰如同铅笔涂出的阴影,岩石如同炭笔擦出的皴皱,一切都朦胧混沌,只有两撇黑色——那只鸟儿。我置身云雾之中——云雾是巨龙的气息——不知道过了多少时日。突然间,毫无声息地,我一下子闯入一片金黄的温暖世界。清新的树木随山势向我俯下身来,可当我转回头寻找我的村庄时,它却早已遁入云层之下。

    那只鸟儿,此时沐浴着金灿灿的阳光,敛羽而落,栖在一座茅屋顶上,而在鸟爪踏上之前,那茅屋一直隐迹于山坡,与之浑然难分。

    门开处,一对老翁老妪走出来,手中端着米饭和汤,还有一枝带绿叶的桃子。

    “小姑娘,今天吃过饭了吗?”他们寒暄道。

    “吃过了。”我出于礼貌答道,“谢谢。”

    “还没呢。”现实生活中我会这样说。中国人老说谎,这让我很恼火。“我要饿死了,你们有饼干吗?我喜欢吃巧克力饼干。”

    “我们正要坐下吃饭,”老妪说,“跟我们一起吃吧。”

    他们把饭摆在松树下的长条桌上,恰好是三碗米饭,三双银筷子。他们递给我一枚鸡蛋,就像我过生日时那样,还摆上了茶,既然他们比我年长,我便为他们斟茶。那茶壶和饭锅仿佛深不见底,可也许并非如此。那对老夫妇只是吃桃子,饭吃得很少。

    当群山和松林化为青色的牛、青色的狗和青色的站立的人群时,老两口邀我在茅屋中留宿。想到下山的路很漫长,又漆黑吓人,我欣然从命。茅屋里面仿佛与外面一样宽敞,厚厚的松针在地上铺成图案,松针按年份仔细地分成绿色、黄色和棕色摆好。我踏上去,不小心弄乱了线条,松针被我的脚踢起,混合成了泥土的颜色,可老翁和老妪却步履轻盈,走在地上的图案上,松针竟纹丝不乱。

    房子中间有块凸起的岩石,那是他们的桌子。凳子是倒伏的树。一面墙就是山坡,上面长着蕨类植物和喜阴的花朵。老两口安顿我睡在一张与我的身体同宽的床上。“呼吸要平稳,不然你会失去平衡掉下去的。”老妪说着,给我盖上一条填充了羽绒和香草的丝绸袋子。“学戏的人五岁开始练功,就睡这样的床。”说罢二人走了出去。透过窗户,我看到他们拉了一下拴在树杈上的绳子,绳子系在屋顶上,屋顶便像篮盖一样揭开。我将伴着星星月亮入眠。我不知道那两位老人是否睡觉,因为我立刻沉入了梦乡,第二天早上他们会唤醒我吃早饭的。

    “小姑娘,你和我们待在一起快一天一夜了。”老妪说。晨曦中,我看到她耳垂上戴着金耳环。“和我们一起生活十五年,你觉得受得了吗?我们可以把你培养成一名勇士。”

    “那我父母怎么办呢?”我问道。

    老翁解下背上的一只水葫芦,提着把儿揭开盖子,在水中寻找着。“啊,你瞧。”他说。

    起初,我只能看到水,清澈得将葫芦内壁上的纤维都放大了。水面上,我只能看到自己圆圆的倒影。老翁用拇指和食指捏住葫芦的颈一晃。水面一阵动荡,而后平静下来,光与色闪闪烁烁,构成一幅图画,上面不再是我周围景物的倒影。只见在葫芦底上,我父母正眺望天空,也就是我所在的地方。“看来事情已经发生了,”我听母亲说,“没想到会这么快。”“她一生下来,你就知道她会被带走的。”父亲答道。“今年收地瓜,不能指望她帮忙了。”母亲说。说罢,他们挎上草篮,转身下地干活去了。水面一阵晃动,又变回了水。“妈妈!爸爸!”我叫道。可他们已经走进山谷,听不到我的呼喊了。

    “你怎么打算?”老翁问道,“你要是愿意回家,现在就可以走,回去挖地瓜。你也可以留下来,跟我们学习怎样同蛮敌和匪徒作战。”

    “你可以为全村人报仇,”老妪说,“你可以夺回被盗贼抢走的粮食。你的侠义之举会被汉人铭记在心。”

    “我留下,和你们在一起。”我说。

    于是,茅屋成了我的家。我发现,地上的松针并不是老妪用手排列出来的。她掀开屋顶,便有一阵秋风吹起,松针随即一绺绺飘下来——落成一绺绺棕色,一绺绺绿色,一绺绺黄色。老妪像指挥家一般挥舞双臂,口中轻轻吹气。我想,大自然在山上和山谷中的运行方式真是不一样。

    “你要学的第一件事,就是保持安静。”老妪说。他们带我到溪水边,等候动物到来。“你要是弄出声响,鹿就不来喝水了。”

    等我能够一跪一整天,呼吸平稳,腿不抽筋时,松鼠便会把松果藏在我衣服的下摆底下,然后翘起尾巴跳舞相庆。夜里,老鼠和蛤蟆盯着我,眼睛如同迅疾的星星和迟缓的星星。可我一次也没见到三条腿的蛤蟆,你得用几串钱才能引它们出来。

    两位老人带我练功,从黎明到日落,我看到我们的影子从地上冒出来,拉长,缩短,又拉长。我学会了旋转十指、双手、双脚、脑袋,还有整个身体。我走路脚跟先着地,脚尖冲外,成三四十度的夹角,站成“八”字、“人”字。我弯曲膝盖,迈着从容舒缓的“四方步”,在格斗中这种步子很有力量。五年后,我的身体已练得十分强壮,甚至可以控制眼睛的瞳孔,使之扩张。我可以模仿猫头鹰和蝙蝠,蝙蝠的“蝠”与祝福的“福”是同音字。六年之后,鹿让我与它们并肩奔驰。我可以自平地腾空一跃,跳起二十尺高,像猿猴一样越过茅屋的屋顶。任何一种动物都有潜藏与搏击之术,而所有这些招数,武士都用得上。当鸟儿落进我的掌心时,我可以将手心的肌肉在它爪下一收,使它无处借力,无法飞走。

    可是,我不能像那只引我来的鸟儿一样展翅飞翔,除非在自由自在的大梦之中。

    学到第七年(这时我应该十四岁了),两位老人把我的眼蒙住,带我去白虎之山。他俩一人架住我一条胳膊,冲我耳边喊:“跑,跑,跑!”我拔腿便跑,既没有踩空跌下峭壁,脑门也没有撞到墙上,于是越跑越快。一阵风将我腾空托起,越过树根、岩石和山丘。眨眼间,我们就到了老虎出没之处——一座高山,离天只有三尺三。我们得弯下腰才能不碰到天。

    两位老人挥一挥手,飘然下山,转过一棵树,不见了踪影。善射的老妪带走了弓和箭,老翁携走了葫芦。我只能赤手空拳求生存。遍地白雪,阵阵狂风夹着雪花飘落——雪是龙的另一种呼吸。我朝来时的方向走去,等走到有树的地方,我就开始捡从樱桃、牡丹和核桃树上断落的枯枝,那些是生命之树。老人曾教过我,春天开红花或结红色果实的树,秋天叶子变红的树,里面都储存着火焰。我从树下捡起未被浸湿的木柴,用头巾包好以保持干燥。我挖开松鼠可能藏食的地方,每处偷一两颗核桃,也用头巾包好。老人说过,人只靠喝水也能存活五十天。为防备找不到回茅屋的路,我要把根茎和核桃留到需要攀登陡崖时再吃,那里寸草不生,也不会有鸟儿为我引路。

    第一夜,我烧掉一半柴火,蜷着身子依山而眠。我听见白虎们在火堆对面逡巡,可看不清哪是白虎,哪是雪堆。清晨,艳阳东升,我匆匆前进,一路捡柴觅食。我什么都没吃,只喝了些被火堆融化的雪水。

    最初的两天很好过,不吃东西也很容易打发,我不禁为自己的力量沾沾自喜。可第三天最难熬,我不觉坐在地上,打开头巾,眼巴巴地盯着核桃和干燥的根茎。我没有继续往前走,甚至没有吃东西,而是痴想以前妈妈炖的肉,忘记自己是吃斋的。那天夜里,我几乎把捡来的柴火都烧光了,面临死亡——死是早晚的事,就算不是死在这里——我无法入睡。一些夜间出没的不冬眠的动物出来觅食,可自从与老人一起生活,我就已经戒掉了吃荤的习惯。尽管老鼠就在我身边舞蹈,猫头鹰在火堆外飞扑,我也不会逮它们。

    第四天、第五天,我饿得目光锐利。我看到一头鹿,恰好有一段与我同路,便循着它的足迹而行。在鹿觅食之处,我采到了菌类,那是令人长生不老的灵芝。

    第十天正午,我看到一根手指般的冰凌指向一块中间凹陷的石头,便把像大米一样白的雪放进去拍实,再在石头周围点起火。我往烧热的水中放进根茎、核桃和灵芝。为换换口味,我把四分之一的核桃和根茎生吃了。啊,一股甘美的绿汁冲进我嘴里,抚慰着我的头脑、我的肠胃、我的脚趾和我的灵魂——这是我平生吃得最香的一顿饭。

    一天,我发现自己可以轻轻松松走很远的路,身上的东西也轻了。食物越来越少,我也不再停下来采集。我已踏入死亡之地。这里连雪也不下。我没有返回食物更充裕的地方,反正也不能留在那里。我下定决心,不走到离下一片树林一半的路程便不吃东西,然后便开始在干燥的乱石间穿行。木柴重重地压在背上,树枝戳在我身上,让我心烦。为节省体力,我几乎烧掉了所有的木柴,省得拖着它们走。

    在死亡之地的某一处,我开始忘记计算时日,仿佛就一直这样走啊走,仿佛生活一直如此。我只能盼望有老翁老妪来帮我。我十四岁,从故乡的村庄走失。我徒劳地绕圈子。那对老人不是已经找到我了吗?还是说他们还没来找我?我想妈妈,想爸爸。那老翁老妪不过是这迷失和饥饿的一部分。

    一天傍晚,我吃掉最后一点食物,但还有足够的柴火点起一堆很旺的火。我呆呆望着火苗,它让我想起帮妈妈做饭的情景,我不禁哭了起来。透过泪水望着火焰,我又看到了妈妈,真奇怪。我被照得黄澄澄暖洋洋的,困倦地打着瞌睡。

    一只白兔跳到我身边,有那么一会儿,我还以为那是天上飘落的一团白雪。白兔与我相互打量着。兔肉和鸡肉味道差不多。我父母曾经教我拿酒壶猛击兔子的脑袋,然后整齐地剥下兔皮,做成毛皮背心。“这样的夜晚,对动物来说也挺冷的。”我说,“所以你也想烤烤火,对吧?那我就再添一根树枝吧。”我不会拿树枝砸它的脑袋的。我曾经向兔子学习向后蹬腿。这只兔子可能病了,因为正常说来,动物是不喜欢火的。可它看起来还是蛮机警的,敏锐地看着我,朝火堆跳过去。它跳到火堆边上,并没有停住。它又一次转过头看了看我,然后一下跳进火中。火势低了片刻,仿佛被惊得一缩身,然后火苗蹿起来,蹿得比原先更高。等火势再度平稳时,我发现兔子已经变成了烤肉,颜色焦黄,恰到好处。我吃着兔肉,明白兔子是为我牺牲了自己,它将自己的肉送给了我。

    终于,我走出死亡之地,到达树林。当你在树林间走了一个钟头又一个钟头,无论眼睛往哪儿看,都除了树枝还是树枝,其他的一切都被树枝遮挡,这时你眼中会出现幻象。饥饿也改变了世界的模样——当你不能正常吃饭时,看见的东西也变得不正常。我看到两个金人在跳大地之舞。他们旋转得如此美妙,两个人合在一起便构成旋转的地轴。他们是光,是融化变幻的金子——一会儿是中国的狮子舞,中间又变为非洲的狮子舞。我听到激越的爪哇铃声,转而变成低沉的印度铃声,印度人的铃声,印第安人的铃声。在我眼前,金色的铃铛分解为金色的流苏,流苏飞扬甩成扇形,化为两领皇袍,皇袍又化作狮子柔软的鬃毛。鬃毛长高长大,变作闪亮的羽毛,之后又化作金灿灿的光线。然后,两位舞者跳起了未来之舞——一种机械舞蹈——他们穿着我从未见过的服装。在我眼前,几个世纪转瞬流逝,因为我突然间领悟到时间的真谛,它如北极星般旋转不止,又固定不移。我也懂得了为何工作与耕作都是舞蹈,为何农人的布衣也如皇帝的龙袍一样金光灿灿;我还懂得了,为何舞者总是一个是男人,一个是女人。

    那对跳舞的男女长得越来越大,耀眼夺目,一片光辉。他们是两列高大的天使,背上生着巨大而洁白的翅膀。也许那些天使无穷无尽,也许我看到的不过是两个天使在不停变幻。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他们那样明亮,那样灿烂,刺得我的眼睛疼起来,我捂住双眼。等放下手再看时,我认出从松林中向我走来的,是那棕衣的老翁和灰衣的老妪。

    幻象裂开小小的缝隙,仿佛不是由于老人的法力,而是饥饿使然。后来,只要饿的时间一长,比如在饥荒年月,或是在战场上,我就会在凡人身上看到灿灿金光。我会看到他们翩翩起舞。只要饿到一定程度,连杀戮殒命都会在我眼中幻化为一种舞蹈。

    老人喂我喝热菜粥,然后让我讲讲在白虎山中的经历。我告诉他们,那群白虎尾随我穿过雪地,但是被我挥舞着燃烧的树枝击退,后来我的祖先显灵,引我平安穿过森林。我遇到一只兔子,它教给我自我牺牲,以及如何加速轮回转世:不必先变为蛆虫,而是直接化成人类——正如我们出于慈悲之心,刚刚把一碗菜粥变为人。这番话把他们逗得哈哈大笑。“你真会讲故事,”他们说,“现在睡吧,明天我们会传授你苍龙之术。”

    我想说:“还有一件事,我看到你们了,知道你们其实很年轻。”可话未出口,我已经昏昏睡去,那句话只是模糊的呢喃。我是想告诉他们我在旅程的最后一刻看到的景象,但那只是我离开的几周中的最后时刻而已,要把这一切原原本本讲给他们听,恐怕得讲到第二天早上。再说了,这些事两位老人肯定早已了然于心。在以后的几年中,每当我猛然看到他们,或用眼角余光瞅他们时,就看到那老翁其实是位英俊的青年,身材高大,乌发披拂,那老妪则是美丽的女郎,赤裸着修长的双腿在林间飞奔。春天时,她打扮得如同新娘,身着一袭黑色绣衣,发间簪着桧树的叶子。我射箭已练得百发百中,那是由于师父替我举着箭靶。当我的眼睛顺着箭杆瞄准时,经常瞥见旁边站着韶华男子或妙龄女郎,可每当我转过眼睛正视,他们又变成白发老者。到此时,我已由他们相近而不相亲的举止看出,那老妪并不是老翁的妻子,而是姐妹或朋友。

    通过生存考验回来之后,两位老人训练我学习苍龙之术,历时又是八载。模仿老虎的性情,学习它如何发怒,如何追踪猎捕,自有一种野蛮嗜血的快感。寻虎易,知龙难,要有成年人的智慧方可实现。“你得由看得见摸得着的一鳞半爪推测龙的全貌。”老人告诫我。龙与虎不同,龙体形庞大,见首不见尾,无法窥其整体。但我可以在崇山峻岭之间探寻,那是龙的头顶。“这些山岭也巍峨轩昂,与别的龙的头顶相差无几。”老人会这样说。在山坡上攀登时,我清楚自己不过是巨龙脑门上的一只跳蚤。巨龙在苍穹间遨游,与我的速度相差如此之大,甚至让我感到龙是坚实稳定、岿然不动的。在矿坑中,我可以看到岩层,那是龙的血脉和肌肉;可以看到矿石,那是龙的牙齿与骨骼。我还可以触摸老妪佩戴的宝石,那是龙的骨髓。我曾在泥土中耕作,那是龙的肌肤;我收割的五谷和攀爬的树木,都是龙的须发。我在雷鸣中听到龙吟,在风中感受龙的呼吸,在云间看到龙的气息。龙的舌头是闪电,闪电向世界发出的红光绚丽而祥瑞——在血中,在罂粟花中,在玫瑰花中,在红宝石中,在鸟雀的红色羽毛上,在红鲤身上,在樱桃树中,在牡丹花中,在龟和野鸭的红眼圈上。春回大地时,巨龙从沉睡中苏醒,我看到它在江河之中翻腾。

    我看到的最接近整条龙的东西,是有一次我见老人把一棵三千年老松的一段树皮割开。树脂从树皮下蜿蜒奔涌而出,如同一条条龙。“等你老了,要是打算再活五百年,你就回来,饮下十磅这样的汁液。”老人说,“但是现在别喝。你年纪尚幼,还不能决定想不想长生不死。”老人打发我到暴风雨中采摘绛云草,这种草是龙火龙雨凝成的精华,只在暴风雨中生长。我将绛云草的叶子采来,交给老翁老妪,他们吃了下去,以求长生不老。

    我修炼自己的心胸,使之如宇宙般博大宽广,好容下各种各样的悖论。珍珠是龙的骨髓,却又是从蚌壳中长出来的。龙生活在天空、海洋、大泽和高山之中,可高山又是龙的脑袋。龙的声音是隆隆雷鸣,又如铜锅般叮叮当当。龙的呼吸是火,又是雨。龙有时独一无二,有时数量众多。

    我每天练功。下雨天我冒雨练习,庆幸不必在田里刨地瓜。刮风时我顶风练习,像风中的一棵树,任狂风摇撼。我庆幸现在不用扑哧扑哧地踩鸡粪了,以前我常做这样的噩梦,如今这样的噩梦也很少做了。

    每到新年的早晨,老翁便让我看看他的葫芦,葫芦里的水映出我的家人。他们正在享用一年中最丰盛的宴席,我想念他们。我曾经备受疼爱,当大人们将红包塞进我们兜里时,爱也顺着他们的指尖流入我们心中。两位老人不给我压岁钱,可是十五年来,他们每年都送我一颗珠子。我打开红纸包,捻着珠子玩一会儿,他们再收回替我保管。同平时一样,我们过年也吃素。

    通过观察葫芦中的水,我也可以追踪今后要惩处的人。那些大腹便便的男人,那些肥头大耳的男人,他们花天酒地,骑在赤身裸体的小女孩身上发泄兽欲,浑不知我正盯着他们。我看到那些有权有势的人数着白花花的银子,也看着食不果腹的人点着可怜的铜板。当匪徒抢劫后带赃物回家,我等着他们摘下面罩,好看清是谁在偷盗邻居的财物。我捉摸将军的面孔,他们脑后戴着颤巍巍的花翎。我也默记叛贼的嘴脸,他们脑门上缠着狂热的诅咒。

    每当葫芦中出现古代经典战事的画面,老翁总会指出对阵双方英雄的长短优劣。比武本是一门从容优美的古老艺术,却被战争给糟蹋了。我看到一位年轻武士正向对手抱拳施礼,却有五名村夫从他背后一拥而上,挥起镰刀、锤子,对他一阵乱砍乱砸,而他的对手竟然没有警告他。

    “卑鄙小人!”我愤怒地喊道,“我用什么办法对付小人才能取胜呢?”

    “不必担心,”老翁说,“那可怜的后生是个新手,你不会像他那样遭人暗算的。你能像蝙蝠那样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你要用一只手抵住那些村夫,另一只手杀死对手。”

    来月经时我也照常练功,而且和平时一样身强力壮。来初潮的时候,我上山习武已经过了一半岁月。当时我以为是自己在刀剑上腾跃时受伤流了血。那两柄剑,一柄由精钢打造,一柄由整块玉石雕成。老妪对我解释道:“你已经成年,可以生儿育女了。”接着她又说,“可是,我们希望这几年你先不要生。”

    “那我能不能用你教我的抑控之术止住流血呢?”

    她说:“不可。人总不能不拉屎撒尿吧,经血也是同理。随它流吧。”

    那一天,为安慰我不能与家人相伴的孤寂,他们允许我看葫芦里的情景。我们全家正去河对岸拜访亲友,大家盛装打扮,互赠点心糕饼。那里正在举行婚礼。我母亲对主人家说:“多谢你们娶了我家小女。不管她身处何地,现在都会十分高兴。要是她还活着,一定会回来的,要是她已做了鬼,你们也让她列入宗祠。我们真是感激不尽。”

    是啊,我是很高兴。我心中充满着他们的爱。我的新郎是我童年的玩伴,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他那么爱我,为了我竟愿意与鬼做夫妻。等我回到山村,不是鬼魂,而且身强体健,我们该多高兴啊!

    凑近水面,我细细端详我丈夫那英俊的面庞——看着看着,忽见他脸色变得煞白——伴着马蹄杂沓、马挂銮铃之声,一队披甲执锐的骑兵骤然而至。我们家的人顺手抄起可以当武器用的家什物件:炒勺、沸汤、刀子、锤头、剪刀。但我父亲说了一句:“他们人多势众。”于是大家放下武器,站在门边静静等待。门户大开,仿佛要迎接客人。一队骑兵在我家房前站定,远处的步兵也渐渐逼近。骑手中有一人身穿银甲,盔甲在阳光下熠熠反光,他展开手卷大声宣读,黑色的胡须一开一合,露出红色豁口般的大嘴。“你们老爷答应在此地抽五十名壮丁,一家出一名。”接着,他开始一家一家点名。

    “不!”我冲着葫芦大叫。

    “我去。”我最年幼的弟弟对父亲说,我的新婚丈夫也这样对他的父亲说。

    父亲说:“不,我自己去。”可女眷们拉住他不放。士兵们走了,带走了我的丈夫和弟弟。

    葫芦里的水仿佛被行军的脚步搅动,翻腾起来,等水面再次平静(我大喊:“等一等,等一等!”),映出的却是些陌生人。那是财主和他的家人,满满一大家子,在他们家的祖宗像前磕头,感谢神灵保佑,免了他们的兵役之灾。我看到财主那张肥猪脸,嘴里嚼着上供用的猪肉。我将手猛地插入葫芦中,向那粗肥的喉咙抓过去,他登时化为碎片,溅了我一脸一身的水。我把葫芦反过来,将水倒光,并不见小人儿从里边翻滚出来。

    “我现在为什么不能去帮他们?”我叫道,“我可以带那两个男孩跑,一起藏进山洞里。”

    “不行,”老翁说,“你还没有准备好,你才十四岁,去了只会白白受伤。”

    “你得等到二十二岁的时候,”老妪说,“那时候你长大了,武艺高强,有万夫不当之勇。你要是现在去,只会送死。且不说我们训练你七年半,白费了功夫,你们的百姓也会失去一位勇士。”

    “我现在就救得了那两个男孩。”

    “我们辛辛苦苦培养你,不只是为救两个男孩,而是为拯救许许多多的家庭。”

    那是自然。

    “你们真认为我有那么大本领——可以力敌千军?”

    “就算你的对手都是像你这样受过训练的士兵,他们大多数也不过是男人,粗手笨脚,野蛮鲁莽,而你有你的优势,不要急躁。”

    “你可以经常从葫芦里看看你丈夫和弟弟。”老翁说。

    但我已经不再为他们担心了。我能感到心中有扇木门合上。我在村子里的时候就已经学会,动物要是为屠宰而饲养,我就可以不再爱它们。可要是有人说,“这一只是宠物”,我的心就立即敞开,爱也重新涌出。我们以前也失去过男人,表兄堂弟,叔叔伯伯,他们或被征去从军,或卖身学徒,身份堪比奴婢。

    想到那些将要丧命的人,我的心在流血;想到那些尚未出生的人,我的心在流血。

    在山中习武的那些年,除了两位老人,我从不曾与别人说话。但在我看来,他俩便是芸芸众生,而葫芦之中便是大千世界,大地如同巨龙嬉戏的一颗碧蓝色的珍珠。

    当我举手指天,便可使日光中闪出一道银色霹雳,化作一柄宝剑,并可用意念控制它砍杀削劈时,两位老人说我可以下山了。老翁最后一次打开葫芦让我看。我看到财主家的信差离开我家,父亲正说:“这次我得亲自出征了。”我要赶紧下山替他从军。老人将那十五颗珠子交给我,遭逢大难时可以助我逢凶化吉。他们还赠我一身男装和一套盔甲。我们躬身作别。那只鸟儿在我头顶飞翔,伴我下山而去。行出几里地,每次我回头寻找老人的踪迹,总会看见他们。我看到他们站在迷雾之间,看到他们站在云层之上。等我越走越远,山顶上的松树已经缩成小点,他们高大的身影依然屹立在山巅。他们很可能是把自己的身影留在那里,好让我招手,而真身早已去忙别的事了。

    回到村庄时,我的父母已经像我再也看不到身影的师父那样苍老。我帮父母扛着农具,他们怕累着我,一个挎篮子,一个扛锄头,腰杆笔直地在我前头走,偷偷落着泪。全家人围住我,爱意融融,让我几乎忘记离家的那些人。我还夸赞了那些新出生的宝宝。

    一个小堂妹说:“有人说八仙把你带走学法术了,还说你被八仙变成一只鸟,飞去找他们了。”

    “也有人说你进城去当妓女了。”另一个堂妹咯咯笑着说。

    我说:“你们可以对人说,我遇到了两位师父,他们愿意教我学本事。”

    “我应征从军了。”父亲说。

    “不,父亲,我替您出征。”我说。

    我父母杀了一只鸡,整只蒸熟,如同欢迎回家的儿子。可我早已断了吃荤的习惯。我吃了些米饭和青菜,然后睡了长长的一觉,为出征养精蓄锐。

    早上,父母将我唤醒,让我跟他们去祠堂。母亲说:“穿着睡衣吧,先别换。”她手里拿着盆子、毛巾,还有一壶热水。父亲拿着一瓶酒、一方砚台、几支笔,还有几把大小不等的刀子。“随我们来。”他们已经止住了重逢的泪水。我仿佛嗅到一种不祥的气息——金属的气味,带铁锈味的血腥气,如同女人分娩的气味,如同牲畜被宰杀献祭的气味,如同我来月经时梦到一片血红时的气味。

    母亲在祖先灵位前的地上摆上一个软垫。“跪下,”她说,“脱下上衣。”我背对他们跪下,免得大家尴尬。母亲为我擦洗后背,仿佛我离家不过一天,还是她的小宝宝。“我们要把仇恨刺在你的背上。”父亲说,“我们要写下誓言和仇人的名字。”

    “无论你走到哪里,无论发生了什么,人们都会知道我们做出的牺牲。”母亲说,“你也会牢记不忘。”她是说,就算我战死沙场,人们也会把我的尸体当作武器,但我们不愿把死字说出口。

    父亲先以笔蘸墨,在我背上振腕疾书,自上而下,写下一行行字。然后开始以刀刻字,细线和点用细刃,粗重的笔画用宽刃。

    母亲接着血,用蘸了酒的湿毛巾擦拭伤口。伤处疼痛难忍——伤口刺痛,空气灼热,酒精浸在伤口上一阵冰凉,然后又是一阵火辣辣的疼——痛楚千变万化。我抓住膝盖,又放开,可无论抓紧还是放松,都无法缓解疼痛。我想哭,想叫,若不是经过十五年的修炼,我早已疼得满地打滚,需要人摁住才行。仇恨一条一条绵延不尽。假如我被敌人剥皮,皮肤会像镂空花边一样透出光来。

    最后一字刻完,我仆倒在地。父母齐声朗诵了刻在我背上的字,然后让我去休息。母亲用扇子为我扇着背。“背上的伤痊愈之前,你就留在我们身边。”她说。

    等我能坐起身时,母亲给我拿来两面镜子,我可以从镜中看到后背上刺满一排排密密麻麻的红字黑字,如同列列军队,我的军队。父母悉心照料我,仿佛我是战功赫赫的伤员。不久,我的体力便恢复了。

    一天,我正在擦拭铠甲,一匹白马步入中庭。此时大门紧锁,它是由月洞门进来的。那白马气宇轩昂,有王者气派,马鞍、笼头、缰绳齐备,颈下红、金、黑三色缨穗飞舞。马鞍上雕着蟠龙猛虎,大小也正合我用。白马以蹄刨地,似在催我出征。白马靠近我这一侧的前后蹄上,各有一个“飞”字。

    我和父母一直在等待这样的兆头。我们从马背上卸下褡袋,在里面装满药膏、草药、洗头用的蓝草、换洗衣服和桃脯。他们让我选是带银筷还是象牙筷,我选了较轻的银筷。那感觉如同准备嫁妆。同族的兄弟姐妹和乡亲们送来黄澄澄的橘子酱、绸缎衣裙,还有银绣花剪刀。还有人送给我几只青花瓷碗,碗中盛着水,水中游着鲤鱼,碗的外面也画着鳍如橙色火苗的鲤鱼。所有的礼物我都收下了,包括桌子和坛子,虽然不可能都带上。出门时我只选了一口小铜锅,既可用来烧饭,也能当碗用,省得我到处找碗状的石头或龟甲。

    我换上男装,罩上盔甲,头发像男人那样绾起。“你真漂亮!”大家赞叹道,“她真漂亮!”

    一个小伙子跨出人群,样子很面熟,仿佛是师父的儿子,或者是师父在我眼睛余光中看到的样子。

    “我要跟你去。”小伙子说。

    “好,你是我麾下的第一名士兵。”我告诉他。

    我飞身上马,端坐其上,感到自己高大威武,对这匹骏马暗暗称奇。突然,一名骑黑马的骑手仿佛自天而降,飞马驰来,惊得众人纷纷散开,只有我那名士兵仍镇定地立在路中。我抽出宝剑。“且慢!”骑手举起没有持兵刃的手大喊,“且慢,我是专程来投奔你的!”

    到此时,村民们才将他们真正的礼物献出来——他们的子弟。上次抓壮丁时,很多人家把儿子藏了起来,这次他们主动要求随我出征。我只选了那些不是家中独子的年轻人,还有那些眼中透着英气的人。刚刚做了父亲或家里舍不得的,我都让他们留下。

    许多打江山的人和我们一样,也是农民。他们揭竿而起,向北方挺进,去推翻帝王时,装备还不如我们。成千上万的百姓在干涸的土地上放下锄头,举头北望。我们坐在被龙王吸干湿气的土地上,将锄头磨得飞快,之后便不远万里朝皇宫进发,向皇帝面陈灾情。若是面南背北的皇帝得知四面八方的农民正昼夜兼程地奔赴京城,一定会惊得魂飞魄散。然而历代的亡国之君大概都没有坐对方向,不然他们就会看到我们的苦难,不会坐视我们忍饥挨饿,那样我们也不会怨声载道。农民们会推举真正熟知土地的农民或知道挨饿是什么滋味的乞丐做皇帝。

    “多谢父母大人。”临行前,我对父母说。他们已经在我背上刺下他们的姓名和住址。我会回来的。

    通常情况下,我牵马与士兵并肩而行。但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别的队伍,一股股土匪,成群结队的流民,或是带着一帮徒弟的武师,这时我便一马当先,骑马执刃的士兵簇拥左右,威风凛凛,以震慑对手。小股的土匪会归顺我们,但遇到实力与我们相当或更强的队伍,便免不了一场战斗。我大吼一声,挥舞双剑直取敌军首领。我催动胯下战马,放纵求战心切的士兵奋勇杀敌。我双腿一夹战马,腾出双手舞剑如飞,周身被绿色银色的寒光围绕。

    我鼓舞士兵们的士气,还把他们喂饱。夜晚,我唱起光荣的战歌,那些歌从天上飞入我的脑中,一张口便源源而出,嘹亮的歌声回荡在整个军营中。我的队伍绵延三里多长。我们缝制旗帜,还在胳膊、腿和马尾上系上红布。我们的军装也是红色的,这样一进村子,村里便像过年一样喜气洋洋,于是大家踊跃参军。我的军队从不奸淫妇女,只在粮食充裕的地方征收军粮,所到之处秩序井然。

    我们已经兵强马壮,建起了一支强大的军队,足以攻城克地,剿灭我在葫芦中看到的敌人。

    第一个对手竟是一位巨人,远比我在葫芦中看到的小不点儿敌将大得多。冲锋时,我盯住首领,他直冲我扑过来,个头越来越大,我必须仰头看他,脖子便暴露在他的刀锋之下。于是我低头寻找他庞大身躯上的死穴,先是一剑砍掉他的腿,就像陈鸾凤[2]砍掉雷公的腿一般,巨人向我栽倒过来,我又一剑斩下他的首级。刹那间,他现出原形,原来是一条巨蛇,咝咝叫着滑走。双方将士被这一幕惊得目瞪口呆,战斗也戛然而止。巨人的魔咒已破,他手下的士兵发现首领竟是一条蛇,便纷纷倒戈,效忠于我。

    大战后一片寂然,我举目眺望山巅;也许我的两位师父正在观战,知道我晓得他们在看我,他们会开心的。他们要是看到葫芦里有一个小不点儿在冲他们眨眼睛,会开怀大笑的。但我看到远处一座能够俯瞰战场的绿色山崖之上,巨人的妻妾正在痛哭。她们刚才下轿观战,此时正相拥哀泣。那是两姐妹,仿佛天边的一对小仙女,从今往后便成了寡妇。她们拽出长长的水袖拭泪,水袖在山风中飞舞,如同白色的丧服。良久,她们返身登轿,被仆人抬走。

    我率领大军一路北上,几乎所向披靡。皇帝亲自派兵追击我,那些人正是我寻找的仇人。有时候,他们兵分两路或三路夹击我们,有时候我骑马走在队伍前头,他们便乘机伏击我,但我们总会大获全胜。战争与文学之神关公在前面护佑着我,我自己也将成为传奇人物。如今我的队伍越来越壮大,很多士兵没有见过我,有一次我听到他们说,每当我们身处险境,只要我一挥手,敌人便溃不成军,横七竖八地倒在战场上。人头大小的冰雹从天而降,闪电如刀剑般凌空劈下,但从不会伤及我的士兵,用他们的话说是“他的手下”。我从来没有告诉他们实情。旧时,一个女人要是胆敢假扮男人从军或参加科举考试,哪怕她英勇无敌,或金榜题名,都是要被处死的。

    一个春日的早晨,我在大帐中修理兵器,缝补衣服,研究地图,忽听帐外有人道:“将军,我能否进帐拜见?”大帐如同我的家,从不许外人入内。因为家人不在身边,我的大帐也从没有人进过。河岸、山坡、松下绿荫,在中国,到处都有地方供士兵相聚。我挑开帐帘,阳光下站着的竟是我的丈夫,怀里满满地抱着野花。“你真美,”他真心实意地说,“我一直在找你。自从那天你和鸟儿一起飞走,我就一直在找你。”童年伙伴终于重逢,此时已经神秘地长大成人,我们感到欣喜万分。“我一直追着你跑,可你跳过几块岩石消失不见了。”

    “我也一直在找你。”我说。大帐变得温暖而舒适,如同小时候过家家的秘密小屋。“一听说哪儿有出色的勇士,我就去看是不是你。”我说,“我看到你和我成婚了,你能娶我为妻,我很开心。”

    他为我褪去上衣,看到我背上疤痕斑斑的字迹,哭了起来。他解开我的头发,遮住我背上的字。我转过身,抚摸着他的脸庞。青梅竹马的伙伴,初次相亲的爱人。

    就这样,我有了伴侣。我和丈夫像儿时在村子里玩打仗游戏的一对小兵,一路上并辔而行,战场上并肩杀敌。后来我有了身孕,怀孕的最后四个月,我穿着改大的盔甲,看上去像一个孔武有力的粗壮大汉。我像一个大腹便便的男人,和步兵一起行军,免得骑马动了胎气。如今我脱掉衣服的样子很奇怪:背上刺满了字,胎儿撑得肚子圆鼓鼓的。

    我只有一次避不出战,就是生孩子那天。我夜夜做梦,漆黑的梦境中银星闪烁,我看到孩子渐渐下落,离地面越来越近,他的灵魂就是一颗星星。快要分娩的时候,最后一束星光落进我腹中。我劝丈夫上阵杀敌,但他非要留在我身边陪我说话。他为婴儿接生,是个男孩。他把孩子放在我胸前。“这东西怎么办?”他捏着靠近婴儿肚子的那段脐带问。

    “系在旗杆上晾干吧。”我说。我们在家的时候都见过一个盒子,里面盛着所有孩子的脐带。妈妈会告诉我们姐弟几个说:“这个是你的,这个是你的。”她竟然都记得,真让我们惊异。

    我们缝了一个吊兜,将婴儿包在我宽大的盔甲中,随后催马上阵,冲入战斗最酣之处。那段脐带随着旗帜在风中猎猎招展,令人失笑。夜晚,回到大帐,我让婴儿趴在我背上。那吊兜由红缎紫绸缝制而成,四根绣着涡旋纹图案的带子由我的胸前绕到背后,再绕回身前的口袋边系住。口袋里缝进一枚硬币、一粒种子、一颗核桃和一枚桧树叶。我在吊兜背面缝上一个三角形的小被子,中间是红色的,底下衬着两层深浅不同的绿布,正好护住孩子的后颈,为的是图个吉利。我弓着身子走路,宝宝贴在我身上取暖,他的呼吸与我同步,他的心也与我的心一起跳动。

    宝宝一个月大时,我们给他取了名字,剃了胎发。丈夫找来两枚鸡蛋庆祝满月,我们把鸡蛋包在旗子里煮,把鸡蛋染成红色,然后将剥壳的鸡蛋在宝宝的小脑袋上滚,滚过他的眼睛、嘴唇,他的小翘鼻子、小脸蛋儿,他可爱的小光头和囟门。我的马背褡裢里放着干柚皮,便拿出来熬水,用柚皮水洗头洗手,并把柚皮水擦在宝宝的脑门和双手上。然后,我把孩子交给丈夫,让他送回老家去,并把我们在战斗中缴获的钱都转交给我的家人。“走吧,”我说,“趁孩子小,还不认识我。”我要趁孩子眼睛还看不清东西,趁他的小拳头像娇嫩的花苞一样时,把孩子送走。我把衣服改瘦,又变回了那个身材苗条的小伙子。只是如今的我孤孤单单,大帐里空空落落,我只好在大帐外面睡。

    我的白马将水桶踢翻,站在上面跳舞,叼起斟满酒的酒杯。身强力壮的士兵把马抬起来放进大木盆中,看它伴着石鼓和笛子的乐声跳舞。我与士兵们一起投壶取乐,可这些把戏再也不像原先那么好玩了。

    在这段孤独的日子里,我一听到啼哭声便会溢奶,人也变得魂不守舍。看到野花我也会分心,循着野花,东采一朵,西采一朵,孤身一人走进树林。突然间,一群敌兵从树后面窜出,从树杈上跃下,向我扑来,他们的首领如同葫芦中跳出的怪物,向我逼近。我拳脚并用,拼力抵挡,怎奈寡不敌众,被他们按倒在地,那首领拔出剑来。我心中一急,登时一柄利剑横空飞出,纵劈斜刺,寒光凛凛,我想到哪儿,它便砍向哪儿。那首领先是愣愣地看着那柄无人掌控的利剑对他的手下砍砍杀杀,突然间纵声狂笑。那笑声仿佛一声信号,只见凌空又飞出两柄剑,与我的剑你来我往,杀在一处,铿锵之声不绝于耳,我感到脑中一阵金属撞击的震颤。我用意念驱使我的剑奋力反击,并伺机去取那操控另外两柄剑的脑袋。可是那人法力高强,震得我脑子嗡嗡作痛。三柄剑在空中时分时合,杀得难分难解,剑锋相交处铮铮锐响。我那剑不能自动杀敌,需要我盯住它像指挥木偶一样方可操控,我便冷不防被那怪揪住了头发,一把匕首抵住我的咽喉。“啊哈!这是何物?”怪物说着,从我的上衣内扯出珠袋,割断穗带。我去抓他的胳膊,但他的一柄剑冲我直刺下来,我就地一滚,躲开剑锋。这时一匹马飞奔而至,那怪纵身上马,手中攥着珠袋,一溜烟遁入森林之中。那两柄剑为他断后,直到我闻听他大吼一声:“某在此!”那两柄剑才飞入他腰间。如此看来,刚才与我交手的,竟是用自己两个儿子的血铸剑的那位皇子。

    我奔回队伍,召集起快骑手追击敌人。战马风驰电掣,如同浪尖上奔腾的水做的白马。眺望平原,只见敌军正往地平线逃窜,身后卷起滚滚烟尘。我凝起雄鹰目力,向远处观瞧,只见那怪物一晃珠袋,倒出一颗珠子,甩手向我们抛来。结果什么也没有发生:没有雷鸣电闪,没有山崩地裂,天上也没有降下人头大小的冰雹。

    “停下!”我命令骑兵们,“咱们的马累了,我不打算继续往南追了。”余下的战斗要靠我自己取胜,要慢慢来,没有捷径可走。

    我站在城外的山头上,脚下一条条道路如同河流般延伸,路与路之间的树林平原仿佛也在动荡;大地上人潮涌动,万众一心的百姓朝京城进发,破烂的衣衫在风中飘荡。我深知那种无边的喜悦。历经千辛万苦,我们千百万人中终于有一部分人会师京城。我们找到皇帝,砍掉他的脑袋,清理朝廷,推举一位农民称帝,他将建立新的秩序。他一身褴褛登上皇位,面南而坐,我们如同一片海洋,对他拜了三拜。他任命我们中的一些人为第一批将领。

    我对追随我来的人说,他们可以回家了。可既然长城离此不远,我想去看一看,他们要是愿意,也可以与我同往。这些人与我出生入死,同甘共苦,舍不得就此分开,便随我一起奔赴北疆。

    我抚摸着长城,抚摸那一道道石缝,将手贴在修长城的苦役用手抹出的一道道沟槽中。我们将额头抵着城墙,脸颊贴着城墙,像寻夫不得的孟姜女一般放声恸哭。在北行的路上,我没有找到弟弟。

    我带着新君登基的消息回到家乡,那里还有一场战斗等着我。逼迫弟弟做壮丁的财主依然横行乡里。我与手下的士兵在路口桥头道别,孤身一人攻打财主家的庄院。我纵身跃过两道院墙,双膝一弯落到地上,拔剑在手,随时准备出击。没有人上前阻拦,我还剑入鞘,像客人一样在院中大摇大摆地走着,最后找到那财主。他正在数钱,戴满戒指的粗胖手指噼里啪啦地打着算盘。

    “你是何人?所为何来?”他说着,胳膊一圈,将钱揽入怀中。他那四平八稳的坐姿,如同大腹便便的神像。

    “我要取你性命,清算你对村里人犯下的罪行!”

    “我又没得罪你,这些钱都是我的,不是偷你的,是我自己挣的。我从来没见过你。你到底是何人?”

    “我是来报仇的女人。”

    老天爷,他竟做出一副媚态,赤裸裸地谄媚我:“哦,别发火嘛。要是有机会,谁不玩女人啊。她们家里巴不得赶紧打发掉她们呢。常言道‘女娃好比米中蛆’,‘宁养呆鹅,不养女仔’嘛。”这正是我最痛恨的俗话。

    “趁我还没杀你,赶紧忏悔吧!”我说。

    “我又没做出格的事,别的男人,包括你,处在我的位置也会这么做。”

    “你抢走了我弟弟!”

    “我把学徒都放了啊。”

    “他不是学徒。”

    “战乱时期国家总得有人打仗嘛。”

    “你夺走了我的童年!”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咱们连面都没见过,我也没做对不起你的事。”

    “瞧你干的好事!”我扯开上衣,让他看我后背上的字,“你要为此负责!”他看到我的胸脯,一愣,见此,我挥剑在他脸上划了一道,又一剑斩掉他的脑袋。

    我整好衣襟,打开房门让村里人进来。财主的家眷和家丁有的躲进橱子里,有的藏在床底下。村民将他们拖到院子里,在铡刀旁审讯。“是不是你抢走了我们的粮食,害我的孩子吃野菜?”一个农民哭着质问。

    “我看到他偷种子了。”另一个人指证。

    “匪徒来我家抢劫,我们躲在茅屋顶上。他摘掉面罩,我们看到他了。”村里人放过了那些可以改邪归正的人,其他的都被斩首。他们的脖子被按在铡刀下,铡刀落得很慢。有一个家丁,刀已架在他脖子上割出血来,竟在最后一刻保住性命,因为旁边有人大喊着为他作证,说他是为换回一个被扣押的孩子,新近才做家丁的。缓慢地行刑可以让罪犯有时间悔罪,并想出话来证明自己还能重新做人。

    我搜查了财主的房子,把躲起来的人揪出来受审。我发现有个房间上了锁,便砸开房门,见一群女人瑟缩在里面呜咽。我听到蟋蟀唧唧叫着逃散开去。女人们茫然地眨眼觑着我,好似一群为使其肉质细嫩而养在黑暗中的野鸡。随侍的佣人早已丢下她们跑了,而她们裹着小脚逃不掉。几个女人以肘撑地从我身边爬开。这些女人毫无用处。我叫村里人来,是谁的女儿就自己领走,但没有人认领她们。我给每个女人分了一袋大米,她们坐在米袋上面,后来滚着米袋上了大路,从此像鬼魂般四散而去。后来听人说,她们成了一群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女剑客。她们不像我这样女扮男装,仍然穿黑色和红色的女装骑马作战。她们收买女婴,所以许多穷人家很欢迎她们。要是谁家的奴婢或儿媳逃走,人们就说她们投奔了那帮恶婆娘,做娘子军去了。她们不分老幼,见男人就杀。我自己从未遇到此类女子,不敢妄断其真伪。

    审判过财主的家人后,我们捣毁他家的祖宗牌位。我宣布:“从今以后,这个大厅就是村里的议事厅。我们可以在这里演戏,唱歌,讲故事。”我们清洗了庭院,焚香烧纸祛除房中的邪气。“这是新朝的第一年,”我对大伙儿说,“新朝元年。”

    我回到家,看望公婆、丈夫和孩子。我儿子见过队伍中那位将军,仰慕不已,此时瞪大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我。他爸爸说:“这是你妈妈,过去找妈妈吧。”儿子发现这位盔明甲亮的将军竟是他妈妈,高兴极了。我将头盔戴在他头上,又把双剑递给他拿着玩。

    我换上黑色的绣花嫁衣,像新过门的媳妇一样叩拜公婆。我说:“我为国尽忠已毕,从今以后,要服侍二老,种田持家,生儿育女。”

    婆婆是通情达理的女人,她对我说:“赶紧回家看看你爹娘去吧,他们正盼着你回去呢。”

    我父母和全族人靠我捎回家的钱过得丰衣足食,父母连寿材都备好了。为迎接我平安回家,他们杀了一口猪祭拜神明。刺在我背上的仇,我都替他们报了,村里人将世代传颂我的笃孝之德。

    我在美国的生活却令人失望。

    “妈妈,我考试得了全优!”

    “我给你讲个真实的故事吧,关于一个女孩拯救了全村人的故事。”

    我不知道哪儿是我的村子。重要的是,我得做出一番惊天动地的功业,不然等我们回去,父母就也许会把我卖掉。据说在中国,人们可有办法对付白吃饭还爱乱发脾气的小姑娘了。考了全优又不能当饭吃。

    每当听到父母或同村来的移民说“养闺女就像养八哥”,我就会号啕大哭,满地打滚,哽咽得说不出话来,无论如何都停不下来。

    “这孩子是咋回事?”

    “谁知道,捣蛋呗。你还不知道吗,女孩子就这德行。‘养女儿都是白费心,宁养呆鹅,不养女仔’嘛。”

    “要是我闺女,就狠揍一顿。可话又说回来,管教女儿也是白费心。‘姑娘都替外人养’嘛。”

    “别哭了!”妈妈厉声吼道,“再哭就揍你啦!坏丫头,闭嘴!”我得记住,等我有了孩子,千万不要因为他们哭闹就又打又骂,那样他们只会哭得更凶。

    “我不是坏丫头!”我尖叫着,“我不是坏丫头,我不是坏丫头!”说不定我还喊过“我不是丫头”呢。

    “你小的时候,只要一说‘我不是坏丫头’,就能把自己说哭。”我妈妈讲起我小时候的事时这样说。

    我注意到同村来的移民看到我和妹妹就摇头,说:“一个丫头——又是一个丫头。”说得我父母自惭形秽,不好意思把我俩同时带出门。弟弟们出生了,好处是没有人再说“怎么净是些丫头”,可又有别的事令我伤心:“我生下来的时候,你们拿鸡蛋在我脸上滚过吗?”“你们给我摆满月酒了吗?”“我出生的时候,你们有没有张灯结彩?”“我的照片,你们有没有寄给奶奶?”“为什么没有?就因为我是女孩?是不是为这个?”“你们那时候为什么不教我英语?”“你们就愿意让我在学校挨打,是不是?”

    同村来的移民会说:“这孩子真是小心眼,是吧?”

    “喂,孩子们,快来快来,谁想和叔公一起出门?”星期六早上,我那位当过水寇的叔公喊,他要出门买东西。“想去的,赶紧穿上外套。”

    “我去我去,等等我!”

    听到女孩们的声音,他便转过头吼道:“女孩不能去!”我和妹妹只得把外套重新挂回去,谁也不看谁。男孩们满载而归,糖果,新玩具。他们走在唐人街上,人家准会说:“一个男孩——又一个男孩——还有一个男孩!”在叔公的葬礼上,看着那身长六英尺的莽汉躺在棺材里,我不禁暗自高兴。

    六十年代,我离开家到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上大学,我刻苦学习,准备改变世界,却没有变成男孩。我真希望自己能变成男儿身,那样父母就会杀猪宰鸡欢迎我回家。弟弟从越南战场活着回来时,父母就是那样欢迎他的。

    要是我去了越南,就不会回来;女孩子会抛弃家庭。常言道,“女人胳膊肘往外拐”,也就是说,我门门考优秀,不是为自己家,而是为丈夫家考的。我可根本没打算嫁人。我要让父母,还有那些多管闲事的同乡移民看看,女孩并不是胳膊肘往外拐。于是我再也不拿全优了。

    与此同时,我要把自己变成美国姑娘,否则就不谈恋爱。

    中文里有个词,是女子自称“我”时用的,叫作“奴家”。竟让女人借自己之口贬低自己。

    我拒绝做饭。要是非刷碗不可,我就故意打碎一两只碗碟。“坏丫头!”我妈妈吼我。听到她的话,有时候我非但不哭,反而颇为自得。坏丫头不是和男孩差不多吗?

    “小丫头,你长大了想干啥呀?”

    “去俄勒冈砍树。”

    即使到现在,除非我高兴,否则还是把饭烧糊。我才不给别人做饭吃呢。我不洗碗,任由它们泡在水槽里变馊。我去别人家吃饭,却从不请客人到家里来,因为家里的碗碟都臭了。

    也许,要是我能不吃不喝,就可以成为勇士,像那位令我热血沸腾的女剑客一样。那样的话,我一生下孩子就下地干活,必须那样。

    一出家门,我就会想,什么鸟儿会召唤我呢?我会骑什么马奔向远方呢?女剑客不同于圣女贞德,她们结婚生子,而且因此更加强壮。她们尽女人的本分,也能干女人分外的事,从此那些事女人也可以干了。我要是有丈夫,他不会说:“我本想做鼓手的,可是我得养活老婆孩子啊,有什么办法。”没有人会为了养活我放弃自己的追求。可转念一想又不免心酸:没人养活我,没有人因为爱我而愿意养活我。我自怜自伤,羡慕那些有人疼、有人养的女人。好在我没有成为别人的累赘,倒也聊可自慰。即使现在,一些观念仍像双层的裹脚布,束缚着我的手脚。

    城市改造的时候,我们家的洗衣店被拆除了,原先居住的贫民窟变成停车场。我无能为力,只能在梦中舞刀弄枪,报仇雪恨。

    我从童话故事中学会怎样辨认敌人。我能轻而易举地认出那些人——在现代美国,是那些西装革履、有权有势的人,那些高出我一大截、想对视都够不到的老板。

    我曾经在一家美术用品商店打工。“再去给我订些那种黑鬼黄。”老板说,“黑鬼黄,就是那种明黄,对不对?”

    “我不喜欢那种说法。”我很没底气地咕哝道,那种小人物的腔调毫无魄力,老板根本懒得理。

    我还在一家土地开发公司干过。有一次,那家公司计划宴请承包商、房产交易商和报社房地产专栏的编辑。“你知不知道,你选的那家酒店外面正在举行种族平等大会和有色人种协会组织的抗议?”我惊讶地尖声问道。

    “我当然知道,”老板笑道,“我就是故意选那家的。”

    “我拒绝打印这样的请柬。”我嗫嚅道,口气很不坚定。

    他往皮椅上一靠,挺起不可一世的将军肚,拿起台历,在一个日期上慢慢画了个圈儿,说:“你的薪水就发到这一天。我们会把支票寄给你。”

    假如我拔剑而起——我的仇恨定能化为利剑——就会给他开膛破肚,让他那紧绷绷的衬衫起点皱,染点颜色。

    我要除掉的不只是愚蠢的种族主义者,还有那些找借口夺走我家人饭碗的恶霸。我的工作就是我的土地。

    我要横扫美国,抢回我家在纽约和加州的洗衣店。历史上还没有哪个人把亚洲和北美都征服统一呢。作为八十棍侠的后人,我应该信心百倍,整装出发,昂然走上街头。还有很多事要做,很长的路要走。当然,虽说我看不到那八十棍侠,他们却会跟随我,引领我,保佑我,因为祖先总是会保佑我们。

    说不定棍侠们正在中国欣然安息,他们的魂魄散布在真正的中国人中间,根本不会来这儿用棍把我捅醒。即便我做不出女剑客那样的惊天动地的业绩,也不该沮丧;说到底,没有鸟儿来召唤我,没有睿智的老者指点我。我没有魔珠,无法一窥葫芦中的天地,挨饿的时候也没有野兔跳进火中为我献身。我也不喜欢舞刀动枪,打打杀杀。

    我寻找过那只召唤我的鸟儿。我看到过云彩幻化成天使尖锐的羽翼掠过夕阳,而后又变回一缕缕云彩。有一次,在长途跋涉之后,我来到沙滩上,看到一只像虫子一样小的海鸥。我高兴得跳起来,想告诉别人我看到了奇迹,可还没来得及张口就回过神来——那只鸟之所以像虫子那么小,是因为离得远。我的头脑在那一刻失去了距离感。那时我太急于找到一只非同寻常的鸟儿了。

    来自故乡的消息让人不解,而且竟和鸟儿有些瓜葛。那时候我九岁,读了故乡的来信,连我心如铁石的父母都哭了。爸爸在睡梦中哭喊,妈妈流着泪把信揉成一团,在烟灰缸里一页页烧掉,可几乎每天都会有新的信寄来。开信时唯一不让他们提心吊胆的,是过节时收到的那种信封上有红边的,那样的信里总不会有坏消息。而其他的信中说,我们的叔叔伯伯们被逼着跪在玻璃碴上受审,承认自己是地主,最后都被杀了,而那个拇指被扭断的婶婶投河自尽了。其他的姑姑婶婶、外婆奶奶、堂兄弟姐妹则下落不明。有些亲戚突然从公社或从香港给我们寄信来。他们没完没了地要钱。那些公社里的亲戚说,他们早上四点下地干活,直到晚上九点才收工,一星期却只能分到二两多点的猪肉和一盅油。他们还得学扭秧歌,唱不知所云的歌。逃到香港去的姨妈们要我们赶紧寄钱,她们的孩子流落街头,乞讨为生,一些卑鄙小人还往他们的碗里扔土坷垃。

    我梦见自己饿成芦柴棒,梦见我和故乡之间的大洋上空中,一纸蓝色航空信飘啊飘。信可千万要平安抵达啊,不然我和奶奶就再也联系不上了。

    寄不寄钱,我父母都难受。他们的兄弟姐妹老是要钱,有时候他们也生气。要就要呗,还非写些让人难受的事。那些人没收了四姨四姨父的店铺、房子和土地。他们闯进家里,杀了老太爷和他的大女儿,老太太则收拾了点钱跑了,没回来救他们。四姨拎起两个儿子,一个胳膊底下夹一个,藏进猪圈里。他们只穿了身单衣,在猪圈里躲了一夜。第二天,她找到姨父,他也奇迹般地逃了出来。夫妻二人拾柴火捡白薯去卖,孩子们去讨饭。每天一大早,他们帮对方把柴火捆在背上,背着去卖,可是没有人买。他们吃白薯充饥,有时吃孩子讨来的饭。最后四姨终于看出问题来。“我们得吆喝‘卖柴火嘞’‘卖白薯嘞’,”她说,“咱不能这么不声不响地在街上走。”“说得对。”姨父说。但是他脸皮薄,只会跟在姨身后走。“喊啊!”她命令道,可他怎么也张不开嘴。“人家还以为咱是背着柴火回家自己烧呢。”她说,“赶紧吆喝。”他们就这样难受地走来走去,一声不响,直走到天黑,谁都开不了口。四姨从十岁就没了爹娘,脾气和我妈一样坏,她把她那捆柴火往姨父脚边一摔,训斥他:“快饿死啦,老婆孩子都要饿死啦,你他妈的还羞羞答答不敢大声吆喝!”说罢丢下他走了。他不敢两手空空回家见她,便坐在一棵树下想办法。一抬眼,看见树上有一对鸽子正在筑巢。他倒出口袋中的白薯,拎着袋子爬上树,逮住那对鸟。恰在这时,他被人堵在树上。他们批判他自私自利,只顾给自家人找饭吃。那对鸽子被他们拿到食堂,一起分吃了。

    真让人想不通,我们家的人竟然不是被捍卫的穷人,他们不是地主恶霸,却像故事中的地主恶霸那样被人杀了。而引诱我们上钩的,竟然是鸽子,是鸟儿,这也令我想不明白。

    我所见识的打打杀杀并不光彩,而是龌龊卑贱。我打架最多的时候是在初中,而且每次都哭鼻子。谁输谁赢也说不清楚。我见过死尸被随随便便丢掉,脏兮兮、可怜巴巴的小尸身,盖着卡其色的警用毯。妈妈把我们小孩子锁在家里,不许我们去看贫民窟里的死人。可一听说哪儿发现了尸体,我总有办法溜出来。我是要当剑客的,不了解死亡哪儿能行。有一次,隔壁有个亚洲人被人捅死了,尸体上别了一块布,上面写着些字。警察来我们家询问,爸爸用蹩脚的英语答道:“不懂日文,日本话。我,中国人。”

    我也在寻找能当我师父的老人。一位红发女巫对我说,有一个在遥远国度死去的姑娘一直缠着我。如果我承认她的存在,她的鬼魂就会帮助我。她说,我右掌心的智慧线和情感线之间有个神秘的十字,说明我也可以当女巫。我才不想当什么女巫呢,我不想神叨叨的,拿个柳条编的盘子从心神不定的观众手中收取“供品”,那些人一个挨一个地问鬼神,求提高房租的办法、治咳嗽和皮肤病的偏方、找工作的窍门。练武则是那些在路灯下面舞胳膊踢腿、不知道干点啥好的傻小子们的事。

    如今我生活的地方有中国人和日本人,但没有同乡移民整天盯着我,仿佛我辜负了他们的期望似的。一个有本事的中国人远离祖国,住在同乡中,会得到荣耀和地位。“那个在餐馆打杂的老头其实是位剑客。”每当他走过,我们就会小声说,“他曾经孤身一人干掉五十个,了不起的剑客。他家的橱子里还放着一把板斧呢。”可是我没有出息,不过是个卖不出去的多余丫头。如今我要是回家,就会把我美国式的成功像披肩一样披挂在身:我可没有白吃饭。远离家人的时候,我相信他们心里是爱我的。当他们说“大水中捞财,当心别捞个丫头回来”时,也不过是嘴上说说,因为大家谈论女儿时都是这套话。可我看到这样的话由父母嘴里冒出来,看到他们挂的一幅水墨画中,穷人拿着挠钩抢邻居家被大水冲走的财物,却把自己的女婴推进河水里。我必须离他们远点儿,才能不讨厌他们。我在一本人类学的书中读到,中国人说:“女孩也是必不可少的。”可我从来没听到我认识的同乡承认过这一点。也许这是别的村的俗话吧。唐人街的老俗话和故事让我受不了,我再也不在那里躲躲闪闪地走了。

    我与那位女剑客的差别也没有那么大。愿我的人民能够早日懂得我和她的相似之处,这样我才能回到他们中间。我与女剑客同样背上刺着字。“报仇”的意思是“举报罪行”“公诸于众”。记录本身也是复仇,不是砍头挖心,而是用文字复仇。而我有洋洋千言——种种羞辱,诸如“中国佬”,诸如“黄皮鬼”,我的背上早已容不下。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