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自由的历史回顾与探索
在分析、探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之前,有必要先对自由理论的发展做一简单回顾,这样做有助于我们的研究,因为任何理论的发展都有其渊源,都有一定的历史继承性。了解这些就可以更好地把握理论精髓与实质,也可以更好地应用理论指导实践。
§§§第一节 古代自由思想的萌芽
任何一个事物的产生都不是偶然的,都有其必然因素。自由思想的产生也不例外。因此,要完整而正确地认识自由,必须要从自由思想的萌芽谈起。
一、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由萌芽
在人类发展史上,特别是在西方文明史中,古希腊古罗马占据着相当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整个西方文明就开端于古希腊古罗马文明,其中最值得西方人自豪和炫耀的就是对自由的表白和追求。之所以能在这里产生自由意识,是与当时这两地的生产方式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明分不开,这种生产方式和文明就是城市生活和城市文明。在古希腊古罗马,城市和农村结为一体,人们既可以在农村从事生产劳动,同时又可以在城市过城市生活,他们把自己就称为市民,正是有这样一种生活,产生了城市文明,从而为自由的萌芽奠定了政治、经济和文化基础。
1、民主政治为自由的萌芽奠定了政治基础。古希腊古罗马的市民认为:城市所拥有的一切,也就是他们每个人与生俱来的权利;市民之间就像朋友一样,无职业的隔阂,也无不平等可言;城市就是由平等的市民构成的共同体,市民有权参与城市的各种政治活动。这样的一种政治模式,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一书中将其总结为“自由和平等的公民在一个合法界定的法律体系之下结成的伦理——政治共同体。”〔1〕在古希腊人的思想中,自由是相对于约束而言的,自由意识的觉醒是从反抗权力压迫开始的。如从希腊神话普罗米修斯的故事中,可见一斑。普罗米修斯不畏强权,坚信信念的精神不断鼓舞着世人追求真理和自由。在古罗马人那里,对自由的拥有则是通过平民与贵族的权力斗争开始的。通过斗争形成了开保护自由之先河的罗马法(《十二铜表法》)。在这部法律当中涉及到了人权法、物权法、继承法、诉讼法等,从中罗马人可以找到保护自己权利和自由的武器。古希腊人和古罗马人虽对自由的理解和取得有所不同,但其实质是一样的,这就是自由必须建立在平等之上,而且通过民主政治建设才能拥有。平等是民主的核心,民主是自由的前提。无论是在古希腊,还是在古罗马,民主政治建设都经历了许多波折。如在古希腊先后经过梭伦改革(公元前594年),克利斯提尼的“贝壳放逐法”(公元前509年),伯里克利时代(公元前5世纪)之后才得以建立。同样,在古罗马通过前后三次撤离运动(分别是公元前494年、471年和449年),罗马平民最后为他们自己争得了民主权利。
当然由于生产力水平的有限,古希腊古罗马人对民主和自由的认识都是狭隘的。他们的民主局限于享有公民权的公民圈子里,对外域人和奴隶则毫无民主可言,所以不是普遍意义上的民主。他们对自由的追求,不是个体向城邦的要求,而只是在同其他政治共同体的关系中争取做自由民的权利而已。对此我们应客观地予以评价。
2、商业贸易为自由的萌芽奠定了经济基础。在古希腊古罗马,商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这是因为:一方面自从人们建立起城邦,过上了稳定生活以后,商业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成为不可或缺的一项重要内容;另一方面则是由于各城邦资源匮乏,不得不进行商业贸易往来。如当时希腊半岛缺乏谷物和树木,必须要从地中海东岸进口才能满足其需求,而进口这些物品的条件就是拿当地盛产的葡萄酒和橄榄油进行交换。这样商人也因此而产生。商业使古希腊古罗马日益变得富强和繁荣,商人们的经济地位也日益变得重要和显赫。但是在当时以贵族为社会主体的城邦里,商人根本被瞧不起,更谈不上参与城邦的管理。虽如此,但事实却不以贵族的主观愿望为转移,当商人拥有了大量财富之后,他们就开始谋求政治上的权利。梭伦改革就是这一社会历史的产物,它在一定程度上撞开了贵族制的政治堡垒,使政治向全社会开放,从而使商人凭其财富进入了政治领域,并掌握了一定的权力。不仅如此,古希腊古罗马也开始走上了民主政治的道路。之所以这样,是因为商业不仅给民主政治带来了物质保障,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商业为其注入了追求自由的精神。
商人对自由的追求一是来自于海上贸易。有巨大风险的海上贸易,锻炼了商人不畏强暴的精神。二是来自于商人的见多识广。卡尔洛·博塔(Charles Botta)在《意大利人民史》中有这样一段话:“商人不像土地占有者那样被拴在某个固定的地方,他们与其说是本地的公民,不如说是世界的公民。他们经常了解各种新的法律,新的风俗习惯,绝不愿意接受后来使自己变成它们的奴隶习惯,他们只染上一种习惯——什么习惯也没有。”〔2〕所以商人们行走于各地,去掉的是世俗的枷锁,而寻求的是自由的精神。三是来自于商业本身的要求。商业需要有相对自由和宽松的经济政策和政治环境,这样才有助于贸易往来和社会财富的增长。从这些分析当中我们可以看出:自由的萌芽与经济的发展密不可分,离开商业贸易,古希腊古罗马就不可能产生自由。
3、文化繁荣为自由萌芽奠定了思想基础。从文化的角度来认识自由的萌芽只能从古希腊讲起,与之相比,古罗马则逊色了许多。因为“希腊人浪漫,富有玄想,好奇心强,而罗马人务实,不作玄想,更不想去探问世界的终极秘密。”〔3〕所以人们说:罗马人在武力上征服了希腊,希腊人在文化上征服了罗马。希腊人的民族气质和文化精神,罗马人始终未学到。由于这个原因,谈文化繁荣对自由萌芽的作用就是指古希腊文化对古希腊自由萌芽的作用。
古希腊文明起源于虽为原始,但充满活力、富有朝气的,被称作英雄时代的迈锡尼文明(公元前12世纪至公元前8世纪)。这一文明在荷马史诗中有所记载。荷马(Homeros)笔下的世界有两个:一个是现实的人的世界;一个是具有强烈自主意识的神的世界。在人的世界里,迈锡尼时代的希腊人在政治上具有一些原始民主制的遗风,如有部落首领,长老议事会,公民大会三个权力层次。在这些遗风中包含着自由意识,即反对权力压迫。荷马史诗中的《伊利亚特》反映了该精神,并提出了正义高于权力;人格的维系乃是自由的前提;要捍卫公共利益;坚持公理,不畏强权等思想。神的世界实际上就是当时希腊人的精神风貌的反映。在荷马史诗中奥林匹斯山上的诸神是一个充满神话色彩的大家庭,也是一个充满人性化的大家庭。在这里,他们聚集在一起,名义上是受神王宙斯的统治,但他们又有各自的势力范围,因而对宙斯的旨意并非百依百顺。他们有着强烈的反抗精神,对生活也有着执着追求。从这可以看出:古希腊人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世界的理性思考以及所具有的独立人格、自由意志和崇尚真理的精神。荷马史诗所反映出的自由意志一直影响着整个希腊历史,并涌现出了许多具有自由精神和研究自由的思想家。如伊壁鸠鲁(Epikouros)把必然和偶然加以区分,肯定了人是自由的。在伦理学中,他又认为快乐就是善,但是无论是善,还是恶都是人们基于机遇,依靠理性进行自由选择的结果。
二、资产阶级的产生和对自由的要求
随着罗马帝国的崩溃,一些古老的城市变成了废墟,直到公元10至11世纪,西欧才又出现了一些工商业城市,它们或为手工业生产中心,或为贸易中心。这些工商业城市起初是建在封建主的领地上,甚至有的还是封建主、教会、国王等建成的。后来由于城市居民大多为商人和手工业者,他们拥有了一定的经济实力之后,开始摆脱领主的控制,从而取得城市自治权。如享有独立的行政权、司法权和财务权,自行决定发行货币、对外宣战、议和等大事。从这时起,为了发展工商业,扩大城市规模,不仅每个城市都希望有自己的管理机构和法规,而且市民还要求有更多的自由。所有这些都促进了资产阶级的产生。
资产阶级产生以后,他们首先要求有经济自由。在经济生活中,他们需要完全自主,不希望有任何人或组织来干预他们的自由经济。这样“城市作为一个经济单位或组织,颇像近代意义上的‘法人’,越来越多地实施独立的经济行为。”〔4〕与此同时,他们把自由视为一切政治行为的前提,通过各种法规制度,来享有民主和个人自由。在文化生活中,他们又认为思想自由乃是人的基本权利,并拥有出版自由、新闻自由和言论自由。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资产阶级所希望建立的自由社会,也是通过其自身经济力量的不断壮大、发展来努力实现的。他们还认为自由的实质就是人的自由,而人的自由又必须是全方位的,即不仅是经济自由,还有政治自由和思想文化自由。可见,资产阶级对自由有了更进一步地认识和要求,这也是资产阶级对人认识的升华和建立资本主义社会的必然要求。为此目的,新兴的资产阶级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斗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公元14至16世纪的文艺复兴和公元16世纪的宗教改革。这两件事在西方历史上都具有划时代的伟大意义。
1、文艺复兴为自由进行了理性探索。在中世纪,神学家们以上帝作为世界的最高原则和核心,而文艺复兴时代的人文主义者则把人置于中心位置,以人的眼光和人的目的审视世界。这是一场有关人的发现的运动,其影响不仅是一种观念上的革命,更重要是求得了人的自由。它在人类历史上第一次使人自己认识了自我的存在和价值。从这个意义上讲,文艺复兴运动追求的是个性解放和个体自由,崇尚的是个人主义,而个人主义理念又是民主与自由的基石。
个人主义作为一种时代精神,在文艺复兴时期主要体现在下面三个方面:一是对个性的追求。对个性的追求最能反映这一时代的风貌。在追求个性的过程中,西方人普遍树立起来了“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自由意志,这是谁都无法扼杀的”这样一种观念。在整个社会生活中,没有模式化的人,也没有概念化的人,人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职业,安排生活,“他们之中没有一个人害怕与众不同,害怕在穿着打扮上和在立身行事上是一个和他的领居不同的人。”〔5〕二是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文艺复兴运动尽管倡导个性解放,但在这一时期,人们又有一共同认识,这就是人的才能的全面发展。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人只有充分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才能达到个人的完美化。此外还认识到人生价值的实现,人的完善和完美都是人自己的事,无需上帝的帮助,只要刻苦训练,持之以恒就能达到。所以这个时代是一个人才辈出,多才多艺的人的时代。三是对荣誉的重视。文艺复兴时期的人们认为荣誉是个性自由的题中之义,是一种社会评价,而不是一种来自“上面”的恩赐。如果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靠不光彩的途径获得了一定的地位和荣誉,人们将对他嗤之以鼻。当然,在文艺复兴时期人们对自由的追求也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如认为个性自由就是没有约束,我行我素,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不是一种真正的自由。
2、宗教改革的自由实践。中世纪,西方社会的矛盾主要有:宗教禁欲主义与人的感性需要之间的矛盾;信仰与理性之间的矛盾;神权与王权之间的矛盾;教皇的大一统统治与民族国家独立自主之间的矛盾;教会的盘剥与人民的负担之间的矛盾。所有这些矛盾的焦点就是教会势力太大太强,教会已成为西方人追求自由的严重障碍,宗教改革势在必行。虽然宗教改革举步维艰,代价甚多,但它所肩负的使命极其重大,它给西方人的世俗生活开辟了一条自由之路。
宗教改革的自由意义在于:第一宗教改革沉重地打击了教皇势力,为自由提供了较为宽松的外部环境。教皇的统治是极其封闭和惨酷的,它既阻挠了社会的进步,又禁锢着人的思想,世人无任何自由可言。宗教改革所体现的教俗斗争,实为新兴的资产阶级同教会势力的斗争。斗争的结果是为人们追求自由提供了经济和制度的保障。所以宗教改革促进了西方人追求自由的步伐,为整个西方社会进入真正自由社会,打开了一道人为锁紧之门。第二宗教改革培养出了宗教宽容精神,为思想解放开了先河。通过宗教改革天主教会允许新教存在,允许各国人民信仰自由,在思想文化领域中天主教思想一统天下的局面不复存在了,这就意味着其它思想有了存在的空间和可能。因此,从这一方面来讲,宗教改革的实质是一次思想解放运动。如果没有这场宗教改革,可能就不会出现18世纪法国的启蒙运动,也不会有伏尔泰(Voltaire)、卢梭(Rousseau)、狄德罗(Diderot)、孟德斯鸠(Montesquieu)等这样的思想家。第三宗教改革动摇了教会阐释《圣经》的垄断地位,培养了人民自由和自主精神。宗教改革家马丁·路德(Martin Luther)等人为了让更多的人了解和认识《圣经》,就用民族语言出版和阅读《圣经》,从而使人人都能从中获得感悟,这样也同样动摇了教会阐释《圣经》的垄断地位,培养了人的自由和自主精神。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在《历史哲学》中就认为宗教改革使“个人知道了他自己是否充满了‘神圣的精神’”,“每个人必须在他自己本身里面去完成同上帝调和的工作。”〔6〕宗教改革之后,人类历史才开始真正走向自由的社会。
§§§第二节 西方自由理论探索
随着近代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在思想领域中,作为一种独立而完整的自由主义也产生了。由于自由主义始终与社会经济、政治结合在一起,当它们发生变化之后,自由主义理论也必然发生变化。根据此,自由主义通常被划分为古典自由主义(从17世纪到19世纪),现代自由主义(产生于19世纪中后期,盛行于20世纪)和新自由主义(始于20世纪70年代)。在自由主义发展的这三个不同阶段,都分别涌现出了许多思想家,他们为丰富、发展和完善自由理论作出了贡献,其中每个历史时期最具有代表性的人物分别是英国的约翰·洛克(John Locke)、约翰· 密尔(John Stuart Mill)和美国的约翰·罗尔斯(John Rawls)。除此之外,德国古典哲学代表人物康德(Immanuel Kant)和黑格尔为近代自由思想进行了极其重要的总结和概括,并成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形成的重要的理论来源,所以他们在西方自由理论探索中的地位同样不可忽视。下面分别以这几位为例,来分析西方自由理论的探索过程。
一、古典自由主义创始人——约翰·洛克
约翰·洛克在自由主义史上的地位,西方学者普遍都给予了很高的评价,将其列为自由主义思想家行列中的第一位,肯定了他的《政府论》(1689年)是自由主义学说的一部经典著作。洛克的自由主义学说以人人平等的“自然状态”为逻辑起点,但由于缺乏公正的裁判,缺乏社会的权威,当人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就产生了不能申诉和不能解决争端的“不方便”之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国家应运而生。洛克将国家称为“公民社会”,并认为它是契约的产物。洛克认为尽管人们通过契约组成了国家(社会),但国家(社会)并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它的出现和建立是为了保护公民个人权利,因此,在个人、国家(社会)之间,个人是第一位的,国家(社会)则是第二位的。
关于个人权利,洛克认为最根本的是财产权。他说:“人们联合成为国家和置身于政府之下的重大的和主要的目的,是保护他们的财产。”〔7〕那么洛克为什么要如此看重财产权呢?洛克认为:“土地和一切低等动物为一切人所共有,但是象个人对他自己的人身享有一种所有权,除他以外任何人都没有这种权利。他的身体所从事的劳动和他双手所进行的工作,我们可以说,是正当地属于他的,所以只要他使任何东西脱离自然所提供的和那个东西所处的状态,他就已经掺进他的劳动,在这上面参加他自己所有的某些东西,因而使它成为他的财产。”〔8〕从这段论述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财产权之所以重要是因为财产是人的劳动所得,是人的人身权的一种外在体现。遗憾的是洛克虽然看到了财产权同个人权利的关系,但未能将它直接同个人自由联系起来。在这一点上,黑格尔作了精辟地论述。黑格尔说:“从自由的角度看,财产是自由最初的定在,它本身是本质的目的。”〔9〕对于一个人来讲,财产就是“我的整个人格,我的普遍意志自由、伦理和宗教。”〔10〕所以财产权是个人自由的保障和外在体现,进而推之,它也是人们建立自由民主社会的前途。
虽然洛克没有将财产权同个人自由联系起来,但是他对自由的理解却有独到之处,也正因为如此,奠定了他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创始人地位。洛克说:“人的自然自由,就是不受人间任何上级权力的约束,不处在人们的意志或立法权之下,只以自然法作为他的准绳。处在社会中的人的自由,就是除经人们同意在国家内所建立的立法权以外,不受任何立法权的支配;除了立法机关根据对它的委托所制定的法律以外,不受任何意志的统辖或任何法律的约束。” “处在政府之下的人们的自由,应有长期有效的规则作为生活的准绳,这种规则为社会一切成员所共同遵守,并为社会所建立的立法机关所制定。”〔11〕所以洛克认为自由并非毫无约束,也不等于随心所欲,而是有限制、有规范和有秩序的。凡是认为自由不受权力约束的思想,都是与自由的本义相违背的。这就是洛克对自由的基本观点,也成为后来自由主义者的基本理念,为西方自由主义理论研究奠定了基础。
二、德国古典哲学代表人物——康德与黑格尔
德国古典哲学不仅是近代西方哲学的发展高峰,而且也是近代自由思想的重要总结和概括,还成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形成的重要理论来源。这其中有两位重要人物,一位是康德,另一位就是黑格尔。他们两人的自由思想既有相互区别又有内在联系。
康德在哲学领域发起了一场“哥白尼式的革命”,它不仅是一场认识论的革命,而且也是一场自由思想的革命。在这场革命中,康德首先提出了三个著名的哲学问题:我能够认识什么?我应该做些什么?我可以期望什么?而这三个问题又可以归纳为人是什么?在康德的眼里,人始终生活在两重世界里:一是人作为一种感性存在物,人必须要服从自然必然性;二是人又是一种理性存在物,人又可以凭借自由意志超越自然必然性,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这样康德在自由问题上就构成了一个二律背反:按照自然的因果决定论,世界上没有自由,只有必然;按照人的自我决定论,世界上应该有自由,却又不能与必然统一起来。因此,自由与必然是对立的。那么,康德又是如何解决二者的矛盾的呢?康德认为:自由与必然适用于不同领域。自然必然性关系到物,对人来讲它只属于纯粹的认识领域,即理论理性活动的领域;而自由则关系到人,属于人的意志领域,“是一种天赋的权利,”〔12〕即它涉及到道德、法律等实践理性的领域。康德通过把自由与必然的划分,确定了实践理性高于理论理性的原则。对此,黑格尔给予了高度的评价。黑格尔说:康德“认自由为人所赖以旋转的枢纽,并认自由为最后的顶点,再也不能强加任何东西在它上面。所以人不能承认任何违反他的自由的东西,他不能承认任何权威”,同时又着重指出义务与主体的人的本质——自由——是一致的。这些观点是康德哲学中“令人满意的方面”〔13〕和重要特色,“是康德的实践哲学的功绩和它的卓越观点。”〔14〕
黑格尔一方面高度赞扬了康德的自由思想,另一方面也对他进行了批判。黑格尔认为:康德的自由思想属于形式的自然主义权利论,它缺乏内容,是没有内容的形式,是空虚的形式主义,因为它没有探究这个纯粹的形式的原则是怎样与构成它的合理或客观内容相联系的,它对人的权利的绝对命令是对人的意志所有内容的彻底抽象,其本质是什么也没有。通过对以往自由理论的继承与批判,黑格尔首先克服了康德在自由与必然问题上陷入的二律背反矛盾,正确地叙述了自由与必然之间的关系。黑格尔认为自由与必然不是绝对对立的,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必然只是在它没有被了解的时候才是盲目的。”〔15〕自由包含着必然,它们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其次黑格尔提出了自己的自由思想,他本人也因此成为自由理论集大成者。黑格尔按照自由的起点——自由的内涵——自由的实现这样一种顺序来建立自己的自由理论。关于自由的起点,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中说:“在谈到自由时,不应从单一性、单一的自我意识出发,而必须单从自我意识的本质出发。”〔16〕这表明自我意识成为黑格尔自由概念的起点。关于自由的内涵,黑格尔以伦理性的规定给了自由非常具体的内容。他说:“伦理秩序就是自由,”各种伦理力量调整个人生活。“个人对这些力量的关系乃是偶性对实体的关系,正是在个人中,这些力量才被观念着,而且有显现的形态和现实性。”〔17〕“伦理性的规定就是个人的实体性或普遍本质。”〔18〕关于自由的实现,黑格尔设计了一套辩证发展过程。真正的自由首先要通过家庭,使个人的独立性扬弃,成为一个社会团体的成员;其次要形成市民社会,使个人的狭隘的独立性得到更彻底的扬弃,通过相互交往满足各自的需求;最后一个过程就是国家,在国家中,个人的社会独立性和普遍实体性完成了伦理的精神的统一,“自由达到它的最高权利”。〔19〕
三、现代自由主义之圣——约翰·密尔
从19世纪中后期开始,自由资本主义向垄断资本主义过渡,资本主义社会的矛盾也日益加深。在经济上,经济危机频频爆发,愈演愈烈;在政治上,阶级矛盾不断加深,政治斗争此起彼伏;在思想文化上,社会思潮蜂拥而起,理论主张各持己见。在这种情况下,自由主义理论也面临着挑战。在这一历史时期,约翰·密尔为西方自由主义的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因此,他本人被称为“自由主义之圣”,其著作《论自由》(1859年)被视为现代自由主义宣言。关于密尔在自由主义发展史上的地位,霍布豪斯(L.T.Hobhouse)曾这样评价:“他独自一人将新老自由主义之间的空隙连接起来。”〔20〕密尔的自由主义理论的主要贡献在于对个人自由的辩护,他认为讨论公民自由或称社会自由,也就是要探讨社会所能合法施用于个人的权力的性质和限度。密尔的观点是:第一,自然状态是人类的初级状态,当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便处于社会状态,而不在是自然状态,因而亦不应再以自然状态的权利来看待人在社会状态中的权利。第二,个人自由的基本原则有二:一是“人类之所以有理有权可以个别地或集体地对其中任何分子的行动自由进行干涉,所以能够施用一种权力以反其意志而不失为正当,唯一的目的只是要防止他人的危害。”〔21〕由此看出,密尔主张自由必须同限制联系起来是由人的社会性决定的。人是社会的人,每一个人都必须同社会交往,如果没有限制,必定要危及他人的自由和社会秩序。二是“任何人的行为,只有涉及他人的那人的那部分才须对社会负责。在仅涉及本人的那部分,他的独立性在权利上则是绝对的。对于本人自己,对于他自己的身心,个人乃是最高的主权者。”〔22〕也就是说,每个人的思想、行为在不涉及到他人的个人生活时,是绝对自由的,任何人或组织都无权干预。第三,个人自由的内容包括:(1)“意识是内向境地,要求着最广义的良心的自由;要求着思想和感想的自由;要求着在不论是实践的或思考的、是科学的、道德的或神学的等等一切题目上的意见和情操的绝对自由。”(2)“要求趣味和志趣的自由;要求有自己订定自己的生活计划以顺应自己的性格;要求有自由照自己所喜欢的去做,当然也不规避会随来的后果。”(3)“随着各个人的这种自由而来的,在同样的限度内,还有个人之间相互联合的自由;这就是说,人们有自由为着任何无害于他人的目的而彼此联合,只要参加联合的人们是成年,又不是出于被迫或受骗。”〔23〕
密尔认为上述三点的有无决定着一个社会究竟是不是自由的社会。如果这些自由都能得到尊重和保护,那么这个社会就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否则就不是。在这些自由当中,密尔最看重的是思想自由,他认为思想自由是一切自由的核心和基础,有了它人才能发现、追求和实现个人自由。总之,约翰·密尔的自由主义理论的贡献是巨大而不可磨灭的。
四、新自由主义的代表——约翰·罗尔斯
20世纪的历史是如此的令人不可思议:一方面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另一方面人类却又陷入信仰危机;一方面人们以理性作为衡量事物的尺度,另一方面却又出现了历史上少有的盲动和疯狂;一方面自由民主的口号深入人心,另一方面却又存在专制极权主义。在这样一系列矛盾和冲突中,人类开始走向了反思。反思在自由主义中具体表现为新自由主义出现。新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是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其代表作就是他于1971年出版的《正义论》。这部著作的出版引起了学术界的震动,由此西方自由主义者把自由主义的现实发展也称之为“罗尔斯的时代”。
罗尔斯的自由主义理论带有强烈的批判色彩,批评的对象就是以密尔为代表的自由主义理论,其目的在于为自由提供一个更为合理的理论体系。罗尔斯在建立他的自由主义理论体系时,首先设立了一条基本原则,这就是公民的平等自由权利。他认为这条原则是谈论自由,建立自由主义理论的前提。罗尔斯的自由构成包括:自由的行动者;自由行动者所摆脱的种种限制和束缚;自由行动者自由决定去做或不做的事情这样三个方面。因此,他对自由作了这样一般性的描述:“这个人或那个人(或人们)不受(或受)这种或那种限制(或一组限制)而做(或不做)如此这般的事情。各种社团或自然人可以是自由的或不自由的,而且限制的范围可包括由法律所规定的种种责任和禁令,以及来自公众舆论和社会压力的强制影响力。”〔24〕罗尔斯对自由的论述就是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在公民具有平等自由权利的基础上构建和展开的。
与其他自由主义者相比,罗尔斯对自由做出了更为理性的认识和评价。首先,他认为必须把各种基本自由看作是一个整体或一贯体系。这就是说任何一种自由的价值在正常情况下依赖于对其他自由的规定,在制定宪法和法律时也必须要考虑到这一点。因此,在确定自由时,一种较大的自由具有优先权,这样才能建立起一个合理的自由体系。其次,受限制的自由必须服从于由平等自由的意义和正义原则所构成的标准。其含义有二:一是当某一个人(或阶级)比其他人(或阶级)具有较大的自由时,自由是不平等的;二是自由没有像它应有的那样广泛,即自由总是在一定的限制之中,一个自由体系的建立总是依赖于各种具体自由的内容和范围。再次,由于贫穷、无知和缺乏一般意义上的手段,有人不能利用自己的权利和机会,从而影响他获得自由。从平等意义上讲,每个人都有同样的自由,无质和量的差别,但由于人与人之间差别的存在,特别是当有人拥有了较大的权威和财富之后,他也就有了比别人达到自身目的的更多机会或手段,从而又造成了享有自由的实际不平等。最后,针对功利主义者提出的“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利益”原则,罗尔斯提出了“合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原则。他认为个人自由最容易受到忽视或损害的是那些处于最不利地位的人的权利和自由,因而一个正义的自由的社会应该把维护自由的视线投放到这些人身上,并将其作为整个社会思考自由、实现自由的立场和出发点。罗尔斯对自由的这些认识对自由主义理论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这也标志着人类在自由问题上更加趋于成熟。
§§§第三节 自由的类型和特征
关于自由的含义不但要从自由理论的发展讲起,而且还应对自由的外延和特征加以分析。只有这样才能谈得上对自由的含义有一个较为全面、深刻的认识。
一、自由的类型
自由的类型就是自由的外延。〔25〕从理论上讲,事物的外延总是具体的,所以自由的外延也是具体的,它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一是按照人的生存方式,自由可分为个体自由和群体自由。个体是人最基本的生存方式,每个人都以一个独立的个体方式存在着,每个人都需要自己的自由,即个体自由。只有每个人都拥有了个体自由,才能组成合理的健全的社会。根据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观点,每一个体又是一定群体中的一员,社会就是由一定的个体和群体按一定方式构成的社会有机体,其中个体是细胞,整个人类社会自由的实现归根到底取决于个体自由的实现。然而每个人的存在又离不开群体,所以群体自由的实现又是个体自由实现的前提和保障。总之,人类在追求和实现自由的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个体自由和群体自由的关系,既要努力实现和保护个体自由,又要充分尊重和肯定群体自由,将两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才能最终真正实现人类社会的自由。
二是按照摆脱约束的不同,自由可分为积极的自由和消极的自由。自由总是受到一定的约束,约束分为积极的约束和消极的约束。所谓积极的约束是指现实存在的某些必要地、合理地使人不能去做有害的或可能有害的事的障碍、阻力和束缚。如2003年我国“非典”期间,为了防止疫情扩散,政府对人们的活动进行的约束就是一种积极的约束。所谓消极的约束是指现实存在的某些不必要地、不合理地妨碍人的必要的、合理的愿望或行动实现的障碍、阻力和束缚。如一些地方或单位制定的妨碍人才自由流动的规章制度。自由与约束相对应,既然如此,自由也可分为积极的自由和消极的自由。所谓积极的自由就是主体通过克服消极的约束而取得的有益的自由。如某人想调动工作,由于不合理人事制度的约束而无法实现,那么,这人通过一定方式、方法冲破这个消极的约束之后,实现了自己的愿望,这时他(她)获得的有益于人才流动或发展的自由,这就是积极的自由。所谓消极的自由就是主体通过克服积极的约束而得到的对己或他人有害或可能有害的自由。如“非典”期间,有些患者私自从隔离病房外出,这时他(她)得到的自由存在着对他人极大的危害,这就是消极的自由。区分积极的自由与消极的自由对人的自由获得和维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是按照人的活动领域和层次,自由可分为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思想文化自由、生活自由和哲学自由。政治自由是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公民所具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等自由;经济自由就是经济主体在进行经济活动时,有自由进行经济交往,且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无端干预的权利和自由;思想文化自由就是指一定社会成员所具有的教育权、受教育权以及从事其它与思想文化有关的活动的自由;生活自由就是指每个人在生活中,在不影响他人的前提下可根据自己的特点、爱好等选择各自不同的生活方式,对此他人无权干涉;哲学自由是对必然性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的研究,其目的在于通过研究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及其三者的关系,使人确立起一定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明确获得自由的方向和道路。哲学自由是人对政治自由、经济自由、思想文化自由和生活自由进行了高度概括之后而得到的高层次上的自由。
四是按照人的活动方式,自由可分为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思想自由是想的自由,这种自由是一切言论自由和行动自由的前提,也是一切发明、创造的基础。当然,在头脑中的这种自由是外界无法干涉的。言论自由就是说的自由,它为主体间的相互交流提供了必要条件,使得主体之间可以相互沟通思想,既达成共识,又取长补短,丰富和发展自己的自由。行为自由就是做的自由,这一自由是思想自由、言论自由的实际表现,也是人的意志自由的最终体现。如果一个人既能想到、说到,又能做到,那么他(她)的自由就可以完全得到实现。但是在这三种自由中,除了思想自由以外,任何一个国家的法律都对言论自由和行为自由作出了许多界定。
二、自由的特征
自由具有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特征。
从自由的形式和内容来讲,一般而言,自由具有相对性,而没有绝对性。这就是说任何自由都要受到客观规律、客观条件以及人的认识能力、思想观念、价值标准等主观条件的制约。〔26〕如言论自由和行为自由就是如此。在言论上,不能想怎么说就怎么说,不能破坏他人名誉和国家尊严;在行动上,不能随心所欲的行事,不能损害他人利益、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否则就要受到惩罚。(当然,思想自由相对有所例外,它的自由度更大一些,可以做一些漫无边际的幻想,但从根本上说也是相对的,总要受到主客观条件的制约。)再如个体自由和群体自由也是如此。个体自由决不是没有任何限制的为所欲为的绝对自由;群体自由也决不是说群体具有战无不胜的力量,可以想怎么做就怎么做。因为个体自由和群体自由都受到社会发展状况,特别是生产力发展状况的制约,所以它们在每一个社会历史时期,都只能是相对自由,而不能是绝对自由。总之,自由从形式和内容上来讲都是相对自由,不是绝对自由。
从人们对自由的追求和自由的发展来讲,自由又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绝对性。首先,自由是人追求的永恒目标,无论是在哪一个时代,都会有或多或少的人不断追求自由,人类争取自由的愿望、努力和斗争永远不会停止,这是绝对的。其次,任何自由都不能凭空产生、提出,它们都来自于实践,都有一定的实践基础,实践是产生、提出自由的来源和依据。不仅如此,实现自由的唯一途径也是实践。毛泽东同志说:“自由是对必然的认识和对客观世界的改造。”〔27〕人只有通过实践认识规律,并通过实践应用规律去改造世界,从而使之符合人的自由的愿望和追求。(关于这方面内容在本书第三编还将继续进行分析)这也是绝对的。第三,自由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发展。自由的实现总是一个过程,它不可能一次就达到。在自由的实现过程中,人们总是随着社会的进步,不断给自由注入新的内容,提出新的要求,扩大新的领域,实现着越来越多、越来越大的自由。改革开发以来,我国人民自由度的不断上升就说明了这一点。所以自由是发展的,这也是绝对的。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这样说,自由是相对性和绝对性的统一。
二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提出与逻辑线索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批评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唯心史观,吸取了黑格尔辩证法的合理因素和他的《精神现象学》中有关异化劳动的观念,并将辩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应用于考察人类社会,创立了历史唯物主义之后,在人的自由问题上,马克思主义不仅予以了高度关注,而且还将其贯彻于理论始终。关于自由理论在马克思主义著作中虽未有专门的篇章,但通过相关文献的研究,我们可以清楚地发现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发展脉络和逻辑线索。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提出与研究目的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是怎样提出的?它的研究目的又是什么?这两个问题是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之前必须要予以回答的。这是因为如果没有对这两个问题的明确认识,那么我们在后面讨论的一系列问题都是盲目的。
一、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提出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自由思想的表述是从1843年马克思(Karl Marx)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开始的。在这篇文献中虽然马克思主要批判的是中世纪的政治制度,但是也涉及到了自由问题。他说:“在中世纪,人民的生活和国家的生活是同一的。在这里,人是国家的真正原则,但这不是自由的人。所以这是不自由的民主制度,是完成了的异化。”〔1〕这仅仅是关于自由思想的开始,而这种思想相对集中且重要的阐述主要在以下几篇文献中:
第一篇,马克思于1844年4月至8月写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在此《手稿》中,马克思认为:人的基本活动是生产劳动,它是人区别与动物的根本特性,这个特性的本质就是自由。他说:“劳动这种生命活动、这种生产生活本质对人说来不过事实满足他的需要即维持肉体生存的需要的手段。而生产生命本来就是类生活。这是生产生命的生活。一个种的全部特性、种的类特性就在于生命活动的性质,而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2〕从这我们可以看出劳动是人的类本质,而这种人的类本质具有“自由的自觉的”特点。
所以这篇文献的意义首先在于明确了人的类本质具有“自由的自觉的”特点,自由是人的本质要求这一重要观点。其次这篇文献还设计了人类自由社会的模式——共产主义。人的自由的实现要在解决人与自然的关系和人与人的关系中才能实现,共产主义就是“人向自身、向社会的(即人的)人的复归,这种复归是完全的、自觉的而且保存了以往发展的全部财富的。这种共产主义,作为完成了自然主义,等于人道主义,而作为完成了的人道主义,等于自然主义,它是人和自然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3〕虽然如此,但是“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它只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4〕,人类发展的目标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5〕,“人以一种全面的方式,也就是说,作为一个完整的人,占有自己的全面的本质。”〔6〕
第二篇,马克思、恩格斯(Fridrich Engels)于1845年秋至1846年5月写的《德意志意识形态》。这部著作首先对束缚人的社会现象进行分析和批判。它指出:分工与私有制是社会压迫之源,同社会压迫、社会强制联系在一起的不自由几乎都是从此而来;随着社会交往的增加和社会化过程的发展,对无产者说来,劳动已无任何自主活动的成分,而成为摧残其生命的活动,因此马克思认为,无产者为保存自己的个性,应当消灭自己生存的条件。这部著作还指出:观念统治也是人不自由的一大表现,“我们要把他们从幻想、观念、教条和想象的存在物中解放出来,使他们不再在这些东西的枷锁下呻吟喘息。我们要起来反抗这种思想的统治。”〔7〕其次这部著作从正面阐述人类自由与解放的理想。马克思恩格斯论述到要使人的个性与能力获得自由而充分的发展需要有这样四个条件:(1)生产力的这种发展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如果没有这种发展,只会有贫穷的普遍化,而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就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也就是说,全部陈腐落后的东西都要死灰复燃。(2)共产主义是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运动。“共产主义对我们说来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现有的前提产生的。”〔8〕这里讲的共产主义不仅仅是理想和应有,而是一种消灭现存状况与实现美好理想的运动,即争取自由与解放的运动。(3)无产阶级的普遍联合。过去一切革命的占有都是有局限性的,个人的自主活动受到有限生产工具和有限的交往的束缚,只有无产阶级的通过普遍联合,才能占有生产力的总和。(4)异化扬弃与人的全面发展。在扬弃了异化的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都没有固定的活动范围,都可能在许多方面得到发展,因此人有比较多的时间和自由度来干自己想干的事。
由此可见,《德意志意识形态》是成熟且系统的,这与唯物史观创立的进程是一致的。把握其中的自由理论,对于把握唯物史观和共产主义世界观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此外,它还使无产阶级认识到了个性自由与创造性才能发展的条件。这就是“为了保住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面临的生存条件,消灭这个同时也是整个旧社会生存的条件,即消灭劳动。”〔9〕(这里所说的劳动是旧劳动,即具有旧的社会形式的劳动,特别是雇佣劳动)?由于“社会关系实际上决定着一个人能够发展到什么程度”〔10〕,所以共产主义社会是人充分得以自由发展的唯一社会。
第三篇,马克思、恩格斯在1848年2月发表的《共产党宣言》。他们认为:共产主义就是消灭阶级,从而达到人的自由的充分实现。在《宣言》中,他们一方面指出了实现共产主义的途径,另一方面又具体描述了共产主义将是一个怎样的自由社会。关于实现共产主义的途径,《宣言》中讲:“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然后“利用自己的政治统治,一步一步地夺取资产阶级的全部资本,把一切生产工具集中在国家即组织成为统治阶级的无产阶级手里,并且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11〕由此可见,自由社会的实现需要有一定的政治基础和经济基础。
那么,共产主义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自由社会呢?马克思、恩格斯说;“在发展进程中,当阶级差别已经消灭而全部生活集中在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手里的时候,公众的权力就失去了政治性质。”而“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2〕这就是说,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由于个人之间地位和利益的相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不但不会限制或妨碍别人的自由发展,而且还会促进别人的自由发展,这时候人(人类)才能真正实现自由。这段话也曾被恩格斯用来作为《新纪元》的题词,它集中反映了马克思、恩格斯对人类社会新纪元的基本思想和成熟观点。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自由理论相对集中且重要的第四篇文献就是马克思于1857年10月-1858年5月写的《1857年—1858年经济学手稿》。在这篇文献中,马克思进一步论证了人的类本质同自由的关系,并提出自由就是主体通过劳动自我实现的过程。马克思说:“诚然,劳动尺度本身在这里是由外面提供的,是必然达到的目的和为达到这个目的而必须由劳动来克服的那些障碍者提供的。但是克服这种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而这种自由见之于活动恰恰就是劳动。” 〔13〕当人在劳动中可以支配的自由时间越多,人的自由也就越充分。当然,这一思想在《资本论》的最后手稿中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1857年—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还论述了人类社会发展演变的三个阶段,即前资本主义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自由的社会个性”的公有制社会。这三个社会阶段恰恰也是人的自由的演变和发展阶段,即人从一个不独立的个人到对物的依赖关系上的个人独立,再到通过劳动使个人自由充分实现。
这篇文献在自由理论上的重要意义在于:一是把自由与主体结合在一起,认为自由就是万物之主体的人的内在本质要求,是他区别于客体的根本属性。二是把自由与主体的自我实现联系了起来,说明人的生产活动实际上是一个有目的的利用外在必然性,通过克服障碍,实现自己的目的的活动。三是揭示出了自由的社会性和历史性。自由的社会性和历史性就是劳动的社会性和历史性,二者在本质上是一致的。总之,《1857年—1858年经济学手稿》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也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目的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为什么要研究自由?研究自由的目的是什么?这是我们研究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之前应首先考虑的问题,否则将无法对其进行全面、客观、正确地研究。
我们知道:自由是人历来非常关注和梦寐以求的理想,人类为此进行着一次又一次的斗争,也付出了一次又一次的代价,包括流血和牺牲。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历史就是不断争取自由的历史。因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部人类学说和无产阶级指导思想就不得不关注自由,其理论视角也就不得不落在人类社会如何由必然王国迈向自由王国,其形成和发展的全过程也就不得不以人的自由问题为基本线索。由此可知,马克思主义研究自由是人类理性发展的必然结果,也是无产阶级求得自身解放的客观要求。所以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它对我们人认识人自身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正如前文所讲,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人认识到了人与动物的区别在于劳动,而劳动本身又是人的一种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它使人自己的生命活动本身变成了人自己的意志,从而实现了人的自我生存和发展。
马克思主义对自由的研究同以往一切旧哲学有着本质的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现实的、历史的、具体的、活生生的、实践着的人,“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4〕“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15〕而“从前一切唯物主义者——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事物、现实、感性,只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人的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观方面去理解。”〔16〕可见,马克思所说的人是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相统一的人。所以马克思主义对人的自由的考察是在现实的人以及各种社会关系和社会实践活动之上进行的,我们在研究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时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
那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研究自由的目的又是什么呢?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提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17〕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又说:“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自然是出发点。”〔18〕所以个人是全部历史得以发展的首要前提,没有个人就无所谓社会。然而,人的生存和发展最终要不断超越自然和人的束缚,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如果“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也就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显得越不独立,越从属于一个更大的整体”〔19〕因此,“人类个体自主活动的发展程度,也是衡量历史进步的一把尺子。”〔20〕人类历史就是一个由“个人为整体而存在”到“整体为个体而存在” 的过程。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也就成为人类解放的最终目的。从这个意义上讲,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核心,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目的。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这一研究目的的确立,既建立在对人的科学认识的基础上,也建立在对资本主义深刻批判的基础上。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主义导致了人的异化和片面的畸形发展,而只有通过共产主义,消灭私有制,才能实现“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21〕。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无产者为了实现自己的个性,就应当消灭他们至今所面临的生存条件”,“只有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即个人的独创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的社会。” “任何人的职责,使命、任务就是全面地发展自己的一切能力,其中也包括思维的能力。” “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要实现这一切,生产力的高度发展、私有制的消灭与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都是互为条件的。一方面,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 私有制消灭的条件下才能实现;另一方面,“私有制只有在个人得到全面发展的条件下才能消灭,因为现存的交往形式和生产力是全面的,所以只有全面发展的个人才可能占有它们,即才可能使它们变成自己的自由的生活活动。”〔22〕总之,共产主义社会是每个人都能自由而充分发挥自己才能的社会,是每个人都能得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所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和共产主义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目的和实现此目的的理想模式。
关于此需要说明两点:第一,虽然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非常重视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但并没有绝对地夸大个人自由。个人自由不是不受任何限制的为所欲为的绝对自由,个人自由总是要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总是要受到时代的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制约,否则就无从谈起。如果只是一味追求个人自由而不顾社会发展状况和制约条件,个人自由也终将化为泡影。所以个人自由是绝对性和相对性的统一。这种统一的自由,也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和保证。一般而言,社会发展的程度越高,个人的自由越多,其全面发展的可能性亦就越大。第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同时具有相同的能力,同时得到相同的自由和发展程度,也不意味着每个人都必须按同一个模式得到自由和发展。由于每个人获得的能力有大小、先后之分,每个人获得的自由和发展程度将会不一致;又由于每个人的志趣、爱好不同,每个人获得的自由和发展方向也将会各不相同。所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具有时间上的差异性和形式上的多样性。总之,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是科学的自由观,对待它既要坚持,又要发展,还要不断从实际出发,从人的发展状况和社会发展现实出发,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并以此不断指导人的自由实践。
通过对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提出和研究目的的考察,有以下三点启示:第一,以人为本的自由理念。马克思主义哲学结束了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的历史,同样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也使自由理论本身从神的自由回到了人的自由。人是自由的核心、目的。现实生活中人的自由应表现为自由自觉的活动,充满个性的生活方式,多种价值目标选择和理想追求等。总之,自由必须要体现出人的意志自由,突显出人的本质追求。第二,科学发展的自由实践。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它十分强调和突出实践的作用与地位。自由要由一种意识变为现实,必须要由现实的人进行现实的实践。当然,这种实践决不是盲目无序的,而是一个科学的发展过程。如今我们党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就是新的历史时期指导我们进行自由实践的正确方针,它强调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和谐统一,这既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则,也顺应时代发展和要求。第三,和谐世界的自由环境。自由是人类共同的理想和目标,它的实现不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一个团体、一个人通过孤立的实践活动就可以实现和完成,它需要世界不同国家、不同种族、不同民族、不同利益团体以及每个人的共同努力、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协同发展才能实现。所以人类在实现自由的过程中,创建一个和谐世界就显得十分必要和迫切。各国都应该本着这一共同理想和目标,求同存异、共创未来,通过建立和谐世界,实现人类自由。
§§§第二节 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构成中寻找自由主题
马克思主义三大理论是构成马克思主义理论不可分割的完整的组成,在其中每一部分,自由都是它们的理论主题和追求目标,从而构成了一部完整的马克思主义自由理论体系。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关于人的解放的逻辑学说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以继承与批判的眼光,从历史发展的纬度中构成的关于人的存在与发展的三维关系的人的解放的逻辑学说。这就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当中分别确立的以人为中心的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思维的关系体系。正确认识人,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实现人的完全解放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逻辑。
(一)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出发点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为创立一种真正的关于人的解放的哲学体系,首先寻找到了一种不同与传统哲学的理论出发点,这就是现实的人。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一切传统哲学,包括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虽然都在试图寻求和解决关于人的问题,但是它们的理论出发点却都是非现实的人,是“现实的宗教和真正的神学”〔23〕。这就使得哲学成了远离尘世的天国的装饰,不能解决任何现实的问题,更谈不上人的解放。因此,马克思认为:“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像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也不是从只存在于口头上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4〕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出发点的确定完全超越了传统哲学的狭隘眼界,将哲学视角从虚无转向了现实,从神转向了人。这种理论出发点的确立,“还可以透视出从单纯‘说明世界’向‘改变世界’的哲学功能的变革。”〔25〕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注人的现实生活世界,主要集中于对人的现实生存境遇和发展命运的关注。这两个关注在其理论构成中又表现为:一是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中现实的人的异化,追求人的解放和发展,进而使异化成为现实的人的世界的思考主题;二是分析造成人的种种异化存在的根源,并制定医治人和社会异化状态的科学方案。由于在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人学视野中从事实践活动的现实的人主要是无产阶级,所以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十分关注无产阶级的现实生存境遇和发展命运,并致力于为无产阶级提供一种使其本身不再成为被异化所压迫、剥削的人道世界的主人的精神武器。基于这些思考,马克思主义哲学把揭露种种“非神圣形象的自我异化”,确立为其研究的迫切任务。
(二)人的本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核心
历史上,关于人的本质问题,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回答,但在马克思主义创立之前,这些回答都包含着极大的片面性和错误成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也探求人的本质问题,而他们对人的本质的探求不同于以前哲学家们的探求模式。如不同于黑格尔在抽象的思辨中进行的纯理性认识,也不同于费尔巴哈进行的平等的道德说教,而是从现实的人出发为无产阶级乃至整个人类的解放,探求真正属人的本质。
“人是人的最高本质”〔26〕,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主张。这一基本主张可以从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理性的以人为核心的三维关系中具体认识。1、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坚持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前提下,着重强调了自然的属人性,认为人不同于其它自然存在物之处在于人不仅是受动的自然存在物,而且更是一种能动的自然存在物,是“属人的自然存在物”〔27〕。在人的自由的自觉的实践过程中,人按照人自身的尺度改变着自然,将自然转化为一种属人的存在,从而充分体现出人在自然中的主体地位和价值所在。2、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肯定了人的社会性同时,还更加充分地肯定了社会的属人性。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揭示人的本质的过程中,不仅阐述了人的生存、发展必须融入社会,具有社会性一面,而且还揭示了社会在人以及人的活动作用下逐步向人的生成过程。在实践中,人的本质力量不断外化,对社会而言,这种外化表现为日益多样化的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形式,并通过把握社会发展的特有规律,采取一定的方式改变不合理的社会制度,创建更高形式的社会制度,从而进入更高的人类发展阶段。因此,马克思指出:“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28〕3、在人与理性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深刻揭示了人的理性属性的基础上,突出了理性的属人特征。在哲学界,几乎所有的人都承认理性的存在,人就是通过实践来证明、表现理性的存在和力量的。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关于人与理性的关系问题上强调理性思维并不是人脑以外的独立的精神存在,而是人脑的技能,人是理性的主体。理性之所以能反映、认识、改变世界,就是建立在实践基础上。因此,人与理性的关系是在实践过程中的双向互动关系,即人在实践中获得更多的理性,理性在人的实践中表现出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
(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目标
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始终向往和追求的目标,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目标。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是辩证统一的。全面发展是相对于片面发展而言的。之所以会出现人的片面发展是由于分工,特别是资本主义分工造成的。马克思说:“个人就是受分工的支配的,分工使他变成片面的人,使他畸形发展,使他受到限制。”〔29〕恩格斯也说:“由于劳动被分成几部分,人自己也随着被分成几部分。为了训练某种单一的活动,其他一切肉体的和精神的能力都成牺牲品。人的畸形发展和分工齐头并进,分工在工场手工业中达到了最新的发展。”〔30〕因此,只有消灭资本主义分工,才会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前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根据共产主义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将使自己的成员能够全面地发挥他们各方面的才能,”从而“使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能够得到全面的发展”。〔31〕所以人的全面发展指的就是在共产主义生产实践中,人的劳动和能力的全面发展,人的各种正当的社会关系的全面发展。消除历史造成的人的发展过程中的自发性、盲目性,达到智力与体力的统一,精神活动与物质生产的统一,生存与发展的统一,才能增长与个性完善的统一等。自由发展一是指每个人的发展不屈从于外在目的,不屈从于强加给他的任何活动和条件;二是指人的发展为个人所驾驭,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由地从事多方面的活动和发展多方面的能力。这样“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脱离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32〕所以自由发展是人作为实践主体的自觉、自愿、自主的发展,是人格完善和人之为人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人的自由发展不可能在私有制下实现,只有共产主义社会才是“个人独创的和自由的发展不再是一句空话的唯一社会”。〔33〕从全面发展和自由发展的概念中可以看到全面发展强调人的发展的全面性,自由发展则强调人的发展的独创性,它们都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追求的理论目标。由于全面发展与自由发展的必然联系,马克思主义哲学又将它们合二为一,并认为:这正是人类发展所追求的最终目标。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最终应体现为人的类特性、社会特性和个性在个人那里得到充分实现。从人的类特性来讲,“自由的自觉的活动”〔34〕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外化和证明,只有充分发展和实现了人的这一类特性,才能真正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个人。从人的社会特性来讲,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认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非是个人的个体行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35〕从人的个性方面来讲,个性的充分发展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论底蕴和最终体现。马克思认为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不仅使每个人的肉体和心理的完善,而且还应该使存在于每个人“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力和活动受到自己的控制”。〔36〕
(四)共产主义运动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实现模式
关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模式,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把它具体化为共产主义运动,并有过多次表述。如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他们说:“个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到了外部世界对个人才能的实际发展所起的推动作用为个人本身所驾驭的时候,才不再是理想、职责等等,这也正是共产主义者所向往的。”〔37〕在《共产党宣言》中,他们又指出:共产主义“是这样的一个联合,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8〕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又强调共产主义社会是“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39〕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为何将共产主义运动看作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实践模式?这其中包含有:1、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改造世界与自我完善的高度统一。前面已谈到由于资本主义分工把人变成了片面的畸形发展的人,而到了共产主义社会因为没有了固定的分工和职业的限定,每个人都不会一直处于被某一固定的生产领域和部门限制、束缚的状态,这时随着“迫使人们奴隶般服从社会分工的现象已经消失,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对立也随之消失。劳动已不仅仅是谋生的手段,而且成了生活的第一需要,生产力已随着每个人的全面发展而增长,一切社会财富的资源都充分地涌现出来。”〔40〕这样人的类特性得以充分表现。此外,由于自由时间的增加,给人的社会特性和个性完善提供了可靠的保证,提供了可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领域,这一领域就是“真正物质生产领域的彼岸”〔41〕,其典范就是人类的艺术活动。2、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社会发展与人的自我发展的必然趋势和逻辑结论。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都会经历一个否定之否定的过程,社会发展和人的自我发展也不例外。如社会发展将经历一个由原始社会公有制到阶级社会私有制,再到共产主义社会公有制的过程。再如人的自我发展也将经历一个由原始的丰富性和全面性,到片面的畸形发展,再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而社会必然的发展趋势又为人的自我发展提供了现实的逻辑基础和结论。这是因为人的发展不可能脱离社会,无论是人的片面的畸形发展,还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都有其一定的社会发展基础。在私有制和资本主义分工存在的条件下与生产力高度发达、社会管理和社会观念先进、高尚的条件下,人的自我发展状态和结果将完全不同。故此,人的发展必然随着社会发展由从“对人的依赖性”,到“对物的依赖性”,再到“自由个性”的全面发展过程。3、共产主义社会与自由实践活动密切相关。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42〕分析这段话,我们不难看出:第一,共产主义社会是人类追求自由实践过程中内在矛盾发展的必然结果。人类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必然存在种种现实的矛盾,而人们解决这些矛盾的实践过程,又必然将人类历史推向共产主义,这是人类追求自由的客观过程。第二,自由实践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存在方式。每一种社会形态,都有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共产主义社会正是以人类自由实践方式为基础而存在的。共产主义不仅仅是一种理想而更是一种“使现存世界革命化,反对和改变事物现状”〔43〕的运动过程。这就是说,共产主义是以实践形式存在着的实践的共产主义,是人类追求自由实践的社会基础。
二、对劳动异化的现实批判与人的解放
马克思以资本主义为例,在分析和揭示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对立的斗争的过程中,深刻分析了造成这种社会现状的内在原因——异化。马克思异化理论的核心是劳动异化。由劳动异化又引发出其他一系列异化现象,如社会关系的异化,货币和资本的异化,科学和机器的异化等,我们可以把所有的异化都统称为人的异化。异化的存在使人失去了自我,并处于一种被奴役、被压迫的地位,更不可能实现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
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劳动本应是人的本质属性,是人的自我肯定和实现,但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劳动却成了一种外在的东西。对无产阶级来讲,劳动只是他们的生存属性,而非是他们的本质属性。无产阶级为了生存需要必须接受来自于自己生产的劳动成果的统治和奴役,过非人的生活。下面从马克思主义关于劳动异化的分析与克服两方面来进行理解。
(一)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劳动异化的分析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劳动异化的分析(实际上对劳动异化的分析和对人的压抑的分析有共同性)开始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并散见于《论犹太人问题》、《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和《德意志意识形态》等著作中。
1、经济学分析。在资本主义社会有这样一种怪现象,“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产品的力量和数量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44〕与此相反,资本家不劳动,但他们所拥有的资本和财富却越来越多。之所以如此,只是因为资本家拥有资本“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45〕这样本由工人生产出来的劳动产品,却反过来成为奴役和支配工人的异己力量。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抓住资本主义社会经济中的这一根本矛盾,分析了劳动异化的产生、表现及其结果。在资本主义社会中,资本使劳动本身发生了倒置,“劳动本身的力量变成了对人来说是异化的力量”。〔46〕这种异化过程表面上看是一种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一种自由、平等的等价交换,但从本质上讲并非如此,而是一种由于所有权造成的权力不平等的出让。它表现为“劳动对工人来说是外在的东西,也就是说,不属于他的本质的东西。”〔47〕工人在劳动中感觉不到幸福和自由,这样他只有通过逃避劳动,在劳动之外才能感觉到自我存在。劳动异化的结果就是“人的类本质——无论是自然界,还是人的精神的、类的能力——变成人的异己的本质,变成维持他的个人生存的手段。”〔48〕本来人应该在劳动中通过不断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证明和体现自身的存在与价值以及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但在劳动异化中完全不是如此,它完全降低了劳动的本来意义,也完全抹杀了人存在的价值。此外,劳动异化的结果还有“异化劳动使人自己的身体,以及在他之外的自然界,他的精神本质,他的人的本质同人相异化”。〔49〕人同人的异化,不仅是指人同人自身相对立,而且“他也同他人相对立”,〔50〕这样人用一种相互对立的眼光、立场去观察、对待自己和他人,只能形成异化的社会关系。异化的社会关系确定了人的活动不自由。在现实世界中,人的不自由的活动就是“替他人服务的、受他人支配的、处于他人的强迫和压制之下的活动。”〔51〕如此这样,又确定了人的财产的不平等。“工人同劳动的关系,生产出资本家(或者不管人们给雇主起个什么别的名字)同这个劳动的关系。从而,私有财产是外化劳动即工人同自然界和自身的外在关系的产物、结果和必然后果。”〔52〕
2、哲学分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除了在经济学上分析和批判劳动异化之外,还在哲学上进行了分析和批判,这体现在通过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异化论创立了唯物史观。劳动异化不仅是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研究的一个重要范畴,而且也是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范畴,它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得到了更为深入、系统地阐述。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这部著作中指出唯物史观在研究人类历史发展的时候一刻也没有离开对劳动及其性质的考察和研究。劳动不仅在从猿到人的转变过程中起决定性作用,而且人类历史的一切变化和发展都同劳动密不可分。人的历史“一开始就表明了人们之间是有物质联系的。这种联系是由需要和生产方式决定的,它的历史和人的历史一样长久”。〔53〕但是未来人类社会的劳动是扬弃了异化的劳动,这时劳动完全变成了人的自由的自觉的创造性活动。
哲学分析与经济学分析方法的第一点不同在于,对劳动异化进行哲学分析的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对分工赋予了新的涵义。他们认为:“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54〕这种分析说明:虽然分工是由不同阶级,不同社会地位的集团之间的分裂、对立以及掌握生产资料与从事生产活动之间的不同社会集团造成的,它对劳动者来说并非自愿、主动,而是被迫接受的,但是对整个社会来说这种分工又是自发、必然和强制性的。所以客观地讲:“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与他对立的力量,这种力量驱使着人,而不是人驾驭着这种力量。”〔55〕不仅如此,这种异己的力量还支配着社会,“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56〕它“不仅不以人们的意志和行为为转移,反而支配着人们的意志和行为的发展阶段。”〔57〕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首先被定义为同社会生产力发展相关的客观存在,其次被视为产生私有制和阶级的物质条件。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分工从最初起就包含着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材料的分配,因而也包含着积累起来的资本在各私有者之间的劈分,从而也包含着资本和劳动之间的分裂以及所有制本身的各种不同的形式。”〔58〕总之,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分工成为与生产资料私人占有和阶级对立相等同的同义语。
哲学分析与经济学分析的第二点不同在于,在哲学分析中虽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依然使用了异化的概念。“这些力量本来是由人们的相互作用所产生的,但是对他们来说却一直是一种异己的、统治着他们的力量。”〔59〕人类社会的发展之所以要受到这种异己力量的支配,原因就在于个体劳动和社会劳动在生产资料私人占有的情况下存在着巨大的矛盾,“单独的个人随着他们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活动,愈来愈受到异己力量的支配(他们把这种压迫想像为所谓宇宙精神等等的圈套),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到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60〕要消灭这种异己力量就必须要消灭私有制,而消灭私有制的前提又是生产力的巨大发展,到那时“由于共产主义革命而转化为对那些异己力量的控制和自觉的驾驭”。〔61〕
(二)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对克服劳动异化的论述
通过对劳动异化的分析,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心又移到了如何克服劳动异化,进而实现人的解放。关于此,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主张:一方面通过分析社会内部矛盾来克服劳动异化,另一方面依靠实践——共产主义运动——来克服劳动异化。
1、社会内部矛盾的分析。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用矛盾分析方法对资本主义社会进行了批判,并找到了克服劳动异化的基本理论依据。当人类社会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以后,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产生了其它社会所没有的一系列特殊矛盾,这些矛盾的存在是劳动异化产生的原因。故此,这些矛盾的克服也是消除劳动异化的必要途径。从劳动异化的角度讲,资本主义社会内部矛盾包括:(1)资本与工人的矛盾。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资本是资本家用来剥削工人,获得剩余价值的手段。它表面上是一种物,但是在资本主义经济关系中,作为物的资本在资本主义社会内部却具有独立性和个性,而真正创造财富的活劳动——工人——却没有独立性和个性。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物化的劳动同时又表现为个人的非对象性,表现为与工人对立的一个主体的对象性,表现为工人的异己意志的财产,所以资本必然地同时是资本家”,〔62〕即资本被人格化,成了资本家,工人只不过是资本用来获取剩余价值的活着的劳动工具而已。当资本购买了他进行资本主义生产以后,他就没有任何人格和自由可言。(2)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矛盾。在人类正常的一般的劳动过程中,“人创造出产品,使外在物适合自己的需要, 在这一行为中,正象在自然机体中手和头缺一不可一样,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了。”〔63〕由此可见,统一是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应有状态。但是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却表现为分离和对立,即从事脑力劳动的人支配或拥有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及其劳动与劳动成果,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受从事脑力劳动的人的剥削和压迫。这样体力劳动者——工人——没有任何积极性、创造性可言,即没有任何人的意志自由。(3)资本积累和工人贫困的矛盾。资本家为了占有更多的剩余价值,必然要进行资本积累,扩大生产规模。但是在资本积累中,由于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扩大再生产的规模同所需的劳动人数不成正比,从而在资本主义劳动市场中,大量工人失业产生了相对过剩人口的局面。因此,资本积累导致了资本主义社会两极分化:一方面资本家手中的财富和资本越来越多;另一方面生活状况日益恶化,贫困在不断曼延和加剧。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工人对劳动越来越仇视,工人与资本的对立直接表现为工人与劳动的对立。总之,资本家通过资本积累“以越来越大的规模再生产出物质财富同劳动的分离和独立。”〔64〕(4)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矛盾。对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的分析,在商品价值问题中一直是作为商品经济的基本矛盾存在着。但事实上,它们两者之间的矛盾同劳动异化也有着密切关系。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工人的劳动从表面上看是属于某个资本家的,他通过出卖自己的劳动力,能否按时获得其工资,完全取决于雇佣他的资本家的生产经营状况,或者还可以这样认为,他受到的剥削完全来自于雇佣他的某个资本家的剥削。这样工人同资本家的关系完全就是个人同个人的关系,即一种私人劳动关系。但事实并非如此,工人的劳动实际是整个社会劳动,这是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决定的。“资本不是一种个人力量,而是一种社会力量。”〔65〕因此,工人的劳动不只是属于某一个资本家,而是属于整个资本阶级。工人所受到的剥削与压迫完全来自于整个资产阶级对他的剥削和压迫。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的关系,实际上也就是劳动力与劳动的分裂。工人为了生存不得不将自己的劳动力出卖给某个资本家,一但出卖,那么他又将受到整个资产阶级的剥削与压迫。
2、实践对克服劳动异化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特别强调实践在克服劳动异化中的作用。马克思主义关于共产主义的理论本质上就是人的自由的恢复。在实践中,人通过劳动实现着人的本质,并克服了劳动异化。
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析到:要克服劳动异化首先需要具备这样两个实际的前提条件:一是“要是这种异化成为一种‘不堪忍受的’力量,即成为革命所要反对的力量”;〔66〕二是生产力的发展是“绝对必要的实际前提”,〔67〕否则“全部陈腐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68〕那么这两个实际的前提条件由谁完成则是克服劳动异化,实现人类解放的现实问题。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找到了这支现实的力量——无产阶级,并将自己的学说确定为关于无产阶级乃至全人类彻底解放的学说。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尖锐地批判了德国“真正的社会主义者”所宣扬的那种不代表无产阶级利益的所谓“代表人的本质的利益,即一般人的利益,”是“不属于任何阶级,根本不存在于现实界,而只存在于云雾弥漫的哲学幻想的太空”,〔69〕所以不可能依靠他们去克服劳动异化,而真正的现实的力量是来自于“现代的工人,即无产者”,〔70〕他们所开展的“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71〕无产阶级自身力量的强大来自于资本主义社会工业的进步和资产阶级对他们的残酷剥削和沉重压迫,其结果是“资产阶级的灭亡和无产阶级的胜利是同样不可避免的。”〔72〕那么无产阶级应该怎样去实现劳动异化的克服,完成自身和人类的解放?这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所考虑的另一个问题。
无产阶级克服劳动异化和实现人类解放的实践内容主要包括这样四个方面:(1)发展生产力。建立以“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73〕的社会是实现克服劳动异化和人类解放的物质前提和基础。这是因为只有在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以后,人才能完成消除长期以来制约人类发展的各种不平等、不公正、不合理现象的存在与发生。同时,也才能完全保证社会财富的充分涌流,使其成为每个人所能支配的力量。这一任务同克服劳动异化,实现人类解放的前提是一致的。(2)消灭旧式分工。虽然分工作为一个历史的产物在人类历史的一定阶段中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是旧式分工却是劳动异化产生的根源所在,特别是在阶级社会中,分工导致了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体力劳动与脑力劳动,生产与消费,劳动与享受等诸多方面的对立,它把“工人变成畸形物,它压抑工人的多种多样的生产志趣和生产才能。”〔74〕严重影响和阻碍了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这在人的意志自由和个性发展方面尤为突出。(3)消灭私有制。本节前面已谈到,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分工和私有制是同等意义上的概念,消灭旧式分工,必然要消灭私有制。消灭私有制,实现生产资料的社会公有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社会条件。在人类早期,私有制的产生一方面造成了生产资料、消费资料的占有不公,另一方面也给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带来了限制。“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停止了。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人的生存条件。”〔75〕(4)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恩格斯在《社会主义从空想到科学的发展》中论述了消灭劳动异化,实现共产主义,必须进行无产阶级革命和专政,这是进行上述三项实践内容的必要政治保证。他说:“无产阶级将取得社会权力,并且利用这个权力把脱离资产阶级掌握的社会化生产力资料变为公共财产。通过这个行动,无产阶级使生产资料摆脱了它们迄今具有的资本属性,给它们的社会性以充分发展的自由。”这一发展再经过生产力的发展,无政府状态的消失,国家政权的消失等过程之后,“人终于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从而也就成为自然界的主人,成为自己本身的主人——自由的人。”〔76〕
三、社会主义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社会的出现是人类历史上崭新的一页,它较之资本主义社会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上具有不可比拟的优越性。
(一)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理论与共产主义构想
马克思主义创始人通过分析人类社会的发展历史,特别是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内在矛盾之后,断定资本主义必然灭亡,社会主义必然胜利。寻找到了无产阶级乃至人类社会解放的条件、途径和现实力量,并指出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就是在无产阶级政党的领导下,团结广大人民群众,经过无产阶级革命,推翻资产阶级统治,建立无产阶级专政,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使人类得到解放。
1、社会发展理论与人的自由追求统一。社会发展就是从事历史创造的人按照社会客观规律和自己的主观愿望,向社会理想状态的迈进与实现过程,其标志是社会文明程度。社会文明是人类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一种积极成果,它包括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物质文明体现为生产力不断发展,社会物质财富不断增多,人的生活方式和生活水平日益完善和提高。精神文明体现为人的精神生活高雅化、科学化和先进化,特别体现在人的理想追求和道德实践中。政治文明是社会文明的内在结构,它“作为一个具有历史厚重感和鲜明的时代性的话语,是指人类社会在进化过程中积淀的积极的政治成果的总和及政治进步的状态。”〔77〕在社会发展中,这三种文明是有机统一的,它们都表明了主体在社会生产过程中的能力。这些能力的提升和发展,一方面意味着人的需要和满足在不断增进,另一方面也意味着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在逐步实现。具体讲:(1)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不仅表现为人对所需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数量的增加和质量的提高,更是体现着人的一种存在和价值。政治文明是人的需要满足方式不断改进的表现,失去它社会文明的意义也就不复存在,社会发展也就失去了重要内容。(2)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体现着人的能力的增强,如需求层次的提高,生产能力的增强,兴趣范围的扩大,个性特征的突显等。政治文明体现着人的主体性的实现程度,以及为实现和保障人当家作主的权利而进行的民主进程程度。所有这些能力的增强和主体性的实现,都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不可或缺的内在要求。通过这两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历史发展趋势与人的自由追求是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是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与人的主观愿望的统一,是历史因果性和主体能动性的统一。
正因为如此,人在认识和研究社会发展与人的自由追求时,首先,要考虑社会的发展必须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前提和评价标准。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历史不过是追求着自己目的人的活动而已。”〔78〕历史的因果性就是在每个人“都达不到自己的愿望,而是融合为一个总的平均数,一个总的合力”〔79〕时体现出来的。其次,要认识到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在人的自由追求的实践中体现出来的。人一旦认识了客观规律,就会利用它为自己服务。如人对自然规律认识之后,将其发展为自然科学,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中显示出人的自由意志和能力;人对社会关系认识之后,又用之充分发展民主制度,以显示人在社会交往方式和满足方式上的自由追求。第三,要准确把握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目的性和手段性的相互制约关系。从根本意义上讲,社会发展的最终目的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而非单纯的经济发展,但是“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80〕,生产力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发展又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手段。故此两者应该有机结合,不可偏废。
2、马克思主义关于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共产主义构想。社会发展方向是一维的,单向的,并呈现出由低级到高级,从野蛮到文明的发展态势。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也表现的越来越充分和完善。那么最美好、最合理的社会形态究竟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创始人依据他们的社会发展理论和社会历史事实将其构想为共产主义,它与空想社会主义有着本质不同。正如列宁(Лéнин)所讲的“马克思提出共产主义的问题,正像自然科学家提出某一新的生物变种的发展问题一样,因为我们已经知道,这一变种是怎样产生以及朝着哪个方向演变的。”“马克思的全部理论,就是运用最彻底、最完整、最周密、内容最丰富的发展论去考察现代资本主义。自然,他也就要运用这个理论去考察资本主义即将崩溃的问题,去考察未来共产主义的未来的发展问题。”〔81〕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讲到:“共产主义和所有过去的运动不同的地方在于:它推翻了一切旧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基础,并且破天荒第一次自觉地把一切自发产生的前提看做是先前世世代代的创造,消除这些前提的自发性,使它们受联合起来的个人的支配。”〔82〕他们把当时的资本主义社会与他们所构想的共产主义社会进行了一系列对比。如在资本主义社会,活的劳动只是增殖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的一种手段,而在共产主义社会,已经积累起来的劳动则是扩大、丰富和提高劳动者的生活的一种手段;在资本主义社会是过去支配现在,而在共产主义社会则是现在支配过去;在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具有独立性和个性特征,工人却没有,而在共产主义社会,资产者的个性、独立性和自由被消灭了,无产者的被奴役、被支配、被统治和毫无自由的条件也被消灭了。马克思和恩格斯还特别指出: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这些对比性的论述表明共产主义是对人类社会的分裂和人的自我分裂的彻底扬弃,是一种真正意义上的“自由王国”。总之,共产主义“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83〕
在人类历史迈向共产主义的过程中,共产主义本身也具有阶段性,其第一阶段就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是各种异化的反正阶段,是人性的归位和自我肯定阶段,也是最终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必要的过渡阶段。为将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真正实现,社会主义时期除了应用历史的辩证法,“经过异化消灭异化,经过阶级斗争消灭阶级斗争,经过无产阶级专政消灭一切形式的国家权力”〔84〕以外,还需要做的工作有:(1)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主观条件,即人的现代化。国内外学者对人的现代化标准各有异同,概括起来人的现代化应该包括:现代化的思想道德观念,科学文化知识,合理行为方式和良好身心素质。人的现代化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要准备和关键所在。(2)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客观条件,即社会的现代化。虽然真正的共产主义还是一种未来,即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还没有完全、彻底实现,但是在社会主义时期,通过社会现代化的实现,则能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创造有利的客观条件。社会现代化是一种在科学技术发展带动下,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各个方面逐步摆脱传统社会模式,走向更加合理的社会发展过程。它包括: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民主政治的普遍确立,社会结构的合理有序,价值观念的继承创新。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积极实践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核心和主题,是人类社会发展的永恒追求和最高目标。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以马克思主义作为自己的指导思想,因此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同样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矢志不移的追求。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共产党在这方面做了许多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取得了极大进步,使广大人民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了许多切身感受和体验。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各项事业,我们进行的一切工作,既要着眼于人民现实的物质文化生活的需要,同时又要着眼于促进人民素质的提高,也就是要努力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社会的本质要求。”〔85〕中国共产党人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不仅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而且还取得了新的理论成果,充分显示出了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和中国共产党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目标。
1、党的思想路线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指南。我们党在领导人民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中,坚持以党的“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在实践中检验真理和发展真理”的思想路线为指南,不断实现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进步与完善。党的思想路线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党的思想建设中的创造性应用,它集中表现为党怎样对待革命理论及怎样用理论指导实践。以正确的思想路线为基础才能制定正确的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形成全党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的高度一致,所有这些又都是党领导人民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思想、政治、组织保证。经过党的三代领导集体的不歇努力,把党的思想路线具体概括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这种概括是一个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也是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中,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丰富和深化的过程。
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将党的思想路线概括为“实事求是”,坚持了从物质到意识,客观到主观的唯物主义认识路线。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中,根据当时中国的实际状况和广大人民迫切要求摆脱被压迫被奴役的处境,中国共产党首先提出和解决了民族独立与人民解放,从而从根本上奠定了中国人民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政治基础和人格基础。马克思说:“自由确实是人所固有的东西……”〔86〕但是在人类长期的发展中,它却不属于人自身,只有在革命实践中,才能使这种“所固有的东西”回到人的现实生活中来。所以毛泽东同志说:“自由是人民争来的,不是什么人恩赐的。”〔87〕中国人民解放与中华民族独立的过程,进一步证明了自由不是抽象的而是现实的,自由的实现方式也不是统一的而是具有一定的社会性、民族性和地域性。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将党的思想路线又发展、概括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突显了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主体性思想,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论、认识论和主体性的统一。这一概括在强调“实事求是”重要性的同时,冲破“两个凡是”的思想影响,把“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相提并论,充分发挥了人的主体性、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巨大作用。这是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丰富和发展。在这一思想路线的指导下,中国共产党切实澄清和解决了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的一些现实问题,尤其是在社会主义本质问题上“肯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摆脱贫穷,使国家富强起来,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88〕从而在物质上极大地促进了人的自由与发展。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自十三届四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将党的思想路线再次发展、概括为“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强化了辩证法,实现了辩证唯物主义唯物论、认识论、主体论与辩证法的有机统一。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任何认识都是具体的历史的,随着时空的变化,实践的发展,认识也必须向前发展。恩格斯说:“我们只能在我们时代的条件下进行认识,而且这些条件达到什么程度,我们便认识到什么程度。”〔89〕因此马克思主义不是终极真理,也拒绝把终极真理当作自己追求的目标,它永远都处在与时俱进的发展中。在新的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目标和重要内容,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本质要求,又顺应了当今世界的发展潮流,充分利用社会主义制度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充分利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条件。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是对党的思想路线的准确概括,它们是内涵一致、密不可分的统一整体。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来讲,“解放思想”强调的是人的自由的能动性;“实事求是”强调的是人在追求自由过程中的客观性;“与时俱进”则强调的是人的自由与全面发展的辩证性。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中“与时俱进”要以“解放思想”为先导;“解放思想”在“与时俱进”的过程中拓展和升华;“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又必须以“实事求是”为实践前提。由此可见,没有中国共产党正确的思想路线,就没有中国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践。
2、“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根本保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也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认识与实践的根本保证。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要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根本的物质保证。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生产力是社会存在和发展最一般、最基本的因素,也是推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最活跃、最革命的决定性力量。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始终是在一定的社会形态中发展进行的,不同的社会形态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不同的实践环境。既然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那么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就成为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首要任务。中国共产党以实现中国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己任,就必须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紧紧抓住推动中国社会发展的基本因素,审时度势,求真务实,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先进生产力,通过促进中国现实生产力的发展来实现社会财富增长,生活水平提高,三大差别缩小和自由时间增多,并最终达到中国人民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目的。总之,只有通过生产力的发展,才能使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也才能从物质上保证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
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要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根本的思想保证。文化即人化,是人的本质的外化,其核心问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关系问题;它是人所特有的,是人区别于动物的显著标志,也是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在现实社会,不同的文化将引导人们拥有不同的自由信仰和精神追求。马克思主义认为在所有的人类文化中,共产主义文化是人类文化的最高形态,因为共产主义文化“毋宁是人的本质的现实的生成,是人的本质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是人的本质作为本质对人说来的真正的实现,是人的本质作为某种实在的东西的实现。”〔90〕它将引导人类社会走向共产主义,走向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必须要立足于中国实际,着眼于世界前沿,准确把握当代文化的基本特征和未来文化的发展趋势,不断用健康向上、丰富多彩、具有中国风格和气魄的社会主义文化引导全社会树立共同理想。通过不断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和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逐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总之,先进文化是引导社会进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思想保证。
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要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根本的人格保证。人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社会实践的主体,一切活动归根结底都是人的活动。人是一切价值的出发点,也是一切价值的最终归宿。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其根本宗旨,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并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其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归宿和最高标准。不仅如此,中国共产党也只有尊重和保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才能不断推动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引导我国社会的进步,最终实现中国人民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从我国现时代来讲,对人的关怀和尊重应集中体现为充分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生存和发展的基本要求,确立人民群众社会主人翁地位,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利益,协调人民群众局部与整体、当前与长远的关系。这既是社会主义优越性的表现,也是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格保证。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能否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根本的人格保证,是一个关系到党的根本宗旨能否实现的问题,也是一个关系到党的执政地位能否巩固的问题。
3、科学发展观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然选择。现时代,如何用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指导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我们在实践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项重大问题。该问题的实质是我们究竟应该用什么样的发展模式,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变为现实,即究竟怎样真正落实和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关于此,我们经过了许多探索和实践。例如,我们学过原苏联模式,匈牙利模式,南斯拉夫模式,走过单纯的经济增长道路和狭隘的人类中心主义等。这些发展模式在一时一地曾发挥过一些积极作用,但都为时不长,究其原因就在于它们都脱离了实际,违背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则,尤其是没有真正懂得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这样人不但没有真正获得自由,反而给人的自由加上了新的桎梏,社会发展也呈现出一种畸形。20世纪90年代,可持续发展观应运而生,这标志着我们社会的发展进入了一个新阶段。人的自由发展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可持续发展观注意到了我国人口众多,资源相对不足,生态环境承载能力弱等基本事实,强调在满足当代人生存、发展的前提下,决不能对后代人的生存、发展构成危害。其基本观点有:人的发展是可持续发展的最终目的;注重实现生态持续性、经济持续性和社会持续性;协调发展在空间维度上是整体发展系统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平等发展在时间维度上体现着现在与未来的统一。可持续发展观的基本准则是平等原则,它包括代内平等与代际平等两个方面,涵盖着当代人与后代人的利益关系问题。可持续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也切实体现出了人对自由的认识和实践。尽管如此,可持续发展观也存在一些缺憾,它没有强调人的自由发展与全面发展的关系,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与自然、社会和谐发展的关系,特别是没有处理好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因而造成了人的自由度加大,但人对自由本身的认识和理解却不够,出现了“自由身”与“自由人”的错位。所以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长期性来看,可持续发展观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化和完善。在这一背景下,科学发展观孕育而生。
科学发展观是中国共产党新一届领导集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进程中提出的中国特色的发展观,它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与中国社会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对传统发展观的扬弃,也是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现实体现。
科学发展观是实事求是的发展观,它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行动方案。科学发展观用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点,准确地分析、抓住了我国现阶段存在的矛盾和问题。正如十六大报告所指出的:“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现在达到的小康还是低水平、不全面的、发展很不平衡的小康,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力之间的矛盾仍然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我们现阶段的主要任务是“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91〕建设全面的小康社会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是难以想象的。同样,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没有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科学发展观是全面发展的发展观,它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全方位的指导。马克思主义认为,任何事物在发展的过程中都与周围其他事物存在着普遍联系,而不是一个片面的、畸形的、单一的发展过程。科学发展观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当作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来看待,强调在自由的发展过程中必须全面地兼顾到系统内各个子系统和每一个要素的均衡发展。它是社会经济、政治、文化、人文、生态等各方面全面发展结果,是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全面推进的结果,是人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技能素质全面提高的结果。只有在社会各个系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在人的各项素质全面提高的基础上,才能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科学发展观是协调发展的发展观,它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严谨而周密的实践思路。正是因为事物之间存在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和相互作用,在认识和追求自由的实践中,必须要密切注意和充分考虑到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相联系的各种内外因素。不但要使社会各个子系统的发展与人自身的各种素质的提高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而且还要使人与自然、社会之间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相互促进,最终形成人、自然、社会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这种良性互动关系包括:发展动力与发展速度的有机协调;发展数量与发展质量的有机协调;发展效益与发展机会的有机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有机协调;个体利益、集体利益、社会利益的有机协调。总之,人对自由的追求决不是盲目的、狭隘的,它必须要有严谨而周密的协调发展的实践思路。
科学发展观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它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现实蓝本和评价体系。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历来把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当作自己的理想目标。自由而全面发展是人存在的真实证明,也是人的尊严的实际体现。以人为本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的基本观点,是我们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也是在各项实际工作中必须全面贯彻的重要原则。在认识和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中,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作为社会发展的出发点和归宿;就是要把社会发展目标放在不断提高人的素质,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上;就是要努力提高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始终坚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充分尊重人的主体地位和主动精神;就是要切实维护人的各种权益,在想问题、订计划、做决策以及推进、落实各项工作时,始终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和衡量、评价成败、得失的标准体系。
4、和谐社会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途径。在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积极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根据社会的发展和时代的要求,不失时机的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思想既继承了中国传统文化倡导和谐的优秀特征,又发展了现代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范畴。构建和谐社会是马克思主义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理想目标的现实表现,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的必然要求,更是中国人民实现自己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现实途径。对和谐社会和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这种关系,可以做如下分析:
和谐社会是社会生产力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的结果。这是和谐社会提出、实现的物质前提。和谐社会不可能只通过人为的想像就可以提出和实现,它需要有一定坚实且丰富的社会物质基础。经济和谐是和谐社会的基础,没有稳定、高速、协调的经济发展整个社会必将失去其应有的物质支撑。所以在社会生产力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的基础上,我国社会必然要走一条以人为本、和谐共生、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92〕,给人提供一个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物质基础。
和谐社会是对社会基本矛盾解决方式的新探索。社会主义不可能消灭矛盾,只能不断得更好地认识矛盾,解决矛盾。从毛泽东同志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到邓小平同志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再到江泽民同志的《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若干重大关系》都是中国共产党人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认识、解决方式的积极探索。同样和谐社会也不可能不存在矛盾,相比较过去而言它的矛盾更多、更复杂。因此,构建和谐社会必须要承认矛盾的存在,特别是在利益多元化的今天,要通过不断加强物质利益的满足、政治体制的改革、社会公平的实现、腐败现象的治理等方式来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从而使人有一个自由而全面发展的社会和谐氛围。
和谐社会是当代人共同追求的社会理想。当今,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等的观念深入人心,它们也是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四大社会理念。其中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存在基础,正义是和谐社会的运行起点,民主是和谐社会的发展机制,自由是和谐社会的最终目标。这些社会和谐观念,是我国改革开发以来人们面对全球化和文明冲突浪潮不断反思的结果,也是人们主体意识、社会意识、自觉人格、价值判断不断提升的结果,它们共同构成了和谐社会的内在品质,并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共同的社会和谐理念。
和谐社会奉行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社会发展不仅包括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发展,还应包括社会本身的发展。因此,社会建设应由过去的政治、经济、文化三位一体的建设模式转变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四位一体的建设模式。各子系统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这种社会建设模式,有利于人们从分割状态下的三重人“合三为一”成完整人,即由单纯的依靠政治体制改革而培养起来的民主人、单纯的依靠市场经济建立而培养起来的经济人,单纯的依靠精神文明建设而培养起来的道德人,通过四位一体的社会建设模式最终变成综合素质高、个人能力强的自由人。所以社会建设模式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转变,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提供了可靠的社会运行机制。
和谐社会通过提升社会认同稳定社会秩序。人是具体的现实的,人对利益的追求无可厚非,它是推动社会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存亡的关键。正因如此,市场经济必然会存在个人财产的不等。但是社会主义不应该因个人财产的不等引起极大的社会矛盾,这就需要通过构建和谐社会对社会利益的分配、占有进行重新布局。这一举措的前提就是大力提升社会认同。在理论上,一个社会社会认同越高,社会秩序就越稳定,社会也因此越能够给每个个体提供平等的选择机会。不仅如此,通过提升社会认同,要让人们认识到和谐社会合理性的存在,并给全体社会成员提供一种人生归属感。在实践中,要真正提升社会认同除了进行自由、民主、公平、正义的社会改革和建设之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的建设也极为重要,它可以有效地调节社会关系,防止社会矛盾,化解社会冲突,从而促进社会认同的形成与提高。总之,和谐社会通过提升社会认同稳定社会秩序,使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有了良好的社会实现环境。
§§§第三节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内涵
人类社会是整个物质世界当中一种特殊的物质存在形态。她的运动是以物质生产活动为基础,是在改造自然和社会的过程中,不断求得解放的进步的过程。这个过程就是马克思、恩格斯所讲的人类实践就是从“人类社会的史前时期”〔93〕的必然王国解放出来,最终达到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王国。
一、共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自由观
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王国是人类社会最理想的社会形态和最美好的前景。恩格斯对此有这样的描述:“一旦社会占有了生产资料,商品生产就将消除,而产品对生产者的统治也将随之消除。社会生产内部的无政府状态将为有计划的自觉的组织所代替。生存斗争将停止了。于是,人才在一定意义上最终地脱离了动物界,从动物的生存条件进入真正的人的生存条件。人们周围的、至今统治着人们的生活条件,现在却受到人们的支配和控制,人们第一次成为自然界的自觉的真正的主人,因为他们已经成为自己的社会结合的主人了。人们自己的社会行为的规律,这些直到现在都如同异己的、统治着人们的自然规律一样而与人们相对立的规律,那时就将被人们熟练地应用起来,因而将服从他们的统治。人们自己的社会结合一直是作为自然界和历史强加于他们的东西而同他们相对立的,现在则变成他们自己的自由行动了。一直统治着历史的客观的异己力量,现在处于人们自己的控制之下了。”那么这样的一个美好前景,究竟使人达到一种什么样的境界哪?恩格斯接着说:“只有从这时起,人们才完全自觉地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只有从这时起,由人们使之起作用的社会原因才在主要的方面和日益增长的程度上达到他们所预期的结果。这是人类从必然王国进入自由王国的飞跃。”〔94〕既然共产主义社会的自由王国是人类社会的追求目标和必然归宿,那么我们就应该对自由有一种科学的全面的理解,这样我们才会在追求自由的过程中有科学的革命的实践活动。
马克思主义在论述自由与必然的过程中,始终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联系,因而它关于自由的观点有其深刻的内涵。具体讲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包括这样三个层面:一是生产解放;二是社会解放;三是思想解放。自由的这三层含义既有它们各自确定的内在界定,又有它们统一的外在表现。只所以如此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是因为它既有其深刻的理论基础,又有其严密的逻辑推理。
我们知道马克思主义哲学将整个物质世界划分为三个部分:自然界、人类社会和思维。自然界是整个物质世界存在的基础,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人类社会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当她产生以后,她便给自然界赋予了社会意义,所以马克思说:“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 〔95〕思维虽然是一种主观形式,但它的基础是客观物质,是人同自然界,以及人类社会自身实践过程中的产物,它对人类认识自然,认识人类社会本身以及改造整个客观世界都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得出人类的实践活动是一个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的统一。当然,这种统一有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其中人类一方面要不断认识和掌握客观规律,另一方面还要不断认识和发挥人的潜在能力,而这两者逐渐结合与统一的过程就是人类社会逐渐实现其自身解放与自由的过程。这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功能和使命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意图改造世界,批判不合理的人类生存状况,实践人类的自由和解放。”
所以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研究对象、功能来讲,我们可以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划分为彼此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生产解放、社会解放和思想解放这样三个层面。这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基础和逻辑推理之一。此外,恩格斯还说:“自由是在于根据对自然界的必然性的认识来支配我们自己和外部自然界”〔97〕这就是说自由是社会实践的产物,只有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思想的解放,人类才有自由。而生产解放,社会解放,思想解放它们又有其内在的逻辑关系,其中生产解放是社会解放、思想解放的物质前提和基础;社会解放是生产解放、思想解放的有力保障;思想解放则是生产解放、社会解放的精神动力和支持,如取消这三者中的任何一个,都会导致不能科学地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精神实质。这是我们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基础和逻辑推理之二。
二、生产解放的含义及其实现
自然界是天然财富的生成和集散地,它的存在与进化为完整的物质世界的产生、存在和发展提供了一个可能。在此基础上,历史唯物主义又告诉我们,生产劳动是人类社会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只有劳动,猿才能变成人;只有在劳动中,才能形成人的各种社会组织。没有物质资料生产劳动,就要失去人、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正是有这样一种因果关系,我们也可以进一步认识到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水平的高低决定着人及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高低,它从人、人类社会诞生起就开始进行,并将贯穿于人类社会发展的始终。这种物质资料的生产劳动过程是人与自然相互改造与被改造的过程,是一种自然人化过程和人化自然过程的统一。
关于自然的人化过程就是自然界在其固有的规律运行中,在有意识、有目的的人的活动的参与下,所发生的一切客观结果(包括对人类生存与发展有利和不利的结果)。这样“通过工业——尽管以异化的形式——形成的自然界,是真正的人类学的自然界。”〔98〕在这一活动过程中,人所形成的关于自然的认识得到逐渐积累,并成为生产解放的必要准备。关于人的自然化过程是指“随着主体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提高,逐步摆脱外在必然性的异己化统治和奴役,使人类的实践特别是人类劳动臻至自由自觉的境界。”〔99〕这是人从自然力的支配下解放出来,进行自由劳动的过程。这样的自由劳动是人对自然界的客观规律认识能力提高的表现,是在实践目的、过程、结果中主观意识活动参与更多的表现。这样直到劳动者熟练地利用自然规律和应用科学技术,自由自在地从事生产劳动,不但可以创造出极大丰富的物质财富满足人与社会的需求,而且劳动者本身也因此其乐无穷,并把生产劳动视为人的内在需要,到了这时就达到了生产解放。
所以从人与自然的关系来讲,生产解放就是在人与自然界交往中,通过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的有机统一,而达到的自由劳动和劳动自由。它是实现彻底自由(人类解放)的最基础的层面和最根本的保证。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方面。因为在生产解放之前,人生活在一个必然王国里,是自然的奴隶,并导致了一切不平等社会现象的发生,如私有制的产生,阶级的出现等。这样就引发出了问题的另一面,即要实现生产解放不仅要考虑到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且还要考虑人与社会的关系,因此从人与社会的关系来讲,生产解放就是生产力从生产关系的约束下获得一定的解放。但是生产解放只是自由的一个层面,当人实现了生产解放之后,“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异的绝对运动之中。〔100〕
三、社会解放的含义及其历史阶段
从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得知:在人类社会达到生产解放之前,人类社会产生了不平等现象,并给每一个社会个体都套上了等级(阶级)的枷锁。当人类社会接近或达到生产解放时,人们就开始寻求人的人身自由与平等,这样就进入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第二个层面——社会解放。
关于社会解放,马克思、恩格斯主要是相对于政治解放(政治革命)而言的。马克思说:“部分的纯政治的革命的基础是什么呢?就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就是一定的阶级从自己的特殊地位出发,从事整个社会的解放。”〔101〕所以“社会解放是指整个社会解放,社会所有等级(阶级)都得到解放,亦即社会不再被划分为不同的等级,个人获得自由,人们处于一种平等的社会关系之中。”〔102〕
就社会解放本身来讲,有其发展的历史阶段。这种历史阶段与人类社会生产解放的过程是完全一致的。首先,社会解放的第一个历史阶段表现为生产者从宗教领域中解放出来。宗教是生产水平极低,生产者愚昧无知的产物和表现。生产者的生产劳动过程完全依赖于自然力,完全是自然的奴隶,从而宗教成了个人乃至整个社会活动、运行的唯一主宰,谈不上什么自由、平等。但随着个体及整个社会实践的扩展和加深,人认识到了人自身力量之所在,这样人类社会随着生产解放的过程,逐渐摆脱了这种精神桎梏,成为真正有意识、有意志的自然界主人。生产者从宗教领域中解放出来是实现其社会解放的第一步。其次,社会解放的第二个历史阶段就是伴随宗教解放,生产者从等级制度中解放出来。等级(阶级)是人类社会在其发展过程中被套上的一个经济枷锁。这个枷锁产生的原因仍在于生产的不解放,劳动生产率的不发达,劳动产品的不丰富,是不能极大的满足社会需求的结果和表现。因此,面对低级的生产和有限的产品,各种社会集团,“由于它们在一定社会经济结构中所处的地位不同,其中一个集团能够占有一个集团的劳动。”〔103〕这不是人类所追求的社会,它远远没有达到“每个人都是人民主权的平等的参加者,” “宣布出身、等级、文化程度、职业为非政治的差别”〔104〕的理想境界。所以要实现等级制度解放,人类必须要依靠生产解放的推进。等级制度解放是实现生产者社会解放的第二步。再次,社会解放的第三个历史阶段就是无产阶级自身的解放。社会解放的前两个历史阶段要能够完全实现除了需要生产解放这个物质基础和前提外,还需要无产阶级这个阶级的自身解放。毛泽东同志说:“阶级消灭了,作为阶级斗争的工具的一切东西,政党和国家机器,将因其丧失作用,没有需要,逐步地衰亡下去,完结自己的历史使命,而走到更高级的人类社会。”〔105〕但这一历史过程的完成,并不是任何一个阶级都能做到的,能做到自行消亡的只有人类社会的最后一个阶级——无产阶级。这是因为这个阶级是一个“真实的集体”。人类只有在“真实的集体条件下,各个个人在自己的联合中并通过这种联合获得自由。”〔106〕这个阶级也是“一个被彻底锁链束缚着的阶级。”〔107〕他最能看清一切枷锁对人的束缚,他也最有决心和能力去从事社会解放。实现无产阶级自身的解放是实现人类社会社会解放最后的,也是最关键的一步。
通过上文论述可以看出生产解放确属社会解放的基础和前提,同时也可以看出,只有通过社会解放更好地确立人在社会中自由、平等的相互地位和关系,才能更好地促进生产解放。这种相互作用的关系需要人们在社会实践中不断认识与掌握。
四、思想解放的含义、作用和标准
无论是生产解放,还是社会解放,都需要有实践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因为任何客观的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它们都不直接呈现在事物的表现,而是隐藏在事物内部,并起着一定作用。对它们认识与掌握的程度如何,直接影响和决定着生产解放、社会解放的进程。所以在这一认识与掌握的过程中,必须要有人的主观意识参与。而人的主观意识的参与程度,正确发挥与否,反过来又会影响和决定对客观规律的认识与掌握程度。总之,人类要能够完成生产解放、社会解放,实现马克思主义所说的完全意义上的自由,就必须还要有思想解放这个条件。思想解放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第三个层面,也是最高的层面。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思想解放的典范,它不断地寻求和解决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性问题。这种统一性就是思想解放的标准。而要达到思想解放,必须要做到一切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所以思想解放就是要求人们在社会实践中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并通过社会实践达到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
思想解放既然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最高层面,那么它对生产解放和社会解放有什么作用呢?对此,我们应有这样一个总的认识观点,那就是思想解放伴随着生产解放和社会解放的运行而运行,而无论是生产解放,还是社会解放其最终实现都需要人类社会的思想解放。这种认识观点有其科学的理论基础,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所阐述的物质和意识的辩证关系。列宁对此十分明确地指出:“人的意识不仅反映客观世界,并且创造客观世界。”〔108〕事实也正如此,在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中,随着每一次生产进步、社会发展,都会产生一次大的思想变革;而每一次大的思想变革之后,既给社会生产和发展指明前进方向,又给社会生产和发展提供了巨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其结果给现实社会带来翻天覆地的变化。所以这种相互作用是在共同的基础和发展中产生的。
思想解放的标准是主观与客观,思维与存在,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但是这种统一又是无止境的,有着无限性特征。这是因为自然界本身在不断发展,这就导致了人类的生产解放要不断扩展,人类的社会解放要不断深入,所有这些都决定了人类的思想解放是一个无限发展的过程。毛泽东同志说:“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致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109〕故此,思想解放乃至整个生产解放和社会解放都必须要求实践的主体——人,始终坚持以人为中心,以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为重点,进行不断实践。而要真正做到这一切,不仅要在思想解放中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而且还要在生产解放和社会解放中始终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思想路线。这条思想路线对整个人类的生产解放、社会解放、思想解放都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从实践的高度来理解人并论述自由与必然的辩证关系的,也是在实践的基础上来构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这种构建的基础是客观的、合理的,构建的过程也是客观的,合理的。它既有其内在的构成和界定,又有其外在的统一和表现。这种统一的外在表现就是人类解放,马克思、恩格斯把这种统一的外在表现非常明确地,极其科学地具体表述为共产主义社会。人类解放,即共产主义社会就是指人类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中获得彻底解放和完全自由,使人成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自身的真正主人,也就是说要“把人的世界和人的关系还给人自己。”〔110〕使人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真正目的。人类这样一种美好追求与目标的实现,需要人在不断地实践活动中,始终以生产解放为前提和基础,以社会解放为重点,以思想解放为先导,即用先进的理论将人自身培养成为世界观科学、信念坚定、求真务实,平等互助的人。这是实现人类解放,追求人类最高目标的不竭动力。关于此,马克思说:“只有当现实的个人同时也是抽象的公民,并且作为个人,在自己的经验生活、自己的个人劳动、自己的个人关系中间,成为类存在物的时候,只有当人认识到自己的‘原有力量’并把这种力量组织成为社会力量因而不再把社会力量当做政治力量跟自己分开的时候,只有到了那个时候,人类解放才能完成。”〔111〕
三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与研究方式
自由是哲学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特别是西方哲学始终以自由为其核心内容。从地域上讲,马克思主义哲学也产生于西方,自然在西方哲学的影响下,其创始人关注人,关注人的自由自然有其一定的历史渊源和理论基础。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对自由的认识不同于其他哲学家的地方在于他们所关注的焦点是现实的人如何实现人的自由,他们完成了哲学的革命,将传统的“从天上降到地上”的哲学历程,转变为“从地上上升到天上”,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即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的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实证的科学开始的地方。”〔1〕这表明马克思主义哲学将现实生活世界作为其哲学生成的基础,其关于自由的理论具有不同于传统哲学的现实性特征和实践性特征。这一理论直接作用于“实践的唯物主义者即共产主义者”的现实的共产主义运动中,为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进行了必要的理论分析,也产生了实际的现实作用。下面就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独特的理论构成与研究方式进行一些个人分析。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
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中,改变了传统哲学讨论自由,却“无人在场”的尴尬局面,即使是在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论中,人也只有抽象的意义,而并没有真正回到现实生活世界。而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却从现实的人出发,在实践过程中建立起了完整的有机的理论体系,并折射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全部价值所在。
一、现实的人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对象
在传统哲学中,无论是唯心主义,还是唯物主义都没有现实性。因此,变革旧哲学的关键就是使哲学从思辨的天国回到现实的人间,在现实生活世界中揭示自由的真谛。马克思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思考出来的、想像出来的、设想出来的人出发,去理解真正的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2〕显然,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将哲学置于现实的生活世界中,以现实生活为基础,从现实的人出发去研究人的自由问题。
怎样研究人的自由,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要正确理解和把握人的本质。按照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观点,人的本质存在和表现于人的实践活动中,而人的实践活动又是自由的自觉的活动。这就找到了关于自由的研究对象,即实践活动中现实的人,换言之,自由是实践活动中现实的人的自由,而不是宗教和神学中理想的人的自由。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所谓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具有两重涵义:一是人以任何物种的尺度对待物;二是人以内在的尺度对待物。纵观人类历史,“人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活,并且懂得处处把内在的尺度运用于对象。”〔3〕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人的活动不是一种简单的适应于自然界的活动,而是一个不断扬弃自然物的给定性和既成性的过程,是一个不断超越现存状态的过程。在不断扬弃和超越中,人将自身的价值理念和理想愿望融入到对物的再创造,使物发生属人的变化。所以在人的活动中,人既不断地生成着现实的属人的世界,又不断地生成着人本身,这也正是现实的人的自由的生成基础。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不仅关注人的活动的内在本质,而且还将其理论目光转向人的本质的外在方面,即从社会历史条件出发,去考察人的自由活动的历史过程,从而实现对现实的人的深层理性把握。马克思主义哲学自由观认为,人的自由活动具有社会历史性,人的自由实现总是受到各种外在条件的制约。因此,人的自由总是内在与外在的统一,主动与被动的统一,无限与有限的统一。这表明人的自由一方面是人的现实能力的反映,另一方面也表明人有不满足于现实,存在着追求和超越理想与现实的愿望。这些都是现实的人的现实的自由。
总之,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基于人的本质的内在方面,对现实的人的本质研究是对人的自由实践活动的一种静态考察;其又着眼于人的本质的外在方面,对现实的人的社会研究是对人的自由实践活动的一种动态阐释。所以以现实的人为研究对象使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有了现实的存在基础和意义。
二、人是人的最高本质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立论基础
在自由中究竟如何正确处理主客体之间的关系?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研究的又一主要问题。该问题的解决则使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立论基础得以确立。通过对传统哲学革命性变革,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着眼于现实的人及其实践活动,将“对宗教的批判最后归结为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样一个学说”〔4〕,这一理论观点表明要实现现实的人的自由,必须要正确处理好人与世界的关系,并确立起人的主体地位。
首先,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除了强调人的自然性之外,还着重强调了自然的属人性。从唯物主义来讲,“人直接地是自然的存在物”,〔5〕人的生存和发展必须要依赖于自然界。然而,与其它自然的存在物不同,人在自然当中不仅是受动的,更是能动的,是一种“人的自然存在物”〔6〕。事实上,也正是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创造了属于人的自然。动物也生存于自然界当中,但是它们只能本能地顺应自然界,完全处于一种受动状态。而人则完全不同,人所具有的自觉能动性,使人不仅可以适应自然界的变化和要求,而且通过实践活动可以认识和把握自然规律,避免在自然界中的盲从性和被动性,并按照自己本身的愿望,即按照人自身的尺度改变自然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人面对的自然界是一个属人的自然界,这样才能表现出人在自然中的自由。
其次,在人与社会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既肯定了人的社会性,又积极肯定了社会的属人性。人的自由要以生存为基础和前提,人为了生存,仅靠个人的力量是无济于事的,必须要以一定的方式结合起来,组成一个社会,这样才能得以生存、发展。所以人要成为人必须要经历一个社会化过程,这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形成过程,也是人在社会中获得自由的必然保障。但是在人具有社会性的过程中,人的本质力量在实践过程中呈现出不断外化,不仅能够实现对社会规律的理性把握,而且还创造出了日益符合人需要的各种人际关系和社会交往方式。这也表明人的社会实际上是人在实践中意识到的社会,也是人在实践中创造出的社会,其中自然包括着人在社会中的自由认识和实践。因此,人的自由不仅仅是一个社会理论问题,更是一个社会实践问题,即与人自身的活动以及由这种活动所创造的社会状况密切相关的问题,人“只有在现实的世界中并使用现实的手段才能实现真正的解放”〔7〕。
第三,在人与思维的关系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既深刻地揭示了人的思维特性,也深刻地论述了思维的属人性。传统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都揭示了人的思维的合理性,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传统哲学的不同之处在于它论述了思维的属人性。当人的思维观念地改造对象,人的实践活动则在实际地改造对象;当实际地改造对象形成现实的物质和精神成果时,人就证明了人的能动的思维力量的存在。换言之,正是由于有了人的能动的思维力量的存在,人不仅将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转变成人与人自身的意识的关系,自觉地利用自然、社会协调,甚至重建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而且还使这些活动、关系都变成了人的理性自觉。所以人的思维活动的实质就在于“人通过实践活动使外部世界内化为人的本质力量,人的这种本质力量在实践活动的进一步进程中,进而再外化为人的世界。”〔8〕经过这样一个进程,体现出了人在精神世界,即思维中的主体地位和自由。
三、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核心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着眼于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展开了其全部理论论述,而它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更是处于理论核心的地位。在马克思、恩格斯理论视野中,所谓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就是人的自由的自觉的社会实践活动。在他们看来,只有立足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才能真正对人进行认识,也才能真正揭示出人的自由的本质内涵。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之所以要强调人的社会实践,是因为“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这种观察方法并不是没有前提的。它从现实的前提出发,而且一刻也不离开这种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中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中的人。”〔9〕这就同一切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划清了界限,也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找到了理论支持点。
那么,我们如何理解“从事实际活动的人”?首先,“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不仅是一种自然生命体,而且更是有意识、有思维的人。“人是意识的类存在物” 。〔10〕而人的意识的产生除了生理的物质性基础以外,就是由人的社会物质生活和变革世界的实践活动决定的。“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1〕显然,只有在实践的意义上,人才能真正成为人,才能自由自觉地追求人的解放和自由。其次,“从事实际活动的人”又是社会的人。在德国古典哲学发展史上,黑格尔和费尔巴哈都论述过人的社会性,但是他们的理论出发点却或者是唯心主义,或者是不全面、不彻底的唯物主义。针对德国古典哲学关于这一问题的错误和缺陷,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并不是单个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12〕而“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即“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活活动的一定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也就是说,任何“社会结构和国家经常是从一定个人的生活过程中产生的。”〔13〕由此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的社会性的理解就是以实践为基础的。通过实践,人不断地生产和再生产着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不断地建立和变革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因此,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人的社会实践是人从自然、社会和人自身中获得自由的必然途径。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也正是在这样一种理论基础上,指明了人类社会的未来。
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终极目标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共产主义是“一个更高级的,以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为基本原则的社会形式”。〔14〕在《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和恩格斯又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15〕从这些论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终极目标是与共产主义社会紧密相连的“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
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包括:(一)人的类特征在个人那里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在马克思主义创始人看来,人的自由的自觉的活动,即人的类特征,是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充分证明和全面体现。人的类特征只有在个体那里得到充分发展和实现之后,才能是人真正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所以人的自由的自觉活动在个人的发展过程中具有决定性的意义。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非常强调和重视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并经常使用“全面发展自己的一切”,“发挥他的全部才能和力量”等语句表达、阐述蕴藏于人的类特征中的理论旨趣。(二)人的“社会特性”在个人那里的充分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十分强调和突出人的社会特性在个人自由中的作用。马克思指出:“只有在集体中,个人才能获得全面发展其才能的手段,也就是说,只有在集体中才可能有个人自由。”〔16〕概括马克思的这一思想,可以得出这样一些观点和结论:个人与他人的关系不仅局限于以社会群体中的某一个成员的特定身份所发生的相互交往,而且还表现为作为个人所发生的相互关系;在个人与他人的交往中,个人往往是把他人视为发展自身所必需的对象,以个人彼此间交流的经验和知识丰富自身的能力,而他人参与交往的目的也在于此;每个人主要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为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基础;个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多种领域的交往,将在此基础上促进世界的普遍交往,从而建立起人的全面而丰富的发展关系。总之,只有整个社会的全面发展,才能最终实现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只有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才能推动社会的全面发展。(三)人的个性在个人那里的充分发展。由于旧式分工和资本主义社会劳动异化对个人个性的压抑,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主张通过消灭旧式分工和消除劳动异化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马克思主义自由观认为: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意味着个人自身中的自然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个人的肉体和心理达到完善;人具有了丰富而全面的感觉;人的精神道德观念和自我意识得以全面拥有;人的个性能够自由发挥等。总之,这些方面的的实现,是人的个性充分发展的结果,人也只有在达到个性充分发展的状态下,才能在真正的意义上获得自由而全面发展。
§§§第二节 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研究方式
要从总体上理解和把握马克思主义自由观除了了解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以外,还需认识其特有的研究方式。
一、辩证唯物主义研究方式
从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构成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对人的关注和对人的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是以现实的人为其逻辑起点的,因此,在其研究方式上,首先采用、坚持了辩证唯物主义方式。
(一)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超越
唯物主义在其发展过程中先后经历了三种形态:纯粹的唯物主义、直观的唯物主义和辩证的唯物主义,其中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所创立的辩证的唯物主义是对费尔巴哈的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超越。费尔巴哈(Feuerbach Ludwig Andreas)冲破了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恢复了唯物主义,极大地影响了马克思、恩格斯的哲学思想和生涯。但是费尔巴哈在否定、批判黑格尔唯心主义哲学中,抛弃了其中所蕴藏的辩证法的合理内核,使自己的唯物主义哲学具有了直观的性质。对费尔巴哈的这种直观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进行了辩证的批判。他们认为:“费尔巴哈比‘纯粹的’唯物主义有巨大的优越性:他也承认人是‘感性的对象’。但是,毋庸讳言,他把人只看做是‘感性的对象’,而不是‘感性的活动’”,〔17〕“对事物、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者直观的形式去理解”。〔18〕因此,“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理解’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对这一世界的单纯的直观,另一方面仅仅局限于单纯的感觉”。〔19〕而“直观的唯物主义,即不是把感性理解为实践活动的唯物主义,至多也只是做到对‘市民社会’的单个人的直观。”〔20〕所以直观性成了费尔巴哈唯物主义的致命弱点。正是在这样一种背景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革命的实践批判活动的意义,实现了对直观的唯物主义的辩证超越。
(二)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
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辩证唯物主义研究方式上,马克思、恩格斯扬弃了传统哲学那种以单纯分析为基本特征的传统的思辨方法,开创了自由研究中的唯物主义的辩证综合,从而实现了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马克思认为:“主观主义和客观主义,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活动和受动,只是在社会状态中才失去它们彼此间的对立,并从而失去它们作为这样的对立面的存在”。〔21〕因此,“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于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22〕那么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研究中,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又是怎样实现的?事实上,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理论焦点是现实的人,他贯彻于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始终,既是其理论的起点,又是其理论的归宿,因此只有借助于人自身的实践活动,才能分析和综合出现实的人获得生存、发展和自由的现实依据,实现途径。所以立足于现实的人的“感性活动”来诠释和探析现实的人的自由认识与实践,这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与费尔巴哈人本学唯物论的根本区别。总之,在现实的人的实践基础上,完成分析与综合的有机统一对哲学的革命性变革具有重要意义。
(三)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强调
恩格斯把他们创立的哲学称为“现代唯物主义”,这不仅是对唯心主义哲学的否定,也是对旧唯物主义哲学的扬弃。特别是在哲学的基本问题上,虽然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都意识到了思维与存在关系的重要性,都看到了思维与存在关系的两个方面,但如何正确解决两者之间的矛盾,不但唯心主义没有办到,而且旧唯物主义也没有实现。恩格斯强调,这个任务最后是由马克思完成的。他认为:马克思创立了一种不同于旧唯物主义的崭新的唯物主义,这种唯物主义是一种思维原则或认识路线,它“第一次对唯物主义世界观采取了真正严肃的态度,把这个世界观彻底地(至少在主要方面)运用到所研究的一切知识领域里去了。”〔23〕恩格斯还强调指出:现代唯物主义是对古代唯物主义和近代唯物主义的扬弃,它不仅坚持了世界的客观性,而且还肯定了世界的运动、变化和发展。因此,“现代唯物主义本质上都是辩证的”。〔24〕当然,恩格斯也强调指出:现代唯物主义这种思维方式的正确性“不应当在某种特殊的科学的科学中,而应当在现实的科学中得到证实和表现出来。”〔25〕恩格斯对辩证唯物主义的强调使马克思主义自由观更加明确了要在现实中去认识和实现自由,并在自由的实践中辩证地处理好自由与必然,自由与限制,自由与责任等各种实际存在的关系。
二、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式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为精彩的篇章,也是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重要研究方式。人是历史的主体,人的愿望,人的意志,特别是人对自由的向往与追求构成了人类历史的发展线索。
(一)构建科学的社会历史认识模式
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认为:认识社会历史,“归根到底,就是要发现那些作为支配规律在人类社会的历史上为自己开辟道路的一般运动规律”〔26〕为此他们在自由观中把对自由的认识的出发点放在了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并把为实现人的自由而进行的社会改造作为引导社会认识目的及其发展目标,还将此贯彻于自由认识的全过程中。他们强调在自然、人和社会的整体系统结构中,注重相互间的交互关系和作用,并在其中找到了社会发展,包括人的自由实现的最根本的决定性因素——社会的物质生产和物质关系。他们坚持认为必须“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27〕。这样马克思、恩格斯在现实的人的社会实践的基础上,全方位地勾画出了社会系统结构,找到了人的自由的基本发展线索。此外,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唯物主义历史观不能只满足于对社会历史一般规律的认识,还应把握其各种具体形态,尤其是通过对资本主义社会形态的把握,对其现实矛盾的深刻分析,揭示出人类社会发展的未来走向,构建起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理想模式。他们希望通过这些分析和构想,把握社会历史的发展方向,促进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实现。
(二)完整的人的历史构成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视野中,完整的人是指作为类存在或作为人类总体的人。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特别以历史唯物主义研究方式,对“完整的人”的理论进行了系统阐释。首先,“完整的人”意味着人全面占有自身的现实关系和观念。在人所生活的社会中,人不仅生活于最全面、最丰富的关系中,而且这些关系不再以异化的形式出现,限制人的精神和现实活动,而是完全为每个人所占有,并构成个人的无限丰富性。只有在这样的关系中,人才能进行最全面、最自由的选择,产生并满足人最广泛、最真实的需要。马克思把这样一种社会称之为“自由人联合体”。其次,“完整的人”意味着人的关系、需要和创造力在性质上的根本改变。在“自由人联合体”中,“完整的人”作为全面发展的人不仅是全面关系的占有者,而且还是全面需要和创造力的统一体,他与私有制下的人的关系、需要和创造力不仅仅是一种数量的变化,更是一种性质上的根本变化。这种性质上的根本变化表现为理想社会中的人的任何关系和需要都具有真善美相统一的性质,进行着自由的自觉的创造活动。最后,“完整的人”意味着人的个性的充分发展。一般而言,人的个性只能是历史的产物,不同的历史时期必然会形成不同的个性。从理想意义而言,人的个性应是个体存在的总体性和丰富性。在以人的异化为主要特征的社会中,人的个性主要是以否定的方式来加以确定的,即在把个体的社会关系当作某种外在的异己的东西的前提下,把个体与他人和社会区分开来。但是在理想的共产主义社会中,当人与自然、社会实现了全面和谐的关系时,人的个性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挥,人也才能获得最大的完整性。
(三)统一性与多样性的自由发展道路
马克思早年通过考察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依据当时资本主义生产和发展的实际状况,揭示出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强调不同国家和民族历史发展的共同性,描绘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走向和未来前景,为无产阶级认识世界和人类历史,坚定社会主义必胜的信念奠定了理论基础。关于“世界历史”的统一性,马克思认为只有共产主义才是其真正实现,并指出共产主义不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它只有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才有可能实现”,同样“无产阶级只有在世界历史意义上才能存在”。不仅如此,“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28〕所以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包涵着关于人类自由发展道路统一性的一面。但是19世纪70年代以后,由于世界历史自身的重大变化,马克思又重新界定了其“世界历史”的范围和定义,明确指出其“世界历史”的理论只是关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发展道路的理论,特别是英、法、德的历史发展、现实的资本主义状况和未来向共产主义过渡的理论。与“世界历史”理论相对应的则是“东方社会”理论。这一理论是以占世界人口绝大多数和地域更为广阔的东方世界为社会背景(以俄国、中国和印度为代表)的关于东方社会的历史发展、现实社会状况和未来如何走向共产主义的学说,其中有关俄国有可能跨越“卡夫丁峡谷”的论断影响最大。“东方社会”理论的提出,改变了“世界历史”理论中关于世界历史发展的单一模式,表明在人类追求自由的过程中,既有共同的发展目标,又有多条发展道路可供选择,是统一性与多样性的有机结合。马克思关于“世界历史”理论和“东方社会”理论的现实意义在于任何一个国家在确立起发展道路时,必须要把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基本矛盾同本国的客观现实结合起来,这样才能有效地走向人的解放与自由。
三、人道主义的研究方式
马克思曾经把自己的哲学称作“人道主义”、“实践的人道主义”〔29〕,以此来表达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人的特别关注,对人类解放与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强烈愿望与追求。
(一)从抽象的人到现实的人
关于人的问题是青年黑格尔运动中的重要问题之一,但其认识却各有差异。如黑格尔用绝对精神来代替人,鲍威尔把人看作抽象的自我意识,费尔巴哈将人置于自然之上。马克思在脱离青年黑格尔派,转到唯物主义立场上之后,开始接受的是费尔巴哈的观点,把工人、资本家等现实存在的人视为抽象的人,而把理想的人看作是现实的人(《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持这种观点)。但是马克思与费尔巴哈不同,费尔巴哈仅仅把人看作只有意识的生物实体,仅仅用两性关系来理解人与人的关系。马克思在深入考察了社会经济领域和历史领域之后,把劳动视为人的本质力量的体现,把劳动的产物当作人的对象化了的本质。此外,马克思还认为人的自然制约性具体地表现为人的社会制约性,人是能动的社会存在物。这些观点都使马克思对人的认识在内容上更加具体和现实,只不过在形式上暂时还带有费尔巴哈抽象人道主义的影子。为了完全摆脱费尔巴哈的抽象人道主义的羁绊,马克思、恩格斯在《神圣家族》中开始把人当作在历史中活动的人去研究,“对抽象的人的崇拜”〔30〕用现实的人及其历史发展的科学来代替。有了现实的人的理论基础,也就有了现实的人的自由人性。针对资产阶级的抽象的人性,马克思主义创始人认为所谓自由的人性不过是承认利己的市民个人以及构成这些个人的生活内容。由此可见,人性是现实的,人的自由也是现实的。
(二)人道主义的自由内涵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对共产主义、唯物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内在联系进行了论述,指出:“正像无神论作为神的扬弃就是理论的人道主义的生成,而共产主义作为私有财产的扬弃就是对真正人的生活这种人的不可剥夺的财产的要求,就是实践的人道主义的生成一样;或者说,无神论是以扬弃宗教作为自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共产主义则是以扬弃私有财产作为自由的中介的人道主义。”〔31〕从这些相互关系中,可以看出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具有人道主义的自由成份。具体而言,首先,人道主义与阶级斗争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在阶级社会,由于人们对生产资料的占有不同,在劳动生产中的地位不同以及产品分配分式的不同等原因,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具有阶级差异性,这时人道主义主要是通过阶级性反映出来。因此,马克思主义自由观对人的关注,直接表现为对阶级社会中遭受剥削和压迫的阶级的关注,考察他们的解放和自由就成为其理论的关键。其次,人道主义倡导消除劳动异化。资本主义私有制造成了劳动异化,其实质是人的本质的异化,是无产阶级被奴役、受压榨的处境,是大多数人的非人道的存在。所以要消除异化,恢复人的本质,解放无产阶级和全人类,必须要消灭私有制,确立实践的人道主义的现实合法地位。第三,人道主义强调人类解放与个性解放的一致。每个现实的人首先都是一种世界历史的存在,而资本主义私有制也是一种世界历史的存在,因此,“单个的个人随着他们的活动扩大为世界历史性的活动,愈来愈受到异己力量的支配……,受到日益扩大的、归根到底表现为世界市场的力量的支配”。〔32〕所以单个人的解放只有在人类解放中才能彻底实现,反过来,单个人的解放又是人类解放的条件。这种相互关系构成了促进世界历史进步的共产主义运动。
(三)消除非人道现象的实现途径
人道主义的本义在于维护人的尊严,人的权利和人的价值,追求人的自由。但是由于不懂得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旧唯物主义的人道主义在批判非人道现象时,只停留在伦理道德范围内,进行一种道义上的谴责,根本没有找到清除各种非人道现象的实现途径,因而表现为一种抽象的人道主义。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从实践出发,通过对人类自由实践历史的深入研究,认为在阶级社会里,由于社会基本矛盾的存在,社会制度的变更总是表现为阶级冲突。因此,消除社会非人道现象需要这样四步:第一步利用阶级斗争的手段,推翻压迫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虽然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但在阶级社会中,阶级斗争却表现为社会制度变革的直接动力。第二步在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下,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物质生产、生活水平的充分提高是消除非人道现象的必要前提。第三步通过发展科学技术,让人们掌握更多的自由时间,充分发展自己的个性。只有更多的自由时间,人才能成为自由而全面发展的人。第四步建立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让人充分感受到人的尊严。人的社会性决定了人的尊严和自由的获得必须要依靠社会和来自于社会的真实保障。显然,消除非人道现象的实现途径是人类获得自身解放和自由的必要过程,也更加证实了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人道主义。实践性、人道性、阶级性、革命性、社会性构成了马克思主义自由观的基本特征。
四、实践哲学的研究方式
“实践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最本质、最重要的特征之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区别于和超越于一切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的最根本之点,也是正确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所特有的唯物性、辩证性、历史性和人道性之间的内在统一性的最关键思路和最有效视角,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保持自己的科学性、革命性和批判性,从而能够不断自我更新、自我发展的最根本动力。”〔33〕
(一)实践是人的本质要求
从实践方面理解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独有特征和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在创立其哲学时,一方面直接批判了不知道真正现实的感性活动,而只是抽象地强调发展主体的能动性的唯心主义;另一方面严厉批判了旧唯物主义既离开感性活动,离开实践去理解人、理解主体,又离开主体,离开人的感性活动,离开实践去理解现实的错误做法。他们从实践方面来深入理解人的内在本性,认为对现存世界的理论批判和实践批判,对未来自由的向往与追求,都是人的本质要求,也是人的价值所在。人正是通过人自身所具有的批判性和创造性,参与并影响现存世界的存在和发展方向,最终促成现存世界向着人所需要的世界——自由世界——生成运动。在这一论述过程中,马克思、恩格斯充分强调了人在实践中的选择、创造对于感性世界的影响和作用,强调在人的选择、创造实践中所表现出来的人的本质和特性。如恩格斯说:摩擦生火,“第一次使人类支配了一种自然力,从而最终把人同动物分开”,这是人类进程中的一次“巨大的飞跃”,还具有“世界性的解放作用”。〔34〕再如马克思认为:在自由的实现过程中,实践者需要克服许多障碍,“克服这些障碍本身,就是自由的实现,而且进一步说,外在目的失掉了单纯外在必然性的外观,被看作个人自己自我提出的目的,因而被看作自我实现,主体的物化,也就是实在的自由”。〔35〕正是通过实践活动,促成了人属世界向属人世界的持续转换。
(二)实践是人的自由目的和手段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哲学强调实践,不仅实践本身与人有密切关系,而且实践还显示出了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性和真理性的高度统一。同样,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实践亦表现如此,即实践是现实的人追求自由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关于这一点的理解还需要接上一问题——实践是人的本质要求。实践是人的本质要求确认了现实的人是以能动性改变世界的存在和发展的。而改变世界一方面是指人将其自身的本质力量对象化到对象物上,使人属世界变成了属人世界;另一方面是指对象内涵的性质和规律反过来又对象化到人的意识中,从而又使属人的主观世界变成了属人的客观世界。现实的人通过这种持续的双向对象化活动,逐渐走向自由而全面发展,因此,实践是实现人追求自由的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在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中,实践的目的性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价值性的集中体现,即以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价值标准,彻底批判一切妨碍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观念和行为;实践的手段性则具体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真理性,即尊重并遵循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实践,即现实的人的自由目的和手段的统一,人完全可以实现并达到自由的理想和目标。正因如此,马克思主义自由观也是一种实践的自由观。
(三)自由实践的交往结构
事实上,自由实践过程就是一种实践交往过程,它存在着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物质、精神、信息的交换。关于交往首先要确立交往的主体与客体。那么在自由实践中,交往的主体与客体又如何确定?从传统哲学意义上看,交往是指人与自然的交往,因此传统哲学中交往的主体就是人,自然是交往的客体,即“主体——客体”两极线型结构。从自由的角度来看,这种交往结构的缺陷在于只强调了人从自然中获得自由,而忽视了人还要从人中,即社会中获得自由的愿望和事实。所以按照人获得自由的全面性来讲,人要从自然、社会、精神(思想)中全面获得自由。这样一来,自由实践中的交往结构就变为“主体——客体——客体——客体”四极线型结构。然而这只是一种线型的交往结构模式,它还不能正确地表达自由的全面性,也不能正确地表达人与社会的关系以及社会与自然和精神的关系。事实上,在自由中人与社会的关系是一种双向的互动关系,他们可以互为主客体。人要从社会解放中获得个人自由,社会也要从每个人的解放中获得人类自由。在社会与自然、精神的自由关系中,社会作为人的有机构成处于主体地位,自然、精神需要社会的改造、创造,是社会获得自由的客体对象。因此,自由实践交往“主体——客体——客体——客体” 四极线型结构模式应进一步修正为:四极立体结构模式。其中两个主体之间互为客体。通过自由实践交往四极立体结构的分析,可以更加明确对自由的认识,不断加强实现自由的目的性和自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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