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北方念给你听-我爱的姑娘苗凤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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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九九三年。

    捷克斯洛伐克正式分裂为捷克和斯洛伐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正式执行。

    电影《霸王别姬》首映。

    第一届东亚运动会在中国上海举行,共九个国家参赛。

    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国家大事接连发生,改革的春风吹进大江南北,唯独吹不到这个尕小落魄的西北小镇。那个不动荡年代的小镇,日子总是紧巴。

    我婆裹着大棉袄,戴着老花镜横跨在门槛上,左手拿线,右手穿针,摸索半天,在褐红色的如锦绣般富丽的布上绣鸳鸯。身旁是八角桌,放着一碗糊糊面、大红辣椒、窝窝头,还有很显眼的大烟卷,烟粒裸露在桌角,风一吹,散落在厚厚的雪里。这是那年的第三场大雪,天南地北,通透的白。

    “婆”是西北人特有的叫法,就是“奶奶”的意思。自我有记忆以来,一直排斥这个字,觉得它不亲切。

    我婆折腾半天,将那抹褐红色的布递给我,合上手,杵在两只袖口处。她一开口,就是满嘴热气,让人战栗又模糊。

    “拿上它,去南坪村,这次我跟你说,好好和姑娘谈,争取给我谈个孙媳妇回来。”

    “这真是二十世纪造的孽,拙戾,戾气漫天,资本主义留下的祸根,粗糙,恶心。”

    我婆呆站在雪里,叹着气。她哪能听懂这些词,她简单朴实,从军阀混战的民国十八年(一九二九年)落地那天,动荡家国如同不安的陨石砸向大地,她跟着我爷一路走来,把一生系一人身,缺乏世故、硝烟四起的眼神。她不懂日本人来了就咋了,所以她不懂我的诗情,不懂那个年代的硝烟。就像她用她不识字的眼光瞅的孙媳妇般,让我受够了,让我想逃离。

    苗凤凤,我一度认为那是上天派来克我的女人。

    苗凤凤大我两岁,印象深刻的是第一次见她,这姑娘站在南坪山头,怀里抱着一娃,穿着厚厚的棉袄,拿着羊奶瓶给孩子喂奶。那时大西北农村人们食不果腹,她喂娃的动作已将这一现实暴露无遗。

    我是师范院校毕业生,在校读书期间谈过一姑娘,耷拉着两条细长的小辫子,大红裙子,江南人,素气。爱穿浅绿色、绣小花的布鞋。喜欢张国荣,满屋子都是张国荣的碟。那是一九八九年的夏天,我们学校门口有卖张国荣的磁带的小摊,她拉着我去买,至今记得那清晰透明无杂味的香气味,诱人无比。这姑娘经常挂嘴边的话就是:“女人要有味,男人才不跑。”

    而苗凤凤的味,不是如同江南般烟雨脱俗的味道,而是满尕子山浓浓的乡土味以及她怀里娃的味道。

    一九九三年,我被我婆从南方某小城挥着马鞭赶回西北,那浓厚的南方的美,渐渐远离脑海。我婆用半年时间倒腾,让我跟着自小扎根东北的尕三爷学木工手艺。我婆说,大学读完就得回家,支援家乡建设。我一度表示很诡异,土了几十年的我婆,连日本人屠杀自己国人这档子事都不懂的世俗之人,居然能从嘴里蹦出“支援家乡建设”这种体面的话来。我跟着皮肤粗糙、满口东北腔的尕三爷学木工,也就是木匠,学了半年,徒弟收了四个,木匠手艺越发出挑,面临出师。尕三爷总是捋着他的胡子,说我还不知道规矩。

    “出师有啥规矩?我给您叩头,作揖,再用一篮子大鸡蛋和白面伺候着您咯。”

    尕三爷就说,我得有个媳妇,把我管着,就可以出师。

    “为啥?为啥要有媳妇?”

    “木匠这手艺,是老辈手里传下来的,不埋汰人,不挑事,可是木头也是有灵性的知道不?它害怕整事,我们木匠,伸展绳墨,用笔画线,刨子刨平,用量具测量,制作成各种各样的家具进万户,前提是,得成家。”

    我婆听见,赶着热劲,拉着我站在南坪山头,指着大槐树底下,说:“你瞅你瞅,就那姑娘,可水灵了。”

    苗凤凤就站在南坪山头,大红棉袄,怀里抱一娃,大脸盘子上面印着两片高原红,我婆说的水灵,在哪?在哪?我扭头就走,我婆在后面赶我。

    “婆,人家都有娃了。”

    “哎呀你这坏孙,我给你介绍有娃的干啥呢?那又不是她的娃,人家姑娘还是黄花大闺女,那娃是她大姐的,她大姐死了,娃就是她的了,她和你一成家,娃就由她猫山的大哥照看。”我婆在后面喘着粗气对我喊着。

    苗凤凤正式成了我的徒弟,拜我婆所赐。

    我对她敬而远之,苗凤凤来木匠队的第一个月,我和她从未碰头,只是听尕徒弟说,凤凤那姑娘攒劲,随身不离书本,却大字不识几个。干活麻利,木削长巧,木屑雕花四溅,每每飞舞一朵花影,真是美极了。我随即打了一个冷战,把形容江南温婉之女子的辞藻用于一个西北粗犷女子之身,真是不痛快,不痛快极了。后来半个月,尕三爷人手不够,把苗凤凤从木匠支队挪过来,我才正式接触她。尕兄弟们叫她“凤妹”,苗凤凤和东沟村的木匠队一起过来,东沟村那帮爷们大多认识她,她也和那帮爷们熟络,休息的时候就和那帮爷们混在一起。事实上,那帮爷们是想让苗凤凤帮着拉羊粪和饲料。苗凤凤身材娇小,每日早晨和傍晚,总是见她拉着粪车跨过一座座大山,身后是被落日逐渐拉长的影子,混沌着泥土消失不见。

    她见我,就躲。

    我婆死活不信,说让我主动点。主动个啥,老子高兴都来不及。苗凤凤躲我,在粗犷的大西北的土山上,苗凤凤挥着马鞭扫木屑、劈柴、剁木头,勾勒木边修饰的小花纹。这女人,力气大得让人看了直想笑。明眸似水、俏眉如柳之类的辞藻用在她身上简直就是驴唇不对马嘴。相反,她与大刀阔斧、孔武有力这样的辞藻倒是不谋而合。

    我在离她几米远的地方,站在那里,撒尿。

    苗凤凤见状,“哐当”扔下手里的工具,把头别过去,用通红的指头捂住眼睛。在老子面前装纯洁,虽说老子没正眼瞧过你,但是“纯洁”二字怎可配你?啊呸!

    “什么意思?你捂脸是什么意思?”我问她,顺手拉起裤子,抖抖腿,眼前几米远的地方是一簇被尿液打湿的枯黄叶子,这容易让人产生错觉。

    从男人的心理分析角度来看,有个反行为数据。大概可这么解释,关于机体的行为和对象发生时环境的观察报告。当研究者进行数据收集时,他们必须选择一个适宜的分析水平,若数据对象不理,就形成反心理。苗凤凤不理我,我就像那针尖尖上遗漏的风,一丝,一丝,往不知名的地方遗漏,浑身发痒,男人的好奇心和欲望,大概就是如此。

    苗凤凤站着,不说话。

    我在她身旁,弯着腰,看着这个站在黄土地上的女人:娇小身材,平胸,大红棉袄,黑色条纹棉裤,蚌壳棉鞋,裹得就像冬季我婆挂在窗户外面的腊肉。她那拘神遣将的力气从哪冒出来的,鬼知道。大概是手捂脸捂累了,苗凤凤缓缓放下手,睁开眼,抬头看我。那个瞬间,我的神经就像在西北的雪地里翻滚,伸手落空姿势般地滚落,那瞬间我发现我还是错了,大错特错。

    谁说西北姑娘无韵?那红脸蛋,那一瞥一笑,足以摄魂。我第一次看清苗凤凤,手如霖带,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低头时的温柔,和我想象的粗犷驴唇不对马嘴。

    我站在雪地里,直笑。

    西北的风啊,真刺骨,真寒。

    苗凤凤没喝过酒,不知那玩意的劲。

    东沟的爷们喜欢围着苗凤凤听她讲她家老爷子“文革”那年的故事,苗凤凤手里拿着烤洋芋,坐在八角桌前,盘着腿,吧嗒着嘴,说给那帮爷们听,有时害羞地递给我一个洋芋,不说话。

    苗凤凤讲了那么多,我就模糊记得批斗社会主义的帽子,西北军人的血性,谈到深处,就喝酒。那些爷们大口喝酒,啃洋芋。苗凤凤也拿来喝,九十年代的茅台,苗凤凤一把扯掉大红绳,一口下肚,人就软了,醉倒在八角桌上。我的乖乖,这女子,怎这般惊人。那是苗凤凤第一次喝酒,喝得眼神呆滞。东沟的爷们都走了,夜里十点,村头的狗直叫唤。而苗凤凤却小脸通红地在八角桌旁坐着,陪她的,没别人,只有我。苗凤凤一屁股坐起来,一头栽在桌面上,灰尘四飞。然后这姑娘,一把脱掉裤子蹲在地上撒尿。我就站在她面前,她居然尿了!

    尿完,站起来提裤子,没劲。我半㫾才反应过来,怯怯地拉起她的裤子,脸红心跳,稍不留神就碰到大腿。我的手碰到的是顺着大腿慢慢流下来的尿液,沾在手上,一股腥味,太难闻了。我抬头看她的瞬间,嘴碰到她的皮肤,虽被西北阵阵大风吹得干裂,却有种不一样的感觉,或许是故事,或许是我旺盛的男性荷尔蒙的味道。

    那个时候我就知道,我和这姑娘,注定有段故事。

    就像独坐幽山里,且为你一人。

    一九九三年寒风刺骨的腊月,我偷了一个鸡蛋,塞进苗凤凤的窗户孔,憨笑着。苗凤凤红着脸蛋,跨着大步蹲在窗户旁,探着头傻笑:“鸡蛋还热乎的,你也吃噻。”

    苗凤凤已和我很熟络,但是,我一直隐藏着一个秘密——某个夜晚,看过她尿尿。我对着月亮发过毒誓,此事,谁人不能知,谁人不能晓,绝对做到。

    苗凤凤喜欢跳舞,那个年代,黑白电视屈指可数,就像那只在过年才能吃到嘴的大肉般稀奇,让人好生期待。我家也是这般,我婆仅靠她拿手的纺线,一针一线,孜转不疲,夜以继日地卖力挣点微薄的钱。九十年代初期,中国城市的人均收入是四十块钱,可想而知,在西北这个食不果腹的农村,人均收入更少。整个中国都在卖力修复阶段之时,《霸王别姬》上映。虞姬美啊,张国荣的虞姬,定是美得不可方物,楚霸王霸气啊。我跟苗凤凤讲这些,她不懂,一个劲问是啥,是啥。我说是同性恋,她就问:“同性恋是啥?”

    “就是男娃爱男娃……不像咱俩,咱俩是男娃爱女娃。”我这么解释。

    “冬子哥,你你你……你流氓!”苗凤凤羞红了脸,指着鼻子骂我。

    那漫天飞舞的雪,不矫揉不造作,都落在西北的土地上,通天的白,通天的美,望着站在雪地里裹得像腊肉的苗凤凤,突然就庆幸我婆,挥着马鞭,赶我回西北的事。

    《霸王别姬》上映那天,我偷了一辆自行车,载着苗凤凤,翻过三座大山,来到县城。

    三毛七,一张电影票。

    三毛七可以买十个笨鸡蛋,或七个白面馒头。

    我载着第一次来县城的苗凤凤,她老是跳下车看洗脸盆,嘴里嘟囔着自个儿家的脸盆咋就没个花没个毛主席。我跟在她后面,偷偷买了一个塞在车座后面。

    到电影院门口,苗凤凤转了五圈,最后还是决定不进去看,用她的话说,电影不正经,同性恋,不正经。

    我和苗凤凤站在电影院后面,听着赵季平隐约的《断指》,京剧沧桑动感的戏子声。苗凤凤调皮地站在路灯下,左手一勾,手里捏着红手帕,柔指一点,燃了眉目似的转身,起步,再转身。穿着大红棉袄,缓缓跳起舞,嘴里哼着歌,就像那些年在电影院看到的章子怡。

    “姑娘纳鞋底,呀,纳鞋底。”

    “送给心爱的人儿,哎嗨!”

    ……

    那一刻,我就想虞姬不是为爱赴死,她只是心已死,就是我们常说的“哀莫大于心死”吧。

    拔出剑的那一刻,她应该希望那个征战七十多次、战无不胜的霸王能拦住她吧,打下她手中的剑,相拥而泣。只可惜,他没有,正如张国荣拔剑时来不及救他的霸王一样,他们都是对世界失望的人,但又不甘心,还留有一丝希望,于是只身赴险,终于没能回头。

    夜晚我载苗凤凤回去,那个苗凤凤偷偷亲我额头的夜晚,我发誓,要娶她。

    一发誓,就是一生。那般漫长,那般无奈的一生啊。

    我半夜载着苗凤凤回家,翻着山路。脚刚踏进村,未闻见狗叫。一个大汉从茅厕附近蹿出来,一把抓住苗凤凤的辫子,张口就骂贱货、小婊子。我上前挥起拳头,被苗凤凤拉住,她说,是她爹。

    我婆老泪纵横,伸手过来打我,终究没舍得,叹着气。

    “老子不就偷辆自行车载着凤去了趟县城吗?至于骂自己亲闺女婊子吗?至于吗……”我还未说完,迎面就被苗凤凤的爹打了一拳,他青筋暴起,对我大吼:“你个小杂种,前几个月和我们凤在木匠队大晚上干啥呢?”苗爹啪啪打着自己的脸,“我还要个老脸呢,我都不好意思说,今晚又去县城,你个杂种。”苗爹一拳一拳地打在我身上,我的脑海中一遍遍回放着苗凤凤尿尿的场景。我头痛,剧烈头痛。

    那晚是我最后一次见苗凤凤,她站在黑暗里,娇小的身体瑟瑟发抖。

    我婆后来说,我毁了苗凤凤。

    那发誓谁人不能知、谁人不能晓的秘密,变成了谁人都知、谁人都晓的事。

    那么好的一个姑娘,活生生让我毁了。苗凤凤成了九十年代大家的笑柄,成了大西北农村老娘们谈笑风生的话题,成了婊子、荡妇。

    那是那个年代里,荒唐的故事。我成了主人公,可笑至极的主人公。

    我再没找到她,那个姑娘。

    我婆说,我是败家子。

    九十年代中期,迎来农村人进城打工的大潮流。那股潮流如西北的寒风吹进村里每个人骨子里,我告别我婆,一张车票,远离故土,去了北京。

    找了五年的苗凤凤,她就如那断了墨头的笔尖,杳无音讯。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十四日,经过四十多年勘测、设计和研究论证,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正式开工。我蹚着三峡的水,一走就是多年。

    我反复试水,在北京初建一家装修公司。那时的北京还有围墙,有城门,有鸽子密集飞舞的胡同,有童谣。那段时间北京盛行“下馆子”“红嘴唇”,那是北京人对经济宽裕和化妆的理解。

    我由一人扛着铁锹地工作到两人,三人,五人,直到一个团队。从北京五环将装修公司挪到三环,也就是现在的西城区,上空是飞来飞去的北京老鸽子。只是,想起西北,就莫名的痛,撕心裂肺的痛。

    独自一人时,总会想起苗凤凤。回忆是害人的东西。每每循着潮流的轨迹去想那些事时,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

    一九九七年,邓小平逝世,我一个汉子站在天安门下,望着满天的鸽子痛哭。

    一九九七年七月,中国政府对香港恢复行使主权,香港回归祖国。

    一九九八年七月至九月,中国长江及淮河发生大洪灾,造成四千一百五十人死亡,经济损失约二千五百五十一亿元人民币。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日,中国政府对澳门恢复行使主权,建立澳门特别行政区。

    也是这年腊月,我婆去世了,享年八十五岁。

    我开着北京吉普,回到大西北。

    那个混合着想念和荒唐的地方,那个日夜思念一人的地方。

    西北风俗,过世老人放置三天,男戴孝帽女披冠,孝棒长粗体孝心,酒满上,喇叭吹,没个三天三夜,不上堂。

    孝子的哭喊声,感动老天爷。黄泉路上勿忘孟婆汤,来世再寻好人家。

    折腾三天三夜,烧纸,发丧。我婆没享我的一天福,没沾着我的光看看天安门,看看毛主席。她生在军阀混战动荡不安的年代,只会写一个字——毛主席的姓。

    我婆埋在东沟山底下,阴阳先生说位置好,旺三代。

    临走的前一天,我提着香纸去寻我婆,在她坟头前,烧纸,摸摸刚种的树苗,等来年不知啥时候来时,它已然长大了吧。

    跨步走的时候,在一堆杂草中间,模糊的视线,骨头碎裂的响声顷刻间荡然无存。

    那也是坟头,好多年了吧。

    有一堆草。

    可笑的是,墓碑上写着:苗凤凤。

    心口发疼,撕心裂肺的感觉袭来,我蹲下来。

    没出息的泪水,滚落,滚落,滚落,混进土里。

    苗凤凤,那个姑娘。

    那个一九九三年我认识的姑娘,那个从一九九三年消失不见,我一直以为活着的姑娘,那个我一生想娶的姑娘,就躺在这里。

    呵呵,八年。

    八年的时光,我一直以为她活得很好,或者远嫁,生了娃,做了娘。

    我不敢去摸那块墓碑,我怕玷污她。

    假的,全是假的,假的,我疯狂地跑,跑……苗凤凤好像就在前方,不远的地方,穿着大红棉袄,咧着嘴笑。

    帝王将相、才子佳人的故事,诸位听得不少。那些情情义义,恩恩爱爱,卿卿我我,都瑰丽莫名。根本不是人间颜色。人间,只是抹去了脂粉的脸。

    醒来时,在省城医院。

    大夫说,我顺着刺尖草的地方滑落山下,一条腿,残了。

    哈哈,残得好。

    旁边坐着堂叔,一大把胡子,说了一堆话。

    别的不记得,只记住了一段话:

    “凤啊,可怜的女娃,那事以后,远嫁给了后浪村的一个瘸子,瘸子对她不好,听了点流言蜚语就对她又打又骂,凤在生第一个娃的时候就难产死了,是个女娃,没人照顾,不到半年,也在雪地里冻死了……”

    那话,那般刺骨。

    就像程蝶衣对他师哥说的决绝话般刺骨:

    “说的是一辈子!差一年、一个月、一天、一个时辰,都不算一辈子!”

    那姑娘,我一生想娶。

    西北的冬天啊,太冷了,刺骨的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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