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有你的时候时间短-两个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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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说我早就不写小说了。虽然电脑房寂静温暖──它配有中央空调──是勤奋写作的好地方,可我天天用电脑给人家打表格,打完表格也不许下楼,因此我身上的那股曾沸腾一时的满腔热血,便慢慢冷却下来,写小说也浅尝辄止。以前我是喜欢海明威的,后来才发现一个非常明显的、也是令人沮丧的重要问题,这就是,即便我比海明威多活一百年,我的生活经历也不及这个美国人的万分之一。这时我才意识到,没资格像海明威那样写小说。

    我整日一个人待在这间四面是玻璃的小房子里,人家给我的工作命令是由局域网传过来的,所以有时一两个月见不到一个来这儿跟我说话的人。每次打完其线条错综复杂的各式表格,我就拉开抽屉看书,抽屉里总有一两本我喜欢的书。我是很晚才读到博尔赫斯的,而且最近才知道,我国文坛热炒博尔赫斯是十五年前的陈谷子事。不过我还是喜欢博尔赫斯,甚至比喜欢海明威还喜欢他。

    既然这个阿根廷人光读历史书就可以写小说了,我想本人也不妨这么做。当然这是一个荒唐念头,可惜当初我并不知道。我们这些人有几个知道自己要做的、或正在做的某件事是否荒唐?我埋头读完二十五史中的所有列传之后,脑子像灌了浆糊似的粘稠滞重且混乱不堪,记什么都记不清楚。我无法由一个王后生的儿子──不知他是不是国王的种──写出像《阿斯特里昂的家》那样出色的短篇小说。虽然它只短短一千六百二十六个字,但比有些作家写一千万字分量还重。我怎能像博尔赫斯那样以王子的眼光,把平民的脸比喻为“像摊开的手掌一样平坦苍白”?这是博尔赫斯小说中的经典句子。也许我本人是平民的缘故,所以对王子那样的人物缺乏有效的洞察,而且很不关心。有一阵我苦苦思索我平日最关心什么,苦思冥想后的结论毫无诗意。这个结论是:没有什么事情比晚发一天薪水更使我心神不安。

    我年轻时打算征服小说世界的幻想如今使我惭愧。幸好我平日出言谨慎,做事稳重,即使最有信心的时候,也不曾把这个幻想说出来。因此连我妻子都不知道我平生最大的誓愿是,为国家拿第一份诺贝尔奖金。读了博尔赫斯的小说,我才真正明白,妨碍我赢得荣誉和金钱的是我自己。有一种被称之为想象力的东西是写小说的催化剂,可惜我从没得到过它。要我像博尔赫斯那样,用脑袋走进一个王子的、或者一个纳粹的、或者一个流浪汉的内心世界,想象他们看见了什么,并想象他们看见什么后怎么想及怎么做,我办不到。我只看见我自己在这间小房子里,任何一面玻璃墙都照出我的影子来;而且,我只知道我自己怎么想。如果我在小说中打比喻的话,也许反复出现的是“玻璃”或“墙面”之类的死板字眼。尽管我也会一开头就写“我所要讲的故事,确切发生在什么地点无关紧要”这样的陈述句,这是博尔赫斯最拿手的开场白,可我绞尽脑汁也想不出一个值得一写的故事来。这到底是玻璃墙屏蔽了我的想象力,还是我天生缺乏想象,我百思不得其解。幸好我不是非写小说不可。老实说,现在我读小说比写小说来劲得多,而且喜欢对刚读到的小说评头评足一番,甚至还写出来,发到网上去。

    我只喜欢那个不那么热闹的、甚至颇为冷清的中文网站。我对那个网站的痴爱,竟使我不愿在此公开它的网址。因为我有些担心,生怕某一天,有成千上万个网虫像海浪似的滔滔而来,把它冲得稀里哗啦然后退走,只留下千疮百孔惨不忍睹。幸好站主──想象中应是一位相貌不佳但气质优雅的中年女人──比我更懂得如何避免这种危害,所以她的入会条件比其他网站苛刻得多。我是累计回答了几乎上万个问题,才有幸成为她的星级会员的。如今我每日五次或者十次,打开这个几乎毫无美术修饰的简朴网站随意浏览。我打完表格没心思看书的时候,除上网之外别无选择。

    有时我会从网上收到一些善意的电子信函,虽然不知道写信的人在什么地方,可读了他们的信觉得很亲切。除阅读小说外,这是我在玻璃房中得到的另一个乐趣。

    昨日下午收到的那封信,是由雅虎服务器传来的。发信的先生姓甚名谁我不知道,但这无关紧要。信中除了与我商榷博尔赫斯小说中的几个不大引人注目的细枝末节外,还给我别了个附件,捎来一个故事。我按来信的EMAIL地址回了信,感谢那位先生读了我对博尔赫斯的评论文章并读得这么仔细,可一向信誉可靠的雅虎服务器,却来函告诉我没这个地址,这使我大惑不解。幸好我从不深究那些莫明其妙的古怪事情,因为我觉得,有些事弄明白了未必对你有好处。

    那封电子信函的附件是WORD格式。使我感兴趣的是,发信人给它加了密码,却没告诉我那密码是什么。对电脑文件的加密与解密,是我颇有心得的拿手戏。我曾一度破解本市一家重要银行的网站密码,堂而皇之地走进它的客户数据库大肆浏览一番。如果我妻子知道了这件事,准会吓晕过去。从最简单的8086电脑面世起,身为电脑管理员的我,就开始细心研习DEBUG程序的各种用法,至今有十五年之久。因此对我来说,任何企图阻挡我进入其网站核心部位的防范措施,都是徒劳的。而我拒绝为我现在服务的这家保险公司编制加密程序,是因为我相信,总有一天,也有人会像我那样解破我的密码使我丢人现眼,甚至丢饭碗。

    那个附件的密码是112799,是发信人发信那天的日期。我一面喝白开水,一面敲几个字母键,密码就自己跳出来了。用密码打开这个附件,里面果真是一个故事。因为闲着无聊,第二天我就把它打印出来。也许看这个故事看得太投入,错以为是自己写的了,所以在打印之前,居然改动了其中几个并非非改不可的字。

    这个故事是这样的。

    我于一九五六年出生于江南一个其村名为宥里岗的村子里。我曾祖父的曾祖父,是一位做了生意又做官的本地名人,他死于一七九八年二月。除偶尔一次在一间黑屋子里看到过我们胡姓人家的家谱,确切知道我的这位六世祖生了几个儿子,并由此知道他娶了几房妻妾外,我对他的了解,完全来自于眼下书店里的那痛快写他的传记和小说。在我的印象中,至少有十七八本各色传记,以及两倍于此的各色小说,在其书页中绘声绘色地模仿我六世祖如何跟乾隆皇帝及花楼女子说话。由于这些作者的资料来源各不相同,以及他们放纵想象力的胆量有大有小,这使我无法断定我的六世祖一生中与其有过性关系的女人是几百还是几千。后来拍了五十六集的电视剧我一集也没看。这时我已经从单位上辞了职,开始忙碌起来,无暇捧一杯清茶──有时是白开水──看那些闲书,从上班看到下班,自然也不看电视了。

    我看那本家谱的时候,已经读大学了,这在我们宥里岗是破天荒的大事情。从此以后,村里人对我刮目相看并开始尊敬我,连那些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太也对我点头哈腰,仿佛我已脱胎换骨,不再是以前那个一巴掌打不出半个响屁的蔫孩子。那本家谱不在我们村里,我是走了七八十里山路,走到另一个也是胡姓人家是大姓的村子里才看到它的。当时我抱拳作揖的动作不够规范,也不会抽水烟,给我看家谱的那间小屋黑漆墨沓,刚进去的时候什么也看不清,差点把那家人家挂在墙头的钉耙碰掉地。那是一位鹤发童颜的谦谦老者,一手拿水烟筒一手拿引火用的纸棒儿跟我说话。我再次作揖与他告别时,也不曾见他打火点烟。尽管他屋里空荡荡的,没一件像样的家具,我猜除了那本胡姓家谱外,只有放家谱的那只硬木盒子最值钱,可是这位老者气定神闲,仿佛比陶渊明还陶渊明。那是一个山清水秀的村庄,几只白鹅在柳树下觅草觅虫,天上是白絮般的云朵,不像我们宥里岗,一出村口就望得到城里的几柱黑烟囱。

    那儿的胡家不是我六世祖的后代,因此我六世祖的名字在那本两寸多厚的家谱上,并不比其他人更显眼。若不是我反复查阅,可能就无功而返了。由此我才知道,我六世祖的长子长孙一脉,在邻县的一个著名小镇上。如今那个镇子越来越大的名气,与我六世祖生前营建的那九进老态龙钟的祖屋,以及祖屋前的那两座玲珑石桥不无关系。可惜乾隆皇帝御赐的一座石头牌坊给红卫兵砸掉了,我六世祖的正妻是诰命夫人,那座石头牌坊是皇帝给她造的。

    我和林莉一起去那个小镇时,她还住在她自己家里。我们坐的是一部日野豪华客车,车子里既有说话响亮的东北男人,也有脸色土黄但眼珠子转个不停的广东女人。就像去别处一样,自然也有为数不多的几个讲英语的白种人点缀其间。我没说我是胡某某的后代,即使在林莉瞪大眼睛仔细阅读我六世祖的石刻家训时,也忍住没说。林莉总是挽着我的胳膊走路,这时总有一些女人仔细看我并莫明其妙。她们猜不出我这个其貌不扬的跛脚男人,究竟施展了何种法术,使一位漂亮女子倾心于我。而看我的那些男人,也只有羡慕和嫉妒的份儿。当时林莉才二十四岁,比我晚出世十二个年头。

    与其说林莉对我一见钟情,还不如说她对我的某些诗作印象深刻。结婚前我几乎天天写诗,既然工作之余没女人约我一起出去,而我也约不到女人,所以把同龄人花在花前月下的时间,以及随之而来的侍弄儿女的时间,都用来写诗了,后来结婚了也没放弃。我以为我写的诗只有我一个人懂,谁知林莉对它的理解比我还透彻。从那时起,我才明白一个常人不易明白的道理,这就是,诗人的诗是有生命的,它会落在乐意读它的读者中发芽生长,其结果连诗人自己都无法控制。那时有人开始叫我诗人了,且冠以“年轻”二字着意抬举我,其实我比年轻诗人,如海子、麦戈等等年长得多。每个写诗的人都知道,海子弃世的时候才二十五岁,麦戈比他还小,他们的年轻才货真价实,且永恒不变。不过我是宁愿放弃诗也不肯放弃生命的,跟我一见面林莉就问我又写了些什么,我实话实说,现在不写诗了。她惶惶不安:“你也像他们一样写小说了?”林莉所指的他们,是那些因诗歌稿酬实在菲薄、才改辕易辙写小说的诗人。那些诗人写小说文笔流畅,与他们先前写的诗一样优美动人,只是林莉不喜欢。

    我们坐在低矮的圈椅里,隔着同样低矮的圆茶几,一起喝速溶咖啡。我注意到茶几上的一朵暗红色的玫瑰,是名副其实的鲜花而不是塑料花;它正含苞欲放,花蕾上滴着清晨洒它的水滴。那是入秋后的一个宁静的上午,我们所坐的这处消闲茶座设在商场顶楼,隔着落地窗居高临下,能看见下面十字路口被红灯挡住的像瓢虫般大小的车辆,和蚁群一样移动的行人。因为这家商场专门卖有钱人才买的高档商品,所以几层楼面常是空荡荡的,只有寥寥数人走动。

    墙角那边的一对男女正手握着手絮絮叨叨,反复讲他们各自的配偶对他们的好与坏。那个女人的脸有些苍白,头发也干枯得没有光泽,而且身子像刚做了手术似的有气无力。林莉瞥眼看她时,脸上露出不屑的表情。我们一起坐了两个多小时,林莉不爱喝那种咖啡,所以只抿了一口就不碰它了。我问要不要来杯茶,她说这种地方不会有什么好茶。虽然她的咖啡慢慢放凉了,可她看我的目光却越来越火热。我知道她看我的脸比我看她的时间长,并猜出她已经喜欢我了。若不看我走路的样子,刚穿上西服的我,似乎与这位长裙长发的美貌姑娘一起坐谈并不惹眼,至少我五官端正,也不显老,手伸出来也不难看。而最关键的是,当时我口才不错,不加思索便可说几句笑话活跃气氛。到我们起身下楼时,我不再担心她看我跛脚的样子心里难受。

    午餐是在一家川味火锅店吃的。她说她能吃辣,于是我要了一份鸳鸯火锅。那火锅一半是辣味红汤,一半是不辣的白汤。奇怪的是,平日爱吃生辣椒、自以为能吃辣的我,居然被红汤辣得鼻涕眼泪一起流出来,而林莉却没事似的,只是偶尔拿自己包里的餐巾纸擦擦嘴;怕是嫌不卫生的缘故,没碰餐厅小姐用竹碟送来的热水毛巾。

    我对她讲我不是城里人,她说她知道,不过我没说海子和麦戈也不是城里人。以前有人捧我的时候,把我跟这两位天才诗人扯在一起惹我生气。我既不是海子,也不是麦戈,否则我不会不写诗,也不会不弃世自绝。林莉一气背出我早期写的好几首短诗使我吃惊不小,而我本人对那些诗的印象却已经模糊不清了。我们坐在计程车上继续说午餐时没说完的话题,车子正开往我住的地方。那是刚租了不到半个月的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里面的家具也是刚买的,打开衣柜门可闻到新鲜的木屑味。

    我说过我屋里没有一页诗,林莉点点头,不改既定主意,非要看我的居所不可。她背着皮质柔软的小包包,两根背带细细的,斜着从两边勾勒出她那丰满迷人的如丘阜般隆起的一对前胸。她背这样的包包,使她显得比实际年龄更年轻更稚气自然也更可爱。

    走楼梯时我让她走在前面,其实我走路比正常人还走得稳当,可是这时的我,早已习惯走在女人后面,尤其是上下楼梯的时候。屋里的装修无可挑剔,房主是个独身女人,她的年龄和身份及职业我无从猜测,就像我猜不出她脸上的那些脂粉到底盖住了怎样的一个真实面孔。不过我看得出她对室内装修很有眼光,自然也看得出她为此花费了多少心思和钱财,这在我第一次来看房子的时候就印象深刻。女房主说她买了大房子,所以把这儿租出去。我没还价就付了一年的房租,于是她夸我是爽快人,要跟我多说一会儿话。其实我之所以这么爽快,是不愿过多观赏她那张因脂粉抹得太厚要掉下来的难看面孔,以及面孔上的那两个深不见底的黑暗眼洞。那时候,我还没看惯这样的面孔,有些大惊小怪。后来见怪不怪的时候,才多次跟这样的女人共进晚餐,且谈笑自若呢,只当玩一回假面舞会。

    林莉见了卧房里光洁细密的德国地板赞不绝口,自然也夸我选购的家具颇有品味,说它们的颜色和式样,与地板、墙板及头顶的天花板和谐无瑕。最使她感动的是,矮床那边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阿拉伯地毯,因为她知道那是从我们喝咖啡的那家高档商场买来的,只有那儿才卖这种货真价实的名贵地毯。她说她鼓动他父亲买它时,她父亲说了一句她不爱听的话:“等你出嫁时给你买。”说这事的时候,我们在这块地毯上已做爱多次。

    决定我一生的命运的最重要的也是最令人吃惊的一件事,其实不是那次我给单位领导小心翼翼地递辞职书,并被迫结结巴巴地向他解释我以后如何过日子;也不是那次我专程去广州问一个在一起喝酒时曾答应借钱给我出诗集,不在乎我什么时候还,甚至还不还都无所谓的大学同学,开口借五十八万块钱并如愿以偿;当然也不是我突然变得西装革履,走路时把头抬起来横眉冷目,甚至住起好房子来;而是我和林莉见面的当天,就躺下跟她做爱,弄得她很疯。即使我现在坦然将这件事说出来,并佐以细节来证实,我想凡认识我的人,不管是以前认识的还是后来认识的,不管是自以为我会巴结他们的或自以为我与他们交情深厚的,都不会相信。在他们看来,这种事情不可能在我身上发生,除非日头从西边出来。那天晚上,林莉挽着我的胳膊与我一起出去逛夜市的时候,一个仍在我原单位当会计的长脸女人见了我们,就像见了海市蜃楼一样奇怪而惊惧。自从我到单位报到那天起,那个女会计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我与前妻结婚时给她发喜糖,她推到一边不看我,只顾埋头记流水账,好像单位领导正迫不及待地等着她写出那几行歪歪斜斜的数目字以决定下一年的企业方向。那时候单位上有人猜测这个女会计要我娶她女儿的迫切心情,比她女儿还强烈,甚至有人臆断她女儿之所以调到我所在的工艺科当晒图员,是她私下请托单位领导的结果;而她与那个领导的暧昧关系,是我们科茶余饭后的热门话题。我心想,如果她不认为她与领导说得上话,就可以瞧不起我给我下马威,也许我和她女儿会亲近起来。说实话,那是一位性情腼腆的好姑娘,做事情干净利索,而且天生喜欢做事情。在我看来,没有哪个女孩比她更勤劳或更善良,可惜我与她失之交臂才痛悔莫及。听说她嫁人时已经三十六岁了,说这话的人多少有些幸灾乐祸,表面上好像担心她生小孩生不出来。那时候,我迟迟未婚是我们科长最头疼的一件事,他说他有女儿的话,一定给我做老婆。他说他见过的男孩中,没一个像我这么老实的,见谁都这么说。遗憾的是,那些一心嫁给大学生的女孩子与我见面后,都不愿多看我一眼,尽管她们自己的相貌也有这样或那样的明显缺陷。

    林莉是知道我结过婚的。当初我们通了几封短信,她知道我的一些事情。她要见我的愿望与日俱增,即使我把自己说成是几乎无法走路的瘫子,也未能动摇她非见我一面不可的决心。见了面她说我不是瘫子是骗子,并说再也不相信我了,幸好只是嘴上这么说说。我吻她时她猝不及防,压根没想到一个她所尊敬的、甚至有些崇拜的跛脚诗人会这么无赖,这使她既意外又兴奋。她回吻我的时候,把舌头伸到我的喉咙里,像蛇一样前后游动。一起吻了好久,我才动手剥她的衣服,那是一件出自贵州苗家少女之手的蜡染蓝印花长裙。她的身子抖了一下,面孔刷地像玫瑰一样红。后来我们一起躺在地毯上平静说话,她偎在我的怀里,给我讲她自己的事。

    她说她初尝禁果是在大学三年级的时候,不过比起她的一位同宿舍的好友已晚了三四年。那个女同学毕业后到美国去了,现在还常打电话来。林莉读书的那所学校,是坐落在北京北郊的一所历史悠久的名牌大学。打开英文版的《不列颠百科全书》,查得到它的几位著名校长。那是一个开始下露水的月夜,一个当时她很喜欢的男孩陪她出来散步。地点在校园后面的树林里。她说当时到底是他想要她,还是她要他要她,至今仍没弄清楚。事情发生得很快,不容她细想也不愿细想。那个男孩体格健壮,每次学校开运动会撑杆跳都拿冠军,而且到市里去比赛也曾独占鳌头呢。那时她喜欢他腾空鱼跃时的矫健身姿,也喜欢他小心摸她时的温热手感。总之她被他迷住了,同时她也迷住了他。于是一些比她更漂亮的女孩开始嫉妒她,开始说她的坏话。可后来有一天,她突然心烦意乱,也突然爱理不理地对待那个男孩,使男孩莫明其妙。她说他在她面前哭过一回,但没说以后的事,我也没好奇问她。

    两年后,我和林莉一起搭飞机到广州去。我的那个广州同学在一家蛇肉馆请我们喝洋酒。林莉在酒场上的老到和酒量,竟使我同学吃惊,自叹难以望其项背。尽管他自称喝过的酒比我喝过的水还多,可在林莉面前不敢说半句大话。我仍像以前一样古板,滴酒不沾,也不抽烟。我同学原以为林莉是我的随身秘书,并暗示我艳福不浅,其实一直是我给林莉当秘书。我总是待在林莉办公室隔壁的一间小屋里不出来,除林莉外,谁也不知道我成天在里面忙什么。林莉的名片是一家广告公司经理,而我从没印过名片,也没任何头衔。那次我们去广州是给我同学还本付息。他接过我给他的那张大额汇票瞧了又瞧,不相信是真的。他说当初之所以给我借这笔款子,是因为如我这样的人也下海做生意使他觉得可笑且可悲,生怕拒绝我使我绝望,一时想不开往珠江里跳。他说从没指望我什么时候还钱,只当打了水漂失了财不敢跟老婆说。

    我们单独在一起的时候,他一面用客房里的大头火柴悠闲点烟,一面瞅着林莉扔在大床上的那件法国风衣,等我拿香港电水壶沏碧螺春。林莉下楼到对面的美容馆涂面膜去了,这是她每日的功课之一。也许该说的都说完了,我和我同学陷在沙发里彼此沉默了好久。我想找一个新鲜话题但找不到,后来他问起我前妻和孩子的情况,我们才有话好说。

    那年他来我家看我,漫不经心地看了我几行诗就丢下了,抄起手机给其他同学打电话。其中一个电话打到澳大利亚去了,那是一个我至今也没记住其英文名字的滨海城市。他说可惜我们班最漂亮的女生,嫁给了定居在那儿的一个台湾老头。他说他去澳大利亚做羊毛生意的时候,特地上门拜访了她。他说那个台湾老头除了有点钱,哪都配不上她,而那点钱在他眼里实在算不上有钱。他跟那个女同学说说笑笑聊了半天,关机前他要我也说几句。这时我脸红了,还像在学校里一样腼腆胆怯,结结巴巴的什么话都说不清楚。她说她看到了我写的诗,是从当地图书馆收藏的一堆中文杂志上看到的。她说没想到我会是一个诗人,大概在她看来,我写出一两篇光学论文,登到美国普林斯顿大学的物理杂志上一举成名,也不及我写诗使她意外。她问我有几个孩子,我说就一个。她问是男孩还是女孩,我说是男孩。她说你来澳大利亚一定来看我,我点头答应。后来她寄给我几张她和她丈夫及三个女孩的全家福,其中最大的那个不是她的。从照片上看,她丈夫虽然比她年长,但远没有我想象的那么老。他们夫妻两个亲密偎依的样子,尤其是在他们自己家的游泳池边那样亲密偎依,使热恋中的年轻人都羡慕。

    我前妻对我的失望,就是从那天开始的,她原以为我是同龄人中最出色的一个其实不然。那天我的广州同学拎来一篮子外国水果,其品种和色彩的搭配都相当考究,光那只用彩色纸头绕来绕去的长把篮子,就看得我前妻眼花缭乱,那是她平生第一次品尝美国脐橙及泰国柠檬。当时我儿子的牙齿还没长全,肚子也不大好,所以那篮水果大都送了人,只留下放水果的长把篮子盛线头线脑搁在缝纫机上。以前我们最头疼的是,我们夫妻两个收入有限,常还不起欠人家的人情,这回才扬眉吐气拿得出手。于是我们想起了所有帮助过我们的朋友和同事,把那些外国水果小心翼翼地摊在餐桌上,怕滚掉地给摔烂了没法送人。一份份分好后,装入大小合适的纸袋,将它们沿墙根整齐排列。我的前妻在街道上糊纸袋,所以这种袋子我们家很多,且品种齐全,一沓沓搁在衣柜里平时用不上它。那天夜里我儿子睡得很香,他睡在我自己动手打的一张小床上。打床时所用的木板,是拆了厂里的几个废包装箱拿回家的。幸亏孩子还小,他翻身时的吱嘎声音,还不足以吵醒我和我前妻的睡梦。那天夜里我前妻老是翻身,怎么也睡不着。她对那个广州同学印象深刻,使她惊讶的不是那个同学雄壮挺拔的个头,也不是他那胡髭浓密的脸颊,更不是他的领带上夹着一枚镀金的领带夹,而是这个男人脚上的白袜子居然雪白雪白。她每日白天糊纸袋、晚上踩缝纫机的辛苦和单调,不仅使她渐渐失去了脸上的光泽,而且也失去了本来就不够丰富的想象力。她无论如何也想不到我同学每日至少换一双新袜,这在我们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事,而这个广州同学却认为非如此不可。后来他耐心教我吸引女人的种种办法,并向我讲解吸引女人的种种好处时,我已经有钱像他那样奢侈消费了。

    也许是过分注意到那双棉质白袜并印象深刻的缘故──一个不够大胆的女人在与陌生男人见面时,往往看得最多的是男人的鞋子和袜子──从此我前妻对穿其他袜子的男人,自然也包括我,都看不上眼。于是她不再认为那些从北京从上海从成都寄来的、里面往往藏有我一两首短诗的文学杂志神秘莫测,而且也不再认为每次去邮局签名拿稿费,是我们平淡生活中令我们欢呼雀跃的一件事。她说即使加上我们谈恋爱那段时间拿到的钱,我所有的稿费也不够买一篮那样的水果。这确凿无疑的事实,使我哑口无言。我想说我们也时常买水果吃没说出口,怕她一时冲动拿外国水果比国产水果丢国家的脸。从此以后,她不再夜夜踩缝纫机赚几角几分外快到午夜时分才上床,而且她终于相信我多次说过的那句话是真话;以前我说写诗不可能叫家里发财她不相信。她得知一个波兰女人因写诗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身上的钱袋突然鼓起来,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日子。那时我们还没小孩,周末常去郊外野餐。有时还光着脚下水田钓鳝鱼,这可是我最拿手的活儿。阳光照亮了她那张还算上秀气但长满雀斑的圆脸,使她信心十足。那时候,她没有任何理由不相信写诗若写出名堂来,必然名利双收。尽管她从没读过我一行诗,但坚信我天天写诗拿诺贝尔奖或别的什么奖问题不大。她是个能吃苦的女人,不让我做家务活。我们偶尔吵一架,也是因为我抢在她头里洗了碗或拖了地,使她闲下来生闲气。有人说列宁说过一句话,这是从一本杂志上看到的,不知是真是假。这句话是这样讲的:“做家务使人愚笨。”虽然我认为它字数太少,不像那些耳熟能详的领袖语录那么长,而且深度也不够──这是我疑心不是列宁原话的主要原因──但仔细想来,觉得这话不无道理。由此我得出与之相关的另一个结论,这就是:“不做家务使人聪明。”至少我和我前妻是这样。

    我不会对别人说心里话,但我经常自说自话地把自己捧一下。我会大言不惭地对自己说,这些年你干得不错,终于跑到前面去了。以前跟你一起站在起跑线上的那些人,都被你远远甩到后面了,如今连人影都看不见。将来谁写中国诗歌史──也许还有人有兴趣写这玩艺儿──都绕不过二十世纪九十年代的你。我不算笨,换句话说,即使把我塞到任何一堆聪明人中,也不会降低其整体素质,这是我前妻以前承认过、后来却坚决否认的一个情况。后来她不大做家务的时候,也聪明起来了,而与之对应的是我开始发笨,且越来越笨。一天夜里,她问我喜欢协议离婚还是上法院离,我竟傻头傻脑地问她谁跟谁离。

    她要房子的话就得要孩子,否则房子归我。权衡之后,她把孩子交给她妈照看,自己独占了那套房子。那也是一室一厅的房子,墙面和地板一直没弄过,卫生间也没贴磁砖。我夹着一床被子在客厅里站了好久,她问我还有什么没拿。我没说我想搞一桶墙粉把屋子刷一下再走,怕她说我假惺惺。当时她已辞去街道上的工作,整日跟邻居玩麻将,甚至一面玩一面抽起香烟来。据说她玩麻将玩得不错,总是赢多输少,而且越玩越大,连几十年的老麻将都怕她。我每月来她这儿给她付儿子的抚养金,她拿开嘴边的半截香烟问我现在还写不写诗了。

    我前妻不阻止我看望我儿子。那时候我儿子天天在她妈那儿。像扔掉一个多余的包袱一样,她把儿子扔给了那个老太太什么也不管。瘪嘴老太太只会讲含混不清的宁波话,我儿子也跟着她学这种土话叫我听不懂。老太太要上街买菜的时候,就把我儿子拴在床脚上不许他乱爬,担心小孩爬到厨房里拧煤气阀。有一天,我们科长叫我去机械局开会我没去,腿一骗就骑了车来看儿子。我想带他去动物园给小猴扔果皮吃,因为不知道宁波人怎么说“猴子”,所以特地从一个女同事那儿借来她女儿的写孙悟空的图画书指给儿子看。老太太不在家但门开着,上了岁数的人记性不好,下楼时不是忘了锁门,就是忘了带门钥匙。

    进屋的时候,一只无主的瘦狗从我胯下逃走。地上是一行狗爪印从里屋湿漉漉地拖出来。我儿子在里屋朝我傻笑,他怕那只狗吃他拉的屎,一屁股坐在屎堆上不起来。他不仅打翻了外婆给他的塑料水杯,还撒了一泡尿,搞得屋里水漫金山了。待我把孩子和屋子弄干净后,才看见老太太弓着腰,吃力地往顶楼上爬。那天我没带儿子去动物园,而是直接搭长途车回我的老家宥里岗,我把我的儿子交给我姐姐掉头就走。我姐姐问我出了什么事,眼睛这么红,像跟谁吵了架似的,我说没什么事。上车前我对她说,下月寄钱来。

    回到单位,我们科长问我为何无故旷工,我把刚写完的辞职书递给他。他说这样就没劳保了,我说这我知道。他劝我三思而行,并再次提醒我他退休后的科长位子非我莫属且指日可待。

    现在我儿子在郊外一所聘了外国人教英语的私立学校读小学,每个周末都接回来跟我们住两天。林莉说我儿子跟我一样,也不爱和生人说话。她给我儿子买了一箱子巧克力,也未能使他多叫她一声姨。有时候他妈也来看他,或者由我送过去给她看,她猜不出我这个瘸子是怎么认识林莉的。为最终得到对儿子的抚养权,我给了她一笔钱。因为这笔钱数目不小,她大喜过望,不仅苍白的面孔忽然大放光采,而且内心的母性也于沉睡中苏醒。此后她包揽了给儿子洗头洗澡洗衣服这些事情,还经常上街给他买汉堡包吃。

    林莉常说我忠厚老实心眼好我不置一词。如果,我心想,她知道当年她跟她父亲在那家商场一起讲那块阿拉伯地毯的时候,我一直跟在他们后面,跟了两个多钟头,就不会这么说了。以前我对世界各地的选美活动总嗤之以鼻,但本地有史以来的唯一一次选美比赛,我却一场不落地看了好几个星期,是在电视上看的。离婚后我住在单位的单身楼里,尊重舍友的欣赏趣味是我应尽的义务,如果我非看《新闻联播》不可,另两个人会跟我打起来。

    进入最后一轮的几位漂亮小姐中有一位是大学生。据说不是因为她的相貌及气质不够,而是因为她的父亲在银行存款有限,不敌对手的父亲向组委会赞助的多,才屈居第二,令本地市民既叹惋又愤怒。这个备受委屈的漂亮小姐,就是后来给我写信,一定要见我一面的林莉。如今她替我当广告公司经理已如鱼得水,公司的生意也顺理成章地越做越红火。而且,她已经习惯于到处有人喊她某某小姐,连市长见了她也这么喊。她被冠以的“某某”二字,就是我和她所在的这座江南城市的市名。博尔赫斯认为,故事确切发生在什么地点无关紧要,所以我故意隐去故事中的真实地名,不给自己添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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