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有你的时候时间短-黑色的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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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列车若不晚点,将于明天上午十点钟抵达终点站乌鲁木齐。天早就黑了。我发觉那圆圆的月亮一直跟着我们的车窗,射出清寒的冷光。那一望无际的茫茫戈壁在月光下显得朦朦胧胧。每当列车驶过那些只有两三幢矮房子的小站时,总能看见一位恪守职责的铁路工人对我们行注目礼。

    那两个男孩已经老老实实地躺到自己的铺位上去了,大概怕带他们出来的白发祖母再啰嗦,只是关了声音玩游戏机。然而直到他俩都闭上眼睛睡着了,我们这厢硬席卧铺才真正安静下来。

    我在喝浓茶。那个睡上铺的陌生人还坐在我的铺位上看书。他面容清癯,脸色稍黑,眉毛又粗又硬,下巴刮得光光的。他那高高突起的颧骨,使阴郁的眼窝显得很深。他穿着黑衣服,很少说话。跟那位即使睡着了也大声打呼噜的推销员截然相反的是,这个我猜不出有多大年纪的矮个男人只安静得像一块哑默的石头。

    他正聚精会神地读我带出来的那本小说杂志。我们已经在列车上一起度过了三个夜晚。我想跟他聊聊,可几次都话不投机,只开个头就说不下去。

    “你觉得这篇小说好不好?”我趁他抬头沉思时问他。

    “不好。”他摇摇头。

    “为什么?”我又问。

    “写小说的往往只写他本人不明白的事。”

    我没敢告诉他我就是那篇小说的作者。我把它带出来,是想在火车上读一遍,看看编辑先生给我改了哪几处。

    这时,陌生人继续对我说,“作家总是一厢情愿地希望自己能够把现实生活中的某个人或某件事如实写出来,可是除了偶尔能获得一些廉价的捧场外,往往白费心思。他们惯于把贫乏浮浅的,或是貌似深沉的各种想象代替现实生活,还自以为是,得意洋洋。”

    “你大概只喜欢读哲学,或者历史?”

    他瞪我一眼没回答。

    我想他至少比我大五六岁。夜深人静了,只有滚滚车轮在冰凉的钢轨上发出单调的隆隆声响。

    “当然,”我对眼前这个令人望而生畏的陌生旅伴说,“你没说错,但说得绝对了点。因为谁也无法像数学家叙述数学问题那样,用准确无误的专业术语表达现实。”

    “不!”他说。“你没听懂我的意思。我是说,那些人只道听途说,瞎写一通。他们不懂得生活是什么,却自以为是行家,并摆出诲人不倦的恶心样子。”

    “那你说生活是什么?”

    “是被铁蹄践踏的石头和践踏石头的铁蹄。”

    看来我又碰上一个愤世嫉俗的厌世者了。我能理解这种人,因为十年前我也说过类似的话。

    “你能否给我说件事,证明你的石头理论?”

    他抬起头,盯着我的脸,眼睛里冒出凶狠的目光。如果此刻我们在一片黑暗的森林中对话,我肯定被吓得灵魂出窍。幸好只隔了片刻,他的眼睛又恢复了原样。也许我不应该扰乱一个容易激动的陌生人正在努力平衡的内心世界。他决不会像那位年轻快乐的推销员那样常常跟我们笑话;说他妻子鼻子怎样塌,眼睛怎样细,出门总是忘了戴胸罩。即使面对那两个天真活泼的小男孩,他也绷着脸。我想,若要从他这种人嘴里问出什么私事,那简直白日做梦。我喝了两口茶,准备上了厕所就睡觉。可是,等我从过道上走回来时,这位陌生人突然变得温和起来。他问我愿不愿意听一个小故事,他说那是他朋友的事情。我装作漫不经心的样子点点头。不过我很奇怪,他此刻说话的声音已变得很轻,很软,很柔和了。

    现在我凭借我的记忆,尽量理顺这个故事的来龙去脉,并把它写出来。我要申明的是,其中某些细节出自我本人的想象,但这些想象仅仅为了使读者看得顺眼些,而不是要突出什么,或贬抑什么。

    有一天,一位只差两个星期就要过三十五岁生日的大龄男子终于跟他的女朋友吵翻了。她比他大十三岁,离过婚,身边有个儿子。

    “你自己说过,你要等我写小说写出名堂再结婚。”她冷言道。“你说过这句话。”

    “我想领了结婚证,我们就能弄到一套像样的房子。再说,要是我们马上结婚,这对你写小说有利无弊。我知道怎样伺候你。”

    毛奇说这话时把唾沫咽到肚子里。他不明白今晚为什么对她如此苦求。屋里只亮着一盏罩了黄罩子的台灯。她坐在床沿上,看他的书。这间屋子很小。大概楼上人家已经睡了,好长时间没听到脚踏楼板的咚咚声响。

    “你以为我没有你就写不出小说了?”

    她抬头看看他的眼睛。她生气时面孔很丑,嘴角撇出不以为然的冷笑。她的上眼睑盖住吊上去的半个眼球,底下留出一大块平板的眼白。她还像少女时那样留着长头发,但不结粗辫子了。如今她那枯黄色的头发已可怜得没有一点光泽。此刻在灯光下看她,能看出她额头上显老的两道皱纹,不过她写小说写得很好。然而十多年来她从未给杂志社投过稿,因为她要把她的小说修改到尽善尽美的地步才肯拿出来。

    “我们应该结婚,”毛奇对她说,“别再拖下去了。”

    “我怎么拖你了?”她怒火填膺,“我没要你等我!”

    “算了算了,你总是说这句话。你不想想,我们结了婚总比现在一星期见一面要好得多。”

    “我不想结婚,”她高声叫起来,“我讨厌结婚,决不结婚!”

    “都过了八年了,”毛奇说,“你怎么还没忘掉那个无赖?”

    “我讨厌你们男人。”

    “也讨厌我?”

    “是的,也讨厌你!”

    “为什么?”

    “你们只想找女人睡觉,还美其名什么结婚之类的好词儿。”

    “我和别人不一样。”

    “怎么不一样?”她板着脸问,“结了婚也不碰我?”

    “我能做到这一点。”

    “算了吧。”

    “你不相信我?”

    “我今晚从你的眼睛里看出你要我跟你做什么事,别忘了我结过婚。”

    “你把我看成什么人了?”

    “你以为你是什么人?你们男人都一个德性。”

    “别的男人也像我这样跟一个比自己大十三岁的女人交朋友?”

    “你说过你喜欢我,可现在又反悔了。你以为你很高尚,其实是伪君子。一个卑鄙的伪君子。”

    这时毛奇朝她大声怒吼:

    “滚出去,你给我滚出去!”

    他平生最恨别人说他伪君子。当他看到唐家瑞咬牙切齿地吐出这三个字时,立刻火冒三丈。他把她从屋里撵出去,决心与她一刀两断。

    她在黑暗的楼道里摸钥匙开门。她儿子还在看武打书。一扇旧红木屏风将两张单人床隔开,她睡在里面。其实她夜里很少睡觉,常常通宵达旦地写小说。此刻她从她儿子的床边走过时,那个读高中的男孩只瞥了她一眼,不跟她说话。她走进去开台灯。写字台上堆着乱七八糟的书籍和手稿。旁边立着一个高得快挨到天花板的大书架。她出去泡茶,准备再写个通宵。她若不喝茶一个字都写不出来。可是,家里的五个热水瓶都空空如也,她只得开煤气灶烧水。

    换了衣服,走到儿子床前。“明年就考大学了,你怎么还天天看金庸小说?”她责问他。她总是在等炉子烧水的时候教训他几句。“你要是有本事让学校保送你读大学,我把金庸的书全买来给你看个够。”

    “我不想读大学。”

    “那你想干什么?”

    “跟别人合伙开厂。”

    “你是异想天开!”

    她见儿子又低下头看书,不理她了,便上前一把夺下他手里的《射雕英雄传》,将它扔出房门。“今晚跟你说清楚,你要么好好复习功课考大学,要么给我滚出去。”

    “是现在滚还是明天滚?”男孩平静地问母亲。

    “现在就滚!”

    儿子懒洋洋地从床上爬起来,踮着脚尖,从母亲和墙壁之间的空档中挤出去。他身上穿着廉价的广告衫,脚下拖着橐橐作响的塑料拖鞋。他跟她一样,也身材高大。

    “你别发火,”儿子用手抹了抹脸,“我这就走。”

    儿子真的走了。他把门钥匙放在餐桌上,拖着拖鞋走了。他临走前特地对她说了句“你多保重”,顿了顿又说,“你最好别那样玩命地写小说。我早就想跟你说这句话,可一直没说。真的,你别写小说了。你嘛,也就凑合着跟那个姓毛的结婚算了,老老实实过日子。”

    没想到儿子说出这种混账话。等她反应过来正要臭骂他一顿时,他已经开门走了。他跟他父亲一样,也是个没教养的混账东西,唐家瑞在心里骂道。

    这一夜她没上床睡觉,也没写小说,只是呆呆坐在桌前沉思。我怎么变来变去还是变得跟我妈一模一样,她正这么想。我妈生前对我也是不闻不问,冷若冰霜,好像我不是她的孩子。不过她对我爸很好。当她确信爸爸自杀后再也救不活了,自己也吃安眠药寻死。她吃两百粒苯巴比妥时根本没想到她还有个女儿。而我呢,只顾写小说。这几年我总是让儿子吃方便面,没给他做过一道像样的菜。他能忍受到今天也不容易。奇怪的是,他从不跟毛奇说话,似乎对他反感,可他仍劝告我跟毛奇结婚。看来明天得请个假,把他找回来。

    这时窗外已曙色微茫,天要亮了。

    这几天毛奇一直绷着脸。跟他一起管钢材仓库的那个胖女孩见他心情不好,便远远地坐到仓库门口,不敢跟他说话。她身上喷了法国香水,那种呛人喉咙的浓烈香味正毫不客气地钻进毛奇的鼻孔里。他现在没心思跟这个女孩介绍北美的爱斯基摩人,否则他会罗哩啰嗦地解说爱斯基摩人与蒙古人之间的部族关系,并详细描述爱斯基摩狗的黑毛有多长,最后还要指出爱斯基摩人的蒙皮船和海豹皮船有什么区别。不论说什么话题,他都能连续不断地跟这位衣着俗丽的女同事讲半天。除非有人进来提货,或者下班铃响了,从不轻易搁下他感兴趣的话头闲着它。

    他明知道唐家瑞是个怪女人,可还是喜欢跟她在一起。也许这世上只有他一个人看出这女人有写小说的天才。八年前当她滔滔不绝地议论法国女作家杜拉斯时,他还不清楚杜拉斯是哪国人,干什么的。尽管她从没跟他说过她喜欢他,可是她像一块磁性强大的磁铁,一开始就牢牢地吸住了他。现在回想起他跟那个与他青梅竹马的女友断然分手的情形,心里苦涩得要呕。有时候,他不得不提醒自己,说他爱唐家瑞,只爱她一个女人,并努力否认只看重她那回味无穷的小说笔调才每星期见她一面,直至今日。一个死了父母,又被丈夫离弃,而且对自己的亲生儿子也从不表示母爱的女人,如果不是真正喜欢写小说,并且具有这方面的天才,那么她绝不可能写出那种使人荡气回肠的好小说。这种怪现象也只有毛奇一个人能理解。可是,这个从来都不肯让他吻一下的女人居然在他俩相识八年之后,突然骂他伪君子,这使他受不了。她以前笑话他时他也不高兴,甚至一连好几个星期都不理她。然而,当她打电话来,要他帮忙买洗衣机或电冰箱时,他又消释前嫌,欣然而往。他现在想,这回不一样了,既然要跟她一刀两断,就不能再心软。

    “毛师傅。”这时胖女孩走过来,打断他的沉思。“你一封信。”

    “谢谢。”

    毛奇接过信,把它搁在铺着黑橡胶垫的大桌子上。他准备下了班,回到自己的那间小屋后,再拆开看它。胖女孩又坐到门口,朝浓荫密布的槐树林傻望。此刻离下班还有两个钟头呢。

    那个信封是粉红色的,有点淡淡的桂花香。信封很薄,里面大约只有一张纸。她从不用红信封寄信,毛奇突然这么想道,她最恨红颜色,尤其是粉红色,于是立刻拿起信封看正面。寄信地址是本市红舞鞋乐队。从那几行既娟秀又老练的笔迹上看,像出自一位成熟女人之手。

    毛奇用长长的小指指甲细心挑开信口。这是尚文娟寄来的。她请他周末下午五点钟到体育场门口等她,要跟他说件事。

    真奇怪。还是在苏北下乡时分手的,都七八年没来往了,她怎么知道我在这里。毛奇有点兴奋。他想尚文娟还在拉小提琴,可是不知道那家著名乐队在哪条街。

    “你现在还写诗吗?”尚文娟问他。

    “不写了。”他咬住嘴唇,注视着眼前这位衣着得体的漂亮女人。她跟他同岁。

    “为什么不写了?”

    “不为什么。”

    “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一般吧。”

    “你肯陪我一起去幼儿园接孩子吗?”

    “当然可以。”

    尚文娟终于松了一口气。她原以为这个以前就留着小胡子的矮个男人即使来了也不肯跟她多说话。他俩默默地骑车,穿过几条小巷子,来到清扬路幼儿园门口。她进去接孩子,毛奇扶着车把在外面等她。

    “这是我的孩子。”尚文娟摸着她儿子的头对他说。“今年五岁了,叫冬冬。”

    毛奇点点头。他看出那男孩面孔清爽秀气。

    “你能不能跟我到我家去一趟,认认门?”她问他。

    “我们就在这里谈谈,要不重约个时间?”他说。

    “去吧,好吗?”她侧过脸问。“如果你进了门觉得不自在,可以马上走。”

    “好吧。”

    毛奇踏进那套三室一厅的大组房后,看见了尚文娟的阿公阿婆,但没看到她丈夫。也许他还没下班呢。她给他冲了一杯速溶咖啡,然后叫儿子到爷爷奶奶那儿去。她把卧室门关好,也在写字台旁坐下。此刻她默默无语,不知该怎么跟以前的男朋友说她想说的事。

    “你爱人还没回来?”毛奇问她。

    “他不会回来了。”她说。

    又是一个被离弃的女人,毛奇心想。不过他没料想那个男人抛下这母子俩,是得癌病死了。这是两年前的事情。

    “你说说你现在碰到什么麻烦事。”毛奇面对这个眼睛发红的女主人说,“我将尽力帮助你。”

    “我还是要你爱我。”她平静地问他,“可以吗?”

    这双美丽晶亮的眼睛在恳求他。毛奇望着她那抹了浅咖啡色眼影的眼睑,觉得那微微翘起的眼睫毛很迷人。他小时候就知道她能长到多漂亮。如今她的腰身还是那么苗条,而且脖根也那么白净。毛奇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看见一把磨得锃亮的小提琴挂在床头,墙上有一幅描绘乡村小道的明调油画。他沉默良久,知道自己无法回避她问的问题。

    “你要跟我谈一件事。”他冷静地反问她,“就是这件事?”

    尚文娟点点头。

    “你怎么知道我在小木桥看仓库?”他又问她。

    “我问了许多人才知道你的下落。”

    “你现在可能有些名气了,”他说,“没必要找我这样的人。”

    “我爱你。”尚文娟看他没吭声,便接着说,“即使我跟我丈夫结婚时,我仍旧想着你。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喜欢你,一点都不知道。我以前对你说过许多刻薄话,伤了你的心,我一直很后悔。现在我向你道歉,并请你原谅我过去的任性。”

    “你怎么知道我现在还没结婚?”毛奇问她。

    “我丈夫死后我常常感到孤独。我知道你住在东河头巷,有时不由自主就走到那里,远远看你一眼。”

    “谢谢你。”毛奇深受感动。“不过我不可能马上用可以或不可以来回答你。我想你会理解我的意思。这么多年了,大家变化都很大,也许我们再也无法找到彼此感兴趣的话题,像从前那样无拘无束地闲聊。”

    “我不该要你马上回答我。”她说,“不过我希望你下个周末再来我家看我可以吗?”

    “当然。”

    “你想听我拉首歌吗?”

    毛奇点点头。

    尚文娟走到床边,摘下小提琴。她面对穿衣镜,含泪执弓。犹豫片刻后,她拉起一首名叫“多年以前”的英国老歌。想当年在苏北里下河畔做知青插队时,毛奇常常在她的小提琴伴奏下,唱他俩最喜欢的歌。

    请给我讲那亲切的故事,

    多年以前,多年以前。

    请给我唱我爱听的歌曲,

    多年以前,多年以前。

    你已归来我忧愁全消散,

    让我忘记你漂泊已多年。

    让我深信你爱我仍如前,

    多年以前,多年以前。

    听了这首曲子的优美旋律,毛奇也默默地掉下眼泪。也许尚文娟深知唯有这首歌才能打动他的心,因此不顾阿公阿婆怎么想,在这关了门的卧室里把它连拉三遍,直到毛奇起身要走。

    下个周末,毛奇如约来找尚文娟。当他在她阿公阿婆那充满疑惑与惊惧的目光中走进客厅时,仿佛觉得自己像个为作案便当而装成斯文样子的小偷或强盗。他朝那位擅长修辞学的老教授点点头,然后抿紧嘴唇不说话。老人只是出于天生的善良习惯请他坐下,给他倒茶,并对这个留着小胡子的客人说:“小尚再过五分钟就到家。”

    尚文娟搀着儿子开门进屋时,毛奇确实只等了五分钟。那男孩见他坐在屋里立刻拉下脸,尚文娟却笑容满面很高兴。她踩着轻快的脚步走进里屋换衣服,请毛奇等她一会儿。

    “我不喜欢你。”男孩走过来板着脸对毛奇说。

    “为什么,”毛奇问他,“嫌我脸黑?”

    “我不要你做我的野爸爸。”

    毛奇当即红了脸,他不是那种善于随机应变自嘲脱身的人。他为自己无意中伤害了这个男孩感到羞愧和尴尬。后来,直到有一天,他当面给这孩子修好了电动火车时,这才稍稍自在起来。男孩接着拿出一只坏甲壳虫让他修。他给那个铁家伙换了一组新电池,立刻又能爬动了。男孩乐不可支。那天他很自然地叫了毛奇一声叔叔。

    “你能不能给老人买点东西?”尚文娟问他。“他们一直待我很好。虽然他们平时也劝我改嫁,可是我真要嫁人时,他们却很难接受这件事。他们就一个儿子,可是他死了。两年来我们四口人一直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很平静。现在我要离开他们了,他们很难过,但又不好阻止我。如果你能跟他们多接触些,让他们了解你,我想他们也会喜欢你。”

    中秋节那天,毛奇果断地将留了十多年的小胡子刮掉,穿上挺括的西服,系好金利来领带,把皮鞋擦得锃亮,然后上街给那对老人买东西。当他拎着两盒咀香园高级月饼走进尚文娟家时,非常客气地并且非常明确地跟那对老人说:希望老人乐意尝尝这种号称“月饼王”的大月饼。老教授见他如此彬彬有礼,顿时尽释疑虑。后来他们一边喝茶一边聊天,从中秋节说到古训诂学。到尚文娟下班回来时,老教授与眼前这位要娶走他儿媳的矮个男子已谈得十分投机了。

    “你读过文学专业?”老教授问毛奇。

    “我初中一毕业就下乡了。”毛奇说,“此后再也没进过学校门。”

    “哦不容易,很不容易。”老人又问,“那你现在做什么事?”

    “在一家金属公司看仓库。”

    “那就更不容易罗。”老人不禁感叹道,“如今喜欢读书的年轻人实在太少太少。”

    自从父母到上海跟大哥大嫂住在一起后,毛奇还是头一回正正经经地过中秋节。饭后他搀着小冬冬到楼底下看月亮。他俩站在仍开着红花白花的夹竹桃旁随便闲聊。

    “你为什么不戴眼镜?”男孩问他。

    “我为什么要戴眼镜?”他反问道。

    “我爸爸戴眼镜。”

    “可我不是近视眼呀。”

    “你最好是近视眼。”

    隔了整整八年,毛奇在体育场边的那片小树林里又吻了她。

    夜已深沉。秋凉的微风轻轻吹起她那纤细柔软的鬓发。像从前那样,他吻她的眼睛。他用嘴唇夹住她的眼睫毛,慢慢地拉。他们彼此拥抱。他感觉到她那丰满酥软的前胸下正藏着一颗激烈跳动的心。

    “我们什么时候结婚?”她问他。

    “下个月八号行不行?”

    她吻他的脸。

    “我要到上海去一趟,跟我爸我妈打个招呼。”

    “什么时候去?”

    “星期六上午。”他说,“在此之前我们先一起上街买衣服看家俱,然后请几个朋友帮我把那间小屋稍微装饰一下。”

    “有件事我想问问你,也许你不爱听。”

    “你说。”

    “你愿意跟我阿公阿婆住在一起吗?”

    “如果他们不反感我的话,”毛奇说,“我愿意。”

    “你真好。”

    买好火车票后,毛奇给唐家瑞写了一封信;告诉她,再过两个星期他就要结婚,他请她自珍自爱保重身体,并劝她不要老是修改那些早就写好的小说稿,要把它们统统投给杂志社,他还说他会来看她,仍愿意随时为她做任何她要他做的事情,一如既往。

    毛奇在上海待了三天。他咬着他母亲给他烧的煮鸡蛋,看她怎样开心地笑。

    “我早就知道尚姑娘是好孩子。”母亲说。

    “是的,她确实不错。”

    “你别怪我说你,当初你跟她分手时,我就觉得你太傻。哦我不说了,我不该再说这话。”

    “你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单看她的漂亮长相你也不配她。”

    “是的。”

    “真是好事多磨。”

    “那边的事办完后,我和她一起来上海看你。”

    “预先打个电话来,我得准备准备。”

    唐家瑞一直等毛奇打电话来,可是最终等来的是一封与她拉开感情距离的墨笔信。当她得知毛奇要跟另一个女人结婚时,立刻百感交集不能自持。她深知自己无法与那个已经在本市音乐界脱颖而出的小提琴手公开竞争。那女人面孔漂亮,身材又好。尽管她现在做了寡妇,可是凭她的相貌和地位,即使找个未婚男子也便当。而我呢?只是个丑得让人恶心的老女人。我住在这间乱糟糟的房子里,动不动就生病,连儿子都不肯跟我住在一起。

    她越想越难受,心里闷得要跳楼,可是她连爬上窗台的力气也没有,只好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闹钟也停下不走了。

    第二天早上,她没去邮电局上班。吃完一包方便面,又躺到床上去。她眼睛看着结了蜘蛛网的房角茫然失神。到了中午,她爬起来想写小说,可是身子摇摇晃晃,坐都坐不稳。

    她本以为只要写得出小说,有没有毛奇无所谓,有时甚至瞧不起这个好施予的矮个男人。但是,现在她得知他被另一个女人夺走后,才觉得自己怎么也离不开他。八年前她并没要求他甩掉那个当时还是个纯情姑娘的漂亮女子,是他自己自作多情而见异思迁。

    哦,我离婚后应该马上跟他结婚,唐家瑞想。我不该把他拖得这么久。他是个正常男人,即使熟读了柏拉图的书,也不能完全消除他身体内的那种本能的欲望。可是,如果跟他结婚的话,我能满足他吗?我已经使一个男人失望了,失望后去外面找女人,难道还要重蹈覆辙,让另一个男人也那样。我自己写小说确实写得很好了,可是不敢投给杂志社。我怕稿子一登出来就不得不跟他结婚。

    唉,女人为什么结了婚非得做那种事不可呢,想到这里,她不禁打了个寒颤。

    毛奇在读信。他坐夜车回来刚到家。那封信是邮递员从门缝底下塞进来的,是唐家瑞写的字。

    “当你正陶醉在筹办婚事的忙碌与喜悦中,我躺在病床上已躺了整整五天。你不来看我,我儿子也走了。我一个人孤独地看着墙角的蜘蛛网,无可奈何。我自知年老体衰,无法与你以前的女友直立抗衡。如果我跟她一样年轻,一样漂亮,我怎能心甘情愿地退出角逐场将你白送给她?我坦率地跟你说,我无法不恨她,因为我无法不爱你。

    “在个人生活中,我是个惨遭失败的老女人。我不该对你再要求什么了。如果我不写小说的话,也许我们早就结婚了,不过也许就因为我写小说,你才陪伴我,给我鼓励,帮我做事情。那天晚上我骂了你,那是我的错。我现在才明白我最大的过错,就是当时没答应你领结婚证。我又丑又笨。我不可能不失败。

    “如果你愿意的话,请你办完婚事来看我,请你看看一个可怜的老女人。也许当你再次走到我家门口时,我已衰竭得听不清门铃声音了。

    “衷心祝愿你永远幸福永远快乐。你的唐。”

    “她好些了吗?”尚文娟问。

    “比前两天好多了。”毛奇答道。

    “她听到她儿子的消息后说什么?”

    “没说什么。”

    “她还是不放过你。”

    “不要这么说她。”毛奇道,“反正我们只推迟一个月,等她情绪稳定下来就没事了。”

    尚文娟掉过脸,瞅着马路旁边的一堆人不吭声了。那些人在剥奖券。正要掏钱去剥的人大都看着铁架子上的摩托车和录像机跃跃欲试;而剥过的人要么愁眉苦脸尴尬无奈,要么随口骂一句粗话诅咒幸运者。以前尚文娟看到这种乱哄哄的场面总是远远地绕过去,从没像此刻看得这么仔细。曾经有人跟她说人生就是赌博,就像剥奖券,可她不喜欢听这种话。

    尽管对唐家瑞没有任何好感,可她还是自告奋勇跟毛奇一起帮这个女人找儿子。那个小伙子已经到郊区一家新近开办的私营工厂做推销员了。眼下正在北京跑生意。那个穿红裤子的私人老板向他们再三申明是小伙子自己找上门来的,生怕他们告他蒙骗中学生。

    “你在想什么?”毛奇一边走一边问她。

    “我想如果你现在还写诗,或者写小说的话,肯定写得很出色。”

    “我即使再用心写,也不会比唐家瑞写得好。”

    “你为什么把她看得这么神?”

    “老实告诉你,我认为如果十年内我们中国有谁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人肯定是唐家瑞。”

    “你还像从前那样,喜欢说耸人听闻的话。”

    “不要用普通人的眼光看待她。”

    “你是不是还想说,”她侧脸问他,“也不要用普通人的眼光看待你?”

    “我算什么东西。”

    “你这人虽说平时很傲气,可是遇见自认为比你强的人就自卑得像个长不大的男孩。”

    “也许有这种毛病。”

    “你十年前就写出过不少好诗。”

    “你在奉承我。”

    “如果你写得不好,我不会现在还背得出来。”

    “你骗我。”

    “你是不是写过一首名叫‘黑色的石’?”尚文娟笑问。

    “你还记得它?”毛奇受宠若惊,“我不相信。”

    “我背给你听。保证一字不拉。”

    尚文娟很自信地笑着。

    这首十四行诗是这样写的:

    假如你要憎恨,还是早点把我丢弃

    冰冷的色质那么令人战栗

    没有光彩,也没有渴望美德的焦虑

    那是黑色,是点缀月儿的黑斑,是太阳

    太阳在晨雾里拂逆人意的黑子

    然而,日月无愧

    你,享有你的权力

    我却留下了少年的爱和忠诚

    留给将会收容我的大地,悄悄远去

    尽管你的悲悯,那表达善意的悲悯与我寸步不离

    我沉默,怕我的狂笑惊吓你柔弱的灵魂

    但在天地之间,生命与时光交织着永恒的疯狂

    这疯狂是黑色的飓风,你去天堂,还是地狱

    我唯一的使命,便是为你的选择预铺道路

    毛奇呆呆瞅着眼前这个即将做他妻子的漂亮女人,没想到她果真背得出自己平生最得意的这首诗。而更没想到的是,从这个柔弱女子的口中,居然能发出那种刚劲有力且充满激情的声音,这声音仿佛正出自他本人的热血胸腔。

    “谢谢你还记得它。”毛奇由衷地说。

    半个月后,唐家瑞完全恢复过来了。她现在三天两头去东河头巷找毛奇。她抱怨他没良心,说话不算数。她说她要投稿了,请他帮她抄稿子。因为毛奇的钢笔字写得很漂亮。

    “一星期后我给你送去。”毛奇对她说。

    “你不愿我来找你。”

    “别说这种话。”

    “我妨碍你们了?”

    毛奇心里很恼火,但没吭声。这几天唐家瑞老是不预先打招呼就闯进来,而且他不在家时就发疯似地四处找他,直到找见为止。幸好尚文娟的阿公阿婆对他越来越好感,因此常常能在她那儿吃晚餐,并跟她说说近在眼前的婚事。

    “这两天我一直在想我为什么这么倒霉。”唐家瑞合住桌上的原稿,不让毛奇抄了。

    “你告诉我,你是不是嫌我年纪大,不漂亮,才甩掉我?你老老实实告诉我,别骗我。没有你我活不下去,因为我喜欢你我爱你。我知道这世上没有一个男人像你这样真心待我。你现在说你还爱我。你只是屈从于你的虚荣心才跟那个又年轻又有地位,而且能穿好衣服的漂亮女人结婚。你跟我说过你从不把女人的相貌放在心上,可你说这话只是骗骗我。其实你和别的男人一样庸俗,只是你自以为很高尚很特别。哦,我今天怎么这么啰嗦。毛奇,我现在请你答应我一个小要求,就一个。”

    “什么要求你说。”毛奇很茫然。现在他才意识到,是他把这个女人弄到如此可怜的地步,因此心神不安。

    “我求你跟我说一夜话。”她渴望道,“从明天起,我再也不来找你了。”

    “我答应你。”

    尚文娟在小巷口站了整整一夜。她看见唐家瑞那部旧车子停在院子门口,就一直站在外面等她出来。她知道那个写小说的女人通常十点钟走,要等她出来后再进去。其实她不是有什么事非今晚跟毛奇说不可,也许只是想看看他而已。他们一起吃了晚饭刚分手,可她却忍不住又来看他。

    天快亮了。已经有人从巷子里跑出来早锻练了。一个老头踏着卖豆浆的黄鱼车响着车铃,从她身旁骑过去。他回头看她,想弄明白这个穿着漂亮衣服的漂亮女人干吗一个人站在路灯下。

    “你别解释了。”此刻她站在树荫下对他说。

    一轮圆月高高挂在空旷无比的体育场上空。秋虫在草丛中啾啾直叫。一艘大驳船默默停在运河边,船头挂着一盏昏黄的马灯。

    “她男人把她甩了,她儿子也嫌弃她,不跟她一起过,如果我再离开她,她肯定受不了。”毛奇沉着脸说。

    “难道你不明白她引你跟她上床是要再次把你从我身边夺走?”

    “那是我自己愿意的。”

    “你骗我。”

    毛奇不吭声了。一个似乎生来就患性冷症的女人,为了保住她的情侣,便脱光衣服,露出松弛不堪的下腹,这使他感动。面对她那可怜兮兮的样子,他决定继续跟她好,忘了尚文娟。

    “你为什么总要当别人的救世主?”尚文娟责问他。

    “你不了解我。”

    “不,我对你太了解了。你总觉得牺牲自己才最幸福最快乐,却不知道什么是幸福什么是快乐。”

    “我已经决定了,请你原谅我。”

    “你以为这种事情说句原谅或不原谅的话就没事了?”

    “你有你的孩子,你阿公阿婆也待你很好,何况你已经红起来了,你肯定比我们过得幸福快乐。”

    “毛奇。”尚文娟仍没绝望,她说,“你不要马上跟她结婚。你等一等。也许过了一年半载,你会觉得你又做了件错事。”

    “我知道我是个言而无信的无赖。”

    “你恰好不是无赖。”

    “那我是什么人?”

    “一个自作聪明的傻瓜。”

    “我都跟她那样了。”

    “我结过婚,我知道那是怎么回事。”

    “再见吧。”毛奇说,“你今后若碰到什么麻烦事,给我打电话,我仍愿意帮助你。”

    “你现在愿意听我拉几支曲子吗?”

    “当然。”毛奇问,“你是要特意给我拉琴才带琴出来的?”

    尚文娟点点头。这时她的眼泪已夺眶而出。毛奇不明白她此刻为什么要拉“吃西瓜”。这是一首轻松活泼的知青小调。他们这些曾在苏北里下河地区下过乡的知青人人会唱这首歌。

    我是一个卖西瓜的,

    一个西瓜一毛一分一。

    你若是真心地爱上了我,

    天天跟我溜瓜皮。

    这欢快的琴声在运河边跳跃着,蹦到河对岸。一对年轻夫妇从船舱里钻出来,站在船头朝这边看。然而,换了几支曲子后,尚文娟越拉越低沉,越拉越伤心。最后她拉起那首“阿哥阿哥好阿哥”时,突然转过身子,朝大门口拚命跑去,忘了拿提琴盒。

    唐家瑞正感受着作为赢家的喜悦与得意。这几天她一连寄出七八篇小说稿。毛奇几乎每天晚上来看她;要么替她抄稿子,要么给她炖红枣,也忙得不亦乐乎。现在她儿子答应她每星期回来一趟,再说毛奇知道她是那种女人后深切同情她,因此眼下过得又平静又快乐。她想马上结婚,可是毛奇非要等到她的小说在杂志上登出一篇后再办婚事不可。他是个谨守诺言的男人。

    隔了一个月,唐家瑞又开始写新小说了。她写得很轻松。此刻她听见有人在开门,也知道有人正蹑手蹑脚地走进里屋来。她曾多次跟毛奇说过她写小说不怕有声音。

    “你今天来晚了。”她跟他打招呼时仍握住铅笔在白纸上流水般地写着。

    “你还是老样子,只知道写小说。”

    说这句话的人不是毛奇。

    “你怎么来了?”

    唐家瑞转身看着她的前夫目瞪口呆。他现在老了,而且老多了;眼角已聚起密集的皱纹,眼睑下也现出了一对松弛的大眼泡。不过他仍旧又白又胖,脸上还是那副玩世不恭的神情。

    “来看看你。”他回答她。

    “我正准备跟另一个男人结婚。”她告诉他。

    “我知道这件事。”

    “你是怎么知道的?”

    “是儿子告诉我的。”他拿起桌上的一块饼干塞进嘴巴里。“不过准确地说,是我从他那儿问出来的。”

    “他跟你说了些什么?”

    “他说你早就该结婚了,不过最好别嫁给那个姓毛的。”

    “他说他不好?”

    “他没这么说。不过我猜想他不希望他母亲跟一个与他没任何关系的男人住在同一个屋子里。”那男人似乎觉得饼干味道不错,又拿了一块塞进嘴里。“你不问问我在外面是怎样过日子的?”

    “我跟你没关系了。”

    “我是个无赖,可你不该这么恨我,白白浪费你的精力。”

    “我听说你跟那个翘鼻子女人也离婚了。”

    “我们在一起只待了三个月就分手了。她把她肚子里的孩子打掉,然后跟我拜拜再见。我们连结婚证都没打,所以也不用离婚。”

    “你后来又找了一个又好上了对不对?”

    “完全正确。不过不止一个,是三个。我把她们按年龄排好,依次跟她们中的某一个结婚。”

    “你确实是无赖。”

    “后来她们都把我甩了,毫无例外。”

    “你罪有应得。”

    “事过境迁,我痛定思痛,觉得跟我要好的女人中,还是你最好。”

    “放你的屁。”

    “我跟你分手,那是我甩了你;而我跟她们分手,都是她们甩了我。我现在才真正意识到这世上没有一个好女人,除了你。”

    “你是说你想跟我复婚?”

    “正是。”

    “你认为我是你的一块擦鞋布,要用了就拿过来擦两下,不用了就随手扔到墙角去?”

    “我刚才已经承认我是个无赖了,但我不是坏人。这一点你应该明白。我已经接触过好几个女人了,现在才明白还是你最好。我浪子回头,你不该记恨我。再说我们儿子也希望我们待在一起,共度晚年。”

    “算了吧。”唐家瑞低下头说。“你都忘了当年你为什么跟我离婚。”

    “唉,你怎么还提那事。我老实告诉你,如今我自己也不行了。这是没办法的事。当时我不理解,又忍不住那种难受劲。好了,复不复婚的事留到明天再说吧。我今晚住你这儿。来给个吻。”

    唐家瑞神情麻木地看着她前夫的脸,由他把他那两片能说会道的嘴唇凑过来。此刻她内心已失去平衡,好像眼前的这个男人仅靠他那张厚脸皮就足以与毛奇一比高低了。她没听到毛奇开门的声音,更没看到毛奇那张惊讶万分的黑脸。

    毛奇病了。有一个多星期没上班。他怕唐家瑞来看他。幸好她没来。他也没给尚文娟打电话,只独自躺在床上,仰着脸。

    也许尚文娟说得对,毛奇想。她说一个人若只是为了他人的幸福就完全无视他本人的存在,即使出于好心,那仍旧给人不真实的感觉,好像很虚伪。唐家瑞也没说错,他继续想,我是个伪君子,确实是个伪君子。自从认识唐家瑞后,我就不跟别的女人多啰嗦了(当然除了那个一起看仓库的胖女孩),也不去舞厅跳舞了。我怎么变得这么麻木,像个机器人似的,而我从前可不是这样的。

    他心情郁悒时总把他会唱的知青歌曲一首接一首默唱一遍。而且每当他这样一边低声哼唱一边回味人生时,总想起尚文娟持弓直立的俊俏模样。

    葡萄美酒使人心碎,

    苦的咖啡使人回味。

    我要喝葡萄美酒加咖啡,

    一个人来喝咖啡不用你来陪。

    过去的事,我决不后悔,

    过去的事,我决不怨你。

    请你不要来找我,

    我要喝杯苦的咖啡。

    再来一杯,再来一杯,

    再来一杯苦的咖啡。

    没有人来爱我,

    我也不爱谁。

    …… ……

    等夜车的人越来越少,此刻已是午夜一点钟了。尚文娟硬要来火车站送他。他感到很不安,但不安之后,又觉得异常满足。

    “你真要去新疆?”她还想挽留他。

    “是的,再过一刻钟火车就要进站了。”

    “你以后再也不回来了?”

    “不,我会回来的。”

    “等你老了?”

    “是的。”

    “我等你。”

    “不,你不要等我,因为我不配你。”

    “到了那儿给我写信好吗?”

    毛奇点点头。他已经辞职,正要前往新疆阿合奇跟他的一个叔叔一起办硫酸厂。此刻他看着尚文娟那张温柔的充满爱情且毫无抱怨的秀脸,心里很激动。他知道自己又做了件错事:我不该远走他乡,逃避感情。他摸到她的手,轻轻抚摩。

    这时她吻了他,没人看见。

    那个陌生人给我讲完这个故事时,列车正停在哈密站。他起身走到行李架旁,伸手取下他的行李箱。我以为他要从那只箱子里拿一样东西给我看。

    “再见了,朋友。”他拎起箱子对我说。

    “你不是去乌鲁木齐吗?”我惊讶地问。

    “我要在这里下车,拜访一个熟人。”

    “那你的卧铺票要作废了。”

    “无所谓。”

    “谢谢你给我讲故事。”

    我站起来,跟他握手告别。这时我才发觉他眼睛里充满泪水。他的手冰凉冰凉。

    到了下半夜,即使车厢里开足了暖气也很冷。我裹着毛毯,默默坐着,一直回想那个陌生人给我讲的那个故事。我认为他讲的是他自己。

    也许在别人眼里,他是个旁若无人的怪物。他不想理你时,便像石头一样沉默冰凉,可他要跟你说话时,却又滔滔不绝,百无禁忌,而且说话总是说得很绝对,还常常自相矛盾。不过我现在已被他那种真心待人的品质所打动,而这种品质在我心中渐渐衍变成一幅动人的油画。在这幅油画里,有春天的明媚和秋天的哀伤,也有激动的热吻和冷酷的决断。在这画里,还有一枚石子,一枚黑石子;也许这幅画只画了一枚黑石子。“黑色的石”,当我听到这首诗的头一两句时,便立刻意识到这是一首充满激情的好诗。尽管我对这首诗所表达的意念未敢苟同,但它那集冷峻和热情于一体的悲壮感却强烈震撼了我的心。我一直默默记着这首诗。虽然我不能像尚文娟那样一字不拉地把它背出来,可我充分利用了我本人以前写诗的经验,绞尽脑汁地把我没记清楚的少数几处用较为合适的字眼补足它。我知道我这样做,已经在相当程度上抹去了原诗的那种棱角分明的粗硬风格,但我想我的读者会理解我为什么勉为其难。

    不过,我对尚文娟在古运河边拉的那首名叫“阿哥阿哥好阿哥”的知青歌曲却非常熟悉。我不仅能一口气唱完这首歌的八段歌词,而且也能讲出有关这首歌的种种传说。

    有个女孩,她去云南下乡,她的男朋友则留在大上海。他们虽远隔千山万水,但天天写信,感情日炽。三五年后,有一天,那男孩给她去信时对她说,他不得不听从父母之命,跟另一个女孩结婚。他请她原谅他,要她忘掉他。那个女孩不远万里回到上海,参加了男友的婚礼。走出宾朋满座的婚宴大厅后,她在街头踽踽独行。这时她情不自禁地唱起自己作词作曲的一首歌。

    阿哥阿哥好阿哥,

    你的心是铁打的吗?

    你这样狠心地折磨我,

    心中的苦水向谁说。

    …… ……

    此刻我也仿佛听到了尚文娟那如泣如诉的琴声。我想她不会像那个传说中的女孩跳黄浦江寻死。她大概知道,既然毛奇答应她到了新疆给她写信,那么他俩和好如初的日子不会太遥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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