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若无其事爱着你-这些都是你给我的爱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几秒钟的一次彼此相望,会是爱情吗?回答是肯定的,那是灵魂里的爱情,就像自己和镜子中的自己恋爱一样,说着相同的誓言,流着相同的泪,皱着同样的眉,翘着同样的微笑。

    日期定在,不期而遇

    张爱玲说,于千百人中,遇到你所要遇到的人,于千百年中,在时间的无垠的荒野中,有两个人,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就这样相逢了,也没有什么可说的,只有轻轻地道一声:“哦,你也在这里吗?”

    或许,每个人都期待着那样的相逢。

    爱情是一种遇见,不能预期,也无法等待,当它发生的时候,谁也不知道。是冥冥中的注定,还是前世今生的轮回?

    有些人注定只是匆匆的过客,而有些人,却会一步一步融入你的生活,融入你的心。

    飘忽不定的爱情,像柳絮,飘满春天的窗口,无时无刻不在吟诵着相聚和离别,喜乐与哀愁交相辉映,在小提琴上幻化出火焰和月光。

    我的一个作家朋友,有着某种别人无法理解的思想。他没结过婚,但他坦承他的爱情。他说他的生命中,念念不忘的竟然是与一个陌生女子的相望。他说他的爱情摸不着看不到,他的爱情在回忆里。更确切地说,那只是一双眼睛和另一双眼睛的爱情。

    他说他的爱情(他确信那是爱情)只有短短几秒,这短短几秒钟让他领略了尘世的所有美好,他说藏在他内心深处的从前世奔波而来的所有爱恋,就是为了这一次眼睛和眼睛的重逢。他说他并无遗憾,有的只是对那几秒钟的深深回味!

    这太像一个无厘头的现代神话!

    那是两列相向而来的火车,他在这边,她在那边,不知道对方去往何处,只知道时间在铁轨上奔跑,带走了一些人的苹果,带走了另一些人的云朵。那美丽的女子若有所思地望向窗外,似乎正是为了一朵莫名其妙的云,却不想正好与他的眼睛撞了满怀。几许哀怨伴着几许欣喜的眼神,在他的心底扎下了根。

    因为陌生,因为转瞬即逝,他勇敢地把目光迎了上去,彼此相望,若无其事。

    火车徐徐开过,毫不留情地把他们眼神中的绳子挣断,他们彼此探出头来,想把那绳子挽个结,绳子却断成千丝万缕,理不清的千头万绪。

    短短几秒,似乎是为一段浪漫掀开了红盖头,又似乎是拧开了葡萄酒的盖子,满怀满心地荡漾着芬芳。回忆里便有了红颜,有了醇香。在茫茫人海中,再找到那样的眼神,已是不易,那样胸无城府,充满爱意的对望,令他心绪难平。在彼此短暂的目光停留中,展开了一幅浪漫时代的画卷。这么多年来,他一直喜欢坐火车,或许就是希望对面的车窗里,能重现那令他生命悸动的惊鸿一瞥。

    他期待,能与那双眼睛,不期而遇。冥冥之中相信着,会有那样一天,再一次遇到那双眼睛,或许依然不会开口说什么,只是那样深情地望着。    很久以前,在圣城麦加,有一个富商的仆人上街买菜,结果就在人群中,他看见了死神对他露齿而笑。他吓得连菜都不买了,回去向主人请求帮助。

    好心的主人借了他一匹快马,让他去麦地那城暂避一时。随后,主人自己上街买菜,又在人群中看见了死神。主人上前质问:“你为什么要对我家仆人那样险恶地笑,莫非你要不利于他吗?”死神的表情非常无辜,他说:“当时我不过是觉得奇怪,明明今天晚上我要在麦地那城带走他的,他怎么此刻还在麦加逗留呢?”

    我无意用美好的爱情同丑陋可怖的死神来相提并论,但它们确实很相像。

    它们都具有极端的不确定性和浓厚的宿命色彩,遇见和错过,不是我们说的算的事情,全看上帝他老人家的心情。他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路经你的屋檐,令你的眼神秋水盈盈,他也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销声匿迹,令你的眼神黯淡无光;他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光临你的陋室,令你的灵魂温暖芬芳,他也可以让爱在某个瞬间逃之夭夭,令你的灵魂不寒而栗。

    我的朋友现在依然很快乐,时间在行走,思念却在他的门槛前停留下来。

    那个清晨,我伫立在他的屋子里,听他放一首歌,是孙燕姿的《遇见》。响在耳畔的,依然是宿命般的美好:“我听见风来自地铁和人海,我排着队,拿着爱的号码牌,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我想,如果真的有神话,上帝一定会为他和她再安排一场相遇吧,哪怕依然只是眼睛和眼睛之间飘落的那两朵羽毛的重逢。会有那一天的,没有固定地点,没有固定班次,没有约好的日期,没有电话,没有信笺……只有偶然,只有意外,因为那个日期定在,不期而遇。

    最灿烂的世界

    在马老大死去的前一天,他曾向我要一根红粉笔,我没给他。为这件事,我后悔了很长一段时间。

    马老大一辈子孤身一人,在粮库几乎扛了一辈子麻袋,年纪大了,库里领导考虑他无人照顾,就让他到水房烧水,粮库供他吃住,也算是安享晚年了。

    他不愿说话,所以很少有人知道他的过去。他每天机械般地做事,再无一点声响。他像一块灰色的布,毫无生气,黯淡无光,让人感觉他仿佛就住在死亡的隔壁,时刻听得见死神的鼾声。他大字不识一个,一辈子没沾过女人的边,除了喝酒之外再无其他嗜好。他的生命中没有年、月、日,没有“滴答”作响的时间,所有的日子都像一块一块灰色的补丁缝补出的一件外套,他穿着它,走过一生。

    在一面墙上画画,大概是马老大唯一的乐趣了。每天吃过晚饭,他都会在那面墙上精心地涂抹。没有粉笔,他就用烧过的炭灰,日复一日,乐此不疲。他用他自己的方式记录着生活,虽然整面墙都是灰色的,但画面的内容却是鲜活而真实的,仿佛一幅幅温馨的田园风光:房子、篱笆和袅袅炊烟,土地、天空和小桥流水;晒太阳的猫、啃骨头的狗,下蛋的鸡、戏水的鸭;一对亲亲热热的小夫妻,手拉着手,一双精神抖擞的老两口,扭着秧歌;赶着毛驴车到处叫卖的货郎,骑在牛背上吹笛子的牧童;扛着柴火回家的汉子,坐在炕上低头纳鞋底的妇人……无病无灾的一个人就这样去了,多少有些意外,况且他昨天还向我要过一根红粉笔,他到底要用它做什么呢?

    当我再次站到那面墙的前面时,终于找到了答案。我在整面灰暗的墙上找到了唯一鲜艳的红色:一个女人的红盖头!

    画面上一个男人背着新娘过一座独木桥,那个新娘的盖头红得让人心惊!

    听同事们说,有人看见他昨天喝醉了酒,咬破了自己的手指,用血涂红了那个盖头。

    我后悔没能早一点将彩色的粉笔给他,那样,他墙上的画一定会是春色盎然、多姿多彩的,他的心或许也会跟着多出一道彩虹,多出几声鸟鸣。而我却如此吝啬,没能把生命中那些艳丽的色彩传递给他,哪怕只是一点点。

    我想起去年结婚的时候,他硬是凑够了一百元钱给我随了份礼,然后把他自己认为最干净的衣服套上,等着我领他去吃喜宴。我却没领他去,嫌他的脏会影响客人们的食欲,只是草草地端了几盘菜,拿到水房给他吃。他一边喝着我的喜酒,一边“嘿嘿”地憨笑着说:“俺只想看看新娘子长啥样……”

    上个礼拜天,好像是他生命中极为特别的日子,他特意炒了几个小菜,买了两瓶酒,邀我跟他喝两盅。因为我是单位里唯一一个肯和他说话聊天的人。

    那天夜里,他贪喝了两杯,醉倒后含糊不清地念叨着一个人的名字,还从最贴心的口袋里掏出一个红纱巾来,并对着它老泪纵横。那纱巾的红色,已经被岁月褪去了艳,淡淡的只剩怀念。

    这可是件稀罕事,我一把将它抢到手里,高扬着取笑他这么一大把年纪了还想着“彩旗飘飘”。他不停地哀求我把纱巾还给他,而我却像发现了重大秘密一样,越发得意起来。我用一根长长的竹竿把纱巾挑挂到他门前的树上,强迫他“从实招来”,否则,我会让所有人都知道这个秘密。马老大支支吾吾了半天也没说出什么,那条纱巾也不知被哪一阵风吹得没了影踪。

    马老大入殓当天,听他的一个同乡说,他年轻的时候曾经有过一个恋人,可是就在他们要成亲的前一天晚上,那个女人在过独木桥的时候,不小心跌进河里,被汹涌的河流冲走了,等他赶到的时候,只在岸边找到她的一条红纱巾。

    从此,这条红纱巾就成了他心中永远也无法抚平的伤口,鲜艳地、醒目地日日开放着,一刻也不曾凋残。

    我深深地自责起来,没想到这条红纱巾竟然浸染着那么多的血泪,没想到一个苍白灰暗的生命竟然蕴藏着如此强烈而又挚热的情感,他用伤心做酒花,用回忆发酵,在心底默默地酿着生命的酒,尽管那杯酒很苦,但回味绵长,无际无涯。

    或许是他预感到自己离大去之日已不远,所以才在临终的时候,尽力把自己新娘的红盖头涂得红红的吧。人们只知道他是灰色的,其实,他的心里有个最灿烂的世界。那里,炊烟袅袅,那里,霞光满天。

    我买了一条红得耀眼的纱巾放到他的墓前,算是弥补一下自己的愧疚之心。

    风吹着,红纱巾像一捧烧得正旺的火,烘着我羞愧的灵魂。

    单位要粉刷墙壁,在粉刷那面墙之前,我用五颜六色的粉笔将它们上下涂抹,整个“田园”顿时生机盎然起来:春光明媚,姹紫嫣红,那个用血涂染过的红纱巾已变成黑紫色,却依然那样耀眼,在阳光下释放着醒目的哀伤。这便是马老大眼中的世界,他用自己的方式拨弄着阳光的琴弦,弹奏出五光十色的生命之音。画面上的人仿佛静静地走下来,就围绕在我的身边,与我倾吐久违的乡音。

    我坐下来,静静地欣赏,我知道,我已经把它们保存了下来,我放心地往墙上倾倒大桶的涂料,洁白开始铺展,一切都消失了,像那个在灰暗中蕴藏着烂漫的生命的消失。

    唯有那爱,唯有那醒目的红,唯有那前世今生的记忆,永不褪色,永不会消失。

    关于狐的一张CD

    那么薄的一扇窗子,最微弱的风也能将它吹破。狐微闭双眸,从内心搬出咒语,将它紧紧地罩住,不让一丝风惊吓窗子里睡熟的书生。

    狐轻轻地将书生手中厚厚的诗书扔掉,那是书生用来换取功名的一块块砖。这些砖,铺在通往仕途的路上,这些砖,正在压扁一个疲惫的灵魂。狐将压在书生心头的砖块拿掉,把自己温热的手送入他的手中。这就够了,书生已经在梦中与她相爱了。幸福就这样乘虚而入,悄悄降临。蹑手蹑脚的,像雾,像懒惰的猫,甚至带不动一丝风,惊不起一粒尘土。

    狐在屋子的周围插满蜡烛,狐在营造一座天堂。这些,睡熟的书生一无所知。

    狐把雪地上所有的脚印盖住。想让自己迷失,想让自己永不回头。狐知道,在自己的路上,只有激情能熄灭激情,只有伤痛能埋葬伤痛。狐的内心,爱是永恒的方向。

    那样的夜晚,注定要孕育出爱情。

    天上的月亮为情守夜,地上的狐为爱咯血。柔弱而又坚强的狐,在雪地上很古典地燃烧成不熄的火焰。

    书生醒来了,寻找遗落的诗书。他把诗书握在手里,却再也无心翻阅。他不知道自己已置身天堂,他不知道狐已经住进了他心底的洞穴。

    那么薄的一扇窗子,甚至一瓣雪花都可以将它压垮。狐,再次从内心搬出咒语,温柔地将它缠绕,不让一瓣雪花落进爱人的心里。

    狐,带着墨香、带着古典的尘,姗姗躲入书生的怀——书生的藏满爱意的井。

    一张关于狐的CD在漫天的雪花里读完它的最后一秒,可是它栽在我心头的火焰并没有熄灭。曾经歌唱着从青春的中心走过,又满怀忧伤地将昨天的风花雪月刻录成光盘反复播放。总想再找回一些年轻的感觉,再找回一些年少时因为无知而带来的喜悦。轻易地说爱又轻易地抛弃,太多的承诺里早已没有了承诺。当幸福的时光需要回头去看的时候,才知道生命中有一些美好靠承诺无法拴住,有一些誓言用梦的手臂也无法缠绕。

    有时,命运是一个刽子手,持一把利刃干净利落地切割着生活。在它面前,没有完整的昨天和今天,只有明天是完整的,因为明天在想象中、在期盼里。

    一场轰轰烈烈的爱足以融化漫天的雪花,就像这狐一样,提着一盏盏悲剧的灯笼走来,为我们的灵魂撒满了雪花。她用真实抵御着这个世界铺天盖地的谎言,用柔情缠绕着这个世界如履薄冰的冷酷,用爱意化解着这个世界的刀光剑影,血雨腥风。

    一张关于狐的CD在寒冷的夜里拯救了我,让我的心灵找到了退路。

    上帝赐给男人一颗珍珠

    她的前夫曾经在一个国企上班,一年前企业效益不好,下岗在家,整天无所事事,东游西逛,现在每天光着膀子在楼下和别人下棋、打牌、打麻将成了他雷打不动的事业。他每天在家饭也不做,家务活一概不干,经常和一群狐朋狗友喝酒闹事不回家,今朝有酒今朝醉,过了今天没明天,醉生梦死。她在企业打工,家里的大小事情也要她张罗,真是忙里又忙外,心烦的时候,她对老公稍有微词,便会引来老公暴风雨般的拳脚相加。她只好每天委曲求全,度日如年,以泪洗面。一家三口住在三十多平方米一室一厅的房子里,每次我去她家,心里都有种莫名的心酸:为她含辛茹苦的日夜操劳,而那个男人却熟视无睹;为她忍受着痛苦的煎熬,既而对幸福的憧憬一点点地湮灭;为她用孱弱的双肩,独自一人承担着生活的全部苦难,曾经笑靥如花的美丽容颜,日渐憔悴、凋谢。

    可是当我一年后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却发现她变了一个人似的。40岁出头的人,重新焕发了青春的光彩。她告诉我说,她逃离了那个男人。我问她现在做什么,她说就在家里做全职太太,现在的丈夫就让她在家里待着,说上班又累又受气,他养活她没问题。

    他只是个普通的出租车司机,但我却由此断定他是个好男人,因为他愿意养一个女人,愿意为这个女人吃苦受罪。尽管他们的生活是那样的平淡与清苦,但因为有那样一个男人,她的家充满芬芳。

    由此,我想起我的一个朋友,他是一个称职的好男人。吃饭时,挑你喜欢吃的菜来做;坐车只有一个座位时,让你坐;生病时,着急地带你去医院;拎着东西时,主动为你拿……妻子和女儿,是他手心的两个宝贝。为了区分开来,他叫她们大宝和小宝。

    小宝都上初中了,他还是不放心她一个人上学放学,总是偷偷地跟在后面,看到小宝进了学校,他再折回来,一路小跑着去赶公共汽车。

    在大街上走路的时候,大宝总是喜欢往道中间走,他就一次一次不厌其烦地往边上赶她,左顾右盼地替她看着车辆。

    男人插门,关窗,到院子里巡视,给老婆和孩子掖被子,这些都是他的责任。

    在夏天的夜里,他总是袒露着上身睡觉。他说,他要把蚊子都吸引到自己身上,就不会去叮咬他的大宝和小宝了。

    他就是这样一个男人,无声地履行着一个男人的职责。

    上帝赐给男人一颗珍珠,名字叫责任。那里面包裹着爱心和博大的情怀,它让一个男人伟岸、高大,充满人性的魅力。

    其实上帝赐给了每个男人一颗沙粒,只是,有的人随意将它丢失了,有的人,把它当作生命,藏在了心灵深处,磨砺成了闪光的珍珠。

    烟花美丽,因为破碎

    丈夫在夜里写作,她每天为他冲一杯奶茶,天冷的时候,她还不忘装几个热水袋,放到丈夫的脚边。这些细节,他当时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异样,时间久了,渐渐习惯了她这样对自己。

    他的创作需要激情。他为自己单调的生活感到厌倦。他总是感到空虚,他和她找不到共同的语言,他开始和网上的一些喜欢他文字的女孩们来往。那些女孩热情似火,一旦被煽动起来就很难扑灭。他就是在一个醉酒的夜里点燃了她,一个年轻的女孩子。

    他渐渐开始夜不归宿了。

    妻子窥出些端倪,但无能为力,只能在家里痴痴地等,等他回头,等他重新把这个家焐热。但他却玩疯了,被年轻的女孩唤醒了生命的第二个春天。夜夜如烟花一般,尽情挥霍着所剩无几的青春。

    那些女孩在灯红酒绿的氤氲里唤他:一起沉沦。

    妻子在他醉酒后的昏迷里唤他:快点醒来。

    正月十五的夜里有烟花表演,妻子要他带她去看。他只好关掉电脑,领她去广场。

    烟花在夜空绽放着,美丽得让人心疼,令他想到他的放纵沉沦、纸醉金迷。

    妻子说:“知道烟花为什么那么绚烂吗?”

    他摇头。

    “因为它们把自己炸掉了,把自己炸得粉身碎骨,所以才有了那一瞬间的烟花。”

    烟花美丽,却耗尽了生命。

    它们很美,但也很悲壮,付出了整个生命的代价。

    “就像你和那些女孩子一样。”妻子平静地说,并没有指责,并没有怨怼。

    “你肯吗?为了那些瞬间的激情,让自己粉身碎骨。”

    他无比讶异,原来妻子什么都知道,却一直守口如瓶。她一直在用她海一般的胸怀宽容着他的放纵。

    烟花过后,是寂寥,是伤痛,是充满硫黄味道的天空。他呆呆的,若有所思。

    人是需要烟花般灿烂,但更多的,是如水般的平淡。夫妻俩过日子要像筷子:一是谁也离不开谁;二是什么酸甜苦辣都能一起尝。

    那才是最永恒的美丽——那种轮回不息的情思。

    他忽然感悟到:人生不都是按照你的意愿来演出的,一些猝不及防的枝枝蔓蔓会来干扰生活。但你完全可以守住自己的春天,不让它们受到伤害和扰乱。

    他知道,他不能成为烟花,因为他不能让自己粉身碎骨,他还要照顾妻子和孩子,他是男人,他有照顾家人的责任。

    绚烂的夜空,不该属于他。

    怀抱

    那是她给他的怀抱,今生今世无法冷却。

    一个男子为了成全女人的足球事业,毅然放弃了自己的工作,随着她来到一个很大的城市。可是那么大的城市,属于他们的,只有很小很小的一个潮湿的地下室,而且是租来的。那个地下室闲置了很久,曾经满是垃圾,被房东简单地拾掇出来,租给了他们。

    晴天还好,如果赶上下雨天,屋子里就会散发出难闻的味道。没有床,他们就向房东要了一面破旧的门板,在底下垫了些砖头,权且当成了床;没有水缸,他们就找来一块塑料布,套在一个箱子上,用来存水。房东实在有些看不过去,把自家的生活用品都拿给他们用,让他们的窘境得到一丝缓解。

    女人是个足球队员,每天踢完球回家,都会累得半死,倒头就睡了过去。

    男人还没找到工作,每天四处游荡,不自觉地起了邪念,希望能偷点值钱的东西。偶尔得了一次手,就像个逃犯一样往家里奔逃。回到家,趴着铁栏杆不停地向外张望,怕警察跟过来。女人醒过来,看到男人那个样子,心疼地说:“都怪我,不该让你跟着我到这里来受苦。”男人假装无所谓的样子,安慰她,说困难都是暂时的。

    女人去比赛,俱乐部里有规定,如果谁进球,就会给谁全队50%的奖金。

    女人拼了命一般在场上飞奔,因为她太需要这些钱了。终于,全场快结束的时候,她踢进了一个球,她飞奔着庆祝,高兴得手舞足蹈,可是这时候却看到边裁举起旗子,示意她越位在先,进球无效。女人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死死地抱着球不放,不管多少人上来抢她手里的球,她都不放手。她拼命地哭,哭得呼天抢地,让很多人都跟着动容。最后,奇怪的主裁判不知为何竟然改判那个进球有效,全场球迷为她起立欢呼。

    女人得到了那笔奖金,兴奋地往家里跑。看到男人正在啃着干面包,眼泪一下子就出来了,女人紧紧地把她的爱人抱在怀里,仿佛拥抱住了整个世界。

    那是他给她的怀抱,今世今生无法分开。

    是的,她沉湎于那温暖的怀抱,一生都不愿醒来。

    爱情,终究没能挡住死神的脚步。

    从此,她不会再爱上任何一个男人,因为这一个,把她全部的心都带走了。

    因为并不会有一个人,每一次她掉眼泪,他都知道,为她不动声色地做尽一切,从旧房子、玻璃酒瓶到满天的花火,都准备妥帖,然后安静地等待,坐在身后安静地等待她回头。

    也没有一个人在笑容里面带了骄傲的苍凉,在撒谎的时候沉静得可以温柔无比地转过身去,在病重的时候依然会吃力地笑着对她说:“还好,你还没来得及爱上我。”

    也没有一个人,在暗黑的夜里不敢开灯,颤抖着身体越过她去摸止痛剂,痛到蜷缩着手脚,却连呼吸都小心翼翼,只怕惊醒了她。天明时候兀自醒来,将她搂在怀里,姿势亲密无间,怀抱温暖安静,仿佛他们一直那样,一寸一寸地贴在一起,从未分开。

    也没有一个人,在明明最眷恋的时候却可以无比镇静地掰开她的手指,一字一句都那样残忍清晰:“我很感谢你,这么久以来,一直在我身边,我觉得很满足。可是现在我想要你离开我。这辈子不可以了,下辈子我一定会等着你,等着比所有人都早,早一点遇见你。”

    怀抱,多么温暖多么美妙的词汇,让人想到阳光、白云、棉花糖和奶酪。

    怀抱可以不长久,但怀抱里的温暖却可以历久弥香,流传千古。

    世间的男子女子,如果能得到那样的怀抱,无论此生长短,都已无憾。

    惊心动魄的玫瑰

    听同事说,他老家西山的墓地旁边有一片地,被人开垦出来,种植了大面积的鲜花。他激动地向我们描述花开时节的那种盛况:花团锦簇,蝶飞蜂舞,令人惊心动魄。我们都觉得“惊心动魄”这个词用得有些夸张。可他一再地强调如果是我们身临其境,也会用同样的词语来描绘。

    被逗弄的心,奇痒无比,真想一刻不停地赶到那里,闻一闻那万千朵花凝聚到一起的香,会把一颗灵魂酵成怎样的佳酿。

    于是,当主任提出郊游的建议时,我们不约而同地想到了这个地方,迫不及待地要去赶赴与鲜花的约会。

    惊心动魄!果不其然,当我第一眼看到它们的时候,第一个想到的词语竟然也是它。我见过很多大型的花园,但像这里全是清一色的红玫瑰的却很少。漫天的红色排山倒海般压过来,一漾一漾的风把花香一阵阵地送过来,整个世界霎时间变成了一个小小的只属于童话的村庄,来安置我们受到惊吓的眼睛和陶醉的心。

    遗憾的是,这种陶醉并没有持续太长的时间,便被一群商贩破坏掉了。他们在一起叽叽喳喳,似乎正在为鲜花的价格争论不休。

    再美的花朵,和钱一沾边就变得不那么美了。

    商贩们不停地往车上搬运着一袋袋包装好的玫瑰,他们要抢在情人节之前将它们再重新包装,发往各地。尘世中的那些爱情需要靠它来装扮。尤其是北方,正在飘着雪花,需要玫瑰去温暖那些寒冷的灵魂。

    花园的主人是一个上了年纪的老人,由于长时间的劳作,他的背驼得厉害,但从他布满笑容的脸上看,他的心情非常好,尤其是在他数钱的时候,他眯缝着眼睛,那种贪婪的神态让人生厌。我想,一定是那些金钱让他阳光灿烂。那一刻,我感到他身后那排山倒海般的红正在慢慢褪色。

    一些来得晚没有贩到鲜花的商贩不停地抱怨着,并跟在老人身后不停地纠缠,原因是老人还有一块“不动产”,大约有一亩地。可是不管商贩怎样苦口婆心,并且把价格一再地提升,也没有打动老人的心。老人很固执,只是一个劲儿地摇头。

    “这老头,肯定是想抬到更高的价钱。”同事们纷纷议论。

    庆幸的是,我们每个人都以批发的价格提前预定了一大捧玫瑰,准备回到城市点燃自己多姿多彩的爱情。付钱的时候,我忍不住揶揄着那个老人:“挣这么多钱能花得了吗?家里还有什么人啊?”老人嘿嘿地笑了:“没什么人了,只有一个老伴,在那儿呢。”顺着老人的手指,我们看到了一座坟墓。与其说是坟墓,不如说是一个被精心侍弄的花园。坟墓周围,是火一样燃烧着的玫瑰,有一亩地那么大,正是老人坚决不卖的“不动产”。

    老人说,他的爱人在年轻的时候就因为难产死掉了,孩子也没有保住。他孤身一人过着剩下的日子。老人的爱人生前最喜欢的就是花,各种各样的花在她的侍弄下都变成了花的精灵。她走后的日子里,那些花成了他唯一可以倾诉的对象,他每天对着它们唠唠叨叨,就像和她生前过日子一样,每天把生活中的琐事挂在嘴边,含在嘴里,不停地咀嚼。他在她的坟墓旁边都种上了鲜红的玫瑰,他每天徜徉在花的海洋中,回忆他们没有走到头的一生。她在地下,他在地上,但这并没有阻止他们的交流,这些花就是他们之间的使者,一朵花落了,他就认定是她累了,要睡一会儿。一朵花绽放,他就认定是她醒了,要和他聊天,他就坐下来,把生前他们津津乐道的话题一遍遍地重复着,唱那些她喜欢的老情歌,翻看一些褪了色的照片……在他眼里,那些花朵是会说话的,在他们之间慢慢流淌着从不曾枯竭的温柔之水。

    慢慢地,老人的玫瑰越种越多,就有人来他这里买他的花,刚开始的时候他不卖,后来一想,自己也没有别的本事挣钱,这也算是一个不错的挣钱的途径,而且还可以每天在这里守着她。他就干脆在这里给自己盖了间小屋,每天守着那些玫瑰,快乐地过着他余下的日子。

    这一次的惊艳甚于第一眼见到的花海,我们只在杂志上看到过这种煽情的故事,没人敢相信这是真的。可是老人在,玫瑰在,那个小屋在,那个花园般的坟墓也在。

    “明年俺要把那片地也开垦出来,种子、肥料,到处都需要钱哩。”老人向我们指了指远方的一片地,雄心勃勃地说。

    那些买到这些玫瑰的人有福了!这些花朵是献给真正的爱情的,它们会说话,但不是简单的海誓山盟。当尘世中涂脂抹粉的爱情纷至沓来,令人目不暇接的时候,我们需要用它们来点燃真爱的花香。

    这片玫瑰园从此成了我们每年必来的“心灵圣地”,老人老了,或许生的时日也已不多,但他的玫瑰还在,这些会说话的花朵会一直在这里蔓延,蔓延成海,将城市里那些即将僵硬的植物们纷纷唤醒。

    冬天里的柴火

    那年的冬天很冷,没有一只鸟在我的眼底飞过。爱情销声匿迹,没留下脚印让我去寻找。我整天蜷缩在自己的屋里,望着窗外昏暗的天空与冷冷的红尘。我不愿冬眠,但还必须在这个冬天里活着。我想给自己创造温暖的日子,那么,首先必须有足够的柴火。

    卖柴火的是个将近古稀的老头儿,干瘦干瘦的,虽然年迈却很有精神,只是稍微有些驼背,他几乎天天都从我的门口经过,带着那头和他一样干瘦的小毛驴。这一天,我叫住他,问他的柴火是怎么卖的。

    “50块钱一车,便宜卖了。天太冷,早卖了早回家。”

    他说。

    “40块怎么样?”我跟他砍价。

    “这是俺花了35块钱从20里以外的木柴厂买的,您再给添两个子儿,怎么也得让俺们挣点儿,行不?”老头憨厚地笑了笑。

    我打定主意只给他40块,多一分也不给。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他说的话,我觉得这柴火,他少说也能挣上20到30块。足足磨了他半个多钟头。最后老头儿终于“俯首称臣”

    答应了。

    有了柴火,屋子里渐渐有了些生活的气息。我也渐渐开始适应没有女人没有爱情的日子。

    一天,邀了几个和我同病相怜的单身贵族相聚喝酒,喝到高潮时,苦难兄弟们纷纷议论起爱情。他们的观点大都与我的观点一致,认为世界上根本没有真爱,爱情不过是一场游戏或交易;至于罗密欧与朱丽叶、梁山伯与祝英台,那只是人们一种美好的向往而已。只有林阳与我的看法相悖,为了证实自己的观点,他还特意举了一个实例。

    “有个老头儿无儿无女,天天来我们木材厂拉柴火卖。我们同情他,只卖给他35块钱一车,你们知道他每天挣来的钱都用来干什么吗?”林阳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然后严肃地说,“除了买吃穿用的以外,剩下的全买了药!他老伴在病床上整整躺了40年!”

    林阳叙述说,老头儿年轻的时候是地主家的长工,却偏偏与地主的女儿相爱了。他们一起逃脱了家庭的羁绊,在一个很偏僻的山沟里生活,彼此都刻骨铭心地爱着。

    在婚后的第二年,妻子怀孕难产,结果孩子没了,大人也大出血,进而导致下身瘫痪。在残酷的命运面前,他首先想到的是给妻子治病。他拼命地挣钱,然后用这些钱给妻子买药,带妻子上大医院治疗,可是结果总是令人失望。医生曾跟他说:“这个病几乎是无法医治的,除非谁能够创造奇迹。”

    老头儿却一直坚信这个世界会有奇迹发生,他继续拼命地挣钱,下矿,钻砖窑,开荒种地……几乎所有的体力活都干过。他始终怀着一个希望拼命地努力,好像他生命中全部的动力都源于这一个希望——这个希望却是一个小得几乎看不清的奇迹。

    有人去劝他,别再浪费钱财和精力了,好好攒点钱过完下半辈子吧。妻子也常常哭着闹着,让他不要管她,甚至还偷偷地自杀过几次——都碰巧被别人救了过来。他就自信地对妻子说:“老天爷都不准你死哩,你一定会好好地站起来的!”

    妻子便不再去想死了,也开始怀着同样的一种希望活着。她希望自己能够站起来,哪怕只有一次,只为了给自己心爱的丈夫做上一顿饭。

    就这样两人挨过了四十多年,他们越来越老了,那个希望越来越渺茫,但它依然在他的心中亮着,尽管那么微弱,却时时刻刻指引着他前进。

    现在他老了,再也干不动那些体力活了。他只好每天赶着小毛驴车,到20里以外的木材厂去拉些柴火了,然后在冰天雪地里沿街叫卖,就这样一直持续到现在……“他老伴的病好了吗?”我们几乎异口同声地问林阳。

    “这个问题还重要吗?我只是想问,这种爱情还能被称作游戏或者交易吗?”林阳情绪非常激动。

    这个故事让我忽然想到那天买柴火的事。想到老汉最后只能挣上5元钱,我的心仿佛被什么有刺的东西扎了一下,很疼。

    我一直想找个机会好好补偿一下他。终于,那天下班我看见了他。

    风很大,天很冷,他站在桥下,双手操袖,两只脚不停地跺着。天色已经很晚了,可这车柴火还没有卖出去。

    “80块怎么样?我买了。”还没有等他问我,我就已经起价了。

    老头儿张大了嘴巴,想说什么又咽了下去。他把车赶到我的家门口,看到院子里已经有一大堆柴火了,便问道:“怎么买这么多柴火?”

    “天太冷,多烧点儿暖和。”我随口应了一句。

    把钱交给了老头儿,老头儿喜滋滋地接过,却又很仔细地数出三张“大团结”退给我。

    “为什么?”我惊讶地问道。

    “50块就够了。”他憨厚地笑着。

    我顺口问了一句:“你的老伴怎么样了?”

    他有些兴奋地说:“已经能勉强下地走走了。”

    我想这是上天被感动了吧。看着老头儿眼里燃烧着的一团火,我一下子暖和了许多。

    很久没有这么暖和了,真的。

    老头儿赶着毛驴车走了。

    我的眼前浮现着这样一幅美丽的画面:他老伴已经给他做好了饭,正拄着拐杖,像一个少女等待情人一样地痴情地等待着他……老汉的身影渐渐远去。在他消逝的地方,升腾起一片火焰,映亮了我前面的路。

    豁口

    青和燕子是在同一个城市打工的两个人,某一年的某一天,她们在一个车站相识。

    那天是年根底儿,青准备回家过年,却在车站里被窃贼光顾,弄丢了全部钱物。坐在站台上无路可走的青,兀自嘤嘤地哭了起来。这时候燕子来了,仿佛相识了许久的好友一样,带来了她温暖如春的问候:“一听口音就知道咱是老乡,没事儿,我们同路,我给你买车票,放心吧,我能回家你就能回家。”友情应该就是从那时候开始的,有了燕子在身边,青感觉很踏实。

    从此,她们成了一对最要好的朋友。时间久了,青似乎对燕子有了依赖,大事小情的,总爱找她帮忙。燕子是个热心肠的人,每一次都是有求必应。她似乎天生就是为了帮助别人而存在的。终于,当青有了男友,她才渐渐减少了这份依赖,但青每个月还是免不了要和她煲上几次“电话粥”,青会把她生活中的种种烦恼、担心和疑问,一股脑儿地倾倒给燕子,燕子仿佛是个巨大的“垃圾处理厂”,什么问题都能迎刃而解,来者不拒。

    每一次和燕子倾诉完之后,青都会如释重负一般,轻松一阵子。青常常想,有燕子这样的朋友,真是一种福气呢。

    许多年后的一个新年,青和男友明涛经过不停地打拼,终于在那个城市有了自己的小窝儿。虽然房子很小,但毕竟是自己的,她就想庆祝一下,打电话给燕子,连带着同在一个城市的没办法回家过年的另外几个老乡,一起到她的小窝里来过年。燕子勤快,漂亮大方,什么时候都爱说爱笑,大家玩得很开心,一起吃了年夜饭。和往常聚到一起一样,燕子还是那个负责刷碗的小妹。忽然她在厨房里惊讶地喊道:“怎么会有这么好看的碗啊,我可舍不得用它来吃饭。

    简直是件艺术品!”青的男友明涛闻声走进厨房,看到燕子手里捧着一只碗,里里外外不停地端详着,努着嘴,憨态可掬的样子着实可爱。那的确是一只很漂亮的碗,像一个着了一身蓝色碎花旗袍的贵妇人,高贵而又冷傲,完美得无以复加。明涛有些呆愣愣地看着,不知是在看她手中的碗还是在看燕子,刚好燕子也回头看到了他,不知道是什么触动了她的心一般,手一抖,那只漂亮的碗就从她手中滑落了下去。万幸的是它最先落到了她的脚上,碗没有打碎,却裂开了一个很小的豁口,不仔细看是看不出来的。

    大过年的,打碎别人家的碗总是不吉利的吧。燕子有些不好意思起来。青却不以为然地说:“不就是一只碗吗?没啥大不了的。”可是一起来的一个老乡却和青悄悄嘀咕了一句:“噩兆噩兆,大过年的打碎人家饭碗,你可要小心燕子抢走你男友,我听说她以前做过那种事情,专业就是抢别人男人的。”

    这个经历,燕子对青只字未提。青一直以为,她和燕子是无话不谈的朋友,没想到,燕子还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秘密。她看着眼前的燕子,忽然感到有些陌生。

    “这么漂亮的碗,我都舍不得用它来吃饭。”燕子在厨房里,捧着“大难不死”的碗继续着她的赞美,“以后我再来你们家,我就用这个吃饭,可以吧?”

    “可以,以后这个就是你的专用品了。”明涛说,他和燕子在厨房里有说有笑的,青忽然就嗅到了一种暧昧的味道,渐渐蔓延开来。

    友情有了豁口似乎就是从那个打破了的碗开始的。虽然表面上两个人都没有什么变化,但青在心里开始对燕子有了防备。燕子打扮得越妖艳,青防备得越紧。

    果然,每次燕子来的时候,青都会把那只有了小豁口的碗给她用,并且半开玩笑地说:“就给你用这个碗,谁让它被你弄出豁口了。”

    燕子大咧咧的性格,并不介意这个。“好啊,那我就一辈子都用这个碗。

    不如你就把这个有豁口的碗送给我好了,你不喜欢,我可当宝呢!”说完,冲着青和明涛极妩媚地笑了笑。

    青越听越别扭,总感觉到燕子话里有话。她说的有豁口的碗,似乎在暗指她的男友。

    “难不成,他们之间真有了默契?”青有些愤愤地想。终于,她忍不住,像剥橘子一样,一层层剥开了燕子的伤:“听她们说,你曾经有过抢别人老公的经历,很有成就感吧?”

    燕子的泪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流下来,最开始一直是隐忍的,慢慢就决堤了。她和她手中的碗是一样的,不管多么美丽,都是有豁口的。曾经的那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是个深不见底的豁口,是燕子不肯回头的深渊。她必须不停地跑,跑到记忆的前头去,否则就会跌进辛酸的谷底。

    看着燕子的眼泪,青感到了深深的自责。她的手也开始不自觉地抖,手中的碗竟也鬼使神差一般滑落到桌子上,尽管没有打碎,她亦知道,她的这只碗,也已经有了一个看不见的豁口。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