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郎没有“自大”
在人们心里,提到夜郎,就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那个流传千百年的成语——夜郎自大。夜郎自大已经成了自以为是、骄傲自大者的代名词。其典故出自《史记》中记载的一个小故事:
公元前122年,汉朝派使者来到夜郎,途中先经过夜郎的邻国滇国(今云南省)。使者会见滇王时,滇王竟然好奇地问:“汉朝和我的国家比起来哪个大?”使者一听吓了一跳,他没想到这个小国家,竟然不知天高地厚,敢拿自己的穷乡僻壤与堂堂汉朝相比。同样令他惊讶的是,后来他到了夜郎国,骄傲又无知的夜郎侯因为不知道自己统治的国家只和汉朝的一个县差不多大,竟然也拿同一个问题问使者:“汉朝和我的国家哪个大?”
从中可以得知,问这话的是滇王在先,而夜郎侯在后,结果夜郎侯替人受过。
位于贵州省最东部的万山地区夜郎谷
一个小小的西南地区小国,居然和汉朝疆域比大小,真是不知天高地厚,这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此,“夜郎”便和“自大”紧紧地联系起来。那么,夜郎真的自大吗?夜郎到底有多大呢?
夜郎之名,始见于史记。《史记·西南夷列传》第一句就说:“西南君长以什数,夜郎最大。”司马迁说:“那西南方向有许多国家,就数夜郎国最大。”夜郎到底有多大?他也不知道。
《后汉书》追记战国时期夜郎的范围:东接交趾,西有滇国,北有邛都国。就是说,当时的夜郎国涵盖了贵州大部,云南、四川、广西、湖南部分地区。这在当时来说,也的确足以言“大”了。
就事情本身而言,无论是滇王还是夜郎侯,都是因为视野不开阔、孤陋寡闻,才会问出此类问题。究其原因,他们两个都是僻处大山的方国,偶有山外客来,急于打听山外世界,实为人之常情,而并非妄自尊大向汉王朝叫板。
司马迁对此事则十分宽容:“以道不通故,各自以为一州主,不知汉广大。”指出是因为道路不相通,滇王和夜郎侯各为一方之主,不知道汉朝之大是情有可原的。
“长袖善舞”并不是指舞姿美
袅袅长袖,纤纤细腰,飘绕萦回,如卷雪,似流波,令人陶醉,为之神移。所以很多人看到长袖善舞这个成语,就会联想到貌若天仙、长袖飘飘的古代舞者,进而把长袖善舞用来形容戏剧演员的精湛舞技。实际上,这个用法是错误的。
长袖舞又称翘袖折腰舞,始于战国而盛于两汉,是汉代最流行的一种舞蹈。史载,汉朝开国皇帝高祖刘邦的宠姬戚夫人善为长袖舞,歌出塞、入塞、望归之曲。东汉张衡在《武赋》里形象地描述了这种舞姿:“罗衣从风,长袖交横。绰约闲靡,机迅体轻。”意思是轻柔的罗衣,随风飘扬;长长的袖子,翻飞交横;轻盈而矫捷的身姿,好似立于树梢的燕子,跳动时的迅疾又像惊弓的鹄鸟;她们的体态是那样的轻快柔美,既婀娜多姿,又妩媚动人。
长袖舞显著的特点是舞人无所持,凭借长袖交横飞舞的千姿百态来表达各种复杂的思想感情。长袖舞的服饰主要有上下同宽的狭长袖,上下同宽的宽长袖,宽袖齐腕再由腕内延伸出一段窄长袖等几种。汉代长袖舞形式有柔婉、健朗、诙谐多种,多表现对称和变换之美。舞人的服饰虽然随舞蹈节目的不同而有所变化,但大都是宽袖束腰、长裙拽地,给人一种飘然欲仙的感觉。
长袖舞是一种唯美的舞蹈,没有长袖自然不能进行下去,可以说此舞最大的看点就是那富于变幻色彩的长袖。与我长袖,我必善舞。“长袖善舞”一词语出《韩非子·五蠹》,原句为“长袖善舞,多钱善贾”。意思是说,袖子长,有利于起舞。原指有所依靠,事情就容易成功。后形容有财势、会耍手腕的人善于钻营、会走门路。司马迁在《史记》中评论范雎、蔡泽:韩非子说的“长袖善舞,多钱善贾”,确是有理!意思是说,对范雎和蔡泽两人就像舞蹈者有更美的舞衣、经商者有更多的本钱一样施展手段,因而吃得开的行为是有所讽刺的。
但是,现在的很多媒体在运用“长袖善舞”时,却忽略了其中包含的贬义。比如:“问题是,纵使石油外交长袖善舞,在诸多地区取得合作开发等方面的突破,在国际石油政治的挤压之下总量也依然有限。”(《21世纪经济报道》2004年10月13日)另外,还有“货币政策如何长袖善舞”、“愿做舞者,长袖善舞,将社会忧愁分担”等标题,都是误用。
呆若木鸡并不“呆”
“呆若木鸡”现在用来形容一个人有些呆头呆脑、痴傻发愣的样子或者被吓傻的样子。但是其最初的含义和现在的用法没有丝毫关系。在古代,这个成语其实是用来形容一个人类似“大智若愚”、“大辩若讷”、“大巧若拙”、“大勇若怯”的至高境界。
呆若木鸡出自《庄子·达生篇》,是一个很有深意的寓言。故事讲的是,周宣王爱好斗鸡,让一个叫纪子的人专门为他训练斗鸡。才养了十天,周宣王就急不可耐地问纪子是否训练好了。纪子回答说还没有,这只鸡表面看起来气势汹汹的,其实没有什么底气。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再次询问,纪子说还不行,因为它一看到别的鸡的影子,马上就紧张起来,说明还有好斗的心理。又过了十天,周宣王忍耐不住了,再次去问,但纪子还是说不行,因为这只鸡还有些目光炯炯,气势未消。这样又过了十天,纪子终于说差不多了,它已经不会慌张,呆头呆脑、不动声色,看上去就跟木头鸡一样,说明它已经进入完美的精神境界了。宣王把这只鸡放进斗鸡场。别的鸡一看到这只“呆若木鸡”的斗鸡,就吓得掉头就逃。
原来,呆若木鸡不是真呆,只是看着呆,实际上却有很强的战斗力,貌似木头的斗鸡根本不必出击,就令其他的斗鸡望风而逃。活蹦乱跳、骄态毕露的鸡,其实并不是最厉害的鸡。
由此可知,古代呆若木鸡是指一个人立身处世,只有外表威风逞强是不够的,还需要不断地磨炼,把浮躁和妄动收敛起来,把力量凝聚于内。看似呆呆的、没什么稀奇的,可是那些存心挑衅、争先恐后的斗鸡,碰到一动不动、内蕴真气的木鸡,却根本不得近其身,对方还未出手,自己先就吓破胆了。
“呆若木鸡”,这是斗鸡追求的境界,也说明成功的境界不是骄气,不是盛气,最终是一分呆气。
杏林救人,杏坛育人
“杏林”和“杏坛”,是两个与“杏”相关的极具分量的名词,虽然仅仅是一字之差,但所指的实质内容却有着天壤之别,稍不留神,就会弄错。虽都有“杏”字,却与杏无关,前者指的是医药行业,后者指的是教师行业。
杏坛
提起“杏林”,这里有一段典故。据晋人葛洪《神仙传·董奉》里说,在东汉时期有一个福建籍的医生名叫董奉,平时他不种田,专门给人看病。但是,他从来不收病人的钱,他唯一的要求便是:病重的好了以后种五棵杏树,病轻的好了以后种一棵杏树。十年后,董奉诊所附近足有十万余株杏树。待这些杏树都结果了,董奉又对人们说,如果谁要买杏的话,不要钱,只要用谷子换。这样,董奉又有了许多的谷子。他用这些谷子接济穷人和路过而旅资不够的人。后来,人们就用“杏林”来形容董奉为民谋利益的事。再以后,人们又将“杏林”引申为“杏林春暖”、“誉满杏林”等词语来赞美那些医道非凡或医德高尚的人。
而“杏坛”的典故则出自庄子的一则寓言。庄子在那则寓言里,说孔子收弟子三千,授六艺之学。他每到一处就在杏林里讲学,休息的时候,就坐在杏坛之上。后来人们就根据这则寓言,把“杏坛”称作孔子讲学的地方,“杏坛礼乐冠华夷”中的“杏坛”指的就是这个意思。后来,人们在山东曲阜孔庙大成殿前为之筑坛、建亭、书碑、植杏。北宋时,孔子后代又在曲阜祖庙筑坛,环植杏树,以“杏坛”名之。后来杏坛也泛指聚众讲学的场所和对教师行业的雅称。
“衣冠禽兽”原为褒义
在网络上经常看见一些可爱的动物照片,小猫小狗穿着漂亮的花花衣裳,而且标题也很有趣:可爱的“衣冠禽兽”。
古代服饰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对“衣冠禽兽”这个词并没有什么好感,因为这个成语常用来指道德败坏的人,说某些人徒有人的外表,穿着人的衣服,却干着禽兽不如的坏事。
其实,在最初,这个成语的原意并非如此。“衣冠禽兽”源于明代官员的服饰。在当时,“衣冠”作为权力的象征,受到统治阶级的重视,在官服上绣以飞禽走兽,来显示文武官员的等级。据明、清两史的《舆服志》记载,文官官服绣禽,武官官服绘兽,而且等级森严,不得逾越。“衣冠”上的“禽兽”与文武官员的品级一一对应。具体规定是:文官一品绣仙鹤,二品绣锦鸡,三品绣孔雀,四品绣云雁,五品绣白鹇,六品绣鹭鸶,七品绣鸳鸯,八品绣黄鹂,九品绣鹌鹑。武官一品、二品绘狮子,三品绘虎,四品绘豹,五品绘熊,六品、七品绘彪,八品绘犀牛,九品绘海马。而且对官服颜色做了规定:文武官员一品至四品穿红袍,五品至七品穿青袍,八品和九品穿绿袍。
只有官员才能穿上描禽画兽的官服,享受一定的待遇,自然与平民百姓不同,所以,“衣冠禽兽”是一个褒义词,带有老百姓的羡慕眼光。
其作为贬义词,最早是出现在明末陈汝元所写的《金莲记》一书中。因为在明朝中晚期,宦官专权,官场腐败,文官爱钱,武将怕死,无恶不作,声名狼藉。老百姓民不聊生,将穿着官服的人视为匪盗瘟神,于是,“衣冠禽兽”一语开始具有了贬义,老百姓将为非作歹、道德败坏的文武官员称为“衣冠禽兽”。
“上下其手”并非猥亵用语
一些新闻报道常用“上下其手”这个词来表示对女性的动作骚扰,而且似乎对歹徒的一些下流行为描写得非常传神,于是人们便把“上下其手”与猥亵联系在了一起。
其实,上下其手并非后人杜撰出来的,它出自一个典故,远非人们所想象的那样肮脏。
据《左传·襄公二十六年》记载,楚康王和秦国人联合去攻打郑国。郑国的大夫皇颉出城和楚国的县尹穿封戌交战,败后被俘。楚康王的弟弟公子围想争功,非说是自己俘虏的皇颉,与穿封戌争执起来,两人请伯州犁当裁判。伯州犁出主意说去问问俘虏,听他怎么说。
三人把皇颉带了过来,伯州犁对他说:“他们二人是为您这位君子所争,请您说实话。”
公子围是楚康王的弟弟,伯州犁当然要向着他,于是伯州犁向皇颉“上其手”,就是高举着手,先介绍公子围说:“这一位是我国的王子公子围,也是我们国君的弟弟。”介绍完公子围,然后把手垂得低低的,指着穿封戌说:“他叫穿封戌,是方城外的一个县官。”然后伯州犁问皇颉:“他们俩哪一位俘虏了您?”
皇颉自然能领会到伯州犁的暗示,便顺水推舟地回答道:“我是碰上公子围才打了败仗的。”于是,这功劳算在了公子围的头上。
后来,人们看不惯伯州犁的做法,就把他的那种用上下举手的方式制造弊端、歪曲事实的行为叫做“上下其手”,用于指某些人互相勾结、玩弄花招、进行舞弊的恶劣行为。《旧唐书·魏征传》:“昔州犁上下其手,楚国之法遂差;张汤轻重其心,汉朝之刑以弊。”《官场现形记》第二十四回:“统统换了自己的私人,以便上下其手。”
这才是“上下其手”的本来意思,并没有不健康的义项,现代一些庸俗的用法实在是冤枉了它。
“乱七八糟”出自战乱
“乱七八糟”是一句流行很普遍、用途很广的口头俗语,词典上的解释是:“没有秩序,没有条理”称乱;糟,本指“做酒剩下的渣子”,后来引申为“把事情办坏”。“乱七八糟”,即为“乱糟糟的,很无序”。
“乱七八糟”很容易给人们留下民间俗语的印象,其实,它也一样拥有厚重的历史背景。若追究它的来历,它原本出自于历史上的两次叛乱。
“乱七”是指西汉时的“七国之乱”。西汉初,刘邦为了巩固皇权,分封了许多刘氏同宗的诸侯王。待西汉景帝时,膨胀起来的诸侯王势力己危及到皇帝的统治,他采纳晁错的意见,削减诸侯王的领地和特权,引起诸侯王的强烈不满。吴王刘漳串通楚王、赵王、胶东王等六王,打着“诛晁错,清君侧”的旗号,联合起来叛乱。汉景帝听信谗言,错杀了晁错,仍不能退兵,最后,派大将周亚夫领兵平定了这场叛乱。史称“七国之乱”。
而“八糟”是指晋朝皇室内宫争权夺利的“八王之乱”。西晋晋武帝司马炎死后,他的儿子司马衷做了皇帝。但司马衷昏庸弱智,大权落到其外祖父杨骏手中。司马炎的妻子贾后野心勃勃,欲掌皇权,她设计谋杀了杨骏,请汝南王司马亮辅佐,后又对汝南王不放心,便派楚王司马韩杀死了汝南王。后来,赵王司马伦发动政变,杀死贾后,自立为帝。这又引起其他一些诸侯王的强烈反对,先后共有八个同姓王参与了这场叛乱,最后,以司马衷被毒死,另立一个新皇帝告结束。这场叛乱持续了十六年,先后有八个王参与叛乱,史称“八王之乱”。
无论是“七国之乱”还是“八王之乱”,都给人们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将社会搞得一团糟。后来人们便将这两次叛乱联系起来,造出一个“乱七八糟”的词汇来。
“豆蔻年华”不指青年女子
“豆蔻年华”总是给人一种很美的意境和幻想,很多人在形容一个女子时就喜欢用“豆蔻年华”,比如“她今年二十出头,正值豆蔻年华”等,其实这是误用。
豆蔻,原产于印度尼西亚,是一种多年生草本植物,高约丈许,我国多栽培于树荫下,主要分布于海南、云南、广西等地方。在红白豆蔻诸色花中,以红豆蔻花为最美,花的中央有两瓣相并,形似同心,一向被视为爱情的象征,清人有诗云“结就同心芯,因标连理枝”。另外,此花在未盛开时显得非常丰满,俗称“含胎花”,因而又被作为少女的象征,“来时豆蔻初含芯,别后菖蒲又着花”,后来好些咏豆蔻的诗,大多含有这个意思。
豆蔻在春末夏初开花,成穗状,初为嫩叶所卷,叶渐展而花渐开,二月正是含苞期,在文学作品中常常被用来形容少女的纯洁天真。“豆蔻年华”一语出自唐代诗人杜牧的《赠别》一诗:“娉娉袅袅十三余,豆蔻梢头二月初。春风十里扬州路,卷上珠帘总不如。”杜牧在三十多岁时“落魄扬州”,时作冶游,在百无聊赖中写下这首诗赠给一位年轻妓女,诗中的“十三余”明白无误地确定为十三四岁的少女,一如豆蔻的含苞待放,这个比喻十分确切生动。
豆蔻年华是一种永远的美,一种永恒的信心和希望,但是它只能用来形容特定年龄阶段的人。现在有些人不但把二十几岁的人说成豆蔻年华,甚至形容少妇时也用豆蔻年华,殊不知越过了十三四岁这个界限,便属误用。古代女子十四五岁算成年,十三岁是接近成年的美好年华,而现代十八岁算成年,即使以现代的标准来说,豆蔻年华最多也只能用来形容十七八岁的花季少女。
“犯而不校”心胸宽广
语文试题中曾有这样一道判断题:既然知道错了,就应该马上改正,如果“犯而不校”,那就危险了。许多考生受到“校正”的影响,不假思索地把“犯而不校”理解成“犯了错不改正”。
犯而不校,语出《论语·泰伯》:“曾子曰:‘以能问于不能,以多问于寡;有若无,实若虚,犯而不校,昔者吾友尝从事于斯矣。’”
在句中,“犯”的意思是“触犯”,“校”的意思是计较,而“犯而不校”一词的意思是“受到别人的触犯或无礼也不计较”。
把曾子说的话翻译过来就是:“自己有才能却向没有才能的人请教,自己知识多却向知识少的人请教,有学问却像没学问一样;知识很充实却好像很空虚;被人侵犯却也不计较,从前我的朋友就这样做过了。”
从中可以看出,曾子完全秉承了儒家提倡的“忠恕”思想,同样也强调了学习的三种境界,即要向有知识、有才能的人学习,又要向少知识、少才能的人学习。其次,曾子还提出“有若无”、“实若虚”的说法,希望人们在学习的过程中保持谦虚的心态。这些都是值得我们学习的。
《尚书》中也有“有容,德乃大”之说,《周易》中则有“君子以厚德载物”,荀子则主张“君子贤而能容罢,知而能容愚,博而能容浅,粹而能容杂”。历代圣贤都把宽恕容人放在做人的标准之中,学会宽容,是为人的基本。要做事,先做人。
另外,在《资治通鉴》中记载了一个关于宽容的小故事:武则天时代的宰相娄师德以仁厚宽恕、恭勤不怠闻名于世。凤阁侍郎李昭德骂他是乡巴佬,他一点也不生气:“我不当乡巴佬,谁当乡巴佬呢?”当时名相狄仁杰也瞧不起娄师德,想把他排挤出朝廷,他也不计较。后来武则天就告诉狄仁杰:“我之所以了解你,正是娄师德向我推荐的。”狄仁杰听了惭愧不已。正因为娄师德宽容待人,所以司马光评价他“宽厚清慎,犯而不校”。
“三教九流”不是指下等行当
“……有卖狗皮膏药的,有卖跌打药的,摆地摊的,算命的,等等,纯粹是个三教九流、五花八门的自由市场。”这是从某篇文章中截取的一段话,但也从一定程度上表明老百姓对“三教九流”的看法。
提到“三教九流”,人们都联想到旧社会闯荡江湖,从事一些不是很正当的行业的人。其实,这都受明清白话小说的影响,把一个中性词误解成了贬义词。
实际上,“三教九流”是对人的地位和职业的划分标准,最早始于商周时期。
其中,“三教”指的是儒教、佛教、道教。“三教”排列顺序的先后,始于北周建德二年(573年)。《北史·周高祖纪》:“帝(武帝宇文邕)升高座,辨释三教先后,以儒教为先,佛教次之,道教为后。”
“九流”的说法最早见于《汉书·艺文志》,这九个学派是指儒家、道家、阴阳家、法家、名家、墨家、纵横家、杂家、农家。其实书中收录了诸子189家,但最重要的还数这九家。后来,“九流”被用来代表社会上的各行各业,在“九流”中,又分为“上九流”、“中九流”、“下九流”。
值得一提的是,因为古时不断地改朝换代,各行业、阶层的地位也在不断地发生变化。就是说,除了三教没争议外,九流的标准一直在发生改变,如以下两个不同时代的版本:
版本一:
“上九流”是:帝王、圣贤、隐士、童仙、文人、武士、农、工、商。
“中九流”是:举子、医生、相命、丹青(卖画人)、书生、琴棋、僧、道、尼。
“下九流”是:师爷、衙差、升秤(秤手)、媒婆、走卒、时妖(拐骗及巫婆)、盗、窃、娼。
版本二:
上九流:一流佛祖二流天,三流皇上四流官,五流阁老六宰相,七进八举九解元。
中九流:一流秀才二流医,三流丹青四流皮(皮影),五流弹唱六流卜(卜卦),七僧八道九棋琴。
下九流:一流高台(唱戏)二流吹,三流马戏四流推(剃头),五流池子(北方的澡堂子)六搓背,七修八配(给家畜配种)九娼妓。
这种变更的情况就如同“演员”和“教师”这两个职业一样,在旧社会,“演员”被人称“戏子”,“教师”则更有“臭老九”之称;如今,他们的社会地位都提高了,变成时下的热门行业。
了解了“三教九流”的来龙去脉,我们就会明白它只是一个对人群的划分标准,没有什么贬义。
“不刊之论”好文章
曾经有这样一句话:这篇文章见识浅陋,属于不刊之论,总编决定不予发表。很显然,“刊”在这里被解释成“表达、发表”的意思,就是说“这文章很糟糕,不值得表达、刊登出来”。
实际上这犯了望文生义的毛病,要想真正理解它的意思,就得追根溯源。
古代没有纸,在造纸术发明之前,古人写字时用竹简、木牍。竹简、木牍均是用以记事、书写的狭长竹片、木片。成语“罄竹难书”中的“竹”就是指写字用的竹片。
古人在简上刻写字,远没有在纸上书写方便,刻写错了也不容易涂改,只能用一种叫“削”的青铜利器削去一层重写,这种行为叫“刊”。“刊”便是消除、修改的意思。《说文解字》:“刊,裰也。”段玉裁注释:“凡有所削去,谓之刊。”因竹简木牍都要反复使用,可以把旧文削去,重写新文,这个过程就称“刊削”。
所以,这个“刊”字就兼有“写”与“删”两种意思。而重要的文字才能称为“不刊之论”,指不能被删改的文字。起先只能用于帝王诏令、典章规条之类,后来应用渐广,但也仅能指真理或伟论,其规格甚高、褒义强烈。“不刊之论”最初源于“不刊之书”,汉代扬雄《答刘歆书》中写道:“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意思是说,你的书是可与日月争辉,不容删减一字的大作!
直到宋代才出现“不刊之论”,如宋熙宁七年,郭若虚著《图画见闻志》中云:“唐室已上未立曹吴,其显释寡要之谈,乱爱宾不刊之论。推时验迹,无愧斯言也。”
所以,在使用成语时一定要多加注意,每个成语都有其特定的语境与背景,把“无须改动的好文章”理解成为“文字粗劣,不能刊登的文章”,虽然只错了一个字,却已谬之千里。
“狗咬吕洞宾”原本与狗无关
在做了好事后不仅没有得到对方表扬,还被对方责怪时,很多人都喜欢说“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有点怪对方像狗一样不知道自己是好心的意思。但是,其实“狗咬吕洞宾”原本是“苟杳吕洞宾”,与狗无关。
传说吕洞宾在成仙前原是个读书人,因为两次参加考试都未中举,所以此后再也不愿意读书,就依靠祖辈留下的家产,会客访友,游山玩水,过着逍遥自在的日子。
吕洞宾
当时,吕洞宾有个同乡好友叫苟杳,家境十分贫寒。吕洞宾很同情他,与他结为金兰,并请他到家中居住,希望他能刻苦读书,以后有个出头之日。
后来,有位姓林的朋友来吕洞宾家里做客,见苟杳一表人才、读书用功,便想把妹妹许配给苟杳。
吕洞宾怕耽误了苟杳的前程,连忙推托,但苟杳得知后便动心了,就跟吕洞宾表示同意这门亲事。
没想到吕洞宾却说:“林家小姐貌美贤惠,贤弟同意我也不好阻拦,但是成亲之后,得让新娘子先陪我睡三宿。”苟杳听后很不能接受,但是思前想后,还是咬牙答应了。
苟杳成亲这天,吕洞宾喜气洋洋,而苟杳却无脸面见人,干脆躲到一边去了。
晚上,新娘子头盖红纱,倚床而坐。吕洞宾进了洞房,也不说话,只管坐到桌前灯下,埋头读书。林小姐等到半夜,丈夫还是不上床,只好自己和衣睡下。天明醒来,丈夫早已不见,一连三夜都是这样。
苟杳好不容易挨过了三天,刚进洞房,就见娘子正伤心落泪,连忙上前赔礼。林小姐只管低头哭着说:“郎君,为何三夜竟不上床同眠,只对灯读书,天黑而来,天明而去?”
这一问,让苟杳目瞪口呆,半天,他才醒悟过来,仰天大笑:“原来是哥哥怕我贪欢,忘了读书,用此法来激励我。哥哥用心,可谓太狠了啊!”
几年后,苟杳金榜题名,与吕洞宾一家洒泪而别,赴任去了。
一晃八年过去了,这年夏天,吕洞宾家不慎失大火,所有家产都化成灰烬。
吕洞宾用残留的破瓦烂砖搭了一间茅草屋,和妻小在里面躲风避雨,日子十分艰难,于是决定去找苟杳帮忙。
吕洞宾一路上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了苟杳府上。苟杳对吕洞宾家遭大火的事非常同情,并热情招待他,可就是不提帮忙的事情,住了一个多月,一分钱也没有给吕洞宾。吕洞宾以为他忘恩负义,一气之下走了。
回到家里,吕洞宾发现家里已经盖了新房,很是奇怪。刚要迈进家门,突见大门两旁贴着白纸,知道家中死了人,大吃一惊,慌忙走进屋内,见屋内放着一口棺材,妻子披麻戴孝,正在号啕大哭。吕洞宾愣了半天,才轻轻叫了一声娘子。
妻子回头一看,惊恐万状,颤颤抖抖地叫道:“你,你是人还是鬼?”
吕洞宾更觉诧异,问:“娘子,何出此言?我好好地回来了,如何是鬼呢?”
娘子端详了好久,才认出真是吕洞宾说:“吓死我了!”
原来,吕洞宾走后不久,就有一帮人来帮他盖房子,盖完房子就走了。前天中午,又有一大帮人抬着一口棺材进来了,他们说吕洞宾在苟杳家病死了。
吕洞宾一听,便知道是苟杳玩的把戏。他很生气,操起一把大斧把棺材劈成两半,却见里面全是金银珠宝,上面还有一封信,写道:“苟杳不是负心郎,路送金银家盖房;你让我妻守空房,我让你妻哭断肠。”
吕洞宾看完信如梦初醒,他苦笑了一声:“贤弟,你这一帮,可帮得我好苦啊!”
从此,吕苟两家倍加亲热,这就是俗话常说的“苟杳吕洞宾,不识好人心。”
后来,因为“苟杳”和“狗咬”同音,传来传去便成了“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了。
“黔驴”并非贵州驴
唐代文学家柳宗元写了一篇著名的寓言故事《黔之驴》,故事讲的是:黔地本来没有驴这种动物,是喜爱驴的人用船将它运进来的。后来在与当地老虎的较量中,个头虽大的驴因斗技不高,终于被小个子的黔虎吃掉了。
“黔驴技穷”这一成语便是源自《黔之驴》。长期以来,在解释“黔驴技穷”时,一般人都将“黔”与现在的贵州相提并论,甚至不少文章和词典都把“黔”说成贵州,其实,这不符合历史事实,古之“黔”并非今之贵州。
据史书记载,贵州之名,始于宋朝。柳宗元写《黔之驴》的时间是公元805年他贬到永州(今湖南零陵县)之后,其时比贵州单独建制尚早六百多年。“黔”作为一个地区名称出现,早在春秋战国时期。楚国的黔中地,秦朝的黔中郡,其辖区主要包括当今湘鄂黔渝边区一带,就是今湖南西北部分,及今四川东南、湖北西南、贵州东北一小部分。
今湘西还有黔阳市、渝东还有黔江区等带“黔”字的地名,而今贵州东部尚无一处冠以“黔”字。直至明代贵州建省后,才逐渐出现简称贵州为“黔”的情况。
由此可见,柳宗元所指的“黔”,只能是今湖南西北部或四川黔江流域为主的一带地方,因此,不能把当时的“黔”和今日的贵州等同起来,说“黔驴”就是贵州驴子。
“劳燕”不是“辛劳的燕子”
最近,某报刊中有这样一个标题——五千“劳燕”回乡创业,文中主要是讲外出打工的人们又回家务农了。很显然,作者把“劳燕”理解为“辛劳的燕子”了。
对于“劳燕分飞”一词,人们大多数会将它理解为“辛劳的燕子”或“劳苦的燕子”。其实,“劳”并非作这样的解释。
“劳”是伯劳的简称,伯劳俗称胡不拉,属食虫鸟类,大多栖息在丘陵开阔的林地,为我国较为常见的鸟。而同样常见的燕子也与它一起飞进了文人墨客的诗篇里。譬如王实甫的《西厢记》中就有这样的句子:“他曲未通,我意已通,分明伯劳飞燕各西东。”它们都是候鸟,每当寒冷冬季来临,伯劳匆匆东去,燕子急急西飞,瞬间的相遇却无法改变分离的命运,因此,相遇总是太晚,离别总是太疾。东飞的伯劳和西飞的燕子合在一起构成了伤感的分离,成为不再聚首的象征。
“东飞伯劳西飞燕,黄姑(牵牛)织女时相见。谁家女儿对门居,开颜发艳照里闾。南窗北牖挂明光,罗帷绮帐脂粉香。女儿年纪十五六,窈窕无双颜如玉。三春已暮花从风,空留可怜谁与同。”这首诗出自萧衍《东飞伯劳歌》。成语“劳燕分飞”便是典出于此,于是在古人眼中,伯劳成了别离的代名词。
因此,“分飞”是“劳燕”最常见的姿态,天空没有留下劳燕的影子,但“劳”和“燕”曾经飞过,朝着不同的方向飞去。
另外,“劳燕分飞”容易被误写作“劳燕纷飞”,比如“劳燕纷飞为哪般——关于几起农村离婚案的剖析”。前文说到“劳”和“燕”分别朝不同的方向飞走,因此,它们的姿势是“分飞”,而不是“纷飞”,犯这个错误的原因还是由于没有真正理解这个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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