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被封杀的幕后真相-拨开历史的镜花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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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楼昨夜又东风,往事不堪回首明月中,乍起风凉,吹皱一池春水,往事难再续,唯留镜花水月,一片小朦胧。朦胧是一种很美的意境,但朦胧之中却往往隐藏了事情的真相。

    魏晋风度有苦衷

    魏晋风度,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是文人墨客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和推崇的典范,晋人在我们的印象里是“轻裘缓带,不鞋而屐”,后人都称赞他们“简约云澹,超然绝俗”。

    然而,真实情况是怎样的呢?为什么鲁迅先生会说:“我们看晋人的画像和那时的文章,见他衣服宽大,不鞋而屐,以为他一定是很舒服、很飘逸的了,其实他心里都是很苦的。”

    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其实,魏晋风度那宽袍大袖的飘逸风姿,有一多半与一种叫“五石散”的药物有直接关系。

    鲁迅先生介绍说:五石散是一种毒药,是何晏吃开头的。汉时,大家还不敢吃,何晏或者将药方略加改变,便吃开头了。五石散的基本,大概是五样药:石钟乳、石硫黄、白石英、紫石英、赤石脂;另外怕还配点别样的药。但现在也不必细细研究它,我想各位都是不想吃它的。

    人们之所以服用五石散,其实是想追求“长生不老”。在当时人们的信念中,金石是恒久的象征。人若服食了金石,便会将金石恒久的因素摄入体内,进而获得长寿的效果,这是一种联想性的“巫术”思维。而实现长生不老的最简单的方法,莫过于直接服食金石类药物,于是魏晋时期风行服食五石散。

    据史料载,在服用五石散后,药性发作后会出现全身发烧,之后变冷的症状,症状颇像轻度的疟疾。但尽管身体发冷,却不能吃热的食物、穿厚的衣服,否则非得丧命不可。而且,服了五石散后,不能静卧,只能不停地走路。

    所以,魏晋名士在食五石散后,人的皮肤不但燥热,而且异常敏感,只能穿薄而宽大、未浆洗的软旧衣,不能穿厚实或者未脱浆的新衣,以免不能散热和衣服摩擦皮肤导致不适。

    知道了这些,我们才会明白为什么让嵇康穿着浆洗干净并且严实的朝服去揖拜上官,对他来说会与受酷刑没有什么区别,且连鞋子也最好别穿,要穿则穿木屐,以减小和皮肤的接触面积。

    照此说来,魏晋名士们衣袂飘飘下的俊逸和洒脱,倒与“五石散”有些关系,这样一想不免让人有些遗憾。

    蔡伦不是造纸第一人

    我国造纸术的发明桂冠,长时间都戴在东汉时的宦官蔡伦的头上,这是因为《后汉书·蔡伦传》里有明确的记载:“伦乃造意,用树肤、麻头及敝布、渔网以为纸。元兴元年(105)奏上之,帝善其能,自是莫不用焉,故天下咸称‘蔡侯纸’。”

    所以,在没有其他历史文献证据的情况下,后人们把纸的发明者的桂冠戴到了蔡伦头上,数千年来以讹传讹,造成了错误的观点在人们心中根深蒂固。

    蔡伦

    蔡伦,字敬仲,桂阳郡宋阳(今湖南宋阳)人,生于东汉永平四年(61),永平十八年(75)被选入宫去当太监,担任较低的职务——小黄门。88年,他侍幼帝(和帝)左右,参与国家机密大事,他还做过管理宫廷用品的官——尚方令,监督工匠为皇室制造宝剑和其他各种器械,因而经常和工匠们接触。劳动人民的精湛技术和创造精神对他影响很大。

    当时,蔡伦看到大家写字很不方便,竹简和木简太笨重,丝帛又太贵,丝帛纸不可能大量生产,都有缺点。于是,他开始研究改进造纸的方法。

    在此期间,他总结西汉以来造纸经验,改进造纸工艺,利用树皮、碎布、麻头、渔网等原料来造纸,他先把树皮、麻头、破布和破渔网等东西剪碎或切断,放在水里浸渍一段时间,再捣烂成浆状物,还可能经过蒸煮,然后在席子上摊成薄片,放在太阳底下晒干,这样就变成纸了。用这种方法造出来的纸,体轻质薄,很适合写字,受到了人们的欢迎。东汉元兴元年(105),蔡伦把这个重大的成就报告了汉和帝,汉和帝赞扬了他一番。从此,全国各地都开始用这样的方法造纸。

    灞桥纸

    117年,蔡伦负责监典校订经书,校订完成后要将所抄副本颁发给各个地方官,从而形成了大规模用纸抄写儒家经典的高潮,使纸本书籍成为传播文化最得力的工具。

    这一切似乎都明白地告诉我们:是蔡伦发明了造纸术,然而,今天的考古发现却告诉我们世人未知的另一段史实……

    1957年,考古学家在陕西发现了西汉晚期的“灞桥纸”,其后,1974年,甘肃居延金关汉代亭燧故址出土了“金关纸”,1978年,陕西扶风中颜村西汉窑藏出土了“中颜纸”。从这些考古发现来看,造纸术的发明不晚于西汉初年。这些考古发现使人们对“蔡伦是纸的发明者”这一观点提出了异议。

    其中有些人认为,这些纸的年代都比东汉早,因此可以说,在蔡伦之前,中国已经发明了纸,所以蔡伦不应是造纸术的发明人。另一派专家则对出土这些纸的古墓或遗址的年代以及出土的是不是真正的纸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虽然在西汉时期中国已造出了植物纤维纸,但纸质地较粗糙,结构也比较松散,造纸技术处于初级阶段,而蔡伦对造纸术进行了重大的革新,才使纸的质量和产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成为今天中国人引以为豪的纸。因此,部分专家指出,蔡伦对纸向中国、向世界的推广普及作出了重大贡献,即使不是最早造出纸的人,也可以算作“造纸术”的发明人。

    然而1986年,在甘肃天水放马滩再次发现了西汉时期的古纸,与以往考古发现不同的是,这次出土的古纸质量较好,纸面平整光滑,质地薄而软,上面还有用细墨线绘制的山川、河流、道路等图形。经专家考证,这张古纸的“生日”是西汉早期,比东汉蔡伦造纸的历史早了三百多年。

    除此以外,在史籍里,早在东汉以前,也有一些关于纸的记载。如《三辅旧事》上曾说:卫太子刘据鼻子很大,汉武帝不喜欢他。江充给他出了个主意,教他再去见武帝时“当持纸蔽其鼻”。这件事发生在公元前91年。又如《汉书·赵皇后传》记载:汉武帝宠妃赵飞燕的妹妹赵昭仪要害死后宫女官曹伟能,就派人送去毒药和一封“赫蹄书”,逼曹伟能自杀。据东汉人应劭解释,“赫蹄”即“薄小纸也”。以上有关纸的文献记载,都早于105年,即蔡伦向汉和帝献纸那一年。

    这些都能有力地证明,纸是在西汉时发明的,并非蔡伦首创。但是,他在造纸史上的功绩仍然是极其伟大的。正是由于蔡伦的贡献,为人们提供了廉价优质、适于书写的纸张,从而使纸张的应用得到普及和推广,并引起了书写材料的变革。

    蒙汗药也曾是良药

    从古代小说,到今天的报纸杂志,都可寻得蒙汗药的影子。据说被蒙汗药蒙到的人,会晕倒,以致长睡不起,一时半会儿醒不过来,任人摆布。等药性过去,苏醒后钱物已两尽。所以,蒙汗药在人们的印象中,就是害人的药。

    在《水浒》第27回《孟州道母夜叉卖人肉》中有这样一段记载:“那妇人哪曾去切肉?只虚转一遭,便出来拍手叫道:‘倒也!倒也!’那两个公人只见天旋地转,噤了口,望后扑地便倒……只听得笑道:‘着了!由你奸似鬼,吃了老娘的洗脚水!’”“母夜叉”孙二娘所说的“洗脚水”便是蒙汗药了。

    另外,在《水浒》“智取生辰纲”那场戏中,杨志、军汉、都管等人在黄泥冈吃了晁天王等人卖的药酒之后,一觉从日色当午“直到二更,方才得醒”。而他们所押送的生辰纲早被取了个干净。

    还有,《喻世明言·宋四公大闹禁魂张》中也有一段有关蒙汗药的描述,说的是:赵正来到侯兴店里,侯妻在馒头里加汗火(蒙汗药)算计他,赵正服了解药再吃馒头,根本没事,还要求再添五个,侯妻加大药量,仍被赵正吃的解药化解。赵正又使掉包计,骗侯妻把蒙汗药当“百病安丸”吃,结果侯妻反而被放倒,侯兴发现后“自把解药与浑家吃了”。

    除此之外,在《七侠五义》、《小五义》等传统武侠小说中,都有涉及蒙汗药或香型剂的蒙汗药——安息香。在金庸、梁羽生等人所写的武侠小说中,蒙汗药更是一把利器,让无数英雄或者敌人倒在蒙汗药的威力下。

    那么,古代小说中的蒙汗药究竟是一种什么东西?它真的是百害无一利吗?

    蒙汗药是真实存在的,它源于古代的麻醉剂。它本是进行外科手术用的,却阴差阳错被某些人用来谋财害命。

    《列子》中记述了春秋时代的名医扁鹊为公扈和齐婴治病的事,“扁鹊遂饮二人毒酒,迷死三日,剖胸探心,易而置之;投以神药,既悟如初”。不管是否过于夸张,但这有可能是关于麻醉药的最早记载。

    另据《后汉书》记载,东汉华佗发明了麻沸散,“若疾发结于内,针药所不能及者,乃令先以酒服麻沸散,既醉无所觉,因刳破腹背,抽割积聚。若在肠胃,则断截湔洗,除去疾秽。既而缝合,傅以神膏,四五日创愈,一月之间皆平复”。

    据记载,麻沸散是由曼陀罗花一斤,生乌草、香白芷、当归、川芎各四钱,天南星一钱组成。华佗又从喝酒能使人不省人事中得到启发,将麻沸散放入酒中,让将进行外科手术的人喝下,以取得更好的麻醉效果。

    而据古书载:蒙汗药的成分中也使用到了曼陀罗花。曼陀罗又名风茄儿、洋金茄花、山茄子,产于我国西南各省。为一年生草木,茄叶互生,卵圆形,端尖,边缘呈不规则波状分裂。夏秋间开花,花紫色或白色,有漏斗形三合瓣花冠,边缘五裂,果实为卵圆形,有不等长尖刺,熟时四瓣裂开。叶、花和种子含莨菪碱、东莨菪碱等成分,具有麻醉、镇痛作用。宋代司马光在《涑水记闻》中载:“五溪蛮汉,杜杞诱出之,饮以曼陀罗酒,昏醉,尽杀之。”

    对蒙汗药的制作方法,明人魏滩在《岭南琐记》及清人吴其濬在《植物名实图考》中有同样的记载:“用风茄为末,投酒中,饮之,即睡去,须酒气尽以寤。”

    至解药之法,清人程衡在《水浒传注略》中介绍:“急以浓甘草汗灌下,解之。”孙思邈《千金方》中则说:“甘草解百药毒。”李时珍还说:“菓中有东莨菪,叶圆而光,有毒,误食令人狂乱,状若中风,或吐血,以甘草煮汁服之,即解。”

    蒙汗药原本是治病救人、缓解病人疼痛的良药,因为被一些居心不良的人当成害人药来用,所以就掩盖了它原本救人的功绩。

    元代也有科举制

    元朝,是由蒙古族建立起来的王朝,它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在全国范围内建立起来的,以少数民族统治者为主的政权。蒙古族以其强大的武力,不仅征服了中原及长江以南地区,而且还横跨欧亚,是中国有史以来疆域最大的王朝。然而在这样一个庞大的帝国里,最郁闷的是读书人。

    因为,古代传统观念里的“学而优则仕”的理念在元朝惨遭打击,从他们的自嘲诗中就可见一斑:“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匠八娼九儒十丐。”一向在中国传统社会最受尊敬的儒家知识分子,竟然被划分到社会的最底层,比儒家所最鄙视的娼妓都不如,仅只稍稍胜过乞丐。一般的史学著作或工具书,在谈到科举制度时前举唐、宋,后举明、清,也很少提到元代,遂给人造成一种错觉,以为元代根本就没有举行过科举考试。有一位所谓的“历史学家”甚至由此推断,元朝立国到亡国近百年间没有举行过一次科举考试,居然很多人相信了他的话。本着负责任的态度,我们有必要澄清这一误解。因为元代的确曾经废除过科举,但不代表元代就没有科举。

    忽必烈

    在元朝成立之前,窝阔台汗在位的1238年,在灭金后急需各级地方管理人材的背景下,采纳契丹出身的谋臣耶律楚材的建议,举行了“戊戌选试”。这虽然是一次临时应急的权宜之举,但却是仿照科举考试来进行的。

    元仁宗即位,为了整顿吏治,改革由吏入仕制度带来的某些弊端,主张以儒治国,重新提出“求贤取士,何法为上”的问题。1313年末,元廷以行科举诏颁天下。每三年举行一次,分为乡试、会试、殿试三道。1314年,元朝第一届科举会试和殿试先后在大都(今北京内城)举行。1315年春三月,经过严格的科举考试,有蒙古人护都答儿,汉人张起岩等56位士子及第。

    1315年始开科举之后,尽管受政局不安的影响,小有停废,但总的来说,还是坚持下去了。特别是元惠宗时期,领衔修辽、宋、金三史的宰相脱脱,通过政变从伯颜手里夺得权力之后,“至正更化”迎来了元朝最后回光返照似的安定,科举也得以顺利进行。从延祐二年开始,直至元末,共进行了16次科举考试,产生进士1139人。

    从1315年到1340年,近30年的时间里,元帝国几乎每隔三年就搞一次全国性的科举考试,20多年的时间里有近600名士子包括蒙、汉各色人等获得了“金榜题名”的殊荣。

    《元史·选举志》:“三月初四日,中书省奏准以初七日御试举人于翰林国史院。定委监视官及诸执事。初五日,各官入院。初六日,撰策问进呈,俟上采取。初七日,执事者望阙设案于堂前,置策题于上,举人入院,搜检讫,蒙古人作一甲,序立,礼生导引至于堂前,望阙两拜,赐策题,又两拜,各就次。色目人作一甲,汉人、南人作一甲,如前仪。每进士一人,差蒙古宿卫士一人监视。日午,赐膳。进士纳卷毕,出院,监试官同读卷官以所封策第其高下,分为三甲进奏,作二榜,用敕黄纸书揭于内前红门之左右。前一日(亦即三月初六日),礼部告谕中选进士,以次日诣阙前,所司具香案。侍仪舍人唱名、谢恩、放榜。择日赐恩荣宴于翰林国史院。押宴以中书省官,凡预试官并与宴。预宴官及进士并簪花至所居。择日恭诣殿廷,上表谢恩。”

    我们不能否认元朝以马上得天下,起自漠北,开国之初有100多年没有举行过科举考试这一事实,也不否认元朝时是科举考试的中落时期,但是绝不能因此就断定元朝没有举行过科举制度。更何况,以四书试士还是元代所开的先例。

    古代也有死刑复核制

    由于死刑的严厉性和它的不可挽回性,凡属法制文明的国度,对死刑的适用都极为慎重。在现今中国,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必须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复核。于是很多人都以为死刑复核制度是近代才出现的新事物。

    其实,我国古代就已经有了很严肃的死刑复核制度。人命关天,古代杀人并非像影视剧里那样随随便便就问斩了,电视剧里的好多情节其实并不真实。比如《神探狄仁杰Ⅱ》江州案中有这样一个故事情节:狄公奉命致仕江州,江州薛府恶奴杜二在五平县衙门口活活打死告状的锦娘之父吴四,狄公甚是愤怒,于是下令当场处死了这个为非作歹的恶奴。而在古代,狄仁杰并没有当场处死恶奴杜二的权力。杀死一个人也并没有这么简单,也要经过死刑复核,并且还是皇帝亲自复核。

    古代死刑复核制度包括死刑复核和死刑复奏。死刑复核是指对于拟定的死刑案件,先由国家有关部门复查,然后在最终定判之前报请皇帝裁定。死刑复奏则是指对已判定死刑的案件,在行刑之前必须再次奏请皇帝进行核准。

    至少从汉朝开始,死刑判决都要经过皇帝的批准才可执行,即所谓“报囚”。三国时期魏明帝曾规定:除谋反、杀人罪外,其余死刑案件必须上奏皇帝。南朝宋武帝诏令:“其罪应重辟者,皆如旧先须上报,有司严加听察,犯者以杀人论。”北朝北魏太武帝时也明确规定,各地死刑案件一律上报,由皇帝亲自过问,必须无疑问或冤屈时才可执行。死刑复奏制度的确立,加强了皇帝对司法审判的控制,体现了传统的“慎刑”精神。

    隋朝时,对待死刑更为慎重。《隋书·刑法志》载:“开皇十五制:死罪者,三奏而后决。”即通过三次奏请皇帝才能决定是否最终处以死刑,也称“三复奏”。

    后来,唐太宗为了避免错杀人,又将行刑前的“三复奏”更改为“五复奏”,即处死犯人前一天要向皇帝复奏两次,处决当天还要复奏三次。但是因为古代交通不发达,地方离京城远近不一,都实施五复奏不太现实,所以唐太宗只好规定地方适用三复奏,京师实行五复奏。《唐六典·刑部》记载,对即将处死的人,执行死刑前一天复奏两次,执行死刑当日还要复奏一次,尽量避免错杀无辜。如果执行官员不复奏皇帝就擅自行刑,将会受到刑事处罚。但是对于罪大恶极不可饶恕的罪人,如殴及谋杀祖父母、父母,杀姑、兄姊、外祖父母、夫、夫之祖父母、父母以上的人,以及杀死主人的贱民、奴婢,则只要实行一复奏后,就可用死刑。由于唐朝的死刑复核制度十分完善,所以后来一直为历朝历代沿用。

    明清时凡死刑囚犯应经皇帝“勾决”后,再由刑部发文至罪犯关押场所,当地应在文书到达三天之内执行。明清时期的死刑,分为立决和秋后决两种形式,即立即执行和秋后执行。清律称前者为“斩立决”、“绞立决”,后者为“斩监候”、“绞监候”。对于谋反、大逆、谋叛及杀人等性质特别严重的死刑犯实行立决,一般的死刑犯则秋后问斩。

    死立决和秋后问斩都要经过皇帝的审核批准。对于死立决的案件,一般要先经过刑部审定,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审允,最后由三法司会奏请皇帝最后核准。对于秋后问斩的死刑案件,明朝实行朝审制度。朝审是天顺二年下诏,天顺三年开始实行的,并且从此“永为定例”,“每岁霜降后”实行,“历朝遵行”。

    清代在明代的基础上实行秋审和朝审两种复核制度,凡斩监候和绞监候的案件,都要经过秋审和朝审。秋审为审核地方各省所判的监候案件,朝审是审核刑部所判的监候案件。

    由此可见,古代杀人并不像想象中那么轻率,人死不能复生,在古代我国已经有了死刑复核制度,并且已经相对完善。

    观音塑像原来是男身

    古代女子在求观音时,由于有关生育等方面的隐私不方便跟观音说,于是观音就化身为一位慈祥的女子,把世间的母爱,予以净化扩大而成大悲。大家都知道观音原来是男性,但是由于见到的观音塑像大多数都是女身,便以为观音塑像自古以来一直都是莲花之上的慈祥女身。

    实际上,观音菩萨不但最早是男性,而且塑像也是男身。《华严经》说:“勇猛丈夫观自在。”观自在就是观世音,经中称为勇猛丈夫。据说,观音最初乃是南印度的一个男性神祇,于公元3至7世纪期间被佛教的大乘教派,尤其是中印度摩揭陀国的大乘教派所采用,和文殊菩萨一起,备受各地的崇拜。普通大众视观音菩萨为慈悲怜悯之心的化身,他在这方面甚至超过了佛祖释迦牟尼。

    在西藏的佛教中,观音也是男相,被称为“持莲者”,被当做是藏族的创始者和保护神。这位慈悲之神控制着诸道轮回,其形象通常为11个头(分为三层)和8只手,并像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中的主神混婆那样佩戴镯髅项链。

    《中国文化大博览》中说:“观世音,避唐讳曰观音,又称观自在……观世界而自在拔苦与乐,故名观自在。显教以为阿弥陀之弟子,密教以为阿弥陀之化身,与大势至菩萨皆在阿弥陀之左右,而赞其教化。宋初犹为男像。”

    明朝人胡应麟在《少室山房笔丛·庄岳委谈上》中说:“今塑画观音像,无不作妇人者,盖菩萨相端妍靓丽,文殊、普贤悉尔,不特观世音也……唐以前塑像,观音固不作妇人也。”

    唐朝以前,观音菩萨塑像是男身而不是女身。宋朝人赵令时在《侯鲭录》中记载:“昔唐末豫章有观音禅衲。且南方禅客,多搭白,常以瓿器盛染色,劝令染之。今天下皆谓黄袍为观音衲。”“观音衲”最初是信仰佛教之人为观音塑像时为他披的衣袍。只有和尚才能自称为“衲”,如果观音在那时是女身的话自然不可能给他穿和尚的衣服。

    另外,宋代《唐语林》也有这样的记载:“懿宗尝幸左军,见观音像,礼之,而像陷地四尺。问左右,对曰:‘陛下,中国之天子;菩萨,地上之道人。’上悦之。”“道人”,在今天是对道教徒的通称,但在宋代以前却是对和尚的旧称。《唐语林》中的“道人”显然指的是和尚。说观音菩萨是道人,这就很明白地告诉我们,在唐代人的心目中,救苦救难、大慈大悲的观世音是以男身的形象出现的。

    宋朝以后,大概人们觉得观音以女身形象出现更为亲切慈祥,而且“端妍靓丽”,于是观音塑像开始变成了女身。

    明白了这个常识,我们就不会一直误认为观音塑像非要是女身才符合常理,更不会在到了日本以后,见到他们的佛教寺院中观音塑像是男像而惊讶了。

    古代帝王不都是“黄袍加身”

    黄袍往往被看做古代帝王服色的象征,黄色也是皇帝专用的颜色,皇帝下的诏书称“黄敕”,宫内一切装饰和外出乘坐的车辇也是“黄辇”、“黄屋”。

    宋代赵匡胤“陈桥兵变”时,众军以黄袍加其身,拥立为帝,似乎黄袍已成为皇权的象征。那么,是不是自古以来,黄袍就是皇帝专用的呢?

    在古代,帝王所著服饰都是有特殊标记的,有一套正规的服饰制度来加以规范,连衣裳佩饰也有规定,一串珠玉、一个图纹、一种颜色,以及丝线长度和衣料等,都有相应的标准。标准的专用帝王服饰出现于周代。

    据《周易》记载:“天玄(天青色,非黑色)地黄(土地色)。”周天子在祭天的时候所着服装为玄衣纟熏裳,玄指黑色,纟熏兼有赤黄之色,玄衣即黑色面料的上衣,纟熏裳即为赤黄色的下裳。

    发展到春秋战国时期,各诸侯国纷争,其国君的袍服无法统一,其中,《韩非子》说:“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讲的是春秋五霸之一的齐桓公好穿紫色。

    帝王着黄袍的规度始于唐朝,而在唐朝以前,君王要穿什么颜色的袍服,时有规定,时无规定。

    其实在唐以前,黄色上下通用,并没有什么特别尊贵的意义。只是唐高祖以赤黄袍巾带为常服之后,有人提出赤黄色近似太阳的颜色,“天无二日”,日是帝王尊位的象征。因此从唐朝开始,赤黄色(赫黄)为帝王所专用,黄袍也被视作封建帝王的御用服饰,百官以及百姓不允许穿黄色衣服,并以品级定袍衫的颜色,即所谓“品色服”。这种规定一直延续到清朝。在清朝,官服除以蟒数区分官位以外,对于黄色亦有禁例。如皇太子用杏黄色,皇子用金黄色,而下属各王等官职不经赏赐是绝不能服黄的。

    “太监”并非我国专有

    中国的太监最早起源于殷商时代,据专家考证,甲骨文中已有相关的记载,他们被称为“寺人”。但是在西方希腊文明晚期也有关于“阉人”的记载,今天英文中的eunuch便是从希腊语中沿用而来。《圣经·马太福音》第十九章中记载:“他是天生的阉人,有被人阉的,但也有为天国而自阉的,能够接受他的人就接受他吧!”

    原来,太监并非是中国特有的,在西方国家也有“太监”的身影。

    关于西方太监起源的时代,无法准确确定,但据传是亚述的一位美丽贤妃所创,这个时期大致是在公元前8世纪左右。被称为历史学之父的希罗多德曾说过,在公元前6世纪时,波斯已有此风俗习惯,波斯人认为太监比一般人更值得信赖,同时对太监的忠诚大加赞扬。由于太监的广泛使用,需求量很大,古希腊人就诱骗或强迫一些长得清秀的少年,将他们阉割后加以贩卖。根据希罗多德的说法,希腊人在小亚细亚的古都亚非沙斯,也就是圣经上所称的那披索及利吉亚的首都沙鲁德斯等地,将阉人高价卖给波斯人,所以沙鲁德斯以出产阉人而著名。

    不光在波斯、古希腊,在古代埃及、罗马、土耳其、朝鲜,乃至整个亚洲都有太监。

    太监的产生是由于古代的一些奴隶主和君王、贵族,为了使自己的妻妾们保持贞节,不准她们和一般男子接触,但后宫又需要男子服役,所以就大量使用阉人,太监由此产生。同时,英文中的“太监”一词是由希腊语“守护床铺的人”而来的,由此也可知太监的作用。

    玄奘不是西天取经第一人

    一部《西游记》使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家喻户晓,小说中的唐僧是以玄奘为原型塑造出来的。历史上的玄奘是一位有着多重贡献的高僧,他把梵文佛经翻译成汉语,又把汉语著作介绍到外国,丰富了我国佛经,也促进了两国文化的交流,所以,他的名气很大。不过,你可能不知道,还有比唐僧更早的西天取经之人,而且不止一个。

    历史上第一位去西天取经的人是高僧法显,他是现在的山西襄丘人,俗姓为龚,在家中排行第四。当时父母怕养不活他,就把他送进仙堂寺去做小沙弥,希望他能得到佛光的庇佑。

    几十年的修炼,使他对佛学的研究和探索达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成为当地学问最深的僧侣。当他发现现存经书有很多错误和残缺时,为了维护佛教“真理”,矫正时弊,年近古稀的他萌生了西行取经求法的念头。

    一天,他在洗脸时,突然看到自己映在水中的衰老面容,便长叹一声道:“若再犹豫,我的夙愿就要化为泡影。”于是,在东晋隆安三年(399)三月,年已62岁的法显同慧景、道整、慧应、慧嵬四人一起,从长安动身,向西进发,开始了漫长的西行。次年,他们到了张掖(今甘肃张掖),在这里又有一批僧侣加入。

    他们沿着古代“丝绸之路”西出阳关,进入白龙滩大沙漠。法显一行不畏艰苦,冒险前行,经过17个昼夜,行程1500里,终于走出了这片死亡之海。

    之后,他们沿塔里木河向西北行进,到乌隶国(今新疆北部),又折转南下,进入塔克拉玛干大沙漠。法显在回忆这段行程时写道:“行路中无居民,沙行艰难,所行之苦,人理莫比。”

    404年,法显和道整终于来到了印度。相传这里是佛祖释迦牟尼生前居住说法最久的地方。410年,法显踏上了归国的征途,他的最后一个同伴道整留居印度不走了,他却大志不改,孤身一人前行。回国后,他被当时江西庐山东林寺的著名高僧慧远接到南京讲经和译经。他历时五年译了经典6部,共63卷,计100多万字。后来,已近暮年的法显迁往荆州,于422年圆寂,享年86岁。

    第二位取经人是高僧昙无竭,他本姓李,幽州黄龙人(现辽宁省朝阳市)。据《高僧传》记载,昙无竭很小时就在龙翔佛寺出家,他潜心修炼,遵守戒律,在众多僧徒中表现得出类拔萃,很快就成了龙翔佛寺僧众中的佼佼者。

    在修行的过程中,他常慨叹佛经残缺不全,又听说山西有僧人法显等躬践佛国,从古印度取回真经,于是他立下誓言,决心亲赴西天取经。

    420年,昙无竭和僧猛、昙朗等25人,携带法器、食钵等物,从燕都龙城出发,向西行进。他们先到今天的青海,再出甘肃的河西走廊,穿过新疆吐鲁番东等地,翻越雪山大漠、绝壁深渊。同行取经的25名和尚中,有12人坠崖而亡,有8人中途饿死,最终只剩下昙无竭等5人。

    历经数年,最终到达现在的阿富汗、巴基斯坦和印度等地。昙无竭在印度各地礼拜佛陀圣迹,寻访名师,学习梵文经典数年后,从南天竺搭乘商船,过印度洋、南海,一行人安全抵达广州。回国后,昙无竭住在江南弘扬佛法,直至去世。他将在西天寻求的梵文《观世音受记经》译成汉文后,广泛流传于南北各地,后收录于《大藏经》中,为古今世人所传诵。昙无竭将在西天取经的游历与见闻写成《历国传记》,欲传后世,可惜此书早已失传。

    他们西天取经回来,法显带回并翻译的佛经有6部24卷,昙无竭带回一部佛经,玄奘带回并翻译的经、论有75部1335卷。他们为我国佛教文化发展和古代中印文化交流作出的贡献永远值得称颂。

    孟姜女不姓孟

    “孟姜女哭长城”是我国流传千古的古代民间传说,孟姜女作为勇敢、忠贞的化身,受到广大劳动人民的爱戴。人们欣赏孟姜女身上那种坚贞不渝的爱情和对统治者坚定的反抗精神,真是“秦皇安在哉,万里长城筑怨;姜女未亡也,千秋片石铭贞”。

    但是,这里有一个很容易弄错的细节:孟姜女姓什么?如果简单地认为她姓孟名姜女,或者是姓孟名姜的女子,那可就大错特错了。孟姜女应是姓姜不姓孟,孟表示她排行老大,女则表示她的性别。翻译过来就是,孟姜女就是“姜家的大小姐”。

    这是因为,古代在起名字的时候,会有意用上“伯(孟)、仲、叔、季”等字,以示长幼有序。把排行放在姓的前面,这种习惯做法,如果从西周初年算起,在我国至少已有两千年以上的历史。

    “伯”、“孟”是排行老大,“仲”是老二。《说文·人部》:“伯,长也。”“仲,中也。”“伯仲”两字连用,表示相差不多,难分高下,成语有“不相伯仲”、“伯仲之间”。举例来说:孔子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孟皮,字伯尼;孔子名丘,字仲尼。曹操,字孟德,是曹腾的长子;东汉班彪的两个儿子:班固,字孟坚,是长子;班超,字仲升,为次子等。

    “季”是兄弟中最小的,可以是排行老四,但不一定是老四。汉高祖刘邦排行老三,因为他最小。

    “伯”和“孟”虽然都指排行老大,但它们之间也有细微的差别:正妻生的长子(女)冠以伯,偏房生的长子(女)冠以孟。所以,孟姜女就是姓姜的偏房生的大女儿。

    弄清楚了这些,我们才能更好地理解《诗经·桑中》“云谁之思?美孟姜兮”,为什么翻译大师会译作:“猜猜我心在想谁?漂亮大姐本姓姜。”

    赵州桥非鲁班所修

    南疆北国的古桥中,最长的要数福建泉州的安平桥,最短的则是杭州西湖的锦带桥,而河北赵县的赵州桥则以最古老的敞肩石拱桥设计脱颖而出,更以高超的造桥工艺闻名中外。

    据民间传说,赵州桥是鲁班修造的,北方秧歌剧《小放牛》中这样唱道:“赵州桥来鲁班爷修,玉石栏杆是圣人留。张果老骑驴桥上走,柴王爷推车轧了一道沟。”这一秧歌来源于一段美丽的传说,相传赵州桥建成后,八仙之一的张果老看到鲁班建桥速度惊人,便想来检验一番,于是他倒骑着毛驴,带着柴荣,也兴冲冲地去赶热闹。他们来到桥头,正巧碰上鲁班,于是他们便问道:这座大桥是否经得起他俩走。鲁班心想:这座桥骡马大车都能过,两个人算什么,于是就请他俩上桥。谁知,张果老带着装有太阳、月亮的褡裢,柴荣推着载有“五岳名山”的小车,所以他们上桥后,桥身被压得晃动不已。鲁班一见不好,急忙跳进水中,用手使劲托住大桥东侧。因为鲁班使劲太大,大桥东拱圈下便留下了他的手印;桥上也因此留下了驴蹄印、车道沟、柴荣跌倒时留下的一个膝印和张果老斗笠掉在桥上时打出的圆坑。

    这当然只是人们编造出来的一个美丽的神话故事,它是用来纪念另一位能工巧匠——李春。

    李春是隋代的一位普通工匠,由于距离现代太久远,缺乏记载,他的生平、籍贯及生卒年月已无法得知。我们仅能根据唐代中书令张嘉贞为赵州桥所写的“铭文”中“赵郡洨河石桥,隋匠李春之迹也,制造奇特,人不知其所以为”,得知是李春建造了这座巧夺天工的石桥。

    赵州桥冬景

    当时,隋朝统一中国后,结束了长期以来南北分裂、兵荒马乱的局面,隋帝致力于恢复生产、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而当时的赵县是南北交通必经之路,从这里北上可抵重镇涿郡(今河北涿州市),南下可达京都洛阳,交通十分繁忙。可是城外的洨河阻断了这一交通要道,从而影响了人们来往,每当洪水季节甚至不能通行。为此,隋大业元年,皇帝下令在洨河上建设一座大型石桥,并任命李春负责设计和大桥的施工。李春率领其他工匠一起来到这里,对洨河及两岸地质等情况进行了实地考察,同时认真总结了前人的建桥经验,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独具匠心的设计方案。人们按照设计方案精心施工,很快就出色地完成了建桥任务,大大地改善了当地的交通状况。

    赵州桥历经千百年的风风雨雨,至今仍巍然挺立在洨河之上,展现着中国古代工匠们的高超技艺。

    中国古代画家的地位其实并不高

    绘画是我国古代四艺之一,除了文人墨客,甚至连帝王都精于此艺,例如宋徽宗赵佶擅画山水,有“徽宗山水”之说。还有梁元帝萧绎、唐玄宗李隆基、明宣宗朱瞻基、清乾隆帝等都很擅长绘画。于是有人以为古代画家在社会上的地位一定很高,其实不然。

    例如,顾恺之是我国古代绘画史上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是他的地位并不高,在《晋书·文苑传》里,虽说他“尤善丹青,图写特妙”,但是却也贬他“尤信小术,以为求之必得。桓玄尝以一柳叶绐之曰:‘此蝉所翳叶也,取以自蔽,人不见己!’恺之喜,引叶自蔽,玄就溺焉。恺之信其不见己也,甚以珍之。”用如此嘲讽的笔触来写一位大画家,我们足以看出《晋书》的撰著者房玄龄本人以及他所代表的那个阶级对画家的鄙视态度。

    《颜氏家训·杂艺》有这样一段话:“画绘之工,亦为妙矣,自古名士,多或能之。吾家尝有梁元帝手画蝉雀白团扇及马图,亦难及也。武烈太子偏能写真,坐上宾客,随宜点染,即成数人,以问童孺,皆知其姓名矣。萧贲、刘孝先、刘灵,并文学以外,复佳此法。玩阅古今,特可宝爱。若官未通显,每被公私使令,亦为猥役。吴县顾士端出身湘东王国侍郎,后为镇南府刑狩参军,有子曰庭,西朝中书舍人。父子并有琴书之艺,尤妙丹青。常被元帝所使,每怀羞恨。彭城刘岳,橐之子也,仕为骠骑府管记、平氏县令,才学快士,而画绝伦。后随武陵王入蜀,下牢之败,遂为陆护军画支江寺壁,与诸工役杂处。向使三贤都不晓画,直运素业,岂见此耻乎?”

    这段话说的“三贤”是指顾士端、顾庭和刘岳三位画家,他们或被当成画工随意支使,或被罚做苦役,与诸工匠杂处,作画也就成了一种下贱的差使。他们自己也“每怀羞恨”。颜之推因此告诫子孙:如果这三位贤能的人当初都不会绘画,不是什么画家,而是一直只致力于清高德雅的事业,怎么会受这样的耻辱呢?

    就连官至右丞相的大画家阎立本也悲愤地告诫子孙千万不要学习绘画。

    据《旧唐书·阎立本传》记载:“立本,显庆中累迁将作大匠,后代立德为工部尚书。兄弟相代为八座,时论荣之,总章元年,迁右相,赐爵博陵县男。立本虽有应务之才,而尤善图画,工于写真。《秦府十八学士图》及贞观中《凌烟阁功臣图》,并立本之迹也,时人咸称其妙。太宗尝与侍臣学士泛舟于春苑,池中有异乌随波容与,太宗击赏数四,诏座者为咏,召立本令写焉。时阁外传呼云:‘画师阎立本。’立本时已为主爵郎中,奔走流汗,俯伏池侧,手挥丹粉,瞻望座宝,不胜愧赧。退诫其子曰:‘吾少好读书,缘情染翰,颇及侪流。唯以丹青见知,躬厮役之务,辱莫大焉!汝宜深诫,勿习此末技。’”

    文中的“右相”是指“右丞相”,“主爵郎中”是吏部主管封爵的官,相当于今天的部长级人物。即使是这样的高官在皇帝心中的地位还是很低的,至少他自己是这样认为的。因此他很慎重地告诫儿子:“我从小爱好读书,总算不是没有学问,随兴作诗写文,也不比同辈差。只是因为绘画受到皇帝欣赏,才老被叫去干这种奴仆的差使,真是奇耻大辱!你们应该深深吸取我的教训,千万不要学习绘画这种末等小技。”

    从画家本人对绘画艺术的自轻自贱中,我们可以看出画家的心态,看出古代社会里大多数人对画家的态度。在他们眼里绘画不过是雕虫小技,所谓“壮夫不为”。这跟我们今天把琴棋书画当成高雅艺术的心态完全不同。在我国古代,学而优则仕,能入世做官才是当时大多数人的荣耀和理想,画家,终究还是低人一等。

    最后一位状元不是张謇

    1894年春天,清政府为了庆祝慈禧太后的六十大寿,特开了一门科举考试,张謇在这次考试中得到了主考官的赏识,高中头名状元。

    张謇,是近代史上赫赫有名的人物,他是“实业救国”的民族实业家,同时也是“末代状元”。但他并非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状元。

    实际上,最后一位状元名叫刘春霖(1872—1944),1904年考中甲辰恩科头名,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状元。

    1872年,刘春霖出生于直隶肃宁县北石宝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03年刘春霖兄弟一同参加殿试,结果刘春堂考中进士,刘春霖却意外落榜。科举取士一般为三年一科,由于次年适逢慈禧太后七十大寿,所以特加甲辰科,并称之为甲辰恩科。这年7月4日刘春霖再度参加殿试,一举获得一甲一名,得中状元。1905年慈禧迫于社会舆论的压力,宣布停止科举,推广学校。科举制度的废除,使刘春霖成为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状元。

    刘春霖状元及第后,在1907年被派赴日本留学。辛亥革命后,他辞去公职赋闲在家,不参与政事。九一八事变后,伪“满洲国”总理郑孝胥派人以溥仪名义,邀请他担任教育部部长。他表示,君非昔日之君,臣非昔日之臣,断然予以拒绝。七七事变后,日寇侵占平津,汉奸组织华北政务委员会委员长王揖唐以同科进士兼留日同学身份,亲自请他担任伪北平市长。刘春霖当面给予痛斥,厉声骂道:“我绝不能依附外国人!”王揖唐恼羞成怒,派兵抄其家,并将刘春霖赶出家门。刘春霖经此打击,身心大受摧残,于1944年因心脏病猝发,时年73岁。

    刘春霖博学多才,在古文字、史学和金石学等方面有较深造诣。他工于书法,尤擅小楷,至今书法界仍有“大楷学颜(真卿)、小楷学刘(春霖)”之说。刘春霖在《六十自述》诗中回顾往事,总结平生,自称“第一人中最后人”、“平生志不在温饱”、“不崇高位崇高行”。

    张謇

    刘春霖书法

    刘春霖能够保持晚节,大义凛然,颇有状元风范。他怒斥汉奸,不做亡国奴的爱国义举被人们争相传颂。

    王昭君并没有弹过曲颈琵琶

    群山万壑赴荆门,

    生长明妃尚有村。

    一去紫台连朔漠,

    独留青冢向黄昏。

    画图省识春风面,

    环珮空归月夜魂。

    千载琵琶作胡语,

    分明怨恨曲中论。

    有位现代画家在看了唐代诗人杜甫的这首诗后灵感突发,画了一幅《昭君出塞图》,画中的王昭君怀里竖抱着一个现代式样的曲颈琵琶,很多人都觉得好。但这幅画是违背历史的,因为王昭君并没有弹过曲颈琵琶,王昭君所弹的琵琶与现代的曲颈琵琶有很大的区别,并且汉朝时的琵琶是横抱而不是竖抱,也不是用手指来弹奏的。

    曲颈琵琶

    宋代诗人欧阳修的《明妃曲》是这样描写王昭君弹琵琶的:“身行不过中国人,马上自作思归曲。推手为琵却手琶,胡人共听亦咨嗟。玉颜流落死天涯,琵琶却传来汉家。汉宫争按新声谱,遗恨已深声更苦。纤纤玉手坐洞房,学得琵琶不下堂。不识黄云出塞路,岂知此声能断肠。”可见当时,昭君弹的琵琶并非我们今天的曲颈琵琶,而是“推手为琵却手琶”。

    琵琶,又称“批把”,最早见于史载的是汉代刘熙《释名·释乐器》:“批把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批,引手却曰把,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意即琵琶是骑在马上弹奏的乐器,向前弹出称作批,向后挑进称作把,根据它演奏的特点而命名为“批把”。在古代,敲、击、弹、奏都称为鼓。当时的游牧人骑在马上好弹琵琶,因此为“马上所鼓也”。大约在魏晋时期,正式称为“琵琶”。秦汉时代,我国已有长柄皮面圆形音箱的琵琶,当时人称其为“弦鼗”,又称“秦汉子”。秦汉以后不断改进,发展为阮咸(因晋朝散骑常侍阮咸善弹此而得名)、秦琴、三弦、月琴等多种形制,其共同特点为圆形直颈,宋以前把这些都叫做琵琶。

    南北朝时,通过丝绸之路与西域进行文化交流,曲颈琵琶才由波斯经新疆传入我国。曲颈琵琶为四弦、四相(无柱)梨形,横抱用拨子弹奏。它盛行于北朝,并在公元6世纪上半叶传到南方长江流域一带。

    唐代是琵琶发展的高峰期,当时上至宫廷乐队,下至民间演唱都少不了琵琶,成为当时非常盛行的乐器,而且在乐队处于领奏地位。“大弦嘈嘈如急雨,小弦切切如私语。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就是其优美音质的具体体现。

    隋唐时的琵琶有龟兹琵琶、五弦、忽雷等多种形制,但其共同特点为半梨形曲颈,当时亦统称为胡琴。并且到了唐代后期,琵琶才由横抱演奏变为竖抱演奏,由手指直接演奏取代了用拨子演奏。

    唐宋以后,在我国直颈琵琶和国外曲颈琵琶的基础上不断改进,才逐渐形成现今形制:音箱呈半梨形,以桐木板蒙面,琴颈向后弯曲,颈与面板上设“相”与“品”,张四弦,按四、五度关系定弦。技法日趋丰富,成为独奏、伴奏与合奏的重要民族乐器。近代通用的琵琶为四相十三品,后经改革,增至六相二十三(四)品,能奏所有半音。

    由此可见,现代的曲颈琵琶是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而来的。曲颈琵琶既然迟至南北朝时才传入中国,那么,西汉时代的王昭君怎么会提前好几百年抱着它前往匈奴呢?这个历史误解必须纠正。

    “如意”也有实际用途

    据记载,在慈禧太后六十六大寿时,有官员进献了一套九九如意,即一盒为九柄,共九盒,计九九八十一柄。如今,在故宫博物院也可欣赏到皇家的如意。故宫博物院珍宝馆陈列的一柄金丝嵌宝三薰如意,构造十分奇巧:如意的头、柄以及中间处制有三个香薰。器身上金丝所嵌碧玺、珍珠、宝石等亮丽夺目,可称如意中的极品。

    在我们的印象里,如意是王公贵族、富贵人家的赏玩之物,有的放置于帝王宝座的旁边,有的则摆在案头上,设计繁复珍奇,用的材料也十分珍贵,但只是作为陈设或馈赠礼物,没有什么实际用途。

    其实,最初的如意的柄端被制作成手指形状,是一种搔痒的用具。

    如意

    《指归》一书对如意的解释是:“古之爪杖也,用以搔抓,如人之意,故成指爪,柄长可三尺许。或脊背有痒,手不能到,用以搔扒如人之意。”可以在背上搔痒,让人感到舒适如意,故而得名,俗称“老头乐”。除了搔痒,如意也有别的用处。

    《图书集成·考工典》中记载:“如意,古人用以指画向往,或防不测,炼铁为之。”如意也可用为防身器具。

    另外,佛家宣讲佛经时手持如意,并且将经文记在如意上面,以防遗忘,所以古时有手持如意的菩萨像。

    由此可见,如意在最初具有实际用途。

    只是到了宋朝,如意的角色才起了变化,由实用器向陈设器过渡,在宋代《果老仙踪图》中,就有仙女执如意的画面。

    到了清代,如意发展到了鼎盛时期,演变成一种贵重的装饰品,其头为叶状,柄稍微弯曲,制作材料有金、翡翠、玛瑙、水晶、珊瑚、沉香木、竹、骨等。这一时期如意的制作工艺也更加精细,有平雕、浮雕、镂空等,且镶嵌金银丝、红绿宝石等,组成“松鹤”、“祝寿”、“凤凰牡丹”等美丽图案,寓意吉祥长寿、事事如意。

    当如意身价倍增后,它就变成贵族家的玩物,逐渐离开了百姓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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