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文学史-司汤达与马尔扎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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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司汤达

    司汤达最有名的作品就是《红与黑》。

    这位作家原名亨利·贝尔18世纪末出生在一个律师家庭。当时在法国,律师并不很有地位,那还是一个惟贵族为贵的社会。但是在司汤达十几岁的时候,法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1789年大革命之后,拿破仑上台执政。司汤达觉得社会给他开辟了一条辉煌的路,他可以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跟随拿破仑去创一番事业。因此他在16岁时就参加了拿破仑的军队,两度追随拿破仑一起出去作战。他渴望像拿破仑一样建功立业。但到1812年,拿破仑在俄国遭到惨败,1814年他被囚禁在圣埃伦岛。司汤达说:“1814年,我和拿破仑一块儿垮了台。”

    遭受了重大挫折和打击的司汤达开始转向写作。他离开了法国,很长时间住在意大利,参与烧炭党人的革命活动。他是一个无神论者,极度仇恨基督教的教会和黑暗腐朽的政治势力。在法国的浪漫派同新古典主义作战时,司汤达写了一本很重要的著作,叫《拉辛与莎士比》。他抬高莎士比亚,贬低新古典主义的大师拉辛。这部理论著作很重要,但在当时并没有起到很大作用。后来他又写了几部小说,有各位所熟悉的《红与黑》,还有《吕西安·娄万》(又叫《红与白》)、《帕玛修道院》、短篇小说集《意大利遗事》。司汤达的这些作品都可以在书店里找到中译本。特别是《红与黑》,有若干个中译本,可以互相参照着欣赏。研究。

    《红与黑》这本书在我国是非常有名的,很多年轻人都读过。我上大学时,也就是在60年代,《红与黑》被认为是一部黄色小说,因为里面有若干关于爱情的描写。有些学生如果在生活上犯了一些过失,他们在做检查时常常把它归罪于“两红”,即《红楼梦》与《红与黑》。经过文化大革命,改革开放以后,我们重新来认识这部作品,发现这样的一种认识实在是太错误了。其实,从根本上说,《红与黑》是一部政治小说,它的副标题叫做“1830年纪事”。1830年是波旁王朝复辟和反复辟斗争非常激烈的一年,可以说是阶级斗争白热化的一年。勃兰兑斯在《19世纪文学主流》中说,在这一年里,如果一个人不谈论政治,他就不是一个法国人。所以我们在这部书里看到了很浓烈的政治斗争的气息和对当时政治斗争的描写,这是一点都不奇怪的。

    小说写的是法国与瑞士相邻的边境上一个叫做维利叶尔的小城。这个小城风景非常美丽,有一条清澈的河流。河畔有一些工厂,其中最大的是安装了十几个大铁锤来制铁钉的工厂,它是属于德瑞纳市长的。这个工厂每天十几个铁锤利用水的力量运作,震得整个维利叶尔小城都不得安宁。因为是市长的企业,人们也不敢说三道四。这里,也还有一些其他的工厂,比如老农民索黑尔开了一个木工厂加工木材。这个工厂比起市长的要小。但是老索黑尔作为一个老农民、一个新生的工厂主,他敢于和德瑞纳市长较劲。有一次,市长要营建一个花园,其中有很小一块土地是属于老索黑尔的。老索黑尔明白,市长必须买下这块土地,因此他把价钱抬高了两倍。德瑞纳市长非常恨索黑尔,但他没办法,因为当时已经是法国大革命之后了,哪怕是波旁王朝复辟了,他也不可能非常随意地处置一个农民的土地,只好忍痛用很高的价钱买下了老索黑尔的这块地。这比较典型地反映了法国大革命以后,在波旁王朝复辟时期贵族和新兴工厂主之间的矛盾态势。

    如果没有其他的事情,小城里的市长和索黑尔也就这样过着平常的生活。但是出现了一个年轻人。这个年轻人把两家的矛盾进一步推向了戏剧性的高潮。这个年轻人就是老索黑尔的儿子,叫于连·索黑尔。于连非常聪明,他能把《圣经》倒背如流,但他很瘦弱。老索黑尔很不喜欢这个儿子,而喜欢其他的儿子,因为其他的儿子能帮他干活,而于连不行。于连因此而经常挨打。小说里这样描写于连:

    他的两腮红红的,两目低垂着。他是一个18岁到19岁间的少又大又黑。在宁静的时候,眼中射出火一般的光辉,又好像熟思和探寻的样子,但是在一转瞬间,他的眼睛又流露出可怕的仇恨的表情。

    我们在这部小说里看到于连这个年轻人就是沿着这样一个心理来复线在往前走。比如说,他第一天去做家庭教师时,夹着一个小布包,小布包里包着两件衣服,走到德瑞纳市长的住宅门前,看到那扇大铁门非常华丽,他一下子就感到自己非常渺小,以至于怯懦得不敢用手去摁那个门铃。恰好这时,德瑞纳市长的夫人走出来给他开了门。但是于连心里非常恨自己,觉得自己当时畏缩的样子让市长夫人看到了。他实在是恨自己恨得不得了,下决心要扭转自己在德瑞纳夫人心目中的可鄙形象,以至于他想:我是追求德瑞纳市长夫人呢,还是追求她的一个女伴(德维夫人)?他在作选择时,曾经有过这样的考虑:“可能是追求德维夫人好一点,因为她没有看到我夹着一个小布包站在门口不敢接门铃的那副畏缩的样子。”但是自尊又要求他:既然在德瑞纳夫人面前表现了自卑,就要在她面前表现出自尊,要能够征服她,让她崇拜自己。于是他就下了决心要征服德瑞纳夫人。德瑞纳夫人事实上这时候已经倾心于于连。作为一个贞洁的贵妇人,她自己也没有想到为什么一下子就喜欢上了这个年轻人。但是她发现这个年轻人非常难接近。有一次在花园里,德瑞纳夫人完全出于好心给了于连两件新衣服,于连把这看作是夫人的一种施舍,他感到受到了侮辱,正言厉色地对德瑞纳夫人讲:“我不能够接受你的衣服”,把德瑞纳夫人吓得够呛。其实当时德瑞纳夫人完全没有看不起他的意思,她那时已经爱上他了。有一次在花园喝茶的时候,傍晚天色有点黑了,于连不小心碰了一下德瑞纳夫人的手,德瑞纳夫人立刻就把手抽回去。对于一个贵妇人,这是修养使然。但是于连马上产生一个念头:德瑞纳夫人瞧不起我,我的手一碰到她,她一下子就抽回去了。这样一种自卑的意识变成了自尊的反抗,他想:“无论如何我要抓住她的手。”经过很激烈的痛苦的思想斗争,他下了极大的决心,把德瑞纳夫人的手紧紧抓住了。由此开始了两个人的爱情。当天晚上德瑞纳夫人非常兴奋,她觉得自己的生活掀开了新的一页,甜美的爱情降临了。而于连只是感到一种胜利,感到一种胜利的满足,因为他的自尊心得到了满足,所以那天晚上他睡得很香,跟德瑞纳夫人完全不同。第二天,他来到野外,看到天上的鹰在飞翔的时候,有这样一种感觉:

    于连站在最大的岩石上,双目仰望苍穹,他望着老鹰们在天空中静悄悄地画了无数的大圆圈。于连的眼睛机械地随着鹫鹰转动,这猛禽飞翔起来那种有力的安谧的活动在于连心里留下深刻的印象。他羡慕这种力量,他羡慕这种孤独,这是拿破仑的命运,难道有一天这也会是他自己的命运吗?

    征服德瑞纳夫人,对他来讲,最重要的意义不在于得到了爱情,而在于证明了自己的力量,重新建立那种拿破仑式的信心。

    他的这样一种从自卑到自尊的反抗到胜利,又从自卑到自尊的反抗到胜利的心理来复线,在他和德拉木尔侯爵的女儿玛特尔的关系中表现得更突出。

    他从德瑞纳夫人家里出来,经过了一段修道院的生活,然后被聘到德拉木尔侯爵家里,在那儿他遇见了玛特尔小姐。这位玛特尔小姐是个追求刺激的女人。她四周的那些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已经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对他们已经完全没有兴趣了。她渴望像法国历史上的玛嘉锐特皇后一样,能够有一个情人,这个情人上了断头台,被处以绞刑后,她能够抱着他的头颅把他送往墓地。她觉得这是最有刺激的生活,跟那些油头粉面的纨绔子弟周旋一点意思都没有。她这时候发现了于连,于连和那些纨绔子弟多少有点不同,一是他出身低微,二是他对玛特尔小姐很冷淡。这种冷淡对于连来讲,是由于地位上的悬殊而产生的自卑以及自尊的反抗。但是对玛特尔小姐来讲,和这样一个地位低微但很漂亮的年轻人搞一场恋爱,也许是有一点新的味道。她主动地投书给于连,约于连到自己的小房间里来幽会。于连收到情书后,首先的反应就是玛特尔要戏耍自己,她不可能真诚地爱自己,那怎么办呢?在这个约会面前,如果自己表现沉默,就不是一个拿破仑式的斗士,必须要勇敢地赴约。但是要准备着,玛特尔设的是一个陷阱。他去赴约之前,把玛特尔的信交给自己一个最亲密的朋友。如果他落人陷阶,就公布玛特尔的信。安排好了,他就在深夜爬进玛特尔的窗户。玛特尔所表现出来的极度热情使于连受宠若惊,以为玛特尔爱上自己了。但是在热情过后,玛特尔马上又变得冷漠没有兴趣了。于连感到自己受到了巨大的羞辱,下决心要报复。怎么办呢?友人告诉他,让他从各种书中抄录情书,然后把这些情书寄给玛特尔周围的那些将军的夫人、元帅的小姐。当时法国的风俗,一个贵妇人收到别人的情书,她是很得意的,就会给别人看。于是那些将军的夫人、元帅的女儿就把信拿来给玛特尔看,玛特尔几乎天天都看到她周围的女伴收到了于连给她们的情书,妒忌得发疯,最后她终于跪倒在于连的面前。于连当时的感觉是什么呢?是“自己又成功了”。他心里想:使她恐惧!因为她是一个魔鬼,所以必须要降服,我降服了一个魔鬼。他就这样和玛特尔结了婚,得到了领地,得到了贵族的头衔,得到了作为一个青年贵族所应有的一切。他通往官场的路打开了。德拉木尔侯爵不能不接受这样的女婿,但是他和玛特尔小姐的婚姻是什么样的状态呢?作者打了一个比喻:这好比一个驯虎的人,他哪怕把一只老虎驯得非常听自己的话,他也不会忘记在自己身边放一支手枪。

    于连的自卑→自尊的反抗→胜利的心理路线,如果要碰到了谁对他非常器重,而这个人的地位又是比较高的,那就会变成另外一个来复线:他刚来到德拉木尔家里时,看到富丽堂皇的客厅,马上感到自卑,他心里想,有钱人真是快乐啊!这时候我们感觉到老索黑尔的影子,其实还寄寓在于连的身上。如果这时候有人看不起他,他马上就会激起自尊的反抗。但是没有想到,德拉木尔侯爵把他认错了,以为他是某一个老贵族的私生子。于连看到德拉木尔侯爵把自己看成了老贵族的私生子,不禁受宠若惊。私生子也是贵族血统啊!于连一下子对德拉木尔侯爵就有了好感。后来,他给德拉木尔侯爵充当复辟阴谋活动的鹰犬。他利用自己的聪明才华,接受德拉木尔侯爵的指示,到另外一个地方去传达反革命的密令。他不带一张纸,把全部要传达的内容统统记在自己脑子里,到了那个地方一字不差地把它传达出来。他这时候的聪明才智已经完全地服务于复辟了的波旁王朝。由此看出,于连虽很崇拜拿破仑,他有拿破仑的野心,但是他没有拿破仑的政治理想。他想到的是怎样给自己开辟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谁如果器重他,给他开这条道路,他就觉得谁好。人们常常意想不到地走上一条歧路。革命与反革命只在方寸之间。其实,隐蔽的支配力量在于贪欲,人们很少能够战胜贪欲,而掌握住自己的命运。

    就在这个时候,德瑞纳夫人受到神父的诱逼,坦白了自己和于连之间的罪恶关系。这就给于连带来了极大的不利。于连恼羞成怒,跑到教堂里,对着自己心爱的情人连开三枪。德瑞纳夫人没有被打死,受了一些轻伤。而于连就把自己置于一个更不利的境地。德拉木尔侯爵对这个年轻人,虽然在利用,却从未相信过他,这时找到了一个口实正好置他于死地。于连下了监狱以后,德瑞纳夫人跪在皇帝的面前请求赦免这个年轻人。玛特尔以妻子的身份四处奔走,希望能给于连找到一条赦免的出路。住在监狱里的于连,变成了一个让我们同情甚至敬佩的英雄。他拒绝了一切有可能赦兔的机会,重新昂起了不屈的头颅。他说:你们没有资格审判我,你们实际上比我要肮脏得多。于连就这样勇敢地走上了断头台,玛特尔也有机会做了玛加锐特皇后第二。在于连的头被斩下来之后,玛特尔用一块布把它包起来,坐在马车上,抱着自己丈夫的头颅把它送到了墓地。德瑞纳夫人虽然答应于连她不会自杀,但是在于连死后的第二天,她也死去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们看到了一个年轻人的悲剧,看到了这个社会的的确确像司汤达所说,它像一根竹竿,爬到上面的人绝对要把下面的人踢下去,而下面的人竭力要把上面的人给拽下来,社会就是如此。作为一个有才能的年轻人,于连没有能够爬上去,反而被德拉木尔侯爵、德瑞纳市长、哇列诺这样的吸血者联合绞杀了。

    二巴尔扎克

    在法国,真正成为19世纪现实主义的典范的是另外一个人,这个人叫让·巴尔扎克。

    有的学者把巴尔扎克叫做“法国现实主义文学之父”。蒲列汉诺夫赞赏这种说法,并且说,如果法国人不承认巴尔扎克是法国现实主义文学之父的话,那么只能说孩子不配有这样的父亲。

    巴尔扎克在1799年出生在法国一个由农民上升为资产者的家庭里。父亲希望自己的儿子学业有成,将来能够成为一个大律师。巴尔扎克违背了他父亲的心愿,他没有成为一个律师。他在年轻的时候,就热衷于写作。开始写了很多浪漫的传奇故事,都失败了。他还开过印刷厂,搞得债台高筑。从1829年开始,他写作《朱安党人》这部书,开始了后来称之为《人间喜剧》的这部文学大厦的构建。巴尔扎克在巴黎为了能过他那种习惯的奢侈生活,同时也由于他对社会生活的观察所引发的激情,他不停地写作,每天工作至少14个小时以上。在极度疲劳的时候不得不靠浓黑的咖啡来维持自己创作的精力。到了1850年,他像一头被刺中的西班牙公牛那样突然地倒下,死去了。有一位传记作家说:“巴尔扎克活在5万杯黑咖啡上,死在5万杯黑咖啡上。”他的生活可以说是相当单调的,很多时候,都是像牛一样在勤奋写作。但是他讲:我的单调的生活,由于我的劳动的特殊性而变得非常丰富。这是一个精神创造者的生活特点:生活形式是单调的,但是内心的生活非常丰富。

    他的主要作品都收集在《人间喜剧》里。所谓《人间喜剧》,它包括90多部(篇),说,有2400多个人物,分为:《风俗研究》、《哲理研究》和《分析研究》。在《风俗研究》中又分成《巴黎生活场景》、《外省生活场景》、《私人生活场景》、《政治生活场景》、《军事生活场景》、《乡村生活场景》这样6个部分。每一个部分里都有一些代表性的作品。我们不能说90多部(篇)文学作品,每一种都是质量很高的,但是可以说相当一部分质量是很高的。他通过一些贯穿性的人物使得这部文学大厦的各部分之间有机地联系起来,构成了相对完整的图景。恩格斯这样来评价《人间喜剧》:“他在《人间喜剧》里给我们提供了一部法国‘社会’,特别是巴黎‘上流社会’的卓越的现实主义历史。”这是一个经典性的评价。我们在勃兰兑斯写的《十九世纪文学主流》中还看到这样一段对巴尔扎克的描绘:“巴尔扎克是个中等身材的人,体格魁梧,双肩开阔,晚年有点肥胖。他的颈脖健壮、厚实,白皙有如女性,是他值得骄傲的地方。头发又黑又粗,粗得像马尾的鬃毛;那双眼睛像一对黑宝石那样闪闪发光——那是驯狮者的眼睛,这种眼睛能透过房屋的墙壁看见里面发生的一切,能透过人的肌体,洞察人的肺腑,像阅读一本打开的书。他的整个仪表显示出一个劳苦不息的西西弗斯的形象。”他的驯狮者的眼睛透过房屋四壁看到的主要一点,就是当时社会的一个惊人的变化:封建贵族社会已经日薄西山,气息奄奄,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新兴的资产者占据统治地位的社会,金钱取代一切,成了人们的上帝。泰纳这样来概括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金钱问题是他最得意的题目,他的系统化的能力和对人类丑处的明目张胆的偏爱创造了金钱和买卖的诗。”用这句话来概括《人间喜剧》的主题,我想大体上是可以的。

    为了对《人间喜剧》有具体的了解,我们从其中拿出一部来分析,这就是《高老头》。《高老头》在《人间喜剧》里占有一个特殊的地位,它像是一个完整的戏剧的开头,一个序幕,因为在《人间喜剧》出现的一些重要的人物都是在《高老头》中第一次出场。同时它也是《人间喜剧》中最优秀的作品中的一部。

    《高老头》的故事发生在巴黎圣日内维新街的一个叫伏盖公寓的小旅店里。这个旅店什么样子呢?小说里有许多描绘,有一段描绘伏盖公寓里面客厅的气味:“这间屋子有股说不出的味道,应当叫做公寓味道。那是种闭塞的、霉烂的、酸腐的气味,叫人发冷,吸到鼻子里潮腻腻的,直往衣服里钻;那是刚吃过饭的饭厅的气味,酒菜和碗盏的气味,救济院的气味。老老少少房客特有的气味,跟他们伤风的气味合凑成的叫人作呕的成分,倘能加以分析,也许这味道还能形容。话得说回来,这问客厅虽然叫人恶心,但同隔壁的饭厅相比,你还觉得客厅根体面,芬芳,好比女太太们的上房呢。”作家通过对客厅的气味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很多东西。我读这段文字的时候,就常常联想起我在上大学时男同学宿舍里的气味,当然现在各位住的地方都改善得多了。但是五六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在卫生方面又不讲究的话,我们常常会闻到各种气味,而且这种气味就像小说里描写的那样——潮腻腻的,直往衣服里钻。

    这样一个公寓里住着什么样的人呢?三六九等、三教九流。巴尔扎克一个一个去描绘他们,给每一个人物十几行文字,就描绘得非常地生动逼真。其中有两个人特别值得我们注意,一个叫伏脱冷,这个人的形象是什么样呢?小说里是这样描写的:

    人们看到他那种人都会喊一声“好家伙”!肩头很宽,胸部很发达,肌肉暴突,方方的手非常厚,手指中节生着一簇簇茶红色的浓毛。没有到年纪就打皱的脸,似乎是性格冷酷的标记,但看到他亲热软和的态度.又不像一个性格冷酷的人。他什么都懂:帆船、海洋、法国、外国、买卖、人物、时事、法律、旅游、监狱。要是有人过于抱怨诉苦,他立刻凑上来帮忙。好几次他借钱给伏盖太太和某些房客,但是受惠的人死也不敢赖他的账,因为他尽管外表随和,自有一道深沉而坚决的目光叫人害怕。看他吐口水的那个功架,就可知道他头脑冷静的程度:要解决什么尴尬局面的话,一定是杀人不眨眼的像严厉的法官一样,他的眼睛似乎能够看透所有的问题,所有的心地,所有的感情。

    这个人有如此丰富的阅历,而且又有一双冷酷得让人害怕的眼睛,还有他的那双长着茶红色浓毛的手,都让人感觉到这个人不同一般。后来我们知道他是个江洋大盗。

    这个旅店里还有一个人非常引起其他房客的注意,这个人就是作为书名的高老头。他刚住进这个小旅店的时候,显得很阔气,穿的衣服很讲究,戴着很多金银的饰物,房间里也有各种各样珍贵的摆设,像是这个旅店里最有钱的一个人。他住进来以后,时间不长,人们就看到一些衣着非常华丽、珠光宝气、让人眼花缘乱的女人来找他,三天两头不断,引起了众人很大的兴趣。随着这些女人来找,人们就看到高老头身上的金银饰物,一件一件不见了,他房屋里那些珍贵的摆设也一样一样没有了,身上穿的衣物显得档次也越来越低。人们觉得这个高老头大概是非常好色的,他一定是养了好几个情妇,所以搞得自己每况愈下。小说里是这样描写的:

    如今,毫无疑问了:高老头是个老色鬼。要不是医生医术高明,他的眼睛早都保不住了,因为治他这种病的药品是有副作用的。他的头发所以颜色那么丑恶,也是由于他纵欲无度和服用那些使他继续纵欲的药物之故。可怜虫的精神和他的身体情况使那些无稽之谈凿凿有据。漂亮的被褥衣物用旧了,他买十四铜子一码的棉布来代替。金刚钻、金烟匣、金链条等饰物,一样样不见了。他脱下那宝蓝的大褂跟那些华丽的衣服,不分冬夏只穿一件栗色粗呢大褂,羊毛背心,灰色毛料长裤。他越来越瘦,腿肚子掉了下来;从前因心满意足而肥胖的脸不知打了多少褶皱;脑门上有了沟槽,牙床骨突了出来。上去好像不满四十,又胖又肥的小财主.仿佛不久才荒唐过,雄赳赳。气昂昂,叫路人看了也痛快,笑容也颇有青春气息;而如今突然像七十老翁,龙龙钟钟,摇摇晃晃,面如死灰。当初那么生气勃勃的蓝眼睛,变了黯淡的铁灰色,转成苍白,眼泪水也不淌了,殷红的眼眶好像在淌血。有些人觉得他可恨,有些人觉得他可怜。

    那么这个高老头是不是就是个老色鬼,养了好多情人,把自己搞到如此凄惨的地步呢?实际上不是,这个秘密被住在公寓里的一个穷大学生揭开了。

    这个穷大学生叫拉斯蒂涅,他从外省到巴黎来上大学,学习法律。他的家也是一个庄园主,每年有3000法郎的收人,一家7口人过着平静的庄园生活。家里人为了让他来巴黎念书,光宗耀祖,出人头地,从3000法郎中拿出1200法郎给他,而剩下的1800法郎,家里6个人用来维持生活。拉斯蒂涅来到巴黎的时候,也是雄心勃勃的,想凭着自己的聪明才智,寒窗苦读,经过若干年后,自己能成为一个大法官,然后用自己丰厚的收入来报答父母和妹妹。但是在巴黎,他看到了香榭丽舍大街奔流辐揍的马车,大戏院里那些珠光宝气、妖艳十足的女人,看到巴黎到处都有的漂亮别墅,小说中写道,他还没学会欣赏,就已经眼红了。他迫不及待地想钻进上流社会过那种生活,怎么办呢?皇天不负苦心人,他的一个牙齿已掉光的老姑母居然给他找到了一条路,她给他写了一封信,让他去找八竿子打不着的一个亲戚。这个亲戚是巴黎贵族聚集区圣日耳曼地区的群伦之首,叫鲍赛昂夫人。她的家曾经君临法国,两度做过皇帝。鲍塞昂夫人非常大度地认了拉斯蒂涅做自己的表弟,并且请他来参加自己举办的舞会。在这个舞会上,拉斯蒂涅有幸观赏到巴黎最有身份的贵族夫人小姐,并开始了狂热的追求。他认准了一个叫雷斯多伯爵夫人的女人,在她的扇子上写了三次名字,要和她跳舞。雷斯多伯爵夫人被巴黎的纨绔子弟称为“纯血统的牝马”,腰身滚圆而不肥胖,当她知道拉斯蒂涅是鲍塞昂夫人的表弟的时候,脸上露出了迷人的笑容,请拉斯蒂涅到自己家里来做客。拉斯蒂涅非常兴奋,觉得自己旗开得胜,一下子就结识了这么美丽的贵妇,而且被邀请到她家里去做客。第二天他就兴致勃勃地到雷斯多伯爵夫人家里去。在她家门口,他意外地看到了一个非常奇怪的场面,他惊呆了:雷斯多伯爵夫人在和那个穷酸的高老头吻别,他实在是感到很奇怪。当雷斯多伯爵夫人把他引进了家,和雷斯多伯爵一起招待他喝茶的时候,他无意中说他认识刚才门口的那位老先生。这话一说出来,雷斯多伯爵夫人和雷斯多伯爵的脸色一下子就改变了,变得冷若冰霜,本来是非常谦恭的、和蔼的,甚至谄媚的微笑,现在一下子没有了。雷斯多伯爵非常委婉地但又很坚决地把拉斯蒂涅赶出了门。拉斯蒂涅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好带着很多疑问,请自己的表姐鲍塞昂夫人指点迷津。鲍塞昂夫人告诉自己的表弟,那个高老头和雷斯多伯爵夫人的关系不像旅店里人说的是什么情人的关系,事实上高老头是雷斯多伯爵夫人的爸爸。作为一个面条商,他没有社会地位,但是他有钱,他用70万法郎的陪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雷斯多伯爵,希望自己的女儿成为贵族,而自己就可以成为贵族家里的座上客。他觉得为这花70万法郎是值得的。但是结果并不像他所想的那样,雷斯多伯爵为了70万法郎娶了一个面条商的女儿,但他不愿意承认自己有一个面条商的岳父,只有在他还想跟高老头继续要钱的时候,他才称他为岳父,对他露出笑容。平时,他根本不乐意接待这样一个丢脸的亲戚。谁如果说起雷斯多伯爵夫人的父亲是一个面条商,用中国人的一个比喻,就像提到了阿Q头上的疮疤一样。所以在贵族社会里,门第非常重要,像一根魔术棒,当拉斯蒂涅向雷斯多伯爵夫人介绍“我是鲍塞昂夫人表弟”的时候,雷斯多伯爵的大门马上就打开了,因为他是鲍塞昂夫人的表弟;当他提到高老头的时候,雷斯多伯爵觉得非常没有面子,马上大门又关上了。门第在封建贵族社会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是贵族社会的价值观的重要标记。“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请来东陵王。阿房宫三百里,容不下金陵一个史,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红楼梦》讲的四大家族:贾、王、史、薛,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能够和这个门第攀上一点关系,就能鱼跃龙门,身价百倍。即使不能身价百倍,也能够得到莫大的好处,就像那个刘姥姥进大观园一样。阿Q在一次酒醉之后说了一句“我也姓赵”,就被赵老太爷打了嘴巴,罚了款,而且指责说:“你也配姓赵!广所以我们说门第是封建贵族社会的一个重要的价值标记。

    但是,就在拉斯蒂涅生活的那个年代,封建贵族的这个观念正在受到强有力的冲击,这个冲击就是金钱。当拉斯蒂涅来找鲍塞昂夫人讲这件事情的时候,鲍塞昂夫人正碰上一件让她感到没有面子的事情:就是自己的情人阿瞿达侯爵为了叨万法郎的陪嫁要和一个暴发户的女儿结婚。鲍塞昂夫人是一个有身份的贵族夫人,做她的情人是非常荣耀的,阿瞿达侯爵竟然为了20万法郎准备把她抛弃,和另外一个没有贵族身份的暴发户女儿结婚,这件事说明什么呢?说明金钱已经具备了足够的力量在向封建贵族门第挑战,在亮晃晃的金钱面前,门第开始显得苍白。鲍塞昂夫人在这种尴尬的情况下,听到表弟讲的情况,突然产生了一个邪恶的主意,她对他说:雷斯多伯爵夫人的大门永远关闭了,你也不要灰心,因为另一扇大门开着,那就是高老头的二女儿但斐纳。她嫁给了一个银行家纽沁根男爵,但是纽沁根的爵位是用钱买来的,我们这些老贵族瞧不起他们,我开舞会从不请他们。他们巴不得要进入到我们的圈子里。如果我给但斐纳一个请柬,请她来参加我这里的一次聚会,你就是让她把她家门口到我家门口的灰尘用舌头舔干净,她也是乐意的。我给她发一个请柬,你很容易让她成为你的情人。鲍塞昂夫人为什么给自己的表弟出这样一个主意呢?这是一种不大不小的、非常有意思的报复:暴发户用20万法郎抢走了鲍塞昂夫人的情人,那么鲍塞昂夫人让其表弟凭借她的贵族头衔把暴发户的妻子勾引成他的情人。这是当时老贵族家庭和新兴贵族家庭之间不大不小的一场争夺战。

    鲍塞昂夫人真的就请了但斐纳,但斐纳也真的很容易地投入了拉斯蒂涅的怀抱。拉斯蒂涅有了一个银行家妻子作为情人。拉斯蒂涅想,我靠枕边风控制但斐纳,但斐纳靠枕边风控制纽沁根,纽沁根控制着纽沁根银行,那我拉斯蒂涅也就控制了纽沁根银行,我不就有钱了吗?可是事情跟他想像的完全不同,但斐纳成了拉斯蒂涅的情人以后,纽沁根男爵对戴绿帽子并不在意,但他对他手里的每个法郎都抠得很紧,甚至但斐纳的零用钱他都要拿走。但斐纳本来也是有几十万的陪嫁给了纽沁根男爵,但纽沁根男爵把它转移到其他银行,让但斐纳一分钱也拿不到。这反映了一个银行家视钱如命的典型性格。但斐纳是个贵族夫人,花销是很大的,这些开销都要拉斯蒂涅来负担。而他是一个穷大学生,怎么承担得起呢?开始,他拿但斐纳给他的一点钱去赌,如果赌赢了,就给但斐纳还债,赌输了,就躲在伏盖公寓不敢出来。实在没有办法,他便写信回去向家里要钱。在外省庄园的父母听说儿子在巴黎遇到困难,急得不得了,把家里所有能凑起的钱都凑起来了,把收藏的宝物卖掉,凑了3000法郎给拉斯蒂涅寄去。拉斯蒂涅拿到3000法郎,一下子感到自己有了生命的支点,重新又有了勇气。但是3000法郎能支撑多久呢?他很快又变得一贫如洗,狼狈不堪了。就在这个时候他的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指导者”,就是前面提到的伏脱冷,伏脱冷对他说:照你这样生活,即使做了巴黎最大的法官,年薪也只有5000法郎,根本不够你用。“你是个追求百万家财的猎人,得用陷阱。用鸟笛、用哨子去猎取。”他接着说:那么怎么办呢?怎么去猎取呢?我给你出个主意:我们的旅店里住着一个女孩子叫泰伊番,她的父亲是一个百万富翁,但是重男轻女,准备把所有的财产都交给儿子,把他女儿从家里赶出来,泰伊番过着非常清贫的生活。你现在去追求她——这个追求也非常简单,你请她去对面的饭店里吃顿包子,小剧场里看一场滑稽戏,她就会对你感激涕零,爱上你。在这个时候,我就把她的哥哥——他父亲的财产继承人——杀掉。这样,泰伊番就变成了她父亲的惟一的亲人,她父亲就会把财产交给女儿,而你,当然就成了一个百万财产的继承人。你成了百万富翁以后,给我百分之三十的财产,我拿这笔钱,到南美洲买奴隶,过奴隶主的生活。拉斯蒂涅听到这个主意。全身发冷,断然拒绝。但是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在这之后,身不由己地开始追求泰伊香小姐。伏脱冷真的把泰伊番小姐的哥哥杀掉了。但是,事出意外,旅店里有两个贪财的人告发了伏脱冷,伏脱冷被抓进监狱,这个计划全部落空了。

    就在这个时候,高老头已病人膏盲,奄奄一息。他非常想见自己的女儿,可是他的两个女儿觉得自己的父亲已是一块榨干的橘子皮,被扔在路边,谁也不去理他。高老头临死前觉悟了,他知道自己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他说:

    唉!倘若我有钱,倘若我留着家私,没有把财产给她们,她们就会来,会用她们的亲吻来舔我的脸!我可以住在一所公馆里,有漂亮的屋子,有我的仆人,生着火;她们都要哭作一团,还有她们的丈夫,她们的孩子。这一切我都可以到手。现在可什么都没有。钱能买到一切,买到女儿。啊,我的钱到哪里去了?倘若我还有财产留下,她们就会来伺候我,招呼我;我就可以听到她们,看到她们。啊!欧也纳,亲爱的孩子,我惟一的孩子,我宁可遭人遗弃,宁可做个倒霉鬼,倒霉鬼有人爱,至少那是真正的爱!啊,不,我要有钱,我就可以看到她们了。唉,谁知道?她们的心都像石头一样,我的心在他们两个人身上都用尽了,她们对我不会再有爱了。做父亲的应该永远有钱,应该拉紧儿女的缰绳,像对付狡猾的马一样。

    高老头带着遗恨死去了。拉斯蒂涅和另外一个大学生发现高老头留下的东西,连给他安排一个体面的葬礼都不够。拉斯蒂涅去找雷斯多伯爵夫人,在门口请差役通报,结果仆役出来说:“夫人因为父亲刚刚去世,悲伤得不得了,不见客。”他从雷斯多伯爵夫人那儿一分钱都没有拿到。他又去找但斐纳,在门口他写了一个字条:“请你卖掉一件首饰吧,使你的父亲下葬的时候成个体统。”他把这个纸条让仆人送进去,恰好送到纽沁根男爵的手里。纽沁根男爵看了一眼,就把它投进了火炉。两个大学生只好尽自己所能,草草地安葬了这个可怜的老人。拉斯蒂涅埋葬了高老头,也埋葬了自己最后一滴温情的眼泪。他面对着巴黎的富人聚集区说:“现在咱们俩来拼吧!”在这之后,拉斯蒂涅开始了自己的新的奋斗旅程,这个奋斗的核心,我们用一句话概括就是:最无用的是温情和眼泪,英雄的性格应是冷酷和机敏。拉斯蒂涅成了一个无耻的政客,有了自己的贵族头衔,开始了自己的辉煌。

    通过这部小说,我们可以看到当时社会的最大的变动,就是金钱取代了门第。对巴尔扎克小说里活动的各种各样的人物,泰纳有这样一段非常精彩的描绘:“在煊红的光亮下,无数扬眉怒目、狰狞可怖的人形被强烈地烘托出来,比真的面貌还要神气,有活力,有生气;在这人群里蠕动着一片肮脏的人形甲虫、爬行的土灰虫、丑恶的蜈蚣、有毒的蜘蛛,它们生长在腐败的物质里,到处爬、钻、咬、啃。在这些东西上面,则是一片光怪陆离的幻景,由金钱、科学、艺术、光荣和权力所缔造成功的梦境,一场广阔无垠、惊心动魄的噩梦。”我们还可以用《共产党宣言》中的一段话来把它作一个理论上的概括:“资产阶级在它已经取得统治的地方,把一切封建的、宗法的和田园诗般的关系都破坏了。

    ……它使得人和人之间除了赤裸裸的利害关系,除了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就再也没有任何别的联系了。它把宗教的虔诚、骑士的热诚小市民的伤感这些神圣的情感的激发,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中。

    巴尔扎克的作品是现实主义作品的典范。他的最大的特点是善于在日常生活里,在我们每个人都经历的很平凡的生活中找到艺术所需要的戏剧。巴尔扎克研究专家达文曾经用这样一段话来概括巴尔扎克作品的魅力:“巴尔扎克的眼光只需不介意的一瞥,就能在律师的办公室,省城的深处或巴黎的一间内室的帷帐后面,找到全世界所要求的戏剧,这个戏剧,它的激情和它的典型,他在围坐在灶边的家庭里去找,他在平静而一致的外表去摸索,突然会挖掘一些特点,一些既复杂又自然的性格,以致使人们会惊奇,为什么这么如此熟悉和真实的事物会如此长时间没有被人发现。”巴尔扎克的作品是极具魅力的,但我们读巴尔扎克作品的开头时,常常有种感觉,觉得比较拖沓,比较繁琐。就像《高老头》一开始,他先要描写巴黎的圣日内维新街,然后讲伏盖公寓的外观,讲它里面的房子、饭厅,然后又讲它里面住的这个人、那个人,以及每个人的相貌和经历。讲这些事情的时候,我们常常觉得有点不耐烦,因为叙述缺乏动作性。有人作了这样一个形象的比喻:你在阅读巴尔扎克作品时,会觉得像一个很笨拙的农妇在生火,她要把柴火点着,但是柴有些潮湿,老也点不着,弄得满屋子里到处是浓烟,呛得人想从这个房间里退出来。就在这时候,“砰”的一声,柴火点着了,火光映红了半个天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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