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原来你曾这样爱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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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唯有爱过,才明白爱情的味道,不只是槐花一样的甜,或者苦瓜一样的苦。它是一杯浸泡了五味的水,你需要花费很长的时间,才能将所有杂陈的感觉一一品出,并看清那个远去的人,原来,曾经这样温暖过你寂寞的行程。

    丢弃在铁轨上的爱与柔软时光

    是这趟漫长无边的疲惫旅程,让她将那些淡漠丢弃在铁轨上的爱的柔软时光,一寸寸地捡回。

    她与他,是彼此的初恋。爱情来的时候,是冬天,在火车上,两个人都没有座,挤在有风嗖嗖灌进来的门口,看着外面飞舞的雪花。车行了片刻后,有售票员过来,说:“花40元订一份午餐,便可以得到一个免费的座位。原本挤在门口的一群人,哗地聚拢来,争抢着将手中的钱递过去。只是须臾,拥挤狭窄的过道里,便只剩了她与他。”

    她是个自卑的女孩,尽管成绩一直优秀,但衣饰的黯淡,家境的困顿,始终无法让她在众人面前,如一朵花儿般绽放,优雅、从容。相比于其他女孩的争奇斗艳,她宁肯在春天里,做一株角落里的草,无人关注,但也尽可以安然静享属于自己的时光。就像许多人拥在过道里,抽烟、聊天、发呆、读报,她却可以在一片嘈杂中,对着窗外纷飞的雪花,想一些只与自己有关的趣事。不断地有人与她擦肩而过,将杯中的热水溅在她的背包上,或者,踩脏了她的鞋子,她却对这些浑然不觉。那一刻,属于她的,是外面纯净的天地。至于身后的脏乱,全都成为布景上无关紧要的一个污痕。

    可是当人群散开,她觉得自己陡然成了一株在寒风里料峭的花树,因为绽放得不合时宜,而招来外人的视线。这当然不是她想要的,她宁肯在烟雾缭绕里委屈,也不要这样刺目的自由。

    她正在这样被人瞥来瞥去的难堪里,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他很大方地朝她问一声好,尔后指指窗外,微笑着说:“雪花自己都不知道它们有多美。”她顺着他的视线,看向窗外。她再一次被那飞扬的雪花吸引住了。她就这样静静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过道里,看着车窗上凝结着的漂亮的霜花,外面一闪而过的空旷的田野,孤寂生长的树木,急速赶车的路人。偶尔,她会侧过头去,专注地听他讲一两句话,或者说起自己学校的趣事。这样闲散的时光,像飞驰的火车,一晃,便将那些难熬的苦痛,全都丢在了冰冷的铁轨上。

    他们在同一个省的不同小城里,车到站的时候,他帮她取下高处的行李,又一路高举着,穿过人群。她在身后一路跟着,看他的脚印踩在雪地上,清晰、有力,她的脚嵌下去,可以被完全地包裹。她跟着他的脚印,走到120步的时候,他终于站定,回头将包递给她,说:“一个月后我还是坐这趟车回校,如果能买上上午最早的一班车,或许我们可以不再‘罚站’”。

    她当然明白,这是他对她,婉转的示爱。她亦清楚地知道,自己羞涩的笑容,已是对他示爱最明了的回复。

    此后他们又在一起坐过许多次火车。他们考到同一所大学读研,假期的时候,他会用打工攒下的钱,买两张车票,去无需门票的地方,做短途的旅行。很多时候,都是没有坐票的过路车,两个人依偎着,站在门口的过道里,看窗外山花烂漫的田野飞快地滑过。春天的风,携着一路的芳香,从门缝里吹进来,将她所有对于未来的忧虑,全都一一拂去。这是属于她和他的春天,土地的贫瘠,掩不去热恋的温度。

    在他们工作的第一年,他带她坐硬卧旅行,随后他攒的钱多,他给她买软卧,然后便是大大减少旅途劳顿的动车。而他许诺给她的蜜月,便是乘坐飞机,抵达山清水秀的桂林。他用这样的方式,将那个隐在深处的自卑的她,引领到水草丰美的河岸,且希望她像自己一样,再不为物质的贫乏,而在人前无法安然地绽放。

    她的确在他带给自己的幸福里,悠然地吐露芬芳。昔日她惧怕的种种,在他的努力中,都一一褪去。她可以尽情地享受金钱带来的舒适和安闲,可以随意地在周末,买一张动车的车票,两个小时后,便抵达北京的繁华商场。如果她开心,他只需加一次班,便可以为她挣到一张飞往成都的机票。他的事业顺风顺水,而她,却在这种与火车一样日渐快起来的速度里,迷失了方向。

    她自己也不知道这种迷失,究竟始于何时。她只是开始学会挑剔,挑剔人多的饭馆,嘈杂的商场,暖气未来时冰冷的卧室,不合口的饭菜,拥塞的公交,油漆脱落的房子;继而她又挑剔他很长时间没有加薪的工作,挑剔他发福的身体,甚至看见他在沙发上的睡姿,也会生出厌倦。

    终于有一天,她频频地与他争吵,理由琐碎至极,到最后,连她自己都觉得这种争吵了无意义。

    在离婚两个字,彼此都没有说出之前,他带她去热恋时到过的第一个小城。那是北方一个籍籍无名的地方,读书时他之所以选择去那里,是因为他的一个家住小城的同学,因为有事,无法退票,便顺手将票转给了他。就是这张免费的车票,带给他们第一次温暖的旅行。而今,他再次带她去,依然是无座的车票,依然是乱哄哄的车厢,她却再没有了昔日炽热的爱恋。

    车行至半路的时候,她开始与他争吵,无论如何,都要去补卧铺的车票。他坚持说卧铺已经售完,她却不依不饶。就在两个人的争吵陷入僵局的时候,门口一个坐着的女孩突然起身,走到他们面前,羞涩地笑道:“你去那个位子上坐吧。”她诧异,问:“那,你呢?”女孩抿嘴一笑,朝身后的一个男生努嘴道:“我想和他站着看看风景。”

    她就在那一刻,想起了那些往昔的时光。她想起自己也曾经和女孩一样,如果只有一个位子,宁肯站着,也要和心爱的他在一起;想起她也曾这样站在门口,拥着爱恋的他,看窗外的风景;想起所有的旅途劳顿,在彼此深情的拥抱里,都化为乌有;想起他一路辛苦奔波,只为给她找一个可以悠然欣赏风景的位置,而她,却是在他带来的长久的恬淡生活里,将他的种种好,丢在了越来越舒适的旅程之中。

    是这趟漫长无边的疲惫旅程,让她将那些淡漠丢弃在铁轨上的爱的柔软时光,一寸寸地捡回。

    你喜欢的,我不喜欢

    我们在爱上某个人的时候,就应该明白无误又勇敢地让对方知道:你喜欢的,我不喜欢。真爱,是不能牺牲掉这句话的,否则,你最终牺牲掉的,将不只是爱情。

    他们两个人一起来看我出租的房子,她一眼就相中了朝阳的落地窗;他却看了看斑驳的墙壁,微微皱了皱眉头。我看得清晰,但为了自己的利益,我没有告诉他们,其实这间小屋还有许多其他的缺点,我只是好心地劝道:“要不你们去其他房子里看看,再做决定?”女孩子立刻抢着回道:“不必了,就这间了!”他亦轻柔回复:“既然女友喜欢,我们就要这间吧。”

    他们自此就成了我的房客,当然,也是邻居。因了他们,我的生活一下子变得丰富多彩起来。我喜欢看他们下班后在小小的庭院里摆弄那些花草,他们用淘米的水,将我的花草养得几乎是得了魂魄般灵动非凡。尔后他们便坐在一旁,在馥郁的芳香里说着闲话。他们聊天的时候总会带些争吵,但每次他都会在身后环拥住她,哄道:“宝贝,只要你喜欢,我就喜欢。”我发现这是一句百试不爽的话,或许爱情就是如此,只要一方主动妥协,什么矛盾都可以解决?女孩子总是在这句话里,骄傲地昂起下巴,将饱满的额头抵住他温柔的下颌。他其实是个很有主见的男人,在公司里大约做着一个类似主管的位置,有下级打电话来的时候,他总是一副干练又自信的模样,几句话就将对方的难题解决掉了。但在她的身边,却是每每都将自己的意见犹豫着咽回去,尔后给她的任性和霸道一个宽容的微笑。我那时候还是个没人来爱的单身汉,不怎么了解爱情,但每每看见他那样小心翼翼地哄着她说,只要你喜欢我就喜欢,我还是很想走过去问他一句:真的是这样吗?

    看得出他是个喜欢安静的男人,屡次向我抱怨窗户的隔音效果不好,晚上常常失眠。我笑道:“那你们还频繁地在晚上搞什么party,声音震耳欲聋的,到那么晚就不怕失眠了吗?”他不好意思地笑笑,慢慢说道:“其实,我是丝毫不喜欢这些聚会的,只是女友喜欢,所以只好……”

    “只好一忍再忍,甚至牺牲自己的健康,对么?”我淡淡笑道。他低下头不再言语,但我终于没有忍住,还是有些尖刻地丢给他一句:“你会连爱情也牺牲掉的。”

    他以后很奇怪地对我冷漠起来,不再向我发牢骚,但我明显觉出,其实他的烦恼是越来越多了。女孩子的分贝亦是一路向高处走,我有时候需要愤怒地敲他们的门,才能让他们的争吵停下来。都是些不值一提的小事,但她却非要分出个你胜我负,非要他先停下来,说自己错了,才肯最后罢休。她已经习惯他的隐忍和退让了,他的心,毫无保留地交给了她,甚至而今想要索回自己的那一半,都是不可能。爱情的力量真是可怕,我想。

    他们的爱情真的走到了无法收拾的地步。我从他们激烈的争吵里,听出是她喜欢上另外一个男人,那个男人,恰恰是他的朋友,最好的朋友。他疯了似的一遍遍责问她,为什么?!她被逼得没法,只用了几句话就将他的话全部堵住了。她说:“你说过的,只要我喜欢,你就喜欢;那我也可以转说给你啊,只要你喜欢我就喜欢;你喜欢你这个朋友,那么,我为什么不可以喜欢?”说完她就转身走掉了,留给他一个空洞洞的房子,她曾喜欢至极的房子。

    其实他是什么也没有了,因为,即便是这间盛满了他对她的爱的房子,他原本也是不喜欢的。

    他来找我,说要换掉房子,改为我旁边那间几乎没有任何噪音的小隔间。我笑道:“你不是挺喜欢这间朝阳的吗?”他冷冷道:“那是她的选择,她喜欢的,我从来都不喜欢。”我又笑:“那为什么不早告诉她?到而今什么都没有了,再来说这些有什么用?”他惊愕地抬头看我,像看一个可以解读未来的幽灵,尔后什么也没说,慢慢弯下身去,最后终于用双手抱住了头。他哭了。这个男人,早就丢掉了自己的心,可是到现在,他才发觉。

    可是,她喜欢上了另外的男人,你这才寻到机会告诉她,你喜欢的我不喜欢,那已经晚了,不是吗?我们在爱上某个人的时候,就应该明白无误又勇敢地让对方知道:你喜欢的,我不喜欢。真爱,是不能牺牲掉这句话的,否则,你最终牺牲掉的,将不只是爱情。

    如果能像戏里一样团圆

    她只希望,能有一次机会,饰演他的妻子,不管这个角色里,她是丑陋还是凶悍,她都会喜欢。

    读书的时候,她与他都是戏曲学院京剧专业的舞台柱子,每有大型的演出,系里都要点名让他们参加。她的唱腔浑厚雄壮,人也长得有些结实,因此就常常被挑去,演诸如佘太君穆桂英之类的义气女子。她每次都能将这些角色演到台下喝彩连连,甚至一向骄傲到目不斜视的他,也偶尔会在散场后,来到后台对着正卸妆的她,淡淡说一句:

    “唱得不错。”

    她看着镜子里那个一脸油彩的丑丫头,还有背后转身去找那些漂亮女孩搭话的他,想在这一句温暖里低头微笑,却不知为什么,常常是眼泪,早于那笑,把油彩先冲淡了。

    其实,她一直都想饰演一些如《挂画》中的叶含嫣之类的柔情女子的,哪怕像《春闺梦》里无名的张氏也可以。可是,每次她一提出来,外人都会自上而下将她打量一番,笑道:“这样惹人怜惜的角色,形象也很重要哦。”她的脸不由得就红了;心里,也微微地疼,像是戏文里,那些爱上一个书生,却终因自惭形秽而不敢相认的女子。她因此喜欢化了美丽的妆容后,在舞台上甩着长长的水袖,唱着“愿此生常相守怜我怜卿”,或者“去时陌上花似锦,今日楼头柳又青”。当然台上只有她一个人,台下,亦是空荡荡的木椅。没有人知道她这个秘密,连学校剧院的钥匙,也无人知晓是她骗来后偷偷配了的。她在同学眼里,一向是个心底透明的女孩,但唯独在这件事上,她骗过了所有人,包括他。

    他那时被许多女孩子吹捧,不仅戏唱得好,也略通武功,饰演《男杀四门》中的秦怀玉,演至高潮处,台下大胆的女孩子,常会高声尖叫起来。那还是有些保守的上个世纪80年代,但他还是因为英俊因为才气,而成为校园里最耀眼的“武生”。只要有他演出,哪怕他只饰演一个番兵番将,或是无足轻重的龙套,女生们也会蜂拥到剧院里去,在他上台时,疯狂地高喊他的名字。她在后台听见了,常会下意识地去看他换下来的衣服,它们依然乱七八糟地搭在椅背上,等着她去叠到齐整。这又是一个秘密,她不肯与任何人分享的秘密,包括他。

    在现实里,她永远无法接近高傲的他,他对她也是语言简洁到节省。常是一场戏闭,他下台来,撞见了正欲上台的她,问一句好,再多,便是一声叮嘱一句:好好演。他在大学四年,只谈过一次无疾而终的爱情,之后便执着于功课,孤单行走。但她还是不敢靠近他,怕一近前,连那一句叮嘱的情谊他也不肯再给。她只希望,能有一次机会,饰演他的妻子,不管这个角色里,她是丑陋还是凶悍,她都会喜欢。

    这个机会,终于幸运地降临到她的身上。是一出叫《对花枪》的折子戏,剧中的男子罗艺,因一场战争,丢下妻儿在外地生根;四十年后,其妻姜桂枝携儿孙来找忘恩负义的夫君,且执意要与他花枪对战;最终那罗艺服输,在他们的定情信物花枪面前长跪,求妻原谅他当年的自私。为了这场演出,他们排练了足有一个月,每次她心里充溢着的,都只有幸福。是的,甚至她唱到“又悲又恨又羞又恼”时,她的眉眼里,也有掩不住的羞涩与欣喜。那白蛇吐芯冷门枪投向他的时候,也是柔情似水的。他并不说什么,只是在老师又来批她“貌不合神也离”的时候,低头捡起被她的花枪掀落在地的帽子,尔后悄无声息地递给她一瓶水。她伸手接过来,指尖相触的那个瞬间,她的脸,红了。

    她以为自己真的会带着“神离”的遗憾,结束这场演出。是演到最后,她扶他起身,与他夫妻相认的那一刻,她的眼泪,突然哗哗地流出来。她第一次,抬头勇敢地去看他,将心内所有的泪水和秘密,一览无余地展示给他。按程序他要携她下台,幕布也会徐徐合上。而他,却是毫无预兆地抬起手来,慢慢帮她拭掉脸上的泪水。她在台下疯狂的掌声里,惊诧地看向他。可是,她并没有寻到更多的东西。其实,寻到了,又能怎样呢?因为,第二天,他们就要毕业,各奔东西了。

    此后她与他便断了联系,她只是从同学那里,断续地得知他依然单身,许多女子主动地向他示好,他却是铁了心地一律回绝。甚至后来为了拒婚,与父母都闹翻了。她在这样的消息里,时而惊喜时而难过,直到有一年他们同学聚会,她作为发起人,给他写一封很短的信,问他是否能去。她一直盼到同学会过去了,也没有见到他的信来。她终于明白,他已经彻底地将她这个卑微的女子,忘记了。

    她很快地结婚生子,过最世俗的生活。只有在日益萧条的文工团,为了糊口,辗转到各个地方,唱一出出戏的时候,她的心底,才会在缤纷的戏服和油彩里,想起那些已逝的旧梦。有一年,她们单位到他的城市里演出,她突然有了冲动,去他工作的文工团找他。他的单位,就在城市剧场的后面。她从萧瑟的剧场中间穿过,突然就听到了《对花枪》里那熟悉的唱词。循声看过去,她一下子便呆住了。她看到他穿了鲜亮的戏服,拿了花枪,在空旷的舞台上坐着,独自悲唱。只是,他的裤管,却是空的。

    她喊他的名字,他侧过头来,静静地笑望着她,就像许多年前排练,她曾经那样笑望着他一样。尔后,她听见他说:“如果,我们也能像这戏里一样,是团圆的,多好。”

    她的眼泪,再一次蜂拥而出。她终于知道,她的那些夹杂了忧伤与欢喜的秘密,他全都懂得。她暗含了团聚之意的信笺,他也收到。只是,初时,他那样骄傲;后来,他又因为车祸,如此自卑。而她与他的爱情,就在这样骄傲与自卑交织而成的岁月里,呼啸着擦肩而过。

    似曾相识,却已经年

    她想或许这就是爱了,说不清道不明,纠缠着、撕扯着,搅得她夜不能眠,心里满满的全是他的影子。

    她狂热地爱着他,在她写成的一篇篇的小说里。

    她从没有告诉过他,她在看到他的第一眼,就陷入了绝望的暗恋。那时他们还都在校园里,可是再有几个月他就要毕业离校,而且,是跟随他的女友去往邻近的城市。她隔着阔大的饭桌,看着对面的他,将一小碟水煮的花生一粒一粒地剥开来,送给旁边的女友,而那个幸福的女子,则咯咯笑着,朝一群人说他这个“剥花使者”很是称职,可以在毕业后晋级为预备老公了。他则微微笑着,并不言语,照例旁若无人地将女友爱吃的菜夹到小碟子里。

    她也不知道究竟爱他的什么,她用不同的小说翻来覆去地论证这个问题,或许是爱上他在握住她的手时体贴地问了一句,你的手有些凉,是身体不舒服么?或许是他内敛含蓄又深邃的目光,那里有她的影子在晕眩。或许是她曾无数次听说过他的名字,在老师的口中,在同学的闲谈中,在报纸的副刊上。或许是她辗转听说在校报做编辑的他,曾经无私地在主编面前推荐过她。可是每一个或许,都似乎不够充分,不能够解释为什么她只听见别人提起他的名字,心底就波涛翻滚,无法自抑;为什么她看到他和女友迎面走来,明明想要打一声招呼,却是电击雷轰似的,口不能言;为什么她写了一篇又一篇用他做原型的小说,却丝毫不敢投往他或许能够偶尔瞥到的校报。

    她想或许这就是爱了,说不清道不明,纠缠着、撕扯着,搅得她夜不能眠,心里满满的全是他的影子。

    她想无论如何自己都是要做些什么的,在他离校之前。她不能够从他的女友手里将他争抢过来,那么她至少可以天天看到他,在他去给女友打水买饭的路上,或者他回自己宿舍的途中。她也可以假装每日与他走同一条路,穿越稀疏的竹林,走过一条碎石子路,再从一排青砖老房子前绕过。她想他未必记得住她,她在他的印象里,不过是校报上那个署名兰朵的名字,他即便是向主编推荐她的时候,都没有想过打个电话或者发个短信给她,出来吃一顿便饭,或者喝一杯清茶。所以假若她天天从他身边走过,他总会看她一眼的吧。一眼就可以了,她从未奢求过更多。假如,这一眼里能够让他知道她心里的巨浪起伏。

    她那年已经二十二岁,本来不该做这样小女生才会做的傻事,可是她却控制不住自己,就这样痴傻地在他必经的路上,抱着书等。看他转过一丛香气缭绕的芍药园,又穿过一片紫藤架,从低头假装看书的她身边经过。她能清晰地说出他每天穿的鞋子是什么颜色的,裤脚上有没有尘灰,鞋带是否松开了。可是她却始终不知道他的表情,她总是在他还没有走近的时候,就慌乱地将头低下去,紧张地翻着那本永远没有变过的杜拉斯的《情人》。她在那本书里夹了他踩踏过的一片紫藤的叶子,一朵她故意放在面前被他经过时一阵风带下的夹竹桃。她知道夹竹桃是有毒的花朵,可是她愿意每天闻着它,哪怕窒息而死。

    小说里的浪漫情节,永远没有出现在她的身边。她与他,也只有过一次视线和言语的交流。是她拥在一群人里,看他与女友上车,很多人都说,一路顺风,她也说,一路顺风。他走到她的身边,笑着说一声谢谢,她第一次勇敢地抬头,回复他说,走好。

    那是他最后一次出现在她的面前。那辆车,将他载着,开往邻城,再也没有回来。她追着汽车跑了很远,直到它完全消失在车水马龙之中,再也看不清晰。

    此后她一心安于写作,心无旁骛。她的文字,很快占领了邻城所有的报纸副刊,她写爱情,也写痴情、绝情、无情。她用文字将那段无人能解的暗恋,条分缕析地刻入灵魂。每一篇文字里的女子,都是她自己。而那个或不羁或冷漠或感伤或多情的男人,则无一例外,全是他的影子。

    后来有一天,一个邻城的编辑,突然写信给她,说,有一个本城的读者,是从你写的那所大学里毕业的,他想问一下,你写的那篇叫《紫藤架下》的小说,是不是源于特别真实的一段爱情?因为这名读者总觉得里面的细节似曾相识。

    她的心里,翻起惊天的骇浪。可她还是假装了镇定,一字一句地回复那个编辑。她的信里,只有一句话:那篇小说是虚构的。

    那时的他,已经结婚许多年。而她,却一直在孤单等待着这一句辗转而来的问话。

    恋上彼此,恰好路过

    我降临到这个世间,便是来爱你的,当你走了,我的爱,再不会歌唱……

    他们读书的时候开始暗恋上彼此。

    但也只是暗恋,谁都不开口去说。他是学生会叱咤风云的人物,不仅被全校女生们崇拜着,连老师都敬他三分。她则是省大学生音乐大赛的冠军,而且人也漂亮,是许多男生的梦中情人。都是优秀的人,当然也都有自己的骄傲,等着对方能先写情书来,说破这段难熬的暗恋。

    她本是在大学附近的舅舅家住的,因为厌恶拥挤的宿舍,尤其是夏夜里猖狂的蚊子。她的皮肤很是敏感,被蚊虫叮咬了,就立即会起大片的瘢痕,严重了还要打针吃药才能彻底治愈。但自从知道文学院的女生宿舍楼对面,就住着政法学院的男生时,她还是毫不犹豫地从舅舅家搬进了宿舍住。

    暮色四合的时候,她抱着吉他,在阳台上坐下来,唱自己编写的歌曲。一首首地唱,直唱到对面阳台上站满了男生,他们像吃了幸福剂一样地在她的歌声里狂欢,甚至有大胆的会朝她喊“我爱你!”她只是轻轻弹唱着,全然不理会他们歇斯底里的喊叫声。夜色里的她,优雅、迷人又伤感。伤感什么呢?只有她自己知道。对面那个宿舍里的阳台上,她弹了那么久,都不见他走出来,哪怕是站上片刻。微微合起的窗帘里,可以看见他不停歇地走来走去,似乎有什么东西郁积在他的心里,只有靠这样走,才能一点点地将它们从心里丢掉。

    她当然不知道,他在她隐约传来的歌声里,有怎样强烈的欲望要冲出去。他多么希望自己能像那些普通的男生们一样,大胆地站到阳台上去,高喊出心中的渴盼与柔情。可是,这怎么能是一个被师生追捧着的学生会主席所做的事呢?而且,这歌声,不只是唱给自己听的吧?如果他主动地去求她,她会不会像对别的男生们一样,高傲地扭头走开去?

    他就这样克制着自己,不去听她的歌唱,亦任她一天天忧伤地唱下去,还有他所不知道的,蚊虫对她猖狂的叮咬。但他清楚地记得她所有的课程安排,记得她最常去的自习室。他会守在外面,等上几个小时,看她出来了,迅速躲到阴影里去,尔后在夜色里陪她走一段。当然,是一前一后地走,装作漠不关心的样子,还欢快地吹着口哨,像一个狂放不羁的少年。

    他举办了许多次歌唱比赛,每一次都好评如潮。但他并不开心,因为一场比赛里,如果缺少了她,还有什么意义呢?他所有的劳累只是为她。所谓的荣耀与夸赞,对他而言,不过是空气一样,可以忽略不计的。

    可她却从没有参加过。不是不屑,而是担心,他会不会看轻了她?曾经在省里屡次获奖的一个人,连学校里这样不成规模的小活动都来参加,不会是歌声衰退了吧?于是便一次次放弃了。但并没有放弃掉观看。就一个人悄无声息地躲在灯光照不到的角落里,看他在台上潇洒自如地做着主持。直看到他给获奖的选手颁奖,还很幽默地拥抱他们。每年的冠亚军,总是女孩子,在他的拥抱里,会兴奋地来一声大叫。有一届的冠军,甚至给了他一个响亮的吻。她总是看不到结束,就从沸腾似的人群里,匆匆逃了出去。

    她和他一样,都是不缺少绯闻的校园名人。但也都一样,每一段恋情,都是无疾而终。人人都以为他们是被爱情宠坏了的,所以便不怎么专情和认真。但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其实对彼此的爱恋,任是什么样的狂风暴雨,都不会摧毁。他们坚信,只要,只要对方能够先走上前来,说一句:能不能让我爱上你……那么,他们便会放弃一切虚荣和骄傲,奋不顾身地投入到这场渴盼了许久的爱情里去。

    可是,那样艰难又轻易的一步,却是谁都没有迈出来。四年的大学生活,她的身上,被蚊虫叮咬得伤痕累累;他的心里,亦是被她的歌声缠绕得几乎是窒息。是在毕业的分手饭上,他们被彼此的朋友叫到一块儿去。不知是谁喝醉了酒,大声地朝她嚷:“维美,如果没有陈皓这座显赫的大山在前面挡着,估计全校男生们的情书会把你淹没!可是,陈皓这家伙,怎么就从来不去阳台上听你的歌呢?”知道已是毕业,大家都肆无忌惮地开各自的玩笑,他们便也只是在哄堂大笑里,跟着笑。这样直到曲终人散,他们抱着留言册各自走开。

    是直到坐在离开的火车上时,才翻到彼此最后一页的留言。她的上面写着:我曾经爱了你四年,却是只有这一刻,才敢面对这场刻骨铭心的暗恋,可是,我又怎样,才能寻回那一次次被骄傲错失掉的时光?而他的留言册里,则只有几个字:

    我降临到这个世间,便是来爱你的,当你走了,我的爱,再不会歌唱……

    后悔又有什么用呢?一次次地躲开,一次次地错过,以为下一次对方便会主动地来爱上自己。可是他们都忘了,爱情的距离,只是那么几步;两个人,即便是有一个,踯躅了片刻,爱情也会毫不犹豫地,将他们错过。

    而这错过的,便是一生的爱。

    感动不是感情

    那一刻,朋友终于明白,感动与感情,一字之差,却原来,是这般爱恨痴缠的模样。

    一个将每次爱情都当成初恋去谈的朋友,在一次酒后,向众人倾诉,说,这世道是不是变得太快,为什么每一个女孩都会被他感动,到头来,却都以没有感情为由,将他无情地甩掉?

    然后他便说起其中的一个“初恋”,他几乎是第一眼见她,便在心里爱上了这个温柔可人的女孩。随后便展开猛烈的进攻,还从网上下载了恋爱秘籍,照着其上条目,逐一实施。他为她买过999朵玫瑰,浩浩荡荡地提着,在她上班的楼下摆出一个心形,尔后等着她在人群的惊呼声中探出头来。他在她每月最痛苦的时候,端水喂饭,心情抚慰,身体按摩,还承包了为她清洁内衣的活。他为她在电台点歌,又将自己唱的情歌录制成光盘,送给她听。他从来不会让她做一丁点的家务,洗碗做饭拖地板,全部一个人揽下。他说要让她变成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像一个被宠坏了的公主殿下。

    女孩在他最初的殷勤里,果真是有了他想看到的明媚的笑容。就在他以为一切水到渠成,要将女孩带到家中,给父母过目的时候,女孩突然就退缩了。他以为她还没有做好结婚的准备,却不想,她向他挑明,说,发现自己并不是真的爱他。

    朋友不解,但也并不气馁,而是一如既往地用似水柔情,感化于她。他相信水滴石穿,总有一天,他的种种努力会为自己换来爱情的硕果。况且,哪一个女孩,不喜欢浪漫,不喜欢呵护,不喜欢那种被打动的温情呢?

    但女孩却开始躲着他的锲而不舍,像躲避一只发情的公猫的追赶。他跃上墙头,她便跳下草垛;他追至窝旁,她却逃到树上。这样奔来跑去,直将朋友累得气喘吁吁,不堪重负。

    朋友说那段时间他真的像发了疯,脑子里时刻酝酿着浪漫甜蜜的调调,去打动女孩,但心里却满是无处可以倾倒的苦汁。她不再来吃他做的饭,他就在下班后,急匆匆地赶回小屋,算好了时间做好饭菜,又提至她的宿舍,挂在门口。饭菜的温度,在她看到取下的时候,一定还是温暖的。他几乎可以算出,她从单位到宿舍的时间,是15分30秒。而他将饭盒挂上门口后,她一定是刚刚拐过第二个拐角,且在三分钟后便可抵达。

    朋友会躲在树后,偷窥她取下饭盒时的表情,并据此判断,究竟这段感情,还有多少回转的可能。朋友知道她是个心软的女孩,所以他一直认定,“诚心所至,金石可镂”,她一定还能够回到他的身边。

    可是这样辛苦做送饭工、洗碗工、送花工的结果,是女孩将一盒喷香的蛋炒饭,摔在了他的面前。女孩是哭着求他放手的,她说她很感动他为自己做的一切,她也相信每一个女孩都会像她一样,被他持之以恒的爱感动,但是,她自始至终,都想告诉他的一句话是,感动不是感情。

    朋友当即犹如被人闷头一棒,竟是不知该如何反驳这似是而非的爱情结论。朋友想拿出自己当年读书时做最佳辩手的雄姿,与女孩争论,如果没有感动,哪来的感情?感情中假若没有彼此细致入微的关爱,并因此心内柔软,又怎会让两颗心相互爱恋?而感动与感情,一字之差,却是息息相关,因为有“感”,进而“动”“情”,谁又能说,情到深处,不会因哪怕是一个吻的温暖,而内心感动?

    但朋友最终还是失去了这又一次的“初恋”,并因为这精辟的一句爱情的总结而心生惧怕,此后竟是许久都不敢近爱情的雷池半步。

    后来的故事,便具有了戏剧性。一向做笨拙猎人的朋友,竟然被一个女孩死缠滥打般地追求起来。女孩的浪漫招数,比起他“葵花宝典”里的条目,还要纷繁多姿。他在这样密不透风的追逐中,几乎招架不住。周围的哥们儿皆羡慕于他,说,你小子是好了伤疤忘了痛,有这样的艳福,还不赶紧将女孩娶回家去,这样拖着,小心人家心冷转身。

    朋友却一脸苦相,说,可惜,感动不是感情。说完了便心内惊悚,用力回忆,终于想起许久之前的那场“初恋”,自己曾经被人扔过同样一句。但怎么也没有想到,风水轮流转,轮到自己,竟也如此仓皇着想要逃离。犹如那只被发情公猫追赶着的,处心积虑想要逃走的母猫。

    那一刻,朋友终于明白,感动与感情,一字之差,却原来,是这般爱恨痴缠的模样。

    求爱事件

    我宁愿再一次愚不可及地错过爱情,也不愿远离那段双眸清澈、心如明镜的年华。

    读书的时候,一个叫藤的同窗暗恋隔壁班的班花茉。每一次上公共课,藤总会早早地就替茉占好位置,但又学习雷锋,做了好事不肯报自己的姓名,而是让班里一个要好的女同学将茉指引到座位上去。他自己的位置,并不会靠近茉,而是在茉的斜后方,且呈45°角,这样他就能既看到茉柔美的背部曲线,又能窥到茉秀气的鼻翼、额头的汗珠、湿漉漉的一绺头发。这样的位置,让藤每一次注视,都怦然心动,似乎目光代替了他的双手,一一抚过茉每一个动人的细节。

    作为班花的茉,最不缺的,当然就是男生的讨好与奉承。据不完全统计,她的情书摞起来,可以赶上她的身高,并因此被单身的男生们酸溜溜地称为“情书等身”。所以对于藤潜滋暗长的爱恋,绯闻缠身的茉既没有觉察,也丝毫不去关注。她心安理得地享受着藤悄无声息的关爱,藤也心甘情愿地继续着自己无私的奉献,一瓶菊花茶,一份麦当劳的炸薯条,一把门口绽放的遮阳的伞,每一份小小的关爱里,都蕴蓄了藤深沉的爱恋。

    这样熬过了两年,眼看着大学过了一半,另外一半也即将毫不留情地过去,茉的身边换了一个又一个护花使者,而藤,却依然是茉身后的一个影子,隔着45°角,不声不响地一路跟着她走。有藤的哥们儿看不下去,几经劝说,藤这才道出心声,其实自己根本就不奢望能够得到茉的爱情,只要她肯听到自己隐藏的真情,肯与自己在月亮下的操场上走一程路,他这四年的大学,就算没有白过。

    藤的哥们儿古道热肠,很快就传话给茉。出乎意料,一向骄傲的茉竟毫不犹豫地答应下来。于是在一个月朗星稀的夏日傍晚,藤在学校操场的看台旁,第一次与总是侧面偷视的茉,近距离地靠在一起散步。藤事后回忆起来说,那真是一个最适宜倾吐心曲的夜晚,月亮将轻纱般朦胧的光线倾泻下来,看台、栏杆、花草、旗杆,都在这样的笼罩里,温润柔和起来,就连草丛里的蛐蛐,都在温柔地谈情说爱。

    可就是这样诗意的夜晚,藤与茉肩并着肩,绕着草虫鸣叫的操场走了一圈又一圈,谈了一个又一个话题,始终没有将真正想说的话,吐出一个字来。甚至在茉打破尴尬,在宿舍楼下问他是否还有什么话说时,藤依然傻傻笑着,说,没事,都是同学,就想聊聊天而已。

    藤的哥们儿听说后恨不能揍藤一顿,让他就此可以开开窍,将满肚子爱恋吐一句出来给茉听。最终这位哥们儿气不过,又帮他制造了一场发生在图书馆的接触机会。

    那日又是茉在藤哥们儿的央求下,朝坐在隔几个位置的藤走过去,又笑着向藤说道:“有时间现在一起去食堂吃自助餐吧,你哥们儿请客呢。”而我们善良诚实不善言辞的热血青年藤,则低头注视着茉一路云一样飘飞过来的裙裾,愣是紧张得连头也没敢抬。及至茉发出请求,他在慌乱之中,说出了一生最后悔的一句话:“我还不饿,再看会儿书,你们俩去吃吧。”

    藤纯真的暗恋,至此画上了一个永远不会圆满的句号。后来听藤的哥们儿说,其实茉对藤,也有好感,她一直等待着能和藤有至少一段纯美的时光,可未曾历经过爱情的藤,却因为一颗没有被俗世沾染过的纯净的心,不会像其他男生们那样,用玫瑰巧克力和烛光晚宴的攻势,大胆霸道地去追求茉,而永远错失了这段还没有开始便已结束的爱情。

    许多年后,我们一群人聚会,当着藤的面,谈起这段被而今的我们当作笑谈屡屡提及的求爱事件,原本以为藤会羞愧,自己曾经有过这样愚蠢的经历,或者,与我们一样,哈哈一笑,权当是年少无知。却不想,他长叹一声,说:“什么时候,上天会让我重新回到这样青涩又虔诚的时光呢?我宁愿再一次愚不可及地错过爱情,也不愿远离那段双眸清澈、心如明镜的年华。”

    慢走,不送

    所谓过往云烟,皆不计较,君且慢走,我且不送。

    慢走,不送,当是有过大彻大悟的女子才会有的淡然,眼看着那爱的人起身告辞,说,此后再不相见,彼此珍重。她站起只将他送到门口,脸上看不出悲喜,只轻轻道一声:慢走,不送。

    世间的男人,大多是比女人更能够拿得起放得下的。即便是明明知道心中所爱并不值得,女人的心,还是柔软到不能将那人忘记,宁肯自己承受此后丝丝疼痛,也不想将那个人从心里彻底地删除干净,总是想要留那么一丝影子,在日光很好的午后,看着那光影晃来晃去,想一想前尘往事般的那段情爱。

    所以假若在离别之时,女人能够不送、不泣,甚至在男人还未转过拐角之时,便折了身,继续刚刚忙碌的一份工作,就像送走一个时常过来喝茶的朋友,或者某个还会归来的家人,那么这个女子,必是心内明净淡定,犹如雨后天空,是没有任何杂质的清澈,透明到可以看得到脉络的清晰走向。

    尘世中当然少见这样的女子,我们中的大多数,都是那凡俗之人,当那个爱到生恨的男人弃你而去时,内心定是起了滔天巨浪般不能安静,会想要揪住那人问一个究竟,甚至会一次次地跟踪他,人肉搜索他,翻查他过往的一切痕迹,只差把他的五脏六腑都割开来细细查看。明明知道与那人不会再有情缘,可是却执拗地不肯将他原谅,怨恨积在心中,天长地久,便生了毒根,再也拔它不去。

    因此怕也只有如聊斋里妖狐般的女子,才会内心植了菩提般,不沾俗世尘埃。在那情爱开始之初,便已经知道必会分离,所以爱时情深意切,别时静寂从容,一场相聚,宛若秋去冬来,不过是四季流转,转瞬间,春天依然会翩然而至。倒是那些爱上妖狐的男人,常有哭哭啼啼的女相,想要极力挽留,却遭来女狐们的斥责。

    但那神色凛然、宛若无情的,并不是心内真的淡若无痕。即便是那些来去自由、不恋红尘的女狐们,也常常是若干年后,骑青骡经过烟火尘世,看到与书生相识的路人,还要停下问一句:“生可安好?”这样一句,与“慢走,不送”,有极其相似的淡然,是看清了人生变幻浮沉的聪慧女子,方才会有的不悲不喜。

    红楼里的宝玉,是对情缘真正大彻大悟的男子,历经了生死,所以与父亲在茫茫大雪中相见,都可以只鞠躬道一声珍重,便转身离去,自此不归。情爱想必是世间一株极其旺盛且难以清除根基的植物,一旦植下,那疯狂蔓延不可控制的速度,人力无法阻拦。就连那庵中的妙玉,都不能完全免俗,要带发修行,与红尘,总是有那么一点藕断丝连,不肯舍弃。

    所以能够“慢走,不送”,已是一个女子所能抵达的最深境界。所谓过往云烟,皆不计较,君且慢走,我且不送。此后相忘江湖,各自珍重。

    万人签名的浪漫,而今不屑

    那个纯真的少年,在你世俗以后的回忆中,不过是一个傻傻的影子,固执地站在那里,却不知手中的玫瑰,于爱慕虚荣的你,会很快地凋零枯萎。

    在校园里看到一个大一的小男生,站在路边上,征集一万个人写下“生日快乐”的祝福,送给暗恋中的女孩。

    有人会停下来,拿起笔,写下自己的祝福,并给予羞涩站着的男孩一抹鼓励的微笑;他们多半是在甜蜜的爱情时光里,懂得男孩暗恋的惶恐与不安,并愿意将正在历经的幸福的微茫,分一份给他。有人像看一处风景,漫不经心地审视一下男孩和他面前的横幅,有兴趣则问一句是送给女朋友还是在追求中的女孩,没有兴趣则继续打着电话离开。也有人连停驻的时间都没有,闪电一样骑车倏忽而过,只有那随车而起的风,将地上大红的横幅吹起一角,并卷入一些淡漠的沙尘。

    但男孩依然微笑着站在那里,用青春中丰沛又脆弱的勇气,面对着那些横扫而来的议论指点与审视的目光。他暗恋的那个女孩,或许也从某个角落里瞥见了他,对此一无所知,或者,她从未注意过这个青涩的男孩,更不知道那笔迹不同的签名,是即将送给自己的。甚至,她还曾经嘲笑过他种种不合时宜的举止,以及见面时他突然木讷笨拙的言语,在某个自己早已忘记了的时刻。

    其实我更想知道的是,男孩完成这项浪漫之举以后的事情。他会不会有勇气拿去给暗恋中的女孩?会不会这份真诚,在女孩的眼里,只是一种可笑与痴傻?假若女孩被男孩感动,两人牵手走到了一起,度过了校园中浪漫且不沾染任何世俗尘埃的四年,尔后迈入柴米油盐的日常琐碎生活,那么,男孩这种不花费分文的浪漫,是否还能够给予女孩惊喜与心灵的震颤?她会指责他不务实际么?会将他从路边采摘的野花扔掉,并抱怨他不肯一门心思挣钱,却搞这些没用的营生么?某一天她回忆起他曾经在校园里的万人签名生日快乐的浪漫,会从心底深处不屑一顾么?

    这当然是很久远以后的事情。对于那个站在校园里的男孩,他内心纯净犹如山中的清泉,这样的世俗烦扰,于他不过是天边的一抹霞彩,不仅构不成威胁,反而因为距离,现出了澄澈与明亮。

    可是这样在时光里日渐混浊的人生,却在我们的身边,日日流经。那些在青葱岁月里曾经深深打动过我们的浪漫,被混浊的河水冲刷而过,便现出干裂枯瘦的河床。你或许会觉得不可思议,怎么能够将他送的糖块的糖纸,全都收集起来,珍藏在铁盒中呢?你还会嘲笑他那时真是不修边幅,将自己整成一个艺术青年,天天站在楼下唱歌给你,只为你能够听到且探出头来看他一眼。而说起他将一块红薯揣到怀里,一路顶着寒风给你送到宿舍楼下,你也会心生淡漠,说,谁让他那时没钱,不能打车去找自己呢。

    那个纯真的少年,在你世俗以后的回忆中,不过是一个傻傻的影子,固执地站在那里,却不知手中的玫瑰,于爱慕虚荣的你,会很快地凋零枯萎。浪漫不值一文,而男人最大的魅力,则是买房买车,务实地养家,安居乐业。

    而这时的你,在他的眼中,也不复是昔日那个值得他站上一天一夜,只为看你经过的纯美动人的女孩。当你絮絮叨叨地指责他不上进、不懂得与领导交际、不擅长表现自己的时候,他拿起的那张报纸,不只是挡住了你急功近利的脸,还有你们曾经因为共吃一碗面,而惺惺相惜的那份爱与怀念。

    很多时候,那些年轻时候的浪漫,就是这样,被我们一地鸡毛的生活,和对奢侈物欲的迷恋,给冷漠地赶走。我们以为浪漫是高级饭店中的烛光晚宴,却不知,它一直隐在凡尘之中,是我们自己,不屑一顾地给抛弃了。

    爱在最深处

    她的心里,突然间像那波涛暗涌的水面,震荡不息。

    她还记得与他结婚的那天,刚刚下过一场暴雨,城市里所有的路面都积满了水,像是与某个水怪翻江倒海的进行了一场恶战。各大报纸的头条上,触目惊心的,是因暴雨而死亡的人数。

    她与他牵手坐在公交车上,听旁边的售票员说,就在昨天,一对新人在去买订婚戒指的路上,新娘被大水冲入护城河中,情急之下,新郎跳入水中,将新娘托起,自己却被大水冲走。她紧紧地靠着他,轻声问他:“如果是你,会这样去救我吗?”他笑笑,说:“傻瓜,这是需要追问的么?”不长的一程路,因为路面被破坏,堵了十几次。她有些焦急,他却劝她,说:“那么长的路都走过来了,这一点时间,急什么呢。”她就生气,说:“原来这急着结婚的,只是我一个人。”他哭笑不得,不知道这算什么逻辑。但还是习以为常地刮刮她的鼻子,逗她开心,说:“羞,快成人家的老婆了,还这样小孩子气。”

    她却并没有因此释怀,总觉得这场爱情,是自己付出得更多一些,就连结婚领证,都是自己主动提出的。而且因为他的工作很忙,每到周末,都是她提了煲好的银耳粥,坐一个小时的公交,给他送到公司。所以在婚前买房的时候,她曾因他一时疏忽,差点忘记在房权证上写她的名字,而生了很长时间的气,想着他对她的爱,终究是有限度的。

    尽管这个城市刚刚经历了这样一场大的伤害,可是来结婚的人还是络绎不绝。每一对新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幸福。她偷偷抬头看他,他的眉眼里,却看不出多么浓郁的对于未来生活的向往与憧憬。她有些失望,问他:“从今天起,我就是你的人了,难道就没有欣喜若狂的感觉吗?”他听了笑起来,说:“真正的爱情,不是雪碧,喝下去透心凉,而是应该像你煲的粥一样,绵软香甜,熨帖人心呢。”

    她对于他这样的解释并不满意,依然不休不止地追问他,以后会不会就不再像往昔那样疼她爱她了呢?这样的问题,她其实问到自己都快厌烦了,但每一次,他都笑而不答,问急了,才给她一句:你要看行动才是呢。

    她记得领到那本鲜红的结婚证的时候,感觉像是去念大学,抱着喜气洋洋的录取通知书,想要给每一个认识的人炫耀一番。她说要在网上写博客,晾晒一下今天的幸福。他却笑她像爱叽叽喳喳的小麻雀,又不是明星,何必公之于众呢。她正要反驳他的时候,旁边经过一对新人。她记得照相出来的时候,她曾经虚荣地朝人家结婚证的照片上看了一眼,并将自己很完美的照片向他们炫耀了一番。那个女子看上去内敛温柔,很真诚地夸他们照得漂亮,作为回馈,她也违心地奉承人家一句,说她很有气质。他们是骑着摩托车来的,车从他们身旁经过的时候,女孩子很大声地冲他们喊:祝贺你们结婚啦!他抱一抱她,很响亮地回复他们:也祝贺你们啦。

    她对他的这一句话,记忆尤深。这也是第一次,她在人前,看见他对这份爱情,真诚的流露。

    但似乎也只有这一次。婚后他们的生活平静如水,她很少再看到他有这样直白的表达。这个寡言但并不寡淡的男人,似乎天生就是为了急她而生的,知道她喜欢这样无用的表白,偏偏一句都不肯说给她听。任凭她像一摊黏性极强的胶水,刮不掉,甩不去,死死地将他固定住。

    她渐渐觉出了疲乏,对这样穷根究底的生活。她想不明白为何婚姻会如此之累,可是看看身边的姐妹,一个个过得活色生香,相比之下,她的简直是烟熏火燎般黯淡无光。她找理由争吵,说他不爱她,却将她骗进婚姻里来,否则,照自己的身价,不知能找到比他好多少倍的呢。他从来都不搭理她这样的抱怨,只当她是个孩子,哭一会儿,无须劝说,自会收起那眼泪,回到自己的位置上去。

    她果真觉出了自己的无聊,在一次争吵之后,很断然地决定要与他离婚。那时距离他们结婚,不过一年零三个月,被窝还没有暖热,人心却先自凉了。他苦苦求了很多次,她都冷脸不再搭理。但他还是因为工作的紧张和来自她的压力而觉得疲惫,在一个大风穿过整个城市的春天,他与她,又去了结婚登记处。

    只不过,这一次,他们进门后,需要向走廊里多走几步,去另一个房间,不再肩并着肩照相,而是拍下各自的单身照,贴在颜色晦暗的离婚证上。出来的时候,经过结婚登记处,那里又有许多对新人,在耐心又焦急地等待着办理结婚手续。她穿过走廊,听着那些温柔的絮语,有一瞬间的恍惚,似乎她冲他撒娇,他温厚地轻抚她的碎发,不过是昨天的事情。她侧头看他,依然是那种让她伤心的沉默与寡言,好像这一场婚姻,犹如公司里调换一个职位,在他的心里,并没有起多大的波澜。

    他们走出门去的时候,一对新人经过他们身旁。像是电影里回放的镜头,坐在后车座上的女孩,竟是甜蜜地冲他们一笑,说:“嘿,祝贺你们。”她在那一刻,有些尴尬,不知该如何调整表情,却是听见他喊:“也祝贺你们啦。”

    她的心里,突然间像那波涛暗涌的水面,震荡不息。她从他的脸上掠过的一丝惆怅,读懂了他所有的沉默与隐忍,知道这一程的时光,她其实自始至终,都没有能够走入他的心里,窥视到这个寡言的男人,其实曾怎样将爱与幸福,深深地埋藏在最深处。只是她那么焦急地要挖到那闪亮的珍珠,却不知,匆忙中,反而用刚刚挖掘出来的泥土,掩盖了她与他,通向真爱的路途。

    不曾辜负,只是离开,但爱情只要一方不在,便不再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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