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怕孤独,两个人怕辜负-依然愿意爱你如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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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便有些话,忽然间不知道该如何对你说;即便那些温暖的时光,染上了点点的瑕疵;即便所有通向未来的道路,都变得模糊不清,可我还是愿意,携爱与你同行,就像站台初相识,我们温柔以待。这世间的缘分,不管长与短、轻与重,不管是否有过辜负与遗憾,依然值得我们用心珍爱。

    渡你到那繁花盛开的彼岸

    谁都没有认真呵护的爱情,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将他与她,渡到那繁花盛开的彼岸。

    她很小的时候,父母便已离异。母亲不过是个柔弱的女子,没有工作,只能靠给人做保姆,或是卖些从邻城贩运来的小东西,来维持两个人的生活。所以很多时候,做母亲的,常常因为生计,而忽略了她小小的心里青苔一样在背阴处,沉默铺陈开来的虚荣和自尊。

    她清晰地记得,有一年的冬天,下着大雪,她上完课,站在走廊里,正发愁两节课后如何回家,突然看见校门口隐约地围了许多人。不过是片刻,就有同学跑过来朝她嚷:这样冷的天,能吃上热气腾腾的烤红薯,真是一件美事呢!她听了心底即刻轰的一声巨响,像是有什么东西一下子坍塌了,将她极力想要护佑住的最后一点尊严裸露给所有人看。她曾听母亲无意中提起,天冷的时候,去校园门口卖烤好的红薯,生意定会好做。她那时只当是母亲一句闲话,并没有当真,不承想,母亲竟真的来了!隔着校园里衰败的花草,她看见母亲正被许多学生围着,脸上挂着她许久不见的笑意。她突然不忍心看下去,转身进了教室。片刻后,她便听到有人在门口喊她的名字。走出去,看到外班一个清瘦的男生,极羞涩地将一封信递过来。她刚要冷漠地告诉他,以后不必再写,她对他没有丝毫爱恋。但话还没有出口,她就看到母亲正打了雨伞,快步向她走来。已经来不及逃了,母亲早就看到了她,且很开心地唤着她的小名,说:“小美,看妈妈给你烤了一个最香的红薯呢,快趁热吃了,暖暖胃吧。”母亲是什么时候放下伞和包裹着的红薯,又快步回到校门口去的呢?她没有注意,但她却记住了周围的嬉笑和指点。还有,邻班男生眼中一闪而过的犹疑。

    她就是从那时候开始,对爱情不再存有任何幻想。生活带给她的困顿和挣扎、自卑与惶恐,让她懂得,除了自己,再没有什么人,能够渡她到那安全无忧的岛屿。而这舟上的舵手,则是那些甘愿为她付出,且载她一程的男人。她记不清自己有过多少场爱情,每一场都像那流星,来得绚烂,亦去得匆忙。可是她不在乎,只要爱情在,这其中的主角是谁,又有什么要紧?她爱的,不过是那可以给自己带来现世温暖的感觉。而感觉,她则自信,是无论谁,皆可笑脸索要来的。她懂得女人适时地放任自己,便可换来男人的宠爱。她从15岁那年,学会如何让那些根本不喜欢的男生们,送心仪的礼物给自己。她知道微笑不仅可以换来糖果、美玉、零食,亦可以招来女孩子们的嫉妒,让那些曾经深深伤害自己的嘲讽,全都被哗哗而来的醋意冲刷得了无痕迹。她再不用因为想买一条明艳的丝巾而忍受父亲的白眼和奚落。她自有办法,让那些追求她的人,温柔将想要的东西一一送来。甚至有一年,为了从那贫困生的名单里逃脱,她很迅速地找来一个有钱的男生,为她交上一年的学费,免去了一场新的尴尬。而她,所付出的,不过是如往昔一样,一次百无聊赖的爱情。

    这样一路放纵着自己,直到二十四岁那年,她遇到了诚。诚那时三十岁,功成名就,有过一场筋疲力尽的婚姻,之后便一直独身,拒绝一切女子的求爱。都以为诚心灰意冷,偏偏却是她的到来,唤起诚初恋般的热情和执着。她自己都觉得诧异,神情冷漠、举止又时常放肆的自己,怎么就吸引了骄傲不羁的诚?诚是一个多么让女人们着迷又忧伤的男人啊!但像习惯了一日三餐一样,习惯了爱情的她,在诚的追求里,什么也不愿去想,很轻易地,便接受了诚。

    他们自此开启了一段外人看来幸福无比的俗世爱情。诚那么爱她,满足她一切物质的欲望,细心到连她指上涂的蔻丹都亲自去选。他知道她羞于提起自己的家境和出生的小城,便小心翼翼地不去碰触,连每月以她的名义寄到小城去的钱都不提及。但她是知道的,而且一一地记着,以账簿的形式,明白无误地记着。尔后,习以为常地,拿了等量的爱情,来换取他更多的娇宠。

    她以为诚会像其他的男人们一样,因为她的任性和轻慢,主动地结束这段爱情。但诚却一如既往炽热地爱着她,让她冷硬的心一点点地融化。这样直到有一年的冬天,他们出去游玩,夜宿在一户农人家里,夜半不知何故,房子突然着火。滚滚浓烟热浪里,诚用棉被抱起她就往外冲,是她想起他价值不菲的手机电脑和相机都还在枕边,便让诚放下她,快去抢救东西。诚却是劈头给她一句:“即便它们价值成千上万,也没有你在我心里重要!”

    她就是在那一刻,不可救药般地爱上了诚。而且脱口说出一句她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的话:“我们结婚吧!”然而,这一句换来的,却是诚如释重负的一声轻叹:“我们,终于可以各自走路了。”

    她不明白,向诚一次次哭闹,以为他会回心转意,却换来诚更快的逃避。直至他留下一封信后,彻底地走出她的视线,此时她才明白,诚之所以爱上她,不过是为了最后一次证明,自己依然有爱的能力,而一颗伤痕累累的心,在剥开坚硬的外壳之后,也会如荔枝般,有温润柔软的内里。

    这样一场爱情,成功地将诚渡到想去的彼岸。可是诚不知道,其实她也在瞬间,看到了世俗烟尘笼罩下的自己,原来也可以这样疼痛地,感知到温柔的力量。

    谁都没有认真呵护的爱情,就这样突如其来地,将他与她,渡到那繁花盛开的彼岸。

    曲终人散,各自上路

    最得意之事,莫过于用外人的眼光,证明了某个人的胆量。

    在校园里常常会看到他们,是隔壁班的一对情侣。下课时最先听到的,不是年轻女老师踩着高跟鞋,咔嗒咔嗒离去的声音,而是他们两个在楼道里放肆的喊叫与嬉笑。我不喜欢他们,觉得女孩的举止有些轻浮,而男孩的亲吻里也带着戏谑。这一场爱情,在外人看来,是典型的青春期荷尔蒙的挥霍游戏,谁都不会当真,谁也不会承担,毕业时能够双飞双栖,那简直是中彩票才有的稀有概率。

    给他们上过一段时间的课,两个人连体婴儿一样,坐在一起,不怎么像在听课,倒是更似来此甜蜜约会。手机调成了静音,却可以感觉到无声发来发去的短信里,满是鲜花般怒放的热烈情语;它们比我在课堂上所朗诵的任何诗人的情诗都要动听迷人。每个班里,总有这样在课上耽于情爱的学生,知道提醒也没有多大的作用,顶多让他们正襟危坐,却心猿意马,所以便放任这一小部分人,去做他们想做的事,会不会得到惩罚,期末的成绩单自有定论。

    但有一次课上,却是因为他们生了气。女孩不知听男孩说了什么话,扭了男孩的胳膊一下,随后将缠绵在一起的书本哗一下全揽到自己的胸前,一副与男孩划清界限、势不两立的无情模样。男孩当然着了急,或者是做出一副着急的模样,对她低声地又哄又劝。我在讲台上,虽然隔着重重的座位,但还是听到了他们若有若无的谈话。大约是男孩抱怨女孩近日花钱太多,而女孩则以一句“想不花钱就别跟我谈恋爱”,任性地堵住了男孩所有的辩解。两人你一言我一语,竟是吵到女孩当堂便站起身,看也不看我一眼,便大踏步走了出去。而男孩呢,无助地看向我,似乎在寻求我的开恩,允许他追赶出去。教室里当即起了哄,有男生大胆地吹口哨,更有人看热闹似的高唱一句:“妹妹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眼看着这一场私人的争吵事件即将升级为集体的喧哗,没有多少经验的我,气咻咻朝男孩喊出一句:“你也一起出去,不要在这里继续扰乱课堂秩序!”

    男孩看我一眼,视线中有被批后的冷淡与失落,也有爱情遭到围观嬉笑后的窘迫与难堪。但他什么也没有说,而是默默地收拾了东西,包括女孩临走落下的文具和小点心,然后便悄无声息地走出了教室。

    接下去的课,当然上得寡淡无味。好像是一盘菜,少了点味精或者葱花调料。其实我本应幽默化解掉这一切,譬如宽容地让男孩赶紧去追,并豁达地告诫他,失去了老师的课没有关系,失去了爱情可是要后悔一生。再或我安慰他,并将一首仓央嘉措的情诗送他,让他转告女孩:你爱,或者不爱我/爱就在那里/不增不减。但我却腰斩了所有通向浪漫的鲜花小径,并给他们这一段本就不怎么可能有完美结局的校园恋情,抹上了一层阴郁的暗灰。

    学期末考试,我出了一道用文字描述这半个学期心境的题目。改到他们两个人的试卷时,特别留意,看到男孩提及最尴尬的事,是因为某个人,在另外的一些人面前丢了颜面。而女孩的文字描述中,却是这样的一句:最得意之事,莫过于用外人的眼光,证明了某个人的胆量。

    却原来,男孩的尴尬,在女孩这里,成了可以炫耀的资本。她以为他追赶上她,是因为不肯舍弃,却不知道,他承受了全班同学的嘲笑与起哄,又被我这样一本正经的老师训斥,才成全了她想要的爱情中最得意的一笔。

    我之后再未曾教过他们,也不清楚他们爱情的踪迹究竟走向了何方。只是在学院网站上传的毕业纪念照上,看到他们两个遥遥地站着,互不理睬。女孩的视线,向着那无限的远方看去,微笑中满是张扬与希望,似乎她有了无比美好的归宿与前程。而男孩的眼睛里,则藏着很深的忧伤与落寞,好像毕业的帷幕徐徐落下,他的幸福,也到此说了再见。

    许久以后,他们的爱情,在新一届学生的口中,成了值得讲述的经典个案。在这样或许添了花边的讲述中,女孩毕业后便毫不犹豫地与男孩说了再见,并迅速地嫁给了一个“钱程”似锦的成熟男人,毕业的散伙饭,成了她用来炫耀自己的结婚典礼。而男孩,则为了女孩不休不止的梦想与虚荣,奔赴了北京;只是,那个城市里,再也没有了她。

    这是一个不知有没有经过改编的口口相传的爱情范例。关于背叛与忠贞,谎言与诺言。但学院派的爱情样本,传来传去,终没有逃出既定的模板,不过是曲终人散,各自上路。

    有些秘密,我不想知道

    如果你尊重一个人心里对这份爱情的依恋与不舍,如果你也曾经这样深地爱过一场,那么,请不要告诉我真相。

    这是很多年前的事了。那时他还是一个见人就会拘谨的青涩男生,刚刚从西部边远的小县城考到繁华的上海读书,那种无人结伴的落寞和孤单,每到周末大家纷纷出去跳舞K歌的时候,就会愈发深下去一层。幸亏所学是自己喜欢的园林设计,所以别人游玩嬉闹的时光,他全都去泡了图书馆。这样的努力与勤奋,让他不过一年,便很快在同系的学生们中间脱颖而出,成为被许多女孩子仰慕且爱恋的优秀男生。

    他当然知道自己的“优秀”在世俗人的眼里其实不值一提。有谁会知道那些设计方案的背后,他一个人省钱啃泡面来吃的苦涩?有谁看得到他平淡面容掩盖下的,那与生俱来的胆怯与自卑?他不过是一粒被大风刮到上海来的蒲公英的种子,能不能落地生根,连他自己都是迷茫惆怅的。所以,那些外人的羡慕,原是些落日洒下的余晖,与他这粒在水泥地上被人漠然践踏的种子,是没有丝毫关系的。因此当有人将系花涵的情书,转交给他的时候,他并没有如许多人想象的那样骄傲自得,或是拿出去炫耀。他只是将这封写得热烈奔放的情书塞到一摞书的最下面,尔后继续过自己了无牵挂的清贫生活。

    但是涵的情书,还是一封封固执地写了来。他还没有想好怎样回绝,涵就直截了当地来找了他。当着舍友们的面,涵冷冷丢给他一句:“连一份爱情都不敢接受,算什么男人?!”他的脸,在一阵哄笑声里,腾地红了。他很想问问涵,为什么要爱上他呢?一个小城来的穷小子,除去出色的成绩,还有哪一点,值得她这样被男生们众星捧月般追求着的女孩,死心塌地地爱着?但终究还是一个男人的自尊占了上风,他略略羞涩地抬头,笑望着涵,说:“其实,我暗恋你,已经很久了。”

    他与涵,至此便成了系里公认的最幸福的情侣。他的确是深爱着涵的,涵的美丽、聪慧与时尚,常常让他觉得即便是自己付出了所有,也不足以偿还她给他的生活带来的欢喜与甜蜜。他因此便加倍地对涵好,不仅风里雨里地帮她提水打饭送早餐,尽一切男友该尽的职责,而且甘愿放弃许多次参展的机会,只为了可以一心一意地帮涵参赛。涵在他的指导下,很快在专业上如鱼得水。她又本是擅长交际的女子,系里的老师,便慢慢地开始器重她,将一些大型的活动放手交给她来主持。涵这块玉石,在他的雕琢下,渐渐将那温润迷人的光泽,晨曦一样透射出来了。

    涵的声名,就这样开始高出他。而风言风语,也渐渐像那秋日的树叶,旋转着一片片飞了来。他本不想理,但它们还是时不时地就恼人地来碰他一下。他并不确定,那些流言,是否为真;他也不知道,涵给他的这份爱情,到底会维系多久;但他的心,却是明白无误地确信,爱情,曾经在他与涵之间停歇过,如果它真的疲了倦了,想要飞到更高的枝头上去,那么,他并不会强去挽留。因为,他本是那最卑微的一株,而涵,在他的心里,当是那歌声嘹亮的云雀;他隐在白桦法桐的下面,听到她悠扬婉转的歌声,就已是满足,可是她却飞来,给他最温柔最缱绻的停靠,那么,他还有什么理由,在涵时冷时热的爱里,抱怨,抑或难过?

    四年的大学生活,很快便到了尽头。而这段只一个人全心付出的爱情,他亦知道,是该到了凋谢的时候了。他与涵,都各自忙着找寻工作,彼此并没有说再见,那心,却是凉了。但是当系里贴出留校的候选人名单的时候,他还是像往昔一样,略略迟疑,为了涵,要不要放弃这次竞争。涵却是先来找了他,问他可不可以将候选人初赛时必须提交的设计,交给她参考一下?他看着涵眼睛里熟悉的一抹柔情,很轻地反问她一句:“为什么不可以呢?”

    那张设计图,他还没有来得及做最后的斟酌,便被涵交到了系里。两个星期后,宣传栏上贴出的参加复试的候选人名单里并没有他。但涵的名字,却是高高地排在了第一位。他终于在这样的结果面前,嗅到了离别的浓郁感伤的气息了。

    一个月后,系里一个老师给得意的弟子饯行。他与涵,都被邀请了去。一行人里,除去留校的涵,皆有了很好的归宿,只有他,最终选择了一所西部偏远的城市。他走过去为老师敬酒的时候,老师突然很惋惜地问他一句:“我很奇怪,为什么你这次参赛的设计如此拙劣?”他怔了一下,但随即在对面涵慌乱的视线里笑道:“也没有什么奇怪的,人都有发挥失常的时候,我只不过是在关键的时候,错失了而已。”那场聚会结束的时候,涵没有走过来向他道别,他亦没有像无数次设想的那样,最后送涵一次。他只是穿过满地的狼藉,走到涵的身边,在一室的喧哗里,低声说:“你要好好的,我也会。”

    他一个人在夜色里走了许久,才看到了那条短信,是一个并不是很熟识的同学发来的,说:想不想知道,为什么你错过了复试的机会,为什么涵能够最终留下?如果不想带着遗憾结束你的这场爱情,那么就发短信过来。

    他犹豫了片刻,终于回复过去:如果你尊重一个人心里对这份爱情的依恋与不舍,如果你也曾经这样深地爱过一场,那么,请不要告诉我真相;因为,有些秘密,我宁肯不去知道。

    他知道,这不是欺骗自己。他想要的,不过是许多年后,一场不含丝毫杂质的初恋的回忆。而那秘密,就让它在岁月里,远远的,朽掉吧。

    终于后悔离开你

    只是,她忘记了,只有那长久的,才能温暖漫长孤单的旅程。

    她是我认识的一个女子,年轻的时候喜欢浪漫,再加上家境殷实,所以生活算得上小资;偏偏感情上不太顺利,总也遇不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所以拖到最后,只好在亲戚朋友的介绍下,认识了一个做中学老师的男人,且没过多久,便在父母的催促下嫁给了他。

    结婚后她便开始后悔,每每遇到昔日的朋友,便总是发一通牢骚,说自己老公如何地不懂风情,像他教授的历史一样,充满了陈腐迂旧的气味;又如何地暮气沉沉,走在路上,几乎没有第二个女人肯看他一眼;还说一句甜言蜜语也不会讲,看到她下厨做饭,只默默过去帮忙,从来没有想过在背后拥抱她一下。朋友笑她太贪,说哪有这么完美的男人,况且婚姻不是热恋,永远存有不熄的激情和热力;反而很多时候,真正美好的爱情,不是热水煮鸡蛋似的,锅里的水沸腾不止,那内里的鸡蛋,却依旧是生的,倒是用凉水慢慢加热煮出的鸡蛋,才会里外皆熟,而且口感鲜香。

    但这样的道理,她从来都不爱听,只一味地认定,自己的老公,是个既不懂爱,也全然无爱可施的木讷男人,所以,她也没有必要像朋友们说的那样,悉心经营。这样了无波澜的生活,走到第六年的时候,终于生出了意外。

    连她自己也说不清楚事情是怎样发生的。她只知道,三十一岁的自己,被一种叫作爱情的雷电,给彻底击倒了。那个叫忱的男人,不过是在单位的门口,弯腰帮她捡起一份文件,又轻轻掸去上面的灰尘,温柔送还给她,爱情,便倏然在两个人之间激荡开来。她很奇怪以前为何从来没有注意过这样一个男人,如此儒雅风趣、魅力四射,又如此懂得怜惜喜欢的女子,知道适时地为她泡上一杯热茶,送上一句柔声的呵护,或者只是一个鼓励的微笑。他永远知道她何时心烦气躁,需要人来听她满腹的牢骚;他永远都会在下雨的傍晚,悄无声息地在门口撑伞等她;他也总能在她工作遇到困难的时候,第一时间过来,帮她解决。他在她的心里,就是这样完美无缺,让她甘愿燃烧掉自己,只为换取那瞬间绽放的光华。

    他们的爱情,很快传遍了整个小城;两个原本在安静的轨道上互不相干走着的人,因为命运的某个错误,猝然相遇,且因此如烟花般,噼啪地任性炸裂开来。她以为他会与她吵闹,甚至骂她、打她,强迫她断绝与忱的关系。可是,什么也没有,这个男人,安静得像一只猫,在她身旁无声无息地走来走去,不住脚,但也不来打扰。后来是她忍不住,说:“我找到了真正的爱情,我们,还是离婚吧。”他当时正在备课,她看见他的手微微颤抖了一下,随即便稳住了,说:“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个人,而且不会后悔,就跟他走吧;女儿,我会好好照顾的。”那一刻,她有一瞬间的不舍,为这个沉默寡言但其实内心明了男人。但终究还是被疯狂的爱恋引领着,迅速地离了婚,投奔忱的怀抱。

    当年她与忱的爱情,几乎被所有人议论。她的朋友皆说她傻,为这样一个手头没有多少积蓄,工作也无多少起色,面貌也很一般的男人抛夫弃女,值得么?她与人解释了许多次,说他其实是一个多么优秀的男人,而且他们是真心相爱的,他肯为她离婚,她当然也肯为他丢掉一切俗世的安稳与繁华。她就这样在父母的吵闹和外人的指责里,与忱离开了小城,飞去遥远的海南,为这份爱情找寻一份宁静的港湾。

    她这一去,才知道错了。错在哪里,她也不清楚,只是觉得,这份爱情燃烧到成熟的时候,似乎并没有想象中的恬淡与美好。至少,那浓郁的爱恋,如海潮一样退下去的时候,沙滩上留下来的,不过是些散乱的海草与小虾,并没有她想要的闪亮的贝壳。

    他们开始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为了生活,四处奔波。两个人都忙着工作,竟是再难有昔日的闲情雅致,对桌喝一杯清香缭绕的绿茶。晚上的洗脚水,都是各自泡完了,各自倒掉。晨起出门为了赶坐公交,不仅没有拥抱,连一声再见有时也给省略掉了;而昔日那个笨拙的男人,是每日都要叮嘱她一句“路上注意安全”,才会走的啊。她屡屡告诫自己,不要拿忱与过去那份婚姻相比,无论如何,他们是因为被爱情灼烧了,才奋不顾身地结合的。所以不管他们在爱情的大火里炼成金子还是一堆废铁,她都不应该后悔。

    可生活还是将破损晦暗的碎屑,在光芒四射之后,灰扑扑地洒落在她的周围。他没有一技之长,始终找不到一份正式的工作,只好做着散工,随时等待老板解聘的命令。两个人的薪水,除去租房,剩下不多的,还要匀出两份来,给各自的孩子寄去。而老人,则已经顾不上了。许多次,她在街上,看到有儿女相搀着散步的老人,总会内心愧疚,继而想,如果没有离婚,现在的自己,该是在家里,为老公与女儿熬一锅银耳粥,或是陪父母吃一顿水饺吧?这样的想法第一次闪出的时候,她吓了一跳;但当它频繁跳出的时候,她终于明白了昔日始终不肯承认的一个事实:自己,是真的后悔了。

    可是,后悔又有什么用呢?那个曾经如此宽容她的男人,曾经为她每日做饭洗衣的男人,曾经笨拙到只会用行动表达爱意的男人,曾经为了给她买一件衣服熬夜写字换取稿费的男人,曾经在她的父母面前泪流满面的男人,而今,已经有了一个真正懂他的妻子。她,是彻底回不去了。

    她终于明白,那在半空里绚烂绽放的,是爱;那于地下细细流淌的,也是爱。只是,她忘记了,只有那长久的,才能温暖漫长孤单的旅程。

    最怕痴情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大约最怕的,便是痴情,一痴情,便傻了,看不清感情的分量,甘愿倒贴,甘愿做世俗人的谈资。

    在公交车上,看到一对亲密的男女,明显是婚外的爱情。女人早已经失去了最好的时光,犹如一片在秋天里悬挂的树叶,带着一点不纯粹的绿意,招摇在凉风里。她的脸上挂着很浓的妆容,但肌肤则粗糙得似一面水泥的墙,霜霜水水在其上,更显出那壁上的老态。

    而那男人则年轻得多,至少,看上去要比她新鲜,还有一丝值得品味的帅气。在女人的面前,他还透着一点点稚嫩、朴拙与生涩。两个人相拥着,并排坐在一起,低声私语。他们显然是外地入京的人,在这个城市里无依无靠,所以走在一起,取暖,或者各取所需。

    男人来自于西部的某个城市,女人来自于北方的一个小镇。女人大约比男人早了几年闯荡北京,所以言行举止里,有那么一股从容与不迫,对于北京的大街小巷,也是熟稔于心。而男人,则是初来乍到的生手,看向窗外的视线带着新奇与惊异。他的手,始终紧紧地握着女人的手,似乎心内充满了惧怕与不安。他很少说话,只安静地听女人讲述身边的事情。他温柔地看着臂弯里的女人,而这个正在老去的女人,也含情脉脉地,注视着她的情人。

    那是一辆长途客车,所以坐在旁边的我,可以从他们的窃窃私语中窥到他们的生活。女人大约在一家商场里上班,离了婚,孩子放在老家,一个人在北京生活了几年,做过许多份工作,但都不长久;知道这里不是自己的归宿,但还是惯性似的一日日待下去。而男人,则为了挣到多一些的钱,养活在老家的老婆孩子,千里迢迢地跑到北京,四处寻找机会。而他们,就是在这样的艰难中,相遇,并且因为境遇相似,彼此生出同情,进而有了类似爱情的东西。

    但我还是从点滴的细节里,窥视到这份婚外爱情的失衡。女人是动了真心,而男人的脸上,却有过客的浮躁与孤单。

    快要下车的时候,我看到女人从包里拿出一沓钱来,放入男人的上衣口袋里。男人非要拿出来还给女人,却还是被女人硬生生地给拦下了。我听见女人轻声说了一句话:等你混好了,再还给我。

    我几乎可以猜到这段婚外爱情的结局,男人并没有出人头地,女人,也没有等到他有钱可以娶她。困顿之中,爱情渐渐失去昔日的温度,终于还是凉了。

    又想起昔日公司的一对男女。男人五十多岁,已是拼到天下的从容模样。尽管长相不佳,又提前衰颓,一副残花败柳的样子,但照例吸引了一个小他二十多岁的女人。两个人的爱情,发展得犹如燎原的火,不可阻挡,连众人的议论与视线,都一并给席卷了去。

    我们都不明白,那男人,究竟是什么地方吸引了那女人,以至于让她这样飞蛾扑火般地,在本应安分嫁人的年龄,还缠绕在他的身上?我们也不明白,那男人,又为何要爱上这样一个女人,家里老婆温柔贤惠,孩子优秀可人,何必要出轨,采摘一朵不会长久的花朵?

    但我却记得一个长相帅气却依然单身的同事,因“愤愤不平”而惹出的一点趣事。那时我们皆在附近的一家餐厅吃饭,一伙单身的男女,每每看到他们坐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地相互喂饭的亲密,总不免指点评说,出一些带着浓浓醋意的馊主意。一日大家看女人单独坐在桌旁,买好了饭,百无聊赖地边玩着手机游戏,边等着男人过来吃饭,于是便推举出帅气的同事,让他利用自身优势去诱惑女人。

    同事很快调整好面部表情,意气风发地走到女人身边。隔着两张餐桌的距离,我们看着他挤出一脸迷死人不偿命的微笑,绅士般将自己的名片掏出来,温文尔雅地请求女人交换名片,彼此认识一下。假若是个单身的女人,一定会被同事那一刻的温柔给打动的。可是,这个女人,却对同事的明星脸视若无睹,只淡淡一句“没有”,便想要将同事打发了事。同事丢了面子,但依然不肯死心,便说,那么小姐,能否交换一下您的手机号码,以便日后联系?女人冷笑一声:

    “不必,我常常更换,怕是没有时间转告于您。”

    同事的尊严终于被戳破了,一脸灰绿地丧气回来。一桌人看着女人遥遥冲那走进门来的老男人送一个飞吻,皆忍不住对着灰头土脸的同事哈哈大笑起来。

    后来我离开公司的时候,听说女人升了职,但却是去了外地的分公司。而男人,则哭得眼睛都肿了,却始终换不来女人上飞机前最后的回眸一笑。

    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大约最怕的,便是痴情,一痴情,便傻了,看不清感情的分量,甘愿倒贴,甘愿做世俗人的谈资。甚至不如我这样的路人看得清,这爱究竟能够在附加的砝码上,被诱惑着,走上多远。

    放手给你心的自由

    其实她早应该明白,痴情的“痴”字,是知道此事为病,还偏偏要缠绕着攀爬上去。

    常常对一些女子的过度痴情生出不解。

    譬如一次与几个新识的朋友吃饭,席间一个做记者的男士,几次离席出去接听电话。大家都为他周末也业务繁忙生出同情,纷纷说记者真是不易,连顿饭都吃不安生,或许刚刚拿起筷子,就有突发事件需要报道。孰料这位记者喟然叹曰:

    “路上奔波也就算了,关键是这疲惫的奔波中,常常会有人用手机无线遥控着你的行踪,让你即便是插了翅,也难飞出她的掌心。初恋的时候还觉得手机真是一种伟大的发明,一个号码拨过去,就能听见对方温柔的声音,而今却越来越怵手机的铃声,每每响起,便觉如炸弹在身,唯恐避之不及。昔日的那个可人,不再是一粒蜜甜的水果硬糖,时时让你想要剥开尝上一口;而是成了一片洒在你身上的菜汁,用了洗衣粉、漂白剂,用力地揉搓,可最终还是没能去掉。”

    后来与记者熟识,知道他的妻子在一家公司上班,平日也是忙碌,却总有时间对他实施二十四小时不间断手机操控。而且他若是说谎,就像安了定位仪般,她总能将他的谎言一下揭穿。开会、采访、出差、饭局,几乎所有的理由他都用过,但几乎每一次,都会被她像揭块难堪的伤疤般,毫不留情地让他在众人面前出丑。每每挂掉她的电话,他吁一口气,周围的哥们儿总会嬉笑他说,你这只爱情的股,是被老婆彻底地套牢了。

    听说两个人终于因此大吵小闹,并彼此生出厌倦,在既没有外遇也没有经济危机的情况下,以离婚结束了这场侦察与反侦察的战争。我猜测他的前妻定会处处抱怨,男人真是太不可靠,她跟他跟得如此之紧,几乎将工作以外的所有时间都献给了他,却最终他还是变了心。爱情少了牵挂,会生出疏离,但她的一片痴情,怎么也是错了?

    其实她早应该明白,痴情的“痴”字,是知道此事为病,还偏偏要缠绕着攀爬上去。可惜,执拗又能如何,身体虚弱,怕是爱还没有到顶,人就先自滑落下去;而那你想要据为己有的人,却在顶峰上,投来淡漠的一瞥。舒婷的诗里说,要做一株并肩而立的木棉树,而不是攀缘向上的凌霄花。但饱肚诗书的现代女子还是不明白,只以为投入十分的爱,也必有十分的回报。可是一株树被缠绕得太久,结果只能是努力地寻求挣脱。而放手,当是最好的办法。就像手中的沙子,握得越紧,流得越快,反倒是摊开掌心,它们才会安然地留下来,享受日光的温情爱抚。

    或许这可归根于男人的劣性,他们并不想做被定位系统控制的卫星,千兜百转,都逃不出既定的轨道。那定位系统,其实他心中早已有,若是女人能将遥控器交给他们自己,他们自会因此好生掌控,即便是偶尔心有所动,也会在女人的信任面前有所收敛。交出遥控器,但却收回了他们的心,这一点,未必每个心心念念要套牢男人的女人都能明白。

    在高科技面前,女人固然可以将男人定位,准确查到他是否撒谎、是否脱轨、是否移情,但定住的是行踪,男人的一颗心,却是可以随时逃逸的。而心一旦游走,附着其上的爱情,也大抵不会再在原地。

    很多时候,放手将定位系统扔掉,还男人以自由和氧气,其实也是给彼此的爱情一片明净湛蓝的天空。

    步步为营,优雅行走

    桃花运旺盛的女子,大约皆是这样务实而又了无担负和约束的人生,因此可以骄傲,可以优雅,并让每一程行走都步步为营。

    常常见到一些女子,在爱情失去的时候,痛哭流涕,声嘶力竭,又做出种种过激的言行,试图将那负心的男人,拦截在通往下一个女人的十字路口。殊不知,流水无情,想要离开的那个人,无论如何都是留不住的,而最好的方法,当是务实地将其忘记,并找一条捷径,比那忘恩负义的男人更快地抵达幸福。

    女人在爱情面前,唯有这样务实一点,方能接近自由与独立,并将来自男人的伤害降到最小。倘若大多数女人都会清晰地明白,男人在离开她后,会依然过得怡然自得,会一如既往地在下一站爱情中幸福甜蜜,犹如从未历经过伤痛与离别,那么这个世间,大约就没有女人会自怨自艾,或者抑郁疼痛。死缠滥打,只是证明你没有放下那个已经不再爱你的男人,或者表明你不能自信离开了他,你还会有人再来怜惜与疼爱。

    时间当然会在此后证明给失意的女子,一切都不会被爱情带走,假若她“心狠”一点,“自私”一点,那么一切都还会回来;而且,那朵以为会凋零的花朵,会比之前绽放得更加浓郁而且饱满。爱情还在那里,芬芳热烈,未曾褪去鲜亮的色泽,你只需多走上一程,尽管这一程光阴是形单影只,无人相陪。可是一个人的旅程,又有什么不好?没有哪个孩子,因为害怕未来的种种烦恼,而可以拒绝成长;所以假若停滞不前,那只会孤独到老。谁能预测到呢?说不定,下一秒的路口处,你就与一份簇新明亮的爱情相遇。

    至于那些为此而弃掉工作,离开熟悉城市的女子,更是“务虚”,全然不能明白,没有了爱情,再丢弃了工作,这份付出,实在是不合算。男人并未丢失一兵一卒,便成功换了新人,而女人们又何必丢盔弃甲、仓皇出逃?另起炉灶,所耗精力,怕不是一朝一夕可以复原;而独自承担这份失业又失恋的痛苦,更是不明智之举。

    务实而且理性冷静的女子,应是立刻停止一切无效的阻拦,晨起依然不忘对镜贴花黄,将昨日哭肿了的一双眼睛用热水敷了,抹一些眼影,扑一点胭脂,清爽开门,打车上班去。办公室遇到八卦同事,问及那个逃逸不见的男人,则幽默一句:此人爱情驾照没能拿到,早已被我开除“司籍”。书桌上那些曾经见证过这一程相爱的旧物,毫不留情,全清理进抽屉,并啪嗒一声落下一把大锁,最好扔了钥匙,再也不去触碰。如果兴趣盎然,可以去花市买一盆正在安然绽放的水仙,那样淡雅的白色花朵,是此刻你的心境最适宜的点缀;当然,“勿忘我”也可以,取其名字,慰藉自己,可以被爱情忘记,但万不要将自己忘记。能够懂得怜惜自我,方是面对一程一程向上的人生,最务实挺拔的姿态。

    这样的女子,当是那行程中最美的一处风景,看她兀自生长,淡定从容,似乎与一切都不相干,又似乎热爱身边所有。男人们在远远的车窗里,看到她们自由而闲散的生长姿态,总不免被吸引着,停车,去打声招呼,说片刻闲话。甚至,为此而甘心停留下来。

    而这样的停留,便是这个女子的桃花运。桃花运旺盛的女子,大约皆是这样务实而又了无担负和约束的人生,因此可以骄傲,可以优雅,并让每一程行走都步步为营。

    如果爱情不见光

    他对她的爱,在没有阳光的角落里待得太久,终于还是没有等到她主动地将四周的墙推翻,便寂然地枯萎了。

    她在公司里是个优秀的女子,不仅业务出众,人缘也好,每到周末,就有飘在北京的外地同事,找她这北京通出去游逛。她天性幽默,总能让一程短途旅行,因为她的生花妙语,而变得如万花筒里的那方小天地,缤纷多彩,摇曳生姿。

    但她在情路上却一直受挫。朋友们不明说,但她心里其实是清楚的,自己粗糙的容颜,让她在可以博得别的女子的同情之外,也阻止了丘比特射过来的箭。这样的疼痛,她只隐在心里,从不给任何人看,所以当公司新来的一个男孩,在某一天下班的时候,悄悄在Q上留言给她,说:“可以一起吃顿饭吗?”她的心,即刻慌了。

    她的确将他当成一个大男孩,比她小了七岁,刚刚大学毕业,应聘到公司另一个部门工作。因为一份文件,他们相识。她记得当时在他的办公室里,她的连珠妙语逗得整个房间的人都哈哈大笑,当然,也包括正满头大汗给大家分发工作餐的他。他的身上,还有一种校园里单纯男生的洁净感,看上去像个阳光大男孩。她看见他微笑着看她,一直感慨,年轻真好。

    她总觉得自己是老了,眼看着周围的朋友们不仅结了婚,买了房,连孩子都相继整出来了,她这里却还是死水一潭,看不出要起微澜的样子。所以当他的邀请发出来,她在慌乱之中,还是有抓住救命稻草的一丝希望。

    他很快便发起了爱情的攻势,迅疾又猛烈,让她无处可躲。他给她买花,陪她下班去坐公交,在大街上将一串糖葫芦变戏法似的送到她的唇边,有时还将早点送到她的办公室里,或者去她租住的小屋里为她做一份晚餐。

    他的爱情于她,是溪水似的清澈见底,他完全像个孩子,那样深地依恋着她。她有时都不明白,她长他那么多岁,连皱纹都出来了,而且又不美,他究竟爱她哪一点呢?她追问他,他只笑笑不答,或者,顶多说一句,“我自己也不清楚,大约月下老人在姻缘簿上,早就牵了绳的吧。”

    她当然不相信这样的解释,但却依然执拗于这一个结,不肯像他劝解的那样,爱情来了,接受就是,何必要躲闪犹疑。所以当她正式答应他的求爱之后,她便为他立下爱情戒律,暂时不能透露给任何人,等她何时觉得时机成熟了,再公告天下也不迟。

    这样的戒律,答应起来容易,做起来却困难重重。他总是很轻易地便越了线,譬如在她的同事面前,微微地靠在她的身边,或者炽烈地注视着她。譬如一行人在餐厅里说笑的时候,他开些与她的亲密玩笑,让周围人当众笑闹着起哄。又譬如他不止一次地在外人面前护佑着她,为她的种种进行辩护。

    周围人对他们的关系,也曾经试探着向她打听过,但每次她都极力否定,又说,“他这样青涩的小弟弟,我怎么能喜欢,况且,若是他真的追我,指不定是因为看中了我的职位或者人力资源呢。”外人也大抵跟她一个观点,见她如此信誓旦旦,也便诚心告诫,不管这小子出于什么目的接近于你,都千万要警惕,现在的年轻人,心里精明着呢!而且,姐弟恋可不是那么好玩的,他有的是大把的时间,你可已经奔三,跟他耗不起的。

    这当然是别人在不知情时的真心话,但她听来,还是多少有些难过,回去说给他听,他起初还耐心哄她,说:“那我就谈给他们看,究竟是流言可怕,还是爱情牢靠。”后来他就有些急,说,“你都不给我们爱情见光的机会,那我何时才能让你确信这份情?在你心里,究竟是年龄差距重要,还是我对你的爱更重要?”

    她当然是理亏的,但嘴上还是不肯服输,激怒他说:“你就真的确信,你爱上我,不掺杂半点的私心?怎么说,我在公司里,也是个比你资格老又出色的人吧。”

    他终于不再与她辩论,只扔下一句“爱情不需要提携”,就转身走了人。

    他在不久之后,便跳槽去了另一家更大的公司,同事们纷纷对她说,“看不出这小子还有一点本事,当初还以为他是依傍着你存活的藤蔓呢,不过他对你的确是爱慕有加的,这谁都看得出来,若是不走,你们在一起,性格真的挺和谐呢。”

    可惜,这些话,说得有些晚。他对她的爱,在没有阳光的角落里待得太久,终于还是没有等到她主动地将四周的墙推翻,便寂然地枯萎了。

    人生中不合算的那场买卖

    我们常常看不清那雾霭遮挡住的路途,以为有千万条小径可以通幽,却不知,东逃西窜,竟是一次次误入那狭仄阴暗的死胡同。

    读大学的时候,人渐渐失去中学时的单纯,不再小心翼翼地凡事都遵守规则,亦不再崇尚权威,对于许多事情,常常抱有逃掉的侥幸心理,而且在这一路奔逃里觉得刺激,似乎逃掉老师的呵斥,逃掉门卫的检查,是件物超所值的事情。尽管很多时候,我们不知道自己是小学课本里那头傻笨的黑熊,捡了芝麻,却丢了西瓜。

    我记得曾经和朋友去苏州的园林里游玩,信奉逃票主义的我们,当然不肯从前门进入,而是兜来转去,寻到一处可以翻越过去的残墙。两个人费力跳下去的时候,被故意设置的铁丝网给绊住了,朋友划破了小腿,我的手臂也未能幸免于难,光荣地负了伤。但这并不是最气结的,当我们从疼痛中醒转过来,观察周围的地形时才发现,面前还有一堵更高的墙需要翻越过去。而墙的高度与其上安插的“机关”,已经超越了我们人工所能解决的范围。

    两个人仰头看着顶上那一抹细长高远的蓝天,还有皇家园林古老但不失气派的城墙,突然间就失了那股子逃票走天下的气魄,想,还是臣服于皇家的森严戒备,原路返回,买票进入吧。

    但就在我们重新爬上那堵破损的墙壁,准备探身跳下的时候,园林的保安突然面无表情地走了过来,而不偏不倚,在我们的下面仰起头来。也就在那一刻,我与朋友的心里,充溢了深深的宿命之感,回望过去,似乎从那逃票的初始,便已经注定了我们要历经这样的荒诞与难堪。

    这样歪门邪道的逃窜,我又制造过许多次。我曾经在老师点名后,偷偷在课间时逃走去看一场华丽的舞台剧。当我在偶有灯光扫到的观众席上,边嗑瓜子边听台上的男女主人公深情表白的时候,我不知道魔高一尺、道高一丈,老师正用上课时间,以测验的形式,来应对中途退场的狡猾学生。而我这样自作聪明的人,当然是在学期末的时候,被无情地判了不合格,不得不可怜兮兮地重新补考。到最后,差一点就丢掉了对我的四年大学,具有决定性考评价值的学位证书。

    我的一位同窗,是当时我们推举出的逃窜之王。但凡有他在,我们便可以看到免费的电影、话剧或者演出。他总能巧妙地逃掉重重检查,或者寻到那进入侧门的钥匙。而他最出名的,则是一次又一次的逃爱事件。

    那时他人长相颇佳,不似后来胖得不可收拾,再加上有一些小聪明、小浪漫,所以颇得女孩子喜欢。据说给他写过情书的,不下十几个女孩,且一个个如花似玉,让男生们恨不能据为己有。但这位仁兄却是淘气的孩子般,打一竿子新鲜甜枣,便撂下重新找寻新的,让那些刚刚进入爱情幻境的女孩,一下子从云端跌落至冰冷水泥地上。心底的失落与忧伤,比之于疼痛,更加深入骨髓。

    这位仁兄当然毫不介意,他在莺声燕语里,流连而不忘返,并乐此不疲,觉得爱情可以时时更新,真是没有荒废大学时光。只是他忘记那杀毒软件能够升级,病毒同样日日更新。他的逃爱功力年深日久,结了厚茧,刀枪刺入,都不见血,而那被他厌倦甩掉的女子们,也不是单纯到他一个眼神便可以一生回味的仙子。等到后来毕业之时,他历经重重磨难,成功应聘到一家私企,正待大展身手,却不幸在上班的第一天,在老板的办公室里,发现了其中一个深爱过他,却被他无情逃掉的女孩。而这个女孩,是老板最疼爱的宝贝女儿。

    这一次,他当然是撞到了枪口上,而且那枪口锋利无比,他的逃爱武功再如何高强,终究还是被一下刺穿,连惨叫都没有来得及有,便倒地而亡。

    此位仁兄倒是善始善终,逃爱之时长了一双飞毛腿,离开老板办公室时,亦用了逃的姿势。只不过,是抱头逃窜,犹如一只仓皇过街的老鼠。

    年轻的时候,这样的小伎俩,充斥了我们大把花不完的雾一样的时光,重重萦绕着的生活。我们常常看不清那雾霭遮挡住的路途,以为有千万条小径可以通幽,却不知,东逃西窜,竟是一次次误入那狭仄阴暗的死胡同。到最后,不得不后退到来时的路上,重新按部就班地寻那敞亮正途。

    逃之夭夭,原本就是丢盔弃甲,人生里一场最不合算的买卖。

    曾经这样自卑地爱过你

    那一刻,她明白,那段曾经想要用力掩盖的了无光泽的青春,在时间里,终于开始舒枝展叶、吐露芬芳……

    她刚入大学的时候,如一只胆怯的小兽,隐匿在无人会注意到的角落里,默默舔舐着被外人夺目的光线射伤了的肌肤。所以几个月过去,宿舍里的女孩子们,已经彼此熟识得亲如姐妹时,她却是被孤单地落下了。大家都以为她是一个太过冷漠的女孩,便任由她沉寂下去。却不知,她心底的卑微,已如那指尖的茧,在时间的磨砺中愈加厚了。

    唯一给了她勇气走下去的,是她在图书馆里写出的一篇篇文章,陆续在一些报纸杂志上发表。而那些读者的来信,更是让她心内喜悦。她这朵无名的野花,在路人不期然的一抹视线里,竟是陡然增了明亮动人的底色。这是她没有意识到的。没有一个人,知道她心底日渐铺陈开来的绿意,包括辰。辰是第一个给她写信的读者,在辰的想象里,笔名为小茉的她,人也当是如一朵美丽的茉莉,有着清香的花朵和摇曳多姿的枝叶。辰说,小茉这两个字,是有味道的呢,这定是你真实的名字吧。她在辰的话里,有些微微的难过。她怎么告诉辰呢,自己没有如文字一样秀美清丽的容颜,也没有如他想的一个悦耳好听的名字。她长在小城,父母是沿街叫卖小生意的下岗工人,家境贫寒,入大学时的学费,都是姐姐卖掉嫁妆换来的。她在同学聚会上,因为依然穿着中学时的校服,被人嬉笑着评为最爱母校的女孩子。她带了浓重方言的普通话,甚至让她在北京女孩子身边,连呼吸都觉得艰难。

    这些话,她还没有想好如何给辰慢慢地讲,辰就小心翼翼地对她说了一个爱字。那时,周围的女孩子,皆已有了幸福甜蜜的爱情,她在落寞行走里,也曾经渴望爱情会温柔地将她拦住,但没有想到,当辰真的对她开口的时候,她的心里,不仅没有想象中的欣喜与柔情,还慌乱到手足无措。她怕辰会像信里说的那样,从南方的那个城市,坐一天的火车来看她。她也怕辰邀她去他的大学里玩,对于她这样一个连饭费都要仔细算好来花的女孩,出行,是一件多么奢侈的事啊。

    但,还好,辰并没有如她担心的,那样急迫地要求她见面,或是交换彼此的照片。他还是一如既往地以文字的方式,抚慰着她的脆弱与感伤。辰是个体贴的男生,会每日都留意她所在城市的天气,尔后在一周一次的信里提醒她,天凉的时候,记得加衣。这样质朴的一句关心,总能让她觉到温暖,而一颗自卑的心,终于开始昂起头来,向着那阳光,笑绽开了。

    她也不知道,这,算不算爱情。她日日迫切地盼着辰的信来,而她的每次回信,则在辰的信还没有收到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了。她乐意将那些原本应该在日记里写下的琐碎小事,细细地讲给辰听。可还是会拿一张网,把依然敏感到不肯给人出示的一些疼痛过滤下来,只留给自己独自品尝。如果生活轻易就将那些尴尬与伤痛,交付于这场浪漫的相爱,那么,她是宁愿逃掉不爱的吧。因为她的心,已是背阴了那么久,所以一旦辰的爱来,她会将所有的光亮都展示给辰。至于那阴郁潮湿的青苔,就用力地遮住吧。

    辰偶尔会打电话来,两个人握了话筒,在时间的流逝里,常常找不到话说。但她还是感谢辰给自己带来的这一丝虚荣,这让宿舍的姐妹们终于意识到,这个丑丑的笨丫头,与她们一样,开始有人来爱了。她喜欢她们问起辰的点滴,她亦喜欢如往昔她们所做的那样,快乐地讲起辰生活的水墨画般的苏州城,辰出色的扣篮,辰浑厚的音色,辰对她的细腻和体贴。她就这样如一尾鱼,安然地恋上辰给予她的清泉般的爱。

    辰也曾经试探着向她要过照片。她则在辰小心的请求里,用节省下的钱,去照相馆里拍了几张化了妆的照片。以为在胭脂的尽力掩饰里会变得美,但那平淡与卑微却愈加鲜明,犹如一滴墨溅入清水里,那难堪的黑色,四散开了。她终于将那些照片夹入日记本里,再没有拿出来给任何人看。辰在电话里柔声问起,她只是一句话就慌慌地岔开了。

    宿舍的电话,就在她的床头,所以每次辰打来,都恰好是她接到,那一句“小茉在吗?”也只有她一个人明白。她偶尔给宿舍的人提起过自己的笔名,但她们都忙于恋爱或是游玩,转身即忘,所以她的暗示,几乎没有起过丝毫的作用,偶尔有编辑打来电话,她们接起,常常会反应半日,才明白这“小茉”是她的笔名。幸好辰是很少打电话的,他们彼此亦都不喜欢电话里的交流,而时间一日日旋下去,她给辰解释真名的勇气也愈发微弱。直至有一天,辰突然写信来,说:

    你连名字,都是骗了我的,那这份爱,又有什么意义?

    她就这样因为这一个小小的隐瞒,永远地错失了与辰的爱情。她并没有写信去解释什么,她心底与生俱来的自卑,即便解释,辰又怎么能够完全明白?既然这样,那就让这份疼痛,只留给自己一个人吧。

    两年后她毕业,去了辰大学所在的城市。她将工作之外的所有时间都交给了文字。她一篇篇地写,直至小茉这个笔名,覆盖了每一本杂志,而城市的晚报,亦开设了“小茉专栏”。已经没有读者再写信给她,他们在网上搜到她的博客和QQ,给她留言,将心内的仰慕,即刻讲给她听。可是,这样热情洋溢的称赞,再没有如当年辰的文字那样,将她的心结实地环住。而那些疯狂写信的岁月,也终于在网络时代里,成为传说一样瑰丽的过往。

    有一天,她的一个朋友,在给她寄样报的时候,突然发短信给她,说:

    为什么当我写你真实姓名的时候,感觉像是一个陌生的人,而这个美丽的“小茉”,却让我的心,变得如此妥帖柔软?

    她在这条短信忍了许久,还是有泪慢慢流出来。那一刻,她明白,那段曾经想要用力掩盖的了无光泽的青春,在时间里,终于开始舒枝展叶、吐露芬芳……

    深深恋过,他却不知

    彼此点头问好互相关照几句,这样的交集对有些人来说淡抹平然,但对深爱着你的人来说,却只是为那三生石上的铭刻。

    她与他不在同一个年级读书,也不在同一所教学楼,放学的时候去乘公交,更是一南一北,背道而驰,可是她却知道他的一切。

    她知道他12月16日的生日,他常吃的学校旁边地下超市里芹菜馅的水煎包,他上楼的时候爱一脚跨越两道阶梯,他高兴的时候爱哼自己编的曲子,他看书痴迷的时候六亲不认,他的唇角还有一颗小痣。哦,当然,他爱买爱借的书,她也一清二楚地记得。

    他是校园里的才子,文笔好到连老师都自叹弗如。有时候校园里会有广播,校长在上面郑重地轻咳两声,便点了他的名字,说他又在哪家杂志发了文章,给学校带来了荣耀,特此表扬。她站在阳台上微微仰头听着,就像在听自己获奖一样,两腮红润,手心发烫,鼻翼上竟也有了点点晶亮的汗珠。

    她每天都能看到他的身影。有时候是在老师办公楼的走廊上,他作为语文课代表,去抱学生的作文。有时候是在学校门口的公交站牌下,他背着书包,抱着几本刚刚借来或者买到的书。有时候是在对面教学楼的窗户旁,他下课后从教室里出来,迂回曲折地去洗手间。但更多的时候,是在学校的图书馆,还有图书馆旁边拥挤的小书店里。

    她还曾经偷偷地跟踪过他。是他在图书馆借书,她隔着一个人站在他的后面,看他拿了借书牌进去后朝右拐,在第一排书架旁停住,那里有图书馆最新上架的精品书系。他在书架旁不过站了片刻,便很快地拿了一本《暗伤》,尔后又选了一本《欧美诗人文集》。新书架旁拥了许多学生,她隔着几排,眼看着这两本书就快要没了,可他还在浏览架上的书,有些着急,恨不能变成一只小小的蚂蚁,将他所借的书悄无声息地全拖回来。

    可惜他离开的时候,那两本书也被人借光。书架上有些空,像那一刻她的心,有些寻不到泥土的失落。她很快跑到图书馆大厅,在电脑上查明了出版社和主编,便又旋风般回到还书处,在一群学生里毫无淑女风度地朝图书管理员喊:“老师,麻烦帮忙查一下现在有没有学生还回一本《暗伤》,是长篇小说,还有一本《欧美诗人文集》。”她觉得自己的声音几乎每一个角落里都能听到,可那管理员还是连头也没有抬一下。她一边看着书架上散落的刚刚还回的书,一边着急地再一次催促。

    管理员终于抬起头来,淡淡地瞥她一眼,道:“没看到这两本都是刚上架的新书么?好书没被看旧之前,会还回来么?还是先去借别的书吧,别在这里吵得人耳朵疼。”

    她的脸涨得通红,她多想告诉这个每次来都闲得梳妆打扮的管理员,她就要这两套书,因为这是他正在读的,她愿意与他一同阅读那些精美的文字,似乎这样,她的视线,便能与他的,通过文字温柔融合在一起。

    但最终她还是决定每天都来这里等待,等待有人还书,更等待他所还回的那一本。她在之后的一个多星期,每天都去图书馆。但得到的答复还是没有人还。她甚至不相信电脑里的记录,要亲自去书架上看过,才肯失落地离开。

    等到第九天的时候,她终于忍不住了,偷偷逃了课,逛遍了市里所有的书店,试图买回这两本书,但却均被告知书已售罄。她快要急哭了的时候,有书店导购员告诉她,或许可以去网上看看。她即刻破涕为笑,想着自己真是一急就笨了,怎么就想不到网上购书呢。

    书果真买到了,但此后的几天里,她却是在早晨饿了肚子。但当她一边忍着饥饿,一边将视线温情地抚过那些他也穿越过的文字的时候,她的心里,却是温暖又充实的。

    几天后她在阳台上看到对面楼上的教室门打开,他抱着一摞书,显然是要去图书馆还书的样子,她激动地抱起那两本书,便也飞奔下了楼。

    她终于赶在了他的前面,而且是一前一后地排队还书。当她将书轻轻放在桌子上的时候,她的视线却落在他的鞋子上。那里有一小片尘土,她多么想弯下腰去,为他用手温柔地拭去。

    是管理员向她不耐烦地嚷第三次的时候,她才将视线落在自己所还的书上。管理员将她的书没好气地推过来,说:“存心来捣乱还是学习累得脑子晕了?你自己的书,跑这里还什么还?”

    她明明知道这是必然的结果,但还是涨红了脸,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而他,就在这时,温和地问她:“你也喜欢这两套书系么?”

    她惊讶地抬起头来,第一次与他如此近距离地对视。她看到他的牙齿很白,像是海滩上闪亮的珍贝。她还看到他额头有一道轻微的伤痕,如一只小兽轻轻咬下的齿痕。而他看过来的眸子,竟深得如一潭不见底的湖水,只看一眼,就会晕眩,几乎要掉落到那水里去。

    她忘记了自己有没有点头回答他的问题,告诉他,她很喜欢这两本书,他所阅读过的每一个文字,她都喜欢。她只记得他很快地还了书,便连再见也没有说一声,就转身很快地离开了。

    这是她和他说过的唯一一句话。哦,确切地说,她根本就没有对他说一个字。这一场距离不过是一拳之隔的相遇,她竟是因为激动,连一声“你好”都忘记了。

    这一场暗恋,他从来都不知晓,可是,她却如此持久又深刻地记着。就像记着青春这一串手链上,一颗一颗琉璃做成的动人的彩珠。

    以前种种原来只为今日铺垫。

    彼此点头问好互相关照几句,这样的交集对有些人来说淡抹平然,但对深爱着你的人来说,却只是为那三生石上的铭刻。

    爱的必修课

    他终于明白,他是最先丢掉了自己,才继而丢掉了爱情。

    他在爱上她以前,因为斐然的文采和出色的外语主持天分,算得上学院里一个风云人物。不知有多少女孩子暗恋于他,将情书放在教室的窗台上。也有大胆的女孩,在路上拦截他,红着脸问他能否一起去看场电影。但他当时情窦未开,没有喜欢的女孩,所以对于这样热烈的追求,他几乎毫无感觉,只专注于学业。但这样的淡然,反而惹来更多女孩子的爱恋。女孩子们皆说,他越是坚持自我,高傲行走,他在她们心里的影像便越是印记深刻,且特立独行。

    而她,便这样在他的视线里,从一群女孩子中脱颖而出。他记得见到她的时候,他正要上台,报下一个要出场的节目,在后台的幕布旁,不小心撞到了她。他急急地说抱歉,她却莞尔一笑,柔声道,没关系。他只是匆匆地一瞥,便再也无法将她清澈纯美的笑容从心底去除。

    这样深的印记,让他的那次主持因为走神而糟糕至极。他常常说着说着,便忘了台词,有时明明看着手中的提示,还是给念错了。一整场晚会,他的口误竟达十几次之多。等他走下台时,甚至有学生当面指责他,说他为学院丢了颜面。

    他当然不在乎。事实上,他在晚会一结束便去找了她。他约她去看通宵的电影,并因此在第二天被查夜的老师毫不留情地在曝光台上记下一笔。

    热恋中的他,与昔日桀骜不驯的自己迥然不同。他的个性渐趋温和,早晨习惯跑步的他,将路线改成了他与她宿舍之间几百米的短途。他总是第一个从床上跳起来,跑去食堂买来早点,尔后在她宿舍楼下等她慢腾腾起床。他会为了她的一句话而一晚上不眠不休,辗转反侧。而在往常,他都是利用睡觉前的一个小时,写上一两千字的文章,投给报社的。他还时常逃课,只为转遍大街小巷,为她买无意中提及的一款衣服。常常当她发来短信说喜欢他的礼物的时候,他正在教室里,因为没有回答出一个问题,而被看好他的老师批得一无是处。

    他与她谈恋爱的第一年,他的一门外语考试没有及格,是交了补课费,又突击了十几天,才勉强补考通过。他们相爱的第二年暑假,他带她四处游山玩水,花光了身上的钱,途中冒险逃票坐上火车,但还是没有逃过乘警的火眼金睛,将之在火车上好一通训斥。他们相爱的第三年春天,昔日真诚劝说他坚持写作的编辑,渐渐与他失去联系,最后连他自己都几乎想不起,最初曾因为文笔而被许多女孩子仰慕过。

    大学即将毕业的那一年,他一心想着可以带她去自己家乡所在的城市,尔后找一份安稳的工作,再结婚生子,给爱情画一个圆满的句号。但糟糕的事却接踵而至。先是他被告知,因为有三门功课没有及格,他将无法拿到学位证书。然后便是他父母联系好的那家单位,因为某种利益上的原因,找了理由,又将他拒掉。而女孩子的父母则下了指示,如果不留在大城市,他们的爱情免谈。

    他们就在这时开始了无休无止的争吵。这样的争吵,每一次都以他的妥协为结束。他以为自己对她的迁就,会让她在毕业前的动荡时光里,一如既往地珍惜这一份爱情。可是,他却发现,这样一次次屈服的结果,是他离她的距离越来越远。直至最后,她对他说,我们还是分手吧。

    他起初几乎愤怒,想到自己最美好的四年,为了这份爱情,耽搁了学业,荒废了文字,疏远了主持,又弄丢了学位,连向来骄傲的个性都荡然无存,而这样的付出,却没有换来一张爱情的毕业证书。

    后来有一天,他遇到昔日一个曾经当街约他去看电影的女孩,他当即叫出了女孩的名字,而女孩却看了他足足有十分钟,才小心翼翼地说,很抱歉,你与四年前我所认识的你,变化太大。他追问变在何处,女孩微红着脸,犹豫了许久,才道,那时你独特的个性,不知吸引了多少女孩呢,可是现在,你走在人群之中,我却很难一眼就认出你,你的鹤立鸡群的光芒,不知为何消失得如此彻底。难道你不知道,那时你的女朋友,是费尽了心机,才制造了一次让你注意到她的机会……

    他终于明白,他是最先丢掉了自己,才继而丢掉了爱情。爱的必修课,原来还包括如何始终如一地保持自我的光芒。

    爱就是这样,一路上互相搀扶,直到我们睁不开眼睛,走不动路,还有一个人愿意拉着你去大街上晒晒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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