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模式:3000年关于男子品性的智者高论-绅士时代的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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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为绅士是什么意思?我们大多数人会把这个概念跟某种标准的外部的文雅举止联系起来。绅士穿着得体,有完美和谨慎的风范。绅士彬彬有礼,极善言谈,处处让别人轻松安逸。他熟知艺术、文学、音乐及时局。真正的绅士据说还常常显出良好“教养”的迹象——教养是一个过时的词汇,历史上有等级或继承来的特权的意思,也有天生的性情与本能的意思。从本章的读物可以明显看出,传统上对于男子气概的解释,总是会指向天生才能的迹象与文雅举止,把这些当作一个绅士的标准,而不是指一个人的背景。

    因此,作为一名绅士,他在任何情况下都知道应该有什么样的行为。他的衣着、步态和知识都不事张扬,从来不故意卖弄。一个绅士不会炫耀自己的优越性而吸引别人的注意。例如,谈话的时候,如果他有一些值得贡献出来的知识,他会说出来,但如果他碰巧精于某一个话题,他从不会故意卖弄。信心、自足、克制和体贴都是他性格中同等重要的品性,到最后,他的从容和明智会给同伴留下深刻印象。

    简短而论,绅士精神指的是内在的东西而不是外表。真正的绅士精神不能够与仅仅是外表雅致、纨绔习气、谄媚或喜好修饰混为一谈。萨缪尔·约翰逊说,一个人有可能斯斯文文,但同时又是不道德的:“他的许多恶行可能是以假斯文的方式犯下的,一个人可以彬彬有礼地诱奸朋友之妻,他可能在玩牌的时候斯斯文文地作弊。”区分真正的绅士与假斯文是很重要的,不能为表面有魅力或精于世故的人所欺骗。假绅士的一切都在表面,而真正的绅士外部的文雅源自内在的心灵与气质之美。在本章,读者将看到针对绅士性情所作的题材广泛的评论,我们会看到绅士性格如何会在人的行为中透露出来。

    艾德蒙德·伯克把绅士描述成具备“最完美的信念”和成熟思想的人,这样的人刻意培育自己的仁善之心,慷慨大度为人诚实。拉尔夫·爱默生还说,一个绅士是指有见识,举止文雅和卓有建树的人,是有社会力量的人。不过,真正的绅士常常是指经过培育和学习的人,但最终仅凭智力或教育本身还不能成功:哪怕最聪明的科学家或哲学家也可以是无情或自私的人,没有信仰甚或残忍的人。丹尼尔·笛福说:“理解所有人者不为任何人所理解。”智力如果完全任其自行发展,没有来自情操或性情的指引,那就有可能发展到超然、冷漠,甚至是不人道的程度。正因如此,亚里斯多德才说,有品德的人需要可与之合作、从事值得尊敬事业的朋友。绅士会慷慨地确认朋友的长处,他需要值得拥有赞誉的朋友。

    最后,绅士之“绅”不仅仅指仪态文雅、言谈斯文,而且还指更深的、对于受难者的同情心。托马斯·德克1604年写道,绅士是一个耐心、谦逊,性情文静的人。也许,男子气概的这一层意思最好用纽曼大主教的一句话总结出来,他在《论大学》中包含了这么一个简朴,但又很难否认的意思:“绅士的定义差不多可以这么定下来,”他写道,“他属于从不施加痛苦的人。”

    有教养的男子

    绅士远离粗俗

    摘自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致儿子信》

    切斯特菲尔德勋爵(1694—1773)的信件告诉我们,为人之父可将对于儿子的爱与要求他讲求体面,热爱学习和培育风度结合起来。他的这些信件从来都没有打算为外人看见,但是,当了寡妇的儿媳将这些信件发表出来之后,却使他得到了死后的巨大声名。

    粗俗的人爱吹毛求疵,爱嫉妒,处事焦躁不安,鲁莽冲动,芝麻点小事也让他心烦意乱。他怀疑自己被人瞧不起,觉得所说的一切话都是冲他来的。如果周围有人碰巧发出笑声,他就会坚信别人在嘲笑他。他很是生气,动不动就发火,说一些很不得体的话,让自己处在困境之中,同时显出自己觉得是合适的一种面貌,以此强调自己。一个讲求风范的人不会把自己当作众人思想、眼光或言语的惟一或主要对象,他从不怀疑有人在小瞧自己,或者有人在嘲笑自己,除非他自己觉得活该别人如此对待。如果周围的人的确很是荒唐,或者教育不够,真的做了上述随便哪一件事情(这样的情况绝少发生),那么,他也不会因此而动真格,除非侮辱发展到了如此严重和明显的程度,以至于非加以另一种侮辱才能让人满意。因为他超出小事之上,因此也从不会因为这样的事情怒气冲天,遇到这样的事情,他会沉默不语,绝不会去一较高下。粗俗之人的谈吐总会强烈地透露出他教育的低下和所近之人的鄙俗。他们的谈话内容总是集中在家中事务、仆人和他在家里保持的良好秩序,以及邻里左右所说的一些闲话。所有这些话题他都讲得津津有味,当作极其有趣的事情说出来。他是一个喜好闲言碎语的人。

    年轻人当中的友谊有失去节制的成份,他们彼此来往仅限于相互间的快乐,这一般就会造成极坏的后果。热血沸腾,没有经验的头脑发涨,再加上欢喜的气氛,也许还有一番豪饮,赌咒发誓,在当时,这对他们就是永恒的友谊了,他们不加分别地把自己的全部心思交给一件共同的事情,根本没有丝毫的顾虑。这样的信心轻率地透露出来,正如同当初轻率地形成一样:但新地方和和新快乐很快会消解这种并不牢靠的联系,因此,这样鲁莽的信心就会派上恶劣的用场。但是,处在年轻人中间时,应该将自己的角色存在心里,不仅如此,如果你有能力,不妨在所有社交和年轻人喜欢的娱乐与庆祝活动中表现自己。把你喜欢的故事讲给他们听,赢得他们的信任,但你自己严肃的观点应该藏起来。只能相信比你经验丰富,而且历经考验的朋友,因为这些人处在与你不同的社会层面,因此不太可能成为你的对手。我不喜欢你太多依靠人类的英雄美德,因此不希望,也不相信你的竞争者会成为你在实现那种竞争目标中的朋友。

    没有任何东西比你的道德性格更难以受到伤害,也没有任何东西比保持道德纯洁更符合你的利益。如果有人怀疑你有失公正,怀疑你有不良行为,怀疑你背信弃义,怀疑你撒谎等,世界上任何的职位或知识都不能为你赢取尊敬、友谊或尊重。乱世出奇事,有时候,极坏的一些人也会因为时势的原因爬上高位,但是,正如罪犯被拉到高高的行刑台上一样,他们的罪行跟他们本人一样昭然若揭,为更多的人所了解和痛恨,因此而受到更多人的攻击,更多人的侮辱。无论在哪一种情况之下,如果做作和卖弄是可以原谅的话,那也只能在道德方面。但哪怕在这方面,我也不建议你去追求这种形式主义的美德来卖弄。反过来,我要你做一个细心照料自己道德人格的人,并且要尽最大努力不说、不做有可能会使你的道德美名受损的事情。在所有情况下都要显示自己是美德而不是仗势欺人者的提携者和朋友。我想你一定听说过查特利斯上校(此人,我相信,一定是全世界被诅咒最多的一个恶棍,他以各种各样的犯罪行为敛集了巨大的财富),他对坏名声的不利之处是了解最深的,我听说,有一次他曾厚颜无耻地说,虽然他不愿意为美德花一个铜板,但是,却愿意为了名声而出资一万英磅,因为他可以凭这个名声再搞到十万英磅。但是,他已经受到太多人的诅咒,已经无法再有机会欺骗人民了。因此,一个诚实的人难道可以忽视一个聪明的恶棍都极想购买来的东西吗?

    令众人愉快的成就应该通过使用和模仿获得,通过模仿,我们事实上不只是自己实际能力的一半。关键在于,要选择好的模范,要细心研究他们。人们跟别人谈话时不仅仅会感染其神态、风度和缺点,而且还会感染他们的美德,甚至会吸纳他们的思维方式。事情的确是这样的,我曾看到很多资质平平的人,他们因为跟城府极深的人经常谈话而所学甚多。因此,应该坚持交良友,最后你就会跟他们一样,但如果你多加注意,仔细观察,不久就会发现自己就是其中一员。人以群分,相互间的感染是不可避免的,因此,你完全有必要选择最好的朋友,远离恶徒。每一个人都有每一个人的特点。我坦率地说,你到目前为止尚没有很多机会去交体面的朋友。威斯敏斯特学校无疑是粗鄙为人和野蛮行为的摇蓝。莱比锡,我想也不是有风范与文雅的地方;而在威尼斯,我觉得可以学到些东西;我希望罗马会提供更多的帮助;而巴黎,我斗胆说,却会提供你需要的一切。你应该假定自己时时都应该善交良友,目的是要改进和造就自我,没有这样的意图,什么事情都不会做成。

    很多人因为懒惰而浪费很多时间,他们坐在很大的一张椅子里昏昏欲睡,或者哈欠连天。他们对自己说再没有时间从头开始做任何事情了,说另找个时间再说。这是最不幸的一种想法,也是对知识和事务最大的障碍。在这样的年纪,你们没有权利,也没有任何本钱跟我一样偷懒,或者按我的兴趣可以称为隐退。你们已经为这个世界所征召,必须主动,勤奋,永无懒惰之时。如果你希望自己令行禁止,那就必须努力以求,获取那样的权威。今天能做的事情不要推到明天去。

    例如,你在席上是否能像个绅士一样不慌不忙地切肉、用餐与喝饮料?你是否注意自己行走、坐立与说话时都能做得很得体?你是否让自己处在足够的警戒状态,以防自己有难堪的姿态以及粗野和没有教养,甚至令人讨厌的习惯?比如抓搔自己的皮肤,把手指放进嘴里,鼻子里或耳朵里。有些毛病总是在学校里养成的,之后又时常被忽略,但最后就发展成极无教养甚至恶心的毛病。我无法想象有人比另一个人更有权当众把一种排泄或分泌物展示出来。你穿着是否整齐,是否讲求个人卫生?这一点非常重要,因为弄不好会使人离你而去。你是否根据自己所处的人群而努力追求很容易做到、需要持久毅力但同时又属于有礼貌和值得尊敬的风范的目标呢?这些,以及其他上千个方面的事情,都是你可以从讲求时尚的人那里学到而远胜我的笔墨所能形容的,也是每个人都绝对有必要掌握的,然而对你却更加必要,胜过差不多活着的任何人。一个优秀的绅士,他的名声当中光彩照人、出类拔萃和引人注目的各个方面,(考虑到你的未来)应该是你目前注意力最主要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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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阳之王

    摘自圣西门公爵《圣西门公爵回忆录》

    路易十四不是没有毛病的人,但是,他举止文雅,仪态端庄。本文选自圣西门的公爵路易·德鲁弗瓦(1675—1755)所记太阳之王王朝的秘密日记,是圣西门死后1829年发表的。

    他在23岁上成为这世间的王,继位之时,兆吉瑞祥。他的大臣尽是欧洲手段高强之人。他手下的将军也都是最好的,他的王朝藏龙卧虎,文武百官全都是人中尖子,皇家政权也是在路易十三死后的皇室纷争中建立起来的。

    路易十四生就适合于伟大的王朝。他的身材、勇气、风度、美貌、神采,甚至是他说话的声音和他作为一个人的庄严与天生的魅力,都使他出类拔萃,与众不同,直到死他都有“蜂王”的美名。依照他的言行,哪怕他是普通人家出生的男儿,也同样会在寻欢作乐、迎合女子欢心等事情上先人一招,一定会有非常成功的爱情。他早年参与的复杂的冒险活动对他产生了不幸的影响:那些事情留给他的印象是他日后一辈子难以忘怀,永远无法摆脱的。从此,智慧、教育、高贵的情操以及崇高的原则,在他眼里都成了怀疑的对象,不久就成了他最不喜欢的东西。年岁越大,这一份性情就越是牢固地积聚在他心里。他希望一切由着自己来。从一点来看。他的嫉妒成了越来越大的弱点。

    从来没有人比路易十四更慷慨的给予,也没有人在这一方面把自己恩惠的价码抬得那么高。从来没有人把自己的话语甚至笑脸和外貌利用到如此高的程度。薄情的话从来不会从他嘴里出来。很少有应该责备、谴责或纠正他的时候,如果有,那多半也出自善意,极少是愤怒或严厉的时候(只有一次例外,是古尔东沃提出了忠告)。从来没有一个人天生如此礼貌,把礼节的分寸把握得那么准确,那么有章法,那么能适应不同的人、不同的时间和地点。对待女士,他的礼貌无人能比。无论地位多么卑贱的女人,他碰到了都要脱下礼帽,哪怕是女仆。对女士,他一定会完全脱帽,只是有程度之分。对于有地位的人,他会半脱帽,把帽子拿在手上,或者贴在耳朵上放一阵子,多少作出一点表示。对于贵族,他会把手扶在帽子上。对于有血亲的君王,他会把帽子脱下来,就跟面对女士时一样。如果跟女士谈话,他会把帽子一直拿在手上,直到离开以后再戴上。这是在户外,因为在室内他并不戴帽他的威严多少可以看出来,但总是谈谈的,无法与其雅致和风度相比。在餐桌上的时候,每有女士到场他都会半起身表示敬意。虽然这最后会让他极累,但他还是照做不误。因此,一般来说,要到场的女士总是尽量小心,不会在晚餐开始之后迟到。

    如果穿衣服的时候他得等待什么东西,他总是带着耐心等待。他每天对安排好的事情非常守时,说出去的话和颁布出去的命令都简明扼要,清楚明白。如果是在冬天,天气不好不能外出,因此比安排的时间早一刻钟到了曼特农夫人的住处(很少有的情况),又逢卫兵队长不在,他过后总会说是他自己的错,而不会责怪队长不在岗。因此,他从来都不偏离定下的规矩,大家也都尽心尽力地服务于国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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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勤于梳理,谨慎交友

    摘自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致儿子信》

    但同时我还得提醒你注意,如果不研习良友的风范,如果不学习他们的礼数,如果无意于人时尚男子的从容态度去取悦别人,自己修剪整洁,那你经常去交结好朋友也没有益处,达不到任何目的。要注意自己的穿着,也不能忽视自己的个人整洁。你要花力气把自己弄得很清洁,穿着良好,做出绅士的样子来。不做惹人生厌的动作,不玩讨厌的游戏,不能跟某些拿自己来玩恶心游戏的人一样,他们玩了那种游戏,结果再也脱不了瘾。你是否每天早晨和每次饭后都时常清洁牙齿?这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方面为了牙齿长期健全,另一方面也可省去你很多痛苦。我的牙病折磨了我很长时间,现在都已经开始松脱了,主要就是因为年轻时没有加以细心养护。

    除开选择良友之外,其次就是要注意选择好的伙伴。尽最大努力结交在你之上的人。你会跟他们一同上升,就如同你会跟低于你的人一同下沉一样。我早前已经说过,跟什么人来往你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当我说高于你之上的人时,千万不要误解我的意思,以为我是在说他们的出身。那是最后才去考虑的东西:我的意思是说他们的优点,也是世界上的人看待他们的眼光。

    但是,我最遗憾的,就是年轻时在完全的庸碌无为中浪费的时间,什么都没有干。这是年轻人考虑不周的通病,而我希望你能尽力加以回避。时光如果叠加起来,并加以利用,其价值会大得惊人。但如果荒废了,它们的损失也是无法挽回的。每时每刻都可以拿来做某种用途,远较闲置令人愉快得多。

    教养良好的人最大的特点是,跟低己一等的人说话不冷漠,跟高于自己的人说话有敬意,而且轻松自如。这样的人跟君王谈话也不惊慌,他跟良家妇女说笑时亲切活泼,但带有尊敬之情。他跟同等的人说话时,不管以前是否熟知,都会谈到普通的话题,但这些话又不是琐碎无聊的,不会让人产生焦虑,也不会让身体产生难受的感觉,除非绝对轻松,否则这两者都不会是什么优点。

    你现在已经到了能思考的年龄,我希望你能够做同龄的很多人都不会做的事情,为了你自己,为了寻找真理和可靠的知识,你应该努力发挥你的思考能力。我承认(我不愿意在你面前掩盖任何秘密),直到最近几年我才恢复自己思考的习惯。在16岁或17岁之前,我根本就没有思考过,之后的许多年,我又没有利用以前有过的好习惯。我接受了书上所说的一些概念,或者采纳了身边人的意见,根本没有花时间思考它们说得对还是不对。我宁肯选择冒容易犯错误的风险也没有花时间去努力搞清真实的情况。因此,一方面是懒惰的缘故,一方面是精力分散的缘故,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排除流行观念的假斯文的原因,我一直沉迷于偏见,而没有听从理智的召唤。我私下里珍视自己的错误,而不去追求真理。但是,自从我花力气自行推断,并鼓起勇气承认自己所做的事情以后,你无法想象我对事物的看法发生了多大的变化,也无法想象我现在从何其不同的角度看待事物,完全抛弃了以前的偏见。不过,我也许仍然保留着许多错误,而这些错误很可能因为长久的习惯而变成了现实的意见和看法,因为一个人要区分早年养成、又历经很长时间的坏习惯与理智和思考的结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我现在所说的话,加上你自己良好的判断能力,就是足以将你武装起来的希望,可以防止你受到那些不幸的年轻人的诱惑、拉拢或放荡唆使(因我无法称其为引诱)。另外一方面,当他们拉你去搞那些事情时,应该为自己想出体面又坚决的拒绝理由,避免就这些平白的观点发生争执。你太年轻了,不太容易转变他们,我相信你也聪明到了不为他们轻易劝动的程度。远离他们,不仅仅从现实生活当中远离他们,而且还要在外貌上有所区别,假如你想在好朋友当中受到欢迎的话。人们总不乐意跟来自肮脏地方的人相处,所以应该看上去整洁无瑕。法文和英文,还有一些文字,里面都有一些说法,我斗胆说,对引导年轻人走向毁灭起了不良的作用,这在那两个国家和其他国家都有实例。Une honnete debauche(诚实的浪荡子),une jolie debauche(开心的浪荡子);an agreeable rake(逗人爱的放荡者),a man of pleasure(快快乐乐的人)。不要以为这些用词是用来形容浪荡子或放荡生活的,远非如此。这些用语最多表示青春时期偶尔、不经常有的失常和活泼精神,对应于枯燥无聊、正儿八经与精神的缺失。与一位时尚妇女轻轻松松说的几句搭讪的话,友人相聚因开心而喝上一两杯葡萄酒,不会伤害到任何一方的无邪的嬉闹,对于一个有理智和讲体面的男子,对于尊重自己人格的男子来说,这是他们所过的快乐生活的最后限制,也是别人能够容许的最高限度。越过此限以求胜过他人者,最后都达不到自己的目标,而且还会落下不名誉的声名,至少会被人蔑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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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粗俗之人

    摘自西奥佛雷斯特《论性情》

    西奥佛雷斯特(前372—前288)是亚里斯多德的弟子,本人也是一位杰出的教师和学者,他在《论性情》中为人类卑俗之处作了内容丰富的珍断。

    粗野之人看来就是那种缺乏得体与有教养行为的人。典型的粗野者会在吃完大蒜混合物之后进入公众聚会场所,宣称这样的臭味香如没药。另外,他穿了大两码的鞋子,而且高声说话。遇到重大的事务,他不信亲朋好友的话,反倒去问仆人有什么想法。到了农场以后,他会详细地向下人描述城里聚会中发生的差不多所有事情。

    另外,他就坐的时候会把衣服扎得很高,远远超过膝盖以上,以至于让自己裸露在外。城里的一切都没有在他脑海里留下深刻印象,反倒是街上跑的母牛、驴子或山羊让他驻足丕前。他从食品架上取食物,每次只取一点点;但如果是喝酒,他会一口猛喝下去。除此之外,没有人的时候他总想去勾引厨娘,然后帮助她为自己和仆人捣碎食物。他自己吃早餐的时候同时还给牛喂草。更有甚者,你要敲门,他会亲自去开,而等他来到门边的时候,他会称狗的名字,抓住狗颈告诉你说:“我们看家和看场就靠这位仁兄。”

    如果有人还债给他一枚硬币,他会说硬币已经磨得太薄,因此要求再来一枚。如果他让邻居借用他家的犁或镰刀,或一只袋子或篮子,他会一晚上睡不着觉,整夜想着那些用具。或者在去城里的路上,他会向遇到的第一个人询问兽皮和咸鱼价钱好不好,今天是不是赶集日等。另外,他会迫不及待地宣布他将去城里剪发,然后在阿基亚鱼店买些咸鱼带回去,一路上都在想这样的事情会做得多么好。他在公共澡堂里高声唱歌,另外,他还在自己的鞋子里钉平头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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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止文雅的艺术

    摘自乔纳斯·斯威夫特《谈举止文雅与良好教养》

    爱尔兰出生的著名讽刺文作家(1667—1775)写的这篇文章是很好的一个例子,可以看出其中强烈的嘲讽意味。

    举止文雅就是让与我们谈话的人感到轻松的艺术。

    谁能让最少量的人感到不舒服,谁就是一群人当中最有教养的。

    最好的法律建立在理智之上,文雅举止也是如此,正如有些律师把不合理的东西引入了习惯法,因此,很多老师也把荒唐的东西引入了文雅举止。

    这门艺术最主要的一点在于使自己的行为适合三种人:比我们强的人,跟我们一样的人和在我们之下的人。

    例如,强迫前两种人吃或喝是不合礼貌的,但是,农夫或商人就必须受这样的待遇,否则就很难说服他们自己是受欢迎的。自傲、脾气不好,还有缺乏理智,这是风范不足的三大成因。如果不是这样的缺陷,没有人会因为经验,或者因为愚蠢的人所说的万事通经验的缺乏而显出劣等的风范。

    我斗胆说,任何人都拿不出一个例子来说明:假如我们没有受到自傲或脾气不好的误导,理智不会引领我们说自己要说的话或要做的事情。

    因此我坚持认为,良好的悟性是为人礼貌的主要基础,但是,因为前者是一种人类当中很少人才具备有的天赋,因此,世界上所有文明教化的国家都认为应该确定共同行为的固定标准,这些固定标准最适合各自总体的习惯,或者爱好,以作为人为的良好悟性,以补充理智的缺撼。如若不然,愚蠢人讲求礼貌的一面就会永远处在矛盾中,而这在他们喝醉酒或因为女人或玩乐的事情争执起来的时候经常发生。感谢上帝,一年当中发生的决斗的事件,很少没有一件不能够归因于这三种动机的。说到这里,我应该特别难过地发现,立法部门会制订新法来反对决斗行为,仅仅因为这些方法很容易让一些聪明人避免与荣誉感发生争吵,或者天真地参与其中。而在让蠢人、骗子和放荡者难受的活动中,我也看不出这有什么政治上的过错,世界正好利用这个方法让他们自相残杀,彼此抛弃,因为在这里,法律尚且没有找到好办法。

    良好风范的共同形式本用于调节理解能力差的人的行为,因此,礼崩乐坏反倒是这些人自身的缘故。这些人已堕入完全没有必要,也是无休无止的繁殖仪式过程当中,这样的繁殖过程本身对实施的人来说极其麻烦,让别的所有人都无法忍受,结果,聪明人常常对这些特别礼貌的人过度的端庄极感不安,远远超过跟农民或商人谈话时感到的不自在。

    要论这种礼仪的种种不妥当之处,最容易从女士主持的餐桌上看出来,这些女士通常是以自己良好的教养而感到自尊的,而男人则必须在一个多小时里不能够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除非他决意要打破家中铁定的礼貌之举。她决定他最喜欢什么,她决定他应该吃多少,如果一家之主正好也是同样的脾性,那他也会按同样专横的方法确定该喝什么和喝多少。同时,你还必须回应一千句有碍你娱乐的道歉的话。虽然有很多种类似的幽默感会在最讲时尚的男女当中逐渐磨蚀,但是,其中有太多的部分还是留存下来了,尤其是在乡间。有一次在乡间,一位诚实的绅士告诉我说,他被一个朋友在违背他意愿的前提下留住了四天。那家人藏起他的皮靴,锁起马圈,还想了很多类似性质的新奇办法,在这种种的行为当中,从开始到那个人家算起,一直到他离开为止,他想不出一件事情是没有违背他的个人天性的,就好像那家人故意与他为敌,刻意要让他为难一样。

    但是,除开这所有的事情之外,要我重述在这些违背礼仪的不幸的改教者当中看到的愚蠢和荒谬的事情,那可真是件没完没了的事情。我看到过一名多情的傻子为了省去一位女公爵开门的麻烦,完全没有必要地冲上前去,结果慌里慌张地把她结结实实地撞倒在地。我记得有一次,朝庭举行生日庆典活动,一位盛装女士漂亮的头饰和锦缎上被一名童仆泼满了酱油,只是因为她想跟坐在她旁边的人表达一点礼数,结果突然转身就碰上了。还有一位盖依先生,他是荷兰的使节,其政治见解和礼数都是尽人皆知的。他带约13岁的一个儿子去参加宫中宴会。不管他们父子的餐盘里都放着些什么,总是要传给周围其他的人,结果我们在整个宴会期间都没有得到片刻的安宁。结果,他们的两只盘子偶然碰在一起了,因为冲力很大,又因为两只盘子都是瓷器,因此,盘子破成了20片,满桌人身上都溅满了甜食与牛奶。

    有很多种卖弄学问的礼数,正如同在所有门类的艺术与科学当中一样,贸易当中也时有发生。卖弄学问是指我们过高估计自己假装有的知识,而如果这种知识本身不值一提,那就更有卖弄之嫌了。由于这个原因,我把拉手提琴的,跳舞的,到客通报人和主持仪式的人都说成是比利普西乌斯或老斯卡利哲更有学究气的人。就我所知,宫庭里到处都是这种学究气的人。我意思是说,从彬彬有礼的领路人到彬彬有礼的搬运工都是如此,一般来说,这些人是我们这个岛国难于养护的最不起眼的人,他们所知道的礼数也极其有限,而他们也就靠这点礼数吃饭。他们完全不识字,也只在彼此之间谈话,因此而将其服务的多个部门之内的整个教化系统的水平拉了下来。由于他们一般不为大臣所注意,因此不管发生哪一场革命,他们都生在宫中,也死在宫中,对稍微有点地位和权势的人他们极尽溜须拍马之能事,而对别的一切人就冷眼相看。因此我早就下了一个判断,良好的风范并不是能在宫长滋长的植物,否则,这些人一定早已采摘,他们对这些植物的理解力也一定达到相当高的水平,因为他们多年习就的就是这点本事。至于那些侍从君王左右,或者深居皇室的高官,他们都只是一些短时的现象,跟其左右的人相比并不是特别容易懂得礼教,他们也不太可能去找彬彬有礼的领路人帮忙。因此我知道,在这方面我去宫中学不到什么东西,除开一些衣饰方面的事情以外。而要论衣饰,一个讲求荣誉而且有权威的女仆一定会有权利跟流行的女伶一样打扮。

    我记得国王博林布鲁克曾对我说过,去迎接萨瓦的尤金王子时,引他直接面见王后,王子说自己很是担心能否当晚就见到王后,因为霍夫曼先生曾对他说过,他要是戴扎起来的假发,那就不能面见王后,而他的行装又没有运到。还说他想了很多办法,想借用童仆或随员的假发,但都没有成功。国王就此事开了一个玩笑,仍然带王子面见王后。为此事,他受到皇室众礼宾官的责难。在这批礼宾官当中,霍夫曼先生是在皇帝身边侍从很久的人,老而无趣,这份礼数就是他兴起来的,而我相信,那是他在皇室的25年当中最深刻的一次教训。

    我在好的礼数与好的教养之间做一个区别,这是为了让我的表达方法多一点变化,有时候我被迫把这两者混合起来。我所说的好的礼数,仅仅是指记忆和应用某种普遍行为的固定形式的艺术。而好的教养却是更大的一个范畴。除开超乎平常的文学水平以满足一个绅士阅读戏剧或政治材料的能力以外,它还包括极广泛的知识范围,要精通舞蹈、作战、游戏、结交意大利人、骑烈马和讲法文,更不用说其它一些比较容易学会的次等或次要的能力。因此,好的教养与好的礼数之间的差别就在于此,假如不经过学习和努力的话,前者不能够为最好的理解力所掌握,而我们所有人都可以在不借助别的任何东西的情况下,依靠合理程度的理智掌握礼数的各个部分。

    谈到这方面的事情,我想不出比指出一些特例更有用的办法来,在这些特例当中,好的礼数的最根本处才是关键,忽略或曲解这一点会使世界上的大部分良好的交往受到阻碍,令各种场合下的交往困难重重,彼此无法沟通。

    首先,好的礼数最必要的一个部分是,在我们自己的住所,或别人的住所,或在第三方的住所要有准确守时的习惯,不管是为礼节、事务或娱乐。这一则要求虽然只需要有一点点常识便可满足,但是,我所认识的最了不起的一名大臣却常常违反这一条。因此,他的全部事务会加倍成为他的负担,并证他忙起来永远也没有一个完。我过去时常在这方面鼓励他改进,因为这从礼数上讲是有缺陷的。我认识很多外交使臣和国务大臣,虽然智力平平,但他们仕途顺利,颇受众人欢迎,仅仅因为他们办起公务来准确守时,有规可循。如果你为了服务别人而恪守时间,那会使人的感激倍增,但如果是自己疏乎大意造成迟到现象,那除了让人烦以外,还会是明白无误的愚行。如果双方都很在意,想让平等或次己一等的对方等待你的到来,让他处在不利的地位,那就是自傲与不公平。

    不知礼节最容易从态度当中看出来,因为礼节经常会发生变化,而且,因为不是建立在理智之上的,因此时常不为聪明人所注意。另外,礼节在每一个国家都不一样,经过一段时间之后,它们往往还在同一个国家产生差异。因此,远走他乡的人,对于所经之地的礼节一开始肯定是个陌生人,等他回到原地之后,也许还对自己家乡的礼节也不甚了了,毕竟,礼节比人脸或名字更容易想起来,也更容易忘掉。

    的确,从海外归来的一些肤浅的年轻人带回了许多不妥当的行为,其中,在礼节上的言行偏执是最主要的,也是最容易看出来的。这些人自己不仅仅是把它们看作是一些可接受选择的东西,而且还是自我借重的由头,因此而会在各种场合狂热地介绍和推广他们带回来的新礼节与新时尚。因此,一般来说,人群之中教养最差的往往就是刚从海外归来的年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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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绅

    摘自安东尼·特罗洛普《菲尼亚斯·芬》

    奇尔特恩更习惯于乡间生活,不喜欢城市化的繁文缛节,他用有些笨拙的方式表达对华尔蕾特·艾芬汉姆的爱。本节选自特罗洛普1869年的一篇小说。

    读者得知,奇尔特恩属于那种粗人,他奇特的外貌显然是第一个让陌生人感到诧异的地方。他的外貌透露出凶狠,很容易让人初次见面时感到害怕。妇女的做法不一样,男人见男人初看一眼即行,而女人初看男人时却会费神仔细打量,看得更深。他的胡须是红的,而且经过修剪,因而没有飘动的胡须隐含的柔软的意思。他的头发也剪得很短,也是很深的红色,他的脸也是红的。不过,他长得倒很帅,棱角分明,个子不高,但很壮实,他的眼皮角落有些卷曲,显出他是一位果断的人,而他实际也许又不是如此。据说他是位聪明人,极年轻的时候还有学者的美名。他23岁那年,赛马场上白发的崇拜者都认为他会在赛场上发大财,他的头脑特别清醒,完全超过普通人的想象,他在马匹的表现方面是一个优秀的裁判,他对历次赛事发生的情况了如指掌。等到25岁那年,他把自己全部财产当中的差不多每一个先令都损失完了,并且以他父亲后来都懒得去问到底是跟谁恋爱的名义,把他父亲的钱都花得差不多了,然后就以欠债出名。但是,有一两次,他还是为照顾自己在当地的名声而牺牲了自己,很值得人记住。所以有的人谈到他时说,他是个诚实的人,很有骑士精神,以便符合当时说话的人对于那个话题的特别观点。现在据说,‘他不再拥有自己的马匹了,但是,有些人却提出质疑,因为他们能够报出他们说属于他的一些动物的名称,并且以麦克纳布先生的名义骑马。有些人又说是以帕多依先生的名义,还有一些人说是以奇克威克先生的名义。事实是,奇尔特恩此时在当地任何一匹马身上都无利益可言。

    但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喝酒。他在牛津喝醉了酒,曾把学监的牛头犬脖子卡住,差点把学监本人扼死,然后就被开除了。他在巴黎因为暴力行为而遭受极大的不幸,曾被带到法官面前去,他的名字和丑行在这两个都市的每一张报纸上都臭名昭著。之后,他在纽马克特跟一名恶棍打斗,而且用自己的拳头将对方砸死了。谈到这最后一次斗殴事件,据说是别人先打他的,他本人并没有过错,而且当时他还没有喝醉酒。经过长时间调查后,他顺顺当当出来了,没有蒙受额外的羞辱。至少,如果他此前没有蒙受羞辱,他也应该是这个样子的。我们所有人都知道许多人都了解的这个人极可能去偷马,即使这个名声很臭的人也许从未张望篱笆对面的东西。许多无事不晓的人都觉得,奇尔特恩在纽马克特打死那名恶棍的时候正处在震颤性谵妄发作当中。那次事件最坏的一方面是在布伦特福德老爷与他的儿子之间造成了原来就存在着的疏远。布伦布福德老爷不愿意相信他的儿子在那件事情上是受害者而不是主动攻击者。罗拉小姐为她兄弟求情时,他说:“这样的事情不可能发生在别人的儿子身上。”罗拉小姐无法劝动父亲去看看自己的儿子,但是,到目前为止还是做到了不给奇尔特恩判刑,也不会放逐出去。如果儿子喜欢,没有任何东西能够阻止他坐在父亲的餐桌上。他这么做从来都不是为了安慰某人,但他却一直继续住在波特曼广场的房子里,他遇到伯爵的时候,比如在大厅里,或者在楼梯上,会直接弯腰致意。然后,伯爵也会弯腰致意,然后戴上帽子,看上去很是沮丧,而且事实也的确如此。一个已经长大成人的儿子,如果他是父亲最好的朋友,那一个人就没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安慰了,否则,这样的儿子就会成为巨大的麻烦。在这个人家,儿子就是父亲腰间最大的一根刺。

    布伦特福德有一次问女儿说:“我们离开伦敦的时候他在家里干什么?”

    “爸爸,他就待在家里。”

    “但他仍然去打猎吗?”

    “是啊,还打猎,他在一家客店里还有个房间,就在诺山普顿郡南边。但是,他大部分时间还是在伦敦。他们有专用的火车。”

    “我的儿子过的什么样的生活啊!”伯爵说,“什么样的生活啊!当然,没有哪一位体面的人愿意他进入这栋房子。”罗拉小姐不知道对此应该说什么,因为奇尔特恩并不喜欢待在伯爵可能会称之为好人家的那些房子里。

    艾芬汉姆将军是华尔蕾特的父亲,而布伦特福德老爷一直都是艾芬汉姆将军最亲密和最珍视的朋友。他们年轻时在同一个军团里,在一辈子的生活里还彼此信任。将军惟一的儿子在新西兰战争当中死去,当时只有17岁,结果,这位再无儿子的将军跟伯爵一起哀悼了整整一个月。那段时期,奇尔特恩的职业尚有希望,而两个老人就拿自己的命运与对方的相比。艾芬汉姆将军活着的时候曾听伯爵说,他的命是两个人当中稍好些的。现在,将军已经死去,而华尔蕾特,也就是第二任妻子的女儿,她成了艾芬汉姆在世上的惟一亲生骨肉了。这第二位妻子一直都叫普鲁姆尔女士,来自非常有钱的一个城市,她的姐妹嫁了波尔多克老爷。这样,华尔蕾特就只好由波尔多克家的人,而不是由父亲最好的朋友来关照了。但是,正如读者可能会猜度的一样,她有她自己的主张,她准备解放自己,不再受波尔多克家的奴役了。

    在纽马克特那次可怕的事件之前,也在父子争吵结束之前,布伦特伯爵曾跟女儿说过,仅仅提到过他儿子与艾芬汉姆小姐的联系。

    “如果他也这么想,我将很高兴他来谈谈这个话题。你不妨跟他说说。”最开始就是这么说起来的。他刚刚下定决心,准备把他在巴黎的事情当作可以遗忘的事情,准备原谅他了。“她对他来说太好了,但是,如果他请求她,不妨让他把一切都告诉她。”这是第二次说的话。说这话的时候就在伯爵往唐开斯特的某些帐户上支付了12,000英磅之后。罗拉小姐为了商议那笔钱已经变得能言善辩了,她描述了一些诚实的牺牲,我们或者可以称之为骑士式的牺牲,因而使她兄弟陷入了这份特别的麻烦之中。自那以后,伯爵已经打消了关心儿子婚事的念头,当罗拉小姐再次提到此事,公开说明她相信这就是挽救他兄弟奥斯瓦尔德的方法时,伯爵希望她能够安静一会儿。“你希望毁掉那可怜的孩子吗?”他说。尽管如此,罗拉小姐还是确信她必须到她父亲那边去说说,要奥斯瓦尔德与华尔蕾特正式订婚,他会温和一些,并接受华尔蕾特做自己的女儿。至于奇尔特恩目前债务的支付,她自己倒是有一些想法。

    艾芬汉姆女士到波特曼广场这边来已经有两天了,但到目前尚没有见到奇尔特恩。她知道他就生活在这里,也就是说,他在这里睡觉,而且可能还在他自己的某个公寓里吃早餐,但是,她还知道,这家人的习惯从不管哪个角度来看都不会觉得他们见上面是有必要的。罗拉与她兄弟也许隔几天见得到面,然而,他们从来不会一起到某个圈子里去,认识的也不是同一批人。当她向波尔多克女士宣布她有意跟朋友罗拉小姐去伦敦过两个星期的时候,波尔多克女士当然差不多就要“骑到她身上了”,这是艾芬汉姆女士自己的话。

    “你要到全英国名声最坏的人家去。”波尔多克太太说。

    “什么话,那是亲爱的老布伦特福德老爷,是爸爸极喜欢的人!”

    “我是指奇尔特恩,他去年还刚刚打死了一个人!”

    “不是这样的,姑姑。”

    “还有比这糟糕得多的事情,特别糟糕。他总是喝得醉醺醺的,总在赌博,还总在——像奇尔特恩这样的一种人,再让我多说一句话都不合适。他的名字都不应该提起。”

    “那你为什么提起呢,姑姑?”

    波尔多克太太骑到侄女身上去的过程,我想恰好就是她最缺乏锻炼的一项运动,这个过程持续了较长时间,当然最后华尔蕾特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如果她嫁给他,一切就全都结束了。”波尔多克对她女儿奥古斯塔说。

    “她是有头脑的,远不会到那一步。”奥古斯塔说。

    “我不认为她有头脑,”波尔多克太太说,“一点脑子都没有。我真希望可怜的姐姐还活着,我真的希望是这样就好了。”

    奇尔特恩现在跟华尔蕾特在一个房间里,就在华尔蕾特跟他姐姐就让华尔蕾特成为他妻子的谈话结束不久之后。实际上,他到家后打断了她们之间的谈话。“很高兴见到你,艾芬汉姆女士,”他说,“我进来是想说不定能碰到你。”

    “我就在这里呀,跟真人一般大小,”她说,一边从沙发上站起身来向他伸过手去,“我和罗拉就国家大事谈了两天,差不多就要达成一个结论了。”她禁不住首先看看他的眼睛,然后看看他的手,不仅仅是想找到证据说明她姐姐刚刚说的话是正确的,而且还因为她想看看醉汉的眼睛和手到底是什么样的。奇尔特恩的手跟任何人的手是一样的,但他眼中倒有某种令她差不多吓了一跳的东西。那眼神看起来就好像假如有人逼她作出威胁,他极有可能毫不犹豫地拧断妻子的脖子。还有,他的眼睛,就跟他身上其他的部分一样,全都是红的。不,她觉得自己不能嫁给这样一个人。她眼前有不少的机会,这个机会却有双重风险,而别的机会明显有极少风险。为什么要去冒这个险呢?“假如我爱他,那还是会照爱不误。”她对自己说。

    “如果我不来这里看看你,那可能永远就见不到你了”他一边坐下来一边说,“我很少参加什么聚会,而假如要去什么聚会,你又不太可能去那里。”

    她笑着说:“我们不妨做一点小小的会面安排,我姑姑,也就是波尔多克太太,下星期准备搞一次晚会。”

    “仆人可能会受命将我挡在门外。”

    “啊,不会的。你可以告诉她说是我邀请你去的。”

    “我不觉得奥斯瓦尔德会与波尔多克太太成为好朋友。”罗拉小姐说。

    “或者他也可以星期天来带你和我去动物园。兄弟和朋友做这样的事情倒是很合适。”

    “我不喜欢雷根公园那个有动物的地方。”奇尔特恩说。

    “你上次什么时候去的?”艾芬汉姆小姐问。

    “有一次我从伊顿公学回家后。但我再也不能去那个地方了,除非是从伊顿公学回家,”之后他变了个口气继续说话,“人们会觉得我是那个动物园里最凶的动物。”

    “那么,”华尔蕾特说,“如果你不去波尔多克太太家,也不想去动物园,那我们就只能在罗拉的客厅里见面了,除非你想带我去莫纽门特山顶。”

    “我极想带你去莫纽门特山顶。”

    “你觉得呢,罗拉?”

    “我说你是个傻丫头,”罗拉小姐说,“而且对于这样的一个办法,我不想与其有任何关系。”

    “那就没有别的办法了,只有你来这里。因为你就住在这家里,我每天早晨也会在这里,你没有什么事情让你忙的,我们在这里也没有特别的事情要做,我觉得很有可能在我回到伯克莱广场我姑姑家之前,大家再也不会见面了。”

    “不太可能。”他说。

    “为什么不可能呢,奥斯瓦尔德?”他姐姐问。

    他把手盖在脸上,之后才回答她的问话,“因为我和她现在在不同的沟里跑,也不是以前那种玩伴了。你还记不记得有一次,我骑着那匹老马带你一直骑过了索斯比林,直到喝茶的时候才带你回家?布林克小姐还跑去告诉我爸爸了。”

    “我还记得吗?我觉得那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日子。他的口袋里装满了姜饼和艾弗顿乳脂糖,我们还在马鞍的前穹里装了两瓶柠檬水。我觉得我们从那里回来真是可惜。”

    “的确可惜。”奇尔特恩说。

    “但是,不管怎么说,那绝对是必要的。”罗拉小姐说。

    “当时没有能力把我们自己的乳脂糖做出来,我想也是可惜呀。”华尔蕾特说。

    “你当时还不是艾芬汉姆小姐。”奇尔特恩说。

    “不,还不是。生活当中这些令人不快的现实会随年龄增长而让人难过,是不是?你在樵夫的屋子里脱了我的鞋子,还为我烤干了。我现在只能忍受由着女仆来做这件事了。当初温顺的布林克小姐现在也变成了威严的波尔多克太太。如果我再整天跟你骑马去树林里,那他们就会送我去考文垂而不是送上床去了。你瞧,除开我的名字以外,一切都在变化。”

    “并非一切都变了,”奇尔特恩说,他从坐着的地方站起身来,“我就没有变,至少在这方面就没有变,当时我最喜欢你,超过世界上的一切,甚至超过罗拉——我现在也还这么喜欢你,超过所有最好的事情。不要那么惊讶地看着我。你过去知道,现在也知道,罗拉也知道。在我们三个人之间,没有必要隐瞒这件事情。”

    “但是,切尔特恩,”艾芬汉姆小姐也站起身来,然后停了一会儿,不知道如何回答他。他跟她说话的方式突然之间变了,简直让她屏住了呼吸。然后,又被一个男人当着他姐姐的面说到他的爱,这事在她看来本身就令人吃惊,他后面要说出来的话没有一句是按她的要求说出来的,就好像出自本能,就好像在这样的场合对所有女士都会说的话一样。

    “你一直都明白的。”他说,就好像他对她很是生气一样。

    “奇尔特恩,”她答到,“如果我说你至少很突然,那你一定要原谅我。我并没有想到回忆一下我们过去当孩子时在一起的好日子,竟然会让你把桌子推到我这边来。”

    “他没有说任何让你生气的话。”罗拉小姐说。

    “因为他把我赶到非让我说出显得自己在他面前很不近人情的地方了。奇尔特恩,我并不是在你刚才说到的那重意义上爱你。作为老朋友,我一向都敬重你,我希望能够一直这样下去。”说完她就站起身来离开了房间。

    “你跟她说话为什么这么唐突,这么突然,这么大声?”他姐姐说,一边站起身来走到他身旁,差不多愤怒地抓住他的胳膊。

    “这没有什么差别,”他说,“她并不关心我。”

    “这能引起世界上最大的变化,”罗拉小姐说,“像华尔蕾特这样的女人不可能用你那种方式去追求的。你必须重新开始。”

    “我重新开始过了,然后结束了。”他说。

    “胡扯。你当然会坚持下去的。按你今天这种方式说话简直就是发疯。当然,你还必须明白,她喜欢你超过喜欢任何人。你还必须记得,你做的很多事情会让任何女孩子害怕你。”

    “我记得。”

    “做点什么事情让她再不用怕你。跟她说话轻点。讲讲你愿意跟她一起过的生活。告诉她一切都变了。等她慢慢爱上你的时候,在这件事情上她再不会相信别的任何人了。”

    “我得对她撒谎吗?”奇尔特恩盯着她看。然后他就转身离开了她。

    ——

    绅士的涵养

    摘自威廉·申斯通《论涵养》

    虽然这些想法今天不一定流行,但是,我们的祖辈相信涵养对于绅士行为是必不可少的。威廉·申斯通(1714—1763)的文章风格流畅,论断清晰,广受人们欢迎。

    有天晚上,他跟一位朋友在乡间散步,除开别的许多严肃的话题之外,他还说了下面这番话:“没有任何一种品质较人们通常所称的亲密与尊敬更不相容的。在五十个人的例子当中,你不会发现有一个人的看法是与此相反的一个证据。同时,如果这样一种说法得到了常识的支持,那就很难坚持这种很容易让你显得荒唐可笑的意见。至少比较明显的是,你的要求会获得极大成功,会获得比你不提出这种要求多得多的份额。利安德,我不妨坦率地跟你说,跟一些不喜欢自己轻松得到的任何东西的人相处很熟以后,我会感到极不自在。因此,稍微节省一点自己的亲切感,至少只供给少数有分辨能力的人,这样岂不是更好?因为这些人能够在真正的尊严与假装的尊严之间做出合适的区别:远离那些恨不能立即混得厮熟,同时又远非不可接近之徒的那些人;我们应该看到身后的声名,它会为我们提供最悦目的风景;让我们得到阅读的娱乐,让我们不忘阅读通向广受尊敬之路;让我们保持恒久不变的温和脾气和健康体质,而不要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过从甚密;让我们远离所有虽然热闹但没有任何文化可言的聚会场所,因为在那些地方,人当时可能觉得开心,但过后想起来却会感到痛苦;让我们回顾现已不在跟前或者已经亡故的友人,他们之所以尊敬我们,就是因为他们最熟知的一些品质;让我们把慎重而理性的隐退生活所带来的欢乐传达给像你这样的友人——这些难道不是通向幸福的道路吗?”

    回答这个问题的时候(因为他看上去好像最近受到过什么羞辱),我说,回过头来看,我们在亲密当中损失掉的东西,往往就是这种东西唤起的好感使然,绝对的孤独有违我们的天性,因此,如果人跟社会脱离太长时间,看到第一个乞丐都会令他开心。

    接下来的一些想法还是就这个话题说的,但没有顺序,也没有太大联系,想到哪里就说到哪里。

    某种涵养是对审慎的一项债务,正如对话的自由与简便是对温厚的一项债务一样。

    如果这个世界是诚实的,那就没有对于涵养的绝对必要,但是,哪怕是这样,涵养也不失为一种权宜之策。为了获得无论何种程度的尊敬,看来人们都应该想象自己有比自己发现的更高的成就,这是很有必要的。

    明智的弗吉尔之所以有超人之处,正是取决于这一点的。他总是留一些东西供你去想象,这也就是人脑构成的样子,没有任何东西是我们看得如此之高,以至于我们无法看到它的局限的。伯克先生天才地看到了这一点,他说,这就是我们在测量圆柱体的时候得到快乐的东西。约翰·萨克林爵士说:

    “知道自己全部财富的人是穷人。不知道自己存有多少东西的人才是富人。”

    一个获取极大尊重的人也许会以沉默作为手段,而这个手段比他能够说出来的任何一句话都管用。

    但是,自己知道什么而不说出来,这跟敛财的人没有什么区别,前者可能被告知别人的意见,同时也有可能保留自己的意见。

    人时常假装要根据真正的价值来分配自己的敬重,但是,目空一切的涵养和距离会使他们感到厌烦,从而让自己去顺从更多的功过。这在很多高傲者身上看得很明显,他们获取别人尊敬的办法跟拦路抢劫者没有什么两样。跟恩培多克勒一样,他们宁肯跳入火中也不想背叛其性格当中易变的部分。

    人的品德跟芳香剂一样,暴露于外时间长了就会失去其本真。他们就跟敏感的植物一样,太密切的接近方式是他们受不了的。

    克制谦逊让人喜欢,但我们应该在克制谦逊与涵养之间进行区别,因为涵养只不过是审慎。一个人有时候会因为自傲而逗人不喜欢,假如这是因为过度的羞辱引起的话。

    人们经常称为羞怯的东西,实际不过是老练,还有对庸人之见的冷漠反应。

    有涵养的人最知心的熟人大部分比性格更和蔼的人更亲近他,也就是说,他对别人的赞扬远胜于别人对他的赞扬,因为他会在两者之间进行更多的区别。

    我之所以不喜欢狡猾的人,一方面你会处在懒散的状态下,另一方面你又必须时时提防。

    最有涵养的人连在英国茶室里多说两句话都不可能,如果他们在伊斯巴汉相见,一定会喝冰冻果子露,就着乱七八糟的一堆米饭。

    喜爱表演的人讲求虚荣,有涵养的人骄傲的理由更充分。一个有更大的深度,另一个只是具备更活跃的想象力而已。一种更经常受人尊敬,另一种更频繁地受人欢迎。一种人是加图,另一种人是凯撒。

    有涵养的人养成一个习惯,离开众人之前一定要讲一些体面的话,我相信有时候他们会走得很远,以至于因为自己已经形成了一个团体而离开另一个团体。但是,就跟鼹鼠一样,当他接近表面的时候却想象自己在很深的地方,那经常是命运使然。

    否认这样的涵养,否认这样闭而不出的可怕之处是审慎的行为吗?放弃性格的一部分而去保全另一部分?所有人当然都会坚持让某些部分拿出来撕成碎片。让我们把某些愚蠢的行为扔给嫉妒者吧,像我们把计数器扔给强盗,或者把一只桶扔给鲸鱼,为的是挽救一个人的钱财和船只。让它成为一个人头发上的例外吧,如果人们可以避开被人刺中心脏的话。

    有涵养的人应该喝双份酒。

    审慎的人会隐藏自己的动机。他们让熟悉的人拿到通往心灵的钥匙,就如同拿到进入花园的钥匙一样。

    有涵养的人总是与他性格中社会的一部分处在冲突之中,甚至会勉强装出一脸的笑容,为的是让自己的意图不为人所知。

    “他很少笑,

    而这种笑是他所鄙视的,

    不然人对任何东西都能开口笑。”

    “愚蠢的人和他的话经常脱节。”谚语可能应该这么说。

    克制经常被人看作不易把握的高傲,如同马匹受惊而被人看作是活跃一样。

    一个人所要保持的性情越是高傲,他越是要注意自己最微小的行为。

    有涵养的人应该带着他诚实的证明,之后才能进入一个人群当中。

    涵养与理解的关联比较教堂风琴与奉献的关系来说并不会格外明显,就如同葡萄酒与好性情也没有很大关系一样。

    ——

    丑人俱乐部

    摘自理查德·斯迪尔爵士《丑人俱乐部》

    并非每一个男子都是“大个儿”:缺乏吸引力的男子必须尽力而为。他们没有别的地方可以走,只有向上一条路。

    身体发肤,父母予之,并非自己可努力造就,因此,如果外貌看上去有些缺陷,或者毫无吸引人的地方,我觉得,有胆当丑人就是相当诚实和值得称赞的一种品性了,至少,我们不会因为总想着自己不完美而感到不安,因为这是我们自己无能为力的事情,而且这事情本身也没有什么值得人内疚的。我不会替因为长时间耽于酒色而形容枯槁之人辩护,也不会因畸形而大发慈悲,无限感伤:我想说的全部意思在于,我们应该满足于自己的面容与体形,想起这个话题的时候不至于让自己产生难受的感觉。倒是普通人应该注意,他们不习惯于在一个肩膀特宽的人挤进人堆,或一个嘴特大或面部歪斜而引人注意的人进来时,在任何情形下都能就一些极好玩的事情说出得体的话来。在这样的情形当中,一个人如果能跟其他所有人一样自得其乐,那他身上的任何一种怪异之处都不会妨碍他成为一个幸福的人。如果他的身上有这种开心气氛,一开始看到他感到害怕的妇女和儿童之后就同样会喜欢他。别人因为他天生的缺陷而捉弄他是极野蛮的事情,而他若能拿自己开一通玩笑,那却是最惹人喜欢的事情。

    ——

    男子性情与行为

    哈佛大学校规(1643年)

    今日有没有学生符合这个标准?

    1.如有学生能临场理解塔利或类似古典作家并以纯正的拉丁文书写和诵读诗文,suo ut aiunt marte,且能完整无缺地列出希腊文中名词和动词的词尾变化:此时,而不是此前,让他有资格进入本校。

    2.让每一个学生得到明确的指令和严厉的训诫,必须认真考虑他的一生与学业的主要目的在于“认识你独一的真神,并且认识他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约翰福音》第17章第3节),因此而将基督放在基座上,以此作为所有渊博学识和求知的惟一基础。

    因心中见主只会予人以智慧,因此,让每一个人都严肃地将自己关在密所祈祷,从主那里得到智慧。呼求明哲,扬声求聪明(《箴言》第2章第3节)。

    3.人人都应当进行这样的练习,每日颂经两次,并准备好讲述自己对于圣经的理解,既有对语言和逻辑理论的观察,也有对实际情况与心灵现实的透视,老师将根据各人能力予以相应检查。“你的言语一解开,就发出亮光,使愚人通达”(《诗篇》第119章第130节)。

    4.学生必须远离对于上帝之名,神的行迹、言语、法令以及祈祷次数的亵渎,本着良知认真地求学,以求在心中记住上帝,敬爱神的真理。否则,必须让他们知道(尽管他们知识不少),上帝可能会舍弃他们,由他们“信从虚谎”,最终“任凭他们存邪僻的心”(《帖撒罗尼迦后书》第2章第11、12节,《罗马书》第1章第28节)。

    5.他们必须慎重地赎回时间,遵守学校分配给所有学生的时间以及针对不同班组的时间,然后须勤奋地听课,不得以声音或手势滋挠课堂。倘若心存疑问,应向同学询问,(如出现“不能满意”的情形)还可谦虚地求教于老师。

    6.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混入过着不适当和放荡生活的人群,亦不得加入那样的社团。

    7.所有学生均必须于早晨7点在学生宿舍内准备好,且在铃声响起时立即读经做祈祷,晚5点亦同,之后考虑个人应读书籍,如同前述第3条所规定,并在规定时间内坚持不懈地去教室听课。如果有人(在没有受到严重阻碍的情况下)不参加祈祷或听课,且一周达到一次以上,他将因此而受到警告。

    8.如果发现有学生不遵守上帝或学校的律法与规定,经两次警告后,如果不是严重过失,他将受到学校惩罚,如系严重过失,他的名字将呈交大学监事会,他可能会在本校每月一次的公开集会上受到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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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年旅行指南

    摘自弗朗西斯·培根《文论》

    培根给去欧洲旅行的年轻人列出的注意事项:

    1.带上辅导教师或严肃的督学,以确保不会荒废学业。

    2.参加化装舞会和狂欢活动当然好,但不要花太多精力去找。

    3.一定要去看看图书馆、教堂和纪念碑!

    4.学习那里的语言并记下旅行日记。

    5.不要花大块时间跟同一个国家来的孩子们玩。

    6.回国后不要无休无止地谈论旅行见闻,以免让别人觉得无聊。

    摘自培根《谈旅行》

    在年轻人来说,旅行是教育的一部分,在年长的人来说,旅行是一种经验。熟谙一国语言之前进入一个国家,他首先是去学习,其次才是旅行。带着辅导老师或严肃的督学去旅行的年轻人,我从来都不反对,因为这样一来,通晓那个国家的语言,而且以前也去过那个国家的人就可以告诉他们,那个国家有哪些有价值的地方应该去看一看,应该去找什么样的熟人,那个地方会给人什么样的锻炼或约束。因为不然,年轻人会盲目乱窜,根本看不到海外的什么东西。如果是在海上航行,那就只有蓝天和大海可以看,此时记日记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但如果是陆上旅行,那就有很多东西可以看了,但他们极有可能忽略了这些,就好像有些机会更适合给人抓住而不是供人观察。因此,应该让日记投入使用。应该看和观察的事情有:君王的宫廷,尤其是当他们向使臣发表演说的时候;法庭,他们可以坐在那里听听人们都在辩论什么事情,在宗教法院里也是一样;还有教堂与修道院,里面有很多尚未损毁的纪念设施;城池的墙垛与护城设施,还有港口与避风港;古董和废墟;图书馆;大学,那里有随时举行的辩论会与讲座;海运与海军;房舍与皇家园林,还有接近大城市的种种游乐设施;兵工厂、军械库;杂志;兑换处;交易所;仓库;马术运动,击剑,士兵操练;喜剧,那里的上等人都去看这样的剧目作为消遣;珠宝服饰店,有货柜和罕见物件。总起来说,去什么地方一定要有可回忆之物。之后,辅导老师或督学者应该进行勤勉的询问。至于狂欢、化装舞会、豪饮、结婚仪式、葬礼、行刑等表演,人们不应该时常挂记在心,但也不可忽视。如果你愿意让一个年轻人只在一个很小的地域内旅行,并且在很短时间内收获最大,那就必须这么干。首先,跟所说过的一样,出发之前应该有一定的语言知识,然后,他必须带上一名熟知那个国家的辅导老师或督学,这我们在上面也说过。让他带上一些卡片或书籍,是描述他要去旅行的那个国家一类的,这是询问他的一个好办法。还要让他保持记日记。不要在一个城市待太长时间,时间长短视乎具体的城市,但不要太长。不仅如此,当他留在一个城市时,让他把自己的住处从一头更换到另一头去,这让他很容易记住那个地方。让他远离来自同一个国家的人,并去有很多当地人吃饭的地方。在他活动的时候,让他询问当地有品德的人,请求得到他们的指点,看看有哪些地方或者东西是自己应该去看一看的。这样一来。他的一趟旅行就会有很大的收获。至于旅行中结识的人,最好是大使的秘书或大使雇用的人员,这样一来,他在当地旅行期间就会吸取尽量多的经验教训。还要让他多多见识各行各业的知名人士,最好是在海外也有名望的人,从而让他明白生活跟人的名声有关系。至于争吵的事情,他们应该尽量避免,多加小心。一般来说这些都是因为女主人、卫生、地点和用语等引起的。要让一个人明白如何跟易怒和好争吵的人来往,因为他们还会使他也参与他们之间的争吵。旅行者回到家以后,不要让他马上将所去之国扔在脑后,而是应该通过书信跟最有价值的人保持联系。应该让他的旅行多多表现在语言当中,而不能仅仅流露于服饰或姿态之上。如果是在语言当中,让他尽量多回答问题而不要主动讲述故事,并且应该表明他并没有把自己国家的风俗习惯扔掉而取用外国的,他只是从海外采摘了几朵花,可以拿来对自己国家的风俗习惯相对照而已。

    ——

    勿做浪荡之人

    摘自切斯特菲尔德勋爵《切斯特菲尔德勋爵致儿子信》

    追求享受而无止境,这样的生活既平淡无味,也是极其可鄙的。每天花一些时间做严肃认真的事情,可以愉情,可以悦神,远胜于追求享乐耗费的时间。贪食无度之人,喝得有气无力的酒鬼和衰弱腐败的嫖客从来体会不到贡献的快乐,他们只是人类奉献给神灵的不当贡品。低等生活中的快乐都是这种错误的、仅仅是肉欲的和不体面的快乐。而高尚生活中的快乐,与良友(尽管他们本身并不一定高尚到哪里去)交结的快乐,却是更值得玩味、更精致、较少危险和不失体面的快乐,而且,在事物通常的进程当中,这样的快乐根本不存在有失体面的问题。简短地说,追求享受本身不应该,也不能成为有理智和有性格的人刻意以求的事情,而只能当作他的回报,也就是他轻松的时刻。

    没有什么比胆怯和缺乏自信心更能让一个年轻人沉沦混同于低俗的普通男女的。如果他觉得自己不会交友,那他就会去结交低于自己的人,他也不会逗人喜欢。但加以合适的努力以求取悦于人,再加上某种程度的说服,那就几乎可以肯定地说他一定会。我们在任何地方都可以看到很多人,他们才智一般,知识很少,仅凭着满腔的热情、发奋和毅力就使自己脱离于众人之上,这样的例子有多少啊!男人或女人的拒绝他们并不害怕,困难不会难倒他,他们遭遇一两次失败,爬起来继续战斗,最后十有八九会成功。让你的身体和知识运用同样的方法,那一定,也会更快地达到同样的目的。你有热情的资本,你也有精良的武装可以调动。在企业中(假如有天赋的话),没有任何东西比一个人坚毅的决心、毫不动摇的信心和对自我形成的良好的评判更有效果、更容易成功,虽然这种评判隐而不露。只有疯子才会去尝试不可能的事情,但任何可能的事情,通过这种那种方法总有可能做到。如果一种方法失败,可以尝试另一种方法,并让自己的方法适应你必须处理的具体的情形。

    我曾提到浪荡子这个词,现在就想多说几句,因为年轻人太容易把这样的人混同于追求快乐者。浪荡子汇集了所有最低贱、不光彩、堕落和可耻的恶德,所有的恶德都是要使他的人格受损并毁掉他的未来,而酒色与疾病迟早也会损害他的身体。一个放荡和无耻的男仆或守门人可以跟一流的人士一样成为浪荡子。附带说一句,我可以告诉你,我年轻时从来都没有当过浪荡子,任何意义上的浪荡子都不是,反过来,我总是极讨厌和瞧不起这种人。

    我以前多次跟你说过,除开父亲以外,没有哪一种人能够因为行为的不检点或不适当而自由地责备正在成长中的年轻人。如果没有为父者的尊长地位,再亲密的友情也不能够得到这样的权力。因此,我不妨说实话,你有我作为诚心、友好而且眼疾手快的监督者真是一桩幸事。什么也逃不过我的眼睛,我会挑你一切的毛病,为的是要纠正它们,抱着同样的好奇心,我寄希望于你完美的成长过程,这是为了让你的进步和完美得到极时的赞扬。仅仅因为这两者之间存在差别,所以,我会公开表扬你的进步,但不会提及前者,我只会在信中责备你,或者在与你促膝交谈时告诫你。

    ——

    约翰·格雷,一个有价值的人

    摘自安东尼·特罗洛普《你能原谅她吗?》

    爱丽丝·韦华塞尔碰到麻烦问题。一个没有任何性格缺陷的男子向她求婚。特罗洛普于1864年出版的这本小说记载了爱丽丝在两个求婚者之间摇摆不定的心思——一个是太无可挑剔的约翰·格雷,一个是令人着迷但又不太可靠的表兄乔治·韦华塞尔。

    格雷先生给爱丽丝·韦华塞尔的回信在收信后不久即寄出了,正好在麦克利奥太太到访之后的那天早晨接到。这封信也许可以拿来做一个样本,说明他为人的可敬可佩之处。信是从内特考茨寄出来的,那是剑桥郡属于他的一栋乡间房产,他在这里过了很多年,也准备结婚后在这里生活下去。

    最亲爱的爱丽丝:

    我很高兴地听说你已经按照自己的心愿了结了自己的事务,我是指外面的事务。至于你家里的事务,在我看来好像并不是安排得很妥当。因为我只对你家里的事务有兴趣,因此,我的看法也许带有不适当的偏见。说到那次旅行,我很同意你的看法,觉得你和凯蒂要是独处可能不会十分惬意。说一个女人既能跟一个男子和谐相处,也可以单独自己过,这是相当复杂的一个理论,但是,跟其他复杂的理论一样,谁先实践谁可能会先遇到麻烦。戴手套的双手、裙子、女性的温柔,还有对于美貌表示的一般性的敬意,这些都挡在成功的路上。可能有朝一日这些东西都会去掉,也许还有一些益处,但是,由于年轻女性仍然受到它们的阻挡,男性同伴就总会发现是一个安慰。我不是很清楚你表兄乔治是不是你有可能选择的最好的骑士。我倒觉得本人才是更好的一个选择,假如我的努力还有什么成功的可能性的话。如果你遇到异教徒威胁的危险,他有可能比我快得多地杀掉他们,在将你从压迫者的地牢中拯救出来的事情上,他有可能比我更有用处,他甚至说不定可以将你从在瑞士森林游走的老虎嘴里救出来。但我怀疑他会不会带上合适的行李。他可能要求你或凯蒂记帐,假如有什么帐务可记的话。到了火车站以后,他不会飞快地帮你找来一杯水,吃早餐时也会让你久等。我认为,一个男子带着两位女子远行就应该当绝对意义上的奴仆,否则,她们就无法完全舒畅地游玩。他应该是一个幸运的管家,享有跟两位女士同桌用餐的特权。你表兄是否适合这个角色我倒是没有把握,但是,至于我自己,我恰好就是天生干得好这类事情的人。但是,走运的话,你或凯蒂都不会特别坚持己见,或者你能够让韦华塞尔先生听命于你。

    至于家中的事务,我在此信中没有什么好说的。我当然会在你们出发之前动身去看看你们,也许还会去城里住上一个星期。我知道自己不应该这么做,因为那可能是极其无聊空虚的一个星期,根本谈不上是幸福的一个星期。我宁愿在乡下跟你待上一个小时也不愿去伦敦度过一天。在城里的时候,我总感觉自己有太多事情要做,因此无法让自己从事任何一件事情。如果是完全的闲逛,我还能够容忍,但是,那是一种发烧的空闲,人们被驱赶到这里,又被驱赶去那里,心中期盼着一些满足,结果不仅仅满足从来没有,反而甚至连来的意思都没有。但是,我还是愿意忍耐一个星期这样的生活,比如这个月的最后7天,并相信你会通过你本人和你们那个城区所能够容忍的事情来报答我。

    再说说那些家中的事务。如果我现在什么都不说,相信你会明白我为什么欲言又止。根据你所说的话,我想你是在聪明地暗示我,我的一切观点都没有什么用处,但是,你不正面回答,甚至也不告诉我你已经作出了决定。因此,我也不想推测任何事情,因此只好相信自己个人的口才会获得成功。或者说不是相信,而是希望。

    园子还不错。我们这里很缺水,因此并非我希望的那个样子,但是,我们在努力,勤奋以求,希望有一个光明的未来。你在各个方面的命令已经得到执行。莫里森总在说,“那位女士可不是这个意思”,或“那位女士就是这个意思”。我现在要说的是,上帝保佑这位女士,并让她回家,回到她自己的家,回到她的鲜花旁边,她的水果旁边,她的房子里,她的丈夫身旁,越快越好,再不用延迟那么久,因这样的延迟对我来说是令人忧伤的,而且在我看来是完全没有必要的。这就是我的祈祷。

    你忠实和永远的,

    J.G.

    186×年6月于内特考茨

    “我并没有发出命令,”爱丽丝自言自语,她一个人坐在早餐桌旁拿着信在看,“他问我喜不喜欢那些东西,我当然只好说喜欢。我只好装出关心的样子,哪怕我并不真的关心那些事情。”她把信看了两遍,然后装回信封里,此时,她的念头就是这些。拆信的时候,她的动作很快,一秒钟都没有停,完全没有一点担心,根本不在乎会看到里面的什么内容。脑子里就只有她姨妈预料到的责备,而且她差不多也告诉自己也要作好这样的准备。她很快撕开信,很快扫了一眼里面的内容。她一下子就看出这封回信的意思了,尤其是涉及她这次旅行提议的伙伴的事情。然后,她又慢慢地读了一遍信。“不,我没有发出任何命令。”她对自己重复说了一遍,就好像她有可能免除自己的责任,以免将来在她正在思考的某些情形之下承担有可能存在的罪过。

    之后,她又一字一句地重看此信,从后往前倒着看,一边看一边想,不时还呷几口茶。不,她没有家,没有房子,在那里什么都没有。她没有丈夫,目前还没有。他谈到他们订婚的事情就好像那是一个婚约,就是过去所指的那种婚约,就好像他们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结了婚。现在,这样的婚约已经不存在了。对他和她两方面来说,仍然存在着某种解除订婚的自由。如果他来到她跟前跟她说,他发现他们正在考虑的婚姻不会使他快乐,她难道不会毫无怨言地答应他吗?她难道不会认为他这么做同样是一位可敬的人,远胜于坚守一份让他感到极端无聊的婚姻吗?如果她也这样对他作出判断,并且当然也免除他一切的责任,她在类似的条件下得到同样的责任免除难道不是合理的?然后,她向自己宣布说,她在心里考虑这件事情,仅仅是拿它当作一件值得考虑的事情,这样的内心争辩是因为他在自己那一方面总在强调他作为她丈夫的一面,说他的房子现在就是她的家了。她没有意图行使这项仍然属于她的权力。她无意从自己说出的话那里退回去。

    她觉得自己并没有这样的愿望。她很爱他,她崇拜他甚至超过爱他。他是个高贵的人,一个慷慨的人,一个聪明和善良的人,善良到差不多完美的程度。不,她并不知道他是个完美的人。假如他也有一些缺点呢?但愿他有一些瑕疵就好了!但愿他有一些瑕疵就好了!她知道自己是有缺点的,她知道自己身上有很多缺点,那她如何能够希望自己能够让一个像他这般完美的人高兴起来,快活起来呢?但是,在她目前的责任来说,那是没有任何疑问的。她爱他,而这也就是一切。她曾告诉他说她爱他,并在那样的时候接受了他的爱,除开她的心里对他的态度有所转变,否则,没有任何东西能够说清楚她为何想办法打破将他们拴在一起的婚约。她的确爱他,而她也只爱他。

    但是,她也曾爱过表兄。是的,事情的确如此。在她的内心里,她现在也不否认这一点。她曾爱过他,而且还在内心里感到难过,因为她发现自己在那样一种爱里面体验到更为完全的愉陕,而不似现在这样一种后来突然出现的爱。她曾告诉她自己说,这可能是因为年轻的原因,20岁的爱比后来的爱更甜蜜一些。那种早期的梦想里面有某种类似狂喜的东西,但永远也无法重复,而且除开在梦中以外,它也不能够生存下去。现在,既然她年纪稍大些了,也许更聪明一些了,爱就意味着一种伙伴关系,每一个伙伴必须诚实地对待另一方,每个伙伴都应该希望对方好,也要为对方的幸福而考虑,只有这样,他们共同的幸福才能得到保证。而在早年做小姑娘的日子里,爱只是意味着一种对自我的完全的放弃。一个人就是地球,因此可以存立。另一个是从天空射下来的一道光芒,除非在梦中,否则无法长久。

    而且她还在第一次爱当中受人误解了。她可以坦率地承认这一点。她崇拜过的人曾是一只泥塑的玩偶,她也明白自己放弃那种偶像崇拜对自己有好处。他不仅仅对她不忠实,而且,比这还糟糕的是,他还为自己的不忠实寻找很多借口。他不仅仅作出很多不当的承诺,而且还带着故意和事先预想好的谬误来误导自己。他自私,自私到冷漠的程度,总是拿他低贱的肉欲与她高贵圣洁的爱相比。她知道这一点,并且发誓远离他,无论他再说什么样的懊悔的话也不能够将他们弄到一起去了。但是,她原谅了作为一个男人的他,虽然从来都没有原谅作为一个情人的他,她继续欢迎作为一个表兄的他,也作为她朋友的兄弟来欢迎他。对于他的未来她也极想知道,从来不隐藏自己关心的意思,而是公开表达她的焦急。她知道他是个聪明人,一个有雄心的人,一个大胆的人,她甚至还相信他内心并不是一个坏人,哪怕她自己过去有过惨痛的经历。现在,她告诉自己实际上还爱着那个自己发誓不再理会的男人。我担心她差不多更多想着那个让她心乱如麻的男人。

    “他为什么会觉得自己在伦敦不愉快呢?”她回头看信时又说,“他为什么假装要谴责大部分男人都觉得最适合发泄自己精力的地方呢?如果我是男人,任何凡世的考虑都不可能引诱我到别处生活。我们在所有事情上都有不同想法,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不管他觉得自己的光芒有多么明亮,他都满足于将它藏在暗处!”

    最后,她又重新想起自己第一次打开情人的来信时想到的那件事情,他也正是对此感到焦虑不安的。应该记住,她说格雷先生不会故意表示自己高人一等,不会反对她跟自己的表兄一起旅行,这么说的时候她是有极大的自信的。他并没有故意屈尊。他就此事写了一封信,还开了一个令人愉快的玩笑,就跟他一向的绅士精神一样,带着高傲的态度隐约地指出他喜欢自己所爱的人过去的一段生活经历,甚至放弃了表达任何有可能被认为是在他自己这一方面同意放行的意思。爱丽丝曾把他们的计划告诉过他,按照她的话说,曾有某种流露出她内心里的一丝颤抖的东西。她极慎重地想办法组织自己的词句,以便让自己的故事跟别的任何简单的话一样讲出来,就好像在她写信的时候思想里面根本不会产生任何动摇一样。但是,她没有成功,她知道自己没有成功。她失败了,他看出了她所有的努力,也看出了她失败的地方。她对此非常明白。她完全能够感觉到这一点。她明白,他是一个高贵的人,也是一个绅士,他的最后一滴血都是高贵的。可是,可是,可是有一种差不多是失望的感觉,因为他并没有写出麦克利奥太太预期的那封信。

    在接下来的那个星期,麦克利奥太太仍然差不多每天都来安娜女王街,但在她与韦华塞尔小姐之间再没有说到任何涉及瑞士之旅的话。也没有问及格雷先生对此话题有什么看法的问题。这位老太太当然发现这中间并没有出现争执,或者按她相信的,也不存在发生争吵的可能性,对此,她感到心满意足。这次她也没有想办法劝爱丽丝到米德罗琴家去。的确,她们经常谈论的话题差不多就放弃了,麦克利奥太太的来访虽然跟以前一样多,但每次待的时间都不长。她不敢提起格雷先生的事情,而且因为不敢提起,所以也不免觉得自己在某种程度上讲没有派上合适的用场。因此她不太出声,很少说话,最后一次来看侄女的时候说:“我来这里是因为这是最后一次,但说真的,我得赶紧,有太多事情要去办,根本不知道怎么安排。”

    “您心肠真好。”爱丽丝说,一边用力握了她的手,充满亲切感。

    “我请了出租马车,因此只能待25分钟,我把时间记得准准的,但那个马车夫总是发誓赌咒说已经过了半个多小时。”

    “等回到切尔敦汉姆后,您再不会有出租马车的麻烦了,姑姑。”

    “苍蝇更糟糕,亲爱的。我真的觉得苍蝇更糟糕。我每个月都付帐单,但他们总拿出一张不属于我的帐单。那是通行的做法,这地方什么人都找我要钱。”

    “我想,到哪里找诚实的人都不容易。”

    “啊,找诚实的女人也不容易。你觉得格林夫人如何?她总想要我多付一个星期的钱,因为她说我没有在星期二早晨之前给她通知。我不想付钱给她,她如果有胆,也许会挡住我做一些事情。但这是最后一次。我再也不想来伦敦了,亲爱的。”

    “啊,姑姑,不要说这样的话!”

    “可是,我就是这么说了,亲爱的。像我这样的老女人,每年拖拖拉拉地到每一个城市去,仅仅因为那是人们选择称其为季节的原因,我还能够做什么呢?”

    “当然,您可以来看朋友。如果一个人的身体能够跟您一样健康,年龄算个什么呢?”

    “可你不知道我有腰疼的毛病,不过,我必须说,每次到伦敦来这毛病就会好一阵子。但,至于朋友!嗯,我想,人到了我这把年纪本不应该去抱怨什么的,但是,我相信我最爱的人都宁愿我不在跟前,而不是总在这里。”

    “您是指我吗,姑姑?”

    “不,亲爱的,我不是指你。当然,如果你同意婚前一直跟我在一起,那我的一生肯定会不一样。但我不是指你。我不知道是不是指任何一个人。你不必在意像我这样一个老妇人说的话。”

    “您要走了,所以有些忧郁。”

    “不,一点也没有。我不知道为什么上个星期要住下来。我并没有跟米德洛琴太太说我自己觉得应该20号离开,而且,虽然我知道她明白我其实并没有走,但她再没有派人来过了。确切地说,她们每天晚上都外出,但我想她也许请我去吃午餐。在伦敦的住所里一个人吃饭可真是孤独啊。”

    “可您又不愿意来我这里跟我一块儿吃。”

    “不,亲爱的,没有。不过,我们不谈这个吧。我只想再说一句话。我来看看。我只能待6分钟了。我意已决,再也不来城里了,除非只为一件事情。”

    “那是一件什么事情呢,姑姑?”爱丽丝这么问,但她很清楚那件事情是什么。

    “我会来参加你的婚礼,我亲爱的。我的确希望你不要让我等太长时间。”

    “啊!这我可没有办法保证。这件事情什么时候发生倒真是说不准。”

    “为什么说不准呢?我总觉得,当一个女人订婚以后,她迟早都是要结婚的,越早越好。只有在先生那边才有推迟的理由。”

    “经常还是有理由的,您知道。”

    “可是,爱丽丝,你该不是说格雷先生在推迟此事吧?”

    爱丽丝沉默了一响,此期间,麦克利奥太太的脸上流露出几近悲剧的恐慌表情。是不是格雷先生那边出了什么事情,而她又完全没有意识到呢?爱丽丝为这种轻微和玩笑般的小把戏感到了一两秒钟的内疚,不过,她太诚实了,不可能让这样的印象保持下去。“不,姑姑,”她说,“格雷先生并没有推迟此事。确定时间的事情交给我了。”

    “那你为何又不确定呢?”

    “这是一件相当严肃的事情!毕竟,自从我——我接受他以来,时间才不过四个月。我还没有觉得这算不算推迟。”

    “但你现在必须确定一个日子了,如果他有这样的愿望的话。”

    “嗯,也许吧,我会的,哪天我会确定的,姑姑。我会认真考虑此事,您可不能逼我。”

    “但是,爱丽丝,得有人帮你出出主意。”

    “啊!您瞧是不是?看来人们总觉得一个姑娘家自己拿主意做点什么是非常可怕的一件事情。首先,她不能够喜欢任何人,然后,如果她的确喜欢哪个人,那她就必须马上按说的嫁给他。我目前没有什么可以替自己拿主意的,但等我结婚以后,迟早还是要拿主意的。如果我说不能着急,您一定不会感到很吃惊。”

    “我并没有主张任何必须要赶快做的事情,我亲爱的。但是,啊呀我的老天!我已经在这里28分钟了,那个着急的人一定会多要我的钱。再见,上帝保佑你!一定写信来。”麦克利奥太太赶紧出了房间,此刻她更操心节省自己的六个便士,而不太关心别的任何事情。

    然后,约翰·格雷到城里来了,比他所说的时间晚了一两天。也许,爱丽丝用了某种外交技巧以防麦克利奥太太与自己的情人见面,这并不是没有可能性的。他们都急于得到相同的一个对象,而爱丽丝在某种程度上却反对他们的观点。如果麦克利奥太太和约翰·格雷联手合作,她也许会发现自己无法抵挡住他们的联合行动。她下定决心,不等从瑞士归来决不谈何时结婚的事情,因此,她有可能觉得在麦克利奥太太离开之前让格雷先生留在乡下是一件聪明的事情,哪怕她将他在伦敦居留的时间削减到了4天。到访的那天,韦华塞尔先生做了一件极富纪念意义的事情。他在家里吃饭,意思是欢迎未来的女婿。他在家里吃饭,而且邀请,或者应该说同意了爱丽丝的请求,让乔治和凯蒂·韦华塞尔一同来家赴宴。“这对未来的婚礼可真是个吉兆啊,”凯蒂说,脸上露出她惯有的讽刺性的微笑,“约翰叔叔在家吃饭,而格雷先生也来加入家宴的狂欢。我们不久都会变的,我想,我和乔治也会喜欢去乡间弄一栋小别墅。”

    “凯蒂,”爱丽丝生气地说,“我认为你是最不公平的人。如果是公平的玩笑,多么痛苦我都会忍住。”

    “就目前局势来说,你觉得对谁不公,对你父亲吗?”

    “不是针对他而来的。”

    “对你自己?”

    “至于我自己,我从来都不在乎,这你相当清楚。”

    “那一定就是对格雷先生不公了。”

    “是啊,你想攻击的正好就是格雷先生。如果我能够原谅他不喜欢社交生活,那你也应该如此。”

    “的确,但是,亲爱的,这正好是你做不到的事情。你没有原谅他。如果你原谅了,你应该非常清楚我就不会说任何事情。如果你情愿让我闭嘴,我也可以什么都不说。但是,当你告诉我就此事而产生的一切想法的时候,你根本就没有想到我也应该把自己内心的一切想法告诉你,这是回报。我并非特指任何人或事,如果你乐于来一点小小的、有益的和有用的虚伪,我决不会妨碍你。我也许不是你所说的那般不诚实,但我也不是非讲真话不可,如果你喜欢,我也可以来一点表演,说几句违心的话。但我们一定要彼此理解。”

    “你知道,凯蒂,我但愿没有什么违心的话。”

    “我知道很难理解你心里的愿望。我知道,在过去的一两年里我一直在努力探讨你内心的愿望,而且,记住我的话,我一直不是很成功。我觉得你希望嫁了格雷先生,但我根本不能够确定。我觉得你最不愿意做的事情就是嫁给乔治。”

    “的确。不管怎么说你是对的。”

    “爱丽丝!有时候你逼我太甚。的确是这样的。你让我不知道到底是最喜欢还是最不喜欢你。你明知道我对乔治的感情,我不明白你如何竞到了当着我的面带着如此鄙视的态度谈到他!”凯蒂·韦华塞尔讲完这句话后很快大步出去了,然后很快回到了楼上她自己的房间。爱丽丝发现她在那里满脸泪水,因为朋友真的伤心到这种程度,她只好装出道歉的样子,她明白自己并不情愿这么说。凯蒂非常清楚她哥哥与爱丽丝之间过去发生的那件事情所有的细节。她一直支持爱丽丝所做的一切。她承认自己的哥哥乔治的行为的确已经使他们之间订婚不可能了。因此,提起这段婚姻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错误全在于她。这也不是她第一次犯这样的错误了。直到爱丽丝跟格雷先生订婚为止,她谈起乔治的时候一直都只当是自己的哥,或者只当是朋友的表兄,但现在,她不停地提起过去发生的一些事情,而那正是他们所有人都应该尽力忘掉的。鉴于这些情况,麦克利奥太太说不应该接纳乔治·韦华塞尔成为瑞士之行的伴侣,她难道说得不对吗?

    小小的家宴静悄悄地进行,如果攻击格雷先生在伦敦狂欢没有其他理由存在,那可的确是冤了他。两位年轻人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面,韦华塞尔来到他姨父家,准备不仅仅厌恶得到爱丽丝垂青的继任者,而且还准备鄙视他。但对此,他既没有感到失望,也没有什么满足感,事情也就是这样的。“他有很多话要对自己说。”他回家的路上对凯蒂说。

    “啊,是啊,他很能说的。”

    “而且他并不像个一本正经的人那样说话,我原以为他是那样一种人的。他人长得也极帅。”

    “我以为男人之间并不会彼此这么看的。我从来没有在任何男人身上看到这一点。”

    “我在任何动物身上都能看出这一点——在男人、女人、马匹、狗只,甚至猪身上。我喜欢看到长得好看的东西。我想长得丑的人都会这么看吧。”

    “这么说,你倒是极喜欢约翰·格雷了。”

    “不,并非如此。我很少极喜欢任何东西。但是,他谈话的方式正好是我希望看到的男人谈话方式。他跟我姨父弯腰鞠躬的样子如同演员,可是,假如姨父知道什么东西的话,那也是大约20年前的舞台了。”关于约翰·格雷就没有再说什么了,但是,凯蒂太明白她哥哥了,她清楚这类的赞扬并没有什么实在的意义。乔治·韦华塞尔有时候讲内心话,尤其是跟自己的妹妹说话的时候,但是,他的大部分话一般是从头脑里讲出来的。

    安娜女王街那次小小的晚餐之后的第二天,约翰·格雷到情人家来道别。她当然是跟他行了订婚礼的,尽管她在内心里尽很大努力说服自己,哪天想脱离这种关系就能脱离这种关系,但她的那些论证很是没有份量。虽然在过去的三天里他时常见到爱丽丝,但尚且没有说到任何结婚日子的话。他经常跟她单独在一处,在那间丑陋的绿色客厅里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但是,他从来都没有提到这个话题。他跟她讲了很多关于瑞士之行的话,她从来没有去过那里,但他却很熟悉那里的情况。他对她讲了很多关于他的园子和房子的话,她跟父亲一起去过那里,当时的名义是去参观剑桥大学。他谈到了不同的很多事情,这些事情都跟他自己的或者她自己的事情有直接的关系。格雷先生是这样一种人,他很明白如何让自己的话听起来入耳,但是,一直到最后一刻,他都没有谈到他最关心的事情。

    “嗯,爱丽丝,”他说,已经到了最后时刻,“谈谈那件内部事务好吗?”

    “我们先把外部事务说完吧。”

    “我们已经完成了,不是吗?”

    “完成了!我们都还没有开始哩。”

    “是,是没有开始。但是,我们已经在这里讨论过了。有没有什么原因使你不情愿将此事确定下来的?”

    “不,没有特别原因。”

    “那为什么不确定下来呢?你害怕来到我身边做我的妻子吗?”

    “不。”

    “我不能够认为你已经后悔对我表达的善意。”

    “不,我不后悔。你称它为我的善意?我对你的爱远非那个善意所能包含的。”

    “亲爱的!”因为他们站在空空的壁炉边,他就伸过胳膊去搂住她的腰,“如果你爱我……”

    “我的确爱你。”

    “那么,为什么你不希望来到我身边呢?”

    “我的确希望的。我想我希望这样。”

    “但是,爱丽丝,如果你同意做我的妻子,那你完全应该希望如此的。”

    “一个人也许完全希望一个东西,但又不希望立即得到。”

    “立即!听我说,我从来都没有逼过你。现在才六月。你愿不愿意说九月中旬呢?那个时候,我们仍然有时间在湖泊之间度过温暖愉快的日子。我这个要求过份吗?”

    “这可不是要求什么。”

    “不是,但又是的,亲爱的。同意吧,我发誓你同意了这个日期就是给了我一切。”

    她不出声,她有话想说,但不知道把这些话放在哪些词句里去。既然他已经跟她在一处,她对自己所说的话就不能当着他的面说给他听了。她甚至都无法让自己向他发出暗示,说他对生活的看法跟她的看法极不一样,他们之间不会有什么幸福可言,除非其中一个愿意为了另一个而作出一些改变。没有哪个男人在用词和风度上超过约翰·格雷的,没有哪个男子对一个女子有如此大度的骑士精神,但是,他讲话和行动的方式总让人觉得,他的生活方式必须为别人所采纳,这是毫无问题的,他的妻子根本就不能怀疑或者说出来。当两个人走到一起去的时候,为什么不能够彼此容忍一点点,彼此妥协一点点呢?这就是她今天有意跟他说的话,、但是,既然他就在她身边,她无法把这些话都说出来。

    “约翰,”她终于说,“等我后来之回再说吧,不要逼我。”

    “但到时你又会说时间太短了。而且也的确会太仓促。”

    “我现在不能够回答你,的确不能。也就是说,我无法肯定地回答你。这是一件严肃的事情。”

    “还有能比这件事更庄严的吗,亲爱的?”

    “没有,我希望永远都没有。”

    因此,他就不再紧追着她问了,只是吻了她,然后道别。

    ——

    骑士

    摘自杰弗里·乔叟《坎特伯雷故事》

    这位骑士是个勇敢的男子汉,

    从他一开始骑着马闯荡人间,

    就热爱骑士精神和荣誉正义,

    就讲究慷慨豁达与温文有礼。

    在他君主的战事中表现英勇,

    他南征北战处处都留下行踪,

    在基督徒世界或在异教之邦,

    他都因为有勇气而备受颂扬。

    ……

    每次赢得最高荣誉的总是他。

    尽管他极其勇敢却世事洞达,

    举止的温和简直就像是姑娘;

    一生中他不管遇到什么对象,

    也从来都不曾说过一句粗话。

    这骑士真是忠贞、完美又温雅。

    (黄呆火斤译《坎特伯雷故事》)

    ——

    荣誉与名声

    摘自弗朗西斯·培根《文论》

    本文摘自培根《文论》中的《论荣誉与名声》一文。

    荣誉的赢得就是指显露一个人的美德和价值而不披露其不利之处。有些人通过自己的行动的确是在追求和假装荣誉和名声,这样的人一般会为很多人所谈起,但内心里没有人真服他。反过来,另外一些人面临荣誉的时候总是有意自贬,以求使其价值稍减,不引起众人注意。如果有人做一件以前没有人做过,或做过但没有成功的事情,或者目的是达到了,但当时的条件又不是很好,那他一定会赢得更多的荣誉,远胜于假装某事万分艰难,或者自己的德行有多高,而其实只不过是拾人牙慧或步人后尘者。如果人如此约束自己的行为,如同上述的几种,那么,他一定会使无论哪一种人或哪几种人感到满意,因此而传出更圆满的乐声。如果把自己的荣誉投入某种行动,而这样的行动若失败就会使他蒙受羞耻,远不如持续进行下去而使自己得到荣誉,那么,他就是一个不善保持荣誉的人。获取的荣誉分解成许多不同的荣誉,那就会产生最快的反响,正如一颗钻石经切削而露出了许多光彩面一样。因此,人应该努力在荣誉方面超过自己的竞争者,要比竞争者做得好得多,而且全凭自己的努力。明智的跟随者和仆从对名声有很大帮助。

    ——

    没有道德感的人

    摘自西奥佛雷斯特《论性情》

    人若没有道德感,那他就是愿意去做或说不名誉之事。没有道德感的人信誓旦旦而根本没有责任感,因他不惜让自己使用严厉的词句,甚至是露骨的辱骂。他天性属于低贱的那种人,缺乏最基本的体面感,而且差不多什么事都敢做。他在极清醒的时候敢于跳一次肚皮舞,而本来这时候是应该去喜剧合唱队充当一个配角的。在演木偶剧的时候,他向在场的每一个人收取门票,并与认为自己可以免费看戏的过路者争执。他极有可能开办一家秘密旅馆,甚或还开有一家妓院,或者会去收税。街头公告员、赌徒、厨师——没有哪一门职业对这样的人来说是太不名誉的。他让自己的老母无所赡养,他因小偷小摸而进法院,他对城里的监狱了如指掌,比任何人都清楚。

    这种人似乎还属于那种当街聚众,以沙哑粗俗的嗓子与人争辩或破口大骂的人。其中一些人中途才来听其胡扯,另外一些人拂袖而去,懒得搭理他说的鬼话。但他会尽快把自己想说的无论什么话说完,因为他相信没有比拥有一大群听众更合适的场合来显示自己缺乏道德感。

    另外,在庭上,他能够扮演任何一种角色:被告、原告或证人。有时候,他会宣称自己不知情而退出作证,有时候他又会以证人的身份出现在庭上,口袋里面藏着一大把证据,双手捧出一大叠文件。他认识很多流氓恶棍,而且还适合做身处要职的最坏的党徒。除此之外,他还向一时需钱的人放贷——当然会收取利息,12个奥卜尔他要收取3个,不是每年,亦不是每月,而是每天。他还从他们的行业里收取利息,从烤面包师到鱼贩无一不取,将自己的屁股钱袋塞得满满的。

    [这些人经常惹麻烦,总准备羞辱别人,总准备高声叫骂,整个市场和商店都回荡着他们的恶言恶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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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能生巧

    摘自约翰·洛克《论实践与习惯》

    约翰·洛克(1632—1704)也许是英国最有影响力的哲学家。他在个人自由、宗教宽容与自由教育上的观点在美国也有很深影响。

    我们与生俱来的智力与体力可以做差不多所有事情,能够轻易想象出来的事情,人类往往走得更远,但是,只有对智力和体力的锻炼,才能给予我们能力与技巧来完成任何事情,而且引导我们不断走向完美。

    如果要一个中年农夫学会绅士的步态与语言,那他可能极不胜任,但是,他的身体同样合乎比例,他的关节同样灵活,他天生的各个部分也不会在任何程度上次人一等。一名舞蹈大师的双腿以及音乐家的双手可自然起落,变幻出规则和令人赞叹的动作,根本不需要考虑,也不会造成疼痛。但如果请他们互换肢体,那他们要想用自己不习惯的手脚来完成同样的动作却是难上加难,往往还做不成。他们会需要足够长的时间和很多练习方才能够达到相同的能力水平。我们会发现跳绳者和击鼓人有多么不可思议和令人惊讶的举动,不仅仅差不多所有人工的各类艺术都同样令人惊奇,而且,我还可以举出很多全世界人都注意,而且愿意付钱去观看的东西。所有这些令人惊叹的动作对一个未经练习的旁观者来说不仅仅可望而不可及,而且还差不多让他们无法想象,但是,除开经常使用和刻苦之外,这里面也并不存在其他的秘密,因为那些人的身体与常人无异,跟那些看得目瞪口呆的人是一样的。

    身体如此,头脑亦是一样。一切都是练习使然:如果详加分析,大多数被人目为天生奇才的人,甚至包括一些最优秀者在内,我们会发现都是练习的结果,不断的重复使他们达到出神入化的地步。有些人因为善于逗趣、妙趣横生而受人喜欢,另外一些人极善寓言,还能讲一些适当和有趣的故事。这些方面的才能很容易因为天生的才智而养成,因为这方面并无一定之规。在两个方面中的无论哪一方面出众的人,他们都不是刻意让自己去学习那门艺术的。但是,确有这样的情况,一开始,某些人因为运气而得到别人的赏识,因而鼓励他再次尝试,并使自己的思想和努力都朝向那个方向,直到最后,他可以明显地感知自己在那方面的能力但又不知道从何而来,这被完全归之于自然的,很大一部分是利用和练习的结果。我并不否认,人的天性往往是首先使他想起这方面的事情的原因,但是,没有使用和练习,天性不会再朝前走一步,是实践本身带来大脑的能力的,身体方面的才能也是一样才能达到完善的程度。很多人具备诗人的气质,但一辈子为俗务所累,结果从来都没有写出任何东西,这就是因为没有不断改进的原因。我们看到,人们说话和推理的方法大不相同,有时候事关庭上或大学里的同一件事情。从威斯敏斯特大堂走向交易所的人会发现不同的天才,并朝着那种说话的方式转变:可是,人们不能认为所有出生在这个城市的人都跟在大学或法律学会受教养的人有着天生的不同。

    所有这些,除开显示能够在人的理解力和才能上观察到的差别,与其说都来自天生的头脑,不如说是后天所得习惯外,还能够说明别的什么内容呢?如果有人想把一个超过50岁的乡下种树人变成一名优秀的舞蹈家,那他一定会遭人耻笑。这样的人在如此年龄段来做这样的努力,他成功的机会远不如教一个从来不习惯于正确推理,流畅地说话的人去推理和说话来得大,虽然必须在这样的人面前摆上最优秀的逻辑材料或演说资料。无论什么人,都不可能仅仅听到一些规则,或者把这些规则强行塞进他的脑袋里而成为出人头地的人,练习必须是确定做事情的习惯,而非对规则的机械反应:你不妨寄希望于现场用讲座或教课的办法传授给一名好的画家或音乐家一些音乐和绘画艺术,使其成为一名富于逻辑的思想者,或者成为严格的推理者,这完全可以通过一些规则告诉他,要他明白合理的推理是由什么构成的。

    正因为如此,人的理解力以及天生资质上的缺陷或弱点,都归因于是否能正确使用大脑,我倾向于觉得,一般人会把这样的缺陷错误地归因于自然,还有很多人抱怨自己身体不灵活,而实际的缺陷却在于对这些能力的合适锻练不足。我们时常见到一些十分灵巧的人,而且思想也很敏锐,很会讨价还价,但是,如果你跟他们就宗教上的事务进行理性的探讨,他们看上去却会显出一脸痴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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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友情

    摘自亚里斯多德《尼康马奇人的道德观》

    绅士能从朋友的尊重当中得到乐趣,他也因此而尊重朋友。

    我们对朋友应尽之责,与一个人心甘情愿地对自己负责差不多。据说,我们应该祝愿朋友好,就好像我们希望自己得到好的结果一样,我们竭尽全力做有益于朋友的事情,完全出自为他们的考虑。母亲对于自己的孩子就是怀着这种无私精神的,朋友对于朋友也应该如此,虽然彼此时有反感,从而使交往中断,但决不至于毁坏彼此为善。另有人说,朋友应该多多相处,具有同样的倾向和追求,能够体会彼此的悲欢。无论友情主要建立在什么样的和哪一种条件之上,我们都可以发现,所有的友情皆归属于一个良善之人对于自身也一定会产生的那种温情,所有人皆为这种温情所激励,以接近或自己觉得在接近一种值得尊敬和赞扬的性情,在涉及人类本性的问题上,这样的性情极有理由被认为是惟一不会出错的标准。惟有讲求品德的人才会在自己的内心与自己和平相处,因为他思想的全部力量都受同样一些动机的激发,并期望达到同样的目的:永远瞄准真实和固有的良善,也就是他知识层面的那种良善。对他来说,存在是一种益处,他真切地希望这样的益处能够保存下来,尤其是他内心会思考的那种本能的存在,也就是惟一他本人才具备的那种存在。因为每一个单独的人都会为了自己真实或明显的益处而努力,而在良善的人当中,这样的追求不谋而合:但一个人可以喜欢让这样的良善变成与自身完全不同的东西,则后者的良善对于前者来说就是一件值得稍加考虑的事情。在神灵当中,所有的良善都积存起来了,因为他永无例外,一直就是他本人所是的一切。而在人的方面,会思考的本能就是极适合于他,也永远是他本人的那一部分。追求思想纯正的人独处时也很快乐,他回忆过去时会感到愉悦,他思考未来时也会情绪高涨,他可以自由自在地神思无限,作出种种的推想和猜测,从中得到最不易传达出来的快乐。他的欢乐和他的悲伤各自与它们自身保持一致,因为它们总是从固定和有规则的活动中产生的。他不会此时为一件事情而开心,而彼时又为同样的事情而懊悔。因为他的内心一片详和,因此对于朋友也会产生类似的感情,因为他拿朋友当作自己的第二个自我,他对这第二个自我的同情心在达到至高境界的时候,会跟他自己在内心里体验到的那种内在的和谐极其相像,此时,他天性当中不同的本能就会结合起来,形成一个运动,并在同质的道德能量之河里涌动。

    但是,许多生活极不规则的人看来对自己也很是满意。这是因为他们错误地看待了自己的性情吗?似乎应该是这样的,因为真正的恶棍总是从外表就能看出他跟自己不能够合得来,另外一些人也受到类似的影响,其程度跟他们向恶的发展进度成比例。意愿是一回事,而欲望和自己的偏好却是另外一回事,就跟那些屈服于邪恶之欲,可以说睁着眼睛自愿走向毁灭的人一样。同样,另外一些人因为懒惰或胆怯而回避他们自己明白最有可能提升自己的幸福的行为。人走到堕落的最后阶段后,他们在别人眼里看来可恶,对自己也感到憎恶,因此常常会毁灭自己的生命。尽管都发展到这种可悲的境地了,他们还会远离和回避自己,不喜欢除开自己喜欢的以外的任何一种社会,他们执迷于回旋在他们记忆之中的种种犯罪行为,和持续不断地出现在他们想象之中的深刻的内疚。由于他们内心里没有任何感到亲切的东西,因此也不会成为自己的爱心的对象。他们的欢乐和悲哀都不是前后一致的。他们全部的灵魂都处在混乱之中,分散于能使自己满足的本能与一个人让另一个人痛苦的快乐之间。当最恶的本能处在主宰位置上的时候,最深的懊悔就打下了基础。如果做恶人就是这样的一个结果,我们就应该努力争做良善之人,让自己生活在与自己的友情之中,也值得别人与我们自己建立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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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喜交恶友者

    摘自西奥佛雷斯特《论性情》

    喜交恶友,喜欢做坏事的人就是走邪路的人。这样的人想象他会发现生活到底是什么样的,如果他跟定有谋反国家罪的人交结,很有可能会成为一名恐怖份子。如果你描述某些人是值得尊敬的人,这人会说:“看上去如此而已……”然后就争论说,并没有任何人会承担责任——所有人都是一样的。像“某某是多么可敬的一个人……”这类的话,对他而言是一个玩笑。

    他狡辩说,如果拿去进行考验,反倒是流氓恶棍才称得上是绅士。他承认,说的某些人的确是真事,但另外一些人却不是。“他们很聪明,性情不错,从来不出卖朋友。”他说,然后他会说诸如此类的某某人是他见过的最好的人。另外,每当有哪个恶棍在法庭上被审判,或者传唤到庭进行当众自我辩护,他都会带着同情心听他们的情况。“请记住,你们审判的是案子,而不是人。”他每次对陪审团都会这么说。他称被告是人民利益的监护者,为的是要监视破坏法治的人。“如果我们不跟这样的人站在一边,”他补充说,“那我们就没有任何人来操心政府是否良好的事情了。”

    你还会发现他在扮演无价值之人的保护者的角色,或者试图搅乱陪审团,以便于在庭上做手脚。如果传唤他去发表个人意见,他会把对方的观点放到极其不利的一个角度。

    一般可以说,同情恶棍行为的人代表仅次于恶棍的坏人,老话说得也有些道理:物以类聚,人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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