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端午考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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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子

    以五月五日为端午,定型已晚,大概是在两晋时期,但它的风俗活动滥觞于上古,可谓源远流长,迄至于今,仍可从各地城乡的端午风俗中追寻上古时的情形。由于这一风俗在发展演变过程中,由不同时间、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多种文化因素复合叠加,追寻起来,就显得特别错综复杂。况且历代风俗史学者,各持己见,众说纷纭,更多地是从它的附加因素加以考察,比如说端午节俗的起源,或因屈原,或因伍子胥,或因介之推,这就停留在它的表象上,不可能真正深入端午风俗的底蕴。

    要说端午风俗的起源,那就得从上古的夏至、阳阳五行的午以及相关的忌宜、龙图腾的崇拜说起。

    1、上古的夏至

    上古先民在日夜循环、四季更替中,逐渐体验到自然时间的节奏。殷商卜辞中的“乙巳卜,王宾日”,“庚子卜贞,王宾日亡尤”,“出,入日,岁三牛”,“辛未卜,又出于日”等,不但记录了殷人每晨迎日出、每夕送日落的宗天活动,也反映了对时间的理解。先民在漫长的过程中,认识到自然运动的客观规律。《周易·系辞下》说:“寒往则暑来,暑往则寒来,寒暑相推而岁成焉。”《尔雅·释天》这样解释:“夏曰岁,商曰祀,周曰年,唐虞曰载。”郭璞注道:“岁取星行一次,祀取四时一终,年取禾一熟,载取物终更始。”就这样从对一年有春秋两季的认识,逐渐认识到一年有四季的分别,班固《白虎通义》卷下《四时》说:“所以名为岁何?岁者,遂也,三百六十六日一周天,万物毕死,故为一岁也。《尚书》曰,期三百有六旬有六日,以闰月定四时成岁。春夏秋冬时者,期也,阴阳消息之期也。”又进而细化为十二个月,王充《论衡·难岁篇》说:“积分为日,累日为月,连月为时,纪时为岁。”先民顺应时间的自然节奏,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按月令行事以协调阴阳、顺应天时,司马迁《太史公自序》就说:“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经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

    今存最早的月令文献是《大戴礼记》中的《夏小正》,它是夏代四时时令之书,记载了一年十二月的星象、物候和人事,虽整理于汉代,但当是早期月令文化的遗存。而最详明和系统的月令文献是《吕氏春秋》中的《十二纪》,即从孟春到季冬的十二月令。这十二月令又演化为《小戴礼记》中的《月令》和《淮南子》中的《时则训》,两者关于“仲夏之月”的内容基本相同。

    《夏小正》的“五月”和《月令》的“仲夏之月”,都说到了一个现象,那就是季节更递时的阴阳消长。《夏小正》说:“时有养白。养,长也。一则在本,一则在末,故其记曰‘时养白’云也。”《月令》则说:“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于此,经学家们注解疏释甚多。简而言之,仲夏正是阴阳交替的月份,而“日长至”,就是一年里白昼最长的一天,从此以后,白昼渐短,黑夜渐长,那天是仲夏的至日,因此被称为夏至。古人认为,夏至的至,就是阳气至极,阴气始至和日行北至,也就是阳气达到极盛,阴气开始逐渐上升。当然这是在北半球,南半球的情形正好相反。

    古人如何来确定夏至日,《考工记》记有“土圭尺五寸,以致日,以土地”的方法,那就是树立表杆测量日影,确定南北向,太阳在正南时为日中,用土圭度量太阳在正南方时表的影长,一年之中,表影最短的一天是夏至,表影最长的一天就是冬至。由一年内表影的长度变化,可定出季节,得出一回归年的长度;由一天内表影的长度变化,可以测定时刻。当然这有一个逐渐认识的过程。

    以夏至为分界的自然界变化,影响先民的生产和生活,必然引起先民的关注,为了提示这一阴阳变化的关键时日,就要举行一定的仪式。这仪式也就是端午风俗的滥觞,它是以“阴阳争,死生分”为最重要的背景。

    上古时的夏至仪式,《月令》有比较具体的记述:“是月也,命乐师修鼗鞞鼓,均琴瑟管箫,执干戚戈羽,调竽笙竾簧,饬钟磬柷敔。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源,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由此可知,中原民族在仲夏五月要修备全套乐器,以祈雨水和谷实为目的,举行以上帝、山川百源之神以及祖先之神为祭祀对象的雩祭。雩是祈龙降雨的舞蹈,《左传·桓公五年》就说:“龙见而雩。”杜预注道:“龙见,建巳之月。苍龙,宿之体,昏见东方,万物始盛,待雨而大,故祭天,远为百谷祈膏雨。”《荀子·天论》说:“雩而雨,何也?曰:无何也,犹不雩而雨也。”杨倞注道:“雩,求雨之祷也。”北方五月酷旱少雨,故上古时就有祈龙降雨的仪式。如《山海经·大荒东经》说:“应龙处南极,杀蚩尤与夸父,不得复上,故下数旱。旱而为应龙之状,乃得大雨。”所谓“为应龙之状”,就是用土木或布帛制偶龙,向之祈祷。或以之为雩祭的舞蹈道具,《淮南子·坠形》说:“云母来水,土龙致雨。”也就是作土龙求雨。在中原民族的观念中,龙既是祈雨的对象,又是祈年的对象,《汉书·宣帝纪》记宣帝诏曰:“夫江海,百川之大者也,今阙焉无祠。其令祠官以礼为岁事,以四时祠江海雒水,祈为天下丰年焉。”

    仪式之外,还有禁忌,《月令》记道:“令民毋艾蓝以染,毋烧灰,毋暴布,门闾毋闭,关市毋索;挺重囚,益其食;游牝别群,则絷腾驹,班马政。是月也,日长至,阴阳争,死生分。君子齐戒,处必掩身毋躁;止声色,毋或进;薄滋味,毋致和;节嗜欲,定心气;百官静事无刑,以定晏阴之所成。”就是说在五月里,不采蓝以染青,恐取之多,影响蓝的生长;烧灰、暴布则耗伤阳气;不关门闾,让阳气流动;司关司市者不征税,使民不穷,能使货贿倍出;狱中重囚则宽益其食,恐以瘐死,伤助长气;注重养马的政教,将怀妊的牝马隔离,或拴系牡驹,恐蹄啮而伤身。正因为其时“阴阳争,死生分”,故戒躁,戒色声,进食清淡,耆欲既节,心气自定。百官虽各司其责,但处事宜静,不尚杀戮。一切以微阴方生,不宜妄动。

    2、午月午日午时

    以干支来记录时间,由来已久,殷墟甲骨卜辞里已有具体材料及干支相配表,只是没有将这套记时系统称为干支。记月即用月建,以十二支与十二个月相配;记日是六十甲子最早的用法,殷墟甲骨卜辞几乎每片上有干支记日;记时辰迟在汉代已经实行,即将一昼夜划分为十二个时段,再配以十二支。相传上古时有六种历法,《汉书·律历志上》记为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它们的建正各不相同,如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夏历以寅月为岁首,周历以子月为岁首。秦统一中国后,采用颛顼历,以十月为岁首。汉初沿用秦历,至汉武帝太初元年(前194)才改用太初历。太初历按夏历,以寅月为岁首,并第一次把二十四节气订入历法,以没有中气的月份为闰月。

    在这一时间系统里,午月即是五月,午日是干支的逢午之日,午时则是现代时间的十一时至十三时,即日中之际,也就是中午。

    阴阳五行观念中的午,为阳为火,如许慎《说文解字》卷十四就说:“午,牾也。五月阴气,午逆阳冒地而出。”因此,午月的午日午时,乃是阳气极盛之际,故古人铸镜、炼剑、采药等活动,都选择这天的这一时辰,为的是取其达到极盛的阳气,以禳解阴毒。

    以铸镜而论,先秦两汉的青铜镜,除照容用的平面镜和凸面镜外,还有用于向日取火的凹面镜,称为阳燧,《考工记》就说“金有六齐”,“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干宝《搜神记》卷十三记道:“夫金锡之性一也,以五月丙午日中铸,为阳燧;以十一月壬子夜半铸,为阴燧。”1995年在陕西扶风出土一枚阳燧,镜面呈球面形,平均直径八点八厘米,焦距为十至十一厘米。用原物翻模复制,在阳光下试验,用揉搓的干艾叶,四五秒钟就可点燃。阳燧在上古社会生活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古人认为五月丙午日铸之最得天时,王充《论衡·率性篇》就说:“阳燧取火于天,五月丙午日中之时,消炼五石,铸以为器,磨砺生光,仰以向日,则火来至,此真取火之道也。”这是因为丙和午的方向并属于南,在五行并属于火,故而在五月丙午日日中这一阳极至之际铸造阳燧,乃是取“火”的最佳时辰。这样的意识,也体现在平面镜和凸面镜的铸造上,故在流传的铜镜上,时常可以看到有“五月丙午”的铭文,如传世的元兴元年(105)变形四叶纹镜铭文有“元兴元年五月丙午日,□□广汉西蜀造作尚方明镜”;另一环绕式神兽镜铭文有“元兴元年五月丙午日天大赦,广汉造作尚方明竟”。今天津市艺术博物馆所藏一面汉镜,有铭文“五月五,丙午火遂,可取天火”,说得更是直截了当。需要说明的是,有纪年的铜镜,兴盛于东汉,以“丙午”记日的甚多,但并不一定是五月,东汉中叶以后,“五月丙午”的逐渐增多,这也可以看出风俗的转移。至唐代,扬州铜镜为土贡,相传于江心铸造,称为江心镜、水心镜、百炼镜。李肇《唐国史补》卷下说:“扬州旧贡江心镜,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所铸也。或言无有百炼者,或至六七十炼则已,易破难成,往往有自鸣者。”彭大翼《山堂肆考》卷十一也说:“唐世扬州贡水心镜,背有盘龙,五月五日扬子江中流所铸也。”据《旧唐书·德宗记》记载,大历二年(767)六月己未罢“扬州每年贡端午日江心所铸镜”,但已传为端午典故,至宋代,凡翰苑词臣撰写端午贴子词,多用铸镜故事。

    炼剑也是如此,都好用五月丙午日中之时,葛洪《抱朴子内篇·登涉》说:“《金简记》云:以五月丙午日日中,捣五石,下其铜。五石者,雄黄、丹砂、雌黄、矾石、曾青也。皆粉之,以金华池浴之,内六一神炉中鼓下之,以桂木烧为之,铜成以刚炭炼之,令童男童女进火,取牡铜以为雄剑,取牝铜以为雌剑,各长五寸五分,取土之数,以厌水精也。”《云笈七签》卷一百十九还记了一则故事:“天台道士刘方瀛,师事老君,精修介洁,早佩毕道法箓,常以丹篆救人。与同志弋阳县令刘翙按天师剑法,以五月五日就弋阳葛溪炼钢造剑,敕符禁水,疾者登时即愈。”

    采药乃上古风俗,《夏小正》就说:“蓄兰,为沐浴也。”也选择在午月午时午时。高濂《遵生八笺》卷四说:“五月五日午时,修合药饵者,以天罡此时正塞鬼户。《斗柄诀》以月月尝加戌,五月每日戌时天罡指午,亥时指未,自未转轮。五日午时,正指艮宫,为鬼户也。故用此时合药甚效,又为天中之节。”张岱《夜航船》卷一也说:“制百药,午日午时,斗柄正掩五鬼,于此时制百药,无不灵验。”这是说北斗星时正遮掩了五鬼,那五鬼指的星命家所称的恶煞之一,即取象于二十八宿中鬼宿的第五星。

    铸镜、炼剑之事,久已消歇,风俗遗留至近古的,以采药的痕迹最为明显。

    午月午日的午时,乃是阴阳交替之际,诸毒顿发,人们就要躲避。端午风俗活动特别注意到这一点,直至晚近,风气犹存。

    关于明代北京的情形,刘侗等《帝京景物略》卷二说:“五日之午前,群入天坛,曰避毒也。过午出,走马坛之墙下。”清代嘉兴的情形,王寿补项映薇《古禾杂识》卷一“重午”条说:“午后市上俱闭户。”直至民国时,连云港风俗还有“躲端午”,刘兆元《海州民俗志》说:“传说端午节正午,是所有妖魔鬼怪散灾害人的时间,人们不能到室外活动,这叫‘躲端午’。城镇商人特别迷信躲端午,无论坐贾行商,还是沿街掮卖,正午时一律停止活动,躲在家中喝雄黄酒,下午亦不开门营业。端午节正午各戏院均开台演出许仙白娘子戏,便于人们到戏场看戏避灾。”南京也是如此,杨心佛《金陵十记》说,那天“年纪大些的人,习惯于饭后搓麻将或抹纸牌。出去的人就到剧院去看应时戏剧《白蛇传》,看水漫金山,看白娘娘饮雄黄酒。这些人,尤其是门西居民,‘终朝碌碌忙衣食,难得偷来半日闲’”。

    3、恶月和毒日

    自古以来,人们将五月视为忌月,称为恶月或毒月,宗懔《荆楚岁时记》就说:“五月俗称恶月。”北京谚语也有“善正月,恶五月”。直至晚近,张焘《津门杂记》卷上还说:“榴月俗谓毒五月,凡死伤人命各案,每于此月层见叠出,须先事预防之。”五月初五日更是恶中之恶、毒中之毒了,《奉天通志》就说:“端阳又名五毒日,盖五月属午,五日为端午,二午相属为火旺之相,过旺则为毒。”这样的恶月毒日,自然有诸多不宜。《月令》介绍了上古时的部分禁忌,随着风俗的演变,有的禁忌消失了,有的禁忌延伸了,也有新的禁忌从其他风俗传统中萌发出来。

    高濂《遵生八笺》卷四“五月事忌”说:“五月用事,不宜用午,犯月建,百事不吉。”“十五、二十五日,忌裁衣交易。”“《经》曰:五月初五、初六、初七日,十五、十六、十七日,二十五、二十六、二十七,为之九毒,戒夫妇容止,勿居湿地,以招邪炁,勿露卧星月之下。”“《问礼俗》云:五月俗称恶月。按《月令》仲夏阴阳交,生死之分,君子节嗜欲,勿任声色。”其他的禁忌还有一些,如忌曝床荐席,宗懔《荆楚岁时记》说:“五月俗称恶月,多禁,忌曝床荐席及忌盖屋。”刘敬叔《异苑》卷四还记了一件事:“新野庾寔妻毛氏,尝于五月五日曝荐席,忽见其三岁女在席上卧,惊怛便灭。女真形在别床如故,不旬日而夭。世传仲夏忌移床。”再如忌盖屋、忌上屋,杜公瞻于《荆楚岁时记》“忌盖屋”按道:“《风俗通》曰:‘五月上屋,令人头秃。’或问董勋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或上屋,见影魂便去。’勋答曰:‘盖秦始皇自为之,禁夏不得行,汉魏未改。’”段成式《酉阳杂俎》卷十一也说:“俗讳五月上屋,言五月人蜕,上屋见影,魂当去。”

    更有一大禁忌,那就是“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刘昌诗《芦蒲笔记》卷一引《风俗通》)这一说法,由来已久,前人因为有这个俗忌,记录了一些人和事,虽然不都是危害家人的例子,却说明这个禁忌传播很广,深入人心。

    孟尝君,即田文,战国齐人,田婴之子,与楚春申君黄歇、赵平原君赵胜、魏信陵君无忌并称四公子。他五月初五生,差点被溺死。《史记·孟尝君传》记道:“初,田婴有子四十馀人,其贱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婴告其母曰:‘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田婴。田婴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于天乎?将受命于户邪?’婴默然。文曰:‘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必受命于户,则高其户耳,谁能至者。’”

    胡广,字伯始,东汉南郡华容人,安帝时举孝廉,奏章为天下第一,历仕尚书仆射、司空、司徒、太尉,官至太傅,历安、顺、冲、质、桓、灵六帝,谦恭练达,为官如故,时谚讥为“万事不理问伯始,天下中庸有胡公”。《殷芸小说》卷三记道:“胡广本姓黄,以五月五日生,俗谓恶月,父母恶之,藏之葫芦,弃之河流岸侧。居人收养之。及长,有盛名,父母欲取之,广以为背其所生则害义,背其所养则忘恩,两无所归,托葫芦生也,乃姓胡,名广。后登三司,有中庸之号。广后不治本亲服,世以为讥。”

    王镇恶,东晋北海剧人,王猛之孙,王休之子,刘裕用为将军,战无不捷,拜征虏将军、冯翊太守,后为沈田子所杀。《宋书·王镇恶传》记道:“镇恶以五月五日生,家人以俗忌,欲令出继疏宗。猛见奇之,曰:‘此非常儿,昔孟尝君恶日生而相齐,是儿亦将兴吾门矣。’故名之为镇恶。”

    此外,还有孝子纪迈,《太平御览》卷三十一引《孝子传》说:“纪迈五月五日生,其母弃之,村人纪淳妻养之。年六岁,本父母云:‘汝是我儿。’迈涕泣,佣所得辄上母。”汉末的大将军大司马王凤亦生于此日,《太平御览》卷三百六十一引《西京杂记》说:“王凤五月五日生,其父欲勿举,其母曰:‘田文五月五日生,父婴敕其母勿举,母窃举之,后为孟尝君,以古事推之,非不祥。’遂举之。”还有西夏皇帝李元昊,也是五月五日生,《宋史·夏国传》记道:“元昊五月五日生,国人以其日相庆贺。”因为不在中原之例,倒没有什么忌讳。

    因为有这个忌讳,有人就改生辰,宋徽宗赵佶就是,周密《齐东野语》卷十一记道:“徽宗本以五月五日生,以俗忌,移之十月十日。”有的虽然没有因为俗忌而险被溺死或遗弃,但在这天生人,也为人格外注意。如崔信明,唐青州益都人,贞观六年(632)招拜兴势丞,官终秦川令,以诗文知名,有“枫落吴江冷”之作。《旧唐书·崔信明传》记道:“信明以五月五日日正中时生,有异雀数头,身形甚小,五色毕备,集于庭树,鼓翼齐鸣,声清宛亮。隋太史令史良使至青州,遇而占之,曰:‘五月为火,火为离,离为文彩,日正中,文之盛也。又有雀五色奋翼而鸣,此儿必文藻焕烂,声名播于天下。雀形既小,禄位殆不高。’”又,陈禹谟《骈志》卷十三引《陕西志》说:“唐肃宗时,张嘉字伯达,以五月五日生,名五郎,少好儒术,以节义自负。”金大定九年(1169)进士田时秀,字彦实,不但五月五日生,更与五数相始终,鲜于枢《困学斋杂录》说:“彦实所居里名半十,行第五,以五月五日生,小字五儿。二十五岁,乡府省御四试皆中第五,年五十五,八月十五日卒。造物之戏人如此。”

    又相传凡五月五日生者,脑不坏,僵尸不腐。齐南阳王高绰生于天保七年(556)五月五日辰时,齐后主高纬生于同日午时,因为高绰母李氏非正嫡,故以高纬为长。《北齐书·南阳王绰传》记高绰被高纬所杀后,“瘗于兴圣佛寺,经四百馀日乃大敛,颜色毛发皆如生。俗云:五月五日生者,脑不坏。”

    五月五日生人的禁忌,究竟始于何时,已不可稽考。王充《论衡·四讳篇》就已有这样的话:“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已举之,父母祸死,则信而谓之真矣。夫正月、五月子何故杀父与母?人之含气在腹肠之内,其生十月而产,共一元气也。正与二月何殊,五与六月何异,而谓之凶也?世传此言久,拘数之人,莫敢犯之。”到了后来,正月不再禁忌,只是五月了,并且具体到五月五日,这正证明端午风俗的整合,将有关风俗内容集结在端午。五月五日生人的禁忌,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日下旧闻考》卷一百四十七引《北京岁华纪》说:“民间是日生子,束一木或荆条祭于堂,斩其木五六尺许,祝曰:‘如是止,勿长抵户。’”这是用替代的方式来禳解灾厄。

    到民国时,这一禁忌还有人相信,秋翁在《端午生子》里说:“前此我乡——海虞,有丁姓商人,端午孪生两男,认为不祥,弃置道旁,被乡人徐姓螟蛉作子,后两儿都在我所主办的学校中读书。一儿好学,一儿顽皮,个性完全不同,及长成,好学的一儿,赴美留学,现在北大教书。顽皮的一儿,游荡成习,流浪各地,不知所终。可见落地的时日不可靠如此,特举出为确证。”

    天天有人哇哇堕地,五月五日生人的不知多少,因为是后人记录前人,必有文献可据,因此只是个别的,谢肇淛《五杂组》卷二就说,那天生人的,“考之载籍,齐则田文,汉则王凤、胡广,晋则纪迈、王镇恶,北齐则高绰,唐则崔信明、张嘉,宋则道君皇帝,金则田特秀。然而覆宗亡国者,高绰、道君二人耳。然一以不轨服天刑,一以盘荒取丧乱,即不五日生,能免乎”?

    五月的禁忌,不但事关生死,更涉及到其他方面,如官员升迁履新,也以五月为不宜。应劭以亲身经历,斥责了这一俗忌的荒谬,刘敞《意林》卷四引《风俗通》说:“俗云五月到官,至死不迁。今年有茂才除萧令,五月到官,破日入舍,视事五月,四府所表,迁武陵令。余为营陵令,正触太岁,主簿令余东北上,余不从,在事五月,迁太山守。”洪迈《容斋随笔》卷十六则记了另一件事:“《北齐书》云高洋谋篡魏,其臣宋景业言:‘宜以仲夏受禅。’或曰:‘五月不可入官,犯之,终于其位。’景业曰:‘王为天子,无复下期,岂得不终于其位乎?’乃知此忌相承,由来已久,竟不能晓其义及出何经典也。”陈士元于此略有考证,他在《论语类考》卷十六里说:“释氏以三五九月为三长月,故奉佛者不饮酒,不茹荤。其说云:天帝以大宝镜轮照四天下,寅、午、戌月正临南赡部州,故当食素以徼福。官司谓之断月,俗又谓之恶月,士大夫赴官者,辄避之。或又谓唐时藩镇莅事,必大享军,屠杀羊豕甚多,故不欲以其月莅任,他官则不尔也。”可见这一禁忌迟在两汉已出现,后来与佛教禁忌相结合,至唐代犹存。

    就端午风俗禁忌的总趋势来说,观念是由重而轻,节俗是由繁而简,禳解方法是由难而易。及至清代,潘荣陛《帝京岁时纪胜》记北京五月禁忌:“京俗五月不迁居,不糊窗槅,名之曰恶五月。以艾叶贴窗牖,谓之解厄。五月多不剃头,恐妨舅氏。五月昼长,神祠祖堂供净水,焚午香。”又说:“五月朔日、端阳日,俱不汲泉水,于预日争汲,遍满缸釜,谓避井毒也。”袁学澜《吴郡岁华纪丽》卷五记苏州五月禁忌:“是月俗称毒月,百事多禁忌,不迁居,不婚嫁。”徐谦芳《扬州风土纪略》卷下记民国初年扬州五月禁忌:“俗以五月为毒月,无婚嫁事,即日用物件,亦预于四月杪购足一月之用,甚矣其患也。”

    恶月和毒日的恶和毒,本来在冥冥之中,不可捉摸,但至近古,它的象征意义也具体化了,其中之一就是五毒,即五样毒物,这五样毒物具有随意性,并没有一定的说法。姚之骃《元明事类钞》卷二十四引《经济录》说:“江南巡抚疏劾中官王敬需索珍宝,组织彩妆,五毒红纱,难以数计。夫五毒者,艾虎、蜈蚣、虾蟆、蛇蝎也。以此织为衣,午节用之,谓可辟邪,而其实不祥,顾乃暴殄天物,虐害蒸民如此。”张岱《夜航船》卷一说:“五毒,蛇、虎、蜈蚣、蝎、蟾蜍,谓之五毒。官家或绘之宫扇,或织之袍缎,午日服用之,以辟瘟气。”吕种玉《言鲭》卷下则说:“古者青齐风俗,于谷雨日画五毒符,图蝎子、蜈蚣、蛇虺、蜂、蜮之状,各画一针刺,刊布家户贴之,以禳虫毒。”天津的五毒则不同,赵光宸《津门岁时记》说:“小儿所戴者多用丝制,小扫子、簸箕及虎、蛇、壁虎、蛙、蝎子,谓之老虎锁,虎、蛇等五种动物,谓之五毒。”而苏州的五毒又不同,蔡云《吴歈百绝》诗注说:“俗以蟾蜍、蜥蜴、蜘蛛、蛇、蚿为五毒。”不管如何,有此五毒,就具体而微了,凡禳灾避毒,就基本围绕着这五样毒物来进行,构成了端午风俗活动的一项主要内容。

    4、龙图腾的崇拜

    众所周知,图腾崇拜早于自然崇拜,它是与狩猎、采集生活相适应的宗教形式,产生于旧石器中期,繁荣于新石器晚期。图腾最初被视为氏族或部落的亲属或祖先,而不是神,当万物有灵观念产生后,图腾才逐渐被神化,成为氏族或部落的保护神。

    龙是中华民族的象征,远古时的华夏各民族普遍崇拜龙图腾,传说中的伏羲、女娲是龙族的始祖,古夏人、黄帝、共工、祝融、匈奴、苗人、越人等都是远古龙蛇族的后裔,因此可以说华夏各民族都是龙的传人。大凡图腾崇拜的动物,起初都是现实存在的。商周青铜器上,保留着许多氏族或部落的图腾族徽,从它们的造型图案来看,几乎都经过艺术加工,许多特征被突出夸张,与现实的原形相去甚远,但还保留了一些现实动物的特征,如蜿蜒的身躯像蛇,浑身的鳞甲和背脊的鳍都像鱼,扁头巨口和身有四肢又像鳄鱼。因此可以认为,龙是融合了多个图腾而形成的综合图腾形象,并且是生活在水中的动物,《左传·昭公二十九年》说的“龙,水物也”,就是两千多年前人们对龙的认识。

    原始民族多有文身之俗,其中有些是按图腾动物的形象黥绣的,它的意义是借助图腾的神力来保护自己,这是图腾信仰不断渗透到生活中的产物。我国的文身,记载最早的是生活在东南地区的夷蛮,且以文面为主。《礼记·王制》说:“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陈澔注道:“雕,刻也;题,额也。刻其额,以丹青涅之。”《山海经·海内南经》记郁水南有“雕题国”,郭璞注道:“点涅其面,画体为鳞采,即鲛人也。”《太平御览》卷七百九十引《异物志》也说:“雕题国,画其面及身,刻其肌而青之,或若锦衣,或若鱼鳞。”可见当时那里的文身已运用色彩技术了。

    吴越地处东南沿海,内陆河流纵横交错,湖泊星罗棋布,生活在那里的先民习于水上生活,但水势无常,风波险恶,舟楫常有颠覆,居处常被淹没,下水作业也常被水族所害。因此就断发文身,以资祛避,《史记·赵世家》就说:“剪发文身,错臂左袵,瓯越之民也。黑齿雕题,却冠秫绌,大吴之国也。”这一风俗远在太伯、仲雍奔吴之前就有了,诚如苏轼《策断下》所说:“昔吴之先,断发文身,与鱼鳖龙蛇居者数十世,而诸侯不敢窥也。”太伯等来了以后,入乡随俗,也断发文身,《左传·哀公七年》记子贡语曰:“太伯端委,以治周礼,仲雍嗣之,断发文身,臝以为饰,岂礼也哉,有由然也。”《史记·吴太伯世家》解释这段历史说:“太伯、太伯弟仲雍,皆周太王之子,而王季历之兄也。季历贤而有圣子昌,太王欲立季历以及昌。于是太伯、仲雍二人乃奔荆蛮,文身断发,示不可用。”《史记·周本纪》也说:“二人亡如荆蛮,文身断发,以让季历。”越的情形也是这样,《墨子·公孟篇》说:“昔者越王句践,剪发文身,以治其国。”《庄子·逍遥游》也说:“宋人资章甫而适诸越,越人断发文身,无所用之。”可见当时吴越地方盛行文身。

    吴越先民的图腾文身,图案就主要是龙,刘向《说苑》卷十二说:“彼越亦天子之封也,不得冀、兖之州,乃处海垂之际,屏外蕃以为居,而蛟龙又与我争焉,是以剪发文身,烂然成章,以像龙子者,将避水神也。”高承《事物纪原》卷八也说:“今世俗皆文身,作鱼龙、飞仙、鬼神等像,或为花卉、文字,旧云起于周太王之子吴太伯,避王季历而之句吴,断发文身,以象龙子,避蛟龙之患。而《史记·越世家》言,夏后帝少康之庶子封于会稽,文身断发,披草莱而邑。证此则是兹事为始于帝少康之子,因知文身断发之为吴越俗也旧矣。”但文身以龙的,不局限于吴越,《淮南子·原道训》说:“九疑之南,陆事寡而水事众,于是民人被发文身,以像鳞虫,短绻不绔,以便涉游,短袂攘卷,以便刺舟,因之也。”高诱注道:“文身,刻画其体,内默其中,为蛟龙之状,以入水,蛟龙不害也,故曰以像鳞虫也。”《后汉书·南蛮传》记哀牢夷“皆刻画其身,象龙文,衣着尾。九隆死,世世相继”。常璩《华阳国志》卷四还记了一个故事:“永昌郡,古哀牢国。哀牢,山名也。其先有一妇人,名曰沙壸,依哀牢山下居,以捕鱼自给。忽于水中触一沉木,遂感而有娠。度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沉木化为龙,出谓沙壸曰:‘君为我生子,今在乎?’而九子惊走,惟一小子不能去,陪龙坐,龙就而舐之。沙壸与言语,以龙与陪坐,因名曰元隆,犹汉言陪坐也。沙壸将元隆居龙山下。元隆长大,才武。后九兄曰:‘元隆能与龙言,而黠有智,天所贵也。’共推以为王。时哀牢山下,复有一夫一妇产十女,元隆兄弟妻之。由是始有人民。皆象之,衣后着十尾,臂胫刻文。元隆死,世世相继。”从这个故事,可见图腾文身和龙的关系。

    吴越的文身,随着中原文化的影响而逐渐改变,不再成为全民共有的风俗,但在端午节俗里却保留了它的遗意,那就是臂系五色彩丝。《锦绣万花谷后集》卷四引《风俗通》说:“五月五日以五色丝彩系臂,辟兵及鬼,令人不病,一名长命缕,一名辟兵缯。”宗懔《荆楚岁时记》也说:“以五彩丝系臂,名曰辟兵,令人不病瘟。”杜公瞻注道:“仲夏茧始出,妇人染练,咸有作务。日月星辰鸟兽之状,文绣金缕,贡献所尊。一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丝,一名朱索,名拟甚多。青赤白黑以为四方,黄为中央,襞方缀于胸前,以示妇人蚕功也。”长命缕或辟兵缯在汉代时,还有着图腾文身的本意,那就是“辟兵及鬼”,这里的“兵”是灾难的意思,高诱注《吕氏春秋·侈乐》“反以自兵”曰:“兵,灾也。”陈奇猷解释说:“兵之原义为持斤砍伐。自砍伐其性,则是自为灾害,故高训兵为灾也。”及至南北朝,“兵”和“鬼”就具体化了,那就是“病瘟”,系五色彩丝于臂,乃是对健康的企望。至杜公瞻作注,则已是农耕文明观照下的诠释了。

    闻一多《端午考》说:“彩丝系臂,想来当初也是以象龙形的。这虽没有明证,但既是端午的风俗,而端午是龙的节日,则结丝以象龙形是很可能的。龙形遗失后,便用五种颜色来象征五色龙,有时是用五种颜色的丝织物编成的。”那就是缀于胸前的襞方,程大昌《演繁露》卷七说:“裁色缯为方片,各案四色位而安之于衣,而黄缯居四色缯之中,以此缀诸衣上,以表蚕工之成,故名襞方。襞者,积而会之也;方者,各案其方以其色配之也。今人用彩线系臂,益文也。”最后一句极为重要,襞方的本意与五色彩丝是相同的。《风俗通》说的“青赤白黑以为四方,黄为中央”,正是五龙色的象征。少数民族也有此风习,桑悦《记壮俗》就有“饮食行藏总异人,衣襟刺绣作文身”之咏。文身和端午风俗的关系,还有一条例证,明清时期,北京的文身者都在端午那天进行手术,《日下旧闻考》卷一百四十七引《北京岁华记》记道:“无赖子弟以是日刺臂作字,或木石鸟兽形。”

    此外,还有其他臂饰,与五色彩丝具有相同的作用。周处《风土记》说:“仲夏造百索系臂,又有条达等织组杂物,以相赠遗。”条达,即条脱、跳脱,为钏镯的一种,通常以捶扁的金银丝为之,少则三圈,多则十数卷,隋唐前多套戴于臂,以后下移于腕。繁钦《定情诗》曰:“何以致契阔,绕臂双跳脱。”李商隐《李夫人歌》曰:“蛮丝系条脱,妍眼和香屑。”这一臂饰,乃是文身之遗。又有刻玉为龙系于臂上者,史游《急就篇》卷三有“系臂琅玕虎魄龙”,颜师古注道:“盖谓以玉为龙者也。”还有刻龙于印,系于后肘者,蔡邕《独断》卷上引卫宏语:“秦以前,民皆以金玉为印,龙虎纽,惟其所好。”这一时尚也是与图腾文身紧密联系的。

    五色彩丝既是图腾文身的替代物,故也具有图腾的力量。吴均《续齐谐记》记了一个故事:“屈原五月五日投汨罗水,楚人哀之,至此日,以竹筒子贮米投水以祭之。汉建武中,长沙区曲忽见一士人,自云三闾大夫,谓曲曰:‘闻君当见祭,甚善。常年为蛟龙所窃,今若有惠,当以楝叶塞其上,以彩丝缠之。此二物,蛟龙所惮。’曲依其言。今五月五日作粽,并带楝叶、五花丝,遗风也。”在这个故事中,用彩丝来缠裹粽子,便为“蛟龙所惮”,这与图腾文身具有相同的意义。

    直到近古,做水上营生的不少人都文身,其中也蕴含图腾保护的意识。杨侃《皇畿赋》记金明池龙舟竞渡,“黄头既众,文身之卒且多,类虬龙而似蛟蜃,骇鲸鲵而走鼋鼍,势震动于山岳,声沸腾于江河”。周密《武林旧事》卷三记浙江秋潮时,“吴儿善泅者数百,皆披发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争先鼓勇,溯迎而上”。张宁《李嵩观潮图跋》称其画有“内家人物,仪卫供帐,与吴俗文身戏水之流”。《水浒传》第十五回,说短命二郎阮小五“披着一件旧布衫,露出胸前刺着的青郁郁一个豹子来”,而活阎罗阮小七也是“身上交加乌黑点”,阮氏兄弟正是水上行劫的强人,排座次后,都被任命为“梁山泊四寨水军头领”。

    龙图腾的祭祀仪式,今已不可细考,前引赵翼《陔馀丛考》提到的“贯象齿”,乃是五月午日与“铸阳燧”同样重要的大事,很可能就是祭祀仪式的一种。《周礼·秋官司寇》记曰:“壶涿氏,掌除水虫。以炮土之鼓驱之,以焚石投之。若欲杀其神,则以牡橭午贯象齿而沉之,则其神死,渊为陵。”郑玄注道:“神谓水神龙罔象。”《周礼》说驱杀龙罔象的办法,就是在午时以榆木为干,穿孔以象牙纵横贯之,沉之于水。这一榆木为干纵横以牙象的样式,会让人联想到木筏,也就是木板船的滥觞。在多水的南方,船是广泛使用的生产和交通工具,它与水有最直接的关系,形制如龙的船或就由“牡橭午贯象齿”发展而来,在水上进行龙图腾的祭祀仪式。当然这只是揣测,但龙船竞渡是龙图腾的祭祀仪式,则是无疑的。

    将船装饰为龙形,乃是吴越的古俗。曹学佺《蜀中广记》卷六十八引应玚《灵河赋》曰:“龙艘白鲤,越舲蜀艇。”《意林》卷五引杨泉《物理论》曰:“龙舟整楫,王良不能执也;骥騄齐行,越人不敢御也。”马缟《中华古今注》卷上说:“孙权,吴之主也。时号舸为赤龙,小船为驰马,言如龙之飞于天,如马之走陆地也。”这与图腾的意思相同。另外,船上画着的蛟龙,挂着的龙子幡,也是图腾的表示。《晋书·王濬传》记武帝谋伐吴,令王濬修舟舰,王濬“又画鹢首怪兽于船首,以惧江神”。萧子显《南征曲》曰:“棹歌来扬女,操舟惊越人。图蛟怯水伯,照鹢竦江神。”《古诗为焦仲卿妻作》曰:“青雀白鹄舫,四角龙子幡。”又,《襄阳乐》诗曰:“上水郎檐篙,下水摇双橹。四角龙子幡,环环当江柱。”而龙舟的划手们,身着彩衣,就是模拟图腾文身,薛逢《观竞渡》诗曰:“须臾戏罢各东西,竟脱文身请书上。”可见唐人就这样来理解彩衣的文身内涵。时至如今,凡竞渡的划手,都穿鲜艳的衣服,特别是以黄色的居多,黄色也就是龙的颜色。

    各地图腾祭祀的方式不同,时间也不同,因此龙舟竞渡的风俗,不只是在端午。赵翼《陔馀丛考》卷二十一就说:“竞渡不独午日也。《新唐书·杜亚传》:亚为淮南节度使,方春,南民为竞渡戏。亚欲轻驶,乃髹船底,使篙人衣油彩衣,没水不濡。是春时亦竞渡矣。又《丹阳集》谓《荆楚记》屈原以五月五日投汨罗,故武陵以此日作竞渡以招之。今江浙间竞渡多用春月,疑非本意。及考沈佺期《三月二日驩州》诗云‘谁念招魂节,翻为御魅囚’,王绩《三月三日赋》亦云:‘新开避忌之席,更作招魂之所’,则以上巳为招屈之时,亦必有所据云。按《旧唐书·敬宗纪》:宝历二年三月,幸鱼藻宫观竞渡。是方春竞渡,久为故事。又《穆宗纪》:九月观竞渡于鱼藻宫。则重九亦有竞渡。文文山《指南集》有《元夕》一首云:‘南海观元夕,兹游古未曾。人间大竞渡,水上小烧灯。’则又元夕有竞渡矣。”这可说明,龙舟竞渡,与端午祭祀屈原,没有直接关系,竞渡风俗的本意是祭龙,因此就会在不同时间举行。

    另外,五月丙午日中炼剑,与龙有相当关系,葛洪《抱朴子内篇·登涉》就说炼雌雄剑“各长五寸五分,取土之数,以厌水精也”,并说:“带之以水行,则蛟龙巨鱼水神不敢近人也。欲知铜之牝牡,当令童男童女俱以水灌铜,灌铜当以在火中向赤时也,则铜自分为两段,有凸起者牡铜也,有凹陷者牝铜也,各刻名识之。欲入水,以雄者带左,以雌者带右。但乘船不身涉水者,其阳日带雄,阴日带雌。又天文大字,有北帝书,写帛而带之,亦辟风波蛟龙水虫也。”而铸镜也与龙有关系,《锦绣万花谷前集》卷四引《异闻集》说:“天宝中,扬州进水心镜,背有盘龙。先有老人自称姓龙名护,至铸镜所,三日开户,已失所在。镜匠移炉置船,以五月五日于扬子江心铸之,背龙颇异。后大旱,祠龙,乃大雨。”这一故事,透露了一点彼此间的消息。

    以上所述,乃是龙图腾崇拜与端午节俗形成的深切关系。

    5、端午的整合和定型

    二十四节气的夏至,并不一定是五月五日,俗话说:“夏至难逢端午节,百年难得岁交春。”当然也是有可能的,如宣统元年(1909)1928年、1977年的夏至就是农历的五月五日,只是“难逢”罢了。如果正好相逢,相传就是大恶了。陈元靓《岁时广记》卷二十一引《凤凰麈史》说:“乾道戊子五月五日夏至,安乐老农相谓曰:‘夏至连端五,家家卖男女。’果秋稼不登,至冬艰食,卖子以自给,至委于路隅者。明年己丑,大旱,人相食,弃子不可胜数。”这一说法的风俗背景,就是“阴阳争,死生分”的夏至与恶月毒日的叠加。

    将端午节俗活动的中心时日确定在五月五日,当是三国间的事。

    前引赵翼《陔馀丛考》所说“古时端午亦用五月内第一午日”,约三国之前,五月节期的时日年年不同,随干支记日而定在第一个午日。约三国以后,由于干支记日不便推算,就改用数字来代替,于是上巳更定在三月三日,端午更定在五月五日。吴仁杰《两汉刊误补遗》卷九说:“盖以五月如遇午日,为端午;如三月如遇巳日,为上巳耳。近世角黍不用午日,而但用五月五日,然犹谓之端午,如魏晋以来祓禊不用巳日,而但用三月三日,谓之上巳也,二事正相类。”

    日本东京大学教授池田温注意到中国传统节日的特殊现象,那就是有三月三、五月五、七月七、九月九这样月与日重复的节日,他在《中国古代重数节日的形成》一文中阐释了重数节日序列的出现,以及出现的原因和背景。他将有关三月三、五月五、七月开、九月九这四个节日起源的文献记载作了梳理,认为这四个重数节日几乎都出现于东汉末期,而定型于三国时代。他又分析中国历史上由干支记日向序数记日的转变,中国上古习惯使用天干地支组合的六十甲子来记日,这一传统形成于殷商,影响绵延至今。但从战国末期开始,已经开始出现用二日、三日等序数的表示方法。1975年湖北云梦县睡地虎十一号墓出土的秦简《日书》中,已经散见诸如“鼠襄户见之,八月一日二日吉,三日不吉,四日五日吉,六月不吉,七月八日吉”,“入正日七日,入二月四日,入三月二十一日”等等,这样用序数表示的例子。他还注意到居延汉简大量的干支与序数记日并列的事例,注意到汉代流传下来的石刻中也有同样散见序数记日。他的结论是,三国以后,正式的国家文件仍大量使用干支记日,但日常的记日中序数记日已经普及,而重数节日的出现,是以这一变化为背景,是记日从干支走向序数的重要一环。据刘晓峰《论重数节日序列及其阐释系统的形成》转述)

    端午节期的确定,乃受到重数节日序列形成的影响,而端午节俗内容的定型,则整合了五月五日、午月午日以及夏至的三部分内容,并很大程度融入了龙图腾崇拜的原始意义。

    南方仲夏五月多雨,水势泛滥,故而以为是龙生日,范致明《岳阳风土记》就说:“五月十三日谓之龙生日。”故而赛龙舟、投角黍等仪式就在这时举行。而中原仲夏五月酷旱少雨,《月令》就记载夏至要举行雩祭,即祈龙降雨的宗教仪式。雩祭之外,还要举行盛大的迎祭地只仪式,《史记·封禅书》引《周官》说:“夏至日,祭地只,皆用乐舞,而神乃可得而礼也。”中原民族夏雩和夏至日的祈雨、求年、拜龙、舞龙、迎神等活动,与南方民族的龙图腾崇拜,在目的、内涵、程式、功能以及深层结构上具有高度的一致性,因而两者很容易发生交融与耦合。

    端午的节俗活动虽然繁复,如果将它分析一下,大致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禳灾,也就是祛毒除恶、辟邪驱鬼,另一类就是祭祀,由龙图腾的祭祀,转而为具体历史人物的祭祀。

    应该说明的是,祭祀和禳灾本是同一内涵的两种表达方式,以俗传祭祀屈原为例,杨嗣昌《武陵竞渡略》就说:“俗传竞渡禳灾,《风俗通》曰:‘五月五日以五彩系臂,辟兵及鬼,令人不病瘟,亦因屈原。’《荆楚记》曰:‘五月五日并蹋百草,采艾为人悬门户,禳毒气。’又曰:‘屈原以是日死,并将舟楫拯之。’盖两事合为一耳。”因此,赛龙舟既是祭祀的仪式,又是禳灾的仪式,或者说,表面上是祭祀,实质却是禳灾,它们的风俗目标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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