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地方是巴黎西南部的恩京镇,举世闻名的凡尔赛宫就离此不远。环绕在湖泊周围的都是一些风景秀丽的名胜和别墅。
各种颜色的光线从豪华的别墅中射了出来,映在湖面上,形成了一幅绚丽多彩的画卷。然而,眨眼之间,一阵秋风吹过,它们就消失了,没过一会儿又出现在你的眼前,就如同是变魔术一般。
这个地方的秋天是非常短暂的。尽管现在还只是九月下旬,可空气中早已是充满寒意了。一颗流星突然划过了湖面的上空,消失在苍茫的夜色之中。
大盗亚森·罗宾借着月亮发出的微弱亮光摸到了湖边,看到那里停泊着两艘小艇,于是,他小声地呼唤:“喂,有没有人?”
没过多久,小艇中就闪现出一条黑影。
“走吧!我已经听到汽车的声音了,那两个家伙或许马上就要回来了。”
“是的,老板,我们都已经准备就绪了。”
紧接着,两个水手把船桨放到了湖水中。
“好的,现在就出发!”
罗宾从长满青草的湖堤一直爬到了公路之上,一辆没开车灯的大轿车悄无声息地驶到了他的面前,停住了。
两个人快速地从车上跳了下来,他们都身穿大衣,竖着大衣的领子,帽檐压得很低,遮住了脸孔。
罗宾用手电筒照了照,看清楚这两个人正是他的手下布仙利和吉贝尔。这两个人都非常年轻,不过20岁的年纪。布仙利是一个目光锐利、面相凶恶的人,而吉贝尔的面容则要清秀很多,而且和蔼可亲,他接受过良好的教育,因此,每个人都很喜欢他。
如果仅从他的言谈举止来看,他肯定出身在一个良好的家庭,至于为什么会沦落到这步田地,一定有难以言表的苦衷。
这两个人把帽子摘了下来,向罗宾打了个招呼。
“情况如何?”罗宾小声地问道。
“都弄清楚了,那个家伙已经动身去了巴黎,乘坐的是今天7点40分的火车。”
“你们所说的这些都是亲眼所见吗?好吧,现在才刚8点钟。司机,现在就把汽车开走吧,九点半的时候再来接我们,这里可并不适合停车,会引人注意的。”
这句话说完之后,司机把汽车安静地开走了,于是,他们三人先后跳上了停泊在湖中的小艇。
罗宾与吉贝尔共乘一艘小艇,而布仙利则跳上了另外一艘。
“吉贝尔,今天晚上的事情究竟是谁谋划的?是你,还是他?”在黑暗中,罗宾指了指坐在另外一艘小艇上的布仙利,小声地问道。
“也说不清楚到底是谁谋划的,其实,我们俩在半个月之前就已经开始商量这件事情了,经过一番调查之后,我们才决定请老板您来帮忙的。”
“是吗?可是我并不怎么相信他,他最近的行为总是神秘兮兮的,说不准就是他……”说到这里,罗宾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算了,还是别管他了,他不过是一个毛头小伙子罢了,玩不出什么新花样的。”
“不过,你们两个人真的亲眼看到德贝克议员动身去巴黎了吗?”
“老板,你今天怎么如此啰嗦啊,这可不是你往日的风格呀!”吉贝尔笑着说。在罗宾的面前,他一向都是非常随和,又很有教养的,罗宾既好像是他的父亲,也好像是他的兄长,他并不像其他的手下那样在罗宾的面前唯唯诺诺,所以罗宾非常欣赏他。
“那么,德贝克议员到底去巴黎干什么了呢?你知道内情吗?”
“他去那里看歌剧了,所以,在夜里一点之前,他是绝对不会回来的,不过……”
“不过什么?”
“老家伙往往会在看了一半的时候就突然回来,所以我们必须要抓紧时间。”
“一个小时的时间足够了,房子里现在还有其他的人吗?”
“没了,管家和女仆在吃过晚饭之后就已经离开了,还有一个叫作李欧南的男仆也一起动身去巴黎了。”
“你拿到钥匙了吗?”
“只拿到了一把大门的钥匙。”
“别墅在什么地方?”
“你看,就在那儿,离湖岸并不怎么远。”说着,吉贝尔用手指了指湖的右岸。
“在这样的别墅里能有什么值钱的东西呀,你们再三地请求我帮忙,我才特意从巴黎赶过来的,就目前看来,这是一桩没有什么油水的赔本买卖。”
“不,老板,这肯定是一桩大买卖,你过一会儿就会大吃一惊的。”
吉贝尔似乎对此非常在意,急于反驳罗宾的话。
听到这里,罗宾仔细地想了想,觉得有些好笑,心道:“我的这两个手下一定对我有所隐瞒。”
没过多久,两只小艇就划进了一个湖湾。一个堆放货物的破旧棚子搭在湖边的码头上,在星光的照耀下,德贝克议员的别墅显得死气沉沉的,没有一丝生机。
“你看,那有灯光,屋子里面有人。”
“那个呀,那是夜里照明用的煤气灯!你看,它现在不是一动不动了吗?”先上岸的布仙利抢着回答说。
“好吧,你们先在这里等着。”罗宾吩咐了一下水手,接着,他们三个人就一起沿着一条小路爬了上去。他们把围墙的门推开,穿过院子,来到了正门,打开门锁,悄悄地溜了进去,大厅里确实点着一盏煤气灯。
“这就是我们刚才在外面看到的那盏灯。”
“不对,我看到的并不是这一盏,大家要提高警惕,屋子里可能还有人。”
于是,三个人蹑手蹑脚地顺着走廊走了上去,然而,他们刚一推开餐厅的门就听到了一声尖叫,随后,有一个人用力地把门从里面关上了。
“屋子里面果然有人。”
三个人一起把门推开,屋子里面的那个人跑到了餐厅,拼命地想要推开一扇上了锁的窗户,并且大声地喊道:“救命啊!强盗杀人啦!”
那个人叫喊的声音非常大,就好像疯了一般。
“不要喊了,我们不会杀你的。”
罗宾很快地就追上了那个人,一把抓住了他的肩膀。那个人转了过来,手里握着一把手枪。
罗宾的反应相当灵敏,飞快地低下身子。紧接着就听见一声枪响,桌子上的碗碟和瓶子碎了一地。
罗宾立即抓住了那个人的双腿,把他摔倒在地板上,接着说道:“布仙利,你把他给我捆上。”
“没错,他就是李欧南。他没有去看戏,却跑回来吃饭了。”
“我早就想到会发生如此糟糕的事情,你们为什么不事先搞清楚呢?”
“老板,真对不起。”
“不要提了,东西在哪儿?”
“就在楼上。”
德贝克议员家的楼上有着各式各样的艺术珍品,名画、工艺品、美术品数不胜数,连罗宾看到这些东西时也不禁要大吃一惊。
“这个家伙只不过是个议员罢了,怎么会收集了这么多的艺术珍品?从来也没听别人说过他是大富翁啊,这些藏品大概都是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得来的吧。
“这个德贝克真不是个东西,我们把他的东西偷走应该也是对他的一种报应吧。”
过了一会儿,罗宾把那两个水手也叫了进来,指挥他们把楼上的宝贝一一搬走。还不到30分钟的时间,一艘小艇就被装满了。
“你们先把这艘小艇开走吧。”
没过多久,两个水手就把小艇划走了。在看到他们安全地驶出湖湾之后,罗宾才放心地回到了别墅。在他路过饭厅的时候隐隐约约地听到了一阵阵的呻吟声,走进去一看才知道原来是仆人李欧南在那里呻吟。
“再出声就把你的嘴也堵上!”罗宾恶狠狠地说道。
那个仆人仍然躺在那里,没有作任何的回答,罗宾再也没有理他,而是径自走到了楼上。
这个时候,楼下传来一阵断断续续的说话声:“救命啊!谁来救救我,警察,恩京镇……德贝克别墅。快来,快点啊。”
“真是个傻瓜,在这个地方,即使是喊破喉咙也绝对不会有人听到的。”
罗宾几步就跨上了楼梯,来到了二楼,只见布仙利和吉贝尔正在认真地寻找着什么。
“喂,你们在找什么呢?时间不多了,我们还是赶紧离开吧!”
“是的,不过,请允许我们再找一会吧。”
“算了吧,还是别找了。”
两个人有些恋恋不舍地站起身来,然而,他们仍然在用闪闪发亮的眼睛在四下搜寻着。
“不要过于贪心了,那样会交上霉运的。”
听罗宾说出了这句话,两个人只好无精打采地把罗宾挑选出来的东西搬上另外一艘小艇,不过,在他们把东西搬完之后,两个人你瞧瞧我,我瞧瞧你,仍然依依不舍地想要再寻找些什么东西。
“喂,赶快离开!”罗宾在小艇里大声地喊道。
“好的,老板,不过,请求您还是让我们去寻找一次吧,5分钟足矣。”
“是什么东西使你们如此执着?”
“嗯,是一个小小的箱子,里面装有许多价值连城的古代艺术品。”
“原来你们要找的就是这个东西啊,好吧,你们再去找一次,不过,只有10分钟的时间,不要超过这个时间啊!”
两人立刻就向别墅跑去,可是这一去就久久没有回来,就连罗宾也开始担心起来。罗宾心想:“怎么去了这么久还没有回来?刚来到这里的时候,我就觉得他们两人的行为非常古怪,都在互相猜疑对方,好趁对方不注意的时候能够多捞一点便宜。看起来,他们所要找的东西一定是十分珍贵的。”
罗宾离开小艇,爬上了岸。忽然觉得有不对劲的对方,他侧耳倾听,这个时候,从恩京镇的方向隐隐约约地传来了汽车的声音。
“这下糟了,可能是警察来了。”
罗宾马上跑到了别墅的大门口,站在那里向大街上望去。这时,“砰”的一声,屋子里传来一声枪响,他立刻跑到屋子里面去察看,只见布仙利和吉贝尔两人正在餐厅里大打出手。
“你们究竟在做什么?”
此时,吉贝尔已经把布仙利压在了身下,然后,撕开他的衣服,拿出一样东西放在了自己的口袋里。
而布仙利则昏了过去,鲜血从他肩头慢慢地流了出来,连地板也被染红了。
“你怎么能开枪将他打伤呢?”
“不是我干的,是那个仆人李欧南开的枪。”
“你蒙不了我的,他被绑了起来,怎么可能会开枪呢?”
“他早就挣脱绳索跑开了,我们刚一进来,他就冷不防地开了一枪。”吉贝尔一边喘着粗气一边说道。罗宾仔细地观察了一番,发现他的嘴角上也淌着血。
“为什么会这样?那个仆人挣脱了绳索?难不成他现在已经溜之大吉了?”说着,罗宾跑到了隔壁的房间,这间屋子里的情景使他惊诧万分,只见仆人李欧南的脖子上插着一把短剑,显然已经死去很长时间了。
“他是你杀的吗?”罗宾怒气冲冲地问道。
“不是,是布仙利杀的。因为他先中了一枪,所以一怒之下就一剑刺杀了那个仆人。”
“胡闹,简直就是胡闹!你们为什么要杀人?我是从来不杀人的,我不是也经常告诫你们不要杀人吗?你为什么不制止他啊?”
“老板,当时真的来不及了。”
这个时候,远处汽车的声音已经越来越近了,罗宾清楚地知道不能再耽搁下去了。
“咦?你听……这个声音真奇怪。”吉贝尔说道。
“什么声音?”罗宾侧耳倾听,果然听到了一种非常奇怪的声音。
这个声音既低沉又沙哑,说不清楚是什么东西发出来的,就如同是从遥远的地狱传来的一般。
尽管罗宾艺高人胆大,可乍一听到这种声音也不禁出了一身冷汗,连汗毛都竖了起来。他蹲在地上,仔细地辨别声音传来的方向,好像是从死去多时的李欧南那里传来的。
眼前的情况使得罗宾感到大惑不解,他把手电筒交给吉贝尔,让他拿着往李欧南的身上照去,自己则走到了尸体的旁边,毋庸置疑,声音的确是从这里传出来的。可是他早已死去多时了。
“死人怎么能够发出声音呢?”吉贝尔被吓得脸色发青,一不小心,连手电筒也掉在了地上。
罗宾认真地观察了尸体许久,突然哈哈大笑,把尸体翻了个身。
“嘿嘿,差点被这个东西给骗了过去,你看!”
原来尸体的下面藏着一部电话机,里面传来了这样的声音:“喂,喂……可以听得到吗?你受伤了吗?说话啊,喂,你还在吗?这里是警察局,我们已经派人去现场了,很快就到,喂,喂……”
从电话里传来的声音被尸体挡住了,所以听起来才会是那么的诡异,现在终于水落石出了,也就没有什么可怕的了。
尽管这个声音并不那么可怕了,然而情况却越来越紧急了,因为警察很快就要到了。
虽然李欧南的手脚都被捆绑上了,可他的嘴并没有被堵上,所以,他把桌子上的电话拱到了地上,把电话机藏在身下向警察局报了案。
“这就难怪这个家伙刚才为什么会一边哭一边叽里咕噜地讲话了,原来是在打电话啊,没有注意到这一点真是我们的失误。”
“快一点,吉贝尔,赶紧带着布仙利离开这里,我们走!”
就在这两个人刚要离开的时候,只听得外面的大铁门“哗啷”一声,接着,院子里传来了嘈杂的脚步声。
“不好,是警察来了!”
罗宾急忙跑到了门口,从里面把大门锁上了。
震耳欲聋的砸门声随即想起,整栋别墅都被警察包围了。
“喂,吉贝尔,我有办法从这里脱身,可是你们两个就很有可能会被警察抓住了。”
“什么?”
“不用担心,在我逃出去之后,我一定会想方设法营救你们的,不然的话,我们三个就一起完蛋了,好了,现在也只能这样了。”
在罗宾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先是帮助吉贝尔把布仙利抬到了客厅,然后又从他的身上抹了一把血涂在自己的脸上,最后说道:“看来我得表演一出好戏了,否则的话,我们三个今天就都要挂了。”
说完之后,他先是把吉贝尔按倒在地上,然后自己骑到了吉贝尔的身上,连续开了三枪,把窗户上的玻璃打得支离破碎。
警察在听到枪声之后急忙跑到窗户前向里面望,罗宾刚一看见警察就大声地喊道:“我在这里,快来救救我啊,我已经把这个恶棍抓住了,你们快点进来啊!”
警察们在听到呼救声之后七手八脚地击碎了窗户上的玻璃,想要从那里爬进来。
“喂,伙计,你在被他们抓走之后千万不能招供,我会来救你的,一定要等着我;还有,我刚才看见你从布仙利的手中抢到了一样东西,那是什么东西?把它交给我。”
听老板这样说,吉贝尔只好从口袋里掏出来一个小东西交给了他。
“老板,这个东西非常重要,你一定要把它保存好啊!”
“我明白,我一定会替你把它保管好的,瞧,警察来了。”
这时,三个警察跳了进来,罗宾把那个东西抓在手里,还没来得及看清楚究竟是什么东西就伸出手故意掐住了吉贝尔的喉咙,并大声地喊道:“警察,快把他抓住……”他装作上气不接下气的样子说道。
没过多久,吉贝尔和刚刚清醒过来的布仙利就被警察五花大绑,罗宾抖了抖身上的灰尘,对警察们说道:“谢谢你们救了我的命!我差点就死在这个家伙的手上。”
“您太客气了,这是我们应该做的,我们还要感谢您替我们抓到了犯人呢,您看起来好像受伤了。”
“哦,并无大碍,这算不了什么。”
“你究竟是谁?”其中的一个警察诧异地问道。
“我是德贝克议员的朋友。今天晚上8点的时候,我来这里看望他,他的仆人告诉我他今天去巴黎了,我们正在说话的时候,突然闯进来两个强盗,我们拼死抵抗,可不幸的是李欧南却中剑身亡了。”
“哦,入室抢劫和行凶……”
“是的,仆人的尸体就在隔壁的那个房间,在交手之前,我就给警察局打了电话。”
“我们正是接到了您的电话才赶来的。”
当看到一身贵族打扮、绅士派头十足的罗宾说出这番理由充分的话时,警察们没有丝毫的怀疑,立刻把他带到了客厅去休息,然后封锁现场,寻找证据。
“议员的别墅里发生了凶杀案,我们必须要尽快通知房子的主人,然而,到底是谁杀害了仆人,只有议员的朋友,也就是刚才那位受伤的绅士才知道,因此,应该把他请来录一下口供。”
听队长这么一说,他的属下立刻去请罗宾了,不一会儿,这位属下就垂头丧气地回来了,向队长报告说:“那位绅士不在房间里。”
“还不赶紧去找!”
另外一位警官说:“我刚才看到那位绅士一个人叼着香烟朝湖边走去了。”
队长听完这句话之后立刻带人去湖边寻找。
“那位绅士去湖边的码头了,他匆匆地跳上一只小船就划走了。”侦查回来的人报告说。
队长想了又想,突然从椅子上跳了起来,高声喊道:“你说什么?这个人有很大的嫌疑,一定要把他抓回来!”
说完之后,他又瞧了瞧吉贝尔和布仙利,恶狠狠地对他们说道:“你们两个只不过是小角色罢了,跑了的那个才是主犯。”
队长立刻留下了几个警员看管嫌疑犯,自己则带着两个警察跑到了码头上。队长定睛观瞧,只见小船正飞快地朝对岸驶去,离湖岸只有100多英尺的距离了。
罗宾在小船上一边划着桨,一边挥舞着自己的帽子,好像是开玩笑一样,嘴里还哼着歌:
我是一棵无根的水草
随波逐流
罗宾现在得意扬扬,警察们则弄得灰头土脸。队长抑制不住内心的狂怒,大声地喊道:“开枪!”
“砰、砰”的枪声立刻在耳边响起,子弹“嗖、嗖”地从罗宾的头上飞过。
队长连忙带着两个警员上了另外一艘小船,拼命地向前追赶。
看到警察来势汹汹地追来,罗宾只好更加奋力地划桨。月亮在云层中穿行,警察们依靠着月光追捕罗宾,两只小船在波光粼粼的湖面上展开了一场疯狂的竞赛。
罗宾划着小船,飞快地朝河的右岸前进,他想要从那里弃船登岸。
“不能让他上岸,那样的话我们就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了,一定要在水里抓住他。”
听到队长下了命令,两个警员划得更用力了,没过多一会儿的时间,两船的距离就越来越近。
“快,再加把劲,马上就要追上了!”队长又一次地催促道。
警察驾驶的小船飞速前进,在湖面上激起了无数水花。
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罗宾的小船突然一动不动了,在湖面上任意荡漾。
“这下好了,那家伙终于精疲力竭了。”队长说道。
两个警员驾船凑了上来,给了罗宾的小船一次沉重的撞击。
小船剧烈地晃动着,低头坐在船头的罗宾也差一点掉入水中。
队长把手枪拔了出来,大声地喊道:“不许动,举起手来!”
可罗宾却纹丝不动,队长小心翼翼地来到近前,举起手电筒一照,不由得大吃一惊。原来罗宾早已踪迹皆无,低头坐在船头的是一尊偷来的女神像,戴着罗宾的帽子,披着罗宾的外衣,在黑夜中看起来很像一个老人,而真正的罗宾早已潜水溜之大吉了。
此时此刻,警官们在这只小船上发现了一张名片,上面写道:
亚森·罗宾
“原来逃走的那个人就是大名鼎鼎的怪盗亚森·罗宾啊!
“我们被他耍得团团转,可当时竟然毫不知觉。”想到这,队长被气得浑身发抖。
我们再反过来说说罗宾,他从小就水性极佳,是一个游泳天才。
他趁着一团漆黑摸下了水,一口气游出了很长的距离,一直潜藏在水下,直到警察们乘着小船离开,他才悄悄地浮了上来。
这个时候,湖面上已经很黑了,伸手不见五指,天空中星光暗淡,一层浓浓的大雾笼罩了整个湖泊,稍微远一点的地方就什么也看不清楚了。
罗宾悄悄地溜上了岸,司机和两个水手还在公路上等他呢,车子里装满了偷来的那些珍宝。罗宾快速地上了汽车,吩咐司机赶紧开车。
汽车在夜色之中向前疾驰,最后停在了巴黎郊外的伊努街上,就在布伦森林公园的北面。罗宾在这里设有一个秘密的仓库,在把所有的宝贝都搬进去之后,罗宾换了一套干净的新衣服,然后和属下告别,匆匆地跳上了一辆去往巴黎的出租车。
到了巴黎之后,出租车从凯旋门附近的星星广场驶向了香榭丽舍大街,罗宾来到了他设在这里的一个秘密据点。
这套房子是他用化名租来的,除了吉贝尔之外没有任何人知道。
“这下总算安全了,不过那两个家伙实在是太可怜了,如果不去救他们的话,他们两个人一定会被以杀人罪处以死刑的。”罗宾坐在沙发上,自言自语。与此同时,他在无意中把手伸到了口袋之中,把吉贝尔在被捕前交给他的那个小东西拿了出来。
在把湿衣服换下来的时候,他把这个小东西装在了新衣服的口袋里。然而,如果不是碰巧摸了口袋的话,他会把这个东西忘得一干二净。
“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呢?”
罗宾仔细地端详着,原来是一个极为普通的水晶瓶塞,跟一般家庭用的瓶塞没有任何的区别。这个东西在餐桌上再普通不过了,甚至在演说会的讲台上也随处可见。
假如非要说它有什么与众不同的话,那就是它的圆顶经过了一番雕琢,被磨成了钻石的形状,顶端被涂上了一片金黄色,这是它唯一特别的地方,然而,这也不能算是什么了不起的地方啊!
“哼,这个东西毫无价值。”说着,罗宾随手把它扔到了桌上。
“哦,不对。为了这个东西,那两个家伙不惜大打出手,所以,这个东西肯定有它的不寻常之处,那么,就让我来检查一番吧。”
于是,罗宾立即动手检查了起来,他先是在灯光下照了很久,然后又称了称它的重量,可是仍旧一无所获。
“哎,还是算了吧。”罗宾把它放到了壁炉上面的台子上,接着就去卧室睡觉了。他忙碌了整个晚上,现在疲倦袭来,他真的需要好好地休息一番。
第二天早晨,罗宾一觉醒来,他把窗户打开,呼吸着窗外新鲜的空气,顿时感觉到精神一振,倦怠全无。这个时候,他猛然间一抬头,突然发现昨天晚上放在壁炉台子上的水晶瓶塞不见了。
罗宾仔细地检查了一下门窗,发现门窗都是完好无损的,没有任何受损的痕迹。
然而,瓶塞却不见了,这真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到底是谁偷走的呢?
“太奇怪了,为什么会这样呢?先是我的两个手下为了它打得头破血流,接着,它又在我的私宅里离奇失踪。由此可见,这个小东西一定蕴藏着一个绝大的秘密。然而,究竟是谁把它偷走的呢?我这个地方除了吉贝尔以外没有任何人知道,但是,很显然,还有人知道这个秘密的所在。昨天夜里,有一个人偷偷地溜了进来,把瓶塞偷走了。可究竟是谁干的呢?绝对不会是吉贝尔,他现在还被关在看守所呢,天哪,情况实在是太复杂了!”
罗宾绞尽脑汁、冥思苦想,可是仍然没有任何的头绪。
“不过,既然这个东西是从德贝克议员那里偷来的,那么,我想他一定知道其中的秘密。我应该到他的身边搜寻一番,说不定还有意外的收获呢。对了,我想起来了,那个家伙是一个十足的坏蛋,昨天夜里偷走瓶塞的人会不会就是他呢?不错,我应该去他那里调查一番,没准可以找到什么线索呢。”
罗宾目不转睛地凝视着墙壁,心想:“吉贝尔和布仙利这两个家伙肯定会遭到审判,然而,在他们判刑之前还有一段时间,也就是说我现在可以先不去管他们,而是先把瓶塞的秘密找出来。另外,既然这个地方已经被其他人发现了,它也就毫无安全性可言了,所以,我应该尽快搬走,否则的话,一定会惹祸上身的。”
罗宾随即把家搬到了凯旋门附近的一条大街上,在那里住了下来。他的假身份是一个靠退休金生活的公务员,每天出入于上流社会,一根高贵的白银手杖从不离手,每天都出去散步,而且,在散步的同时也偷偷地监视德贝克议员的别墅。
自从湖边别墅的命案发生之后,德贝克议员就离开了这里,一直住在巴黎。他的住所在雨果大街,那里与罗宾的秘密住所相隔不远,离公园的距离也很近。
罗宾每天都在公园的长椅上假装瞌睡,其实是在暗中监视德贝克议员家的一举一动。
罗宾心想:“为什么吉贝尔和布仙利这两个家伙知道德贝克的家中有那个小瓶塞呢?另一方面,德贝克为什么会把这个如此重要的东西放在餐厅的壁炉之上呢?难道是为了掩人耳目吗?”
尽管罗宾一直在苦苦地思索着,可他的眼睛却始终也没有离开过德贝克的豪宅。他发现有两个工人模样的人始终徘徊在议员家附近。德贝克刚一出门,那两个人就会立刻跟上去;而德贝克一回来,他们立时就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当夜幕降临的时候,街上的路灯完全被点亮起来,这时,你就会发现,那两个家伙又不知去向了。
“我想那两个人肯定是警察,连警察也在监视着他,由此可见,这个德贝克真不是什么好东西啊!”
到了第四天的傍晚,除了那两个人之外又额外来了六个人。这些人趁着夜色在公园的树荫下悄悄地商量着什么,罗宾慢慢地接近他们,发现其中的一个家伙正是贝拉斯。
这个叫贝拉斯的人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运动员,同时还是一个杰出的探险家。后来,他又当上了律师,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竟然同总统攀上了关系,成为了警察总监的秘书长。如果从他的个人经历来看,这个家伙的身份十分可疑。
“是的,我想起来了,这个人曾经在两年前要求同德贝克议员决斗,可是被德贝克拒绝了。后来,总统委派了他警察总监秘书长的职务,这里面肯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从此以后,罗宾每天都到议员家附近去侦查,有一天,他看见德贝克刚刚离开之后就有两个人立刻跟了上去,紧接着,贝拉斯等六个人到议员家的大门口按响了门铃,在和看门的女仆嘀咕了一阵之后就一起走了进去。
这个时候,别墅的大门还没有关上,罗宾也就跟着走了进去,他用一种仿佛别人在等他的口气问那个女仆:“那些先生都进去了吗?”
“进去了,现在都在书房里。”
罗宾悄悄地走进餐厅,利用窗帘的缝隙向里面望去,可以把贝拉斯和其他五个人看得很清楚。只见贝拉斯用万能钥匙打开了办公桌上的每一个抽屉,拿出里面的文件逐一翻阅。而他的手下则把一摞一摞的书从书架上搬下来,一页一页地翻看着,最后甚至连书皮也撕开了,看封皮里是否藏着东西。
“看起来,他们是在找一份秘密文件啊。”罗宾躲在暗处,心里想道。
“什么也没找到,你们这帮蠢货!”贝拉斯怒气冲冲地说。可是他还不死心,又抓起了放在柜子上面的四瓶酒,把瓶塞一一拔下来,一边用手电筒照着,一边仔细地查看。
“原来他们的目标也是那个瓶塞啊!”罗宾心想。
这时,只听贝拉斯问他的一个属下:“你们来过这里多少次了?”
“六次了。”
“整个屋子都彻彻底底地搜查过了吗?”
“是的,全都搜查过了。”
“没有发现任何东西?除了刚才的那个女仆之外,他家还有没有其他的仆人?”
“只有她一个,不过,议员正想再雇一个呢。德贝克平时很少回家吃饭,而且家里平常也没有什么事情。”
“这个女仆可信吗?她会不会把我们的事情全都说出去呢?”
“放心吧,她是我们最值得信赖的内线,而且,她对我们非常有好感,对她的主人则深恶痛绝,你看,她现在不是站在门外正替我们把风吗?”
“好的,你们再去别的地方仔细地找一找。”
就这样,他们又足足搜索了一个小时的时间,后来,原本尾随着德贝克的那两个人一阵风似的跑了进来,上气不接下气地说道:“德贝克就要回来了。”
“他是乘坐出租车吗?”
“不,是步行。”
“那我们还来得及,现在,把所有的东西都放回原处,不要让他看出任何的破绽。记住,千万不要把东西放错了位置,那个家伙可是老奸巨猾啊,所以,我们不能有一丝一毫的马虎。”
没过多久,这些人就全部撤离了别墅,然而,他们的突然离去却使罗宾陷入到了进退两难的境地。
“我是应该现在就撤走呢,还是留下来再待一会儿,好看看那个德贝克的真实面目呢?”
最终,罗宾选择一声不响地躲进了餐厅里,准备一有情况就利用玻璃门后面的窗帘来作掩护。
外面传来了开门声,有个人走进了书房,打开了电灯。
可以断定这个人就是德贝克,罗宾偷偷地看了看他的脸孔,这是罗宾第一次见到这个家伙,然而,他就已经深深地感觉到这是一个非常难缠的角色。
他的身体不仅十分强壮,而且还非常结实,很像一个拳击手的身材,宽宽的肩膀,长着一张肥肥胖胖的大脸,脑袋上没有什么头发,一副花白的胡须,好像有一些近视,戴着一副极为普通的眼镜,下巴又长又方,看起来有些像猩猩;双手也很粗大,两条腿略微有一些弯曲,走路的时候习惯弓着身子,这样一来就更像猩猩了。
他环视了一下书房,狡猾地笑了出来,露出两颗尖尖的虎牙。
“哼,又有人来过了。”他用沙哑的嗓音说道,接着,他按响电铃,把女仆叫了过来。
“那些人是不是刚才又来过了?”
“没来过,主人。”
“你最好说实话,否则的话,休怪我不客气。”
女仆立时被吓得脸色发青了,她颤抖着说道:“是,是的……”
“一共来了几个人?”
“九个。先来的有六个,然后又来了一个,在您快要回来的时候又来了两个。”
“哦,真的是九个吗?”
德贝克轻轻地哼了一声,抓起一支笔来,在白纸上胡乱地写着什么,接着,他冷冷地说道:“我回来的时候是亲眼看着那些人出去的,一共有八个人,这说明什么?说明还有一个人躲在这里一直没走!呵呵,朋友,你还是自己出来吧!”
在说完这句话之后,他就朝着罗宾藏身的餐厅走去。罗宾急忙闪身躲到了窗帘的后面。德贝克走了过去,在窗帘上轻轻地敲了几下,然后说道:“朋友,里面的滋味不好受吧?我想你还是赶快出来吧,否则的话,只要我一开枪你就没命了。”
德贝克在说完这句话之后,把窗帘用力地一拉,罗宾现出了身形。
“先生,晚上好,辛苦你了!”德贝克一边说着,一边笑个不停。罗宾气得满脸通红,有一种受到了愚弄的感觉。对于罗宾来说,这是人生中的奇耻大辱,从来都是他拆穿别人的西洋景,什么时候轮到别人来拿他寻开心?
德贝克看着罗宾,接着说道:“哦,原来是你啊,你不就是经常在公园里的那个绅士吗?在警察局里居然有像您这样热心工作、忠于职守的人,这真使我感到惊讶啊!还有,你的化装术也到了炉火纯青的地步,如果你继续努力下去,我相信你迟早有一天会有所成就的。那位叫贝拉斯的老兄真是不简单啊,呵呵,我要写一封信给他,正好麻烦你捎给他。”
他就在罗宾的面前一气呵成地写完了这封信,信的内容如下:
贝拉斯秘书长:
不幸的是,你这次又失败了,如果你再努力一下,我相信那个东西很快就会到你手上的。不过,趁我不在家的时候买通了我的女仆,还偷偷地潜入我的房间搜查,这实在不符合您绅士的身份啊!所以,我真心地希望类似的事情下次不要再发生了。
德贝克
“那么,现在就把这封信交给你吧,喂,仆人,把这位‘老人家’送回家去吧,你看他老眼昏花的,一定要把他送到家门口我才能放心,可千万不要让他摔倒了啊。好了,那就再见吧!”
说完这句话之后,德贝克又是一阵大笑,把罗宾笑得无地自容,恨不得冲上前去狠狠地揍他一顿,不过,罗宾还是压住了心中的怒火,从房门退了出去。
很快,罗宾又找到了另外一个藏身之处,这所房子在凯旋门下面的贝朗街。这次,罗宾是以梅森·布朗的名字租下了这所房子。
“上次可真是太丢人了,幸亏那个人不知道我就是罗宾,他把我当成了一个警察,不过,这个德贝克究竟是何方神圣呢?”想到这里,罗宾立刻命令自己所经营的侦探事务所里的一个手下去调查德贝克的出身。结果很快就出来了:德贝克,五届国会议员,不属于任何的政党,政见未知,他在每次选举的时候都花费大量的金钱,所以每次都能够以高票当选。在平日里,他除了以巴黎为中心进行活动之外,还在恩京镇和尼斯海岸各有一幢别墅,生活上奢华无比,不过,他却没有任何的固定收入。所以,没有人知道他那庞大的选举经费究竟是从何而来。政界的很多高官、议员和社会名流都非常拥护他,因为他财力雄厚,在政府中影响颇大。
“这个恶棍,即便是你的势力再大上十倍,我也要和你一决高下。”罗宾清楚地知道自己这次遇到了一个劲敌,然而,他却没有丝毫的畏惧,而是更加斗志高昂地投入到了这场战斗之中。
这个德贝克是一个十足的恶魔,关于他的斑斑劣迹,大家以后自然会知道。或许你们都听说过吸血鬼的故事,他们白天躺在棺材里,晚上出来吸人的鲜血;这个德贝克就是一个吸血鬼,他靠着吸取富翁、名人、贵族、名媛和贵妇等社会名流的血来维持自己的生命。不过,罗宾在这个时候并不知道此事,他原本与这个议员远日无怨近日无仇,然而,他器重的手下却因为到德贝克家里偷了一个水晶瓶塞而深陷囹圄,所以,罗宾也被牵连了进来。而且,吉贝尔放在他这里的水晶瓶塞又被另外一个神秘人物偷走了,因此,为了能够找到水晶瓶塞,与德贝克的一战是无法避免的。
有一天,罗宾从外面回到了家中,他的仆人叶希尔走过来对他说道:“有位客人已经等您很久了,差不多有一个小时了。”
“客人?什么客人?男的还是女的?应该没有人知道这个地方啊!”
“是个女的,脸上蒙着面纱,看不清长相,但是,我猜想她肯定长得十分迷人。她穿着一件黑色的上衣,看样子就像是商店的女店员或者女服务员。”
“你可以确定她是来找我的吗?”
“当然可以啦。她说要找梅森·布朗先生。”
“梅森·布朗”这个化名是罗宾搬到这里之后才使用的,所以,很少有人知道这个名字。
“这就奇怪了,她没说因为什么来找我吗?”罗宾小心翼翼地问道。
“她说是为了在恩京别墅发生的事情。”
“哦,她怎么会知道这件事情与我有关?那么,她现在在哪里?”
“就在会客室里。”
罗宾随即打开了会客室的大门,可是连个人影都没有。
“这里哪有什么人啊?你倒是说啊,人在哪儿呢?”罗宾责问道,看得出来,他有些生气了。
“这就奇怪了,她刚才还在长椅上坐着呢。”叶希尔回答说。
“你刚才在哪儿?”
“我刚才就在大门口啊,我发誓一步也没有离开过。但是,我真的没有看到那个女人从这个房间走出来啊!这就奇怪了,她究竟是从什么地方溜出去的呢?”
“还不是从这儿嘛。”说着,罗宾用手指了指窗户,接着说道:“你瞧,窗户被打开了,而且,窗外的泥土上还有女人的皮鞋印呢。”
罗宾又在房间里仔细地搜索了一遍,可什么也没有发现,而且房间里的任何东西都完好无缺,那么,这个女人究竟来干什么了呢?
“叶希尔,还有没有其他可疑的事情?当我不在家的时候,你有没有接到信件或者电话什么的?”
“有,是吉贝尔寄来的一封信,我记得我把它放在卧室壁炉的台子上了。”
“可是它不在这里啊!”罗宾大声地叫道。
“不可能的,我真的把信放在那里了啊!”
罗宾感觉到了事情的严重性,他的脸色也变得越来越难看,他把自己的新地址和新化名以及探监的时间全部告诉了吉贝尔,所以吉贝尔才会把信寄到这里。然而,吉贝尔在看守所那个危险的地方冒险写信给他,肯定有十万火急的事情,可信现在却不翼而飞了,究竟是谁偷走的呢?
“一定是刚才那个鬼鬼祟祟的女人!”
可是,她为什么要把这封信偷走呢?会客室与卧室之间的门一直都是紧锁着的,而且锁已经生锈很久了,还有,卧室的门平常也是锁着的,罗宾刚才进来的时候也是用了钥匙才把门打开的。
“可那个女人却从会客室溜到了卧室,还把卧室里的信偷走了,然后又破窗而出,那么,她究竟是如何做到这些的呢?”想到这里,罗宾走到了中间那扇门的前面,用手敲了敲,又用力推了推,不由得大吃一惊。那扇门原来是由六块木板拼凑而成的,中间的那一块稍微一碰就前后摇摆起来,罗宾使劲向后一推,只见那块木板整个掉了下来。
“这里在什么时候变成了这样?究竟是谁搞的阴谋?在我刚刚搬进来的时候,我还真没有注意到这一点,不知道还有没有其他的可疑之处?”
罗宾又用力推了推其他几块木板,发现只有这一块是活动的,其他的都钉得非常结实。
“如此之小的一个洞,即便是身材再娇小的女人也挤不进去,除非是一只猴子,或者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孩子。”
罗宾静静地沉思着,想了好久,突然,他跳了起来,对叶希尔说道:“我要出去一下。”说着,他以最快的速度冲出门去,伸手拦了一辆出租车,不一会儿,罗宾就来到了他原来丢失瓶塞的那个住所。
这个地方直到现在还没有出租出去,仍然空着,于是,罗宾从后门溜了进去,悄悄地上了楼,推了推房间的门,一块木板应手而落。罗宾猜得不错,这扇房门上也有一块活动的木板。所以,那天夜里偷走瓶塞的小偷也肯定是从门上的小洞出去的,可是,谁又能从这么小的一个洞中出去呢?
对于这一点,就连聪明绝顶的亚森·罗宾也想不通,这个疑团困扰了他好久。到底是谁做的这件事情呢?那个人为什么要把瓶塞和信偷走呢?真是让人捉摸不透。
看来,事情并不像罗宾想象的那样简单,这些事情之间一定有某种关联,分明是有人在同他作对,而且用各种防不胜防的手段打乱了他的计划。可是他连对手是谁还不清楚,也就无从防范,要知道,在罗宾的冒险生涯中,这样的困难还是头一遭呢。
很久之后,罗宾才清楚,原来这件事情与一对母子有关。而这母子二人正是一直深受“吸血鬼”德贝克折磨的受害者。
几天之后,那个无恶不作的议员德贝克的家中新来了一个身体健康并且十分漂亮的女仆人。德贝克的疑心是非常重的,于是,他打电话给她的前任雇主参议员苏尔伯男爵,打听这个女仆是否值得信任,而男爵的管家则回答说:“她身世清白,人也非常老实,在我们这儿干了七年了,放心吧,绝对没有问题。”
德贝克得到的结果使他十分满意,他悬着的一颗心终于可以放下来了。
然而,这个漂亮迷人的女仆正是亚森·罗宾安插在这里的间谍。每天深夜的时候,她都从厨房的后门偷偷溜出去与罗宾接头。
“你完全不用害怕,纵使德贝克再狡猾一千倍,他也绝对不会想到你是我安插进去的。”
“可是他曾经把电话打到一个什么男爵家去询问我的情况啊,我从来都没有在那里做过事啊!”
“这点你尽管放心,男爵的管家是我们的人,所以,他早已给了德贝克一个满意的答复,也就是说,德贝克一定会对你深信不疑的。”
“我知道了,但是,你需要我做些什么呢?”
“我会一点儿一点儿地把具体任务告诉你,不过,你现在需要做的事情就是赶快躲到仆人的卧室去,同时,你还要替我打探出德贝克生活中的秘密,好让我揭穿他的丑恶嘴脸,好了,这就是你现在需要做的事情。”
“交给我吧。”
“此外,他是一个人面兽心的恶魔,你一定要小心,我一定要把他的罪恶公之于众,让他在上流社会身败名裂。还有,他曾经掌握着一个水晶瓶塞,那里面藏着一个绝大的秘密,吉贝尔就是为了那个东西被捕入狱的,可能过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处以死刑了。”
“你说什么?吉贝尔会被处以死刑?”这个女人的脸色立时变得惨白起来。
“不过,请你放心,吉贝尔是一个好孩子,我一定会设法营救他出狱的。但是,我们必须要把那个水晶瓶塞拿到手,只有把它拿到手,吉贝尔才能化险为夷。因为真正的杀人凶手是布仙利。”
“哦,原来是这样啊。”这个美丽的女仆点了点头,她在内心里已经爱上了吉贝尔,所以,为了让自己的心上人脱离险境,她愿意尽全力地去帮助罗宾。
从此之后,罗宾经常躲在厨房中,每当德贝克出门的时候,他就到各个房间里去搜索。而女仆也借着打扫房间的机会帮罗宾寻找那个水晶瓶塞。
他们寻找了很长的时间,可仍然一无所获。这个时候,罗宾想起来德贝克写给贝拉斯的那封信中的一句话——“此物就在你的眼前”。因此,罗宾转而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了眼前的一些东西,比如说桌子上的玻璃壶等。
然而,这样又找了很长时间,可那个水晶瓶塞仍然不见踪影。于是,罗宾又改变了策略,桌腿、地板、墙缝、时钟,对于任何一个存在可能性的地方,罗宾都没有放过,当然,秘密文件一类的东西也没有找到。
有一天,女仆买完东西回来,面色惨白地把一封信交给了罗宾。
“这是什么信?是谁拿给你的?”
“在我买东西的时候,有一个匪气十足的小伙子偷偷地把这封信放在了我的篮子里,还说要我把它交给躲在我卧室里的老板。”
“哦,这些人又是谁呢?”罗宾拆开了信件,只见上面写道:
罗宾:
我劝你还是别再白费力气了。你现在的处境非常危险,趁早放手吧!
看完信之后,罗宾一句话也没有说,而是翻来覆去地看着那封信,信上的字迹十分陌生,罗宾心想:“一定是哪个心怀恶意的家伙来警告我了,看起来,还有其他人掺和在这件事情中,我可要小心了。”
罗宾一整天都待在仆人的房间里,详细地思考整件事情的过程,他寻思:“这个案子真离奇古怪啊!竟然有这么多人来争抢这个小小的水晶瓶塞!先是有布仙利和吉贝尔,然后有贝拉斯,当然,还有那个神秘的女访客,就连我现在也卷入其中无法抽身了。而那个女访客又是何方神圣呢?或许就是她送来的这封信吧。”
罗宾苦思冥想了整整一夜。天刚放亮的时候,刚想入睡,这时,他隐隐约约地听到了关门的声音,罗宾立刻机警地从床上跳了下来,从三楼向下看去,只见德贝克悄悄地从大门走了出去,不一会儿就带着一个蒙面人走了进来。
罗宾猜想这个人究竟是谁,他悄悄地走到走廊里,顺着后窗扔下了早已准备好的软梯,小心翼翼地爬到书房的窗口,偷偷地向里面窥探。
“原来是个女人!”这可真是令罗宾惊讶万分的一个景象,原来德贝克从外面带进来的那个人是女扮男装的妙龄女郎,只见她高高的个子,一身黑衣,虽然穿着非常朴素,可朴素之中却透出一股高贵的气质,只是气色不怎么好,显得苍白无力。
“啊,我好像在哪个地方见过这个女人呀,到底是在哪里呢?她的眼睛是那样的熟悉,还有她的嘴巴……”罗宾目不转睛地盯着这个女人,可就是想不起来究竟在哪里见过她。
只见她挺直了腰身,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德贝克正在滔滔不绝地发表着他的言论,可这个女郎的脸上却显现出一种不屑一顾的神情。
尽管罗宾一直在全神贯注地倾听着,可中间毕竟隔着一道玻璃,所以,他几乎什么也没有听清。德贝克看起来非常不高兴,甚至到后来还发了脾气,他一屁股坐到了椅子上,背对着那个女人,用手指了指书桌上的一份文件,言辞十分激烈,就如同是在恐吓她一样。
而那个女郎则始终保持沉默,在她身后的书桌上就摆放着一个玻璃瓶子,这时,她趁着德贝克没注意的时候,悄悄地靠了过去,把那个瓶塞拿到了手里。
罗宾居高临下,刚好把这个过程看得一清二楚,这个瓶塞与罗宾丢失的那个一模一样,女郎强作镇定地看了看这个瓶塞,突然,她的脸上露出了一副失望的神情,看完之后,她又把瓶塞放了回去。
“原来这个女人也在找那个瓶塞啊,不过,她刚才拿到手的那个肯定是假货,看来与瓶塞有关的情况越来越复杂了。”
罗宾一直一动不动地趴在软梯上,密切地注视着屋子里的情况,只见那个女郎满脸悲愤,紧咬牙关,狠狠地瞪着德贝克,惨白的脸庞也因愤怒而泛起了一圈红晕。
这时,罗宾看到这个女郎的一双纤手正在慢慢地移动,神不知鬼不觉地摸出了一把短剑,这把短剑在灯光下泛着银光,活像一条跳动的毒蛇。女郎的手哆哆嗦嗦地抓住了剑柄,而德贝克此时正在专心致志地看文件,低声念叨着什么,对眼前的危险毫不知觉。
女郎的神情变得越来越凶狠和可怕,她的眼睛里充满了仇恨,剑眉倒竖,面色铁青,突然,她举起了手中的短剑,向德贝克狠狠地刺去,然而,这个女人的剑法却并不怎么高明,短剑带着一丝寒光从德贝克的肩头擦了过去。
德贝克急忙转过身子,一把抓住了女郎的手腕,奋力将短剑打掉在地,然后一把将那个女郎推到了椅子上,女郎摇摇晃晃地倒了下去,双手捂脸,痛哭起来。
然而,令人惊奇的是,德贝克连一句责怪的话都没说,似乎对她的做法丝毫不感到奇怪,又好像是十分平常和自然的事情。
德贝克满脸笑容地凑了过去,在女郎的耳边低声说了几句话,可女郎却一直在摇头拒绝,最后,她抬起了满面泪痕的脸,愤怒地瞪视着德贝克。
之后,德贝克终于不再说话,而是取来女郎的大衣,亲手为她披上。临出门之前,女郎还狠狠地瞪了德贝克一眼,而德贝克则自始至终都在冷笑,他的样子活像一个魔鬼。
罗宾心想:“太可惜了,我现在不能跟随着那个女郎,要是我们两个能够联手的话,或许事情就好办了。然而,有一件事情却必须要弄清楚,那就是这个德贝克表面上看起来起居十分有规律,可是他为什么会选择在深夜的时候接待其他人呢?”
于是,罗宾派出了两个手下去盯着德贝克,自己则继续躲在寓所里进行夜间监视。在此之后,罗宾不断地看到德贝克运用卑鄙的恐吓手段来从上流社会的绅士们手中榨取大量的钱财。
这天的情况几乎与几天前如出一辙,大约在凌晨4点钟的时候,德贝克又带着一个绅士走进了书房,罗宾又一次顺着软梯爬了下去,来到了书房窗户的上方,只见那位绅士跪在德贝克的脚边,绝望地抱着他的双膝,一边痛哭着,一边在哀求着什么。
任何一个人看到这样的事情都会义愤填膺,更何况是侠盗罗宾,可德贝克却对此无动于衷,仍然发出如同魔鬼一般的冷笑。
终于,那位绅士无法克制自己了,他像发疯一样扑向德贝克,双手扼住了议员的喉咙。德贝克拼命地挣扎,一拳将他打倒在地,绅士则奋力爬起身来,从衣服的口袋中掏出一把手枪,对准了德贝克,可德贝克却毫不惊慌,就好像瞄准他的是一把玩具手枪一样。
就这样,绅士举着手枪足足与德贝克对峙了十几秒钟,可最终他也没有开枪,而是把手枪放回了口袋中,然后取出了一沓钞票,并把它们交给了德贝克。
德贝克露出了阴险的笑容,伸手把钞票接过,贪婪地数了起来,每张钞票的面值都是1000法郎,足有30张。
随后,绅士没有作出任何反抗的举动,也没有提出任何的异议,他自然知道一切都是无济于事的,面对铁石心肠的德贝克,他的所有抵抗都是毫无意义的,即便是将德贝克杀掉,自己也无法彻底地解脱出来。
于是,绅士只好伤心欲绝地离开了德贝克的公馆。
罗宾心想:“这个恶棍肯定是抓住了那位绅士的某个不为人知的秘密,来借此敲诈勒索。”
当天下午,罗宾就来到了自己秘密经营的侦探社,对这里的负责人说道:“你们替我调查一下,今天凌晨4点被德贝克带到家中的那个绅士是什么来头?”然后,罗宾形容了一下那位绅士的长相,在把所有的事情都交代清楚之后,他又潜回了德贝克的公馆。
到了晚上,调查结果终于出来了,罗宾得知那个绅士是独立党右派的领袖,名下的地产不多,家中人口众多,不怎么富裕。
“德贝克竟然连这样的人也勒索,他也太不是东西了!难怪此人跪着向德贝克哭诉呢,原来是经济困难啊,即便是这样,他还给了德贝克3万法郎,那么,他究竟有什么把柄被那个恶棍抓住了呢?”
又过了几天,德贝克又在凌晨4点的时候把一位绅士带到了他的书房,这个人同样被勒索走了一大笔钱,在此之后,另一位绅士被敲诈走了一串昂贵的珍珠项链。
在一番缜密的调查之后,罗宾终于可以确认这两个人的身份了,一位是前任部长的现任参议员杜西蒙,另一位则是拿破仑党的党魁托菲斯。
“看来,德贝克的手中一定掌握着很多政界要人的秘密,所以才能借此来四处敲诈勒索,聚敛钱财,使自己过上奢侈糜烂的生活,他就像吸血鬼一样使人厌恶。他在政界所享有的那些权力也是靠着这些秘密获得的,就连总统也对他束手无策,像这样的恶魔,怎么能够让他继续在这个世界上生存下去呢?”
一想到这,罗宾顿时热血沸腾,他暗暗下定决心:“我一生做过无数的大案,可始终都是劫富济贫的,从来没有欺负过良善之辈,像德贝克这种毫无人性的冷血动物,我一定要让他难逃法网!”
罗宾立志要彻底打败德贝克,把那些饱受痛苦折磨的绅士和贵妇们解救出来。
“德贝克的手中一定掌握着那些绅士和贵妇的把柄,一旦事情败露,他们必定名誉扫地,身败名裂,从此再也无法在上流社会立足,还会连累无辜的家庭,正是出于这个原因,他们才会屈从于那个魔鬼。然而,德贝克掌握的秘密究竟是什么呢?又与水晶瓶塞有什么关联呢?哦,或许是有一份重要的文件就藏在那个瓶塞里吧,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想要得到它,没错,一定是这个原因。”罗宾就这样一直默默地思考着。
几天之后,罗宾回到了自己在凯旋门附近的秘密住所,拿出几天前的报纸看了起来,一则消息很快吸引了他的注意,上面是这样写的:
警方在恩京镇德贝克议员的家中逮捕了两个青年,这两个人被指控犯有谋杀罪,现在,初审已经有了结果。
两个青年涉嫌谋杀议员家的仆人李欧南,其中的一个叫作布仙利,另一个叫作吉贝尔。
这个叫作布仙利的青年生性残暴,有多次犯罪前科,先后化名两次,据调查,他曾经犯有谋杀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期间越狱逃走。这个人坚称自己不是杀害李欧南的凶手,真凶是自己的同伙吉贝尔。而那个自称吉贝尔的青年却始终坚称自己不是杀人凶手,另外,吉贝尔这个名字似乎也是化名,此人一直不肯吐露自己的真实姓名、籍贯和经历。
另据有关消息,检察官已经起诉两名嫌疑犯,要求对他们处以死刑。如果没有奇迹发生的话,相信定罪无疑。
“布仙利这个家伙明明自己杀了人,却把罪责嫁祸到吉贝尔头上,看起来他可真不是一个好东西,那么,我得想办法证明吉贝尔是无辜的。”
就在罗宾思考的时候,有人送来了一封信,这封信是吉贝尔托人送来的,字迹十分潦草,可信中所写的内容却十万火急。只见上面写道:
老板,请救我一命!
罗宾立时被吓得脸色惨白,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看来报纸所言非虚,检查官真的要对他们两个人提出死刑公诉了。想到这儿,罗宾开始坐立不安起来,他穿上一件破旧的大衣,戴好围巾和帽子,出了家门,一直溜达到雨果公园,在那里找到一个长椅,坐了下来。
他在这里静静地思考着:“一直以来,我罗宾都被人认为是无所不能的,在其他人看来,我是一个神通广大的侠盗,没有我办不成的事情,所以,我这次一定要把吉贝尔营救出来。对我来说,这不仅仅是一个挑战,更是我当初对他许下的诺言。”
罗宾就这样一直坐在这里胡思乱想,而且,他与女仆约好了今天晚上在这里见面。
没过多久,女仆就匆匆赶来了,她的手里拎着一个篮子,她看都没看罗宾一眼就直接走到长椅前坐了下来,给人的感觉就好像陌生人一样。
“怎么样?事情有何进展?”罗宾首先发问,可是,他的头都没有扭动一下,就好像是在自言自语一样。
“你要的东西,我找到了,我说的是那个金色的水晶瓶塞。”
“什么?你把它带来了吗?”罗宾不由得喜出望外。
“是的,你看,就在这里!”说着,女仆把手伸向了篮子,罗宾着急起来,立刻说道:“等等,不要拿出来,我们换一个地方,随我来。”
罗宾不紧不慢地走进了市场,女仆则在后面跟随着他,慢慢地靠近罗宾,然后好像不耐烦地推了他一把,趁着这个机会把一个东西塞进了罗宾的口袋里。
罗宾把手伸进口袋里,摸到了一个冰凉坚硬的小东西,偷眼观看,原来正是那个水晶瓶塞。罗宾立刻把瓶塞收好。这时,女仆已经走到了一家食品商店的门前,假装正在买东西,于是,罗宾就从人群中挤了进去,走到那个女仆的身后,说道:“我在那边中学的后门等着你。”
这个地方十分偏僻,没有任何人往来,罗宾在这里等了一会儿,那个女仆就来了。
还是罗宾首先发问:“你究竟是在哪里找到它的?”
“就在德贝克床边的一个小桌子的抽屉里,今天早上才发现的。”
“我也在那里找过啊,可是并没有发现什么。”
“昨天早上的时候我也在那里找过一次,可当时还没有。今天早晨打扫卫生的时候发现了它,或许是德贝克昨夜才刚刚放进去的吧。”
“哦,原来如此。”罗宾应了一声,把手伸到口袋里,想要近距离地观察一下这个水晶瓶塞,然而,罗宾这时脸色大变,连嘴角也扭曲了。
“怎么了?”
“瓶塞不见了!一定是刚才有人混在人群中把它偷走了!”
“怎么会有这种事情?”
“听着,你现在要小心了,刚才肯定有人在跟踪我们。就在你把瓶塞交给我的时候,那个人发现了,于是,他立刻隐藏在人群中趁乱把它偷走了。所以,你现在待在这个地方实在是太危险了,快点回去吧!不过,我还得在你的房间里躲一躲,下午5点钟的时候,我会去找你。”
“好的!”说完之后,两个人就分开了。
到了5点钟的时候,罗宾又神不知鬼不觉地从厨房的后门溜了进去,直接来到三楼女仆的房间,只见她面无人色地站在那里。
“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你怎么会被吓成这样?”
女仆哆哆嗦嗦地说道:“这里有鬼!不知怎的,瓶塞又被放回了原处!”
“你确定是同一个吗?”
“我确定。”
“如此看来,有人从我这里把它偷走了,然后又放了回来,那么,究竟是谁干的呢?”罗宾低下头,苦苦地思索着。
“或许是德贝克的手下吧,他们不想让德贝克知道瓶塞丢失这件事情,所以又把它偷偷地放了回去。我认为这种可能性是相当大的。”
罗宾说:“有很多人都在寻找这个瓶塞,而德贝克本人也对此心知肚明,于是,他就故作神秘,让人觉得这里面真的藏有什么秘密文件一样;即便是真有什么秘密文件,德贝克也早就把它转移到安全的地方了,而他现在故布疑阵,想用瓶塞来引诱他的对手上钩,所以,他故意把瓶塞放到了显眼的地方。如果我们继续在这件事情上同他纠缠下去,那我们就太傻了。”
罗宾经过一番细致入微的分析,终于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而且,他认为放回瓶塞的那个人也同样了解这一点,然而,这个人又是谁呢?
“他到底是什么身份?到底是敌是友?不过,有一点却是显而易见的,那就是这个人也在寻找那个水晶瓶塞。可这个人的身份却始终都是一个谜。”
在此之后的一连五天里,罗宾一直都躲在仆人们的房间里伺机而动,而每天夜里都可以看到警察潜入院子里来进行搜查。
在这五天里,罗宾仍然没有发现任何的线索,到了第六天的清晨,德贝克又从外面领回来了一个人,这个人就像前面的几位受害者一样,乖乖地交出了2万法郎。
就这样,又过去了两天,罗宾守在三楼的楼梯附近,凌晨2点多钟的时候,有两个黑影悄无声息地摸进了德贝克在二楼的房间,轻手轻脚地不知道在干什么,罗宾只好来到了楼梯口,认真地听着,只听得其中的一个人说道:“怎么样?能不能搞定?”
“差不多,不过,今天晚上应该是干不完了,只有等到明天晚上了。”
在此之后,两个人就一直没有说话。
罗宾心想:“这个公馆真是阴森可怕,说它是鬼屋也一点不为过,每天夜里都有一些稀奇古怪的不速之客造访,而且,这些人都在搞一些让人捉摸不透的鬼把戏。这两个人的目的究竟是什么呢?他们又是些什么人呢?”
第二天,在德贝克出门之后,罗宾又去仔细地查看了一番,他一眼就看出下方的一块门板已经被巧妙地锯开,只用几颗不容易被发觉的钉子固定着。由此可见,这两个人与在罗宾家行窃的人最起码是同伙,罗宾觉得他们两个在今天晚上肯定还会光临,所以,如果把他们两个抓住的话,很多线索都会唾手而得。
于是,罗宾静静地等待着夜幕的降临。终于,夜晚如期而至,公馆内一片寂静,没有任何声音,罗宾仍然守在楼梯口处一个利于隐蔽的地方,等待着猎物的出现。
没过多久,楼下就传来了一声推窗的声音,接着响起了一阵轻微的脚步声,如果不是罗宾始终在留心倾听的话,很有可能就漏了过去。
脚步的声音说明这个人正在一步一步地走上楼梯,罗宾赶紧趴在了地板上。
这个时候,走廊里的时钟响了两下,而那个脚步声也停止了,刚好是在德贝克的卧室前面。罗宾探着身子朝下面看了看,一个人也没有,显而易见,那个人已经从门板上的小洞潜入进了房间。
罗宾小心翼翼地走下了楼梯,来到了德贝克的卧室门前,从门板上的窟窿向里面望去,只见德贝克此时正躺在床上酣然大睡呢,嘴里还打着呼噜。他的衣服就放在床前的椅子上,一个矮小的身影正在寻找着什么东西,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
突然,德贝克翻了一个身,那个黑影立刻停住不动了。
罗宾慢慢地向后退去,沿着原路返回,重新躲到了他刚才藏身的那个地方,就这样一动不动地等待着,罗宾打算在那个人下楼的时候将其一举擒获。
罗宾全神贯注地倾听着走廊里面的声音,可是仅仅听到了从走廊尽头窗户那里传来的阵阵风声。“哦,原来他是从窗口溜进来的啊。”罗宾心想。
此时此刻,窗外传来了人呼吸的声音,尽管那个人尽量把声音压低,可还是发出了嘶嘶的声音,或许是对屋子里的同伙不放心吧。
罗宾很容易就联想到了昨天晚上的那两个人,这两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昨晚的不速之客。这个时候,下楼的脚步声终于响起了,罗宾立即冲了出去,那个家伙撒腿就跑,敏捷地跳到了窗台上,刚要向下跳,罗宾就从后面一把抱住了他。
这个人只发出了一声低沉的叫喊,罗宾就将其从窗台上拖了下来,紧接着,窗外传来了一个女人的声音:“出什么事了?”
然而,更让罗宾感到吃惊的是,他原本以为会抓到一个十恶不赦的大坏蛋,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被他擒获的这个人竟然是一个孩子。
就在罗宾稍一愣神之际,窗外的那个女人早已跑得无影无踪了。
“原来是这样的啊,我现在终于明白了。”
为了防止这个孩子发出声响,罗宾用手绢堵住了他的嘴,然后把他抱进了三楼女仆的房间里,轻轻地推醒了女仆,然后对她说道:“我带回来了一个小孩,你有没有糖给他?”
女仆睁大了她那双迷人的眼睛,惊奇地说道:“这是一个多么可爱的孩子啊!你是从哪把他领来的?”
这个小男孩有七八岁的年纪,身穿一件浅蓝色的夹克,头上还戴着一顶绒线小帽。面容清秀,文静得就像一个女孩子一样,由于受到了委屈,现在已经哭得泪流满面了。
罗宾伸手到孩子的口袋里摸了一把,可是什么东西也没有。
这个时候,大门外传来了一阵嘈杂的声音,女仆赶忙问道:“发生什么事了?”
“还不是那些把孩子送来的家伙们吗,是他们让这个孩子来德贝克的卧室里偷东西的,现在孩子落到了我的手中,他们当然要狗急跳墙了,不过,这些人的做法也实在太过荒唐了,他们就不怕吵醒德贝克吗?哎,我还是下去处理一下这件事情吧。”
罗宾用毛毯将孩子裹了起来,只露出一个脑袋,在女仆的帮助下把孩子捆到了自己的背上,然后悄悄地溜到了院子里,只见五六个小伙子正试图从铁门上爬进来。
这个时候,以前曾经偷放警察进入公馆的那个女仆跑了出来,对大家说道:“请你们安静一会儿!孩子一定会还给你们的!”
听到这句话之后,罗宾一时难以理解,罗宾心想:“这个女仆曾经当过警察的内线,而且,自己潜伏进来之后给过她不少的好处,可她同时也在替这些人工作,这就难怪这个孩子为什么能够如此轻松地溜进公馆了。刚才站在窗下的那个女人恐怕就是她吧……不过,如果真是她的话,她应该知道孩子现在是在我的手中啊,而且应该把这个消息透露给门外的这些人,可他们为什么还会这样着急呢?”
罗宾跑到了女仆的身边,对她说道:“让他们安静一些,就说孩子此刻在我的手上,他们随时都可以抱走,不过,有些话却必须要说清楚。”
罗宾把自己的一张名片递给了他们,可没想到他们立刻猛扑上来。罗宾只得大展身手,将他们打得落荒而逃,罗宾一直追到街上,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在那里,那是来接应他们的,罗宾迅速地上了车,汽车立刻就发动了。
“请赶快开到这里。”罗宾说了一个地址。
“其他的人呢?”司机问道。
“不用等了,他们还有别的事情。”
汽车刚一开走,罗宾就看到那几个人追了上来,看到这个情景,他们也只好不知所措地呆立在那里了。
罗宾回到了自己的秘密住所,先倒了一杯牛奶给那个孩子喝,这个时候,小男孩终于忘记了害怕,一双好奇的大眼睛滴流乱转,对着罗宾瞧个不停。
罗宾自己就是一个孤儿,所以他特别喜欢小孩子,他给男孩子讲了好几个有趣的故事,把孩子逗得哈哈直乐,看着孩子纯真的笑脸,罗宾觉得非常熟悉,于是,问道:“小朋友,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约克。”
“约克,那你的姓是什么?”
孩子把罗宾拿给他的饼干从嘴边挪开,刚要开口说话,只听得外面传来了一阵门铃声,仆人叶希尔跑了进来。
“老板,噢,不,先生,有客人来访。”
“我已经等候她多时了,把她请进来吧。”罗宾说完,冲着小男孩笑了笑,继续说道:“小朋友,你的妈妈来找你了。”
小男孩也笑了,罗宾用手抚摸着男孩满头的金发。
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了,一个女人走了进来,她一进来就高声地喊道:“约克……约克……你在哪里?”她的脸色十分苍白,眼神中流露出一种忧郁的神情。
“夫人,不要再担心了,你的孩子平安无事,他就在这里。”说着,罗宾仔细地打量了一下这位客人,没错,就是这个人,她就是那个女扮男装、曾经受到德贝克的侮辱并且想要杀死他的贵妇人。
这个女人紧紧地搂住了她的孩子,泪水从眼眶中流了下来,罗宾一直在旁边观察着这对母子,这个贵妇今天并没有女扮男装,而是穿着一身朴素的黑衣,她那种高雅的气质在不经意间就流露了出来,她的美丽大方和不凡气度就更加凸显无疑了。她看起来非常憔悴,或许是由于忧虑的缘故吧,她那双美丽的大眼睛更是饱含着忧伤。
“这个女人的心里一定埋藏着一个极大的痛苦,她一定是迫于某种原因才从我这偷走了水晶瓶塞和吉贝尔的信。所以,我一定要让她把内心中全部的秘密都说出来,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帮上她的忙,分担她的痛苦,从而把她从苦海中解救出来。”看着这对母子,罗宾心道。
这个女人也像罗宾一样,把手伸到了男孩子的口袋里,可里面空空如也,她失望地叹了一口气,眼泪又像断线的珠子一般落了下来。
“妈妈,我找那个东西找了很长的时间,可始终也没有找到。”约克就像是一个犯了错误的孩子一样,小声地对他的妈妈说道。
“孩子,我的乖孩子,没有关系,我不应该把你送到那个魔鬼那里,让你受了这么多的委屈,都是妈妈不好,我对不起你啊。宝贝,你不会怨恨妈妈吧?”说完这句话,她把脸紧紧地贴在孩子的小脸蛋上,让泪水一点一点地流下来。
小约克禁不起一整晚的劳累和惊吓,这时躺在妈妈的怀里睡着了。他的母亲把他轻轻地放到沙发上,好让他睡得更安稳一些。
此时此刻,一直默不作声的罗宾终于开口说话了:“尊敬的夫人,我不知道你究竟是出于何种原因去寻找那个东西。然而,我却知道,你为此历经磨难,饱受屈辱,危险始终都包围着你,尽管你竭尽所能地想要得到那个东西,可我却认为你恐怕很难如愿。虽然你有五六个帮手,但是,你的对手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恶魔,不仅是恶魔,还是吸血鬼,他诡计多端、阴险狡诈,某个人一旦被他缠上,他是绝对不会轻易放手的,所以,单凭你自己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我看你还是让我来帮助你吧!把你所知道的全部事情都告诉我,我会帮助你的,会将你从痛苦的深渊中解救出来。要知道,能够战胜那个恶魔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我!”
罗宾好心好意地说出了这番话,可那位夫人却说道:“您的好意我心领了,可是我却不敢烦劳您的大驾。”
“为什么这样说?”
“我要从德贝克那里找的东西,尽管没有什么大的价值,可它一旦落到坏人的手中就会给许多人带来无穷无尽的灾祸。我想你也已经了解到了这一点,不仅是我一个人,很多社会名流都为了那个东西而吃尽了苦头。”
“我当然知道这些,你要找的东西是不是一个水晶瓶塞?”
“没错,就是它,我曾经两次把它弄到手,还有,从你那里把它偷走的人就是我和我的朋友。”
“这些事情我都已经知道了,然而,每一次东西到手之后,你都把它送了回去,为了一个毫无价值的瓶塞,你值得这样做吗?”
“当然值得!如果你拿着它去害人,我又怎么能够承受得了。”
“你说什么?你认为我会利用它去损害那些绅士和贵妇的名誉,并以此为把柄来乘机敲诈他们吗?”听完这个女人所说的话,罗宾不禁勃然大怒,他接着说道:“我怎么会做那样的事呢?我可以以我的人格担保,我是绝对不会做出那样的事情的。尊敬的夫人,你为何要如此诋毁我的名誉?”
“你不就是亚森·罗宾吗?”
“你怎么会知道?”罗宾不自觉地向后倒退了两步,心想,这个女人究竟是什么来头?她怎么会知道我就是亚森·罗宾?”一想到此处,罗宾不禁开始慌乱起来,过了好一会儿,他又想起了另外一件事情,于是,罗宾反问道,“你为什么两次都把从我这儿偷走的瓶塞又放了回去?”
“因为那两个瓶塞都是冒牌货。”
“假如真是假的,你把它们扔掉不就得了,为什么还要冒险把它送回去呢?”
“因为德贝克一共有两个瓶塞,其中的一个是真的,而另一个则是假的;真的那个里面藏有一份秘密文件,而假的里面则什么都没有;这个老奸巨猾的魔鬼把真瓶塞放到了一个非常隐秘的地方,而赝品则摆在了明处,所以,假如他知道赝品被偷走了,那么,他就会把真瓶塞藏得更加严密,我们也就更加难以得手了,因此我不想打草惊蛇。”
“真的有两个瓶塞吗?”
“千真万确!”
贵妇接着说道:“这个瓶塞就是我们的证据,不过,在咱们把话说清楚之前,我还有件事情要问问你。”
“你问吧。”
“你坚持说自己找那个瓶塞不是为了做坏事,可你究竟为什么要找它?而且还付出了这么多时间和精力。”
“因为这个瓶塞是一个叫吉贝尔的青年交给我的,他现在还在大牢里,等他刑满释放的那一天,我一定会把瓶塞还给他的。而且,他现在被恶人诬陷杀人,他之所以要潜入德贝克的公寓就是为了找到这个瓶塞。他是一个温驯善良的好青年,如果这样的人被判处死刑,那么天理何在。尽管他现在还在狱中,可我一定要赶紧找到那个瓶塞,然后亲手交给他,否则的话就来不及了。”
贵妇的脸色立时变得惨白,她惊慌失措地问罗宾:“你是怎么知道的?”
于是,罗宾将吉贝尔写给他的信拿了出来,给这个女人看,她看过之后突然“哎呀”叫了一声,身子一晃就栽倒在地,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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