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华彩·漫游-巴黎永远没有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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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我们成了三个人而不是只有两个人[72],正是那寒冷恶劣的天气在冬季终于促使我们从巴黎搬了出去。你单身一人,只要习惯了就没有问题。我总是可以去一家咖啡馆写作,可以放一杯奶油咖啡在面前,写它一个上午,这时候侍者们正在清扫咖啡馆,而咖啡馆里渐渐暖和起来。我的妻子可以出去教钢琴,那地方虽然冷,穿上足够的羊毛衫保暖,就能弹琴了,然后回家给邦比喂奶。然而冬天带婴儿上咖啡馆是不行的,尽管那是一个从不哭泣、看着周围发生的一切从不感到腻味的婴儿。那时还没有临时给人照看婴孩的人,邦比在他那有高栏杆的床上跟他那可爱的名叫“F猫咪”的大猫快活地待在一起。有人说让猫跟婴儿待在一起很危险。那些最最愚蠢、怀有偏见的人说猫会吸掉婴儿的气息然后把他害死。还有人说猫会躺在婴儿的身上,把婴儿压得闷死。每逢我们外出以及那钟点女佣玛丽有事离开时,F猫咪就会在这有高栏杆的床上躺在邦比的身旁,用它那双黄色的大眼睛注意望着房门,不让任何人挨近他。没有必要找个临时照看婴儿的人,F猫咪就是。

    但是当你穷困的时候,而且等我们从加拿大回来放弃了所有的新闻工作,短篇小说也一篇都卖不出去,我们可真是穷极了,而在巴黎的冬天带一个婴儿真是太艰苦了。才三个月时,邦比先生乘肯纳德轮船公司[73]一条小轮船横渡北大西洋从纽约经哈利法克斯航行十二天于一月份来到这里。旅途中他从没哭一声,逢到有风暴的天气,他被挡板围在一张铺上免得滚落下来,这时他会快活地笑起来。但是我们的巴黎对他来说真是太冷了。

    我们去了奥地利福拉尔贝格州的施伦斯。穿过了瑞士,我们到达奥地利边境的菲德科尔契。火车穿过列支敦士登[74],在布卢登茨停下,那里有一条小支线沿着一条有卵石河床和鳟鱼的河蜿蜒穿过一道有农庄和森林的山谷到达施伦斯,那是一座向阳的集市城镇,有锯木厂、商店、小客栈和一家很好的一年四季营业的名叫“陶布”[75]的旅馆,我们就住在那里。

    陶布旅馆的房间大而舒适,有大火炉、大窗户和铺着上好的毯子和鸭绒床罩的大床。饭菜简单但是非常出色,餐厅和用厚木板铺地的酒吧间内火炉生得旺旺的,予人以友好之感。山谷宽阔而开敞,因此阳光充足。我们三个人的膳宿费每天大约两美元,随着奥地利先令由于通货膨胀而贬值,我们的房租和伙食费不断地在减少。但是这里不像在德国那样有致命的通货膨胀和贫困现象。奥地利先令时涨时落,但就其长期趋势而言则是下跌的。

    施伦斯没有送滑雪者登上山坡的上山吊椅,也没有登山缆车,但是有运送原木的小路和放牛的羊肠小道,通向不同的山坡,到达高峻的山地。你带着你的滑雪板徒步向上高高攀登,那里积雪太厚,你得在滑雪板底上包上海豹皮然后往上爬。在那些山谷的顶上有些为夏季的登山者兴建的阿尔卑斯山俱乐部的大木屋,你可以在那里住宿,用了多少木柴留下多少钱就行。在有些木屋里,你得运上你自己要用的木柴,或者,如果你准备在崇山峻岭和冰川地区作长途旅行,你可以雇人给你驮运木柴和给养,并建立一个基地。这些高山基地木屋中最著名的是林道屋、马德莱恩屋和威斯巴登屋。

    陶布旅馆后面有一道供练习滑雪用的山坡,从那里你穿过果园和田野下滑,而山谷对面查根斯后面还有一道很好的山坡,那边有一家漂亮的小客栈,它的酒屋墙上安着一批上好的羚羊角。正是从位于山谷最远的一边那以伐木为业的村子查根斯的南面,你可以畅快地一路向上攀登,直到最后穿过群山,翻过西尔维雷塔山脉[76],进入克洛斯特斯城一带。

    施伦斯对邦比来说是一个有益健康的地方,有一个头发深黑的美丽姑娘带他坐上他的雪橇,带他出去晒太阳,并且照料他,哈德莉和我则要熟悉这整整一片陌生的地区和好些陌生的村子,而镇上的人们非常友好。瓦尔特·伦特先生是高山滑雪的一位先驱者,一度曾是那了不起的阿尔贝格滑雪家汉纳斯·施奈德[77]的合作者,他制造滑雪板用的蜡,供攀登并在种种积雪的情况下使用,这时正开办一所训练高山滑雪的学校,我们俩都报名参加了。瓦尔特·伦特的教学法是尽快地让他的学生们离开那道练习用的斜坡,到高山地区去滑雪旅行。那时的滑雪和现在的不一样,回旋滑行造成的骨折那时还没有变得这样习见,而且谁也承受不起一条断裂的腿。那时也没有滑雪巡逻队。你从哪儿滑下去,你就得从哪儿爬上来。这样能使你的两条腿锻炼得适宜于往下滑。

    瓦尔特·伦特认为滑雪的乐趣在于向上攀登进入最高的山地,那里除了你以外没有别人,那里的积雪还从未留下人的足迹,然后从阿尔卑斯山上的一个高山俱乐部的木屋,翻过阿尔卑斯山的那些山巅隘口和冰川滑行到另一个木屋。你的滑雪板绝不能系得太紧,免得摔倒时会弄断你的腿。在滑雪板弄断你的腿之前,就得让它自动掉下。他真心喜爱的是身上不系绳索的冰川滑雪,但是我们得等到来年春天才能这样干,那时冰川上的裂缝已相当严密地被覆盖了。

    哈德莉和我从我们第一次在瑞士一起尝试滑雪以来就爱上了这项运动,后来在多洛米蒂山区[78]的科蒂纳·丹佩佐,当时邦比快要生了,但米兰的医生准许她继续滑雪,只是要我保证不让她摔倒。这就必须极其小心地选择地形和滑行道,并绝对控制好滑行,但是她长着双美丽的、非常强劲的腿,能很好地操纵她的滑雪板,因此没有摔跤。我们都熟悉不同的雪地条件,每个人都懂得怎样在干粉一般的厚雪中滑行。

    我们喜爱福拉尔贝格州,我们也喜爱施伦斯。在感恩节前后我们将到那儿去,直待到将近复活节。在施伦斯总是可滑雪,即便对于一个滑雪胜地来说地势不够高,除非碰到一个下大雪的冬天。但登山是一种乐趣,在那些日子谁都不会介意。只要你确定一种大大低于你能攀登的速度的步子,登山并不难,你的心胸感觉舒畅,你还为你背负的登山背包的重量不轻而感到自豪。登上马德莱恩屋的山坡有一段路很陡,非常艰苦。但是你第二次攀登时就比较容易了,最后你背上双倍于你最初所背的重量也轻松自如了。

    我们总是感到很饿,每次进餐都是一件大事。我们喝淡啤或黑啤、新酿的葡萄酒,有时是已存了一年的葡萄酒。那几种白葡萄酒是其中最佳的。其他酒类则有当地那个河谷酿制的樱桃白兰地和用山龙胆根蒸馏而成的烈酒。有时我们晚餐吃的是加上一种醇厚的红葡萄酒沙司的瓦罐焖野兔肉,有时则是加上栗子沙司的鹿肉。与此同时,我们吃这些时常喝红葡萄酒,即使它比白葡萄酒贵,而最好的要二十美分一升。一般的红酒要便宜得多,因此我们把小桶装的带到马德莱恩屋去。

    我们有一批西尔维亚·比奇让我们带着供冬天阅读的书籍,我们还可以跟镇上的人在直通旅馆的夏季花园的场地上玩地滚球。每星期有一两次,人们在旅馆餐厅里打扑克,这时餐厅门窗紧闭。当时奥地利禁止赌博,我跟旅馆主人内尔斯先生、阿尔卑斯山滑雪学校的伦特先生、镇上的一位银行家、检察官和警官一起玩。这是一种很紧张的赌博,他们都是打扑克的好手,除了伦特先生打得太野以外,因为滑雪学校根本赚不到钱。那警官一听到那两名警察巡逻中在门外停下时就把一个手指举到耳边,我们就都不作声,直到他们向前走去。

    天一亮,女佣便在清晨的寒气中走进房来关上窗子,在大瓷火炉里生起火来。于是房间里暖和了,而早餐有新鲜面包或者烤面包片,配上美味可口的蜜饯和大碗咖啡,如果你要的话,还有新鲜鸡蛋和出色的火腿。这里有条狗名叫施瑙茨,它睡在床脚边,喜欢陪人去滑雪,我向山下滑去时爱骑在我背上或伏在我的肩膀上。它也是邦比先生的朋友,常陪他和他的保姆外出散步,跟在小雪橇旁边。

    施伦斯是一个写作的好地方。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在1925和1926年冬天我在那里进行了我所做过的最困难的修改工作,当时我必须把我在六个星期内一口气写成的《太阳照常升起》的初稿修改成一部长篇小说。我记不得我在那里写了哪些短篇小说了。尽管有几篇写出后反应不错。

    我记得当我们肩上背着滑雪板和滑雪杆、冒着寒冷走回家去的时候,通往村子的路上的积雪在夜色中咯吱咯吱地作响,我们注意察看远处的灯火,最后看到了房屋,而路上每个人都对我们说,“你们好。”那小酒店里总是挤满了村民,他们穿着鞋底钉着钉子的长统靴和山区的服装,空气里烟雾缭绕,木头地板上钉子的印痕斑斑。许多年轻人在奥地利阿尔卑斯团队中服过役,有一个叫汉斯的,在锯木厂工作,是一个著名的猎人,我们成了好朋友,因为曾在意大利同一个山区待过。我们一起喝酒,大家都唱着山区的歌谣。

    我记得那些羊肠小径,穿过村子上方那些山坡上的农庄的果园和农田,记得那些温暖的农舍,屋子里有大火炉,雪地里有大堆的木柴。妇女们在厨房里梳理羊毛,纺成灰色和黑色的毛线。纺纱机的轮子由脚踏板驱动,毛线不用染色。黑色毛线从黑绵羊身上的羊毛取来。羊毛是天然的,毛中含的油脂没有去掉,因此哈德莉用这种毛线编结成的便帽、毛线衫和长围巾沾了雪也不会湿。

    有一年圣诞节上演了汉斯·萨克斯[79]创作的一出戏,是那位学校校长导演的。那是一出很好的戏,我给地区的报纸写了一篇剧评,由旅馆主人译成德文。另外有一年,来了一位剃着光头、脸有伤疤的德国前海军军官,作了一次关于日德兰半岛战役[80]的演讲。幻灯片显示双方舰队的调遣行动,那海军军官用一根台球杆做教鞭,指出杰利科[81]的怯懦表现,有时他忿怒得嗓音都嘶哑了。那校长生怕他会用台球杆把屏幕都刺穿。演讲结束后,这位前海军军官仍旧不能使自己冷静下来,因此小酒店里人人都感到不安。只有检察官和那位银行家陪他一起喝酒,他们坐在一张单独的桌子边。伦特先生是莱茵兰[82]人,他不愿参加这次演讲会。有一对从维也纳来的夫妇,是来滑雪的,但是不愿去高山地区,所以离开这里去了苏尔斯,我听说,他们在那里的一次雪崩中丧了生。那个男的曾说正是这个演讲者这种蠢猪断送了德国,而且二十年之内还会再干上一次。同他一起来的女人用法语叫他闭上嘴巴,说这里是个小地方,你哪知道会出什么事?

    正是那年有许多人死于雪崩。第一次大失事是在阿尔贝格山隘北的莱希,就在离我们那个山谷不远的高山上。有一批德国人趁圣诞假期想上这儿来跟伦特先生一起滑雪。那年雪下得晚,当一场大雪来临时,那些山丘和山坡因为阳光的照射还是温暖的。雪积得很厚,像干粉那样,根本没有和地面凝结。对滑雪的条件来说没有比这更危险的了,所以伦特先生曾发电报叫这批柏林人不要来。但那是他们的节假日,他们显得很无知,不怕雪崩。他们到了莱希,但伦特先生拒绝带他们出发。他们中有一个人骂他是懦夫,他们说要自己去滑雪。最后他把他们带到他能找到的最安全的山坡上。他自己先滑了过去,他们随后跟上,突然间,整个山坡一下子崩塌下来,像潮水涨起盖住了他们。挖出了十三个人,其中九人已经死去。那家阿尔卑斯山滑雪学校在出事前就并不兴旺,而事后我们几乎成了唯一的学员。我们成为钻研雪崩的专家,懂得不同类型的雪崩,怎样躲避雪崩,如果被困在一场雪崩中该如何行动。那年我写的大部分作品都是在雪崩时期完成的。

    我记得那个多雪崩的冬天最糟的一件事是关于有一个被挖出来的人。他曾蹲坐下来,用两臂在头的前面围成一个方框,这是人家教我们这样做的,这样在雪盖住你的时候能有呼吸的空间。那是一次大雪崩,要把每个人都挖出来得花很长一段时间,而这个人是最后一个被发现的。他死了没多久,脖子给磨穿了,筋和骨头都露了出来。他曾顶着雪的压力把头摆来摆去。在这次雪崩中,一定有些已压得很坚实的陈雪混合在这崩泻的较轻的新雪中了。我们无法肯定他是有意这样摆头还是神经失常了。但不管怎样,当地的神父拒绝将他埋葬在奉为神圣的墓地里,因为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他是天主教徒。

    我们住在施伦斯的时候,经常爬上山谷长途旅行到那小客栈去过夜,然后出发登山前往马德莱恩屋。那是一家非常漂亮的老客栈,我们吃饭饮酒的房间四面的板壁多年来擦拭得像丝绸般发亮。桌子和椅子也都是这样。我们把卧室的窗子打开,两人紧挨着睡在大床上,身上盖着羽毛被子,星星离我们很近而且十分明亮。清晨,吃了早餐,我们装备齐全上路,开始在黑暗中登山,星星离我们很近而且十分明亮,我们把滑雪板扛在肩上。那些脚夫的滑雪板较短,他们背着很重的背囊。我们彼此比赛谁能背最重的背包登山,但是谁也比不过那些脚夫,这些身材矮胖、面色阴沉的农民,只会讲蒙塔丰河谷[83]的方言,爬起山来沉着稳定得像驮马,到了山顶,那阿尔卑斯高山俱乐部就建筑在积雪的冰川旁一块突出的岩石上,他们靠着俱乐部的石墙卸下背囊,要求得到比原先讲好的价钱更多的报酬,等拿到了一笔双方谈妥的钱,便像土地神似的踩着他们的短滑雪板箭一般地滑下山去了。

    我们的朋友中有一个德国姑娘,她陪我们一起滑雪。她是个极好的高山滑雪者,身材娇小,体态优美,能背跟我一样重的帆布背包而且背的时间比我长。

    “那些脚夫老是望着我们,仿佛巴不得把我们当尸体背下山去,”她说,“他们定下了上山的价钱,可是就我所知,他们没有一次不向客人多要钱的。”

    冬天,我在施伦斯蓄了一部大胡子,免得在高山的雪地上让阳光把我的脸严重地灼伤,并且也不愿费事去理发。有一晚,时间很晚了,我踩着滑雪板在运送木材的小道下滑时,伦特先生告诉我,我在施伦斯另一边的路上遇到的那些农民管我叫“黑脸基督”。他说有些人来到那家小酒店,把我叫做“喝樱桃白兰地的黑基督”。可是在蒙塔丰河谷又高又远的另一端,我们雇来攀登马德莱恩屋的那些农民,却把我们看作洋鬼子,本该离这些高山远远的,却偏偏闯了进来。我们不等天亮就出发,为了不让太阳升起后使雪崩地段在我们通过时造成危险,我们这种做法并没有赢得他们的称赞。这不过证明我们像所有的洋鬼子一样狡猾而已。

    我记得松林的气息,记得在伐木者的小屋里睡在山毛榉树叶铺成的褥垫上,以及循着野兔和狐狸出没的小径在森林中滑雪。我记得在树木生长线以上的高山地区追踪一只狐狸的踪迹,直到见到了它,观察它举起了右前脚直竖起来,接着小心翼翼地站住了,接着突然一跃而起,只听得一阵响,一只白色的松鸡从雪地窜起,越过地垄而去。

    我记得风能把积雪吹成各种各样的形态,你穿着滑雪板滑行时,它们会给你带来不同的危险。再说,你住在高峻的阿尔卑斯山上的木屋中时会碰上暴风雪,这种暴风雪会造成一个陌生的世界,我们在其中必须小心翼翼选定我们滑行的路线,仿佛我们从未见过这个地区似的。我们也确实从未见过,因为一切都变了样。后来,春天快到了,开始大规模的冰川滑雪,平稳笔直,只要我们的两腿支撑得住,就能一直笔直地向前滑行,我们并拢脚踝,滑行时身体俯得很低,用前倾来增加速度,在冻脆的粉状冰雪发出的轻轻的咝咝声中不断地、不断地下滑。这比任何飞行什么的都美妙,我们练就了这样滑雪的技巧,在背负着沉重的帆布背包进行长途登山时也运用到了。我们既不能花钱买到登山的旅行,也搞不到去山顶的票。这就是我们整整一冬练习的目的,而这一冬的努力使这成为可能。

    我们在山区的最后一年,有些新来的人深深地打进我们的生活,从此一切都与往昔不同了。那个多雪崩的冬季与翌年冬季相比,像是童年时代的一个快乐而天真的冬季,而后者却是一个伪装成最最饶有趣味的时刻的梦魇般的冬季,随之而来的是个杀气腾腾的夏季。有钱人就在那一年露面了。

    有钱人来的时候,有一种“引水鱼”[84]先他们而至,这种人有时有点儿聋,有时有点儿瞎,但人未到总是先散发出一股使人愉快但却显得犹豫不决的味道。这引水鱼会这样说:“哦,我不知道。不,当然,不尽是如此。可我喜欢他们。我喜欢他们俩。是的,老天作证,海姆;我确实喜欢他们。我明白你的意思,可我真心喜欢他们,而且她有一种极美的风度。”(他说出她的名字[85],念得很亲切。)“不,海姆,别犯傻了,也别那么别扭。我真心喜欢他们。我发誓,他们俩我都喜欢。你认识了他就会喜欢他的(用的是他牙牙学语时的小名[86])。他们俩我都喜欢,真的。”

    于是你遇上了有钱人,一切就跟往昔不同了。那引水鱼当然就走了。他总是要到什么地方去,或者从什么地方来,但是从不在一处地方待得很久。他出入政界或者戏剧界,跟他早年出入国门和出入人们的生活一样。他从不受骗上当,有钱人骗不了他。从来没有什么能骗得过他,只有那些信任他的人才受了骗而且被害死了。他早年受过怎样做坏蛋的那种无法替代的训练,对金钱暗暗怀有一种长期无法满足的爱好。他最后由于随着每赚一块钱就向正确的方向靠近一步,自己也发了财[87]。

    这些有钱人都喜爱他并信任他,因为他腼腆、诙谐、令人难以捉摸,已经有所建树,还因为他是一条从不犯错误的引水鱼。

    当你有这样两个人,他们互相爱恋,快乐,欢悦,其中有一个或双方都在干着真正了不起的工作,人们就会被他们吸引,就像候鸟在夜间准会被引向一座强大的灯塔一样。如果这两人意志坚强,就不会受到伤害,就像灯塔一样,只会对那些候鸟造成伤害。那些以自己的幸福和成就吸引人们的人往往是缺乏经验的人。他们不知道怎样才不致被人压倒以及怎样才可以脱身。他们并不总是听说过那些善良的、有魅力的、迷人的、很快被人爱上的、慷慨大度的、懂事的有钱人,这些有钱人没有卑劣的品质,能使每一天都带上节日的色彩,而且一旦他们经手并享受了他们所需要的养料,留下的一切就比阿提拉[88]的马队的铁蹄曾经践踏过的草原更加了无生气。

    有钱人由引水鱼带领前来。一年前他们决不会来。那时他们还没有把握。尽管工作干得同样出色,而且感到更幸福,但是还没写出什么长篇小说,所以他们还没有把握。他们在一些无法确定的事情上从不浪费他们的时间和魅力。他们干吗该这样干呢?毕加索是有把握的,当然啦,在他们听到过绘画之前就已经如此。他们对另一位画家却是确信无疑。还有很多别的画家。但是今年他们感到有把握了,而且那引水鱼也来了,他们从引水鱼嘴里得到了保证,所以我们不会觉得他们是外来者,我也不会跟他们闹别扭了。那引水鱼当然是我们的朋友啰。

    在那些日子里,我信任引水鱼就像我信任,比如说吧,那《水文局地中海航行指南》的修订本或者《布朗氏航海年鉴》中的那些一览表一样。当着这些有钱人的魅力,我像只捕鸟猎犬那样轻信和愚蠢,愿意跟任何一个带枪的人一起外出,或者像马戏班里受过训练的猪那样终于找到有个人单单为他自己而喜欢并欣赏他。每天都该是个节日,这对我来说似乎是个妙不可言的发现。我甚至高声朗读我那部小说已修改好的部分,这样做可说是一个作家所能做的最恶劣的事儿,这对他作为一个作家来说比身上不系绳索就在隆冬的大雪还没有覆盖冰川的裂隙上滑行要危险得多。

    当他们说,“了不起啊,欧内斯特。这可真了不起。你哪知道会有多好啊,”我快活地摇着尾巴,一头扎进生活就是过节这个想法,想看看我能不能叼回一根诱人的骨头,而不是心想“要是这些混蛋喜欢它,那会有什么错呢?”如果我是以专业作家自居来搞写作的,我就会这样想,尽管如果我真是以专业作家自居来搞写作的,我就根本不会读给他们听了。

    在这些有钱人来到之前,我们已经被另一个有钱人利用最古老的诡计打进来了。那是说,有个未婚的年轻女子成为另一个年轻的已婚女子的一时的好朋友,她搬来同那丈夫和妻子住在一起,接着神不知鬼不觉地,天真无邪地,毫不留情地企图与那丈夫结婚[89]。那丈夫是个作家,正艰难地写作着,因此很多时间忙不过来,在大部分白天的时间里对那妻子来说他不是个好伴侣或伙伴,在这种情况下,这种安排有它的好处,但等到你看到如何发展就不对了。做丈夫的工作之余有两个迷人的姑娘围在他身边转。一个是新的,陌生的,而如果他运气不好,就会两个都爱。

    于是,他们不再是两个成人加上他们的孩子,现在是三个成人了。起初这样倒也挺刺激的,而且也很有趣,就这样维持了一阵子。一切真正邪恶的事都是从一种天真状态中生发的。你就这样一天天地活下去,享受着你所拥有的而且毫不担心。你撒谎,又恨撒谎,这就把你毁了,而每一天都比过去的一天更危险,但是你一天天地活下去,恍如在一场战争之中。

    我必须离开施伦斯,到纽约去重新安排由哪家出版社出我的书[90]。我在纽约办好了我的事,等我回到巴黎,我原该从东站乘上第一班火车把我一直载向奥地利。但是我爱上的那个姑娘[91]那时正在巴黎,我就没有乘这第一班车,也没有乘第二班或第三班车。

    等火车终于在一堆堆原木旁驶进车站时我又见到我的妻子,她站在铁轨边,我想我情愿死去也不愿除了她去爱任何别的人。她正在微笑,阳光照在她那被白雪和阳光晒黑的脸上,她体态美丽,她的头发在阳光下显得红中透着金黄色,那是整个冬天长成的,长得不成体统,却很美观,而邦比先生跟她站在一起,金发碧眼,矮墩墩的,两颊饱经冬季风霜,看起来像个福拉尔贝格州的好孩子。

    “啊,塔迪,”她说,这时我把她搂在怀里,“你回家了,你这次旅行把事办得多成功啊。我爱你,我们都非常想念你。”

    我爱她,我并不爱任何别的女人,我们单独在一起时度过的是美好的令人着迷的时光。我写作很顺利,我们一起作过几次非常愉快的旅行,因此我认为我们又成为不可损害的伴侣了,但是等到我们在暮春时分离开山区回到了巴黎,另外的那件事重新开始了[92]。

    这就是在巴黎的第一阶段的生活的结束。巴黎决不会再跟她往昔一样,尽管巴黎始终是巴黎,而你随着她的改变而改变。我们再没有回福拉尔贝格州,那些有钱人也没有。

    巴黎永远没有个完[93],每一个在巴黎住过的人的回忆与其他人的都不相同。我们总会回到那里,不管我们是什么人,她怎么变,也不管你到达那儿有多困难或者多容易。巴黎永远是值得你去的,不管你带给了她什么,你总会得到回报。不过这乃是我们还十分贫穷但也十分幸福的早年时代巴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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