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文华彩·漫游-东南亚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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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蒲甘

    我到蒲甘的时候下起小雨,天空乌云沉沉。我老远就看到此地有名的佛塔。晨雾中它们隐约浮现,硕大、遥远而神秘,就像幻梦的模糊记忆。江轮把我放到一处破败村落,距我的目的地尚有几英里,我在细雨中等候,仆人找到一辆牛车载我上路。那是一辆没弹簧的结实木轮车,盖了一层椰棕席子。车内又热又闷,但是雨势渐成倾盆,我庆幸这里可以栖身。我躺下来,累了就盘腿而坐。牛走得小心,慢如蜗牛,它们费力穿过先前车辆留下的车辙,把我摇来晃去。牛车不时驶过一块大石头,令我猛地一颠。到得圆屋,我觉得自己仿佛挨了一顿揍。

    圆屋位于岸边,很是近水,周围全是大树、罗望子、菩提树和野醋栗。一截木梯通往用作客厅的宽敞阳台,后面几间卧房,都带浴室。我发现其中一间住了另一位游客。我刚检查完住处,正与司膳的马德拉斯人说话,清点房内的什么腌菜、罐头和酒,这时出现一位身穿胶雨衣头戴遮阳帽还在滴水的小个男人。他脱下湿淋淋的衣帽,过了一会儿,我们坐下来吃该国所谓的早午餐。他是捷克斯洛伐克人,任职于加尔各答一家出口商行,正在缅甸度假观光。他矮个,黑发蓬乱,大脸,鹰钩鼻突出,戴一副金框眼镜,肥胖之躯紧绷绷穿了一件斯丁格衬衫。他显然是位活跃的观光客;因为下雨也没能阻止他一早出门,他告诉我说看了不下七座佛塔。我们吃饭的时候雨停了,随即阳光明丽。饭一吃完,他又出发了。我不晓得蒲甘有多少佛塔;当你站在高处,目力所及四周都是。它们近乎墓地的墓碑那样密密麻麻。大小不等,完好各异。鉴于周围环境,佛塔的密实、尺寸与华丽更为惊人,因为唯有它们留存,显示此地曾有一座人口稠密的繁荣大城。而现在只是一处落伍村落,有大树成行、宽阔而邋遢的公路,一个令人愉快的小地方,席编的整洁房舍住着漆工;因为这是今日蒲甘适度兴旺的产业,昔日风光它已忘却。

    但是,所有这些佛塔,只有一座阿兰塔还有香火。这里有四尊镀金大佛,背靠一堵镀金墙壁,立在一所巍峨的金殿内。你穿过一条镀金拱道,一尊一尊看着它们。微明之中,它们莫测高深。其中一尊佛像前,一位黄衣托钵僧尖声颂着你听不明白的经文。别的佛塔却是荒芜了。路上的裂缝间杂草横生,幼树扎根于缝隙。这些佛塔是鸟儿的庇护所。鹰在塔顶盘旋,绿色小鹦鹉在檐上啁啾。它们如同巨大的奇异之花变为石头。其中一座,设计者以莲花为范,就像史密斯广场圣约翰教堂的建筑师采用安妮女王风格的脚凳,有一种巴洛克式的铺张,让西班牙的耶稣会教堂显得素朴而传统。它很乖谬,所以让你含笑而视,但其繁盛又有魅力。它太虚幻,拙劣而奇异,设计者的狂想令你惊愕。它看似印度神话中某位任性的神明用无数只手一夜之间织成的布料。塔内的佛像坐而冥想。巨像上的金叶早已剥蚀,塑像化为尘土。守门的怪狮在基座上腐朽。

    此地奇异而忧郁。但我的好奇心因为寻访五六座佛塔而满足,我不愿因为捷克斯洛伐克人的精壮与自己的怠惰而蒙羞。他把佛塔分门别类,按其特征做了笔记。他自有理论,在他心中,它们各有标签,用来证明某一理论或了结某一论争。他认为没有什么地方荒废得不值得热心端详;为了研究砖瓦构造,他像山羊爬上断垣残壁。而我宁愿闲坐圆屋阳台观赏眼前景色。正午时分,太阳把地上的一切色彩烤焦,从前人来人往的闹热之地,疯长的树木与低矮灌木一片苍白;但是一日将尽,仿佛磨练性格的某一情感暂被世事淹没,各种色彩悄然回转,林木再度一片葱郁。日落彼岸,西天一片红云倒映于静静的伊洛瓦底江。波澜不兴。恍若止水。远处有孤舟渔夫劳作。那边稍远一点,最美的一尊佛塔尽收眼底。落日之中,它呈米色与灰黄,柔和如博物馆的古旧绸衣。它有一种悦目的匀称;每一角的小塔彼此呼应;华丽窗户与下方的华丽门扉相互唱和。这些装饰有种大胆的狂暴,仿佛它在致力攀登精神的奇妙巅峰,而在生命与灵魂参与的拼死争斗中,它不能有缄默与品味之想。但是,它彼时又有一种恢宏,它立于其中的孤独有威严之势。它似乎以一副过于重大的担子压在大地身上。细细想来,它矗立这么多个世纪,漠然俯瞰着伊洛瓦底江的明媚弯流,真是令人慨然。鸟在树间鸣叫;蟋蟀唧唧,青蛙呱呱,呱呱,呱呱。某处,一位少年用简陋的笛子吹着忧伤的曲调,院子里,土著叽叽喳喳大声聊天。东方并不静默。

    就在这时,捷克斯洛伐克人回到圆屋。他又热又累,满是尘土,但很开心,因为他什么也没遗漏。他是一座知识宝库。夜渐渐包围那尊佛塔,它现在看上去很单薄,像用木板与石膏筑成,所以,要是在巴黎博览会的殖民地风物馆见到它,你不会感到意外。在那美妙的乡村景色中,它是一座不可思议的复杂建筑。捷克斯洛伐克人告诉我它建于何时及哪位国王治下,然后,他讲起蒲甘历史。他记性好,事实梳理精确,讲得很流利,就像一位讲师讲着重复太多的课程。但我无意了解他的所述。哪些国王在位、他们打了哪些战役、征服了哪些土地关我何事?我只满足于见到他们出现在寺庙墙上的长列浮雕之中,姿态庄严,坐在宝座上,接受属国使臣的进贡,或是出现在长矛纷然、兵车疾驰的两军混战之际。我问捷克斯洛伐克人,他得来的那些知识准备用于何处。

    “做什么?啥也不做。”他答道,“我喜欢真相。我想了解事件。每当我去什么地方,我都要阅读关于该地的一切。我研究它的历史,动植物,民风习俗,我让自己对该地的文学艺术了如指掌。我去过的每一个国家,我都可以写本权威之作。我是一座知识宝库。”

    “我也这么想。但是对你没意义的知识有什么用呢?为知识而知识,就像一截楼梯通向一堵光秃秃的墙壁。”

    “我不同意。为知识而知识,就像你捡起一根别针别到衣服的翻领上,或是解开一条绳子放进抽屉而不是把它割断。你根本不晓得它什么时候有用。”

    为了表示他的比喻并非随心所欲,捷克斯洛伐克人翻起他的斯丁格衬衫(没有翻领),给我看了别得整整齐齐的四枚别针。

    曼德勒

    曼德勒首先是个地名。有些地方由于历史的某一偶然事件或适当关联而得名,独有一种魔力,但智者多半从不访谒,因为它们唤起的期盼几乎不能实现。地名自有生命,虽然特雷比松[147]可能只是一处赤贫村落,但对于所有心智健全的人,这一名称的魅力必定为它罩上帝国服饰;至于撒马尔罕[148]:谁要是写下这一地名,脉搏难道不会加快,心中难道没有期望不得餍足的苦痛?伊洛瓦底这一名字,就以其浑浊巨流使人敏于想象。曼德勒的街道多尘拥挤,沐浴艳阳之下,宽阔而笔直。有轨电车载着一众乘客隆隆驶过;他们挤满座位与通道,密密麻麻站在踏板上,就像苍蝇群集一枚烂熟的芒果。带阳台与走廊的房子,有遭逢不幸的西方城镇之大街房舍那种邋遢外表。此地既无窄巷也无曲径,可让想象悠游以寻意外事物。但不要紧:曼德勒还有名字;这一嘉词的降调,在其周遭汇聚了浪漫传奇的明光暗影。

    但是曼德勒还有城堡。城堡围在高墙内,高墙围在濠沟内。城堡有宫殿,还有现已拆掉的热宝王朝官署与官邸。每隔一段墙,就有用石灰刷成白色的大门,每道门的顶上都有一座望楼,就像中国庭园内的避暑山庄;棱堡上面是柚木亭,形状之奇特,令你觉得它们或曾用于战事。墙用晒干的巨砖砌成,颜色灰紫。墙脚大片草地,密植罗望子、肉桂与金合欢;一群棕色绵羊固执前行,慢吞吞然而专心啃着甘草;在这里,晚上可见缅甸人穿五彩裙戴明丽头巾三两漫步。他们皮肤棕色,矮小结实,脸上略有蒙古人的特征。他们故意走得就像这块土地的业主与耕者。他们毫无路过的印度人那种目空一切与不以为然的典雅;没有他那精致的容貌,也没有他的懒洋洋和女人气。他们易于微笑。他们幸福,快乐,友好。

    城濠水面宽广,清晰倒映着玫瑰色城墙、浓密树木和衣着明丽的缅甸人。水很静,但并非死水,安宁驻足水面,就像一只天鹅头戴金冠。清晨或将日落,水色有着粉笔画温和疲惫的柔弱;这些颜色有油彩的半透明,但少了那分固执的明确。光仿佛一位魔术师,游戏般涂抹着刚刚调好的颜料,并将用其随意之手再度抹掉。你屏住呼吸,因为你相信这一效果转瞬即逝。你心怀期望看着它,就像吟诵一首有点复杂的格律诗,倾耳等候延迟已久前来合韵的韵脚。但是到了日落,西天红云绚烂,墙、树、濠沐浴一片霞彩;月圆之夜,那些白门渗着银光,夜空映出门上望楼的剪影,你的官能被冲得落花流水。你试图有所戒心,你说这不实在。这并非让你不知不觉意外感知、取悦和抚慰你受伤的灵魂之美,这并非你可掌握、据为己有而且熟知之美;这种美把你击伤,让你晕眩,叫你喘不过气来,它既无冷静也无克制,它像火,突然把你吞噬,而你奇迹般生还,浑身赤裸,颤抖不已。

    勐拱的尼姑

    我虽然不是百折不挠的观光者,还是去了阿玛拉普拉——从前的缅甸都城,今天的散乱村庄。这里的道路两旁,罗望子树高高耸立,树荫下面,丝绸织工忙忙碌碌。罗望子树茂盛庄严,树干粗糙多节,苍白如顺流而漂的柚木,树根则像地上剧烈扭动的巨蛇;它的叶子呈花边状,如同蕨类植物,树叶尽管精美,但因为太厚而树荫浓密。它就像老农之妻,饱经风霜,然而粗壮矍铄,披了一件不相称的绒绒棉纱。绿色鸽子栖息在树枝上。男人女人坐在小屋外纺纱或绕丝线,他们的眼光柔和而友好。孩子们在大人周围玩耍,野犬睡在道路中央。他们像是过着适度勤勉、快乐与安宁的生活,而你心中掠过一丝念头,就是这些人至少找到了解答生存之谜的一种方法。

    我接着去看勐拱的大钟。这里是座尼庵,我站着正看,一群尼姑把我围住。她们穿的袍子跟和尚一模一样,但并非和尚那种漂亮的黄色,而是脏兮兮的暗褐色。这些矮小老妇没牙,脑袋剃光,但头上盖了一层薄薄的灰白发茬,年老的小脸皱纹很深。她们伸出枯瘦的双手要钱,用空洞苍白的牙床喋喋不休。她们的黑眼睛警觉而贪婪,她们的微笑很是顽皮。她们很老,无牵无挂。她们像是以一种富于幽默感的冷嘲热讽看待人世。她们历经种种幻灭,带着恶意与含笑的轻蔑存活。她们不宽容人的愚行,也不迁就人的弱点。她们对世事全无依恋这一点,有些东西隐约令人惊恐。她们不再有爱,她们不再有分离之苦,死亡对她们来说不再可怕,除了笑声,她们如今一无所剩。她们撞响大钟让我听;咚,咚,它响着,一声长长的低音沿河而下慢慢回响,钟声庄严,似乎召唤着躯壳中的灵魂,提醒它虽然万物皆为幻象,但是幻象之中还有美;随着钟声,尼姑们爆出一阵粗俗的咯咯笑声,嗨,嗨,嗨,这是模仿大钟的声音。蠢人,她们的笑声说,蠢人和傻瓜。只有笑声才是真的。

    萨尔温江

    清晨出发,我见到下露,因为露珠很沉,天灰灰的;但是不久,太阳穿云而出,现在一片蓝天,而积云就像在北极周围静静戏耍的白色海怪。乡野人烟稀少,道路两旁都是丛林。有几天,我们走一条宽路,穿越景色优美的山地,路上没铺碎石,但很硬,地面有牛车经过的深辙。我不时看到一只鸽子或乌鸦,但鸟很少。离开空旷地带,我们途经僻静山岗与竹林。竹林是个优雅之地。它有魔幻森林的气氛,你可想象在那绿荫之中,一则东方故事的女主角,公主和她的王子情人,正在此经历他们令人惊叹的奇遇。当阳光照进,微风拂过雅致的竹叶,真是如梦似幻:它的美,并非自然之美,而是戏剧之美。

    我们终于到达萨尔温江[149]。这是源自西藏高原的大河之一,布拉马普特河,伊洛瓦底江,萨尔温江,湄公河,它们平行南下,洪流注入印度洋。我很是无知,到了缅甸才听说它,而即使那时,它对我也只是一个名字。它不像恒河、台伯河、瓜多基维河[150]等河流,令人永远有所联想。只因我沿江而行,它对我才有意义,才有意味深长的神秘。它是测量距离的一种方法,我们距萨尔温江还有七天,还有六天;它似乎非常遥远;在曼德勒,我听大家说:

    “罗杰他们不是住在萨尔温江吗?你过江得去找他们。”

    “哦,我亲爱的朋友。”有人告诫道,“他们是住在暹罗边境的,三个星期的旅程,他是去不到他们那里的。”

    我们遇到路上罕有的旅人时,我的翻译或许跟他聊过,就会过来告诉我,此人三天前过了萨尔温江。水位很高,但正在下降;遇到坏天气,过江并非易事。“萨尔温江的那一边”听来激动人心,而乡野似乎模糊并且漠然。我把一个又一个琐细的印象加起来,一个彼此分离的事实,一个字,一个称呼,还有记忆中一本旧书的一幅版画,我用联想让这一名字丰富多彩,就像司汤达书中的情人用想象的珠宝装扮他的所爱,很快,萨尔温江的念头令我沉醉于幻想。它成为我梦中的东方之河,一条宽阔之河,深沉而隐秘,流经林木茂盛的山岗,它有着浪漫传奇,有着幽黯的神秘,让你难以相信它四处奔流注入海洋,它应该像个永恒的符号,起源于未知之地,最终迷失于无名之海。

    我们距萨尔温江还有两天;还有一天。我们离开大路,走上一条多岩石的小道,它蜿蜒出没于丛林山间。浓雾密布,两旁的竹林鬼影憧憧。它们就像大军的苍白幽灵,殊死搏斗于人类漫长历史的开端,而现在,它们萎靡不振,在不祥的静默中等候,守望不为人知的事物。但是,巨大的树影不时浮现,笔直而且壮观。一条看不见的小溪潺潺流淌,此外则是一片寂静。没有鸟鸣,蟋蟀也不出声。你似乎蹑足而行,仿佛此地不关你事,而危险将你包围。幽灵像是在看着你。有一次,一截树枝断裂坠地,声音尖锐,出人意料,就像手枪一声枪响,令人大吃一惊。

    不过,我们终于出到阳光下,很快经过一座邋遢村庄。突然,我看到萨尔温江在我前面泛出银光。我本来准备像勇敢的柯特兹[151]在其巅峰时期那样感受一番,并急于带着狂想来打量这片水域,但是,它予我的激情我已耗尽。比起我的期盼,它更为寻常,不那么壮观;实际上,它不比彻西桥下的泰晤士河宽。它没湍水,流得很快,无声无息。

    筏子在河边(两个独木舟系在一起,上面铺了竹子),我们开始卸下骡子驮的行李。有一头骡子突然受惊,向河里冲去,大家还没来得及截住,它已跳进河中。它被冲走了,我从未想到这条混浊迟缓的河流会有如此力量;它被河水裹挟,急速而去,骡夫大叫,挥动手臂。我们看到可怜的畜牲拼命挣扎,但它注定要溺毙,好在一条河湾遮住视线,让我看不到它。当我带着我的小马和个人物品过了河,我以更多敬意看着这条河,因为我觉得筏子似乎不太结实,到得彼岸,我倒也不感到难过。

    平房位于河岸顶端。草地和鲜花环绕四周。一品红的鲜艳使房子更显漂亮。它少了些公共工程处平房通常所有的简朴,我很高兴选择这个地方逗留一两天,让骡子和我疲乏的四肢得以休息。从窗户望去,群山环抱的河流,看似一条经过装饰的水流。我看着筏子来来往往运送骡子与行李。骡夫兴高采烈,因为他们就要歇歇了,而我之前给了工头一点钱,他们可以好好吃一餐了。

    随后,他们完工了,仆人们把我的东西拿了出来,安宁降临,河流空空,复归朦胧的遥远,仿佛从未有人在其弯曲的河谷历险。万籁俱寂。白昼消逝,宁静的河水,宁静的山林,宁静的夜晚,三者美妙无比。日落之前某一时分,那些树木似乎从暗黑的丛林中分离出来,成为单独一员。然后,你分辨不出林中树木。当此奇妙时光,树木似乎获得一种新的生命,所以,不难想象树精栖息其间,趁着暮色,它们将有能力变换自己的位置。你感觉某一未定时刻,它们会有奇事发生,它们会奇妙地改变形状。你屏住呼吸等待奇迹,这一想法带着一丝惊恐的期盼,令你内心激动。但是夜幕降临;这一刻过去了,丛林再度收回它们,就像尘世收回年轻人,他们内心以为年轻就是天赋,但是濒临一次伟大的精神奇遇,他们在刹那间踌躇不前,于是被周遭吞噬,沉回茫茫人海。树木再度成为丛林一员;它们静止不动,即便不是一团死寂,也只是过着郁闷倔强的丛林生活。

    这地方如此可爱,平房及其草地与树木如此温馨安宁,有一阵子,我不禁想在这里不止住上一天,而是一年,不止住上一年,而是一世。这里到火车站要十天,我与外界的唯一联系,就是偶尔来往东枝与景栋之间的骡队,我唯一的交往,则是河对岸邋遢村落的村民,我就这样过上很多年,远离尘世的骚动、嫉妒、苦痛与怨毒,连同我的思考、我的书、我的狗、我的枪,还有我周围那些广袤、神秘与茂盛的丛林。但是,唉,生活不止由年份组成,还有小时,每天有二十四个小时,并非自相矛盾,这比过上一年还要艰难;而我知道,一个星期之后,我不安的灵魂就会驱我上路,不是去往想好的真实目标,而是如枯叶般被一阵风吹得没有目标地乱飞。但是身为作家(非诗人也!不过一介小说家),我可以让别人过自己过不了的生活。此地适合上演年轻恋人的牧歌,我让自己的想象漫游,想出一则故事来配衬这片宁静可爱的风光。但是,不知为什么,我摆脱不了美总是包含一些悲剧东西的这一窠臼,我的虚构陷入乖张模式,我贫弱的想象遭逢失败。

    突然,我听到院内一阵喧哗,我的噶喀仆人这时端了一杯苦金酒进来,我习惯用这个来打发即将过去的一天,我问他怎么回事。他的英语讲得还可以。

    “淹死的那头骡子,他回来了。”他说。

    “死的还是活的?”我问。

    “哦,他活得尚好。赶骡的家伙他狠狠打了骡子一顿。”

    “为什么?”

    “教他不要卖弄。”

    可怜的骡子!摆脱了重负与磨着它身上痛处的鞍子,看到眼前宽阔的河流与河对岸的青山,它兴奋得都快疯了。啊,为了撒撒野!不过是这些天来单调劳作之后的放纵,感受一下四肢活力的快乐。冲入河中,然后被不可抗拒的水流带走,拼死争斗,气喘吁吁,对死亡突生惧怕,而最后去到几英里外的下游,挣扎上岸。沿着丛林小路奔跑,随后夜色将至。好,它撒过野了,它觉得这样更好,现在,它可以悄悄回到院内,别的骡子都在这里,它准备第二天或第三天再次负重,在队伍中安安静静走它的路,鼻子对着前面骡子的尾巴;而当它回来,历险之后高高兴兴,安安心心,他们却打它,因为他们说它一直都在卖弄。就好像它很在乎他们,所以才费劲卖弄一番似的。唉,好吧,该打。哎哟,可怜!

    赶集

    集市什么都找得着,从吃的到穿的,到简朴的掸人必需的家庭用品。有来自中国的丝绸,中国商贩安详地吸着水烟,穿着蓝色的裤子与黑色的紧身外套,头戴黑色的绸帽。他们并不缺少优雅。中国人可谓东方贵族。印度人着白裤,一袭白衫紧紧贴住他们的单薄身躯,头戴圆形的黑绒帽。他们卖肥皂,钮扣,薄薄的印度丝绸,一卷卷曼彻斯特棉布,谢菲尔德出产的闹钟、镜子和刀子。掸人售卖周围山区的部落民带下山来的货物和自己的简易产品。到处都有一小众乐人占据一个摊档,一群人站在周围悠闲地聆听。其中一众乐人,三人敲锣,一人击钹,另一人打着跟他一样高的一面鼓。在那堆声音之中,我无知的听力无所分辨,只觉得一种直率与并非不令人愉快的粗野之情;但是,再往前走一点,我遇到另一队乐人,他们不是掸人,而是山民,吹着长长的竹管乐器,乐声忧郁而颤抖。在那含糊的单调之中,我似乎不时捕捉到带着渴望的一些音符。它给你某种非常古老的感觉。它不再有猛烈的诉说,不再激发有力的反应,只剩下可资想象的柔和暗示,并在某种程度上提及心中深埋的期望与绝望。你感觉这是游牧部落晚上的营火旁沉思默想的音乐,他们正从世代居住的草原迁徙,令丛林与沉默的河流哗哗有声;在我的想象中(按照作家的方式,我的想象充满难以控制令我激动的词语),它令人想到置身陌生与敌对环境的人之困惑,他们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往何处去,它是他们发出的一阵悲伤与质疑的哭喊,是他们同唱的一首歌(就像海上遇到暴风雨,为了驱除狂风巨浪带来的不安,大家彼此讲起淫秽故事),以此借助人类友情的神圣慰藉,让自己恢复信心去对抗世间的孤寂。

    但是,挤满市街的人群之中并无愁苦悲凉。他们快活、健谈而轻松。他们来不只为了买卖,还为了闲聊,跟朋友打打招呼。这里不仅是景栋,也是方圆五十英里整个乡间的聚会场所。他们在此得到消息并听到最新传闻。这些就跟一出戏一样精彩,毫无疑问,比多数戏曲还有趣得多。很多部落的成员穿着特有的服装,漫步在占据多数的掸人之中。他们三五成群,在这陌生的环境里感到胆怯,仿佛害怕彼此分开。对他们来说,这里肯定像一座人很多的大城,而他们不与人交际,怀着乡下人对城里人又是敬畏又是鄙视的古怪情感。这里有傣人,寮人,固人,巴朗人,佤人,还有天晓得别的什么人。对这些事情很精通的人将佤人分为野蛮与开化两类,但是,野蛮一类并不离开自己的山寨。他们猎取人头,但不像迪雅克人[152]那样出于虚荣,也不像曼布韦乡民那样为了美感,而是纯粹因为保护庄稼的实用目的。一副新鲜的头盖骨将会保护谷物并使之生长得更好,所以,春季将临,每个村子都有一小队男子外出寻找合适的陌生人。寻找生人是因为他不熟悉乡间的道路,他的灵魂不会跑出躯壳。据说狩猎期间,那些地方人迹罕至。但是,开化的佤人和善可亲,他们的外表虽然很有野性,可的确别有风味。固人与众不同,因为他们体形优美,肤色黝黑。然而,权威人士声称,他们肤色黝黑多半是因为他们不喜欢用水。女人戴着缀满银珠的头饰,好像一顶头盔;她们的头发中分,垂到耳朵上面,就像欧仁妮皇后[153]的画像所见,中年妇女有着令人好笑的皱纹小脸,很是滑稽。她们穿一件短外套、一条有褶的短裙并且系着绑腿;外套和短裙之间有很大的空隙;而我留意到,显露肚脐的女人,看上去是多么的独特。男人着深蓝衣服,戴头巾,后生则把万寿菊插在头巾上,表示他们是单身汉,想要娶妻。我的确很想知道,这些花是一直插在那儿,还是他们一时冲动才插上的。因为,大概没人想在一个霜冻的早晨结婚。我看到一个后生的头巾上插了五六朵花。他的意图明白无误。他快活得意,出尽风头,但我得承认,他对姑娘们的注意似乎多过姑娘们对他的留意。或许,她们认为他的热切太夸张了,而他,我想,可以说已在报上登了广告,乐得到此作罢。他是个讨人喜欢的家伙,黑黝黝的皮肤,大大的黑眼睛,目光大胆而明亮,他站着的时候背稍稍拱起,仿佛全身肌肉都在用力颤动。卖鸽子的农民在人群中穿行,鸽子站在栖枝上,腿上拴了一根细绳,你可买来放生积功德,也可买来作为第二天的咖喱餐。一位年轻固人经过,显然是个乱花钱的家伙,突然一阵冲动(从他表情多端的脸上,你看出他的这个念头是多么出乎意料),买了一只鸽子。当他拿到鸽子,他用双手将它握住片刻,那是一只胸脯粉红的灰色斑尾林鸽,然后,他以赫库兰尼姆[154]的青铜男孩那样的姿势猛地举起两臂,把鸽子高高抛向空中。他看着它疾飞而去,飞回它的森林家园,他英俊的脸上一阵孩子气的微笑。

    景栋

    我在景栋过了将近一周。天气晴和,圆屋整洁宽敞。经过这么多天的路途艰辛,没有多少事情做,想起床才起床,穿着睡衣吃早餐,拿本书闲散一个上午,真是令人愉快。因为,你要是以为不赶火车不上路赴约就是自由,那就错了。你做这做那的时间,就像你住在城市每天早晨得去上班那样明确。你的行动并非由自己的心血来潮决定,而是取决于行程的长短与骡子的耐力。你虽然会觉得早半小时或迟半小时抵达当日终点没什么要紧,但早晨总是赶着起床,忙着准备,急着动身,不要有所耽搁。

    我对景栋的感受并不意气用事。这是一个村庄,比我路上经过的要大,但仍是一个村庄,有宽敞的木屋,有宽阔的泥土街道,而我经由它们去发现自己感兴趣的目标。不赶集的日子,这里空空如也。大街上只有几条瘦骨嶙峋的野犬。一两家店内,一个女人抽着方头雪茄闲坐在地板上;她不会想到这样的日子还有主顾;另一家店里,四个中国佬蹲着赌钱。寂静。灰扑扑的路上有很深的车辙,晴空艳阳将它晒得热辣。三个小女人头戴有趣的大帽突然出现,排成一列经过;她们用竹担挑着两个篮子,她们膝盖弯曲,走得很快,好像要是走慢一点,她们就会被担子压垮。空荡荡的街上,她们稍纵即逝。

    寺院也是寂静。景栋可能有十来所,站在圆屋所在的小山望着城镇,可以见到它们高耸的屋顶。寺院都在院子里,院内很多坍塌的佛塔。大殿就像一间谷仓,里面是趺坐的巨佛,周围有八尊或十尊别的塑像,几乎跟佛像一般大小,但是,大殿屋顶由镀金或髹漆的粗大柚木柱子支撑,木墙与椽子也是镀金或者髹漆。佛祖的生平画得粗陋,挂在屋檐上。殿内幽黯庄重,但薄暮之中,莲花巨座上的那些佛像,就像好景不再无人理睬却又漠然处之的神明,在他们的镀金与镶嵌图案那衰败的堂皇之中,继续沉思着苦难与离苦、无常与八正道[155]。他们的超然几乎令人害怕。你踮起脚尖走路,以免打扰他们的冥想,当你把雕花镀金的大门阖于身后,再度出到温暖的日光下,你松了一口气。你觉得自己就像一个人偶然误闯某幢房屋里的一个派对,一旦明白自己犯错,就马上逃走,并且希望没人注意到自己。

    暹罗

    我在暹罗从容下行。乡野赏心悦目,空旷明媚,散布着整洁的小村庄,每个村用一道栅栏围住,院内长着果树和槟榔树,令这些村子有股迷人的小康气息。路上交通繁忙,但是,就像人烟稀少的掸邦靠骡子,这里靠牛车。平地种着水稻,丘陵则栽柚木。柚木是漂亮的树种,叶子大而光滑;柚木林不很浓密,阳光可以照进。在明亮、优美、通风的柚木林中骑行,你感觉自己就像一则古老传奇里的骑士。客栈整整洁洁。这段旅程,我只遇到一位白人,他是法国人,正往北去,住进我过夜的平房。房子是一家法国柚木公司的,他是该公司雇员,而他似乎觉得这很自然,即像我这样一个陌生人,在这里本应无拘无束。他很热情;这一行法国人不多,这些人经常去丛林中督导本地劳工,过得比英国的护林人还要孤独,所以,他很高兴有人说说话。我们一起用餐。他是个体格强壮的人,有一张肉敦敦红扑扑的大脸,嗓音热烈,像是用一层柔软华丽的声音之布裹着他的流畅话语。他刚在曼谷休了个短假,带着法国人的天真信念,即你对他有多少风流韵事的印象,比知道他有几顶帽子还要深刻,他讲了很多自己在那儿的性事。他是个粗鲁的家伙,没教养,愚蠢。但是,他瞥见桌上有本破旧的平装书。

    “唷[156],你在哪儿找到这个的?”

    我告诉他是在平房找到的,自己一直在翻。这是魏尔伦那本诗选,卷首有加利哀[157]雾蒙蒙的插画,但是,他的这幅肖像并非无趣。

    “我很奇怪哪个家伙能把它留在这儿。”他说。

    他拿起书,随手翻着,给我大致讲起不幸诗人的种种故事。这些我都不新鲜了。然后,他看到一行他熟悉的诗句,开始念道:

    瞧这枝,这叶,这果,这花

    还瞧这儿,我心叩动只为您。[158]

    念的时候,他的声音变了,眼泪流出来,流下他的脸。

    “哦,妈的,”他叫道,“这叫我哭得像头蠢牛。”

    他扔下书,笑着,一阵抽泣。我倒了一杯威士忌给他,因为让一个人平静或至少能够忍受此刻那种悲痛,没有比酒精更好的东西了。然后,我们玩皮克牌。他一早就上床了,因为他要赶路,拂晓出发,等我起床,他已走了。我再没见到他。

    但是,当我在阳光下骑行,就像纺车旁闲聊的女人那样忙碌快捷,我想起了他。我想,人比书更有趣,但有个缺点,你不能跳读;为了发现精彩一页,你至少得浏览全书。你不能把它们放到书架上,等你想读的时候才拿出来;你必须趁机阅读,就像流通图书馆的一本书,需求如此之大,你必须等到自己这轮,而它在你手里不会超过二十四小时。这时,你可能没心情读,或者匆忙之中,你也许错过了它们要给你的最好的东西。

    现在,平原带着一种庄严的宽广伸展开来。稻田不再是由丛林那里辛苦得来的一小块,而是一大片。单调的日子一天接一天,其中有些东西又令人难忘。在城市的生活中,我们只意识到时日的诸多片段;它们本身没有意义,只是我们处理这样那样事情的时间之一部分;我们开始于某一时间,而那时它已在进行,我们继续某一时间,并不顾及它的自然终结。但在这里,时间是完整的,你看着它们从黎明到黄昏庄严展开;每天都像一朵花,像一朵玫瑰,含苞,盛开,没有懊悔而是接受自然进程那般凋谢。而沐浴在阳光下的这一辽阔平原,正是上演这一不断重现的戏剧之恰当场地。诸位明星,就像徘徊于某一重大事件现场的好奇之人,譬如刚刚发生的一次战役或地震,先是一个一个怯生生地出现,然后是一众人,站在裂痕周围,或是找寻过往事件的踪迹。

    路变得又直又平。尽管到处都有深深的车辙和横过道路的泥泞溪流,但是大段路程可以坐车穿越。当你骑着小马沿着山路而行,每天走上十二或十五英里固然很好,但是,当路又宽又平,这种旅行方式就很考验你的耐性了。我上路已经六个星期。似乎永无止境。然后,突然,我发现自己身在热带。我想,一点一点,就像日复一日的平淡日子,景色一直在变,但它变得很慢,我几乎察觉不到。一天中午,我骑马来到一个村子,就像遇到一位出乎意料的朋友,我感到了浓烈绚丽的南国气息,我高兴得猛吸一口气。浓厚的色彩,脸颊触到的热气,令人目眩然而奇怪遮掩起来的光线,人们不一样的步伐,他们懒洋洋的姿态,寂静,庄重,灰尘——这都是真的,我疲惫的精神为之一振。村里的道路两旁种着罗望子树,它们有如托马斯·布朗爵士[159]的文句,华丽、庄严而镇定。院子里栽着大蕉,堂皇而蓬乱,变叶木炫耀着它那厚重的阴郁色调。一头乱发的椰子树,就像又高又瘦的老人突然从睡眠中起身。寺院有一小片槟榔林,很高很细,有着一组警句憔悴的精确以及不加修饰、准确无误而且聪明睿智的直截了当。这就是南国。

    我们现在得尽早走完每日行程,东方悄悄现出第一道灰白光亮,我们就出发了。太阳升起来了,照在背上很是温暖,但一会儿就变得猛烈,到了十点,它就令人受不了。对我来说,似乎从太初开始,我就一直沿着这条宽阔的白色道路骑行,而它还在我的前方无限伸延。然后,我们来到一个漂亮的村子,村公所的所长是位整洁的暹罗人,笑容满面,很有礼貌,请我到他宽敞的家里安顿;当他带我去到他的院子,我看到棕榈树下洒满斑驳阳光等着我的,是一辆坚实耐用且不招摇的红色福特车。我的旅行结束了。它不事张扬,静静结束,有如一出结尾平淡的戏剧;翌日拂晓,凉意飕飕,我把骡子与小马留给丘卓,我出发了。碎石路还在铺,无路可行的地方,福特车就走牛车道;我们到处溅过浅流。我东摇西晃,前仆后撞;可它依然是条路,一条汽车路,我以每小时八英里的速度飞跑。这是那条路上有史以来行驶的第一辆车,田里的农民惊奇地看着我们。我很想知道他们是否有人想到,他们从中看到了一种新生活的象征。它标志着他们自古以来的一种生活之结束。它预示着他们的风俗习惯将有一番革命。它是气喘吁吁来到他们中间的变化,带着一个略为扁平的轮胎,但却吹起蔑视一切的号角:变革。

    将近日落,我们抵达火车站。站上有家漆得鲜艳的新客栈,几乎可以叫做酒店。有间浴室,带个浴缸,你可躺进去,阳台有躺椅,你可懒洋洋靠在上面。这就是文明。

    曼谷

    几小时后,我到了曼谷。

    审视东方这些人口稠密的现代都市,不可能没有某种不快。它们都一样,笔直的街道,拱廊,电车道,灰尘,耀眼的阳光,到处中国人,密集的交通,永无休止的喧嚣。它们没有历史没有传统。画家不画它们。用思古幽情来美化断垣残壁的诗人,也不赋予它们本身没有的忧郁之美。它们自己过活,没有交往,就像一个没有想象力的人。它们硬邦邦光闪闪,就跟歌舞喜剧的一幅幕布那样虚幻。它们什么也没给你。但是当你离开它们,你觉得自己错过了有些东西,你不禁以为它们对你隐瞒了某个秘密。你虽然有点无聊,还是渴望回想它们;你确信,你要是待久一点或是换个情形,它们终究会给你有些你能吸收的东西。因为,把一件礼物送给不能伸手来接的人没有用。但你要是回去,这个秘密依然令你困惑,你问自己,说到底,它们唯一的秘密,是否就是笼罩着它们的东方魅惑。因为它们叫做仰光、曼谷或西贡,因为它们位于伊洛瓦底江、湄南河或湄公河,那些浑浊的大河,它们似乎有着古老与传说中的东方令富于想象的西方着迷的魔力。一百个旅行者可以从中寻求一个问题的答案,这个问题他们说不出来,却又折磨着他们,结果只有失望,而另一百个旅行者还会继续追问。谁能如此描绘一座城市,像是要给它描出一幅意义重大的图画?对于住在其间的每一个人,它是迥然相异的地方。没人可以说出它究竟是什么。也无关紧要。对我来说,唯一重要的事情,是它对我有何意义;当放债人说,你可拥有罗马,就他来说,他说了关于这座不朽之城要说的一切。曼谷。我把我的印象放在桌上,就像一位园丁放下他剪的一大堆鲜花,留给你来整理,我问自己,我能从中拼出何种花样。因为,我的印象如同一条长长的饰带,一幅模糊的挂毯,我的职责就是从中发现一种雅致同时也很动人的装饰。但是给我的素材却是灰尘、酷暑、嘈杂、白色以及更多的灰尘。新马路是城中要道,全长五英里,两旁为又矮又脏的房屋,还有商店,卖的东西多半欧洲货与日本货,陈旧而邋遢。一辆有轨电车塞满乘客,悠然驶过整条街道,车掌的喇叭按个不停。马车和人力车铃声阵阵,来来往往,汽车鸣着高音喇叭。人行道上都是人,行人踩的木屐咔嗒个没完。他们橐橐走着,声音就像丛林中的蝉鸣持续而单调。这里有暹罗人。暹罗人长得不好看,头发短硬,穿着帕朗,即把一幅宽布折成一条宽松舒适的马裤,但他们年纪一长则与众不同;他们不是长胖,而是变瘦甚至憔悴,不是秃顶,而是头发灰白,他们饱经风霜皱纹密布的黄脸上,一对黑眼炯然凝视;他们走路很好看,身子笔挺,但不像多数欧洲人那样从膝盖打伸,而是从臀部挺直。这里有中国人,穿长至脚踝的黑、白、蓝裤,数也数不清。这里有阿拉伯人,高个子,浓胡须,戴白帽,样子就跟鹰一样;他们走得不慌不忙,从那放肆的目光,你看得出他们对受其剥削的种族之蔑视,对一己精明的自豪。这里有缠头巾的印度人,黑皮肤,有着雅利安血统纯净敏感的容貌;如同在印度之外的东方各地,他们似乎有意格格不入,小心翼翼穿过人群,仿佛他们走的是一条偏僻的丛林小道;所有那些莫测高深的面孔,要数他们的脸最为费解。太阳照得热辣,路是白的,房子是白的,天是白的,除了灰尘和酷暑的颜色,什么色彩也没有。

    但你要是离开大路,就会发现自己置身纵横交错的小街,幽黯,荫凉,肮脏,还有铺着卵石的曲折小巷。朝街而开、招牌艳丽的无数商铺里,勤劳的中国人忙于一座东方都市的种种营生。这里有药房、棺材铺、钱庄和茶楼。沿着街道,负重的苦力喊着粗嗄的中国话飞快地蹦跳,小贩挑着食担售卖热气腾腾、你忙得来不及在家吃的饭菜。你仿佛身在广州。中国人在这里过着独处的生活,对于暹罗统治者致力将这座奇怪、单调与混乱之城变为西式都城,他们漠不关心。统治者的用心体现在宽阔的大道,灰扑扑的笔直马路,有时候顺着一条运河而开,并用这些将一堆破烂街道围住。它们美观、宽敞而堂皇,并有树木遮荫,是一位雄心勃勃的国王设计的一座大城之精心装饰;但是它们并不真实。它们有些做作,所以,你觉得它们更适合王室庆典而非日常使用。这些路没人走。它们像是等候典礼与游行。它们就像一位倒台君主的园囿中那些荒芜的林荫路。

    吴哥

    令访问吴哥成为异乎寻常的重大事件的一个原因——让你做好适合如此经历的心理准备——乃是去到那里非常艰难。因为,你一旦到了金边——它本身就少有人去——你必须乘一艘汽船,沿着湄公河一条沉闷迟缓的支流上行一长截,直到一个大湖;你换乘另一艘汽船,那是平底船,因为水很浅,坐上一整夜;然后,你经过一条狭窄河道,进到另一大段平静的水流。当你到达这一程的终点,又是夜晚。随后,你坐上一条舢板,在丛丛的红树林间,上行于一条弯曲的水道。月圆之夜,两岸树影明晰,你穿越的似乎不是真正的乡野,而是影绘艺人的奇妙国度。终于,你来到船夫居住的一个小小荒村,而船屋就是他们的居所。上了岸,你驱车河边,穿越椰子、槟榔和大蕉林,河流现在是条浅浅的小溪(就像儿时那条乡村溪流,星期天你常去捉小鱼,然后把鱼装进果酱罐)。直到最后,月光中巨大的黑影隐约出现,你看到吴哥窟的座座高塔。

    但是,由于本书写到这里,我感到沮丧。我从未见过世间有什么东西比吴哥的寺庙更为奇妙,但我不知道究竟要怎样以白纸黑字来描述它们,让即使最为敏感的读者,对于它们的壮丽,也可得到不单是混乱模糊的印象。当然,对于语言大师来说,他们以文字的声音及其纸上的形态为乐,这将是千载难逢的良机。对于华美感性、变化多端、庄严谐和的散文,这是何等的机会;对于这样的一个人,在他的长句中再现那些建筑长长的线条,在他的均衡段落中表现它们的对称之美,在他的丰饶词汇中呈现它们富丽的装饰,这将是何等的快乐!找到恰当的词汇,把它放在适当的位置,就像他见到的一大片玄武岩那样,令文句具有相同的节奏,这将令人陶醉;偶然发现不同寻常、发人深省的词语,将只有他才有天赋见到的色彩、形状与奇妙转化成另一种美,这将是一大成功。

    唉,这类事情我一点天分也没有,而且——毫无疑问,因为我自己做不到——我很不喜欢别人这样。有一点点我就够了。我可以愉快地读一页罗斯金[160],但十页只会令我厌倦;当我读完沃尔特·佩特[161]的一篇随笔,我知道他从鱼钩取下一条鳟鱼的时候它的感觉如何,还有它躺在岸上,在草里摆着尾巴。我钦佩佩特的这一才智,他用一小块一小块的玻璃,拼成了自己的风格镶嵌画,但它令我厌烦。他的散文就像二十年前美国常有的那些房子之一,全是热那亚丝绒与雕刻的木头,你拼命东张西望,想找一个角落安放你那块空白玻璃。这种堂皇文字若是我们的前人所写,我比较能够忍受。庄严的风格与他们相称。托马斯·布朗爵士的富丽堂皇令我敬畏;它好比住在一所帕拉第奥[162]式的宏伟宫殿里,顶上有维罗纳人的壁画,墙上则是挂毯。与其说它素朴家常,不如说它令人难忘。你不能想象自己在这样威严的环境里处理日常琐事。

    年轻的时候,我费尽心机想要拥有一种风格;我常去大英博物馆抄下珍宝之名,以便自己的散文可以华丽,我常去动物园观察一只鹰是怎样看东西的,或是流连于出租马车的车站,看一匹马如何咀嚼,以让自己有时可以使用一个精彩的隐喻;我开列不常见的形容词,以让自己可以用在出人意料的地方。但是,这一点用处也没有。我发现自己并无这类天赋;我们并非依照自己的希望,而是依照自己的能力来写作,我虽然无比尊敬那些有幸具备这类遣辞用语天赋的作家,但我自己早就甘于尽量写得平实。我的词汇很少,我设法以此应付,恐怕,这只是因为我看事物不太细微。我想,或许我是以某种激情来观察,令我有兴趣形诸文字的,不是事物的外表,而是它们予我的情感。但是,我要是能像拟一则电文那般简要直接,把这些写下来,我就心满意足了。

    吴哥的最后一天

    我在吴哥的最后一天到来了。要离开它,我感到痛苦,但我现在知道,不论你待多久,这是那种离开的时候总会难受的地方。这天,我又看了我看过十来次的东西,但以前从未有过如此的伤感;当我沿着那些长长的灰色走廊漫步,不时透过一道门瞥见森林,我看到的一切都有了新的美感。寂寂的庭院有种神秘,让我想在这里再流连一会儿,因为我觉得自己就快发现某一奥秘;空中仿佛有一段旋律在颤动,但是声音很低,根本听不见。寂静就像一个幽灵,似乎住在这些院子里,你要是转过头去就可见到。一如最初,我对吴哥的最后印象仍是一片寂静。看着紧紧围绕这一大堆灰色建筑的鲜活森林,阳光下茂盛明快的丛林,一片色调丰富的绿色海洋,知道我的周围曾是一座人口稠密的城市,我有一种难以名状的奇异感觉。

    当晚,一众柬埔寨舞者在寺庙的露台跳舞。我们沿途有手擎百支火把的后生相伴。空气中满是用做火把的树脂那辛辣惬意的芳香。火把形成一个大圆圈,在露台上闪烁不定,圆圈中央,舞者踏着奇异的舞步。藏在黑暗中的乐师吹笛击鼓敲锣,奏出一段含糊而有节奏的音乐,令人心神不宁。我的耳朵带着一种震颤,等候我不习惯的和声到来,但却从未听到。舞者穿着色彩鲜艳的紧身衣,头戴高高的金冠。要是白天,她们看上去当然不中用;但是,在那出人意料的光线之下,她们却有一种你在东方难以见到的华美神秘。她们表情漠然,粉面苍白,有如面具。她们凝固的表情不容情感与游思搅扰。她们的手很美,十指纤细,跳起舞来,她们精巧复杂的手势令其更显优雅。她们的手就像珍稀兰花一样。她们的舞姿并不放纵。她们姿态如僧侣,动作如典仪。她们好似神灵下凡,但依然充满神性。

    而那些手势,那些姿态,正与昔日雕匠刻在寺庙石墙上的舞姬相同。它们千年不变。在每一所寺庙的每一堵墙上重复不已,你会看到完全一样的纤指扭转,完全一样的娇躯拱曲,就像眼前活生生的舞者那般悦目。怪不得,她们承受着列祖列宗的重负,在金冠之下这么凝重。

    舞蹈结束了,火把熄灭了,一小众人慢慢散入黑夜。我坐在一道矮墙上,最后望一眼吴哥窟的五座高塔。

    我回想起一两天前我看过的一座寺庙。它名叫巴戎。它令我吃惊,因为它不像我看过的其他寺庙那样单一。它由很多重叠对称之塔组成,每座塔都是一尊破坏之神湿婆巨大的四面头像。它们里里外外围成一圈,神的四张面孔上面,是一顶雕饰的王冠。正中是座高塔,重叠的面孔直到塔尖。它饱经日月风雨,长满爬藤与寄生灌木,所以,初次见到,你只看到一堆不成样子的东西,只有稍微凑近,这些沉默、严肃、漠然的面孔,才会从凹凸不平的石头中隐现。然后,你周围到处都是这些面孔。它们与你相对,它们在你身旁,它们在你身后,一千双看不见的眼睛盯着你。它们似乎是隔着太古时代的遥远距离看着你,而在你的周围,丛林疯长不已。所以,农民经过这里时,他们会突然高歌来吓跑鬼魂,也就没什么好奇怪了;因为将近夜晚,这里静得令人毛骨悚然,而那些平静却又不善的面孔异常可怕。当夜幕降临,那些面孔隐入石头,除了一堆奇形怪状、遮遮掩掩的塔楼,你什么也看不见。

    但我不是因为寺庙本身而描述它——我虽然下笔踌躇,但已经描写得够多了——而是为了其中一条走廊里成列的浮雕。它们雕得不是太好,雕匠显然没什么形式感或线条感,但尽管如此,它们还是很有趣,让我记忆犹新。因为它们表现的是当时的日常生活,煮饭,烹饪,捉鱼,捕鸟,村里店铺的买卖,看医生,总之,一个淳朴民族的方方面面。令人吃惊的是,他们的这种生活千年以来少有变化。他们依然用同样的器具做着同样的事情。舂米脱粒的方式完全相同,村里的店家用一样的盘子售卖一样的香蕉和一样的甘蔗。这些刻苦耐劳之人扛在肩上的担子,跟他们世代以前的祖先所肩负的一模一样。多少世纪过去了,却没给他们留下痕迹,要是十世纪某位睡着的人,在现今一座柬埔寨村庄醒来,他会非常习惯这一朴实的日常生活。

    而且,在我看来,在这些东方国度,最令人难忘、最令人惊叹的古迹,既不是寺庙,也不是要塞,也不是长城,而是人。那些依循古老习俗的农民,属于一个比吴哥窟、中国长城或埃及金字塔远为古老的时代。

    西贡与土伦

    在小河河口,我再度乘上平底汽船,越过又宽又浅的湖泊,改乘另一艘船去到另一条河。最后,我到了西贡。

    尽管法国人占领该国以来,这里成了一座中国人的城市,尽管土著在人行道上闲逛,或是头戴蜡烛熄灭器一般的宽草帽拉着人力车,西贡却完全具有法国南部一座乡下小城的氛围。它铺着宽阔的街道,并有漂亮的树木遮荫,街上熙来攘往,跟东方的英国殖民地城市那种熙攘大不相同。这是一个轻松愉快的小地方。有家歌剧院,面向一条林荫大道,白色光鲜,依照第三共和国的华丽风格而建;还有簇新的市政厅,非常宏伟,装饰华美。酒店外面是露台,喝餐前酒的钟点,那里挤满留着胡须比着手势的法国人,喝着他们在法国喝的甜腻饮料、苦艾黑醋栗酒、比赫和奎宁杜博尼酒,并用米迪[163]的卷舌口音说个不停。与当地戏院有点关系的快乐小妇人衣着时髦,涂脂描眉,给这个迢遥之地带来几分矫揉造作的欢快气氛。商店里有马赛来的巴黎时装和里尔来的伦敦帽子。两匹小马拉着维多利亚马车飞驰而过,汽车的喇叭嘟嘟叫。晴空艳阳高照,荫凉处又热又闷。

    西贡是个可以闲散几日的惬意之地;对于散漫的旅行者,生活在这里很是轻松;坐在大陆酒店露台的凉篷下,当头一顶吊扇,面前一杯清饮,读着本地报纸有关殖民地事务的激烈论争与邻近地区要闻,可谓非常愉快。能够安安稳稳将报纸广告读一遍,且无自己是在浪费时间的不自在,可谓非常有趣,而在这样的细读之中,不能随时找到骑着一匹木马畅游时空的机会,那你肯定是位无趣之人。但是,我只待到赶上往顺化的船即止。

    顺化是安南的首都[164],我去那儿是要看皇宫举行的中国新年庆典。不过顺化靠河,往顺化的港口则为土伦[165]。就在那儿,凌晨两点,法国轮船公司的客轮把我放了下来——那是一艘洁净舒适的白色客轮,够宽敞,够通风,够冷饮,适合热带旅行。客轮泊在湾内,距码头七八公里,我上了一条舢板。船员包括两名女子、一个男人和一个小孩。海湾很平静,头上星光灿烂。我们的船划进黑夜,码头的灯火似乎很远。船进了很多水,其中一名划桨的女子不时停下来,用一个空煤油罐往外舀水。好像要起风了,不久,他们扯起一张竹编的大横帆,但是风太小,帮不了太多忙,这一程看来要走到拂晓。在我看来,它可能永无休止;我躺在竹席上,抽着烟斗,不时沉入假寐,当我醒来,重新点燃烟斗,火柴光短暂照亮蹲在桅杆旁的两名女子棕色的胖脸。掌舵的男人简短说了一句什么,一名女子搭着腔。然后,又是一片寂静,只有我躺的甲板下微弱的水声。这天晚上很暖和,我虽然只穿一件衬衣和一条卡其裤,却不觉得凉,空气柔和得如同花朵。我们抢风在黑夜中走了一大程,然后慢慢驶向河口。我们经过下锚停泊的渔船和悄悄出港的船只。河岸很黑,神秘莫测。男人一声吩咐,两名女子将笨重的船帆降下,又开始划起桨来。到了码头,水太浅,我不得不让一名苦力背我上岸。这类事情我总是觉得既害怕又不体面,我抱住苦力的脖子,非常清楚这副模样跟自己很不相称。酒店就在街对面,苦力扛着我的行李。但才凌晨五点,天仍然很黑,酒店的人还在睡觉。苦力捶着门,终于,一位睡眼惺忪的仆役开了门。其他仆役则躺在台球桌和地上酣睡。我要了一个房间和咖啡。面包刚刚烤好,经过跨越海湾的漫长之旅,我的咖啡加牛奶还有热呼呼的面包卷很是令人愉快,这样的一餐,我可不是常有好运吃到。我被带到一个肮脏的小房间,蚊帐又脏又破,我不知道床上的被单自从上次洗了之后,有多少商务客和法国政府的官员睡过。我不在乎。我觉得自己从未以这样浪漫的方式抵达任何地方,我不禁以为,这肯定是一段难忘经历的开端。

    但是,有些地方,到达就是唯一目的;它们向你保证会有最美妙的精神奇遇,可给你的只是一日三餐和去年的电影。它们就像一张脸,满是令你好奇和激动的特征,但是稍微一熟,你发现那只是庸俗心灵的一副面具。土伦就是这样的地方。

    我在土伦花了一个上午参观藏有高棉雕塑的博物馆。读者可能还记得,我写到金边时,提到在那儿看到的一尊雕像,我奇怪地变得很有口才(就一位不太喜欢他人滔滔不绝而且羞于夸张之人来说)。那是一尊高棉雕像,我现在可以提醒读者(或是告诉像我一样的人,因为没来印度支那以前,我从来不知有高棉人或高棉雕塑),这是一个强大的民族,他们是印度支那原住民与来自中亚高原的入侵种族之后裔,而后者曾经建立了一个辽阔而强大的帝国。来自东印度的移民将梵文、婆罗门教和本土文化带到这里;但是高棉人强健活泼,具有创造本能,能将外来文化为己所用。他们建造了宏伟的寺庙并饰以雕塑,当然是以印度艺术为范本,但却充满东方别处所没有的充沛活力、鲜明风格、丰富多彩与奇思妙想。金边的哈里哈腊[166]雕像证明了他们的伟大天赋。它是优雅的奇迹。它令人想起古希腊的雕像和墨西哥的玛雅雕塑;但是,它自成一格。希腊那些早期作品有着晨露般的清新,可它们的美略显空洞;玛雅雕像有些原始的东西,与其说令人赞叹,不如说叫人敬畏,因为它们依然还有早期人类在阴暗的洞穴凹壁作画的痕迹,他画有魔力的图画,为的是镇住他害怕或捕猎的野兽;但是,在哈里哈腊雕像之中,你看到的却是古老与精细奇特和神秘的结合。文明人的复杂使得原始人的率真焕发活力。高棉人将久远的思想遗产用于令他突然着迷的这一工艺。这好比伊丽莎白时代的英国,油画艺术出人意料陡然兴盛;画家心中装满莎士比亚戏剧、宗教改革时期的教派冲突和西班牙无敌舰队,开始用契马布埃[167]的双手来作画。金边那尊雕像的雕匠,必定也有类似心境。它简洁有力,线条优美,但也有着极其动人的精神特质。它不仅美,而且明慧。

    当你想到散布于丛林中的那几所荒寺和散落博物馆里的那几件残雕,它们就是这个强大帝国与这个躁动民族留下的一切,这些伟大的高棉雕塑就会令人异常心酸。他们不再有力量,他们四散而去,成为挑水劈柴之流,他们杳无踪迹;而现在,他们剩下的人被征服者同化,他们的名字只存留于他们如此奢华地创造的艺术之中。

    顺化

    顺化是个惬意小城,有些英格兰西部教堂城的悠闲风味,虽是国都,但不堂皇。它建于一条大河两岸,一座桥梁横跨其上,而酒店则为世上最差之一。它极为肮脏,食物很糟糕;但它又是杂货铺,供应殖民者所需的种种,从露营设备和枪支、女帽和男式成衣到沙丁鱼罐头、肥鹅肝酱和伍斯特辣酱;所以,饥饿的旅行者可以用罐头食品来弥补菜谱的不足。到了晚上,城里的居民来这里喝咖啡饮利口白兰地,要塞的军人来玩台球。法国人不怎么考虑气候与环境,为自己建造了相当惹眼的结实大屋;它们看似退休的杂货商在巴黎郊区的别墅。

    正如英国人将英格兰带去英国殖民地,法国人也将法兰西携往法国殖民地;在这件事情上,因为岛国特质而遭责难的英国人,可以理直气壮答道,他们并不比邻国来得特出。但是,即使最肤浅的观察者也看得出,这两个国家对待属国土著的方式大不相同。法国人深信人人平等四海一家。对此,他有点不好意思,为免你取笑,他赶紧自嘲;但他就是那样,他不能不那样;他不能不让自己将黑色、棕色或黄色皮肤的土著看成跟他一样的人,有着同样的喜怒哀乐,他无法自认为仿佛属于不同的人种。他虽然不容自己的权威受到侵犯,坚决对付土著想要减轻束缚的任何企图,但在日常事务中,他对他们友好和善,既无屈尊俯就,亦无高人一等。他向他们灌输他特有的成见;巴黎是世界的中心,每一个安南青年的抱负,就是一生之中至少看它一眼;你很难遇到一个人不深信法国之外既无文学艺术亦无科学。但是,法国人会跟安南人坐在一起,跟他一起吃饭、喝酒与玩耍。在市场里,你会看到俭省的法国女人臂挎篮子跟安南主妇推推撞撞,讲价讲得一样厉害。没人喜欢让别人占有自己的房子,即使那人操持得更有效率,比房主还会维修保养;就算主人给他装了一台电梯,他也不想住在阁楼;我并不认为安南人比缅甸人更喜欢陌生人占有他们的国家。但是,我应该说,缅甸人只是尊敬英国人,安南人则是钦佩法国人。有一天,这些民族必然重获自由,令人好奇的是,到了那个时候,这些情感之中,不知道哪一种会结出更好的果实。

    安南人看上去讨人喜欢,个子很小,黄脸饱满,黑眼明亮,衣着非常整洁。穷人的衣服是沃土的棕色,一件两侧开衩的长衫和一条长裤,系着一条苹果绿或橙色的腰带;他们头戴一顶扁扁的大草帽,或是缠着一小方折得很规整的黑头巾。富人缠同样整洁的头巾,穿白色裤子与黑色绸衫,外面常常套一件黑色的蕾丝上衣。这一装束甚是优雅。

    但是,虽然在这些国度,人们穿的衣服因其独特而吸引我们的眼光,可单独看来,人人穿得都一样;他们穿的是一种制服,虽然常常很趣致,而且总与气候相合,却很少容许个人喜好;我不禁想到,一位东方国家的土著到访欧洲,看到周围令人困惑与变化多端的装束,他肯定会大吃一惊。一群东方人就像花农的一畦黄水仙,明丽然而单调;但是,一群英国人,譬如你站在逍遥音乐会[168]的楼上透过一层薄薄的烟雾俯瞰所见,却像一束各式各样的鲜花。无论在东方何处,你都见不到像皮卡迪利某个晴天那样明快多姿的装束。真可谓千变万化。军人,海员,警察,邮差,信使;男人有穿燕尾服戴大礼帽的,有穿西装戴常礼帽的,也有穿灯笼裤戴便帽的,女人身着各色丝绸、棉织与丝绒衣服,头戴各式各样的帽子。除了这些,还有不同场合与从事各种运动穿的衣服,有仆役、工人、车夫、猎人和侍从的装束。我想,这位安南人回到顺化,他会觉得自己的同胞穿得非常单调。

    海防的老同学

    我打算在此结束本书,因为我在河内没有发现令我很感兴趣的东西。它是东京[169]的首都,法国人告诉你,这是东方最迷人的城市,但你问他们为什么,答案是它跟法国城镇如蒙彼利埃或格勒诺布完全一样。我为了乘船往香港而去到的海防,则是一座乏味的商业城市。诚然,从这里可以往访亚龙湾,它是印度支那一大名胜[170],但是名胜我看厌了。我安于坐在咖啡馆,因为这里不是太热,我很高兴不用穿热带衣服,读着过期的《插图杂志》,或是为了锻炼沿着宽阔笔直的街道漫步。海防有运河贯通,我有时看看多彩迷人的风景,其中有着各式各样的生活,以及水上各种类型的本地小艇。有条运河有着优美的弯道,两岸为高高的中式房屋。房子刷成白色,但已变色并有污迹;灰色屋顶与苍天相衬,形成惬意的构图。这一图画有着一幅老旧水彩画褪色的优雅。你看不到哪里有明显的色调。它柔和,略显疲惫,令人感到一丝忧郁。不知为什么,这令我想起年轻时认识的一位老处女,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过来人,她戴黑色丝织手套,为穷人织披肩,送给寡妇的是黑色,送给已婚妇女的为白色。她年轻的时候受过苦,但是否因为健康状况欠佳或是单恋某人,则是没人清楚。

    可是,海防有份地方报纸,邋遢的一小张,字体粗短,油墨脱落,粘你一手,它登些政论文章、无线电讯、广告和本地消息。编辑显然急着想有东西报道,把来去海防的人名都登了出来,欧洲人,本国人,中国人,而我的名字也在其中。我坐的船往香港的前一天早晨,午餐前,我正坐在酒店的咖啡馆喝杜博尼酒,侍者进来说,有位先生想见我。我在海防谁也不认识,遂问那人是谁。侍者说他是英国人,就住此地,但他不能告诉我他的名字。侍者只能讲一点法语,我很难明白他说些什么。我迷惑不解,但告诉他请客人进来。不一会儿,侍者带着一位白人返来了,并把我指给来客看。那人看了我一眼,向我走来。他个子很高,足有六英尺多,很是肥胖,有张刮得光滑的红脸,眼睛纯是淡蓝。他穿着非常破旧的卡其短裤和领口敞开的斯丁格衬衫,头戴一顶破旧盔帽。我立刻断定他是个束手无策的流浪汉,来找我要钱,并纳闷自己能有多少机会脱身。

    他走上前来,伸出一只红红的大手,指甲破裂而肮脏。

    “我想你不会记得我。”他说,“我叫格罗斯利。我跟你在圣托马斯医院待过。我一看报上的名字就知道是你,我想我要来拜访一下你。”

    我一点也想不起他了,但我还是请他入座,请他喝一杯。从他的外表看,我起初以为他会跟我要十个皮阿斯特[171],而我可能给他五个,但是现在,他似乎更有可能要一百,要是给五十能够令他满足,我就应该觉得自己很幸运了。要钱老手要的总是比他指望的多两倍,他要多少你就给多少,只会令他不满,他随后会不高兴自己没有要得更多。他觉得你骗了他。

    “你是医生?”我问。

    “不,我在那个该死的地方只待了一年。”

    他摘下遮阳盔帽,露出一头很需要梳理的灰白乱发。他脸上有些奇怪的斑点,他看来并不健康。他的牙烂得厉害,嘴角那里都是空的。侍者过来写单,他要了白兰地。

    “拿一瓶来。”他说,“一瓶[172],明白吗?”他转向我。“我在这里住了五年,但我的法语不知怎么还是没长进。我讲东京话。”他仰靠椅子,看着我,“我记得你,你知道的。你以前常跟那对双胞胎出去。他们叫什么名字来着?我想我的变化比你更大。我最好的日子是在中国过的。气候恶劣,你知道的。对人不好。”

    我还是一点也想不起他。我想最好这样问问。

    “你在那儿跟我是同一年?”我问。

    “对。九二年。”

    “那可真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

    每年,大约六十名年轻人进入那家医院;他们多数腼腆,对新的生活感到困惑;很多人以前从未来过伦敦;至少对我来说,他们好比莫名其妙经过一张白纸的影子。第一年,有些人因为这样那样的原由离开了,第二年,那些留下来的人逐渐有了自我。他们不只是他们自己了,而是大家一起听过的讲座,是在同一张午餐桌上吃过的烤饼与喝过的咖啡,是在同一个解剖室同一张解剖台上做过的解剖,是在夏夫茨伯里戏院的后座一起看过的《纽约佳丽》。

    侍者拿来一瓶白兰地,格罗斯利,如果他真的叫这个名字,给自己倒了一大杯,既不兑水也不加苏打,一口喝了下去。

    “我受不了行医。”他说,“我不干了。家里烦了我,我去了中国。他们给了我一百镑,要我自谋生路。我可以告诉你,出去我太高兴了。我想,我烦他们就跟他们烦我一样。后来我再没怎么烦他们。”

    然后,从我记忆的某个深处,一丝线索溜进了可以说是意识的边缘,就像涨潮的时候,海水冲上沙滩然后退却,并以下一波更大的浪头推进。我开始隐约想起上了报纸的某桩小丑闻。随后,我看到一位少年的面孔,往事慢慢浮现;我现在记得他了。我相信他当时不叫格罗斯利,我觉得他的名字是单音节,但我不敢肯定。他是个很高的小伙子(我看得愈来愈清楚了),很瘦,有点佝偻,只有十八岁,但很早熟,有一头拳曲发亮的棕发,五官相当粗大(现在看去没那么粗大了,或许因为他的脸又胖又肿),肤色特别鲜嫩,粉粉白白,就像女孩子的皮肤。我想,一般人,尤其是女人,会觉得他是个非常英俊的少年,但对我们来说,他只是个笨手笨脚的家伙。我记得他不常来听课,不,我记得的不是这个,课堂里有很多学生,我记不清谁来谁没来。我记得解剖室。在我旁边的另一张解剖台上,他有一条腿要解剖,他几乎没碰过它;我忘了解剖其他部位的那些人为什么说他做事马虎,我猜他们不知何故觉得他碍事。那些日子,关于此人有很多闲话,隔了三十年,我想起了其中一些。有人说起格罗斯利是个浪荡儿。他喝酒如牛饮,很会玩女人。那些年轻人多数很单纯,他们带到医院的观念都是在家里和学校养成的。有些人很古板,吓着了;其他人,那些努力工作的,瞧不起他,质疑他怎能指望通过考试;但是,他令很多人兴奋并且欣羡,他做的,正是他们若有勇气也想做的。格罗斯利有他的仰慕者,你常常可以看到一小帮人围着他,目瞪口呆,听他讲自己的冒险经历。我脑子里现在都是回忆了。很快,他不再腼腆,而是装出一副老于世故的样子。就一个脸蛋光滑、皮肤粉白的小子而言,这副样子看上去肯定可笑。男人(他们自以为是)常常彼此讲述自己的胡作非为。他简直成了一位人物。当他经过博物馆,看到一起认真温习解剖学的两个学生,他会出语刻薄。他在附近的酒馆混熟了,跟女侍应很随便。回想起来,我觉得他刚从乡下出来,离开父母和老师的看管,他是被自己的自由和伦敦带给他的兴奋迷住了。他的胡闹全无恶意。它们只是因为青春期的冲动。他昏了头了。

    但是,我们都很穷,不知道格罗斯利怎样设法支付他的花天酒地。我们晓得他父亲是个乡村医生,我想我们都很清楚他每个月给儿子多少钱。这点钱是不够他给在亭子的舞会勾搭的妓女和在标准酒吧请朋友喝酒的。我们语带敬畏彼此谈论,他肯定负债累累。当然,他可以典当东西,但我们凭经验知道,一台显微镜不过换得三镑,一副骨骼模型只有三十先令。我们说,他一个星期肯定至少要花十镑。我们想的并不是太多,对我们来说,这是最大限度的奢侈了。终于,他一位朋友揭开了谜底:格罗斯利找到了一种绝妙的生财之道。我们都觉得有趣而且印象深刻。我们没人想出这么机灵的主意,即使想到,也没胆量去试。格罗斯利去了拍卖行,当然不是克里斯蒂拍卖行,而是在斯特兰德道和牛津街的私家住宅,在那里买了些便宜的小东西。然后,他拿去当铺,当个十先令或一镑,比他买的价钱要多。他一周赚四五镑,他说自己打算放弃学医并以此为业。我们没人赚过一文钱,大家都很钦佩格罗斯利。

    “哎呀,他真聪明。”我们说。

    “他生来就这么精明。”

    “这才是百万富翁的料。”

    我们都很世故,十八岁的时候,对于生活中我们不知道的东西,我们相当肯定不值得了解。遗憾的是,当考官问我们一个问题,我们太紧张,答得常常不假思索,当一位护士让我们寄封信,我们面红耳赤。众所周知,院长把格罗斯利叫去训了一顿。他威胁他如果依旧做事马虎,会有各种各样的处罚。格罗斯利愤愤不平。他说这种事情他以前在学校受够了,他不会让一个马脸太监把他视为毛头小子。见鬼,他快十九岁了,你没什么可以教他了。院长说他听闻格罗斯利酒喝得厉害。胡说。他跟他的所有同龄人喝得一样,上星期六他醉了,下星期六他还打算醉,有人要是不喜欢,他可以去做别的事情。格罗斯利的朋友们很是同意他的话,一个男人不能让自己受到那样的侮辱。

    但是不幸终于降临,我现在记得很清楚它给我们所有人带来的震惊。我记得我们两三天没见到格罗斯利了,不过,他来医院的时间愈来愈没个准,所以,我们要是有所想法,我觉得大家不过说他又去找乐子了。他一两天后会再度露面,脸色苍白,但会精彩地讲起他勾搭的某个女孩子以及跟她在一起的时光。解剖课是上午九点,我们匆匆忙忙准时赶到那里。那天,大家没怎么听讲,因为课堂内很多兴奋的耳语,一张报纸悄悄传来传去,与此同时,讲师显然沉浸在自己清晰明白的语言与令人钦佩的口才之中,正在描述我不知道是人体的哪一部分骨骼。突然,讲师停了下来。他挖苦起人来文绉绉的。他假装不知道学生叫什么。

    “我怕是打扰这位读报的先生了。解剖学是一门非常乏味的科学,我很遗憾皇家外科医生学会的规章责成我要求您专心致志以能通过相关考试。然而,哪位先生要是觉得受不了,他完全可以到外面继续阅报。”

    那可怜的小子听了这番训斥面红耳赤,尴尬之际,他试图将报纸塞进口袋。解剖学教授冷冷看着他。

    “先生,这张报纸放进您的口袋怕是大了些。”他说,“或许劳驾您把它传给我?”

    那张报纸被一排一排传到教室的讲台上,这位有名的外科医生拿着它,并不满足于他给那可怜家伙带来的慌乱,问道:

    “我可以问问是报上的什么东西令这位先生如此兴趣盎然吗?”

    给他报纸的那位学生不发一言,指着我们一直在读的那一段。教授读着,我们默默看着他。他放下报纸,继续讲课。报纸的标题为“一位医学生被捕”。格罗斯利因为将赊来的货物典当而对簿治安法庭的法官。看来这是一桩刑事案,法官将他还押监房一个星期,并不准保释。看来他在拍卖会买东西然后典当的生财之道,最后并非如他指望的那样,是个稳定的收入来源,他发现典当自己不花钱赊来的东西更为有利可图。刚一下课,我们就兴奋地谈论此事,我得承认,我们自己没财产,对于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缺乏认识,大家都不觉得他罪行严重;不过,出于年轻人喜欢把事情想得极坏的天性,几乎没人不以为他会被判两到七年的劳役。

    不知为什么,我似乎一点也不记得格罗斯利是怎么一回事了。我觉得他可能是在一个学期快完的时候被捕的,而当我们都去休假,他的案子可能又开始审理了。我不知道是治安法庭的法官处理的,还是去到审判。我有一种感觉,他被判处短期监禁,可能六个星期,因为他的非法交易颇为广泛;不过我记得,他从我们中间消失了,没多久,就没人再想起他。奇怪的是,经过这么些年,这件事情的很多地方我竟然记得这么清楚。这就好比翻阅一本旧相册,我突然看到自己完全忘掉的一张照片。

    当然,从这位头发灰白、红脸斑斑的肥胖老人身上,我是决不会认出那个双颊粉红的瘦长后生的。他看来有六十岁,但我知道他肯定要年轻得多。我很想知道这些年他都做些什么。看起来他好像不是太得意。

    “你在中国做什么?”我问他。

    “我是海关的港口稽查。”

    “哦,是吗?”

    这不是很重要的职位,我小心翼翼,不让自己的语调露出任何诧异。港口稽查是中国海关的雇员,其职责是登上停靠各个通商口岸的轮船与帆船,而我觉得他们的主要工作是防止鸦片走私。他们多半为皇家海军的退役水手和退伍军士。沿着扬子江上行的时候,我在很多地方看到他们登船。他们跟领航员和机师很谈得来,但船长对他们就有点简慢。他们的中国话说得比多数欧洲人流利,并且常常娶中国女子为妻。

    “离开英国的时候,我发誓要挣到大钱才回去。但我从没挣到。那些年,无论找到谁做港口稽查,他们都高兴得很,我的意思是无论哪个白人,他们什么也不问。他们不在乎你是谁。找到这份工作我太高兴了,我可以告诉你,他们雇用我的时候,我差不多一文不名。这份工我本来只当做权宜之计,但我留了下来,它适合我,我想挣钱,而我发现要是港口稽查知道怎样行事,他可以大赚一笔。我在中国海关待了二十五年,当我离开的时候,我敢断定很多长官有我这笔钱会很高兴。”

    他狡黠地看了我一眼。他的意思我略知一二。但是有一点我乐意确认:他要是问我要一百皮阿斯特(这笔钱我现在认了),我想我只好马上接受这一打击。

    “我相信你留着这笔钱。”我说。

    “我当然留着。我把所有钱都投在上海了,离开中国的时候,我全部投进美国铁路债券。安全第一是我的座右铭。我太了解那些骗子了,我不会冒险。”

    我喜欢这话,所以我问他能否留下来与我共进午餐。

    “我恐怕不行。午餐我吃不了多少,而且家里还等我吃饭。我想我得走了。”他站起来,在我上方耸立。“但是听我说,你今晚何不到我那里看看?我娶了一个海防姑娘。还生了个小孩。我不是常有机会跟人谈谈伦敦。你最好别来吃饭。我们只吃本地的食物,我不觉得你会喜欢。九点左右来,好吗?”

    “好。”我说。

    我已告诉他第二天离开海防。他向侍者要来一张纸写下他的地址。他的笔迹看上去很吃力,就像一个十四岁的少年。

    “让门童跟人力车夫说在哪里。我住二楼。没门铃。敲门就行了。好吧,一会儿见。”

    他走了出去,而我去吃午饭。

    吃了晚饭,我叫了一辆人力车,并让门童帮忙告诉车夫我要去的地方。我很快发现他带我沿着弯弯曲曲的运河前行,两岸的房屋我觉得很像一幅褪色的维多利亚水彩画;他在一幢房屋前停下来,指了指门。这房子很破旧,周围很脏,我踌躇不前,想他是否走错地方了。格罗斯利似乎不太可能住在这么本地的街区和这么破烂的房子里。我让人力车夫等着,我推开房门,看到前面有道黑黢黢的楼梯。四周无人,街道空空。就跟凌晨一样。我划了一根火柴,摸索着上了楼梯;到了二楼,我又划了一根火柴,看到前面一道棕色大门。我敲了敲门,很快,一个小小的东京女人拿着一支蜡烛开了门。她穿着草根阶层的土褐色衣服,头上紧紧缠了一条小黑巾;她的嘴唇及其周围的皮肤都被槟榔染红,当她张嘴说话,我看到她的牙齿和牙床都是令这些人变得很难看的黑色。她用土话说着什么,然后,我听到格罗斯利的声音:

    “进来吧。我正想你不会来了。”

    我经过一间又黑又小的前厅,进到一个面朝运河的大房间。格罗斯利躺在一把长椅上,当我进去,他站起身来。借着身旁桌上的一盏煤油灯,他正在读香港报纸。

    “坐吧。”他说,“把你的脚放上去。”

    “我没理由坐你的椅子。”

    “快坐。我坐这个。”

    他拉过一把餐椅坐在上面,把脚对着我的脚放着。

    “那是我老婆。”他用拇指指着跟我进来的东京女人说,“小孩在那边角落里。”

    我顺着他的目光望去,看到一个小孩正在睡觉,他靠着墙,躺在竹席上,盖了一床毯子。

    “醒了是个活泼的小家伙。我希望你能看到他。她又快生了。”

    我看了看她,显然如他所说。她很瘦小,小手小脚,她的脸是扁的,皮肤灰暗。她看起来闷闷不乐,但可能只是害羞的缘故。她走出房间,不一会儿,拿来一瓶威士忌、两个玻璃杯和一瓶苏打水。我打量着四周。后面有道未上漆的暗色木隔板,我猜是隔开另一个房间,隔板当中钉了一幅报上剪下的约翰·高尔斯华绥像。他看去严肃,温和,一副绅士派头,我很纳闷他在这儿做什么。另一面墙刷成白色,但又黑又脏。墙上钉着《图画》或《伦敦图画新闻》的画页。

    “我贴的。”格罗斯利说,“我觉得这些画让这里看上去像个家。”

    “你为什么贴高尔斯华绥?你读他的书?”

    “不,我不知道他写书。我喜欢他的脸。”

    地上有一两个破旧的藤垫,一个角落里放了一大摞《香港时报》。家具只有一个脸盆架,两三把餐椅,一两张桌子,一张本地式样的柚木大床。房内阴沉邋遢。

    “这小地方不坏,不是吗?”格罗斯利说,“很适合我。我有时候想搬,但我现在不想了。”他轻声一笑。“我到海防本来只待四十八个小时,但我在这儿已经五年了。我其实是顺道去上海的。”

    他沉默下来。我无话可说,也不出声。然后,东京小女人对他说了句什么,她的话我当然不明白,而他回答着。他又沉默了一两分钟,但我觉得他看着我,仿佛想问我什么话。我不知道他为什么犹豫。

    “你在东方旅行的时候,有没有试过抽鸦片?”他终于随意问起。

    “有,我抽过一次,在新加坡。我想看看是怎么回事。”

    “结果呢?”

    “说实话,不是太令人兴奋。我觉得自己会有最美妙的感觉。我期待着幻觉,就像德·昆西那样,你知道的。我唯一感到的是一种身体的安乐,就跟你洗了土耳其浴躺在冷却房里的感觉一样,然后头脑特别活跃,所以想什么事情似乎都极为清晰。”

    “我明白。”

    “我真的觉得二加二等于四,这绝对不容置疑。但是第二天早晨——哦,上帝!我头昏脑涨。我太不舒服了,一天都不舒服,吐得一塌糊涂,吐的时候,我痛苦地告诉自己:还有人说这很有趣。

    格罗斯利靠在椅子上,郁闷地低声笑了笑。

    “我想是货色不好。要么你抽得太猛了。他们见你是个生手,给你抽过的残渣。这足以让任何人呕吐。你现在想再试试吗?我这里有些好货。”

    “不,我想一次对我来说足够了。”

    “我要是抽一两筒你介不介意?这种气候你是需要它的。它让你不得痢疾。这个时候我通常会抽一点。”

    “你抽吧。”我说。

    他又对那女人说话,她抬高嗓门,声音沙哑喊着什么。木头隔板后面的房间传来一声应答,过了一两分钟,一位老妇拿着一个小圆盘出来了。她干瘪年老,进来的时候,有着污渍的嘴巴对我讨好一笑。格罗斯利站起身,跨过去上床躺了下来。老妇将盘子放在床上;盘里有盏酒精灯、一杆烟枪、一枚长针和一小圆盒鸦片。她蹲坐在床上,格罗斯利的妻子也上了床,把脚蜷在身下坐着,背靠着墙。格罗斯利看着老妇,她把一小粒药丸穿在针上,拿到火上烧得咝咝响,然后把它塞进烟枪。她把烟枪递给他,他长吸一口,把烟憋了一小会儿,随后喷出一道灰白的浓雾。他把烟枪还给她,她又开始烧另一筒。没人说话。他接连抽了三筒,然后躺了回去。

    “的确,我现在感觉好些了。我刚才觉得累极了。这个老巫婆,她的烟烧得真好。你真的不来一口?”

    “真的。”

    “随你。那喝点茶吧。”

    他跟妻子说了,她溜下床,走出房间。不一会儿,她拿来一个小小的瓷茶壶和几个中式茶杯。

    “这里很多人都抽,你知道的。你要是抽得不过量就没坏处。我一天抽的从不超过二十到二十五筒。你要是给自己限定这个量就可以持续很多年。有些法国人一天抽到四十或五十筒。这太多了。我从不那样做,除非有时我想放纵一下。我敢说我从未觉得有什么坏处。”

    我们喝着茶,茶很淡,略有香味,口感清爽。然后,老妇给他烧了一筒又一筒烟。他妻子回到床上,很快就蜷在他的脚下睡着了。格罗斯利一次抽两三筒,抽烟的时候,他似乎心无旁骛,但一会儿又很健谈。我几次暗示要走,可他不让我走。时间慢慢过去了。他抽烟时,我有一两次在打瞌睡。他告诉我他的一切。他讲个不停。我只是为了暗示他才出声。我没法把他告诉我的用他自己的话讲出来。他翻来覆去。他很啰嗦,他给我讲的故事杂乱无章,先是后面一小段,然后是之前一小段,所以我得自己排列顺序;我发觉,有时候他害怕自己说得太多,将有些事情隐瞒起来;有时候他撒谎,我得从他的微笑或眼神来猜测真相。他没什么语言来描述自己的感受,我得透过俚俗的暗喻和老一套的粗话来推测他的意思。我不断问自己他究竟叫什么名字,它就在我的嘴边,恼火的是,我想不起来了,虽然我也不知道这跟我有什么关系。他一开始有些怀疑我,我觉得他在伦敦的胡闹与他蹲监狱的事情,这些年来是个令他苦恼的秘密。他总是害怕有人迟早会发觉。

    “有趣的是,即使现在,你竟然还想不起来我在医院。”他说,机灵地看着我,“你的记性肯定糟透了。”

    “真该死,差不多三十年了。你要想到那以后我见过成千上万的人。我没理由比你记得我还要记得你吧。”

    “那是。我想也是。”

    他似乎安心了。终于,他烟抽够了,老妇给自己烧了一筒烟抽着。然后,她去到小孩躺的竹席上蜷在一旁。她一动不动,我猜她倒床就睡着了。当我终于离开,我发现人力车夫蜷在人力车的踏板上睡得很熟,我只得把他摇醒。我认得路,我想透透气活动一下,所以给了他几个皮阿斯特,告诉他我想走一走。

    我带走的是个奇怪的故事。

    格罗斯利讲他在中国的二十年,我听得有点惊恐。他挣到钱了,我不知道有多少,但从他说话的样子,我应该想到大概有一万五到两万镑,对于一个港口稽查来说,这是一大笔钱。他不可能老老实实挣到这笔钱,他的交易具体如何我所知甚少,但我从他的突然沉默,从他会意的一瞥和暗示猜测,他要是觉得值得的话,卑鄙的交易他也不会犹豫。我想没有比走私鸦片更让他有利可图的事情了,他的职位给了他机会来安全地获利。我相信他的上司经常怀疑他,但从未找到可以用来处置他的渎职证据。他们满足于把他从一个港口调到另一个港口,但他不受干扰;他们盯着他,可他太机灵。我看得出来,他既害怕告诉我太多他的丑事,又想夸耀自己的精明。他很得意中国人信任他。

    “他们知道可以信任我。”他说,“这让我有机可乘。我一次也没有出卖过中国佬。”

    他以自己是个老实人而沾沾自喜。中国人发现他喜欢古玩,他们常常送他一些,或是把东西带来让他买;他从不过问来历并廉价买进。当他买得够多了,他就送到北京去卖个好价钱。我想起他是怎样靠买拍卖品然后典当来开始商业生涯的。二十年来,凭着卑鄙手段和小聪明,他一镑一镑累积,他赚的每一分钱都投到上海。他过得悭吝,把一半薪水攒起来;他从不休假,因为他不想浪费自己的钱,他不愿和中国女人有什么关系,他想让自己免于纠缠;他滴酒不沾。他一心想着一个目标,攒够钱就可以回英国,过他少年时代想过的生活。那是他唯一想要的东西。他在中国仿佛梦游;他不关心周围的生活;它的多彩与奇妙,它可能有的乐趣,对他来说毫无意义。他的眼前总是有伦敦的幻影,标准酒吧,他站着,脚搁在栏杆上,帝国与亭子的舞会,勾搭来的妓女,综艺戏院里半庄半谐的演出,快活剧场的歌舞喜剧。这才是生活、爱情与冒险。这才是浪漫。这才是他一心向往的东西。这些年来他过得像个隐士,想着可以再过庸俗生活的那个目标,这的确令人印象深刻。他的性格由此可见。

    “你瞧。”他对我说,“即使可以回英国休假,我也不愿回去。我想一劳永逸地回去。然后,我想过时髦生活。”

    他看到自己每晚穿着晚装钮扣眼里插一朵栀子花出门,他看到自己身穿大衣头戴棕帽肩挂一副歌剧眼镜去看德比赛马[173]。他看到自己打量那些女人并挑出一己所好。他决心在抵达伦敦的那晚喝醉,他二十年没醉过了;他的工作让他醉不起,他得保持清醒头脑。他要小心别在回国的船上喝醉。他要等到了伦敦才喝。他将有一个多么美好的夜晚!他想了二十年了。

    我不知道格罗斯利为什么离开中国海关,要么这地方他待不下去了,要么他的工作到期了,要么他攒够钱了。不过,他终于启程了。他坐的是二等舱;他打算到了伦敦才开始花钱。他在哲麦街[174]住了下来,他一直想住那儿,他直接去到一家裁缝店,给自己定做了一套衣服。一流。然后,他在城里转了转。跟他记得的不一样了,交通更繁忙了,他觉得困惑,有些茫然。他去了标准酒吧那里,发现他常常闲坐饮酒的酒吧不见了。莱斯特广场有家餐馆,他有钱的时候常在那儿吃饭,但他找不着;估计拆掉了。他去到亭子,但那里没女人;他很烦,又去帝国,发觉舞会也没了。这简直当头一棒。他不是太明白。唉,不管怎样,二十年的变化他必须有所准备,要是做不了别的事情,他还可以醉酒。他在中国得过几次热病,因为气候的变化又复发了,他感觉不太好,四五杯下肚,他乐得上床睡觉。

    这个第一天不过接踵而来的很多事情之一斑。一切都不对劲。当格罗斯利告诉我一桩又一桩事情如何令他失望,他的声音变得愤愤不平。老地方没了,人不一样了,他发觉很难交上朋友,他异常孤独;他从未想到在伦敦这样的大城市会是这样。问题在于伦敦变得太大,不再是九十年代早期那个快活宜人之地。它四分五裂了。他勾搭了几个女子,但她们不如他以前认识的那么好,她们不像从前那么有趣了,而他隐约感到她们觉得他是个古怪的家伙。他不过四十出头,她们却把他看成老人。当他试图跟站在酒吧周围的很多小子交朋友,他们却不睬他。不论如何,这些小子并不知道怎样喝酒。他愿意喝给他们看。他每晚都喝醉,在那个该死的地方,这是唯一可做的事情,但是,啊,他第二天很不舒服。他觉得那是因为中国的气候。他做医学生的时候,每晚可以喝一瓶威士忌,早晨依然精力充沛。他开始常常想起中国了。他想起自己从未觉得有所留意的种种事情。他在那儿过得不坏。或许他远离那些中国女子太傻了,她们有些人小巧可爱,她们不像这些英国女子那样装腔作势。你只要有他这笔钱,就可以在中国过得很快活。你可以养个中国女子,加入俱乐部,会有很多不错的朋友一起喝酒、玩桥牌和打台球。他想起中国的商店,吵闹的街道,负重的苦力,停着帆船的港口,还有岸上耸立着宝塔的河流。有趣的是,他在那儿的时候从未怎么想过中国,而现在——好,他心里放不下了。他念念不忘。他开始觉得伦敦不是一个白人待的地方。它简直没落了,就是这样,有一天他想,或许他回中国是件好事。当然这很傻,为了能在伦敦过上好日子,他像奴隶一样工作了二十年,而去中国住却很荒唐。有他这笔钱,他应该哪里都可以过得快活。但不知为什么,除了中国,别的事情他没法考虑。有一天,他去看电影,看到上海的一个场景。事情就这样定了。他烦了伦敦。他恨它。他要离开,而这一次,他会一去不复返。他回国一年半了,对他来说,这比他在东方的二十年还要长。他坐上一艘法国船从马赛起航,当他看到欧洲的海岸沉入大海,他松了一口长气。到了苏伊士,他感受到了东方的第一阵气息,他知道自己走对了。欧洲完了。东方是唯一去处。

    他在吉布提上过岸,在科伦坡和新加坡也上过岸,但是,船虽然停靠西贡两天,他却留在船上。他一直都喝得很多,觉得有点不舒服。不过,船到海防要停四十八个小时,他想还是上岸看看的好。抵达中国之前,这是最后一站停留。他要去上海。到了那里,他打算住进一家酒店,到处看看,然后找个女人,并给自己找个住处。他要买一两匹马来参加赛马。他很快就会交到朋友。人在东方,不像在伦敦那样死板冷淡。上了岸,他去酒店吃饭,吃完饭,坐上一辆人力车,告诉车夫他想找个女人。车夫带他去到我坐了好几个小时的那所破旧房子,里面住着那位老妇和那名女子,现在则是他孩子的母亲。过了一会儿,老妇问他想不想抽烟。他从未抽过鸦片,他总是害怕这东西,但现在他觉得不妨一试。那晚他觉得很愉快,那女子惹人怜爱;她很像中国女人,小巧可爱,就像一个玩偶。好,他抽了一两筒,他开始觉得很快活很舒服。他待了一夜。他没睡觉。他只是躺着,感觉很平静,想着事情。

    “我在那儿一直呆到我的船去香港。”他说,“船开了,我还待着。”

    “那你的行李呢?”我问。

    我这么问,或许因为我对于人们如何将切实的细节与生活中理想的一面结合起来有着不应有的兴趣。在一本小说中,当不名一文的情侣驾驶一辆又长又快的赛车翻山越岭,我总想知道他们怎样设法支付这笔钱;我经常问自己,当亨利·詹姆斯笔下的人物剖析自己的处境之余,他们怎样应付自己的生理需求。

    “我只有一箱衣服,我从来不想多买衣服,我和那女人坐人力车去拿箱子。我只想呆到下一班船到来。你瞧,我在这儿离中国很近,继续往前之前,我想我要等一等,习惯一下,你应该明白我的意思。”

    我明白。最后这句话泄露了他的想法。我知道到了中国门口,他没勇气了。英国令他这么失望,他现在害怕把中国也拿来接受考验。要是这也令他失望,他就一无所有了。多年来,英国就像沙漠中的海市蜃楼,但是当他屈从这一诱惑,那些闪亮的池塘、棕榈树和绿草都是空的,只有起伏的沙丘。他有中国,只要他不再见到它,他就拥有它。

    “不知为什么,我留下来了。你知道的,你会惊讶日子过得有多快。我似乎没时间做我想做的一半事情。我在这里毕竟很舒服。这老太婆烟烧得真好,而她则是个可爱的小女人,我女人,然后有了小孩。一个活泼的小家伙。你要是在某个地方过得快乐,去别的地方有什么好呢?”

    “你在这儿快乐吗?”我问他。

    我打量着这间又大又空的破屋。房内毫不舒适,没有一件小小的私人物品令人觉得可以给他家的感觉。格罗斯利原封不动住进了这间暧昧的小公寓,它本是幽会之所和欧洲人吸鸦片的地方,并由那位老妇打理,而他与其说是居住,不如说是暂住,仿佛第二天他还会打点行李离开。过了一会儿,他回答了我的问题。

    “我一生从没这样快乐。我常想,总有一天我要去上海,但我觉得我不会去了。老天在上,我再也不想见到英国了。”

    “有时候你会不会很孤独,想找人说话?”

    “不会。有时候,一个中国流浪汉跟一位英国船长或一位苏格兰技师来这里,然后我去船上,我们聊聊从前。这里有位老兄,是个法国人,在海关做过,他讲英语;我有时去看看他。不过,我其实不太需要谁。我想很多事情。有人打岔,我会心烦。鸦片我抽得不多,你知道的,我只是早上抽一两筒安安胃,但我要到晚上才真正抽。然后我会想事情。”

    “你想些什么呢?”

    “哦,什么都想。有时候想伦敦,我小的时候它什么样子。但多半是想中国。我想我有过的好日子,我是怎样挣钱的,我想我从前认识的人,还有中国人。我有时很险,但总是平安无事。我想知道我可能有的女人是什么样子。小巧可爱。我现在后悔自己没养一两个。中国这国家了不起;我喜欢那些商店,有个老头蹲着抽水烟,还有那些店招。寺庙。的确,那才是一个人住的地方。那才是生活。”

    幻影在他眼前闪耀。幻觉将他抓住。他很快乐。我很想知道他最后会怎样。当然,这还没完呢。或许,他一生中第一次将现在掌握在自己的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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