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入主中国,早在正式建元之前,忽必烈就挥军南下,于1253年攻占大理;接着,又派人攻入吐蕃,迫使吐蕃人承认蒙古的宗主权。建元之后,忽必烈更加快了统一中国的步伐,不久即派大将伯颜等人征宋,首先攻取樊城、襄阳。然后,蒙军沿长江而下,于1275年先后占领汉阳、芜湖、南京、镇江、杭州,终于在1276年攻克南宋都城临安,1279年南宋最后灭亡。这样,忽必烈就真正成了中国的“天子”,蒙古帝国就演变成为中华帝国,统治的主要对象也由游牧民族变为农业民族。这是蒙古文化上的一大转折。
这一事实,迫使蒙古统治者首先在观念上发生改变,这个观念就是正确认识和对待农业文明问题。因为蒙古人原为游牧民族,无固定的居地和职业,他们逐水草而居,以攻掠为生,因而不懂得农耕也不了解其意义。他们初入农耕地区,自然也是以攻掠为宗旨,抢夺财物、杀戮人畜、烧毁房屋,然后掠财而还。所幸的是,在忽必烈建元之前,不仅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还任用过一个过渡性人物即耶律楚材。窝阔台对中国北方的统治以金朝的地盘为基础,这本是蒙古游牧区与中原农业区的过渡地带,早已是游牧民族和农业民族的杂居之地。而耶律楚材虽是契丹贵族,却早已汉化并通晓中原文化,曾随成吉思汗西征又获窝阔台的重用。据说,当初汴京陷落时,由于它曾抵抗过蒙军,主将速不台执意要依旧习屠城,认为汉人无用不如杀之了事;但身为大臣的耶律楚材对窝阔台说:“天下虽得之马上,不可以马上治之。”他争辩说,如果保留这些汉人,而向他们征收土地、商业等税,一年可得不少金银粮食布帛,怎能说汉人没有用呢?进而建议立燕等十路征收课税,使汉人按户以银、丝和谷物交纳赋税,蒙人交纳马、牛、羊的1%,在蒙古史上首次建立起一种稳定的预算财政。之后,耶律楚材又陈时务十策:信赏罚,正名分,给俸禄,官功臣,考殿最,均科差,选工匠,务农桑,定土贡,制漕运。他尤其重视汉人和儒学对于蒙古统治的必要性,认为“制器者必用良士,守成者必用儒臣”。他的这些建议和政策,在窝阔台统治期间基本得到实行,从而为忽必烈建元做了全面准备。
忽必烈即位后,继续窝阔台时的做法,在攻下临安后下令将士不得肆意杀掠,违者将受到惩处。所以,对南宋的征服战争虽然一直不断,但江南新占地区却破坏较少,这对元代经济的恢复和发展不无益处。建元后,忽必烈作为入主中国的蒙古君主,其对农耕的重视不仅远胜于窝阔台,就是与以往的中国君主相比也不逊色。这位元世祖多次颁布禁令,宣布诸王不得因田猎践踏田亩,亦不得改田亩为牧场,他在给南宋降将高达的诏书中,明确提出要让“百姓安业务农”。为了恢复和农展农业生产,巩固元朝在中国本土的统治地位,元世祖先后在中央政府中设立劝农司、司农司和营田司,大力提倡垦殖。与此同时,还设立专管水利的都水监、河渠司,于1289年和1292年先后开凿会通河、通惠河,治淀山湖“以兴三吴之地”,修泾渠“以溉关中之用”,还多次整治黄河。此外,元初,政府还下令在北方和汉地农民中建立“锄社”一类的组织,以“年高通晓农事有兼于者”为社长,组织本社居民垦荒耕作、修理河渠、经营副业,若有病患之家,锄社也可“共力助之”。“锄社”后来遍布南北,成为与里甲并存的基层组织,它虽有编制乡民之一面,但亦有鼓励农耕、发展生产的作用。以往蒙军所到之处,屠城劫掠不一而足,忽必烈建元之后,各地驻军均以汉人为榜样设置屯田。据《经世大典序录》统计,全国北至岭北、和林,南至海南、八番,共有屯田军人122879户,所垦田地达177880顷。据梁方仲统计,1299年即成宗大德三年,全国岁入粮共12114708石,其中81.25%来自各行省,另有18.75%来自腹里。由此可见,元政府的农业政策是很有成效的。
其实,元朝政府的组织和原则均“遵用汉法”。元在中央设中书省统领全国行政,同时设枢密院管理军事,御史台负责监察,又设宣政院掌管宗教、通政院掌管驿站,此外,还设有翰林院、集贤院、礼仪院、太史院、太医院、将作院等机构。这是中央政府权力的分配。关于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元朝在中央政府下设省、路、府、州、县五级,省级政府称“行中书省”,各省设丞相一人统领军政大事,路、府、州、县设“亲民官”,均称“达鲁花赤”。这使元朝的行政体系比以往历朝历代都更复杂、严密,这固然强化了蒙古贵族对中华大地的统治,但也决定了元朝的汉化是整体性的。为了使这套行政系统能有效运转,元政府在全国设立了1383处驿站,又每10里(或15里、20里)设一急递铺,以“通达边情,布宣号令”。这些设置显然不仅是为了交通,更重要的是致力于“海宇会同”。据说,元政府调集20万匹马分发给各驿站,用于全国的交通、邮政系统。
元朝统治者在思想和文化方面的汉化倾向,集中地表现在它的宗教政策上,这就是它对佛教的优待。蒙古帝国自始便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基督教、伊斯兰教、佛教和道教均可流传。在成吉思汗西征时,曾召见长春真人丘处机令其讲长生之道,并颁布敕令免除道士赋税,以后道教势力在国内发展较快。但佛教自西汉传入中国,经魏晋南北朝的传播,至隋唐已达于鼎盛,对道教的扩张警惕性很高。信奉佛教的耶律楚材著《西游录》,其中有专门驳斥道教的内容,而丘处机弟子李志常则刊行《老子化胡经》,声称老子西游曾化胡成佛,因而佛应属老子的弟子,进而纵容道士损毁佛像,侵占寺庙。1252年和1258年,蒙哥和忽必烈曾先后两次召开会议,辩论《老子化胡经》真伪问题,结果李志常及道家失败。佛教因而得到忽必烈的偏袒,在1258年至1281年间多次颁布法令,迫使道士归还从佛教徒手中夺得的佛寺,甚至焚毁道藏伪经。又封吐蕃喇嘛八思巴为国师,以便使蒙古人皈依佛教。这显然有利于他的汉化政策的实行,以及元朝的统一。吐蕃于元朝起正式成为中国行政区划之一部分,亦与这一政策有关。
元除了陆上征服,使国家版图超出唐代中国的范围而外,还多次用兵于海外:1274年和1278年两次出兵日本,1292年出兵爪哇。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在海外用兵。它固然是扩张政策的必然产物,但也包含着汉代中国从未有过的新观念。元朝是一个空前的大帝国,其足迹西至多瑙河流域而东至日本列岛,北至俄罗斯而南至爪哇。这在主观上就容易形成一种开放的观念。如前所述,它实行宗教宽容政策,允许天主教、伊斯兰教、佛教以及其他各种宗教在国内传教,这本身就是一种开放。元政府在用人上也是如此,前面所说的契丹贵族耶律楚材,被任用为窝阔台汗的大臣,并让其发挥重要作用,是一个著名的例子。威尼斯商人马可·波罗,在受到忽必烈会见后被安排在政府部门任职,并被委派以各种重要差使,包括担任扬州副官三年,还曾随忽必烈的使团到过占婆和锡兰。这是元朝用人方面的又一个著名例子。吐蕃喇嘛八思巴是著名梵学家萨斯迦的侄子和继承人,为了使蒙古人皈依佛教和确保吐蕃的藩属地位,忽必烈特派人去吐蕃请他入朝,并尊为“国师”,这是元朝在用人方面的第三个著名例子。元朝的对外贸易和文化交流也比以前有所扩大,当阿拉伯人和塞尔柱人统治的伊朗对欧洲实行闭关时,而波斯的蒙古汗们却对企图经海路去中国的商人和教士敞开了大门。当时,大批的中国船只定期在爪哇港停泊,返航时带回大批的胡椒、良姜、丁香和其他香料,来往于中国剌桐(今泉州)与爪哇的船只的数量是来往于爪哇和欧洲各港口的船只的百倍。所有这些都证明,元朝统治者具有更为开放的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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