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年牧歌-迷人的转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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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脚与砍山鞋

    我这大半辈子受了不少的委屈,朋友们当然晓得,但绝不会想到最受委屈的是我的这双脚。离开家乡半个世纪来,我几乎没有穿过几双合脚的鞋。我个子高,脚当然跟着也大,但是,大得实在有些出奇:一、脚背弓如罗锅桥;二、脚掌宽而厚;兰、五个脚趾自由散漫,不愿并拢,形似分趾科兽蹄。为什么会长得如此丑陋?可能与我抗日战争时流亡到西北高原,没钱买鞋,一年四季穿草鞋有关系。几十年来,什么都被改造过,只有脚安然无恙,还是可爱的老样子。

    一家人总为我的脚操心,去年儿子给我买了双特大号的旅游鞋,雪白颜色,绵绵软软的,手(不是脚)感很不错,长度也够,但鞋面仍嫌矮仄,到现在还没穿过一回。近十多年来,我常出差到外地,真想有一双能翻山越岭穿的好鞋。

    几十年来,每当在人生道路上昔苦跋涉,而穿不上一双合脚的鞋走路,实在苦不堪言。因而十分思念小时候(十四岁之前)在老家山西定襄穿的那种家做的“砍山鞋”。

    小时候,成天淘气耍野,一个月不到鞋就穿成了“狮子大张嘴”(祖母的话)。后来,妈妈和姊姊为我们兄弟几个专做从太行山下来的山汉们穿的那种“砍山鞋”,才可以勉强穿上一两个月。为什么叫做“砍山鞋”?这鞋又如何能以砍山?这是因为这种鞋不但加厚鞋底,而且鞋帮子也得加厚,还必须如纳鞋底那样密密缝缝地“实纳”才行。这种鞋硬梆梆的,砍到地上砸个坑。为了耐穿,我们还用槐树角的汁儿一滴滴地涂到鞋面上,再三再四地涂,直到把鞋涂得光光亮亮为止,远远地就闻见了浓重的槐角的气味,走起路来噔噔地响,十分有气派,而且水陆两用,下雨时还可当雨鞋穿。它本来是山里人们穿的,他们进城卖山货,都穿的是这种“砍山鞋”。他们翻山越岭地从大山深处走下平川,鞋还好好的,家乡人便相信这鞋一定能砍山。大山。遇到这种鞋,也得服了它。

    当然,现在如果我穿上早年那种砍山鞋,在北京城里走来走去,说不定还会引起人们的一番好奇。瞧,能发出槐角味儿的鞋!还会问我:这是从哪国进口的新奇样式的鞋?

    我这双无法改造的脚,直到现在还是天然老样子。我见过一些脚,脚趾相互挤压得全变了形,都是从小穿小鞋的缘故。但他们的鞋很好买,而且穿上后脚看着文雅,但裸赤时却不堪八日,早已不是天生的脚。有许多年,在“运动”中整人叫做“穿小鞋”,可见穿小鞋有多么痛苦!我这双脚跟着我受了一辈子罪,但我从来没有管束过它,挤压过它。它真帮了我的忙,如果没有这双天赐的大脚,我可能跋涉得更苦,走不到今天。

    我还想穿上一双砍山鞋,去远方游荡,去翻山越岭。砍山鞋,多好的一个名字,多美的一个意象,应当写首诗赞美它!假如安徒生现在活着,听说人间有能砍山的鞋,他一定会写出一篇神奇而有趣的童话。

    买年画出丑记

    城里有一处叫画市的地方,并没有一家画铺,每年的腊月间,才形成一处卖年画的集市,其他三百二十多天与画毫无关系,但平时人们还叫它画市。画市以一个十字路口为中心,在文庙不远的南面,不是个商业区,比较清静和开阔。

    父亲年年在腊月二十几的一个晌午,带我来买年画,还置办别的年货。父亲自小喜欢画画,他选购年画时看了又看,挑了又挑,很少有他真的欣赏的画。他一边观看一边给我小声地评论着画的技艺。

    他偏爱自然风景,但他总要买几张胖娃娃画,专给祖母和我们孩子们住的大屋贴。他和母亲住的屋子多半只贴一张风景或复制的国画山水。祖母说,那不是年画,不热闹,过于雅静,贴到和尚庙合适,还说我祖父也是这个不懂过年要吉利的歪脾气。父亲很爱窗花,每年都买厚厚的一叠,还分一些贴到他在县立中学堂的那间住房的窗户上。父亲从1934年起,在这所中学教语文和地理,之前他一直在乡村教小学。他绘制的风筝全县出名。

    记得有一年我在画市出过一回丑,一辈子忘不了。当时我只有十岁光景,只顾看悬挂在墙上的年画,没有留心坎坷泥滑的脚下。腊月天气还很严寒,地面本来结着一层冰雪,被看画的人们踏得泥泞不堪。我正好在十字路的中央,画市人最多的场合,仰面朝天滑倒。我双手高高举着年画,大声喊我父亲快来搀扶我起来。可我父亲遇见了一个熟人,在离我较远的地方神聊,我接连喊了十几声,仍不见父亲来,急得流出了泪水。我知道要爬起身,双手必须得托地,手里的画一定会弄脏了。我一筹莫展,傻乎乎的高高地举着画。不知哪来的一股勇气,我想何不来个“鲤鱼打挺”,手不沾地蹦起来?我真的蹦了起来。这个本事,我才练成不过两个月,居然能肚皮朝上一挺,双脚先伸后收,脚前掌使劲朝地面一蹬,身子髓着就挺直了。手里的年画好好的,后背和后脑勺却沾满了湿渌渌的污泥,我穿的又是过大年的新衣,心里非常难过。但看画的人为我久久地喝彩。这时父亲朝我过来,说:“没有摔坏吧?”我说:“画没摔坏,衣裳弄脏了。”父亲望着我的窘相,说:

    “人家并不是欣赏你的鲤鱼打挺才喝彩,是看到你这副泥猴似的样子才叫好哩!”我想父亲说的也许有道理。那天全画市只有我一十人看画发呆,摔成了这个丑样子。

    我一生在众目睽睽下现的丑相不知有多少回,后来的许多回,比起小时候在画市上摔跤的窘相来,真不知要“轰动”多少倍,但每一回。我都以鲤鱼打挺的姿态蹦了起来,只不过身上脸上沾了点灰而已,最多留下一两个疤痕,一点没有伤筋动骨,人好好的,心灵还好好的,像一张崭新的年画似的,挂在一堵历史的大墙上面。

    呼唤甘霖

    《雪雩》是王川平的一首诗,引起我一些遥远的回忆。

    六岁时,我参加过一回祈雨的行列,毒日之下赤裸着身子,光脚在干裂的大地上踽踽地行走了一整天,不让喝水,不准戴草帽。褐色的人流过去,田野上掀起的灼热的尘埃久久不散。大人在前面齐声低沉地呼吼——没有词,没有调。语言完全失去意义。

    有强壮的汉子,甩铁钩穿过锁骨,吊一块几十斤重的石头,血流了满胸,凝成紫黑的图像。有人双臂伸开。一直走一天,真不知哪来的那种与苦旱的大地相近的耐力!

    用虔诚的苦刑感动冥冥的上苍吗?

    成百的孩子跟随在沉默的行列的尾部,我是其中的一个。我们仰望着燃烧的天,没有一点云彩,连飞鸟都不见一只。大人们说,假如天空出现一朵云,所有的祈雨的人立即跪在地上。但是,那朵云始终没有来。第二天仍在中午祈雨。

    祈雨的队伍,是悲壮的!

    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千万年,经历了多少灾难。这种悲壮的祈雨行为绝不能简单地用迷信或愚昧一句话否定。我当时就相信天一定会被感动而落雨。那几天睡梦里我总听到雷声,那是祈雨行列的呼吼声在心灵上的回音。许多小孩都做了同一个梦,梦见了雷声。回到家里,我拒绝喝水,要与千涸的大地一块受难。

    在死亡和绝望面前求生,在强大以至于无边(如大自然、如命运)的绝境面前,求得自己的位置和生路,求得自己万物之主的尊严与信念,这是人类伟大的悲剧精神!是虔诚的膜拜,也是主动的抗争,是无可奈何的祈求,也是以神圣的牺牲去热忱的呼唤!这生的渴求,是我们民族乃至于人类多少次踏入歧途与厄运却又顽强地生存下来的奥秘。

    这首诗里,有一种文字历史上尚没有展开描绘,但却从远古就留存下来并源远流长地凿印于大自然的记忆之中的壮美景。

    活吞小鱼仔的悲剧

    前几年,我写了一篇忆述童年时逮蚂蚁吃的小文章,着重点是逮蚂蚁时的动作,而读者却看重了一个“吃”字。逮蚂蚁吃的目的,是为了练活腿脚和手,好打拳摔跤,在家乡春节期间的社火场上显露一番自己的身手。

    大约就在这篇写蚂蚁的小文发表不久,来访的一位青年诗人好奇地问我:”你既然吃过那么多的蚂蚁,一定还勇敢地吃过别的什么活物吧?”我对他说,还在小河沟里活吞过小鱼仔。

    我们家多有一条野性的河叫滹沱河,洪水到来之前,河道里没有长流水,尽是灰茫茫的沙石,只有一泓一滩的死水,供孩子们耍水玩。就在这些浑浊的水洼里我和小伙伴们活吞过不知多步小鱼仔。

    也许我回答得过于简略,那位思维敏捷的来访者很快写了篇记述我童年行状的小品,他说我喜吃生鱼。把我写得太文雅了。吃生鱼有什么稀奇?我国南方不少地方就很讲究吃生鱼。他们生吃的是宰杀之后的死鱼,我童年时哪有如此文明,我是在小河沟里活吞小鱼仔的。

    我们那里祖祖辈辈没有吃鱼的习惯。有一年冬天,听说结冰的河下面有大鱼,我敲开冰,果真有躜动的鱼奔着这个透气的豁口来了,我毫不费力地抓了一箩筐。每条鱼足有一两斤重,我有生以来第一回见这么大的鱼。好容易弄回到家里,把鱼倒在院里,鱼当然都冻死了。全家人望着一堆雪白的鱼发愣,唉!把它们怎么办?没有想到当内吃。祖母心善,说快放回河里,可鱼早死了。记得我把它们一条条地扔到猪圈里,猪用嘴拱了一阵,无法下口,最后只好埋到了猪圈的沤粪坑里。

    我活吞过许多小鱼仔,但鱼是什么滋味,我一点不晓得。

    那些滋生在水洼里的小鱼仔,银白闪亮,长短不足一寸,它们在水里快活地游来游去,映着阳光,闪射出了五彩的光芒,我常常看得入迷。我和小伙伴们从来没有想到过要吃它们,听大人说过鱼味腥臭,不能入口,我们在水里抓着它们只觉得好玩,小鱼一发现我们,飞快地躜进水边密密的红蓼丛里,很不容易抓到手。

    小鱼仔抓到手,搁在掌心,活蹦乱跳,一不留神,就遛跑了,于是一旦抓到了,便手急眼快地放进嘴里,“看你还逃?”只觉得小鱼仔在唇间、口腔、喉管不停地在挣扎,一直挣扎到我们的深深的肚子里,才无声息地结束了它们的生命。它们还没有来得及长出自卫的鳞和刺。吞食它们时,非但不觉得难咽,还有一些奇特的快感。我对祖母说,活吞小鱼仔比吞咽面条还顺溜,祖母说我造孽,下辈子让我转生成小鱼,我说很愿意。

    我一向信奉“人之初性本善”的古训,但经过后来几十年的不平凡的种种遭际,我不得不又想到我国古代哲人还说过“性本恶”的话,而且也有一定道理。因此,那些沉默的鱼类,必然要在细柔的躯体上长出锐利的鳞和刺,否则它们早已灭绝。

    它们水里的世界有强者恶者伤害它们,它们哪里知道,它们的世界之外,还有更可恶的异类也戕害它们。童年时我如果有这种高级的文明的人性,是决不会活吞一条小鱼仔的。

    从我童年活吞小鱼仔时的那种原始而愚昧的快感体验,我现在痛苦地联想到许多与小鱼仔命运相似的可悲的人间故事。

    我真的也体验到了小鱼仔被活吞的痛苦。也许应了我祖母的那句话,是历史对我的惩罚。

    吃蚂蚁

    大约两年前吧,在诗人牛波的婚宴上,一位熟朋友把我介绍给年轻的电影导演田壮壮时,突然冒了一句“牛汉,身高一米九,是小时候吃蚂蚁吃的。”

    在座的人无不以惊奇的目光打量我,田壮壮很认真地问我;“真的?”“真的。”我如实招认。“是你第一个吃的?”他久久端详着我,仿佛我是他的一个陌生的“角色”,想从我的黧黑苍老的面容和抑郁的神情,窥探出吃蚂蚁的人与众不同之处。我笑笑对他说:

    “不是。在我的老家,雁门关下那一片地方,多下孩子有吃蚂蚁的习惯。”我的答话太简略和平淡,大家仍然迷惑不解。那个场合,宾客们正品尝着北京饭店的佳肴,我怎么能让土腥气的蚂蚁倒了大家的胃口?我只明智地又解释了两句:“我小时候迷信蚂蚁,认为它是自然界孔武有力的大力士,吃了蚂蚁能长出一身的好筋骨。”我的语气很严肃虔诚,使大家意识到这并非是个有趣的话题,就没再问下去。

    之后不久,有两个人也问过我吃蚂蚁的事,都照实回答了。一星期前,有一位年轻诗人竟然相信,到现在我仍吃蚂蚁,并且说:“牛老师,难怪你的诗总迷恋地下,又那么尊敬草木虫鱼和飞禽走兽。”我不仅没有否定他的说法,还觉得他的话不无几分道理。但是,真应当写篇小文章,把我吃蚂蚁的事交代清楚,免得越传越玄。

    必须先从摔跤谈起。我从五六岁起,几乎天天练摔跤,那时我的身子骨瘦小,常常被对方摔得浑身青肿。有一天村里头号摔跤手佩珍伯伯问我:“你真的要练摔跤?”我点点头。他对我说:“吃蚂蚁能长力气。”我问:“为什么?…你没见过吗?小小的蚂蚁能拖动比它大几十倍的东西。”是的,他说的真有道理。

    但为什么要吃它?我仍不理解。佩珍伯伯是我父亲最要好的朋友,他央不会诳我。于是我开始逮蚂蚁吃,蚂蚁跑得飞快,半天才逮到一只,我闭起眼连头带腿一块吞进肚里,酸得直流泪。

    过了几天,佩珍伯伯问我:“吃了多少只蚂蚁?”“二十只。”“不行,不行,要每天吃七十二只,先吃够一万只再说。”佩珍伯伯耐心地开导我说:“你怎么不开窍?逮蚂蚁就是练功,天天逮,一两年之后,腿脚就会变得灵活起来。”哦,原来还有这个作用。

    佩珍伯伯又对我说;“不能逮爬行的小蚂蚁,吃那种蚂蚁没用,要逮那种神气十足的大个儿的,那才是灶王爷出巡时骑的骏马。”

    我们那里民间传说蚂蚁是灶王爷的马。灶王爷的马有走马和飞马两种,走马供他在地上骑,飞马极少,一窝蚂蚁只有一只它长着透亮的翅膀,腊月二十三那天,灶王爷上天禀告玉皇,就骑着这威风凛凛的有翅膀的大蚂蚁飞升到天宫的。这传说虽然与吃蚂蚁长力气关系并不直接,但也说明蚂蚁不是一般的虫豸,它是神的坐骑。

    佩珍伯伯教我吃蚂蚁,是从摔跤练功着眼的,他并不晓得如今科学已证明,蚂蚁的确有着极神奇的健身作用。

    我吃蚂蚁一直吃到十二岁上初中那年为止。我以为吃蚂蚁与我的身高没有什么因果关系。我的个子是十五岁之后在陇南甘谷县飞快地长高的,长得如一秆又细又直的高粱。甘谷旧名伏羌县,古羌人聚居的地方,是三国蜀将姜维的故里。我去过姜维出生的村庄姜家寺,见祠堂里供着一双奇大的鞋,传说是姜维穿过的。

    回忆起来,吃蚂蚁那五六年,我的筋骨的确长得特别的结实,腿脚练得也格外的灵活,如一只奔跑的大蚂蚁。一九三六年冬,在一次全县摔跤会上,我居然摔倒了两个成年汉子。

    以上就是我吃蚂蚁的全部经历。我一生感撇蚂蚁给过我无法估量并已铸入我筋骨中的不朽的力量。然而,我真是愚顽之极,明明晓得蚂蚁是我所敬仰的神一般的大力士,为什么又无知而残忍地吞吃它们?仅仅忏悔是不够的。唉,人的一生有许多特殊的经历是讲不透的,它们既神秘,又充满梦想。

    玉米浆饼

    去年八月间,日本诗人秋吉久纪夫教授冒着暑热,到我的故乡走了一趟。他对中国现代诗很有研究,已译过冯至、艾青等人的诗集。他正在译我的诗,他想看看我的出生地,看看野性的滹沱河。故乡的县领导热忱地款待了他和他的文静的夫人。他回到北京后,在一个集会上我见到了他,他对我说的第一句话是:“定襄的玉米土豆太好吃了!”他特别欣赏家乡的玉米,“有生以来还没有尝到过如此香的金黄透亮的玉米棒子。”我对他说,我家乡的玉米棒子当然值得赞美,但还有一种玉米浆饼比玉米棒子更有特点,我在别的任何地方没有见过,可以说“天下第一”。

    童年时,我的故乡主食是高粱面。高粱窝窝出笼的当天,色泽红得鲜亮,第二天就变成深褐色的,苍蝇落在上面看不出来。我吃够了,但无可奈何,常常用筷子敲得窝窝头梆梆响,并且调佩地笑唱着:

    “茭子窝窝,我疼爱你,我真不忍心吃了你!”见到新煮的玉米棒子,我咬牙切齿地说:“我真恨你,恨不得一口一口把你咬碎了吞到肚子里。”逗得全家人快活地笑了。

    回想起来,祖母在院子里柴锅上煮一大锅新掰的玉米棒子,满院子飘溢着香喷喷的气味,一窝孩子们坐在槐树荫里眼巴巴地等着揭锅,那情景至今令人神往。但是玉米还有另一种做法,我更爱吃,由于制作起来麻烦,一年只吃一回。新收的玉米棒子堆在院子里,大致可分成三类:颗粒掐不动的搁到一边,晒干磨面,七成熟的,粒儿掐着有弹性,煮着吃}剩下的一类是一掐一包水的。这最后一类数量不多,制作浆饼,蒸着吃。

    浆饼制作起来挺麻烦,先把嫩嫩的粒儿小心剥下来。盛在缸里,祖母坐在院子里,用小磨磨成稠稠的奶汁般的浆。我们孩子们早已把选好的玉米衣(最里层的那一片)送给祖母,这薄薄的雪白的玉米衣,边儿像手心窝儿似的翻着,又像芥子园画谱里水边的小舟,我们用手掌心托着一片玉米衣,祖母用勺子把玉米浆一勺一勺盛在里面,我们屏着气,像端着什么宝贝,轻轻地把它摆在锅里的篦子上。大火只蒸一会儿就熟。孩子们小手托着烫手的玉米浆饼,大口大日地趁热吃着,比玉米棒子要鲜嫩得多,不用狠嚼,它自自然然地顺流到了嗓子眼儿,玉米的全部原生的香气,以及从土地里吮吸来的灵性一点没有变异。这浆饼蒸好当下就吃才痛快,隔一天便发僵了,走味了。玉米被活活磨成浆,又活活地被我们飞快地吞吃,玉米还没有醒悟过来,第二天它明白之后,就实行报复,香味逃走了大半,变得十分僵硬,让人咽得非常的困难。因此,祖母一再叮咛:“快吃,敞开肚子吃!”祖母有胃痛病,不能多吃甜食,在玉米浆饼里加些盐和葱,我一口不吃。

    玉米浆饼城里或集市上没有卖的,只能在自己家里即兴地一气呵成地制作。真像写一首抒情诗。离开家之后,再没有吃过玉米浆饼了。

    玉米浆,大地的稠稠的奶汁啊!

    柳芽,春的清香

    我的家乡没有迎春花,也没有别的花报春,是柳芽的清香送来了春的讯息。

    滹沱河边有几棵柳树,绿得最早,那绿像雾一样在流动,远远地能闻到淡淡的芽叶的清香,有一点点苦味。家乡的春天不是甜的。

    一过大年,秀生伯伯说地气有点变暖了。我问他:“怎么知道的?”他说,“闻到了。”“闻到了什么?”

    他嘿嘿地笑笑。说:“你到地里去摸摸土坷垃,仔细闻一闻就知道了。”他不过说说而已,没想到我真的到地里摸了摸土坷垃,有一点儿发潮,但却闻不出什么地气。村里人把我闻土坷垃的事当笑话说了好久。我相信秀生伯伯一定闻到了一种气味,从大地发出来的。父亲一定也能闻到。我为什么闻不到?唉!

    我只能闻到空旷的田野上飘流的柳芽的香气。

    祖母对我说:“柳树出芽了,赶快去揪一篮子柳芽儿回来。”迟一天去揪,柳芽就变成柳叶了。我家年年吃一回柳芽儿菜。柳芽的味儿非常特别,跟什么味都不一样。吃柳芽菜并不是为了吃香,它已经成为代代相传的风俗。

    我跑到滹沱河边,爬上一棵柳树,河岸上的树多半是歪歪倒倒的,很好攀登。柳芽儿刚刚长出了一两片还没有张开的嫩黄的芽叶,不能用手捋,只能一个一个地揪。不要看它那么柔嫩,那么幼小,指头使点劲儿才能把它揪下来。最好用指甲掐,手指头染得青青的,发出浓烈的刺鼻的苦味。闻到这味儿,真不想吃柳芽菜了。这苦味儿一定就是柳树的语言,在不停地咒骂我。每揪下一个嫩芽,树枝就苦痛地颤动一下。柳树毕竟是个弱者,如果它能伸出拳头,必定要猛击我的头颅。我不住手地揪,整个树冠都颤动起来,发出瑟瑟的哀鸣。我整整地揪满了一竹篮。记得有一年吃柳芽菜的时候,父亲说过一句话“柳芽儿还应该更苦些,那人就不敢吃它了。”父亲总是说些古怪的话。我有点领悟了。

    祖母把柳芽立刻浸泡在瓦盆里,一夜过去,盆里的水变成淡绿色的,必须不断地换水,接连浸泡两天,盆里的水才变清。

    秃手伯晓得我家做柳芽菜,特地多挑了两担水。我帮着祖母换水,淡绿的水在阳光的照射下,异常的光采,泼到院子里,整个院子充满了柳芽儿的苦香味。祖母把柳芽儿在大锅滚开的水里焯一下,捞出来晾一会儿,调上些盐和醋就可以吃了。祖母让我送一小碗拌好的柳芽菜给后街的秃手伯。秃手伯正蹲在家门口滋溜滋溜地喝稀粥,他高兴地说:“扣在我的稀粥碗里。”秃手伯把鼻子凑近柳芽菜闻了好久,说:“我闻够了再吃它。”

    村里人说我的父亲是个怪人,吃东西都跟别人不同,还没有等祖母把柳芽菜调上盐和醋,他就抓一把放在嘴里,嚼得津津有味。我吃惊地同父亲,“苦不苦?”父亲快活地说,“不是苦,是香。”等我长到七八岁时,我也学会了白口吃柳芽,当然是浸泡了两天之后的。是的,第一口有点苦味,等吃两口之后,便满口是清香,再感不到什么苦味了。加上醋和盐,吃起来还是满嘴柳芽儿的清香,什幺调料都压不倒柳芽的香味。

    家乡人每年春天不吃几顿柳芽儿菜,就仿佛过大年没吃饺子。吃了柳芽儿菜,憋闷了一个冬天的心身才觉得爽快了起来。

    吃柳芽菜之后不久,每年还吃几次榆钱,拌上莜面,在锅里蒸熟,我们家乡叫“傀儡”,我不喜欢吃,觉得太滑腻,只有拌上野蒜我才吃,父亲不拌上野蒜他也不吃。

    离开家乡已经半个多世纪。每到春天,我总要想到柳芽儿菜。柳芽有着春的清香,吃了柳芽菜,严寒的冬天就结束了。

    你吃过柳芽儿菜吗?不妨尝一尝。

    苦香的,柳笛声声

    我的家新搬来这个少有闹声的郊区,心境顿然趋于宁静了。这几天深深地陶醉在西班牙散文大家西门内斯的《小银和我》的明净而带有一些寂寥的乡情之中。沉醉的同时,不知何故,油然地使我想起失落久远的故乡和童年,而且想到了凄清的柳笛声。在耳朵里,不,在心灵里,梦一般飘来了柳笛长长的声息。此刻它正在幽幽地响,在心灵里撩动。

    这几乎忘却了的乡音,听起来似乎很遥远,又很近,越听越响亮。它显得异常欢欣,因为飘荡过千山万水之后,才找到了我这颗它一直眷恋着的心灵。

    柳笛或许是人世间最简单的笛声,只有一个音调,一个不变的节奏,但它又是人世间最纯净而富有魅惑力的声音。童年时,它让我迷恋,半个多世纪骚响地过去了,各种声响敢说都听到过,但只一个音调的柳笛,幽幽地雾一般缥缥缈缈的声音却是我一生忘不掉的一些声音中最奇特的一种。它张着强大的翅翼,穿越时空不停息地飞翔着。

    我的故乡在苦寒的雁门关内,春天是寂寞的。但到了农历三月天,滹沱河边的柳枝变软变绿时,就能听到此起彼落的声声柳笛,像纯白的杏花似的绽开在空旷的荒原上。笛音因柳枝粗细而有低沉与尖细之分。不论尖细与深沉,那声音都散发着苦香。当你把柳笛抿在两唇间,舌尖顿觉凉滋滋,清爽极了。从柳枝沁出的碧绿的有黏性的液汁,使你的口腔充满了苦味的清香。这苦香味只属于柳笛。那就鼓起胸膛吹吧。吹柳笛必须使出全生命的力气,而且觉得自己的生命也变成了一管细长的柳笛。笛音只不过是孩子们借着柳枝的细管吹出生命的青春的气韵而已。于是笛声浸透了少年的热血与柳枝的苦香。

    最使我难忘的是,当我把柳笛吹裂,笛音变哑了,只好恋恋地把它丢弃,但是唇舌上留下的苦香味仍依依不舍,半天不会消失。这一天你不论说话,不论哭笑,不论唱小曲,你的声音都带着柳笛的苦香味。柳笛多情。

    柳笛的苦香而带有黏性的声音,半个世纪过去了,仍幽幽地飘响在我的心灵上。它的附着力特强,如故乡的胶泥地。真希望我的生命再变成一管细长的柳笛,布满裂缝的生命,即使吹不出圆润的笛声,也能向人世间吐出些生命的热血气与柳笛的单调的苦香味。

    真的,写诗太像吹柳笛。

    第一次绘画创作

    我自小痴迷于画画和泥塑,在拙作《学诗手记》里提到过。第一次“创作”始于何年何月,真说不清楚,正如枝头小鸟是如何第一回以声音唱成了歌,小鸟是绝不会感知的。那是一种生命本能的显现。我的第一次绘画创作,即使再幼稚,也是我的创作,不是习作,因为并没有向谁习过艺。

    上面的不知天高地厚的话,并非自诩为“神童”,实际上是自我献拙。当年在我家屋里屋外的墙上,村里街巷,甚至在神圣的高不可攀的城墙上面,都留下过我的手迹:木炭涂的,小刀刻的,几乎成为村里的“公害”。父亲逼着我把我的那些“创作”

    全部擦掉了。但不可能擦得一干二净,总还留下隐隐的图像。几十年过后,妹妹说我家的院墙的上端还有我当年创作的不少遗迹,看去更加神秘,我心里暗自高兴。顽劣的性子到老都没有变得温顺一些。

    但我的第一次创作是什么?是看米罗画展突然想起来的,我当时边看边说:“这画,我也画过。”不是说梦话,是真的。那是画在泥炉上的一双眼睛,由于有了眼睛,泥炉活脱变成了一副人的面孔。

    记得我是在夏天的泥炉上“创作”的。我家在每年炎热的夏季,为了避免在屋里起火,常常在院子里生一个很大很壮实的泥炉做饭,是棕红的胶泥捏制成的,集市上买的,十分的结实,能使用许多年,甚至几辈子都用不坏。泥炉用柴草、高粱秆或脱粒后的玉米棒子当燃料,火焰很旺很欢,哔剥作响。铁锅压在泥炉上面,炉口吐出一伸一缩的红色火舌,望上去甚是壮观。我常常看得发呆。有一回突然生出一个幻觉;那泥炉像煞一张面孔,有耳有嘴有舌头,而且那泥炉像人一样有体温,用手摸摸炉膛,有如摸着人的脸庞。哦,对,只差一双眼睛。他就能活了。

    于是我用木炭在炉膛面上画了两只大眼睛,顿时,泥炉就变成一副人的面孔了。每当做饭时更像。是一副笑的面孔,而且笑出了声音,舌头红红的,一伸一缩,仿佛在说话。

    这就是我的第一次绘画创作,仔细想想,说是由我创作的并不恰当,是泥炉自己希望有一双眼睛的。这是我当时的感觉,我是替泥炉画上眼睛,有了眼睛,泥炉更快活了。

    我不但把我家的泥炉画上眼睛。而且把外婆家的也画上了。

    这一次的“创作”父亲不但没有逼着我擦掉,还说看上去很像我们村的王村长的神气。父亲说:让我长大了学画。还给我从太原城买了一盒马头牌水彩颜料,1937年,在战火中逃难时,我还把它宝贝似的带在身上。

    是的,有许多年,我真想成为一个随心所欲的画画的,这个梦到底投有做圆。

    迷人的转蓬

    写下题目中的“转蓬”二字,真像见到了久别重逢的童年伙伴那样地狂喜。这样的狂喜,一生最多只能遇到三五回。近几年,我断断续续地像歌唱一样写了几十篇有关童年的散文。莫奈说凡高画画时像小鸟在歌唱,我写童年时的确也有唱歌的感觉。

    因此,我把这些散文叫做“牧歌”。但是,为什么竟然忘了童年时令我迷惑不已的转蓬呢?真正感到愧疚。我的童年的牧歌中,怎么能没有转蓬呢?

    感谢法国画家米罗,是他的画唤醒了我对转蓬的沉在心底的思念。确切地说,转蓬是从米罗神奇的天地里如一轮辉煌星球似的向我回转来。如果没有见到米罗的画,我或许到死都把它忘在心里了。

    不久之前,美术馆展出米罗一百几十张画,我沉迷地看了一个上午,这个画展还没有闭幕,一定再去看一次。米罗的天地还在等着我回那里去。那天上午,我正准备离开展厅,依依地站在厅的中央,偶然举目环视一圈,那些连绵不断的呈兴奋状态的画,把我紧紧地拥抱,我被一种恍惚迷离的感觉活活淹没了。显然不仅仅是由视觉引起的,而是我的整个肉体生命和非肉体的心灵,猛地一下被触动。在我的面前和周围,不是一张张画,而是一个充溢着无限生机的境界,并使我有诞生其中的欢乐。这大概就是米罗的创作境界;是冥思的高度集中的心态,是幻觉和着魔,是与画境融为一体的生命感。我不再是观赏画的陌生人,而是米罗天地的一个居民,而且将永远地把这个神奇的天地当做故乡。转蓬就是在这个梦幻的瞬间出现在我的面前,我仿佛真的回到故乡的都片苍茫的旷野上了。记得有一年,看玛蒂斯的画时也有过类似的感觉。我真切地看见了童年时的飞动的转蓬,还有飘摇的风筝……但令我着迷的转蓬究意是什么?还得解释几旬。童年时,每当深秋,高粱收尽了,故乡的空茫茫的旷野上,常常看到一个个球形的苍灰色草团,贴着地面梦一般地飞转,它们无声无息地转个不停,最后转到了什么地方,谁也不清楚。村里的老人们说,每个转蓬附着一个无家可归的野魂,它们永远找寻不到自己的归宿。不是草团在转,是野魂在流浪。按理说,孩子们应当畏惧它,但是远远地望见它那飞转的神态,孩子们就莫名其妙地被它所迷惑,都不约而同地朝它奔去,并且跟它一块在旷野上奔跑不息。我们总想抓住它看个明白,但很少有逮住的时候。有时狗跟我们一起去追逐转蓬,只有狗能逮住它,用嘴叼着,回到我们的身边,这才看清楚了转蓬的真相。它其实是普通的野草,多半是耐寒的枝茎很坚韧的苦蒿。深秋时,它们被旷野的劲风连根拔起,缩作一团,在开阔的地里流荡,它们似乎没有死,越转越圆,越转越有生气,直到厚厚的雪封住了大地,转蓬才消失得无影无踪。它并未死亡,明年仍会复活。

    就是这么一团苍灰色的野草,当它在风寒的旷野上飞转不息,竟然成为我童年时不倦地追逐的一十神奇的梦。直到现在,它仍然让我痴迷,让我深深地激动。回想起来,它的确是一个纯真的永恒的境界。像米罗的《月光中的鸟飞翔》,让你感触到(不仅仅是看到听到)鸟从你的心上飞过,听到了羽翼扇动时与空气与月光接触时的欢快,以及月光颤动时发出的闪光和声音。

    于是,我看到了童年时在风寒中寻找命运归宿的转蓬。

    几乎经历了一生,我才找回了童年的转蓬,像找回了自己的命运。

    哦,我是转蓬吗?

    哦,我是一个孤魂野鬼吗?

    船的出发

    近日来,一直卧床养病。黎明时,心境安宁,偶然翻看到惠特曼《草叶集》的短诗《船的出发》,我惊喜得几乎叫喊起来,这不是我童年时画过的一个梦境吗?

    记得我十一岁时,也是在病中,伏在炕桌上,一次次地画着漂泊不定的帆船,画了不下几十张。当时我并没有见过船,家乡的河流都不能行船。我为什么入迷地画起了船?回忆起来,主要是由于病中太孤寂了,渴望能乘一只奇妙的帆船,漂流到远远的从没有去过的地方。

    我画的是只有一叶帆的小舟,我没有见过帆,以为是一面小旗,但朦胧地知道坐在船上,就如骑上马,能到达愿意去的地方。用当今的话来说,这是我童年的“白日梦”。但过去为什么没有生出此刻这种强烈的感触呢?说来又非常偶然。十几天来,我正在一篇一篇地写着童年的小故事,且已构思着一篇画船的情节,我把以童稚的心灵画帆船的往事,看作是我生命的第一次美丽的“出发”。

    因此,我借用了《船的出发》这首诗的题目。我喜欢“出发”这个词,更喜欢乘有帆的“船”远航大海。《船的出发》只有几行,抄在下面:

    看哪,这里是无边的大海,在它的胸脯上一只船出发了,张着所有的帆,甚至挂上了她的月帆,当她前进时,船旗在高空飘扬着,她是那么庄严地向前进行——下面波涛竞涌。恐后争先,它们以闪闪发光的弧形运动和浪花围绕着船。

    此刻,我一面抄诗,一面就觉得我的生命仿佛随着出发的帆船在一片茫茫的波涛中动荡着,我不仅望见了一只出发的船,而且感到自己就在这只出发的船上,甚至感到我就是这只挂满帆的船。

    我曾在几篇文章里提到我自小喜欢画画,画的是什么,没有细写。我那些幼稚的画。哪里是真正意义上的画,最多只能看作是个性原始的流露。我羞于谈论那些画。前不久,看了法国画家米罗的一个画展,当我立在画厅,被那些奇妙的绘画形成的图像世界所感染和包容,我竟然觉得我小时也画过米罗那些情趣的画。现在又觉得我童年时画过惠特曼的诗。

    细细地追忆起来,或许可以这么笼统地说,童年时我画的多半是自己从没有见过但心向往之的新奇的境界和景象。记得我曾不厌其烦地画张飞和孙悟空,画关公和他的大刀,画红孩儿的风火轮,我把他们当作崇拜的神灵。我还画从来没有见过的帆船,还画雨中的渔夫,画不理解的比天还神秘的大海,我把能远航的帆船当作一个可以载我到达这些梦境的神物或法宝了。弗洛伊德说,一个弦子玩耍时能创造出一个自己的世界。他还提出过一个令我震惊和信服的问题:“难道我们不该在童年时代寻找想象活动的最初的踪迹吗?”我画从没有见过的向大海出航的帆船,正是弗洛伊德说的那个“最初的踪迹”。

    石狮子的故事

    前几天,我们村张喜生的孙子来看我,按乡俗,他该叫我伯伯。他在北京读工科硕士研究生,今年毕业,准备报考清华大学博士生。喜生的哥哥秀生伯伯我在一篇散文里写到过,小时候,春节时秀生伯伯领着我们一帮娃娃们耍社火,他舞的是丈八长矛。喜生是个随和人,好脾气。家乡近半个世纪来,特别是十多年来的深刻变化,真令我这远方游子惊喜不已。喜生叔叔的孙子是研究生,做梦都想不到。

    我和这位研究生在灯下谈了村里上两辈子人的许多往事。我在《最初的记忆》写到我家场院上两位大娘和婶婶逗我说了许多傻话,其中的喜生婶婶就是这位研究生的奶奶,如今还健在,她多半不会忘记我这个顽皮的“灰小子”。喜生婶婶性情爽朗,总是笑嘻嘻的。

    我提到村边老爷庙门前的两个石狮子,喜生婶婶的孙子说:“如今只剩下一个。”他说小时候他常常骑着玩。我清楚地记得,童年时,有两个石狮子,大小与北京城王府门口的石狮子差不多。家乡的石匠很高明,五台山上最精美的石牌坊就是我们县青石村的人的手艺。我常常骑在东边那个令我敬畏的。

    石狮子背上做着骑士的梦。

    西边的石狮子是母的,形象慈和,我不愿骑。东边的石狮子嘴张得很大,上唇和牙齿残破不堪,明显地看出是被砸掉的,而且一条腿上还拴着铁链。这是为了什么,它犯的什么罪?

    大人们说,东边这头公狮子野性十足,不甘心充当庙门的守卫,而且年节时从来享受不到一点供品。它不愿在命运面前驯服。传说它夜里跑到城里饭馆聚仙楼大块大块地偷吃牛肉。久而久之,饭馆老板发觉了,“那么多的肉怎么天天不翼而飞?”伙计们说他们也觉得奇怪,谁竟敢天天来偷肉?有一个伙计说,他夜里听到有动静,并且说:“咱们把这个偷肉贼逮住。”老板说:

    “当夜就干。”这天夜里,饭馆伙什们和老板真的听见了有谁来偷肉的响动,于是大家抡着砍刀斧头来抓贼。“哦,贼跳墙跑了!”

    一个伙计高声喊,老板命令“追!”老板是个胖墩子,跑了几步就喘不上气,命令手下人去穷追不舍。朦胧的月光下,老板的确看见远远的街口有个黑影朝西面逃了。烧一炷香的工夫,伙计们回来,说,朝那个黑影子直追到城外下西关,原来是老爷庙门外的石狮子来偷肉,难怪一顿吃十几斤。伙计们说,那头石狮子的嘴里还叼着一块肉没来得及咽下去。他们把石狮子的嘴和牙全砸烂了。老板半信半疑和伙计们到下西关查看了实情,他果真看见东边那头公狮子满嘴血淋淋的。一个伙计说:“我们砸它时,它还嗷嗽地吼了一声。”还说,那血还不只是牛肉的血,大半是石狮子被砸伤流出来的血。老板不能不信,说“用铁链把它拴牢,看它还怎么偷肉?”后来还是不断地在夜里丢肉,伙计们说,一定是别的石狮子偷的。但一直没找到。

    当年我骑着这头野性未泯的石狮子,觉得自己显得也英武了起来。骑在石狮子背上,突然会觉得自己高大了起来。

    其实,人们心里都清楚,聚仙楼的肉哪里是石狮子偷的,是伙计们偷了内蒙哄老板合谋的诡计,说是下西关的石狮子偷的。

    下西关的人野,是全县最不好惹的村子。石狮子不会申冤,只好忍受了这个奇耻大辱。

    六十年过后,我替这头石狮子申冤。

    生命的探索(诗六首)

    (一)

    深深地向前弯下腰身

    用指尖撑着地面

    从自己胯腿间朝前方望去

    眼前出现了一片从来没有见过的风景

    (二)

    书包衔在嘴巴里

    一路上翻着跟头

    脚在空中走

    手在地上走人变成一朵圆圆的花

    天地随着自己回旋

    (三)

    倒退着走路

    妄想把前胸当华

    后背后背当作前胸

    一瞬之间脊背上麻酥酥地

    长出T几百只眼睛

    (四)

    站立着就地旋转,不住地旋转

    不由自王地旋转起来

    东倒西歪晃晃悠悠地倒在地上

    不觉得疼痛更没有受伤

    头颅和手脚脱离了原位

    全身的血脉都流错了航道

    心脏呼啸一声腾飞到天上

    差一点被掀到天空的大地埋葬

    (五)

    两眼一眨不眨

    勇敢地盯着太阳

    直到太阳和我都变瞎

    天黑了地黑了太阳也黑了

    好久好久才醒过来

    感觉到天地渐渐地由黑转白

    黎明从我这里向四面八方展开

    (六)

    悄悄地把石子扔到井里

    过了很久很久

    才听到井的深处升起颤颤的清越的声音

    井口仿佛是大地的嘴巴向我问候

    每口井都有自己深奥的语言

    声音在大地胸腔嗡嗡地回荡不已

    井水里藏着一千个大地的梦

    被我用一块石子把它们都惊醒了

    [后记]

    我长到十岁光景时,祖母常常望着我直叹气:“坐没有坐相,站没有站相,走没有走相,唉,你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个人样儿?”她说的“人样儿”我心里明白,就是瞧着是个“小大人”似的那种模样儿:走路没有声,说话没有气,坐着像文庙大成殿里的泥胎。这样的孩子我们下西关找不出一个。

    这六首诗,写的就是我当小学生时走路的姿态,我走路的确不成“人样儿”。第二首诗里写翻跟头的那个感觉,到现在仍没有消失。当时不是翻一次,而是接连不断地翻,越翻越快,最后翻得人整个地像秋天野地里飞滚的转蓬。如若规矩成“人样儿”,就享受不到这种生命的快感了。第四首写因旋转倒地时引起梦幻般的奇妙感觉,现在一回想起来仍有点晕眩。我写这首小诗时,人一直呈在昏迷中,费了少有的冷静才得以写成。

    这几首小诗奇特的情境我从来没有写过。如果这几年不写这些童年牧歌,她们必将在我的生命里默默地幻灭了。应该让这些诗汇入童年牧歌里,成为一组不规范的乡曲。

    高粱情

    从我想写童年的那一刻起,就怀着崇敬的心情,想到了高粱,想写高粱。但高粱对于我来说太巨大了,我不敢轻易触及它,生怕亵渎了它。早应当写一首诗献给高粱。童年时。高粱是庄稼,是粮食,是童年的世界,六十年之后,高粱成为一种超自然的净化心灵的力量。

    我好好坏坏写过几百首诗,为什么没有一首是写高粱的?并不是我对它爱得不深,我忘记了它,绝不是。我总觉得,直到今天为止,我的诗仍弱小,还写不出可与它相匹配的大诗。在赤忱的高粱面前,我惭愧之余,只能写下这些零碎的高粱米似的文字。

    人世间有许多与人永远同在的美好生命,对它们的记忆和感念,都不足以说明我们与它们关系的深刻性,它们与我的亲生父母和故乡同样神圣。高粱在我的心灵里就有着这种地位。一想到高粱。眼前就现出了它正直的茎干,硕大的血红的穗头。紧紧抓着土地的鹰爪般的根部,以及它那火的、酒的、美的品性。如果有现代图腾,高粱就是我的故多和祖先最真实而永恒的象征。它能引起强烈的膜拜的情绪,“膜拜”这个词或许太旧了,不该用。

    十四岁那年我离开故乡之前,一年四季,顿顿饭离不开高粱;可以这么说,自从我断奶之后,高粱就代替了母亲的白色的乳汁。它塑造了我的体躯和生命,骨骼里、肌肉里、血液里、眼泪里,直至粗硬的头发里,都蕴含有高粱的魂魄。高粱能酿酒,酿醋(我的祖母是酿醋的能手),是战马出征前的饲料,高粱也酿出我童年的牧歌。这都是实实在在的。祖母如果今天还活着,她也会理解。不要以为她没有文化,不懂诗文。我记得她说过一句话:“我们的命是高粱面捏的,黑茁茁的,有火劲儿。”

    我的家乡在苦寒的雁门关下,土地灰茫茫的,十分的贫瘠,有一条暴躁的滹沱河,完全不能灌溉千渴的七沟八梁的田地,它缺乏能体贴大地的那种滋润的气质,它只能激化家乡人的犟脾气。雨水少,土地苦苦挣扎。能够种麦子的地板少,只有耐得住大自然折磨的强悍的高粱好养种。千百年来,大地、人、高粱只能相依为命,成为苦难与命运的悲壮的契合。

    是的,我是吃高粱长大的,就像牛一生只吃草。鲜嫩的带着露水和晨光的草叶,以及它那苦香的青色而有粘性的汁液,养育出了一个个高大壮实的牛的生命;草叶的一滴滴汁液,神奇地化为甜的奶汁,化为威武的牛角,化为宽阔的充满了爱的呜叫声。这些,我自小就能理会到。萨特说,童年最接近自然。童年的我,一口一口地吃高粱长成的骨架、血液,跟吃别的粮食长出来的骨架和血液,我觉得很不一样。因为,高梁酿的酒最醇香,一点就着,会腾一下升起清莹的火焰。高粱和它的魂魄所显示出的个性,在我的生命里无处不在,因而我也有了它那一点就着的火性子。

    已经有半个多世纪不吃高粱了,但我不可能忘记它。对高粱的记忆不只是依靠心灵和梦,我的肺,我的手指和皮肤,也有着永不消褪的记忆。夏天的清晨,从高粱地里升起的凝重的雾与滹沱河上翻腾的雾,色泽和气味都不同。高粱地的雾是近乎湿润的液体,仿佛是从人的胸腔蒸发出来的,带着热汗气息。字典里,我们的语言里,真找不出能够贴切地说明高粱气息的那个词。高粱的热气与人身上的热气十分相似。当高粱长得高过人头,高粱地成为“青纱帐”,(唉,我暂且借用青纱帐这个词,我觉得它太轻柔,纱和帐在我的感觉上跟高粱连系不起来,高粱是绝对地男性的。)每天清晨,我的手弯上挎着竹篮。到我家仅有的一亩水地的田边摘金针菜。金针菜刚刚绽开一点头,还没开成花。当我摘下来,有的竟然在篮子里开了起来。我常常不走大道,执意地穿过一片一片的高粱地,高粱叶的浓重的清香气息里开始带出丝丝甜味,不用抬头看,就可知道高粱穗子正在由青转红。凉凉的有弹性的叶子,轻轻划过我的面颊和敞开的胸脯,觉得高粱伸长了手来抚摩我,痒酥酥地在胸前留下了淡淡的像成熟的玉米缨穗的痕迹,毫无疼痛感,过一会就如朝霞一样地消失了。阳光正升起,看不见远方的日出,但能感觉到一天最初的阳光的那派鲜亮与生气,身上落下了闪闪烁烁跳跃的光斑,它们在皮肤上弹跳时,有一点快感和亲吻的重量。从一株株挺拔的高粱秆的缝隙中,人摇摇晃晃地穿行,就像梦中游走,浑身浸濡在高粱的人性般的神采之中。高粱一定晓得我爱它,在微风中笑出清脆的声音。我甚至听懂了高粱的奇异的语言,它的语言是以气味、声息和颜色脉脉地传播向大自然的。

    所有的庄稼地,不论是麦田或谷子地,对于我都不存在诱惑力,它们矮小、稠密,只能是蚂蚁和小虫的极乐世界。童年时,高粱地才是一个真正广阔迷人的境界,可以耀深地置身其中,隐藏在它的荫庇里。高粱拨节时期,不时能听见锄地的庄稼汉们拉长嗓子吼唱粗犷的情歌。我和同伴,多半是乔元贞,人秋后,常常躺在高粱的丛林里,比在河边的树林里还令人自在;人们即使知道我们在里面,可谁也找不到,我们消失在另一个世界。总有几处因缺苗而空间大点,我们就安逸地躺在这里。每块高粱地里又常有几棵野生的香瓜蔓,挂着几个长不大长不熟的瓜,它们绿得寂寞,闻着有青草气,咬一口苦得令人咋舌,我们勇敢地蹙着眉头连皮带瓤吞进了肚里。嘿,它好歹也是个香瓜。我们怜爱它。也理解它,它和我们都是苦的。我们家乡人说,半大的儿童,跟枣子、桃、杏和瓜一样。都有一段发苦的成长期。苦,是生命渴望成熟和酿出甜昧的前奏。我们的生命需要味道,愈强烈愈好。苦得钻心更能满足无名的饥渴,对于生命来说,苦似乎也有营养。

    周围安静极了,有风的时候,最为舒畅,风在高粱林里变得很柔和,像被篦子梳过一样,把沙粒、尘埃等全都梳掉了。风,摇撼着沉沉欲睡的空气,风,携带着遍野昆虫的歌,草花的香气和高粱的温馨,爱抚地浸泡着我们,肺里、血液里全都充满了昆虫的歌和柔润的高粱味的风……从颤动的高粱叶片上筛落下的露珠,装饰着我们赤裸的躯体,我们不知不觉地沉八了无底的绚丽的梦中。高粱晒米的时节,高粱穗像一颗颗青春的心脏在膨胀和搏动着,生发出浓郁的热气,我们仿佛被这千万颗热烈的心拥抱着烘烤着,浑身汗涔涔的。我和元贞肤色鲜红,正像两穗红高粱。隐约地听到我的姐姐和海大娘(元贞妈)在高粱地的某一处呼唤我们,她们找半天才找到了烂睡如泥已经与大地溶为一体的两个地之子。哦,地之子,这个词创造得多美多神。天之于,应当是鹰或星星,绝不是皇帝,而地之子·却只能是我们,还有高粱。六十年之后,我仍感到幸福。

    一大群乌鸦常常在高粱地上空低低地旋,飞哇哇的噪叫声把我们从梦中惊醒,我们仰天张望,乌鸦黑压压的羽翼扑扇着,闻到了一股霉湿的鸟窠的臊味。宁静的天空被搅得破碎了。当乌鸦拍击着羽翼落下来,在高粱穗上啄食。我们愤怒地立起身,齐声呐喊,用土块轰击它们,乌鸦哇地飞向高空,高粱丛林又恢复了宁静和原有的风采。但那股鸦臊味久久地留在空气里,使人非常厌恶。我们从深深的高粱丛林走出来,有梦醒的感觉。我们像告别亲人似地说:“高粱地,明天见!”

    四

    大革命失败后,父亲从北京回到家乡,虔诚地种了七年地,也就是说,种了七年高粱。他和别的庄稼人不同,他不仅养种高粱,而且欣赏和敬重高粱。有几次,我为他送水到地里,看见他坐在野外最高的那个地方:一截古代的土城,村里人叫它“大墙”,总有近两丈高,像陡峭的山峰,父亲独自坐在上面抽烟,好半天好半天不下来。村里人说他坐在上面是。心里编曲儿哩。”每天黄昏后,他带领村里的“自乐班”又拉又唱,直到半夜才收场。回到家里,我问他:“爸爸,你坐在大墙上面干甚?”父亲笑着说:“我在看远远近近的高粱地。”我又问:“高粱地有甚好看的?”他说:“高粱在庄稼里最有血性,我和你都不如它。”

    我虽不理解父亲的话,但也能多少体味出他话里的意思,父亲有沉重和疚愧的心情,那些年他活得苦闷,有点捎沉。“高粱也有血?…有。”“它的血在哪里?…在我们身上。”“爸爸,你说的我不懂。”“长大之后,你就会明白。”六十年之后我才明白了。高粱的血的确还湍激地流在我的生命里,我有感觉。父亲的血管里,到死也一定有高粱的血性。正如下游的河水里蕴含着千里以远的源头的水。

    父亲从北京回来已有好几年,他的打扮跟本村的庄稼人已没有两样,但他的面孔却又黑又瘦,没有别人那末结实红润。他的目光显得有些重浊,不像其他庄稼人的目光单纯透明。谁也不会想到,他常常深夜在油灯下诵读郭沫若和徐志摩的诗。他有时也伏在炕桌上写什么,我相信他多半在写高粱。他把几穗通红的高粱插在笔筒里,摆在炕桌上。不过我始终没有看到他写的什么。如果他写高粱,一定比我现在写的真挚,写的深沉。

    父亲已经去世三十年了,他不会完成他心中的诗了。如今我来写高粱,苍茫的心灵感到惭愧,有愧于哺育我童年的高粱,也有愧于热诚地养种过高粱的父亲。

    只有一次,学父亲的样,我爬到“大墙”上面,看遍野的高粱地,正是仲秋季节,高粱穗全都泛红,有的呈探红,有的呈粉红,在阳光下真正有着热烈的扑面而来的血性!因为地势高低不平,有的高粱地就如鲜血的河流自上而下地泻下来,我仿佛听到了雄浑的呐喊声,父亲也一定听到过。我被面前的景象所震慑。以前,只是钻在高粱的丛林里,闻高粱气味,做黑甜的梦。第一次看到如此壮丽而惊心动魄的高粱地,不是高粱的世界!整个空间,从天上到地下,都充满了高粱耀眼的光辉。过去我只知道白天的亮光来自天上的太阳,但高粱红的季节,火焰的高粱地。使白天格外的亮丽,天地问似乎多了另一种光,比阳光还要浓艳。一年四季里只有这一段时间能给人以这种感觉。的确,如果仅仅有平常的阳光是酿绘不出真正的秋日和秋色的。面前的高粱的血性的大地,不是由于你形容它修饰它,它才不朽和有了光彩,应当像养种高粱那样,创造新的只属于高粱的词语,让高粱雄伟地耸立在人世间。我写这篇文章,最终就是为了要找到这些词语,它不属于古旧的辞典,只属于新鲜的有血性的诗。

    五

    高粱的根,最使我敬佩,它是我的家乡所有庄稼中最强劲有力的根,而且很美。

    高粱的全身上下没有一处不具有个性和力度。当然,最高贵的是它的穗儿和连着穗儿的那一段箭秆。穗儿就是粮食,箭秆皮可编炕席。高粱的挺拔而粗壮的茎秆,给人以自信和力量。使我惊异的是高粱的根,它不但在看不见的地下扎得很深很深,而且在高粱秆的下端离地尺把高的关节处,向下长出了许多气根,有点像椿树的根,看去是流泻的晶体,但用手摸摸,又是那么地坚韧。像鹰爪一样,它们不几天就强有力地抓住了地,仿佛擒拿住一个庞大的活物。我问父亲,为什么高粱下边长了这么多爪子?曾在朔县农业学校读过书的父亲告诉我,不要以为草木、庄稼都不如人,都无知无觉。不对,这是人类的偏见。庄稼都很聪明,它们对大自然的感觉,有些比人类还要敏锐。它们有的爬蔓,紧紧贴着大地,有的树一般地站着,都是为了生存,争得阳光和空间,延续自己的生命。高粱秆下部的气根是最不可缺少的,高粱很有预见性,是经受过千万次的灾难后才获得的。夏天暴风雨来临之前,就迅速地生出气根,深深地扎进地里,风暴才无法撼动它,就像一个捧跤手,脚跟稳稳定在地上,等着对手向他扑来。

    父亲说:“高粱的根最苦,所有的虫子都不敢咬它,根是它的命。”高粱“意识”到了这点。父亲掐了一小截,他自己先尝,让我用舌头舐了一下,啊呀,那个苦劲儿到现在我还记得。

    麦子、豆秧能用手连根拔,但是再有力气的后生都很难拨动高粱。我小时练摔跤时,教我的佩珍伯伯说:“站得像高粱一样,要有它那抓地的根,要练到根从脚脖子上生出来。”他还说;“我摔跤时脚定在地上,觉得我不是有两只脚,我有几十只!”高粱就有几十只脚,而且只只脚入地三尺。

    我这一辈子练不出高粱的鹰爪般的根了。我只能靠两只赤裸的脚,艰难地立着,跋涉着……

    六

    高粱的根是好燃料。70年代,我在湖北咸宁写过一首诗,题目是“巨大的根块”。当时我就想到了高粱的根。我们家乡叫茬子,准确地说是指带点庄稼秆的根。家乡人用煤烧饭,高粱茬子是好引火柴。高粱秆有大用途,人们舍不得用它烧饭。我家的地很少,引火柴不够。一到收割高粱的那一阵子(十天八天),我和村里的孩子,肩头挂个小镐头,到地里去刨高粱茬子。

    这是一种很累的活儿,须在收割的当天刨,当天不去刨,第二天就被别人刨光,而且晒几天后地也硬得刨不动了。因此,那几天人再累再累也得去刨。我们家乡把这种活儿叫“砍茬子”。不但砍高粱的,还砍谷子的。

    我们总是成帮去,除去镐。每人还带一根煞绳(较粗的一种麻绳),到得地头,立即头不抬地刨了起来。有的地主家刻薄,开割前告诫长工“茬子留低点”。刨这种茬子,手没法拽着·很吃力。但是收割的长工们还是留的不算短,都是本村人,他们明白,不能让贫穷的人家没有引火的柴。刨完一块地,就把刨起的茬子归成堆,一边归堆,一边把上面的土磕打干净,这样便于晾干,背着也省劲。一天两趟,晌午一趟,黄昏一趟。我们把高粱茬子堆砌得像一堵夯实的墙。茬子咬茬子,十分的齐整。最后用绳子把它煞紧,留两个活扣儿正好卡着尖瘦的肩膀头。当时我们不过十岁光景,茬子垛的重量远远超过自身的体重。三五个孩子背着茬子垛艰难地走着,从后边看不见我们的头。只看到两条细瘦的脚脖子在动。背茬子垛须弯着腰,汗顺着披在前额的“马鬃”(儿童的一种发式)一滴滴地洒一路。我们的茬子垛一样大小,码垛之前谁刨的少,大家匀一点给他。乔元贞一向手脚慢,抢时间的活儿,他不如我快捷,而他们家却最穷。连一分地都没有。背进村子,乔海大娘立在门口夸奖儿子:“看我们元贞真能干。”元贞极老实,说:“我们刨好了平分的。”

    背到院子里,茬子还得再晒两天。祖母能从茬子的高矮认出是从谁家的地里刨来的,姓安的地主家茬子最短,不足三寸。茬子干透以后,我把它们码在窗台下边。祖母看着我码好的高粱茬垛子,摸着我瘦削的肩头上一道道血印,心痛地说:“明天击带上我的罩头的布垫着。”我怎么忍心用她的罩头布,她只有一块,只在磨面时才用。我后来学背炭的大人,在肩头上垫上柔软的茅草或青高粱叶子。

    我家为什么日子过得那么窘迫?因为父亲那几年到太原进教育学院读书,家里只我这个半大的孩子还算是个劳力。我不干,祖母做饭没有引火柴,我小小的心已懂得疼她。祖母最喜欢用高粱茬子引火,高粱茬子在灶艟里哔剥爆响的声音听着畅快,不像麦子谷子的茬子既不耐烧,又缺乏火焰。高粱茬子有酒的火性,烧成灰烬半天半天不冷。夜里常常看见灶膛的热灰里,有一闪一闪的小火星在游动,祖母说,是“七寸人”(民间传说中的矮人)打着灯笼去赶集。我痴痴地望着灶膛,觉得“七寸人”一定也是高粱养育大的,跟我一样。他们白天隐身在高粱茬子里。有一回,我埋了三个山药蛋在灶膛的热灰里,掏出来吃的时候,只剩两个,我诬说是妹妹偷吃了。祖母笑着说:“不是二妮子吃了,是七寸人吃的,一个山药蛋够七寸人全家吃好几顿。”祖母说的一点不神秘,像谈邻居的家常小事。当时我相信是真的。世界太神妙了!

    七

    高粱收割完后,在我的心灵上,没有收获的欢快,也不觉得田野因此而轻松与开阔,我的天地被破坏了,火焰的大地突然熄灭,变成灰烬般的废墟。小小的心灵伤感好久好久才能习惯。再也没有那十美好的境界去深深隐藏自己了。

    茬子一刨尽,显露出久违的甜根苗,小小的野花野果,还有祖先的坟墓。我们必须赶在翻地之前,挖几天甜根苗。常常带着狗一块下地,狗在空旷的田地里奔跑、耍欢,到处闻来闻去,用爪子刨田里的地鼠,追赶啄食的成群的乌鸦。大人们嫌我们挖甜根苗,把地弄得坑坑洼洼,他们远远地喊叫、威吓。田野的空气变得陌生与空虚了。疲累已极的土地卸去了沉重的负担,舒畅地喘着气,远远望去,田野笼罩着一层浑沌的尘雾。田野上高粱的气息还恋恋地凝聚不散,这是因为到处遗留着高粱多彩的叶子,血红的,黄的,更多的是青的。风吹卷着它们,飒飒有声,如羽毛似的飘动着,飘得很高很远。滹沱河带着它们流向东山那边。大道和曲折的小径上,村里街巷的角落,到处都有它们的踪影,它们仿佛是高粱的多彩的词语,热诚地跟世界对话,依依地告别。

    田野一旦失去了高粱,就失去了热烈的气氛,突然地变得苍凉和冷寂了。酸枣丛千万颗晶莹的红果,成为田野上仅有的光彩,一直到白雪封盖住苦寒的大地,酸枣还火种似地红着。家乡的传说中,酸枣是高粱坚贞的情人,她总是守望在高粱地的近旁,用犀利的尖刺护卫着高粱。养种高粱的庄稼人从来不忍心砍伐地边的酸枣丛。高粱的故事,祖母能讲很多,关于高粱的曲子村里的年轻人都会唱不少。我也可以唱。

    八

    养种过高粱和诗的父亲,已经离开人世间三十年了。我知道他心里埋藏着许多未完成的诗,其中最沉重的几首里,有一首一定是感念高粱的。他去世前从西北高原回过故多两次。最后一次带回一小袋家乡的高粱。当时是1961年,他想把它们一粒粒地播种在子孙们的心上。在我的心上也播种了几粒。我此刻写高粱,真正觉得不是我一个人的握笔书写,我一个人感动不了写高粱的这支笔。高粱最难养种,最难触动它,它的鹰爪般的根,深深地扎在我的心灵里。要撼动它,非得带出我的心血不可。我感到父亲默默地立在我的身后,正如童年时我练着吹笙,他总是站在不远的地方,仔细谛听着每个音律。我觉得父亲正看着我此刻写下的每一个字,我感到了他的温热的目光和呼吸。这不是幻觉,也不荒诞。我写高粱只能凭藉父亲对高粱那种虔诚的心境与情感去写。找握着的笔,本来应该由父亲握的,我只配当他的助手。我们家那么多美好的传说,那么多纯情的牧歌,从来说不清是由谁写的编的,它们是一代一代的人传说传唱下来的。高粱情也会一代一代地传下去。我一个人是没有力量把它写尽的。

    此刻是深夜。故乡的高粱正开始拔节,我听见了……

    离别故乡

    一向以为,童年活在心灵中,不管想不想它,绝不会弃离自己,它是属于自己的天地,随时可以身心地融入它的境界。可是这一次,立意要好生写写自己的童年,却引起我无限的伤感。童年与我之间,竟然有了前所未有的茫茫的距离。这里说的距离,不是地理学上的可以丈量的含义,它近似疏远或淡化,是一种心灵上茫茫然的感觉。我远远地看到了一个模糊不清的自己的影像,我向它走去,怀着虔诚和信任,可是,不是越走距离它越近,而是越走越远了,它远出了淡出了我的记忆。童年像一个灿烂的星座,黄昏(“黄昏”之前,我有意略去“生命”二字)之后,本该它出现,却无声地陨落了,就落在自己的心灵上。感到了它以往的重量和光芒,却很难从心灵上再升起那个完整而美丽的星座,照亮自己的生命。因此我至多只能写出童年在我心灵上留下的重量和一束束光芒。是的,连193年10月末。在日本侵略军的炮火声中,离别家乡和亲人的情形,我都无法详尽而清晰地录写出来了,这还不令人伤感吗?

    那个晚上,全家人只有我和两个弟弟跟平时一样睡觉,其他人都整夜没有合眼。祖母为父亲和我出远门准备干粮,用文火烙了七八个有油盐的厚厚的白面饼,有点像西北高原的“锅盔”,只是略小点薄点。走口外草地的人,上路都是带着这种经吃经饿的饼。祖父年青时走归化城(今呼和浩特),祖母也是烙的这种饼,够十天半月吃。我还从来没吃过这种干粮,它的特点就是“干”。揉进油盐才有点发酥,否则难以咬动。

    穷人家烙的饼,只有盐,没有油,怕咬不动,烙之前,就把生饼虚切得棋盘似的,吃时掰一块下来,正好塞满嘴巴,噙好一会,口水泡软才能嚼碎,因此十分耐吃。

    祖母那天烙了一夜饼。十岁的妹妹帮着她。多少年后,妹妹告诉我。那天晚上,祖母一边烙饼,一边默默地流泪,可能想起她死去多年的丈夫。她已经有多少年没烙过这种干粮。那天祖母烙饼时,油用得很多,隔壁金祥大娘闻到了油香气。第二天上午,她来我家,一进院就嚷嚷;“哎呀,你家有甚喜事?”听说我母亲把她狠狠赳了一顿。两个不懂事的弟弟晓得家里烙了油盐饼,向祖母哭闹着要,但祖母没有留一张饼下来。

    母亲为父亲和我准备行囊,她在我上路穿的棉裤档里,一块一块地缝进十四块银元说我三舅父牛佩琮在太原坐牢时,

    母亲为他缝囚犯专用的带着脚镣能脱能穿的那号棉裤时,就絮进了几块银元,以备急用。

    后半夜,祖母叩我的门,她用戴顶针的指头叩击门框的声音特别响(烙饼的同时,祖母还缝补一条狗皮褥子,所以戴着顶针)。上初中以后,我就住在与羊圈为邻的半间小屋,一向睡得很死,祖母喊我半天才醒过来,“成汉,快起来,你听,炮响得越来越近啦。”我有生以来,还没有听到过大炮声,坐起来,感到一种很闷的声音,像远方的雷朝这里滚动,炕有些颤动。

    我走到院里,远方有密集的枪声,响得很脆,格外令人恐怖,仿佛老天在做噩梦咬牙。父亲正兀立在院子里听动静。他说:“还远着哩,多半在忻口一带,诗人元好问的老家离那儿不远。”不久之前,父亲为我讲过元好问的诗。

    母亲让我换上远行的衣裳,恨不得四季衣服全让我一层层地穿上。穿棉裤时,母亲才对我说:“裤裆里絮了十四块银元,万一你和父亲被冲散了,你就一块一块折下来花。但不到万不得已,不要动它。”母亲这番话也是说给父亲听的。父亲嗜酒如命,花钱多。

    父亲说:“天一亮就动身。晚了,村里人见到要问长问短。”

    当时,全家人或许只有父亲一千人心里明白,这一走很难说什么时候能回来。他在县立初中教史地和语文,天天看报,当然晓得这一次抵抗日本侵略的战争不同于以往的国内军阀混战,那最多不过几个月,这一回,谁也难以预测。父亲近来常常默不作声,主要由于心情的沉重。

    当时,我的头脑简单,不理解人世间还有生离死别这种事。我心想,跟父亲出去走走,去大地方开开眼界,起码能进省城太原转转,到一个地方躲一阵子就可回来。我连想都没有想过,一个人怎么可能与自己的故乡和亲人永远地分离。

    那几天天气晴朗,凌晨有点寒意,墙角的蟋蟀叫声开始抄哑。父亲没有穿平常穿的长袍,换成了对襟棉袄,看上去有些陌生,像城里公义生油盐店掌柜的老头。父亲右肩头背着包袱,挺大,我一只手拎着干粮。中秋节才过了一个多月,家里存的月饼全让我们带上了。隔着包袱都闻到“五油四糖”的月饼味,一斤面粉揉进五两油四两糖(当时一斤为十六两)。月饼是我母亲亲手制作的,她舍得多放油和糖。祖母可从不做这么贵重的吃食,她平时只想尽办法把活命的高粱面做得有滋有味,用油是一滴一滴用的。

    全家人默默地把我们送到大门口。祖母走到我身边,摸摸我的棉裤,说:“薄了点。”母亲说:“等到穿厚棉裤那时。人还不回来?”她的眼睛瞪得很大,像是质问父亲和我。父亲常出远门,一家人过去也就是在大门口分手的。什么祝福的美好的话都没说,全家人面对面地比平时多站了一会儿。父亲在前面走,我习惯地在他后面跟着。我憋不住回过头看了双眼睛,对妹妹说:“后天我可就在省城了!”要是平时,我这么说,妹妹总要回嘴:“臭闺女不值钱,你和爹是全家的命根子,谁能比!“今天,妹妹仿佛突然长大丁,什么话没说,两眼泪汪汪的,她也许在心里还为我能出去走走高兴哩。

    街巷里没有一个行人。远方的炮声还在闷闷地响着,仿佛不是从空中传来的,是从很深的地下鬼鬼祟祟地冒出来的。当父亲和我快拐弯走进另一条街时,听见妹妹飞快地跑到我跟前,对我说:“祖母让你回去一下。”我随着妹妹踅回到大门口,父亲立在街口等着,默默地望着立在大门口的母亲和妻子。我看见祖母眼里噙着满盈盈的泪,但并没有哭出声,她的眼窝很深,泪水聚着不易流下来。祖母的眼睛年轻时又大又亮。她用粗糙的手习惯地在我面颊上抚摩一下,说:“快到大屋去,把炕头上一个包袱带上。”我心里奇怪,为什么刚才不带?回到大屋,靠窗口的炕头,放着个包得方方正正的包袱。我一摸,知道包的是狗皮褥子。其实不用摸也闻得出来。如果是现在,我是绝不会拿的。当时我只觉得祖母生怕我们在路上睡在露天的地里受了风寒。我回到大门口,祖母指指狗皮褥子对我说:“出村之前,不要对你爸说。”她怕儿子不肯带。这张狗皮是我家前几年老死的那条狗的,让村里刘春毛家鞣制过,毛长绒厚。祖母腰腿患有严重的风湿痛,她每年的冬春秋三季都离不开这张狗皮褥子,只有暑热天才不用它。包袱提在手里觉得很沉,我感到了祖母的厚重的爱。

    回到街口。父亲可能沉溺在悲伤之中,并没问我手里拿的是什么。拐弯时,父亲还是没有回头。他一回头,一定哭出声来,他怕伤了母亲与妻子的心。我可知道父亲的这个脾气,他的心不硬。要是母亲带我远行,将是另一番情形。我回过头,朝祖母和母亲大声地喊:“我走了,我走了!”声音里没有一点儿真正的悲伤,没有就是没有,我不会作假。半个世纪之后,我才深深悔恨自己那种今生不能原谅的愚稚的行为。祖母和母亲站在家门口,像平常一样,没有招手,没有祝福。母亲的嗓门大,用哭腔冲着父亲和我的背影喊了一声,“过大年时一定回来!”我回过头喊了一声:“一定回来!”父亲不敢回头,只把头低低地垂下来。脚步放慢些。

    然而自那以后,由于种种原因,我再没有返回家乡。这原因,本来想不说,考虑再三,还是应当说几句。50年代初,工作繁忙,抽不出工夫;1955年之后的二十五年问,由于成了“反革命”,还是不回去为妥;80年代,父母早故去,家乡几乎无亲人了,老屋成了废墟,不愿回去凭吊历史,今生只想在记忆中保持心灵的平衡。父亲建国以后从西北高原回去过两回,见到了不少亲朋好友,却没有能再见到他挚爱的母亲。祖母已于1943年病逝。

    离开故乡后,父亲和狗皮褥子没有分开过,到1961年他逝世之前,一直铺在他的身子下面。绒毛早已磨损得很薄很薄了,可是在流寓他乡的极困难的日子里,它仍能给父亲以难以比拟的温暖。1959年,年近六旬的父亲被错划为右倾机会主义分子,在荒寒的陇山上背了两年石头,累得吐血不止。平反之后,人已瘦成一把骨头,不到半年就去世了,埋在陇山的一个山坡上,狗皮褥子仍铺在他的身子下面。葬埋父亲的地方,隔着藉河正对着南山坡上的李广墓和杜甫游历过的南郭寺。这个风水地方是父亲生前选定的。

    在刚离家那一年,每到一个住处,父亲总是把狗皮褥子横着铺上,这样两个人的腰部都能贴着暖暖的毛皮,不容易受风寒。从介体县到风陵渡,是坐的太原兵工厂折迁机器的没篷的敞口火车,父亲和我夹在机器缝隙中间。父亲说:“天冷,千万不要把脸和手贴着机器,会把皮粘下来的。”我摸摸机器,的确有点粘手,不,简直是在咬人!感到异常恐怖。天黄昏时,火车正经过韩侯岭,行驶得慢,被一架敌机发现了,追着火车朝下不停地扫射。枪弹打在机器上的响声格外地凄厉,四处溅着火星星,我不敢睁眼,父亲死死接着我。后来听说那是架侦察机,如扔下几颗炸弹,我们坐的火车必定遭到毁灭。那天后半夜里,下起大雪,冷得睡不着,也不敢入睡,时刻担心日本飞机来轰炸。人夹在机器中间无法活动,冻得脸耱木木的,父亲打开行李,把狗皮褥子取出来,裹着两个人的肩头,才感到一点暖意。就在那天夜里,在机器缝里真冻死了几个人。天亮了,我看见人们把几具尸体抬下列车,冻死的人是蜷曲的,脸和手被机器“舐”得血糊糊的。那个情景至今仍历历在目。祖母的狗皮褥子被枪弹(也许是四溅的火星)穿了一个洞,却奇迹似地没有伤着父亲和我。父亲说他当时闻到了一股燎毛的气味。

    从风陵渡过黄河时,父亲和我没有能挤到同一条船上,我坐的船小一点,那天有风,滔滔东去的黄河浪很高,我坐的船快到岸时翻了。幸亏我自小会游泳,还能在浊浪中挣扎着。我被恶浪劈头盖脸地打入了浪的底层,穿着厚厚的棉衣,浑身动作不灵,几次沉了下去,又浮了上来。生命几乎永远地沉没了。

    当我浮到水面时,看见波浪翻滚的河流上,有一道道弯弯曲曲的血的斑纹,是溺死的人从心肺里呕出来的鲜血。后来,我被一个老水手救上了岸。我一口气跑上了一个很陡的山坡,看见一个夯土的拱门,门眉上赫然有三个大字:第一关。恍惚到了另一个世界。我真的走过了人生的第一个关口?!当时正是冰天雪地的十二月,正如艾青在《北方》那首诗里写的寒冷。(艾青的这首诗,正是写在我渡黄河的那个月的潼关。)上岸后,穿着湿透了的棉衣裳,走了几个钟头才找到了失魂落魄的父亲,我被黄河向下游冲了十几里远,他以为我多半被淹死了,父亲和我都哭了。结了冰的衣裳外面硬得嚓嚓作响,走起来十分困难。贴着身体的那一面,却又融化成水,顺着前胸后背和腿部不停地朝下流淌着。就这样不停地走了几十里路,父亲说不能停,一停下人要冻坏。到了潼关,住在一间民房里,我还是挺不过去,发高烧好几天,父亲日夜守护着我。最后出了一身汗才好了起来,身子下面的狗皮褥子被我的汗湿透了。我难过地说:“把祖母的狗皮褥子腌坏了……”

    十四块银元还缝在棉裤档里。

    1938年春天,父亲去醴泉县做事,我一个人留在西安,叫卖报纸糊口,舍不得拆下一块银元花。有一天,看到街上贴着一个广告,说民众教育馆内办了一个漫画学习班,正在招收学员,我从裤裆里拆下了两块银元去报了名。后来听说教画的先生中有诗人艾青。我哪里晓得?那时我只迷画,还没有迷上诗。只记得老师中有一位叫段干青,因为他是山西老乡故记住了。不久我徒步到了天水上学,又从裤档里拆下两块银元配了一副近视眼镜。剩下的十块银元我全拆下来交给父亲收着。

    没过黄河之前,总觉得脚下的地与家乡连着,每条路都能通到我家的大门口。渡过黄河,有一天与父亲坐在潼关积雪的城墙上,隐隐望见河北岸赭黄色的隆起的大地,才第一次感到真正地告别了自己的故多,黄河把一切与故乡的真实的联系都隔断了。父亲哭了很久,热泪滴在积雪上,把雪烧出了密密的深深的黑洞,泪居然有那么大的重量和穿透的力量!半个多世纪过去了,我仍能听见父亲的热泪落在积雪上的沉重的响声。黄河虽然没有把我的生命吞没,可是我的童年从此结束了,黄河横隔在我面前,再也回不到童年的家乡。童年,永远隐没在遥远的彼岸了。

    1991年6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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