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山河,我的家-肆·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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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钢构的故乡

    一个从哺乳时期就远离故乡的人,正如最白的那朵云与天空离散了。

    小时候漂泊在外地,时常为没有故乡而伤心。成年之后,终于回到故乡,忽然发现故乡比自己更漂泊。

    因此,漂泊是我的生活中最纠结的神经,最生涩的血液,最无解的思绪,最沉静的呼唤。说到底,就是任凭长风吹旷野,短雨洗芭蕉,空有万分想念,千般记惦,百倍牵肠挂肚,依然无根可寻和无情可系。

    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总是记得母乳的温暖。

    在母亲怀里长大的孩子,又总是记不得母乳的模样。

    因为故乡的孕育,记忆中就有一个忽隐忽现的名为团风的地方。

    书上说,团风是一九四九年春天那场叫渡江战役的最上游的出击地。书上又说,团风是抗日战争时期,国内两支本该同仇敌忾的军队,却同室操戈时常火并的必争之地。书上更说,团风是改变中华民族命运的赤色政党中两位创党元老的深情故土、痴情故地。

    著书卷,立学说,想来至少不使后来者多费猜度。就像宋时苏轼,诗意地说一句,人道是三国周郎赤壁,竟然变成多少年后惹是生非的源头。苏轼当然不知后来世上会有团风之地,却断断不会不知乌林之所在。苏轼时期的乌林,在后苏轼时期,改名换姓称为团风。作为赤壁大战关键所在,如果此乌林一直称为乌林,上溯长江几百公里,那个也叫乌林的去处,就没有机会将自己想象成孔明先生借来东风,助周公谨大战曹孟德的英雄际会场所了。

    书上那些文字,在我心里是惶惑的。

    童年的我,无法认识童年的自己。认识的只有从承载这些文字的土地上,走向他乡的长辈。比如父亲,那位在一个叫刘垸的小地方,学会操纵最原始的织布机的男人;比如爷爷,那位在一个叫林家大垸的小地方,替一户后来声名显赫的林姓人家织了八年土布和洋布的男人。从他们身上,我看得到一些小命运和小小命运,无论如何,都不能将这位早早为了生计而少能认字的壮年男人,和另一位对生计艰难有着更深体会而累得脊背畸形的老年男人,同那些辉煌于历史的大事伟人,作某种关联。

    比文字更让人难以置信的是亲人的故事。

    首先是母亲。在母亲第九十九次讲述她的故事时,我曾经有机会在她所说的团风街上徘徊很久,也问过不少人,既没有找到,也没有听到,在那条街的某个地方,有过某座祠堂。虽然旧的痕迹消失了,我还是能够感受到生命初期的孤独凄苦。当年那些风雨飘摇的夜晚,母亲搂着她的两个加起来不到三岁的孩子,陪着那些被族人用私刑冤毙的游魂。一盏彻夜不灭的油灯,成了并非英雄母亲的虎胆,夜复一夜地盼到天亮,将害怕潜伏者抢劫的阴森祠堂,苏醒成为翻身农民供应生活物资的供销社。

    其次是父亲。父亲的故事,父亲本人只说过一次。后来就不再说了。他的那个一九四八年在汉口街上贴一张革命传单,要躲好几条街的故事,更是从一九六七年的大字报上读到的。那一年,第一次跟在父亲身后,走在幻梦中出现过的小路上,听那些过分陌生的人冲着父亲表达过分的热情,这才相信那个早已成了历史的故事。相信父亲为躲避“文革”斗争,只身逃回故乡,那些追逐而来的狂热青年,如何被父亲童年时的伙伴,一声大吼,喝退几百里。

    还有一个故事,它是属于我的。那一年,父亲在芭茅草丛生的田野上,找到一处荒芜土丘,惊天动地地跪下去,冲着深深的土地大声呼唤自己的母亲。我晓得,这便是在我出生前很多年就已经离开我们的奶奶。接下来,我的一跪,让内心有了重新诞生的感觉。所以,再往后,当父亲和母亲,一回回地要求,替他们在故乡找块安度往生的地!我亦能够伤情地理解,故乡是使有限人生重新诞生为永生的最可靠的地方。

    成熟了,成年了,越喜欢故乡。

    哪怕只在匆匆路过中,远远地看上一眼!

    哪怕只是在无声无息中,悄悄地深呼吸一下!

    这座从黄冈改名为团风的故乡,作为县域,她年轻得只有十五岁,骨子里却改不了沧桑。与一千五百年的黄冈县相比,这十五年的沧桑成分之重,同样令人难以置信。最早站在开满荆棘之花的故乡面前,对面的乡亲友好亲热,日常谈吐却显木讷。不待桑田变幻,才几年时间,那位走在长满芭茅草的小路上的远亲,就已经能够满口新艳、恣意汪洋地谈论这种抑或那种项目。

    爷爷奶奶,父亲母亲,是故乡叙事中的永久主题。太多的茶余饭后,太多以婚嫁寿丧为主旨的聚会,从来都是敝帚自珍的远亲们,若是不以故乡人文出品为亘古话题,那就不是故乡了。有太多军事将领和政治领袖的故乡故事,终于也沧桑了,过去难得听到熊十力等学者的名字,如今成了最喜欢提及的。而对近在咫尺的那座名叫当阳村的移民村落的灿烂描绘,更像是说着明后天或者大后天的黎明。

    一个人无论走多远,故乡的魅力无不如影相随。

    虽然母亲不是名满天下的慈母,她的慈爱却足以温暖我一生。

    虽然父亲不是桀骜尘世的严父,他的刚强却足以锻造我一生。

    故乡的山,丘陵得漫不经心,任何高峰伟岳也不能超越。

    故乡的河,浅陋得无地自容,任何大江大河都不能淹没。

    故乡是人的文化,人也是故乡的文化。那一天,面朝铺天盖地的油菜花野,我在故乡新近崛起的亚洲最大的钢构件生产基地旁徘徊。故乡暂时不隐隐约约了,隐隐约约的反而是一种联想:越是现代化的建筑物,对钢构件的要求越高;历史渊源越是深厚的故乡,对人文品格的需要越是迫切。故乡的品格正如故乡的钢构。没有哪座故乡不是有品格的。一个人走到哪里都有收获思想与智慧的可能。唯有故乡才会给人以灵魂和血肉。钢构的团风一定是我们钢构的坚韧顽强的故乡。

    一只松鼠的城市

    作为城市的武汉越来越大了,即便对久居此地的人来说,因为越来越摸不着边际,也还是认为太大了。就像巨人也有最小的童年,哪怕城市大得都要超越我们的理智了,唯一不能改变的是它的缘起。对于在绝大多数时间里只能靠着感情维系人,这样的缘起更是一刻也少不得。也正是如此,只要有一点点理由,不管事隔多少年,也不管这些年的记忆中平添了多少事情,依然清晰地记起自己移居城市后第一个早晨的情形。

    那一天我醒得特别早,除了对新环境不适应和身处新环境后免不了会出现的小小兴奋,关键在于我后来才发现的,人在城中,永远也不可能比城市醒得更早。不比乡村,只要愿意,随便哪一天,都可以自由自在地抢在前头,仿佛不久后渐渐有了动静的乡村是被自己所唤醒的。从永远比人醒得更早的城市中醒来后,突然发现自己像是被置于街头。这种感觉让我情不自禁地生出一丝恐慌。那些从小到大一直陪伴着的清晨之清和自然之晨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满屋浮尘气味。这样的气味当然不可能让一个突然闯入的陌生人心生踏实。

    城市总在自以为是,哪怕一时一刻也不肯将先行醒来的机会让出去。从这种浮尘满天的时节中醒来后,出了门。路灯大约是见惯了这些,不将城市醒来当回事,还在街道旁昏昏欲睡。也不是有过预设,但也绝不是没有任何预设,我沿着很不习惯的空气与道路,走向自己一心想在清晨进去走一走的那个地方时,心里应该早就积淀了许多城市生活的法则:譬如早晨要去的公园,譬如傍晚要去的公园,譬如假日要去的公园,还有其他一些譬如相爱了、譬如忧伤了等等都要去一去的公园。就像必须会搭乘公共汽车,必须会站在街边大口大口地吃热干面,身居城市不会逛公园的生活同样是不可想象的。

    独自走进解放公园的那天早上,草地的平铺虽然是人意而非天意,树林也是按匠心而非天才栽种得整齐划一,包括那些假的山水,还是让我动心了。虽然无法体察每一棵树,更不可能去认识每一株草,我却相信多年之后自己一定还会记得这里的每一棵树和每一株草。事实上一点也没错,多年之后,我已走过太多的地方,天山上的雪莲,塔克拉玛干沙漠中的红柳,查果拉山口上的苔藓,棒槌岛海底的海草,记录的事物越多,值得记忆的事物便更加突出。那时候,我一点也不晓得解放公园的背景。直到现在我也仍然不在乎它在哪种地理范围内是为最大的城中森林公园。我只在乎一片树叶和半根草茎在自己心中的地位。我看重的是这叶片托起的清风,以及这草茎找到的水土。我看重的是如此清风能够洗礼人生际遇,以及如此水土能够护佑命运沉浮。

    在以后的日子,我总在这座公园里开始自己新一天的生活。我必须摘下轻轻一踮脚就能接触到的某棵树上的一片叶子,或者是随意弯一下腰就可以掐在指间中的某一根小草,放在鼻尖上嗅一嗅后,阳光才能从心中升起来。我曾经将此作为一个藏得很深不曾示人的细小秘密。事实上,在这个细小秘密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加细小的秘密。早晨的我来到早晨的公园,是想冲着那只细小的松鼠轻轻一笑。公园出现在我生活里最初的那个早上,是那些长在陌生地方的山水草木,帮我找回了心灵中最不能失散的熟悉。之后,便是那只最让我意料不到的小松鼠了。

    因为是冬季,那天的草丛十分荒芜,小松鼠突然钻出来时,我倒是没有意外,也没有将它想成别的鼠类。因而那一声格外清脆的“叮当”,还使我望见了那只大概是头天夜里被谁弃下的易拉罐。大约是被小松鼠碰了一下,易拉罐还在草丛中轻轻地晃动,至于小松鼠,则是将那可爱的尾巴,像捉迷藏的孩子一样突然从草丛中竖起来,不待多想便轻盈地跃上一棵大树,再跃到另一棵大树上,这才回头将小黑豆一样的眼睛转两转,就像是抛了媚眼过来。就在那一瞬间,我在心里笑了。很清楚,这是我来到这座城市后,头一次向着天籁而笑。笑过了,我才发现,相邻的另一棵树上,还有一只小松鼠。刚刚被我发现的小松鼠,正在用着相同的神情,朝着早一点出现的小松鼠妩媚地笑过去。这时候的我,孤单地笑得更加开心了。

    几年后,我在华盛顿排着长队,等候进入美国国会大厦参观,旁边的公园里大约有几十只小松鼠在上蹿下跳。身在异国比之当年初涉异乡感觉又不一样,却有一样的松鼠在活跃着。我忍不住蹲下来,朝着离我最近的那只松鼠伸出手去,想不到的是,那只松鼠猛地蹿过来,在我的手腕上轻轻咬下一些齿印。疼痛之中,同行的作家们看到我手上的牙印,提醒我一定要注射狂犬疫苗。望着仍在咫尺之处独自嬉闹不止的松鼠,我说,有那个必要吗?说话时,我一直在笑,脑子里还浮现出在城市的第一个早晨里所见到的那些会妩媚地微笑的小松鼠。

    在公园的草木间行走得多了,对城市的心情也开始豁然开朗。别人信不信,是不是如我所想,一点也不要紧,只要自己想出其中道理就行。于是在后来的日子,我一直在不断地对自己说,也对别人说,特别是那些执著于城市与乡村二元对立者:对于城市来说,公园其实是一处被微缩了的乡村,而乡村则是被过于放大的公园。无论一个人来自何处,在共同面对山水草木,或者如小松鼠一样的小动物时,只要是为着共同的原因而欣慰,我们的心灵深处就不会有太多的区别。公园是城市心灵的栖息地,乡村则是这类公园命定中的过去与未来。

    母亲

    过年回家,有一种东西总在堵着我的喉咙。

    我们是在黄昏时刻到家的。从车窗里望见系着旧抹腰的母亲,孤单地等候在院门外的那一刻,我第一次发觉,一生中最先学会、叫得最多、最了不起的称谓,竟然无法叫出声来。是女儿趴在怀里,冲着奶奶,响亮而又深情地替我叫了一声生命中最爱的母亲。母亲灿烂的笑容,分明是冬日苍茫中最美丽的景致。我的心却紧得很,阵阵酸楚直往眼底涌:国庆节放长假我们曾经回来过,才三个月时间,母亲又老了,并且老得格外厉害,许多次,我在电话中一边同母亲说话,一边想象母亲苍老的模样,眼见为实的母亲让我惊讶不已。在一段时间里,我一直不去看女儿绕在奶奶膝前撒娇的模样,只用耳朵去听她们一声声“好奶奶——好孙女”地相互叫着,并相互说着:我好想你呀!在听来的这些动静中,让我略感宽慰的是母亲的笑声,在女儿亲昵下,甚至还透露出一丝逝去多年的娇媚。

    这么多年,记忆中唯一没变的是系在母亲身上的抹腰。母亲四十几岁时就病退在家,此后的三十年中,一件又一件的抹腰,也就是围裙,就成了她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时装”。回家之前,妻子拉着我特意去商场为母亲买了一件枣红色绣花中长棉外套,我们非常满意,拿给母亲试穿,母亲也非常满意。初一早上,母亲走出睡房后的模样,竟然没有一个人及时看到。临近中午,大家在院子里晒太阳,我问母亲为何不穿那件新衣服。话刚说完,我就发现,那件新衣服其实早已穿在母亲身上。母亲在穿上新衣服的同时,亦随手系上那件沾着油污、补有补丁的抹腰。

    母亲的过分苍老,主要原因在于父亲。腊月底,二叔带着二婶来武汉医治青光眼,见面后聊起家事,二叔二婶毫不客气地表示,八十一岁的父亲在所有事情上越来越任性而为,完全是母亲宠坏的。父亲将自己可以有些作为的岁月,全部献给了他曾百般信任的乡村政治。如今回过头去看,父亲这辈子从未弄懂得过什么是政治。离休后第一个十年,父亲结交了一批钓鱼的朋友。第二个十年,父亲不能钓鱼,只能打些小麻将,于是就有了一批老赢他钱的牌友。第三个十年开始后,父亲的体能只够在院子里养养花,仅仅剩下两位爱花的老朋友就成了必然的事。于是,已到了“现在的事记不得、过去的事记得清”阶段的父亲,就用那貌似清醒明白的糊涂,开始了对母亲仿佛不近情理的导演。越来越靠潜意识生活的父亲,迫切需要有人来出演往日工作与生活中相伴过的那些角色。譬如他不让母亲洗被子,母亲没有听信,父亲便夺过被子,放到砧板上,用菜刀剁得稀烂。譬如,锅里的饺子煮好后,两位孙子像请示工作一样去问他,可以吃几个。几经反复,他才哼一声:八个。那样子十分像小时候看战斗故事片,日本人伸着手指比划:八路的有?

    母亲是天下最常见的那种任劳但不一定任怨的妻子,心里有委屈,就会在儿女的面前一一数落。吃着母亲亲手做的饺子,心中塞满了母亲这辈子太多的辛苦、辛劳和辛酸。不由得,我们也会跟着母亲抱怨父亲几句。然而,母亲往往不给我们哪怕一丁点的过渡,只要父亲那里有任何动静,她便即刻赶过去,那种敏捷与由衷,每每让满屋子的晚辈自叹弗如。

    到家的第二天,我抢先起床,打算做一顿早饭给母亲吃。正在忙碌,母亲出现了。她笑我这么多年没烧煤了,还能记得如何生煤炉子。我也笑,却没有说,因为怕生不着煤炉子,而比她多用了两倍以上的引火木炭。母亲说她整个冬天都不敢烧煤,她那手像豆腐渣,不晓得为什么,只要一沾煤,就会裂得大口子连着小口子。

    我想起前年母亲在武汉过年。母亲当时之所以同意在外面过年,是因为那一身折磨她多年的疾病实在不能再拖下去,答应我们年后上同济医院彻底治一治。为了陪伴母亲,我们要了一间温馨病房。手术之后的母亲从麻醉中醒来,顾不上疼痛就开始后悔,治病哪能像住宾馆。无论我的稿费来得容易和不容易,在母亲看来都不应该如此为她花费。母亲住院的那半个月,是迄今为止,我对她最为孝顺的日子。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是坐长途客车来看望的大姐,捧着母亲的手说,真像是姑娘的手。那一刻,母亲笑得十分满足。

    母亲的手是那乡村沃土,只要一场雪,就会变得风姿绰约光洁照人,然而沃土之意义不是妩媚其表,而在于内里中长久的奉献。此时此刻,不烧煤的母亲双手上那些隐约带血的裂口子,只是稍细了些,会不会少一些都说不准。

    大清早,母亲一边和我说着话,一边随手将我正在做的各种事顺手接了过去。而我也像以往每次回家那样,不自主地就顺从了母亲。直到这顿早饭做好后端上桌子,我才重复着从前,在心里责备自己,怎么连这么小的一点事情也替不了母亲哩!守岁的那夜,过了零点,我一再吩咐母亲初一早上好好睡一觉,那些该做的事,由我起床做。一夜好觉被邻居家的鞭炮惊醒,匆匆起来也放了一大串迎新年的开门吉响。我真的不晓得,做儿子怎么会如此滥用母亲的慈爱,无论我如何告诫自己,到头来一切如故,母亲轻轻地走近来,不用费力争夺,只需稍一抬手,我就放弃了为母亲分担点什么的诺言。

    就这样,我伤心地发现一个可能属于天下所有男人的秘密:不要相信儿子对母亲的承诺,不是儿子们不孝顺,只因为母爱太伟大了,做儿子的到老也离不开。

    在家的那几天,母亲曾问她的孙女:“我到你家去住好吗?”女儿想了想才回答:“我家住七楼,奶奶你上得去吗?”女儿没有笑,我也没有笑,唯有母亲在那里开心地笑着,一切答案仿佛都与己无关,就像母亲这辈子所走过的,七十岁、八十岁和一百岁都不是目的,真正属于她的只有这些日复一日,让我这做儿子的想得心疼的实在小事。那一天,我将女儿叫到身边,故作神秘地问,将你的奶奶借给我当母亲好不好。女儿明白我在逗乐,一边说奶奶本来就是你的母亲,一边像小猫小狗一样快乐地跑开了。所有的青春少女都是在快乐中渐行渐远,直到无影无踪,留下来陪伴终生的都是不再将爱字说出口的老母,那才是每一个人的至亲。

    也是山

    上山后,我道:果然。

    这心里话是回答上山前自己的想法的。那时,感觉里认定大崎山应该是掬几捧龙王井里绽放的水花,给双手染上一份圣洁,去岩头涧尾采撷唇红般秋果的季节。

    风吹瘪了山的肚子。

    风吹壮了我们的腰身。

    矮矮的是树冠、矮矮的是峰头、矮矮的是云层,我们站在那里,寻找高高的还有谁呢?不知道时,就拼命地说着快活话。问谁愿意当压寨夫人?答谁愿意当债主?一阵肆无忌惮的推选后,又说压寨夫人是抢回的才能镇得住山。又有一番融贯古今的计划,引发山间一阵漾于林涛之上的嬉笑。又问,这好美好美的去处,谁愿意在这里过一辈子?忽地一下大家都安静下来。许久,才有人心虚地说小住一段还行——等了半天,再无下文。

    像少年糊涂乱抹一样不知留下几笔舒坦的高山大岭,包容了人生中的全部苦难和忧伤,艰辛和困惑。

    父亲对我说,他小时候每天一面跑五十里路到大崎山砍一担柴。

    我对父亲说,我小时候每天一面跑三十里路到余家冲砍一担柴。

    大崎山在黄冈,余家冲在英山,都是由大别山用泪水和汗水浆砌而成的。

    父亲说:你小时候没有我小时候苦。

    我说:你那是旧社会,我这是新社会。

    母亲连忙出来圆场,唤着我的乳名说一家姊妹五个就你吃苦最多。

    这些也是在上山前说的。母亲忧伤的回忆几使我欲弹珠泪。

    看看这山,不能不再次想起父亲。用松枝撩开雾带,想找见哪条路是父亲曾赤脚丈量过的。用亲情嗅遍森林,想觅得哪棵树是父亲歇荫时倚靠过的。用舌尖挑起那枚野果,想寻回父亲饥饿时那种难言的感受。

    每每惊回首的公路上,汽车温顺得如一只小羊缓缓地行着;脉脉的细水仰仗着山崖成挂地把自身摆动成飘柔的秀发;风瘦瘦的不紧不慢不轻不重地散着步,沿着容不下许多人的小路,似语非语似笑非笑、分明一往情深地款款而行,偶尔打旋,驻足在山后的某个传说里,作一回回眸一回凝望;竹在摇曳着诉说他的潇洒,说它的英俊,说他的肉骨,说它的沉念,它说它不喜欢藤,不喜欢一切攀援之物,它把自己的话絮絮地细细地点滴在含蓄的叶尖上,幽幽逃避着那些守望的眼睛。而山中九月的太阳,晒不落在春天就飘上树梢的叶子,晒不蔫载不起许多晨露的弱草,轻轻地从我们的左眼里起床,悄悄地落在我们右眼里安歇,听不见它划过蓝天的桨声,却将桨叶搅起的剪剪风洒向山,洒向在九月的紫光里晒太阳的我们。

    这些都不属于父亲。

    裸露着青铜黑褐,斑驳遒劲的古城墙依然在山里卧成盘龙,古寨门东西南北,正是男人的五指之缝。风可以掠过,路可以穿过,竹可以拂过,太阳可以划过。古寨门的胸怀是铁石做成的。如古寨门一样都听不懂倾诉的还有一树古松。戴着苍茫的扁平树冠,如戴着陈年旧草帽,草帽的年轮已不再年轻,凸突在石缝间的老根无法掩饰岁月漫长之河,古松的脉络里却涌动着一股浓郁如烈酒的芬芳。于是,它便在自信孤傲中挺拔起一副傲慢而轻蔑的模样,不管周围的一切是怎样的嫉妒。还有坦然安卧林间的巨大孤石,无需烟火,不见蓬勃,愣愣的做成古城墙、古寨门和古松们的心脏。于是,峭立于大岭之上的夕照壁,便成了它们饱经沧桑的面颊,风雨也来,冰雪也来,日月也来,轮轮番番过后,成熟的印记也来了。

    我还是找不着!

    也许找着了,于心已无处存放。

    昨夜的半个月亮又搁在星云的梳妆台上了。

    我们从这山走向那山,这山低,那山高。这山小,那山大。

    守望台墙壁上写着或刻着许多“某某到此一游”的字样。我忽然想起,父亲也许该对我说声对不起,他当初不该没有在哪个可以蛊惑人的地方留下纪念,我也不会。我不是来一游的!我是朝拜者,我眼里燃着三炷香,纵然此山不留人,也无法拒绝我永远寄托此心!月光把人的影子拉得又细又长,森林又将它肢解得零零碎碎,但不管怎样,我知道它的飘落依然全在山上。

    我记得我是父亲的儿子。

    我就不再寻找父亲了。

    昨天的月亮是在半山腰上,今天的月亮是在山顶上。昨天的半个月亮本是比今天的半个月亮小,今天的半个月亮本该比昨天的半个月亮大。

    置身山上,忽觉身边似有默默的哭声,一颗颗蕴藏天下百般波澜的泪珠,一次次地淹没了脚下的山。

    我想说,是该哭!哭总比笑好一点!

    面对大山,我也想哭!可是,我不能!因为我是男人!

    抱着父亲回故乡

    抱着父亲。

    我走在回故乡的路上。

    一只模模糊糊的小身影,在小路上方自由地飘荡。

    田野上自由延伸的小路,左边散落着一层薄薄的稻草。相同的稻草薄薄地遮盖着道路右边,都是为了纪念刚刚过去的收获季节。茂密的芭茅草,从高及屋檐的顶端开始,枯黄了所有的叶子,只在茎干上偶尔留一点苍翠,用来记忆狭长的叶片,如何从那个位置上生长出来。就像人们时常惶惑地盯着一棵大树,猜度自己的家族,如何在树下的老旧村落里繁衍生息。

    我很清楚,自己抱过父亲的次数。哪怕自己是天下最弱智的儿子,哪怕自己存心想弄错,也不会有出现差错的可能。因为,这是我平生第一次抱起父亲,也是我最后一次抱起父亲。

    父亲像一朵朝云,逍遥地飘荡在我的怀里。童年时代,父亲总在外面忙忙碌碌,一年当中见不上几次,刚刚迈进家门,转过身来就会消失在租住的农舍外面的梧桐树下。长大之后,遇到人生中的某个关隘苦苦难渡时,父亲一改总是用学名叫我的习惯,忽然一声声呼唤着乳名,让我的胸膛感觉到一种从未有过的温厚。那时的父亲,则像是穿堂而过的阵阵晚风。

    父亲像一只圆润的家乡鱼丸,而且是在远离江畔湖乡的大山深处,在滚滚的沸水中,既不浮起,也不沉底,在水中舒缓徘徊的那一种。父亲曾抱怨我的刀功不力,满锅小丸子,能达到如此境界的少之又少。抱着父亲,我才明白,能在沸水中保持平静是何等的性情之美。父亲像是一只丰厚的家乡包面,并且绝对是不离乌林古道两旁的敦厚人家所制。父亲用最后一个夏天,来表达对包面的怀念。那种怀念不止是如痴如醉,更近乎于偏执与狂想。好不容易弄了一碗,父亲又将所有包面拨拉到一边,对着空荡荡的筷子生气。抱着父亲,我才想到,山里手法,山里原料,如何配制大江大湖的气韵?只有聚集各类面食之所长的家乡包面,才能抚慰父亲五十年的离乡之愁。

    怀抱中的父亲,更像一枚五分硬币。那是小时候我们的压岁钱。父亲亲手递上的,是坚硬,是柔软,是渴望,是满足,如此种种,百般亲情,尽在其中。

    怀抱中的父亲,更像一颗砣砣糖。那是小时候我们从父亲的手提包里掏出来的,有甜蜜,有芬芳,更有过后长久留存的种种回甘。

    父亲抱过我多少次?我当然不记得。

    我出生时,父亲在大别山中一个叫黄栗树的地方,任帮助工作的工作队长。得到消息,他借了一辆自行车,用一天时间,骑行三百里山路赶回家,抱起我时,随口为我取了一个名字。这是唯一一次由父亲亲口证实的往日怀抱。父亲甚至说,除此以外,他再也没有抱过我。我不相信这种说法。与天下的父亲一样,男人的本性使得父亲尽一切可能,不使自己柔软的另一面,显露在儿子面前。所谓有泪不轻弹,所谓有伤不常叹,所谓膝下有黄金,所谓不受嗟来之食,说的就是父亲一类的男人。所以,父亲不记得抱过我多少次,是因为父亲不想将女孩子才会看重的情感元素太当回事。

    头顶上方的小身影还在飘荡。

    我很想将她当作是一颗来自自然的种子,如蒲公英和狗尾巴草,但她更像父亲在山路上骑着自行车的样子。

    在父亲心里,有比怀抱更重要的东西值得记起。对于一个男人来说,一辈子都在承受父亲的责骂,能让其更有效地锤炼出一付更能够担当的肩膀。不必有太多别的想法,凭着正常的思维,就能回忆起,一名男婴,作为这个家庭的长子,谁会怀疑那些聚于一身的万千宠爱?

    抱着父亲,我们一起走向回龙山下那个名叫郑仓的小地方。

    抱着父亲,我还要送父亲走上那座没有名字的小山。

    郑仓正南方向这座没有名字的小山,向来没有名字。

    乡亲们说起来,对我是用“你爷爷睡的那山上”一语作为所指,意思是爷爷的归宿之所。对我堂弟,则是用“你父亲小时候睡通宵的那山上”,意思是说我那叔父尚小时夜里乘凉的地方。家乡之风情,无论是历史还是现世,无论是家事还是国事,无论是山水还是草木,无论是男女还是老幼,常常用一种固定的默契,取代那些似无必要的烦琐。譬如,父亲会问,你去那山上看过没有?莽莽山岳,叠叠峰峦,大大小小数不胜数,我们绝对不会弄错,父亲所说的山是哪一座!譬如父亲会问,你最近回去过没有?人生繁复,去来曲折,有情怀而日夜思念的小住之所,有愁绪而挥之不去的长留之地,只比牛毛略少一二,我们也断断不会让情感流落到别处。

    小山太小,不仅不能称为峰,甚至连称其为山也觉得太过分。那山之微不足道,甚至只能叫做小小山。因为要带父亲去那里,因为离开太久而缺少对家乡的默契,那地方就不能没有名字。像父亲给我取名那样,我在心里给这座小山取名为小秦岭。我将这山想象成季节中的春与秋。父亲的人生将在这座山上分成两个部分,一部称为春,一部分叫秋。称为春的这一部分有八十八年之久,叫做秋的这一部分,则是无边无际。就像故乡小路前头的田野,近处新苗茁壮,早前称作谷雨,稍后又有芒种,实实在在有利于打理田间。又如,数日之前的立冬,还有几天之后的小雪,明明白白提醒要注意正在到来的隆冬。相较远方天地苍茫,再用纪年表述,已经毫无意义!

    我不敢直接用春秋称呼这小山。

    春秋意义太深远!

    春秋场面太宏阔!

    春秋用心太伟大!

    春秋用于父亲,是一种奢华,是一种冒犯。

    父亲太普通,也太平凡,在我抱起父亲前几天,父亲还在挂惦一件衣服;还在操心一点养老金;还在渴望新婚的孙媳何时为这个家族添上男性血脉;甚至还在埋怨那根离手边超过半尺的拐杖!父亲也不是没有丁点志向,在我抱起父亲的前几天,父亲还要一位老友过几天再来,一起聊一聊“十八大”;还要关心偶尔也会被某些人称为老人的长子,下一步还有什么目标。

    于是我想,这小山,这小小山,一半是春,一半是秋,正好合为一个秦字,为什么不可以叫做小秦岭呢?父亲和先于父亲回到这山上的亲友与乡亲,人人都是半部春秋!

    那小小身影还在盘旋,不离不弃地跟随着风,或者是我们。

    小路弯弯,穿过芭茅草,又是芭茅草。

    小路长长,这头是芭茅草,另一头还是芭茅草。

    轻轻地走在芭茅草丛中,身边如同弥漫着父亲童年的炊烟,清清淡淡,芬芬芳芳。炊烟是饥饿的天敌,炊烟是温情的伙伴。而这些只会成为炊烟的芭茅草,同样既是父亲的天敌,又是父亲的伙伴。在父亲童年的一百种害怕中,毒蛇与马蜂排在很后的位置,传说中最令人毛骨悚然的鬼魂,亲身遇见过的荧荧鬼火都不是榜上所列的头名。被父亲视为恐怖之最的正是郑仓垸前垸后,山上山下疯长着的芭茅草。这家乡田野上最常见的植物,超越乔木,超越灌木,成为人们在倾心种植的庄稼之外,最大宗物产。八十年前的这个季节,八岁的父亲正拿着镰刀,光手光脚地在小秦岭下工夫收割芭茅草。这些植物曾经割破少年鲁班的手。父亲的手与脚也被割破了无数次。少年鲁班因此发明了锯子。父亲没机会发明锯子了。父亲唯一的疑惑是,这些作为家中柴火的植物,为什么非要生长着锯齿一样的叶片?

    芭茅草很长很逶迤,叶片上的锯齿锋利依然。怀抱中的父亲很安静,亦步亦趋地由着我,没有丁点犹豫和畏葸。暖风中的芭茅草,见到久违的故人,免不了也来几样曼妙身姿,瑟瑟如塞上秋词。此时此刻,我不晓得芭茅草与父亲再次相逢的感觉。我只清楚,芭茅草用罕有的温顺,轻轻地抚过我的头发,我的脸颊,我的手臂、胸脯、腰肢和双腿,还有正在让我行走的小路。分明是母亲八十大寿那天,父亲拉着我的手,感觉上有些苍茫,有些温厚,更多的是不舍与留恋。

    冬日初临,太阳正暖。

    这时候,父亲本该在远离家乡的那颗太阳下面,眯着双眼小声地响着呼噜,晒晒自己。身边任何事情看上去与之毫无关系,然而,只要有熟悉的声音出现,父亲就会清醒过来,用第一反应拉着家人,毫无障碍地聊起台湾、钓鱼岛和航空母舰。是我双膝跪拜,双手高举,从铺天盖地的阳光里抱起父亲,让父亲回到更加熟悉的太阳之下。我能感觉到家乡太阳对父亲格外温馨,已经苍凉的父亲,在我的怀抱里慢慢地温暖起来。

    小路还在我和父亲的脚下。

    小路正在穿过父亲一直在念叨的郑仓。

    有与父亲一道割过芭茅草的人,在垸边叫着父亲的乳名。鞭炮声声中,我感到父亲在怀里轻轻颤动了一下。父亲一定是回答了。像那呼唤者一样,也在说,回来好,回到郑仓一切就好了!像小路旁的芭茅草记得故人,二十二户人家的郑仓,只认亲人,而不认其他。恰逢家国浩劫,时值中年的父亲逃回家乡,芭茅草掩蔽下的郑仓,像芭茅草一样掩蔽起父亲。没有人为难父亲,也没有人敢来为难父亲。那时的父亲,一定也听别人说,同时自己也说,回到郑仓,一切就好了。

    随心所欲的小路,随心所欲地穿过那些新居与旧宅。

    我还在抱着父亲。正如那小小身影,还在空中飞扬。

    不用抬头,我也记得,前面是一片竹林。无论是多年之前,还是多年之后,这竹林总是同一副模样。竹子不多也不少,不大也不小,不茂密也不稀疏。竹林是郑仓一带少有的没有生长芭茅草的地方,然而那些竹子却长得像芭茅草一样。

    没有芭茅草的小路,再次落满因为收获而遗下的稻草。

    父亲喜欢这样的小路。父亲还是一年四季都是赤脚的少年时,则更加喜欢,不是因为宛如铺上柔软的地毯,是因为这稻草的温软,或多或少地阻隔了地面上的冰雪寒霜。那时候的父亲,深得姑妈体恤,不管婆家有没有不满,年年冬季,都要给侄儿侄女各做一双布鞋。除此之外,父亲他们再无穿鞋的可能。一九九一年中秋节次日,父亲让我陪着走遍黄州城内的主要商店,寻找价格最贵的皮鞋。父亲亲手拎着因为价格最贵而被认作是最好的皮鞋,去了父亲的表兄家,亲手将皮鞋敬上,以感谢父亲姑妈,我的姑奶奶,当年之恩情。

    接连几场秋雨,将小路洗出冬季风骨。太阳晒一晒,小路上又有了些许别的季节风情。如果是当年,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再有这样的稻草铺着,赤脚的父亲一定会冲着这小路欢天喜地。这样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得轻一些,走得慢一些。这样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得更轻一些,更慢一些。然而,竹林是天下最普通的竹林,也是天下最漫不经心的竹林,生得随便,长得随便,小路穿过竹林也没法不随便。

    北风微微一吹,竹林就散去,将一座小山散淡地放在小路前面。

    用不着问小路,也用不着问父亲,这便是那小秦岭了。

    有一阵,我看不见那小小身影了,还以为她不认识小秦岭,或者不肯去往小秦岭。不待我再多想些什么,那小小身影又出现了,那样子只可能是落在后面,与那些熟悉的竹梢小有缠绵。

    父亲的小秦岭,乘过父亲童年的凉,晒过父亲童年的太阳,饿过父亲童年的饥饿,冷过父亲童年的寒冷,更盼过父亲童年对外出做工的爷爷的渴盼。小秦岭是父亲的小小高地。童年之男踮着脚或者拼命蹦跳,即便是爬上那棵少有人愿意爬着玩的松树,除了父亲的父亲,我的爷爷,父亲还能盼望什么呢?远处的回龙山,更远处的大崎山,这些都不在父亲期盼范围。

    母亲的手是那乡村沃土,只要一场雪,就会变得风姿绰约光洁照人,然而沃土之意义不是妩媚其表,而在于内里中长久的奉献。

    看看这山,不能不再次想起父亲。用松枝撩开雾带,想找见哪条路是父亲曾赤脚丈量过的。用亲情嗅遍森林,想觅得哪棵树是父亲歇荫时倚靠过的。用舌尖挑起那枚野果,想寻回父亲饥饿时那种难言的感受。

    家乡之风情,无论是历史还是现世,无论是家事还是国事,无论是山水还是草木,无论是男女还是老幼,常常用一种固定的默契,取代那些似无必要的烦琐。

    如果是当年,这样的季节,这样的天气,再有这样的稻草铺着,赤脚的父亲一定会冲着这小路欢天喜地。这样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得轻一些,走得慢一些。这样的时候,我一定要走得更轻一些,更慢一些。

    我越来越相信,那是一种青春的滋味,虽然那不是青春的唯一滋味。但是我既往生活中最值得热爱的。我热爱工厂生活中的诸如此类的不快。正是这种没有什么了不起的不快,和绝对了不起的青春锻造了我的近乎不锈钢一样坚韧的神经。

    不管是在奔向三峡的长途汽车上,还是在往来川江的游轮上,老爸头总是用笑来回答,对人是这样,对那倾心太久的鬼斧神工的自然风光也是这样。说不上是淡泊,也说不上是大度,其中确有一种对万物万事皆如常态的意境。

    生死之隔,远没有一只飞机翅膀那么宽大,末日与未来的距离也不会有飞机起落架飞出的那么远。

    人类的高贵,在过去时期需要借助诸多奢侈品以及奢华的生活方式来展现;在物质生活差异正在变小的当下,精神气节的关键性就显得更加突出;在生存质量将会变得越来越小的未来,这一点就难免会成为至关重要的了。

    父亲更没有望见,在比大崎山更远的大别山深处那个名叫老鹳冲的村落。蜿蜒在老鹳冲村的小路我走过不多的几次。那时候的父亲身强体壮,父亲立下军令状,不让老鹳冲因全村人年年外出讨米要饭而继续著名。那里小路更坚硬,也更复杂。父亲在远离郑仓,却与郑仓有几分相似的地方,同样留下一次著名的伫立。那是山洪暴发的时节,村边沙河再次溃口。就在所有人只顾慌张逃命时,有人发现父亲没有逃走。父亲不是英雄,没有跳入洪水中,用身体堵塞溃口。父亲不是榜样,没有振臂高呼,让谁谁谁跟着自己冲上去。父亲打着伞,纹丝不动地站在沙堤溃口,任凭沙堤在脚下一块地崩塌。逃走人纷纷返回时,父亲还是那样站着,什么话也没说,直到溃口被堵住,父亲才说,今年不用讨米要饭了。果然,这一年,丰收的水稻,将习惯外出讨米要饭的人,尽数留了下来。

    我的站在沙河边的父亲!

    我的站在小秦岭上的父亲!

    一个在怀抱细微的梦想!

    一个在怀抱质朴的理想!

    春与秋累积的小秦岭!短暂与永恒相加的小秦岭!离我们只剩下几步之遥了,怀抱中的父亲似乎贴紧了些。我不得将步履迈得比慢还要慢。我很清楚,只要走完剩下几步,父亲就会离开我的怀抱。成为一种梦幻,重新独自伫立在小秦岭上。

    小路尽头的稻草很香,是那种浓得令人内心颤抖的酽香。如果它们堆在一起燃烧成一股青烟,就不仅仅为父亲所喜欢,同样会被我所喜欢。那样的青烟绕绕,野火燎燎,正是头一次与父亲一同行走在这条小路上的情景。

    同样的父亲,同样的我,那一次,父亲在这小路上,用那双大脚流星追月一样畅快地行走,快乐得可以与任何一棵小树握握手,可以与任何一只小兽打招呼,更别说突然出现在小路拐弯处的久违发小。那一次,我完完全全是个多余的人。家乡对我的反应,几乎全是一个啊字。还分不清在这唯一的啊字后面,是画上句号?还是惊叹号?或许是省略号?那一次,是我唯一见过极具少年风采的父亲。

    小秦岭!郑仓!张家寨!标云岗!上巴河!

    在那稍纵即逝的少年回眸里,凡目光触及所在,全属于父亲!父亲是那样贪婪!父亲是那样霸道!即使是整座田野上最难容下行人脚步的田埂,也要试着走上一走,并且总有父亲渴望发现的发现,渴望获得的获得。

    如果家乡是慈母,我当然相信,那一次的父亲,正是一个成年男子为内心柔软所在寻找寄托。如果大地有怀抱,我更愿相信,那一次的父亲,正是对能使自身投入的怀抱的寻找。

    小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寻找的。

    小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深爱的。

    小路,只有小路,才是用来回家的。

    八十八年的行走,再坚硬的山坡也被踩成一条与后代同享的坦途。

    一个坚强的男人,何时才会接受另一个坚强男人的拥抱?

    一个父亲,何时才会没有任何主观意识地任凭另一个父亲将其抱在怀里?

    无论如何,那一次,我都不可能有抱起父亲的念头。无论父亲做什么和不做什么,也无论父亲说什么和不说什么,更遑论父亲想什么和不想什么。现在,无论如何,我也同样不可能有放弃父亲的念头。无论父亲有多重和有多轻,也无论父亲有多冷和有多热,更别说父亲有多少恩和多少情。

    在我的词汇里,曾经多么喜欢大路朝天这个词。

    在我的话语中,也曾如此欣赏小路总有尽头的说法。

    此时此刻,我才发现大路朝天也好,小路总有尽头也罢,都在自己的真情实感范围之外。

    一条青蛇钻进夏天的草丛,一只狐狸藏身秋天的谷堆,一只枯叶卷进冬天的寒风,一片冰雪化入春天的泥土。无需提醒,父亲肯定明白,小路像青蛇、狐狸、枯叶和冰雪那样,在我的脚下消失了。父亲对小秦岭太熟悉,即便是在千山万壑之外做噩梦时,也不会混淆,金银花在两地芳菲的差异;也不会分不出,此处花喜鹊与彼处花喜鹊鸣叫的不同。

    小路起于平淡无奇,又终于平淡无奇。

    没有路的小秦岭,本来就不需要路。父亲一定是这样想的,春天里采过鲜花,夏天里数过星星,秋天里摘过野果,冬天里烧过野火,这样的去处,无论什么路,都是画蛇添足的多余败笔。

    山坡上,一堆新土正散发着千万年深蕴而生发的大地芬芳。父亲没有挣扎,也没有不挣扎。不知何处迸发出来的力量,将父亲从我的怀抱里带走。或许根本与力学无关。无人推波助澜的水,也会在小溪中流淌;无人呼风唤雨的云,也会在天边散漫。父亲的离散是逻辑中的逻辑,也是自然中的自然。说道理没有用,不说道理也没有用。

    龙回大海,凤凰还巢,叶落归根,宝剑入鞘。

    父亲不是云,却像流云一样飘然而去。

    父亲不是风,却像东风一样独赴天涯。

    我的怀抱里空了,却很宽阔。因为这是父亲第一次躺过的怀抱。

    我的怀抱里轻了,却很沉重。因为这是父亲最后一次躺过的怀抱。

    趁着尚且能够寻觅的痕迹,我匍匐在那堆新土之上,一膝一膝,一肘一肘,从黄坵一端跪行到另一端。一只倒插的镐把从地下慢慢地拔起来,三尺长的镐把下面,留着一道通达蓝天大地的洞径,有小股青烟缓缓升起。我拿一些吃食,轻轻地放入其中。我终于有机会亲手给父亲喂食了。我也终于有机会最后一次亲手给父亲喂食。是父亲最想念的包面?还是父亲最不肯马虎的鱼丸?我不想记住,也不愿记住。有黄土涌过来,将那嘴巴一样,眼睛一样,鼻孔一样,耳廓一样,肚脐一样,心窝一样的洞径填满了。填得与漫不经心地铺陈在周边的黄土们一模一样。如果这也是路,那她就是联系父亲与他的子孙们最后的一程。

    这路程一断,父亲再也回不到我们身边。

    这路程一断,小秦岭就化成了我们的父亲。

    天地有无声响,我不在乎,因为父亲已不在乎。

    人间有无伤悲,我不在乎,因为父亲已不在乎。

    我只在乎,父亲轻轻离去的那一刻,自己有没有放肆,有没有轻浮,有没有无情,有没有乱了方寸。

    这是我第一次描写父亲。

    请多包涵。就像小时候,

    我总是原谅小路中间的那堆牛粪。

    这是我第一次描写家乡。

    请多包涵。就像小时候,

    我总是原谅小路中间的那堆牛粪。

    此时此刻,我再次看见那小小身影。她离我那么近,用眼角都能看得清清楚楚。她是从眼前那棵大松树上飘下来的,在与松果分离的那一瞬间里,她变成一粒小小的种子,凭着风飘洒而下,像我的情思那样,轻轻化入黄土之中。她要去寻找什么只有她自己清楚。我只晓得,当她再次出现,一定是苍苍翠翠的茂盛新生!

    与欲望无关

    我在电脑前天花乱坠地敲着键盘,朋友金先生忽然打来电话,让我上他那儿去喝酒。被他叫去的还有也是在老家时就是朋友的黄先生。电话里金先生就说明了,要弄几个家乡菜。金先生操持着设在省公安厅旁边的一家政府办事处,虽然有职有衔,每一厘花销却都是从市场上赚回来的。我在答应时,早早地告诉他,别的菜有没有无所谓,只要有豆渣,就是买张飞机票上他那里去吃一顿,也是可以的。金先生爽快地答应下来。等去了,入席之后,他才说,厨房里张罗迟了,没有弄到豆渣。说着还要将有关人员叫来,证实此话的不谬。

    这两年,一些来自乡土的陈年吃食越来越在城市里流行,一切名声响亮的酒店,都以那观其名就能闻见原野芬芳的乡土菜作为自己的特色。像湖北饭店这样有着政府背景的去处,自然不会在这些招数上输给他人。去年年底,因为拖了十余年的省作家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几百号人在这家饭店小住了几天。按照既定说法,经过漫长等待之后,欣逢如此盛会,总会有各种各样的兴奋。那天晚上,新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围在一桌子上吃饭,一样样的菜,一道道地上,大家难得斯文相对时,突然有女声冲着那只刚上来的炒锅叫起来:“哟,豆渣!”温文尔雅的一圈人,纷纷站起来。以我一贯的反应,本是不会慢的。那一刻我却迟钝了。这道菜没有中国菜一向让人不着边际的名字,服务员就像西餐里的小牛排、水果沙拉那样叫着它:鸡肉豆渣。在我开始想起,豆渣是记忆中的一种美食时,炒锅只剩下那些油光铮亮的鸡肉。

    金先生的约请就发生在这之后的第二天上午。

    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在情不自禁中点到豆渣,以及金先生不无遗憾地告诉我没有豆渣都是很正常的事。像豆渣这类菜能在城市里走俏,多少会给乡土中人带来几许活路。

    虽然没有豆渣,金先生的酒桌上另有一道让我多喝了几两五粮液的菜:豆腐煮小鱼儿。豆腐是平常的豆腐,小鱼儿也是平常的小鱼儿。惯有的吃法是将它分开来,作为两种口味。在金先生那里,两样东西不仅合在一起,重要的是豆腐切成片后,先在锅里煎过。小鱼儿也不是新鲜出水,而是先用微火烤过,已经有了七成熟的那种。三个同乡男人身上的兴奋在外人看来仿佛是小题大做,可我们照旧吃得无比痛快,临到微醺,黄先生竟然拿出手机,就在席上给老家的某人打电话,要对方赶紧弄上十斤小鱼儿送来。我插嘴说还有豆腐。黄先生说豆腐哪儿都有。我仍旧固执己见地说,老家豆腐是用井水做的,没有漂白粉,也没有氯。

    乡土的老家,从母亲那里开始,偶尔也会做那不先过火直接下锅的白豆腐。这样的情形通常是有客人来,酒至半酣,菜又不足了,才会发生。匆匆地切几块豆腐,与时令蔬菜一同下锅烩一烩,赶紧端上桌子,或者一手托着大块豆腐,一手拿着菜刀,当着客人的面,一片一片地切进只剩半锅汤水的吊锅里。主妇们带着歉意的笑脸,给那清汤寡水的白豆腐添上不少美味。在乡土老家,若非赶急,再要做这白豆腐,一定会被别人笑话为好吃懒做。乡土老家如今也像城市一样用起了煤气,但那烧柴的灶还保留着。有许多的菜,一定还要一把火、一把火地细细做来。就连每天都不能少的米饭,用柴烧熟的也要香美许多。比起白豆腐,煎过的豆腐有一种油菜开花般的感觉。因为这种感觉,只要回到老家,我都会站在灶台边,等着两面金黄的豆腐起锅,便伸手抓上一块,就着腾腾热气美美地吃起来。母亲当然不会拦我,每一次都会说着相同的话:还没放盐哩。而我也只需说着相同的话:我就喜欢这样吃。母亲在那一刻间用满脸皱纹化出来的笑意,胜过在我生活中遇到的所有温暖与温馨。前年春天,上医院作例行体检,尿酸指标离临界只差了一点点。大夫毫不犹豫地问我是不是爱吃豆腐。得到答复后,大夫肯定地告诉我,今后要少吃,不然会得痛风症。我刚说那怎么行,大夫就会意了,并说他也爱吃豆腐。大夫爱吃的豆腐不是乡土中的那种,让他割舍不下的是隔海漂泊而来的日本豆腐。我差一点要对大夫说,那是世界上最没味道的一种豆制品,就像他们的歌舞伎。最终我只对他说,自己是吃母亲煎的豆腐长大的,要是不吃豆腐,我就成了忘本之徒。

    来自乡土的豆腐就得用油煎,就得用吊锅煮。用小鱼儿来煮,我却是头一回见到。在老家,从大河小溪里捉来的小鱼儿,通常在烤过之后,放进辣椒一起炒。那是酷热难熬的夏季里最能下饭的好菜。乡土老家新近流行的豆腐煮小鱼儿,让我更加怀念那曾经有过的豆渣。自从在金先生那里听说菜场里有豆渣卖后,有一阵我老往菜场里跑,直到终于如愿地花上两元钱,买回四块长满白毛,像宠物一样可爱的豆渣。上灶之前,我怕太太反感,有意先入为主地向她介绍,豆渣的样式虽然没有豆腐好看,同样是绿色食品。我将爷爷当年如何趁着临近过年的天气,将新鲜豆渣晾成半干,然后捏成粑,一只只地放进铺着干净稻草的箩筐里。一层放好后,再在上面铺一层稻草,然后再放一层豆渣。如此直到将箩筐装满,或是将豆渣摆放完。短则三五天,长则六七天,豆渣上就会长出杨花般的绒毛,那样就可以吃了的经过,从头到尾说了一遍。我一再强调,豆渣上长出的菌丝是白色的,绝对不会产生让人闻之色变的黄曲霉素。一锅豆渣做成菜,刚端上桌子,太太就变了脸。她既容不下豆渣独一无二的样子,也受不了那与众不同的味道,不由我分说,毫不留情地将其倒进垃圾桶。气得我大声冲着她嚷了一句:垃圾食品又怎么样,我是吃它长大的!

    后来,我家冰箱里多了一袋冻成冰块的豆渣。那是用豆浆机打豆浆后留下来的。我不知道它是否与做豆腐剩下来的豆渣有着相同的滋味。按道理,不管是磨还是榨,都是为了将黄豆的精华与糟粕分离开来。之所以让梦一般的美食冰封起来,是因为刚刚受过打击的心里已经没有那份对这类美味的把握。

    记忆中,豆渣除了霉了再吃之外,还有一种新鲜的吃法。

    在家里,有时候是有意的,有时候则是无意的,我不断地提起十七岁那年冬天。只有这个冬天才能安抚胸怀里那颗被现实刺痛的乡土之心。那是我离开学校后的第一个冬天。我刚刚将这个冬天的经历,写成充满灵魂之痛的长篇小说《弥天》。十七岁的我,在乡土老家的一处水库工地指挥部担当着看上去最为要紧的工作。一日三餐,饭桌上都会摆上一只烧着松枝的小炉子,搁在炉子上面的吊锅里永远都在煮着满满一锅豆渣。最初的日子里,我非常难以忍受那股刺鼻的黄豆腥气。慢慢地,就习惯了。山上老爱下雪,一到这类不出工的日子,指挥部的男女老少就会围在桌子旁,耐心地看那冒着青烟的松枝,将吊锅里的豆渣煮沸。事实上,只有这种时候煮出来的豆渣才是让我怀念的。只要煮豆渣,吊锅里肯定会放进一些腌辣椒。煮沸的豆渣最初冒起来的是水花,慢慢地就成了气泡。气泡也会变化,开始时会大一些,也少一些。到后来,气泡变小了,个数也多起来。又细又密的气泡,冒起来后,过一阵才会消失。圆圆的气泡炸开了,就像县剧团那个让所有人都记住了的女演员脸上的酒窝,又像山路上那些沙牛儿为昆虫们布下的小小陷阱。年纪大的那些人看着气泡说,豆渣就是要多煮,多用松枝煮,多煮多有味。煮得最好的豆渣,还会往起溅。只要豆渣开始往起溅,就没人再等了。大家拿起汤勺,纷纷往自己嘴里舀。滚烫的豆渣引出一片嗞嗞声。不烫的豆渣不好吃,这是一个窍门。还有一个窍门:等到吊锅里的豆渣都吃完了,贴在锅底那层锅巴一样的东西才是最好吃的。从滴水不剩的吊锅里刮出来的最后的豆渣,弥漫着淡淡的松脂香。放下筷子,站到门口,趁着身上还是暖烘烘的,迎对顺坡而来的北风,于那伫望之际打一个带着奇异之香的饱嗝,将自己当作世上最幸福的人。那时,我还会去想,为什么只有豆渣,豆腐去哪儿了呢?

    那时候的豆渣让那时候的我生活得十分充足,现在豆渣在我的冰箱里结晶成一团发硬的水泥。我们生活是否也因为对食物的过分要求而僵化起来哩?那袋豆渣也许会在冰箱里冻上很长一段日子。但它不会尘封起来。尽管心之家还在乡土,城市生活却已湮灭了清香的松枝和那烧松枝的小炉子。失去了这些,豆渣还能给我曾经的清纯吗?

    记忆通过现在突然升华,现实加入梦想无限张扬,这是事物变为美好的必然途径。

    我给还在城市里奔波的金先生和黄先生打电话,请他们来家里吃连我自己都没想好是做还是不做的豆渣。朋友们都说好,随后又说,不是石磨磨出来的豆渣好吃吗?我迟疑着,因为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设问。金先生后来劝我还是等着回老家去吃这些东西,他在西河上游的一座水库旁盖了一处房子,但凡我所需要的一切都是家常的。我心存感动的回问,我们的心是不是也如家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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