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好一百万生一个孩子-赵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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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湖南文学》2017年第08期

    栏目:小说

    合同签了,说好一百万生一个孩子。

    他知道,一百万数字不算小。在这以前,有人给他介绍过一个代孕的女人。给他一个男孩,只要十五到二十万。他看到衬衣底下随意晃荡的奶子,看到她趴开的大腿好像随时可以生下一窝阿猫阿狗来。他自己到哪里都是专车,他不能让未来的儿子搭乘一辆公交车。有人劝他找一个大学生。跟他玩过的大学生不下一打。每次都是穿鞋戴帽,玩一阵就拜拜。他知道有了一个文凭什么的,想法就会多一些。一开始,她不会找你要什么,甚至不要钱。可你得弄一套房子把她安在那里,把她供着养着。等到有了孩子,再想甩掉就难。她会闹到家里去,不知道闹成什么样。他只要孩子,不想要其他。最后是李乡长,说到乡下给他找一个。价格有些高,一百万包干,保证不会有后患。而且可以抚养到断奶,甚至更大。一百万对他来说不算什么,也就一辆好一点的车。在他居住的城市,一百万可以买一套像样的房子。到一线城市,顶多也就一个卫生间。像他这样做房地产的,逢年过节出去转一圈,一百万就没了。这一百万,可以拿回一个孩子!男孩,他自己的儿子。儿子就意味着,父亲生了他,他可以还老人家一个孙子。也意味着若干年后儿子也会还他。那时计划生育应该不会像现在,连本带息,还给他的会多一些。

    没有哪个房地产合同牵扯过他这么多。他知道,这里头不只是钢筋水泥,也不只是钱。它不但牵扯到甲方乙方,还牵扯到双方的家,还有孩子。第一是不能节外生枝。所有款项一旦付清,孩子归他也就是甲方所有,双方不再有任何瓜葛。签合同时,他特地拉上李乡长做证人。乡长两个字很重要。在这块地方,最有用最能解决问题的,就这两个字。李乡长在上头签字,让他放心。还有一点,他不止一次跟律师商量:假如怀上的是女孩怎么办?合同上写得很清楚:甲方(需求方)只要男孩,不要女孩。一经查出不是男孩,乙方(供方)必须上医院做人工流产。问题是,假如老是产销不对路,直到有一天,女方再也无法生育,事情如何了结?双方协商来协商去,最后到合同上是:一百万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后,甲方先付给乙方五十万。剩下五十万,交孩子时付清。如乙方多次怀孕,怀的一直是女孩,到最后无法履行合同,合同终止,已付出的五十万归乙方,剩下五十万甲方不再支付。

    还有一些,比方乙方要保证生下的孩子是甲方血脉等等。

    他先在合同上签字。乡政府旁边的餐馆,桌子有些不平。赵胜两个字,写赵字时纸穿了。一旁的李乡长拿报纸给他垫上。乙方由女子的父亲做代表,在上面摁手指印。证人一栏,李乡长像在财政所批条子,龙飞凤舞把字签了。接下来应该是喝酒。赵胜的律师提出异议:合同上不能没有女子本人签字。女子没有到堂。乡长一笑: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何况漂亮媳妇!她父亲说她不肯来。律师跟了那个父亲去。她没有签名,跟他父亲一样往上面摁指印。她摁得很重,指印很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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