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的一生一世-爱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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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迟到的玫瑰花

    有个男人,在女朋友过生日那天,送给她一扎鲜红的玫瑰,那年他22岁。三年后,他们结婚了,在婚后的第一年妻子生日那天,男人又送了玫瑰,他说:“婚后第一年,我送了你一支玫瑰,第二年送你两支玫瑰……”妻子听后,感到很幸福,她笑了,但又装着生气的样子抿着嘴说:“你不用那么浪漫吧!”妻子嘴上说是说,但心却是很希望男人这么做。而粗心的男人却当了真。他们在一起生活了30年,既幸福也平淡,这30年里,每逢妻子生日,男人送过手表,送过化妆品,可就是没有再送玫瑰。

    这年,男人55岁,有一天,他正出差在外,忽然收到妻子病危的消息,男人于是拼命地一路赶去。

    到了家乡,出了火车站,男人从来没有觉得路上竟是这么拥挤,他走得跌跌撞撞。在一个转弯的地方,他听到脚下“咣当”一声,低头一看,一只红颜色的塑料桶和里面放着的一大扎玫瑰花全被他撞翻了,紧接着脚又踩到了玫瑰花上,地上弄得一塌糊涂。卖花的是个20岁左右的姑娘,她缠着男人把地上的玫瑰花全买起。

    男人着急地说:“我要去看病人,你快放开让我走!”

    姑娘一听,死活不肯:“哪能就这么放你走?要么把花买走,要么我一直缠着你,你别想溜!”

    男人的眼泪都快急出来了,他说,我没钱,快放我走吧!

    小姑娘还是不答应,坚持要男人买花,男人没去,慢慢把手伸进贴身的口袋,掏出了钱,这钱本是给妻子买补品的。他颤抖着手把钱递给了姑娘,又蹲下身去,把地上那些玫瑰一支一支捡了起来。然后捧着那些凌乱的玫瑰花,赶到医院,看到了妻子。

    妻子还昏迷着,于是男人就在妻子的病床边坐下,就在这进,奇迹发生了,妻子竟然慢慢地苏醒了过来,她是被玫瑰的花香唤回到这个现实的世界的,她睁开了满是皱纹的双眼,看到了丈夫手中捧着的那一大扎玫瑰工花,她挣扎着支撑起身子,一支一支地数丈夫手中的玫瑰,她一边数着,一边抹着脸上的泪水……

    说出来简直很难让人相信:妻子的病竟然渐渐好了。在一个夜深人静花好月圆的晚上,对了,这天正好是他们的结婚纪念日,妻子在丈夫的怀里,说出了一个秘密:“你记得那天在医院里我数玫瑰的事吗?”

    “记得。”

    “你知道那些玫瑰是多少只吗?”

    丈夫摇了摇头,妻子说:“30支”那天,正是他俩结婚30周年纪念日……

    那一年的花开不败

    像是突然有了光。

    一瞬间像是归于黑暗的世界被光线硬生生拉出一条口子。然后豁口逐渐扩大、光线汹涌而进,吞没天地间所有的黑暗。

    于嬴弱的光线下,我看见一季的蔷薇绽放了妖娆。继而是你挺拔的身姿。那一年花开,我遇见你。

    不是相信童话的孩子,生活里充满了苛责的言辞。凉薄的性子为了配合你温润的气质而收敛了许多。我不知Ken说的丧生自我,是不是这般模样,但为着你也算甘愿。

    三月已尽,四月悄然推进。Ken告诉我4月11日是木棉花开的日子。我虽不知木棉花是什么种类的花,但曾在些三流小说里看到过这类的字眼,亦无太多惊喜。不过Ken的话还是提醒了我。我记忆起与你相识的那天是4月14,黑色情人节。

    其实也并非巧合,与你相识是我耍了心机、刻意的。从看见你第一眼起我便告诉Ken说,那个男子,我要了。估计Ken当时以为我疯了。是的,我是疯了,Ken她怎么会懂我看见你时的那份悸动。

    一见钟情,是最为直接的喜欢。

    我从Ken手里接过你的手机号码,一脸平静。Ken说,乔,你不会玩真的吧?我深深地看了Ken一眼,没有说话。Ken接着说,那么好吧,我帮你就是。我说,不用,感情的事还是由我自己来吧。

    感情的事,别人如何插手得了。Ken,你莫怪我独自而抛却你。

    Ken,我在红鞋子酒吧,喝醉了,你来接我。

    按下发送键后便兀自苦笑起来。我不知这样拙劣的计谋是否会被你识穿,不过就算你不回也没关系。我终是会另想他法而与你邂逅。

    五分钟后,手机轻微震了下。里面平躺的信息:你坚持下,我马上到。

    我笑了。若是当时有人看见我,定会惊叹于我的美貌。那个笑,妩媚到了极致。因为算准了你是温润纯良的男生,便故意错发给你短信。我知你一定会来见我。

    见到你时,我侧躺在沙发上,眼睛却是锐利的盯着你。自你进门起我就看着你,但我必须假装不认识你。只因着我认识你,你并未见过我。

    我看着你四处张望,知你在寻我。于是我撩拨着衣裳,佯装酒醉言语。Ken,我好热,我要洗澡。微眯着眼看着你向我走来,此时的衣已被我褪至肩膀,露出瘦削且漂亮的锁骨。我一直知道自己的锁骨是有致命诱惑的。那么,算是我引诱你吧。

    你是谦谦君子,自是没有逾越那条道德底线。虽没有达到我要的目的,也算是个不小的突破。至少我算与你相识了。

    你伏在桌子上熟睡,呼吸匀称。我看着外面一簇簇的樱花树,开的正妖娆。

    此后便是与你的日渐熟稔,其间你曾一度觉着我是坏女孩,而对于我们的交往有所忌惮。即使我们之间只是最纯粹的普通朋友。可,我怎可能就此罢手。得不到你,我怎甘心。

    为了让你放下顾忌,不畏惧舆论。我放下那些高傲的姿态。开始不描眉,不上眼妆。扎起高而清爽的马尾,穿着规矩的衣裳。可依旧是闪耀的。我一直是漂亮妩媚的姑娘。

    Ken说,乔,你这样不值得。我恍若未闻,看着球场上你的侧面出神。

    Ken,你要如何懂我的心境呢,我或许是真的爱他了。坏女孩爱上王子,真是一出童话故事啊,想不到我竟有这等潜质。我不无讽刺的说。

    Ken看着我满是无奈。

    我们终是纠缠在了一起,这爱情原是我乞讨得来的。

    Ken说,乔,我打听到,他会在6月飞往英国,你,要怎么办?

    我有些失神,原来终将是一场空欢喜,童话故事,毕竟是着重于故事二字的,改变不了什么。

    Ken,我去找他谈,晚上红鞋子见。

    我看着眉目俊朗的你,内心柔软如水。

    我听Ken说,你要出国,是真的吗。我没有用问号。

    嗯,6月1号的飞机,浦东机场。我知你加强语气在浦东二字上,是想告诉我,不可能去送机了。

    那,可以请你做我男朋友吗,我想你知道,我一直在喜欢你。

    你微皱起眉说,可是,还有一个月我就走了,我怕……

    不,我不怕,我不想有遗憾。我打断你的话,不给你拒绝的余地。

    那好吧,我就依你了,倔丫头。你看着我失神了一会,灿若辰星地说。

    我们在一起大多时候是寂静的,很多时间我看着你因碰到难题而微蹙的眉,煞是好看,便会自顾地抿嘴轻笑。你走过来抱我,多数的时间我们就只是亲昵的拥抱,像是互相索取温度。我们亲吻,唇齿相依,会常常到彼此都需要呼吸才放开对方。那样的时刻,我时常恍惚,以为是永恒。

    我们拥抱,亲吻。仅此而已。

    你真的忍心放他走吗?乔,你真的很傻。知道留不住的,还……万一怀了孕,你该如何自处?Ken担忧的脸在我眼前放大,我回过神来,耳边是机场的轰鸣声。

    Ken,你放心,我不会做傻事的。早上我吃了LevonorgestrelTablets(毓婷,一种避孕药)。

    是的,我在你走的前晚把自己给了你。你虽是百般不愿意,可终究是个男人。面对赤身****站在你面前的我,也怪不得你。是我引诱你,不过我不后悔。我能把自己献给爱的男子,亦是恩赐。

    粘腻稠湿的的阴雨天将我所在的城市晕染成了一片潮凉。端持着咖啡,弥漫着苦涩浓郁的香气。我终是戒不掉的。从你走后我便爱上这略有苦涩味道,像极了我想要你的心情。

    饶是素来多变的我,也还是戒不掉一些东西,比如咖啡,比如慵懒,亦如你。

    Ken总是嘲笑我说,谁能相信大名鼎鼎的乔会是个痴心情长的姑娘啊!

    我也不相信那会是我,Ken,我真鄙视自己。我笑靥如花。

    乔,你又瘦了,要好好吃饭。Ken怜惜地抚摸着我的脸。

    Ken,一直有你在我身边,是我命好。谢谢。我抱着Ken无限哀伤的说。

    现在已经是四月了,离你出去的时间相差了近一年。我家窗外的樱花树两个月前被砍掉了,现在是满树怒放的迎春花。只是不讨我欢喜罢了。

    我打算正常饮食了,你以前说我胖些更漂亮,我都记着呢。

    Ken,他今年四月会回来。我坐在天台上,风扬起我的发,声线清脆。

    难怪,你最近快乐了许多,胃病发作的频率也少了。不过,乔,你确定他不会忘了你吗?Ken试图劝服我。

    那有什么关系呢,本就是我爱着他的。我可以重新去追。Ken,你该相信我的魅力的。我跃跃欲试的样子,逗笑了Ken。

    风把我们的笑声带上了天空,悠扬而明快。

    “处心积虑”爱你18年

    一

    最早认识邱白的时候我才6岁。一天,我拿着爷爷给我的钱到前街来买冰糖葫芦吃。路过一家小店铺,看到一个小哥哥在做画,就好奇地走过去。因为矮,我特地爬到了椅子上,结果不小心,一大块糖浆掉到了画纸上。那个时候邱白已经14岁了,他气极了,说:“你赔我画。”我小,不懂事,看到他生气我也生气,我说:“多好看的颜色啊,你为什么要生气?”我的运气很好,那天邱白画的是一副梅花图,糖浆掉上去的地方果真就是好看的。邱白用绵毡轻轻把糖渣弄掉,又加了几笔,他老半天画不好的梅花图就完成了。

    邱白高兴的时候我大哭起来。我一边吃着剩下的糖葫芦,一边哭着对邱白说:“哥哥,你要赔我糖葫芦,给你做画,我少吃了一大口呢!”那时邱白的父亲去送一副裱好的字画,没在店铺,邱白不想让别人看见我哭的模样,就从店里拿了钱,给我买了一大串又大又红又好吃的冰糖葫芦。邱白后来告诉我,那是他唯一一次偷父亲的钱。我当然不会领情,因为那个时候,一串冰糖葫芦才要五角钱。我说:“邱白,要不是你买来得那串冰糖葫芦又好看又好吃,我决不会落下一个爱吃冰糖葫芦的坏毛病。”

    说这句话时,我已经14岁,而邱白已经22岁了。

    我不懂画,也不喜欢画,但愿意一动不动站在那里看邱白画画。22岁的邱白已经可以买画挣钱了,虽然不多,但给我买冰糖葫芦的钱还是有的。所以每一次放了学,都要跑到他家店子里看他画画,只要是季节,邱白准会给我买一串冰糖葫芦。邱白曾经很不服气地说:“你6岁那年的那块糖浆真是无上之宝,不知道我哪一天才可以还得清。”我吃着冰糖葫芦急急地告诉邱白:“你怎么可能还得清呢?我的那块糖浆有着无边的魔法,可以为我变出几辈子都吃不完的冰糖葫芦。”

    说这句话的时候,我已经24岁了,刚刚大学毕业。邱白呢?天,他已经是32岁的老男生了。

    二

    毕业后,我留在了上海。这里的繁华是我喜欢的,一转身,我已经是一所不错的大学的教师了。每个假期我都可以坐在邱白的画摊前晒太阳,感受那种书香之地的文化气息。

    邱白很喜欢这种清淡的日子。也很满足。他总是在存够了一些钱后,跟一段老师学画。没钱了,就再回到书院来卖画为生,我喜欢看邱白画画,确切地说,是喜欢看邱白一身破烂的衣服。他的毛衣袖口永远都是毛边的,一个又一个的线头争先恐后地想出来一起晒太阳。他的裤子也总是毛毛的,磨得发白的那种。但我喜欢看。邱白闲下来的时候,我总是一个线头一个线头地拉,很好玩。

    就像是现在,看着那个和邱白聊了很久的外国女人终于离开,我一步上前,问邱白:“她跟你说了些什么?为什么神情看起来很暖昧?”邱白看着我,突然就笑了:“她想跟我交个朋友。”我没笑,我一本正经地告诉邱白:“邱白说真的,你这个人不能早结婚。”邱白更是笑:“这句话你16岁的时候就开始对我说了,我已经32岁了,现在结婚已经是晚婚了。”我不依不饶:“我是说你还不适合结婚。现在的男人谁不等到40岁才结婚?”邱白很无奈,“小姐,人家只是说跟我交个朋友,并没有说想嫁给我。”我很得意:“当然不会嫁给你。你呀,只有到了40岁才会散发出男人应该有的魅力。”邱白缠不过我,摇着头走开了。

    经典语录

    不能见面的时候,他们互相思念。

    可是一旦能够见面,一旦再走在一起,他们又会互相折磨。

    凡事皆有代价,快乐的代价便是痛苦。

    开始的时候,我们就知道,总会有终结。

    爱情还没有来到,日子是无忧无虑的;

    最痛苦的,也不过是测验和考试。

    当时觉得很大压力,后来回望,不过是多么的微小。

    有些人注定是等待别人的,有些人是注定被人等的。

    缘起缘灭,缘浓缘淡,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

    我们能做到的,是在因缘际会的时候好好的珍惜那短暂的时光。

    曾经相遇,总胜过从未碰头。

    为什么要那么痛苦地忘记一个人,时间自然会使你忘记。

    如果时间不可以让你忘记不应该记住的人,我们失去的岁月又有甚么意义?

    我以为爱情可以克服一切,谁知道她有时毫无力量。

    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

    阴晴圆缺,在一段爱情中不断重演。

    换一个人,都不会天色常蓝。

    爱情要完结的时候自会完结,到时候,你不想画上句号也不行。

    同一个人,是没法给你相同的痛苦的。

    当他重复地伤害你,那个伤口已经习惯了,感觉已经麻木了,

    无论在给他伤害多少次,也远远不如第一次受的伤那么痛了。

    爱情,原来是含笑饮毒酒。

    爱一个人很难,放弃自己心爱的人更难。

    当爱情来临,当然也是快乐的。

    但是,这种快乐是要付出的,也要学习去接受失望、伤痛和离别。

    从此,人生不再纯粹。

    我们也许可以同时爱两个人,又被两个人所爱。

    遗憾的是,我们只能跟其中一个厮守到老。

    爱上一个人的时候,总会有点害怕,怕得到他;怕失掉他。

    你曾经不被人所爱,你才会珍惜将来那个爱你的人。

    忘记是很痛苦的,从前如是,今天也如是。

    不过,以前的痛苦是因为记不起,

    今天的痛苦,却是怕自己无法忘记。

    我们放下尊严,放下个性,放下固执,都只是因为放不下一个人。

    喜欢一个人,是不会有痛苦的。

    爱一个人,也许有绵长的痛苦,但他给我的快乐,也是世界上最大的快乐。

    两棵树的爱情

    就在这个城市的某条马路的两旁,一棵树爱上了另一棵树。

    那是几年前的一个春天,这条马路刚刚修建完工,他们被从不同的苗圃同时运送到这里,而后他们又有幸站成了今天这样一个位置:彼此相向,他们之间的距离就是那条马路的宽度。只要一睁开眼睛,他们就在对方温柔的目光里彼此欣赏、相互凝视了。

    他们一辈子都会记得,那个初初相遇的美丽日子——3月12号。

    每天,太阳落山的时候,他们会在天边最后一抹晚霞的掩映下互道晚安;等到翌日黎明,他们又会拌着第一声清亮的鸟鸣同时睁开眼睛,开始新的一天。

    日子就这样在周而复始中飞逝,几年的光阴很快就过去了。她越发出落得亭亭玉立,而他更加显得玉树临风。在上千次的默默注视与倾心交谈后之后,他们终于相爱了。现在,在精神上他们早就合二为一了,空间上的距离,仍然只是那条马路的宽度。

    为了能够*得更近一些,他们拼命的吸收着水分和养分,用来增加自己的身体,伸长自己的手臂和根须。可是,那条马路的宽度,似乎注定成为了他们永远不可超越的极限。他们的根须总也无法相互缠绕,他们的枝条和树冠也不能够彼此连接。即使在有风的日子里,他们也还是无法达到亲密无间。曾经,他们有两根枝条是那么的接近,风一吹,最前面的叶片都可以相互摩擦,发出欢快的声响了。可是,就在他们天真地以为可以就此牵手的时候,一把锋利的锔子切断了他们的枝条:在园林工人开来,他们这么做是不规矩的。巨大的惆怅和悲伤使他们开始怀疑,中间的那条马路究竟有多宽。

    在北方的夏季,天气总是变化无常的。七月,骄阳似火,蝉在他们头顶不知疲倦地鸣叫着,炙热的阳光烤得那条马路散发出难闻的沥青味。他怜惜得看着她卷曲的叶片和痛苦的表情,他多想用自己的身体来为她抵挡毒辣的阳光啊。可是,因为有中间的那条马路,他不能。

    不知道什么时候,一片乌云飘过他们的头顶,紧接着就是狂风大作大雨倾盆。不给他们一点点准备的时间,豆大的雨点就利箭般地斜射了下来。他疼爱地看着她在雨中瑟瑟发抖的样子,他知道,那顺着叶片淌下的,分明就是她痛哭的泪水。这个时候,他是多么想把她揽入怀中,用自己厚实的肩膀为她挡风遮雨啊。可是,因为有中间的那条马路,他不能。

    这个城市的秋天总是突如其来的,瑟瑟的秋风吹却了他们盛夏的繁华。叶片渐渐地由绿转黄,而后便是憔悴、凋零……一阵秋风吹过,树叶发出飒飒的声响,那是他们再一次互诉衷肠。她看到他轻轻地从头上采下一片最为金黄的叶子,然后悄悄地放在身旁。它就在他的脚下啊,她甚至知道,那正是他每年都必定要写给她的一封情书。她是多么地想马上就弯腰把它拾起,然后捧在手里大声地读给他听啊。可是,因为有中间的那条马路,她不能。

    他们就这样,默默地虔诚地执着地相爱着。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也许今生根本就无法相依相偎,却永远都不离不弃。他们不相信命运的残酷,他们在期待着奇迹的发生。在他们,每一道深情的目光,都是坚持到底的勇气;每一句真心的倾诉,都是长像厮守的誓言。

    如果哪天,你有幸在这个变幻莫测的都市里,看到了这样的两棵树:他们虽然隔着马路,却把身体使劲地贴向对方。那么,站在树下,闭上眼睛,你就会听到,那是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为爱情高歌。

    恣意挥霍的乏力青春

    壹

    她今年大二,大学是经过一番死皮赖脸的努力才念上的。

    普通的大学,名声轰不起大效应。普通的外貌与普通的才智,亦泛不起撩人浪花。

    ——暂时普通的人生。

    些许隐忧,安于平寂。

    大普通,小特别。自然不足以吸引大众,尤其活在当下。

    生活虽欺骗她,可骗到的东西很少,侥幸还自足:内忧外患稀少,活有余力。

    乐天安命,豁达自知,偶尔和经常患得患失!

    她深知高速发达的今天,人的眼光自然进化得高级挑剔,先前货比三家,如今恐怕货比三十家,三百家不止。尚不足变种的眼光普遍存在于男人,女人,老人,亲年,妇女儿童,强势弱势……

    很娱乐,且又尖锐。

    活在当下,苟活抑或残活,都是一种命题,关于活着的下不了定义的。

    被社会压抑了的一代,一人。

    她的梦想,应该说是最初的理想是当一名外交家,蜚声于国内外政坛,水气风声,行大道于天下,救天下苍生于水火刀山之中。熟起来生活阅历加升起来的社会认知使她明白高尚的职业需要高尚的智慧与高尚的能力,除此以外还要有高尚的人际。照每一个因素占33%的比例看的话,一样不占。成为一外交家的几率为零,当然排除天掉馅饼。

    事已至此,她亦无它,只凭稳扎稳打,摸索能力,发挥天赋靠齐理想天地。

    人生的爱情,以前从不考虑,只为学习考大学换来良心上的慰藉。而如今,孤家寡人似乎已成不合理的实事众议。谈笑声中带了点些许孤寂,但面子上始终装起。

    曾经的紧张造就了高考场上的拘谨发挥,心不甘情不愿的处于重本线下的那一批。填报院校时秉承了古语,父母在不远游的填了所在地区的学校外国语的中文系,一切的一切就又开始继续。换个地儿,换得出怎样的新奇?

    朋友是有,多不精。谈得上知心的曾经有过,但毕业殊途,天各一方,各奔东西。谁也不会在伤心快乐忧愤欣喜点上分享给你。朋友总是这样,来的来去的去。绵延不绝,终不停留。感情的亲疏浓淡全凭距离,地远心自偏。

    人生准则可以很少甚至绝迹。但有的一定得坚持,天天如是。

    朋友来走之际,心境也在其中复杂。想深谙事故之中又兼点纯真过活。

    可学的不少,反思也跟来了。

    从来不在男生面前撒娇是她一贯的准则,可在女生面前她一直是死不正经的调皮捣蛋,嘻嘻哈哈,深得喜爱。表面好评如潮。

    以前的环境还是令她有点自命不凡的。每一次都是文科年级第一,独占鳌头,稳坐钓鱼台的才气让她有点自恃。自恃老高身价,还一度公开诋毁老师清誉,更是不把男生放眼里,几次三番口舌交涉恶语相向。形像败坏得真有那么点不能自已。有人说她没把一个人当朋友,这让她很致气。曾经为此胡闹撒泼,差点和全班人交恶。她毫无愧于心,自认为是狂狷之士,看不起那伙蛇鼠蝇狗之辈。深以为是作为年级第一曲高和寡者的孤寂,所以不值一提。后来才后知后觉意识到确实有那么一点点小锋芒毕露的凶相。彼时后悔莫及,在追悔自责中试图改变自己,因为有了大学这一片人生最美好的新天地,便可以在校园青色纯然的空气里自由摆荡呼吸。一切的一切不用循规蹈矩更不用活的压抑。

    满身都是自由的灵气!

    夹杂脱胎换骨的小心地。

    率性而为,凌乱的心情心绪。

    故事开始在军训结束的匆匆之余,也是波涛不惊的那种,一辈子的平淡无奇。

    (到底该叙述什么?爱情出场还是隐退,有些犯难。还是凭感觉写吧!)

    贰

    军训的苦旅,没训出个潜在军事家到训出一个个痘痘,从来不长痘痘的白净脸上应该说是引以为豪的白净脸上横七竖八的歪长着好几个又红又肿的红疙瘩。干疼,疼得厉害,一发不可收。半死半活熬到最后一天,她终于耐不住不说脏话的嘴,摆了一句:他妈的,以后还来这鬼地方军训老子就不是娘养的!去你娘的鬼军训,老子不扛枪不冲锋在前一样为国防事业做贡献。

    不过这句话除却她之外没有第二个人知晓,在心里谩骂的那种。没人知晓也没人附和。收敛的嘴皮子开始在大学前的军训。磨去了毅力耐力,消沉了嘴力。

    金盆洗手,岂能躲避杀身之祸?军训完的那晚他们专业最后返校。久拖着夕阳的斜晖回到肮脏的宿舍已是九点。宿舍八人全是不认识的新父老乡亲,这让她颇觉气氛尴尬。打破沉静第一人敢为先的她,看到一个头矮小同学在对面迫不及待的挨过去说:小朋友,你好啊!自以为幽默的打招呼方式可以换来人同学的情谊,可人家偏偏不吃这套的劈头盖脑抛过来一句:请尊重一下别人。

    见气氛凝重得散不了,于是便知错能改说了声道歉,可人家还是不领情,装作不理。尴尬气氛立马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提升好几个等级,然后是沉默,死寂一般。山城的鬼天气悻悻地将她愤懑拉到自己的床上,来不及和室友寒暄,便在床上辗转反侧,神经性失眠,涉足领域很多,想似乎这辈子总体来讲还是不受人待见的,讨厌自己的人胜过喜欢自己人。进而推测于民于国家是毫无用处可言,堪称实际意义上的“零余者”。这又让她想起不堪回首的高中:心是死的,除了绝杀高考。他都可以理解。但是要说的可不是大同小异的封闭情感对战高考,值得一提的是那个伤自尊的永不能忘怀的落泪中午。

    事还得从一中午说起,本来好好的高一一天,天是暖暖的,心也暖暖的。正是学习的黄金之际,所谓“白发不知勤学早……”本来是一个学知识的最佳时机,可偏偏机缘巧合或者说是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抑或叫时势造英雄。美女同学来聊天,她粗声粗气把原本恃宠若娇的美女得罪了,美女一生气径直走到了一帅哥的座位上。知错能改是她一贯的原则,因言获罪是经常有的。因此知错能改是她的一大原则,即使偶尔错不在她。得知美女确实生气,道歉成了势在必行。走到美女身边正准备道歉,忽然身边的帅哥毫不客气的甩出一句:滚!表情坚决,目光如炬,深深灼伤那颗原本卑微的急着道歉的心。面带笑意的她还来不及吐出对不起仨字儿,便被美女身边的帅哥以“滚”字,招架得全无还手之力。她深知事过错本不全在她一人,为什么道歉还要受到如此凌辱。脑力体力全瘫……不争气的泪水立马断了线似的决堤往下倾泻。哭了一中午的她脑袋里只有“自己真贱”这几个字在脑海里盘旋。哭毕,发誓自己一定要做个人上人,让全天下看不起的人羞愧死去吧!箴言的鼓励作用让她从此端正自己,突出的表现是从来没做过以前特爱搞的作弊。

    鄙视出英雄!

    不无道理。

    思维真具延展性,尤其是处在空无一人的黑暗里,真他妈天马行空!

    不知不觉何时遁入梦境,眼角还有泛光似的星点。也真难为她,虽然是太过热情冒昧的打了招呼可也不至于招来杀身之祸。自尊强再加人生地不熟之际受委屈,更容易让人产生一种对人生的深度思考,多半是消极低沉。古人这方面的例子多得是。挠搔满腹不见得是一坏事,古人可证,今人亦可证。

    挨过那晚,便是长达十几天的自我修复假期。换回白皙肌肤,唯一引以为豪的资本。

    迫在眉睫。

    其实表面大大咧咧,内心十分侧重给人的映像。虽然是早先有过男生给的心理阴影,但是一颗渴望被赏识的心却终不会停止摸索,探寻。万一有一天真有那理想中的异性出现,终身的幸福悬于有意无意。

    不去想与人相处的不如意,她哲理似的认为人处在矛盾的社会里产生矛盾是合乎逻辑的,关乎自然规律的。矛盾其实很奉献,它不会穷追孰是孰非,更不会开脱罪责,褒贬善行。万恶的根源不是矛盾吗?万事万物的发展不是矛盾这个存在了的诱因吗?一如既往的存在,一如既往的矛盾。

    一想到这些哲人似的论题,心就抑郁。怪不得世界上的哲学家们都是典型的忧郁症患者,远的不说王国维就是一鲜活的例子。王哲人虽在文学上有极高的造诣,才华横溢。可也免不了靠自杀来挽回心灵的救赎。悲哉!悲哉!思绪赶紧的从深邃的哲理溜出来。

    这辈子不会发生的事,竟然发生了……

    过了三十岁之后,我就以为自己嫁不出去了,于是我开始为自己列出不婚的好处。

    第一,可以很自私,随时可以买个名牌包包不必担心菜钱。第二,可以整天穿着睡衣在家晃来晃去,因为单身,所以是率性,如果结了婚,就会被批评为懒散。第三,还没结婚,感情不顺利,可以每天无病呻吟,写些悲伤的爱情故事赚稿费买泡面。

    其实这些洋洋洒洒不婚的好处,写出来只是为了安慰自己。夜深人静时,想到自己的灵魂伴侣也许不存在,会寂寞得想哭泣。

    我这样地期盼爱情,却无法顺利,听起来可怜却十分的平凡,因为只要仔细看,像我这样的女子满街都是,嘴角和指尖散漫着孤寂。就是因为长久的失望,所以我们“欲望城市族”养成了一种心理,当新的恋情出现时,我们等待它的结束。小黑簿子还是常常拿出来看,以便被抛弃时找人代替。人们可能会鄙视我们的行为,但你们不是我们,怎么知道我们对孤单的恐惧?

    然后去年十月初,朋友介绍我认识一名男子,他说要追求我,我听后张大了嘴。什么时代了,男人通常说你的手指很美,或你的唇很性感,“追求”这个字眼,似乎有些古板。但我很开心,有了谈恋爱的感觉。男子说话算话,当晚出现在我上班的地方,他开着车带着我上阳明山、基隆、宜兰、北海岸,整整开了八个小时的车。站在宜兰的海边,风狠狠地吹,我担心着我的头发,而他紧紧地抱住我,很是肯定。我趴在他胸前,叹了口气。男人的体温真是温暖,于是我把头发忘记。

    然后他写情书给我,我看了哈哈大笑,因为情书写得像论文。像我这般浪漫的人,如何和工程师出身的男子谈恋爱?直到有一天我们走在路上,他说:“我们去买两双鞋吧。”我低头看着我老旧的高跟鞋,有点想流泪,于是我改变了主意,也许我可以爱上写情书像企业简报的男子。

    我妈妈过生日时他请我们全家吃饭,堂弟结婚时他帮我奶奶搬轮椅,朋友从外国来,他买了一大袋台湾土产让他们带回去。他带我去见他商界的朋友,看他谈着不同的企划案,那平凡的长相,忽然变得十分英俊。

    他带我回他台南老家,那里有泥巴地、四合院和满山谷的橙子。他笑着说,如果以后做生意失败了,至少还可以回家种橙子。他停了停又说,这就是我长大的环境,那么的贫穷,跟你差太多。我握着他的手,感到他的脆弱。无论他现在事业多么成功,他心中的自己还是那个挑着肥料,走着小径摸黑下山谷的小男孩。他反牵住我的手,我眼眶有点湿,对自己发誓:我要让他这样牵着到处走。

    认识两个月后的一天,他牵着我走进一家珠宝店。我的心怦怦跳,难不成我以为一辈子不会发生的事,就要发生?店家指着其中一个钻石戒指说,色泽和亮度都是顶级,切工是八心八箭。他看了看说就是这个戒指,我说,要不要先吃饭再决定?他看着我,轻轻地说,我知道我们刚认识时,你还跟其他男人保持联络,我也知道你对感情迟疑,但我以这个钻戒向你证明,我会一辈子照顾你、保护你,让你不再有机会被任何人欺骗爱情,你说呢?我看着他,轻轻地点了点头,他抱了我一下。走出店门后,我对他说,你知不知道,对我这样在外国长大的女子,这戒指表示了什么意义?他摇摇头,我大叫着说,我们已经订婚了!他笑着说,这样不是很好吗?我发誓,这是我这一辈子听过的最浪漫的话。

    我许多“欲望城市族”的朋友说,你两个月就决定要踏进爱情的坟墓。我说,那你就不知道,我踏进的是爱情的天堂。

    爱情像是在等公车

    爱情有时像在等公交车,不想坐的公交车接二连三频频为你停留,而真正想坐的,却怎么也等不到,像是一场存心的恶作剧。

    等到公交车终于姗姗来迟时,却像约好似地结伙成行连来两三辆,让人不知如何是好,无论坐上哪辆,都抹不去心头淡淡的怅惘,总担心错过的是否才是最好的选择。直到两车交会时从窗外看进车内的景象,才豁然开朗,或是懊悔不已,但毕竟不是置身其中,无从断言真相。

    公交车的路线繁杂交错,任君选择。有的迅速便捷,偏偏班次极少,要靠运气及毅力才可能等到;有的班次频繁,却必须中途换车,才能抵达目的地;有的路线曲折迂,抵达之日漫漫无期;有的总是过站不停;有时偏偏等待的,站牌和时机却不对,让人总是上不了车;有的车轻松舒适,随招随停,却无法开往你心中想去的地方。

    于是,有人勉强挤上车,在车门开闭的夹缝中狼狈惶恐地走完全程;有人错看站牌,慌忙上车又下车;有人改变初衷,却在不停的转换间迷失方向;有人错过了目的地,却意外欣赏到一路的美好风光;有人耐不住等待的煎熬,只好修正方向,选择多数人乘坐的班次多的安全班车。

    因为年轻的缘故,有不少人曾义无反顾地等待着班次间隔时间极长、可遇不可求,但座椅舒适、服务贴心、直直驶向梦想目的地的公交车。但更多的人纷纷失去耐性,胡乱拣了辆公交车匆匆离去。

    那样的离去,所耗去的心力,放弃的青春,岂不是牺牲得一点价值也没有?等待是因为对完美的渴望,还是纯粹由于不甘心的缘故?

    还有人苦苦守候的,是一辆早已停驶的公交车。愿赌服输,这是当初选择这班公交车就该预想到的结果,其实没什么好怨天尤人的。

    也有奇迹发生。就在这个人黯然穿越马路,走向开往另一个目的地的公交车时,却蓦地回头望见,他曾引颈期盼的稀有公交车竟然来了。它稳稳地停在站牌前,车灯一明一灭地眨着眼,似乎在嘲弄三心二意的人,而恰好路过的行人,大大咧咧地跨上车子,浑然不觉自己的幸运。但奇迹并没有发生在他身上。他奋力追赶,却被红灯阻挡去向,只能呆望着车扬长而去,无可奈何。

    最后,还有极少数幸运的人自己开上了车,从等待或是妥协的两难困境中脱身,却开始面临寻找停车位的课题。问题总在产生,问题永远不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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