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次见到她。偶然?必然!
绿禾遍野,微风送爽,油路弯弯。
一眼便认出是她!
终于,他小心地推敲着合适的措词,由衷的向她问询,“你,个人问题怎样了?”
“我已经结了婚!”
“是在去年新年。他是在A处工作,带一个6岁的男孩,他的妻子是前些年病死的。我真的不知道我的选择是对还是错。”
她在向他诉说着她的现实。末了,她忧郁地停住了话头,“我总有一种被捉弄的感觉。”
“捉弄?谁捉弄你?我吗?”他惶然。可是,他并没有向她真正表白过什么,承诺过什么,她也并没有给他任何的表白机会。
“哦!”他静静的听着、听着。看着她略显憔悴的面容,微微蓬乱的秀发,稍稍粗糙的手指,他的心好痛,好痛!
她很漂亮,特别是她的眼睛。第一次邂逅,是在一次市文联组织的文学座谈会上,她的恬静的神情,她的窈窕的体态粉嫩的脸颊,她的乌黑晶亮的明眸,一下子摄住了他的全部身心。而他却静若处子,安静的坐在一个不显眼的角落,不去多看她一眼,任凭内心情感的波澜起伏却不露声色。
“看,那小伙子怎样?”休息时,姑娘们聚在一起,说着、笑着。她的同伴悄悄捅了捅她的衣袖,伸手指向他。
“去你的!”她桃腮微红,继而含羞不语。
以后,仍有缘相逢。
市军分区招待所。雍容典雅的新式建筑,花团锦簇的菱形花坛,苍劲挺秀的小柏树丛,处处给人以实实在在的美感。
在去小礼堂开会的路上,他走在她的身旁,静静的欣赏着她秀美的长长黑发,轮廓分明的耳鬓,继而热情的问候,“姗姗,你来了!”
那一次,电视局组织看电影,不知是巧合还是人们有意安排,他和她坐在了一起。
挨得那么紧。第一次和年轻的女性并肩坐在一起,他是那样的激动和兴奋,又是那么的紧张与不安。
电影上映了,是《铁达尼号》。浪漫温馨的旅程,美丽缠绵的邂逅,甲板上,一对男女迎着猎猎海风紧紧依偎,他的眼睛盯着银幕,身心却被这幸福的氛围所陶醉。
蓦的,他们相靠的两臂接触了,他忽然觉得整个左臂有一种触电般的感觉,他呆了,他如沐春风,多么芳纯的清香啊!
“这就是爱情吧!”他在默默的想着,任自己的情感欢快地流动。愿时光永远停留,永远!可是,他不敢对她有任何表示,甚至不敢触摸一下她的纤纤柔指。万一。
“万一,她也爱我呢?! ”后来,他想。
又一次遇见了她。那一次,他去过刚刚被人介绍的女朋友家。回来,女朋友送他。而她却是刚刚从单位归来。
路上,只有他们三个人。路旁,是一片新春的田野,绿意盎然;散发着新鲜泥土气息的小路上,几支新燕翩翩飞翔。
他们都下了车,相互打过招呼,她和她说笑着。不时地,她用她那双黑黑的大眼睛看他——观察吗?欣赏吗?她太含蓄了,看不懂,看不透她的心。不过,最起码,决不是厌烦。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在无言的祝福。
“我早就想告诉你!今天,终于有了机会!”他极力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我们认识已经有好多年了吧!其实,这些年来,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其实,一开始我就错了,我爱的是你而不是她,而且,我不该怨你,不该把你卷入我的感情漩涡。”
“有你这句话就行了!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对他说那句话了!”她沉默了片刻,终于这样说。
那句话!哪句?什么话?他不懂,可也没有问,只是仍在诉说:“还记得那次路遇嘛?那时,正是早春。”
“记得,我总也忘不了。特别是去A中路上的情景,总是引起我美好的回忆。”
咦?他的心弦被猛的拨动了。想不到自己的喋喋不休,唐突的倾诉竟然使她怦然心动,而且深深埋藏于心底这么久,这么久!可是,她当时却丝毫没有任何表示!为什么?!为什么?!
“你知道吗,听了你的诉说我有多悔!”他欲言又止。
“我知道你。你去开发区,在工厂,又回县城。”
“那你为什么老是躲着我?”
“记得又一次遇见你,你说你已经订了婚。”
“哦,我说过?对你?! ”他惑然。
“你知道吗?我曾在杂志上看过你的文章。看着你描写的有关她的情形,我心里真不是滋味,真的!”她痛苦地说着。
他想说,那是描写,是艺术加工。虽然在他写他的经历的时候进行过人为的渲染,如果不那样写,还有什么“文学色彩”,还有谁爱看?!
当然,他并不知道这对她会产生这么大的刺激与震撼。不然,他怎么会那样写?!那时,他只是以为,她并不爱他,对他并没有任何感情。
可是面对她,他只是傻呆呆的站在那里,看着她,听着她的诉说。解释?能解释得清吗?!
她将自行车掉转过来。他看见车架上有她新买的鲜鱼。
谈话还在进行。他真的希望他俩的谈话永远继续下去。可是他并没有忘记时间。何况,阳光越来越强烈,柏油路面渐渐被晒出了“油光”,路旁连一丝遮阳的绿荫也没有!再有,他也怕那曝烈的阳光将她的鲜鱼晒坏。
“如果换个环境,比如绿树葱茏、碧波荡漾、鸟语花香,我有那种境界吗,有吗?即使有,你能愿意与我像今天这样倾谈,愿吗?! ”他想。
“你可以去我家,因为我们是同学!”
最后,她还是这样说,并且告诉他了电话号码。
“好吧!”
不知是谁先说再见,他们各自走向了归路。蓦地,他再次回头看她,发现她并未走远!
“姗姗!”他想喊她却欲言又止!他忽然觉得,在他的生命里,再也无法抹去她的倩影,她真的不会走远,永远不会。
我的手机为你开
我一直记得和莲分手的那个夜晚。
那天我打电话给她,说想见她了,在校园旁的那个草坪见面。我想她会打扮成怎样呢,会给我怎样的惊喜呢?匆匆拿起刚为她买的小手工艺品赶到那儿,莲已经到了。见到我,她没有了以前的热情,也没怎样精心的打扮,冷冷地站在那儿,漫不经心的看着我,看着周围的一切,右手指戴着一颗我从未见过的戒指。我下意识地拿好了手中那件刚为她买的小手工艺品,未等我开口,莲先说话了:“雷,我们分手吧!”我感觉有些恍惚,手里的东西生硬地掉到柔软的草地上,仿佛刺到了我柔软的心。
她不敢正视我,继续说道:“雷,对不起,我遇到了另一个男孩儿,他比你更爱我,他说他要是没有我,他宁愿去死。我了解你,你比他坚强多了,没有我,你一样可以活的潇洒,我们,我们好聚好散吧,”说完,莲转身就走了,剩下我一人。
我伫立在夜风中,风中好像飘来了咖啡的香味,是我的错觉吧,和她在一起,她最爱给我煮咖啡喝,我也乐意弄这个小资情调,记得爱尔兰有关咖啡的传说中有这样一句经典的话:“需要加眼泪吗?”传说中那象征了美好的初恋,而我却是悲伤的失恋。
当我再次端起咖啡时,有一滴清澈而晶莹的泪落在了杯中。我看到它溶解了。
以后的日子,虽然身边也有优秀的女子出现,但却如烟花,在最美的瞬间依次消逝。在我心底最深的角落,始终无法忘却那个给我爱情伤痛的女子。
直到碰到晓蕾,一个爱喝碧螺春的江苏女孩。她说,经常在校园里看见你,独自一人——很忧郁的样子,所以上帝派我来,就是要让你快乐起来。
我承认,晓蕾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女孩子,和她在一起总让我觉得非常高兴。她也一直试图让我爱上她,但我一直做不到,我只是喜欢她,却谈不上爱。可有一点很明显,我也爱上了碧螺春。
后来,晓蕾发现了我的一个秘密,我的包里总是装着两个手机,有一个虽然从不用,但是一直不离身,她看出了我对那个手机的期待。
有一次,她问我是不是在等一个人的电话?我不回答,表情却有些不自然。晓蕾有些愠怒,大声地对我说:“那么,我问你,它响过吗?”我摇摇头。她又说:“那你为什么要一直带着这个手机呢?等那个送你的人找你?等那个另结新欢的女人回到你身边,这就叫幸福吗?”我没有回答她,我能说什么呢!
心里忽然觉得难过,我记得那时莲送我手机时,说这是我们的情感专线,是专门为她一个人设立的,这样她想我时就可以随时找到我,她霸道而又温柔地命令我,24小时不许关机。而我一直视若珍宝地爱惜着这个手机,虽然它的样子早已过时,并且不能发短信,可我一直留着它。心里将其看作她送我的定情信物,是我们的爱情见证。
晓蕾终于忍不住了,她生气地对我吼道:“你这个傻男人,难道你不知道我爱你吗?”她在说完这句话后,摔门而去,留下我独自在那里回味她刚说的话。
我知道,她没有错,错的是执迷不悟的我。
我决定接受晓蕾的爱情。最重要的一个原因是我想恋爱了,忘记一段爱情最好的方式就是进行另一段爱情,虽然这显得对新的恋人有些不公平。
新的爱情令我快乐而幸福,莲也在我的记忆中渐渐隐去,我以为这就是我寻觅了很久一直想要的那个归宿。可是当莲再次出现在我的生命中时,我才发现有些事情真的是身不由己。
那天与晓蕾逛一个商厦,在下电梯时,我忽然看见旁边正在上电梯的莲。当时晓蕾正搂着我的肩膀贴着我的耳朵说悄悄话。我注意到莲看到我时的眼神复杂而又忧伤。
晚上回到宿舍洗完澡,放了一盘萧亚轩的专辑,萧亚轩的歌适合因爱而受伤的人听。我选了那首我最喜欢的——《最熟悉的陌生人》。听着歌声,我想起莲与我擦肩而过时的眼神,不由得伤感起来,已过了那么久,我以为我是个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可是再见她的那一刻,我发现我仍爱着她。造化弄人,曾经的最爱,最熟悉的人,转眼间,便形同陌路,想想,怎不令人伤感。
然后我听见手机响了,我慌忙去接,以为是晓蕾打来的,拿起来才发现是另一个手机在响。我有点不相信自己的耳朵,再次确认,真的是。隔着听筒,我听到了莲那熟悉的声音——
“雷,真的是你吗”,她的声音有些哽咽。
“是我。”
“我以为这个手机你不会再用了呢,我只是想试试,有些惊讶听到了你的声音。”
“雷,你知道吗,我今天看到你,我才发现你始终在我心里,我还一直在爱着你!”她怕自己要泣不成声了,随即挂断了电话。
我的眼眶也有些湿润,心里也想告诉她——我一直在等她。
再次和莲约会,我以为我会快乐,可我很快发现自己错了,我总是心不在焉,总是想起晓蕾,想起我们在一起的快乐时光。那一刻,我终于清醒,知道心里最割舍不下的是现在的晓蕾。
最后一次与莲见面,还是从前的那片草地,这次换成我对她说分手。莲一脸的伤感,不停地说爱我,要我等她,他会和她分手的。
我没有给莲机会,错过了那个时间应该继续的爱情,时过境迁,许多事情就都改变了,我们无法再回到从前的时光。我们只是在圆一个曾经失落的梦。
我知道此刻莲是爱我的,但那不是真爱,也许只是因为我是她的初恋。我先离开了,回到宿舍,我扔掉了那部手机,彻底结束了与莲的爱情,我忽然觉得好轻松。
我泡了杯碧螺春,那是晓蕾爱喝的,当然,我也爱喝了,那茶水真的好美,碧绿芳香,春意盎然,就像晓蕾给我的爱情。
我在这样想的时候,抬头望了一眼窗外,那天的阳光很好。然后,我的手机响了——是晓蕾的信息,她叫我下楼,她正在楼下等我。我马上下去了,我一眼看见了晓蕾。她用失望且略带恨意的眼神看着我。我忽然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她开口说道:“你怎么背着我又和她约会了?”原来她已经发现了,可她不知道我和莲已经彻底断了。
我想对她解释,却开不了口。我听见晓蕾痛苦地骂自己傻,她质问我,不爱她为什么要选择她?她不愿做我爱情的替代品,无聊时打发寂寞的玩偶。
她发泄了一阵后,平静的说道:“雷,我们分手吧!”那天,在春天的阳光下,我爱的女人再一次选择离开我。
这个季节曾是我深深盼望过的,那时我总对自己说:“冬风来了,春天还会远吗?”可是,当它真的来了时,我却觉得冷——心好冷。
我重新走回宿舍,端起了还在冒着热气的碧螺春茶,我用手指将眼泪擦去,然后偷偷用眼泪在杯口画了一圈。那茶香的味道,带着思念被压抑许久后所散发的清香,像我对晓蕾的悔意。可是我却永远失去了她。曾经,我本可以好好珍惜的。
晓蕾没有再和我联系过,我是真的伤了她的心。每次想念她时,我都忍不住想打电话给她,可是每次号码拨完之后又会自己挂断。我知道她不会原谅我的,我只有等,24小时开着手机等,等她先打电话过来,可是,包里的那部手机,再也没有显示出她的号。
细蓝格之红绳
作为人时最后看到的景象是刺痛神经的铺天盖地的白色强光。同时感受到的还有刺耳的刹车声、入骨的剧痛。强烈的刺激纠缠成一团,显在顺浩的脑中是溅开的斑斓油彩。
寂静。
黑夜。
柔软的天鹅绒上散着沙砾,硌着他的皮肤很难受。
用力咽了口口水,嗓子火辣辣的,被口水刺得好疼。
试图翻身,全身的骨头好像都碎开了不听他的使唤,疼痛得无法动弹。
顺浩睁开眼,白色的蚊帐,室内的光线比较昏暗,像是傍晚。也许是睡了太久,眼睛酸胀得很,连转动眼珠这么简单的事情都得缓慢的进行。他怀疑自己是不是睡到脑瘫了。
因为不能挪动自己的身体,所以视线范围很有限。眼珠转来转去也只能看到白色的枕套和床单。是在医院么。之前被那车高速正面撞着,怎么自己没死。难道是整个人都瘫了?
“你醒了。”男人的声音,凉凉的。
顺浩努力把脸转过去,他想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自己是什么状况。好奇心可以杀死一只猫,他不用付出一条命那么大价钱,只要忍受一些会让脑壳炸开的疼痛就够了。
先看见一截灰黑色西裤(大叔?),眼光上移,白色长衬衫,没塞进裤子里,看不出腰的粗细。单薄的肩膀,锁骨,细长的脖子,瓜子脸,丹凤眼,白皮肤,黑色碎短发,好看。于是,顺浩望着他的小脸发呆。
“你身上带着器官捐赠卡。”
“嗯。”顺浩咽了口水,喉咙没刚才那么疼了。
“你想死。”
“嗯。”
“为什么?”
“人生无趣。”
他皱了皱眉:“为什么自杀?”
“人生无趣。你叫什么,我的名字是顺浩。”
“陈赫。那你继续活着吧,除非你告诉我真正原因,不然就一直躺在这床上吧。”
“啊?”顺浩讶然。
陈赫转身就要离开。
“我不能治了?”
“你都撞成那样了你说呢?而且我这不是医院,怎么治疗你。”
“算我错了好吗。我以后不再自杀了。你何必这么痛恨自杀。”顺浩看着陈赫清瘦的背影,很是哀怨,心想要不咬舌自尽算了。
陈赫回头对他一笑:“我不是痛恨,只是好奇。”
顺浩无语,怎么被这么较真的人碰上了。
此后,陈赫日日呆在顺浩的房间里,喂他一种味道有点像麝香的药汤喝。顺浩同他讲一些日常的杂事,他静静的听,偶尔回应几句。
过了十几日,顺浩一日发觉自己看他时竟会有些害羞的情绪。他偷偷看陈赫的眼,陈赫正望着他身上的床单发呆。他初次望见陈赫的眼神也是如此,静静的,空无一物。怎么现在看着竟觉得是种温柔,好像可以天长地久亘古不变。如果早点遇上这样的朋友是不是自己就会被他稳在这世上不急于离开。那日寻死并不是受了什么重挫一时冲动,他只是觉得在这世上喘气太难太费力气。看着周遭的人光鲜亮丽色彩分明,愈发显着自己的灰暗,不如一死百了,不再做个暧昧的背景物。然而现在在这人身边,只是看着心里也有平和的喜悦,满满的浸着自己,于是无欲无求,只想着片刻成永远,时光永不流转只停在当前。
“怎么了。”陈赫终于将视线转回他身上。
“没事。”脸微微发烫。
“你会不会痛恨我把你困在这里动弹不得。”
“不会。”
“为什么。”
“你很喜欢问原因么。”顺浩笑了起来,陈赫只是坚持的看着他。“既然我在这里能给你一些执着,那就这样吧。我在哪里都无所谓。”
“在哪里都无所谓为什么要急于去死。”
“觉得死了会比较轻松。说过了人生无趣嘛。”
“知道了。”陈赫轻轻呼出一口气。
“你要我死了?”
“怎么?”陈赫手放在顺浩的脖子上,收紧。
呼吸渐渐困难,话也说不出来,眼中的他越来越模糊。顺浩想你怎么不给我机会告诉你我不想死了我想一直看着你我死了也可以一直看着你吗。他固执的睁开眼看陈赫,虽然眼前是灰蒙蒙的一片,思绪也涣散开来。
陈赫耐心的解开缠绕着顺浩的裹尸布,站在一旁的江离问他:“你终于舍得丢了?”
“不是。”
“啊?不是放他走吗?”江离不明白为什么他哥要带个被车撞得七零八碎的尸体回家,辛苦的一节节缝好,用布条裹好,现在又把人家拆了。他是在玩过家家么?
“等我把他烧做灰放在这,他就得陪我一世。”陈赫指着身边的红色小瓷瓶。
“人家得罪你什么这么困着他的魂魄。”江离忍不住为顺浩说话,他这哥整日不说话,阴沉沉的,现在随便逮个冤魂说人家得陪他一辈子,鬼都会被他逼疯,何况人家刚做鬼的,怎么受得了。天知道他哥哪天才翘掉。
“是他答应我的。”
“什么?”
陈赫不再说话只默默做着手上的事,动作轻柔。可爱的顺浩,起初我真只是好奇才带你回来。我本想拿你解几天闷就放你自由的。你躺在路面,虽然血污脏了你的脸,可是你的表情静静的,像刚刚睡着。我想唤醒你,看看你是什么样的。想着你会埋怨会憎恨我这个像人的怪物,因为我任性的打乱了你的旅途。可那时你说要一直在我身边,你不生气我把你留在人世,真好。我曾想过你怎么恨我也要留你陪我一辈子,如果此生看不见你鲜活的脸我不如随你而去,忍受不了没有你陪伴的生命。你真好。你再睡一会,做着好梦,过会儿我会叫醒你,然后就是一辈子了。
老方的爱情梦
老方已经五十多岁了,可是他心中一直有一个坚定无比的爱情梦。这个梦想简直就象一块巨大的石头,时时压在他心上,叫他喘不过气来。尽管一次次的试探,一次次的失败,无疑证明这个梦想如同望梅止渴,画饼充饥,他还是不愿意放弃。他总要找千百个理由说明爱情还时时在他身边徘徊,无论如何给自己一丝念想,安慰他寂寞无聊的心。
老方并不是一个光棍儿,相反他有一个贤惠的老婆还有一对可爱的儿女。可是老方并不满足这些,他想找一个情人,一个比他年龄小很多的漂亮情人。眼见着周围的领导同事都是小蜜甜心的,老方着急啊!他寂寞的心在蠢蠢欲动。你们是领导,你们有权有钱,可你们也不撒泡尿照照,一个个肥头扎耳的象头猪,还好意思领着那么漂亮的美女到处乱窜。他坚信凭着自己风流多情,才学出众,怎么就找不到一个年轻的情人呢?连只有小学文化的司机老刘都有一个情人,每天饭后两人就手牵手到树林里浪漫去了,凭什么他只有干望的份,他不甘心啊!
2005年夏天,老方被抽调到改革办去工作一段时间。在那里,他遇到了两个漂亮女人,一个小沈,一个小俊。两人都三十出头长得挺漂亮,穿着打扮十分入时。老方在心里偷笑。没几天他们就混熟了。不知什么原因,这两个女人对老方特别关照,有什么好吃的总要给他分一份,空闲时还会约老方一起去打兵乓球。老方喜得心花怒放,觉得爱情梦不远了,触手可得。心热吃不了热豆腐,他在心里暗暗告诫自己,千万要稳住,爱情这东西就象一杯美酒,只能慢慢品,急不来的。
每天有两个美女相伴,老方觉得自己又年轻了,回到了二三十岁的时候,他对自己的魅力深信不疑。更主要的是他发现了一个秘密,小沈和小俊好像暗底里较劲,争着讨好他。小沈早上请他吃早点了,小俊下午一定要买包零食给他。看来她俩都对他有意,老方暗自高兴,他不费吹灰之力,不用花一分钱,眼见得这两个美女就要对自己投怀送抱了!
就在老方踌躇满志他的爱情理想时被单位召回。老方的好心情一下子象牛市的股票跌落到了极点。他在心里暗骂着领导,凭什么你们就左拥右抱的,别人刚有点苗头,就被你们无情的扑灭?真正是不叫百姓点灯啊!老方带着懊恼的心情回到了原单位,不知在心里骂了多少回领导的娘。
几个月后,单位上来了一实习的女大学生叫艳红,清纯淡雅,象一枝含苞欲放的百荷。寂寞的老方眼前一亮。他千方百计接近艳红,尽其所能的给予帮助。艳红自以为遇到了好心人,一个劲地感谢,感谢方叔叔的关照。有一次帮艳红改完材料,老方酸溜溜的说,艳红,我有那么老吗,你叫我方大哥吧。毫无戒备的艳红愉快的接受了。
又有一次和艳红独处的机会,老方终于下定决心要表明自己的心迹。他酝酿了半天情绪,甚至满含着眼泪,深情地对艳红说,艳红,你知道吗,我好寂寞啊!我喜欢你,做我的情人吧,我可以供你读研究生的。我知道你是一个优秀的女孩子,不会甘心呆在一个小单位上,这么平庸的一辈子过下去的。只要你答应,我什么都愿意为你做。涉世之初的艳红哪见过这场面,又羞又气,门一摔飞也似的逃跑了。
实习还没结束,艳红借故生病,就匆匆的返校了。
老方的爱情之梦又一次夭折了,他的心仍在寂寞中。他开始留意身边的人,老方所处的单位有四个女人,除了会计其他三位都是年轻女性。老方观察了好久,终于发现单位上的小洁其实长得最漂亮,只是她不善于打扮罢了。他为这一发现惊喜不已,以前自己真是个傻瓜,舍近求远徒劳无益,竟然没发现就有这么一位美女,嘿嘿,真是苍天有眼啊!
小洁是一个毫无心计的女子,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不放在心上。不知从什么时候起,小洁迷上了书法,工作之余当别人都沉浸在斗地主的欢乐中,她却认认真真的练着字。每当小洁练字的时候,老方总要找理由呆在旁边,不时唠叨上几句,发表着自认为高明的见解。小洁对别人的打扰心有不悦,出于尊重和礼貌,假装没看见不肯声。一向多情的老方觉得遇到了知音,他就喜欢有才气不世俗的女子。他决定以情动人,有时悄悄地替小洁倒杯茶,有时领导叫小洁送份文件,他赶紧代劳了。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他不信小洁的心是冰做的,就是块石头,也会被捂热的。
几个月过去了,老方苦苦等待着小洁的回报,小洁却象没事人一样,对此浑然不觉。别说动情,连顿饭都没请老方吃。眼看几个月的辛苦即将打了水漂,老方再也等不下去了,可能女人对这种事都比较害羞,还得他亲自捅破这层窗户纸。
一天晚上老方怀着激动的心情来到单位职工宿舍,找小洁摊牌。隐约听到领导房里有声响。他蹑手蹑脚来到门前。从门缝里一看,呀,好像是一对男女紧紧拥在一起,再仔细一看,那个女的好像是小洁!如同当头一棒,老方几乎站不稳,头脑一片空白。小洁,你这个妖精,平日里假正经,原来早和领导搞上了。你竟是这等货色,我白白把你想象得那么美好!老方踉踉跄跄地离去了。
其实领导是小洁的大哥,那天他加班心脏病突发,小洁正在掐人中急救。这一切恰巧被老方看见。
自此老方的爱情梦彻底破碎,他大病一场,几个月没来上班。
迷乱的情感悔恨的泪
这是进入大三来的第一堂古代汉语课,李啸跟往常一样不紧不慢地走进教室找了一个靠窗的位置坐下。一想到到那个五十多岁的老头在上面有气无力的说道,倒不如看看窗外的美景。上课铃响了,意想不到地是原来那个老头不见了,走进教室的是一位三十来岁,风姿绰约女教师,浑身弥漫着少妇熟透的风韵。她第一时间做了简单地自我介绍,原来姓高,是新来的教古汉语的老师。这堂课,李啸听得特别的认真。
在后来的日子里,李啸的日子一如既往,唯独不同的是,他发现自己喜欢上古汉语课了。随着时光的流逝,李啸对高老师的迷醉日益强烈了,甚至一见到高老师他就脸红心跳。常常,她在讲台上有声有色地讲课,而他却在下面思绪翩翩。
又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李啸在校园里百无聊赖地转悠时,迎面碰上了高老师。真丝的淡雅的长裙,凸凹有致的身材,身上泛着淡淡地体香,一阵微风吹过,那味道不经意间就钻进了李啸的鼻孔,随着她的发丝洒落在他的心头。李啸打了声招呼就匆匆离开了,因为他不敢正视她,他怕自己目光一触及到高老师的美丽会产生邪恶的念头。
暗恋上自己的老师,这毕竟不是件多么光彩的事。所以李啸只好将这份情感珍藏在自己的心底,让美丽永远封存。毕业后,李啸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不经意间在这个公司打拼了五年,在这五年里他积累了财富、也积累了经验。看着身边的青年男女一个个都成双入对,唯独他的爱情梦依然在水一方。
后来,李啸辞去自己那份文案策划的工作,自竖旗杆,成立了自己的广告公司。事业上的成功,并没有带给他爱情上的希望。父母看着儿子都已是30岁的人了,还找不到媳妇,便托人四处打听有没有合适的女孩。在此后的一段日子里,相亲便成了他的主要工作。在所有的女孩中,有一个叫梅莉的女孩在他的印象里还算不错,勉强答应交往。梅莉,刚大学毕业,在一家电脑公司工作。她皮肤白皙,腰身修长,两潭秋水般的眸子透出几许青春、美丽的蕴味。在李啸的印象里,她虽然没有高老师那样的少妇韵味,但她身上散发出的女性清香还是让他找到了久违的迷醉。
跟梅莉约会了几次,吃了几次饭,他对她还那样不远不近。但她,已经彻底爱上他了。在第四次约会之后,也是一个月明星稀的晚上,他们一块出去散步。突然,梅莉萌生了奇怪的念头,她想到李啸的住所看看。李啸经不住的她的软磨硬泡,只好把她带回自己的住处。略显紧张的李啸正不知该如何招呼这位未来的媳妇,她的身体却已软绵绵地靠了上来,双手勾住他的脖子,滚烫的嘴唇紧贴到他的嘴唇上,嘴里喃喃呓语:“李啸,我爱你。”他身体里的野蛮被彻底地浇开了,他紧紧地抱住她,亲吻着他的睫毛、鼻尖,停搁在她樱红的唇上。那夜,他们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乐。此后,他们就住在了一起,准备到下年的元旦结婚。
日子就这样平静地过着。这天,李啸到火车站去接一个从外地来的大客户。站台上,人流很多。依稀中,他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那不是久违的高老师吗?她身着一套米黄色的职业装,似乎在等人。5年多过去了,岁月让她变得更加有气质了,浑身洋溢着成熟女性特有的魅力。欣喜中,李啸难抑内心的激动,上前说:“高老师,你还好吗?”殊料,对方用异样的眼光看着他,然后说,先生,你认错人了,我不姓高。原来是真的认错人了。
晚上,李啸醉醺醺地回到家里,他的整个人都惊呆了,他家来了客人,而且正是白天认错的那位。原来是梅莉的表姐朱婷。她离婚了,为了散心,只身来到梅莉生活的城市修养一段时间,并说想在这个城市找一份工作。恰好,李啸的公司想招一位负责办公室工作的文员,朱婷便留在了李啸的公司。在公司里,李啸总是不自主地在朱婷面前流露出对她的脉脉温存,渐渐地,朱婷好像捕捉到了李啸对她的心思,尽量躲避。
这样的关系一直保持着,直到那次出差。那次他们在珠海有一个洽谈项目,李啸便带着朱婷一同前往。在那里,他们谈的很顺利,很快就签约了。李啸非常高兴,非得庆贺一下,朱婷便陪他喝了几杯。然后,他们一起去看珠海的夜景,还有大海。虽然来了好几天了,但一直为了合作的事还没有好好看看这个城市呢。那天深夜,在海边一处僻静的沙滩上,一轮明月悬挂在头顶,一望无际的大海在海风的抚摸下,拍打着海岸,在这样一幅充满诗情画意的夜景里,李啸和朱婷像初恋情人一样沐浴在月光下,对方能真切地听到对方的心跳。借着酒性,李啸那双温热的大手肆无忌惮地搭在了朱婷的肩上,痴迷的眼神久久地望着她,她的心都快跳出来了,还没等朱婷来得及说“不”时,他已经将她紧紧地吻住。
自那次出差回来之后,他们都心照不宣地不在提梅莉的名字,李啸的心完完全全拴到了朱婷的身上。只要有机会就尽情欢愉,朱婷让李啸找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幸福,而这种幸福的感觉正是他一直梦寐以求的。随着他们肌肤相亲的次数的增多,朱婷由当初的半推半就逐渐转为主动迎合,她一次又一次给他极大地满足,这是从梅莉身上无法找到的。朱婷不但比梅莉有床底之欢的丰富经验,而且成熟、韵味十足,又不乏梅莉的青春激情。
转眼间,到了李啸和梅莉预定的结婚的日子了,但迷恋于朱婷的李啸,一次又一次找借口推迟婚期,而且一推就是半年。在这半年里,李啸明显地感觉到梅莉原本开朗的性格已不再开朗,而且神情越来越忧郁。一个艳阳高照的午后,李啸正在公司跟客户谈生意,梅莉的一位好友打来电话,说梅莉出车祸了,正在医院抢救呢。当李啸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急诊室门外梅莉的同事着急地守候着,他们告诉李啸,最近梅莉好像有什么心事,沉默寡言,有时还一个人独自流泪呢。一直到晚上12点多,梅莉终因流血过多,抢救无效死亡。
一个星期后,李啸和朱婷在清理梅莉的遗物时,发现了梅莉的日记,当看到其中的一篇时,俩人几乎呆了,这个世界似乎凝固了,只有豆大的汗珠顺着他们的脑门一颗颗滚落而下。
原来,梅莉在数月前就知道了李啸和朱婷的私情。她在日记中这样写道:“做梦也没想到,李啸会和表姐纠缠在一起。我真的好惶恐。”在另一篇中写道:“我的心在流血,但我恨不起来。李啸是我的至爱,表姐又刚刚经历了婚姻的打击,遭夫抛弃的阴影还未弥散啊。我不能去捅破这层窗户纸,只希望他们能幡然醒悟。虽然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告诫自己,一定要坚强。但是一想到自己最亲的人夺走了自己最爱的人,心里就充满了深深地痛苦,有时,我真想自杀,一死了之,可我又没有死的勇气。”
梅莉走了,朱婷的心里充满了深深的悔恨和自责,只短短几天,就苍老了许多,憔悴了许多。几天后,只留下一张纸条,就义无反顾地踏上了南下的火车。纸条上的内容很少,只有一句话:“李啸,是我们害死了梅莉。”
梅莉走了,朱婷也走了,面对纸条,李啸留下悔恨的泪水。浮躁退去,虚无又飘荡在他的周围,漫漫人生,他只有在无边的悔恨中度过。
爱到最后
我在这个城市里肆意的挥霍着自己的青春和时间,渐渐的忘记了所有的事情可能也都会脱离它原来的轨迹,于是我就一点一点的选择了怀念,把一些原本就开始遗忘的东西刻意的深深的放进了脑海里,于是开始觉得不是所有的玫瑰都应该在情人手里的。
夜里,辗转难眠。我拿起手机,输入了那个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号码,只是迟迟不敢摁下通话键。那个时候,我的心,不知道用什么东西去填充。为什么总感觉我的心却了一角呢?
忽然间羡慕起鱼来。鱼只要有一种表情就可以面对全世界,我有鱼的表情,但我不能像鱼一样自由自在。我不是鱼。为什么我不能也用一种表情去面对全世界呢?因为鱼在水的心里。那你在哪?心里吗?
家里唯一可以陪我的是那盆妈妈恨之入骨的跳舞兰。
妈妈说她讨厌跳舞兰,没有原因。是的,没有原因,就如同她讨厌我一样。
我喜欢哥哥送我的这份礼物,喜欢它可爱的绿色的叶子上衬托的那一抹热闹而又不失高雅的黄,喜欢它那绽放得像一个个舞蹈精灵一般的花朵,喜欢它明明看起来很活泼却总给人一种冷清之感的孤独。
这所有的喜欢仅仅是因为我的跳舞兰让我想到了你。
第一次见到你时,你穿着红色衬衣黑色西服斜倚在门口。那个时候我在想,是什么让一个本该有朝气有活力的人显得那么疲倦?我现在都不明白知道当时怎么会有那样的想法,毕竟当时我们素不相识。但我明白一点,我爱上了那个素不相识的你。
絮雨飘残已化萍,魂牵梦影愁丝萦。
情愫郁胸无人述,欲言又止相思凝。
写到这里,突然听到“哐”的一声,在这空旷寂静的夜里,很刺耳。碎了,是碎了的声音!我转过头只看见妈妈往楼下走去。惊慌失措的奔到阳台朝下一看,冷冷的路灯下,我的跳舞兰惨烈的躺在水泥地上,花盆变成了碎片和粉末,泥土散落在周围,像一滩褐色的血。我死死的咬住嘴唇,不让自己掉一滴泪。
妈妈最终还是忍不住扔了我的唯一的视若珍宝的跳舞兰。把我也一起扔了吧!
远方的那个喧闹的美丽的总是让我迷路的城市是我喜欢你的地方。我们的欢笑在,憧憬在,记忆也在。真的,我们的记忆都在。只是,有些色彩只适合恬淡,有些馨香只适合清幽,有些悸动只适合冥想,而有些节奏只适合放在心上。
我盯着手机发呆,不明白为了什么。
为什么在那里都想给你打电话?
为什么输入了你的手机号却始终不敢摁下通话键?
为什么每时每刻都想听到你的声音?
你的电话,短信,聊天记录等等,通通都是我最宝贵的。
开始一遍又一遍的听那首阿桑的〈受里点伤〉。我记得纪念前当我的同学一个一个被这首歌感动得一塌糊涂的时候,我还一直认为他们很傻B。不就是一首歌么,至于那么感动吗?后来,我开始听〈受了点伤〉。
受了点伤/阿桑
这个城市太会说谎爱情只是昂贵的橱窗
沿路华丽灿烂陈列甜美幻象
谁当真谁就上当
竟然以为你会不一样但凭什么你要不一样
因为寂寞太冷虚构出的温暖
没理由能撑到天亮。
这个城市太会伪装爱情就像霓虹灯一样
谁离开之后却把灯忘了关
让梦作得太辉煌
以为能够留你在身旁但是谁肯留在谁身旁
一首情歌都比一个亲吻更长
这就叫做好聚好散
它的歌词总是一遍一遍的把我快要愈合的伤口狠狠的撕裂,我一边咬住嘴唇一边告诉自己,我不要被感动,我不要做傻B。
可事实上,我就是个傻B。
我总是想,如果我的跳舞兰没有支离破碎,是不是我现在已经和它一起坏快的在暗夜里跳舞,就像夜的使者,舞动最后残存的回忆,再也不哭泣了?
如果我没有去那个城市或者晚一天去那里,就不会见到斜倚在门口的那个落寞的你,也许我就不会爱上你。
然后我就不会有那么多不值钱的眼泪。
没有如果。
我拉开窗帘,风起了,雪白的睡裙荡出大团大团的白色寂寞。
我喜欢你,小志
十个阿拉伯数字都有它们的意义
它们翻来覆去可以组合成
你的生日
你的电话
你的QQ号码
我和你第一次见面的时间
你说我是你女朋友的那一天
还有
我们道别的日子
你不在
我还是会经常翻看以前的聊天记录
然后傻傻的认为你正在想我
最后
我告诉自己
我要等你
没有期限
我还是喜欢和你在一起的日子。喜欢厚着脸皮说一些贬低你的话,然后得意洋洋的看你气馁的喊“天啦”的样子。喜欢生活中细小的发现,比如那次发现你泡茶是的优雅完美和宁静。喜欢静静的坐在椅子上看着你专心工作所表现出来的满满自信。喜欢欣赏你那慵懒的如同小猫一样的睡相。喜欢看你被那只我们叫做史努比的狗狗弄得狼狈逃开的滑稽模样。还有那次你从背后抱住我的不理智却令我心跳加速的冲动。
虽然我们不在一起了,但这一切我还是那么喜欢。
我不知道自己要等多久才会等到你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好久不见,我只确定我不会再尝试爱情,因为我不要忘记你。
你不会孤独寂寞,我说过,我们的记忆在,我会一直小心的保存它们的,绝对不会让它们格式化。
那些模样拨通的电话,是傻?无奈?懦弱?可笑?我觉得都不是,是真实。我们曾经真实的活在里面,只是不知道是谁欺骗了真实,也欺骗了你和我。
过期的情书/郑源
翻着美好的记忆相册
也许我们仍能找回些许快乐
忽然间发现你已远走感情的路也变得坎坷
爱情的终点站为何只剩我在守候
美丽的回忆都无法再重演
难道痛过后只剩下再见
付出了一切只换回一句抱歉
委屈埋藏在心里面
心里送不出对你们的祝福
放弃了一切都不去在乎
故事才刚开始就已经慢慢结束
爱到最后剩下一封过期的情书
我想告诉你,离开的时候,我头也不回,那一刻,我很坚强,但在关上车门的瞬间我泪流满面。
因为
我将离开我最爱的人。
回不到过去
过了这么久还是不知要怎么面对这样的爱!
年少的我不曾懂爱,却拼命要爱,尽管过程是那样美丽却连伤害了对方都不知道。死命的要对方付出却不明白付出和回报永远也不会相等。
认识他是在那个夏天的晚上,或许相遇是必然的,而后面的故事却全是自己自导的。他清秀的面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相识的第三天我居然主动约他,也许那时压根就没考虑过会不会太主动了。或许是真的犯傻。有人说恋中的女人智商为零。虽然当时的我没进入恋爱状态,但我敢肯定那时候的我智商绝对没有正常的一半。不是夸大其辞是自己的行动真的证明了这一点。估计是那的也闲着无聊竟然答应了赴约,有女的约哪个男的会不来?何况那个女的长的也不是那么抽象。这次约会是快乐的,虽然谈话的内容比较低级但毕竟不是古代文没必要四书五经、人生哲理的。朋友说我是从小缺钙长大,也不想想就猴急似的讨爱。或许吧,有时候朋友说的也挺有道理的。不晓得那时候的自己是想恋爱想昏头了还是被眼前的男人吸引了,或许两者都有吧!
就这样我们两一直约会,尽管每次都是我约他。朋友说我在恋爱面前从来都不会为害羞的女孩。大概是我始终都认为爱要大声说出来,却不明了有时候错过也是一种美。在某天约会后我拨通了他的电话直截了当的说:“做我男朋友好不?”估计电话那头被我吓到了也估计是没碰到这么主动的女孩一时不知道说什么了。“喂。死了。”我总是这么没心没肺的喊;“没。”“我要我们在一起。”我继续说着。电话那依旧还是断断续续。“好吧那明天开始。”听到这句话我乐颠了,没想过这是否和爱有关,而后来我才知道爱是一回事在不在一起又是另一回事。但当时的我真的很开心,因为我和我喜欢的人在一起了。
也许这个故事本来就不应该发生,但也许发生了只会让我更明白,或许也是他教会我该如何去爱,交往的日子并不短暂,没有涛汹涌却有无尽的快乐,尽管他从来没有说过爱我但我仍然告诉自己要好好去爱,因为害怕他离开所以要死命的抓住,但却不知道该如何去抓,让他吃醋从而在乎我。那我该怎么做?用别的男人激他,或许这个主意一开始就是错的但我却那么做了。
拿定主意开始搜索,尽管与那些男人之间没有爱,或许我们都那样的年少,互相之间聊聊天就是恋爱或许这么做是无聊的,亦或许我是傻瓜,天底下最傻的傻瓜。而对我找男人,他无动于衷,随便我怎么着就怎么着。所以我总是认为他不爱我,从开始起一直认为。在他面前说喜欢他然后又和他说别的。我只是想让他在乎我那一晚我们吵架了我说:“你不喜欢我干嘛要说我找别的。”用他的话说我是自私的,当时的我只考虑自己从来没考虑过他的感受。希望他好好爱我却忘记了自己的背叛。他说:“你怎么知道我不喜欢你?不喜欢你和你在一起干什么。”这些年过去了他说过的喜欢还不到一只手或许那是第一句。
面对他的不理不睬,曾经试图想要放弃,可是每次转离开时总有千万个不舍,一直告诉自己不可以再这么矛盾下去了。但每次和他在一起玩,我总觉得自己是那么幸福。看到他笑所有的不快乐在那一刻都灰飞烟灭。我告诉自己我是快乐的,哪怕是痛并快乐着。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安慰自己学会了少去计较。当他不回我信息的时候我告诉自己也许他很忙不要打扰他了。当他回了一条没回第二条我告诉,自己他回了信息说明他现在很好可能他还有事做才没回的。回了第二条没回第三条时我告诉自己,我应该快乐,因为他比平时多回了一条信息。尽管这些安慰那么傻,但我却会因此不在那么计较,尽管他还是对我不理不睬,但想起我们在一起的那么多快乐我还是会没有理由的继续下去。他不愿表达自己的感情,不管我对他多好他始终都是那么不冷不淡的,以至于我经常琢磨什么样的我才是你想要的可是到来还是没有一点绪因为那时的我并不知道其实不说爱不代表不。所以我从来不知道体谅他,就连伤害了他也不知道。直到那件事的发生我才知道我真的错了,而且错的那么离谱,而这个错也是我永远也无法弥补的。
某天我和他还有另一个女的,尽管那个女的才10岁,但我看见他们勾肩搭背的,我心里总是不爽。最后我没有勇气在看下去,逃离了现场回家后发信息给他说:“我不想和别分享你的手你的肩你的一切。”他发来说:“傻瓜,那是我外甥女。”我说那也不行。或许我是小心眼了我总怕他离开。他说:“那你呢?和别的男人在一起的时候就没有想过我的感受?你怎么那么自私。”那天我懂了彻底懂了,我是自私的我从来都是想到自己却没想过他,我只想让他来我却不懂他的心。那天他告诉我爱是相互的那天我彻底的懂了。为曾经自己的幼稚后悔。但是一切都无法回到最初了。
我们还是那么不冷不淡的在一起,我们之间还是会有很多快乐。他说这个世界好假总说我是骗人的,尽管听到心还是会痛但是却不再解释什么了。或许就是他说的那样如果我们无法忘记不该记住的和事那么逝去的时光又有什么意义。
如今他工作了我也去别的城市了,面对我的错他包容却没有任何怨言。如果没有爱那么他哪来的包容。如果没有爱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继续。尽管我依然不肯定他爱我。
回想过去,其实幸福就是这样子,我是孩子他是我的天使。故事仍然继续不知道头是岸。如今学会了爱,却深知无法弥补过去的错让故事继续尽管无法回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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