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之魇,曾几何时?悄悄的占有了我。我的灵魂与情感,都在它的撑握中,表现得如此琐碎。无数的奈何,拼凑成一首歌。动感的青春旋律,浪漫的少女情怀,和几许淡淡的春愁。我想,即使没人理解也认了。就这样让这份心情,如黑夜中的玫瑰悄然绽放吧。
触动着键盘,挥洒着写作的源泉,用第一人称的手法,编辑了这样一部爱情小说。爱情在经历了沧海桑田,主人公在迷失中堕落过,在痛苦中挣扎过,恍然醒悟才明白:人生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去做,花样的青春,不能虚度,要懂得回报与付出。如果有一种爱的境介最无瑕,我想:那是真善美!谁是谁的沧海?当情感和人生在经历了困苦,重新复活时。只读作一篇未完的爱情故事,任读者尽情回味吧!
清晨的太阳,好似少女的脸,被一层蒙雾笼罩着,有点含羞默默。嫩柳和轻风相伴着一路走来,树上的鸟儿多情的唱着歌。置身于这春图中的我,一身粉色的运动装,用耳机倾听着时下最流行的音乐;追赶着春天里运动的步伐,给人的感觉如此的清新!
河岸边,一条松狮狗在草地上跑来跑去,后面跟着他的主人——一个阳光帅气的年轻人,白色的运动装似乎和我的装扮很谐调。他大声喊着:KEN,过来。那只松狮狗竟然如此灵气的的伏在他的脚下,表示对主人的喜爱和忠诚。年轻人开心的在它的头上拍了拍,然后向前跑去,KEN在后面追着。那情景,就连我也被快乐的感染着!
绕着花园跑了三圈,已经感觉体力不支,我有点埋怨自已这么久以来,没有把多余的时间放在健身上。正在这时,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你好,这是你的钥匙吗?/我回过头来,原来是那个牵着松狮狗的帅哥、看了看那把钥匙,才发现真的是我的,竟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弄丢的!连忙对他说谢谢,帅哥送来一个极有魅力的微笑,接着说:我基本上天天来的,很少见你来运动啊。/还沉醉在帅哥的迷人微笑里的我恍然回答到:是的,我不长来。/帅哥接着说:经常健身真的很好,你们女孩子不是很注意保持体型吗!/我微笑着点头表示赞同。过了一会儿,我问:为什么给你的狗起名叫KEN(国王)。/他爽朗的笑着回答:因为这个名字很威武,邻居家的狗们都很怕它,它是狗大哥哦!/我们开心的笑着,年轻人在一起,大概就是这样,聊的很投机。在后来的谈话中知道他叫刘锋,是一个转业军人,刚刚分配工作。他性格开朗,热爱运动,喜欢宠物。以后的每一天的清晨,我们都在公园里不期而遇,一起有说有笑,一起运动健身,从最初的相识慢慢的变成相知!
这是我们认识的第一个月的最后一天,他约我晚上一起唱歌。我没有多加思考就答应了。一天里,充满了期待和想象,我知道自己已经喜欢上了刘锋。他的笑容,风趣和不俗的谈吐,都深深打动了我。早在第一次见到他时,就被他迷人的笑容所感染。我想,即便不是我,任何女孩子也会被吸引。他真的是一个超级帅哥,是现在小女生所追捧的那种类型,就好比Super Junior里的韩庚,阳光帅气。
夜初上时,温度和我的心情相融,有点暖暖的感觉。我穿着这阶段里最流行的时装,来到“喜阁”KTV量贩。在那个格调温馨的包间里,我看到了在装扮上也用过心思的刘锋:一身休闲且不失庄重的服装,比平日里多了几分稳重。他站起来,很绅士的请我坐下,为我倒上芒果汁(曾经和他说过我喜欢喝芒果汁,显然他记住了。)
时间凝固着,灯光柔美,浪漫使人痴迷。我们侃侃而谈,聊得很深。他是独子,父母很宠爱他。在山东莱阳当了二年兵,考上军校后继续留在部队。因为父母很想念他,第六年时转业回地方,也是因为父亲的缘故,他的工作关系被安排在地方检察院。从部队回来没多久,给他介绍女朋友的人很多,可都被他拒绝,和我一样都讨厌那老土的相亲方式。
我们的相识是一份美丽的邂逅,那一个个不期而遇的清晨,是我们彼此心与心的牵挂。那个晚上,我被他的歌声吸引着,彼此的心也尽情酣畅着……从KTV出来时,已经是十一点多,他很自然的挽起我的手,我快乐的内心,仿佛一头小鹿上窜下跳的,有点害羞有点陶醉。我想,这个时候无语大概是最好的表达方式。
夜深时,冷意也悄悄的来临,他揽着我的肩去停车场;接着一路上听他谈笑风声,虽然车子缓缓的开着,但我还是感觉很快。在即将下车的一瞬间,他抱住了我,热烈的吻我的唇,我想要推开他却一点力气也没有;那个吻好深情,如此近距离的和他亲近时,心跳声都可以清晰得听到。他的臂膀好有力,将我紧紧的搂在怀里。我这样情不自禁的挽住他的脖子,抚摸着。直到,听到他的喘息声越来越强烈,我推开了他……他深情的望着我,在我的耳边轻声说:小菲,我爱你,让我这样抱着你一辈子吧!
从那个令人怦然心跳的夜晚,我们相爱了。爱的那样强烈,真是应了那句老话,一日不见如隔三秋。有时,他午休的空,也会从单位大老远跑来看我,哪怕是一个眼神,一个亲吻,都让他满足。爱,真的融化了我和他,两颗年轻的心被紧紧的牵在了一起!
东风吹来,一缕轻柔在脸上留下不言而喻的快乐!
我和刘锋手牵着手,因为今天是周末。这样自由自在的走在街上,漫无目地的,却是属于两个的人时间。他望着我,那炯炯的眼神里,装满了无数的甜蜜。我也这样看着他,幸福的好似时间凝固着。路上的行人大概也会被我们感染!一天的时间,早就被刘锋计划好,逛街,吃饭,看爱情电影……一切都在进行中。只记得这是幸福的一天,吃饭时他为我挟菜,逛街时他挽着我,看电影时,他总喜欢深情的望着我。这样你侬我侬,如胶似漆,真的是热恋的感觉!
傍晚来临时,我们去了咔啡厅。那是一个极有格调的地方!有用鹅卵石铺的水池和假山,里面有多彩的金鱼在游来游去。有日式和欧式风情的漂亮小阁间。我最喜欢秋千式的藤椅,这样与刘锋面对着面,一起喝茶聊天,十分轻松自然。我们从长发飘飘,白衣胜雪的年代,谈到儿时的趣事。原来,他也是一个很调皮捣蛋的男孩儿。
“四岁的时候,因为喜欢小金鱼,妈妈买了两条放在小玻璃瓶里,我抱着它爱不释手,却一不小心摔倒,割伤了手腕,差一点伤到大动脉。这些年过去了,妈妈还在感叹侥幸。”刘锋侃侃的叙述着儿时的事情,一边伸出右胳膊,露出一条很长的疤痕。他接着笑笑说;当兵体检时,人家问我:是不是打架伤的,还想不要我呢!要真的过不了体检关,岂不是少了我这样一个好兵!/嗯,没准会少了一位出色的年轻检查官呢!我这样微笑的回答。/对啊,小菲也会少了一个检察官老公。哈哈!他调皮的看着我!/两个人一边开心的聊着,一边品尝着‘大红袍’,味觉感觉相触动。多么美妙的一个周末,有恋人的呵护,笑语,我陶醉着沉迷着,就这样……
市区的大街小巷,遍布我们的足迹,那是爱的见证。每一处景,都在浅吟低唱着最美丽的青春,快乐的节拍。我们相识三个月了,刘锋说要在每一个月的最后一天庆祝,要这样牵着我的手渡过一生。那天晚上,我们都喝了点酒,他多情的看着我,我们相拥着。刘锋带我来到他的单身居所,我们在轻音乐中,浪漫的挪动着舞步,热吻着,亲昵着。他在我的耳边轻声的说;菲,我想要你。然后发狂的吻我,从脸到脖颈,他的手在我身上不停的拂摸着,他解开我的衣裳,将我抱到床上。我的心怦怦的跳着;难到,我就这样属于他吗!
“不,还早!我反抗着,推开他;不,别这样。‘怎么了,菲,我爱你,我要你!刘锋继续吻我。/别,我们还早,我穿上衣服,坐到沙发上,只感觉脸烧得很烫。片刻冷静过后,刘锋点着一支烟,他坐在对面望着我,轻轻的说:小菲,我们结婚吧,让我去见你的父母。/是啊,我们认识三个多月了,还没有见过双方父母,怎么能踏破那道禁区呢,我为先前的自控庆幸着。'”
刘锋和我的父母都很满意我们,双方家长见了面。我们的关系得到了真正的确立,朋友们渐渐也知道了!相聚的时间越来越多了,他常常来我家吃晚饭,和父亲聊部队的故事。(因为爸爸年轻时也当过兵)。爸妈都很喜欢他,他懂事,对长辈尊敬,知道的事情很多,又善于交谈。每次听他侃侃而谈,我都在一边静静的坐着。从心里想,大概爱也是从欣赏和钦佩而来吧……
瘦弱的我很容易感冒,这天,一个人躺在床上,不停的打着喷涕,头痛得厉害。刘锋请了假来照顾我,虽然我感觉有点兴师动众,但还是很开心。他喂我吃药,亲自下厨做可口的饭菜。我感慨着想:有一个爱的人在身边真好!
吃过饭,昏沉着睡去,一觉醒来,刘锋在默默的看着我。和所有的言情剧一样,男主角这样深情,女主角这样感动。他在我的额头吻了一下说:小菲,不准你生病,你要健康快乐的在我身边,一辈子,好不好?/我激动的点着头,眼角流下了幸福的眼泪。
春风东起时,两情更缠绵
暖春的感觉已经完全可以触摸得到!我和刘锋这样相爱着,幸福着!几乎每天都要见面,而每次都有聊不完的话题。两颗心紧紧的牵在一起。
因为他是刚分配到单位,所以要去外地实习三个月,这对我们来说,有太多的不舍和牵挂。每天电话和短信,成了我们传递爱的方式。手机打到没电,接着换上新电池。
无数个相思,在彼此的心中萦绕,甚至有点痛。一天夜里,刘锋不停的发信息,而内容只有一个;菲,我爱你,我想你!看到这,我的心也痛着,眼睛里流着泪,心中无数个声音都在重复着一句话:小锋,我想你,想你。
第一个月里,电话打到爆,第二个月想你想到狂,第三个月充满期待,因为远方的他要回来了。那是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刘锋回来了。我们事先约好,去他的小蜗居。我们见面了,他热烈的吻我,耳边一遍遍的回绕着:我想你,我想你……那个下午,我真正的属于了他,他拥有了我。当白色的床单上,留下那一抹嫣红时,刘锋疼惜的说:宝贝,我爱你,这一辈子你是我的。
那天起,我成了刘锋的女人。我想这辈子,我只会属于他,他也只会拥有我。我们继续着爱的故事,缠绵着。我们在他的蜗居里**,共诉衷情。刻画着美好的未来,似乎婚姻距我们越来越近。所有的亲戚朋友都在为我们祝福,双方父母也在筹化着我们的婚事。
刘锋的工作越来越忙,他的社交也在增多,常常喝得大醉。而每一次我都会赶到他的身边照顾他,他总在这时叫我老婆!其时,我并不喜欢男人醺酒,但因为他是工作关系,我可以理解。每次周末,和刘锋的朋友聚会时,他总要带着我。小鸟依人的在他身边时,都会细心的为我挟菜,用眼神与我交流。俨然一对新婚夫妇的感觉,刘锋的朋友有时开玩笑的称我嫂子,弄得我脸红着,心里却乐着。我想,我和刘锋就这样一辈子,是人们常说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吧!
爱情始于春天,经历夏天,迎来秋天。这个季节应该是最诗情画意,也是最有童话色彩的。当,落叶随秋风片片凋落于地上时,让人生起莫名的惆怅。而我和刘锋在经历了无数甜蜜和幸福之后,异想不到的事情也随之而来。
一次朋友聚会上,我和刘锋遇到他的同学苏启,女朋友莎丽。莎丽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孩,有几分成熟女人的妖艳。穿着很短的牛仔裙,长长的烫着大卷的头发在腰上荡来荡去,那双勾魂的眼睛,让每一个男人足以为之倾倒,就连我的目光也被她吸引着。
苏启和刘锋是中学时的同学,两个人见面之后都十分高兴。一边喝酒一边回忆着中学时代的往事,苏启是一个很帅气的男人,永完有一张充满亲和力的笑脸。他大学毕业分配在市土地局,现在的女友——莎丽是领导的女儿。两个人谈了半年多的恋爱,但我能觉察,苏启很爱莎丽,他的一双眼睛时不时的望着对方。也是啊,如此犹物,哪个男人不爱呢,甚至可以叫她妖精,那种勾魂的妖精。我心里这样想着,看了看身边的刘锋,他也看破我的心思,一边用胳膊挽着我,一边很深情的望着我,似是要给我信心。莎丽热情大方的给他们倒酒,偶尔送给刘锋一个迷人的微笑,那双凤眼里似乎话里有话,这让我很烦感。
用餐过后,刘锋和苏启互相留了电话,约好日后四个人在聚。一路上,我都没有作声。刘锋细心的问我:怎么了,宝贝?/没怎么,只是不喜欢莎丽用那种眼神看你。我有点生气的说。/呵呵,宝贝,你在吃醋吗。她那种女人一看就是逢场作戏,我不喜欢那种类型的。刘锋笑着向我解释。/真的吗?可我感觉她那么漂亮,哪个男人会不动情呢。我这样迟疑着问。/哈哈,我的宝贝,女人和男人看异性的角度是不一样的,哪个男人会愿意娶一个妖精当老婆呢。他大笑着说,然后在我的头上轻轻的抚摸了一下。我在心里想,真的是自已太敏感,那点戒律也一扫而光。
因为工作的原因,我和刘锋见面的时间,不在象以往那么多。虽然电话成了传递爱的工具,但我总感觉将要发生什么。
我工作的房地产工司是私营企业,老总是一个五十岁出头的商人,曾在市里被评为优秀企业家。他叫方安庆,为人精明,活跃,社交面很广,事业做的不错,只是私底下员工们都知道,他换情人跟换衣服似的,因这这个,他的秘书换了一个又一个。当然都是些漂亮极致的美人,象我这样的大概也构不成什么危险,所以我一直没有辞职。
其时我工作的性质不复杂,主要负责接待来宾,给他们讲解最进的楼盘售卖热点。必竟,多卖出去一套楼,就会多一份提成。一天下来,穿着正装和高跟鞋,说不累那是假的。公司经常聚会,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极积性,这一点我们都很赞同方总。
星期五晚上员工聚餐后,有人提议让方总请大家K歌。在高档的K歌房里,大家尽情欢唱着,酒杯碰得叮当响,把工作的疲劳彻底抛掉。方总带来两个朋友,都是地产商。一个叫候玉仁,一个叫李瑞。两位都是地产界响当当的人物。李瑞四十几岁,是一个儒商,创事业之余攻读硕士学位,我对他的印象不错,他话不多,给人的感觉很谦和。
我坐在角落里看同事们给老总敬酒,唱歌,情绪被感染着。心里却在想着刘锋,最近我们都好忙,见面的机会越来越少,不免生起了一丝忧伤。我这样一个坐在角落里叹着气,音响混乱着大概别人也听不到。这时耳边响起一个声音:怎么一个人在这里发呆。醒过神来,异外的看到李瑞坐在我旁边。我笑着说:李总好,大家都唱歌,你怎么不唱。/我五音不全,哈哈,他自嘲着。我们端起酒干了一杯。过了一会儿,他提议去外面走走,因为实在不喜欢这里混乱的气氛。
走进李瑞,才感觉他是一个很有修养和知识渊博的人。他从人生哲理讲到马列主义,讲到房地产发展趋势,我从内心里佩服他。并非所有生意场上的人,都徒有金钱的外表,我这样想着。他开车送我回家,一路上听李瑞讲,最近又要和方总和伙建别墅新区,请的是香港有名的设计公司。临别时,他问我要了电话话码,说有空多多联系。
第二天中午,我接到了李瑞的信息,说要请我吃饭,可被我回绝了。我虽然认为公司上下,美女如云,他不会看上我,但从心里:还是不想和他多来往。这时我想到了刘锋,他在做什么,已经一个星期没见面了。我打通刘锋的手机号,可电话那头一直占线,整整二十七分钟。再拨通时,他听到是我很异外。问他给谁打那么久电话,他又吱唔着。我感觉刘锋一定有事情瞒着我。下班后,直接去了刘锋的单位,才知道他下午请假了。我心中疑惑着:竟然请假了,也没有找我,那会去做什么呢?难到是病了。我有他蜗居的钥匙,不如去看看吧。那一天让我痛彻心扉,到后来,甚至恨自已为什么要找他,如果粗心一点就不会看到,那让我惊心的一幕。
当我来到刘锋的蜗居,有一种不详的预兆。他的车就停在楼下,难到是真的病了?再次来到我们缠绵幸福的地方,心境却是如此的忐忑。当打开门的一刹那,我看到了女人的鞋子。耳边穿来男欢女爱的叫声,走进卧室,那不堪入目的场景让我彻底惊呆了:刘锋和莎丽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莎丽正万种风情的趴在刘锋的身上。天啊,我站在门边,吓得说不出话来。刘锋看到了我,推开莎丽,急忙穿上裤子,跑到我的面前语无伦次的说:小菲,我,我错了。如雨的泪珠从我脸上滑落,狠狠的打了刘锋一记耳光,从嘴角边迸出三个字:我恨你!然后飞奔着下楼,任凭刘锋在身后大声喊我的名字。
大概老天也在为我流泪,天空下起了蒙蒙细雨,不知脸上是泪水还是雨水,失魂落魄的我一个人走在大街上。那时刻,我感觉自已好可怜好无助,我恨刘锋更恨自已,为什么把一个女人最宝贵的贞洁和情感,送给这样一个男人。他亵渎了圣洁的爱情,他不配曾经得到我那么真挚的爱。泪,继续流着,不知流了多少。只知道心里好痛好痛,痛到想结束年轻的生命。一个人来到河边,坐在湿漉漉的石椅上,望着水珠溅起的河面,真想纵身跳下去。这时候,我好想妈妈,好想听她的声音。拿出手机,才知道手机一直关着。
打开手机,刘锋的短信一个接一个传来,我只看了一个:小菲,我爱的是你,我错了,原谅我……我再也不会相信他的谎言,删除了所有的短信。我想,这个男人从此以后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伤心的泪水又一次流淌着。
请了三天病假,没有告诉父母发生的一切。关掉手机,一个人躲在房间里偷偷的流泪。回想着和刘锋相处的无数个日子,那么多幸福和快乐。竟然在一夜之间沦落成不值一提的往事。不,我心里痛着喊着,为什么,为什么他要这样对我……呜呜呜,用被子蒙着头放声大哭,父母都上班去了,可是我还是害怕有人听到。想到那个场面,那是一种难堪,一种羞辱。自已竟然会爱上这样一个男人。客厅里的电话一遍遍响起,我知道是刘锋打来的,我讨厌他,从心里讨厌,掺杂着刻骨铭心的痛。
傍晚,妈妈回家了,发现我一天没有吃东西,知道我和刘锋出问题了。问我,可我只是流泪,什么也没有说。大概,她播通了刘锋的电话,不一会,刘锋来了。妈妈很识趣的走出房间,只留下我和刘锋两个人。他跪在我的床前,满脸惭悔,说那是一个错误,他错了,以后在也不会了。我无语,眼睛直勾勾的望着屋顶,任凭他不停的道谦。我的脑子只有一个想法,分手。刘锋告诉我,是莎丽勾引他的,从苏启那里查到手机号,利用工作关系约刘锋见面,灌醉他然后两人发生了关系,我见到的那一天是第二次。我冷笑着说:第一次是异外,那第二次呢,难到你也喝醉了吗?/刘锋惭悔着说:小菲,我错了,我糊涂,你原谅我吧,再也不敢了。他握着我的手,流着眼泪,不停的求我。我闭上眼睛,一滴热泪从眼角流下来,强忍着伤痛说“你走吧,我们结束了。”我听到刘锋的哭声,却没有看他走出去的背影。
人间真爱是沧桑
三天里,不知道流了多少泪,更数不清心痛了多少次。只免强喝了点粥,整个人消瘦了一圈。爸妈没有问我究竟发生了什么。他们明白也理解,一定发生了很严重的事情,要不自已的女儿不会如此的痛苦和消极。他们保持缄默,等待我的说明。
同事颖珊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来看我,她带来了同事们的问候和水果,她以为我和刘锋吵架了。一直在所有人的眼中,我和刘锋是多么幸福的一对。颖珊一面劝我一面告诉我,李瑞去公司找过我,听说我病了,特意让她捎来一个果篮。颖珊开玩笑的说:李总可能喜欢上你了,我能感觉得出来。我免强的笑了一下,此刻我还会在意这个吗,男人还能信吗?不,这个世界上没有真爱。
三天假修完,不得不来上班,虽然精神还是萎迷着。但心里想着,还有亲爱的父母,关心我的朋友,尽量不让自已想刘锋,尽量忘了那一幕,可是心还是一直痛着。本来瘦弱的脸上增添了几丝苍白。一天恍恍忽忽的过去,走出公司的大门,竟然看到李瑞开着车等我。他见到我,满眼诧异,我只记得他说要带我去吃饭。我们到了一个我叫不上名字的饭店,到了一间很舒适幽雅的单间。李瑞关心的看着我说:发生了什么事,前几天还是充满活力,才过了几天啊就瘦成这样。/我端起水杯,只是免强笑了一下,什么也没说。他也没有问,一边为我挟菜,一边给我讲公司的事情,似乎有意分散我的心思。
和他在一起我感觉轻松许多,象长辈,朋友,不需要隐藏什么。李瑞一边劝我多吃点,一边告诉我:人生很漫长,开心与悲伤都要一天天的过去。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想得开放得下,这样才对得起自已。听他这样说着,我的眼泪止不住的流下来。他给我递来纸巾,说:哭吧,想哭就尽情的哭,把你心中的痛苦全部渲泄出来。我真的大声哭着,没有掩饰,把这些天憋在心里的痛和委曲全都释放出来,心里感觉好受了点。我感谢李瑞在我最需要关怀的时候出现,把他当成一个哥哥,一个可以吐露心声的知已。
后来的一天,刘锋来公司找我,他胡子拉茬,整个人十分憔悴,求我原谅他。站在那里,面对面两个人。一个如此消瘦,一个如此颓废,究竟为什么,本来那么幸福和让人羡慕的一对,走到了今天这一步。怨谁?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我这样对刘锋说。任凭他无数次的道谦,惭悔,我都没有原谅他。我怕,怕如果我原谅他,有一天还会有同样的事情发生。我的爱情不是这样的,不,不是。
日子一天天的过去,痛苦却在心里扎根。从朋友那里听说,刘锋经常醺酒,并没有和莎丽交往,大概就象刘锋所说的逢场作戏吧。至于苏启,也只能在不知情的状况下,带着一顶绿帽子,谁让他找了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呢。
而我,心虽痛着,怨恨在一点点的减少,情绪也在逐渐好转。除了工作,其余时间都安排得满满得:和朋友吃饭,逛街,尽情休闲娱乐,生怕一个人的时候,会想起刘锋想起往事。
李瑞,一直和我有联系。他是一个很细心体贴的男人。经常请我吃饭,喝茶,和他聊天,我轻松愉快,在这个时候我需要这种感觉,所以没有拒绝。他,在一点点的走近我;我心里明白他喜欢我,可我更知道,在我心里不会再有真爱!
秋天,在这一年里,不在那么浪漫和美好。只有落叶的叹息声,和飞花缀入流水的愁怅。我,不在相信真爱,随心情这样放任着。
李瑞,把握着每个和我相处的机会。我的冷漠让他更有信心,我对爱的失落让他更有责任。他向我表达了爱意,用情感和金钱表达着。他送我名贵服饰,首饰,银行卡,我明白这一切,终究有一天要回报。但,我没有拒绝。爱情算什么,都会在男人眼里,挡不住的一点诱惑中消失。还是钱实在,它可以满足物质需求。我这样放纵自已,把一切都看得很淡。
我想:我对李瑞“回报”的时候到了。那个周末,说要带着我去省城学习。
到宾馆登记时,他说只有一个豪华间。我没问,也不想知道是真还是假。那晚,当李瑞脱掉我身上的衣服,一丝不挂的躺在床上时,我流下了伤心的泪。任他在我身上纵情的扭动,我生理性的呻吟着。我知道那不是发乎于爱,而只是性。那晚,李瑞说爱我,说以后会好好对我,满足我一切需求。我想,这大概就是有钱人包养情妇的现场版吧,我鄙视自已,曾经引以为骄傲的雪白的身躯,现在连自已都讨厌。我恨刘锋!是他让我变成今天这个样子,如此的丑陋,就连灵魂!
在省会住的两天,我感觉到了金钱的魅力。那豪华包间,饭店,高档时装和首饰,捆绑了我曾经圣洁的爱情和身体。回去的那天下午,李瑞将一把钥匙给了我,那是属于我的家,是他送给我的居所。虽然不是很大,但很温馨。也成了以后我和李瑞私会的地点。
李瑞是一个很讲究情调的人,他在房间的一角设了酒台,放上洋酒。每次有心情时,我们共进晚餐,然后在酒台前喝上一杯。他很爱干净,无论白色还是深色的衬衣,领子永远是洁净的。我喜欢他这一点!更喜欢他在用餐时,讲究的营养搭配。每次他为我小心异异剥掉鱼刺时,我都感觉他是一个大哥哥。我想,我对他的感情,如果没有爱那就是亲情,有点依赖的那种。
李瑞是一个对性没有太多要求的人,我讨厌男女在床上换来换去的姿势。
如果隔上几天我们没有见面,再次来到蜗居时,他都会用心的呵护和关心我,缺什么少什么,并会大手笔的给我零花钱。这种日子子渐渐的习惯了,辞去工作,同事们都在背地议论我,我并不在乎,我行我素的性格,又重新回来,只是发生了实质性的改变。爱情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现在我终于明白了。
有一次,我喝多了,到天亮才回蜗居。李瑞等到天亮,他生气,问我跟哪个人私会去了。我满不在乎的信口乱说:我又有新男友了,你是我什么人,凭什么管我。李瑞气得摔门而去。说我不可理喻,他是一个有知识修养的人,再怎么生气也不会骂人,这一点我明白。
一觉醒来,回想起发生的事情,李瑞会不会真的不理我?
他在我最需要关怀的时候来到我身边,给我最大的帮助。虽然我不爱他,可他爱我,如果说刘锋带给我痛,那我今天也会给李瑞带来痛。我这样思索着,李瑞拎着吃的东西回来了,他笑着和我说对不起,说他不应该误会我。他遇到了颖珊,知道我昨天和她在一起。李瑞温柔的将我抱在怀里,说爱我,不能没有我。我的心第一次被震憾了。什么是日久生情,这也许就是吧!
从那天起,李瑞更加疼爱我。是一个情人却仿佛一个兄长。我喜欢这样,有种安全和舒适的感觉,在心里默认着作他的情人。
冬意越来越浓,雪花也在舞动着。
李瑞精心为我打点着一切,他为了让我有事做,买下一个时装店送给我。在妈妈过生日时,将一只名牌手提包给我,要我送给妈妈说是女儿为她买的。天气转凉,又购置了两台空调,一台放在我们的蜗居,一台送给我的家里,当然还是说我买的。他如此细心的为我考虑,只要能想到的事情都做了。我曾感动过,甚至怀疑自已开始喜欢他,虽然一大部分功劳是金钱使然。
李瑞出差、半个多月的时间我们没有见面。我第一次想他,牵挂他。主动与他联系,问他好不好。他感动了,说会在最快的时间回来。独处在那个蜗居,心中不停的想着李瑞,想着一路走来,在情感上,我只有得到而没有付出。忽然感到对李瑞有愧欠,我如果这样想,是不是对他动了情呢?正在思考着,门铃响了,会是谁呢,李瑞有钥匙的,难到是务业的人吗?
打开门,一大束红玫瑰展现在我的眼前,是李瑞!玫瑰后面露出他的笑脸,这个时候我情不自禁的扑进了他的怀里,说我想他。他也如此的回应着,吻我,热情的吻我。如同一对久别的新人,相拥着细品爱的甜蜜。那一晚,我们好缠绵,一遍一遍的**,他温柔的爱抚我,不停的在我身上抽搐着,尽乎疯狂,把这些天的思念全部释放出来。那一刻,我知道不只是为了性,是发乎于情,我已经喜欢上了李瑞,虽然不知道是不是爱,却发自内心的渴望。我已经习惯了他在耳边说爱我,习惯他关怀的语气,如同一杯酒,越喝越有瘾。
服装店的生意很好,李瑞怕我进货辛苦也不安全,都是打电话让总部发来最新款式的衣服。店面又装修了,都是按他的欣赏眼光重新设计的:时尚而典雅,吸引了一大批白领阶层的客户。一切都被他安排得如此周到,让我没有一点烦恼。
夜色来临时,我们常常相拥着,看窗外的星星。我问李瑞:公司里美女如云,为什么会爱上我?/“他笑着回答,因为世上只有你一个菲儿让我爱上,这就是值得!/我虽然听不懂他话的意思,却感到很满足。他并不是和所有有钱人一样,喜欢猎艳;至少给我的感觉不是。和他在一起,有一种很强的安全感。他不知道他的温柔,体贴,让我依赖得有多深,可能就是因为这些,我已经到了那种无可救药的地步。有时我让他生气,让他不开心,后来想想,觉得过意不去,但是他说他就爱我这样,我的任性,他从不计较。他说我是他心中的骄傲的公主,宠着我疼着我,一直这样下去。”
幸福的感觉一直围绕着我,甚至于忘了他是一个有妇之夫。快过年的前几天,我们都很忙碌,见面的时间少了,心中却总想着他。虽然他也会时不时的打电话过来,可我还是感觉空虚。那天,我们约好一起吃午饭,可他却失约了,说陪妻子选年货。我生起醋意和他呕气,一个人坐在路边公园里,望着行色匆匆为过年而奔走的人们。心中增添了几分失落,这时候才真切的感觉到:李瑞并不完全属于我,他有家有妻儿,我算什么,只不过是他的情人,一个堕落的第三者。想到这,眼里流下了伤心的泪水:自已是怎么了,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怎么会沦落到今天这一步。不,那不是我,那是一个小丑。忽然,良心在自责,情感在波动。我不能在这样下去了,我要离开李瑞。
一个人,随便找了一家餐厅,点了两瓶啤酒和菜,躲在角落里慢慢喝着,不知是泪还是酒,一起咽到肚子里。头,开始蒙蒙的,我喜欢这种感觉;这种时候,只有这种感觉,可以填补我在情感上的空虚和道义上的自责。醉着,哭着,伤心着,一个人在新年即将来到的时候,这样品尝着生活,真的好苦!心中的苦不能和别人去说,曾经的往事又在脑海中浮现,刘锋,你在哪里,在做什么,如果你没有犯错,也许我们会一直幸福的走下去,也不会有今天的我。泪,继续流着。如果只是如果,发生的已经发生,无法挽回。我的人生,爱情,为什么这么残忍,心,又开始痛了。
手机铃声响了,李瑞打来的。他犯了错似的对我说:宝贝,你在哪?今天真的对不起,我现在就去找你。‘听到他的声音,我的泪水又一次止不住流下来,放声大哭起来,不管旁边的人怎么看我,借着酒力发泄着。李瑞听到我哭了,也知道我喝了酒,有点惊慌的说让我呆在那别动,马上过来接我。’
很快,他来了,我想念的人来了。他扶起我,满脸的疼惜,把我带回了我们的蜗居。温柔的一遍一遍向我解释,宝贝,你得理解我,平时我可以忽略她(指妻子),过年了必竟要给两方老人买东西。还有,年底了好多人事关系需要走动,陪你的时间才会少。/“不,你不明白我痛苦什么,我自责,感觉对不起你的家人。而我,又算你什么人。”小菲,你怎么了,我爱你,你是我最爱的人。不要想太多,爱情是没有对和错的,我会想办法补偿家人。我要你快乐!李瑞这样安慰着我。/我被他的爱融化着,不知是醉了,还是睡着了,只记得他守在我的身边,为我倒水,盖被子,任凭电话一直响起,就这样守着我。
怎么办,离开他还是就这样继续下去;醒了,仍然这样想着。李瑞回公司了,他有一大堆的事情等着处理。临走时,他为我做好了晚饭,告诉我不许在多想,一定会抽时间来陪我。桌子上留下一个信封,大概是钱吧,我没看,一定是的。他说过要给我过年用,这样的大手笔不在让我感动,再也填补不了他不在时的寂寞和忧伤,我爱他,我想是的。钱再也解满足不了我的需求,爱已经在心里生根,而他,已经从一个恩人转化成了爱人。
我爱的人啊,此时此刻,你是不是陪在她(妻子)的身边,共诉缠绵呢!夜已深,酒精麻醉过后,徒留一个人的伤感。我不会给他打电话,如果我不能为他做什么,就不要给他添麻烦。一个人痛着吧,这是我自找的。
新年的时候,李瑞全家去了云南,我没有表达出一点不情愿,因为他做的没有错。我没有住在那个满是思念和伤感的地方,收拾好我的物品,临走时把钥匙和一封分手信放在了桌上,环顾这个让我们幸福过的地方,心中却没有预想的那样忧伤,甚至有一种解脱。
新年和父母一起过的,很安静很详和,再也没有往年那份,对新年的冲动和喜悦,就是这样平淡的过着。大年初五,李瑞回来了,他看到了分手信,说要见我。我们在曾经去过的酒吧见了面。他穿了身浅色西装,外面穿着一件黑色风衣,给人的感觉很成熟和干练。我想念的人坐在面前,用一种忧郁的眼神深情的望着我,许久:小菲,不要离开我,不要和我赌气!/“你以为我在和你赌气吗?我是认真的,我仔细想过了,我们是没有结果的,如果你爱我就放了我吧。”/“不行,我不同意,李瑞激动的摇着头,眼角竟然流下了泪。第一次看到他这么伤心,其时他是一个很乐观的人,真的是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我开始自责,为什么要让爱的人如此伤心,但是心里却有一个声音在说:不,不能动摇!我一脸的坚定,任李瑞多么恳求我,都不在动摇。我心里好痛,痛到快要窒息,我不明白小小年纪的我,为什么要接受这么多爱情的痛苦,磨难。”
从那天起,我回避着李瑞,手机短信我都不回,干脆关掉;有几次家里电话响了,妈妈接了却没声,我知道是他。我能感觉到他在痛苦,和我一样。半个月过后,我去了江苏一个亲戚家,想一个人静静,好好想一想未来。避开李瑞,让自已暂时忘记爱情,忘记一切。
李瑞找不到我,我换了新手机号,他去找颖珊,颖珊打电话给我。我了解到李瑞现在很痛苦,人也憔悴了很多,颖珊对我说:李瑞是真的爱你,难到你那么狠心吗?/我真的狠心吗,有谁清楚我心中的痛苦和矛盾,如果我是他的一切,那我的未来在哪里,谁能告诉我?心里这样问着自已,泪水无情的流淌。够了!为什么每一次我都要受伤,不,我不会在爱,就这样孤独到老。
江苏的小镇古朴而又宁静,它能稳定我的情绪,抚平我的忧伤。在这里,感受着江南水乡的味道。常常一个人,坐在河边,静静的,没有思索,只是这样。我喜欢这种感觉,它使我暂时忘记了痛,暂时忘记了李瑞。我的心从来没有这么宁静,我想,如果老了就在此安家,平淡的了此一生。河岸边,常常有一个吹笛子的年轻人:有一点清瘦,很安静,似乎和他的年龄不相符。看起来很年轻,大概只有二十二三岁的样子,他吹笛子的时候,让我有种很想怜惜弟弟的感觉。我们经常这样在河边不期而遇,就这样一个河东一个河西,时间久了。
一天,我又来到了河边,却不见了他的踪影,回过头来:原来他站在我的身边,露出一排很洁白的牙齿,冲我微笑着说:你是外地人吧,以前从来没见过你?/我也笑了笑回答到:是的,你常在这吹笛子吧。/“嗯,我长来,喜欢在这看宁静的河水,能让我忘记一切不幸的事情和烦恼。年轻人一边说一边在我身旁坐下,他拿起笛子,放在嘴边,轻轻的吹了起来。那笛声好悠扬,好婉转。让人陶醉,置身在笛声和河水边的人,真的会超凡脱俗。”
从那以后我和年轻人成了好朋友,我知道他叫何一阳,大学毕业不久。小小年纪,却充满了沧桑感。那天,他说要给讲他的故事,我早早的来到河边等他,他如约而至。从他的嘴里,我了解到曾经有一个美丽善良的女孩,和他相爱,爱得很深。两个人一起憧憬了幸福的未来,说好大学毕业后一起工作,结婚,他们这样勾画着。不幸的事情却来了,就在大学将要毕业的最后一年,女孩得了白血病,不久就离开了人世。何一阳痛苦过,甚至想出家。一年的时间过去了,那种痛依旧缠绕着他。常常来到这,和女孩约会的地方,为她吹爱听的笛曲,用这种方式纪念她。女孩在即将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告诉何一阳:要坚强的活下去,她会在天堂看着他,她要他幸福,这样她也会快乐!何一阳为了这个勇敢的活下来,他以优秀的成绩大学毕业,并在当地的一所中学当了一名教师,女孩生前的志愿就是到贫困地区,作一名乡村教师,把自已的知识回馈给那些真正需要的孩子们。我被女孩那金子般的心,被何一阳和女孩的爱情感动着,流下了深刻的泪,回过头来想想自已,都在做些什么,除了给别人和自已带来痛苦什么也没有。我要重新整理我的人生,这样暗暗的下着决心。
我还是常常与何一阳见面,去他所在的中学看看,那是一所不错的学校,虽然外地打工的子弟多些,但是何一阳都会用心的教他们知识。我更加敬佩何一阳和那个为曾谋面的女孩,他们是这个世上最善良的人。我想,女孩在天堂一定很快乐,这样在心里怀念着她。
一个晚上,我散步回来,姨妈告诉我有个年轻人来找我。我还在想:会是谁呢。这除了何一阳我谁也不认识啊?忽然,刘锋出现在了我的面前,是他,真的是他。“你,你怎么会来?我惊讶的问。”/“我是来看你的,小菲,你好吗?刘锋笑着说。”/我们来到了小河边,他向我说出了来意,“小菲,我知道你的事情,我还依然爱着你,这次特地来找你的。刘锋深情的望着我,继续说到,我知道以前是我错了,让我补偿你吧,我们重新开始好吗?”
补偿?如何补偿。情感和经历都在痛苦中挣扎过,现在也如同那流水一去不复返了。又一次,和曾经深爱的人肩并肩坐着,心中早已没有了那种激动和喜悦。我无语,就是安静的坐着。刘锋在这里住了三天,临走时,我答应他好好考虑。
这天,我收拾好行装,告别姨妈,回到那个让我爱过痛过的地方。见到了想念的父母和朋友。依旧如以前一样,和妈妈撒娇,和爸爸聊天。曾经那个快乐,无拘无束的我,又重新回来了。颖珊看到了我,祝贺我找回了曾经的光彩。我们一起逛街一起玩,快乐又一次光顾着我。
那一个星光灿烂的夜晚,心情格外靓丽。我接到了何一阳打来的电话,他辞了工作去了大西北。他说:那里条件虽然很艰苦,但他过的很充实。在那里有太多需要关心和教育的孩子,如果我愿意,可以和他一起工作。还说,即使不是为了爱的女孩,他也会这样做。他说:人不能只有得到而不懂得付出,要用所学到的知识,去帮助需要帮助的人,这样才不白活。我被他的话感染着,似乎有些想念何一阳,那排整齐的小白牙,那亲和的微笑。
我知道必须见两个人,一个就是李瑞。见到他时,依然神采奕奕,只是清瘦了许多。从他那里我得知,他的别墅工程即将收尾,我为他高兴。他望着我,希望我回到他的身边,说仍旧爱我,我拒绝了他。虽然李瑞很失落,但也只能这样。我不会让自已以后的人生,在痛苦和自责中度过,即便放手是痛也只能如此。临分别时,李瑞对我说:只要我愿意,他的心永远向我敞开。我很感动,同时也在心里为他深深的祝福!
我说服了父母去了大西北,理由是:年轻就得多吃苦,这样才能有更好的未来。父母虽然心疼我,可还是尊重了我的意愿。那天,我告别了父母,朋友,和生活了多年的地方,带着曾经的爱和痛,坐上了西去的火车。心中无数个不舍,牵挂,祝福,凝结成一个美丽的微笑。我知道有一个人还在我等我,那就是刘锋!
临走时我将一封信给了颖珊,让她转交给刘锋,信的内容是这样的:刘锋,当你收到这封信时,我已坐上了西去的火车。请原谅我的不辞而别,因为我不想看到你痛苦的表情。我会把你的这份爱,好好的珍藏,记在心里,当作一个朋友想念着。我想,你会找到你的爱,祝你幸福!
车子驶进了目的地,走下车厢的一刹那,我看到了何一阳那阳光般的笑脸,他在向我招手,我看到了,也正慢慢的走向他……
浪漫漫天
我在上个月的一个周末去南通,见见老同学。看看南通大学的美女。体验一下不同学校的纸醉颓唐。朋友的宿舍是通宵供电的。我们玩游戏,简单的足球游戏,桌上放了两包烟,一个火机,两瓶可乐,还有几袋方便面。在游戏上,我一贯是个弱智,从来没有赢过。我们一直玩到两点,直到宿舍里响起此起彼伏的鼾声。会会撑不住了,要睡觉。我说,不着急。看个电影,就不困了。我们开始看松岛枫,看黑木瞳,渐渐的睡意全无。浑身燥热。九月的天气,恍如盛夏。会会说,我要去厕所。我说,我先去。谁也说服不了谁。
于是两个人一起去。
躺在床上睡觉,一直睡到第二天十二点。会会说,我还有实验呢。我说,实验怕什么,找个朋友代你做。下午跟我去逛一圈。会会说,得了,我下去买点吃的。顺便找个人上课。
我想点根烟,摸了烟盒。于是打电话给他,说:买包南京上来。他说:哪来那么多钱,红双喜将就吧。我说,好。
他带我去见他的朋友,然后约好了晚上出去。然后我们又坐在电脑面前,又开始玩足球,又开始一根接一根的抽烟,又开始拿起方便面来干吃,又开始因为一个球争的面红耳赤。下午会会的女朋友来了。
这个漂亮的女孩,我认识,因为我们三个是高中同学。
她来见我们,直接找到了宿舍,然后直接就找到了我们。我问会会,宿舍不是异性禁入的么?会会说,那是女生宿舍的标语。我们男生的标语是:welcome to he****en。
他们两个带着我去了南大街,去了十全街。我发现,南通其实并不好看,拥挤的人群是因为街道的狭窄。南大街的低调却突然间的打动了我,虽然与观前街相比,她差的太远。但是至少浮光掠影的表面透露了她的低调;又或者说,这是一个文化名城特有的矜持,一种在市场化的金元洪流里,特有的矜持。
濠河横贯他们学校。濠河是这个城市的内河。这个学校,长在城市的心脏上。
下午的时光消失得迅速,夜晚来得迅疾。白天还很含蓄的城市,变得莫名其妙起来。会会的朋友来了,然后一群人不知道干什么,在濠河旁边看风景。我随身带着相机,开始记录这个城市。相机的分辨率已经跟不上时代,落伍了。效果不好。不过我依旧没有换。因为,我没有钱。对我来说,照片的效果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记录。重要的是经历。
那些照片,是我的足迹。是我对这个世界的观察。在我的取景框里,我看到的世界,莫名其妙。
一个年轻的大学生,坐在濠河的栏杆上,抽着烟,拿着相机,对着路过的人群,捕捉陌生人的表情。我关心的只是人,我关心的不是风景。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难看清楚的风景。
会会他们开始商量去什么地方挥霍年轻。有人说,ktv。有人紧跟着反驳:无聊。有人说,看电影。然后是一阵大笑。青春浪费在电影院,岂不是贻笑大方。会会说算了,洗个澡回学校吧。于是我们去洗澡。
我搞不清楚,我那天晚上究竟是不是清醒的。或许这本就是一场梦?
我们去的是一个装潢豪华的地方。我知道,这一次肯定花费不菲。会会说,走,进去吧。我跟在他后面,屋顶的豪华灯饰,发出淡淡的暧昧的粉红色光芒,将我的影子定在我的脚下。难以移动分毫。会会熟门熟路的领我进去,程序上的问题,对我来说没有什么大不了。因为我有一个领路人。会会拉着我的手的时候,我突然像是回到了小时候,有一个人也是这么拉着我,将我带进这个复杂的社会的。
洗澡的时候,我问会会,可不可以抽烟。会会说,可以,想干什么都可以。我坏笑的问他,是什么都可以么。他说,是的。我说,那有没有特殊的服务。会会说,不着急,泡泡再去。我拿出烟来抽。抽了一口,我说,你就不能买个南京啊。
终于到了这个夜晚最经典的时刻。
会会说,走吧。于是我跟他上楼,在一个包间门口停下来。会会说,你到隔壁去。包间里,灰暗的灯光,暧昧的发出粉红色。门口进来一个女人。穿得很少。我知道再过很少的时间,就会穿的更少,直至一丝不挂。夜色醉人,我喝了一口酒。因为我听别人说过,酒壮怂人胆。我就是一个怂人。那双手在我身上游走,灯光灰暗,我甚至不能看清她的脸,我开始摸索着开关按钮,我终于找到了日光灯的开关。按下按钮,我可以看清楚她的脸了。她有点吃惊,说,原来是喜欢开着灯的。她喝了一口水,没有咽下去。我在此时已经一丝不挂。我发现,在她面前我没有主动权。我在她的引导下,一步一步的接近****的顶点,摧毁所有残存的理智。
她就坐在我的大腿上,俯下头,我感到**的一阵温暖。紧接着的是一片空白的大脑。那几分钟空白的感官刺激,让我想起我在十七岁的一个夏天的夜晚感受到的片刻的痉挛。全身的痉挛。
我睁开眼,她在对着我笑,她说,第一次来。我倔强的说,不是。她又一次的笑了。笑的莫名其妙。我开始找我的相机。我想拍下她现在的表情:似笑非笑,反抗跟顺承并在。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复杂的表情。也许,这是属于这个群体的独特表情。
她随后说的让我羞耻,她说,你要射了也说一声。
我呆立无语,今晚的消费到这里结束了。我说,那是不是结束了。她说,不一定,要看你自己了。我说,什么意思。她说,看你自己愿不愿意加钱了。我说,加。既然来了,哪有这样回去的。她笑着看着我,意味深长的说,学生?
我只能说是,因为我发现在她面前,说谎已经变得不明智。
她说,怪不得。来的学生可多了。有什么害羞的。
于是我们开始继续,就在我要进入的时候,我在她的耳边说,我是第一次。她用手引导我。我的呼吸开始急促,**传来的疼痛感,是此刻最清晰的感官。她在我身下职业的扭动着自己的身体。那一阵一阵的扭动,加速我****的喷薄而出。每一次都像是羽毛撩拨,让我瘙痒难耐。我开始变得愤怒,对下面的女人说,不要动。很大的声音掩饰不住我对自己能力的失望。她显然也是受到了我语气的惊吓。等她反映过来的时候,她又笑了。她居然在笑。
我惊讶的看着她,她妩媚的朝我笑笑,然后更激烈的摇动自己的身体。
我抵抗不住,丢盔弃甲。瘫倒在她身上。她把我推开。开始穿衣服。然后头也不回的走了。我拿出手机,看到时间,九点三十分。我拿出相机,设置成十秒钟的延迟拍摄,放在床上,仰拍自己的脸,我做出已经想好的疲惫的动作。唯一不能骗人的是自己的眼睛。我又对着包间拍了几张照片。
凌乱的床,丢在地上的内裤,四处散乱的卫生纸。
我进这个房间的时候,手机显示的是九点整。
晚上回学校的路上,我跟会会谁也没有说话。我们只是各自的在抽烟。一根接一根的。突然,我仰天大吼一声。路上行人纷纷掉头。会会说,是不是现在有点后悔了。我说,是啊。就这样就算结束了啊。会会说,我替你算着时间呢,你比我第一次强多了。我没有告诉他,我是又加了一百多块钱的。
会会跟我要了根烟,点着了,深吸一口。说,以后还带你来啊。我也点了一根烟,说,好啊。我在会会耳边告诉他:我没有戴套子。
会会吃惊的说:你胆子够大的啊。
我说:第一次谁舍得戴啊。
会会担忧的说:不要出什么问题才好。
我说:没事。有事情也是我的。然后没心没肺的笑。
说实在的,我很享受。
晚上我们回到宿舍。又是玩足球,抽烟,看**,在凌晨三点时分上床睡觉。明天是什么日子,明天有什么事情等着去做,谁会去在乎?
走的那天,会会送我去车站,我回头看了一眼宿舍。看见了那个标语警告牌:异性禁入!
我想起会会跟我说的那一句
“welcome to He****en! ”
回到苏州的那天,我直接去了石湖校区。我在南通车站买票的时候,三哥就打电话过来。他说要我晚上一定去。当面说,不然说不清楚。我到他们宿舍找到他,我的包还没放下,就被他拉出了宿舍,我说:今天是怎么了,你怎么也急成这样。给我喝口水先。他说:在宿舍里不好说,他们听得懂家里话。我说:什么秘密的事情。他说:出问题了,妈的,有没有钱啊。我说:刚在会会那里把生意的分红拿回来。他说:有多少?我说:连本带利有两千。他说:幸好,够了。他让我拿给他,我说:你总该告诉我什么事情吧。他说:我先出去一下,回来告诉你。
我的两千块钱,我还没搞清楚状况,就不在自己身上了。
我只好去找大个,因为我没有钱吃饭。我到那幢破败的宿舍楼找他,他正在睡觉。他大学一直在睡觉。他的生活规律是:早上睡觉,下午三点的时候(大概如此)起床,去踢球,吃晚饭,回来之后一直玩到没人搭理他,没人是醒着的时候,他开始看电影,直到早上,别人都睁开了眼,他合上了眼。
他是中文系的万人迷。他是中文系的体育部长。从他一米八几的个头,清秀的面庞,忧郁的眼睛,你看不出他是如此颓废的一个人。很多女孩子被他的外表骗了,围着他打转,不惜破坏自己的生活节奏,跟着他的节奏跑。到最后,还是受伤害结束。
记得他去演一个话剧的时候,演的是四大才子里的唐伯虎,没有台词,只有一个动作:不停的摇扇子。那个指导他们排戏的老师说他的眼睛是桃花眼,很少有女人能镇得住他。他回来告诉我。我说,好事情啊。他没有说话。
他上床睡觉去了,就听见他在床上找东西。我拿了几张纸巾给他:是不是找这个。他把纸巾扔下来说:滚。
沉默了好一会儿,他在上面说:那个老师还说,一旦被谁镇住了,受伤害的必定是我。
我说:那个老师怎么搞的跟算命的一个德行啊。
我知道,他又想起了那个女人。那是唯一镇住了他的女人。那个叫李小冉的女人。靠的是惊艳的容貌。即使众人怎么劝,他就是不回头。那个女的,是大四的。还有三个月就要去广州实习。我说:那个女的什么时候回来啊?他说:今天刚看见的。彼此没有说话,挺尴尬的。我说:大学不都是这样,分手之后,都是彼此哑巴相对的。不然,能怎么样?
他说:就算是吧。我疑惑的是为什么校园的爱情就经不起社会的冲击。
我说:不只是你在疑惑,所有人都在疑惑。就连上帝,也许都在疑惑。
他又接着说:如果上帝真是女孩,他就知道了。
他又黑色幽默了。我笑了。
我知道,他还是放不下。所以才会对老师的一句玩笑如此耿耿于怀。
来了这么久光顾上吃饭,聊天了,忘了问他三哥的事情。我问大个,他说:你还不晓得呐?我说:什么个吊事情。
他说:那个女的。他顿了一下,抬起头询问我,我点点头,他接着说。
“那个女的。”他又停下来了,抬起头询问我,手示意我靠近一点,我把耳朵送过去,他突然大声说:“怀孕啦!”
我被他的大声音吓了一跳,没有注意到后面的话的轰动。他见我不惊讶,问我:你知道了?
我说:什么事情?
他说:那个女的怀孕了的事情。
我说:谁他妈知道啊,怪不得一次拿了我两千块钱。
他扔给我一个钱包,说:自己看吧,本来厚厚一叠的。
我说:什么时候的事情?
他说:就你去南通的第二天,晚上八九点这个样子。
我说:八九点钟?
他说:是啊。
我说:难不成是我做的孽?
他说:你瞎说什么呢。
我说:没什么。那天我在南通打了个寒战。
三哥回来的时候已经是两天以后,我还在本部准备计算机二级考试。他打来电话,叫我晚上去他那里喝酒。我说:喝什么酒啊,等你儿子满月的吧。
他说:小心你的嘴,今天一定来啊。
我坐校车去石湖,用不了20分钟就到了。我还是先大个电话给他,问他在哪里,他说就在宿舍呢。我去他的宿舍。他正在抽烟。我拿来烟盒,只有没几根了。是五块的中南海。我说:这个烟难抽。他说:将就吧你,还想什么好的。我也没计较。我问他事情怎么样了,他说还不就是那样,去人流了。我问他那个女的现在是什么情况,他说还有什么情况,这下还不跟定你了。又不敢甩她,万一撒起泼来,要死要活的,谁受得了。
我说:得,将就着就行,反正五块的和十块的烟抽着也就那么回事。没什么差别。
他站起来,跑到镜子面前,右手摸着脸,左手摸着肌肉。叹口气说:可惜了。
我笑着说,多亏那个女的舍生取义。不然像你这么危险的动物,谁能受得了。
晚上跟那个女的一起吃饭。挺贤惠的一个女孩,坐在他边上,给她加什么就吃什么,安静的听我们瞎聊天。不时的给三哥夹菜。三哥明显的大男子主义,眼睛都不朝她看的。我见不得这样的情形,于是就很少说话。三哥知道我的习惯,不说话的时候,一定是生气了。他也不说话了,大个看我们都不说话了,生生的把到嘴边的话给咽回去了。我跟那个女的喝了一杯酒。大个也喝了。三哥开始喝酒,就算我们两个没有跟他喝。他就一个人在那里自斟自饮,那个女孩也不阻止他。也在那里自斟自饮。我和大个都看的傻了。这是什么样的一对冤家。
我和大个开始吃菜,不能跟钱过不去。因为三哥的事情,这一顿可是积蓄了好几天的。
那个女孩不行了,开始哭。不停的低声啜泣。三哥也开始哭,我知道三哥喝醉了就会哭。没有一句废话,就是不停的哭。幸亏是在包间里,不然可是要被别人看戏了。
我和大个好不容易把他们弄回了学校。又好不容易找到了那个女孩的手机,接通她的朋友,电话那头的声音传来说:安然,什么事。
我说:我是他朋友,他喝醉了,在女生寝室楼下,麻烦你们来接一下。
电话那头没人说话,已经挂了。
不一会儿,有几个女孩下来了,冲到我旁边就是一阵臭骂,然后把安然弄上去了。
大个在旁边就一直笑,幸灾乐祸的笑着。我也不跟他贫。
我问他:“你听见她们叫她安然了么?原来有个这么安静的没名字。”
大个说:怎么说的好像是你女朋友一样啊。
安然,安静的呆在自己的幻想里,将一个大尾巴狼想象成白马王子。
转眼就已经是大三了,从会会那里回来已经有一个月了。最近身上总是有点痒。也许是苏州最近比较干燥。我正打算去百润发买点护手霜之类的东西。会会打电话过来说:他要到苏州来逛逛。我问他什么时候到,他说已经在观前了。我说:晕,那你怎么不早说。
我立刻通知三哥跟大个,让他们准备晚饭。我去观前接会会。
晚上在一起吃饭,我都有半个月没来石湖了。三哥在梅园定了个包间。我们四个(还有安然)在一起喝酒,我说:今天这个待遇不错啊,够档次。
会会说:那是,不是我来视察工作了么。我问会会,怎么突然到苏州来了。他说:吃饭,喝酒,别问这些无聊的问题。
我知道肯定不会有好事情。
会会不说,我也没有办法问他。大家只有喝酒。反正,我心里琢磨也没有什么大事,无非是跟老婆吵架之类的。便也放下了。
晚上睡觉,会会跟我说,我被学校开除了。我说因为什么?
他说:那次又去洗澡,被拘留了。妈的,真他妈倒霉。
我说:你又去的?还被**逮到了?
他说:是啊,妈的,家里都快气疯了,我这不是跑到你这来避难了么。
我说:总归要面对的。迟早的事情。
他说:能拖一刻是一刻啊,这事情太丢脸了。
我说:我最近身上总是痒。是不是得了病?
他说:我也不清楚,要不明天去查一查。
我说:我怎么好意思啊,算了,反正没事,缓一缓吧。
会会来的第二天,三哥就把他叫过去了。三哥说带他出去逛逛,我正好也要考二级,所以便没跟他一块去。那天晚上,他们打电话过来,说是一起去买个东西。那时大概是晚上九点左右,因为那一次,我走出包间的时候,时间是十点三十分。
我先坐车到石湖,然后跟他们一起坐车去买东西。我坐在车上不说话,他们也不告诉我买什么东西。车一路来到西环高架,到了横塘的界内,我才发现我们要买的东西,原来他们是要买春。他们先进了一家保健店,买了一些东西,然后钻进车。又开了一会,司机说:到了。然后对我们诡异的一笑,说:这是个好地方,姑娘挺漂亮。
我们没跟他啰嗦,直接就走进去了。三哥塞给我一样东西。是一个药片。我问他那事什么东西,他说,我好不容易搞到的,很贵的。
我又问一遍,这是什么东西。
他说:难道我还害你?玩得开心啊。
我说:那也不是好东西。我试探的问是不是摇头丸。
他说:不是。
我不问他了,反正不是那些东西就好。
他吃了一片,然后笑着进了房间。
我跟在他后面,也进了房间。会会已经在里面了。我觉得他跟白天有点不同。身上就像有股邪气。三哥不停的催促我,让我吃下去,不然就来不及了。
他们都去了自己的房间。
房间里只剩下我和一个女人。
我脑子里反复的出现南通那个夜晚的情形。**温暖的瞬间,大脑空白的瞬间。我吞下了三哥给我的药片。
温暖的灯光,散发着暧昧的成熟女人的肉体,我满头大汗,没有疲惫的感觉。我终于知道,三哥给我的是什么药。
在我凝视身下那个呻吟的女人的时候,我惊讶的发现这张脸是那么熟悉。
是安然的,是李小冉的,是南通那个女人的,是所有我在大学里意淫过的女人。那个晚上过后,会会就回家了。回家接受他的耻辱。我和三哥,大个还是像以前一样,承受着大学的无情改造。
那天我送会会去车站,走到宿舍楼下,会会停下来指着一个牌子说:“原来每个学校都是一个德行。”
那个牌子上写着:“异性禁入!”
我问他:“是什么德行?”
他定定的看着我说:“上帝死了,众神在堕落。”
我们的故事,还在继续。在每个城市的每个角落,在每个宿舍的每张床上,在每颗年轻的心的每个空隙,在每个时间罅隙的每个瞬间。
生活是矛盾的。
因为生活的连续性,我们寻寻觅觅,即使前方的路途是如此的黑暗跟遥远。因为生活的割断性,我们只有在记忆里寻找时间的断点。在这个断点割裂的区间里,有我们因为选择错误而被我们被迫丢弃的青春年少。
青春是一个残酷的名词。它就像卫生纸,看着挺多,用着用着就没有了。
这又是我剽窃来的一句话。
我们依然还是陌生人
前言:这是一个女孩亦苦亦甜的回忆,她永远听不到她喜欢的男孩说喜欢她,因为她从确定自己喜欢的那刻开始,就知道,最后的结果,注定自己受伤。
女孩并不好看,个性也不突出,只是脸上爱挂着笑。
她的笑在太阳底下很灿烂,在黑夜中很忧伤——
我常常抬头看天,静静的仰望着,尽管每次回神,都记不清自己想过什么,可依然不介意。
有时趴在窗口,看外面忙碌的身影。
眼神不经意间,触到一个修长穿黑衣的男生。
他笑起来坏坏的,可其间藏有阳光。我手脱下巴,静静的看着他,似乎在那见到过,可却再也想不起。
柳枝轻轻的带起我的发丝飞舞,我喜欢这一刻的感觉,静静的想着心事。
他就像一个从小说中走出的恶魔王子,身上带着夺目的光环,或许就因为这才觉他眼熟。
一头栗米色的头发,精致的五官,细碎的刘海斜遮着眼睛,不可否认,他长的真的很帅,很养眼,是一个很典型的坏男孩。自恋,拽,和他在一块,显的我们两个是冤家,不停的抬杠。
不过,听说他有女朋友了,听说他的女朋友很高挑,和他在一块很配。
也许是吧!
11月11日那天,他发来信息,说祝他光棍节快乐!
我试探的问,你不是有女朋友了吗?还要我祝贺你,想的美。
他发来一个很冤的表情,说,谁说的,还我清白。
是吗?原来谣言是假的——
可当知道他年龄时候,我又失落了。
他居然比我小了两岁,谁说年龄不是问题的,此时我就觉得它就是,万一我比他先老了呢。
我的嘴角向上跷起,感觉有点冷。我开始叫他小孩子了,也许是想以这提醒自己罢了。
他显然是不乐意的,每次听到都会拿身高打压我,凭着比我高出一个半头,可那又怎样,如果我还会长高,我一定要伸手很自然的打到他的头为止。可是,那是不可能的,就像他不能再平白无故多出两岁。
我不再喜欢说他什么了,因为跟他是不可能了。
高兴之后总是失落。
柳枝从翠绿变的微黄,街上卖凉皮的铺子换成了麻辣烫,冬天大概悄悄的来了吧——
莫名的受他邀请参加他朋友的生日会,莫名的我们比朋友更近了一点。
走在极冷的小道上,他牵起我的手,那一刻,我似乎忘了我应该要脸红,似乎我应该要有女孩的矜持,可那刹,我真的是被冻傻了,我真的,忘了。
我想我是真爱上他了,因为我开始怕了,我知道最终我要面对一直不想面对的问题。
其实我觉得,像他那种男生喜欢的不应该是我这种类型,可能只是一种新鲜感。我开始觉得自己有那么一点自欺欺人,怕我们最后连朋友也做不成。
他的电话在睡梦中想起,我没勇气去接,直接按了关机键。
最终,他说出了伤害我的话,其实我试着想喜欢你,可我发誓你的性格我实在受不了,我都不明白你在做什么。
是吗?我全身的力气在刹那都被抽空了,突然有点后悔喜欢他了,本以为我会哭的,可最终一滴眼泪也没掉,我变的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坚强。我一直不明白,为什么他说不喜欢我比说我性格不好还要伤心,直到后来,我才想起自己高中时说过的一句话,如果,我以后找男朋友,我一定要找一个喜欢我性格的男生,因为容貌是父母给的,而性格是真正属于自己的。
我躲在被窝里,轻轻的按着手机,回信息给他,我觉得我不能在人家拒绝的时候,还承认自己不好,那简直想扇自己耳光,所以我回的特自恋:我觉得我的性格很好,你不欣赏就请不要说我的不好!
发完后,我把他的名字,所有的信息一并删除,抹清,连曾高兴时发给他的搞笑短信也一条不留,垃圾桶里残留着我写的日记,我都忘了写的是与他的那件事,我不敢再翻看,不是都说,不喜欢了,请潇洒的说分手吗?
静静的,我停止了步伐,冷漠对他。
或许我的表情早已泄露了我心事,我想应该很多人都知道了吧。只有我自己还在坚持着,笑的没皮没脸,继续装成高傲的我。
当大家再次一块出来玩时,我变的很安静了,以前和他拌嘴,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现在都没这个必要了。因为一切都变味了……
我的笑脸依在,只是没人知道当我转身的时候,笑容就枯萎了。
互相告别后,手机闪起他的名字,他说:可不可以有空的时候想想我——
我愣住了,我不懂他,为什么说我不好,还要我想他?
那刻,我抱着最后的一丝幻想,回给他信息,为什么?
很长很长时间,他都没回过来,我知道自己的幻想终于变成了泡沫,一但消失,再也回不来了。
我轻轻的对着手机做了个唇语,失恋?!
新年的气息一步步在靠近,我梦见他发信息给我,咪着眼摸出手机,果真有他的短信:我要走了——
我知道他走了,就不会再回来了,那一刻,我生气了,说,你都走了,还跟我说什么说,走吧走吧——
他说:我记得很爱笑的,就像可爱的弥勒佛一样,来,笑一个!
突然间,我感伤了,觉得有什么东西最终抓不住了,从我身边悄悄溜走,泪滴落下,一颗一颗,打湿了发丝,也打湿了我的心。
疼痛像藤蔓一样,延伸到我的全身。
一直以为自己放下了,原来自己始终没放下过。
再进他空间时,我看到了这样一句话:我们从陌生人再到陌生人,你转身向左,我往右边走,大家都不要回头,就这样在拉长距离中互相忘记,似乎我们都没出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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