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进行时-黑色霓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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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弃真的可以幸福吗?

    曾经说过我现在最大的收获就是学会放弃。

    可是放弃就真的可以幸福了吗?

    我听见有人认真的问我:“你现在幸福吗?”

    我仔细的想了想说:“我现在非常的幸福!”

    那个声音笑了,很大声的笑了,是一种嘲笑。

    我害怕的大声询问:“你笑什么?你是谁啊?”

    我焦急的等待着我想要的答案,

    时间一秒一秒的过去了!

    可是我却没有听到任何声响,

    难道我又出现了幻觉吗?

    但是那个声音好象真的存在啊!

    “喂!你还在吗?你到底是谁,告诉我可以吗?”我慌张的寻找着声音的来源!

    可是却是枉然的。

    突然那个声音在次想起:“你用在找了,因为我是无形的,因为我无处不在,因为我是来自天堂的声音。”

    难道这是上帝的声音吗?

    “你是上帝吗?”我朝着漆黑的夜空高声叫喊。

    “不要管我是谁,我只想知道你现在真的幸福吗?”

    我又深深的思考了一下,坚定的说:“是的,我很幸福!”

    “孩子,这是你内心真实的感觉吗?不要欺骗自己。如果你是幸福的,为什么我能感觉到你的心在滴血呢?”

    “我的心在滴血吗?为什么我感觉不到疼痛。”

    “那是因为你不够坦诚的面对!放下包袱吧。”声音消失了,在也没有响起过!

    我真的不幸福吗?难道我真的不够坦诚面对吗?难道我的心真的在滴血吗?

    那我就脱掉防护外衣,坦诚的面对一次!

    那我就抛开任何杂念,寻找我内心的声音!

    坦诚面对的时候,我发现我真的错过了很多,也逃避了很多……

    寻找声音的路上,我发现我忽略很多朋友给我信息……

    难道这些被我遗忘,逃避的东西就是我学会放弃时所选择放弃的吗?

    不是说放弃是为了能遇到更好的嘛!

    为什么我学会放弃后就不在是以前的那个我了呢?

    学会放弃到底是好还是坏呢?

    不是有人说放弃就是为寻找更好的,寻找的更好的就会很幸福!

    那为什么,我学会放弃了却不是幸福的呢!

    放弃真的可以幸福吗?

    飘雨思绪

    初秋的雨丝,犹如别后情人的眼神,丝丝缕缕,于不经意间流露着淡淡的忧伤,在天地间连结成串串珠链,如雾如梦,清洗着令我熟悉又陌生的城市。独自一个人,蹒跚在细雨中,漫无目的又有所期待,希望雨的清凉能舒缓我思绪的纷乱,希望这片刻的清醒能让躁动的灵魂得以安宁。

    我本孤独,只是环境造就了我常在的笑容,或是为了自我保护,或是为了能保持灵魂的那丝清醒。在我的印象中,生活就是一个个平淡日子的首尾相接,如一杯放凉了的白开水,轻淡无味,所以相信自己会在平淡中慢慢走向终点。然而,你的出现,就像一缕阳光,让原本单调的生活折射出绚丽的七彩,让饱尝寂寞的灵魂感受到真爱的光芒。真的感激你,让我的生命中有了可以追忆的永恒的亮色,虽然我依然无法走进你的生命,虽然这亮色是那么的短暂。

    一直以为,不论任何时候,自己都能以微笑面对,不论任何风雨,都能保持着那份从容。可是,我错了,我不敢相信自己真的会为一个人如此动心,不能承认竟会为了一个人甘享夜的凄清。这一次我真的拿得起放不下,这一次我真的装不出哪怕是勉强的笑容。当我习惯于你的温柔之后,才发现自己竟然变得如此脆弱,离别已成为压在心头的难以承受的重。你能在我平淡的神情里看到我的落寞,能在我常驻的笑容中读懂我的感伤么?当重新回复到孤独,我才知道,即便走进你的生活,却无法缩短你我间的距离,即便期望关注你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却依然却无法走近你的生活。我该以怎样的笔墨去渲染内心的无助和呐喊,又该以怎样的冷静审视曾经的种种温情?

    我不能!

    雨悄悄的下,带来丝丝凉意,而我却有种自虐的快感,就像撕去伤口上刚刚结痂的疤,虽然疼痛,却能告诉自己“伤”正在慢慢地愈合。也许冥冥中早已注定,你就是我宿命中孤独的理由,是我前缘注定必然相遇的精灵。不然,芸芸众生,我为何偏偏遇到你,偏偏对你情有独钟?萍水相逢吗?不是!相知已久吗?可以这么说,也可以不这么说!相隔万里却觉得你就在我的身旁?一个个曾经电脑前与你温柔相伴的夜晚,一段段与你相隔千里却一起走过的路程,都在我的心海中镌刻上相思的印记,都将成为明日我心颤栗的理由。此刻,我还能说什么呢?所有的语言都已经显得苍白,所有的情感已经化作无形。

    这是个善变的季节,适合于恋爱,也适合于离别。雨水顺着脸颊慢慢滑落,冰冷着我麻木的灵魂。不需要伞,因为我内心的泪雨已然倾盆。凋零的花瓣在雨中悄然飘送着芬芳,一直以为自己就是那幸运的的几朵,可这幸运却在决绝中随风滑落。既然没有未来,那么就让永远的祝福为这段情感划一个句号吧,只要你是快乐的,我将以平静而从容的声音说声珍重,然后慢慢地走开,直至远离。请将我的背影在你的记忆中抹去,永远不再想起!

    收拾好散落的思绪,感受细雨飘落的轨迹。苍茫中我坚信能走出这雨,走出整个雨季,但我知道,我永远走不出自己……

    花自飘零水自流

    花瓣在这尘风中飘得晰晰落落的,偶尔一两片掉到了水里,随着它飘到很远很远。

    又是一个凄凄冷冷的夜,我看到的东西都让我感到愁绪。打开窗户,一阵风把我的思绪带入了深深的沉思。

    我曾经爱过你,但我从没把爱你当作一件幸事。因为你不会爱我。这不过是我自做多情,我在痛苦中想把这段桎梏抛弃,我想忘记你。我能做到吗?不能!也许我现在心里以一片灰白,但只要有一点亮堂,那也是在想你。我不敢把它说出来,也不敢疯狂。我深深的知道——你不会喜欢我。这是不可雄辩的事实。

    我多次拿着一枚硬币,放在手心,心里默默念着:是正面,我该喜欢你。是反面,我不该喜欢你。可能是连老天也知道我们没缘,每次几乎都是反面。而且事实也如此,你也一天天对我冷淡。直到不理会我。

    我有很多事情都不怕,也很少忧愁什么。但在爱到了死路时,我居然怕了,我又不情愿退后,又不敢向前。退后——我太喜欢你,我太留恋你。这一退,我是最舍不得的。前进——我太喜欢你,可你终究是不喜欢我的。我往前会撞得头破血流。这一进,我是最犹豫的。在这一进一退上,我选择了停留。因为我怕退了就再也见不到你了。怕进了你会更加不想见我。我可能的确没资格喜欢你。我好傻好傻。我讲不出什么道理,我一直都不明白。我为何这么讨你厌。

    我开始学会忘记,的确要忘记。虽然对于我来说是多么痛苦。但我没有选择。只要不见到你,不听你的声音。我以能正常的做事了,我把它深深的埋藏在心里。但这样只是自己骗自己,我仍然好深好深的爱着你。

    一阵冷意袭来,我从思潮里醒来。外面的树上掉下一片树叶,它没有落地,而是随着风越飘越高,直到消失在黑暗的高空……

    伊云在水一方

    当我们再回首时,沉淀的可能不只是记忆,那些如风的往事,那些如歌的岁月,都在冥冥的思索中飘然而去。拥有的就该要珍惜;毕竟,错过了的,是再也找不回的。但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

    ——题记

    那是四月,春风吹拂的时候,桃花已经开了,粉红粉红的。就是在这样的时节里,枫和云不期而遇了。也许是因为在春天的美丽中开始,所以结局也如春天般美好,但其中的点点滴滴,却是那么地令人难忘,刻骨铭心。也许那不是磨难,只有在彼此的碰撞中,在彼此的寻觅中,在彼此的关心企盼中,爱情才会升华,才会在不经意中滋长,才会在不知不觉中走向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爱情也许正如那滔滔黄河水,在相互的碰撞,磨檫,追赶中,流向远方,最终都是同一归宿:在无边无际的大海中尽情地相拥相依,厮守终生。

    第一次,枫说那不叫邂逅,是相遇。那是在教学楼NO103室,流星社的例行活动日。云,披着长发,穿着一件鲜红的T恤,上面有一个可爱的小猫咪的图案,平静的脸上显示着一如既往的平静。云就是这样第一次走进流星社的,枫说,也是第一次走进枫的视线中的。很平淡的第一次在悄无声息中结束了,云和枫甚至还没有来得及说上一句话,只是在偶尔的不经意中留下了几个不知是饱含什么的眼神和微笑。

    枫说,也许我应该感谢流星社,不然我就不会见到云,也就不会有那么多令人难以忘怀的经历。按照枫的惯例,这第二次也只能是相遇而不是邂逅。枫不是个浪漫的人,而邂逅又是具备浪漫的条件的。仍然是在NO103室,可以说这次他们是相识了。

    “嗨,你好!”枫先开口道。

    “你好!”云有礼貌地回答着,平静的目光中荡起一串涟漪。

    ——

    沉默,但对视。

    许久,也许不久,枫吞吞吐吐地说:“我叫柯枫。”

    “哦,我叫伊云!”云掩饰着内心的紧张。

    “小云,我们该走了,再见了柯枫。”伟走过来,拉起伊云的手,向柯枫这样说着。然后,他们走了,很平静,也许很特别。

    伟,是社里的头头,也是伊云的哥哥,所以枫也显得很无奈。枫是那种典型的性情中人,性子倔强,不喜欢求人,面对现实而又充满幻想,而且对那种见风使舵尤其深恶痛绝,所以他很有些形单影只,其实在大学里本应该是这样的,这里是一个社会的影射,应当充斥着社会上的一切。在孤独与无聊中,枫拾起了自己的烂笔头,凭借着过去的一点所谓的文学基础,开始胡涂乱划。也还真的歪打正着,几篇不象样的稿子(起码枫是这么认为的),室友们的评价还不错,更有两篇还侥幸地被学校里的文学刊物选上而发表了,枫暗自在心里窃笑。

    以后就是第三次了,这次是在校学生会社团部的活动中心。因为是排剧,枫有一个小角色。云本不是社里的人,可是由于社里人员紧张,资源匮乏,她还是被伟曳来了,她的角色是旁白。仍然是枫先到的,有人说女孩子有姗姗来迟的习惯,枫没有想那么多,来了就好。与第一次相遇时的装扮一样,只是那条牛仔裤上多了几朵风信子似的印花图案,枫对这些东西认识知道的也不多,所以并不熟知,也许是蒲公英吧,枫这样想着。仍然是一脸的平静,略显忧郁的眼神中贮藏着一种让人读不懂的感情,其实自己何尝不是一个忧郁的人呢,同病相怜吧。“也许,这是一颗需要呵护的心”枫这样告诉着自己。排剧是一种比较随和的事情,所以可以到处走动。枫有时有意无意地走近云,但都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微微的笑,一个默默的眼神。枫喜欢云的微笑,淡淡的,很恬然,也很清新。这次,他才注意到云头上的点点白发,在一丛黑秀中犹为显眼,枫嘲笑着自己的粗心,其实早就应该注意到的。好不容易熬到这个剧本排完,下一个剧又开始了。好在他们俩都没有角色,枫向她走去,云向他走去,两人在门边相遇了。

    “伊云!”枫小声地叫着。

    “柯枫!”云小声地附和着,但诡秘地一笑,仍然很恬然。

    “我们出去走走吧?”枫略带羞涩地邀请着,其实男孩子不应该是这样的,可枫是男孩子中的特别啊。

    “恩!”云轻笑着低头答道,然后转向伟,“哥,我先回了!”

    “小云,等我一会儿,我们还要去给妈妈打电话呢,不要走了。”云的心里凉了,枫的心里更凉了。

    两个人就这样站着,低着头,没有说话,任时间流逝。其实,他们的心里是什么滋味,彼此都是明白的。

    然后就可想而知了,伟拉着云的手走了,徐风般走过枫的眼前。不同的是,枫痴情的目光换来了云的一个回牟,倒是没有一笑而是一脸的忧郁。

    这就是云和枫的三次见面,很平很淡。枫,仅仅知道的是,她叫伊云;云,仅仅知道的是,他叫柯枫。

    排剧的进展倒是不小,可枫和云仍然没有任何进展。每次他们要走近的时候,每次他们要开始攀谈的时候,每次他们要相约而出的时候,伟都会适时地出现。而他们俩固有的矜持,没有深入了解的那种陌生,使所有的一切如气泡般终成泡影。更可恶的是,另一个同学兼朋友俊也钻了出来,对云穷追不舍狂轰乱炸。伟虽然也阻止,但明显有些力不从心了。现在真是危机四伏了,枫这样想着,而且心中好象升腾起了一种对云的思念,且愈来愈真,愈来愈深。

    枫几次向伟打听有关云的情况,可伟都没有说出什么来,甚至连电话号码,QQ号都不透漏。更可恶的是,俊告诉了他,枫在家乡里有一个女朋友,这更是火上浇油,其实这不是真的,那只是枫很要好的一个死党而已。后来,在枫的死缠硬磨(百无聊奈后想出的办法)之下,伟只告诉了他,人文学院,网名可儿(后经证实为假的),其余的让枫自己去想办法,权当是对他的考验。虽然,任务量大,可枫很高兴,毕竟有了一些线索。但是连平时很听话的电脑也来发难,它罢工了,咱不干,看你拿我怎么办?枫气急败坏,“呸!”,对着电脑发气,我一定要找到她,一定一定,而且——我要做给你看,也要做给伟看,让你们知道我到底有多么爱她。枫有时很羡慕痞子蔡,他很幸运。怎么我们就不能在无际的网路上邂逅呢?连这么丁点大的校园里邂逅也不可以,真是有些老天捉弄人。可他对自己说:“我不会放弃的,一定不会,毕竟这是我的第一次。”

    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了,枫依然还是枫,依然孤独,依然忧郁,依然没有有关云的任何消息,依然要为上课而奔波,依然没有在校园里邂逅到云。唯一改变了的是对云的思念,就象校园里的小草,一天一天滋长起来,越发变得绿了。枫设计着自己和云邂逅时的对白,一段一段的,深情而又有趣,可毕竟没有邂逅到,所以一切只是计划,计划而已。他本不相信一见钟情的,有时觉得不可思议自己为什么也做出这么蠢的事来。就象枫在网路上跟伟说的那样“我要去守侯我的校园邂逅!”所以,枫花了很多的时间,穿梭在学校里的教室,餐厅,图书馆,甚至连一向都不去的情人小径。每每看到一对对的同学走在自己的眼前时,心里就直发晕,同时也更加坚定了对云的思念和爱。当然,有时看到女主角的背影很像云时,枫的心里有种莫名的冲动,加快步伐,超车,要知道究竟,并一再在心里告诉自己,“那一定不会是云!”幸好每次都是有惊而无险。枫傻笑着,不知道是高兴还是心酸。

    盲目的邂逅了十几多天,毫无进展。其实,枫本不相信邂逅的,因为邂逅往往具备浪漫的条件,而浪漫通常又带些不真实性;所以,枫宁可相信眼前的不浪漫而真实的现实,而不去选择浪漫而不真实的邂逅。这次是被逼得走投无路,也是慌不择路,所以选择了邂逅。五一到了,邂逅仍是灰泡,何况云是本市公民,肯定要回家的。枫心里很茫然,这么漫长的五一怎么过啊。一脸的愁像,仿佛这世上再没有人比他更难过似的,室友们一个一个地回家了,最后只剩下他自己和武了。干吗跑这鬼地方来啊,要是在家乡多好啊。自己就可以回家了,犯不着一个人在宿舍里发呆。无聊的武,也想拉着枫去消磨时光,说去什么什么公园,那里有什么观音菩萨,大菩萨,小菩萨,长寿菩萨,东洋菩萨——反正是一大堆的大大小小中西合璧的菩萨,武建议他去许愿,也许会显灵,枫仔细想想也是,反正比在这里无聊的好,比这里苦恼的好,去就去呗。于是,怀着一腔的凌云壮志冲向公园,见菩萨就拜,就磕头,就许愿。枫本来不相信神的,但这次对这些菩萨却很虔诚,很认真,可见爱情是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而且是在不知不觉中悄悄地改变。枫,自己也觉得好笑。他还在菩萨面前祈到了一个护身符,准备在云答应做自己的女朋友那时送给她。

    果然,让枫祈求到了邂逅。那天是礼拜一,早上下了蒙蒙细雨。枫冲进雨雾中,准备去上课。“哦!”枫这样叫着,赶紧刹车,要不就来不及了,何况眼前是个女孩子,而且是一个与云有一样背影的女孩子。但,可悲的是,纵使有光那样的速度也是来不及了,还是撞上了她。不过只是轻轻一下,没有撞倒小姑娘,说明刚才的急刹车在一定程度上是有作用的。

    “对不起,对不起!I am sorry! ”枫还没有抬起头就开始道歉。把所有“对不起”的表达法都用上了,幸好他只会两国语言,要是像云卿那样十八九国的语言,大概小姑娘也会听得莫名其妙,甚至咯咯发笑。

    “没什么,没关系!”那女孩平静地说。

    “是你!”当枫抬起头来,第一反应是如此的吃惊,竟压抑不住自己的兴奋。

    “是你!”果然是云,她也显得很意外。

    枫抬起头,仰望天空,“谢谢菩萨,谢谢菩萨!”在心里念叨了十几二十遍。短暂的沉默后,两人都笑了,轻轻地笑,轻轻地迈开了脚步向教学楼走去,都无语,不知道是为什么?

    要分开了,云要去NO128,枫要去NO309,他俩踌躇着。

    “你——你今天晚上有空吗?”枫胆怯地问。

    “恩——恩——有啊!”

    “那——我们晚上见,好吗?”

    “恩——恩——”云有些慌不择言了,也许是激动,也许是欣喜。

    “那——那,9:30,一号餐厅,28号桌,ok! ”

    “恩,不见不散。”

    “不见不散!”

    ——

    是夜,晚上9:00,枫已经在桌旁坐好了。9点28分50秒,云一袭长裙出现在枫的眼前。云,今晚很美,像公主一样美,其实在枫的眼中,每一天的云都是最美的,只是没有对她说而已。原来,云也是一个特别的女孩,她没有姗姗来迟的习惯。

    “请坐,喝——喝点什么?”枫问道,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紧张。

    “哦!牛奶吧。”

    两人对面坐着,一边喝着牛奶,偶尔拿上几颗香瓜子,不时地抬起头来看看对方,可谁也没有开口。枫诅咒着自己的腼腆和羞怯,自己当初设计的那么多的对白,全都不见了,脑海里一片空白。

    “你,是人文学院的?”明明知道,枫不由自主地问道。

    “恩,中国现代文学(2)班的。你呢?”

    “工学院机械设计及其自动化(4)班!”接下来没有像查户口那样聊下去,枫故意转移了话题,他觉得云好象也不喜欢这些无聊的东西。

    “喜欢文学?”枫说。

    “恩,还有电视剧,尤其是《蓝色生死恋》,你喜欢吗?”

    “我也很喜欢,也很感动,实不相瞒,当时看着看着,我都不能自已了,泪滴滑落在我的双颊。嘿,好笑吧,像我这样的大男孩还流泪。”

    “没有啊!”云倒是很严肃,“的确很让人感动。俊熙和恩熙,我很羡慕他们的爱情!”云说得很轻松,但有些激动。

    “如果,如果你是恩熙你会选择嫁给俊熙吗?”

    “会!”云不假思索地回答着,“如果,你是俊熙,你会选择和恩熙结婚吗?”

    “会!”枫也回答得很干脆,也许这就是他们俩的默契。

    ——

    那一晚,他们聊了很多。从电影艺术到文学创作,天南海北,甚至于克林顿的诽闻和伊拉克的形势都没有放过,罗丹的罗漫史,丘吉尔传记,保尔的坚强和杨过的痴情,就是没有说到彼此的家庭和过去,都没有提。枫尽情的欣赏着云的笑,淡淡的,很恬然,也许自己当时是先喜欢上云的笑的;枫尽力地读着云的眼神,水灵灵的,但掩饰不住眼角的丝丝忧郁,不过很真切,一如眼前的云。如果说枫当初是因为喜欢上云的微笑而喜欢云的,那么现在可以说枫是因为喜欢云而喜欢上云的微笑的。

    云很特别,有如小龙女的清新脱俗,但没有她的冷若冰霜;有如香香公主的天真无邪,但没有她的刁蛮骄惯;有如黄蓉的聪慧伶俐,但没有她的狡黠任性;有如王语嫣的楚楚可人,但没有她的优柔寡断。虽然没有轻舞飞扬那样的貌惊四坐,但她是个不折不扣的淑女,保留任何说脏话的权力。她的口才很好,能说会道。更为特别的是她眼角处的那一丝忧郁,枫觉得这才是他们投缘的关键。所有的一切构成了一个理由,一个很充分的理由,所以枫很喜欢云,他觉得自己要开始谈恋爱了。

    有了对方的电话号码以后,他们方便了很多,但他们总是在有意无意地逃避那一双眼睛,那就是伟。其实,他们也弄不清为什么伟要反对,甚至总是破坏,但他们没有在意,仍然沉浸在自己的甜蜜中。慢慢地,他们不再拘谨;慢慢地,他们开始无话不谈;慢慢地,他们谈到了爱情和他们自己;慢慢地,他们开始了在情人小径上的约会;慢慢地,他们相拥相依海誓山盟——一切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迅速又是那么的顺其自然。

    其实,他们最常去的地方不是情人小径,而是黄河大堤。在那里,他们可追逐嬉戏,也可以静坐倾听彼此的呼吸,可以默视黄河流水,也可以尽情地相拥相依。

    枫说:“其实,我最喜欢的是茫茫的大草原!”

    云说;“我也是。那时,我们骑着马,我坐在前面,你坐在后面,双手抱在我的腰前,驰骋在无边无际的草原上。”

    枫说:“还有,那一抹夕阳,那一群骏马,那一只苍鹰,那一株绿杨,那一个藏族小姑娘,那一曲牧歌——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的自在,那么的恬然。”

    云笑了,很高兴地笑了,“很美”,云幸福地说着,将头埋进枫的怀里,“如果,有一天我们也是这样地生活那该多好啊。”

    枫说:“会的!不会很远的!”枫深情地看着云,“我爱你!”

    “我也爱你!”云注视着枫的双眼,是那么的专心,仿佛不抓住这一瞬间,他就会永远地溜走似的。

    “做我的女朋友吧?”枫说,“我会爱你一辈子的,直到永远永远!”

    “恩”,云回答地很平静,可眼里分明贮满着盈盈泪花。

    枫从脖子上取下那个在公园里祈到的护身符,“送给你,让它保佑你一生平安!”枫把它给云轻轻地戴上,用手轻抚着云的长发,一任那护身符在夕阳中闪耀,将云拥入怀里,是那么的甜蜜和激动。他一边抚弄着云的秀发,一边在云的额角上轻吻了一下,“不要流泪,应该高兴才对,恩?”伸手轻轻檫去了云眼角的泪滴,不觉将云拥得更紧了。

    ——

    再见到伟,他已经知道枫和云的事了。出乎意料,伟这次没有板着脸,反而很高兴,“小云,你先回吧!我和柯枫有些事情要谈。”伟对伊云说着。

    “哥——”伊云带着祈求的目光说着。

    “没事的,我还会吃了他不成。”

    云走了,三步一回头,含情默默地注视着枫。枫只有勉强地挤出一个个宽慰的笑,其实他自己也不知道伟要干什么。

    “柯枫,我祝贺你,你成功了。”

    “哦,恩!谢谢!”

    “但有些事,我想我还是有必要对你说说!”

    “你说吧。”

    “老实说,开始我很反对你们在一起。我很担心小云。也许她对你说了,自从高中那次失败的恋爱后,她一直都很消沉,很忧郁,很孤独,很伤心。我以为她需要的是安静,让自己恢复;但是,我错了。她需要的是关心,是呵护,是倾听,是安慰。所以,一开始我就阻止着你。她的电话号码和QQ号都是我故意不对你说的;还有,有很多次,我都是故意将小云带走的,是为了不让你们有走近的机会。几次,我们看见你走来,我就找着理由绕道而行,所以你们的校园邂逅很艰难。”

    枫默默地听着,无语。

    “我真的很担心小云,我怕她再受到伤害,我怕她再也承受不住痛苦和挫折,所以,我一直阻止着你们,你能体会吗?”

    “我能。”枫很简单地回答着。

    “但当后来,我看到了,你们在一起的时候,小云很高兴,而且脸上出现了少有的开心的笑,而你对她也很好,很认真,我才明白我错了,我错的很远。”

    “没什么,也许这是我们必须经历的。也许这样更好,我们才懂得什么叫珍惜。”枫平静地说着。

    “现在,我很高兴,小云不用我再去担心了。所以,现在,我郑重地将小云交给你,希望你好好地待她,一生一世。”

    “会的,我会的!”

    ——

    傍晚,枫又牵着云的手来到了黄河边。

    涛声依旧,渔火如初,仿佛只有这奔腾不息的黄河水才能见证他们甜蜜的日子,仿佛只有这和着黄河水气的徐徐清风才能记住他们相恋相爱的艰辛。

    他俩相拥而行,默默无语,沿着黄河堤岸静静地走着。静静地走着,好象要倾听彼此的心跳彼此的呼吸。

    “来世,我不会再爱任何人;”枫看着云深情地说着,“因为,今生爱你,已将我所有轮回的情和痴耗尽!”

    云,沉默着,可忍不住的泪滴还是滑落在脸颊,不知是感触路上的艰辛还是感动于眼前的幸福。

    枫,喜欢云的长发,一边静静地抚弄着,一边轻吻云的额角,仿佛只有这两个动作才是表现他对云的爱的最好方式。

    “来世,我不会再爱任何人;”云仰头凝视着枫,声音有些呜咽地说着,“因为,今生爱你,已将我所有轮回的情和痴耗尽!”

    枫,没有再说什么,唯有将她拥得更紧。他们沿着堤岸,走着,静静地走着,相拥相依——

    后记:这是一个半真实的故事,因为故事里的爱情正在发展中,其结果也未必如所写的那么完美。写完了之后,我的心情很沉重,为什么?我觉得故事里的爱情很平淡,在平淡中相恋,在平淡中厮守。其实,也许不仅仅是爱得死去活来才能刻骨铭心。生活本来就是很平淡的,大多数人要固守人生的平凡。很喜欢冷情的爱情独白,也很喜欢下面的这句话,我将它写下,以飨读者:人生没有往返的车票,该轰轰烈烈就轰轰烈烈,该平平淡淡就平平淡淡;喝茶也好,饮酒也罢,品出真味就好。

    黑色霓裳

    雨后的傍晚对于六月的北京来说,并没有凉快多少,路面上前一分钟还湿哒哒的,转眼之间就被渗透了个彻底,假如不是2。0的眼睛,真会让人怀疑自己是不是眼花了,而换句话说的话,应该说,可以想象干燥的北方是不是像一个饥渴的人呢?天气太闷,而有冷气可以吹的地方,除了饭店就只有网吧了,(至少再我的印象中只能暂且想出这么两个地方)传统的中式餐厅总是严肃得让人倒胃口,或者倒胃口的并不是那种环境,而是自己的心情吧。而麦当劳里人总是太多。一路瞎想着,不知不觉已经逛到了网吧门口,一推开门,一股冷气顺势把整个人全都包了起来,深吸了几口,恨不得让五脏六腑都能享受到和大脑同等舒畅的待遇,我想,我这个人还是比较公平的。

    又看见她了,还是那个位置,角落,挨着墙,同样还是过肩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黑色T恤。对了,好像她真特别偏爱黑色,每次衣服只换款式不换颜色,也就是说,从注意她到现在,没发现她换过别发颜色的衣服。忘了提了,这家网吧其实是我开的,不过别人大概都不知道,而我每次来也就只冲兼职的小弟点点头。我并不是故意在隐瞒别人,只是觉得没有必要说罢了。这里平时有三个学生做兼职轮流白天晚上换班,而我,每天也只有傍晚这个时候来溜达一趟。这个习惯不知道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好象是从注意到那个黑色的女孩开始的吧。(黑色很适合她,暂且就用黑色来代替一下吧)

    她很特别,想不出来该用什么词来形容,漂亮吧,只能说是一般,只是有一种很特别的气质——忧郁,漠然,就像她老穿的衣服一样,黑色,看不透。而每天同样的时间,同样的位置看到同样的一个人,这样的情形让我好奇,我的网吧虽然生意清淡,也不至于同一个位置每天只留给同一个人吧。可能是白天兼职的这个小弟放水,故意留给这个MM的吧。

    好奇心越来越重,越来越重,总会有爆发的一天,就像疯子也是一天一天累加到一定程度才成疯子的,而我并不像因为好奇心太重而疯掉,所以有一天我坐在了她旁边的位置。原来,她在看小说,是天涯,我也常去的一个网站。不过,很奇怪的是,右边角上挂着QQ,挂着QQ当然也不奇怪,怪的是,她的QQ上一个好友都没有,没有好友其实也不奇怪,一般一个新手也可能不会有好友的,而她却不是新手,我知道的。一个不是新手,也没有好友,却一直把QQ挂在那儿的人,就有点让人奇怪了。看我一直惊讶地盯着她的屏幕,一个对于女孩来稍显低沉的声音响起:你的眼珠快掉了。本来应该是很幽默的语气,由她嘴里说出来,却有一股冷冷的味道。我不好意思地收回目光,转而又打量了她一眼,第一次在这么近的距离看她,她的五官很冷,只有眼睛,很生动,似乎所有的表情只用眼睛就能表现出来,就像现在,我能感觉到她的敌意,似在警告我。我歉意地笑笑,我想,她应该是在等人吧,不过我并没有问出来。

    总的来说,我长得还不像是那种会搭讪的男人,虽然留了胡茬,是因为两年前的女友喜欢,说是很有性格,性格吗?可能,女孩的想法我一般都猜不透,就像我猜不透她为什么要离开我一样。她走了,而我的胡茬却一直留着。我想我是喜欢她的,自己也一向深信不疑,也许潜意识地,是希望她能回头吧。我不知道自己帅不帅,应该还不算讨人厌吧,偶尔会有女孩粘上来,我向来敬而远之。又或许是因为自己一成不变的个性,就像出门之前,一定先检查一下钥匙和钱包。

    两个陌生人见多了,自然而然地,也就熟了,说不定就成朋友了,像我和她虽然很少交谈,有的是她偶尔抬起头,看了我一眼,我能感觉到她眼里一闪而过笑意,虽然看起来她并没在笑。我想,我们算是认识了吧。

    就像今天,我一进网吧,她望着我的时间绝对超过以前任何一次,眼里好象有什么眼说,我觉得有点奇怪了,或者是天气太热,自己有点晕了吧。

    天气总是很容易影响一个人的心情,今天的酷热似乎影响到的不只是我,还有她。说真的,她今天很反常,平时总是很冷静,今天却显得有点焦躁不安,是我敏感吗?或许我总是比别人要敏感一些,忍不住又看了她一眼。她在点烟,旁边放着一包七星,没记错的话,她偶尔会抽上一根烟,抽的一直是浅蓝色盒子的七星。我很少抽烟,连带地也就讨厌烟味,不管是自己身上的还是别人身上的。以前也想网吧里要禁止吸烟的,可为了生计,也坚信“顾客是上帝”的名言,也就随他去了。

    天开始黑了,气温也开始下降,而她抽完一根,又点上了一根,这次我决定上去关心一下了,虽然我们还不能算是朋友,不过也许我心里早就已经把她当朋友了,至于她怎么想的,我不知道。听说,人烦的时候会希望喝点酒,大多数人都这样,她应该是有事烦着吧。于是我说:走吧,我请你喝酒去。她楞了一下,然后就做了个无所谓的表情:有何不可,不过我的要求也不高,买两瓶啤酒就行。

    达成协议,我们就一起走网吧,这好像是我们第一次一起离开,平时总是我走的时候她依旧在。真不知道一个人哪来的这么大的瘾上网,她应该算得上是个网虫了吧,不过多些这样的人,对我的网吧可没什么坏处。我的毛病又上来了,总是天马行空地乱想,直到她拿肘撞了撞我,问我去哪里。我才醒悟过来,我也没想好要去哪里。

    “人多的地方我不喜欢,”她说。

    我想想,家里的小狗从中午就没喂它了,应该饿坏了吧。住的地方离这里也不远,就决定去自己的窝了。

    “我住的地方有点乱,不介意的话就去我那里吧。”

    我想,她是不会介意的。果然。

    在路边的便利店买了两瓶啤酒,外加一些小菜,当然窝是不会忘了给小狗带点吃的回去的。都说养宠物的人都是比较细心的人,我想我应该也算是吧。

    没几分钟的路,一会儿就到了我住的地方了,是一个地下室,比较适合夏天避暑。在北京,我只是一个过客,对于住哪儿,我倒无所谓。我是细心的人,却有男人的通病——不爱整理,屋里会有一点乱。一开门,小家伙就朝我扑来,饿坏了吧,我赶紧拿东西哄它。她打量了一下我的屋子,可能是在想,比想象中的要乱吧。然后就静静地站那儿看我和我的小狗在一边亲热。

    “它叫什么名字,”她问。

    “小猪。”

    “小猪?呵呵,”她笑了。

    不知怎的,总感觉就算她在笑,也是带着化不掉的忧郁的。是不是很注意一个人,是不是表示有可能会喜欢上她(他)呢?不过我想,她身上有我讨厌的东西,就是——抽烟,单这点来看,我就应该不会喜欢上她吧,所以,一直很放心地和她呆着。

    屋里没有一张可以坐的椅子,我好像一直都忽视了这个问题,只好把东西全搬到床上。照比起来,这是唯一可以让臀部着地休息的地方,总不能站着喝酒吧。我翘开了瓶盖,递给她一瓶,看着她盘着腿坐在我的床上,加上幽暗的灯光在她身上拖出来的阴影,心里突然感觉有一点异样,说不上来,一点点温馨。我才喝了一点酒,不应该会醉。

    不知道是酒精还是别的什么,迷迷糊糊地,只感觉我们越靠越近,不知道是我在拥着她还是她抱着我,也可能都有吧。只感觉越来越困,越来越困,好像听她一直在我耳边说着什么,我想听清楚,却怎么也听不到,只是知道抱着她的感觉很舒服,喜欢上她了?我想应该没有吧,可能只是在她身上看到了同样的寂寞,而现在,我什么都不愿去想,我困了……

    琴弦上的蝴蝶

    蝴蝶,飞吧,飞向那里,带走一片,美好的记忆。

    也许有一天,我们再聚,带着回忆,重返,故事里。

    夏天了……

    今天,下雨了。很久都是晴天,自从Amy姐姐说了Rainy会变成Sunny后一直都是晴天。我拿着表,看这场夏季的雨能下多久。

    一秒,二秒,三秒。

    只有短短的十三秒。

    这,可以称做雨吗?

    一首琴弦上的蝴蝶唱出了所有的感受。同时,让我知道,这场仅有十三秒的雨叫做心情雨。窗外,一只蝴蝶正向我飞来。或许它的翅膀上还沾着刚才雨后的露珠吧?它是喜欢雨的吗?或者它是喜欢心情雨?再或者它是喜欢雨后的太阳或者是彩虹?

    我伸出手来,想触碰蝴蝶翅膀上的那些雨露。但还是缩回了手,那是一片美好的记忆,起码对这只蝴蝶来说,是的。我又怎么可以带走着回忆?也许凭着它,我可以重返我的故事,那蝴蝶呢?若你相信,若你爱过,请不要触碰那近乎折断的翅膀。那是它们的唯一,也是我们的……

    晚霞勾引一池春水

    一片萎去的杨柳

    一只栖息的蝴蝶

    忽悠忽悠 展翅 高飞

    独舞。只是独舞……飞翔。

    听,古琴的声音。听见了吗?蝴蝶顺着我手指的方向飞来。很慢的速度,但我知道,它可以飞翔,可以自由地飞翔。古琴的旋律带着点点忧伤,点点孤独,蝴蝶在琴的上方盘旋,琴声在整个屋中回荡。再次盘旋,再回荡……眼中出现了一个女子,笑容倾国倾城,她只是说:“我要去寻找自己的幸福。”

    一个很平凡的幸福。我知道这个女子的名字叫蝶澈。她的幻蝶琴和那倾国倾城的笑都和这把古琴连在了一起。好像黑暗中的舞者,在独舞。一只只绿色的蝴蝶从这把古琴中钻出来。琴声大了,那只带露的蝴蝶和这群绿色的蝶儿,一起飞翔,一起绽放,轮回。

    近了,那把古琴似乎有魔力,或是说它就是那把唤蝶琴。那只带露的蝴蝶在随着那旋律翩翩起舞的同时,一步步靠近那正在颤动的琴弦。周而复始的风,又回来。琴键手指跳动的心。

    他们一起走在湿润的雨中,让人带着一种叫忧伤的东西。它是否看到了一个寻找平凡幸福的女子正在对它微笑呢?有歌声在唱:“蝴蝶,飞吧,飞向那里,带走一片,美好的记忆。

    也许有一天,我们再聚,带着回忆,重返,故事里。”

    一瞬间,蝴蝶落在琴弦上的那一刻,给那已有些灰尘的古琴增添了许多美丽。一个个绿色的光圈围在那把古琴的周围,不断有蝴蝶的进进出出。而这蝴蝶却又似都带着露水,飞翔,FLY……原来的那只蝴蝶好像在寻找些什么。一个声音在说:“请你选择遗忘,让记忆只留下岁月的芬芳,冬天冰冷的泪滴,何必在春雨中淅沥吟唱?”

    每个人都有梦想

    每个人都有忧伤

    快乐的宝贝不属于冬季

    轻轻地舞着

    在春天欢畅

    蝴蝶不明白,继续在琴弦上停留。是绿色的蝴蝶迷住了它?还是曲调太过优美,使它不愿离开?那个倾国倾城的女子在用眼睛告诉蝴蝶:“蝴蝶,飞吧,飞向那里,带走一片,美好的记忆。也许有一天,我们再聚,带着回忆,重返,故事里。”

    眼睛在说话,是的,我没有看错的。是那双全世界最明亮最清澈的眼睛。从她的瞳人中,你可以看到绿色的蝶儿,翅膀上的雨露,甚至是琴声中的音符。

    绿色的蝶儿满天飞,我心随你一起飞舞着,所有的美梦,我倾情投入在这双清澈的眼睛和美丽的曲调中。

    送你一座花园,轻轻的打开小门,你发现这儿种的是长青树,流的是忘忧泉,开的是自在花,唱的是欢乐歌,飞的是幸福鸟,舞的是聪颖蝶!善良的蝶儿,希望你也可以找到平凡而美丽的幸福。我会带着我的幻蝶琴一起走,你呢?会带着露水一起离开吗?

    蝴蝶终于明白了,它所要的幸福并不仅仅是听着这婉转的古琴曲,看着这双清澈美丽的眼睛,拥有倾国倾城的笑。它想要的只不过是一个平凡的幸福,一种叫做爱的感情。它抖了抖翅膀上的露水,渐渐的飞了起来,FLY AWAY……看得出心中的不舍,但它知道已经没有留守的必要,它的感情并不真实,所以不配这古琴的曲子,与那双清澈的眼睛。

    如果,蝴蝶并非飞不过沧海。

    如果,你允许我一再重来。

    我相信,

    我飞不过的不是那茫茫深海,

    而是我无法释怀的爱。

    蝶儿终于开口了:“我有多感谢,因为你爱我,我才这般的拥有幸福……”

    女子笑笑,在那古琴上刻下了几个字:琴弦上的蝴蝶,蝴蝶,飞吧,飞向那里,带走一片,美好的记忆。也许有一天,我们再聚,带着回忆,重返,故事里。

    因为爱,不想太靠近,深知认识你,已是上天对我最大的眷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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