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我的命途的颜色,无论我用多少色块、无数次地改变用水量,还是只会在单维度铺展开,蔓延成一个或多个平面,漆黑一片。
我的命运大抵是从被父亲背叛来到舅舅家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我背负了杀亲的仇恨,这仇恨与爱意混杂描绘出奥勒留《沉思录》。正如J所说,地球上人类的时间的确是一刹那,他的本体处于流动状态中,知觉是昏钝的,这正和我亲爱的大叔完美契合。
但整个身体结构极易遭腐坏,灵魂也难免是一个逆转之物,所以注定这场计划,他不可能随随便便做到。
我看着镜子里的自己,长发垂腰,光从眼睑打过,好像并不张狂。
“大多数人在某一个时代认为少数人有病时,往往真正有病的是大多数人,而不是最终被逼疯或被监禁的少数人。某种程度上来讲,我们都是疯癫者,只不过程度和类型各有不同而已。”
如你所见,我现在能坐在一家旅馆的床上写下这篇日记,说明我的计划失败了。思绪有些乱,我似乎在这里能感受到一种特殊精神空间,这就如同一只飞鸟不断撞击窗户上的透明玻璃一样。
对,我也许是一只鸟,习惯于从高空俯瞰事物,所以拥有这种特殊的俯视体验,这是一种飞翔在天堂中的体验,是我对于世界独一无二的认知方式。
我深刻的知道,这种感受是我体内的异物所带给我的,他给我心爱的人带去了危险,却也赋予了我亲手完成报仇的能力。
我独自回到酒馆里,洛基那个老头子派过来的第一分队已经不见了踪影,大概是四处寻找J的踪迹去了。我看见酒馆里的酒客已经四散而去,只剩下肥龙胖叔叔和牛仔双双躺在地板上,一动不动。
我悄悄摸过去,伸手探了探牛仔的鼻息……已经停止了。而胖叔叔的胸膛还在微弱的上下起伏着,脚上的铁牙已经被他挣脱,鲜血淋漓。看来肥龙在解决了牛仔之后,自己也因为体力不支和失血过多,不省人事。
我这样回去是没办法交差的,我的身体里的异物像一个定时炸弹,它不允许我完全按照自己的意愿行事,所以我打算趁此机会拿肥龙前去交差……至少,能暂时博取洛基老头的信任吧。
一阵悲戚从心底的洪闸中喷涌而出,时间差不多了吧。于是我将枪口抵在了胖叔叔的脑门上。我能感觉到即时昏迷,冰冷的枪口也使得他的身体一颤。
对不起了,胖叔叔。
我在心里默念,就在我闭上眼睛准备扣动扳机的那一刻,身后一个声音突然响起:“真像。”
我手一抖,忍住没有回头。
“什么真像?”
“我之前做过的一个梦,和现在太像了。”身后的声音不紧不慢地说,“酒馆、追兵、空气、手枪、你、我、肥龙,都一模一样。不过,结局可能会有不同,因为梦总是反的。不是吗?”
“你爱过我么?”我知道声音的主人的视线停在我的后脖颈上,一缕发丝没有盘上去,随着酒馆吹过来的微风一晃一晃的。
他没有回答。
“你真心爱过我么?”我的声音提高了八度,我已经控制不住自己了,握着枪的手指关节不停发颤,和枪体一样冰凉。
“没有。”背后的声音答得干脆利落。“从来没有。”他又补了一句。我苦笑,不管之于洛基还是之于他,自始至终我一直沉浸在自导自演的一场悲剧中,他们没有参与,甚至连看都不想看一眼吧。也好,这样对大家都很好,对他也好。倘使他真的对我动了感情,那么我的离开必定会让他伤心,这不也是我所担心的么?
这个时候,肥龙意识逐渐清醒,他看了看顶在他脑门上的手枪,又看了看我,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他伸手指着我,指间发抖:“你……是叛徒。”他伸手抓起旁边腕子粗的铁链。
“跑啊!”身后的声音冲我大叫,我却感觉不到真切。声音被放慢无数倍,在潮湿厚重的空气里黏黏糊糊,流不过来,渗漏在缝隙之中。
我将枪口移开了肥龙的脑袋,手肘因为僵硬而无法灵敏地弯曲,就像一个落魄的、邋遢的、受人嘲笑的疯女人连最后的自杀都无法利索地完成一样。
“跑啊!”他又一次喊,我才似乎反应过来这两个字的具体含义,于是磕磕绊绊,连滚带爬地走了。
如果你坐在卡里奥姆星球那家酒馆对面的小面馆里,你就会看到一个浑身遮盖严密的女孩儿出现在了你的视线中。她穿着高领外套,整个脸用素色的巾子挡起来,如果不是晚上小巷行人寥寥无几,在这个季节这样的打扮想不引起除你之外的别人的注意很难。你会看到她把大叔一个人留在了折叠空间里,如果你足够细心就会发现,她并没有收走地上的空间开关。
没错,她给空间里的人留下了出口,而自己消失在小巷子尽头。
夜色已浓,你看不见她了。
对,我放弃了。
他们两个,我都下不了手。
弗洛伊德说,人有两种本能:生和死。生本能包括力比多这种早期提出的概念,它是一种自体保护的驱动力,是创造性能力。而死主要针对一种天生的破坏性和攻击性力量,其本能是不断朝向死亡并且最终朝向返回到完全摆脱了紧张或冲突的最初无机状态。
我是哪个,我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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