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中国经济-城市改革及遗留问题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
    在第四讲中我们了解到,中国为了推行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而形成了“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市场化改革主要是针对这种制度安排的改革,包括企业的微观激励机制改革、资源配置方式的改革和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这些制度改革主要围绕着城市工业而展开,改革的难点也突出表现在城市改革上。这一讲我们要着重分析城市改革问题,了解1978年前后城市改革的不同方式及其影响,进而分析城市改革的难点和出路。

    一、城市工业部门改革

    (一)城市工业部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国城市工业部门中存在的问题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以下三个方面:

    ·结构不平衡工业部门呈现出结构性的不平衡,主要表现在经济中存在着很多短缺。一方面是本来就短缺的东西更容易短缺,另一方面是在某些物资短缺的状况下还存在着很多产品过剩。用过去常讲的说法就是:长线的东西永远是长线,短线的东西永远是短线。长线以产品来说就是指产品过剩,而且是一直处于过剩的状态;短线则是指产品短缺,而且永远处于短缺状态。对于日常生活来说,长线的产品有重工业部门的产品,尤其是重工业部门中的最终产品,当然重工业部门产品也有短缺的情况存在(比如能源、原材料)。短线产品则主要为日用等轻工业部门的产品。在短缺与过剩并存的状况下,资源的配置便存在着结构性的不平衡,经济效率也就不高。

    ·协调问题过去资源全部由国家通过计划部门来调配。比如说,东北有鞍钢,华中有武钢,东北地区有重工业和机械制造业,华中地区也有。东北地区用的钢铁应由鞍钢来供应,华中地区用的钢铁应由武钢来供应。但在1978年以前,武钢的钢铁经常被调配到东北,而鞍钢的却被调到华中。这样不仅增加了交通运输的费用,而且也导致了低效率。

    ·低激励原来的国有企业中,“大锅饭、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激励机制非常不明显,工人工作的积极性普遍很低,由此导致企业的效率也非常低下。

    (二)改革前的解决方式

    上述问题在计划体制一形成时便存在,1978年以前,国家针对上述问题采取了相应的一些解决方式。

    第一,结构问题一般依靠中央调整。这种由中央调整农轻重比例的方式,通常效率不高,只有当某个部门的产品(比如说农产品)出现极度短缺,以至于造成社会发展不可持续的时候,中央才会调拨更多的资金到该部门。然而,只要该部门的生产发展稍微好转,原来体制作用的惯性就会出现,投资就会继续被转移到重工业部门。

    第二,改变条块管理,通过权力下放缓解协调问题。按条管理的含义是指对各种不同产品的生产,由国务院的相应部门,从上一直向下,涵盖了中间的整个环节,直到最终的工厂,都是由国家部门来管,形成一个条状的管理体系。按条管理容易出现不好协调的问题。比如说钢铁部,钢铁的调配都应考虑到地域的问题,但钢铁部却往往不管这些,只管钢铁的生产。钢铁的使用由国家计委的一个处统一来管,这样就很难实现低运输费用的调配安排。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按条管理的方式就改变为按块管理的方式,把权力从中央下放到省这一级,由各个省来管理自己的生产与调配。比如说,辽宁的鞍钢和钢铁企业都由辽宁的地方部门来管,鞍钢的钢铁就会被调配到辽宁的企业,这样就可以解决协调问题。但是,在旧的体制下,把按条管理转变成按块管理、把资源配置的权力由中央部委下放到地方以后,就会出现“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情形。这种情形产生的原因并不难理解。在原来的价格体系下,投资的成本变得非常低,如果把经济的决策权下放给省,各个省都想发展经济,都想优先发展重工业,大家都会抢着去投资,于是就会出现由投资拉动的经济快速增长。在各地的投资都被拉动以后,全国的投资总量就会增长得非常快。但是,钢铁、矿产、能源、交通运输这些投入要素从供给方面来讲,在短时期内是难以增加的。因为这些产品的供给受到生产能力的限制,而生产能力的扩张是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完成的,可能至少需要几年。因此,当全国各地投资增长都非常快的时候,主要的矿产资源、原材料、交通运输等马上就会出现供不应求,于是各地就会纷纷抢占资源,造成经济秩序的混乱。在这种情况下,只能再把各省的经济决策权重新上收到中央政府的各个部门,但是权力收上去之后又会出现协调失灵以及各地发展积极性不高的问题,经济发展的速度就会放缓。

    第三,通过政治动员提高激励。在“大锅饭、铁饭碗、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状况下,工人拿的工资都一样,所以积极性不高。为了解决激励问题,政府就号召大家学雷锋。每个单位评选出一些模范工人,给这些人很高的社会和政治荣誉,以此来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但是,这种政治动员的方式有其局限性。在一个单位里面,尽管当标兵会有社会承认以及当政协委员、人大代表等政治方面的好处,可是这类荣誉和资格毕竟是有限的,不是每个人靠努力都争取得到,同时,如果每个人都被评为雷锋,当雷锋也就不再有激励作用。每个人确实都有精神方面的追求,但是这种精神奖励的方式是不能普遍化的,在调动工人工作积极性的作用上也就有局限性。

    (三)改革后的解决方式

    1978年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开始了改革,当时中央讨论工业部门效率低的原因时,看到了协调问题、结构失衡和激励机制的问题,刚开始采取的解决方式跟过去相比差异非常小。

    首先,在结构调整上仍然依靠中央的投资来调整农轻重的比例。1978年在农业上的投资占整个政府部门投资的比重是11%,十一届三中全会上决议把对农业的投资比重提高到18%。这种调整方式跟过去一样,效果也就没什么不同。在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业产量增加了很多,之后几年中央在农业上的投资并没有提高到18%,反而是减少了。

    其次,在协调方面,下放权力给各个省,变条成块。各省分管以后,各个地方都抢着去投资,一时间经济发展快速,但紧接着就出现了物资短缺。在价格逐步放开的情况下,会导致比较高的通货膨胀。鉴于以前国民党统治时期通货膨胀的恶果,政府对通货膨胀比较敏感。当通货膨胀一出现时,中央就开始治理整顿,砍投资、砍项目。通货膨胀一放缓,经济增长的速度也跟着放缓。而当经济增长放慢,为了促进经济增长,权力又会被下放以调动积极性。于是,从1978年到1996年,出现了三轮的“放权—通货膨胀—整顿混乱—经济发展缓慢—放权”这样的“一放就活、一活就乱、一乱就收、一收就死”的周期循环,和1978年以前的状况基本一样。

    最后,在激励机制改革当中承认物质利益的作用。激励机制的改革是与过去改革的最大差异所在。小平同志承认物质利益的重要性,强调干得好的企业应该跟干得差的企业不一样,干得好的工人的物质利益、生活水平、工资水平也要跟干得差的工人不一样。改革重视起物质利益是由于在激励低下的状况下工人工作没有积极性。以前的工资标准取决于学历、工龄、性别、工种以及不同城市的物价水平,与工人的实际劳动努力程度不挂钩,不管工人努力工作还是散漫偷懒,工资都一样,这种情况下工人当然没有工作的积极性。要经济快速发展,就要承认物质利益对调动积极性的重要性。虽然整个改革与以前相比,差异主要只在这一点,但是就像庖丁解牛,虽然是很小的一刀,却砍中了要害。

    (四)改革的进程

    在改革的过程中,为了提高工人的积极性而承认了物质利益,使干得好的工人与干得差的工人的工资有差异,但是只有厂长、经理才有这方面的信息,中央并没有能力来了解每个企业里工人的工作情况。以前的厂长、经理在“人财物产供销”方面完全没有自主权,也就不可能根据每个工人实际的努力程度来决定工资。因此,要承认物质利益,前提就是必须让厂长、经理拥有一部分的自主权,可以分享企业所创造的利润的一部分或减少损失的一部分,把这一部分拿来让厂长、经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支配。这也就是微观层面放权的道理。在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当中,由于政府要支持重工业的优先发展,因而必须扭曲价格,取消市场竞争,以行政方式配给。这种情况下不能给厂长、经理任何自主权,否则就会被他们用来侵占通过价格体系从农村和其他部门转移到这个企业的利润。承认物质利益意味着在传统三位一体的计划体制中打开了一个突破口。

    在微观自主权打开了一个缺口以后,改革必然会推向资源配置与价格形成机制。当企业分享了利润的一部分以后,必须能用得出去才具有实际的意义,而原来的计划里并没有满足这部分需求的份额,所以,就必须要有计划外的供给,于是市场资源配置的方式应运而生,由计划单轨演变成计划和市场双轨并存的价格和配置体系,一轨由国家计划掌握,一轨由市场供需决定。市场这一轨在一开始时比重微乎其微,但是发展势头迅猛。随着改革的逐渐推进,市场轨越变越大,由计划轨造成的弊端和问题使得国家逐步放弃了计划轨,双轨就并到了市场轨上。

    总的来说,改革就是从企业微观治理开始,然后推向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机制,从单轨的价格和配置机制转变成双轨、最终趋向市场单轨的这样一个进程。

    二、微观经营机制改革

    如上所述,1978年年末以后的改革是从微观经营机制入手的,试图通过建立劳动激励机制,诱发出劳动者生产经营的积极性,达到提高生产率的目的。改革经历了从放权让利到明晰产权的过程。

    (一)利润留成制度

    所谓利润留成制度,就是把一部分的权力和一部分的利润分放给国有企业。这一制度于1978年开始在四川的4 000个企业当中试行。具体的方法是,对于盈利企业,把增加的利润中的12%留给企业。留给企业的这一部分利润有三种用途:(1)奖励基金,给工作积极的工人多发奖励;(2)福利基金,盖宿舍、医院、幼儿园以增加福利;(3)发展基金,拿来投资,扩大再生产。同样,对于原来亏损的企业,就把减亏的部分留12%给企业。这项改革在试点的时候效果非常好,效益好的企业利润增加越多,留下的就越多。这样效益好的企业跟效益差的企业之间就有了差异。同时,在这种激励下,国家拿到的是大头,是增利或减亏的88%。

    但是当这种制度从1979年开始推广到全国以后,情况却不尽如人意。从微观来看,企业的积极性确实提高了,投入产出的效率也提高了,但普遍存在的一个问题是企业交给国家的利税却减少了。国家应该得到效益提高的88%,但实际上国家却并没有拿到那么多,有时反而比原来更少。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企业监督的问题,过去不给厂长、经理自主权就是因为很难监督他们。一方面企业可以谎报经营情况,比如说一个企业效益提高了100%,正常情况下企业自己可以留下当中的12%,但是如果它谎报效益只提高了50%,那它就可以留下应得的6%和瞒报那50%的全部,比原来多出很多。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在账目上作假,比如说企业可以把钱拿来做其他事情(如修宿舍),但是却把这部分支出计入生产成本,而账目是很难去对证的。虽然国家计委会派督导去监督企业,但是由于督导可能会被贿赂,这样做其实并没有多大效果。因此,实行利润留成后,在国家和企业的博弈中,国家的收益没得到这项改革所应有的“企业拿小头、国家拿大头”的保障。

    (二)承包制

    鉴于利润留成所出现的问题和农村推行承包制所取得的成果,国家从1985年开始在国企推行承包制。每个企业由厂长经理来负责承包,同时规定:第一,企业每年应向国家上交固定的承包费;第二,如果企业收益高于承包费,高出部分由国家按照各个企业的不同情况依照一定的比例分配,有的是大部分都交给国家,有的则是更多的留给企业。在承包制下,国家的利益似乎会得到保障,因为国家可以每年收取固定的承包费,多出部分的一部分再由企业和政府分成。实际的情形和利润留成一样,在试点的时候效果非常好,但在全国推广以后,国家的利益同样得不到保障。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没有考虑通货膨胀的因素。在承包制下,企业每年都要上交固定的承包费,如果出现了通货膨胀,这笔承包费的实际购买力就会降低。1986年以前,中国没有出现过高的通货膨胀,但在1988年和1989年商品零售价格指数突然增加到18.5%和17.8%,国家拿到的承包费名义上没变,但真实购买力却下降了。第二,承包合同具有不对称性。如果企业经营得好,就按照承包合同上缴利润;如果企业经营亏损,国家对厂长、经理难以有什么惩罚。这种“包盈不包亏”的做法诱使有些厂长、经理通过各种看似合法的手段来谋取私利。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假如一个厂长、经理私底下或让他的亲友建立一个企业,然后,故意高价从那个企业购买原材料或低价把产品卖给那个企业,这样就会把企业创造的利润部分甚至全部转移到那家企业而成为他自己的,可是国家却很难查处。

    (三)明晰产权

    在20世纪80年代末的讨论中,针对上述“利润留成”和“承包制”推广以后国家的利益每每受损的问题,大家普遍认为是所有者缺位,产权界定不清,没有人关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结果。国家把属于全国人民的企业交给厂长经理来经营,国家代表全国人民作为所有者,厂长经理是代理人,但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在企业里并没有其利益的代表者。当时理论界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基本思路是明晰产权,使所有者归位,根据企业的规模有两种解决方式。对于中小型的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私有化;对于大型企业,则引进现代企业制度,在企业里成立董事会代表所有者,成立监事会来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厂长经理的运营。其中,有一些企业实行股份制,将一部分股票上市,并规定股票购买者必须是自然人。当时的观点认为,自然人既然拿自己的钱来买股票,必然会关心股票的保值、增值,就会监督厂长、经理的行为,他们的监督会改善企业的治理。如果这些散户的股票能够增值,国家作为大股东的股票也会跟着增值,所以国家可以搭散户的便车。

    推行现代企业制度的结果同样是企业的生产率提高了,但是,国家作为所有者的利益在分配上并未得到应有的保障。而且,在明晰产权的过程中还出现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到目前为止,对大企业进行了这么多改革,虽然员工的积极性与过去相比确实是提高了,但是,除了垄断性行业的国有企业之外,在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普遍还难以盈利。关于如何才能根本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将在下讲进行详细的讨论。

    (四)总体评估

    通过以上的讨论可以看到,对于微观经营机制的改革总的来说在试点的时候有效但推广后就无效,虽然改革使激励提高了,效率提高了,但利润却在下降,国家作为所有者的收益得不到保障。

    在过去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中,“人财物产供销”的权力不敢下放给企业就是因为国家不直接参与经营,所有者和经营者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国家作为所有者很难监督企业的行为。试点的时候之所以有效,是因为那时有国家各有关部门以及新闻界、舆论界等各方关注,在聚光灯的照射下,企业很难做出侵犯国家利益的行为。但到了推广以后,全国有几十万家国有企业,注意力就被分散了。在缺乏有效监督的情况下,作为代理人的经营者多拿、多吃、多占国家利益的风险就大大上升了,国家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也就难以避免。

    三、资源配置机制和价格体系改革

    (一)市场轨的出现与双轨并存

    在原来“三位一体”的体制下企业的自主权放开以后,必然会对资源配置和价格形成机制的改革提出新的要求。

    从需求角度来看,改革前,各种物质根据计划分配,在分权让利的改革后,企业留下新增利润的12%,为了让留下的利润能够变成真正的收益,就必须允许企业和工人在计划外能够买到自己想要的物品。同样,从供给角度来看,企业的生产效率提高以后,如果生产出来的产品多于国家的计划,也必须让企业能在计划外出售以实现其价值,企业才会有动力去生产更多的产品。

    这样不管是从需求还是从供给的角度来讲,都出现了计划外由市场决定的配置和价格,因此便形成了计划配置和市场配置以及计划价格和市场价格并存的双轨制。

    (二)从计划向市场并轨

    计划外的价格一般高于计划内价格,所以,企业会有积极性去生产、投资那些市场轨的产品,结果导致由市场配置的那一部分产品的产量增长特别快,国家控制的计划部分则逐渐减少,二者的比例变化非常迅速。

    当一种商品有计划价和市场价两种价格,市场价高于计划价(两者之间的差价在经济学中叫做“租”),就会出现很多“寻租”行为,导致贪污贿赂现象滋生,引发社会不满情绪出现,为了消除这些不满情绪,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资源的计划配置,由市场根据供给和需求来决定价格和配置资源。

    四、改革的进程

    (一)物资方面

    如上所述,改革进程反映在物资方面就是从计划单轨到计划和市场双轨并存,最后完成从双轨到市场单轨的转化。比如说,从1979年到1984年,不管是钢筋水泥还是其他物资,基本上都是允许计划外生产和销售的;到了1984年以后,就逐渐减少国家制定的指令性计划,越来越倾向于市场,到最后计划就完全消失了。

    在双轨并行的80年代,由于市场价与计划价之间的差异,兴起了一个新的行业——“倒爷”,引起贪污腐败之风盛行。他们通过各种关系拿到官方配置的物质后,再转手倒卖掉,通过吃差价来“发家致富”。

    解决寻租问题的最好方式就是把计划价格变成市场价格,把双轨并成单轨。90年代初市场放开以后,价格全部由市场来决定,租金不见了,“倒爷”也就消失了。

    (二)外汇管理方面

    改革之前,我国只有八大贸易公司,它们都对各自管理的商品的进出口具有垄断地位。当时所有出口都必须经过这八大贸易公司,由它们从地方、从各企业收购,资金由国家财政拨款,出口所得的外汇也百分之百全部交给国家。

    1979年以后,改革首先是扩大地方的外贸自主权,允许各个省、市、自治区成立自己的外贸公司。其次,以综合性的贸易公司替代了单一产品的贸易公司,减少了指令性计划,而代之以指导性的计划,并实行外汇留成,综合性的贸易公司增加的外汇收入中的12%留给外贸企业自己使用。

    开始时,外贸企业留下的外汇如果不用,外汇指标就会过期作废。由于有些外贸公司外汇指标有余,有些公司指标不足,因此,从1983年开始成立一个外汇调剂市场,允许外贸企业把自己的外汇指标卖给需要外汇指标的外贸公司或其他企业。

    外汇的调剂价格基本就是市场价,当然调剂价会高于国家规定的外汇价,通常要高出30%到60%。同时,国家也根据调剂价格即市场价格的变化来调整官方的汇率。这一外贸和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外贸出口的增长,1978年我国的进出口总额是206亿美元,出口大约是100亿,这100亿外汇百分之百掌握在国家手中。1993年出口增加到1000亿,国家掌握的只有20%。从相对量上来讲,国家掌握的外汇从100%下降到20%,但从绝对量上看却翻了一番。

    在改革刚开始的时候,官方汇率是1.5元人民币兑1美元。1983年开始进行调剂,调剂的价格是3元人民币兑1美元。国家逐渐根据市场上的调剂价格来调整官方汇率,1993年,市场上的调剂价格差不多是8.7元人民币兑1美元,官方的汇率当时大概是5.7元人民币兑1美元,这中间就有3块钱的差异,即每1美元中就有3块人民币的租金。200亿美元由国家直接配置的外汇就有600亿人民币的租金存在,为了消除寻租行为,1994年国家实行了汇率并轨。

    (三)金融方面

    在金融方面,改革之前以财政代替金融,即通过统收统支,把国民经济中的所有剩余集中到国家财政,然后由财政部门直接来配置这些资金,财政预算跟企业预算在当时是同一整块。改革前全国只有一家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实际上是财政部下属的一个局,从中央一直到各个省市县都有其分行。人民银行起的并不是一般银行的作用,而是国家计委批给企业的项目由国家财政来拨款,这些资金不会马上用完,需要有一个存放的地方,当时人民银行起的就是会计、出纳的作用。

    由于改革前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国家希望银行能够发挥国外金融机构审查项目、监督资金使用的功能,因此,从1979年开始,首先是恢复了四大国有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和中国银行),同时,建立了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其次,为了提高银行的积极性,开始实行存贷挂钩,允许国有银行多存多贷,逐渐放松各种管制。再次,建立资本市场,从1990年开始在上海和深圳设立股票市场。

    但是,到目前为止,我国的金融体系基本上还是双轨制,尚未完成从双轨向市场的并轨,政府仍旧严格地控制着资金的价格和配置,市场轨的作用受到了极大限制。

    (四)乡镇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兴起

    就改善资源配置、发挥市场功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而言,改革确实起到了很大作用。其中一个重要的新生力量就是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的兴起和进入。以乡镇企业为例,乡镇企业在1978年改革之前就存在,其来源是70年代初“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的口号推广了农业机械的使用,农机要保养维修,因此各个公社都有农机的维修厂,那就是最早的乡镇企业。随后,它们的生产、服务范围逐渐扩展到可以制造一些小的零部件和日常生活品。但在1978年以前这些企业无法从国家物资部门获得设备、原材料,生产出来的产品也难以进入国家的商业体系,只能在当地自产自销。

    从1978年年底开始在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农民的积极性提高了,产量大大增加,农民在交足了国家、留足了集体的之后剩下的都是自己的,所以,他们有了投资的资金。有了双轨制以后,可以从市场上购得设备、原材料进行投资生产,而且生产出来的产品也可以卖到外省市的市场上去,而不是只限于当地的销售。

    乡镇企业投资的目标是为了利润,因此它不会投资到没有比较优势的产业。不仅乡镇企业如此,非国有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也都同样。其结果是这些非国有企业的发展迅猛。1978年乡镇企业的产出只占工业部门产出的9.3%,到1994年就超过了42%。在出口方面,1978年出口产品由乡镇企业生产的占11%,1994年已经达到35%。乡镇企业能够在出口的比重中提升得这么快,与它们充分利用了中国的比较优势有很大关系。

    市场轨的出现出人意料地带来了乡镇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发展,这对资源配置的改善起到了很大的推进作用。

    五、改革的成就和问题

    回顾这段改革的进程可以发现,中国的改革是渐进式的,用邓小平同志的话来讲就是“摸着石头过河”。中国在改革开始时并没有什么蓝图,也没有明确是往市场经济的方向前进,最初,只说是计划为主市场为辅。但就是这种在一开始时目标并不明确的渐近式改革,却让中国的经济体制越来越接近市场化,甚至在有些方面超过了一些市场经济国家。

    为什么“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最后导致中国的经济体制如此接近市场经济?原因就在于经济问题背后肯定有它的经济逻辑。改革中只要是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地针对问题,解决问题,随着改革进程的变化,与时俱进地根据新的问题提出新的解决方案,渐进式的改革就必然会按照一定的逻辑方向来前进。传统的计划体制的形成是内生于在一个资金极度短缺的国家建立一个资本密集的重工业体系的矛盾,要解决这个矛盾,就一步一步形成了我们所看到的“价格扭曲、行政配置和微观经营没有自主权”的三位一体的计划体制。同样的道理,改革是从承认物质利益出发,为了体现出这种对企业和个人的物质利益差异,就需要把权力下放到作为微观主体的企业中去,之后为了企业和个人得到的利益能得以最终实现,就必然要改革价格机制和资源配置体制,企业和个人掌握了一定的资源后,在双轨制下,这部分新的投资一定是投向利润高的地方,也就是符合比较优势却又受到政府抑制的部门,资源配置得到改善,同时为了消除寻租等腐败现象,双轨制就逐渐并到了市场轨,因此,不管最初的设想如何,改革的结果就是一步一步地朝着市场经济方向迈进。

    这种渐近式的改革在近30年的时间里带来了巨大的成就。首先是国有企业的效益提高了很多。国有部门在1978年以前生产效率非常低下,改革开始进行以后,国有部门的全要素生产率虽然在横向上与非国有部门相比依然较慢(国有部门是2.4%,非国有部门是5.6%),但在纵向上与改革前的0.5%甚至是-1.0%相比还是提高了很多。其次是国有企业在工业中的份额下降非常快。1978年国有企业产值占工业产值的份额超过3/4,但是到2000年差不多只剩下了1/4,大部分产品都是非国有企业在生产。再次,经济的外向程度也在不断增强。1978年出口仅占国内生产总值的4.2%,进出口总额占国内生产总值的9.9%。2000年进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了40%,2006年进出口更是占到国内生产总值的将近70%。在所有人口超过1亿的大国中,从贸易依存度(即进出口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来讲,中国的外向程度是最高的。从经济增长率来看,从1978年到2007年过去的29年当中,中国年均增长率达到了9.7%,是全世界经济增长最快的国家。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还要看到城市经济中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表现在很多方面。首先是金融部门十分脆弱。银行的呆账坏账比例非常高,有些学者估计在90年代末高达40%。其次是股票市场的泡沫和投机。1991年设立了股票市场,开始只有散户,当时的观点是散户拿自己的钱来买股票就会关心股票的保值增值,但结果却是这些散户基本上不关心企业经营的好坏,而只关心股票价格的涨跌,专门进行投机,从而股票的换手率非常高。从1998年开始学习外国的经验,引进基金,但结果却是许多基金不仅投机,而且还坐庄来操纵股票价格。

    其次是腐败问题。80年代就有很多腐败的现象,当时是因为计划价格与市场价格的价差而导致的寻租行为,后来虽然计划价格取消,但是,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和价格的扭曲并未完全消除,腐败的现象依然存在。例如,公司要包装上市,平均需要花费2000万人民币,由于银行贷款利率比市场利率低,利率差异的存在又引发了寻租行为。另外,土地的价格也由政府控制并人为压低;矿产资源的价格虽然已经放开,但是矿产资源开采的税费很低,房地产和采矿成为暴利行业,因此只要获得了土地开发和采矿的执照,就可以得到很高的收益。总之,只要存在着政府对市场准入的干预和价格扭曲,腐败现象就在所难免。

    再次就是国有企业的改革还没有成功。国有企业改革是自1978年底以来每年的改革重点。到现在,中小型的国企基本上都私有化了,大型的国企除了垄断性的以外,其他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绩效多数尚未提高,仍然需要政府的保护补贴才能生存。

    上述问题的存在根源之一就是存在制度的不配套。中国的改革采取的不是休克疗法,一次性地把所有的扭曲都消除,而是采取渐进式的改革,为了调动工人农民的积极性先实行放权让利,允许计划和市场双轨并存,然后慢慢由双轨制变成单独的市场制。当然也不是所有的都是市场制,例如金融部门、自然资源和土地依然存在许多国家的直接干预和配置。市场制和计划制的并存自然会导致两种体制之间的摩擦,这种摩擦的表现就是在被控制的稀缺资源上两种体制的定价会产生差异,也就是会有租金的存在。因此有营利动机的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和三资企业,甚至包括一部分国有企业,就会去寻租,从而产生贪污腐化的现象。要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式是全部并到一个体制中去,要么都并到计划体制中,要么都并到市场体制中。显然现在要回到过去的计划体制不可行,就只能继续往前走。

    但是为什么不把对资金价格、自然资源和土地价格的控制以及对某些行业市场准入的控制一次性放开?由此便引出了第二个问题的根源,即扶持国有企业的需要。国有企业改革还没有取得成功,如果没有政府的保护和补贴,一些国有企业的生存就会出现危机。金融部门把资金借给国有企业,国有企业经营不好而还不起,这些资金就变成了银行的呆坏账来源;国有企业在上市后经营不好,无法分红,股票投资者就只能靠投机获利,致使整个金融部门都异常脆弱。同样,压低利率、土地和自然资源价格等也都是为了补贴效率低的国有企业。

    之所以要对国有企业进行扶持,除了它本身的能力不够外,还有一方面就是国企在社会中占有的重要地位。从政治和社会的角度来看,国有企业的产品一般都属于重要的关系到国计民生和国防安全的领域,另外,大型国企一般工人很多,如果破产,就会导致大量的工人失业,从而引发一些社会问题。所有这些都是不允许国有企业破产的原因。

    从以上两种根源出发,如果国有企业的改革还不能找到一条最终的出路,那么这些体制的扭曲也就必定存在,因为对于那些没有自生能力的国企,除非让它们破产,否则就必须给予它们某种形式的保护,而这些保护就是和市场体制不配套的计划体制的残余。

    参考文献

    林毅夫,《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林毅夫,《发展战略与经济发展》,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

    林毅夫、蔡昉、李周,《中国的奇迹:发展战略与经济改革(增订版)》,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和上海人民出版社,1999年。

    

聚合中文网 阅读好时光 www.juhezwn.com

小提示:漏章、缺章、错字过多试试导航栏右上角的源
首页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