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离强忍着馋意,扒在床上翻来覆去,饥肠辘辘也非等不可,大概女人最傻也就这种时候了。
能傻的人往往是最幸福的。
6点半,洛赋写了一张纸条,看看又撕掉,重写了一张纸条,读了读又撕掉,连续写了好几张,都不满意,不管怎么写,总是词不达意。
最后,只提笔写道:我先走了,好好休息。
起身时,又将最后的标点改为感叹号。
走出别墅时,洛赋叹息了一声,爱的人还是那么爱他,而恨他之人,仍然恨不得将他置之于死地。
莫离趴在床上睡着了,洛赋赶上秋雨,一场秋雨一场凉,天气嗖了一下降温了许多。
洛赋淋着冰雨,街边传来《冬季到台北来看雨》的歌声,但洛赋心里却是欢喜的,他恨不得赶紧飞奔到莫离身边。
洛赋躲进一家通讯设备店,随手挑了个手机挑了个号码买下便走。
穿行在雨幕里,冷冷的雨水打在身上,却不觉得凄凉,意境与心境结合了,终于不那么压抑,不那么抗拒了。
宿舍楼周围小楼林立,风和阳光都极难进入,冷风冷雨并没有让楼道立刻寒冷下来,洛赋拐进楼梯口,顿感温暖了些。
他快步向六楼走去,两步并作一步走。
门户虚掩着,洛赋推开门,打算给莫离一个惊喜,不料客厅里没有莫离的影子,走进房间,却见莫离猫一般扒睡在新晒的棉被上。
洛赋松了一口气,脱下外衣,看着莫离熟睡的脸,莫离一边脸向下,嘴角带出一道口水的痕迹。
洛赋轻轻拨开她脸上的发丝,一阵寒风袭进来,洛赋情不由衷地吻了下去。
莫离眉睫扇动了几下,待看清眼前的人,嘴巴眼睛都笑了:“你回来了……”
“让你等了这么久。”
“赶不上轮船吗?”
“嗯,明晚我有事,明天白天带你去玩。”
“好啊。”
莫离瞬间快活起来,想起那一桌饭菜,赶紧拉起洛赋的手往客厅走去,“快看我做了什么。”
洛赋一个个掀开盖子,惊喜之情却更多地写在莫离脸上,感觉她就像一个孩子,期待着大人的表扬。
“我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所以只做我喜欢吃的。”
洛赋捏了一下她的脸:“只要不是泡面,那就是好的。”
“讨厌!我去热一下。你赶紧换衣服,都下雨了呢,我竟然没发现,还好把衣服被子都收了,不然今晚就倒霉了。”
洛赋听着这些话,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喜欢,这些最普通的话,却是洛赋极少听过的。平时这些事情都有佣人做,爸妈也从来没关心过这些,从莫离嘴里说出来显得特别可爱。
莫离自然是不知不觉,只顾忙着手头的活。
洛赋看着她一个动作一个动作地热菜、烫碗、装汤,心里有了一种平静。
“饿死我了。”莫离不经意地说道。
洛赋亲了她一下:“宝贝,你怎么不先吃,别饿坏了肠胃。”
“放心吧,我肠胃向来好,患那肠胃病的不是贵族就是白领,我两者都不是,所以肠胃一直好得很,吃麻麻香。倒是你,上次喝酒搞到洗胃,听着怪可怕。”
洛赋笑笑,端起碗:“那以后我的胃就交给你照顾了。”
洛赋喝了口汤,“好香。”
“喝过吗?”
“……没喝过。”
“特别吗?”
“特别。”
“那你给这道汤取个名字。”
“嗯,就叫蛋花葱花汤吧。”
“这么没创意。”
“只有蛋花跟葱花,你想叫我怎么取?”
“比如双生花啊。”
“《双生花》?!那导演叫什么了?”
“基耶斯洛夫斯基。”两人突然同时说道。
“你也喜欢看他的电影?”
“嗯,最喜欢的导演之一。”
“之二呢?”
“安哲罗普洛斯。”
“之三呢?”
“阿巴贡。”
“《樱桃的滋味》那个导演?”
“嗯。”
两人齐齐啜吸着蛋花汤,吃得巴咂巴咂地,像猪一样,特响。
“还记得我给你念过的诗吗?”
“你最喜欢的那首?”
“对。”
“这是一棵大树,周围没有比他更大的……”
“不对,看来你的记忆力要加强一下……
附近没有比它更大的树,它是大树
它是这里最大的树
有比它高的树,河这边就有一棵
它在河那边。河那边离它不远的地方也有一棵
但仅仅比它高还不行,高不等于大
与它们相比它从来也没有小过,它一直大
一直作为大树存在
这是事实。附近没有哪一棵树大到可以取代这个事实
……”
洛赋一会指指这边,一会指指那边,莫离咯咯咯地笑个不停。想起初相识那会,两人心里都甜甜地。
“知道吗?那天你在温泉附近,有点喝醉,用樱花一朵朵铺在身上,那会我特别惊艳,过后每次看书翻书都会偶然想起那个场景。”
“是么?有多美?”
“温泉上面飘着水雾,樱花开满整个天空,你就躺在鹅卵石上,全身赤裸,一朵朵樱花铺在你身上,你微微醉着,那场景美得……美得就像……樱桃的滋味……”洛赋沉醉地描述着,忽然间变成个文学家,那场景在他脑海里重复出现过无数遍,直到今天,他才形容出它的美,美得就像樱桃的滋味。
“我好久没画画了,改天画出来送你。”
“你还会画画啊!那要挂在哪里?”
“当然挂在餐厅。”
“餐厅?!”
“当然,秀色可餐啊。”
“啊讨厌!”
“来,吃一口。”洛赋伸出筷子,莫离以为要夹肉给她,张了张嘴,不料却被洛赋轻轻咬了一下,甘之如饴。
“讨厌啊!”
……
一顿饭后,洛赋无奈地望着那个热水器,“我真想换掉它,不过……我好像对它产生了一点感情了。”
“噗!”莫离忍不住笑了出来,正洗着的碗差点脱手。
洛赋叹了口气,脱下衣服,但听浴室里面传来一阵阵大呼小叫,浴室连着厨房,莫离在厨房里跟着心惊肉跳,感觉又好笑又可怜。
“总有一天我会习惯它的,或者让它习惯我。”洛赋从浴室里走出来,全身烫得跟煮熟的红虾一样。
莫离见洛赋摊着手掌,一看,怎么受伤了。
“你怎么弄的?”
“没事,不小心被烟灰烫到了。”
“你又不抽烟。”
“……我学嘛,没想到还真做不成烟民。”
“我看看……”莫离不相信地抓过他的手,仔细看了看:“很严重,不像不小心烫到的,倒像是故意弄的,你说没说实话?”
洛赋收回手,抱过莫离的腰:“没事,别想太多。”
“不不不,你再给我看一下,肯定不是不小心弄到的,搞不好要留疤的。”
“我就是像留个疤才故意用力烫的,没听说现在最流行的纹身就是烫烟头吗?”
“哪有这样的,你再给我看看。”
“不给。”
“拿出来!”
“不拿。”
“讨厌!我帮你擦药。”
“这个可以有……”
“……”莫离白了他一眼,赶紧去找药盒。
洛赋看她上上下下地找,顿时又被一种幸福感包围。
莫离细心地帮洛赋擦着药水,吹一吹又问:“疼不疼?……你到底还是不说实话吗?……怎么样?凉不凉?痛吗?……我只有红药水,这东西能擦,但是手心会很难看。”
“没事,擦吧。我就当上面写的是你的名字。”
“那我画个心形好了。”
“好啊,有创意啊!”洛赋苦中作乐,极力奉承,他将永远也忘不了这个烙印。
莫离果然细细地画起心形,看上去就像一个草莓饼干。
洛赋只是叫莫离不要担心,决口不提马泽舷。
周俞的供词还在阿驿那,他只等适合的时机再出手,现在还早着,千万要隐忍,不能打草惊蛇,时机一到,就要一举掰倒马泽舷!
莫离见再问下去也问不出个什么来,涂完药后便到床上卷缩了。
两个人的世界,忽然变得长夜漫漫,没有宴会,没有电话,没有夜生活,两人在床上谈谈心、聊聊天,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忽然就睡着了,然后就天亮了。
“今天想去哪里玩?”
“我听说男人最不耐烦的就是陪女人逛街,那么逛街是别想的了……”
“谁说的,我陪你去。”
“真的?”
“真的。”
“太好了,那我不用做野人了,在岛上那会,我一个盼望的是泡面,一个盼望的是衣服,我要狠狠地买一打回来。”
“一打?”洛赋第一次听说衣服用“打”这个量词,这个量词想必是穷人才用的,他见过地摊上的衣服就是一打打的。“从小码到加大码吗?”
“你讨厌!”
两人上了车子,洛赋想也没想就开到“大世界”国际品牌商场。
莫离虽然无数次从这里经过,却从来没进去过,听说里面的服务员一眼就能看出你是三六九等人,一看你是那种买不起的,直接冷眼相待。
莫离挽着洛赋的手,虚虚的问:“我穿成这样进去会不会很土啊?”
“土得过你当野人那会?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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