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性神医-第一百零八章番外北荒往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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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子旦没死,很快带着人反攻北荒,收复失地,齐载的价值也在此刻体现,胡人打算用他威胁公子旦。

    羊皮书还未送出阿珩便可笃定结局:公子旦不会顾及这唯一的孙子的死活,齐国强盛已久,齐人不会向异族低头。最重要的是,若是失去北荒的草场,对齐国会是近乎毁灭性的打击。须知齐国军队以骑兵为主,而齐国骑兵的战马有七成来自于北荒的草场,公子旦承担不起这后果。

    事实也如阿珩所料,胡人的首领大怒。“既然你说不要这个孙子,那好,老子成全你,来人,给我将齐载的头颅斩下给公子旦送去。”

    阿珩忍不住轻咳了下,提醒。“首领,你要杀我的奴隶是否应该取得我这个主人的允可?”

    齐载被俘,便是奴隶,阿珩靠着医术得到了地位,第一件事便是向首领要了个承诺:这个奴隶给她,若是日后公子旦想要回去,那就还回去,若不想要,那就还是她的奴隶。

    首领默然,最后还是没杀齐载,失去了利用价值的齐载就只是一个羊奴,而一个尚在成长却已医术过人的神医是北荒最稀缺的资源,为一羊奴得罪医者,不值。

    尽管暂时避过了一劫,但阿珩知道,这事没完。

    公子旦迟早会收复失地,如送往异国他乡的质子在开战时极可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一般,当公子旦收复失地时,齐载也将是北荒人泄愤的对象。

    战事一时半会结束不了,阿珩却开始准备干粮,肉干、野菜团,从北荒回中原不是容易的事,必须有足够的食水。

    齐载被打击得不轻,焉巴巴的角落里看阿珩准备东西,阿珩只忍了一日便不想忍了。“你若是不想活了,可以去跳河,别在这要死不活的碍我的眼。旦翁不过是放弃了你,可你扪心自问,你值得他放弃黑水三郡及黑水三郡所有百姓就为救你一人?且他若真的那么做了,你就算能活下去,也将一生无法抬起头做人。死亡不可怕,比死亡更可怕的是人间即地狱。”

    卖国贼的后代,那绝不是什么好名声,公子旦不是士人,士人游说列国,根本没有对国的忠诚,他们忠诚的是君王。公子旦却不是,他是王族公子,他必须忠诚于国家,他可以背叛任何人,甚至君王,唯独不能背叛国家。出身带来了尊贵的地位与荣耀,自然也要为此而失去任性的资格,得失总相随,谁人能例外?至少载不是。

    载讥笑反问:“所以我就该死?”

    阿珩摇头。“你该不该死我不知,但我知,你若陷入绝境后只想着让别人来救你,一定会死。”

    她是医者,且医术不错,这些日子救了很多人,因此首领会给她几分面子,但日后胡人与齐人再开战,载是祭旗的第一人选。

    最先与齐人交手的不是胡人,是更南边的羯人,公子旦率领大军与羯族在辽阔的北荒草原上大战,打的都是闪电战,狭路相逢勇者胜,败者自然倒霉。但齐人比羯族略仁慈,北荒的游牧民族在南下劫掠破城后,除了年轻的女子,其余人都会杀死。而华族不会如此,华族的将领会在胜利后斩尽所有高过车轮的男子,妇孺则充为俘虏,回去之后卖给奴隶贩子,会是一笔不错的收入。

    公子旦大军所过之处,除了血流得黑土地抓一把就能挤出鲜血来的尸体,连根人毛都没留下,羯族实力大减。

    阿珩与载都知道,后者的麻烦不远了。

    游牧民族内部之间部落仇杀也很严重,为了获取更多的生存资源,繁衍部落的人口,北荒诸部之间也没少起冲突,只是这些年先是被齐武王赶到了苦寒的北荒,再是北荒气候苦寒,就算将所有资源都给抢到了手里,能养活的人也是少之又少。也因此,迫于局势,也迫于环境,北荒三族之间近些年都不怎么动手,若不是被齐人灭了,就必须联手。

    羯族落败,胡人与戎人参战是迟早的事。

    大军出征自当祭旗,不论是华族亦或四夷皆如此,并且认为祭旗的祭品越好,便越容易获得神的庇护。阿珩对此持保留意见,什么是最好的祭品?自然是活人,人可比牛羊有灵性多了。人祭人殉什么的,在阿珩看来,都是惨无人道的,虽说人都有一死,但死得这么无聊,绝不会更惨了。且就算奴隶不算人,是牲畜,拿奴隶祭祀等同于以牛羊牲畜祭祀,无所谓有无人性,便说这种血腥祭祀的本身,完全不符合最初的神话里关于神的描绘。阿珩依稀记得老娘说过,世间一切祭祀,刍狗祭神,三牲,尤其是人牲,祭的是魔。

    不论阿珩如何看人牲制度不顺眼,她都反抗不了现实,现实是,祭旗时肯定有人死,不是甲便是乙。

    春去冬来,在北荒已近两年,阿珩渐渐适应了北荒的气候,只要不是太冷,咬着牙也能活动几步,只要能动,阿珩便会让自己每日走几步,用这种方式让自己的腿部肌肉不萎缩。

    月照海的雪才融化时,一支商队渡海而来,带来了大量的盐、粟米以及……上等的青铜。

    青铜也分很多种,按着不同的配比度冶炼出的青铜可以用于不同的地方,而最重要的一种便是铸造兵器,商队送来的便是可铸造武器的青铜。

    载险些气死。“叛徒。”

    阿珩不以为然:“没有忠诚,何来背叛?”

    商队中人的长相,都很高大,应是中州北地之人,也可能更北或西。阿珩看到了商队的主人,是一个看上去不超过而立的青年,青年的模样与阿珩有几分相似。不是长得像,事实上,两个人长得一点都不像,阿珩的姿色平平,五官除了一双亮若妖鬼的眸子没有一点特色,而那男子却不然,姿容绝艳,宛若神祇临世。但细看便会发现,两张姿色完全不在一个层次的脸有着共同点:五官异于常人的深邃,肤色白皙却不是华族贵族那种很久不晒太阳的苍白,而是天生的白皙。

    让阿珩断定男子并非华族,至少不是纯华族人的证据是男子的眸子,宛若深埋千年的琥珀。华族的眸子以黑褐为主,阿珩的纯黑色眸子虽少见,却也不是没有,但琥珀色的眸子……华族人绝不可能有。

    都不是华族人,那就更不可能是齐人了,不是齐人又怎会对齐国有忠诚?没有忠诚又何谈背叛?

    载气结。

    载很是厌恶那个商队主人,但阿珩不讨厌,不管是谁,她都是不喜欢也不讨厌的。但商队主人却不是,他对阿珩有着一种异乎寻常的好奇,最重要的是,他的知识渊博,让阿珩想起了自己的父母,也因此,初见时是不讨厌不喜欢,没三日阿珩便对自称白虎的男子有了好感。

    载对白虎更厌恶了,因为白虎想撬他的墙角。

    闲聊时,白虎提起了他有个比阿珩大几岁的弟弟,性情好,也体贴,因此想为他向阿珩提亲。

    提亲一般应该找当事人的父母,但阿珩的老爹老娘都去黄泉了,加之阿珩年纪虽小,却很有主见,因此白虎直接找上了阿珩。

    载很生气,尽管定亲是被公子旦给逼的,他一千个一万个不想娶阿珩,但这并不代表他就高兴看别人娶阿珩,至少此时此刻是不高兴的。

    阿珩没理会载的心情,而是有些诧异的问白虎:“一般不是应该为子嗣提亲吗?”哪有人越俎代庖的为兄弟提亲的?

    “我并无子嗣。”

    阿珩讶异。“贵庚?”按着她对人族的了解,白虎这年纪,不敢说一定抱上了孙子,但儿女必然成群。

    “三十有四。”

    阿珩的目光有些狐疑。

    白虎的脸色有一瞬的无语。“我很正常,只是我的妻子回娘家了,只剩我一个,自然生不出子嗣。”

    “年年回?”

    “只回了一次。”

    “回来了?”

    “至今未归。”

    阿珩委婉的道:“你这与和离何异?”

    “我从未承认她写的和离书有效,我一日未再娶,她一日未再嫁,我与她便一日还是夫妻。”

    阿珩:“……你没有姬妾?”就算没有妻子,也不过是生不出嫡嗣,但庶嗣却是不需要妻子就能生的。

    “我若有别的女人,她就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阿珩大奇:“你觉得她还会回来?”都拖到三十几岁了,显然不是一年两年的事。

    白虎叹道:“不到生命终结,谁会知道结局呢?等下去,至少还有希望等到她回来。”

    阿珩对白虎彻底刮目相看,她发现,自己似乎爱上了这个男人,而不论是否爱上这个男人,她都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白虎替其弟的提亲。

    没等阿珩认真的去了解白虎的来历,载便出了事,北荒与齐国再次开战,这一次胡人也将被卷进去,因此决定诛载祭旗,而载……刺杀首领失败,不日将被祭旗。

    载的匕首上有毒,阿珩被请去为首领治病,她把首领给解了毒,然后趁人不注意时带着载跑了。

    茫茫北荒,草比人高,这里是草的海洋,一个人藏进其中,如同一滴水藏在海里,纵使胡人满草原的追杀也没能找出两个人。

    载很不解。“人又没死,至于这般疯狂?”

    阿珩闻言随口道:“谁说没死?”

    “你不是解了毒吗?”

    阿珩反问:“有谁规定解药里不能下毒?”

    载:“……你不是不能杀人吗?”

    “别人自尽了可不能算我杀人。”

    载默然。

    半个月后阿珩开始考虑要不要让胡人抓住,草原太大,四面八方除了上头是蓝天,其余方向全是绿色,就是当地人也不敢说自己能认得路,何况两个生长于中原的华族人。只是,胡人的首领前不久才自尽,若是抓到了自己,一刀将她腰斩了都是仁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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